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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猎犬》读书笔记。

古语有云: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经典作品书籍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在阅读相关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双面猎犬》读书笔记,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双面猎犬》是一本关于豺的书,他的作者还是沈石溪,也许我已经提到过,《双面猎犬》的续集便是《混血豺王》。

《双面猎犬》主要讲了:有一条大猎狗戛洛在和主人追赶一只名叫达维纳的母豺的时候,把主人甩到了后面,自己跟着豺跳到了一根粗大的树干上,没想到,树干原本还好好的停泊在江边,但是,它两一上去,那根粗大的树干便摇晃起来,最后,竟然漂到了江中心,就这样,它们漂到了野猴岭,它们两齐心协力打败了野猴岭的猴王,但是,一天,戛洛的主人顺着怒江找了过来,眼看着主人和狗就要在吊索桥上相会了,达维纳急中一下子冲上去,一头撞在戛洛的狗腰上,把戛洛从吊索桥上顶到了怒江里,后来,达维纳沿着怒江又回到了日曲卡雪山,并且生下了一只小豺崽,由于豺崽眼窝与鼻梁的交界处有一块醒目的白斑,所以起名叫白眉儿,但是,由于白眉儿生来个头就比较大,所以,它出产道时,把达维纳的产道迸裂了,达维纳最后死了,白眉儿由于一次在捕猎时捅了漏子,被豺王夏索尔和许多大公豺追赶出了豺群,白眉儿差点遭猞猁的暗算,还差点被马尸里的毒药毒死。最后它到了人类的堆堆里混,也不得安宁,第一:它一直被老黑狗黑虎和许多的狗欺负,经常被它们咬得皮开肉绽,最后又被苦安子诬蔑为偷鸡贼,后来,它又到了阿蛮星那里,并在阿蛮星的帮助下抓到了偷鸡贼,并且成为了一条好猎狗。

豺,是犬科,哺乳纲,食肉类动物。豺虽然和狼、狗共属犬科,但是,它比一般的犬科动物少生了两颗牙齿,这两颗牙是两颗虎牙,只有40颗牙齿。而且,它还比别的犬科动物多长4~6个乳头,共14~16个。还有,豺和狼还有狗它们三者之间最大的区别是:第一:豺和狼的尾巴硬邦邦的不会自由摇摆,只能重复三种动作:竖直、平举、夹在两个大腿中间。而狗的尾巴既能竖直、平举、夹在两个大腿中间,也能把尾巴摇的像条活蹦乱跳的泥鳅。第二:在豺和狼还有狗之间,狼的头最硬,因为狼是铜头铁臂麻杆腰。其次,就是豺,豺的头虽然不是豆腐做的,但是,要比狼逊色的多,又比狗厉害,接下来,不用我说,大家也就知道了,狗的头最软。

《双面猎犬》这本书,它告诉我们,世间万物的一生就像是一场游戏,但是,在这场生与死的游戏中,自己的命运只能自己控制,稍有闪失,或稍有一点点差错,可能永远也补不回来了,所以,我们在任何一关里都要仔细,要对自己充满信心,那样,胜利绝对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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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双面猎犬》有感范文500字


古语有云: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读书笔记,需要重点写哪些方面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读《双面猎犬》有感范文5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最近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书中讲述的是,一只小豺白眉儿的母亲因难产而去世,另一只母豺的儿女来为它求生,后来被豺群发现,白眉儿成为了一只要去试探陷阱的豺,在一次试探中,被夏索尔暗算,被逐出豺群,没想到小豺因祸得福,遇到了猎户寨的酒鬼苦安子,做了家犬。

苦安子不但每天只给白眉儿吃苞米,还指使它偷鸡。事情败露后,苦安子还要把它当菜狗卖了,最后被村长救了然后让它当了猎狗。一天狐狸偷了一只鸡,白眉儿被冤枉了,全村人都不相信它,还用猎枪打它,它只好只身搜寻。当狐狸又回来偷鸡时,它澄清了自己后来在一次狩猎中,它大显身手咬死了猞猁,开启了辉煌的猎狗生涯。

这种事在生活中经常发生。有一次,我在和一个十分淘气的小弟弟在玩,结果他故意把一只小鸡给摔到地上,小鸡被他摔伤了,结果我的父母以为是我摔的,于是把我骂了一顿,我很生气。过了几天小弟弟又来我家了,结果玩着玩着他又把小鸡摔到了地上,小鸡又摔伤了,这回我的父母看见了小鸡不是我摔的,于是他们给我道了歉,并且批评了小弟弟,这回我的心里舒服多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不管做什么事一定不能轻易的下定论,一定要找到证据,否则也许会冤枉一个好人,也许也会放过一个坏人。

读双面猎犬有感范文100字


篇一:《双面猎犬》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双面猎犬》,写的是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白眉儿,因为它的妈妈是豺,爸爸是狗,它自己是一个混血儿,后来,它受到了主人阿蛮星的宠爱。

我读这本书的感想是,它虽然受到了主人阿蛮星的宠爱,但是它也是经过磨难的,而且它不是猎狗,也不是豺,所以它的一生不可能风平浪静。更大的考验正等着它呢!现在,我正在读它的接续《混血豺王》,它是怎么告别主人返回豺群的呢?它是怎么样成为新一代豺王的呢答案都在那里面。

