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春秋左传读书笔记,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后,好像突然感悟了一些事情。为了能够更好的去回味这样优秀的作品,不如将自己的感受写成一篇读后感,本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
提到我国古代的历史书,《春秋》和《左传》是绝对不能不说的。《春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而《左传》则是我国第一部记事详细、议论精辟的编年体史书。这两部书是作为儒家经典而保留下来的。
“春秋”本来是春秋时代各国史书的通称,那时不少诸侯国都有自己按年代记录下的国史。到战国末年,各国史书先后失传,只有鲁国的《春秋》传了下来。它虽然用了鲁国的纪年,却是记录了当时社会的一部通史。但《春秋》记事是非常简略,而且遗漏很多的,这使其史学价值大打折扣。
《春秋》的“《春秋》笔法”所造成的问题似乎很快就被人发现了,《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太史公说:“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这就是说左丘明怕孔子的《春秋》被人歪曲误解,专门为之作传加以解释,是为《左传》。《左传》是作为《春秋》的解释性书籍出现的,这个应该没有疑问。《左传》上很多记载写明了是与《春秋》做对照的,而且对《春秋》的“微言大义”做了多处解释,还有就是在记载一些《春秋》上没有记载的史实时专门注明“为某某讳”或者说“不书,不入告也”。
流传到现在的《春秋》有三种,即《左传》、《公羊传》和《谷梁传》,汉代学者认为它们都是讲解《春秋》的著作。这三传的内容大体相同,最主要的差异是《左传》用秦以前的古文写成;《公羊传》和《谷梁传》则用汉代的今文写成,《公羊传》和《谷梁传》两传记事只到鲁哀公十四年,《左传》则到鲁哀公十六年;《公羊传》和〈谷梁传〉在鲁襄公二十一年(前552)记了“孔子生”,而《左传》中却没有。
在“讲解”《春秋》的三传中,《左传》被认为较重要,也有学者认为它是一部与《春秋》有关的、相对独立的史书。《左传》原名为《左氏春秋》,汉代改称《春秋左氏传》,简称《左传》。
《左传》全书约十八万字,按照鲁国从隐公到哀公一共十二个国君的顺序,记载了春秋时代二百五十四年间各诸侯国的政治、军事、外交和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实,主要记录了周王室的衰微,诸侯争霸的历史,对各类礼仪规范、典章制度、社会风俗、民族关系、道德观念、天文地理、历法时令、古代文献、神话传说、歌谣言语均有记述和评论,内容涉及到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晋范宁评《春秋》三传的特色说:“《左氏》艳而富,其失也巫(指多叙鬼神之事)。《谷梁》清而婉,其失也短。《公羊》辩而裁,其失也俗。”
作者在记述史实的同时,也透露出了自己的观点。理想和情感态度,记事写人具有相当的艺术性,运用了不少巧妙的文学手法,长于记述战争,故有人称之为“相砍书”;又善于刻画人物,重视记录辞令。这些成为全书中最为精彩的部分。因此,《左传》不仅是一部杰出的编年史著作,同时也是杰出的历史散文著作。
《左传》代表了先秦史学的最高成就,在史学中的地位被评论为继《尚书》、《春秋》之后,开《史记》、《汉书》之先河的重要典籍,是研究先秦历史和春秋时期历史的重要文献,对后世的史学产生了很大影响,特别是对确立编年体史书的地位起了很大作用。而且由于它具有强烈的儒家思想倾向,强调等级秩序与宗法—伦理,重视长幼尊卑之别,同时也表现出“民本”思想,因此也是研究先秦儒家思想的重要历史资料。
其艺术特色浅述如下:
《左传》以《春秋》的记事为纲,增加了大量的历史事实和传说,叙述了丰富多彩的历史事件,描写了形形色色的历史人物。把《春秋》中的简短记事,发展成为完整的叙事散文。《左传》发展了《春秋》笔法,不再以事件的简略排比或个别字的褒贬来体现作者的思想倾向,而主要是通过对事件过程的生动叙述,人物言行举止的展开描写,来体现其道德评价。《左传》还创立了一种新形式,即在叙事中或叙事结束后直接引入议论,以“君子曰”、“君子是以知”、“孔子曰”等来对事件或人物作出道德伦理评价。这种形式,更鲜明地表现出作者的立场和感情,增强了叙事的感情—色彩。《左传》确为先秦散文“叙事之最”,标志着我国叙事散文的成熟。
作为编年史,《左传》的情节结构主要是按时间顺序交代事件发生、发展和结果的全过程。但倒叙与预叙手法的运用,也是其叙事的重要特色。倒叙就是在叙事过程中回顾事件的起因,或交代与事件有关的背景等。如“宣公三年”先记载了郑穆公兰之死。然后再回顾了他的出生和命名;其母梦见天使与之兰,怀孕而生穆公,故名之兰。《左传》中还有插叙和补叙,性质作用与倒叙类似。这些叙述,常用一个“初”字领起。预叙即预先叙出将要发生的事,或预见事件的结果,如秦—晋崤之战中蹇叔在秦出师伐郑时,已预知了必然失败的结果:“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僖公三十二年)秦师经过周都洛阳北门,王孙满又预言:“秦师轻而无礼,必败。”(僖公三十三年)《左传》以第三人称作为叙事角度,作者以旁观者的立场叙述事件,发表评论,视角广阔灵活,几乎不受任何限制。个别段落中,作者也从事件中人物的角度,来叙述正在发生的事件及场景。如写鄢陵之战“楚子登巢车以望晋师”中阵地的情况,完全是通过楚子和伯州犁的对话展示出来的。(成公十六年)
《左传》叙事,往往很注重完整地叙述事件的过程和因果关系。《左传》叙事最突出的成就在描写战争。《左传》一书,记录了大大小小几百次战争,城濮之战、崤之战、邲之战、{安革}之战、鄢陵之战等大战的描述历来被人们赞不绝口,不计其数的小战役也写得各具特色,精彩生动。一般说来,《左传》写战争,不局限于对交战过程的记叙,而是深入揭示战争起因、酝酿过程及其后果。如“僖公二十八年”写城濮之战,对大战爆发的背景和直接起因都有交待,而在行文中,又不断展示晋胜楚败的原因:晋文公伐怨报德,整饬军纪,遵守诺言,倾听臣下意见,上下齐心协力。而楚方而是君臣意见分歧,主帅子玉恃兵而骄,一意孤行,盲目进逼晋师。城濮之战的结果也写得很全面,不仅写了晋师大胜,晋文公确立霸主地位,而且还写了战争的余波:楚子玉战败羞愧自杀,晋文公闻之大喜,回国后赏功罚罪,对这次战役进行总结,然后以君子之言,赞扬晋文公的霸业。至此,叙述圆满结束。
两千多年前,吴国公子季札来到鲁国访问,请求观赏周朝的音乐和舞蹈,鲁国人做了精彩的演出,鲁国的史官纪录下来,这就是那篇文章《季札观乐》的由来,笔者最近读来,亦觉别有风味,感触颇多,现说出来以飨读者。
一、演出的盛况。
演出约二十首歌曲,都是《诗经》中的诗歌,分别是十五国风,小雅,大雅,颂。还有六种舞蹈。歌曲听的季札是赞不绝口,先是说:美哉,渊乎美哉,泱泱后又说:美哉,荡乎美哉,砜砜。还有思深哉,广哉,至矣哉等。乐舞看的季札是目瞪口呆,特别是对周武王,商汤,夏禹,虞舜等朝代的乐舞感兴趣,夸赞之词更是多多,这里不在赘述,请观原文。
二、季札观乐时的评论。
随着歌舞的美妙演出,季札即兴发表了对歌舞的评论,其要点是:
1、对周朝各诸侯国音乐的表扬多于批评,特别是对一些大国充分肯定。
2、对(小雅),(大雅),(颂)评价极好,说: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3、对乐舞的看法是越年代久远的舞蹈越好,说:乐舞反映了各朝代的德政。
三、史书对季札观乐的评价。
史称季札竟能尽知其意,边观边评,妙语珠连,议论风生,乃至轰动了周文化中心,使鲁人敬焉。他精于音律,不直听声而已。就是说季札能辨乐声之正邪兴衰,从音乐中听出国家的兴衰的征兆来。
四、我的感想。
