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是不是经常为作文模板的写作而烦恼呢?只有不断的练习和阅读才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哦!为大家提供了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模板750字,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有所收获。
一个个鲜明的形象,用短短的寥寥几字就凸显出教育意义,这是《伊索寓言》的魅力,是伊索辛苦一身的着作。人们对历史上的他所知甚微。但对这一部,着作可谓妇孺皆知。
伊索世界里尽是一些举止野蛮,生性残忍之徒,人生在世独善其身,他人有难落井下石。文章包括的内容十分广阔,都是揭露当时社会现实的残忍,自私,蛮横篇幅短小的文章几乎是没有爱,没有人性的光辉。污秽,丑陋,玷污了这个世界,我真想把这些东西狠狠擦去,不留一点痕迹。
文中有一小则故事是讲狐狸和葡萄,狐狸饿极了,一心想摘葡萄,偏偏够不着,还说是葡萄没熟。我看呐,这葡萄又甜又大,又红又紫,色味都很不错。只是狐狸不甘心,爱面子,才编了这么一个谎言。这种自欺欺人的手法,只能骗自己,不会想法子,只知道找借口,志大才疏,不足成事。
有一则是两只口袋,云普罗米修斯造人时把装别人缺点的口袋挂在胸前,另一只装自己的缺点,却挂后面。这样啊,人们只能低头看到别人的缺点,而他们自己的过错就看不见了。若是让我觉得,应该是把后者的口袋挂前面,前者挂后面。这样他们就能看到自己的过错并加以改正,而看不见别人的缺点便能宽容他人,就不会斤斤计较,将心比心,生活才会美好。
指尖划过书页间,阳光跑进书页里,这白纸黑字,我越看越感受到社会的污秽,但是在污秽肮脏中还是有善良的心的。那是一个农夫和老鹰的故事,农夫发现了落网的鹰,把它放回来大自然的怀抱中。因而那只鹰十分感激,是农夫躲过一场灾难。这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报答,这是一个善良好心的农夫,这是一只感激,有情有义的鹰,这是才是人性的光辉。
伊索寓言刻画的,有动物,有神或人,一个一个的故事,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这就是生活的智慧和想象的魅力。
《弱点》中讲述了一个大块头黑人的高中转变,在自身努力与众多好心人帮助下成长成一名学习优秀的橄榄球明星的故事。首先他是一位不幸而又幸运的人。作为一名黑人,他童年经历是如此不幸,以至于给他一生带来巨大阴影。虽然他结识这么多不三不四的人,又见识到这个社会的冷漠但是至少他的母亲教给了他一种乐观生活态度。再困难的生活,总是要过去的,闭上眼,一睁开世界就又会变成光明的。这种乐观的态度使他不幸童年生活中有着幸运。同时,他高中生活因智商、童年肤色等因素充满不幸。可是他身边有着许许多多无私奉献的人,比起那些在贫民窖混日子的人他是如此幸运,他把握住了生命中的转折。
其次他是一个常人。之所以说他是常人,是因为他有强大健壮的身躯、98分的保护意识但却在智商、学习等诸多方面有自己的弱点。我觉得,这就是常人。所有人在很多方面有自己天才的一面,在很多方面有自己傻瓜的一面,世上没有天才,也没有傻瓜,有的只是常人。常人之间会有所不同,只是因为人们付出的努力(主要是为弥补弱点)有很大差异。这位黑人最终的成功有上帝的眷顾,但更重要的是他的努力。很多人看到的是最后他辉煌那一刻,但是如蝉一样,那一刻的辉煌,是由多少次艰苦的训练,多少次熬夜学习所换来的。
看完之后,我想到的第一句话是“唯有埋头,才能出头”,像这位大块头一般脑袋不好可谓九门功课门门挂红灯,在听不懂的课上仍用心听,再加上他最后日日夜夜加班加点的学习,他终于出头了。我想到的第二句话是:“你们很幸运,现在你们可以选择你们的未来。”他用他高中刻苦的行动,弥补了自己弱点,用行动作出他人生路上自己最重要的选择。他选择了出众!