篇二:《双面猎犬》读后感

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思想,也有感情。

《双面猎犬》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苦难的童年》这一章。这一章写了恶毒的母豺达维亚把小风笛杀了,后来,达维亚的骨骸下露出了小风笛的尸体,小风笛的母亲黑蝴蝶发现了,于是,黑蝴蝶对达维娅血海深仇,不一会儿,达维娅的骨骸就成了碎片。

这让我们明白了恶人总是有恶报的。


篇三:《双面猎犬》读后感 颜语

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沈石溪出的新书,叫《双面猎犬》讲的是一只豺和一只狗相爱了,母豺怀孕了,可狗的主人却找到了狗,狗跑去和主人相会,母豺恼怒得把狗撞下怒江,母豺回到豺群,产下两只幼豺,只活了一只,它产道出血,于是它把另一只母豺的幼崽咬死了,让自己的孩子有奶吃,后来,豺们知道是它咬死了幼豺,于是豺们把原来的母豺的孩子(白眉儿)赶走了,白眉儿成了猎犬。续编在《混血豺王》

母豺的母爱很伟大,虽然它咬死了幼豺。

篇四:《双面猎犬》读后感

一只名洛嘎的公猎犬,在独自追一只母豺达维雅的途中,爱上了她,便成了一对情侣 。半年后 达维雅有了孩子,但落噶的主人竞合落噶相遇了,达维雅一怒之下把落噶推下了悬崖。达维雅生下了白媚儿,但她无法养活她,就把另一只母豺的小豺给换了,就这样白眉儿又无缘无故的成了另一只母豺的孩子。故事一环扣一环,十分精彩。

我觉得白眉儿特别可怜,一出生就没了父亲,以后的磨难更是一波又一波,但是我很佩服她坚强的性格。

篇五:《双面猎犬》读后感

从前,有一只狗和一只豺结婚生下了一只半豺半狗的白眉儿,白眉儿在豺群里受到了它们的冷落被当做苦豺 引诱猎物。它长大以后不愿意做苦豺所以投奔了人类成了一只猎狗,它的主人是阿蛮星村长。

白眉儿被人欺负很不好受。我小时候也被人欺负过也是感到心里不好受。我很明白白眉儿的心情。

我们应该有个平静的心态,就像白眉儿通过自己的坚持和努力过上了好日子,所以只要我们用心努力,我们一定能像白眉儿一样过上幸福的生活。

篇六:《双面猎犬》读后感 高德豪

我最近看了一本书:《双面猎犬》,它说的是猎人阿蛮星带着猎犬洛夏去山里猎射,洛夏看见母豹达维娅就追着不放,可是在路上遇难了,可是他们逃了出来,还生了一只小豹,因为它脸上有一个很大的白斑所以就叫白眉儿,就在白眉儿出生的后几天,洛夏看见了自己的主人,所以他背着达维娅走了,还差一点就要把它杀了给阿蛮星,之后就是白眉儿受尽许多磨难成为了豹王。

看完以后我的感想是生活是无情的,这个世上适者生存,为了生存要想一切方法,就像白眉儿为了生存,白眉儿都去抠猎物的肛门,虽然听起来有点恶心,但是为了生存还是做了。

要想生存,就要经过磨难!

篇七:《双面猎犬》读后感 潘严

我读了《双面猎犬》这本书,内容就是一只豺和狗生了小孩,那只杂交狗成了猎狗,并洗去了偷鸡的罪名。

我特别喜欢里面的白眉儿,因为它对主人十分忠诚。还在雪地里待了七天,不吃不喝,终于抓到了真正的偷鸡贼。和它一样忠诚的,历史上有诸葛亮对刘备的忠信、岳飞对国君的忠贞,让人敬佩。

这样看来,我们人的诚信确实不如狗了,好好反思一下生活中的不诚信,哈哈,你会心里十分内疚,知道了吗?

弗罗洛的双面人生——剧本《双面人生》读后感


弗罗洛的双面人生——剧本《双面人生》读后感:

喜欢阅读与音乐,热心公益,于《巴黎圣母院》研读颇深,并用现代手法改编《巴黎圣母院》,创作了剧本《双面人生》。她愿意将自己阅读《巴黎圣母院》的感悟与即将走入高考考场的同学们的分享。

弗罗洛的双面人生:

谈及《巴黎圣母院》,首先想到的或许是那标志性的,集善良与丑陋于一体的钟楼怪人卡西莫多,纯洁美丽却肤浅天真的吉普赛女郎埃斯梅拉达,又或许是空有一张英俊面庞却纨绔而愚昧的腓比斯。但论及人物的丰满程度,以及表现张力来看,最值得深究的也许是那端庄而严肃的副主教,那在黑色法衣裹缠下栖息于圣母院之中的鬼魅——克洛德?弗罗洛。

