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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作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2000字。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该如何去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2000字,带给大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20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丨庆幸,我还能为这些感动而感动

我希望,我的孩子,能在十岁之前读完这本书。

尼采说过这样一段话:最高贵的美,并非一下子把人吸引住,……它是那种渐渐渗透的美,人几乎不知不觉把它带走,一度在梦中与它重逢,可是在它悄悄久留我们心中之后,它就完全占有了我们,使人们的眼睛饱含泪水,使我们的心灵充满憧憬。

我觉的,这样的形容,用在这本书上,恰如其分。

《杀死一只知更鸟》,就如同月亮吸引海水一样,吸引着我,在我的脑海里引发思想的潮汐,经久不息。

其实,这本书,通篇只写了两个词:勇敢和善良。

勇敢和善良,这种东西,是一直在我们脑子里徘徊,却让我们羞于启齿的一件事。

但,这本书对勇敢和善良的诠释,简直完美。

鲁迅先生投笔如刀。他说:

在这本书里,谁才是真正勇敢的人?

阿蒂克斯先生是。在被问道,明知道为黑人辩护没有胜算,为什么还要去的时候,他这么回答:

尽管,他知道,面临他的将是侮辱、谩骂、威胁,甚至是死亡。

杜博斯太太是。在决定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决意要戒掉吗啡,尽管这些吗啡是用来缓解她的病痛的。她说:

尽管,她知道几乎没有胜算,但她用她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赢了。

杰姆是。当兄妹两人被尤厄尔追杀的时候,他勇敢地替妹妹抵挡了一切,他喊:

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冲向了如暗黑魔王般的尤厄尔。

尽管,他已经知道,等待他的或许就是,死亡。

阿瑟是。或许是为了在那个夏天,与这两个孩子建立起来的那种细若游丝,却又千丝万缕的友情,这个怪人,这个几十年从未走出过房子的他,义无反顾地选择去救这两个孩子。

尽管他一直被人们形容:

而一直被认为是恶毒幽灵的怪人,其实是一个古道热肠的人,这还真是一件讽刺的怪事。

鲁迅先生说:

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都是勇敢的人。阿蒂克斯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种族歧视观念;杜博斯太太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吗啡成瘾;杰姆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如恶灵般的尤厄尔;阿瑟面对的敌人是强大的数十年如一日困在藩篱中的自己。

我想,一颗小草对风雨的反抗要比一颗大树的抗争,让人感动的多。

我们想象出来的或者经历的,那些能让我们热泪盈眶的场景,其实并不是一个强大的人的功成名就,而往往是一个弱小的生命不计后果的反抗:一个人,为了自己的坚持,不惜向全世界宣战。

这本书里,有四个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动:

第一个是阿蒂克斯对勇敢的解释: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要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握枪支就是勇敢。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杜博斯太太赢了,用她那仅仅九十八磅重的身躯。按照她的观点,她死得无怨无悔,不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她是我见过的最勇敢的人。

第二个是阿蒂克斯在诉讼结束之前的陈词,谁能想象的出,一个平时温文尔雅又安静的人,在明知不能获胜的法庭上,能够发出这样慷慨激昂、掷地有声,又振聋发聩的声音,不能不让人动容。

第三个是即使阿蒂克斯输掉了官司,但他的邻居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送来了一只鸡、一些面包,还有把厨房堆得满满的食物。

卡波妮说:

第四个是一切都尘埃落定后,最后一章对斯库特的描述,一个勇敢的父亲、一个勇敢的哥哥,给这个小女孩带来了莫大的勇气,甚至是儿时一直臆想的可怕的“怪人”,其实也一直是个温柔而善良的人。

她终于明白:

一切都尘埃落定了,怀抱无以伦比的勇气和信念,她,睡去。

这就是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些善良的人,想出来的“最恶毒”的办法也不过是:

做一个从未有过的小丑,嘲笑那些嘲笑我们的人。

而没有真正想要去伤害任何一个人。

善良的人觉得,一定要多为别人着想,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善良的人觉得,即使是杀死一只知更鸟也是罪恶的,因为,它们不吃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歌唱。

一颗心,零敲碎打,经历多少磨难,却经久不衰。

一个人,雨打风吹,经历多少痛苦,却依然如故。

不管是勇敢还是善良。

这些,都会成为让我感动的原因。

庆幸,我还能为这些感动而感动。

----写于2017年4月23日世界读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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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9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900字

对一本好书的评价可以很简单——当合上书时内心有一丝不舍,证明这本书已经走进了你的心中。
汤姆越狱被杀死,鲍勃说赌上下一辈子也要报复阿蒂克斯,阿蒂克斯总是慈祥地告诉斯特勒和杰姆,大家都是好人。所以最后鲍勃杀害自己的子女时,他说:我原以为那天他威胁我就已经报复我了,我以为他的报复只针对我。
《杀死一只知更鸟》不是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恰恰相反,在这个镇上,在阿蒂克斯所在的环境中,这是一件很难的事。没有一个人是可以被判定为该死的,人们都是无辜的,像知更鸟一样。只是大部分人有大部分人的立场,必须履行他们肩负的“职责”罢了。可是不管世界如何对你,你都应该学会善待世界,善待每一个世人。
阿蒂克斯到底有多伟大呢?他把世人只归为一类人——“人”,没有白人、黑人之分,所以在听见希特勒的时候,他会关掉收音机,他主张“人人平等”,也用行动在证明,人人应该平等,哪怕大部分人不认可他,并给他挂上不好的名声。他那一颗善良的心,冷静分析的思维,影响着杰姆,影响着斯特勒。所以杰姆逐渐长大,有一种超出他的同龄人的成熟;斯特勒也一样,对某些事物的深思超过成年人。阿蒂克斯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值得每一位家长学习,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哪怕他也觉得自己的姐姐说话有失风度,他第一反应依然是让斯特勒道歉——对长辈应有的尊重是每一个晚辈必须学会的礼仪;教会孩子勇敢,教会孩子明辨是非,教会孩子用一颗善良的心来生活。
怪人拉德利终于出场了,在“我们”被鲍勃伤害时,他站了出来,与鲍勃进行了搏斗。这个一开始引起了“我们”强烈好奇的人,在树洞里塞给了“我们”小礼物,缝补了“我们”因恶作剧而被栅栏撕破的裤子,火灾时偷偷给“我”披上了御寒物。他终于不再是一个“我们”口中的怪人,以很虚弱却很高大的形象登场,让所有读者都为之一惊、为之一喜。
而“我”,两年前那个懵懂的小孩,长大了。会体谅父亲,能理解哥哥,也不再与姑姑吵嘴。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用一颗温暖而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身边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8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800字