我想,我们都和这大块头很像。有着幸与不幸,在诸多方面有强项、弱项,有着自己价值观,以及心中的那块要永远保护的“玉”。就我而言,我幸运地拥有头脑,但却又不幸地讨厌做那些重复的事情使我难以长久记住很多知识。我们都是电影中的主人公,此时的我也觉得我很幸运。我现在也可以用这几年的付出来选择我的未来,我愿和他一样选择埋头,为将来出头那天更为了我能够保护好那块永远最珍贵的“玉”。
观后感是对作品因材施教和因人而异的应用,通过写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快速理解内容,你真的会写观后感吗?小编为您搜集了一些有关《孔乙己观后感》的资料,相信您在阅读网页内容后有所收益!
你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生活贫困,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都与“短衣帮”一样,却还硬摆读书人的架子,思想上羡慕上层阶级,轻视劳动人命,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可谓唯一中的唯一。
你,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你是活在悲惨的人生中、封建的社会中的人。你穷困不得志,但又是个经常挨打的老书生。
你穿的虽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你穷得只剩一件长衫,生活窘迫。你和范进都是旧社会的知识分子,皆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读书人,终是社会的牺牲品。你们皆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但最终没有进学。穷酸迂腐,抱守残缺,好吃懒做,注定了你的一生。
最后的你,被人们记起仅是因为那“十九个铜钱”,似乎看到了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悲的多余的透明人。
未进学,却装读书人,喜欢孤芳自赏,虽始终饿得青白脸色。但又不肯脱下那又脏又破的长衫,因认识几个无用的字儿沾沾自喜。满口“之乎者也”、“君子固穷”。别人说他偷书,却死不承认,还为自己辩解“窃书,不能算是窃书。”难道自认为是读书人,窃书就不算是偷吗?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自视清高、自欺欺人的人便是你。
你,自认其命不凡的一生,但在他人眼里,只不过是一团可有可无的空气,看不到,摸不到,闻不到,谁又在乎你的存在呢?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ròutǐ。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人们大抵都把别人的悲剧当成生活的笑料,自己不会感同身受,在悲剧没有降临到自身,把别人的悲剧皆当做笑话,就如同《孔乙己》中的酒客,他们自认处在光明,便不断地把别人推下深渊。
这种“喜剧”也是孔乙己自己所造成的,山崖上隆起的石块,如果不抓紧奋力向上,最后只会越滑越深,万劫不复。在这“吃人”的社会,也可以理解鲁迅先生为何弃医从文。生活本是悲喜剧交加的,我们总是在笑话别人,殊不知自己也会变成笑料。
孔乙己的悲剧不只是他个人造就的。在当时,制度的毒害、社会的压迫,都使每个人的灵魂失去了光泽,蒙上了灰。在科举这条路上孔乙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他在这种环境下迷失了方向,成了一个悲剧人物,但在别人眼中他人的悲剧只不过是令他们噗嗤一笑的喜剧而已,人们吹灭了孔乙己最后的火烛,使他坠入无穷无尽的黑暗,把孔乙己“吃掉”了。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鲁迅先生的《孔乙己》讲述了一场充满欢笑的杯具。生活在封建社会,鲁镇的孔乙己,常去咸亨酒店饮酒,他也是酒店里一个陪同短衣帮站在一齐的长衫顾客。孔乙己虽然曾受过教育,却好吃懒惰,导致他最终的惨境。孔乙己是一个让读者们感到既可悲,又可怜的人物。
孔乙己观后感作文范文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这是一篇短文,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文章。鲁迅写作的目的就是嘲讽那些社会的败类,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笔来鼓励中国人坚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细致的文笔,嘲讽了像孔乙己这样的“书呆子”好吃懒做的人,但是心中总会有一点悲伤:悲伤当时社会的黑暗;总会有一点庆幸:庆幸没有生活在这个年代;有一点愤怒:愤怒大家对政府的不信赖。种.种原因让我的泪不禁流下。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_,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孔乙己到底是什样的人,众说纷纭,看看孩子们的评价,不得不佩服,现在孩子的眼界一定比当年的我们开阔。