在书中,克洛德·弗罗洛的色调是晦暗的。除却他身为神职人员气质中固有的那一份庄严而神圣气场,让人望而生畏而不敢靠近,他本身的性格也是沉郁而压抑的。雨果赋予他的那些形容词——严肃冷峭、神态庄严,威严而沉郁,也皆是冰冷色彩。作为一部从宗教角度阐释人的命数与枷锁的小说,弗罗洛代表着宗教鹰犬,是宗教伪善与教会恶势力的化身。可这样的人又何以会产生对埃斯梅拉达的爱慕之心,又何以付出完全不对等的爱来抚养沦为孤儿的小弟约翰,不顾众人“巫师”的嘲骂与惊愕的目光,抱养弃婴木榻上的畸形婴儿。

追本溯源,翻开副主教大人的过去,或许暗示着他的另一面。

自幼被送去修道院接受神学教育,19岁之前的他是不知感情为何物而专注于神学的。在经书与希腊文辞典中长大成人的他注定安静而稳重。他低头垂目、轻声说话的习惯也可以从侧面印证这一点。他虽生性忧郁,不苟言笑,却也极为刻苦、勤奋。上天显然也在这方面给予他特殊的眷顾,极高的天赋加以后天的努力,使他还是神学院学生时其神学造诣便可与神父分庭抗礼,并且十九岁时的他已精通神学、法学、医学,及拉丁文、希腊文与希伯来文。我们不难看出,副主教的大人拥有聪慧的头脑,同时年轻时期的刻苦学习带给他的涵养在后期发展中也是难以抹消的。

十九至二十岁这段期间,弗罗洛经历了思想性格上的第一次大变革。一场瘟疫使他由学术的世界回归现实——并给他留下沦为孤儿的小弟约翰。于是乎,有什么除了思辨与诗句之外的东西在年轻的弗罗洛心中觉醒,使他“焕然一新”,那便是感情。性格深沉、虔诚而专注的青年恍然间意识到了心灵所占的地位,人类的情感在他白璧无瑕的心中苏醒,让他朦胧的意识到温情与爱在生活中的地位,这种感情“就像初恋一样”的挤进他的心。而若是说抚养小约翰多少还有一丝年轻教士未意识到的亲情的维系,那么二十岁时已成为神父的他收养卡西莫多为义子便完全是出于一种悲悯,是由新生情感又催生的一种神圣的本能,同时也出于为弟弟积下一笔善意的投资。年轻的教士,他懂得许多,又不懂许多东西,神学的熏陶与由其本性激发而来的是一种单纯、温顺、博爱与慈悲。

第二次大变革,教士的心中觉醒了另一种情感。

过分卓越的天赋与年轻时候留下的勤奋学习的习惯似乎并非一直有益,在三十六上下的年纪时他已穷尽了“人类知识的‘正规领域’”,为满足自己永不餍足的智力活动,弗罗洛开始否定青年时研读的医学,“医学乃梦幻之女”,奉炼金术为真理。同时,不知何时滋生的对权力的渴望也难加掩饰,称若是能造出金子,“那么,法兰西国王就不叫路易,而叫克洛德了。”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炼金术是荒谬的,囿于时代,即使是在其他领域登峰造极的弗罗洛也难以在此有所突破,这是自青年开始便以求知为唯一目的的弗罗洛无法接受的,于是出于从年轻时延续下来的专注与严格自律,他开始有了强迫自己的倾向。他仍有身为神父的圣洁与庄重,却也藉此变得愈发阴沉、偏激与焦躁。

抛开这些,宗教中严格的教义使他从一开始关于情感的发展与其心智的成熟过程几乎完全剥离,生理上的欲望更是如此。我想,初见吉普赛女郎时,他心中激起的,隐秘的情感的焰火,是美好的爱情的觉醒。而对待这新鲜的、未知的情感,弗罗洛是谨慎而自制的。读书笔记.任凭内心暗流涌动波涛猖狂,他通过一次次的祷告与斋戒来遏制自己被激活的人的情感。他沉沉的陷入对埃斯梅拉达的迷恋,同时也彻底打破了自己平静的生活。人性的本能与禁欲主义的教条发生了不可调和的冲突,并开始不断地折磨着他,最终将这一时间点,三十六岁,变为将他推向必然悲剧结局的转折点。如果说卡西莫多是“肉体畸形,精神也必定萎缩”,那么副主教大人便是由于人的本性常年压抑而无法得到正常的发展,注定成为精神上的畸形人。这似乎也也是其前后十六年性情的转变的注脚。从罔顾众人言语抱养卡西莫多,到面对刑台上的养子却拒绝施舍一滴水;从虽生性阴郁却也温顺的青年学生,变成平日严厉冷峻而在大发雷霆时粗暴而咄咄逼人的副主教。严厉冷峻源自于自幼养成的沉静涵养,而过分的压抑与矛盾冲突是他焦躁的原因之一。