这本书绝对称得上人生之书。

阿蒂克斯作为两个孩子的父亲,言传身教,以他的品行来感染孩子。他教孩子如何做人的前提是他自己得先知道如何做人。先度己再度人。并且严格实践,没有空洞的说教,只有知行合一。生长在这样的环境下,杰姆和斯库特怎么可能不会成为正直、善良、有礼的孩子呢?在孩子仰望别人之前,他们首先仰望的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

我觉得杰姆和斯库特在真正意识到要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的那一刻,他们成长了。当然这离不开阿蒂克斯的循循善诱,虽然他们一开始听镇上的人议论,也对怪人阿瑟、和黑人在一起的雷蒙德先生抱有偏见,但是随着成长,他们也开始尊重他们的生活方式,甚至还为他们考虑。鲁迅说过“从来如此,便对么?”人们一直以来遵循的惯例就是真理吗?杰姆和斯库特找到了答案。

三、关于童真(或赤子之心)

本书开头就引用了查尔斯·兰姆的话:

这是一份恻隐之心。当迪儿看见人对人能产生多大的恶意时,他哭了。雷蒙德先生说等迪儿长大了,就不会再为此哭泣。在成长过程中,会见到越来越多的人和事,明辨是非的初心也可能会因此麻痹而蒙尘。我们应该守护这份初心,这颗真诚又善良的赤子之心。

杀死汤姆的不只是陪审员、不只是那十七颗子弹,更是沉默的大多数。因为种族歧视就判决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而没有人为此提出异议。当他们选择沉默时,就已经选择了立场。阿蒂克斯顶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为汤姆辩护,是出于良知。但是仅凭阿蒂克斯和泰特先生几个人的力量,梅科姆小镇要多久才能走上正义之路呢?

十分荣幸,我和阿蒂克斯有着相同的职业,阿蒂克斯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以此自勉。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13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300字

我想,斯库特最终也会像杰姆那样长大。

虽然它主要讲述的是种族、阶级、宗教等问题,但透过问题让我看到了一位伟大的阿蒂克斯。

作为一名律师,白人阿蒂克斯不顾镇上其他人的偏见,给被诬告的黑人青年辩护。在那个种族歧视被刻在DNA里的时候,阿蒂克斯用自己的行为向斯库特和杰姆诠释了什么是人人生而平等。尽管后来失败了,但看到阿蒂克斯醒来后发现自己家的厨房里堆满了镇上人送的鸡肉,鸡蛋等等等等时,眼泪轻轻地告诉我阿蒂克斯虽没有赢得案子,但赢得了尊重和人心。

作为一名父亲,阿蒂克斯真的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父亲。他不会像他妹妹那样要求无忧无虑的孩子做大人眼中的乖孩子;他不会将悲伤的情绪带给年少无知的孩子;在他辩护时,最害怕的就是孩子受到影响,可是当他们出现在法庭时,又是温柔地对他们说多吃会晚饭再过去;当孩子和一位快死去的奶奶争论时,他不是劈头盖脸地一顿骂,而是鼓励他们去和奶奶道歉并按照奶奶的要求陪伴她,事后才告诉他怎么回事,我想杰姆就是在这个时候长大的吧。尽管这个家里没有女主人,但当斯库特和黑人女佣卡波妮有争执时,他会让斯库特去道歉,并告诉她要尊重她。还有好多好多让人感到平静的温暖的片段,让人感受到这位父亲的伟大。

还有一处泪奔的地方就是斯库特送拉德利回家时转身看这片街区的场景,看到她和杰姆的成长:

这是夏天,两个孩子在人行道上匆匆跑过,去迎接从远处走来的一个男人。那男人挥了挥手,孩子们便争先恐后地向他跑去。

依然是夏天,孩子们走近了。男孩身后拖着根鱼竿踯躅不前。一个男人双手叉腰站在那里等他。夏天,他的孩子们在前院和朋友玩耍,自编自演着他们古怪的小话剧。

秋天,他的孩子们在杜博斯太太房前的人行道上打架。男孩扶着他妹妹站起来,过后他们一起走回家去。秋天,他的孩子们小跑着来回经过那个街角,每天的苦恼和得意都写在脸上。他们在橡树前停下了,表情又欣喜又困惑,还有点焦虑。

冬天,他的孩子们在院门前哆嗦着,黑色的剪影衬着熊熊燃烧的房屋。冬天,那男人走上街头,扔下眼镜,射死了一条疯狗。

夏天,他眼看着他的孩子们心碎了。又到了秋天,怪人的孩子们需要他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杀死那么善良的从不添乱只是唱歌的知更鸟,是罪过。就像那个被诬告却非常善良乐于助人的黑人青年,还有很多年都不出家门的,在火灾时偷偷给斯库特披上被子,在兄妹俩有难时救了他们的拉德利,阿瑟先生。

阿蒂克斯是对的。他有次说,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杰姆明天可能就会醒了,希望他的疼痛会减少一些。在开篇看到时还很担心杰姆会不会跟难过,但我现在放心了,杰姆真正地长成了哥哥的模样。

