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说》是一部由白岩松著作的书籍,相信很多网友都对白岩松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作者在书中主要通过对与公众的交流的总结来反映了作者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读者的心灵净化有着启迪作用。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去年双十一淘来的书,今年才打开看,这么好的书,有迟看了一年的遗憾。
每一本书打开看时,都觉得我与它相遇太晚了。没在最美的年华遇到它,遇到它成就了我最好的岁月。与书的相遇总有这样遇见情人般的感觉。
《白说》是白岩松的演讲稿汇编。之前看过的《看见》,是柴静采访汇编。他们都是新闻人,都是媒体人,他们都曾在央视工作,所以他们有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层面,一样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对人文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所以他们集结成书,和他们的名气一样成了畅销书。演讲稿的特点就是比较能振奋人心,传播正能量。这本书也不例外,很多观念思想都是非常大众,接地气的。而且与时俱进。值得一读。
全书归类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方面,表述了作者的一些观念和看法。
作者说,幸福就象黄金,没有完全的纯度,只有无限接近纯度。是人,人无完人,就没有完美的幸福。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事事如意,一帆丰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经历点波折。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心境非常糟糕。干什么都静不下心来,烦燥、焦虑、悲伤。常听的一首歌词里有一句就是:心若平静,才会快乐。深有体会。而白岩松在这本书中也是这样写得。我相信,无论谁,不平静,都不会幸福。所以,只有静下心来,你可能喝出茶的滋味,才能品出酒的醇香,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才能尝出食物的美味,才能听出音乐的优美。只有静下心来,你才能热爱生活,才能真正的感觉到幸福所在。
有一种情趣是有闲、有钱才可以培养出来的。如我们常说的小资情调,那得要多钱和时间去营造氛围。如果光有钱,没有时间去感受。也是没有的,如果有的是时间,而没有钱那也是不可能有小资情调的。我身边就有大把有钱人,整天忙得不知道享受一下生活的。我有时都觉得他们赚那么多钱完全没有意义。我的邻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在守着店,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赚了钱干什么?都没有时间去花。只能给银行创收。
所以我觉得人生是该做一点没用的事儿。比如读诗没用,但是读诗可以让人更透彻的理解人生。读书似乎也没用,谁的书又是白读的呢?
作者说:有更多的闲,是一个人与一个社会进步与健康的标志。特别赞同。
通常,我们都说喜欢读什么书,不喜欢读什么书。然而作者却说,读书要包容,读你不喜欢读的书,才是打开自己的思路,才能拓展自己的思维。
他这是对学生来说的,学生当然不能偏课了,要广泛的接受和吸纳知识。不过,对于成年人,就没有这么多要求了,俗话说,术业有专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总是要研究一个方面的知识体系。
作者说:歌词容不下的人生况味都在音乐里。
以前我只听歌,从来不听音乐。后来,所有的歌都不想听的时候,就开始听音乐了。刚开始会在看书和喝茶的时候放音乐来听,充耳不闻要。根本就可以两不干扰。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在听音乐的时候不能专心的看书了,连喝茶都喝不出滋味了。我的思想会被音乐带走。会跑毛。才明白,原来以前是听不懂,或者是音乐没有引起我的思想共鸣。而现在无论什么音乐放一段,我都只能专心听。
