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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英语阅读欣赏读后感

实用性阅读指南读后感范文欣赏。

我们经常会观看一些视频或者电影,观赏作品的同时也是与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共鸣,当不同的人在看完后,相信也会有对于它的专属心得体会,写观后感是一种提升我们作文能力的捷径。你正准备写一篇观后感吗?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用性阅读指南读后感范文欣赏”,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实用性阅读指南》是一部由日本的大岩俊之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对自身经验的总结,讲述了如何将书中的知识运用到现实的方法。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今天读了这本书《实用性阅读指南》。作者的一些观点让我耳目一新。

首先,1.读书要去买书,在实体店里选书的过程中,首先吸引我们的是书名,书的封面题字,封底。引子,后记我们都会看一看这是否是我们要选择的书。这样选中的书买回来读完的概率才大。买回来的书放在手边,我们想读的时候,可以随时拿来读,可以在上面做各种笔记。

2.要带着目的去读书,漫无目的的读书,我们很难记住其中的内容。带着目的,带着批判的眼光去看书。

3.学以致用,在看的过程中,要想着要把这本书的内容讲述给别人听。要去写分享笔记。

4.时间限定。在有限时时间里提高效率就明显些,作者讲了自己为了去参加高尔夫培训,在工作日不得不按时下班,为了按时下班就必须要提高效率的事情。只读一个小时,只读20分钟,让我们可以充分有效的调动身体的感觉,可以提高知识的没收率。

5.看书,步骤,先是书名,引子,目录,后记,基本上一本书的大内容就清楚了。一本书重要的内容只占20%。看了引子我们会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写书的背景,作者的经历,适合什么样的人看。其中还会讲到书重点讲了哪些内容。我们对于书内容的把握就很精准了。书的目录就是书的大纲,看完对数的结构安排就很清楚了,可以找最感兴趣的部分先看,这样就能吸收书中内容。

6.输出,给书的内容做思维导图,或干活分享。这样对这本书的吸收就更加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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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笔记《当代教学实用指南》读后感2500字


《当代教学实用指南》一书由杰夫佩蒂所著,是一部教教师如何贯通理论与实践的著作,对于现在教学很有借鉴意义。下面小编带来的是教师读书笔记《当代教学实用指南》读后感2500字。

近些年新课改一词,屡屡被提,新课改是为了适应社会进步和教育的发展而实施的新课程改革,是课程本身及教材理念的根本性变革。也有一些声音说到:西方教育很先进,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那么东西方的差异表现在很多地方,我们并不能断定孰是孰非,东西方教育亦是如此,那它们究竟有多大差异呢?我带着这个疑问拜读了英国教育学家杰夫?佩蒂的《当代教学实用指南》,译者姜学清说:其实西方教育的困惑也许正是中国教育的迷惘,中国教育的法宝也许正是西方教育的精粹。

我首先选读了第十一章《教师讲授》,因为怎样讲授是我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看似一节课的时间我把课程内容按要求讲完,可是我发现在当天的作业里,学生并没有掌握我所讲的内容,第二天对知识的回顾进行提问,更有同学答不上来。为此,我很困惑,一时想不出问题出在哪里。在《教师讲授》这一章里提到:教师讲授,是指教师站在全班学生面前用语言来上课。R.F.马杰曾说:如果讲述就是教学,我们全都聪明绝顶了。可见,只讲话是远远不够的,教师讲授也是一门艺术。

读完本章,我感受颇深,我将从教师的课堂语言、新课改中的备教材、教()师提问的技巧、独立性学习四个方面阐述我对此文的理解:

第一、教师在课堂上的语言。

教师在课堂上要用恰当的语言、适当的时机去引导学生。我认为教师语言应从四个方面着手。

1. 由重复性语言到扩展性语言。

在《大青树下的小学》一课中,课后题这样要求:在文中画出有新鲜感的词句和同学交流。

生:早晨,从山坡上,从平坝里,从一条条开着绒球花和太阳花的小路上

师:很好,找的真好,真棒。

生:古老的铜钟,挂在大青树粗壮的枝干上。

师:真棒,值得表扬。

通过上述对话,我找到了我上课时的影子,讲课时往往只会用好真棒真聪明来评价学生,但是这些词语并不能激励学生再去深入的思考,其他学生更不能明白怎样的答案算是好的,难道随便找个句子就是正确的吗?

教师的评价用语应该是设计好的,并且能直指学生答案的可行之处,如:我认为你找的这个句子一定有它的特别之处,老师想请你从修辞手法上再和同学们分享分享。这就促使全班同学一起思考,学到课文中好句的精彩之处。

2. 预设性与应变性相结合。课堂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教学,什么阶段完成什么样的教学、达到怎样的效果,都需要精心设计。但是学生是课堂的主要变量,教师的教学策略要随着学生的变化而变化,做到张弛有度、转换自如。我们每次备课需要的不仅是备教材,还要备学生,更是要关注一些很容易有的突发状况。比如每次上课前,我会先查看课程表,假如语文课前是一些综合课或体育课,那么学生的情绪自然还没从上节课走出来,我会先预留五分钟和孩子们进行交流,把他们的小脑袋慢慢从上节课拉回来。再如关注天气,预想到假如上课时会刮风下雨学生会突然转移注意力,那么我该怎么设置环节把学生的注意力转到课文中,要不然就因势利导,去改变课堂内容。

3. 贯彻以学定教,顺学而导的教学理念。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到因文而异、因需而设。这就要求老师要充分地分析学生,根据每班学生的接受程度不同,在达到课程标准的前提下该不该再去拓展知识。

4.教师的肢体语言与口头语言相结合。对于低阶段的学生,教学一定要有趣味性,所以枯燥的语言是很难集中学生注意力的,如果教师运用表情、手势来突出教学的重难点,加之以抑扬顿挫的声调,将会使学生的注意力较长时间集中在课堂上。通过我听老教师的课也发现了这一点,他们在给学生讲课时,音调和音量的变化往往比平常至少高三倍。如果发现有学生说话,他们就会一边走近制止一边继续讲授。他们讲课好像不假思索,每讲一个新章节,都会变换姿势。相比较而言,作为新教师的我往往缺乏自信,表情不自然,语言也单调乏味。

新课改中要求教师不仅要备学生、备教法,还要对教材有一个非常清晰的了解。我认为教师备教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根据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习水平,对教材进行大胆的删减,不可全部照搬。还如《花的学校》一课,文中写了很多优美的句子:湿润的东风走过荒野,在竹林中吹着口笛。你没有看见他们怎样地急着要到那儿去吗?你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那样急急忙忙吗?由于我所教的班级程度中等,我便没有过多的讲解,只是告诉学生该怎样运用拟人手法和对AABB型的词语进行扩展。

其次要采用适合当前学生阶段的教师语言,不可采用枯涩难懂的书面语言。讲课不能只出现课本上的措辞,反复去强调,适当的加些生活化用语,并且走下讲台接近学生,始终保持目光接触。例如《花的学校》一课,文中写到树枝在林中互相碰触着,绿叶在狂风里簌簌地响,雷云拍着大手。这本是拟人手法,但对于三年级的孩子,还不能完全理解碰触、簌簌,那么在讲解中,我便用轻挨着哗啦啦对这句再次阅读,使学生能完全明白这句的含义。

最后要分清教材的重难点,讲解时要详略得当,重点分明!