其实看完后,我最想问也是最纠结的问题是:孔乙己到底值不值得我们可怜?看全文,好像是该可怜他的,他在文中的命运到底是怎么样的?在笑声中出场,在笑声中退场,然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看起来,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但我觉得,孔乙己其实是一个自卑且虚荣的人物。和别人(短衣帮)聊天,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为自己辩解,每一个场合,他都在卖弄学问,看似是一个高尚的读书人,实则在掩护他那颗自卑的心。最后一次出场,是以一种颓废不堪的形象登场的,他褪去了代表身份的长衫,换上了破夹袄,最终放弃了他“读书人”的尊严与固执,在用手一步步走回去时,孔乙己早就不是什么读书人了,语言再和“读书人”沾不上边了。又或者,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合格的读书人,从一开始替人抄书,连人,书籍,纸和笔砚一同消失开始,我就给他贴上“好喝懒做”的标签了,再到后面教伙计写字的片段时,可以看出孔乙己是的迂腐的人了。最后,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才褪去平时的傲娇,只说了一句“不要取笑”。看到这时,我嘲讽地笑了,当初,孔乙己并不认为窃书有错,自诩清高的为自己辩解“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配做个读书人了。
只是,孔乙己当真一无是处吗?给孩子们分茴香豆,教伙计写字。其实,他也是个善良的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孔乙己如此悲惨的下场?当时的社会的人心,可笑而可悲。
有没有发现,孔乙己到哪都是别人嘲笑的对象,酒馆的客人,伙计,掌柜。孔乙己的出现,总伴着笑,嘲笑,就好像,孔乙己生下来就是给别人嘲笑的,到死也是在嘲笑着,作文到死也是在嘲笑中,一辈子都是个没有尊严的可怜虫罢了,这跟当时的社会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当时的人们冷酷无情,互相嘲笑,读后感.永远都是个看客。孔乙己为什么没有尊严?因为他科举没有中,同样的都是读书人,丁举人和孔乙己之间的关系,就好像“摔下来的可怜虫”和“爬上去的胜利者”。
于是,丁举人可以肆无忌惮地打断孔乙己的腿,孔乙己却无法反驳。我突然又想到一个问题“孔乙己真的无法自力更生吗?”文中是这样描写他“身材高大”,他是有能力自己生活的!可“又脏又怕的长衫”有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他根本没有努力!”他在自我放任,自我安慰。呵呵,这种人,当然将一无是处。
孔乙己的塑造,是畸形的,不管是身体上,还是思想上。这篇文章,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迂腐,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麻木不仁,精神思想昏沉对不幸的冷酷,对当时人们自欺欺人的态度的描写,从侧面反映社会的阴暗,对社会的批判。
看到这样一句话,深有感受“孔乙己的路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这应该就是作者想表达的吧!
一部优秀的电视剧,带来的影响不亚于一本优秀的书籍,我们在深思中会领悟到不一样的观点。观后感与写作结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写观后感是把知识点和个人思考结合在一起最好的方法之一,怎样保证作品名的观后感不落俗呢?接下来读后感大全编辑会为大家分享“孔乙己观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到后来,孔乙己总算是脱掉长衫了。
此时的他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咸亨酒店,连掌柜的都不怎么记得他,据说是打折了腿。但是孔乙己最终还是在中秋过后回来了。这时的他不再穿着那件破烂长衫,而是一件不成样子的破夹袄。这时的孔乙己,已经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了,双腿被打断,走路要靠双手,连说话也有气无力。而他平时的气势也全然不见了,说话不再满口“之乎者也”,面对别人取笑他的时候不再辩驳,掏钱的时候“排出”的动作被“摸出”代之,不一而足。孔乙己此时大概是完全没落了吧。
单从长衫来说,孔乙己的性格特点就可见一斑。孔乙己贫困潦倒却又想保持读书人的架势,善良而又无能,可怜而又可气,是一个时代的落伍者和封建科举制的牺牲品。一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孔乙己却坚持一直在穿,并且还要站在柜台附近显摆他是读书人。由此就能看出孔乙己对“读书人”这一名号是多么迷恋,甚至是疯狂,就连偷书,也是“读书人的事”,不能说是偷。他宁愿自己承认“窃书”也不愿意别人说他“偷书”。因为偷书是违背道德要求和法律规范的,不是读书人的行当,更不是君子的行为。可见孔乙己已经把自己从内心标榜成了“士人”“君子”了。因此孔乙己时刻都要把象征着自己有学识、有文化的长衫穿在身上。这样又有一点阿Q的“精神胜利法”的味道了。
