挣扎着看完了原版的《Jobs》,这本书从生活和事业两条主线记录了乔布斯的生平,资料详实,中文版豆瓣评分8.7,值得推荐。
乔布斯带领苹果是创造出许多伟大的产品:ipod改变了人们消费音乐的方式;iphone把移动电话变成了音乐、照片、视频、邮件和网络设备;皮克斯大片,开创了数字影像的奇迹。还有AppleII、麦金塔、ipad,等等。乔布斯被封神,当之无愧。
在数字世界中,最根本的分歧是开放与封闭的对立。
很多巨头如微软、谷歌认为最终胜利的将是开放,而乔布斯坚定地站在了封闭一边。他解释说“我们做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我们是控制狂,我们做这些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伟大的产品,因为我们关心用户,因为我们愿意为全部的体验负责......人们的生活很繁忙,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样整合他们的计算机和电子设备。”
开放与封闭两种策略都有其优点。有些人希望更开放的系统,有更多的硬件选择;有些人更偏爱苹果紧密的整体性和可控性,这使得产品界面更筒单、电池寿命更长、更易于操作、内容处理更容易。
苹果的产品高雅而令人愉悦,用户体验极好。
作为一个普通的用户,我不知道、也不关心未来哪个会胜出,我只希望自己的手机好用,所以我支持乔布斯。
乔布斯有一个巨大的优点:专注。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如果他不想处理某件事,比如他的癌症诊断,某件家事,他会坚决地忽视它。那种专注使他能够说不。他只保留几个核心产品,砍掉一切其他业务。他剔除按键让电子设备简单化,剔除功能让软件简单化,剔除选项让界面简单化。所以苹果的产品极简且美,深受人们喜爱。
商业上的成功,不代表乔布斯是个完人。他待人刻薄,堪称恶劣。他本人很看重自己残酷诚实的一面。他说:“我的责任是当事情搞砸了的时候说实话而不是粉饰太平。”这一点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有数十名被乔布斯辱骂得最厉害的同事在讲述他们冗长的悲惨故事时,最后都会说,乔布斯使他们做到了做梦都没想到的事情。
但是,我不喜欢这个人,我觉得跟随这样的领导难以忍受。
为什么就不能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呢?
实际上,有些人也做出了丰功伟绩,仍然待人和善。比如曾国藩,有人说曾国藩是不商业领袖,那我举另外一位也被封神的例子:号称“经营之神”的松下幸之助。
在松下80岁时,发生过一件这样的事:他请朋友吃牛排,到了一家著名的餐馆,为一行6人全点了牛排。朋友们吃得非常开心。松下等大家吃完后,请侍者叫主厨。
侍者确认:你不是叫经理,是叫主厨?
松下确定:请叫主厨。
主厨来到松下面前,自然非常激动,询问老先生有何吩咐。
松下说,大家都把牛排吃完了,而我盘中还剩一半,并不是味道不好,只是我已经80岁了,胃口变小了,怕剩下这一半送回厨房,你万一看到了会伤心。
松下不是因为封神才展示体谅他人,他就是一个善于体谅他人的人。
我喜欢苹果的产品,但不喜欢乔布斯这个人,他的人品不值得效仿,但是他的追求值得尊敬。
乔布斯,一个标准的美国式个人英雄主义者,一个被父母遗弃的私生子,一个只能忍受六个月大学生活就退学的叛逆者,一个曾经吸食大麻的瘾君子,更是一个不创新就等于死亡的践行者。乔布斯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凭敏锐的触觉和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引领全球资讯科技和电子产品的潮流,把电脑和电子产品变得简约化、平民化,让曾经是昂贵稀罕的电子产品变为现代人生活的一部分。读他的传记,给我的内心带来前所未有的震撼。
说到乔布斯,你也许会羡慕他的财富,也许会惊叹他的事业,同时你也一定会喜欢他带来的ipad和iphone,但如果有时间,我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思索一下他获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那么,有一天你一定会认为这是正确的。在乔布斯眼里,生命就是一场战斗,这个略显偏执的信念,激励他在创新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今天,苹果每推出一款新产品,都让世界各地的人疯狂地趋之若鹜,当人们惊奇于乔布斯不断取得成功,用什么语言来赞美他都不过分。但,回过头追寻他走过的路,你会发现这并非坦途。为追求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在创新途中,他曾经被董事会赶出了自己一手创办的苹果公司达13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他收购并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抛弃