教师提问的问题分为展示型问题和参考性问题,展示型问题较简单且有固定答案,参考性问题无确定答案,教师对于初级阶段的学生,可采用参考性问题,激发学生的想象力。在提问时针对学生的水平提出难度适宜的问题,并且要考虑到学生的人格特征。对于班级里不爱讲话、性格孤僻的孩子,我会说出一个答案,让他进行模仿,或我说出答案的上半句让他回答下半句,再用上鼓励称赞的评价。慢慢的,他们也会胆怯而主动地举起小手来。

独立学习属于高级教学方法了,教师需要先指定作业去让学生练习,然后学生才能得心应手。例如猜猜我是谁的写作训练中,先让学生按照写作的一般顺序去练习,接着让他们改变写作模式,力求新颖,最后的写作效果出乎我的意料。独立性学习后,学生更加关注教师的评价,在课堂中我们便可尽可能多的运用激励话语去评价,也可在讲授中把课堂模式变为伙伴式或团队式,在学生体验团队精神的同时,也达到了集体教育和个人教育的结合。

以上是我对这章内容的读后见解,希望在以后的教学中,我能贯彻新课改的教育理念,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终身学习。

礼物读后感范文欣赏


《礼物》是一部由斯宾塞约翰逊博士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描写了年轻人追求最好的礼物的故事,讲述了年轻()人的成长历程。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们具体是怎么说的吧!

礼物这本书在N年前我就批发式的买了好多本送人,但是我自己没有认真的看过。

有时候人很奇怪的,当你拥有的时候你就不在意,觉得他就在那里不管看不看他都不会走。而且我总是喜欢买书,买了书就在家看我,我就是不看他们。好像买了就是看了一样的感觉。直到老师要求要看9本书,我才开始耐心的看书!

这个书让我感受最深的三个点- 1.投入的活在当下!2.面对过去发生的事情(麻烦/顺利之事)要从中积累分析得失,好的地方继续发扬不好的地方再下一次遇到类似事情就要换一种方式处理,规避之前出出现的问题。3.对于未来要有规划有愿景目标!

关于这一点我很有体会,每天早上的早会我们都会跳舞,很多同事各种原因扭捏的跳着,不论是表情还是动作都没有放开过,我知道他们心里担心所以干脆就随便跳跳,但是也总会有2个人不论会不会跳都非常投入,头都会随着身体摆动起来。每一次跳完舞,很投入的两个人面颊红扑扑的,而且很开心,身边的人都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热情和激情。而那些不投入的就没有任何感觉,就是符合人家,人家笑她就跟着笑。其实跳舞跳得好不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们享受当下这个舞蹈的时刻,让自己和音乐融在一起去绽放自己。大家会被影响被感染会关注到的是当下投入的状态,反而那个随随便便跳舞的人就很容易让人觉得她们要面子!这个过程中我收获到认真的快乐,投入的快乐,更着可以影响身边的人让他们和我们一起快乐!(因为我就是那个摇头跳舞的人之一)所以投入在当下做的事情,会发现自己的心是定的,不漂浮。而且事情很容易就达成。也容易满足。

其实这个就是老师跟我们说的,同样的一件事情不要用同一种方法去解决,因为不会有第二种结果。这个点我想到了婚姻,很多人觉得自己婚姻不幸福,想着要离婚,难道离婚了就幸福了吗?离婚了你身上的问题还在那里,问题并不会随着离婚而消失,如果你不总结,不思考更正,就是再婚了。遇到类似问题还会是老样子!婚姻也好工作生活也罢都是一个意思。不要怕遇到问题,遇到问题就是给人修正毛病的时候。所以人善于思考善于总结。并且一个问题能想到三种以上的解决方法才是有选择的!

助教问过我一个问题,你对于你和你家庭的未来你有什么想法吗?我大概的说了一下,他说我说的不够清晰,还是模糊的,就像以前老师让我们画了一个地图,上面用各种图画剪纸拼出来我们未来的生活工作伴侣,越详细越好。之后我明白越详细越好是为了让自己更清晰更有方向去生活工作,不在浑浑噩噩!所以说做规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就像我如果一天不把自己的日计划写出来就会忘记!一天都容易忘记何况未来3-5-10年呢!

越看书越能明白老师让我们看书的目的,你说学多少东西把每个人的领悟能力是不一样的,我感受到老师希望我们有一颗静下来的心,去想我们自己,去想我们的人生。所以看书看纸质的书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让时间慢下来!静下来!

同时因为胡巍的分享,我把这本书买了三本分别给了我们的团队的三个人。让他们读完写读后分享并把读后感和书继续分享给另外三个人。在书的第一页写上传递者的姓名和读书日期。希望把这份神奇的礼物送给更多的人!

墙读后感范文欣赏


《墙》是一部由作家黄复彩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故事根据一位老人的爱十年人生经历改编,剧情丰富,扣人心弦,耐人寻味,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墙》是作家黄复彩根据老家和悦洲一位老人,七十年人生经历写成的长篇小说,讲述主人翁韩七枝,在特定的年代,跌宕起伏的人生经历,同时也反映当时一代人的命运。

本书跨年度很长,从抗日战争到二十一世纪,跨地域广泛,虽说发生在和悦洲澜溪街,在过去动荡年代,文中人物奔赴不同地域。如和悦洲码头、上海、苏州、白湖农场、美国等地。

本书以继子沈知柏的口气,通过他父亲的讲述,描写养母一生的经历。

年少的韩七枝,从小有很好的教养,骨子里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沉稳和持重,对婚姻有自己的主见。

从小订下娃娃亲,小丈夫江家毛头幼年去世,韩七枝依旧嫁到江家。和毛头父亲江义芳日久生情,结为夫妻。

生下残疾儿子,经历解放战争,江义芳失踪,韩七枝一直坚守妇道,其间生活千辛万苦,有很多男人爱她并想娶她,她依旧守着这份残缺的爱情。

直到老年,收到从美国寄来的江义芳全家福照片,她心中爱情的希望破灭,精神瞬间崩溃。韩七枝失忆,得了阿尔茨海默病。

书中韩七枝对婚姻的坚守,值得现代人学习,在那动荡年代,男人失踪,她用柔弱的肩膀扛起一个家。

新时代的男人和女人,稍有不合,离婚成了家常便饭。我们当代青年人,可以学习韩七枝的坚守和忍辱负重的品质,给这个社会和家庭多一份安定!

本书写了十四章,内容摄及很多方面,除老家和悦洲描写之外,有各种人物描写,如老师、非非寺担当和尚、医生、怡和药业老板、手艺人、生意人等等。还有地方戏傩戏、黄梅戏,这些人物形象有作家的人生阅历和作家平时细心观察揉和在一起。

通过看黄老师以前的书,在这里有必要简单介绍黄老师简历,黄老师与共和国同龄,文化大革命时初中毕业,之后下放农村当知青。

1978年毕业于池州师范中文系,并开始发表文章,曾经学习过一段医学,当过老师,八十年代中期任《安庆曰报》编辑,安徽省禅宗文化研究会理事,九华山佛学院客座教授。这些丰富的人生阅历,附于书中人物形象,为这本小说增加厚重感。

书中细节描写生动感人,各行各业描述自然妥贴,韩七枝为生话所迫,在盐场当搬运工,在扫盲班当老师,在招待所当清洁工,让读者身临其境每一种工作场所。

描写主人翁生活的同时,穿插这些时代中发生的各种历史事件,澜溪街遭受日本人轰炸,国民党部队进入澜溪街,地方土匪横行霸道,文革运动标语墙,改革开放等等。

看完这本书,感到黄老师不仅是作家,更是生活中的大杂家,他用敏锐的观察力结合手中的笔为我们呈现了一幅立体的生活画卷,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