斯库特这时还在梦中喃喃着那本恐怖小说的剧情吧,希望她睡一觉后不会因为今天的事受到惊吓,可能明年的万圣节会玩得更开心。但让我开心的是,斯库特也要长大了。

很开心他们有着这么一位伟大的父亲。我一直认为家庭的教育与爱胜过一切,看来没错。

希望到了明天,整个小镇会更祥和,我也要收拾收拾准备去上体育课了,想念你们,再见。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2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21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回忆性质的小说,整部小说都是一个名叫斯库特的小女孩在回忆她的童年往事,主旨围绕种族歧视问题展开。

斯库特的童年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的美国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叫梅科姆的小镇上度过的,陪伴她的有律师父亲阿蒂克斯(母亲早逝)、哥哥杰姆、好朋友迪儿、厨娘卡波妮,以及小镇上的邻居们。小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讲的是几个孩子的童年趣事:探索怪人拉德利的隐居生活。第二部分是小说的主体,主要围绕一场对一个被诬陷的善良黑人小伙汤姆的审判展开。

个人理解,小说的第一个主题是父爱。书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父亲对孩子的影响,但字里行间却能时时处处感受到这位父亲的伟大之处:

注重言传身教——每天晚上抱着小斯库特读书看报,不知不觉、自然而然地让小姑娘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在路过杜博斯太太家门口时,向孩子们示范怎样礼貌对待一个怀有敌意的老太太。为人正直宽容——尽管南北战争(一场旨在消除奴隶制的内战)已经过去很久,但在那个年代的亚拉巴马州,种族歧视问题仍然相当严重,黑人被加以各种限制,而且只能从事低下的工作,一些白人甚至以与黑人交往为耻辱。因此,当阿蒂克斯被指定为黑人汤姆的辩护人时,他的家庭就陷入了“灾难”,各种语言攻击不可避免地涌向了两个孩子。但阿蒂克斯是一个善良、宽容、正直的父亲,即使面对各种阻力,他还是告诫自己的孩子要对那些人保持宽容,教育孩子们学会“用头脑去抗争”。行事表里如一——在孩子眼中,这位父亲对孩子“在外面什么样,在家里也什么样”,因此,他说的话总被孩子们奉为行为准则。此外,在子女教育问题上,杰姆和斯库特的父亲也足够开明:不拘泥于传统观念,亚历山德拉姑姑(阿蒂克斯的妹妹)不喜欢斯库特穿吊带裤,觉得女孩子就应该穿裙子,但阿蒂克斯对此并不在意;亚历山德拉姑姑还不喜欢孩子直呼父亲“阿蒂克斯”,而这位父亲对此也不以为然。认真对待孩子提出的问题,当斯库特问杰克叔叔(阿蒂克斯的弟弟)“婊子”是什么意思时,杰克叔叔王顾左右而言他,阿蒂克斯却并不同意这样的做法,而是认为应该诚实回答孩子的提问,因为“孩子虽然是孩子,可他们能比成人更快地发现你在回避,而这种回避只能把他们弄糊涂”。

还有一件趣事:有一天,阿蒂克斯持枪准确射杀了一只疯狗,父亲的枪法之准让两个孩子惊讶不已,这才“暴露”了他“神枪手”的称号。在此之前,两个孩子还认为父亲什么也做不了呢。对此,他们的邻居莫迪小姐解释得十分精彩:“如果说你们父亲有什么特殊的地方,那就是他那颗文明高贵的心。好枪法是上帝赐予人的礼物,是一种才能——当然了,你需要练习才能让你的技术日趋完美,但射击不同于弹钢琴或别的什么。我想,他也许意识到上帝给了他一个对待其他动物不公平的优势,于是就把枪放下了。”“心智正常的人从来不会恃才傲物。”这可以看成是对阿蒂克斯的真实写照,让两个孩子幼小的心灵很受触动。

对于已经或者即将为人父母的我们,这些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

小说的第二个主题就是种族歧视了。刚开始读的时候,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小说的名字叫《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是什么?象征了什么?

书中只有6处提到“知更鸟”,其中一处是两个孩子要练习射击,父亲告诉他们“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一处是孩子们不明白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桩罪恶”,莫迪小姐解释道:“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还有一处在最后,恶人尤厄尔(诬陷黑人汤姆的罪魁祸首)企图加害于杰姆和斯库特,怪人拉德利及时出现解救了他们,并杀死了坏人,泰特警官决定隐瞒真相保护拉德利,当阿蒂克斯问斯库特能否理解时,小姑娘说:“如果是那样(指起诉拉德利),差不多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虽然出现的很少,但这几处足以让我们了解作者借“知更鸟”意指什么:知更鸟象征的是一个人的良知。具体到小说里,就是一个个善良的人:黑人汤姆是知更鸟,因为他忠心耿耿、任劳任怨、乐于助人;阿蒂克斯是知更鸟,因为他敢于为了正义挺身而出;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他虽然深居简出,但始终怀有单纯善良的心灵……

那么又是谁杀死了知更鸟呢?答案无疑是那些将黑人汤姆置于死地的人们:是诬陷黑人汤姆、并企图报复阿蒂克斯的恶人尤厄尔;是判决汤姆有罪的陪审团(在美国,是陪审团而非法官拥有对案件作出判决的权力);是美国由来已久却至今仍未杜绝的种族歧视杀死了知更鸟。书中的一句话可成为对此的最好佐证:“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至此,这部小说的主旨就鲜明了,正如阿蒂克斯在向斯库特解释他为何面对别人的诋毁仍然坚持为黑人汤姆辩护时说的那样:“在我能和别人过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过得去。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我想,这既是我们最应该从中得到的启示,也是在在教育子女时应该保持的一条基本底线。

总之,这部小说值得一看!

