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学校》这部电影由鲍兹亚金执导, 卢克普拉尔、斯特林杰里斯等主演,这是一部恐怖电影,讲述了一个年轻的男孩对他已故的祖母的人物着迷,并产生一种病态。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寄宿学校观后感1900字欣赏。
是时候调剂一下口味了。
为《流浪地球》五体投地也好,为《飞驰人生》热血燃起也好,为《新喜剧之王》扼腕叹息也罢,大过年的挤着人群看了几场闹哄哄的电影之后,该收收心好好上班了。
而《寄宿学校》以邪典派新贵的姿态,绝对能用它独特的惊悚美学,让你迅速冷静下来。
片子出来很久了,只是特别怕你还没看过。
虽然定位为恐怖、惊悚元素的电影,但是我保证,它一点都不吓人,但是却能揪住你的心魄。
尤其是这个拥有盛世美颜的丧病小演员,分分钟唤起你的审美高潮。
雅各布很漂亮,作为一个男孩,很漂亮,他并不想被这样评价。
他因为太娘,在学校里受尽欺凌。但是他从不反抗。
他有一个神秘、未出镜就骤然辞世的外婆,他潜意识里似乎知道,那些让他尖叫连连的噩梦,总是与他不曾谋面的外婆有关。
在他母亲口中,他的外婆是不可近身的异类,但是却不肯多讲关于他外婆的往事。
而在外婆的葬礼上,一个耄耋之年的老太太,用极其恐怖的叙事方式,对雅各布倾吐了关于他外婆的记忆,告诉雅各布,他有张和他外婆一模一样的脸。
未等老人讲述清楚,雅各布的妈妈就急迫的带走了雅各布,仿佛以关于他外婆的一切说法为耻。
而这些让雅各布对外婆更充满了异样的着迷,这种着迷使得雅各布与外婆之间建立了一种神秘的能量联结,故事终于展开了。
面对外婆的遗物,雅各布强烈的想要把那些长裙、皮草穿在自己身上。
这一幕,是电影里极具美感的画面。
而这一幕,在继父的眼里,却不可描述。
继父说我会为你保守秘密。
这时候的雅各布,并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自己异装癖这件事。
紧接着,雅各布被生母和继父,送到了一所隐秘在孤山上的学校。
这所学校,由一对博士夫妇经营,只有7个孩子。
一对黑人双胞胎,一个脏话强迫症,一个用鼻腔吃东西的胖子,一个火灾毁容的男孩,还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妹子。
先生负责严厉的授课。
夫人负责温和的饮食起居。
但是先生手里有一根细仗,会因为孩子上厕所超过三分钟打的皮开肉绽。
雅各布意识到这所学校非常特殊,但是作为一个小孩子,他选择乖乖就范以及面对未知的生活。
直到脏话强迫症的男孩暴毙在浴室。
一切都揭开了染血的底色。
雅各布在地下室发现了各种各样的尸体,进而揭秘了博士夫妇其实是冒牌的,真正的博士夫妇早就惨死在他们手中,这两位则是恶魔杀手。
随着胖子被谋杀,雅各布明白一个残忍的事实:
这是一所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学校,这些孩子的监护人在把孩子送进学校的时候,就签署了秘密协议让这些孩子出现意外,再也不能回家。
这些孩子都做错了什么?让他们的家人以这样的方式遗弃。
雅各布穿着外婆染血的华服,终于被眼前的一切唤起了嗜血天性。
这个有异装癖的较弱男孩,体内猛烈如残兽的天性爆发,幽蓝长裙、女士长手套间凌厉出刀,他终于迈向了反抗的杀人宿命。
然而双手沾满血污的,就一定是恶魔吗。
可能是。比如这个貌美如花的妹子,她杀掉了自己的亲哥哥,害了自己的母亲,被生父绝望的遗弃到这里。
她来了这里也没闲着,第一个暴毙的强迫症男孩就是她设计谋害的。
她是真正的恶魔。
但她深深的爱着雅各布,她剪掉了自己的长头发,变成小男孩的样子,请求雅各布留在自己房间过夜。
男孩穿着沾血的长裙,女孩留着板寸头,翩翩起舞的时候,竟能美的心碎。
双手沾满血污的,不一定就是恶魔。比如雅各布的外婆,比如雅各布。
这对祖孙,有嗜血天性,生来只对恶魔下手。
外婆还是个少女的时候,每天躲在角落里磨牙,终有一天,满口鲜血的惩罚了集中营的恶魔。
雅各布遗传了外婆的能量,把寄宿学校的恶魔统统杀了,救出了无辜的孩子。
但是,他没有救那个女孩,而是亲手置她于死地。
嗜血的人,不打算心慈手软。
我爱你啊雅各布
我知道
你爱我,但你杀了无辜的人,你就得死。
回到家里,面对把自己送上绝路的继父,雅各布会手软吗?
当然不会。
整个剧情紧凑丰盛,高潮跌宕,血腥的画面映衬着雅各布的盛世美颜,有男女间微妙的肉体信息,和既暴露又隐晦的情欲交流,伦理不清的关于性别与意识的探索,这一切美出了奇迹般的视觉享受。
这种视觉享受有一派体系,被称作Giallo(铅黄电影)邪典恐怖片。是60、70年代性解放文化的产物。
铅黄电影中里的杀人,从来都不用枪,而是用刀,尖锐的、凌厉的小剃刀。
被杀害的往往是女性,女人的崩溃和扭曲伴随着色号很有气场的口红或者大红色指甲油,哀嚎湮没在暴风雨或者孤山野岭、暗黑密室里。
铅黄电影的细节都极其精密、华丽,皮质的黑手套、金属物、绳索等等都在透露着恋物的痕迹。
暴力美学在铅黄电影中一度到达了巅峰,但是细看一路生长的铅黄电影,总起来说还是直男的征服幻想,杀手令饱满可口的女人惊恐、尖叫、血脉喷张,沦为残肉。
而《寄宿学校》延续了邪典恐怖片的美轮美奂的视觉高度,却安排象征着女性形象的小男孩绝地反杀,且是连环反杀,把电影中贯穿前后的强势符号统统虐了。
复仇后的雅各布,舔唇舐血,明亮生动,甜媚暴戾。
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维护自己的观点、性别、喜好,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
人本身就是恶毒的载体,有恃无恐的对弱势群体合理范围内的维护,暴露出各种形式的攻击性,首当其冲的是不负后果的语言暴力。
劝所有劣根难灭的人,生而为人,给自己留点后路,这个世界上任何一张被你肆意攻击的孱弱面孔,都有可能反噬你。
《伟大的约克先生》一书由朱奎所著,这是一本童话故事,讲述了一只看似愚笨、贪吃、偷懒,实际上勇敢、善良、机智的猪的伟大的故事,它大家带来了很多的帮助,让人们对生活仍然充满乐观。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伟大的约克先生读后感1900字欣赏。
约克先生是谁?又如何伟大呢?
