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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熬夜,《杀死伊芙》就看到只等更新。讲述一名美萌变态杀手受派连续杀人,前军情处熟女职员负责猫追鼠式的调查的故事。
里面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小变态欣赏、享受玩弄猎物时的神情。神经质如她一般,你想不到她会用什么方式,什么节奏来结束一个人的生命。
说实话,刷剧时我是有点不适的。对于那么轻易就被折断的生命,对于她轻描淡写说起人死去时眼里逝去的光泽,对于她把杀人当做是一种乐趣故而乐此不疲地发掘各种各样的杀人方式。
她聪明,偏执,神经质,擅于伪装。我为啥看这剧?我自己可能是对这个变态杀手很好奇吧,让我想了解了解只有在新闻媒体中才听闻的变态杀手到底是什么样,有什么故事。可刷剧的时候一种矛盾一直萦绕,电影里的小变态会有种让人暗暗喜欢的调调,可现实里呢?避而不及、恐惧,难以想象。
这部剧评分很高,很多人留言很好看。其实我也不知道。有些地方有点暴力解压的感觉,我会喜欢,就像《别惹我》一样。但是对于这类影视剧,我一直持保留态度,因为我一直有种担心,里面对暴力、杀害的享受,有一天会不会助长某些恶。希望不要发生。
终于全线通关了~有莫名有些不舍结束刚刚点进游戏就扑面而来的满满历史气息。一开始看到女主的姓氏就感觉有点熟悉,不知道大大有没有听过徐良的一首歌,叫悲伤的李白
一开始以为后期的剧情会很长线,还怕来不及所有线路都玩一遍再写长评。没想到前期诸多的分歧线和伏笔,女主与四位男主分线之前的情感线,还有女主魂穿前,关于真许治兮本人的一系列真相推理,到了后期,虽然有交代,但都比较仓促。这点比较遗憾,毕竟前期的铺线其实铺得蛮大的。当然,作者也就此进行了较全面的答疑,因此这里不再赘述。
接下来就随心写一下自己的感想吧,留念。
有大礼包傍身(什么鬼),这次从头开始玩是比较跟随心意的。
可能和很多人不一样,我内心第一个排除的是李龟年,身处权力漩涡核心的皇宫,就会有太多身不由己,何况他只是个乐师,完全仰仗依附于掌权者喜恶一念之间。这点上,王将军许是还能挣一挣,但李龟年和他的兄弟们则完全手无缚鸡之力。本来女主魂穿后自身就谜团密布,分身乏术,断然自是无力再淌这趟浑水。
第二个是李白,理由可见其BE,23333~
功名之类的还是其次,主要那时出行不便,携带女眷确实比男儿孜然一身或结伴同行要麻烦的多。我不想成为两相厌的累赘,也不想没有常相伴的()守活寡。虽然HE很甜,但个人感觉BE更接近现实吧。
第三个是王Sir了,理由有点简单,我对当军嫂没什么信心!哈哈哈哈~毕竟刀剑无眼,战场上瞬息万变,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啊!整天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就守寡啊。讲真除了这点外,就算一开始只是把女主当成妹妹般的存在去呵护,然后还有个狠辣小公主作为情敌,王Sir本身挑不出什么大毛病,对女主很是关怀备至了。
不像李龟年那么死傲娇难伺候,也不像李白要做好他的一切后勤的强大心理、财力、生活能力的自我建设和准备,噗噗噗。
如此看来,软萌贴心的小陆羽最适合我了!