纵观全书,对于弗罗洛的描写,作者在常用“黑影”、“幽灵”等词汇来形容其整体形象外,更注意通过眼神、目光表现其人性的复杂。比如他以一幅严峻而阴郁的神情看着埃斯梅拉达舞蹈时,“他那双深陷的眼睛里,却闪烁着非凡的青春、火热的活力、深沉的情欲”;再比如他初次向埃斯梅拉达表达心意时,凝视她的目光,是“一副鹞鹰的目光”,是“熊熊烈焰的目光”;密修室小窗口中追随女郎的目光淫荡而凶狠,最后河滩广场上他丧失理智时眼睛闪着淫邪而疯狂的神色。从他的目光中,我们似乎可以看出他心态转变的历程。不要忘记,他年轻时是怎样刻苦好学而自律的学生,是行止谨严,听到“丝绸衣裙摩擦声音”会拉下风帽遮住眼睛的人。因为见到埃斯梅拉达而激起的爱情,在他的认知中这是不圣洁的感情,他痛苦挣扎。作为一个人,他因为得不到女郎的爱而痛苦,作为一位神父,又因无法扑灭心中澎湃的情感而陷入深深自责,这是何等的煎熬。以至于在与自己的斗争中他终于败下阵来,在圣母院钟楼暗角的墙壁上刻下希腊文的“命运”,若是没有这样一番挣扎,仅出于邪恶与卑劣,我想他本不必多此一举。

情感需要得到表达,弗罗洛这份压抑而畸形的爱意也不例外,除却密修室中他一人痛苦的自我斗争,与吉普赛女郎三次直接的“示爱”虽一次比一次疯狂,动作也愈加粗暴,但细看弗罗洛的遣词,却很卑微。他询问:“我就这么令您憎恶吗?”,他丧失理智的喊叫,他的爱是一个下地狱的人的爱,他低声对姑娘说着“你就侮辱我吧,打我吧……干什么都行……可是行行好,爱我吧!”最后一次他的声调甚至都是哀怨而柔和的,以至于同他那盛气凌人的面容形成痛苦的对照。而就在这样情感宣泄的时刻他也本能的压抑着自己,一次次失态后,又会恢复“异常的平静”。诚然,他对埃斯梅拉达肉体的渴望难以掩饰,宗教压抑着他生理上的需求已经太久,可他若仅为了强占姑娘的肉体又何必费此周章,他的机会很多,可他却任凭这些机会一个个错失。他的诉求是姑娘对他爱的回应,是一种对等的,发自内心的情感回应。教士十九岁时,心中激起的人类的情感;三十六岁时,连带着情欲一同觉醒的爱情,都是叫他去爱别人,去付出自己的心,拿出自己美好的东西,可他没有被别人爱过,也不知道怎么去爱,以至于随着性格的偏激,他的爱也走向极端。甚至他爱上的可能都不是埃斯梅拉达本身,而只是眼前的一种幻象,他的一切斗争,一切纠结都是因为身为神父却恋上女色,因为吉普赛女郎与教士的生活环境相差如此之大,实在难以有合理的共鸣交集。只是这个幻象恰好托于吉普赛女郎的形体,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成为压垮他意志的最后一根稻草,成为使他心头情感决堤的最后一滴水。

分析至此,至于他最后的毁灭,似乎已成为必然。一个专注而深沉的教士,在埃斯梅拉达终于被绞死时爆发出了魔鬼一般的狂笑——是笑那拒绝了他不惜背叛自己的信仰也要付出的爱意的女郎终究毁灭在他手中,还是笑这一切终于画上句号呢?又或者如此明智的他在这一刻也已经预见到自己的毁灭呢。

克洛德·弗罗洛,在他道貌岸然的外表下,在其长长的罩体神袍下,掩藏的是在宗教禁欲主义的压制下产生的一颗走向疯狂的、孤独的心;一个在神性与人性的矛盾冲突中成为牺牲品的可怜而又可鄙的灵魂。

作者:北师大二附中理科实验班学生 陈乐宁

皮囊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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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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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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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茶馆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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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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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简爱》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勇于反抗的一生,让人们奉之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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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可以分为5部分来介绍简爱一生的经历。

第一部分为苦难的童年。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便父母死亡,舅舅便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简爱在舅妈的家度过的童年时期里遭受到了巨大的磨难。

在盖茨海德府度过了黑暗时期,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第二部分为艰难成长。

洛伍德义塾,一个教规严厉,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简爱刚到这里的第一年,便赶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在这里倒下了,特别是海伦·彭斯的离去,使简爱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

在这里,简爱虽历经磨难,却坚强的生存了下来。

度过第一年的难关后,学校改善了学生们的生活饮食条件,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关心与教育下,简爱在这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老师。

在洛伍德义塾生活的八年中,谭波尔小姐成为简爱敬仰和感激的敬爱之师和人生挚友。

然而,当谭波尔小姐结婚离开时,简爱心中的洛伍德义塾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

她在一番思索后,决定要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于是她毅然的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第三部分为体验爱情。

在桑菲尔德府,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既无姿色又无财产的简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表现的极为傲慢,但内心十分欣赏简爱不凡的气质。

不久,两个人互吐真情,倾心相爱。

直到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患了可怕的精神病,被关在庄园楼顶的密室里。

虽然罗切斯特之后向简爱讲述了他的爱情经历,但简爱去意已决,在黎明到来之前,偷偷离开了桑菲尔德府。

第四部分为相遇圣约翰。

离开桑菲尔德的同时,简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经过几天的流浪和乞讨,简爱在生命垂危时被圣约翰一家人收留。随后她在这里度过了一年虽无波澜却相对平静的生活。