带着一个个疑问,我开始了阅读。很轻松就读完了。约克先生原来是一只肥肥的猪,他与所有的猪一样贪吃贪睡,但他又与很多人不一样,他能公正地裁决鹅夫妇和鸡夫妇的纷争,他能挺身而出和灰狼搏斗,他能保护奶羊咩咩和老马皮尼,他能救下麻雀渣渣,并给他一个容身之处。即使是面对老鼠夹子、主人的猎枪,他也不会退缩而改变自己的行动。虽然他是一只猪,却丝毫不逊于伟大的约克先生这个称呼。这样的一只猪不禁打动了我的内心,我竟然忘记了它是一只猪,情不自禁地想:如果在生活中我也有约克先生这样的朋友,那该是多么温暖的事情呀!虽然它并不完美,但是他的心中始终装着别人,明明知道摆在面前的是老鼠夹子,他却说:我希望你们不要为我难过,你们想一想,这个夹子支在这儿,如果我不冲上去,它会夹住谁,也许是一只别的什么鸟,也许是咯咯咯,也许会夹住这句话与地藏王菩萨的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有异曲同工之处,这岂是普通的一个人所能做到的?当小伙伴们都吓得大气不敢喘时,约克先生竟然独自一人与狼搏斗,这又岂是普通的一个人所能做到的?即使面对强大的主人,它也要解救奶羊咩咩,也要帮助老马皮尼,也要惩治可恶的索普夫妇,这样一位敢作敢为、敢怒敢言的人物,又岂是普通人所能做到的?他的形象在我的面前也不由高大起来。
但他又不是不怕死,听到枪声他也会吓得倒下,但是,他不会为了贪生而苟活。尽管狼说:你的主人喂肥了你,就会杀掉你。这似乎是所有猪不可避免的宿命,就如终有一死是每个人都无法逃避的结局一般,既然死亡不可避免,为何要哭哭啼啼呢?既然生命有限,为何不能把有限的生命时光活得更加精彩一些呢?约克先生虽然是一只猪,他却参透了这个真理,所以他说:这对我无所谓,因为,猪总是要死的。我想,也许这也是作者朱奎先生六十多年人生生涯的体悟吧。
由约克先生不由想起《夏洛的网》这一本童书,蜘蛛夏洛无私帮助小猪威尔伯免除了被宰杀的危险,而蜘蛛也在帮助威尔伯的过程中提升了生命的意义。约克先生不是一样吗?如果每天仅仅为吃喝睡玩而生活,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正因为约克先生明白了生命的价值与意义,所以才能够把生死看得如此平淡,才能够面对死亡之时不退缩。
生命的意义,生命的价值,也许这是我们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找的,但是,有的人也许至死都无法醒悟。朱奎先生借约克先生表明自己的追求:为他人谋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弹指一挥间,匆匆远行客。在人生征途上跋涉的我们,应该怎样度过自己的人生呢?作为一名教师,与那么多的孩子相遇,是否可以因为我的存在而使这场相遇更加美好?是否可以因为我的出现而使孩子的生命更多传奇?
在这本书中,索普夫妇的所作所为是令人厌恶的。因为公鸡咯咯咯早叫了三秒,就要让他的妻子赔偿十个鸡蛋;因为有约克先生的公正裁判使他们没有占到便宜,就伺机报复,引约克去吃老鼠夹子旁边的鹅蛋;对于别的伙伴奶羊咩咩、老马皮尼、麻雀喳喳的生死更是不管不问,甚至因嫉妒每天下蛋的咯咯哒,就偷走咯咯哒的鸡蛋,致使咯咯哒被主人捆住,在生死未卜之时他们还幸灾乐祸。
这样可恼可恨之人,大概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刺儿头尖人这一类的人物吧。生活中,我是不敢与这样的人打交道的,他们不仅自私自利,诡计多端,而且心眼儿小,会报复、栽赃别人。所以遇到这样的人,我的原则是惹不起我躲得起,尽量不与这些人相处。但是,如果没有办法躲开,那么,我会选择牺牲自己的利益,尽量不与这类人发生冲突,因为感觉自己是属于没心眼一类的人,担心一不小心就会被栽赃陷害。就如咯咯哒一样,那么勤勉地下蛋,却因索普夫妇使坏而险遭主人凶手。幸亏有约克先生留心观察,才发现偷蛋贼,否则咯咯哒必死无疑啊!在教育孩子时,我也是持这种态度:远离这样的人,不要和他们玩。但是,这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吗?非也,看看约克先生是怎样做的吧。尽管索普夫妇不招人喜欢,但约克先生仍然以礼相待,但是,当蛮不讲理的索普夫妇与咯咯咯格斗时,愤怒的约克先生不仅拱塌了他们的鹅舍,而且拼命追赶,坚决要惩罚他,所以对于这样的小人,一味地躲避忍让是没有用的,面对过分之举,要学会毅然维护自己的权利。
之所以会出现索普夫妇这样的人,也与主人有着密切的关系。主人买来索普夫妇放在家中,本来是为了看家护院的,谁知道,看家护院的索普夫妇竟然监守自盗,做起了偷蛋贼。正如生活中也会有各形各色的人物一样,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我们应该学会让自己拥有一双慧眼,去发现身边各种各样的人。既能看到咯咯哒的勤勉,又能看到约克先生的伟大,还能看出索普夫妇的奸诈,如何才会拥有这样的本领呢?用心观察,用心交流。当我们真正地学会用心与社会对话,而不仅仅是用眼睛去看时,那么,我们才有可能真正看到。
正所谓,读书就是读自己。一本童书不仅让我读出了世间的真假美丑,还使我读到了自己的软弱与胆怯。有人说:童书不仅仅是给孩子看的,也是给大人看的。深以为然。童书正如一股清泉,在这个纷扰多变的世界中给人干涸的心灵注入清新,让我们可以以一副老朽之躯依然怀有一颗赤字之心。感谢童书,感谢这只小猪。
《白鹿原》是一部由陈忠实著作的长篇小说,相信有不少的朋友都曾经看过,书中讲述了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的世代恩怨纠葛,从侧面反映出清朝以后的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化。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最早听说《白鹿原》是因为当年很火的一部电影,那年我刚毕业,跟姐姐在烟台的电影院看了,如果不看原著的话,这部电影很难看懂,且电影经过王全安导演的拍摄,他为了捧红当时的女演员(张雨绮),基本上电影的主角变成了田小娥(张雨绮饰演),整部电影没有拍出原著的效果。
最近,看完了原著才知道,实际上整个故事的主角是白嘉轩和鹿子霖,以及随着时代的变迁两个家族两代人的命运沉浮!