女儿画画的时候一直都是戴着耳机听音乐的。当我发现我被音乐带走思想之后。我坚持再不支持女儿绘画的时候听音乐。难怪她的画一直没有大长进呢,原来()是音乐分心了。她没有动用脑子构思绘画,只少是专注度不够。
所以音乐也是一种信仰。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来源于观察力,如果一个人对生活对事物缺乏观察力,就不会发现细节问题,没有细节就没有说服力。也不能感动别人。
而我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细节,比如一朵花如何写出它的细节处,我就写不出来。更写不出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
作者写得是传媒人,但是,细节对于写作的人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细节描写的文章读起来就非常有吸引力。
因为本书作者是媒体人,自然都是以媒体人的一面为出发点的,多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对于新媒体写作者也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一本演讲稿汇集。而且有些观点已经有人拿来写新媒体公号文。
《萌芽》是一部由法国著名小说家埃米尔左拉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通过产业工人罢工表现资产阶级榨取劳苦大众血汗,掠夺社会财富的罪恶,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我从小就喜欢国外名著。
原因很简单,我从小就是坚定的性价比的追求者。从不因一位杨氏英语老师敲着桌子说我有了窝头就不想吃馒头这种事儿而感到难受,而且还对她带有一种嘲笑的意思十五岁的我不知道三十多岁的她拼来拼去,就凭那块再大也比脑袋小的胃,能吃下几个馒头。
在语文老师那边儿,日子想混得好,最重要的就是多读国外名著。为什么读名著?因为读别的很难得到赞赏,你说你读青春小说、流行小说,还有现在的网文,你好意思引用到自己文章里?名著就好意思,非常好意思。再说,读多了,真的能明白为什么这叫名著,而别的就不行。听名曲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不读中国名著?也不是不读,只是论起经典性,()那自然是当代不如现代,现代不如近代,近代不如古代。这下儿坏了,古代人写文言文,和我说话又不一样,带着任务学嘛是可以学的,但是自己主动看?我没那么高境界,累死我算了。总而言之我早就看出它性价比不高,用同样时间我读三本外国名著,也许中国典籍都看不完半本,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我是不干的。
我就在这种阴暗的偷奸耍滑中成长了起来,甚至还看过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名著都讲了些什么这种书。因此一度,我觉得自己特别应该上电视节目,就是那种SK状元榜啊,开心辞典啊的电视节目,后来的一站到底也一样。反正这种节目问的都是XX书是谁写的XXX是谁干的20xx是什么这种款式的问题,经过一番操作,是完全可以屁都没看过,更没有任何思考,然而就真答出来的,就跟当年B站注册100题一样。这也正是我从来不拿这些节目的擂主啊冠军的当回事儿的原因。
扯了这么多,这本《萌芽》又是如何想起来看的呢?
具体的大概是为了凑单。但是后来买的却又不是凑单的那一本。法国作家的书我一贯都倾向于买一本中文版,再买一本法语原版,希望自己能看完中文版,再翻到某些特别喜欢的段落,找到法语的仔细看看。直接看原版那跟看中国古典名著一样,累死我算了。
因为在孔夫子上买化学书,顺带搜了一下发觉居然有原版,六十多块,然后干脆在同一家店又买了一本八十年代出版的中文版,一堆霉味儿书就这样跟前辈们一样到了我那仓库一样的房间里。这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人名翻译和百度百科上不一样,在这里我就都沿用这本的翻译了。
