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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800字

《牛虻》读后感_800字。

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读后感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写读后感能拓展视野,发展思维能力,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对于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牛虻》读后感_800字,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牛虻》读后感800字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情跌宕起伏,深深地被主人公的悲喜所影响。亚瑟出生在意大利富豪家庭,天真烂漫,想法简单,看不到世界的背面。而十三年后,他成为写讽刺文的牛虻时,他的灵魂经历了涅槃,成为坚定的革命斗士。尽管经历了众多灾难,比如跛脚,横亘在脸上的疤,手臂各种疤痕和背叛欺骗。世事变迁,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仍是那个渴望爱的少年,渴望蒙太尼里从前那样亲切地对他,渴望詹玛的爱情。在他入狱时,他一面忍受着身体上旧患带来的极大痛苦,还要忍受精神的折磨。在他和蒙太尼里的对话中承认自己就是当年假装跳河的亚瑟时,他决意放下恩怨仇恨,只要蒙太尼里放弃上帝,放弃坚持的信仰。这一段真的动情,他用冰冷的话语,讽刺的语气,小心翼翼地维护着自己的自尊。千疮百孔的身心已然疲惫不堪,却还是希冀着年少时蒙太尼里的温暖。可是他输给了十字架,输得一败涂地。狱门关上一段时间,他回过神,却发现自己还是被抛弃了,独自躺在冰冷的监狱啜泣。

我还不太能理解信仰的力量,但存在即是合理的。我不追随,但我也不会否定宗教信仰。有时候,我们身处在痛苦的深渊,需要信仰的光芒照亮走出泥潭的路。但太盲目地相信,则会让我们丧失对生活的思考。生活需要不断思考,不断进步。牛虻身上的坚定执着,勇敢善良是他身上的光芒,也是我非常敬佩的。他多情却不滥情,年少时对詹玛的爱情不渝,对于绮达无情却也从未僭越他们的关系。绮达也是个可怜的人儿,爱上一匹野马,可是她给不了亚瑟能驰骋的草原。让我觉得遗憾的是亚瑟和詹玛的情谊未能继续,只以一封绝笔书告终。他们之间很单纯的爱意,也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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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大全)


【第1篇】

在图书馆借书时,无意间看到了《牛虻》这本书,让我一时兴奋不已,这不是《平凡的世界》里少平阅读过的书吗?怀揣着这样的感觉我借阅了这本书。少平看《牛虻》只因晓霞介绍过,我读《牛虻》只因少平曾读过。

本书主要讲述出身于富商家庭的意大利青年亚瑟,成年后毅然投身革命的故事。由于疏忽,亚瑟泄漏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并痛苦地发现自己竟然是崇拜已久的蒙太尼里神父的私生子。亚瑟万念俱灰,他以假自杀为掩护,愤然出走,在外飘泊13年,历经艰辛,成为一个坚定的革命者,化名“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最后不幸被捕,面对军方的威胁和生父的劝降,不为所动,从容就义。故事还讲述了牛虻与琼玛白雪般纯洁无瑕的爱情,以及对父亲的爱恨交织,读来令人唏嘘不已。

亚瑟在南美漂泊时,曾做过甘蔗园的奴隶;曾在龌蹉的妓院里面洗过盘子;曾给狠毒的农场主做过马童;曾在闯荡江湖的杂耍班子里做过小丑;他曾忍饥挨饿,被人吐唾沫,被人踩在脚下。回想起《平凡的世界》中少平阅读《牛虻》的描写,明白了作者路遥在这时候安排少平阅读《牛虻》的寓意。那时少平刚从家里出来揽工,在遭受贾冰爱人与舅母的冷眼后,他揽了第一份工,对于被揽工人来说,第一份工是最苦的,沉重的石头把脊背都压烂了,肉皮被石头磨得像一层透明的纸,连毛细血管都能看见。少平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阅读完《牛虻》的。相比之下,亚瑟这样的经历比少平的要艰难百倍,可他却依然立志不变,投身革命,少平无不为之感慨,那自己的这点磨难又算得了什么呢。