乔布斯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以此苛求自己的付出。这也许才是他最值得我们深思之处。
我们总是惊叹美国的科技,惊叹美国引领世界IT潮流,究其根源,是因为美国有成千上万的乔布斯,他们在用自己的全部心血追求理想,全身心投入自己真正喜欢的事业中去,甚至不怕用生命的代价去追求与众不同。微软的盖茨,为了坚持心爱的事业,不惜中途退学创办自己的公司,最终成为电脑操作系统的绝对国王。在西雅图,102栋办公楼里,数万名世界顶级的工程师,在他打造的这片天地日夜辛勤奉献,盖茨本人也早已成为世界首富;甲骨文的埃利森,同样是个IT狂人,一天近20个小时的工作量,谁人能比?他的数据库已成为行业的绝对领导者,在硅谷,他一口气把一个海洋公园买断,几栋圆柱形的大厦,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
每次去硅谷,行走在车水马龙的大街,看着一个个行色匆匆的人,我都有一种莫名的激动。在这里,还有多少勇者在向传统挑战,在向自己挑战?就在这片绿荫下,竟然有1万多家世界领先企业有些已经是世界顶级的,有些刚刚成名,有些则即将成名。
在国内,我也经常访问高新区和高新技术公司。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令人感叹的成绩,但,与硅谷相比,我还是觉得它们缺了点什么。细细想来,我感到最缺的可能就是为内心的理想敢于放弃一切的破釜沉舟的胆略。很多想创业的有才华的人,总是患得患失,不敢迈出关键一步;很多敢于创业的人,又急功近利,逃不脱小打小闹的狭隘。当然,其中也不乏例外,李彦宏因为敢于放弃美国的富裕生活,才有了今天的百度;王文京敢于放弃最高国家机关的名利,才成就了今天的用友;任正非敢于放弃部队正团级待遇和社会地位,才有了今天的华为。
理想有多远,你的路才能走多远!美国人说,我们需要一万个乔布斯。我们说,中国同样需要一万个乔布斯。因为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真正强大,我们的人民才能真正富裕。
乔布斯我相信很多喜欢数码科技产品的人都知道他,我对乔布斯起初最直接简单的认知就是他是苹果的创始人,其他没有做过一些有关于他的更为深入的了解,《史蒂夫·乔布斯传》这本书我是在春节期间读完他的,读完感受颇深、受益匪浅,原来每个名人背后都有着一些不平凡的经历。
刚开始拿到这本书读第一个直观感觉就是很厚,我当时就在想一个乔布斯到底有什么可说的能叙述如此多的内容,直到看完整本书才知道乔布斯的一生并不是我们最后看到的那么辉煌,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像神一般的存在,他也是一个普通的人,只不过他在一个平凡的时代做出了不平凡的产品。
看完这本传记我重新对乔布斯有了一个认识,前几章叙述了他的出生,我才知道乔布斯小时候原来是被领养的,而且十五岁的时候就开始服用迷幻药,要是这样的人在中国就是一个典型的坏孩子怎么还能成就一番事业呢!乔布斯他是一个信奉宗教的人还和朋友一起去过印度修行,书中还提到他很有意思的一点是乔布斯为了拜访著名的印度教徒,他一直认为只要只吃水果和蔬菜,可以让身体没有味道,然后就可以每个星期只洗一次澡,所以他不注重自己的外在修养,身上充满异味还觉得自己非常有道理,真的是名人喜好都很怪癖和常人不一样,其实书中还有很多的关于乔布斯生活上有趣的事情我就不在赘述了,整本书看下来还是很有趣的。
读完这本书我一直在想乔布斯是如何成功的?其实乔布斯只不过是一个做产品的,他不会写代码,相比于他结实的一些朋友你会觉得乔布斯要啥没啥,要能力没能力,要技术没技术,但是你会发现一个他成功的重要因素就是因为他热爱科技、认真钻研市场、坚持自己的想法、知道用户需要什么、爱钻研设计产品等等....正是因为他身上的这些特点让他一步步走向成功,书中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Mac电脑启动速度过慢,乔布斯让拉里(负责开发的研发人员)能否能提示开机速度,并且用了一个假设,如果能救人一命的话,你可以将系统启动时间缩短到10秒钟吗,如果Mac卖出500万台,而每天每台机器开机多花费10秒钟,那加起来每年就要浪费大约3亿分钟,而3亿分钟至少相当于100个人的寿命,当时看到这里觉得乔布斯不简单,他很聪明想法很奇特用了这么一个假设,最终拉里让系统开机时间提速了28秒,就是这样一个热爱产品的人设计出来的产品才会如此受欢迎吧!