高级的写作是家国情怀,一个人在写作上的成就最终取决于自己的思想觉悟和对文学的态度。

孟子读后感范文欣赏


《孟子》是一部儒家经典著作,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大学》、《中庸》和《论语》共同被列为四书,书中主要记录了孟子和他的弟子们的正直、教育和哲学等方面的思想理论。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最近几天有些浮躁,感觉心神不宁。或许是过年前巨大的能量场感染了我,或许是自己太过于敏感,身体的疲惫不觉涌上来。今天发现,工作了要保持每天的阅读,身体锻炼,整理,这三件小事,都是不容易的。

人会有惰性,会有情绪,会喜欢吃喝玩乐一切不动脑的东西,这也是天性使然。

阅读《孟子》,这段时间是看不下去的,归结原因是心绪不宁,工作了的我特别容易受到周围能量场的影响,这两天一直都在购置年货,也是受大环境的影响。

现在发现,读《孟子》实际上是在吸收来自国学文化的高频能量,《孟子》,久石让的音乐,优人神鼓的《托钵僧》,这些都是很纯粹的能量,每天站桩,每天听音乐,每天阅读,每天做这一件件小事来改善自己生命的状态,这些都是养人的宝物。每天下班后留出一段时间和他们相处,去感受他们一点一滴。今天站桩的时候对他有了更深层次的链接,我感觉到腹部的气在一点点往下沉,优人神鼓的音乐不断进入我的身体,我通过身体不断抖动将身体的负能量和情绪排泄出去,完成了整个能量的循环。

阅读《孟子》,我感受到孟子对世人的仁爱和精神境界。一个人的言语是他思想最直接的体现,我感受到这位智慧的老人对世间的仁爱。

阅读《孟子》,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在人世间为自己的内心建立起一个屏障,让那些浊气远离在外,之前我一直不太懂得保护自己,也是自己傻傻地全然接受很多东西,这也让我受了很多伤害。

现在我渐渐地为自己的内心构筑一个帐篷,好好保护自己的赤字之心,而立之年,立身后齐家。

书籍读后感范文欣赏


很多朋友都喜欢在有空的时候读一些书,有的人喜欢科幻的,有的人喜欢散文的,有的人喜欢诗歌的,不知道你喜欢哪一类呢?很多书籍都会让我们有或多或少的收获,大家看完这些书都有怎样的感受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过去的一个月,断断续续读了四本书,《无所畏》《梦里花落知多少》《金刚经》《遥远的救世主》。

荷西去世了,三毛努力的活着。到纽约学习新的语言,遇到一个寓爱于教的老师,一群性情各异的同学,总是第一眼就知道能不能做朋友,傲慢无礼的躲着,物质市刽的也躲,急功近利的更要躲。剩下的,无论国籍美丑男女老少富贵贫穷,热热闹闹的在一起。故地重游,故地重游,独自故地重游。遇到一个有好感的人,逃了。看望双方父母,卖房子,借房子,买房子,读书写字做家务可她还是撑不下去,跟着走了。

都说三毛洒脱,若是看淡钱财不求名利崇尚自然就算洒脱的话,她是佼佼者。可她却深陷情网,最终追随而去,又是哪门子洒脱?

恩恩爱爱一双人,是命运的宠儿。你懂他,他懂你。无需多言,沉默是灿烂。

所以,心安。也所以,不能独活。

《金刚经》,南怀瑾老师的讲课稿。还没有看完,每一小节都会在心里萦绕一段日子,似乎懂一些的时候才会继续看下去。其实,佛是自然。自然无形无相,又包罗万象。佛教我们不着相,类似于西方谚语: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时间彼岸若无真理,那么非人力可及的:如山川挺拔河流汹涌日落西沉,如三毛随荷西而去,如世间凡夫不可自拔,该如何面对?

是谓:当生则生,当死则死,自性而为。

道法自然

孔乙己读后感范文欣赏


相信不少小伙伴们都在学生时代的课本中学过《孔乙己》这篇文章,作者是鲁迅,小说中主要描写了主人公孔乙己在封建腐朽制度的毒害下,最终被地址阶级吞噬的悲惨形象。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每一次读鲁迅先生的文章,都会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孔乙己》犹甚。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第一次读到这段文字,我几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太真实了,实在是太真实了,不是孔乙己,而是这群孩子。像是杨二嫂似是而非的鄙夷,相信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是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分明是一开始带着好意的大方,但是引来了太多的贪得无厌的人窥伺,于是便不得已将这份好意终止。于是,这个人就变成了伪君子,装模作样,甚至是道德败坏。那些人似乎忘记了一开始的馈赠就是免费的,他们只记得他不再愿意给了。于是在心理拉扯出一种不知何来的快感和高贵感:吓,他也不过如此,装装样子罢了,这下可叫他现了形。然后,便咂摸着这么些不知所云的满足陷入泥潭,不再挣扎。

不知谁说过,孩子们大多数都有着天真的残忍,我一直觉得这个形容极为精妙,但一直似懂非懂,知道看到了这一段。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笑声里,谁的笑声,又是多少人的笑声?如果说只是孩子在笑,他们又在笑着什么?是仅仅笑着孔乙己的之乎者也,还是早早地嘲笑起了孔乙己的装模作样,他们会在心里想着:讨饭一样的人,也配在我面前摆阔?还是会记得这个尚且自己过得不算好的,只点得起茴香豆的孔乙己对他们一次次地展现善意。若是整个酒店的人都在笑,是否有着孩子的父亲在里面,他又会不会在回家之后对自己的孩子说:干得好,又给我们找了个乐子。孩子们的残忍最为残忍(),因为他们的残忍如此的直白而露骨,没有了大人们特有的冠冕堂皇,像是一把直愣愣的刀。他们的残忍又是那么的理直气壮,他们不需要考虑孔乙己刚刚给了他们茴香豆吃,他们只需要知道自己亲爱的父亲母亲总是说孔乙己是个乞丐,是个贼,是个笑话。

孔乙己是这一片雾蒙蒙里唯一的亮色,亮得让人鼻酸,甚至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有几回,到底是多少回?到底是多少回他因为对孩子的喜爱与善意,将自己最称得上奢侈的茴香豆送了出去,又因为生活的桎梏伸开五指。又多少次听着周围一圈圈地笑声,却在下一次伸出手。他是否想过下一次再不送,抑或者是等自己发达了,买上许许多多的茴香豆随便发。可他没有,他还是在小心地努力地挣扎了,却因为姿势太过于可笑又一次沦为笑柄了。太傻了,太傻了!你可是孔乙己唉,你怎么可以善良呢,只要活着不就好了吗?可他也是人,他是一个人啊,难道不应该善良吗?作为一个人,连善良都不配被允许,那他算什么呢?

