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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读书笔记2500字。

书是人的好朋友,它帮我们打开世界的一扇窗。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战争》读书笔记2500字,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儿时的记忆,似乎在朗诵诗词的时候,甚至在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拱出了战争的意识。弹片横飞,火光冲天,呐喊,嘶吼,咆哮,血染江河,尸甲遍山。当我梦回连营,凯旋而归,听见吹角声声。秋风萧瑟之中,沙场点将点兵。伴着几度夕阳,雄浑与苍凉幻化成王者之尊,点燃了那冰冷剑锋的霸气。

小时候的我,就这样逐渐地爱上了大炮,迷上了坦克,喜欢上了战机。一把三岁生日收到的仿真步枪,辉煌着我那段日子,骄傲了我整个童年。那时候的战争就是小孩子的游戏,有趣而可爱。流血与死亡只不过是概念,再简单不过了。

但,我还是不情愿地长大了,不得不面对现实,去了解真实的战争。特别是作为一名准军人,必须使自己变得成熟。《战争》这本书,给我提供了新的视角去看待人类这种古老创举,看清楚那种真实与残酷:模糊镜头中血肉模糊的死亡,天空与街角间来回穿流的子弹,弥漫了整个城市的硝烟。还有,某个上一秒明明活生生的人在下一秒就成为了一具具冷冰冰的尸体。我不禁重新去思考:战争是什么?

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从拿破仑到库图佐夫,从巴顿到隆美尔,军事将领的指挥艺术令我折服;从《孙子兵法》到《战争论》,从《制海权》到《制空权》,从《装甲战》到《绝对武器》,军事著作的深刻论述让我赞叹。还有那些玄妙多变的战术,那些帅呆酷毙的武器

回到一战西线,在凡尔登无人地带,机枪,堑壕,铁丝网,一天之中就让交战双方5万士兵葬身于此。二战诺曼底,奥马哈滩头,一个上午,3千多名盟军战士倒在血泊之中;到了1945年8月,美军为日本送去的两个小礼物致使十几万生命瞬间灰飞烟灭。

这一切,都是人类的杰作。纵观历史,每一次科技革命与思想解放的时代,战争总要参与进来。人类以其无限的创造力不断为战争注入发展的动力。多少文字消失了,多少文明消亡了,然而,战争却延续至今。并且,不管什么战争,到头来受害最大的还是普通百姓,其实也就是人类本身。人类应当从中得到教训,看到那种残酷与荒唐,而不是什么英雄主义式的浪漫史诗。当然,人类毕竟是人类,有野蛮的一面,他们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战争的野蛮劣根性并不能很快改变。他们乐在其中,杀红了眼。

书中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例子让人深思。新兵们进入军队这个大熔炉中,脱下原来的衣服,剔成同样的发型,然后不管这群均年龄不足20岁的年轻人先前对自己有怎样的自尊与自信,都会被剥削得一干二净,他们就像一张张白纸等待海军陆战队在上面书写。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具战斗力的部队,是因为他们在不足3个月的军训中较好的解决了为何而战的问题,再进一步就是如何作战,最根本的,也是问题的答案,那便是大开杀戒。聪明的统帅绝不愿意让自己的手下为国捐躯,他更希望看到敌人更多地为国捐躯。军事制度的构建基于军人的绝对服从,绝对服从去送死,更重要的是,绝对服从去杀人。的确如此,无论哪个国家、那类民族、那种制度的军人,既然在战场上相遇,就是千篇一律的厮杀。对于他们来说,杀死敌人是正当合法的,是天经地义的,是值得赞扬的。

当德意志士兵镇守奥马哈滩头时,他所要做的就是用重机枪射出一连串12.7毫米弹头,把刚刚上岸的美国大兵钢盔打飞,再一个个撂倒,然后换上弹夹,上膛,瞄准,扣动扳机,扫射,反反复复,因为这是他的职责;当英国皇家空军一架架兰开斯特式重型轰炸机飞临德国汉堡上空时,机师们所要做的就是将舱内燃烧弹倾泻一空,把下面的建筑炸个稀巴烂,不管那里是坦克工厂还是平民区,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成吉思汗率领他的骑兵队伍进攻匈牙利前,曾这样激励他的手下:草原上的勇士们,去吧,去践踏他们的土地,去烧毁他们的房屋,去掠夺他们的牛羊,然后,再杀光他们的男人,霸占他们的女人!

文明人,进行着野蛮的战争。为了一小块土地,他们烧杀抢掠。君主的独裁,宗教的狂热,资本的诱惑,再加上希特勒式的鼓吹,有时甚至为了一个荒唐的理由。万事俱备,只欠理由。

伴着野蛮的劣根性,人类一路走来,一路打打杀杀,一路刀光剑影,一路战火硝烟。他们享受战争,享受杀戮,直到核武器的出现。不错,人类也有害怕的时候,原子弹的威力震慑了所有人。胜败乃兵家常事军事将领都会犯错,但对于核武器,没有时间让你学习上一次错误。犯一次错就足以毁灭所有国家。历史上,人类头一次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战争,并试图让它降温,发明了冷战,而其背后所暗藏的水深火热是谁也不曾看到的。相互猜忌,高度警戒,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以至于美国白宫总统办公桌上的战略文件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他们以为我们认为他们会进攻,所以他们觉得我们会进攻,所以他们会进攻,所以我们必须进攻!当尼克松正为这句话大伤脑筋时,远在大洋彼岸的克里姆林宫中,赫鲁晓夫也许已站在核按钮前,目标正锁定北美洲各大城市。他迟疑了一会儿:这个可以按吗?一旁的左派军官催促道:可以了,总书记。按还是不能按呢? 按吧!这个可以按!,军官不耐烦了:能不能按您还不知道吗!?赫鲁晓夫深吸一口气:这个真不能按呐。最终,他也没好意思按。

以上类似情况不知出现过多少次,而人类却一次次幸运地逃脱了那些千钧一发的时刻,与死神擦肩而过,不至于落到三叶虫和恐龙的地步。

然而战争仍没结束,人类要任性地将这种野蛮游戏进行到底。为了可行,他们想出了区别于核战争的常规战争,还制造出恐怖分子增加游戏的可玩性。游戏也少不了规则,于是,联合国又被拉了进来。作者无奈于这种的游戏,他用这样的比喻来表达对联合国的失望:这是一个由猎场看守人构成的组织,而他们原来都是些偷猎者,联合国绝对不是圣人的集会。

新的世纪,新的世界,新的武器,新的战争,一切都是新的,只有国际秩序还是那样的残旧不堪。

我们都没切身经历过战争,没上过战场,没有被炮声吓地蜷缩在弹坑里尿裤子。我们很幸福,还能看见第二天的日出,还能躲在寝室的被窝里睡懒觉,还能逃课偷偷去八小时玩魔兽,打火线。但我们这一代人,绝对不能坐视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只有死人会觉得开心。要么人类终结战争,要么人类被战争终结。而军人,作为这一过程的实施者,理应对此负责。他们任务并不是去制造杀人武器进行杀戮,而是在军事制度上进行改革,在军事理论上进行创新,并努力把世界改造成一个真正的国际社会。