最后说一说《史蒂夫·乔布斯传》给我带来的感触吧,乔布斯身上具有的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习,不管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都应当具备这种品质,对待生活中的困境不服输,对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服输。我的工作是技术开发,开发产品的,本书中乔布斯对产品设计的热爱,对产品细节的深入研究细化调整,这也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要认真对待每一个产品,每一个产品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最后借用书中的一句话-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000字
除去史蒂夫童年时的时光,他的一生也就是苹果公司的发展史。纵观他的一生,从与沃兹尼亚克创立苹果公司,到成为苹果公司乃至于全球高新科技产业中独当一面的领军人物;从AppLE1的“开机、启动、接入”,到ITUNES的“扒歌、混制、刻录”,书中处处展现的是乔布斯作为一个独断专行的人的为人处世的方法,以及他周围的人是如何被他的现实扭曲力场所吸引的。
直至21世纪初时,手机制造业仍然被摩托罗拉、诺基亚这几个巨头所垄断。乔布斯用了不到五年的时间,就用智能触屏手机颠覆了世人的三观。他提出的将手机电脑化,把电脑的功能装进手机里的设想无疑是将苹果这一在计算机制造领域不算成功的公司带到了一片更有发展空间的天地。从MAC到iphone的转折是在乔布斯重回苹果执掌大权后发生的,他用尽手段将“牛顿”这一项目砍掉,扫清了他追求智能手机的路上的最后一个障碍,成功地把时代的潮流引向了另外的世界。他是引领这个时代的人,也是领先于这个时代的人。
他认为莉莎团队是个失败的团队,于是他直言不讳的说你们失败了,你们是二流团队,二流队员。在我们看来,这样肯定是不尽人情的做法,这样的的领导一定得不到员工的支持。但恰恰相反,当多年以后史蒂夫上台演讲时,台下的员工们依然为他鼓掌喝彩,甚至欢呼。这恐怕是乔布斯的个人魅力。我想这应该是一个做领导的人最起码拥有的魄力和决心,也是那种我要做的事谁也拦不住的个性。尽管这种个性为他惹了不少麻烦,比如他在建设NEXT的工厂时将机器设备和自动装配线涂了一遍又一遍的油漆,但开始销售时计划每月生产10000台的工厂,每月销量却只有400台,漂亮的工厂装配机器人整日无所事事。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领导。
三十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推动和改变了整个行业,这些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产品都源于他叛逆、非同凡响的个性,这是他不拘泥于一般的思维常态。比如像在改进ipod的时候,鲁宾斯坦和法德尔努力将屏幕变得更小,以降低制作成本。有一次乔布斯提出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干脆把屏幕都去掉吧。这样超乎意料的想法一次又一次的跳出来,使得苹果不断的创新,颠覆了世人和行业。另外一个例子就是诸多苹果的产品都没有开关,史蒂夫认为开关不符合美学设计,是没必要的。这也是史上的首创。
正因为乔布斯他是这样一种性格的人,才造就了他的苹果公司和他的所有产品。他拥有如张居正一般改革行业的魄力,正因为如此,他成为了改写历史的人。历史上这有一个史蒂夫·乔布斯,也只可能有一个。他是一个疯狂到以为自己能改变这个世界,所以他改变了世界。作者:曾毅燊
我很崇拜乔布斯,这两天把关于他的书籍《乔布斯的魔力演讲》看完了。这本书详细、全面地介绍了乔布斯的演讲,从演讲前的准备,再到演讲中的表演,最后到演讲后对产品的宣传。不知道,这本书是否经过了乔布斯本人的认可?
之前也看过老罗的好几场演讲视频,发现他的演讲技巧和书中描述的,几乎是一模一样。单从老罗那单一的穿着就可以看出,他从乔布斯身上学习了很多。当然,我也不知道老罗是直接从乔布斯演讲视频中学到的,还是从这本书中学到的,只是记得老罗在演讲中推荐过这本书。
之前也有看过一些关于演讲技巧的书籍和视频,觉得这些书籍都大同小异,没有任何新意,我对这本书的感觉也是这样,不过,既然是从乔布斯的演讲中挖掘出来的演讲技巧,我是信服的。
几乎所有这类书籍都在批评ppT的臃肿,演讲者需要大肆删减ppT的内容,的确,从我看过乔布斯的演讲视频来看,他每次的ppT每一页都只有一个图片、一个短句、几个数据或者是它们的简单组合,从来没有整片都是文字的情况;演讲者在台上要保持与观众的目光交流,我从其他书籍中还看到了具体的方法:看一个地方(人)不要超过5秒;在台上做演讲时,要保持开放的姿势,这样显示出愿意与观众交流的兴趣;要频繁、巧妙地运用手势,这样能加强观众理解你所说的话;
在台上演讲是一个很光鲜的事情,但要记住在你背后有很多人为这次演讲做出的付出,一定要记住与别人共享这个舞台,不管是自己的工作人员,还是和自己合作的企业,都要适时让出舞台,给其他人展示的机会;再伟大的演讲家,也有在舞台上出错的时候,怎样才能在出现偏离预定流程时不会表现出惊慌失措的样子?怎样才能在舞台上不紧张?只要事先经历过了足够的练习就不会出现上述的状况,10 000小时成功原理,说的就是不管是谁,只要练习一项技巧到达10 000小时就能熟练掌握这项技巧。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要想站在乔布斯那样的舞台上还需要很多很多努力,但不是一定要站在那样的高度才能运用他那些技巧,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就要学习与人交流、学习在公众场合发言,才能不会成为一个只会码程序的IT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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