我看见了,看见一圈圈灰蒙蒙的眼睛发出刺耳的嘲笑,有人在难看地挣扎,没有光。

围城读后感范文欣赏


钱钟书的《围城》是我们很多在学生时代就被建议去读的一本书,当时读完的时候感慨万千,网友们对这本书的感受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我第一次读钱钟书 刚好这是我一直想看的书 但我从前太年轻 无法参透字句的真实奥秘 在我读完杨绛先生的《洗澡》后 我选择了这本书

钱先生和杨绛先生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将自己置身于事外 安安静静的充当一个说书人的角色 尤其是钱先生 我敬佩他的语言 浑然天成的机灵劲儿 完全不像其他人那样抖机灵的炫技 他的语言有一种天赋异禀的自然感 是我所钟情的

《围城》给我的印象就好像是在置身其中去聆听身边人的故事

先说说男主方鸿渐 我个人并不十分喜欢 因为他其实十分真实 怎么个真实法 倒像是曾经听过的 看过的 遇到的一些男人的集合 有虚荣心 但心并不坏 对待感情就是我们现代社会的直男

各个人的生活 各自围城 不论是职业还是婚姻 大都是人心不知足 得陇又望蜀 罢了罢了 做着这个工作觉得束缚过多 想着换一个 换了又处理不了复杂的人际关系 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又要再换一个 从银行到大学 从大学到报馆 方鸿渐()总是不知足 工作一变再变 感情一再变动 挥之不去的只有他和爱尔兰人那张关于假文凭的 改变命运的交易

苏小姐 苏文纨 孤傲但却因为没有爱情的滋润 所以并不是十分主动的人 她同方鸿渐完全是因为得不到的总想要 赵辛楣只不过是被她利用其实就是不爱罢了 最容易得到的往往都不会去珍惜

唐晓芙 我个人对他俩的感情无感 我个人认为 那种情愫的产生 是离不开想摆脱苏文纨的那种心理 莫名其妙的看对眼儿了

方鸿渐和孙柔嘉小姐 婚后生活 无比真实 吵嘴的理由甚至是千古不变的话题 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小事情 一个直男癌 一个又是匆匆忙忙的婚嫁 双方都不尽如人意

总之 我是很喜欢钱先生的作品 也难得给打了五颗星 看完以后有些难过 因为随着年龄越来越大 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围城是什么 我也曾陷入过抉择 也曾做过错的决定 可是没有回头路 也没有什么如果怎么怎么样。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初读围城,细细品味,确实如此。

故事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开始,方鸿渐、苏小姐、鲍小姐一行人坐船回国。方鸿渐,衣锦还乡,却是一个无用之人,一路博鲍小姐欢心。那鲍小姐,却是一个有未婚夫之人。船上玩弄鸿渐,快要下船,态度180度转弯,后随未婚夫离去。苏小姐看在眼里。可笑的是,下船后,本来互相陌生的方苏二人,却开始异常亲密起来!他人则诧异、佩服、又瞧不起!

回国之后,方鸿渐和苏小姐开始紧密联系起来,方鸿渐也由此认识了唐晓芙,一见倾心。苏小姐以为方鸿渐爱的是他,方鸿渐却试图和与苏小姐界限分明,开始和唐晓芙频繁书信来往。中间也出现了赵辛楣等角色。

方鸿渐与苏文纨坦白,苏文纨在唐晓芙面前揭露方鸿渐可鄙可贱的过去,添油加醋捣鬼!唐晓芙误会方鸿渐,唐晓芙想听他解释,他却不肯。后阴差阳错,两人最终分开。

读完围城,感觉人物刻画很真实。但方唐这段故事却很荒谬,好像作者刻意把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唐晓芙和方鸿渐拆散,不想让她陷入围城。

方鸿渐经赵辛楣介绍,同去三闾大学教书,还有孙柔嘉,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生。路上一波三折,方鸿渐体贴照顾孙小姐,孙小姐暗生情愫。来到大学,慢慢的方鸿渐对孙小姐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有人搬弄是非,孙小姐和陆子潇通信来往,孙小姐和方鸿渐正谈此事,被他人看见打断情话,阴差阳错,或许方鸿渐藏在心底感情释放,两个人就在数人面前一瞬间订婚了,后方鸿渐被爆思想有问题,不得不返乡,带着未婚妻。

订婚一个月后,两人开始争吵,互相展现不为对方所知的一面。有人说孙嘉柔煞费苦心嫁给方鸿渐,婚后两人更是争吵不断。嘉柔任性、心思多,但懂得退让。鸿渐暴脾气、不近人情、顽固、无用之人。

其实我很喜欢钱钟书先生描写的两人婚后生活,真实,有趣,虽争吵不断,却会让人感觉到可爱幸福。

故事最后两人大吵一架,一人离家去,一人梦中睡。

五个钟头前,鸿渐走在回家的路上,蓄心要对柔嘉好,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来吃饭,想帮他解决困难。

重读《围城》,是因为偶然得到一本比较老的版本,心里特别喜欢。

《围城》是本可以反复读的书。这本书前半部分我读的开心不已,钱老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段子手,总是用不经意间的信手拈来,让人捧腹大笑,到现在还忘不了那句诗人吟诗和临死呓语都用的是乡音,我若是某个诗人必须揍钱某人一顿。而后半部分却是让人唏嘘不已,忽然发现书中人物都成了自己身边人的缩影,而自己也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大笑之后又让人深思,就像一场喜剧散场之后的落寞。

《围城》里,钱老肆意地挥洒着自己的才华,他像个调皮的孩子,恶作剧般的戏谑着每一个人,把每个人羞于示人的东西全抖搂出来,玩弄一番后又扔还给你,让你一时不知所措。我们就生活在他笔下的那座围城里,围城中也有你和我的故事:有苦心钻营、有惊慌失措、有道貌岸然、有茫然若失,细想之下我们的生活还真就是如此、也不过如此。这就是这本书打动我的地方,围城里的生活就像现实生活的集中体,有些无奈、有些煎熬、有些美好、它总是反反复复,一切的一切却又是那样真实,让人不免无限叹息。

书海浩瀚,写圣贤帝王的书无数,而这本书写平常生活、家长里短的书,被无数人推崇,甚至有人将它作为一门学问来研究。可见读书的人还多是我这样的普通小民,估计也是在拍案叫绝之后又被惊出一身冷汗,隐约看到自己的影子,所以忍不住多读几遍。

故事全篇若要真真仔细探讨,亦可用围城二字概括。表面上是写方鸿渐一人从国外回国后的生活,但内核里通过他来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风气与人文交流。由小及大,反映的,讽刺的,统统都如方遯翁所送的每点钟走慢七分的祖传老钟一样荒唐。

年轻人都被赶着去外国留学,留学后自身却仍保留着中国文化里腐朽的部分,像是闭关锁国后主张的洋务运动,只学其形不学其魂,出了中国这一围城,又入名为国外的围城;知识分子的学问只有半桶水,到真正需要显山露水之际,就连这半桶水也化为虚无,只会用课本里背诵过的东西来搪塞。围了自己,逃了知识。

连婚姻,也只是逃离了自己的城,被围进了另一个人的城∶苏文纨设法让方鸿渐和赵辛楣为她一人而转,以此来获得虚荣感,最后也只是委身嫁与他人,学了发国难财的本领,不加掩饰地轻视他人,变得不像自己。

能说是当时的环境造就的人吗?不仅仅于此,还是人的本性作祟。

人的本性,虚伪,贪婪,自私。你越想逃离其一,便越往其一而入。钱钟书对于人之本性的嘲讽,流露于对李梅亭的描写中。

可文中谁又能逃的过呢?是围城,是人生,早已混淆不清,想分离,也分离不了。

哪怕是善于心计的孙柔嘉,也只是乖乖的躲在姑母的围城里,劝诱着方鸿渐一起入内。

是以,人人固有一座围城,围住自己,妄图困住他人。可这有心甘情愿,亦有被迫。

方鸿渐想逃出苏文纨的围城,可他懦弱无能,空无本事,只在受迷惑的最后一刻平白生出些勇气来,拒绝了苏文纨。他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也因误会与害怕,硬生生与唐晓芙错过。他本无意进入孙柔嘉的围城,却在孙柔嘉的策划下一步步被迫进入。