白嘉轩和鹿子霖是一对冤家,两个家庭都很富有,是白鹿村最富有的,白嘉轩很正直,鹿子霖性格跟白嘉轩截然不同,比较狡猾。
他们两家的发家史走的路也不一样,白嘉轩的祖先是用自己打工的一枚一枚的铜钱买来的地,凭自己的勤奋,一亩地一亩地地扩大到现在的家业,白嘉轩也是这样的人,相信用自己双手致富的勤劳的农民!
我觉得跟我父母特别像,我爸妈就是在地里辛勤地劳作,他们不羡慕在工厂上班的,觉得不自由,他们信奉只要勤快就会有回报,家里的几亩果园在父母的辛勤劳作下,供了我和弟弟上大学,家里也买了大房子并且豪华装修了一番。
而鹿子霖的祖先是要饭的,后来跑到城里的饭馆给厨师拉风箱,一颗不甘平庸的心促使这个祖先鹿马勺向这个厨师学艺,然而,厨师是个变态,要求鹿马勺答应他三件事:一是侮辱他的家人,二是扇他耳光,三是强暴他。
如果是一般人,我估计肯定不会答应,但是鹿马勺一一答应,鹿勺忍辱负重学会了厨师的所有手艺,并且比厨师还精通,最后,他成功了,发财了,并且把厨师狠狠地教育了一顿。
鹿马勺的成功把整个鹿氏家族都带起来了,他的故事经过改编也在子孙后代流传,人在低微卑贱的时候就要忍,但是忍的同时也要在心里记着,有朝一日一定要跷到他头上也让他尝尝辱贱的味道,称自己是翻版的越王勾践。
这个故事很沉重,我很同情鹿马勺,我想,如果换作是我会不会这样做?这个念头又打消了,因为我没有到那种绝境,想象不出来会怎么做,但是我觉得我不会被人这样侮辱,因为我的心里素质可能没有鹿马勺那么高,他最后很成功,如果失败了估计就是一辈子的笑话了。
让我想起了邓文迪和范冰冰,其实她俩都是靠睡服别人导致最后的成功,白嘉轩是很鄙视鹿马勺的,他说,自己的祖先是正大光明地取得财富,而鹿子霖的祖先是靠屁股换来的财富。
()但是,邓文迪和范冰冰的粉丝却依然很多,这让我越来越相信,普通人想取得成功得付出很多很多,表面光鲜亮丽实际内心早已千疮百孔。等夜深人静的时候,回想起那些被侮辱的画面,内心的煎熬和痛苦只有自己知道吧。
白嘉轩家里的长工叫鹿三,鹿三的爸爸也是白家的长工,白家对鹿三特别好,不把他当下人看,可是,鹿三的儿子黑娃却是个不甘平庸的人,他不想像父亲那样永远给白家打工,他宁愿去很远的地方也不愿在白家,他骨子里是傲慢的,因为不想祖祖辈辈成为下等人,他想闯出自己的天地来。
他和小娥的偷情败露了,导致老实忠诚的鹿三把黑娃逐出家门,黑娃为了摆脱贫苦的命运,抛下小娥去当兵,漂亮性感的小娥成了鹿子霖的猎物。并且,狡猾的鹿子霖为了争夺白鹿村的族长之位,让小娥用美人计把白嘉轩的大儿子白孝文拉下水,正直的白嘉轩狠狠地教育了大儿子,不争气的白孝文破罐破摔一直堕落,在濒临死的时候,被鹿三的一句话点醒,从此,孝文风生水起。
这时候,小娥被鹿三杀了,因为憨厚的鹿三觉得小娥就是个祸害,害了自己的儿子还害了主人白嘉轩的儿子。
刚看完这部作品的时候,我反复在思考孝文的人生,他从一个人人信服的新族长堕落成一个吸鸦片的乞丐,最后变成了一个投机冷血的人,毫无疑问,白嘉轩喜欢的还是当初那个被他一手培养起来的新族长的儿子。
总结一下就是人性使然,人性就是贪婪和自私的,小娥是个尤物,村里任何一个男人都想跟她发生关系,只是孝文一开始是个多情善良的人,落入圈套,改变了自己的人生,他最后为了县长的地位把黑娃杀了,可以说与当年善良的他判若两人。因为,他不想回到过去被人看不起的时候了。
我觉得,白孝文的人生白嘉轩是有很大的责任, 白嘉轩的铁面无私,连自己的亲儿子犯错毫不手软,甚至打得更厉害,因为他的面子都让儿子丢光了,为了显示出自己的正直,他肯定要更狠地教育儿子,分家的时候故意分给孝文不好的地,导致饥荒的时候填不饱肚子,压倒了孝文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把家败了,后来变得堕落又无情!
再说一下小娥,这个女人我对她只有一丢丢同情,就是她被嫁给了80多岁的老头。受尽屈辱,为了摆脱这种屈辱,她敢于突破,豁出去了,这个是对的,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本来以为跟黑娃结婚可以安稳过日子,没有想到,黑娃却抛下她不管闹革命去了,她只有靠别的男人了,被鹿子霖利用,却至死没有说过鹿子霖的坏话,小娥还是善良的。她心疼白孝文但是目光短浅,在小娥的世界里哪个男人对她好她跟谁,不管自己的名声,敢于做自己,太相信男人却总是被利用,导致自己的命不会长久!
