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600字

《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由此,小编为你收集并整理了《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无法触摸的青春祭

——《芳华》读后感

魏家骈

有人说,一切小说都是作家本人的自传,他们只是以各种形态活在自己的作品中,体验着他们各自时代的明媚和阴暗、善良和丑陋、高尚和卑鄙,然后用文字向这个世界去倾诉、去抗争、去和解、去相爱。严歌苓更是用一部《芳华》直接为她经历过的那个令人激情燃烧又爱恨交织的芬芳年华谱写了一曲时代的挽歌。

小说一定是有性别的。男性小说家惯于搭建起恢宏的结构框架,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幕布被拉开那一刻起,所有的人物就被情节或推动或牵引,沿着图纸线条般的轨迹闪转腾挪,奔流而下。而女性小说家特有的细腻敏感,以及对对人性与生俱来的洞察力,却让文字在她们手下跳跃铺陈,跃然纸上的是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在故事里碰撞纠缠,让你的情绪和他们的情绪相互交织纠缠,直至包裹浸润,感喟不已。

《芳华》的故事从1973年成都郊区的一幢老旧的红楼讲起,一帮青春懵懂的文工团演员们在这幢红楼里用他们的热血激昂和恣意任性上演着一幕幕令人啼笑皆非且又残酷无奈的青春故事。这段故事蔓蔓枝枝兜兜转转,生发出令人唏嘘扼腕的人生悲喜剧。

男主角:刘锋

刘锋本是一个毫无特点的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这样的人在花枝招展的文工团,本该轻易就被遗忘。然而他有一个谁也无法阻挡的名号:好人。"哪儿有东西需要修理改善,哪里有就刘锋". 你可以说做好人是任何一个善良者的本能,但在那个崇尚宏大叙事的年代,不管是否刻意,这也是往上攀爬的不太多的空间中能够借助的关键加持。他的古道热肠逐渐为他打造了一个光环,接着接踵而至的荣誉最终把他送上了神坛。

时代需要平凡的螺丝钉,也需要耀眼的英雄, 而越是平凡到极致,越能成就极致的英雄。人们认为善良应该是一种本能,绝不能轻易被功利绑架,因为有一丝权衡利害算计得失的闪念,就背叛了那份本应是与生以来的真诚,于是这光环又幻化为道德的桎梏,它告诉你极致的英雄一定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一定是远离七情六欲的。可是英雄也是人,荷尔蒙的迸射也会偶尔失控,这个预设的前提,让整个故事逻辑自洽,也使人物命运跌宕起伏。

在一个暧昧的夜晚,刘锋终于露出了久被压抑的"人性的马脚"——拥抱并"触摸"了一直暗恋的林丁丁。然而林丁丁回应的不是呢喃软语,却是吓蒙后一句声嘶力竭的"救命". 因为这次触摸事件刘锋跌落神坛,然而并不能责怪被吓蒙的林丁丁,这声呐喊完全是她的理智根本无法接收刘锋从英雄蜕变为凡人甚至"坏人"后的应激反应,于是刘锋的命运从这声"救命"开始急转直下。接下来小说中语焉不详的批斗会,才是复杂人性集体表演的舞台。刘锋从人人仰视的"雷锋"瞬间变成了人人厌恶的"资产阶级茅坑".在那个"讲人坏话的大时代",任何突兀的色块都是异端,个人的色彩如果不能被漂白就只能被漂染,只能脱胎换骨,被湮没在那一片猩红的大背景中。

刘锋被贬到伐木队,中越边境冲突时,又来到了最前线的工兵营。当手臂在战场上被子弹击中时,他居然"享受"起生命逐渐消逝的过程。对他来说,死亡反而成了命运之神慷慨的馈赠, 因为他相信这喷溅的鲜血是他最有力的平反证明,是最有份量的军功章。隐约中似乎看到当年那个落入凡间的英雄又要被赞颂,被传扬。读到这里不仅让人哑然失笑。活着是罪过,死去是褒奖,这果然是一个历史的巨大隐喻,一个时代的深刻反讽。当一个人只能用失去最宝贵的生命来抗争人世间的不公时,你能体会他所承载的精神压力已经大到让他无法喘气。一个曾经那么热情四射的心,就因为一次触摸,如今风雨飘零无处安放,这才是真正的哀莫大于心死。

人们之所以容易被悲剧打动,是因为伟大的悲剧人物总会唤醒我们内心共情。这共情会让我们代入到那个纠结的情境不能自拔。 严歌苓最初发表这部小说的时候,名字叫做《你触摸了我》,且印上了英文"You touched me"互为印证。而"touched"语含双关,它既是一次"触碰事件",又是一份"感动".如果有泪水,它一定饱含着对奉献的敬仰,对委屈的同情,对背叛的嗔怒和对不公的嗟叹。

刘锋失去了右臂,这只胳膊帮他做过无数好事,也为他带来无上荣光。同样因为这只胳膊的一次"触摸",他被打回原形,堕入凡间。没有了右臂,刘锋彻底告别了那个青春热血和激情欲念混杂的魔幻从前,带着他的善良跌进了更为魔幻的新时代,直至被彻底吞没。

女主角:何小曼

何小曼一直在抗争,和改嫁的母亲抗争,和促狭的弟弟妹妹抗争,和歧视她的战友抗争,和不公的命运抗争。这是因为她父亲的政治身份和自绝于世为她的基因烙上了低贱的符号,注定要让她一直背负着不公的十字架在冷酷的世界上踽踽独行。

高尚往往和善良并肩而行,而卑鄙和总是和残忍形影相吊。被招录入文工团的何小曼本以为脱离了苦海,然而在这个看上去光鲜亮丽的新集体中,她没有能够得到丝毫慰藉。一个人的欺辱或许可以直面;一群的人歧视使你无法逃离,四面楚歌;而一个时代的不义更意味着处处掣肘,无论你如何抗争,依然只得陷入看不见的泥沼中无法自拔,直至动弹不得。从一开始"作弊"的乳罩,到被嫌弃身上有"馊臭",何小曼面对的是一种约定俗成般的孤立和敌视。面对无休止的羞辱,最好的办法就是停止无谓的挣扎,只能用倔强,和不公的命运做沉默的对抗。

风刀霜剑严相逼,红消香断有谁怜?卑微到尘埃里的花朵永远开不出那份鲜艳,除非生命中出现一个英雄,一个脱离的低级趣味的善良的带着光环的英雄,因为哪怕他的一丝善意也是温暖。如果是满腔真情,那完全就是生命的救赎。这个英雄就是刘锋。从刘锋用他的坚实手掌托起她的身体开始,她的灵魂也被彻底拯救了。"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所有的人依然不断展现他们的恶劣,何小曼也依旧用隐忍对抗冷漠,然而她心里的坚冰却在逐渐消融。那份热量来自于刘锋,他用一次次托举,举起了何小曼被厌恶的身体,也举起了她对命运、对未来、对爱的希望。