1、笔者认为,季札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来对待这场演出,他把歌舞看作是和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大事,音乐舞蹈在他眼里是礼教盛衰的反映,也是国家政治盛衰的反映。他从歌曲里能听出百姓的辛苦和怨恨,统治者的恐惧。他在舞蹈里看见了朝代的兴盛和先圣的伟大和德行。他是思想界的先行者。
2、季札是一个懂音乐的奇才,他对音乐和舞蹈的理解之深,在当时乃至现代也不多见,说明其有高深的文化素养,其音乐知识的渊博无人能及。十五国的音乐他都懂,不然怎么能作出精辟的评论,相信他不是忽悠大师。
3、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好文章,特别是关于音乐的古文本就不多,值得一看。语句优美,词汇丰富是该文的特点,对提高学习古文能力有所帮助。笔者曾在聊天昵称和博客日志里,多次引用该文章的原句,感觉良好。
4、季札在春秋时期也比较有名,他的渊博学识,特别是几次放弃王位继承权,专注于学术研究,曾被孔子赞为至德之人。试想,若没有高尚的道德,焉能对乐舞作出这样精辟的诠释。为此,我劝大家一读为快。
古典文学无论在古代,还是在当今都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生活在当代的人享受着各种舒适安逸,不免会物欲扰心、心智枯寂。不放翻开古典文学,去体验感受各个时代、各种环境中的高明灵魂剪烛共语。
公元前7xx是《春秋》和《春秋左传》起始年份。《春秋左传》又称《左氏春秋传》、《左传》、《左氏春秋》,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记事详细、议论精辟的编年史。与《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原著是春秋末期鲁国人——左丘明。姓左丘,名明。此名又有一说法姓丘,名明,左乃尊称。
主记述郑庄公与其母亲以及胞弟的政治斗争。虽其母姜氏狠毒对待,其弟共叔段的贪婪,郑国统治阶级内部的互相倾轧,但郑庄公却都不计,并且善于谋权。并且庄工与母亲在颍考叔的帮助下重归于好。
就是我们古人身体力行所流传下来的榜样。不管人待我如何,我只管行好自己的道。更反应出古人对孝道的重视,及郑庄公的广阔胸襟。
《郑伯克段于鄢》是《春秋》中的名篇。主要讲述鲁隐公元年(公元前722年)郑庄公同其胞弟共叔段之间为了夺国君君权位而进行的一场你死我活的斗争。郑庄公设计并故意纵容其弟共叔段与其母武姜,其弟骄纵,于是欲夺国君之位,庄公便以此讨伐共叔段。庄公怨其母偏心,将母亲迁于颖地。后来自己也后悔了,又有颖考叔规劝,母子又重归于好
姜氏厌恶其子郑庄公始于庄公出生时的难产,可是她对于共叔段,却又非常溺爱,屡次请求郑武公废长立幼,虽遭武公拒绝,但姜氏并不就此罢休,这就充分说明这个女人不仅愚蠢而且顽固。姜氏的一恶一爱,始终贯穿于矛盾的产生、发展和激化的过程,正是行文的脉络所在。
郑庄公即位后,姜氏要求把制邑分给共叔段。制,地在虎牢,形势险要,姜氏居心何在,庄公是十分清楚的,当然不能允许,告诉姜氏:“制他邑唯命”据说虢叔恃险不修德政,结果被郑武公所灭,对于庄公这段话中所包含的杀机,姜氏未必能够完全参透。求制不及而求京,也在庄公意料之中,由此可见,姜氏的筹篡一开始就落入庄公的掌握之中了。
历史上封建统治者,总是把维护自己的权力放在最重要的地位,即使是母子兄弟之间,也丝毫不有缓解他们之间的权力之争,郑庄公即位到共叔段外逃,共经过二十二年,这漫长的岁月,突出表现了庄公蓄谋已久,甚至连他的大臣也觉察不出其心迹,被蒙在鼓里,当祭仲提出京的制度不合规定时,庄公却说:“姜氏要这么干,我有什么办法呢?”装出无可奈何的样子。等到祭仲提醒他“蔓草犹不可除,况君之宠弟乎”时,他才说:“多行不义”的话,这个“毙”字和“虢叔死焉”的“死”字是一脉相承的,即使在这一点透露之中,也遮上了一层帷幕:表明这是在自杀,而非他杀,企图逃避杀弟的罪责,可说既狠毒又狡猾。 庄公没下的陷井,就是养共叔段之骄,纵共叔段之欲,使其不断膨胀,逐步发展到自我毁灭,权力欲望的沟壑是永远填不满的,郑庄公竭力容忍共叔段的得寸进尺,从表面看,好像处于被动地位,实际上主动权仍然在庄公手里,如果加以扼制,共叔段就会收敛,郑庄公企图使其自我毁灭的目的就会落空,因此,不管共叔段使“西鄙北鄙贰于已”也好,还是进而把二邑归为已有,封地扩展到禀延也好,庄公都不露声色,听之任之,即使他的心腹公子吕连续向他提出警告。其至说出:“欲与太叔,臣请事之,若不与,则请除之”这样的话来激他,他都不为所动,这说明庄公的深藏不露,已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等到共叔段完成了进攻国都的准备,并得知姜氏开城作内应的时间之后,才“可矣”。公子吕伐京后,共叔段逃到鄢,庄公亲率军攻鄢,终于使共叔段彻底垮台,对于姜氏当然也不放过,把她放逐到城颍,且誓曰:“不及黄泉,天相见也!”怨恨之深溢于言表,再也用不着掩盖了。
和郑庄公的极端冷酷相此,共叔段则表现为极度狂热,这种狂热,既表现了攫取权力的野心,也表现了施展权术的低能,共叔段的步步副近,实际上都是在步步落入庄公为他设下的陷井,争权夺利,可以使人变得冷酷无情,也可以使人变得骄横狂热,从本质上来说,它们是封建统治者罪恶本质的表现。因此,这一对亲兄弟,犹如一根毒藤上结出的一双恶果,其胚胎并没什么大的区别,不过一个是胜利者,一个是失败者而已。
姜氏共叔段母子的密谋及活动,在文章中并没有作正面描写,只是通过简要的记叙和郑庄公与祭仲、公子吕的对话表现出来,这样写不仅使文字显得十分简洁,而且突出了郑庄公在这场斗争中的主导地位,对于姜氏、共叔段的密谋活动,郑庄公了如指掌;而姜氏,共叔段对郑庄公的险恶用心及严密布置却毫无所知。妙在似明实暗,似暗实明。通过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对话,郑庄公这个奸雄的性格特征栩栩如生,跃然纸上。
“遂为母子如初”的结尾,读来使人感到十分滑稽,有人称之为丑剧,亦不为过,像姜氏母子这样早已失去了普通人性的典型人物,在经过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挣斗之后,能够毫无芥蒂再叙什么天伦之乐吗?何况在刚出生之时就埋下了怨恨的种子,“遂为母子如初”的“初”字就缺乏依据,显得勉强了,血腥的厮杀早就把统治阶级竭力宣扬的那层薄薄的“孝悌”的外衣撕得粉碎了。无怪乎史官对此事的评论也感到为难了。“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这是作者针对颍考叔而说的。将孝道永赐予汝之族类,似乎是郑庄公受到颍考叔孝母的感染,其实不过是庄公借此就坡下驴。他之所以欣然接受颍考叔的建议,不过是企图缝补这些破碎的外衣,掩盖已经充分暴露的肮脏的躯体和丑恶的灵魂。这也是千古奸雄的伎俩,因为在这里郑庄公又集中地表现了他的伪善,而伪善是永远和丑恶伴随在一起的。
秦晋殽之战是左传描写的另一场重要战役。春秋时代是兼并战争极为频繁的时代,弱肉强食,大国争霸是这边一时代的特点。当时秦晋是大国,郑是小国。僖公三十年(前630年)秦晋围郑,郑大夫烛之武利用秦晋争霸的矛盾,游说秦穆公,分化了秦晋联盟,使秦与郑另订盟约,加深秦晋见的矛盾,这是秦晋之战的原因。
故事按战争的起因、发展和结局展开,而且在情节中塑造了秦穆公、蹇叔、弦高、先轸等几个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
文章以卜偃传命——假托君命为开端,告诫晋国大夫们“将有西师过轶我”,渲染战争即将到来的紧张气氛,从中可以看出秦晋两国间争霸中原的矛盾已十分尖锐,就象箭在弦上一般,这是爆发崤之战的根本原因。晋文公卒于鲁僖公三十二年十二月,而在三十三年春,秦师就已过周北门了。可见秦袭郑是早有准备,而晋对此并非一无所知,它也获得了秦袭郑的情报,所谓“柩声如牛”的装神弄鬼不过是耍弄迷信手段来进行战争动员而已。