先是在沼泽山庄与圣约翰兄妹友好相处,后来又到莫尔顿圣约翰创办的学校教书,放假后又回到了沼泽山庄。

期间,一次偶然事件揭开了简爱是里弗斯先生的表妹。她还在这期间接受了叔叔赠给她的一笔遗产。

圣约翰极力要求简爱嫁给他,为此简爱深感苦恼而不得不祈求上天帮助时,她冥冥之中听到了的罗切斯特的三声召唤,她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桑菲尔德。

第五部分为拥有爱情。

当简爱满怀激情与希望,回到她阔别一年的桑菲尔德府时,她万万没想到,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堆废墟。

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

她四处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并最终在芬丁庄园——个凄凉的处所找到了他。

这时的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变成了手残眼瞎的残疾人。

突如其来的惊人变故并没有阻止简爱与罗切斯特相爱的脚步,他们安静地举行了婚礼。

两年之后,在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之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恢复了视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才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困、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她都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简爱》告诉我一个人的强大,就是能与不堪的人和事周旋,最终战胜懦弱卑怯的自己。

你救不起道德沦丧,但在一大片道德沦丧里,你可以选择巍然挺立。

简爱用她自身来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崛起的力量有多强大,在追求梦想和追寻阳光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一个人要做到对自己的美丽、聪明、善良完全不自知,才显贵重。

在简爱的后半生中,告诉我们不管全世界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爱,虽然后来他残废了,但她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都一起追寻心中的那道光。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知世故而不世故,善自嘲而不嘲人。

曾国藩传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曾国藩传》,今天我有幸读到这本书,受益匪浅。是什么让中国近代两位历史大人物毛泽东和蒋介石相继把他当做自己的精神偶像与导师?是他天资聪颖?不是。曾国藩资质平庸,每次考试都不能如愿,是他名门之后另有能人?也不是。在曾国藩之前的曾氏家族中,甚至没有出过一个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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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立德、立言,曾国藩全做到了。就立功而言,他从一介书生起家。创立湘军,统率群雄,力挽狂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使中国传统文化免遭彻底毁灭的命运,延续清王朝的生命六十余年;就立德而言,时时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修养基本接近纯粹;就立言这方面来讲,近代中国之大儒非他莫属,对理学研究身体力行,造诣很深!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志向,民族自强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忠奋力拼搏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认知传统使他从前人、从他人、从自身,学到智慧总结经验,应对复杂的时事和风云动荡的朝堂,至诚待人,用自己的人格力量,使英雄为我所用,终成大业。

在湘军的建立过程中,把训和练完美集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思想动员与宣传,树立了湘军不怕牺牲、勇于向前、忠君为民的思想,把一只团练队伍也就是今时今日所说的民兵组织,发展成为后来保家卫国抵抗太平天国运动的中流砥柱。左宗棠、李鸿章都是后清时期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都是曾国藩的得意门生,尤其是左宗棠的以德报怨更是让后辈敬仰。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其弟曾国荃谎报战绩称洪秀全之子,被焚烧致死,曾国藩深信不疑奏报朝廷,朝廷通令嘉奖。然而后来左宗棠发现洪秀全之子踪迹未通过曾国藩而直接上报朝廷,朝野震怒。其时,左宗棠也不想活在其师曾国藩的光环下,因而有此一出,自此师徒不睦。然后来左宗棠出师西北,粮草军饷均需曾国藩筹集相助,左宗棠担心曾国藩会为了以前的事情而报复,然而并非如他所料,曾国藩摒弃前嫌,用心办公,以德报怨,左宗棠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确实不如其师。

说了这么多,曾国藩确实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至诚待人,在维护民族大义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奋力拼搏。曾国藩在那个年代是为了民族大义,而现在的我们又该为了什么而去拼搏,大概不用我多说了吧。

初中读历史的时候,学习过晚清历史,曾国藩这个名字,给我印象就是卖国贼。随着年岁增长,逐渐对他有了更多认识,于是乎有兴趣了解一下他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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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寒微,修身律己

曾国藩出身在湖南的小富农家庭,祖父辈有意识培养子孙学习。曾国藩不算天资聪慧,但勤奋好学,27岁中进士得道光帝赏识进翰林,从此成为京官。清朝晚期当官俸禄低,但是有各种灰色收入渠道,京官其实没地方官好当。京官在当时各种宴请拜访纳财,曾国藩为官清廉而与同袍格格不入,最终被挤兑。不过这不阻碍他在官场的升迁。

转文投武

1851年洪秀全太平军起事,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反清运动。曾国藩以侍郎京官身份尴尬地组建湘军,抵御太平军。毫无实权又缺钱情况下,凭借人脉和得力助手组建骁勇善战的湘军水陆两军。最终以攻占太平天国天京城结束十几年的戎马生涯,熬费身体,可谓鞠躬尽瘁。