也许有那么一天,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军人会联合起来亲手将远程火炮、主战坦克、战略潜艇、隐形战机、还有洲际导弹等等冷血动物统统送进工厂销毁,然后互相握手言和,接着纷纷脱下军装,默默地离去。那是所有军人最后的时刻,也是他们最光荣、最引以为傲的时刻,因为他们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成功地结束了战争,消灭了这个古老的罪恶。他们牺牲了自己,以生命的名义,凄凉而不失悲壮,同时换回了永久的和平,解放了全人类。

我很清楚等到那一天的希望极其渺茫,但我依旧自豪,自豪有机会成为军人,穿上这身军装,与各位战友一道体验激情,怀抱梦想,肩负责任,参与到这样一个伟大而神圣的革命之中。为我们鼓掌吧,为我们国防生鼓掌吧!共2页:上一页12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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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读书笔记2500字


我不知道那是几年前,父亲推荐我看沈从文的《边城》。他告诉我,《边城》写得很美,是一个发生在湘西的故事。一直都不曾看,却一直都在心中留存着一份盼待。我明白我与《边城》是宿世缘深。不必强求,命中注定属于你的终会在某个合适的时候出现,终会为你所拥有。而万千错落的情缘便只是匆匆交叉而过,它们不是一季的候鸟,逝去了就不再回来。想起老船夫的一句话:怕什么?一切要来的都得来,不必怕!在这样的坚强与勇气背后,不是隐藏着一种对人生的无奈吗?很多时候,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使你在不知不觉间已然泪落满面。

湘西拥有那样美丽的风光:清莹的河水映出水底凌乱的碎石;微风吹过竹林,发出沙沙的轻响;乳白色的雾霭腼腆地在薄暮的夜色里飘浮景致柔美而宁静,远离都市的喧嚣与浮华,有一种出尘而卓然的清丽,似林泉深处悠然飘出的牧歌。

是的,牧歌,小说里始终洋溢着的牧歌的情调。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我的心憧憬着一片远方的土地。沈从文笔下的湘西是我在心中朦胧勾勒出的天堂。

人说,人情如水;人说,世态炎凉。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多这样多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算计他人,带上伪善的面具,或违心或有意地干着坑蒙拐骗的勾当。人性该是世间最最甘美的东西。然而在物欲横流的石头森林里,我们还保留着多少真正纯净的人性呢?它太剔透,剔透到染不得一丝纤尘。可是,在大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碌的人却无力去呵护,只任由尘埃将它逐渐掩埋。诚信的埋没滋生了欺诈,善良的埋没滋生了邪恶。人性中太多的美德被封锁在心灵的一角,可是疲倦的都市人是否还有闲暇去将它开启?或许很多人已经开始遗忘。遗忘不是罪过,但若任由它们成为回忆,成为昨日的拥有,则将是人类的悲剧!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却不是如水样淡薄,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意识到自己的年老,担心死后翠翠无人照顾,总操心着她的婚事。十五六岁的少女不免带着青春年少的羞涩。爷爷不便明说,只是远远地观望,只是小心翼翼地探问。他是真心地为翠翠好,却不知由于他太过的关心和太深的爱延误了翠翠一生的幸福。

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爱,可是有的时候,爱也可以成为一种负担。父母永远是天底下最爱子女的,含辛茹苦,穷尽一生,只为孩子能避开一切灾祸,拥有灿烂的笑靥。他们的付出无私无怨,然而内心总还是有所希求,渴望着孩子能长伴身侧。看到子女点滴的成长便是父母心底最深的安慰。但是,漫漫人生路最终还是要自己走完。我不相信,那个陪伴你终生的人会真的存在过。于是,当父母的爱逐渐成为子女闯荡世界的牵绊,当至亲之情终于缠绕住我们远行的脚步,我们变得如此懦弱与无助。长期处于父母荫蔽之下的稚弱的翅膀该怎样独自去搏击风雨?而不经历风雨,又怎能见到彩虹?真的,我们背负不起太深的情!

整篇小说,三年的时光被浓缩进了三个美丽的端午节。三年前的那个夜晚,翠翠与二老傩送不期然的相遇在她心中埋下了情愫。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却怎知终于落得孑然一身独守渡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归来的人作永无尽期的等待!冥冥之中,是否真的有岁月轮回?母亲的悲剧在女儿身上又一次重演。我们的碌碌,我们的匆匆,是否真的只是徒劳?低头看掌心交错的细碎纹路,心中泛升起一片茫然:我们一路前行,可是又有谁知道前方的路究竟通往哪里?幸而沈从文的结尾还是留给了人们希望。或许他永远不会回来,或许他明天就会回来。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大老与二老都是茶峒地方的优秀青年,情深似海,却爱上了同一个女孩。湘西的柔水与净土滋养出的是两个坦荡的襟怀,爱已充盈,怎容得下恨去插足?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反目成仇,彼此鼓励,彼此谦让。天保先走了车路,便说什么也要让傩送走马路。两人相约为翠翠唱歌的夜晚动人已极。二老的歌声美妙有如山间的竹雀。自他开口的一刻,大老已经预知属于自己的命运。同去的是两颗紧紧依偎的心,归来时一颗却已破碎。为了成全弟弟,大老决然出走。

两颗双子星,一颗在这头,一颗在那头。无情的洞庭湖吞噬了天保,只留下傩送在岸上遥遥地观望。他一半的热情随着哥哥的死而消逝了,内心的自责又将另一半隐去。在某个寂寞的早晨,二老悄然离开,带着满心的伤痛去寻找自己的命途。

这兄弟两人的情感是多么纯朴而又真挚!我不知道现在的人们面对自己的情敌会采取何种样的措施。是嫉恨?是诽谤?甚或杀人。我们凭什么去剥夺另一个人生存的权利?难道就因为他(她)在爱情上作出了与我相同的选择?爱情应当是纯洁的。为了获取爱情而不惜使自己的双手沾染鲜血的人根本就不配得到爱情,因为他将爱情玷辱了。与天保和傩送相比,这一类人该怎样的自惭形秽!

后来,也就是故事结束的时候了。爷爷的死使翠翠成为完全的孤独,这样彻底,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碧溪的渡船上只剩了一个清寂的身影,她依然在执著地守望

故事写得这样淡远,骨子里却尽是悲凉。原来离散可以这样迫近,原来一切曾经的拥有可以瞬间成空。时间的触角是那么的细而绵长,都以为我们是被时光照料的孩子呢,等待在远方的,却是不能回头的沧桑!然而,只要有希望,就总会有明天的曙光。任岁月流逝,细数度过的那些在回忆的凝眸里变得淡远而美丽的日子,生活也就这样继续下去了。大仲马不是曾在《基督山伯爵》中如此作结:请记住:等待和希望!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


《简爱》(Jane 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简爱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范文一

当我刚拿到这本书就被她的自述给吸引了。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这直接震撼了我,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与她与艰难的不屈抗争,简爱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在也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这本书为什么令人感动。

是她的纯洁,她的独立,她的人格魅力或者是书中的语言?用我自己的话说这些只不过是我们认识的她的小部分。其实最给人以感动的是也的那种不屈的精神,那种不愿听命于人,不服从上天安排的一种勇气。这不仅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更关键的是她那种坚守,毫不犹豫做出的决定。

这种性格又有点像《家》里的鸣凤,她不服从高老太爷的安排,却无力抵抗,最终选择投井自尽,她们的相同处在于都不服从旁人的命令,坚决独立,做回自我,然而她们致命性的不同就在于简爱有种一颗坚强的心,她知道活着就意味着希望。而鸣凤却选择了这条与世长辞的歪路,可以说作者笔下的主人公最后的独立,幸福是也自己用双手用心灵创造出来的,她给我的感动不是用言语可以表达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成功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或是富有;不管是美貌或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热观的心态和独立的性格,坚强的个性快乐地生活。

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她从小虽然爱到姨姨的欺负也说过永久不会再认她的诺言。然而就在她与罗切斯特坠入爱河的这段时间,当她得知舅母里德太太病危时,她还是毅然地选择回去见里德太太最后一面。这不仅需要的是宽容,更需要的是勇气。

假想你的仇人即将过逝,尽管他曾救过你一命,你能放下面子,能鼓足勇气地到他面前说声谢谢吗?我想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否,根本不可能,她这种忘却仇恨的乐观态度不是我们这些当代青少年的重中之重,现今我们许多年青人常因一些小矛盾或者小仇恨就想将别人置于死地。为什么我们不能想开点呢?其实别人在批评你时恰恰指出你的缺点所在,为何我们又不能去改正呢?