文中在描写亚瑟加入意大利青年党,以及用犀利的文字抨击教皇的统治,组织武装,准备起义花了大手笔描写。我在阅读的过程中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是什么样的力量与信仰让这些热血青年投身与革命?甚至不少青年还都是富家子弟,他们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毅然追随着革命。如果说法国的贫民是因为路易十六以及贵族残暴的统治才引发法国大革命,他们奋力反抗,推翻统治阶级,只为了过上好日子。但那些衣食无忧的青年们又为了什么呢?为了民主?为了自由?为了他们坚定的信念而不惜牺牲自我,虽然很钦佩他们,但生活在现代的我始终无法理解他们的行为,我没有那样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当我读这些名著时,书中的文化底蕴及渲染的精神有些我不太理解,但我在接触过之后,我才发现原来世界还有很多种人,很多种生活。这些没经历过的,我们可以阅读别人的故事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内心世界,让自己有容乃大、海纳百川。在我小的时候没有人告诉我要多看书,“阅读”这个词是那样的陌生,或者说我当时的理解多看书就是看语文、数学等书。大学毕业后我当了一名人民教师,学校在创立书香校园,鼓励孩子们多阅读。我在鼓励孩子们多看书的时候是没有底气的,因为自己的阅读量还不及某些学生。就因为这样,我在鼓励学生的同时也鼓励自己去阅读,慢慢地我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通过不断的阅读我也有了少平那样的认识,只有一个人对世界了解得更广大,对人生看得更深刻,那么,他才有可能对自己所处的艰难和困苦有更高意义的理解;甚至也会心平气静地对待欢乐和幸福。

【第2篇】

长篇小说《牛虻》是英国女作家艾·丽·伏尼契的代表作。

亚瑟·勃尔顿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又看到母亲受他们的折磨和侮辱,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亚瑟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亚瑟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蒙太尼里发现了亚瑟的活动后十分不安,想方设法加以劝阻;但亚瑟觉得作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奋斗的人是不矛盾的。在一次秘密集会上,亚瑟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

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亚瑟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在南美洲,亚瑟度过了人间地狱般的13年。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他受命于玛志尼党揭露教会的骗局。他用辛辣的笔一针见血地指出,以红衣主教蒙太尼里为首的自由派实际上乃是教廷的忠实走狗。牛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

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牛虻则动情地诉说了他的悲惨经历,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

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总结:从一个富家子弟到一位果敢的革命者,亚瑟经历着质的改变,被最尊敬,爱戴的人的欺骗以及13年的地狱般生活,亚瑟并没有屈服,而是坚持自己的革命情结,不惜舍弃生命和爱情,并最终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献身!亚瑟,将永远是坚强,果敢,冷酷,老练的牛虻的化身!

《干法》读后感800字


我是一名房地产估价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8年有余,工作时间久了,就忘记了自己工作时的初心。在一次偶尔的机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工作造就人格。最终,找到了这句话的来源,这是稻盛和夫《干法》中的一句话。

曾几何时,我也在不断的问自己,到底工作是为了什么,直到看了《干法》这本书籍后,我似乎从中找到了些许想要的答案。工作是为了更好的生活,而更好的生活也需要努力的工作才能实现,这是我所追求的答案。工作就是生活,而生活就是工作,如果对工作没有什么热情,相反对生活也不会有任何激情,对生活的态度没有积极,同样工作也不会好到哪去。工作给我们的感觉时常是枯燥的无聊的,时常让人感觉到压抑烦躁,这是大多数人的体会。

人为什么要工作?这个问题在当代的年轻人口中大概只能得出几种荒唐的答案。赚钱生存、打发多余的青春、努力过上吃穿不愁的日子。恰恰相反稻盛和夫先生则认为工作是人生最尊敬、最重要、最有价值的行为,工作可以给我们带来幸福和快乐。如果一味的对自己的工作失去信心、总想着山的另一面有更好的差事,就这样在痛苦中徘徊,到最后青春燃尽,终将一事无成。

如何能够真心的投入到工作中?就要改变心态,心态能改变一切是最有道理的,每天对自己心态的调整有利于一天的工作,无论任何事情都要向良性最好的方面去想,不要把工作当成一种苦差事,与其找喜欢的工作,不如先喜欢上现有的工作,与其追求幻想,更不如爱上眼前的工作,只要是喜欢上了,就能不辞辛苦的工作,不把困难当做困难,一心去想怎样工作,自然就会有好的收获,一定能做出成绩,有了成绩就会获得身边人的好评,你就会更加爱上自己的工作良性循环也就开始了。

在读完此书后,我开始慢慢的改变自己对待工作的心态,开始不断地挑战自己,开始看书、开始学习、开始考证,用一切行动来支撑自己的工作。慢慢的发现,工作造就人格这句话的意义。

《枢纽》读后感800字


人口太多曾经是问题,在加入了全球经济之后,我们以制造业吸纳了过剩劳动力,使得人口压力大大减小,也成就了曾经的人口红利优势。随着人口老龄化,城市化的进程,富裕程度的提升,人口红利逐渐降低。

城市化的进程使得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聚集在城市里面工作,生活,去寻求更多的工作机会,拿到更多的回报。而大城市的压力和更高的生活成本以及更多元化的发展空间和道路,使得传统的成家立业、结婚生子不再是成为年轻人唯一的必须的选择。