眼明心彻,深谙为臣之道

曾国藩毕竟是汉人,尽管清政府表面重用汉人,但政权核心仍对汉人不信任。有能力的汉人官员,在慈禧眼里都是工具。曾国藩为官也深谙揣测上面的心意,自撤湘军以表忠心。

主办洋务

曾国藩意识到西学的先进,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文人有此等思想觉悟和眼光值得称赞。寻找人才、从海外购置机器、创办工厂等等过程,曾国藩最终体会到人才紧缺的难处,因此派遣聪慧学生留学,以技术知识振兴满目疮痍的清朝。

沦为卖国贼

晚清国力空虚,洋人列强纷纷想要瓜分肥猪肉,但并无夺取清政府政权之意。各地均有洋人插足,部分外国势力借教会以传教之名行洗脑、强占利益之实。各地均有民众反抗教会的事件,称为教案。其中天津教案最为轰动,因为其涉及了洋人官员死伤。清政府派曾国藩办理此事,又要抚民又要安洋人,难题,怎么做其实都会得罪其中一方。无论派何人处理这事均不好办,曾国藩作为清朝高官,这个锅替清政府背上了,结果是背上了卖国贼骂名,以往在文人心中的良好形象也一朝败坏。其后因身体劳累病情加重,回任两江总督终止了在天津教案的署理任务。

总结曾国藩一生的事迹,我认为他为官清廉,识时务,善于结交得力人才,能助力自己发展,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可是儒家思想始终束缚了他,如果起义运动有曾国藩此等人才,是否历史会改写?

《青鸟》读书笔记范文(读书笔记)


在这个世界里,大家应该都理解“幸福”这个词吧,可你知道幸福的真谛吗?让我们去《青鸟》这本书里探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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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小主人公棣棣明白了许多事理,变得慷慨大方。他妹妹咪棣富有爱心,尽管她十分害怕危险,但始终坚定和哥哥一起冒险。光神是光明智慧的化身,她用真诚的爱去保护孩子们,用智慧带给孩子们启示。她们和没有主见的面包,和有着急性子的火,和温柔的水,和乐于助人的糖,和狡猾的猫,和忠诚的狗,一齐踏上了找青鸟的路。他们可能会经历各种折磨,也可能在途中有所发现。

棣棣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了光神的秘密:“我们给别人幸福,自己会更幸福。”这一句话让我联想到了《海蒂》里的克拉拉。她从小身体不好,又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所以每次都是别人照顾她的。而这一次,海蒂去摘花,只留下她来照顾那只小羊——小雪,因为她体会到了别人依赖自己的幸福感。两者都帮助了别人,所以两者都感到了幸福。从里面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也可以感到幸福。

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为什么?我喜欢的人物是光神,因为她用爱与关怀鼓励孩子们,用无尽的智慧给孩子们以启迪,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觉得自己快乐就是一种真正的幸福,比如说:我考试得了一百分我觉得快乐,我觉得我这样很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帮助别人,快乐地生活就会发现幸福。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走夜路,妹妹怕黑,我也比较怕黑,可我想:在妹妹的面前一定要勇敢。所以,我勇敢地带着她,回到了家,大家都说我很棒,我也感到了快乐、幸福。

暑假要看的书到了,我在里面翻了翻,我的眼睛扫到一本叫《青鸟》的书上,“青色的鸟?”“还是名叫青鸟的鸟?”我的好奇心让我读起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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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的美特林克。这个故事十分有趣。讲了在一个贫穷的屋子里,住着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叫蒂蒂尔,妹妹叫米蒂尔,他们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们在看富人过圣诞节时一个长像奇怪,自称贝丽吕娜仙女走进他们家,给了他们一个带有钻石的小绿帽,要他们由光的指导下和猫等一起去找青鸟。在找青鸟的路上经过了仙宫、思恋之土、夜之宫、森林、墓地,新福之园、未来王国,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找到独一无二的青鸟,但找到了幸福。

故事充满童趣和幻想,很多细节都很神奇、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仙女给蒂蒂尔的帽子,那个帽子戴在头上只有自己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扭动帽子上的钻石,就可以到各种地方,看到各种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蒂蒂尔头上的帽子就是电视遥控器,他转一下就是换一个电视频道,就可以进入不同的地方;也像未来的一种时空穿梭机,上面的钻石就是一个带箭头的按钮,想到什么时代就把箭头指向到那个时代就行了。

而且,蒂蒂尔帽子的这个按钮就像《青鸟》整个故事的按钮,串联起了整个故事,他们通过转动整个按钮,去到寻找青鸟的各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是找青鸟的关卡,就像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而取得真经,他们也遇到重重困难。他们的经历也让我明白:想要得到幸福,是要经过重重困难的,只有坚持从“心”出发,才能最后获得幸福!