方鸿渐从国外到国内,妄图逃出所有束缚自己的围城,却只能逃出一个,进入一个,一直都困在围城中。

围城不像迷宫,可以凭自己的本事进去离开。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无论人生,婚姻,事业,通通都是围城,围了逃,逃了围,可我们仍努力地逃出,只希望进入自己喜欢的围城。

虽此时仍不能领悟太多围城的真谛,但也愿时时警醒,愿刻刻铭记,方鸿渐,李梅亭,都不要学到他们半成的本事。

红与黑读后感范文欣赏


《红与黑》是一部由法国作家司汤达著作的小说,剧情精彩,扣人心弦,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本书的作者司汤达是十九世纪法国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原名叫马里-亨利贝尔,司汤达是他的笔名。1783年生于法国格勒诺布尔,1842年在巴黎逝世,享年59岁。虽然他著作时间比较短,却给人类留下了巨大的精神遗产。他的代表著作有《阿尔芒斯》、《红与黑》、《巴马修道院》。其中《红与黑》这部小说,是根据当时一个死刑案件而改写的。

书中男主于连是锯木厂老索尔的儿子,因为身体不够强壮,又一门心思看书,在锯木厂不好好工作,经常偷懒看书,被父亲逮到就是一顿打骂。于连还有两个哥哥,对他想打就打想骂就骂,完全不顾及他的感受。因为拉丁语说得好,并且可以熟练背诵《圣经》,被市长看中,请到家里当家庭教师,从此脱离了父亲,过上了舒适的生活。可他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却与市长夫人,一个古怪的美人,日久生情,背着市长在一起了,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就被告发到市长那里,并且大家开始风言风语,两人经过商量,于连到神学院去躲躲。在神学院于连表现的很优异,却不讨好,大家都不愿跟他做伴,还好被神学院院长皮拉尔神父看中,皮拉尔神父像父亲一样,既喜欢他得聪明,又对他很严肃,关心教育指导于连,还把他举荐到巴黎。给拉莫尔侯爵当秘书,在工作的期间,于连表现的相当出色,不但受到侯爵的重用,还得到侯爵女儿的爱慕,就他在飞黄腾达,步入上流社会,处于野心蓬勃的时候。市长夫人被诱骗写了一封,揭发他的信,这封信让侯爵拒绝把女儿嫁给他,并且要他放弃眼前的一切。于连看着曾经心爱人的笔迹,非常生气,当下买了手枪,在教会给了市长夫人两枪。虽然只是胳膊受伤,生命没有危险,再加上于连一心求死,很快判决书就下达了。

不过最后于连应该是幸福的,因为在最后的光景,他几乎每天都和市长夫人一起度过。不论曾经于连是没有半点地位的平民百姓,还是后来发达以后的伪贵族,到被判死刑,市长夫人对于连的爱是不变的,于连也是一样,他们的爱超乎了金钱,地位,甚至道德。虽然他们的爱不应被歌颂,毕竟婚外恋不在伦理道德,但他们偏偏就看对眼了,也注定了悲剧。

这本书看着是写主人公的爱情故事,实际上作者写得是当时的正直,他要通过《红与黑》再现拿破仑的伟大,鞭挞复辟王朝的黑暗。为此作者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是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而黑则意指僧袍,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经典之所以称为经典不是因为难再现,因为他不可能再现。它是一种楷模,一种能都体现人类精神的东西。司汤达最擅长的就是刻画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通过对人物的内心描写揭示想要阐述的主题和意义。每个时代的英雄故事在谈论他的丰功伟绩的同时,总也会有一段爱情故事,或者佳话或者备受诟病,世界的复杂性与个体之间的矛盾也体现于此。

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爆发,处死了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以及他的王后玛丽,波旁王朝覆灭。一个王朝覆灭,贵族阶级的权利、地位、财富便变得岌岌可危,随之,各个阶级为了生存,为了利益,纷争不断。此后属于下层阶级的拿破仑掌权、创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影响整个欧洲。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时代具有荒谬性,同时也包含着伟大的自然法则。拿破仑的野心造就了他,同时也迫使他最终被囚禁在圣赫勒拿孤岛,死去。波旁王朝复辟。重新掌权的贵族阶级厌恶、排斥、惧怕着下层阶级受过高等教育的孩子。置千百生灵于一处,把坏东西剔除,笼子里就不那么扑腾了。

书上说,司汤达以红与黑象征其作品的创作背景:红象征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热血和革命;黑则意指象征教会势力猖獗的封建复辟王朝。

在我看来,放在一个小个体身上,红是于连性格中善良真诚的一面,黑则是其伪善愤恨的一部分。于连的形象最大的魅力在于他的矛盾性,他仇视着上层阶级,却也渴望成为那个阶层的人,于是他不得不遵循着物欲横流社会之下的种种虚伪而唯心生活着,这是一种时代的惯性。他极端鄙视周围的人,同时也为周围的人所憎恶。他心里总不服:一帮怪物!或一群蠢货!有趣的是,尽管他自视甚高,但对他们所讲的事,却常常茫然不解。

书中于连人生的三个阶段,两段爱情故事。我更喜欢于连与市长夫人瑞那之间的爱情的你来我往,他像是一个孩童般眷恋着母亲温存一样天真而纯洁。于连与瑞那夫人的感情正如弗洛依德所提到的俄狄浦斯情结那样,是潜意识中被压抑的一种本能倾向。但在那个强烈腐蚀他的年代,瑞那夫人是他心里的真,便也只想得到她的理解尊重,受不了她任何的诅骂。

瑞那夫人毫无人生经验,爱的幸福,微妙难传,对她就是新奇的。没什么愁郁的事来扫她的兴,更不要说未来的威胁了。至于道德观念,誓忠丈夫等,当她真正沉浸在爱情里想起也是枉然。在瑞那夫人想象中,所有的男人,都跟他丈夫一个样,对一切麻木不仁;凡与自己相左的看法,就不分青红皂白,盲目仇视。男人的天性,在瑞那夫人看来就是如此。就像穿长靴带毡帽一样天经地义。而于连的出现,让她像是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的可能性:感受一新,殊觉甜蜜。于连的稚拙无知被看做可爱之处;举止粗野,就更有劳她去纠正。她发觉,于连的谈天尽管讲的都是寻常事儿但都值得一听,瑞那夫()人在美好的心灵中激起的全部同情,甚至钦佩,她全倾注给了于连一人。

于连对瑞娜夫人的感情,最初就像一场战争,带着拿破仑式的野心。是一种占有的快乐: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是的,我打了一场胜仗,但应当乘胜追击。趁这妄自尊大的贵族向后撤退之际,得把他的傲气彻底打垮,这才是地道的拿破仑作风。但是生性多疑,又自负不浅的于连,在面对伟大且分明,没有半点儿虚伪和矫饰,时刻做出牺牲的爱时,他连带着又产生的知名怀疑坠入了爱的疯狂。于连对瑞那夫人的感情在其小儿子斯丹尼生病的那场严重的精神危机里变了质。不再是仅仅对美貌的倾倒,不再是对拥有娇姿艳质的的得意娱情悦意,充满疯狂,带有犯罪的色彩。

至于为什么瑞那夫人会写信去揭发于连,于连又为何开枪射杀瑞那夫人?

