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中,我看完了一本名叫《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书。这本书感人肺腑,一想起那悲惨的情节,我就不禁泪流满面。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由美国的斯托夫人著写的。它讲述了十九世纪末,赛尔比家有一位叫汤姆的黑奴,他心地善良,十分虔诚,因此受人喜爱。最终,赛尔比经商失败,只好卖了汤姆叔叔,他最后被奴隶主打死了。
本书中描绘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有心地善良、正直的汤姆叔叔;有天真无邪、善解人意的吉琳;有精明能干的欧菲丽小姐其中我最喜欢汤姆叔叔。他忠心耿耿,知道自己的命运却为了主人脱贫留了下来;他十分听话,无论身处什么地方,都很忠心地听从主人的安排;他聪明无比,将各种事情处理得一丝不苟、井井有条;他心地善良,面对主人邪恶的要求并没有答应,宁可自己受罪。
是啊!我们要像汤姆叔叔一样善良、正直、不向恶势力低头。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无私地伸出一双温暖的手去帮助他们,哪怕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动作这些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事情,都能给予他们莫大的帮助;如果别人威胁你做坏事,千万不要答应,也别害怕,要坚持正义,运用自己的智慧去打败他们,上帝一定会站在你这边。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让生活更加和谐美好!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讲的是十九世纪生活在美国黑人奴隶的悲惨生活。
书中的丽莎我很欣赏,她是位美丽、善良、勇敢的奴隶,当她得知自己心爱的儿子哈里将要被赛尔比先生用来抵债卖掉时,她毅然决定带着哈里逃离,即使被可恶的黑人贩子黑利追到了俄亥俄河,丽莎抱着孩子冒着生命危险,勇敢地跳上河面上密集的浮冰前行,奇迹般地越过俄亥俄河,逃跑成功。从这里我知道黑人奴隶不甘愿被主人随意的摆布,他们非常渴望自由。
汤姆叔叔是个善良、正直、忠实的黑奴,也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然而我不喜欢他,甚至觉得他很愚昧无知。他支持并帮助丽莎母子逃走,自己却甘愿被主人卖掉,替主人还债。最终被卖给极端凶残的雷克手中,汤姆叔叔原本是有机会逃离的,有机会改变自己悲惨命运的,然而他却心甘情愿地忍受着这非人的折磨,为保护黑奴凯西和艾美顺利逃离,汤姆叔叔最终被冷酷、暴力的主人雷克活活打死。我很气愤,汤姆叔叔,你为何不逃离呢?难道你不向往自由生活吗?
赛尔比先生的儿子小乔治,自从知道汤姆叔叔被卖掉后,就想方设法赎回忠厚老实的汤姆叔叔,并立志要解放黑奴。虽然汤姆叔叔没有等到这一天,但是长大后的小乔治还是做到了给家里的黑奴们自由,并给他们工作,发放工资,平等对待黑人。他没有像他父亲一样,生意失利时,就想着把黑奴卖掉还债,小乔治想的是保护黑人,给予黑人自由,我喜欢小乔治的做法,他是真正爱护黑人的白人。
《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已经看完,它让我看到了世界的真、善、美的同时,也看到了世界的恶、假、丑。在这里,我感受到今天人类的平等自由是多么的可贵。
嘉言金句:
1、阳光仍然热得可以靠番薯,下车的旅客匆忙地穿过空地,一下子就钻近货运公司这边的走廊。
2、他无意地把小胡子也摘下来,眼巴巴地站在那哩,那模样就像不能说话的怪异人型。
内容大纲:
儿子的大玩偶中的坤树,是一位为了家中身计,努力打拚的广告人。每每总要上妆在街头巷尾游走,总是以小丑般地面貌与孩子玩耍的他是孩子最亲密的朋友。
一日孩子却因为看到陌生人,上妆前的他而嚎啕大哭,他无奈的取出粉块涂抹上妆,这岂不是父亲最大的哀伤?也难怪妻子说他是儿子大玩偶阿!!
我的阅读心得:
坤树是个个性冲动、口直心快却是认真打拚的男人,书中的每个动作都将他表现得淋漓尽致。广告人在那小镇上是多么独创一格的职业,所以他总能吸引到大家的目光。日复一日的生活,早已令他感到厌烦,而那唯一能令他感到欣慰的莫过于他的儿子-阿龙。每日顶着艳阳,供人们观赏,却搏得孩子的欢喜、笑容、爱戴,对他来说,这就像雨过天晴的彩虹般,是多么值得的?就连妻子无心的一句:“你是儿子的大玩偶。”都令他的心头满载温暖,这也让我回想起爸妈为我们做牛做马的背影,为了自己的子女任劳任怨无私的奉献。
乡下人总拙于表达自己的爱,但却爱德却真诚也最辛苦。坤树与妻子之前,有一种不需言语,也能心灵相通的默契,虽然小俩口总爱拌嘴,但却越吵越甜蜜。爱,不分型式,只要能抵达心灵;爱,不分远近,只要能彼此感应。他们在彼此的心中都占有最重量的地位,也懂得为对方的着想,这样的爱,又岂是一般人能体会的?每一段爱情,都像是一颗种子,你只有用关怀、呵护,才能尝到甜美的果实阿!
文末,坤数像平常一样逗弄着孩子,孩子却一点也不领情地又哭又闹,怎么和平常的行为天差之地?原来,今天的坤树不再打扮得像个小丑般,这也使孩子不认得他啦!他缓慢地拿出粉块,像平常一样涂抹自己的脸颊。身为父亲,孩子却不认得自己。如此的荒谬与哀伤,怎不叫人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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