朝花夕拾读书笔记(读书笔记)


初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唇齿间都是余香。初读时,你也许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细细想来,才能感到其中之真谛,然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亦如这本《朝花夕拾》,我感受到的是信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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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中,写鲁迅先生年少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如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的事,父亲生病就医时……但细读下来并不是只有故事这么简单,更多的是想透过故事来揭露社会。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使大众清醒。

站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本书满含着无奈。一场大火之中,所有人都被困在了火海之中,所有人都在沉睡之中,但却有些人醒了,他希望让周围的人能清醒,然后一起逃出去。可周围的人却无法喊醒,鲁迅无疑是这早醒的人,他也想用他的文字使人们清醒,但这却收效甚微。

即使是这样,鲁迅先生也不愿意放弃,从《朝花夕拾》中,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信念,一种坚信,坚信着中国能够站起来的信念。在今时今日的我们身上有看到信念吗?有的人是有的,但大多数人身上是没有的,你没有自己坚信的东西,没有指路标,那必然会迷路,《朝花夕拾》中传递的信念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很多,希望更多人能从中参悟出更多的道理,指引更多人在信念的光辉下不断前行。

棋王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范文)


开篇虽为淡淡的笔触,嘈杂的氛围,却另有一种让人读下去的吸引力,细细读完,不禁感慨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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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以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背景,讲述了青年王一生在下乡插队时发生的事情。“精瘦的学生”、“孤坐着”、“隔窗望着”虽然只有寥寥几个词,却已经将一个精瘦孤单的青年展现在读者眼前。有人拥入车厢时,“我”站起了身,王一生仍旧用手护着棋,继续下着。车上送来水时,大家掏出缸子要水,王一生却问旁边的人是否要下棋;在帮母亲叠书页时,他还会在自己的脑子里走棋,有时魔怔了,会突然一拍书页,喊棋步,一个个画面让人亲临其境,一个“棋呆子“跃然纸上。

王一生在精于棋道的同时,还对吃很感兴趣。我注意到他在吃的时候是“拿到饭后,马上开始吃,吃得很快。常常突然停下来,很小心地将嘴边或下巴上的饭粒和汤水、油花用整个食指抹进嘴里。”一粒不剩还不够,他还会将饭盒装满水,吸去上面一层油花后小口地呷着,一个个细节形象生动尽显王一生对吃的虔诚和对粮食的珍惜。

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小说接近尾声时,知青们参加象棋比赛,王一生由于经常请假到处下棋,没有被领导批准参赛,而脚卵要用家传象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资格时,他拒绝了;而在比赛决出冠军后,他向他们发出挑战,在一对九的车轮大赛中,他艺压群雄,胜利在望,而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与象棋高手之间的对决,于常人而言,或许一对一都很吃力,而他一介穷苦知青却胆敢以一对九,这是何等的自信和勇气,让人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感,眼前似是古代武侠论剑中高手的较量,肃穆之中,有着令人噤声的气场。当然,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我想,此时他已经进入了棋中的世界。“王一生孤身一人坐在大屋子中央,……灼得人脸热”白天到黑夜,一动不动,是对棋的痴迷,是坚持和毅力。“似无所见,似无所闻”,棋人合一的境界,或许就是如此。

于王一生而言,他家境贫困,但仍然沉浸在棋的世界里,棋中的乾坤令他着迷,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棋像生命一直伴随着他,棋犹如他生命中的一道光芒照亮漫漫黑夜。

他悟的是棋,亦是人生!

棋王王一生太苦了,他出身贫寒。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他看不上电影,去不了公园。除了上学,其他时间只能在家帮妈妈干活。他的业余生活就是看下棋学下棋。也是,他如果不下棋,还有什么人生乐趣呢?人的生活不能仅仅就是吃饭,也不能仅仅就是上学,一个有着灵性的人的需求是多么立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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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生的母亲出身贫贱,并且嫁了三次都遇人不淑。王一生甚至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是谁,继父身体又不济。妈妈唯一的指望就是王一生能挣钱养家,帮助妹妹上学。在这种条件下,王一生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象棋,只能是用纸片画,于是,窘迫使他衍生出来一个超越的本领:下盲棋。

就像作者阿城所说,人们对生活是不满足的,这个不满足是什么呢?作者在小说结尾给了一个答案:就是人不能局限于吃吃喝喝,只局限于吃吃喝喝似乎不太像人。

王一生说得好:何以解忧,唯有下棋。(何以解不痛快?唯有下棋。)无独有偶,文中有个画家也说:何以解忧?唯有画画。画画也好,下棋也好,还有阿城热爱读书也好,这些精神上的追求,都是一个人的灵魂想找一个可以安放自己的花园。

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诉求。那王一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呢?

王一生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他在用生命下棋,换句话说就是他活着就是为了下棋,只要有口饭吃就到处跑,找高手下棋。他下棋是不问输赢,不争名次的,如同喝水,解渴就好。惟其不争高下,却因热爱下棋而立于不败之地,与老子的无为无不为,不争就是争的思想暗相契合。

文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内名手和捡烂纸老头的对比。国内名手败给了王一生却要收王一生为徒,而王一生在这个人的名气之下却不糊涂:既然你没有下通宋朝残局,而我下通了,“那我为什么要做你的徒弟?”后来王一生遇到了一个捡烂纸的老头儿,王一生与他下棋,连输五盘,于是苦思冥想,后反败为胜。老头儿教他中国道家棋势,令王一生茅塞顿开。老头儿还送给王一生一本道家棋谱,王一生反复揣摩记在脑子里,从此以后棋路更为超越。