《我的大叔》这部电影由金元锡执导,李知恩、李善均主演,讲述了用各自的方法承受生命之重的三兄弟和经历着相同疲倦人生的女人之间互相治愈的故事,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部电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我的大叔观后感1900字欣赏。
我说错了。
我以为,这部电视剧独到的表达着这般深刻的无助与孤独,是现实的丑陋。其实不是。它表达的是互助和温暖,人间的美好。
剧里有着各式各样的人物:永远开着玩笑却有在关键时刻认真起来的朴尚勋,情绪鲜明敢爱敢恨为了爱人前途斩断关系的朴基勋,天真无邪简单甜美最终重新走红的崔有拉,以为丈夫不关心她犯下大错伤害了丈夫却又悔过自新的姜允熙,青春时离开爱人出家却又斩不断相思的谦德一直等待谦德逐渐老去的店主郑静希,还有公司里参与着权力游戏各演各角的同事们,和后溪从小和三兄弟一起长大经常聚会一起踢球的好友们。每个人物都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羡慕,让人心疼,让人温暖,让人感叹。
普通的一天,是无声降落的夕阳,是车水马龙的街道,是与我无关人事物。明明很用力的生活,却越用力越觉得千斤重担路途遥远。害怕喧嚣过后的肃静,害怕人群中的孤单,不知前路却从不停歇。远方有等待我的人,那里灯火通明,有谈话,热茶和拥抱。
我还没有说起两个主角:李至安和朴东勋。
至安是一个在黑暗里长大的女生。没有父母的陪伴,要承受债主的百般摧残,还有一个失聪还失去走路能力的奶奶需要照顾。年轻的她拼命打工挣钱,下了班刷盘子,别人的剩饭用塑料袋留下就是晚饭,和从公司拿来的奶茶就在一起,不想开灯,因为花钱,于是在黑暗里填饱肚子。
东勋是一个从小优秀到大的中年男士,在母亲眼里是三兄弟的希望。可是,他承受着太多的压力:工作的压力,权力的竞争,母亲的期望,妻子的外遇。这些只有在人静之时才会吐露,而没人倾听,于是在黑夜里走在街道上,发出阵阵叹息。
我以为,这部电视剧就这样独到的表达着这般深刻的无助与孤独,其实不是,东勋明白至安的艰苦,默默帮助;至安倾听着大叔的心声,静静痛苦。
剧里有这样一段对白:
有个人能懂我我好像也能懂。
喜欢吗。
悲伤。
为什么?
她能懂我,让我觉得悲伤。
大叔自以为成功的在所有人面前装了一辈子的坚强,却被一个20岁的女孩一眼看穿了内心的空虚和厌世,她懂我,让我感到悲伤,即为被看穿的自己,更为知安,到底要经历怎样悲惨的人生,才能让一个花一样年纪的少女对生活失去信心,仅仅只是为了家人,行尸走肉一般活着。
月亮,是剧中的一个意象。
大叔有时会请至安吃晚饭,送她回家。他联系休养院让奶奶得到免费的护理,和她讲述人生的道理,希望她坚持,努力的活下去。
至安每天塞着耳机,监听着大叔的一举一动,知道大叔的痛楚,背后默默的帮助这大叔免受陷害,听着大叔的叹息,她也难受。
至安说:月光比日光更公平,因为在晚上越暗的地方月光更亮,能照进世界上不那么光彩的,黑暗的地方。
东勋,明白至安的艰苦,默默帮助;至安,倾听着大叔的心声,静静痛苦。他们是彼此的月亮。
人生为什么会如此卑鄙?
因为不爱,所以才卑鄙。
静希和谦德,从小长大,青梅竹马。而谦德出家,静希一个人在后溪店里度过一个个孤单的夜。谦德在寺院里也没能斩断思念,静希是他永远无法解开的心结。故事的最后,谦德带着一束花走进店里,在桌前和静希聊了很久,最终心结解开,留下对爱人的祝福。
三弟基勋在第十集的时候就对过气的演员女友崔宥拉说过:我希望你能火起来,偶尔也会想起你的未来,如果我尽力挽留的话会怎样。还是放你离开尽情飞翔吧。在电影院里在大屏幕上看到你的话我会觉得很孤寂,但也会觉得很好。故事的最后,还是分手了。三弟在电影院里,看着她大红大紫宽慰一笑,还是放你离开尽情飞翔吧。
(原谅我,真的希望两个天真可爱的人在一起,所以有点图文不符嘿嘿)
病重的奶奶,看着东勋为至安做的一切,感叹。至安身边有像你这样的人,我死也能瞑目了。每每拉着至安的手,都会问起大叔的近况,满满都是祝福。她也祝福至安,坚强的度过每一个艰难的日子。
至安喜欢大叔,背叛了给自己钱,让她陷害大叔的都俊英,她把监听大叔的音频删掉,留下了都俊英陷害大叔的证据。弱小的她为了爱变得强大,甚至敢于威胁人高马大的都俊英,只为默默保护着大叔的秘密,祝福大叔和他的妻子能够重归于好。
奶奶离开的人世的时候,大哥尚勋把私藏很久的钱出来,给奶奶做花篮办葬礼,后溪的朋友们也来了,继续带给至安后溪式的温暖。
当一切故事结束,最后大家在静希家前散场,至安要离开首尔去新的城市工作。大哥和三弟在路口和至安道别,都是祝福的话。铁道旁大叔和至安道别,互相祝福对方,拥抱了一下,然后分别。身后至安在铁轨另一侧大喊:Fighting!