孔乙己之所以这样在乎读书人的身份,还是受了封建思想的毒害。在孔乙己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千百年来无数堕落文人的共性:死啃书本,迷于科举,动辄满口孔孟经典,实则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自命不凡而清高不已,只能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自从中国开始科举制度以来,就有无数青年投身其中,为此奋斗到死。然而千军万马挤独木桥毕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过去。于是无数个孔乙己便出现了。他们并不是没有文化,相反,他们的文学素质并不低,但是往往这些孔乙己们却经受不住落榜的打击和社会各方面的压力,最后走上相似的结局。只是在孔乙己之前,这些人的故事不为人所知罢了。这些文人们迫切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同感,于是便想尽办法让人们注意到自己的文学素养是多么高。实质上,这些人不仅不能从炫耀中得到别人的认同,反而还会把自己的缺陷抖出去,造成自己成为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孔乙己在文中多次出场,不都是伴随着“短衣帮”甚至孩童们的笑声么?孔乙己自命不凡,不屑于和“短衣帮”在一起喝酒,但是实际上,逐渐地他连加入短衣帮的资格都失去了。他在众人面前的狡辩其实也是自欺欺人,用这种“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而不去想办法解决自己的问题,结果只能越陷越深,让自己愈加滑向社会的底层。就连孔乙己最后一次去咸亨酒店的时候甚至别人都没有注意到他的存在。
就算孔乙己最终脱掉了长衫,他的灵魂依然是被长衫所蒙罩着的。这封建科举制和森严的等级制度的遗毒已经在孔乙己的精神深处扎下了根。
孔乙己的故事看似是特例,其实不然,从古到今都有着无数个孔乙己式的人物,只是我们把他们的故事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没有注意到罢了。
最近,我们学了鲁迅的《少年闰土》以及有鲁迅有关的课文,这是我对鲁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老师也鼓励我们课后阅读一些鲁迅的作品。我就请妈妈帮我买了一套《鲁迅作品全集》。
孔乙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笑料,死了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周围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范进成了名,他一下子从岳父的出气筒变成了天上的星宿,成了乡绅的世交,因为这他竟然疯过。两人结局不同,但都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孔乙己最怕别人说他没中秀才,范进也总想着自古无场外举人,可见他们想的都是中榜,他们把科举看成是向上爬的救命绳。然而,像范进这样的人,即使ròutǐ还活着,精神却早死了,他的成名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陷进另一个泥潭。
我们也在学习,也要考试,但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的学习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而我们却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们是为祖国而学,为社会主义建设而学。旧的科举制度不存在了,但追求学历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人不就是把进重点中学、考大学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吗?其实这是倒退的思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却把自己束缚在一味“进大学”的小圈子里,这算什么呢?孔乙己、范进等等都已经全部死去,他们身上所带的旧文人的气质也不再复存。而我们不但ròutǐ还活着,精神也要活着,而且要更充实。旧的科举制度已毒死了不计其数的旧文人,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自己给自己戴上“新科举制”的枷锁吗?不,决不能!
孔乙己虽然穿着长衫,但不想其他穿长衫的人坐在店里吃饭,而是像那些贫穷的人在柜台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烂不堪,好像好几年没有洗过,孔乙己很想学习但是由于社会的腐败,只能让他不懂装懂,他有能力但是因为自己不被别人看好,从而导致他的好吃懒做,他帮别人写字遭到别人的质疑,所以放弃了自己能干的事情,之后他只能靠偷东西来维持生机,但是常常被人发现,被人打断退,还在酒店中欠了19个钱。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500字文章一处写到: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都是泥,原来他便用着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有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断了,只能用手来走路,路人不但没有同情他,可怜他,竟然嘲笑他,从而体现出来旧社会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们这一代人,他过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们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们穿着破烂不堪的衣服,我们总要买些品牌的衣服,这是不是值得我们去反思呢?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凄凉。