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平凡而不平庸,是刻骨铭心的。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里安排的注定是幸福。罗彻斯特是上天送给她最重的礼物,遇到他不久后,简爱就发现自己已经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

然而,也就是英格母,梅森这些人的出现给她的幸福加入一些插曲。其实罗彻斯特是喜欢简爱的,自从他装扮算命试探她后,她也知道了,然而英格母的出现破坏了灰公主与王子的梦,简爱既是伤心,又是无奈,她明知他们两个人并不相爱,却不敢主动接受罗彻斯特。

也就在这种压力下罗彻斯特终于站出来向她求婚。最后他们终于进了礼堂,此时梅森的出现打碎简爱的幻想,原来罗彻斯特的妻子仍活着,不过却是个疯子,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决定出走。

在出走这段日子里,她又遭遇了一大堆倒霉事,首先是没吃的,其次没有地方住,最可悲的就是遇见人了却被人拒之门外,最终老天爷还是帮了她一把。一位好心人李维斯帮了她,然而在这住了一段时间,她也知道了圣约汉他们其实是自己的亲人,但当他向自己示爱后,简爱放弃了,因为此时远处忽然听到罗彻斯特的呼唤。

喜欢《简爱》,最主要是因为书中对爱情的描写,没有任何露骨,低俗或者是色情的刻画,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种动人心弦,至高无上的爱。她一直以为自己姿色平平,地位低下,贫穷,微不足道,只配过一种平淡,清苦的生活,像路边的野花野草那样无人采摘,没想到她和主人之间燃起了烈焰般的爱情,她们相处的一幕幕在我们脑海中清晰地再现,陶醉在深深的幸福之中,她多次试探主人与英格母婚事,而反过来罗彻斯特先生也在试探着简爱的内心世界。二者彼此心心相印却始终没能将那层纸捅破,他们间有一段缠绵的对话写的极其精纱,罗曾对简说:我有时候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特别是像现在这样,你靠近我的时候,我左边肋骨下的任何一个地方,似乎有一根弦和你那小身体同样地方的一根类似的弦打成一结,解都解不开。要是那波涛汹涌的海峡和两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地离开,那时候我内心会流血。对于只是以容貌取悦人的女人,在我发现她们灵魂又没有良心在她们让我看到平庸,浅薄和暴躁的时候,我完全是个恶魔;可对于明亮的眼睛,雄辩的舌头,火做的灵魂,既温柔又稳定,火做的灵魂既驯服又坚定我能屈而不能断的性格,我却是永远温柔和忠实的。这话既打动了简,也打动了读者。

自从简爱走后,她为了自尊和贞洁的爱情,后来发疯的妻子烧毁了一切,跳楼身亡,而罗切斯特先生为求疯女人时被倒塌的房梁砸瞎了双眼。孤寂地隐居在森林间的小木屋这时简又来到了他身边,在仿佛经历了几个世纪之后相见,没有了语言,没有了火一样的激情,他们紧紧相拥,最终走向了他们渴望已久的小木屋。

对于《简爱》,早先我是被她的爱情打倒,如痴如醉,魂牵梦萦。然而当初拿着英文版看了许久仍不知所以然,当看完半本后,即管前面是咬着头皮看完的,之后就渐渐进入了那个状态。语言的流丽依旧,却在情节和构思上发现了一些新东西。

我想夏洛特是爱简爱的,是同情社会上那种女性的,她对于高层贵族的鄙薄与一种近乎敌视的态度,有刻刻意。简爱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女子。开头用了太长的篇幅来叙述简爱这个人物时,夏洛特不曾将自己离开这个躯壳,所以她也没有用全反方面叙述。如此一来,她所描述的差不多可以是认定她的意见。那么,我在简爱中,看到的是某种情绪化的自卑,而后是近乎传奇的爱情惟其传奇性,昭示了某种不真实与幻想性。和结尾有点硬凑的感觉。

夏洛特对简爱的处理,开头非常真实,中间段非常精彩,但是隐伏不安,到了结尾几乎归于俗套,无疑是皆大欢喜,带一点感伤。但是她的铺垫很完美,几乎感觉不到瑕疵,但很明显是一个编造的故事。如圣约汉向简爱求婚时,简爱突然听到远处罗切斯特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当她回到他身边时经核实就在那时罗彻斯特确实呼喊着简爱名字,这实在像是神话,但这无疑又说明他们俩心有灵犀,或者说是心心相印。

比较于《呼啸山庄》的急风暴雨,《简爱》的安静更能突显主人公的内心活动,本书中简爱的经历是贯穿于全书的唯一线索,书从到尾,无一不是在描写简爱的经历或是他无时不刻都在挑战自我。我读《简爱》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令我不安的东西,那些东西附身于小说的夹缝之中。我的不安在于:我已对其产生隐约的不满,而我又不想去忤逆我曾经至爱的经典。无论如何,她还是一部极其经典的爱情小说作品。在我以前学习的小说里,大部分都是作者的一种内心活动或是他们希望的生活都会在创作的小说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简爱》是英国文学历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的第一个对爱情而斗争的著作。从这本书中,可以看出它塑造了一个体现新兴阶段的某些要求的女性形象,刻画了工业革命时期的时代精神。

看完《简爱》后我想读者都会有一种有情人终成眷属的赞美,其实我们目前在学习不也像是简爱在追求幸福一样吗?虽然我们离我我们自己的目标还有一段相当遥远的路要走,我们何不向这位女性学习呢?面对所有的挑战和困难,让我们鼓足勇气去克服或是战胜上天给我们安排的一段又一段的小插曲。假如当时她还在怀疑罗彻斯特先生,假如当初她不敢对他说我喜欢你,假如当初她退出竞争。也许,《简.爱》永不会被人所知。

这又何尝不像是我们这些大学生的现状呢?自从看完这本书后,我学会了勇敢面对失败,坦然地接受挑战,毅然地选择正视。

虽然我不能左右我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增加它的厚度。我会努力让自己过得充实的生活。