杞子密报是秦袭郑而导致秦晋崤之战的直接原因。秦穆公一心追求霸业,得到杞子“掌其北门之管”作“潜师”内应的密报后,秦穆公的野心立刻膨胀起来,准备劳师袭郑了。他假惺惺的“访诸蹇叔”只不过是希望得到一个元老重臣的附和而已,但当蹇叔陈述利害表示反对时,他非常恼火,仍一意孤行,悍然袭郑,点将出师于东门之外。在蹇叔哭师时,秦穆公竟恼羞成怒,咒骂蹇叔“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寥寥数语,把秦穆公的刚愎自用、利令智昏、表现的活灵活现。
蹇叔是一个老谋深算的、有政治远见的老臣形象,他竭力劝阻秦穆公出师伐郑,从战略上作了深谋远虑的分析,毫不犹豫地否定“劳师袭郑”错误做法,指出秦方——“师劳力竭”,结果只会是“勤而无所,必有悖心”;郑方——“师之所为,郑必知之”,“远主备之”,潜师偷袭的意图必然不可行,而且还会丧失杞子内应这样有利的条件;晋方——“且行千里,其谁不知”,晋国必然会密切注意秦师态势,抓住有利战机,利用有利地形,“御师于崤”。蹇叔抓住秦晋争霸的利害关系所进行的战略分析,是很中肯而有预见性的,但秦穆功完全听不进去。虽然蹇叔的进谏失败了,但并没就此放弃,他哭送与师出征的儿子并做了“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的预言,他希望秦穆公能醒悟,停止侵略战争,以免国家和人民蒙受巨大损失。蹇叔哭师这一个故事情节生动地刻画了一个不计个人得失、忠诚为国的老臣形象。
下文叙述了秦军在行军途中的骄横和袭郑无功的情况,这里有王孙满观师、弦高犒师和皇武子辞客三个故事情节,并一一验证蹇叔“师之所为,郑必知之”,“远主备之”的预言。
秦军过周北门表现极为骄横傲慢,作者通过王孙满的议论暗示秦军骄兵必败的结局。作者在这里塑造了一个聪颖敏锐的人物形象。王孙满年纪尚小,但他有着非凡的智慧,他不为秦师表面的威武和强大所吓倒,而是透过现象看到了秦军纪律涣散骄傲轻敌的本质,得出“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的结论。
秦军在滑地碰上郑国商人弦高,弦高是一个爱国重义的人,当他知道自己的国家有被偷袭且会有亡国的危险时,急中生智假脱君命,慷慨地“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并“使遽告于郑”,阻滞了秦军的进军,使郑消除了内患,做好了防备图象的准备。
郑公得到情报,觉察到杞子等人的内应行动,于是皇武子一番巧妙的外交辞令,驱逐了杞子、逢孙、扬孙,使秦军陷于“攻之不克,围之不继”的困境,被迫撤军。至此,秦军远涉千里,袭郑无功,“师劳力竭”,失败的征象已露端倪。 文章最后部分写秦晋崤之战的爆发和结局,这是战争的第二阶段。包括先轸论战、秦军败师、文嬴请三帅、先轸怒唾于朝、孟明请赐、穆公悔过等几个情节,进一步验证了蹇叔“晋人御师必于崤”,“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其入也”的预言。 秦军袭郑无功,“勤而无所”,已疲惫不堪,士气低落,在回师途中还是要经过晋过险要之地崤山,对此晋国绝不会放弃削弱霸敌的良机。先轸论战就集中反映了晋国统治者的这一愿望。他抓住了秦国“以贪勤民”师出不义的弱点,驳斥了栾枝“未报秦施而伐其师”的所谓仁义之说,认为“敌不可纵。纵敌患生”、“一日纵敌,数世之患”,明确指出秦晋争霸中原的利害关系。此外,他由提出伐秦的另一理由是“天奉我也”、“违天不祥”,用天命论来激励士气。先轸的鼓动完全代表了晋国统治阶级的利益。晋襄公联合了姜戎部落,带孝亲征,表明晋国动员面之广,争霸决心之大。秦晋两军,一劳一逸,一骄一慎,一方“入险而脱”,另一方据险而伏,秦军全军覆没,三帅被俘,结果完全在蹇叔的预料之中。
同时在结尾中通过先轸怒唾于朝、孟明请赐、穆公悔过等几个情节和细节的描写,将这三个人物形象刻画的更加完整和丰满。如先轸的耿直忠诚和深谋远虑已在他和栾枝的论辩中表现出来了,尾声中有增添了他问秦囚时盛怒之下的怒唾于朝的细节,就把先轸的鲁莽暴烈突现出来。又如秦穆公,作者在蹇叔哭师的情节中主要刻画他刚愎自用的一面,而在穆公向师而哭引咎认错的尾声中又表现了他勇于改过的一面。这样,崤之战由秦穆公一意孤行而起,又由他总结教训承认错误结束。故事和人物性格就显得比较完整了。
左传广泛描写了各种人物,其中许多人物写得个性鲜明。晋文公是左传着力描写的人物,他由一个贵公子成长为政治家,由四处流窜到一代霸主,人物性格有一个曲折成熟的过程。楚灵王是左传中被否定的形象,它在即位前争强好胜,野心勃勃,弑王自立,即位后残暴骄奢,确实是个昏君。但是作者又表现了她宽容纳谏,知错能改的形象,刻画了一个复杂的君主形象。
齐桓公也是左传中详细记录的一个人物。春秋时期,周王室的.势力逐渐衰落,失去了控制诸侯的力量,各诸侯国展开激烈的竞争和兼并,形成了大国争霸的局面。其中,地处黄河中下游的齐国是最早称霸的国家。齐国是姜尚(即姜太公)的封国,是西周设置在东方的最强大的诸侯国之一。从姜尚下传到第十四个君主齐襄公当政时,荒淫无道,政治腐败,并且由于他赏罚不明,诛杀不当,臣民人人自危,甚至连他的亲兄弟也害怕被害,公子纠由管仲辅佐逃往鲁国,公子小白由鲍叔牙辅佐逃往莒国。公元前688年,齐国发生政变,齐襄公在政变中被杀死。
齐襄公死后,齐国一时没有了国君。各派大臣都开始了策划拥立君主的活动。管仲和鲍叔牙是很要好的朋友,但是现在都想辅佐他们各自的主子夺得齐国国君的位置。这时,齐国的大贵族国氏和高氏偷偷派人到莒国去,召公子小白回国;而此时鲁国也正派军队护送公子纠回国,另派管仲率军去莒国通往齐国的道路边守侯,阻拦公子小白回国。管仲赶到莒国边境时,正好遇见鲍叔牙和公子小白匆匆往齐国赶去。管仲见此,忙拿出弓箭,对准公子小白射了一箭,但箭只射到铜制衣带钩,没在有伤着身子。小白为了迷惑对方,假装中箭,大叫一声,倒在车上。鲁国护送公子纠回齐国的军队听到小白已死的消息,觉得已经再没有人和公子纠争位了,便放缓了行军速度。而公子小白和鲍叔牙一行却加快速度,日夜兼程地赶到齐国的首都临淄,登上了国君的宝座,这就是齐桓公。
齐桓公即位后,随即发兵在乾时大败鲁军,并要求鲁君杀死公子纠,囚送管仲回齐国。齐桓公为什么不杀管仲呢?原来,鲍叔牙知道管仲有治理国家的才能,对他非常敬重和爱惜,便向齐桓公举荐。齐桓公虚心接受了鲍叔牙的意见,果然拜管仲为相国。
管仲当了齐国相国之后,协助齐桓公在经济、内政、军事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齐国很快富强起来。齐桓公依靠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对外扩张,还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号。所谓“尊王”就是尊重周王室,承认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攘夷”则是联合中原各个诸侯中的力量,共同抵御北方游牧部落的进攻和阻遏楚国向北发展的势头。当然,这实际上是利用天子的名义来号令其他诸侯,以称霸于中原。齐桓公通过举出“尊王攘夷”的旗号,果然奠定了齐国在中原地区的霸主地位。
这个年轻人应该是郑庄公的爱子了,而且还算是一个有为的年轻人.婉言谢绝了齐国送来的美女,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原因?如果是为了政治,通过这次联姻,可以加强齐郑之间的联盟,那公子忽应该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更何况文姜可是有名的美女啊,可以说是财色双收.为什么?,
现在他又代表郑庄公出兵帮助齐国抵御北戎的进攻,取得了辉煌的战绩,斩杀三百,俘虏了大良,少良两个元帅.齐僖公一看,少年有为,又想把自己另外的女儿许配给他,他又拒绝了.
但是,齐国在论功行赏的时候,主持人鲁国这个迂腐的教条主义国家,却没有把郑国放在前面,惹得我们的少年英雄很不高兴.
后来,四年之后,就爆发了有郎之战.