当我读到:这因是没钱窘迫的讨好好。掌柜仍然转过来,面对着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振振有词的狡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失去诚信“再说了要是不是怎么会瘸一条腿:?孔乙已低声说道;“摔倒的,一跤跌心“他用眼色,很是恳求地望向掌柜,求他不要再提。
这段话,让我思绪万千。
天气逐渐转凉,而这一次则是孔乙已最后一次出场。“这声者虽然极低,却很耳熟。”这里表现了孔乙已受到了难以描述的挫折,很是自卑,连声音都没有原先那股自信昂仰了。可想而之,他对生活已经没有了希望。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这里运用外貌描写把孔乙已的狼狈与穷困潦倒展现的淋漓尽致,“黑而且“瘦说明他已经有许多天没有洗澡,而人不会因为饿了几天就立刻瘦下去,孔乙己起码是饿了两周以上。在这样一个饥寒交迫,穷困潦倒的情况的他依然来喝酒,而对于掌柜所说的债务,孔乙已表示很为难,虽然嘴上说着下回还清:但只有他心里清楚,是没有下回了。他走后还说“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为什么要好?有现钱为什么不还债务?这一切暗示了孔乙己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而这杯酒,则是“最后的晚餐。他早就明白,自己的死期到了,他决定最后一次喝好酒,像正经人不赖账,这样就可以安心走了。后文描述孔乙已没有再来,也是在与前文相呼应,和孔乙已偷东西被打瘸了腿,同时也被打挎了心灵,他于是他便自寻死路。孔乙己的身体是被他自己搞坏的,而他的心灵是被封建教育制度搞坏的,在这乱世浮尘中,他终被科举制度吞没,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话,生命,就这样被活生生的打断了。
孔乙己,他是一个偷东西的人,是不讲信用的乞丐,是一个喜欢装模作样的人。他也是读书人,是懂得了一点文化的人,也是一个可怜的人,他在那样的生活里面是多么的难过啊。他太喜欢死读书,太喜欢显摆自己那些没有用处的知识,可是细细的去想,究竟是什么让他变成这个样子呢。百因必有果,细细的去思:孔乙己这个样子必然是因为封建社会对他的残害。
如果他能来到现代,他一定可以上我们现在这些小孩子一样去上学,去学新知识,再不行的话,他也可以去学一门手艺,将来到社会上立足,可是在孔乙己那个时代,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读书,却丝毫没有任何的作为,最后只能被饿死,或者被人打死,这是多么的悲哀啊。
《孔乙己》是一篇由鲁迅所写的短篇小说。该小说通过描写一个名为孔乙己的民间故事,讲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底层人物在艰苦生活中展现的人性美与悲哀。阅读这篇小说,我深深被孔乙己的命运所感动,并对人性中道德、社会的关系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在小说中,孔乙己是一个贫苦无依的酒肆保洁员。他在生活中经常受到欺负和虐待,但他依然保持着对人的善意以及对生活的热爱。他通过唱歌实现了内心的情感表达,并得到了周围人的喜爱和赏识。在一次因打人被捕之后,孔乙己坚决拒绝承认罪名,甚至牺牲自己来维护正义与尊严。
孔乙己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却道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的底层人物所面临的困境以及道德和社会的关系。像孔乙己这样的穷苦人虽在社会和家庭角色中处于弱势地位,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高尚的品格和对生命的热爱。孔乙己在生活中展现了善良、忠诚、正义、坚韧不拔等美德,使人们感受到了人类的悲悯,向社会唤起了对底层人物的关注。
通过小说,我们也得以探讨人性中道德和社会的关系。孔乙己是一个性格温和,心地善良的人,但他的品格不是先天的,而是在生活中不断升华的结果。而社会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个人的道德水平。孔乙己所表现的品格不仅是因为他内在善良,也是由于生活压力而迫使他捍卫正义、坚守尊严的结果。
总之,《孔乙己》是一篇感人肺腑、有深刻内涵的小说。它通过一个底层人物的生命故事,表达出人性中的善良、勇气、自由和尊严,唤起了人们对底层人物的情感和关注。小说让我们思考人性中道德和社会的关系,认识到我们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命运和社会道德与正义的发展负责。我相信这篇小说将为许多人打开心灵的大门,感受到人间真情。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受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了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了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了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孔乙己读后感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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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写于2011.10.22晚孔乙己读后感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所写的一篇文言文小说,讲述了一名泼皮孔乙己在酒店里朗诵诗词从而获得了众人的赞赏,但其后却被打入牢狱,最终以死亡收场的故事。作品不仅刻画了孔乙己这个人物形象,还呈现了当时社会阶层的不平等与虚伪。通过这篇文章,作者旨在批判当时封建统治下的社会现实,传递人道主义思想。