以上纯属个人拙见,谬误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_1600字


《杀死一只知更鸟(纪念版)》读后感1600字

压垮骆驼的绝不仅仅是最后那根稻草,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终于读完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综合2017年的各大事件,突然间释怀也不会再去怨天尤人,希望我们可以一起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初看此书,还以为讲的是怎样把一只知更鸟杀死,但是知更鸟在书中提及的地方并不多,只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在少时杀死一只知更鸟,心存愧疚。知更鸟代表的是无辜善良的人们。 故事的背景是美国大萧条时期,然后林肯在很多年前已经签署《解放黑奴宣言》,但是直至现在,美国地区都不同程度存在种族歧视。借用书中的话“情况是这样的: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个小镇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主人公斯库特的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个南方小镇上的一位律师。小镇上的黑人劳工汤姆被白人农民尤厄尔诬告,尤厄尔指控汤姆强奸了他女儿马耶拉,但事实是马耶拉由于父亲长期的压抑而对汤姆产生了感情,尤厄尔知道后恼羞成怒,觉得自己的女儿和一个黑人在一起简直是毁了他们家族的名声,让他在镇上没脸面待下去,于是毒打了马耶拉一顿,然后教唆并威胁她一起诬陷汤姆,说是汤姆强奸并打伤了她。阿蒂克斯为了他内心坚守并教育孩子的正义和公平精神,做了汤姆的辩护律师。开始的时候镇上的人们都不理解甚至瞧不起阿蒂克斯,说他“替黑鬼帮腔”。在庭审现场,阿蒂克斯的发言感染了所有观众,告诉了他们何为平等,何为公正,但由于陪审团成员的种族歧视倾向,无辜的汤姆最终还是被判有罪。主人公的哥哥也被尤厄尔报复致残。 书中大篇幅描述的是主人公的童年生活,他们出于无知对怪人拉德利的模仿,对怪人拉德利故事的打探,而拉德利却没有伤害过他们,还经常通过树洞送他们小礼物。 我从这本书中读到了一个家庭的教养对一个人的作用,以及如何看待不平等不公平事件。显然,父亲阿蒂克斯是一个十分正直为孩子们树立榜样的人,他用平等方式与孩子们交流,晚上阅读报纸,不会太多干涉孩子们的生活。小镇上的人大部分都是十分善良的,包括怪人拉德利,在莫迪小姐家发生火灾后,小镇上的人都以不同方式帮助莫迪小姐。 可是在对待黑人这件事情上,却存在很大 的差异。“世界上最让我恶心的事,就是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无知占便宜。不要自欺欺人——这些累积起来,早晚有一天,我们要为此付出代价。我希望它不要发生在你们这一代”。那些称黑人为“黑鬼”的白人,他们也同样被别的白人鄙视。 “我读着安德伍德先生的评论,不禁想道:愚蠢的杀戮?怎么可能呢?汤姆一直到死接受的都是正当的法律程序:他是开庭审理,并且是被十二个正直的好人判定有罪,我父亲也一直在为他抗争。渐渐地,我明白了安德伍德先生的意思:阿蒂克斯使用了所有能开释一个自由人的法律手段去拯救汤姆,可是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阿蒂克斯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起,汤姆就死定了。”汤姆受到的是正当的法律程序,可是为什么到最后,法律会判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这是因为法律存在漏洞,而不是因为一个无辜的人有罪;这是因为这个社会风气有问题,“并不是因为他们讲道理,而是因为我们守在那里。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里,有些东西会让人丧失理智——他们不论怎样努力都做不到公平。在我们的法庭上,当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打官司时,白人总是赢。这些很丑恶,但它们是社会现实。” 甚至是主人公的老师,一个愿意借钱给贫困学生,愿意帮助学生进步,采用新型教育方法教学的老师,会说“是该教训教训他们了,他们越来越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下一步他们是不是会以为能和我们通婚了。”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怎么转过脸来就对家乡人这么恶毒呢? 可是我们无法无视父亲说的话,这已经开始进步了,汤姆的案件已经拖了一年半,汤姆的律师是阿蒂克斯也是很多人的意愿,我们只能坚信社会会在我们的努力下不断进步。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


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2000字

胡炜

不知道有多少朋友看过这本书、或知道这本书的名字,我是在看《永恒的边缘》一书时,书中提到在斯大林的苏联时代,《杀死一只知更鸟》和《日瓦戈医生》都是禁书,出于好奇,当时就在kindle上购买了这两本书,因为我很想知道什么样的书会成为禁书,可是直到看完了,我也还是没有搞明白。

全书分两大部分,以生活在美国一个小镇上的八九岁的小女孩的视角展开,时间是在美国南北战争之后,但种族歧视依然强烈,她有一个大她几岁的哥哥,她的父亲是小镇里的律师,他们一家是白人,但小镇上也住了很多黑人。第一部分一直是讲这个镇上有一家人,屋里住着一位怪人,从来不出门,只是传闻他晚上天黑后会出来,一群小屁孩很好奇,很想知道这个怪人长什么样,可是又非常害怕,不敢靠近这栋房子,更不敢走进去,想方设法用各种法子窥探,都没能成功。

然后进入到全书的第二部分,镇上有一个白人无赖,一家人住在垃圾场边上,靠领救济生活,家里有七八个小孩,这个无赖诬陷一个黑人青年强奸了他的大女儿,法庭指定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律师为这个黑人辩护。许多白人开始来找这位律师的麻烦,不允许他为黑人辩护,认为他同情黑人,他的两个孩子在学校也因此被别的小孩瞧不起甚至谩骂,但律师一直没有放弃,顶着各种压力坚持去做这件事情。

最后通过法庭辩护、指正,大家明明知道这个黑人是被冤枉的、是无辜的,可是陪审团还是判定黑人有罪。律师没有放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并且让这个黑人青年对未来要充满信心,和他一起努力。可是黑人青年绝望了,在监狱里试图越狱,被预警开枪击毙。同时,那个白人渣滓公开侮辱律师,并扬言要杀了他,找各种办法报复法官、警长。