大概看了十分之一,我就感受到了左拉的功底。现在这个时代由于有电脑手机各种游戏的存在,读书量当然大大地降低了,毕竟娱乐度太有限。但是左拉这本书却让我感觉可以把电脑扔到一边不停地看。世界级大文豪全都有丰富到诡异的程度的知识储备,我从来不清楚为什么他们身处于文化人阶层之中,描述起各个行业的生活来却非常专业,而且同一个人不同的作品还要再跨很多界。这也正是当今的知名作家不能比的有那么一些写小说的人,名气也很大了,但他们的作品总靠某种奇想在写,你看后也许会说这个角度我没想到,这个知识我不知道,但绝不会惊讶地觉得他竟然洞悉一切到如此深的境界。
我搜索左拉生平和评价,里面说他强调文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这个我赞同,因为他描述矿工的生活,之所以让我信服,就是因为从逻辑上看很合理。我不是太想多谈主角艾蒂安、马赫和马赫老婆他们,因为大多数能找到的文学评论都绕着他们转。
我特别关注的,且没怎么见人说的点是这几个:
首先是让兰这个人物。童工,拥有与家庭性格截然不同的精明狡诈。他爷爷长命老是个勤快认命的老头儿,以其亲属们的不幸,反衬出其虽然一口一块黑痰,但至少能活到老居然已经是幸运。他爸爸是那种典型的最好的家庭顶梁柱型男人,所有文艺作品中交口称赞的中年,活儿好人踏实光明磊落。妈妈也是最好的家庭主妇,能生能养能操持,坚韧无比。大哥是个轻佻爱玩儿不成熟但总体不坏的青年,大姐是个善良勤快但不聪明的苦命姑娘,还有个驼背妹妹更是老实厚道勤快的好孩子,后面一堆弟妹尚不能看出性格于是他的存在实在是个异类。
他仗着自己聪明对于一对男女小伙伴的欺压,为取乐而折磨酒店老板家的怀孕母兔子,实际上正是矿主对工人欺压的缩影。这也和快要结束之时艾蒂安和苏瓦林等人疯狂思索的问题一样人类真的有救吗?难道不是达到平等之后,聪明有力者总会再度占上风,不拿愚钝无力者当人看吗?让兰的邪恶是原始的,原始的是更有生命力的。然而小小的,腿还残疾了的他也是全书第一个开始蓄意杀人的,之前工人们的围攻也最多是恰好导致了奸商的死亡。
最后自诩领袖、爱学习爱琢磨人类的艾蒂安反而要靠他去藏身和活命,而艾蒂安在离开的时候,看见他在选煤棚里工作,还是那么狡诈。如果说罢工虽然失败,但工人的反抗却已经露出了萌芽的话,那么也许未来的一线希望,就在让兰这种小流氓身上吧。
然后是长命老。世世代代的煤矿工人,矽肺病人,手很有力但腿坏了,经历过很多,温顺而胆子当然就并不大。这个人物一开场是现实的代言人,相对于儿子和儿媳来说,他的形象更不那么理想化。
然而结尾之处掐死塞西儿小姐,却又带有一种理想的奇幻色彩按理说他已经不可能再站起来了,他应该不能,但是他就是不但站起来,而且还真的做到了。
在那之前他在人群里掐到过一次塞西儿小姐,从那时起他的性格已经改变,后来真的掐死的这一次,看到的时候只能说,这是多么大的痛苦,才能让他在疯癫和残疾中做到这一切啊。
而塞西儿小姐该死不该死呢?
这件事儿跟让兰杀死的那个士兵一样。从主观上说,谁站在他们的位置上,也很难就想通了一切,但是客观上,他们的存在确实对矿工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以马赫一家为首的矿工村生活困苦,顺则家破,逆则人亡。在这样的局面之下,不管主观的客观的过错,被他们弄死了,没有办法说什么,只能自认倒霉吧。
大哥扎查里的死亡似乎是给整个悲剧的故事最轻却最干脆的一笔。
无论早期还是中后期,他都是那么轻浮拿着钱就想跟伙伴喝酒,没钱就管情人要,罢工期间还要打球。但是到了最后,妹妹危在旦夕,他突然呈现出了别人比不过的焦躁。
这也给我一种真实感,因为这种人的头脑就是这么简单,简单的头脑让他没心没肺,简单的头脑让他奋不顾身,简单的头脑也让他最终丧命。
因为着急挖通道救妹妹,他的灯引爆了瓦斯从开篇就在描述的,遍布矿坑的瓦斯终于像是第一幕时挂的那把剑,杀了人。他被炸得焦黑,头也不见了。
如果说男主人马赫的死亡是悲剧故事的必需品,大女儿卡特琳和二女儿阿尔奇的死亡是其性格人设导致的必然结果,那么扎查里的死亡就是似乎可有可无,但有了,就让人更悲痛的那个设计。
最后要谈的是经理埃纳博先生。
他毫无疑问是个反派,自私冷血,性无能还愤愤不平,再愤愤不平最终也能接受妻子和侄子的通奸以及未来侄媳妇的死亡因为担心万一侄子真结婚了,妻子跟仆人搞上可怎么办。
我比较在意的是,饥饿的人群冲到了他窗口,而他满脑袋都是刚发现通奸的证据,觉得别人没有面包,但也不比自己更悲惨。
他说:这群混蛋!难道我日子过得幸福?