在前面的《左传》里,有三处提到了这位可爱的年轻人。
“隐公三年,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郑交恶。”
“隐公七年,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隐公八年,四月甲辰,郑公子忽如陈逆妇妫。”
现在是恒公六年,公子忽已经成婚多年了。夫妻感情十分深厚,他谢绝了齐僖公的婚事,倒是说明了这个小伙子是个性情中人,敢爱敢恨。
在后面的历史里,这个人物再次出现,却是引发了一场腥风血雨的王位争夺战,这个年轻人又一次做出了让我们惊讶的事情,历史真的不属于这样的年轻人。
郑庄公这位老英雄,看来还是十分喜欢这个嫡长子的,年纪轻轻地就开始栽培他。当年郑庄公和周王室关系紧张的时候,相互交换人质,公子忽就是人质。按照触龙说赵太后里的说法,这是在给公子忽积累政治资本。后来公子忽在周王室那里和陈侯的女儿成婚,和陈国接了亲家。
不过可惜的是,这个亲家实力太弱,终其在春秋的历史长河里,永远是陪角,连一次象样的政治作为都没有,随时都寄人篱下的苟延残喘。郑庄公在和周王室的长葛之战的时候,陈国迫于压力,加入到了周联军的行列。可对手又是亲家翁,着实让这个陈侯为难。所以,在两军一交战的时候,陈国首先溃败,将周联军的左翼让给了郑庄公,结果周联军打败,周恒王中箭受伤,险些成为郑国的俘虏。这也算是为郑国出了一把力吧。
一个暑假都在研读《左传》,只因为对这段历史不能条分缕析,确切地讲是不太熟悉。这段时间是中国文化大繁荣的萌芽发展期,我却知之甚少,所以总想了解一些概况。书籍很难读,文言词汇太生涩,人名地名国名多而杂乱又离奇古怪,每一个段落都得硬着头皮去反复咀嚼,玩味。因为是编年体的,每一个年代发生的事又不连贯,读完一部分,脑子里没有清晰地脉络,没有完整的情节。只好先放下书,到网上去搜索有关这段历史的电视剧。还好,有一部1996年、1997年拍摄的《春秋列国》,包括春秋篇、战国篇共62集。我对照着书全部看完。终于把春秋战国这段历史粗略的穿成了一串项链。
最让我伤感的是伍子胥掘开楚平王坟墓鞭尸的情节。一个只有家仇不顾国恨的人留下了永远的的凄惶,成功换来的是最大的失败,最大的痛苦。读历史让我明白:没有胜者!齐桓公看似胜利了,作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尊王攘夷,九合诸侯,何等威风,却在饥渴中悲惨死去。桓公死后,众公子忙于争夺王位,直到67日后才在老臣的建议下发丧,其时,桓公之尸已腐烂不堪,虫蛆爬出户外,恶臭难闻。齐国霸业随之衰落。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何等英明大胆的改革使赵国国富兵强,强大的秦国都非常震惊。可是后来赵武灵王一个人被困在沙丘宫,没有人给食物,也不给水。英雄末路的赵武灵王饿的只有在宫里爬树掏鸟窝,他居然坚持了很久。三个月后,赵武灵王被饿死。
吴国暂时胜利了,使越王勾践忍辱卑躬屈膝,卧薪尝胆,最后却自缢而死。
在历史长河中,我发现了仁者如鲍叔牙,知人理解人;智者如范蠡,低谷中不逃避成功后急流勇退赢得另一片艳阳天。最愚蠢的莫过宋襄公,战争中讲仁义,不攻击过河的部队,不攻击没有列好阵的部队,最后几乎命丧黄泉。岂不知春秋无义战。
读史使人明智,一部春秋让我更深刻地体味到了社会的弱肉强食,各个时代都如此,形式不同罢了,有的明刀暗箭,有的冠冕堂皇,人性大都是丑陋的,狰狞的面目往往被温情脉脉的面纱所掩盖。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在触动心灵的感悟中,照亮一具具皮囊。——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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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得到的蔡崇达的《皮囊》,给我的是一种想一睹为快的感觉,所以仅用了两天时间就看完了。看完之后胸口却是郁积着一股气,无处发泄,莫名难受。
我想,大概是因为作者那温情又残酷、深情又理智的讲述。
在书中,作者用一种冷静、细致、客观的笔触,将"太过在乎,太过珍贵,而被自己刻在骨头里的故事",通过文字,一点点重新挖掘出来,呈现出当时的样子。还原了年轻一代张扬理想却在骨感现实的磋磨下踽踽独行的困境。所以,整体来讲,读《皮囊》一书,没有那么轻松,会让人觉得心情异常沉重,禁不住地从心底流出眼泪、涌出叹息。
我们每个人都拥有一具鲜活的皮囊,不管这皮囊是美艳或是普通、是俊美还是丑陋,它都包裏着灵魂和一颗心。一个好的灵魂不仅能支撑出一个好的皮囊,还会使其变的更靓丽、更耀眼,而心就像一盏明灯,把皮囊从内部照亮,荒野中就有了许多灯笼。灯和灯由此辨认,心和心,人与人由此相知。所以,拥有一个健康的灵魂和一颗美善的心不仅能照亮自己,更能点燃、照亮每一个与之相遇的人。
人类本是群体动物,在生活的世界中彼此交融联合。芸芸众生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人各有异而构成了这个丰富的世界。众多的“我”只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然而,这些独立的个体在本质上有着一致的地方,那就是每个人与他人之间通过"心"来看见彼此,照亮彼此,从而认识世界。我们每个人在交往中相互参与,我们见证他人的生命过程,他人也会参与我们的生命历程,构成了我们的经历和阅历,最终构成了我们本身。
要想认识你自己,就必须认识你周围的他人。我们在生活中、行动中遭遇的人,我们要去认识他们,照亮他们,由此你就知道自己是谁,你在别人眼中是何种人了。
我读这些故事,就感觉我在读作者生命中最珍贵、最真实、最痛苦的经历,感同身受,不能自已。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这些故事影响着我们人生的既定轨迹,在我们的脑海中不断徘徊、不断深化。然而,有时我们会忽略它们,或者逃避它们。因为人类本身有着追逐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毕竟喜剧和悲剧,我们永远忠于喜剧。然而重视自身所经历过的悲剧或者不愿意回想的故事,何尝不是为了未来的喜剧而努力?
人只有真正的认识自己了,オ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最恐惧的是什么,オ明白自己与众不同却又是芸芸众生的一员。
很庆幸读到这本书。对过去的回忆,能让我珍惜现在,对失去的回忆,能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生活中总有很多美好的东西,而美好的东西是藏不住的,就像“海是藏不住的”。与其想太多有的没的,不如珍惜拥有的,感受生活中的美好,享受生命中的美好。
读书可以为生命添一盏明灯,照亮前行的路,带我们去体验不一样的生活,享受生活的美好,获得心灵的欢愉。
《皮囊》这本书是由一个个小故事组成的人生感悟。读完之后,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太,母亲,阿小,厚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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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太是作者外婆的妈妈,白发人送黑发人。阿太身上有一股不服老的气质回荡在她周围,虽然文化不高,但是说话文绉绉的。阿太对于肉体和灵魂的解释,是最有道理不过的。表达虽然略显粗俗,但是道理满满。是啊。我们每人一副皮囊,会使用的,把它用的淋漓尽致。不会使用的,却是在不断迷路。因为生命本该轻盈,灵魂本该清澈。都是人性的各种欲望和贪婪,慢慢侵蚀我们的肉体。我们应该时刻反思自己,是否过于关注于自己的外在,而忘记内心返璞归真,忘记找回那个最初的自己。
关于母亲的是她执意建房子的故事,家里本来经济条件比较紧张,抛开家里的伙食和医药费需求,母亲却一次又一次地执意建房子。故事开始给读者这样的印象:母亲盲目地证明,过于在意自己的面子,爱慕虚荣等等。当新房建完两层后,母亲又抽出辛苦积攒的一卷钱,提议要再建两层。让人想哭想笑她好强的没有尽头,很较真儿的特点被表达的很清晰。可是后来才明白,母亲这些年的坚持完全是为了父亲的脸面,她想让父亲看到这个家是很健全和完整的。这四层楼的建成,是母亲对父亲很美好的爱的印证,是在那个时代,母亲那未曾开口的爱。在父母那个年代,他们不善于表达爱,却将爱体现在一点点的生活当中。而对于当代有些人只会说不会做的爱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两个阿小的故事,故事虽简单,但是却给人意味深长的感觉。无论是镇上的阿小还是香港的阿小,作者都在以人物的身份表达一类人。镇上阿小盲目效仿香港阿小的言行举止而失去自我。表达了镇上阿小对于外面花花世界的向往,而又没有机会接触。香港的阿小,像是个新新人类,来到这个小镇,让镇上的阿小唯命是从。香港阿小蔑视这个小镇的一切,后来香港阿小去了香港,被当地人排挤。家庭变故,香港阿小后来混的不是很好,作者是他唯一的朋友。香港阿小给人很孤单的感觉,他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厌恶。而老家的阿小,有房子,妻子和儿子,开着摩托车去堤岸捕鱼,活得很是滋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很向往更宽广的世界,担心自己身处的环境过于狭隘而影响自己的发展,其实并非如此。在小地方生活不代表你失败,跻身于大城市不代表你成功。最重要的是明白活着的意义,不就是要快乐吗?