早已习惯在命运的悬崖边, 用最后的倔强搓一根细细的绳索将自己悬在空中,随风飘荡。即便如此,面对命运暖流的急剧升腾,同样会变得无所适从。面对神坛的轰然溃散是一种彻骨的伤痛,神坛的突兀耸立何尝不是一种无情的炙烤? 曾经见证了"英雄"在刘锋身上表演的吊诡故事,谁还承担得起那份耀眼光环的沉重?命运的翻云覆雨完全摧毁了早已固化的思考和行为模式,在理智和情感重新排列组合前,不妨把何小曼的发疯,看成是她精神世界主动的自我放逐。

小说在刘峰的葬礼中,徐徐落下了沉重的大幕,一起沉重的,还有所有故事的亲历者、旁观者和读者的心。当年的红楼早已被造化糟蹋得灰飞烟灭,何小曼"用几十年明白了一桩事,他只能爱这个善良过剩的男人".在何小曼眼中,这回忆如梦如幻,很不真实。其实悲欢离合毋须等到追忆才有意义,一走过的日子见证着他们的爱情。只是他们面对过往已然怅然若失,两个人颠沛流离,相互依偎,却又注定无法走到一起。那首经由多年的情感酿成的爱情之诗也无需念出。此刻任何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或许无言才是最好的诉说。

作者:严歌苓

严歌苓是用真情在写作,你能看出她持续不断地对心灵的检索,对人性的透视。面对故去的战友,消逝的芳华,她在小说中跳进跳出辗转反侧。小说里的萧穗子和小说外的严歌苓面面相觑,互相解剖,诚意劝诫,真心忏悔。

在这部《芳华》的小说群像中,读者真切地见证着严歌苓笔下的众多曾经青春饱满的面目逐渐地被岁月打磨得模糊难辨,面目全非。而刘锋和何小萍这两个主人翁如同两个弃儿,被家国命运,也被纠葛人性的洪流抛起、砸下,在几十年中蹉跎岁月中随波逐流,让你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在聚光灯下被撕扯、被抛弃,最终只能用他们身体上残缺和心灵的伤痕来祭奠那美好灿烂、青涩蒙昧、而又无奈远去的芳华。到最后,只有那绿叶婆娑挺拔伫立的冬青经年不变,似在用它的苍翠嗟叹着曾经的悲欢离合和逝去的爱恨情仇。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延伸阅读

记住我们的青春——读九州《青春祭》有感


1、

与九州兄在QQ上聊天的时候得知,他写了一部名叫《青春祭》的小说,让我去看看。我说,好,这就去。然而可恨的是,家里电闸上的保险丝断了,看小说的事也就此搁浅。

当天晚上,同学过生日,喝了点酒。回到家,已经10点多了,迷迷糊糊的打开电脑,戴上耳机,还是听帕格尼尼的那首《For violin and guitar》旋律悠扬。想起那篇小说,《青春祭》。

2、

郭敬明曾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感觉很抽象,也很复杂。呵呵,像三月那样单细胞思考的,我很难弄懂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不过却很喜欢。青春,我们都会拥有,也都终将失去,祭奠青春,一个很不错的想法。九州兄,真有你的!

看完这篇小说,已经到了凌晨两点钟。周围静悄悄的,只听见电脑主机嗡嗡运转的声音。许是酒精在身体里起了作用,并不感觉冷。而同样温暖我的,也就是九州的《青春祭》了。

一篇完整的青春史,在九州的笔下,熠熠放光。

3、

天生。关于青春,关于梦。

我很喜欢这个角色,因为我感觉就是在写我自己。呵呵,别说我自恋,这是真的。每个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青春故事,不会随时间的荏苒而渐渐淡忘,天生和亲人朋友的一句句对话,勾起了我回忆的无限情丝。拼搏。忘记。对于天生的心里描写,九州刻画的还是比较到位。所以天生这个角色,还是活灵活现的。

理想?

曾经思考过。认真的思考。我的理想是什么?

科学家?呵呵,不太现实。看着已经泛黄的小学日记本,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铅笔字:我的理想是当一名科学家。现在也只有一笑而过,我不是那个料。对,现实就是如此。有些事就是一生下来就注定的。无奈。

理想是求知者的指路明灯,理想是航海者的前行航标,理想是成功者的攀登阶梯,理想也是是我们前进的不竭动力。想透了九州的这句话,你肯定会知道下一步该干什么了。

4、

父亲。隽永的词语。

《青春祭》中天生的父亲是一个生活在农村里的人物,没有很多的语言,但却让读者感受到了浓烈的父爱之情。父亲在我的眼中一直是忙碌,劳累的,挣钱养家,很难。有句话叫:父爱如山。我们都要珍惜每一份爱,不管是父爱,还是母爱。想到这些,你会很幸福。别的不多说,大家都应该有体会。

5、

小说里,九州提到了追求。目标,理想,信念,信心。这都是一个上进者所应该拥有的。但,如今的人们的追求,已经明显的变味。追求物质生活,追求金钱的积累,追求完美的相貌已经淡忘了内在的追求。人的追求,不应该是很玄很高灿烂夺目遥不可及的东西。老子在道德经里说:方而不割,廉而不刿,直而不肆,光而不耀。但也只不过是人的一种向往和想象而已。

人们最初的追求是生存。更高一点的追求应该就是行为。而最深的追求,就是安乐。

6、

谈到朋友,我有很多。而知心的,又有几个?

朋友是这样两个人,就算经年不见,你们也不会忘记彼此。天涯海角,总有那份淡淡的牵挂。而,你有吗?

关于朋友,我不想说很多,因为朋友不是用来说的,是应该用心体会,用心寻找的。看了九州的《青春祭》,你应该想的。朋友,呵呵,也是一个隽永的字眼。

7、

初恋,永远难忘。

或许是由于青春的叛逆,但有过,你就不会后悔。这是你一辈子都应该铭记的。

我想到了丹。不是初恋,顶多是暗恋。

但。不是自己的你永远不会得到。

只要记住那段美好,我就会感到幸福。

8、

座中泣下谁最多,江舟司马青衫湿

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

关于离别,刻骨铭心。

分手,或者再见。

像一张网仅仅的网住你。你没有权利逃脱。

9、

零零散散的写了一些字。送给九州,也送给我的朋友。

九州说,要记住我们的青春。

我觉得真好。

青春就像过往云烟,过去了,就没有了。

为我们将来留一些回忆吧。当青春逝去的时候,不要悲伤。

看了《青春祭》,真的想了很多。关于青春的,我的。和你们的。

兄弟。九州。玉寒。祝你们幸福。

红楼里的青春_《芳华》读后感1000字


红楼里的青春_芳华读后感1000字:

他是个当今谁也不需要,谁也不尊重的人了,这种人就叫好人。_题记

我刚刚读完《芳华》时,眼眶中被泪水充斥着,喉咙中被“异物”堵着,心中被复杂的情感压着,我仿佛突然变成了哑巴一般什么都不会说,像聋子一样什么都听不到。

当我读到刘峰被叫去审问时,因为团首长将沤了一冬天的水泼在墙上而哭了时,我的泪水突然就决堤了,那一刻我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想法:为什么!为什么像刘峰那样善良的人会遭到林丁丁他们的背叛!修补老化的地板,补破旧的军装,掏下水道……这些在我读书时所想象的场景又一一出现在我的眼前,灵巧的双手在我的眼前不停地敲打沙发,于是我眼前的文字模糊了。

我想,刘峰为什么会被曾经仰慕他崇拜他的人背叛,作者已经用最犀利最简单的方式挑明:因为他人好。因为他人好,所以人人都等着他出丑;因为他人好,所以尽管每个人都崇拜着他,但也嫉妒着他。正处芳龄的孩子没有见过英雄,他们感觉到不真实,或者说,他们好奇这所谓的英雄是不是真的像神一般没有七情六欲,再直白一些说,他们没有见到过虔诚向善的圣徒出丑,他们的嫉妒心悄悄作祟,渴求着雷又锋的丑态。所以当那一刻来临时,每个人都义愤填膺地讨伐刘峰。他们心中不屑于刘峰,他们的脸上挂着嘲讽的微笑,他们的嘴上说着刘峰的坏话_小人的嘴脸。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是痛恨那个时代,痛恨他们附和式的背叛。那个时代只要认定你有罪就一定要将你批斗得不成样子,批斗的错误还是你自己亲口说的,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找不出一点冤屈,这多么的可笑!那个时代的一些人也令我感到厌恶:只要有人开头讲坏话,就会引发所有人的坏话。就像书中所写得“我们的孩提时代和青春时代都是讲人坏话的时代。‘讲坏话’被大大地正义化,甚至荣耀化”,多么可怕的社会风气,如果我们生活在那个年代,会不会也变成没有道德底线、没有怜悯心、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人性的可怜的爬虫,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的附和别人的“人”。

书的结尾更让我感到心酸,病了就仿佛做错了事一般,躲着每一个相识的人,躲在让他不安全的壳中,小心翼翼的“神秘的”活着,而何小曼能够陪伴他到最后,我想或许是因为他们的相似吧,或许因为书中说的“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何小曼就是那个人。在最后灵堂前只剩下了三个人,虽然凄清,但也是最好的结果,不该让一些人一些事再扰乱他在另一个世界的安宁生活。

在红楼里发生的一代人的故事,是一代人的青春,也是一个时代的映射。他们的青春就像书的封皮一样,是枯燥黑白中突兀的一抹绿。作者:王峙鸿

无所畏惧的留恋——读《青春祭》有感


在写这篇文字之前,我有很长时间拒绝写文字了。不是因为太忙碌,也不是因为思维停滞。而是无从下手。

我们,一大群人,面对着轰然而去的所谓青葱茏岁月时,呆望着,惊愕着,挫败着,无力着,疼痛着。那是不想就此相别的遗憾,还是不可言明的怀念?

一直发生,一直回忆。这是人生的循环。这是一个劫。

也曾想着,不可控制地想着。我要去寻找,在我认真的宣泄时,在我热烈的无知时,它们究竟去了哪里?我尝试每一个角落找寻它们的身影。哪怕是残留,哪怕是痕迹,哪怕是斑驳,哪怕是虚妄。

有人说,当你身边的人都以各种理由离你而去之后,你会发现,世界什么都没少,仅是少了你自己。世界上的人,一个走了,可能会有两个三个来替补。少了的是你自己,心肝都被挖了去,而且永远不会走出来。

它们到底溜走了,是冯虚御风而去?是羽化登仙而飞?唯独留下了我们,失去了曾经的我们,在若大的世间,从此遗世而独立。

是这样的吗?是永远都不再找个机会回来看我们了吗?

不是这样子的,一定不是的,我觉得它们肯定在哪个地方,似我们看待过去那样看待着我们的未来。我们又何常不是为了它们而活?

妈妈也有说过,像文人那样说过,眼泪都是往下流的,当你倒着的时侯,眼泪就流不出来了。

而我要说,要是所有的岁月都倒回来的话,我就不流眼泪了。

在这种困惑中,有人告诉你,你可以再看看它们,你一定会高兴的不得了,温暖地不得了。就仿佛跑过去拥抱你久违的亲人那样,恨不得抱起来转几圈,再前后左右摸摸。仿佛真得一切就如从前。

那天,九州华夏给了我这样地惊喜。他说他写了一部散文式小说。我没有激动,也不沉静。是一种带着默契的期盼和祝福。谢谢你,九州。让我有机会和它们重逢。九州的小说在很早之前就开始写了。我知道,我们是一样的人。他在用心地把日子写进文字里去,我在用心地从文字里读出日子来。就这样,就可以活好久。

写一篇文字,尤其是一部漫长的小说,我深知它需要耗费多少心血,甚至是自我封闭的孤独和难以隐忍的不安。

现在,完成了。是欣喜的吧,是挥汗如雨的畅快吧。

于我,是欣慰,是扶助,是回顾,亦是感动。

当他邀我为这部小说写些什么的时侯,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我本已准备为它写点什么了。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为我,为大家的年轻做辑告别呢?

小说里的人物就是生活了的,天生的明媚青春,理想,追求天生的思想让我们感受到一种久违的冲击,他是充满感情的又是理性的,天生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亲切和真实,那又何尝不是曾经的我们。你可以在任何一个人的那里找到。是千千万万的每一个我和你。看它们,像看黑白照片般,退去了当初的色彩和陷入,却更加真实生动。像看一次盛大的日落,你会带着一些温热,进入接下来的黑夜,不远处的黎明,以后一天一天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回忆是幸福的。那么,就让我们再一次甘愿善待它们,再一次真诚看重它们。

如果你也像我一样,喜欢读小说,请继续往下看吧,所有的年轻故事,你逝去的从前,都在里面,里面等你,等你相见!