我会学习简爱的倔强,那种永不屈服的精神。

我会学习简爱的勇气那种无所谓的气概。

我会学习简爱的执着,那种为了自己目标不断追寻着自己的梦的毅力。

我会学习简爱的乐观,那种永远笑对人生的心态,那种永不后悔的坦然。

我会学习简爱的不记仇永远会原谅仇人的美丽。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范文二

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过悲伤的经历,有过痛苦的抉择,有过对未知的恐惧,有过被别人抛弃的时刻,有过被别人嘲笑的瞬间,有过被别人的一面之词的误解,有过无助,有过叛逆,有过爱,有过恨,有过失望,有过绝望,当然也有希望,最后因为你的善良,你的坚强,你的勇敢,你的爱,在经历了困难,痛苦之后,在拼命挣扎之后,终于取得了自己的幸福。

当我读了《简爱》后,我从简爱的身上看到了那么多的困难与痛苦,那么多不同寻常的经历,那么不一般的爱情,那么难以抉择的事情,但是她却坚持的走了下来,把善良,坚强,勇敢,爱,尊严,从苦难中保留下来,让这些美好的品格脱颖而出,成为了让她最终走向幸福的砝码。

简爱从小就失去了双亲,在舅父,舅母家寄居篱下,善良的里德舅父去世后,舅母和她的堂兄一再对她施压,让她生活地艰难痛苦,尽管如此,她却并没有变得柔弱,并没有随便地将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并没有对心中的理想丧失信心,她热爱阅读,热爱美丽的风景,但是她的堂兄却因此将她一顿毒打,她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和堂兄对抗到底,但是最终因为寡不敌众被关进了里德舅父去世时的红房子里,因为极度的恐惧,她吓得大病一场,她和舅母的战争也越演越烈,最终她的舅母把她交给了洛伍德孤儿院。那里环境极其恶劣,院长是个卑鄙无耻的伪君子,从来不知道为那些可怜的孤儿奉献一点爱心,反而还从政府给的恩惠中收取回扣,让孩子们的精神与肉体受到双重考验。入学的第一天他就听信了简爱舅母的一面之词把简爱划分成一个叛逆,忘恩负义的小人,并且对她处处刁难,还让同学,老师嘲笑,完全没有尽到一个教师,乃至校长的责任,这种人只会成为社会的败类,人们心目中的恶魔。孤儿院的环境太差,导致许多孩子因为生病死去,简爱的好朋友海伦也在斑疹伤寒中去世了,但是因为这一次大型的疾病传染,也让孤儿院的环境有了一些改善,简爱在这种环境下生存了六年,并且当了两年的教师,但是由于善良的谭波尔儿小姐的辞职,让她对这个充满污垢的地方也不再有了任何希望,所以她在广告上求职当一名家庭教师,最终被桑菲尔德庄园的管家雇佣。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十岁的阿黛拉瓦朗,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喜欢旅游的人,经常不在家,而他们两人的懈垢也是在一次简爱偶然的散步中,遇到了从国外回来的罗切斯特先生,然后两个人在共同的经历中不断地增进了彼此的感情。罗切斯特先生是一个面目丑陋,但是却拥有一双迷人的双眼的男士,他性格忧郁,喜怒无常,但是因为拥有很多财富,所以一向女人缘很好。但是简爱却只在意这样一个存在在面前的人对待她的感情,他们在一次一次误会和试探中更为坚定了对彼此的感情,最终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并得到了许可,但是在结婚的当天有人指责说罗切斯特先生其实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只不过他的妻子精神失常,被关在了阁楼上,简爱明白了楼顶上经常发出的尖叫声和奇异的声音,明白了罗切斯特先生房间着火的真相,明白了有人拿着她的婚纱试穿的那个女人原来就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他们的婚礼被认为不符合法律而被终止,简爱也因此离开了罗切斯特,去需找新的生活。

她在饥寒交迫中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在当地做一个小学教师,后来她知道她的叔父给她留下一大笔财产,并且知道了圣约翰施自己的表哥,她决定将自己的财产分一半给他,但是他还希望简爱能和他一起去印度,以夫妻的身份去那里支教,简爱拒绝了以夫妻身份出现的条件,表示愿意以兄妹的关系,但是圣约翰并不同意,最终只能放走简爱,简爱在经历这么多后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发现他已经双目失明了,因为他的妻子一场大火烧了整个庄园,自己也跳楼身亡,简爱决定和罗切斯特一起渡过难关,和他永远生活在一起。

我觉得简爱这本书,不仅仅单纯是一部讲述爱情的小说,更为主要的是一部励志的小说,是一个女性在困难面前如何和困难做斗争,如何取得自己的尊严,如何能够站着完成自己的理想。她充满激情与幻想,具有反抗的精神,对生命坚持不懈,对爱情矢志不渝,最终在她的坚持下,在她的善良指引下,她得到了财富,得到了爱情。

尽管我们相貌平平,但是却没有办法把这个作为自暴自弃的理由,再平凡的人也有向往着纯真,向往着善良,向往着爱情的时刻,不论是怎么饱受着生活带来的压抑,怎么饱受着生活地困苦,但是作为一个人我们永远都不应该忘记我们的尊严与底线,不能够放弃希望的火种。

简爱是迄今为止唯一可以让我变得坚强的书,唯一让我觉得很有力量,对未来很有希望的书。我看得书不多,其实也不是很喜欢文字,但是我却将简爱读了两三遍,有的时候我会想起简爱在面对强势的时候不是懦弱的退后,而是勇敢的冲上前和敌人对峙,她只要坚信自己没有错就敢据理力争,但是很多时候我却表现的十分懦弱无能,在明明自己可以做到的情况下,却选择放弃,最终只留下后悔和无奈,没有勇气拍案而起,却只是为了洁身自保,我想有的时候文人的懦弱也就体现与此。每当我想起简爱被侮辱时不时被眼泪蒙住双眼,而是用愤怒显示在双眼时,我觉得那是一个富有反抗精神的女性,不会让自己不明不白的就被冤枉,被侮辱,宁可直视对方,让对方无地自容,也不肯退步半分,这种勇敢我羡慕。每当我想到简爱虽然相貌平平却敢于追求美好的事物,并且充满激情与幻想,对未来充满希望,用善良,纯真的心灵做出爱的抉择,对爱情从来不会退让,敢于追求,敢于反抗,反抗表哥的要求,不要自己的命运被左右,我很是羡慕,很是鼓舞,我总是被自卑的心里左右着,叹怜自己的平凡,对于想要的不敢追求,对于不想要的又不敢反抗,最终也是只充满忧郁的心灵。其实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力,没有人可以剥夺,重要的是自己够不够勇敢与坚强,对于未知的事物够不够执着,对于自己的心敢不敢认真听它说话。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优点都散在了每个人的身上,只不过有的人的优点是显现出来的,有的人的优点是被人们当成习惯赞扬的,有的人的优点是没有被挖掘的,有的人的优点是外人不轻易看出来的。但是不是说轻易看不出来的就是不好的,往往看出了别人没有看出的优点才是一种财富,才会视对方为珍宝,才会更为珍惜。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看似不够优秀而抑郁寡欢,我们的优点只有我们耐心等待,勇敢追求,善于找到那么唯一去发现,我们只需勇敢面对,等待春天的来临。