厚朴这个人物代表着热血青春,以及盲目的追捕自由。他在大学创造自己的乐队,名为世界,在学校开演唱会。他表达着人们心中无处安放的青春,他是同学们的向往。可是后来同学们发现他也不是真正的自由,只不过是无谓的喧嚣。渐渐不受欢迎。而作者却很务实地在一直实习打工,积攒经验,以备毕业之后有工作可以做。最后那个整天喊着要奔放青春的人,整天活在梦想虚幻中的人,却回到了临近老家的一个村落教书。而作者在这个人人羡慕的大城市里,一步一步向上爬,不知道要抵达的是什么,以及抵达的意义是什么。步入社会的我们是否也曾问过自己,在自己的人生路上,不停地向上攀爬的意义在哪里?
《皮囊》的每个小故事都给人以人生意义的启迪,有些是需要我们反复咀嚼才体会到文字所表达的真理。人生何其短,让我们快乐地度过此生。
“只有她,似乎是和疾病最不相干的人,不用担心要在她面前掩饰或者承受她的突然消失。而且她的坏脾气恰好是个优点,确保你不会很深地和她发生情感。”——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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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一生对生命的认知大概有三种。
一种是无忧无虑,从不为寿命以及疾病担心的,这大概是在少年时期;一种是拼命工作,看见了生命的脆弱,便愿利用这生命的人,这大概是在中年时期;一种是太老太老或大病将衰时,已经与死亡有过真实的或梦境中的交汇的人。
在少年蔡崇达的家庭里,这三种人都有了。
蔡崇达肯定是那无忧无虑的少年,而母亲则是努力扛起生命拼搏的人。她为之拼搏的目标是父亲,那交汇过死亡的父亲。
这样一个家虽然有些不幸之处,但看起来十分温馨,似乎没有什么需要痛哭的地方,维持着这个家的是爱和信念。
坚定向上的信念,让他们能团结互助,还有精力互相“演”着对方需要的角色。其实真相早已明了,从父亲患病的那一天开始这里有些东西就垮了,你以为他们是真的赞同着对方的决策吗?母亲是真的像从前一样在普通地工作并服侍父亲吗?他们真的不知道,真的是想不通父亲的离去么?他们是知道的,知道什么是徒劳,也知道对方的笑容里哪是真哪是假。
他们为什么还在努力,这么维持的意义究竟是什么?答案是信念。而人的信念常常复杂到不知所踪,是各方面追求的愿望综合交错在起的一张网。
这时候我才发现,我的分类显得太过草率。
蔡崇达是那个无忧无虑的少年吗?母亲真的是那个坚强的发出亮光的人吗?
因为父亲,这里的一切都变了。
在重症病房里的蔡崇达,十分享受门诊大厅里嘈杂而且病菌弥漫的“人间味道”,是因为他无忧无虑?不。曾在乡间看见小镇上赶集的人群,挤攘在一起,不嫌脏,也放下以往的优雅,拿着刚削了一半的土豆寻找着熟人。这些每周一次从田野里各个村落相约赶来的人,多是年过六旬的老人,只为拾起所谓人间烟火,感知自己仍然活着,仍然与世界有交往。而处在父亲病重期间的母亲,也往来于神祠灵庙之间,好像不能自食其力却流落街头的小孩,奔走着索要残食。可是,是什么样的食物?是送给柔弱者惯有的礼品——心安。
为什么蔡崇达与母亲时而乐观坚强,时而努力寻找一点给软弱者的安慰?是为了生之乐趣吧。
乐趣是一个不会长存的东西,许多心理学家说如果没有新意,再好玩的东西久了也会失去乐趣。
我们不妨把希望与坚定向上的信念看作一种乐趣,之于生的乐趣。它当然会消逝,因为这些希望用在这个“生病”的家庭中,等于是一个已经剧透而且没有关卡看不见进展的游戏,它会慢慢变弱,最后在一场暴发中消失的。
所以与其将维持这个家的功劳推与信念这个模糊的功臣,不如归结于生的乐趣。这时走时来,但给人无穷动力的宝物。
茶馆,一个拉家常的地方,却折射出一个社会的缩影,茶馆真是一句台词,一个人物,一个茶馆,一个社会,虽已读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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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馆这部书与北京城的语态茶馆为背景,讲述在这个时期里的人和事,表现了社会下层人民苦不言堪的生活和当官只顾享乐的风气。
读完这本书暂不提感受,我最佩服的就是老舍先生的写法,它能让茶馆成为一个社会的缩影,他没有直接写当时的龙争虎斗,而是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为落脚点,侧面来突出,来反衬这种写法,更能让人感同身受,产生共鸣,因为读者走进了里面的人物。
前清、民国,朝代在更迭,角色在更替,但不变的是社会现象和风气,人民在战争和高官的压迫中苦苦挣扎,王利发,一个随机应变的人物,我觉得他的茶馆里卖两种茶,一种是为讨好高官而准备的茶,另一杯是同情民众而送的茶,王利发,他的内心也一样清澈明净,同情穷人,对战争很反感,但是当时的时局不得不让他对高官谄颜献媚,想在这个动荡的社会中有一席生存之地,但是社会的动荡只能把他一步步逼向绝路,最后上吊而亡。
在第一幕中“将,你完了”,让我觉得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人人都如棋,都有着自己的使命,但又不得不如傀儡般受制于人,一颗又一颗棋子被粉碎,而在中国这张棋盘上留下来的只有哀鸿遍野,血染千里的残局景象。
《茶馆》是我国著名作家老舍的作品之一,他的作品颇多写老北京,并把人性的罪恶从文字中表现出来,与鲁迅的革旧迎新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一起走进老舍笔下的老北京,寻找他笔下的风俗和人文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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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老舍的文章,怎会缺少品格下贱,厚颜无耻之徒呢?本文中的多大爷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加入了基督教只为是靠洋人的权力做威做福,而且还想靠骗洋人的钱来享受还败坏家族,油嘴滑舌,对加入的教毫无一丝相信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势利眼。这样的人不但连累了家人,祸害街坊还是国家的反面教材。而传教的牧师也是一个对宗教忽冷忽热,为了亨清福才来中国的洋鬼子,我们中国当时居然让这样的社会败类入我们中华民族的土地,由此可见当时中国的崇洋媚外,朝廷的胆小如鼠感到失望。但将近百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国家已渐渐强盛起来,现在外人也开始想得到我们的技术和物品了,我为我的国家感到自豪!