他幻想着自己虽然也没面包吃,但是能够肆无忌惮地纵情,与女人野合。
于是他对着人群狂喊:面包!光有面包就够了吗,混蛋?
就算在这种书里,只要人性的逻辑是对的,反派就仍然能让人理解,虽然仍旧不值得同情。
埃纳博先生的这种思维真的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吗?
就在前一阵子,我跟一个懂球帝谈及某位吃了红牌的球员。该球员资质不错,但是总被更厉害的顶级球员压一头,俱乐部甚至为了引入别人而卖掉他。于是他在场上面对老东家和那人,情绪相当失控。
我说,我似乎可以理解他。
懂球帝说,呵呵,他就算在家躺着也是1700万欧元到手,爽得一批。
我说,如果我拿1700万欧元,那我也觉得自己爽得一批,什么也不求了,为了引入谁谁而卖掉我一点儿都没关系。但是,这个的前提是我根本不会踢球,更不是什么有资质当大牌球星的人。假如我真的是那个样子,那1700万欧元根本无济于事,不管几千万几亿那也是我本就该得到的,我还会觉得自己也应该得到当家球星的地位,而不是为了谁谁就被卖掉的地位,所以就算躺着拿了别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钱,我还是会痛苦。
这就是我所认知的人心,而且也正是我因为某些事情而悲辛无尽的原因,不管别人怎么说其实你比起已经过得不错了也无济于事。
无济于事,无济于事啊。
《方与圆》是()一部由丁远峙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对人的品质、人性和处世技巧等方面的研究,对读者的学业和工作的成功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一直很喜欢中庸之论,何为适可而止,方圆之间如何界定,这也是一门长期的学问。这本书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有精有略,不求全数吸收,但也能感悟一二。方为原则,圆为变通,这本身相辅相成看各自如何应用。
前段时间也因工作的事情很苦恼,同事在工作上受了委屈,原本应该为同事解决争取的我,因为上级的和稀泥而无能为力。一方面向往公平,希望与自己的行为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又只能安慰同事,工作中的是与非在争取之后只能学会接受。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看完这本书之后,些许释然。正如那句话:在想改变环境之前,应先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现在的环境,似乎改变自己会更加容易一些。工作中也不见得都是公平,面对工作各方面的压力,隐忍,进步,适应都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未必就是拿着道理去理论,达到目的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而初衷不曾改变。
生活中的自己,经常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太过正直的人。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不完全是一个褒义词。我也经常会困惑,为什么显而易见的道理,自己去坚持有时候却显得格格不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不懂得在社会中与人相处以圆为主。人与人的相处,着重人性,变化方法。而道理为方,放在内心,只是自己变通的依据,却不是与人争论的论据。我也曾因为别人的评价,因为自己吃过的亏,怀疑过在这个社会中,想安身立命,是不是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坏人。但是看完这本书,却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三观不一定要刻意迎合甚至改变,生活中的相处可以求同存异,对于他人短暂的盈利,也不必太过羡慕,甚至否定自己。比起获得物质的收获,做一个自己认可的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直到过完这一生,或许这才叫圆满。