然而不知是否作者有意,我发觉,直到进宫参加公主及笄这里的剧情,李龟年可触发的剧情极多,王将军次之,相比之下李白和陆羽就比较可怜了。于是本来想走陆羽的我,因为他存在感太弱,渐渐偏向了王将军,但最后被李龟年拐跑了我也很无奈,我能怎么办对了,后期李龟年假扮李鹤年这里可以调戏这个傲娇货,大家不要错过哦!哈哈哈~
关于女主自身的迷雾重重,不得不说重要配角中,侍卫亦风、侍女亦雨,还有极其神秘的高岭之花温月白都给我留下了印(深)象(坑),真的是像雾像雨又像风啊还有那个李兰女道士,这谜之伏笔埋的有点深啊这里就要提到陆羽的BE了,大家自行体会。
总而言之,游戏之初,作者的立意和雄心值得称赞,结果来说还是有不少遗憾的,但遗憾也可以使人进步嘛!感兴趣的可以继续关注相关下部吧,相信其中各个方向都会更上一层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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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没有惊险骇人的情节,也没有耸人听闻的描述,但是从它娓娓道来、令人陶醉的叙述中,在他谜一般的情节中,在他对人物性格和心理的细致入微的刻画中,读者面前仿佛展开一幅优美而略带夸张的生动画卷。我们好像能看到故事中人物的形象和行为,能听到他们在各种背景下进行的交谈,能感觉到人物的喜悦和忧愁,当时英国社会的林林总总仿佛由读者亲身所经历。
我们可以从小说中人物对话中看到作者的一些长处和短处。那些长处决定于描述的全部力量,进行得熟练而精确,运用平静而带喜剧性的对话,在对话中展开交谈者的性格,正像在戏剧中一样。至于缺点,正好相反,是产生于作者着意安排的过分详细琐碎的描写。
小说还描写了性情古怪的人或头脑简单的人,例如伍德豪斯老头和贝茨小姐,当他们首先出现是显得可笑。可是当他们在小说被摆在过分显著的地位,描述的过分冗长,他们的唠叨开始变得令人厌倦,就像在现实生活里一样令人厌倦。整个说来,这位作者的风格也使人想起感伤性质的小说或浪漫主义性质的小说,这种性质表现为田野,乡村房屋和草地颜色斑驳的独家院宅的妥善经营的农产和壮丽的山峦景色的描写。
爱玛是一个又聪明、又漂亮、又富有的二十出头的女子,也许是因为人生中令人羡慕的一切她都拥有了,所以她有些自负,总是以自己的主观臆想去“乱点鸳鸯谱”。
当然事与愿违,生活中她并不是月老。有情人终成眷属。她却因为事情没有照她所想的那样发展而失落,并且对好言规劝她的姐夫的哥哥心怀不满。当然最终结果是她明白了自己的无知,并且和那个一直爱着她,又一直批评她的人结为夫妻。感觉上就是一本英国的青春小说,但在浪漫当中又不乏现实的意义,爱情还是需要门当户对。爱玛以为牧师爱上了某某小姐(一位来历不明的私生女),直到牧师快要结婚的时候爱玛问他为什么不娶她的时候,牧师说我怎么会看上她!牧师看上的是爱玛,但他每次向爱玛示好的时候偏偏都有某某小姐在场,结果导致了一连串误会。像有一次爱玛给那位姑娘画了一幅画,结果牧师大加赞赏,爱玛误以为是牧师对那位姑娘有意思,但事实是牧师在拍爱玛的马屁。
牧师确是一个很庸俗的人,典型的势利眼,最后娶了另一位庸俗的势利眼(真般配)。而某某小姐,最终还是嫁给了一位农夫,一位很爱她的农夫。语言上相当有趣味性,轻松活泼。与奥斯汀之前的作品一样,这本看似很偶像的书也讲了许多人生哲理。比如家世背景毕竟是现实的,某某小姐最终还是要嫁给一位农夫。而且也对爱玛随便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爱玛》是英国着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第五部小说,写作技巧已是炉火纯青,此书和奥斯丁的其他作品一样着墨与凡人琐事,场景情节多比较平淡,却似乎有种魔力,吸引读者不断地融入书中的氛围,直到读到结尾才能罢休。这本书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读了,最近又重温了一次。