所以有一个很好的说法就是大城市是最好的避孕药。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离开家乡离开熟人社会而进入陌生人大规模协作的大城市,个人发展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选择使得个人的发展高于传统家族或父母的要求。选择单身不婚或者晚婚丁克,越来越得到尊重和理解。加上从80年代开始的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率的急剧下降成为必然的趋势。

这件事情也不一定是件很坏的事情,更不能用行政的命令干预个人的生育权和个人发展的选择自由。

首先从人类发展或者民族的发展上来讲,一小部分人选择不婚或者不育,一定不会影响到整个人类基因的传承,也不会影响到中华民族的发展。大家把心都装到肚子里。

而老龄化的快速加剧一定会带来一些问题,但这些问题也会随着技术的进步会得到解决。60岁或者是65岁退休的老人,他们在健康地活到90岁甚至更大年龄这段期间其实还是有很多途径可以发挥他们的经验智慧和工作意愿,基于过往的工作经验的累积,这段期间可能对社会做出的贡献,很可能比年轻人刚进入社会做出的贡献还会更大一点。对很多人来讲,工作是一件必须而并不太辛苦的事情。

不同的社会背景,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有问题,试问哪个阶段没有问题呢?只要释放每个人的活力,给整个社会足够的自由,一定会有解决的办法。所以对这些可能的问题,个人都是持乐观的态度,理性乐观。

《香水》读后感800字


林夕先生说:所谓心事,不过是不如己意,就是一种执念。当一人孤独奔跑,想去追回那已逝去的美丽时,最终也只能摇摇头笑着停下来。时光不停留,能停的只有自己的脚步;世界太大,人生太长,总有不如意。有些事物无法得到,应该适当放弃,否则就会落入偏执的地狱。《香水》讲的正是这样一个偏执的少年。

作者帕聚斯金德写《香水》写得非常精妙,他把主人公格雷诺耶写成了一个天才,一个对气味无比敏感、并能辨认和记忆所有气味的世间仅有的天才。当他一步步学会提取和保存气味时,突然被击倒了他闻不到自己的气味。而他也意识到,自己没有气味,就是零,就是无,这么多年他都像从不存在一样生存,没有人能看见他、感受到他。这是令人绝望的。

他选择离开山洞,进入城市。在这里他用新的方法制作香水,他首先为自己设计了人的气味,这些气味使他终于被人们视为存在,人们开始看见他了。而在记忆深处,他依然向往少女的香气,于是,一个接着一个,她杀了26个少女,制作每位少女味道的香水。当他将香水最终完成的时候,也被捕了,处以死刑。行刑那天,他仅仅使用了一滴香水,就让所有人心神颠倒,失去了理智。

他看到了香水的力量,这力量使所有人对他顶礼膜拜。人们爱他,可他却憎恨所有人,人们无法对他的憎恨、他的内心做出回答。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依然是无,自己依然不存在,存在的只有香气。人们爱的不是他,只是那香气。

最后他绝望地回到巴黎,一口气将香水用尽,然后被野蛮人吃的一干二尽。他就这样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他出生的地方,就像他从未来过这世上一样。最终他就像这香水一样,挥发干净后,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香水》是一部揭露人性的作品,故事充满了人生哲理。作家笔下,格雷诺耶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多次奇迹般地活下来他像有抵抗力的细菌那样顽强,像扁虱那样容易满足。格雷诺耶的坚持,甚至是为了理想而秉持的固执,与那个时代吃人的环境不无干系。

他逆反,是因为渴望融入主流被人接受;他超脱,是因为他看透现实心如止水;他激进,为了理想,是因为出于禽兽的本能,出于本性的直觉。他的一生为我们做出注解:人性起码需要被理解,其次才能考虑宽容。

看见读后感800字


看见读后感800字(一)

在新华书店挣扎了好久,到底要买那本书呢,是买泰戈尔的诗集,还是买《看见》,一个29块,一个39块。幸好,最后还是选择了买《看见》。不知道为什么买,因为封面吗,封面上是作者柴静和一群老人坐着,她微笑着,姣好的面容,清爽的短发,眉目里透露出淡淡的睿智,穿着休闲的短袖和牛仔裤,吸引我的是那满是笑意的眼,温柔亲切看着在她前面的小孩,这是怎么样一个温暖的人,我不知道,我想知道关于这个记者的事情,抱着这个念头我买下了这本书。