最后把黑手伸向了警长的两个孩子,小镇上有一个集体的聚会活动,有一个演出,小姑娘要穿上道具扮演“腊肉”,他的哥哥陪她去,晚上回家时,在路上遇到了袭击,她的哥哥断了肋骨,她因为穿着道具服而幸免,但是后来发现道具服上留下了很多锋利的刀口。报复他们的那个白人渣滓被刀刺死在大槐树下,警长判定说是他自己绊倒在自己拿的刀上死掉的,但事实是那个从一开始就非常神秘从不出门、从未露面的怪人保护两个孩子,把那个渣滓杀死了。但警长不愿意牵连这个从不露面的怪人,坚持要律师同意他的判断和结论。

整个故事就是这样,所以我到现在都没想明白这样一本书在那个年代的苏联怎么就成了一本禁书呢?至于这本书的名字,小女孩的叔叔给她和她的哥哥买了两把气枪作为圣诞礼物,他们的父亲告诉他们可以用气枪去打任何鸟,但是不要打知更鸟,因为“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园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仓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在书中,那个被种族歧视杀死的黑人就是知更鸟,杀死他的白人就是在犯罪。“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总有什么东西让人丧失理智——即使他们努力想做到公平,结果还是事与愿违。在我们的法庭上,当对立双方是一个白人和一个黑人的时候,白人总是胜诉。这些事情很丑恶,可现实生活就是如此。”律师认为:“这个世界上最让我厌恶的事情,莫过于下等白人利用黑人的单纯无知欺骗他们。休要自欺欺人——这些行为一天一天积累起来,我们早晚要为此付出代价。”“一个白人只要对黑人做了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不管他是什么人,不管他多么富有,也不管他出身多么高贵,这个白人就是人渣。”“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从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这就是律师一直在坚持的原因。

书中还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两个小孩刚开始不了解他们的父亲,看见父亲每天回到家里就是读书看报,一点男子汉气概都没有,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才知道他们的父亲当年竟然是小镇上的神枪手,可是他后来从来不拿枪,因为在他看来“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同时,他告诉自己的孩子:“我想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发表于1960年的长篇小说,1961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售出超过三千万册。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一名评论家这样解释小说有巨大影响力的原因:“在二十世纪,《杀死一只知更鸟》大概是美国最广为阅读的种族相关书籍,而它的主角阿提克斯·芬奇则塑造了种族正义最不朽的小说形象。”

这部小说于1961年被改编成电影,1962年12月12月25日,影片在美国上映并或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1963年,格利高里·派克凭借该片获得第35届奥斯卡奖最佳男主角奖。作家哈珀·李(1926—2016.2.19)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策小说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坡蒂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坡蒂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亚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

看完我的这些介绍,即使不看这本书,或许你会去看看这部电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2000字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莫迪小姐

全书从琼.露易丝.斯库特.芬奇这个小女孩的视角出发,带领我们探寻梅科姆镇的大千世界。我想作者这样安排是因为孩子的世界是单纯美好的,没有被世俗污染,看待事情总是从简单的真善美出发,基于好奇心去探索未知,不会刻意歪曲,可以说这种最初的人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客观公平。

一件明白的不能再明白的黑白事件却引起了一场关于人性问题的拷问。控方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状告黑人小伙汤姆.鲁宾逊强奸自己,而当辩方律师阿迪克斯将真相呈现在众人面前时,许多人却假装看不见,听不懂。为什么这些人选择相信谎言,或者说维护谎言?很显然,是偏见,是歧视战胜了人性的真善美。多少年来树立的白人尊贵,黑人卑贱的思想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这让白人集团产生了一种种族优越感,认为黑人只配做自己的奴隶,厨娘,恣意剥夺了黑人的人权。可怜的是,黑人集团在这种强大却无理的环境压迫下产生了一种种族自卑感,自己给自己贴上了下等人的标签,在一定程度上自我放弃了属于自己的人权。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交锋中,邪恶取得了最终的胜利,多么可悲啊!

以阿迪克斯为代表的正义集团,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情况下,据理力争,竭尽全力想唤醒人们心中沉睡的正义,维护法庭最后一丝带着公平的尊严,却最终敌不过以鲍勃.尤厄尔为代表的邪恶集团。勇敢就是,在你还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不得不说,阿迪克斯是勇敢的,他在赌,赌注是他和两个孩子的命,以及芬奇家族的荣誉。虽然他赌输了,幸运的是他和孩子们都还是安全的,反而夺取了道德的高地,赢得了多数人发自内心的尊敬。突然想起了美剧《我们这一天》里有一集,兰德尔带着父亲威廉去超市买衣服说的那一番话,他说他们进店以后门卫会换一个站姿,以便更好的监视他们在店里的行为,在结算的时候,收费员会让他出示身份证。呵,多么可笑,号称以民主治国的第一强国美国,在当今物质经济高速发展的21世纪,却依然无法彻底摆脱偏见和歧视的阴霾。很难说这是制度的失败,因为至少黑人也有选举权,但不可否认,制度是人制定的,至于建立制度是以白人居多,还是黑人居多还是一样多,我们不得而知。

所幸,在我们生活的国度里种族歧视的存在感并不强,但是,种族歧视的另一个孪生兄弟性别歧视却依然存在。想起了清华最年轻博导颜宁在《开讲啦》节目中说的一段话:其实我并不喜欢别人称我为女科学家,为什么要加个女字呢,科学家就行了嘛。是啊,男女平等我们说了多少年了,毋庸置疑,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到现在,人们的精神文明有了很大进步,女性地位有所抬升,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我们还是会习惯性的给女性贴上类似女司机的标签。所以,我们应该反思,我们为什么会这么想,而又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在杰姆看到父亲输了官司,邪恶压倒正义后,发出了感叹:我认为世界上有四类人,一种是阿迪克斯和我们这类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那类人,一种是尤厄尔那类人,还有一种是黑人。看得出来,杰姆的信念有所动摇。而妹妹斯库特的一句话: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类人,那就是人。却道出了最简单的事实。是啊,众生平等,我们只有一个共同的标签人!