读九州写的《青春祭》读后感


读完《青春祭》,我不禁提起笔,想为青春找一个修饰词,可以用漂亮的压韵形容这一场浩大繁华。

脚踩着青春的我们,对这个世界有着太多的不信任,这个世界对我们也有着太多的不确定。我们都是一群对虚无执着,对现实无谓的孩子。

那些年,我也是一个尖锐张扬,按自己的方式成长的孩子。排斥任何平衡木,孤绝地走在钢索上。我总把自己比喻为一个流浪儿,总幻想一个人光着脚在午夜里行走。曾经近乎信誓旦旦地憧憬着身处一个个陌生城市的身影。自己的步子在一座座城市流窜,默默地,不要声响。

我们只是一群孤独的孩子,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走失而改变,我们却因为自己的走失而把世界读懂。

我总是称呼我们为孩子。因为,我们的眼睛里有着鹰的影子,那么大,那么远

我在等待我们有一天也可以飞翔。其实这个天空很高很高。如果我们想飞,请求你们不要把我们多绑住一秒。我们会微笑眼泪不许掉。

游走在17岁的边缘,我遇见了一群孩子。我们提着书写的笔,撞到了一起。

九州哥哥说我们有一个家。家里有他,有我,有寒,有紫月。他们都叫我三月,很亲切很亲切。每次我都眯着眼睛边点头边回答:嗯,嗯。哥哥都不在身边,于是我总在细碎的日子里想他们,想他们给我寄的棒棒糖的颜色,我怕我会忘掉。哥哥说,以后我们会住在一起,他们都会照顾我。哥哥给我写信,字里行间都是我们的笑,我们的哭。也许这个青春,值得我们去祭奠。

今天,我提起笔。一直我都知道我们喜欢文字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它就像深埋浅藏的爱,就像那些生长在墙壁角落里的苔鲜一样,不屈不挠,顽强生长。从未想过有一天文字从生命中抽离是怎样一情景,也许是我拒绝这种假定拒绝这种结果,也许是潜意识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的存在。

我们都在书写。有时候我找不到提笔的理由。紫月说,我们会越写越苍白。也许,他是对的。寒一直都说他啥都不会,可我却总是看到他站在高处,他看我文字时的角度,是俯视。九州运用他手中的笔,绘画出了大大小小的梦。他让他的第六感做主,慢慢相信,梦在膨胀梦在变圆.在青春的最中间.他站出了一排排的希望。

哥哥问过我的梦想,我笑,我一定不会去当作家。我喜欢流浪。三毛说:只有没有流过浪的人,才会认为流浪是一种浪漫。也许是太年轻,也许是眼里有着太多的向往,也许是因为踏着青春的希望。所以,我要流浪。坐在窗前仰望浮云成了流浪的另一种姿态。此时,我还可以幻想。无边的狂想是硕大的翅膀,载着我飞向远方。我不是一个乖巧的孩子,一直都不是。

17岁的我们,敏感是专利。我们总会认为全世界都不要我们了,自己已被所有的人遗弃,于是拒绝所有的东西。到再长大了时,才发现其实我们是不知道这真的想要什么,所以就莫名其妙地放开了明明需要的东西,所以就莫名地感伤起来。其实有谁知道,我们只是想要多一点温暖,多一点笑声呢?

沿着以青春为圆心的海岸线,我在南下的风里写下:青春无悔。

观电影《芳华》有感:致敬,别样的青春年华


致敬,别样的青春年华

——观电影《芳华》有感

作者:张辉

2017年的最后一天,我走进了电影院,去看了一直炒得很热的《芳华》,这部影片讲的是70年代发生在部队文工团里的故事,对于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来说,看这部电影无不是为了重温那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不过,对于离此年代有一定距离的我来说,我关注的并不是它像不像、是不是,而更多的是它带给我的感受。

《芳华》是根据严歌苓的同名小说改编的电影,讲述的是在那个充满理想和激情的部队文工团里,一群正值芳华的年轻人在爱情萌发时发生的故事,后来每个人在时代的变革中也走上了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

该影片有两处地方让我印象深刻。第一处是何小萍"偷军装".何小萍因为部队名额的问题去文工团晚了,没有领到军装。渴望穿军装的她悄悄地拿走了同宿舍战友林丁丁的军装去照相馆拍了一张照,打算把照片寄给还在劳改的亲生父亲,一是为了让父亲高兴,二是以便父亲出来后还能够认识自己。或许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何小萍要偷偷地拿呢?找林丁丁借一下不就可以了吗?难道真是她的人品有问题吗?随着剧情的一步步推进,我们会发现真正的原因,这与何小萍的成长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何小萍6岁的时候,父亲被劳改,母亲带着她改了嫁,因为是个"拖油瓶",何小萍在家中一直得不到关爱,继父不喜欢她,弟弟妹妹欺负她,母亲也渐渐疏远她,所以她很自卑。

然而也是因为这种自卑让她养成了倔强的性格,她不会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什么,更不会去求人。如果她开口向林丁丁借军装,必然是一种姿态的降低,这在她看来,或许和她曾经把自己弄病奢求来母亲的怀抱一样,属于"求"来的施舍,所以她不愿意开口。尽管她的这个做法我们并不认同,但也不能说何小萍是坏人,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她,不能真正感同身受。

我喜欢的第二处地方,是何小萍最后在草地上的那一段独舞。何小萍在文工团一直被欺负、被排挤,只有刘峰愿意向她伸出双手,因此,一种温暖的情愫悄悄地在何小萍的心中生根发芽了。

刘峰是文工团里公认的好人,热心助人,多次立功,被称为"活雷锋".然而,正像电影里说的那样,别人接受帮助,时间长了,反而觉得都是应该的。于是,大家对于刘峰的好也就没有了那么多的感恩与感动,仿佛他就应该是这样的。在刘峰情不自禁拥抱自己心仪已久的女孩林丁丁时,却被诬告成了"耍流氓".

与现在的人性相同,似乎人的潜意识里总有一种想欺负弱者的冲动,对何小萍是这样,对刘峰也是如此,大家都怀着看热闹的心态看"活雷锋"式的人物如何从天上摔到地上,所以,没有人惋惜、没有人站出来为他说话,甚至,他走时除了何小萍,竟没有一个人来送他。这个时候,何小萍彻底看清楚了这里人性的冷漠和可恶,就像萧穗子旁白中所说的"一个不被善待的人,最能珍视善良"一样,何小萍不受重视,得不到爱,所以她更知道这些的可贵。因此,她不愿与这些人在一起,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当政委宣布让她去医疗队时,她笑了,那是发自内心的笑,这正是她希望的。

在医疗队,何小萍目睹了战争的残酷,之后精神崩溃了。然而,文工团解散前最后的演出唤醒了她的意识,她一个人推开门走了出去,在草地上跳了一段独舞《沂蒙颂》,精彩至极。我喜欢冯导对这一场景的设置,没有让何小萍走上舞台,而是去了空旷无人的草地。在舞台上表演不过是取悦别人,这本来就不是何小萍想要的。终于,在草地上,她做了一回真正的自己,一个完全为了自己的自己……

当繁华落尽、洗净铅华,刘峰和何小萍这两个"可怜人"走到了一起。萧穗子说,在别人的脸上看到的都是岁月的沧桑,他们只有坦然和平静。这何尝不是一种生活的境界呢?能够看开了、放下了、原谅了,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谁的青春不芳华,谁的芳华不青春?