故事的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位流浪汉,他长期游荡在各个城市,以做低级工作维持生计。然而,孔乙己十分擅长朗诵古诗文,能够把那些诗句咬文嚼字地吟咏出来,每当他朗诵古诗吟咏,总能够引起大家的共鸣,让众人惊叹不已。“孔乙己只觉得天地之间好像只剩下他一个人,别人都是路人久矣。”
然而,当孔乙己在一家酒店里为别人朗诵古诗时,一位纨绔子弟却嘲笑他的出身,引发了与其它人之间的口角不和。从此,孔乙己被侮辱、被抓捕、被判刑,最终因痛苦致死。没有任何正义的存在,孔乙己的悲剧命运显露出当时社会阶层的不平等和虚伪,揭示出人性中的丑陋和黑暗。
鲁迅通过写孔乙己的故事,在批判封建社会中的社会现实的同时,也深刻地反映出人们内心的无助和虚弱。在当时,社会阶层森严,人们的地位受到严格的限制,贫穷的阶层不得不面对社会剥削和歧视。易说孔乙己就是这种被压迫、被边缘化的弱势群体。不仅如此,孔乙己自己也深受自我否定和痛苦的折磨,这种身心灵的压迫更加深刻地揭示出人性中的丑陋和阴暗。
然而,作者通过孔乙己的形象,呼唤出人道主义的精神价值,揭示出人性的尊严与坚韧。尽管孔乙己一直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困难和痛苦挣扎,但他并没有放弃,在他有限的能力范围内努力表达自己的思想,表现了人性中对抗虚伪的渴望。虽然孔乙己在这个社会中,再怎样也不可能获得翻身的机会,却凭借自己不屈的灵魂,在他的死亡中体现出了对尊严与生命的珍视。
总之,通过《孔乙己》这篇优秀的文言文小说,鲁迅先生传递出了关于封建社会的深刻剖析,也在批判虚伪的同时,呼唤出人性中的高峰思想。无论是故事的情节还是人物的塑造,都深刻地揭示了封建社会的虚伪和黑暗,令人们意识到人道主义的重要性,并在心灵深处体验到了人性与尊严的共通性和珍贵性。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像我这样孤单的人,像我这样傻的人,像我这样不甘平凡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最近听起这首歌便想起了他---孔乙己,那个唯一一个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读书人”,于是便旧书重读,其中最大的感受便是如歌中所说“像他这样优秀的人,本该灿烂过一生”!
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一样,他有着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以及满嘴的“之乎者也”!长衫是他的标志;面子是他的一切;好吃懒做也是他悲剧人生的直接原因!但这一切在重读后竟有了别样的感受,我想:或许长衫是他对身为一个读书人最后的挣扎;爱面子是他对尊严的渴望;好吃懒做也是他逼不得已的选择!
这并不是我在为他狡辩或者辩解某些由他自身犯下的错误,而是在当时那个年代,无数读书人被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所毒害,被科举制度所约束,再加上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精神萎靡贫乏,有几人会因为一直坚持走向辉煌?有几人会有真正的人生?又有几人在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在那个时代背景下,无数的人选择妥协,随波逐流,最后只剩下几个像孔乙己这样:在无奈中苟延残喘,同时被他人耻笑,过着别人所不理解,自己也不怎么满意的人生!
或许他所生活的年代变了,统治者变了,社会背景变了,他的人生也就会变得光明,变得充希望,起码不会落下因偷书被丁举人毒打而死的结局!可是没有如果,他在哄笑中出场,也在哄笑中死去,他这一生让人同情,但对他来说也算是不虚此行了吧,起码他曾喝过酒吃过茴香豆,也曾与众人因窃书一事争辩过,也曾因“我”对“茴”字的学习并不热情而惋惜过……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就是这样,让人悲哀的同时也让人感慨他生不逢时,痛恨当时年代的腐败!或许每个时代造就的人也是不同的,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而那个时代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受害者而无法进步!其实说到底,这些都是人们自己对自己的惩罚!无关年代,无关情感,无关外界的一切,都是自身的原因!
读过这篇小说,我们是否都应该去反思,反思一下自己,也思考一下我们应在这个社会中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思考一下,想我们这样的人,应该如何过一生?是否要像孔乙己那样被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又是否去作为一个真正的“人”去“灿烂”的过完此生?又是否……这一切都是你的选择!而你的选择也决定了你的一生!