看了这段故事,相信每个读者都会在心里对那个国内名手会心一笑:高手毕竟在民间。所以也才会有结尾那个情节:鹤发童颜的地区冠军败给了王一生,被人搀着走出来求和。这让我们想到了脚卵曾经问王一生的棋是跟谁学的,王一生说跟天下人学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跟天下人学棋必超乎某一个下棋世家。如同金庸小说中的杨过,也是师从数人,武功博杂,自成一家。

小说中所描写的王一生是非常瘦弱的,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即使在草根里,他也是卑微渺小的。但是他却有着内在顽强的精神追求,他瘦弱单薄的身躯与他丰满的精神追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内在精神的追求,吸引了阿城、脚卵、画家以及王一生身边许许多多的年轻人。王一生周围的人没有他那样顽强的追求,但是,无疑的,王一生成为当时人们在精神世界顽强追求的榜样乃至英雄。

尤其王一生棋场鏖战那一段描写,凸显出他精神状态奇伟的特点:王一生“双手支在膝上,铁铸一个细树桩,似无所见,似无所闻。……眼睛深陷进去,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茫茫宇宙。”一个家境贫寒的年轻人,以他全部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到下棋当中,他单薄的身体里蕴藏着一个铁铸的棋魂,这个棋魂以他强大的精神力量俯瞰宇宙苍生,在为与不为之间,在争与不争之间有着超然的智慧。

这也是我朗读完《棋王》这本书后想说的一个感悟,那就是当一个人把他全部的生活投入到一个精神追求而非物质追求上,那么他对整个人生将会有一个通透的洞见。

写完这篇文章,我眼前出现一个画面,画面上一个小孩子举着一个火把,走在一个悠长漆黑的隧道中……

一个作家的成长往往有其脉络,这条脉络常常通过他的作品呈现。阿城在《树王·棋王·孩子王》的序言中说:这三篇小说的确有书名所展现的顺序的,而且,不完全是依照创作的时间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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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完阿城的三篇代表作之后,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树王》中尚有孩子撒娇似的抒情,《孩子王》的技法则早已成熟圆融、妥帖至极。也许,要么作为一个普通的文艺爱好者,出于某种新奇更爱好前者;要么作为一个尚在途中的写作学习者,出于对完成度的追求而更爱好后者。那么《棋王》呢?作为一部游走在中间地带的小说,应该将它看做是灵光乍泄的巅峰,还是阿城在其写作生涯上的转折?

《棋王》介乎于乡土文学和传奇故事之间。相较于《孩子王》,《棋王》的结构其实非常轻灵,是用“看与被看”这样二元式的结构搭建起来的。倘若寻求一个譬喻,那么,《棋王》好像用一种积木错落有致搭成的房间。“我”用“我”的目光去看生活中的“棋王”,更多的人由于“我”的目光而加入“我”的视角。直至小说的五分之三处,这个过程还很顺畅——越来越多的人对“棋王”的才华有所承认。最后,作者使了个绊子,制造“退赛”这一情节,反而将最后“棋王一人与多位高手同时下棋”的场面突出,几乎所有角色的目光聚焦到“棋王”身上。小说完成了一个从“乡土”至“传奇”的转变。那一瞬间,不管是小说的生命力还是“棋王”的生命力,都达到了一个圆满的完成。

看到最后的棋局我热泪盈眶:棋下完了,生活还是要过,但英雄始终是英雄。阿城的目光是很仁慈的。他成功地构造一种永恒的情态:无论棋王日后活的怎么样,他毕竟是曾经赢了那场棋局的棋手。这就好比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当人们开始讲述传说的时候,传说就在人们的口中永久地存留下来。这种永久,放在当时消解一切的政治背景下,放在不承认任何精神财富的蛮荒之地下,就是仁慈。对于时局,他的反抗是默不作声、旁敲侧击的反抗。

同时,阿城避免了一种传奇故事中多见的英雄主义——那些故事中,“群众”沦落为为主人公身后聚焦的布景板,或是映衬其精神品质的小丑。文中的“我”作为小说中棋王的第一个观看者,也仍然怀有自己的脾性与抱负。群众不是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阿城的笔尖也很少有钱钟书式的刻薄:没有谁值得嘲笑。人可以被爱,也可以被恨;可以哀其不幸,也可以怒其不争。但人不能被嘲笑——这是阿城的信念里生命的重量。在这样的目光下,读者才能获得一种久违的真实的感动。

阿城又一为人津津乐道之处是他的行文——简直不像是处在中国文坛先锋探索时期的、纯正的汉语。然而,用词精妙的奥秘,其实并不在用词本身。语言到了那个程度,已经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观看、感知的问题。语言应当是对情境的微型裁剪。他很多四两拨千斤的动词是没法拿来直接用的。同时他的语言和情境应当是互文的关系——文学在山里无用,修辞和典故都失色,唯有人们对人、事、物的感知变得敏锐。

阿城承认平凡人的传奇,捕捉他们的细腻和无奈,尽管那个时代没有真正的英雄,可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崇高。尽管人不能永远扎根在一处,但阿城对那些情境的保存,也是永远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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