即使有汗水、有泪水,当一切过去,我们再回头看时,是否还能够对生活说一句"谢谢"!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8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800字

电影芳华大热,在被改编电影洗脑前决定先看下严歌苓的原著小说。之前对这个女人不大了解,现在她的生平已被众人熟知,一个生活经历丰富又散发气质的女人。都说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人的读过的书走过的路都会从你的气质中体现出来。看过她的人生经历之后不难发现她的小说都在诉说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每写一次小说,她都要被重塑一遍,因为她会根据作品的需求去实地体验笔下小人物的生活环境、说话方式以及处事方式等。芳华,是一个人的芳华,一群人的芳华,也是那个年代的芳华。男主刘峰,名副其实的好人、雷锋,在那个宣扬学雷锋做好事的年代,这样的好人是被人敬仰、标榜的当做标兵的。但当你的好事做多了,大家的感恩之情也是会日益消退的,慢慢的就变成了理所当然。刘峰的好确实是渗到骨子里,溶于血肉中的。反观现在这个功利的社会里,这种人少之又少,即便有,受惠的人也会心持怀疑的种子在想他帮助我企图是什么。可好人没好报,因为刘峰的一次情不自禁的触摸,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像他这样的先进分子原本在政治生涯中至少也应该顺风顺水能够得到提拔,但正因为是大家眼里的老好人,大家心里的模范典范,神一样存在的人物,突然走下神坛,变得跟大家一样了,也跟大家一样谈情说爱,有着青春情愫的悸动……依然清晰记得丁丁的那句“他怎么敢爱我?”为什么不敢,每个人都有追求别人的权利,为什么刘峰就没有这样的权利?就因为他是大家心目中的神?典范?他就跟大家不一样,就没有七情六欲?我当时真的被丁丁这句话震惊了,丁丁应该说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刘峰也是人,在风华正茂的年纪很难掩饰内心深处疯狂滋长的那个叫“情”的东西。所以他抱了她,她害怕的喊了救命,于是乎他真的就从神坛上下来了,是被活生生硬拽下来的。触摸事件不断发酵,声讨刘峰罪行的人一个个站出来,当然包括那群受过刘峰恩惠的人,着实令人心寒。有句话说得还真对,好人不能做坏事,只要做了一件,之前做的所有好事都会被忘得一干二净。文工团战友们手持言语的匕首往被丁丁伤过的刘峰的心上狠狠捅下去,血肉模糊……刘峰一下子从活雷锋变成下放边境的伐木工,这落差着实有点大,仅仅因为一次小小的情难自己。接下来刘峰的生活看上去艰苦重重、孤独无措,战场上失去了一只手臂,贩卖盗版影碟,离婚,看大门等等,但刘峰还是刘峰,骨子里都是谦逊待人乐于助人的,生活的艰辛也没有改变他好人的模样,仍然一如既往的帮助他人……当然好人也是有好报的。陆小曼,五岁时爸爸的死带走了她最后一丝家的温暖,她当作拖油瓶随妈妈改嫁,她们母女寄人篱下,生活样样都要低人一等不敢以女主人小姐自居,在那个所谓的新家,她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为了得到妈妈的关爱,想方设法生病,只有这样才能找到一点存在感,但这样的存在感随着弟弟妹妹的降临碎成了渣,再也拼不起来了。生父给妈妈买过一件红毛衣,妈妈承诺以后会给小曼穿,小曼等着等着,却等来了妹妹穿着那件红衣服开心的出现在她面前,生气、愤怒、心痛得无法呼吸,小曼将红毛衣拆成了线,染成了黑色,重新织了一件毛衣,穿在自己身上,暖暖的,笑靥如花,因为那是有关父亲的回忆,满满的都是爱。为了逃离那个冰冷的家,小曼来到了文工团,但因为身上的味道被搭档嫌弃,还有内衣事件,没有人愿意和她搭档排练,也就在那个时候,刘峰站出来了。他一双雄厚的大手轻轻顶在她的腰上,把她举了起来,跳起了舞,也正是因为刘峰的这一次触摸她找到了遗失已久的温暖。刘峰被下放的时候,只有她去送了他,收藏了他所有的雷锋荣誉徽章,那个时候她是开心的,因为以前的刘峰高高在上是活雷锋,神一般的存在,但现在他走下了神坛,被大家嫌弃,变得跟她一样了,小曼觉得两个人似乎处在同一高度,她能理解他。原文说“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刘峰的不嫌弃,造成了小曼一辈子的追随,陪着刘峰度过人生最后的日子,对于两个经历不幸伤横累累的人而言是幸福的。生于九零年代,我没有经历过小说中描绘的岁月,只能作为一个旁观者去看那个年代人的芳华,一次触摸把刘峰从人间抛下地狱,而也正是一次触摸把小曼从地狱带到了人间,每个人都有一段属于自己的芳华,独一无二的青春,经过岁月的洗礼,愿一路芬芳!小说是完整的,给了刘峰人生完整的句号,小曼送了他人生最后一程。但电影终究还是赢利性的,最后开放的结局让观众留有幻想,两个受尽艰辛的灵魂在生命的终点处互拥取暖……

触摸春天的读后感


触摸春天的读后感范文一

《触摸春天》是一篇语言生动优美的课文。它,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文中的主人公安静,是一个盲童。但她却能用她的灵性去捉住一只生龙活虎的花蝴蝶。她的灵性,并不是她一生下来就拥有的,而是她――在坎坷的人生路上练出来的。正因为她是一个盲童,所以她会比常人更加用心去体会大自然。她,是一个多么热爱、珍惜生命的女孩啊!

生命的流逝犹如滔滔的河水,过去的永远过去,它不会停留在昨天,所以人们才会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感叹。但是,光感叹没有用,只有珍惜时光,才能延长生命。这是一个人人皆知的道理,但仍有许多人们在虚度年华。在课堂上,部分同学都在发呆或做其它的事,大街小巷上一个个流浪汉这不都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和安静一样,海化。凯勒也是一位盲人,她用她的耳朵和四肢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一生。既然那些身体上有障碍的人们能做到,而我们这些身体健健康康的人有什么理由不能做到呢?

是呀,这篇课文给了我们一个极其深刻的道理: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生命,否则那些流势的时光会一去不返的!!

《触摸春天》的读后感范文二

在语文书里,有一篇让我受益匪浅的文章----触摸春天》。它虽然只有2页,但它让我真正领悟到了生命的意义。

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位十一二岁的盲女孩,她叫做安静。她并没有因为看不到所有的东西而感到一点点遗憾。她仍然在春天里的公园里流连,去寻找光明。

安静走得很流畅,没有一点磕磕绊绊。她在一朵月季花上停了下来,抚摸那朵完好无损的月季花。在春天的阳光下,安静竟然摸到了睁着眼睛的蝴蝶这是安静全新的经历,在她的人生划过一条极其优美的曲线。

看完这篇文章后,我深深体会到了生命的意义。我们可以白白糟蹋它,也可以好好利用它。可我们必须得对自己负责,所以要好好珍惜这宝贵的生命。

虽然生命短暂,但我们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你如果像安静那样看不见世上的事,但你要鼓起勇气去面对,这样你才真正知道你脸上的阳光已离你而去,但你心中的阳光并没有离你而去。只要你用心去体会一样东西,它时时刻刻会从你心中发出强烈的光芒。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40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4000字