《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爱》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阅读本文!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这是一部带有自转色彩的长篇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含着作者无限的情感和个性魅力,为女性赢得了一片灿烂的天空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著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的小说《简爱》,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简爱作为爱情小说的女主人公是以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出现在这部十九世纪的文学作品中的。以往爱情故事的女主人公都是些美丽温柔、高贵贤淑的女子形象。而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她拥有的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使那些外在的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是简爱并不因为自己的贫穷和外貌而自卑,相反,她勇敢坚定:我和你的灵魂是平等的。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爱情须以平等和互相独立作为基础,不是一味地接受对方的给予。假若简爱选择留下,甘心当个无名无分、近乎情妇的妻子,罗切斯特会像当初那样痴爱着她吗?他爱的是不卑不亢、自尊自重的简爱,不是一个躲在他怀中只懂得接受疼爱的女子!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以她为准则,大家都可以生活的自信坦荡,都可以沿着命运给予的线索找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所在。

也正因为此,简爱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她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只有两个相互对等的灵魂才能组成一份完整的爱情,所以简爱坚持,自身的独立与追求爱情的完整是不能分离的。后来,简爱含着悲痛离开了罗切斯特,也是基于同样的理由,她决不能允许自己和一个有妇之夫结合在一起。那会是一份不完整的爱。如果她继续留在罗切斯特的身边,那她也就不会还是原来那个独立、平等的简爱了。如果说简爱的这次离去是由于无法改变的现实而不得不做出的一次理性选择的话,那么她最后的归来则是她出于坚持感情的追求的又一次理性选择。

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平民女子的苍白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简爱勇敢果决的走出了灰姑娘的童话,迈向一个有着新女性、真女性的文学道路的起步。简爱藐视财富、社会地位和宗教的威仪,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她的信念和行动展现出来的力量,深打动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使生活在金钱万能的社会中的人们的灵魂得到净化。简爱是,一个对自己的思想和人格有着理性认识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幸福和情感有着坚定追求的女性,一个不再只是盲从于男人和世俗要求的女性,一个对自己的价值和情感做出了独立判断的女性,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夏洛蒂勃朗特创造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女性形象;简爱发出了一个属于女性自己的声音对于平等、独立、完整、自由的坚持和追求。

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这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自1847年出版以来,以不同语言在全世界不同种族的人们中广为流传,经久不衰。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小说告诉我们,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浮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同时引起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


《史记》当中所讲是当时的社会状况,当中也穿插了许多历史故事,也是很有趣味的。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欢迎阅读本文!

【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一】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汉诸侯王:皇家子弟的悲哀。弃于市、灭全族,这些可怕的字眼一次次发生。兄弟相仇、父子相怨、同宗互谤、反叛乱政。这些都不鲜于闻。皇室多是非,刘姓皇室更是一次次上演同室操戈。为什么?若言异姓王乃出自野兔死,走狗烹的恐惧,皇族又是遭遇了何种诅咒权利和野心。汉王朝对诸侯王过大的权力分配助长了狼子野心。而汉皇明摆的兄弟情谊、放纵任意的善心再次助长了诸侯王们的胃口。被骄纵坏了的皇家子弟们把由父兄血肉填平的欲望深渊看作自己能一步登天的垫脚石。殊不知,也丧身于此。因为高贵,所以自以为没落;因为养尊处优,所以自以为天下无敌;因为一点点不满,引发无穷的愤怨;因为不肯失去丝毫财富,最终片甲不留。这是皇家永远逃不出的诅咒,朝朝代代,一直相继相续。也所谓:无情最是帝王家。

陈涉:不但是首先起义亡秦的领导者,且是三代以来以平民起兵而反残暴统治的第一人,而亡秦的侯王又多是他建置的。司马迁将之列入世家,把他的功业和汤放桀,武王伐纣,孔子作《春秋》相比,将他写成为震撼暴秦帝国统治、叱咤风云的伟大历史英雄,反映了作者进步的历史观。

我国少数民族用类传的形式记载下来,如《匈奴列传》、《朝鲜列传》、《大宛列传》等,这就为研究我国古代少数民族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来源。

太史公司马迁:无憾而终。当读到《史记》最后一句话:太史公曰:余述历皇帝以来至太初而迄,百三十篇。 我投笔而茫然。司马迁似乎现在还活着,他应该还在那里书写生动的历史,他应该知晓西汉如何灭亡、三国纷争、唐、宋、元、明、清他应该还在看世间的纷纷攘攘。一个个鲜活命运的起伏跌宕。 不,他应该将生命止于《史记》书成的那一刻,不是因为心中屈辱的荣誉感杀死他,而是一生已然无可再超越。五十余万字,一百三十篇。千年的历史在纸上凝结。司马迁在写成时应该怅然若失。他、他的父辈一生的愿望实现了,没有什么该去改动了,这就意味着他一生也该终结。 他看了那么多帝王将相、浮沉世态、人生沧桑。整本《史记》似乎是他一生心血的凝结,是他吐出来的精粹,同时,也是耗尽他一生的奇物。为了它,他该安息了,天道是公平的。

【史记读书笔记2500字二】

最近,我校正在开展经典阅读的活动,来提高大学生的个人修养和整体素质。其中我选择了《史记》这部中国历史上的最为经典的史书著作。

每回看史记总有不一样的感觉,如同醍醐灌顶一般,优美的文字描写,痛彻的历史辩证分析,经典的场面一一浮现,不由得全神贯注,无法自拔。

司马迁之所以伟大正在于此书,在于他敢于写此书,并为此不屈的拼搏,即使是奇耻大辱依然不能改变他的决心。整本书贯穿的是究天人之际和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探究天道和人事的关系,作者批判了原来的神意天命论,提出了帝王中心论。通古今之变则即探究历史的发展实况及其规律。

每个人都有自己最为喜欢的那段历史,而我的最喜欢最感兴趣的历史阶段正是因为司马迁和他的史记引入的战国秦末汉初群英之传。

窦婴:深陷绝望后的真情。死讯悄无声息的传来,窦婴在灌夫血溅于市的惨叫平息后,无奈的独处屋中,久久回味着。他不相信深似海的侯门外,灌夫已离世多时,只有他一人独自呼吸着空气。祭奠无门,哭泣枉然。但后人却会永远记得他如弃破履般的壮语: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无所恨。且终不令灌仲孺独死,婴独生。一番话掷地有声,背后却是萧索与黑暗。从繁华富贵跃入凄清无闻,窦婴还要一边注视着当年门下歌咏之徒涌入仇家,以博取笑脸。就在这时,互相扶持的灌夫又为己身处险境。这时的窦婴终于在绝望中真正看透了浮华与虚荣,如同一个婴儿般抓住母亲的手,再也看不见其他任何一丝光芒。救灌夫也就是救自己。由于没有了追求权势、财富、青春的倚重点,他内心的真情迸发了。而灌夫的死,也就是宣告他的死亡,不论绝食而死还是弃市而亡,对一个早在坠落悬崖过程中的人而言,又有何区别?