爱,使你眼明心亮,同时又盲动胡来。

音乐剧《红与黑》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唱的是于连和玛蒂尔德。

凭借高人一等出身和外貌,玛蒂尔德几乎从没正眼看过哪个人,但她碰上了于连这个才华与抱负远超过许多贵族,还几乎明目张胆地蔑视他们的下层阶级。两个无比高傲的人同住一个屋檐下,不得不通过互相伤害来证明对方对彼此的重要性。每个人都想看看究竟谁能成为征服者,谁又能从这征服中获得比对方更多的快感。

这是爱情对人的自尊心发起的一场屠杀,而于连和玛蒂尔德无一幸免。没有什么比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更让人又激动又心碎的了。在轮番的试探,妥协与崩溃之后,在互相抛洒血和眼泪之后,他们终于拥抱起来。

在这种互相伤害中,我好像瞥见了爱情一个伟大的侧面。

对于年轻人来说,好像没有放下的自尊心更能证明爱情的存在的东西了。

玛蒂尔德像雷纳尔夫人一样都被于连这与众不同的过分的自尊心吸引,也都为此被折磨的苦不堪言。于连的自尊心是一只充满攻击性的野兽,雷纳尔夫人为了爱情,要通过时间和耐心来驯服它;而玛蒂尔德猛然抓过这野兽来,将其一顿痛打。

她不止一次的成功地摧毁了于连。她不断地把他打碎又重塑,直到于连在她热情与冷漠的交织往复中终于找到了规律:在他显得不那么爱她时,玛蒂尔德才能爱上他。那时候他诅咒玛蒂尔德的性格,又珍爱她像珍爱一位王后。

毕竟玛蒂尔德看起来的确像是最能与于连相配的那一个。这样惊心动魄的势均力敌、你来我往、互不相让,不免令雷纳尔夫人对于连一味的奉献和包容显得有些索然无味。或者是在看倦了于连一味的自私行为和被害妄想之后,我想看到他彻底败在某个人脚下。

于连很高傲。他的高傲源自他以往的经历,是一种为了保护自己因为出身而格外容易受辱的自尊心而自我产生的武装。

玛蒂尔德也很高傲,因为她一出生就得到了一切。这也让她最大的特点不再是高傲,而是厌倦。高傲这种对于连是赖以生存的必需品的东西,充其量只能算她的一顶皇冠而已。没有高傲,玛蒂尔德不会死,她至多会在她的那个圈子里变得不那么特别。

所以第一次被伤害的感觉让玛蒂尔德感觉新奇,而被一个平民伤害让她感到不可思议。在于连极力融入进贵族的社会时,玛蒂尔德正想方设法地在这个圈子里显得不同。她看见了于连,她宽阔而沉默的生命上面唯一一个可疑而危险的礁石,于是连忙抓住了他。她从和于连的爱情上看到了一点希望。

玛蒂尔德打算让于连成为自己幻想中的英雄,和她一起为她的家族再添上一段历史。她生怕于连配不上她那因为姓氏而注定要变得伟大的爱情和牺牲,所以不得不时刻询问自己是否应该动心。带着这份自视的骨子里的高人一等,她被自己最终做出的牺牲深深感动了,这种牺牲感动她自己的程度远远大于感动于连的。

而于连真正需要的,是在自小就受尽的伤害之后雷纳尔夫人式的牺牲,而那是玛蒂尔德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事情。玛蒂尔德无法忍受悄无声息。

于连很久之后才发现这一点,那时候他已经在狱中。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直到我看见生活的尽头离着我这么近的时候,我才学会了怎样享受生活。 他和玛蒂尔德不是同类。他们只是自己那批人中最大的异类,一个向上,一个往下,把偶然的相遇当成是和对方那一星半点的相似之处的命中注定的原因。

大概在年轻的时候,所有人都是玛蒂尔德,非要用波澜壮阔来证明爱情的存在及其必要性。

在于连和这两个女人所有的不对等里,雷纳尔夫人看到了年龄,年龄的差异让她把自己看得很低;玛蒂尔德看到了社会地位,这让她以为这是一次美丽的冒险。

雷纳尔夫人最终随于连而去,因为于连的存在本来就是她对这世界最大的依恋;玛蒂尔德也曾有类似的想法,那一刻心里想的还是这死亡一定能永远成为巴黎社交界经久不衰的话题。

玛蒂尔德更像是于连对其所向往生活的一个缩影。于连在来到巴黎并遇见她之后,一边像以前一样诅咒着自己所鄙视的人,一边向他们靠近,朝着他的理想人生大步迈去,期待着自己从狼的影子变为一只真正的狼。

所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像发现自己原来根本不向往那种生活一样,明白了自己不爱玛蒂尔德。比起一个可以陪他一起轰动巴黎的女人,他更心疼自己的孩子没能有个温柔无私的母亲。他不想再和这只不能让他坦然相爱的猛兽共同生活,假装惺惺相惜,手里却不得不时刻握着一把上膛的手枪。

于连的心重又回到了雷纳尔夫人身边,像个渴望冒险出走的孩子,在路上摔得遍体鳞伤之后发现还是更喜欢家中那盏暖色的灯。

玛蒂尔德不像于连,她几乎生在了于连此生可以达到的终点,所以她的野心和于连不同。她也要求一种英雄主义,但比于连希望的那种要更高更远。她也没有像于连一样体会到被死神拿着镰刀和沙漏在窗外凝视的那种感觉。

她站在她的起点等于连赶上来,还想要快马加鞭,但此时于连已经累了,因为他比她跑了太久太远的路。

最终,玛蒂尔德如愿以偿地像她所崇拜的祖先一样亲手埋葬了情人的头颅,一切符合她关于浪漫的设想,除了在最后一刻发现这情人并不爱她以外。

于连预言几年后她对自己的爱情就会随着她性格中对浪漫的过度渴望一同消失殆尽,不过她会在继续寻求浩大生命的路上走多远,本书不再探究了。

变量读后感范文欣赏


《变量》是一部由何帆著作的书籍,相信不少朋友都有看过,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有一些看起来很微小但影响却很大的变化,就像蝴蝶效应,正确了解自己对自己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小编整理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变量》作者是经济学者,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教授何帆老师。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想记录这个辉煌而又宏大,发生巨变的历史时期。书中采用鹰眼视角的观察模式,即看见中国的宏观大局,又看到角落里奔走生动的兔子。就像观察一棵大树,看树上的嫩芽枝丫,不是返回大树的母体,这样才能更好的观察和记录中国这个庞大的文明母体。

何帆老师通过自己的观察和记录的历史,向我们展示这样一段改革浪潮下的慢变量: 工业化、城市化和技术更新。这是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三驾马车和三个火车头。在大趋势滚滚发展基本已定的后期,改革和发展更多的是看小趋势,何帆老师通过自己的观察,总结了5个小变量: 大国博弈、技术赋能、新旧融合、自下而上的城市革命和重建社群。

1.大国博弈是说由中美贸易战引发地缘正直风险,中美两大国之间的平衡只能由人工智能的挑战才能使两个大国同一战线。

2.技术赋能是说技术总是与市场相适应,不同性格的技术总会找到的性格相似的市场,就是技术和市场的匹配程度。这些技术只有为普通人和新兴力量赋能才能得到广泛应用的发展。

3.新旧融合是指在互联网行业发展进入低谷,要创新必须要尊重并从传统行业找到突破口,而传统行业已经徐汇了互联网打法,会在别人意想不到的地方距地反击,这是传统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自动融合,重新焕发风采。