这部小说也是围绕着女主人公的择偶活动展开,奥斯丁以女性细致而敏感的角度,着力揭示出当时英国社会潮流中,以婚配作为女子寻求经济保障、提高经济地位的恶习,重门第而不顾女子感情和做人权利的丑陋时尚。文中描写了几对年青男女的爱情,以谜一样的故事,娓娓道来,更是耐人寻味。奥斯丁通过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和神态,使人物栩栩如生,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场场精彩的舞台剧。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这肯定是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
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丽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奈特利先生是在本书中我比较喜欢的角色之一。有两位性格如此鲜明的男女主角,让《爱玛》増添不少。
让我们细细体会一下:首先是爱玛和奈特利先生的爱情,这一对是最后才揭露出来,在前面的书本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描写,他们是如何有感觉的。之前我以前以为,奈特利先生对爱玛只是长辈对晚辈的感觉,因为他比她大整整16年。虽然说爱情是不能用年龄来衡量,但是16年这个数字在我的脑海里已经深深地留下烙印。再加上弗兰克邱吉尔的伪爱情烟幕,让我认为最后走在一起应该是爱玛和弗兰克邱吉尔。然而我们太看少爱玛,太看少时间,时间足以让一个人看清楚一个人,时间足以让所谓的暧昧消失。最后的爱玛的自我心里的剖解,和奈特利先生的坚持,让我们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一切却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啊。让读者更开心的是,爱玛不用离开怕离别的伍德豪斯先生,也可以和她的爱人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这也是《爱玛》中最幸福的一对。
奥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着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谈到简。奥斯丁我们就会想到她的《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她最著名的作品,而《爱玛》则是她的成熟之作。《爱玛》是简奥斯汀的第五部小说,完成于一八一五年。简。奥斯汀以女性特有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力,真实地描绘了她周围世界的小天地。尤其是绅士淑女间的婚姻和爱情风波。她的作品格调轻松诙谐,富有喜剧性冲突,深受读者欢迎。
《爱玛》和奥斯汀其他作品一样,这是一部关于爱情与婚姻的小说。它讲述了聪明富有的爱玛热。心为好友撮合,自认为能善解人意,为别人寻找到好的归宿,却总是事与愿违。经过几番乱点鸳鸯谱的周折,爱玛在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的真爱,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成就了三桩美满婚姻。《爱玛》这部作品乍看似乎不是很好看,因为它的内容就是围绕着爱玛来写一些琐碎的事,没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没有纯美爱情,也没有幽默的话语。但一本书看完后给了我截然不同的感觉。《爱玛》围绕着爱玛的生活展开来写的,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8世纪英国社会的爱情观、婚姻观。
首先我来谈谈《爱玛》中的友情,这主要指的是爱玛与哈里特之间的友情。起初我很奇怪为什么傲慢自负的爱玛会选择与平凡的哈里特成为朋友。最后我终于明白,这样做可以衬托出爱玛高贵、友爱与她帮别人撮合婚姻的才能。然而这部作品最值得思考的是从中体现的婚姻观。