郦食其:坚守自我不为器。一直觉得郦食其之死太怨。蒯通一馊计真是误了卿卿性命。但郦食其绝非一迂儒,他一声大喝能让侍从惧而失谒,跪而拾谒,还走,并自称酒徒,此真乃一狂士。也因为他乃狂士,非策臣,才会说出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之语。从而接受烹的厄运。因为他是为君主、为自己所执之念劝齐之人,而非一个只为用计助主然后谋功名利禄之人。他不是任何人可以驱来唤去,有智能的传声筒,而是认真选择明主而事之之人。他眼光果然没错。

主父偃:人下人的最终释放主父偃的确被压抑的太久。游学四十余年,亲不认、昆弟不收,宾客弃之,身不得遂。所以有一天,当他成为人上人时,他会骄横过人,会放言丈夫生不王鼎食,死即王鼎烹耳。吾日暮途远,故倒行暴食之。这话放肆无理,读来却令我心酸。因为即便身居高位,主父偃心中不是快意与得志,而是更深的咒怨与不满。小人得志,贫者暴富时,会趾高气昂,会羞辱以前羞辱过自己的人来释放与宣泄。但主父偃却用同样的方式来折磨别人的同时,更深刻的折磨自己。他辛酸自己已然逝去的四十载年华,他明白来日无多,但他并不看重生命的余下部分,并不着重享受已经无多的生命,因为他依旧沉湎在不得志的一生中,他无法不将自己的一生定为被屈辱的失败的一生。所以,他会带着最深沉的绝望去暴发,用表面的释放去掩盖内心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而这种自决于世的方式表现出他最无助的痛苦与悲哀,也最终将他送上绝路。他对自己的一生已然无望,死也无谓了。

死士:远古的浩荡绝响太遥远了,慷慨自决的背影。素灰的长袖随风拂动,坟间的青草见证无悔的鲜血。凌乱的头颅苍白无息的悬于集市,污秽的身躯旁野犬嗷向明月。这是死士的下场。只为那曾赏识他们的义主,一个看重他们人生价值、厚遇他们的恩人。这不是奴性,我反复告诫自己,在一个逐渐越发看重个体生命的时代,两者的确让我难以区分。自发抛弃生命的理由太多,苟延残喘理由也太多,究竟何谓重大义,何是轻相抛,何是无耻苟存,何是忍辱负重,何又是自尊自爱?生或死,这是个取决人自身境界的问题。有人因惜命贬损后世,有人因轻死被人一笑了之。这全取抉于为何死,为何而生。

英雄:以一挡众的豪气。历史上,文士、策士、说客是如此之多,或舞文弄墨,在纸上纵横万里,或滔滔不绝,博古通今。他们或可谓仁人志士,或为贤相良丞,但在我心里,他们无法匹配英雄之名。同样,奋血沙场的武夫也并不是。因为我心中的英雄只有一种人:他们孤身一人,面对强大的敌人。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全身而退,泰然如若无事。所以,蔺相如和曹沫乃英雄中的上品。颜色不变,辞令如故的曹沫和怀璧请死的蔺相如用灼人的气魄令人生敬,进而生畏。那份自持、自信的无惧与胆魄令人艳羡与感慨。英雄的中品则如荆轲和聂政。但两者又有不同。前者计未成而身死,不过却具有中国文化中对失败者名垂青史的所有条件:忠主,有勇有谋,明知死地而不惧,所以荆轲闻名久远。而聂政更类死士,为知己者死且不拖累家人,虽死,英名犹在。下品则是灌夫、专诸之人。勇气超绝,大而无畏,但智慧略缺。他们可壮一时,难有深厚内涵。

教师读书笔记2500字


一部最近很火的有声读物《第56号教室的奇迹》有幸拜读了一下,略有些感悟。作为一个教师的确有振聋发聩的作用。第56号教室是美国洛杉矶霍伯特小学的一间极为简陋的甚至会经常漏水的教室,这个班级高达九成的学生来自贫困的移民家庭,英语不是他们的母语。这些似乎注定平凡的学生却在一位充满爱心和教育智慧的老师的培养下,高居全美标准化成绩前5%,他们长大后纷纷就读于哈佛、斯坦福等顶尖大学并取得非凡成就。创造这一奇迹的就是雷夫.艾斯奎斯先生。

读这本书时,总让我联想起之前看过的日本作家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窗》写的是一个叫小豆豆的小女孩的故事。她在日本教育家小林宗作先生创办的巴学园里度过了无比幸福的小学生活。我觉得第56号教室的先生和巴学园的小林校长,在很多地方都有相似之处。

一、给学生以足够的信任。老师说:多数教室以害怕为基础,我们的教室却以信任为基础。老师在开学第一天,就让孩子们玩信任的游戏,让学生明白:破裂的信任是无法修补的,除此以外,其他事情都可以补救。做个公平公正的人,做个细心观察的人,做个以身作则的人,做个讲道理的人,努力扫除教室里的恐惧,不轻易发怒、火冒三丈。要站在学生的立场上,顾及他们的想法,为学生打造一个坚固而友善的避风港。老师凭借这些,取得学生的完全信任,走进了孩子的心灵。 师生之间有了信任作纽带,一切教育问题都会很容易解决。

巴学园的小林校长在50个学生眼里,就是一位极为仁慈可信的父亲。被原来学校逼着退学的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就和小林校长絮叨了四个小时。而小林校长一次也没露出不耐烦的样子,向前探着身体,专注的听着,这第一次, 就让小豆豆非常安心,非常温暖,她想,能永远和这个人在一起就好了。小林校长总是对巴学园的孩子说:不能欺骗动物,动物很信任你们,如果你们欺骗它们, 那它们太可怜了!小豆豆恪守着这一点,对她的小狗洛基始终信任,哪怕洛基有时无心地伤害了她,她也对它的忠诚坚信不疑。对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小林 校长对孩子们的信任并非刻意为之,而是源于他对孩子们的爱,对孩子们心灵的关注,对孩子们的尊重。他让孩子们不自觉地就把信任放在了他的肩上。

大育无痕,老师和小林校长内心汩汩流淌的爱,在孩子心中浇灌出信任之花。

二、教给学生做人之道。老师说,人格品性才是教育本质。他用道德发展的六阶段来教育他的学生,这六个阶段是:我不想惹麻烦;我想要奖赏;我想取悦某人;我要遵守规则;我能体贴别人;我有自己的行为准则并奉行不悖(这一点,类似于我国提倡的慎独)。他以此引导学生一步步迈向人生道德的最高阶段,事实上他的学生做到了。布兰达在路边帮助了一个受伤的陌生人,却一点也不声张;他班的小小莎士比亚队不论到哪里演出,留给人的印象都是谦逊有礼;观看有自己本班参加的比赛时,不论哪一方展现高超的技巧,都会大声喝彩老师说:第56号教室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学生在一个什么都有只欠仁慈的世界中怀有仁爱之心。

与老师相比,小林校长对孩子的人格教育,更多的是润物细无声。开运动会时,为了身有残疾的高桥君,他特意设计了适合这个孩子的比赛项目,让个子最矮、 手脚最短的高桥君取得了很多项目的第一名,年年都是运动明星。这不仅教会了高桥君自信,使他再也不会为身体上的残疾而自卑;也教会了其他孩子应该尊重每一 个人。巴学园规定,孩子们可以在游泳池里快快活活的光着身体游泳,小林校长想让孩子明白:无论什么样的身体都是美丽的!这样,即使身体有障碍的孩子,和大家在一起泼水玩时,对自己身体的羞耻感也不知不觉间消除了。

三、教给学生生活技能。学习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能更好的生活。雷夫老师和小林校长的教育观念是一致的生活即学校,学校即生活,这与我国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教育思想不谋而合。