应该是因为自己也有采访的经历的吧,也想知道别人的,我想。

我不是学新闻的,可是因为某些原因,我觉得我和新闻是有联系的,但是并不了解新闻。

十年前,当陈虻问我如果做新闻关心什么时,我说关心新闻的人---这一句话,把我推到今天。这是序言的第一段,看到这里,我居然莫名的感动了。关心新闻的什么呢,人啊,是啊,是人啊。我想起我在写新闻稿的时候,不是人而是事件,我恍然大悟。而柴静的回答让我也看了这是一个有感性的记者,有感情,是人。而人又是怎么样一个难以猜透的物体啊,人,可以从生物、精神与文化等各个层面来定义,或是这些层面定义的结合。生物学上,人被分类为人科人属人种,是一种高级动物。精神层面上,人被描述为能够使用各种灵魂的概念,在宗教中这些灵魂被认为与神圣的力量或存在有关。文化人类学上,人被定义为能够使用语言、具有复杂的社会组织与科技发展的生物,尤其是能够建立团体与机构来达到互相支持与协助的目的。中国古代对人的定义是:有历史典籍,能把历史典籍当作镜子以自省的动物。那些没有历史典籍的部族,虽有语言,能使用工具劳动,都只能算野蛮动物,其邦族称号在汉字中都从犬旁。人,是一种我们都会接触的东西。

看过《活着》,余华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这本书里,我又看到了关于活着的另一种解释就像叶子从痛苦的蜷缩中要用力舒展一样,人也要从不假思索的蒙昧理挣脱,这才是活着。我们看到的世界也许并不是真实的世界,我们要探索其中的秘密只有探其究竟,也要从一步步的感受中体会感悟。

不要因为走的太远,忘了我们为什么出发。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我们是不是会因为外界的因素改变我们自己,我们适应这个环境,我们理解这个前进,但是有时我们会忘记最初的梦想。一个经历了多少的智者才会说出的话呢。

《看见》是知名记者和主持人柴静讲述央视十年历程的自传性作品,既是柴静个人的成长告白书,某种程度上亦可视作中国社会十年变迁的备忘录。

开篇大事件就是非典,是我小时候经历过的,稍有印象的大新闻。柴静是初当记者,热血沸腾。她闯进了很多医院,有些地方不让摄像,她就只身一个人闯进去,当时也顾不了想那么多。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都会有人去世,可能昨天还见过面,甚至刚刚还鼓励他要坚强抗争病魔,今天他可能已经不在人世。柴静每天出入于医院中,有时甚至只有简单的消毒措施,随时可能感染非典病毒。她恐惧吗?不,这不是恐惧,有个更强烈的情感控制着她。她本以为极度悲伤绝望时候的表现是嚎啕大哭,看到非典病人都坦然接受事实,没有抗拒也没有哭,活着就是活着,心脏温热的跳动就是活着。

柴静最让我敬佩的地方就是,不走寻常路。她做的新闻大多报导了社会最底层人的生活。也朋友劝她说不要做这些边缘题目,大多数人根本不会经历。看到这句话就哭了,当我们抱怨生活不够好的时候,有千千万万的人生活比我们更糟糕。我们既然已经成为了大多数人,就很大程度上免于受辱。她去采访三陪女的时候,在一个极度污秽不堪的地方找到了阿文,没有人关注她的死活。没有人关注一个吸毒三陪女的改变,没有人关注她是否在某个地方遭受虐待,没有人关注她的死活。我从之前没有关注过的这些人,漠视他们的死亡。看过这篇文章后,我开始同情这些底层的人物,却不知,与柴静犯了一样的错误,感情用事。

什么是正义?作为一名记者,柴静本能的想去伸张正义。但是正义又是什么?如果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岔路就永远到不了最终的胜利。事出有因,人人都为了生存想出自己的道理,所谓的正义招摇一时,但是背后却是无底的黑洞。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作为记者不能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正义中,即便是所谓的恶人,也有自己的无奈与辛酸之处,他们不需要同情,事实即为正义。真相,即为正义!

最后几篇故事又从理性回归到了情感,开始还奇怪为什么这样安排书的结构,后来慢慢才懂了,这是柴静自己的蜕变历程:感性--理性--人性。民国法学家吴经熊曾经说,在每一个罪犯判死刑的时候,都会为他祈祷。何帆是一名刑事法官,年少时候认为这是伪善,直到真正成为了一名裁决人生死的法官时候,他把书边的评论默默划去,写上了人性。采访卢安克时候,柴静对自己的反思又是一次对心灵的涤荡。无能也是一种力量,不以改变为目的而努力,顺其自然,接受生活带来的一切,受过的苦都将照亮未来的路。

这本书中,没有刻意选择标志性事件,也没有,描绘历史和政治的雄心,柴静选择了给她强烈生命印象的人,是帮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的事件。恰好的相遇,如水一般,相融在一起,浑然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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