篇一: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750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中小学安全日,我看了湖南频道的《新闻大求真》节目,主要讲了一些关于我们中小学生的安全措施与防护。一开始,主播姐姐就让在座的小朋友们做了2个实验,一个是叫5个学生来和一诺叔叔比力气,第一次是原地不动的推,一诺一动不动,力量指只有27公斤,
第二次是5个小朋友用力从一个地方跑过来,大力一推,力量达到了627公斤!让我惊叹。第二个实验是有红蓝两队,红队是用手伸直来保护气球,蓝队是双手抱
住保护气球,最后蓝队胜利,因为在蓝队的双手中间留了一定的位置,既保护了胸部,又保护了气球。一个医学院的院长出来讲话,说了一段和绕口令差不多的小窍
门,很快就让我记住了。其中有一句说:“双手抱头脚弯曲,遇到困难不要慌。“让我记住了。
放着放着,突然放到我们在路口时没有红绿灯,汽车和行人都是抢着过马路,谁也不让谁。我和奶奶每次过马路的时候,都必须看看周围和红绿灯,怕司机叔
叔、阿姨一不留神把我撞倒了,那该怎么办呢?所以我在这里提醒开车的叔叔、阿姨们,希望你们在经过路口时,停一下车,让一让过马路的小学生们,同时我也要
提醒每一位小学生们,我们在过马路时要戴好小黄帽,让叔叔阿姨看到我们,以免发生不应该发生的悲剧。
突然,李叔叔介绍了一些我们生活中常会发生的一些安全措施,例如:坠楼坠崖,开水烧伤等等。在我们的身边常常会发生这些事情,我们应该尽量的去避免。这些安全措施让我深深的记在脑海中。
六点三十到了,新闻大求真也结束了,这些让我难忘,下次不会再去犯。
篇二: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750
原本我认为我们的生活十分安全平静,可是自从看了《新闻大求真》后,我不这么认为了: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居然电热毯这了一个小小的角都可能将物品烧起来,引起火灾。电热毯不说,就算是吹风机一直开着都也有可能引起火灾;
相信不少网友都看过由英国作家威廉 萨默赛特毛姆著作的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书中主要讲述了原本是证券经纪人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为了艺术不惜抛弃一切的故事。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间断了好几次,内蒙,开学,但读完之后还是有几句想说的。
之前并不知道题目所隐含的意义,月亮与六便士都是很平常且有等级之分的:月亮高高在上,主宰整夜星辰;而在英国,便士是最基本的货币单位。
而斯先生意外或有意抛弃他在英国的家庭,转而去寻找他自己真正所喜爱的生活方式。
二者生活方式也是月亮与六便士的一种象征,前者生活优渥,妻美家满;后者穷困潦倒,颠沛流离。
而他在中年四十六岁时为何会做出这种选择,令人惊诧的行为?在作者暂时了解到之前只是简单归结为女子的原因,而斯太太一度陷入无助哭泣当中并后期略带责备反思讥笑之感。
斯先生,他放弃了月亮,但他看起来比以前过得更舒适自在。他选择了六便士,虽条件大不如前,但这才是他的巅峰人生的开始。
一个人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中,并且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甚至给予极大的嘲笑,放荡不羁的生活,厌烦过度依赖式的女人爱情。
他转转停停,一路上遇到不少人。荷胖是最令我感到人物刻画深刻的一个人。他不听妻子劝阻,照顾斯先生,病好时候还占据了他的画室,在两人暴露情感之后又把房子留给他们,还时时处处打探妻子心意与生活。
在斯先生离开之后,他又对妻子不计前嫌的相关细节描述更是加深了他对他的真挚和斯先生脾气怪异和对女人态度不要烦他。
在他后期生病甚至生病作画,医生的言语侧面展现出艰辛和震惊,而他的冷静无我状态更是震惊我。
他瘦小蜷缩,看起来更不像一个活生生的人,却在死前创造出那么伟大的作品。当提及那所房子时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画作化作灰烬,这或许是对世间的另一种告别吧。
死后,他的名声大噪,而众人只知斯太太而不知妮娜陪着他度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日子,并且在晚年创造的心态及观后感。
人们都不对一个土著女人产生多大兴趣,人们最后了解的斯先生也是一个不完整虚假的。除了我,这是世人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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