4.自下而上,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自下而上的力量能够维持城市系统的多样性。都和城市是城市群未来的发展方向,很多城市比如东莞、义乌都已经实现了精明收缩,更多的城市都在爆发颜值革命,街道、社区正在变得更美、更有生活情趣,比如上海。

5.重建社群,人作为社会动物,只有在公共生活中学会如何彼此相处,一个社会才能更加平等、和谐,只有重建了社群,才能更好的发现自我。原来松散的社群开始自发组织、自发生长,比如北戴河的阿纳亚,教育理念最先进的四川范家小学。最后从这先让我们吃惊、感动,让人顿悟的小趋势里我们看到,这一切的慢变量和正在兴起并最终会改变社会的小趋势都来自于生生不息3000年的中华文明,这棵古老的大树正在以他自己的方式重新换发生机,实现伟大复兴。

何帆老师的写作脉络是想要写出像美国记者威廉曼彻斯特写的《光荣与梦想》这样的书,于是在罗振宇的推动下他就写了,而且从2018年起,每年写一本,一共写30年,讲述这个时代的中国故事。为了写好这些故事,他给自己制定了7条规则以诫勉自己。

1.未来30年用最多的精力,最大的热忱来写。

2.采访和观察由他自己和团队完成,写作由他自己完成,写不动了就指定接班人。

3.写平凡人做的不平凡的事。4.尽可能采用第一手资料来做研究。

5.坚持独立的个人观点。

6.保留自己对书稿的最终修改权。

7.书中不含任何植入、商业推广、宣传。

要想做好一件事,首先要有想法和点子,还要有热忱,时间和精力最大的投入,坚持个人观点的独立,深入做研究,得到第一手的资料,坚持自己的立场和修改权,制定适应的原则并坚持做到,是最好事的最大保证。

这是2019年读的第一本书,也是非常喜欢的一本。首先,我很喜欢何帆老师,他在得到的大局观可能就让我获益匪浅,他总是具备全球的视野,从历史的纵深和空间的多维纵横相交,建立一个坐标抽,同时又能够以学者深入研究的态度展现局部最生动的细节。

这是鹰眼的视角。同时他也采用了所有文学著作和历史著作最优的记录方法:展示真相的视角,却能窥见真相的全貌。

本书的观察方法也很特别,采取观察一棵树的方法论来细致观察中国的变化。通过观察嫩芽和新枝,并不管把目光拉回母体,才能更好感知中国这棵大树的生命力。以这样严谨而又独特的方式呈现出的中国历史必然是宏大的、生动而又独特,让人充满惊奇、叹服,又看到中国社会发展的希望,从小趋势里看见到城市和个人发展的方向,是一本鼓舞人心,给人信心的好书。

一本好书,值得一读再读。

这本书也给我了很多写作的启发,写作内容要写平凡人不平凡的事,要有宏大的视角,细致而又生动的观察,通过展示真相的一角,让人窥见真相的全貌。叙述方式可以按时间顺序,写出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像河流一样奔流而出。

写作最好给个人以历史感,跨越不同圈子的界限,理解社会的全貌,一窥历史的端倪,了解了历史的进程才能更好的活在当下。

这样宏大而又细致的写作方式很像曹雪芹的《红楼梦》,给人历史感,宏大的历史社会背景,却有着极其细致生动的局部描写,写的是平凡人,做的确实不平凡的事,故事的冲击与反转,总是耐人寻味,却又给人无限启迪。自己的写作,不能瞎写,没有一手资料的研究,人云亦云,不能坚持独立的观点就不会有创新,这是严肃、专业对待写作、写书的态度。这是一个高目标,严要求。

在这样规则的要求的下,写的来的东西必然也会与众不同。说到底,还是一个写作人的选择,最终也会成为他的自由。

雷雨读后感范文欣赏


《雷雨》是一部由曹禺著作的小说,相信很多网友都已经看过这本书,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看完书,查完资料,细读完《曹禺剧作论》,已经好几天过去了,却迟迟下不了笔。它就好像是,自序幕起,浑暗的乌云慢慢地聚拢了来,蓄着声势,而后拼尽全力向大地砸下了一场雨,一场无法抵抗的震魂的雨。又忽地停了,就像在闷热的夏季的下午做了一个沉闷的梦。那姐弟俩得了手套,跳着到了门外去,于是云也慢慢散去了。

第一次看的时候,是怎么也没有看懂的。我最恨的人是周繁漪,最可怜的人是四凤。后来,读第二遍、第三遍,看了序,看了剧作论,那场雨才逐渐在脑海里明朗起来。

我最着迷的人是周繁漪,最可怜的人是周冲。

没有遇见周萍的繁漪是一汪深水,困在周家偌大的园子里。雷雨落到陆地上,溅出了水花;落到那死寂的水面上,激起的是反复的涟漪。那本已经是一潭死水了,等着耗尽了自己的生命,就这样沉闷着死去的,结果那涟漪惊动了她。她的命运决定了这样残忍的结局。(命运在雷雨里是如此重要的一环,以至于我们不能忽视了它。)周家,因为鲜少有风吹散凝固的空气,是落满了灰尘的,无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但繁漪,她就像是被尘埃掩盖着的一团火焰。她是什么时候从那死水变成了不顾一切又努力克制的火的?是周萍。

周萍让她眼前明亮了起来。

她是悲剧里最奋力逆流而没有成功的最可怜的人。但我并不将她在我心里划为可怜:她是迷人的。她有那样疯狂而又纯粹的希冀,像刺透乌云的光一样勾着她,撑着她用有亮光的眼睛去寻找她名义上的儿子。她可以不做母亲,不做妻子,什么都抛了什么都忘了,去跟随一个不可能的人,去抓住那缕亮光的尾巴,恳求着离开这浸满灰尘的地方。她在黑暗里待着,压抑了太久,以至于在看到那束光的时候都忘了:光的尾巴,怎么抓得住呢。她的拼命,她的放肆,她的挣扎,她的绝望里的笑。她每走一步,身边就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每走一步,就毁灭掉一些东西。最后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走到这个地步,整个悲剧爆发出来1。这笑声清越的近乎悲戚2。这样不顾一切而带刺的美,怎么让人招架得住呢。

她是周家的一个变数。虽然最后也没有逃出那个灰暗的房子,她却实在地冲击着那禁锢着自由的房梁。

为何又说周冲是最可怜的?