《爱玛》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英格兰乡村和邻近地区中产阶级的生活中,这里的人们熟悉对方,就像我们中国的村庄一样。但是与中国的习俗不同的是,英国人的社会等级观念比较强,他们普遍认为贵族或者是社会比较上层阶级的人们不应该与下层阶级的人交往,他们认为这样会有失身份;尤其是结婚问题,如果一个有一定社会地位的男士与一位没有家庭背景的女士两情相悦,甚至达到谈婚论嫁时,肯定会受到其他人的鄙视和侮辱,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那个男士最坏的结果会被逐出家门。就是因为这样,许许多多的有情人不能眷属,造成更多的悲剧。所以,贵族们平时的消遣活动就是邀请同样社会地位的人们饮茶,参加舞会等这种社会现象这是奥斯丁所厌恶的,所以她要在作品中以浪漫的手法歌颂真、善、美,鞭挞假、丑、恶,这无疑触痛了同时代那些与作品中嘲笑人物不无类似的人们。
《爱玛》中的主要女性角色均追求与男子思想感情的'平等交流与沟通,要求社会地位上的平等权利,坚持独立观察、分析和选择男子的自由。这或许在我们现在看来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在当时的英国社会确实一大步的进展,尤其是女主角爱玛。伍德豪斯更是最特出的例子。此书是站在爱玛的角度思考问题,让我感觉到这女子是如此的与众不同。她相貌端庄,聪明开朗,生长在富贵家庭。照理说,这种英国的富家大小姐应该是早早地嫁人,然后有空就和一些贵妇,聊聊衣裳,聊聊八卦,日子就这样如流水般离去。但是她并没有想过嫁人,甚至还说:以后都不嫁人。甚至做起红娘,为她的好朋友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做媒,她竭力为地位地下的女子寻找社会地位比较高的配偶,但结果往往与她预料中的不一样,闹出许多始料不及的笑话。爱玛是个聪明的女孩子,但是她并不是完美的,她的缺点是过分自行其是,稍稍自负。每当奈特利先生指出她观点中的不妥处,或许是对某人的评价与她不同时,她不会立刻检讨自己,甚至一意孤行,但到最后结果出来和她预想中不同时,她总会深思、总结自己的错误。
有人认为这是作者有意引导读者嘲笑当时英国社会上那种普遍的一意孤行的恶习。而我是十分赞成这种观点。而与爱玛同样以自己方式帮助别人的是书中的主要男主角,奈特利先生。奈特利先生我认为是在全书中最为明智的一个人物。奥斯丁把奈特利放在最清醒的地位,用他的语言指出她认为的社会的恶习。他对于那个“认为自己所作所为并不感到悔恨,依然认为自己在判断女性权利和女子的微妙心理方面比他能力强”的爱玛是包容的。又如,在一次舞会。上,看到社会地位低下的哈丽特。史密斯小姐受到轻蔑的冷遇时,他挺身而出,协助她度过难堪局面,对谄上欺下的行为进行打击。与爱玛相反的是,他鼓励地位相符的哈丽特和罗伯特。马丁之间的真情相爱,便给予一定的帮助,让有情人终成眷属。《爱玛》中吸引我的还有那像谜一般的情节。作者谨慎地将一些重要的线索掩盖起来,直到需要时才揭开真相。读者从爱玛的角度去观察其他角色的感情和性格,不禁通过种种线索去探求真相。
这部小说,上演了一场略带夸张的生活喜剧给我们的读者。奧斯丁一生中从来没有结过婚,却给我们带了这样如此不同的爱情故事。让我们在享受文字的同时,不禁思索着:男女平等的权利是人们伟大的智慧结晶。这一部名著正是对当时英国社会反抗的无声呐喊。无数的文字形成一把把锋利的剑,刺向社会的弊端,这就是无论那个文人与生俱来的神圣的职责。
《爱玛》是由导演道格拉斯麦克格兰斯执导,由英国/美国制片,片长121分钟,1996—08—02上映。
母亲的早逝、姐姐的出嫁令少女艾玛(格温妮斯帕特洛饰)很快就成了哈菲尔德大宅的女主人,在成功撮合了她的家庭教师泰勒小姐(格列塔斯卡奇饰)与韦斯顿先生(詹姆斯卡沙莫饰)的美好姻缘后,艾玛更加意气风发。这次艾玛又将目标对准了她的好友出身平凡的哈丽叶特小姐(托妮科莱特饰),她准备将哈丽叶特小姐介绍给当地的牧师绅士埃尔顿先生(艾伦卡明饰)。为此,艾玛不仅处处为哈丽叶特小姐和埃尔顿先生制造相处的机会,甚至怂恿毫无主见的哈丽叶特小姐拒绝了和她身份般配而且善良富足的农夫马丁先生的求爱。这一切,艾玛的好友聪明的奈特利先生(杰瑞米诺森饰)都看在眼里,虽然他极力反对艾玛的做法,并且认为艾玛这样做会害了哈丽叶特小姐,但信心满满的艾玛又怎会将他的`意见放在眼里。
艾玛一方面继续着她的红娘事业,另一方面期待着从小寄养在舅母家的韦斯顿先生的绅士儿子弗兰克的拜访。艾玛的事业最后能否成功,她又能否找到自己的意中人?