老北京的生活如果不去看那些负面事情的话,其实让我渴望不已,每天提上鸟笼散散步,到了渴了,累了的时候就去茶馆与大家聊天,喝点茶吃点点心,有空还能去看京剧呢!多么的闲暇美好啊!宛若在世外桃源里一样。
《茶馆》一书虽说是刚读不久,可作者文笔已让我痴迷不已,这也是我写此文的原因之一,另祝大家疫情安稳度过,过的平平安安。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夏洛蒂·勃朗特,而此书也是她的代表作。书中主要讲述了简爱勇于反抗的一生,让人们奉之为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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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可以分为5部分来介绍简爱一生的经历。
第一部分为苦难的童年。
简爱在出生后不久便父母死亡,舅舅便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简爱在舅妈的家度过的童年时期里遭受到了巨大的磨难。
在盖茨海德府度过了黑暗时期,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第二部分为艰难成长。
洛伍德义塾,一个教规严厉,条件极为艰苦的地方,简爱刚到这里的第一年,便赶上一场突如其来的瘟疫。
眼看着一个个同学在这里倒下了,特别是海伦·彭斯的离去,使简爱幼小的心灵体会到了生命的残酷。
在这里,简爱虽历经磨难,却坚强的生存了下来。
度过第一年的难关后,学校改善了学生们的生活饮食条件,在善良的谭波尔小姐的关心与教育下,简爱在这里做了六年的学生,两年的老师。
在洛伍德义塾生活的八年中,谭波尔小姐成为简爱敬仰和感激的敬爱之师和人生挚友。
然而,当谭波尔小姐结婚离开时,简爱心中的洛伍德义塾再也没有了家的感觉。
她在一番思索后,决定要到另一个陌生的环境里,过另一种新的生活。
于是她毅然的登了广告,应聘去桑菲尔德做了家庭教师,走上了新的人生旅程。
第三部分为体验爱情。
在桑菲尔德府,她遇见了罗切斯特先生。
面对既无姿色又无财产的简爱,男主人公罗切斯特表现的极为傲慢,但内心十分欣赏简爱不凡的气质。
不久,两个人互吐真情,倾心相爱。
直到在教堂举行婚礼时,简爱才知道罗切斯特是有妇之夫,他的妻子患了可怕的精神病,被关在庄园楼顶的密室里。
虽然罗切斯特之后向简爱讲述了他的爱情经历,但简爱去意已决,在黎明到来之前,偷偷离开了桑菲尔德府。
第四部分为相遇圣约翰。
离开桑菲尔德的同时,简爱的生活再一次陷入了困境。
经过几天的流浪和乞讨,简爱在生命垂危时被圣约翰一家人收留。随后她在这里度过了一年虽无波澜却相对平静的生活。
先是在沼泽山庄与圣约翰兄妹友好相处,后来又到莫尔顿圣约翰创办的学校教书,放假后又回到了沼泽山庄。
期间,一次偶然事件揭开了简爱是里弗斯先生的表妹。她还在这期间接受了叔叔赠给她的一笔遗产。
圣约翰极力要求简爱嫁给他,为此简爱深感苦恼而不得不祈求上天帮助时,她冥冥之中听到了的罗切斯特的三声召唤,她终于下定决心,重返桑菲尔德。
第五部分为拥有爱情。
当简爱满怀激情与希望,回到她阔别一年的桑菲尔德府时,她万万没想到,呈现在眼前的却是一堆废墟。
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
她四处打听罗切斯特先生的下落,并最终在芬丁庄园——个凄凉的处所找到了他。
这时的罗切斯特先生已经变成了手残眼瞎的残疾人。
突如其来的惊人变故并没有阻止简爱与罗切斯特相爱的脚步,他们安静地举行了婚礼。
两年之后,在一位著名眼科医生的诊治之下,罗切斯特的一只眼睛恢复了视力,他看到了简爱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才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困、苦难、习俗、荣辱、金钱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
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她都已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简爱》告诉我一个人的强大,就是能与不堪的人和事周旋,最终战胜懦弱卑怯的自己。
你救不起道德沦丧,但在一大片道德沦丧里,你可以选择巍然挺立。
简爱用她自身来告诉我们一个人的崛起的力量有多强大,在追求梦想和追寻阳光的道路上不忘初心。
一个人要做到对自己的美丽、聪明、善良完全不自知,才显贵重。
在简爱的后半生中,告诉我们不管全世界怎么说,我都认为自己的感受才是正确的。
无论别人怎么看,我们绝不打乱自己的节奏,就像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相爱,虽然后来他残废了,但她不管别人异样的目光,都一起追寻心中的那道光。
喜欢的事自然可以坚持,不喜欢的怎么也长久不了。
知世故而不世故,善自嘲而不嘲人。
《曾国藩传》,今天我有幸读到这本书,受益匪浅。是什么让中国近代两位历史大人物毛泽东和蒋介石相继把他当做自己的精神偶像与导师?是他天资聪颖?不是。曾国藩资质平庸,每次考试都不能如愿,是他名门之后另有能人?也不是。在曾国藩之前的曾氏家族中,甚至没有出过一个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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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功、立德、立言,曾国藩全做到了。就立功而言,他从一介书生起家。创立湘军,统率群雄,力挽狂澜,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使中国传统文化免遭彻底毁灭的命运,延续清王朝的生命六十余年;就立德而言,时时以圣贤标准要求自己,道德修养基本接近纯粹;就立言这方面来讲,近代中国之大儒非他莫属,对理学研究身体力行,造诣很深!以天下为己任的强烈使命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宏大志向,民族自强是支撑曾国藩在艰难困苦忠奋力拼搏的精神动力。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认知传统使他从前人、从他人、从自身,学到智慧总结经验,应对复杂的时事和风云动荡的朝堂,至诚待人,用自己的人格力量,使英雄为我所用,终成大业。
在湘军的建立过程中,把训和练完美集合,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思想动员与宣传,树立了湘军不怕牺牲、勇于向前、忠君为民的思想,把一只团练队伍也就是今时今日所说的民兵组织,发展成为后来保家卫国抵抗太平天国运动的中流砥柱。左宗棠、李鸿章都是后清时期影响历史进程的重要人物,都是曾国藩的得意门生,尤其是左宗棠的以德报怨更是让后辈敬仰。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其弟曾国荃谎报战绩称洪秀全之子,被焚烧致死,曾国藩深信不疑奏报朝廷,朝廷通令嘉奖。然而后来左宗棠发现洪秀全之子踪迹未通过曾国藩而直接上报朝廷,朝野震怒。其时,左宗棠也不想活在其师曾国藩的光环下,因而有此一出,自此师徒不睦。然后来左宗棠出师西北,粮草军饷均需曾国藩筹集相助,左宗棠担心曾国藩会为了以前的事情而报复,然而并非如他所料,曾国藩摒弃前嫌,用心办公,以德报怨,左宗棠终于承认自己的过错承认自己确实不如其师。
说了这么多,曾国藩确实有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如:至诚待人,在维护民族大义的道路上坚持不懈,奋力拼搏。曾国藩在那个年代是为了民族大义,而现在的我们又该为了什么而去拼搏,大概不用我多说了吧。
初中读历史的时候,学习过晚清历史,曾国藩这个名字,给我印象就是卖国贼。随着年岁增长,逐渐对他有了更多认识,于是乎有兴趣了解一下他的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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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寒微,修身律己
曾国藩出身在湖南的小富农家庭,祖父辈有意识培养子孙学习。曾国藩不算天资聪慧,但勤奋好学,27岁中进士得道光帝赏识进翰林,从此成为京官。清朝晚期当官俸禄低,但是有各种灰色收入渠道,京官其实没地方官好当。京官在当时各种宴请拜访纳财,曾国藩为官清廉而与同袍格格不入,最终被挤兑。不过这不阻碍他在官场的升迁。
转文投武
1851年洪秀全太平军起事,开启了浩浩荡荡的反清运动。曾国藩以侍郎京官身份尴尬地组建湘军,抵御太平军。毫无实权又缺钱情况下,凭借人脉和得力助手组建骁勇善战的湘军水陆两军。最终以攻占太平天国天京城结束十几年的戎马生涯,熬费身体,可谓鞠躬尽瘁。
眼明心彻,深谙为臣之道
曾国藩毕竟是汉人,尽管清政府表面重用汉人,但政权核心仍对汉人不信任。有能力的汉人官员,在慈禧眼里都是工具。曾国藩为官也深谙揣测上面的心意,自撤湘军以表忠心。
主办洋务
曾国藩意识到西学的先进,从小接受儒家思想的文人有此等思想觉悟和眼光值得称赞。寻找人才、从海外购置机器、创办工厂等等过程,曾国藩最终体会到人才紧缺的难处,因此派遣聪慧学生留学,以技术知识振兴满目疮痍的清朝。
沦为卖国贼
晚清国力空虚,洋人列强纷纷想要瓜分肥猪肉,但并无夺取清政府政权之意。各地均有洋人插足,部分外国势力借教会以传教之名行洗脑、强占利益之实。各地均有民众反抗教会的事件,称为教案。其中天津教案最为轰动,因为其涉及了洋人官员死伤。清政府派曾国藩办理此事,又要抚民又要安洋人,难题,怎么做其实都会得罪其中一方。无论派何人处理这事均不好办,曾国藩作为清朝高官,这个锅替清政府背上了,结果是背上了卖国贼骂名,以往在文人心中的良好形象也一朝败坏。其后因身体劳累病情加重,回任两江总督终止了在天津教案的署理任务。
总结曾国藩一生的事迹,我认为他为官清廉,识时务,善于结交得力人才,能助力自己发展,关键时刻能救自己一命。可是儒家思想始终束缚了他,如果起义运动有曾国藩此等人才,是否历史会改写?