方与圆,正如中庸。两者结合,过犹不及。
《窄门》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安德烈纪德著作的中篇小说,主要讲述了一段主人公杰罗姆和表姐阿莉莎之间的纯洁却又辛酸的爱情故事。剧情扣人心弦,感人至深,很多网友对这本书都给出了不错的评价,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还是在高中,当时和《围城》、《霍乱时期的爱情》一起作为恋爱书籍被推送。这两天有幸拜读,有点被被书中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爱情震撼到了。
窄门出自《圣经》:耶稣对众人说:你们要努力进窄门。我告诉你们:将来有许多人想要进去,却是不能。 书中男主女主都近乎苛刻地让爱情变得更加纯洁,无法容忍任何将其变得不完美、平庸的东西。在男主心里,女主是一切美好的象征,他将她放在最高尚的位置,和她交流高尚的思想,一直敬她若神明。而女主也像一个自我约束甚严的清教徒,她后来把自己看做是男主接近上帝的一个障碍,于是选择放开男主,牺牲自己,让男主能进去窄门。
一开始,男主女主就把他们的爱情定义为想让对方得到比爱情更高的东西,以至于他们后来无法像正常男女那样恋爱。女主说,由于你,我的朋友,我的梦想上升到那么高的地方,以致任何人间的满足都会使它跌落下来。他们似乎更享受见不到面的爱情,因为我终于感到,我们之间的全部通信只是一个大大的幻影,我们每个人只是在给自己写信,我深刻地爱着你,但却绝望地承认,当你远离我时,我爱你更深。当他们在一起时,反而更加局促不安。大概是两个人在见不到彼此、仅能通过信件联系时,总是倾向于将对方想象的特别美好。在《霍()乱》里,费尔明娜达萨和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通信的一年里,她总是由那些美妙的信件将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幻想的特别美好,甚至决定当她回去时她要不顾一切的嫁给他,可是当她看到那个脸色发青、瘦弱的年轻人时,她内心的想法却是:我怎么会想要嫁给这样一个人?!于是马上转身离开。也许女主也是想到了这一点,所以后面再在男主面前故意变得粗俗不堪也正是一种试探吧。
男主女主的爱情我不是特别理解和认同,不过他们的一些做法我还是挺喜欢的。比如男主女主都倾向于默默奉献,爱情里可贵的不是大张旗鼓而是润物无声,不要未做之前就做足前戏,而是做了以后让对方慢慢体会。他们更喜欢在精神上与对方互相交流,会相互探讨古典文集和哲学思想,他们都想要为了对方而变得更好作为旁观者,我想,还是更多的吸收自己认为正确的吧,以此共勉。
《时间简史》是一部由英国作家史蒂芬霍金著作的书籍,讲述了探索时间和空间的故事。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章 我们的宇宙图景
宇宙观的发展
在公元前340年,亚里士多德就论证地球是一个圆球。他相信地球是宇宙中心,太阳、月亮、恒星、行星都以圆周为轨道围绕地球公转。直到哥白尼日心说,地球和星星围绕太阳做圆周运动。伽利略通过望远镜的观测论证了这一说法。开普勒提出行星沿着椭圆运动的理论。
牛顿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月亮沿椭圆轨道沿行星运行,地球与其他行星沿着椭圆轨道绕太阳公转。按着引力理论,恒星间应该相互吸引而非静止不动,但牛顿坚持认为宇宙是静止的。
1929年,哈勃作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观测,不管你往哪个星系观测,远处的星系都正急速飞离我们而去。换言之,宇宙正在膨胀。这个理论暗示存在一个叫做大爆炸的时刻。
科学理论的原则
理论不过是宇宙或它受限制部分的模型,以及一族把这模型中的量和我们做的观测相联系的规则。一个好的理论必须满足两个要求:首先,这个理论必须准确描述大量观测;其次,这个理论能对未来观测的结果作准确的预言。
在一个假设的意义上来说,任何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证明它。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与它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和它矛盾。