从教育的角度来看,阿迪克斯真是一位了不起的父亲,也是他两个孩子了不起的启蒙老师。在孩子们面前,他总是表现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言传身教。他不会强行灌输给孩子们什么思想,更不会暴力教学,他总是引导他们去寻找人间的真善美,让他们自己去领悟生活中的善与恶,培养他们独立看待问题的思维。当然,做错了事也要接收惩罚并道歉,他没有像亚历山德拉姑姑那样强调严格管教,而是在尽量不干扰孩子们的情况下任其自由发展,一旦发现不对劲的苗头,就耐心给他们讲道理,说出事情的对与错,让他们判断,而且更多的时候,他总是自己用实际行动做好表率。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一段。孩子也一样,我们有时候不知道他们的脑袋里在想什么,我们只能陪伴他们成长,教会他们做人做事,但我们决不能干涉他们,不能让他们按着你的想法来活,这是失败的教育。阿迪克斯和《我们这一天》里的父亲杰克都属于那种伟大的父亲,他们的伟大之处不在于他们自己有多完美,而在于他们教育孩子的方式堪称完美。我想,每个做父亲的人和将会做父亲的人都应该向他们学习,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我以为,父母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方式就是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孩子的优秀榜样。

至于书中知更鸟的化身,我想应该是所有具有一颗真善美的心灵的人儿吧。是决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和良心,敢于向邪恶发起正义的斗争的阿迪克斯先生;是会同情黑人汤姆,喜爱黑佣卡波妮,为保护父亲而勇敢的和沃尔特.坎宁安们说理,和侄子打架的斯库特;是会因父亲输了正义的官司而难过,始终支持父亲做正确的事的杰姆;是知道黑人汤姆难逃一劫后留下眼泪的迪尔;是善良纯朴,用心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是母亲胜似母亲的教导斯库特和杰姆正确的为人处世的卡波妮小姐;是即使遭遇父亲的残酷对待而性格孤僻却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生命危险时挺身相救的阿瑟.拉德利先生;是不随波逐流,不传播八卦谣言,坚守内心正义阵地的莫迪小姐;是单纯的想给别人帮忙而身陷囹圄的善良的汤姆......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

林肯和马丁路德金们只能唤醒人们心中的正义感,而要消灭歧视,实现平等却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做起。为什么种族歧视到现在依然还存在?我想是在教育上出了问题,只有阻断种族歧视思想一代又一代在教育方面的传播,方可还众人一个平等相处的天下。倘若有一天我们的孩子问我们:为什么有些人的皮肤是黑色的,有些人的皮肤是白色的,而我们的皮肤是黄色的?我们只需回答:世界因多彩而美丽,他们和我们没有什么不同。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广西师大陈彦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我自去年11月加入小芳老师读书群以来,读完的第六本小说。虽然我在群里表现平平,打卡不是很积极,自己觉得还是蛮有成就感的。在这个浮躁喧嚣的年代,能够和一群素未谋面、但兴趣相投的朋友一起读书、思考,真是件幸福的事情。觉得自己也算是一名读书人了。

这部小说是美国现当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获得过普策利等多项大奖,它的作者HarperLee也享誉文坛。小说的头两章是对故事的背景、以及即将出场的各色人物的交代,复杂的人物关系加上作者诙谐幽默的笔调让我读得云里雾里的,有些晕。索性重读了第一、二章,并对人物关系列了一个表,才弄清楚。小说作者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以小镇上的知名律师Atticus女儿Scout的口吻讲述了发生在美国1930年代阿拉巴马州Mayb小镇的一起黑人强奸白人妇女案件。围绕这条主线,作者还穿插介绍了当时美国南方公立学校教育体制、小镇上白人和黑人居民的日常生活及宗教信仰等风土人情。总而言之,这部小说如同一幅宏大的美国南方小镇的生活画卷。迫于时间关系,我仅谈谈自己在阅读过程中,触动心灵的人物事件。

可能是与自身经历有关,我对MayellaEwells这个人物给予了特别的关心。她是小说中的一个反派。由于她的引诱和指控,无辜善良的黑人TomRobinson被起诉和枪杀。我一方面痛恨她的愚昧和邪恶,另一方面又对她无依无靠、孤苦伶仃的境遇表示深深的同情。Mayella的父亲BobEwells是小镇上臭名远扬的游手好闲的恶棍。母亲早逝,作为长女的她,要帮着父亲照顾家里一大群孩子。她的家住在小镇垃圾场附近。父亲Bob好逸恶劳,长年靠领救济过活,偶尔还会去森林里打些野味,但是这些钱全被他换酒买醉去了。Ewells家的孩子不上学,每天都会去拾荒,从垃圾堆里捡些破铜烂铁来换钱。

小说里讲到,没人愿意和Ewells家的孩子玩,白人不跟他们玩,黑人也不跟他们玩,这家人在小镇上非常孤立。Mayella19岁半,没有上过什么学,没有一个朋友,但是从作者的描述来看,她内心还是渴望美好的事物,例如,她非常悉心地照料着几盆小花,每天给它们浇水。她所诬陷的黑人Tom可能是唯一一个对她友善的人。Tom每天经过她家门口,对她尊重有礼,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出于同情,他也会尽力而为。可以说,比起经常殴打她的父亲和对她漠不关心的兄弟们,Tom对她好太多了。Tom本该成为Mayella积极向善的外因和动力,但是大概是因为家庭环境太恶劣,而她本人又没接受过什么教育,愚昧无知,又出于性的冲动,她想要引诱Tom。而这一幕被Bob撞见,在父亲一顿暴打下,为了少挨一些皮肉之苦,她编造故事,嫁祸于Tom。在法庭辩论上,Mayella对Attitus的几句日常寒暄的敬语居然严重不适应,认为Atticus是在羞辱她,这说明在生活中,她从未被尊重过。她的人生是残缺不全的。法庭上Atticus据理力证Tom的清白无辜。虽然全镇居民心里都明白Tom是被诬陷的,都厌恶Ewells父女的为人,但是在那个年代,撼动人们心中白人优越论的思想还是非常困难的。绝望的Tom等不及上诉,他在越狱时被枪杀。小说的结尾,BobEwells搬起石头反而砸了自己的脚,本来想要暗害Atticus的一双儿女,反而自己死掉了。正如小镇警官所说,这个男人不值得人痛惜,一命抵一命。虽然,小说对Mayella的结局没有交代,但是我们可以预料,如果有一天她的人性得以唤醒,她的一生也将在悔恨与自责中度过。