在这个世界里,大家应该都理解“幸福”这个词吧,可你知道幸福的真谛吗?让我们去《青鸟》这本书里探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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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寻找青鸟的过程中,小主人公棣棣明白了许多事理,变得慷慨大方。他妹妹咪棣富有爱心,尽管她十分害怕危险,但始终坚定和哥哥一起冒险。光神是光明智慧的化身,她用真诚的爱去保护孩子们,用智慧带给孩子们启示。她们和没有主见的面包,和有着急性子的火,和温柔的水,和乐于助人的糖,和狡猾的猫,和忠诚的狗,一齐踏上了找青鸟的路。他们可能会经历各种折磨,也可能在途中有所发现。
棣棣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了光神的秘密:“我们给别人幸福,自己会更幸福。”这一句话让我联想到了《海蒂》里的克拉拉。她从小身体不好,又生活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所以每次都是别人照顾她的。而这一次,海蒂去摘花,只留下她来照顾那只小羊——小雪,因为她体会到了别人依赖自己的幸福感。两者都帮助了别人,所以两者都感到了幸福。从里面我体会到了帮助别人也可以感到幸福。
你最喜欢的人物是谁?为什么?我喜欢的人物是光神,因为她用爱与关怀鼓励孩子们,用无尽的智慧给孩子们以启迪,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我觉得自己快乐就是一种真正的幸福,比如说:我考试得了一百分我觉得快乐,我觉得我这样很幸福。
幸福无处不在,只要你帮助别人,快乐地生活就会发现幸福。有一次,我和妹妹一起走夜路,妹妹怕黑,我也比较怕黑,可我想:在妹妹的面前一定要勇敢。所以,我勇敢地带着她,回到了家,大家都说我很棒,我也感到了快乐、幸福。
暑假要看的书到了,我在里面翻了翻,我的眼睛扫到一本叫《青鸟》的书上,“青色的鸟?”“还是名叫青鸟的鸟?”我的好奇心让我读起了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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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鸟》的作者是比利时的美特林克。这个故事十分有趣。讲了在一个贫穷的屋子里,住着一个哥哥一个妹妹,哥哥叫蒂蒂尔,妹妹叫米蒂尔,他们一天晚上做了一个梦,梦到:他们在看富人过圣诞节时一个长像奇怪,自称贝丽吕娜仙女走进他们家,给了他们一个带有钻石的小绿帽,要他们由光的指导下和猫等一起去找青鸟。在找青鸟的路上经过了仙宫、思恋之土、夜之宫、森林、墓地,新福之园、未来王国,他们最后还是没有找到独一无二的青鸟,但找到了幸福。
故事充满童趣和幻想,很多细节都很神奇、精彩。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仙女给蒂蒂尔的帽子,那个帽子戴在头上只有自己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扭动帽子上的钻石,就可以到各种地方,看到各种人类看不到的东西。蒂蒂尔头上的帽子就是电视遥控器,他转一下就是换一个电视频道,就可以进入不同的地方;也像未来的一种时空穿梭机,上面的钻石就是一个带箭头的按钮,想到什么时代就把箭头指向到那个时代就行了。
而且,蒂蒂尔帽子的这个按钮就像《青鸟》整个故事的按钮,串联起了整个故事,他们通过转动整个按钮,去到寻找青鸟的各个地方,每个地方都是找青鸟的关卡,就像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而取得真经,他们也遇到重重困难。他们的经历也让我明白:想要得到幸福,是要经过重重困难的,只有坚持从“心”出发,才能最后获得幸福!
初读鲁迅先生的作品,就像品一杯淡雅的茶。开始时可能会觉得很平淡,但回味后,唇齿间都是余香。初读时,你也许感到有一些不知所云。细细想来,才能感到其中之真谛,然后便能深深震撼你的心灵。亦如这本《朝花夕拾》,我感受到的是信念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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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中,写鲁迅先生年少时发生的一些故事,如二十四孝图中那些孝子的事,父亲生病就医时……但细读下来并不是只有故事这么简单,更多的是想透过故事来揭露社会。他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使大众清醒。
站在这样一个和平年代,去看战争年代的鲁迅,去看他的朝花夕拾,我觉得这本书满含着无奈。一场大火之中,所有人都被困在了火海之中,所有人都在沉睡之中,但却有些人醒了,他希望让周围的人能清醒,然后一起逃出去。可周围的人却无法喊醒,鲁迅无疑是这早醒的人,他也想用他的文字使人们清醒,但这却收效甚微。
即使是这样,鲁迅先生也不愿意放弃,从《朝花夕拾》中,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信念,一种坚信,坚信着中国能够站起来的信念。在今时今日的我们身上有看到信念吗?有的人是有的,但大多数人身上是没有的,你没有自己坚信的东西,没有指路标,那必然会迷路,《朝花夕拾》中传递的信念给了我很大的启迪,让我明白了很多,希望更多人能从中参悟出更多的道理,指引更多人在信念的光辉下不断前行。
开篇虽为淡淡的笔触,嘈杂的氛围,却另有一种让人读下去的吸引力,细细读完,不禁感慨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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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以文化大革命时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背景,讲述了青年王一生在下乡插队时发生的事情。“精瘦的学生”、“孤坐着”、“隔窗望着”虽然只有寥寥几个词,却已经将一个精瘦孤单的青年展现在读者眼前。有人拥入车厢时,“我”站起了身,王一生仍旧用手护着棋,继续下着。车上送来水时,大家掏出缸子要水,王一生却问旁边的人是否要下棋;在帮母亲叠书页时,他还会在自己的脑子里走棋,有时魔怔了,会突然一拍书页,喊棋步,一个个画面让人亲临其境,一个“棋呆子“跃然纸上。
王一生在精于棋道的同时,还对吃很感兴趣。我注意到他在吃的时候是“拿到饭后,马上开始吃,吃得很快。常常突然停下来,很小心地将嘴边或下巴上的饭粒和汤水、油花用整个食指抹进嘴里。”一粒不剩还不够,他还会将饭盒装满水,吸去上面一层油花后小口地呷着,一个个细节形象生动尽显王一生对吃的虔诚和对粮食的珍惜。
让我印象尤为深刻的是小说接近尾声时,知青们参加象棋比赛,王一生由于经常请假到处下棋,没有被领导批准参赛,而脚卵要用家传象棋做交易换来他得以参赛的资格时,他拒绝了;而在比赛决出冠军后,他向他们发出挑战,在一对九的车轮大赛中,他艺压群雄,胜利在望,而冠军老者乞求言和时,他答应了。与象棋高手之间的对决,于常人而言,或许一对一都很吃力,而他一介穷苦知青却胆敢以一对九,这是何等的自信和勇气,让人心中油然而生一种敬佩之感,眼前似是古代武侠论剑中高手的较量,肃穆之中,有着令人噤声的气场。当然,他在乎的不是输赢,不是名望,他在乎的,只是他心中的棋。我想,此时他已经进入了棋中的世界。“王一生孤身一人坐在大屋子中央,……灼得人脸热”白天到黑夜,一动不动,是对棋的痴迷,是坚持和毅力。“似无所见,似无所闻”,棋人合一的境界,或许就是如此。
于王一生而言,他家境贫困,但仍然沉浸在棋的世界里,棋中的乾坤令他着迷,棋已经深深植根于他的心里,棋像生命一直伴随着他,棋犹如他生命中的一道光芒照亮漫漫黑夜。
他悟的是棋,亦是人生!
棋王王一生太苦了,他出身贫寒。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他看不上电影,去不了公园。除了上学,其他时间只能在家帮妈妈干活。他的业余生活就是看下棋学下棋。也是,他如果不下棋,还有什么人生乐趣呢?人的生活不能仅仅就是吃饭,也不能仅仅就是上学,一个有着灵性的人的需求是多么立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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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一生的母亲出身贫贱,并且嫁了三次都遇人不淑。王一生甚至不知道自己亲生父亲是谁,继父身体又不济。妈妈唯一的指望就是王一生能挣钱养家,帮助妹妹上学。在这种条件下,王一生根本就没有自己的象棋,只能是用纸片画,于是,窘迫使他衍生出来一个超越的本领:下盲棋。
就像作者阿城所说,人们对生活是不满足的,这个不满足是什么呢?作者在小说结尾给了一个答案:就是人不能局限于吃吃喝喝,只局限于吃吃喝喝似乎不太像人。
王一生说得好:何以解忧,唯有下棋。(何以解不痛快?唯有下棋。)无独有偶,文中有个画家也说:何以解忧?唯有画画。画画也好,下棋也好,还有阿城热爱读书也好,这些精神上的追求,都是一个人的灵魂想找一个可以安放自己的花园。
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诉求。那王一生和别人有什么不同呢?