老师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运用多种方式教学生各样的生活技能。他想方设法买来许多实验器材,在被许多老师忽略的自然课上,认真地指导学生做实验,培养他们 的实践能力和科学精神。他丰富孩子们的艺术素养,他们班的小小莎士比亚就是专门表演莎剧的,这种戏剧表演中还配有舞蹈、音乐,都是孩子们精心设计的,这个表演队的水平近于专业,经常应邀到各地巡演。他还教学生打棒球,弹吉他,听摇滚乐。还教学生如何存钱及谨慎用钱。还教学生做面具,编线绳,制自画像。还教孩子如何合理安排事情,如何整理物品他所授的内容不胜枚举。而这些,都不是标准化测试的内容,老师却能几十年如一日地做下来,而且做得功绩卓然。真令人佩服!当然他并非全才,很多东西他原来一无所知,为了教给学生,他努力自学,查资料,请教专业人士,最终他不仅使自己的生活充满情趣,更使他的学生们受益无穷。这也是他的学生日后都大有作为的主要原因吧。

小林校长在巴学园开设的教学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他教孩子们游泳,教极富节奏感的韵律操,教吃饭散步的礼仪,请附近的农人做老师,到田间教孩子们使用农具种庄稼。更有意思的是,带孩子们去野炊,让大家带炊具、食材,几个人一组,一起做饭,捡柴的,烧火的,切菜的,烧饭的,各显其能,学生的团队意识和动手能力都得到极大锻炼,而且乐亦无穷。还有,运动会 的比赛项目也是独具匠心,和生活息息相关。像钻鲤鱼肚子、找妈妈等项目都充满生活情趣,连比赛的奖品都是蔬菜:一根胡萝卜,一棵卷心菜想想都觉得有意思,也令人感动!

想一想,孩子们能够拥有如此多的生活技能,享受如此多的生活乐趣,生活该是多么美妙!学习该是多么快乐!

四、培养学生终身阅读的习惯。我觉得,让孩子爱上阅读,老师倘能做到这一点,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雷夫老师说:阅读不是一门科目,它是生活的基石,是 和世界接轨的方式。让孩子长大后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热爱阅读是基础。他平时给孩子们推荐了许多优秀的文学作品,指导阅读方法,开办读书会,让学生写 每月读书心得。这样日积月累,学生的整体素养有很大的提升。小林校长建的图书室,更是给巴学园的孩子们提供了一处温馨的精神家园。图书室里摆满了五颜六色 各式各样的孩子们爱读的书,你们只要喜欢,什么时间去图书室都可以,借回家读也行。小林校长说,请多多读书。从此孩子们只要一有空,就往图书室跑,甚至连去厕所都怕耽误时间。

《汪洋战争》读书笔记


终于看完了《汪洋战争》,心里闷闷的。
关于这篇小说,有人拍手称好,也有人砸砖批判。
至于我自己,不得不承认,在看到第六篇之前,我一直是因为这小说的作者是何夕才坚持下来的,否则,恐怕扫过开头,便也没那个毅力看下去了。有人说何夕是一个理想主义者,的确,我所读过的他的小说,不管是悲是喜,总是包裹着一袭柔软的面纱,唯美而飘渺。印象最深的,是《伤心者》与《爱别离》(每每想到这个,我就很郁闷,高中订的SFW,每次一拿到手,还没热乎下就被抢走了,至今我还不知道,按年月整理的时候,缺失了的那些是被哪些家伙给打劫去了,其中就有《爱别离》的那一期,你们这些混蛋啊,你们以为自己是借JUMp不还的银桑吗?你们还比不上银桑的白卷毛啊岂可修啊啊啊),《汪洋战争》的题材,其实很像刘慈欣会选择的风格(大刘的那篇《流浪地球》,当年可是看一次,稀里哗啦一次,今后若是再整理,估计又会翻出来重温一遍的吧。)
那些批判这篇小说的人,挑了各种各样的刺儿,最大的,恐怕就是对最终结局搬出的法则及地球被团灭这一逻辑的质疑了,这里,我们先说一下一直在文中出现的那个法则,看的时候也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则,随着一次次屠城,随着神尺的一次次异动,随着露茜的死,小说中的观察者大眼在思考,我也在思考,每次异动都是对文明的挑战,不管是卡法城造成的黑死病的主动传播差点导致欧洲团灭还是最后反政府武装地球团结阵线向退守月球的联邦政府总部发射核弹可能导致全地球人类的灭亡,是的,可能。
在食物链中的生存总是伴随着毁灭,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物种的行为只要不导致本物种自我毁灭,就没有违反生存法则。这就是小说中最后出现的法则,核弹,不是武器,是力量。狭路相逢勇者胜,在敌人可能毁灭自己的前提下发起进攻,将物种全体当做人质与筹码,将胜利寄望于对手的不忍与怯懦,这种可能导致本物种彻底毁灭的终极赌博游戏终于越过了神尺的阙值。还是这个可能。
于是,有人说,既然仅仅是可能,那就是还未成为事实,而神与菲星以此就对地球发起团灭屠杀是否正确,又是否正义?
其实,何夕在这篇小说中,并未给出什么观点,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觉得的,这只是一篇客观陈述的小说,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读者大可以从中自己找各自的观点。最后的团灭无关于正义,难道你们没看到菲星发现地球的时候,是多么高兴地想立刻将地球作为备份而占有的吗,只是神尺的法则在那儿摆着,他们不敢动地球而已。而可怜的地球人类,压根不知道神尺的存在,最终,在一个个悲剧之后,以团灭的代价让菲星如愿以偿了。所以,正义什么的,其实,不过是钓鱼式执法罢了吧。
最后,个人想说一下全民皆兵。 这个词最早出现于1958年7月22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扩大会议决议中。决议提出,必须积极积蓄和壮大后备力量,贯彻执行把预备役和民兵合而为一、实现全民皆兵的方针(百度的,度娘V5,无所不知)。小说中让人最纠结的,就是血洗塔吉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感觉好真实,作者可能并不想影射什么,但读者会想很多很多。有些东西,一旦尘封于历史,就再也说不清道不明了,亦或者,就算是当时当事,谁又能理论个青红皂白?对于全民皆兵这个词,我以前只当做是个中性词,无关褒贬, 然而,如今看着小说中十四岁的小女孩,就像政府的法尔汗说的,我根本想不到有那样笑容的女孩居然能毫不犹豫地引爆白磷弹,就像是摆弄自己心爱的洋娃娃。看着这些,我觉得,全民皆兵,实在太过可怕了!太过可耻了!太过悲伤了!执政者争权斗势,拉拢民心,天哪,那是在蛊惑!蛊惑手无寸铁的平民拿起不该属于他们的武器,将他们推至于战争的风口浪尖,让他们的鲜血化作更多无辜平民的仇恨,更好地被利用。
无辜的平民们哟,不要被轻易地煽动,为一方拿起武器,洒下鲜血,你的热血,暖不了统治者们比冰还冷的心!

《战争》的读书笔记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儿时的记忆,似乎在朗诵诗词的时候,甚至在刚学会说话的时候,就拱出了战争的意识。弹片横飞,火光冲天,呐喊,嘶吼,咆哮,血染江河,尸甲遍山。当我梦回连营,凯旋而归,听见吹角声声。秋风萧瑟之中,沙场点将点兵。伴着几度夕阳,雄浑与苍凉幻化成王者之尊,点燃了那冰冷剑锋的霸气。

小时候的我,就这样逐渐地爱上了大炮,迷上了坦克,喜欢上了战机。一把三岁生日收到的仿真步枪,辉煌着我那段日子,骄傲了我整个童年。那时候的战争就是小孩子的游戏,有趣而可爱。流血与死亡只不过是概念,再简单不过了。

但,我还是不情愿地长大了,不得不面对现实,去了解真实的战争。特别是作为一名准军人,必须使自己变得成熟。《战争》这本书,给我提供了新的视角去看待人类这种古老创举,看清楚那种真实与残酷:模糊镜头中血肉模糊的死亡,天空与街角间来回穿流的子弹,弥漫了整个城市的硝烟。还有,某个上一秒明明活生生的人在下一秒就成为了一具具冷冰冰的尸体。我不禁重新去思考:战争是什么?