奶奶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都是缘分,所有的事都是缘分。你要知道报恩,你要幸福,那就是报恩了。
爱到最后,就是祝彼此幸福。
至此,我知道,它表达的是互助和温暖,人间的美好。
《我的大叔》是一部可能没有《星你》、《太阳的后裔》火的电视剧,但却能成为我自豪看过的电视剧。
我从未如此感性过,为了某个剧某个角色而留下眼泪。《我的大叔》,用真情做到了。整部剧下来,我居然哭了三十多次,最后两集就有二十余次。
最后,至安升迁回到首尔,在咖啡厅偶遇大叔,简单几句交流,说要请大叔吃饭。
《我的大叔》,16集,约24小时的故事,带着没给角色,带着我,从最繁华之地,到最阴暗之处,从最陌生之地到最适宜之处,带来温暖,带来希望。
这就是《我的大叔》,我做了一件正确的事,看过《我的大叔》。
《百年孤独》一书由加西亚马尔克斯所著,这是一本魔幻现实主义作品,向我们展示了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对于喜欢研究历史的人来说是一本不错的书籍,你观看有什么感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百年孤独观后感1900字欣赏。
作为世界知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百年孤独》的经典性不仅体现在其所包含的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和开创性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中,还体现在其深刻的立意之上。在马尔克斯笔下,布恩迪亚七代人注定孤独的命运构建起一部恢宏的史诗,蕴藏在史诗背后的,还有无数的寓意耐人寻味。
在《百年孤独》中,布恩迪亚家族的人名字代代重复,与之相对应的,是人物性格、外貌特征和人生经历的层出迭见,这反映出小说并没有将过去、现在和未来明确地分割开来,相反,过去、现在和未来处于混沌状态,与拉丁美洲循环往复的百年历史一起在变幻的人事中重蹈覆辙。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第一个注意到时间在马孔多是不确定的,是循环往复式的。他花了六个小时观察各种事物,试图找出一分一毫与前一天的不同之处,期待发现某种变化能证明时间的流逝最后彻底确认了仍是星期一。[1]从此,他彻底混淆了时间,在每个同样的星期一里渐渐陷入无法自拔的孤独。更为严重的是,当人们无法区分过去和未来时,这种时间上的同时性会导致健忘症。正如失眠症来袭之时,马孔多的人们在日复一日的无所事事中,逐渐变得健忘。即使他们用文字描述事物,继续在捉摸不定的现实中生活,只是一旦标签文字的意义也被遗忘,这般靠词语暂时维系的现实终将一去不返[2]。
由于时间的不可分割性,有时候预见未来跟回忆过去一样简单。贯穿全文的梅尔基亚德斯的预言证明了事件在时间中的持续发展:在故事的开端,这个象征着新世界文明的神秘老吉普赛人就已经预言了结局,似乎不同的事件全都在同一时刻发生了。同样,梅尔基亚德斯和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幽灵的出现以及奥雷里亚诺第二等人与梅尔基亚德斯幽灵的对话都说明了那些生活在过去的人与现在活着的人共同存在于同一时空之中。[3]
《百年孤独》小说中的人物意识到健忘是一种危险,他们惧怕被遗忘。在一天凌晨,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时隔多年再次见到了邓希奥?阿基拉尔,他发现死去多年以后,邓希奥?阿基拉尔对活人的怀念如此强烈,对友伴的需求如此迫切,对存在于死亡之中的另一种死亡的迫近又是如此恐惧[4]。邓希奥?阿基拉尔害怕死后被遗忘,如同《寻梦环游记》中小男孩的祖父对于他在后世家人记忆中残存片段的的珍视,也许死亡不是最可怕的,死后被人遗忘才是最残忍的折磨。
在珍视记忆的同时,小说中那些陷入孤独的人物却也感受到了记忆的沉重压力,随着这种压力愈加沉重,一旦不堪重负,人们会选择在健忘中逃避。丈夫离奇死亡之后,丽贝卡的沉重记忆导致她把自己与世隔绝起来,不与人接触,生活在回忆当中。她认为自己找到了曾经苦苦寻觅的安宁,在这里,记忆因思绪无情的力量化为实体,如同活人一般在幽闭的房间里游荡[5]。由于沉湎于过去美好幸福的回忆,她放弃融入这个不断变幻的时代。在奥雷里亚诺上校身上,我则发现了与丽贝卡完全相反的性格特征:他几乎丧失了所有的记忆。奥雷里亚诺上校生活在永无止境的循环往复之中,他不断把他执迷收藏的小金鱼卖掉、获得金币、溶化金币、重新制作小金鱼。布恩迪亚家族染上了双重疾病:怀旧和健忘。前者把人们禁锢在过去,后者把人们禁锢在现在。二者看似毫不相干,实则根源于同一事物布恩迪亚家族无法避免的孤独宿命。由此可见,倍受煎熬的布恩迪亚家族注定要在时间的循环中往复,在命中注定的孤独中沉沦,根本无法走向未来,直至生命耗费殆尽。[6]
理想与现实的反差在布恩迪亚上校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他起初参加自由党人起义是因为看不惯保守党人操纵选举,压迫人民。但当他发动多次战争,一步步走向权利的巅峰时,却逐渐迷失了最初的自我,伴随着的是不断增加的位于权力巅峰的孤独感。他做出决定,任何人,包括乌尔苏拉在内,都不得靠近他身旁三米以内。他走到哪都待在副官们用粉笔画出且只有他一人能进入的圆圈中心,从那里发出简短却不容置疑的命令,决定着世界的命运。[7]他努力保持着绝对的权威,残害威胁或蔑视他权力的人,成为了他当初最讨厌的压迫者。
后来,他重新认识了自己,同时认清了这场他奋斗多年的战争的意义,他被迫发动三十二场战争,打破与死亡之间的所有协议,并像猪一样在荣誉的猪圏里打滚,最后耽搁了将近四十年才发现纯真的可贵[8]。于是,他与当权者签署协议,结束战争,并尽全力让谈判朝着他所期待的方向发展,希望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达成最好的妥协。然而,当多年后革命的果实被当权者窃取、自己的革命历史也被抹去之时,他也只能面对现实,无可奈何。
在《百年孤独》中,虽然布恩迪亚家族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中迷失,在记忆和健忘里挣扎,在理想与现实中妥协,并最终在孤独中走向无法避免的灭亡,但在生命最好的年华里,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曾会为了家族的壮大而奋斗,为了心中的真理而探索,为了国家的前途与命运而抗争,那时的他们是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丁美洲的脊梁。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辞中说,马尔克斯的作品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冨足与贫困。是的,在物质上,他们也许是贫困的,但他们,至少在风华正茂的年岁里,精神世界无比丰盈。
《我想吃掉你的胰脏》这部电影由牛岛新一郎执导,是一部动画电影,这是一部爱情动画电影,讲述了没有名字的我,和没有未来的她的故事,两个人之间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我想吃掉你的胰脏观后感1900字欣赏。
周末小积和小伙伴窝在宿舍一起看了这部动画电影。第一次听这个电影名字我就觉着十分好玩儿,本来寒假刚上映时小积就打算和好基友去看的,(由于胰脏这个部位我们觉得不能吃,所以就顺嘴把名字叫成了《我想吃掉你的肺片儿》)但转念一想俩糙汉子去看夹到一堆情侣中间不太好,所以最终还是选择了同期上映的《大黄蜂》。不过这部电影的名字太吸引我了,终于找了个机会看。
电影一开始是一群人在灵堂里哭,小积一看就明白女主注定便当,凭着多年观影经验盲猜后续剧情,嘴角不禁上扬:呵!狗血!