科学的最终目的是提供描述整个宇宙的单一理论,然而大多数科学家遵循的理论是把它分成两部分。首先,存在一些定律,这些定律告诉我们宇宙如何随时间变化;第二,存在宇宙初始状态的问题。这种部分理论可能全错。
现在,科学家根据两个基本部分的理论来描述整个宇宙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广义相对论描述引力和宇宙的大尺度结构,即可观测到的宇宙尺度结构;量子力学处理极小尺度的现象。
当代物理学一个主要的努力,是寻找一个能把两个理论合并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理论。
第二章 空间和时间
狭义相对论
狭义相对论的基本假设:不管观察着以何种速度做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致的。这个理论得出的著名的质量E和能量m的方程:E=mc?(c是光速),以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行进的比光还快的定律。
当一个物体接近光速时,它的质量上升的越来越快,这样它需要越来越多的能量才能加速上去。实际上它永远也不可能到达光速,因为那时质量会变成无限大,根据质能等价原理,这就需要无限大的能量才能做到。
相对论限制了物体运动的速度:任何正常的物体永远以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
相对论迫使我们从根本上改变我们的时间和空间和观念,时间不能脱离和独立于空间,而必须和空间结合在一起行程所谓时空的客体。描述时空中一个事件的位置可以用四个坐标:三维空间坐标加上时间坐标。
光脉冲在特定的时空发出后,会作为一个光球面发散,像石头扔进池塘在水面行成的涟漪。把不同时刻的涟漪逐个堆叠起来,扩大的水波圆周就会形成一个圆锥。
从一个事件散开的光在四维时空里形成了一个三维的圆锥,这个圆锥被称为时间的将来光锥,同样的方法可以画出另一个称作过去光锥的圆锥,表示所有可以用一个光脉冲传播到该事件的事件的集合。
对于给定的事件p,人们可以将宇宙中的其他事物分成三类:p的将来,p的过去,p的他处不处于p的将来和过去的事件:既不影响发生在p的事件,也不受发生在p的事件的影响。例如,假如太阳在此刻停止发光,它不会对此刻地球上的事情产生影响,因为它们是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他处。我们只能在8分钟之后才知道这一事件,这是光从太阳到达我们所需的时间。只有到那时候,地球才在太阳熄灭这一事件的将来光锥之内。
当我们看宇宙是,其实是在看它的过去。
广义相对论
为了协调狭义相对论和引力理论,爱因斯坦提出了广义相对论,包含两个预言,首先,引力不像其他种类的力。它不过是时空不平坦这一事实的结果。像地球这样的物体是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直线路径的东西运动,这种东西被称为测地线。光线也必须遵循测地线。
其次,像地球这样大质量的物体附近,时间显得流逝的更慢一些。因为光能量和他的频率(光在每秒波动的次数)有一种关系:能量越大,则频率越高。1962年,人们用一对儿安在水塔顶上和底下非常准确的钟印证了这个预言:底下那只更接近地球的钟走的更慢一点。假设一对儿双生子,如果一个孩子在接近光速的航天飞船中旅行,当他回来时,会比地球上的孩子年轻许多,这叫做双生子佯缪。
在相对论中没有唯一的绝对的时间,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时间测度,这依赖于他在何处、如何运动。()
第三章 膨胀的宇宙
离我们最近的恒星叫比邻星。
恒星的视亮度取决于两个因素:它辐射出来的光(它的光度)以及它离我们多远。
哈勃观测到,当某些类型的恒星近到可以足以被我们测量时,他们有相同的光度;他提出,如果我们在其他星系找出这样的恒星,我们可以假定他们有同样的光度这样我们可以计算出那个星系的距离。如果我们能对同一星系中许多恒星这样做,并且计算得出的结果总是给出相同的距离,则我们就会相当的信赖自己的估计。
而通过观测恒星的光谱可以确定恒星大气的元素。