从亚历山大到成吉思汗,从拿破仑到库图佐夫,从巴顿到隆美尔,军事将领的指挥艺术令我折服;从《孙子兵法》到《战争论》,从《制海权》到《制空权》,从《装甲战》到《绝对武器》,军事著作的深刻论述让我赞叹。还有那些玄妙多变的战术,那些帅呆酷毙的武器

回到一战西线,在凡尔登无人地带,机枪,堑壕,铁丝网,一天之中就让交战双方5万士兵葬身于此。二战诺曼底,奥马哈滩头,一个上午,3千多名盟军战士倒在血泊之中;到了1945年8月,美军为日本送去的两个小礼物致使十几万生命瞬间灰飞烟灭。

这一切,都是人类的杰作。纵观历史,每一次科技革命与思想解放的时代,战争总要参与进来。人类以其无限的创造力不断为战争注入发展的动力。多少文字消失了,多少文明消亡了,然而,战争却延续至今。并且,不管什么战争,到头来受害最大的还是普通百姓,其实也就是人类本身。人类应当从中得到教训,看到那种残酷与荒唐,而不是什么英雄主义式的浪漫史诗。当然,人类毕竟是人类,有野蛮的一面,他们一代代传承下来的战争的野蛮劣根性并不能很快改变。他们乐在其中,杀红了眼。

书中美国海军陆战队的例子让人深思。新兵们进入军队这个大熔炉中,脱下原来的衣服,剔成同样的发型,然后不管这群均年龄不足20岁的年轻人先前对自己有怎样的自尊与自信,都会被剥削得一干二净,他们就像一张张白纸等待海军陆战队在上面书写。之所以能成为世界上最具战斗力的部队,是因为他们在不足3个月的军训中较好的解决了为何而战的问题,再进一步就是如何作战,最根本的,也是问题的答案,那便是大开杀戒。聪明的统帅绝不愿意让自己的手下为国捐躯,他更希望看到敌人更多地为国捐躯。军事制度的构建基于军人的绝对服从,绝对服从去送死,更重要的是,绝对服从去杀人。的确如此,无论哪个国家、那类民族、那种制度的军人,既然在战场上相遇,就是千篇一律的厮杀。对于他们来说,杀死敌人是正当合法的,是天经地义的,是值得赞扬的。

当德意志士兵镇守奥马哈滩头时,他所要做的就是用重机枪射出一连串12.7毫米弹头,把刚刚上岸的美国大兵钢盔打飞,再一个个撂倒,然后换上弹夹,上膛,瞄准,扣动扳机,扫射,反反复复,因为这是他的职责;当英国皇家空军一架架兰开斯特式重型轰炸机飞临德国汉堡上空时,机师们所要做的就是将舱内燃烧弹倾泻一空,把下面的建筑炸个稀巴烂,不管那里是坦克工厂还是平民区,因为这是他们的职责。成吉思汗率领他的骑兵队伍进攻匈牙利前,曾这样激励他的手下: 草原上的勇士们,去吧,去践踏他们的土地,去烧毁他们的房屋,去掠夺他们的牛羊,然后,再杀光他们的男人,霸占他们的女人!

文明人,进行着野蛮的战争。为了一小块土地,他们烧杀抢掠。君主的独裁,宗教的狂热,资本的诱惑,再加上希特勒式的鼓吹,有时甚至为了一个荒唐的理由。万事俱备,只欠理由。

伴着野蛮的劣根性,人类一路走来,一路打打杀杀,一路刀光剑影,一路战火硝烟。他们享受战争,享受杀戮,直到核武器的出现。不错,人类也有害怕的时候,原子弹的威力震慑了所有人。胜败乃兵家常事军事将领都会犯错,但对于核武器,没有时间让你学习上一次错误。犯一次错就足以毁灭所有国家。历史上,人类头一次如此小心翼翼地对待战争,并试图让它降温,发明了冷战,而其背后所暗藏的水深火热是谁也不曾看到的。相互猜忌,高度警戒,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以至于美国白宫总统办公桌上的战略文件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他们以为我们认为他们会进攻,所以他们觉得我们会进攻,所以他们会进攻,所以我们必须进攻!当尼克松正为这句话大伤脑筋时,远在大洋彼岸的克里姆林宫中,赫鲁晓夫也许已站在核按钮前,目标正锁定北美洲各大城市。他迟疑了一会儿:这个可以按吗?一旁的左派军官催促道:可以了,总书记。按还是不能按呢? 按吧!这个可以按!,军官不耐烦了:能不能按您还不知道吗!?赫鲁晓夫深吸一口气:这个真不能按呐。最终,他也没好意思按。

以上类似情况不知出现过多少次,而人类却一次次幸运地逃脱了那些千钧一发的时刻,与死神擦肩而过,不至于落到三叶虫和恐龙的地步。

然而战争仍没结束,人类要任性地将这种野蛮游戏进行到底。为了可行,他们想出了区别于核战争的常规战争,还制造出恐怖分子增加游戏的可玩性。游戏也少不了规则,于是,联合国又被拉了进来。作者无奈于这种的游戏,他用这样的比喻来表达对联合国的失望:这是一个由猎场看守人构成的组织,而他们原来都是些偷猎者,联合国绝对不是圣人的集会。

新的世纪,新的世界,新的武器,新的战争,一切都是新的,只有国际秩序还是那样的残旧不堪。

我们都没切身经历过战争,没上过战场,没有被炮声吓地蜷缩在弹坑里尿裤子。我们很幸福,还能看见第二天的日出,还能躲在寝室的被窝里睡懒觉,还能逃课偷偷去八小时玩魔兽,打火线。但我们这一代人,绝对不能坐视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如果真有那么一天,只有死人会觉得开心。要么人类终结战争,要么人类被战争终结。而军人,作为这一过程的实施者,理应对此负责。他们任务并不是去制造杀人武器进行杀戮,而是在军事制度上进行改革,在军事理论上进行创新,并努力把世界改造成一个真正的国际社会。

也许有那么一天,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军人会联合起来亲手将远程火炮、主战坦克、战略潜艇、隐形战机、还有洲际导弹等等冷血动物统统送进工厂销毁,然后互相握手言和,接着纷纷脱下军装,默默地离去。那是所有军人最后的时刻,也是他们最光荣、最引以为傲的时刻,因为他们完成了历史赋予的使命,成功地结束了战争,消灭了这个古老的罪恶。他们牺牲了自己,以生命的名义,凄凉而不失悲壮,同时换回了永久的和平,解放了全人类。

我很清楚等到那一天的希望极其渺茫,但我依旧自豪,自豪有机会成为军人,穿上这身军装,与各位战友一道体验激情,怀抱梦想,肩负责任,参与到这样一个伟大而神圣的革命之中。为我们鼓掌吧,为我们国防生鼓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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