之后我们的男主,自闭男登场。在医院看病时偶然捡到了一本《共病文库》,翻看这本书,自闭男得知书的主人胰脏患病,时日无多了。原来这本日记是同班同学樱良的,樱良发现男主得知她患绝症后并没有惊讶,感觉男主十分有趣,要求男主帮忙保守秘密,然后发出了爽朗的笑声(听的我发毛)
二人第一次吃饭是在自助餐厅没想到小姑娘长的倒是水灵,口味却挺重。一顿饭专整那大腰子吃,还不忘给男主普及了一下古老的中国智慧(吃啥补啥),说完给男主塞腰子吃
之后按照国际惯例,女主就此缠上了男主。从他们的对话中我们得知,自闭男不关心除家庭成员外的任何关系,自然,他一个朋友也没有。(一看男主就没好好背思修里人的本质是什么)
樱良对自闭儿童疯狂示爱,和他一起吃饭,一起程高铁偷偷出游,一起玩真心话大冒险甚至睡一张床!!!而我们的自闭男不负众望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和这么可爱的妹子同床共枕连眼皮都不动一下,莫非老哥是柳下惠转世嘛?(*???*))
差点忘了,出游的高铁上有一个情节十分有趣,樱良问男主姓后面的名是什么(what?你们不是同班同学吗?男主存在感是有多低哇(ー_ー)!!)就在男主说出名字时,画面一转,高铁的飞驰声掩盖了男主的声音,WHAT?
这类手法一般只在科幻片和喜剧片中糊弄一些科幻原理或编剧想不出理由时用,怎么一个名字都舍不得说?
在宾馆时,柳下惠同志无意中发现了樱良满包的药物和针管(啊喂!真的过的了高铁安检吗?(=?Д?=))对樱良产生了同情和愧疚之情。所以态度稍微转变,之后又和樱良一起完成死之前要做的事情清单上的事情。在这过程中,柳下惠和樱良的关系日渐亲密,柳下惠对于周围人的态度也有了细微的变化。
樱良之后又突然住了院,自闭儿童赶去看望,女主又提出玩真心话大冒险。这次自闭男主问出了一个充满哲♂学气息的问题:什么是活着?女主说了一堆,中心思想就是马克思那句名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终于在一个烟花绽满夜空的夜晚,二人紧密相拥。(//?//)出院前,男主收到了樱良的短信:我想吃掉你的肺片儿。
好啦!已经照应主题了,女主差不多是时候病情恶化领便当了吧!小积天真地这样想着(???)结果,男主正隔哪儿看着手机估计回味着那天的相拥,也可能正对那晚的柳下惠行为懊悔不已时。电视新闻:你女票在大马路上被不知道啥人捅死辣!小积一口老血喷了出来。
之后是男主的独白:经过了十天,我从中走了出来(十天就走出来了,老哥心真大)
然后男主去了樱良家,樱良母亲受樱良生前所托讲《共病文库》交给了男主,在日记中,男主才发现,樱良平时的乐观坚强都只是表面,实则她很脆弱。日记的最后是樱良的给很多人写的遗书。在阅读日记时镜头一转,男主仿佛在与樱良对话。经小伙伴指点,小积才知道这里的画面是《小王子》中出现的。总之读完遗书,自闭儿童爆头痛哭,自闭儿童从此不再自闭。
还记得之前提到的那个有趣的情节吗?在影片的最后,谜底揭晓,男主名叫春树。樱良,春树,多么相配的名字啊,或许我活着就是为了遇见你吧。(小积其实并不觉得有多相配,一个叫山花一个叫海树还差不多)
以上就是《肺片儿》的大致剧情。本片讲述了一个很纯情的故事,以春树樱良二人感情变化为主线,以春树自闭程度为暗线,用口香糖男给春树递口香糖后夏树的反应体现男主的思想变化,用《小王子》反应樱良的内心世界。(此处小积与小伙伴存在争议,小伙伴认为是反应男主内心世界)
男主一共四次被递口香糖,前两次是口香糖男递的,都没有接受,不过两次拒绝态度发生了变化,第三次男主终于接受了口香糖,最后一次是在片尾彩蛋中樱良闺蜜给的,男主表示希望和闺蜜成为朋友。根据四次不同的反应,我们可以看出男主的变化。
樱良是令人同情的,她看似交际圈广,得了绝症也总能露出灿烂的微笑。但在影片最后我们发现,樱良也是惧怕死亡的,也是孤独的。因为她害怕失去朋友所以向所有人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是春树无意中发现了这一秘密,使得樱良有了这唯一的情感宣泄口。春树不在意与他人的关系,像是一株植物。仔细一想,樱良就是小王子,春树就是那株唯一陪伴她的玫瑰。樱良向春树倾诉时,春树就像那株玫瑰,不会有太多回应。樱良像小王子所做的一样,替玫瑰浇水,用玻璃罩去守护,乃至用身体为其遮风挡雨。
再说回本片名字《我想吃掉你的胰脏》,这句话在影片中出现了两次有两层不同的含义,第一层就是樱良对春树开的小玩笑古老的中国智慧。第二层是在樱良即将出院时,对春树的深情告白,据樱良所说,吃掉他人的胰脏,其灵魂会在体内永生。(那你吃那么多猪胰脏岂不是)
看完这部影片,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浅显易懂的人生真谛:如果你自闭,不用打针,不用吃药,找个女朋友就好了。
《狗十三》这部电影的播放引起大量人的思考,尤其是农村孩子,在以前重男轻女的年代,每个女孩的成长之路都是心酸的,都是让人心疼的,在我们心疼主人公时,其实是在心疼那时候的最自己。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狗十三观后感心得体会1900字欣赏。
周末在家时看了电影《狗十三》(英文名《爱因斯坦和爱因斯坦》,导演是曹保平,之前拍过《李米的猜想》和《追凶者也》,都很不错),有一些感受和思考,想来想去,不由得把自己绕进去了,所以索性把它写出来。
这是一部题材很与众不同的电影,一个13岁的孩子的成长,不同于江湖武侠、都市恋爱、侦探悬疑、搞笑喜剧,但作者却在这个题材里营构了包罗万象的人事,触动了我的内心;细节做的很到位;陕西方言也很恰当;剧中人物演技都很到位,尤其是爸爸。