最后,小说的细节描写也是相当出神入化,因为时间关系,我未能摘抄,多有遗憾,下一本书我定当认真体味小说中的语言美,认真做好打卡。再次感谢林老师的辛勤付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一:《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篇二:《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篇三:《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作文】

寒假期间读了《杀死一只知更鸟》,我被这个语言平实的故事深深打动。娓娓道来的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温馨与力量叫人折服。三十年代,美国大萧条时期南部的一个小镇,三个天真孩子的生活因为两桩冤案而改变。赢弱而失语的人、固守太多偏见的无知的人,还有恪守原则的善良的律师父亲,迫使他们艰难地去理解成人世界里的偏见和冷漠,去理解真相所包含的危机和无奈,同时试着去理解,坏人的内心也可能无辜。

在芬奇律师的身上,我看到了父亲对孩子独特的教育方式,看到了一个善良的、纯洁的灵魂,也看到了正直不屈的脊梁。他教育孩子: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有一次谈起打鸟时,他对孩子说,不要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他本身正是这样一只追求自由和平等,捍卫他人合法权利的知更鸟,尽己之力为穷人带去福泽。

无论是黑人汤姆亦或是怪人布拉德力,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社会偏见的受害者,也是两只无辜的知更鸟。白人对黑人的偏见和种族歧视让汤姆蒙受到不白之冤,被残暴的父亲摧毁而足不出户的布在孩子们眼中代表了恶魔的恐怖无辜的知更鸟太多,似乎社会都处于黑暗混沌之中,芬奇律师也向孩子们坦言:世上有很多丑恶的事,孩子,我希望能够使它们远离你们,但那是不可能的。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正是有了这些天真善良的知更鸟,社会才会变得越来越和平与民主。虽然汤姆在被押往监狱的路上因为试图逃跑而被打死,这使芬奇律师践行知更鸟信念的行为受到了极大打击,但这位正义的英雄却从未怀疑过自己的信念。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布最终凭借自己的真心和善良赢得了孩子们的信任和尊敬,尽管曾受伤害,但内心的纯洁和澄澈最终让他浴血重生。

对于一个我们未接触过的人,别人的说法永远都不该成为我们衡量他的标杆,正如芬奇律师说的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谁,除非你进入他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对那些可能被误会的知更鸟,我们应怀着公正的态度去对待他们,去保护、珍惜那些善良。

不仅仅在那个时期,当今社会生活中也有太多像布一样的知更鸟,被误解、被中伤、被诋毁、被炒作的善良,就像被无辜射杀的知更鸟,伴随着血和泪的蜕变,最后终将涅槃重生,成为善良的人们的心尖上的亮光。

【篇四:《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篇五: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当我读这本书的第一时间,它给我的感觉像是随着三个孩子的书在夏天的夜晚流浪:你不知道去哪里,不知道会在周围的黑暗。

我想谈谈几个形象的故事,首先,阿提卡斯雀。他是史葛和吉姆的父亲,一个律师,来自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和他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好的射手。他的第一个妻子过世了。他有许多幽默感和正义。他是少数人在镇mescan谁犯下种族平等。当汤姆鲁滨孙被指控强奸了一名白人妇女,他是在他的坚决防御。因此,他的家人成为事人们发泄他们的愤怒。他有坚定的信念和智慧。他总是把自己放在他人的利益。在小说中,他是体现道德。

简路易斯史葛雀:小说中的叙述者。她是个有男子气概的女孩,非常聪明。她的心总是认为镇上的人都好。但汤姆鲁滨孙的情况对她的一些信仰。但最后她能够有一个更成熟的视觉发现并欣赏他人的善心没有忽视他们的邪-恶。

一个美国杰姆雀:史葛的哥哥。他经常与他的妹妹在童年。他很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在小说中,他是她的妹妹最好的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摔断了手保护他的妹妹。在小说中,他逐渐成长为一名年轻男子。汤姆鲁滨孙案件的审理了他的bliefs深。

亚瑟布拉德: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但也是最重要的人在小说。他在家呆了。在吉姆和史葛的童年,他被视为恐怖的代名词。但他总是留下一些小礼物给孩子们。他救了吉姆和史葛当他们麻烦。他很善良。汤姆鲁滨孙:一个诚实的黑色。他被诬告犯有强奸。他最后被射死当他是逃避。他象征着天真和邪-恶会被吞噬。

尤厄尔:他是一个贫穷的白人在镇上,他也是个酒鬼。他错误地指控强奸他女儿的汤姆鲁滨孙。他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庭。

作者用鸟的标志。它是一个天真无辜的。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是一个故事,毁灭无辜的无辜。吉姆,汤姆鲁滨孙,莳萝,raymoud先生,mayella尤厄尔都是模仿。

当fasing生活,我们每个人都是无知的孩子。生活总是大于人们的想象和理解。它是永远等着你在角落里跳出来给你一个惊喜,或在你的心中的痛。

也许生活没有目标而持续的方式。这不仅是一种更邪-恶的世界。

【篇六:《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篇七:《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平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平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篇八:读《杀死一只知更鸟》有感】

如果让我说读这本书时的感受,我想说我像是和杰姆,斯库特在夏日的梅科姆镇游荡,四周一片黑暗,完全找不到方向。刚开始读时,我倒觉得它像是孩子之间的游戏,一个孩子提出一个稀奇古怪的要求,然后再调皮地问自己的同伴敢不敢这样做,无论是接近怪人拉德利,还是更为重要的为黑人的自主权而奋斗和努力,亦或是让杰姆懂得爱护关心自己的妹妹,让所有的孩子在痛苦和自省中面对成长,接受蜕变。故事中的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在故事的结尾也掷地有声的告诉我们答案:我敢!