因为他太清澈了。他才十七岁的年纪,并无感受到乌云压顶的窒息与压抑,整个剧里就像做了一个干净的梦。他太鲜亮了,让人不觉怀疑为什么这样灰蒙蒙的周公馆里忽的跳出一个拥有纯净笑容的人来。他是全剧的希望,是唯一的出口。就这样倒在电线下了。他甚至比四凤还要单纯,在明确知道之前,他从未怀疑自己的哥哥与四凤有什么关系,他就那样很清澈地喜欢四凤。他想着要把自己的教育费分给她,向她求婚,被拒绝了还欢喜地觉得她更加高贵了。他的天真使他忽略了那些灰尘,就如序里所说,他看不清社会,他也看不清他所爱的人们。

然而他最终还是被铁锤砸醒了,梦悄然飞走了。他因为先前看不到那尖锐的现实,忘了保护自己,于是被刺得伤痕累累。

所以这才是让我觉得《雷雨》最残酷的地方。他就这样将一个有着清洌眼瞳的人杀死了。

他们两人是这场剧的灵魂。他们平衡了这里面其他那些让人深感灰暗的人,鲁贵,周朴园,周萍,鲁大海(鲁大海也是反抗着的人物,但是毕竟太冲动,人物并不显得那样立体)悲剧的灵魂,打散了之后,才是最醉人的美。

1 该句出自《细读雷雨》陈思和

2 该句出自《雪国》川端康成

*该从正直角度分析的,什么封建资本家的丑恶,什么控诉了对老百姓的压迫,这些在《曹禺剧作论》还有其他一些党认可的官()方文章里都说得明明白白了,无需我多说。

*整篇下来理性的分析实在不多,都是洋洋洒洒写下了脑中一时所想。本是为了在写作时放松心情听点音乐,结果就不知不觉跟着音乐写下去了。音乐是情绪泛滥的罪魁祸首。

《雷雨》并不是一部宣扬宿命论思想的家庭乱伦悲剧,而是一出有着极其严肃主题的深刻社会悲剧。

人物形象

周萍周冲鲁大海,三个同胞弟兄却有着截然不同的个性特征。

周萍,是他父亲的儿子,他自私怯懦,始终无法拜托资产阶级的丑恶嘴脸。和钱谷融的观点不同,我并不觉得周萍爱着四凤,即使我们把对于爱的标准定的更低一些。他不愿意带四凤离开,对四凤也没有绝对真诚,四凤之于他,只是平凡生活里的些许趣味,假设这时候出现一个门当户对相貌尚可的小姐,毫无疑问周萍的选择一定是放弃四凤的。既然四凤对他来说都可有可无,那繁漪更不用赘言。我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没有什么好纠结。繁漪作为长辈,她心比天高,她有着她独特的女性魅力,吸引周萍,又被周萍吸引,这是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之间仅仅是『露水姻缘』,甚至谈不上感情二字,都是繁漪自己,和周朴园没有情感基础,又觉得一个女人不能受两代人的欺辱,放不下周萍,她对周萍又能有多少单纯的感情呢。她的委曲求全也和爱没有关系,只是害怕被抛下,害怕自己一个人,是她恐惧令人窒息的独居生活而已。

周冲,作者概括他是烦躁多事夏天里的一个春梦,我实在喜欢周冲。他对感情的向往是两个人一起泛舟,他告诉四凤,脑海里不该只有家长里短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应该读书,应该像那些小姐一样。周冲是一个和他的父亲他的哥哥截然不同的角色,他理想,他骨子里充满了浪漫主义。他爱做梦,他想在梦里带着自己爱的人一起遨游。但是他爱的人不是四凤,他爱的是单纯、美好、不浮华、踏实肯干、能做事的女性化身。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作者本身回归自然的美学观点。

鲁大海,典型的工人阶级,但他的思想也就囿于工人阶级。他觉得自己的妹妹只能嫁个工人,洗衣做饭,这是未来的生活。他爱妹妹,但他消极。他一身正气,但社会大环境限制了他。

周朴园繁漪鲁侍萍,三个人纠纠缠缠,三十年的功夫。我只想从感情角度分析他们。

周朴园没有爱过她们其中任何一个,如果美色和地位也算爱的话,那他爱过。

周朴园一直都是在自己感动自己,夏天不开窗,家里的摆设也不更新,他觉得他是在纪念鲁侍萍,那么为什么不去调查她的下落呢。还是他完全就更愿意相信鲁侍萍已经死了,他几十年前的负心举动不会再有任何人得知,这样一副的伪善面目或许他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怀念鲁侍萍的。

繁漪是剧里的雷雨,我毫无疑义。但我觉得繁漪一切举动都是『反抗』,她只是不甘心,并不是为爱反抗,但是从女性角度来说,这种反抗依然很有意义。是一种『自我意识』的觉醒。

鲁侍萍,我对她有莫名的好感。我觉得她有涵养,温柔,贤淑,只是没有门第。她对周朴园是赤诚的,她本性善良慈厚。

鲁贵,明显的小人嘴脸。他根本配不上鲁侍萍。

作品主旨

作品宣扬的是两个阶级之间的斗争,不是单纯的感情纠葛。

我觉得这部剧作里没有『宿命观』,仅仅是一些人物的一些话语显示了消极的态度,这是作者对主观意识,而不是作品反应的客观事实。

我希望我今天变成火山的口,

热烈烈地冒一次,

什么我都烧个干净。

那时我就再掉进冰川里,冻成死灰,

一生只热热地烧一次,

也就算了。

一本《雷雨》读完,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周朴园和鲁侍萍二人一生纠缠,永远扯不清的爱恨,繁漪这个美丽又疯魔的人物形象倒是深深地烙进脑海。说是疯魔,因为总觉得疯癫这一词用到如此一位大家闺秀身上恐怕不妥,而疯狂又程度太过,唯有疯魔二字,形容她刚刚好。

疯魔,是剥离贤妻身份与养子畸形的欢爱,是断然拒绝精神科医生的诊断,是声嘶力竭对母性强烈的否认。

她是一个疯魔到极点的女人,是一个活该被封建而强势的男权社会送入精神病院的反叛女人。她背叛了丈夫,也是背叛了她痛恨已久,在层层防弹玻璃严密保护下的旧式礼教社会。她用弱女子的小小身躯向它挑战,没抱成功的念想,也没考虑失败的后果,只是径直冲向它,撞裂它,玉石俱焚也未必不是她预计的结果。

先从头梳理起她的一生。出生在典型的旧式权贵家庭,妥协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嫁入周朴园家中,成为担负起为周家生儿育女重任的周太太,此后的人生便是日日重复,相夫教子、料理家庭杂务、与其他阔太太们在下午茶会中聊着干瘪瘪的话题,直至白发苍苍,寿终正寝。

可是这个看起来毫无瑕疵的人生,在我们的繁漪演练时,除了一点差错。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顺利地接受既定的一切,但有点不巧,这条流畅的流水线上的某个小齿轮坏掉了,于是她开始怀疑自己自己所经历的,开始尝试着踏上一条未曾有人敢于踏足的小径。可能没有意识到,但戏谑地看着人间的命运之神不容她回头。她必须和脱离的那条轨道永别,即使她面临地注定是在电光火石中毁灭。

在她脱轨时,她以女性敏锐的直觉一定会发现自己的异样,恐惧包裹她,如同被粗糙的麻绳捆住。她或许后悔了,甚至祈求着那根绳子放她逃出生天,向它发誓自己会乖乖地做资本家的贤妻。但绳子没有心,看不懂繁漪梨花带雨的心在哭喊着什么,不留情面地随着她的挣扎一下下勒紧,把她年轻饱满、怦怦跳动的心脏勒出丑陋的印痕,像蛇一样盘踞起来,让她痛苦地不可救药,直到她的血液被痛苦酿成蛇的毒液,从伤口中渗出来,流成一条溪,汇集出一条蛇形,诱惑了不谙世事的亚当,抓他作最后一根稻草。

此时她成为最可怜的人,也成为最可恨、最疯魔的人。

她成了绑架她的那条蛇,她成了永远保持清醒的女妖,她成了不折不扣的精神病人。

那个雷雨夜的悲剧,是出伟大的悲剧,是她蓄谋已久的爆发,殃及池鱼。

如她所愿,她变成了火山的口,把对男权的委曲求全,把木偶化的自己,把所有希望和绝望、斗争和妥协,都热热地烧干净了。

从此以后,她是空,没有任何可能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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