芳华

严歌苓的小说总被烙上时代的印迹,他的故事停驻在过去的时光里,文字细腻,情感饱满。一本《芳华》慢慢合上,体会着那个时代与今不同的人文思想,不禁感叹,芳华逝去,青春依旧,永远在那里等着有一天被打开。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文工团生活为模板,重塑了一群热情洋溢的文艺青年,他们来自不同的地方,有着不同的成长背景,在相同的时间里短暂相交,又各自奔向不同的人生。一个时代一个样子,不同的时代需要的人不一样,时代过了,时代的主人的也该散场了,他们的青春只属于他们。跨越了时代的我们,也只是在看一个故事罢了,无法与作者共情,只能从他的文字之间去探寻那样一种生活。

本书的主角刘峰,有着卑微的乡土成长经历,憨厚淳朴,在平凡的生活中用无所不为的助人默默奉献着。他是善良的代言人,是人们眼中的活雷锋,这也让他攀上了一个人生的巅峰,革命世界里一个光荣的称谓是那么的闪耀。在一切都按照正常的轨迹运行的时候,林丁丁的触摸事件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让他从荣耀的高台跌落到尘埃。林丁丁这个他放在心上若干年的心爱之人,如众多女生一样期望着追逐富贵权势,刘峰从未在她的爱情视角里出现。但一段不曾挑明的单恋,沉溺在想象之中,有着开放的结局,而每一种结局似乎都可以出现,而毫无违和感。也许是刘峰用相思腻想而来的认可,也许是林丁丁不置可否对朦胧之爱的沉默,也许是夏日的封闭房间发酵的情愫,也许只是一个在禁欲时代里热血青年突如其来的冲动,种种原因造成了这样一件轰动事件。面对领导的质问,面对众人的侧目,刘峰陈情于表的认可,林丁丁无声悲伤的沉默,让除了这两个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再关注刘峰那略显单薄的“我没有,我不知道”背后人之本性的呐喊,是的,他没想做什么,但他做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更不想知道为什么。生怕平淡、生怕寂寞的青春里,每个人都期待别人的瑕疵来证明自己的还不是那么糟糕,尤其是刘峰这样一个最不应该犯错的人。就像我们,面对别人的过错,表面来说,我们会去安慰,送去祝福,这种种美好背后,我们内心深处阴暗角落里的小心思,却会让我们不自觉的高兴。我们会犯错,同样别人也会犯错,以压低别人的姿态来提升自己的高度。我是凡人,不是圣人,我只懂这个,不懂刘峰。就这样,刘峰被狠狠摔落于尘世。

从刘峰的一生来看,无论是在文工团的付出,还是在战地不惜放弃自己的生命去成全他人,还是沦落于普通生活的底层,他依旧心怀善念的想要救赎他人。这点点滴滴,我认为,刘峰就只是一个心善之人,只想简单的做力所能及的好事,他没有向外界奢求过什么,只不过是自己一颗善心的选择罢了。当看到他跌落谷底的时候,我在想他的善良还能够坚持多久,因为很多人会因为受到不公正的遭遇而变了性情,从此堕落下去。但刘峰没有变,他还是那样秉持着一颗赤子之心,不为回报的付出着。他的善良根植于心,在对他略显残酷的现实面前,坚持着善良的本心。善良不难,难的是从一而终,而最难的或许就是在善良的反噬下,依旧不忘初心。善良是一种孤独,人们口中所谓的好人,我们会敬佩,会由衷的欣赏,却没有勇气和他一起生活,无私的善良,给他人送去了温暖,而有时候却是对自己、或身边人的一种无言伤害。我们喜欢去接受善良的赠予,而不想成为善良的牵累。所以像林丁丁这般的普通接受者,只能将刘峰视为予善的机器,而只有何小曼这个被善良救赎的有心人,方才愿意对其暗许芳心。

刘峰从云端到深潭的遭遇,在我看来是在人与社会共同促成的。​

在一个推崇无私奉献的社会,标兵、楷模、英雄都成为思想宣传的棋子,而刘峰淳朴的善良就成为了一个有目的性的棋子,以社会棋子的身份做旗帜,飘扬在道德的上空。表面看来,将他捧上云端是赠予他至高无尚的荣耀,而另一面却将他脱离于众,高高挂起,成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存在,从此他在大家眼中不再是一个同大众一样的活生生的人——人们的眼中容许各类瑕疵的存在。自此之后,因为你是一个标兵,你的所作所为被限定在这个范围,不可逾越。别人容许犯错,而你则不被容许,因为你与众不同。人生在世,孰能无过,而这些被奉为神的存在,一点点过失,都会在公众这个放大镜面前被无限夸大,不可饶恕。想来生活之中的每一个高大上的美誉都是沉重的枷锁,无论愿与不愿,一旦被绑缚,便只有一条继续前行的路是坦途。

如果说,刘峰是一个特殊体制下的牺牲品,那么围绕在刘峰身边的“我们”,又何尝不是结局的推波助澜者。每一个人都受用过刘峰的善,包括作者笔下的我,但他的付出换来的是什么。林丁丁不愿意来澄清事实,人们不自觉被阴暗心理操控着对他落井下石,而我则选择沉默着,大家的选择出乎意料又难以相信的统一。作者说,后来的我回忆起来,本以为我沉默,我就没有错,就不是将刘峰推出人生广途的凶手。实则不然,沉默虽然没有直接的伤害,却是伤害的强化剂。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都会简单的选择随波逐流,不然就成为人群中的异类,即他们所称的背叛,背叛团体、背叛组织,就像刘峰成了众人厌弃的何小嫚的舞伴而成为一个背叛者一样。因为不敢与众不同,不敢背叛,所以在这样一种公众压力之下,刘峰彻底失去的人心。心中充满了爱的何小曼,也没有选择与刘峰站在一边,或许她自知身小力微,不愿成为这个团体的背叛者。她痛苦的看着刘峰跌落凡尘,却又为他从遥不可及的位置降至和自己一样而高兴,他们终于拥有了平等,而这是爱情的前提。于是在冰冷人情里有了那温馨的一幕,何小曼深夜的短暂相伴,成为刘峰生命之光短暂燃烧之后唯一的送别,而这份告别却又如此孤单。