每一次成长都是黑暗中的一跃

对于成长,比较官方的说法是成长能够让孩子变得更加懂事,能够让孩子的学习成绩得到提高,而我却觉得这些都是成长的表面现象,更为深厚的含义是在成长中发现自己的缺点,正视自己的缺点,改掉自己的缺点,并且要清醒地知道这个世界有善也有恶,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影,我们能够去理解和面对这个世界种种的不公。在书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斯库特。在这本书中我能够看到她成长蜕变的轨迹,从刚开始的桀骜不驯到最后的乖巧听话,从刚开始会误解女佣卡波妮,到最后能理解支持卡波妮,她保留了自己身上孩童应具有的幼稚和天真,又学会了女孩子应有的端庄和稳重。而最具代表性的是中间有一个阶段斯科特以说脏话来赢得别人的关注,但是我觉得斯库特有一个好爸爸,能够洞悉她的一切心理,只有阿蒂克斯自己知道,斯库特说脏话只是为了赢得别人的在意和关注,仅此而已,但可悲的是,随着要把坏习惯扼杀在摇篮里这句话在中国得到家长的普遍支持,有多少家长在面对孩子的小恶习时是选择打骂,而不是帮助孩子进行成长。孩子的心往往更加脆弱和敏感,他们理解的世界是单纯而无暇的,在很多时候,无论是大人还是孩童,在绝望和迷茫时,他们都是无知的孩童,生活总是大于我们的理解,它会在不经意间给我一个拥抱亦或是无边无际的痛苦。但对于正在慢慢成长的我来说,成长没那么励志,但它绝对痛苦,因为你要知道它将会把以前那个有着诸多缺点的你揉碎再重新塑造。

我只是不甘于屈服

在本书中,唯一让我感觉很难过的是第二次冤案的发生,我能够非常清楚地看到美国当时的种族斗争之激烈,其实在那场官司之前,阿蒂克斯其实心里很清楚,这场官司打不赢,最后造成汤姆的冤死,我不想借此来抨击美国的种族歧视,因为美国还是有那么多为黑人的权利做斗争的白人,而且如今种族歧视在美国也不再如往日一般严重,美国的黑人也不再忍气吞声,而是选择以正确方式为自己讨回公道。我只是很想对受到过不公的所有的公民说:在强大的力量面前人们往往除了服从别无选择,但是今天你可能失去的是很小的权力,你不抗争,明天你同样会失去更多的权利。更多的时候,我们要想起帕克斯,一位美国的女裁缝,她强烈反抗公车上的种族隔离,因而被警方逮捕,但是她的被捕引起了长达385天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最后,联邦最高法院禁止了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被尊为民权运动之母,在她的葬礼上,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而那场声势浩大的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的组织者就是杰出的演说家马丁。路德。金,马丁说过《论公民的不服从》是给他启发的一篇文章,如果非要来解释美国的种族歧视,我只想用独立宣言中的一句话来告诉所有对自己不自信,或受到不公平对待却忍气吞声的民众,还有那些自负的土豪: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很多黑人参与斗争,即使这场斗争影响再大,但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他们不可能赢得声明,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所以我想向阿蒂克斯一样为了黑人争取权利的所有美国人民表示致敬。我希望杀死一只知更鸟(用法律伤害无辜的人)这样的事件不会再发生。

我希望若干年后,如果有人问我:你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世界?我希望所有的人都能像郝劲松这样回答:我想要法治赋予我的那个世界。即使问题在复杂,我们都要尊重法律,相信法律,信仰法律,我们要靠为自己权利所做的斗争里赢得尊重。

导师点评:在这篇习作之前,笔者刚刚看到《中国青年报》官方微博称:超八成京城中学生认同民主太重要,我想,如果小作者被列在统计之列,也一定是那五分之四中最坚定的投票者。一名初二的学生就能主动阅读《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样以追求社会公义为主旨的经典名著,本来就难能可贵,而当小作者在文末提到马丁。路德。金,提到郝劲松,就更让人精神亢奋了,正是因为你的如斯担当,我们的社会进步才会更有保障,也更有希望。

这篇文章,让人见识了一个有思想有内涵、逻辑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都比较强的小作者。但从本质上来说,这篇书评的小说文本只是作者发表个人见解的一个载体、是一个说理的通道,小作者关注的只是小说的情节和思想,而对文本的语言和叙事风格几乎没有评述,当然没有孰对孰错之分,这也是一种写作书评的方式。

只不过写作书评和写作其他文章一样,都应该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中心,在这一点上,小作者是做到了,但缺陷在于,并没有从习作的标题上面加以体现。再者,书评也必须要注意一个可读性的问题,如果用挑剔一点的眼光来看,这篇文章多少是有点干瘪的,也就是说,那种让人一气呵成读下去的有理有据、环环相扣的力量还不是很足,试想一下,如果一篇习作没有那种引人入胜的效果,你的行文观点,又怎么能做到让人诚服、让人接受?刘瑜的《观念的水位》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民主和自由的观点在她的笔下娓娓道来、让人信服,或许小作者本身也有在看这本书。另外,如果想从书评的趣味性方面有所提升,还可以看看黄昱宁的《梦见舒伯特的狗》,能做到让人看着书评笑出声来,也足见黄昱宁的写作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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