最长的波出现在光谱的红端,最短的波出现在光谱的蓝端。当恒星离我们而去是,他们的光谱向红端移动,反之,光谱蓝移。这种现象被称为多普勒效应,包括声波和电磁波的所有种类波的一个性质。
通过对其他星系的距离编目以及观察他们的光谱,哈勃发现大多数星系是红移的,红移大小和星系离我们的举例呈正比。换句话说,星系离我们越远,它离开我们的运动越快。这表明宇宙不是像人们想象的处于静态,而实际上是在膨胀,不同星系之间的距离一直在增加。
弗里德曼对宇宙作出了两个非常简单的假定:我们不论往哪个方向看,也不论在任何地方进行观察,宇宙看起来都是一样的。根据他的假设可以找到三类宇宙膨胀模型:闭合宇宙模型、开放宇宙模型、平坦宇宙模型。
闭合宇宙:宇宙膨胀的足够慢,这样不同星系之间的引力使膨胀减缓,并最终停止。然后星系开始相互靠近,而宇宙收缩。
开放宇宙:宇宙膨胀的如此之快,引力虽然使之缓慢一些,却永远不能使之停止,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开始为零,最后星系以维稳的速度离开。
平坦宇宙:宇宙的膨胀快到刚好足以避免坍缩。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开始为零,然后永远增大,虽然星系分开的速度永远不会变为零,但会越来越小。
所有的弗里德曼解都有一个特点,即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约100亿年-200亿年之间)邻近星系之间的距离为零。在这我们称之为大爆炸的时刻。宇宙的密度和时空曲率都是无限大。
因为数学不能真正地处理无限大的数。这意味着广义相对论预言,在宇宙中存在一点,在该处理论本身崩溃。这个点正是数学中称为奇点的一个例子。
罗杰斯证明了,坍缩的恒星在自己的引力作用下陷入到一个区域之中,其表面终缩小到零,其体积也应如此。恒星所有的物质将被压缩到一个零体积的区域里,所以物质的密度和时空的曲率变成无限大。换言之,人们得到了一个奇点,它包含在一个叫做黑洞的时空区域中。
霍金和罗杰斯合作证明:假定广义相对论是正确的,而且宇宙中包含我们观测到的这么多物质,则过去一定有一个大爆炸的奇点。
霍金现在改变了他的想法:宇宙的开端并没有奇点,正如我们看到的,一旦考虑了量子效应,几点就会消失。
以前看这书名一直以为只是谈时间,看了书才知道谈的是宇宙。宇宙学,内容有些深奥,绝对可以拓展思维的广度,让自己觉得脑洞打开。
关于宇宙,基于相对论,起于奇点,终于奇点。宇宙于大爆炸而瞬间诞生。物质于能量产生,能量守恒,物质的正能量和引力场的负能量,相互抵消,总和为零。宇宙总能量为零,很多个零相加还是零,因此可以无限的拓展膨胀而不发生改变。奇点以前又是什么?宇宙或许就是一种存在而已,宇宙自给自足,没有边界或边缘,没有开端或终结。
感受:
关于地球,关于人,如此的渺小。我们的星系只是几千亿个星系中的一个,而它宽度为十万光年,每个星系本身又包括几千亿的恒星。最近的恒星距我们四光年,遥远的太阳只不过八光分的距离。想想宇宙的大,我们的渺小,或许能叫我看开很多问题困惑?
认知收获:
1.时空是被扭曲的,时间在不同的高度是不同的;
2.虚时间的存在,在虚时间里不存在奇点或边界,或许虚时间比现在平日说的实时间更为本质;
3.经典科学在奇点处失效,而量子科学则成立,不需要有奇点;
4.时间和空间不能脱离,脱离宇宙界限,时间和空间没有意义,时间开始于大爆炸奇点,终于塌缩的奇点;
5.爱因斯坦活得诺奖因为相对论对量子力学的贡献,而他自己却是反对量子力学这些说法;
6.量子理论基于不确定性原理,总能量为正,因此可以允许出现负能量的地方;
7.光速不能被超越,时空旅行需要超越光速;
8.虫洞是实现时间旅行的一种工具,是时空细管,是一条近路,连接遥远的两个区域。时间旅行的可能性任未决;
9.恒星塌缩之后会形成黑洞,大小取决于质量,越小发热发光越厉害,越容易被发现;
10.我们的环境中存在着很多年以前来自于其他星球的射线。
没有科学这回事,只有科学家而已。
看过《艺术的故事》的人都知道,我这是偷用了那本书的第一句,原话为:
没有艺术这回事,只有艺术家而已。
与贡布里希的有理有据相反,我说出的则是一句底气不足的无奈之语。人贵有自知之明,对于一个上学期间物理考试(按初二到高一算,期中期末加总起来共有十二次)只有一回及格的人来说,想要看懂《时间简史》简直是痴人说梦,正像霍金在本书第十一章里说的那样,现如今的科学变得过于专业性和数学化了,就连智商极高的哲学家也已经跟不上科学理论的进步。