何小曼,这段芳华时代名副其实的女主角,从小一直存在于社会的底层,遭受着人与情与社会的凌辱,她略显脆弱,却又有着野草的韧性。无论是用改良的内衣来装点自己的美丽,还是高原舞蹈上用一支虚假的温度计来赢得追捧,都只不过是为了摆脱低人一等的身份,哪怕能够与人平等,甚至攀上人们注视的焦点。而当终于这一幕来到了自己面前,她却怯懦了。何小曼命运的拐点是战地医护人员救护伤员这件事,无疑记者夸大了现实,但这种夸大既博得了关注的眼球,又成全了何小曼一脚迈进优秀的行列,而最重要的是,满足了社会宣传的需求。本应如此多赢,最终却落得一个凄惨结局。面对突如其来的荣耀,她扪心自问,我离英雄还远着呢。是的,她虽然在表面享受着为人楷模的高高在上,但在心底却觉得自己配不上如此的光芒,因为作为当事人,她知道自己实际上做了多少,而报道中又增添了多少亮闪闪的精彩。处在人生的巅峰,刘峰曾经的遭遇萦绕在何小曼的思想之中,一种患得患失的恐惧攫住了她,她害怕人们知道事实真相,她无法坦荡的走向高点,终于难以承受,在彼此对立无法融合的两种感受中迷失了自我。何小曼的精神失常,某方面来说有其生长环境对她形成的伤害有关,一个身负成长之痛,习惯了生存在低贱的生活中,面对外界环境的颠覆性改变,没有强大的自我修养去与之适应。但更为重要则是,被众人哄抬追捧所得的荣耀,也许只不过是阳光下的美丽泡沫,即便光彩炫目,却脆弱的一碰即碎。身在社会的洪流之中,无论愿与不愿,命运有时并不在自己手中,而无论对与错,都无人负责。

我敬佩能够守住荣誉的人,因为坚守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善良了一生的刘峰没有做到,红极一时又瞬间陨落的何小曼也没有做到。在今天的我眼中,守住荣誉这件事情并不重要,在一个有着严格规则性的公众世界,若没有刻意的努力迎合,很难与之完全契合。就刘峰而言,摆脱社会环境,单单以他自身的视角来看,他的所作所为,虽在别人眼中不是那么尽善尽美,但从他自身的人生之路上,我想,他已经做到了为心无愧。在多年之后的垂垂老矣之年,攀高枝的林丁丁,曾经高高在上的郝淑霞,以及以理性自居的“我”,这三个离了婚女人,又何曾摆脱得了悲剧的成分,他们相聚畅谈时内心的愧疚,我相信永远不会出现在刘峰身上。

人都可以用自己的内心选择自己的人生。在不知者眼中,身心被动的接受着,随着世事变迁而跌宕起伏,而只有真正看到内心的人,放才能始终如一的按着不变的信条走下去。刘峰是一个失败者,还是一个成功者,我们心中自有判定。

我喜欢他们同室三人在多年之后喝酒回忆过去的那一幕。芳华落幕,时过境迁,当曾经的那些故事再次从口中演绎,心境竟与当时截然不同。曾经被认为理所应当的所作所为,在如今看来,显得太过于残忍,但就那样真实的发生了。在时代的大环境中,人们只能感受到时代之下的世界。而那件事情在如今的我们看来,或许与那两种心境又不相同,也许只是因为我们未曾生活在那个时代。就像刘峰所言那个偷盗公产的老太太一样,衣食无忧的人毫无同情的将他们视为思想问题,而在刘峰眼中,当我们也处在那个家庭,饿上三天,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变得思想低下。因为刘峰经历过那样一种生活,懂得他们心中所想,物质之上的精神生活与物质之下的精神生活,属于完全不同的世界。就这样,我们不懂别人,只因我们不是他,也不属于他的阶层。

从他们的回忆中可以感受到这样一种现象,记忆是活的,会成长,有自己的生命。同一件事情,每个人的记忆都不同,记忆不再是现实,而现实却也不见得是真实,最近看了一些关于记忆的书,突然觉得现在不见得是真实,因为我们会嫁接过去的感受在现在,就像我们所谓的对比,我们在用现在的眼光去看过去,也会透过过去的眼光来审视记忆里的过去,真真假假难以辨别。无论什么阶段,走过了都会觉得不很理解,年少也好,青春也好,虽然同样的一个我们在经历,若干年后回头看去也会觉得那是另一个人的人生是记忆被回忆篡改了,还是就是我们所谓的经历让三观已变。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1500字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1500字

蓦然回首萧瑟,谁曾独舞芳华?
芳华已逝,惜叹扼腕,叹息的不是那些逝去的美好年华,而是那些懵懂无知背后的致命伤害与终生遗憾。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万能金句。没有一个时代不是如此。严歌苓笔下的芳华,是一个足够疯狂的时代,一声令下就可以群情激愤的时代,大家都争当先进却又人人自危的时代,多少声音被淹没在人群的喧嚣之中,多少邪恶丑陋在阴影角落滋生蔓延,多少命运在不经意之间被重塑改写。
这样的时代,你说不清楚谁善谁恶,虽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群众的内心往往是蒙尘的。水可载舟 ,亦可覆舟。群众可以把你捧上天,也可以把你摔下地,群众也是任性而盲目的。
刘峰,可以是雷锋式的英雄楷模,也可以是恶俗的下流坯子,都是群众说了算。集体意志,就是这么任性,看似喜欢极端,其实最爱平凡。只有甘于集体的平庸,跟大家一起笑,跟大家一起闹,跟大家一起背叛,跟大家一起揭发,你才是安全的。刘峰,不安全。因为他太像好人了。大家都乐意接受他的慷慨帮助,大家也都不怀好意等着看他出丑。何小曼,不安全。因为她太像弱者了。大家鄙视她的怪癖践踏她的尊严。很多时候,青春都是野蛮的,没有同情怜悯,也没有包容理解,只有身体的萌动的原始欲望。
刘峰爱林丁丁,爱她的俏丽柔弱,也爱她的风光无限,更是爱她身上自带的中心光环。那种光环,和刘峰获得的好人英雄奖章都不一样,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自信优雅,那是一种集体安全感的天然优越,那是兢兢业业鞍前马后谦卑做人的刘峰可望不可及的荣光,是他再怎么努力都到达不了的彼岸。我们所爱的,都是自己的缺憾,因为没有,十分渴望。这种爱,没有高尚与卑劣之分,人性而已。集体无意识扼杀了刘峰的爱和渴望。他们拒绝好人有俗念,其实是拒绝集体平衡被打破。刘峰,怎么可以爱丁丁?那个骄傲的孔雀一样的丁丁,那个文工团舞台中央的丁丁?刘峰就该安静做个好人,和我们都不一样,没有爱欲,没有邪念,没有龌龊,没有偷懒。就像何小曼就该安静做个龙套,不应该渴望丰满身材,不应该企图成为主角,她怎么能给胸罩垫可笑的破海绵,甚至还装病骗可怜。刘峰和小曼,分明是在僭越。对,就是这个词,僭越。集体永远会给每个人排序定位,等级分明,你一旦僭越,必然招致批判打压。
谁来反思这个集体?不是作者,或者我们谁,而是岁月。时过境迁,跌宕起伏,那些青春的冲动和激愤,都化作无形的力量,谱写出不一样的人生。刘峰,上前线负伤留下终生残疾,辗转南漂北漂始终居无定所。就像当年集体抛弃了他一样,社会也抛弃了他,总是在边缘游走,习惯遁形藏匿。小曼,阴差阳错成为女英雄,却又莫名其妙成为精神病人。曾经渴望中心光环,后来竟成心头重担。就像当年集体排斥她一样,命运同样戏弄她,她总是出人意料,不得安生。
维系小曼安全感的,只有刘峰曾经好人式的托举,那手掌与腰肢的摩挲,给了孤冷悲惨的小曼温暖与感动。她缺少温暖,于是她爱刘峰。命运纠葛交错,终究各有所爱,咫尺天涯。刘峰生命的最后时刻,小曼陪在身边,仅仅是陪伴,没有僭越。守着安全的距离,守着各自的缺憾,守着各自的爱。虽然凄苦,也算圆满。毕竟,僭越就是灾难。他们这一辈子,已经为此体味了太多辛酸。
暮年,芳华已远,年岁已皱,过眼云烟,烟消云散……回忆开始错乱,故事已经斑驳,苍凉萧瑟之中,谁还记得独舞芳华?群魔乱舞的时代,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谨以这些文字,留给严歌苓的小说芳华,纪念那个凄惨独舞的时代,警醒这个依然群魔乱舞的时代。期待被撤档的冯小刚电影芳华,电影叙事,又是怎样一番滋味?