电影里的主角是一名13岁的女孩,还在读初中,家庭破碎,父母离异;想报的兴趣小组(物理小组)受到父亲的强力干涉而不能报,只能报(英语小组),当然父亲也有父亲的想法和无奈(孩子升学成绩和老师的面子);不太懂谈恋爱的堂姐;还不会溜冰,在喧闹的溜冰场里,无助地站着;和不太沟通的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吃饭的时候看电视.......像每个在长大的孩子一样,有漫不经心的不开心,有自己天马星空的幻想(多重时空),和觉得永远不会理解自己的父母。电影中的父亲、爷爷奶奶很疼爱她(爸爸在当着老师的面吵她之后哄她,爷爷奶奶怕她不能接受,暂时瞒着新阿姨生小孩的事情,买她喜欢的螃蟹),甚至是继母,第一次见面时也会买滑冰鞋来获得她的好感。
事情的缘起是爸爸为了哄她买的一条小狗,叫做爱因斯坦,她一开始很不喜欢,小狗可怜兮兮的攻势还是俘获了她。她煮面,她们同吃同睡,她不喜欢爷爷奶奶把狗关在厕所里面、用切碎的猪肝和着米饭喂小狗。可是后来爷爷去菜市场买菜时不小心把爱因斯坦弄丢后,一切突变。
她在夜晚慌乱无助地去找爱因斯坦,甚至不小心把阻拦自己的爷爷推倒,爷爷的脚受伤,从此不便走路;到处贴传单;因为一直找小狗,多次晚回家,奶奶也出门找她,差点走丢。她固执地找着爱因斯坦,却无形中损耗着家人因为丢狗对她的愧疚、耐心。在继母买了一条在外形上跟爱因斯坦一模一样的小狗时,在大家都一直地劝她甚至要求她接受这是爱因斯坦,她拒绝承认它是爱因斯坦(表姐李堂的反应值得玩味,在继母的眼神示意下改变了自己的立场),在这种互不理解中,看到酒后归来的她,爸爸终于出手打了她。
打完之后向她道歉,她似乎真的懂事了,学英语,叫新的狗爱因斯坦。在物理竞赛中获奖,参加英语演讲比赛,讲的是她喜欢的时空,她学会了妥协。终于可以参加弟弟的生日会,笑着掩饰着自己的失落。一次是爸爸的聚会,她喝了酒,错过了天文展览;一次是她自己的庆祝会,她吃了狗肉,她终于妥协了。
有几点仍然使我印象深刻,也无法想出导演想要传达的信息。
1、爸爸:为什么会唱红歌?为什么在提到和妈妈是怎么开始的会流泪?
2、在小弟弟被训练滑旱冰时,频繁跌倒,想要拥抱的时候,教练不肯给他怀抱,却一直鼓励他自己爬起来,这一幕想要传达的是?
3、她在拒绝回应李堂前男友的示好之后,说的一句,这样的事,以后还会有,这一幕是懂事了之后的她体会到的吗?在片尾,看到原来的爱因斯坦(新主人称之为贝贝)时,她为什么拒绝相认(此时甚至李堂也不理解)?
4、弟弟用晾衣棍打遍了家里所有的人,在打狗时被狗咬,继母希望丢掉狗,她为何泪流满面地安抚下了狗?在卫生间里瑟缩的狗是不是像她自己,像那天被爸爸打了一样,哭着流着泪去洗澡的她?
5、当爸爸说,可以满足她愿望时,她说要去看新的爱因斯坦?是为了找什么?
6、电影里唯一出现的英文单词伪善,是说什么呢?
7、喝牛奶,在她这里出现了三次,一次是爷爷奶奶的饭桌上,一次是爸爸的酒桌上,将牛奶换成红酒,一次是陪着她的李堂的前男友,他们都不知道她不喝牛奶;在弟弟那里出现了一次,弟弟喝了之后又吐出来,是象征这什么呢?
8、她楼上学鸟叫的怪人,后来似乎是精神病人所以被绑在担架上抬走,有什么含义呢?
9、纹身,这个男孩先纹的是堂,后来改纹了玩,纹身象征着什么?
一起看电影的人,觉得女孩太不懂事,不能体谅父母和爷爷奶奶的苦衷?因为一条狗,就这样对待自己的亲人?可是换做是小时候的他,在相同的环境下,就一定可以理解吗?
我有过相似的经历,似乎在经历那两件小事上长大了(想看还珠格格和金粉世家时,家里人说太晚了不让看)。每一个人,都不可能任其独自生长,不受约束,没有完全的自由意志,不受干预的真空环境。从小到大,一直被大人教育着要懂事,世界并不围绕着自己转,必须接受无奈、忍受痛苦,跟这个世界上除了自我之外的一切妥协,这个妥协的过程,不管是被暴力还是被以爱之名强加的,最终我们都会接受,不再强求。何止是长大的过程,在融入学校、进入职场的过程中,我们不得不学会妥协,接纳一切,然后再尽力争取自己想争取的结果。这是一场漫长的驯化或者说养育,我们为家庭为社会熏陶同化,再一代一代、生生不息、潜移默化地传递下去,毫无知觉。我们这么做,是为了被驯化的一方好?还是为了自己不再麻烦,不再需要额外付出?这是不是一种伪善?更不用说暴力战争,可谓最极端的手段(比如建立大东亚共荣圈的口号)。
看完这部电影,最大的感受是怜悯,怜悯剧中的一切人,而不是讨厌某一个角色;就连这份怜悯,都夹杂着无奈,没法追究这样的结果该由谁来负责,无法恨任何一个人(因为谁都没有错),这部电影带给我一种无法言说的沉重,奇怪的是,竟然也让我渴望自己变得温柔。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由张杨导演, 尼玛扎堆和杨培等主演的剧情电影《冈仁波齐》呢?影片画面精致震撼,剧情引人入胜,主要讲述了10个普通藏族人和一个孕妇一起去冈仁波齐朝圣的故事。网友们对这部电影是如何评价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若是年岁再往回推一推,(冈仁波齐)这部电影我是绝对看不下去,不会超过三分钟就会让它离开我地视线。毕竟这份沉重需要经过岁月洗礼后才能用心去接受,继而慢慢消化。苦难的日子经历的多了,心境自然会变,认知也会有一个度的提升。
(冈仁波齐)的开场到结束,都给人一种肃穆而苍凉地感觉。读经地声音,匍匐地身姿,还有那苍茫的大地,圣洁的雪山,无一例外地冲击着人地视觉,直击心灵。整部电影说的都是藏语,努力地看着汉字的注解,还不能错过每一个画面的细节,整部电影看下来也是相当地费力。
朝圣的路,充满了艰辛,行走、跪地、匍匐、额头挨着地。磕十万个长头,那是怎样的一种信仰?若不是有一颗虔诚的心,岂能明了,又怎能坚持到最后?