刚刚看过《远大前程》,接着追了一下帕特洛,再观察一下这位美女的风采。这部影片上映的时候,我已经得到了考上大学的通知书,一个月后正式开始了大学生活。这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情了。影片不是特别清晰,没有修复,像是放了20年的样子。
赶上当当读书节促销,有些一心二用,边看边抢购图书,没有完全投入的观看,很抱歉。好像是这位美女小姐一心忙着给别人当红娘,最后才迎来属于自己的爱情。这应该也是一部名著改编而成。
愿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部由美国作家哈珀李著作的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呢?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真是一个让人捉摸不透的名字啊,不得不说这个名字起的非常独特,让人有种马上想读的欲望,但书中对此没有给出过多的解释,还是在百度上查的资料,才明白知更鸟在西方文化中含义
抛开文中的种族歧视问题不讲,我说说我的看法,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位单身老爸如何教育家里两个熊孩子的故事。
在结合自己亲身经历过的带小孩的经历,再看这本书的时候,实在提不起对文中两位小主人公的喜欢,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皮孩子,熊孩子,得治,在没有母亲的管教下,阿迪克斯显然在照顾小孩方面显得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某些方面亚历山德拉姑姑说的没错,有时候阿迪克斯确实过于纵容他们了,让他们变得有点无法无天,总是闯祸惹麻烦不让人省心。但好在他们有位超级奶爸,阿迪克斯总是用自己的方式教育孩子,耐心呵护他们成长,对孩子的教育也很有一套,是这位超级奶爸让他们从幼稚到成熟,一步步走向成年人的世界。
但这其实还是一个讲述温情的故事,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但总的来说还是离不开温情与成长这两大话题,看了这么多英美当代小说,似乎他们的作家很喜欢塑造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镇、和谐共处、互帮互助、小孩成长、大人友好、结局总是温情暖心,比如《岛上书店》《一个人的朝圣》《岛》等等一系列的书
虽然各自讲述的主题不同,叙事方法也不一样,但我总觉得他们是同一类的书籍,大同小异吧,在整体上都是走温情人间这一条线,不知能否将他们统称为小镇文学q)子,不能因为失败了,就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二、宽容是一种教养。一次一个穷人同学去斯库特家吃饭,他几乎把一整罐糖浆全泡在饭里,斯库特看到了含沙射影地讽刺。卡波妮听到后把她叫到厨房,不管他是谁,只要踏进这家门,就是你的客人。别让我再逮住你又对人家说三道四,好像你有多高贵似的!你们家人也许比坎宁安家的人好,可是你这样羞辱人家,就是一钱不值。另外,阿蒂克斯在被坎宁安围攻后,也曾教导斯库特:坎宁安先生本质上是一个好人,他只是和我们其他人一样,有自己的盲点。宽容是什么?宽容是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子,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三、平等是一种教养。我想,关于平等,法庭上的阿蒂克斯表述的很清晰,又振聋发聩,有些黑人撒谎,有些黑人不道德,有些黑人在女人面前不规矩--不管是黑种女人还是白种女人。但是这种真相适用于人类所有的种族,而不仅仅是某个特殊的种族。在这个法庭里的人,没有人没撒过谎,没有人没做过不道德的事,没有一个男人看女人时从来不带欲望。
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可以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虽然最后阿蒂克斯未能改变汤姆被判刑的命运,但是当怪人拉德利为救两兄妹而失手杀了尤厄尔时,斯库特选择隐瞒真相,阿蒂克斯想让杰姆接受审判,警长选择让死人埋葬死人,大家心照不宣的选择保护怪人拉德利,这便是真相,一切看似很坏,但却又没有看起来那么糟糕。拥有良知的人们,还是会选择默契的抱在一起,只为保护怪人拉德利。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种罪恶。但愿世界上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人,但愿我们不再惧怕来世,都懂得怎么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但愿我们能永远直视孩子的眼睛,但愿并不是只有孩子在哭泣。
我说的很少,该说的,哈珀.李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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