王一生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他在用生命下棋,换句话说就是他活着就是为了下棋,只要有口饭吃就到处跑,找高手下棋。他下棋是不问输赢,不争名次的,如同喝水,解渴就好。惟其不争高下,却因热爱下棋而立于不败之地,与老子的无为无不为,不争就是争的思想暗相契合。
文中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国内名手和捡烂纸老头的对比。国内名手败给了王一生却要收王一生为徒,而王一生在这个人的名气之下却不糊涂:既然你没有下通宋朝残局,而我下通了,“那我为什么要做你的徒弟?”后来王一生遇到了一个捡烂纸的老头儿,王一生与他下棋,连输五盘,于是苦思冥想,后反败为胜。老头儿教他中国道家棋势,令王一生茅塞顿开。老头儿还送给王一生一本道家棋谱,王一生反复揣摩记在脑子里,从此以后棋路更为超越。
看了这段故事,相信每个读者都会在心里对那个国内名手会心一笑:高手毕竟在民间。所以也才会有结尾那个情节:鹤发童颜的地区冠军败给了王一生,被人搀着走出来求和。这让我们想到了脚卵曾经问王一生的棋是跟谁学的,王一生说跟天下人学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跟天下人学棋必超乎某一个下棋世家。如同金庸小说中的杨过,也是师从数人,武功博杂,自成一家。
小说中所描写的王一生是非常瘦弱的,在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里,他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即使在草根里,他也是卑微渺小的。但是他却有着内在顽强的精神追求,他瘦弱单薄的身躯与他丰满的精神追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种对内在精神的追求,吸引了阿城、脚卵、画家以及王一生身边许许多多的年轻人。王一生周围的人没有他那样顽强的追求,但是,无疑的,王一生成为当时人们在精神世界顽强追求的榜样乃至英雄。
尤其王一生棋场鏖战那一段描写,凸显出他精神状态奇伟的特点:王一生“双手支在膝上,铁铸一个细树桩,似无所见,似无所闻。……眼睛深陷进去,黑黑的似俯视大千世界、茫茫宇宙。”一个家境贫寒的年轻人,以他全部的体力和精力投入到下棋当中,他单薄的身体里蕴藏着一个铁铸的棋魂,这个棋魂以他强大的精神力量俯瞰宇宙苍生,在为与不为之间,在争与不争之间有着超然的智慧。
这也是我朗读完《棋王》这本书后想说的一个感悟,那就是当一个人把他全部的生活投入到一个精神追求而非物质追求上,那么他对整个人生将会有一个通透的洞见。
写完这篇文章,我眼前出现一个画面,画面上一个小孩子举着一个火把,走在一个悠长漆黑的隧道中……
一个作家的成长往往有其脉络,这条脉络常常通过他的作品呈现。阿城在《树王·棋王·孩子王》的序言中说:这三篇小说的确有书名所展现的顺序的,而且,不完全是依照创作的时间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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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阅读完阿城的三篇代表作之后,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树王》中尚有孩子撒娇似的抒情,《孩子王》的技法则早已成熟圆融、妥帖至极。也许,要么作为一个普通的文艺爱好者,出于某种新奇更爱好前者;要么作为一个尚在途中的写作学习者,出于对完成度的追求而更爱好后者。那么《棋王》呢?作为一部游走在中间地带的小说,应该将它看做是灵光乍泄的巅峰,还是阿城在其写作生涯上的转折?
《棋王》介乎于乡土文学和传奇故事之间。相较于《孩子王》,《棋王》的结构其实非常轻灵,是用“看与被看”这样二元式的结构搭建起来的。倘若寻求一个譬喻,那么,《棋王》好像用一种积木错落有致搭成的房间。“我”用“我”的目光去看生活中的“棋王”,更多的人由于“我”的目光而加入“我”的视角。直至小说的五分之三处,这个过程还很顺畅——越来越多的人对“棋王”的才华有所承认。最后,作者使了个绊子,制造“退赛”这一情节,反而将最后“棋王一人与多位高手同时下棋”的场面突出,几乎所有角色的目光聚焦到“棋王”身上。小说完成了一个从“乡土”至“传奇”的转变。那一瞬间,不管是小说的生命力还是“棋王”的生命力,都达到了一个圆满的完成。
看到最后的棋局我热泪盈眶:棋下完了,生活还是要过,但英雄始终是英雄。阿城的目光是很仁慈的。他成功地构造一种永恒的情态:无论棋王日后活的怎么样,他毕竟是曾经赢了那场棋局的棋手。这就好比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当人们开始讲述传说的时候,传说就在人们的口中永久地存留下来。这种永久,放在当时消解一切的政治背景下,放在不承认任何精神财富的蛮荒之地下,就是仁慈。对于时局,他的反抗是默不作声、旁敲侧击的反抗。
同时,阿城避免了一种传奇故事中多见的英雄主义——那些故事中,“群众”沦落为为主人公身后聚焦的布景板,或是映衬其精神品质的小丑。文中的“我”作为小说中棋王的第一个观看者,也仍然怀有自己的脾性与抱负。群众不是一个抽象的整体,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阿城的笔尖也很少有钱钟书式的刻薄:没有谁值得嘲笑。人可以被爱,也可以被恨;可以哀其不幸,也可以怒其不争。但人不能被嘲笑——这是阿城的信念里生命的重量。在这样的目光下,读者才能获得一种久违的真实的感动。
阿城又一为人津津乐道之处是他的行文——简直不像是处在中国文坛先锋探索时期的、纯正的汉语。然而,用词精妙的奥秘,其实并不在用词本身。语言到了那个程度,已经不是语言的问题,而是观看、感知的问题。语言应当是对情境的微型裁剪。他很多四两拨千斤的动词是没法拿来直接用的。同时他的语言和情境应当是互文的关系——文学在山里无用,修辞和典故都失色,唯有人们对人、事、物的感知变得敏锐。
阿城承认平凡人的传奇,捕捉他们的细腻和无奈,尽管那个时代没有真正的英雄,可即便如此他们仍然崇高。尽管人不能永远扎根在一处,但阿城对那些情境的保存,也是永远真诚。
读完这本书,惊讶于这样的一种人生样态!为梅耶·马斯克原生家庭的特立独行感到震惊,有时羡慕她的幸运,有这样一对独特的有爱而又睿智的父母,有时讶异她的糊涂,比如被家暴时的忍气吞声,有时为她在绝境中的努力感到叹赏,有时为她的洒脱感到喜悦。记录了几十条的笔记,有很多的感慨,以下几点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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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母亲对孩子最有用的教育,就是努力地活得更好。
第一次知道硅谷钢铁侠埃隆·马斯克,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他是怎样成为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人呢?根据原生家庭的影响,我觉得和他的母亲一定脱不了关系。果然,读了《人生由我》这本书,发现对于埃隆·马斯克来讲,在外人看来的特立独行,对他来讲,一切都自然而然,因为他有这样的一位母亲——梅耶·马斯克。
梅耶·马斯克有一句话这样说:对孩子最有用的教育,就是让他们看见你在努力地成为更好的自己。除此之外,都不重要。埃隆·马斯克兄妹三人都在自己的领域做得非常出色,跟梅耶·马斯克的影响密不可分,她就是这样一个努力地成为更好的自己的人。
二、原生家庭的影响深厚绵长。
从故事中,你可以看到三代人共有的特性:乐观、热情、精力旺盛、冒险、不设边界、不墨守成规、特立独行等等,这些使得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品质。从祖辈传到子辈、孙辈,没有损耗,而且不断发扬光大。
外公外婆一代人,带着自己的孩子,坚信没有他们家族做不了的事情。不求名利,只是按照自己的兴趣生活。开着没有导航的私人飞机、开着拥挤的卡车、带着5个孩子四处冒险,曾经连续12次去沙漠冒险,寻找一个莫须有的城堡,没有找到,也从不失落,一家人快乐地呆在一起就够了!让孩子知道这个世界没有边界,在敞开怀抱等着他们去发现。
梅耶·马斯克,年轻的时候,是“渣男收割机”,结婚后饱受9年家庭暴力,带着3个孩子的单亲妈妈,无数次对生活失去信心,但是经过不断地挣扎,最后却成为美丽、自信、聪明、心灵强大的成功女性:拥有2两个硕士学位,一个博士学位,69岁成为耀眼的名模,是著名的营养师,培养出三个成功的孩子!不断地把自己从泥淖中拔出来,一次次突出地狱的包围,成为励志的典范。
埃隆·马斯克的成就,放在家族里,似乎并不算非常耀眼。这样的家庭,培养出这样的孩子,一点都不突兀。
三、真正的赢家,都拥有“燃烧的斗魂”。
“燃烧的斗魂”,这个词从稻盛和夫得来,但是用在梅耶·马斯克,甚至是用在所有的人生赢家身上都是那么贴切。
所谓的“燃烧的斗魂”,指的是一个人要成就事业,必须具备强大的心灵,以及“洞穿岩石般”的坚强意志。即使遭遇到任何艰难险阻,即便已经被困难击倒,甚至感到绝望,也要奋力爬起,拍拍灰尘,继续朝着前方前进,哪怕只有一点点微光,或者完全黑暗。
梅耶·马斯克说“无论一切看起来多么暗淡”,前方总有光明。如果实在太黑了,那就让自己变成一盏灯。
这是怎样的一种强大的力量!读到这些话,都能够让人增添无穷的勇气和力量。
虽然这本书是一个女人的故事,但是我固执地相信,每一个人都可以从梅耶·马斯克身上,汲取到无穷的勇气、信心和力量,来面对未来不确定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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