整部影片没有激烈的场景,而又让人无法平静,朝圣路上的小女孩,估计也就八九岁吧,风雪中稍稍犹豫后又继续磕头前进。不畏艰苦,没有退缩。孕妇在朝圣途中生下一个可爱的男孩后,又继续磕头前行。曾经的屠夫在磕头时停止下来等待一只虫子,从身前慢慢地爬过。
山上有石头滚落下来,大人趴在孩子身上为孩子护安全。遇到有水蓄积在路上,片刻的犹豫后还是磕头而过,就算是衣服全部湿透,就算寒冷侵蚀着身子,依然没有人会动摇心中的那份信仰,比天还要高的信仰。
路上遇到好心爷爷的留宿,他们为老爷爷耕地。看似普普通通的事情,在如今这个社会,却又是多么的难得。他们的拖拉机在路上被别人的车撞坏了,车子不能前行,他们选择了包容。不计较,更不需要别人的赔偿,他们一步一步的拉着车子前进,之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磕头将这段路重新而过。
每一天,每一步,简单而重复。却又要经历无数地磨难,而信仰自出生时就在心中值根,不为己欲,坦坦荡荡无愧于心。记得我曾在青海和甘南见过瞌长头的藏族人,他们的虔诚是我们无法同步的,更多的人是不理解,因为世俗浸染了灵魂,许多人都迷失了方向,这份纯朴谁还能铭于心?一生能做到不去为难别人已属不错,哪能有过多的要求。
对于西藏,我的心中充满了向往与敬畏。还那么深刻的记得我父亲离世前,我梦中出现的情节。梦里,我到了西藏,眼前是绵延不绝的雪山,而我就那么孤单的一个人站在雪山脚下。就在我抬头的瞬间,整个雪山崩塌,堆积的雪如排山倒海般向我涌来。恐惧迅速地进()入我的身体,在每个细胞里膨胀,直到惊吓过度而醒来。
那时,我心里有了很重的不好地预感,只是愚钝的我没想到,是我父亲离世前的一种血缘亲情的预兆。以至于等我千里迢迢赶回家时,我的父亲已经躺在冰冷的棺椁中了。当我的手指触碰到他那冰凉而瘦削的脸庞,我的心就像掉进了冰窟。任泪水湿透我的衣衫,也安慰不了我一生的愧疚。
其实,我与父亲之间的关系一直不怎么融洽。直到父亲离世,我们都没有在一起好好地聊过天。童年时,父亲很严厉,从不和我亲近,就连好好地说一句话的时候都没有。心中对父亲的感觉就是畏惧,别的感情没有。
进入少年时期,我开始叛逆。想不到我的叛逆期比任何人都要长,一直叛逆了十几年都没有醒转过来。直到今天我回望那段日子,心中是揪心地疼。勿论伤过多少人的心,遗憾的是那么美好的光阴就那么白白的糟蹋了。除了一天两包香烟和整夜整夜的打牌,我真的没有学到任何一丁点有用的知识。
那是怎样的一种生活方式啊?可恨又可悲!愧疚也许代替不了什么,那份痛却一直折磨着我,无休止。就算我有一万个可以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我依然做不到那种心安理得。
今年的三月份,我终于在挣扎中选择了去一趟西藏。徒步川藏线,于我来说是多么大的挑战,只有我自己明了。因为有高反,所以一直推了又推的西藏行,终于在今年的三月起步了。心中所有的后顾之忧全被豪迈万丈的心情替代,大不了一死,还能有什么更严重的事情出现呢?
当然,在那条路上,我顽强的坚持了下来。只是,在理塘的严重高反,一直记忆犹新。那种感觉,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明了。
在那条路上,我收获了太多地感动与心灵地震撼。无论经历了多少苦难,都是值得的。现在回想起来,依然觉得那趟路线地选择是正确的,没有辜负我的一腔热血。
在新都桥,我结识了两个藏族朋友。他们是佛学院的学生,都二十一岁。他们的生活,没有经过太多的心机与狡诈,就连他们地笑容都是那么的纯净,如孩童般纯净。
一直到现在,我们都以好朋友的身份交往着。我感受他们纯如水的真挚,他们感受我漂泊流离的洒脱。这大概也算是一种互补吧?
与他们交往,我的心灵是宁静的,不需要有半点地防备。信仰,是那么的让人心安。每一次,他们发给我照片、视频,都让我心有向往。我告诉他们,有一天我一定要去他们藏族人的村寨住上一段时间,他们却是那么的热忱,等待着我去那里的一天。
在拉萨时,因为我的高反,虽不是很强烈,却也不能任意而行。冈仁波齐转山,那么强烈地渴望,却也不得不选择放弃。我想:如果下次再来西藏,定要去冈仁波齐转山。即使做不到藏族人的那份虔诚,心也是安宁的。
大昭寺门前的朝圣者,虔诚地匍匐,每一次身体与地面地吻合,如重金属地撞击,震撼着我的心灵。在这个物质决定一切的时代,我们的心灵被灰尘掩埋,或许只有在西藏,才能被洗礼。灵魂经过涅槃后,重新归位。肃穆、无声,一切犹如新生。
其实,无论这个世界有多么的混浊,只要心是宁静的,我们总会看见美好,接触到感动。也许我们没有藏族人的那份执着的信仰,只要抛开无节制地欲望,我们也可以让心慢慢趋于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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