于是,从看这本书的伊始,我就未抱多少期待,甚至都没希冀着一劳永逸地掌握到几条前沿的科学知识。因为在我看来,一个人想要真正地触碰到科学之门,还是要从最基础的开始学起,通过大量的公式推演、实验测试一步一个脚印的理解那些定理,这样才是正道。所以在霍金解释无边界宇宙的过程中引入虚时间的概念时,我一点也不纠结,直接跳过去了,因为我之前没学过复数,看得懂这段才怪呢。
《时间简史》作为一本科普读物,能够让人引起对科学的兴趣,任务就算完成了大半。如果一个人在读完这本书后便宣称了解到了宇宙的大秘密,是会被笑话的。
说回到科学家,本书末尾附带的爱因斯坦、伽利略、牛顿的生平逸闻无疑相当成功,仅用三段短小的篇幅就让这几位科学家的形象栩栩如生、更加立体。
其实回看之前的正文,不妨也可以当做是霍金本人的传记,只是篇幅长些罢了。这十一章虽然大部分都在介绍其他科学家的成就,但霍金之所以能把这些理论信手拈来,说明他已经将之充分的吸收掌握了,并且内化成他自身科学理论、甚至是人生的一部分。
通过此种旁门左道,这本高冷的《时间简史》在我眼里变得有温度、也有血有肉起来。
霍金本人的幽默分子也给这本书加分不少。特别是第九章讲到:人类一思考,虽然可以使这个人的头脑中的有序信息量增加,但与此同时也从其身体释放出热,对于增加宇宙的其余部分的无序度将有大得多的效应。所以作者建议大家立即停止阅读。在看到这里时,我不由得会心一笑,然后不听劝告,继续的损人不利己去了。
此次阅读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是更加确定了自己的人生选择。虽然之前也没有多少迟疑,但这本书给了我另一个看待这一问题的角度。虽然是严重误读,但也只好由着我信马由缰的胡侃一下吧:
我们都囿于三维空间之中,也同样囿于时间之中,而这个时间是有固定方向的,称为时间箭头。事实上时间箭头有三种:热力学时间箭头、心理学时间箭头、宇宙学时间箭头。三个时间箭头的方向是一致的,但这不是我们人类得以存在的原因,恰恰相反,这是我们人类存在所引起的结果。事实上热力学时间箭头和宇宙学时间箭头是可以有任意方向的。但只有和心理学时间箭头一致时,我们人类才能观测到它们,否则作为观测者的人类就不存在,更谈不上观测到它们了。比如一只从桌子上掉下摔碎在地面的茶杯,其实是可以跳上去变成完整的茶杯的,只是在那样的时空中,人类就死了。所以在人类这里,时间是不能倒流的。
而虫洞又是个很不稳定的时空,除非特别高度的文明才能源源不断的给它加入负能量,使其维持开放,给航天飞船的穿越留下足够的机会。所以对于现如今的人类,星际穿越是成不了行的。
那么,我们只能老老实实地待在这个看似有规律可循、实则无从选择的时空中,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当务之急还是给自己找到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能量大的自然成为了周围人的中心(恒星),释放着光和热,但能量务必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因为能量越大,燃烧的反而越快,寿命也就越短,最终形成的黑洞也越大。但成为黑洞可能就是这类人的目标,他们借此更能把周围的一切吸引在自己身边,直至将他们吞噬进去,况且这样还能有效地隐藏自己。
相对应的,那些能量小的人(比如我自己),只得围绕着恒星以及后来的黑洞转。虽然身不由己,但也不是任刀任剐,根据不确定性原理,你的位置和速度不可能同时被测得,对方越是想要捕捉到你的一项(如位置),你的另一项(如速度)就越难捕捉到,如此一来,你就安全了。当然,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你得变成量子,需要不断地减少自己的负重,轻装上阵。
如果很不幸,你被拉拽到黑洞的事件视界,最终的结局到来了,因为实力悬殊,你即使与周围的人合作也抵抗不了,总归有一些人会被拖进黑洞中,但另一些人却也能因此逃逸出去,这种反抗不足为道,唯一的好处也许是,它能让黑洞变得不再那么的黑。
ps:书中的照片里,各位科学家虽然形态各异,但感觉都挺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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