无法结局的结局


习惯了他华美的文字与凌乱的结构,发现她分明是厅前的装饰品,在华美的外表也无法掩盖内心的空虚。也许华美是苍穹,那么朴实便是大地,至少不那么空虚。

《镜》是一个家族,仰或是一个单体,依旧是华丽的词藻,在其中遨游,飞翔。不同的是几尽清晰的脉络,原来,华美不是外衣,至少不会永远包裹空洞,因为再无尽的空虚也会被充实,这是时间的问题,尽管它不曾回答。

天,地,海,各有各的儿女,一场无意义的战争,让他们相互托起,他是几世轮回的天人,他是魔性初现的将军,他们是一群为权利而迷茫的世人。我们不是圣贤,于是,便用虚华的外表来掩盖早已消失的空虚的内心。

一切在继续,战争还未开始,她说,这就是结局。

思想无法上升,因为九天之上你是天,心灵无法坠落,因为三界之下仍是界。他们在浮华中空虚,在权力中争逐,无法改变的不是宿命,更不是记忆。而是心!心存一丝热,总会温暖人间。

于是,无法结局。也许一切正在上演,也许一切早已泯灭,结局不属于谁,因为时间不会允许,命运之轮在转动,无法停止。因此必须前进。结局无法谱写,结束又在眼前,封笔,思绪却在喷涌。

这是无法结局的结局!

感受,触摸春天_《触摸春天》读后感500字


生命是宝贵的,也是美好的!砖缝里顽强成长的小瓜苗;绝境中奋力求生的飞蛾,寒冷中坚强生长的梅花;花丛中用心感受春光的盲姑娘这一幅幅感人的画面,都展示着他们对生命的热爱!《触摸春天》这篇文章也是如此,它总能使我回味无穷!

当我静静地读着这篇文章时,仿佛看见了安静那多姿多彩的内心世界,在那一瞬间,我被深深地感动着!

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杨柳不遮春色断,一枝红杏出墙头。古代诗人给我们留下了许许多多赞美春天的诗句,春天在画家的笔下也被勾勒出一幅生机盎然,美丽绝伦的景象。

世界上除了用眼睛看世界外,还可以用美好的心灵去触摸世界!而且用心灵比用眼睛看世界看到的美好的事物要多得多!但我觉得,只有用眼睛和心灵同时去感受世界,那这个人就是一个最善良的人!

朋友,还等什么,赶紧打开门窗吧!接受春天第一缕明媚的阳光!打开我们尘封已久的心灵,唤醒我们沉睡太久的思绪!迈动我们的双脚在田野上奔跑,张开我们的双臂迎接春天的到来吧!

我们挽住春天的手,和春天一起赛跑!点燃希望,用心耕耘,共唱一首和谐的春天之歌!描绘出春天美丽的画卷,书写出春天动人的华章!

盲童只能用双手触摸春天,用心灵感受春天的美好!如果她有一双明亮的眼睛,那该多好啊!

触摸科学的读后感


触摸科学的读后感范文一

今年暑假,我看了《触摸科学》这本书,它告诉我许多的科学实验,如冰砖割不断、手帕烧不着等等,下面就让我来说下扎不破的气球的实验步骤吧!

大家都知道,气球是很容易被扎破的,可我可以让气球扎不破,快来看看吧!首先,我们要准备一个气球、一支粗蜡笔、透明胶带和一根穿有细线的长针。好了,我们要开始做了!第一步把气球吹起来,并用蜡笔在气球上画一张脸。第二步在画好的脸上不太显眼的地方贴上一条透明胶带。第三步把针扎进贴有透明胶带的部位,再把针从背后另一个贴有透明胶带的部位拔出来。你会发现针和线都穿过去了但气球竟然没有破。

怎么样,好玩吧?科学真是神奇啊!

《触摸科学》的读后感范文二

科学,是人们走向成功的踏脚石;科学,是知识中的一名成员;科学,是成功的妈妈。也许有人会说:科学只不过是学科里的副科,没有什么好学的。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现代的电视、电脑、飞船,哪一个不是按科学的原理制造的。今天,我阅读了《触摸科学》中的四个主题,分别是《海洋生物展示秀》,《科学为什么》。怎么,这么快你就被它给吸引住了?别急,慢慢来。

我们还是来看一下《海洋生物展示秀》吧。

大家一定听说过美人鱼吧,可那只是幻想中的生物,但是你们看过它们的真面目吗?我利用科学原理在电脑上搜索到了一幅美人鱼。那可太丑了吧。原来它们可以利用鱼鳍顶住海底,再把头伸出水面,远远看来,就像一个人站立在海面上。所以朦胧中,我们就成了水手心目中的美人鱼了。我告诉你,其实美人鱼它的真名不叫美人鱼,而是叫儒艮,儒艮在恐龙时代就已经有了记载,它和人类一样,也是哺乳动物。儒艮它是个素食者,只吃海里的海生植物。

我们浏览过了《海洋生物展示秀》了,现在来讨论一下哪一组植物在花盆里会相克。原来是玫瑰花和木犀草相克。如果将鲜丽的玫瑰花和带有杀气的木犀草插在一个花瓶里,木犀会很快地枯死,而枯死后的木犀草又会在土中分泌毒液,将玫瑰花置于死地。

现在读到这里,拜拜!

自己的芳华_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自己的芳华——严歌苓的芳华读后感800字

我尚未看过这部电影,但突然对原著起了兴趣,花了些时间读完了严歌苓的《芳华》。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被定义在那个特殊年代的历史背景下,从他们的出身到他们的青春,直至他们的晚年,悲剧式的结局似乎是“芳华”这两个字最恰当的注解,伤感也注定是这部小说的灵魂。

在那年那月,任何人做任何事都避不开时代的限制,经验告诉我们,若要悖逆就会遭到周围所有人的背弃与唾骂,就会被那个时代所抛弃。即使在你的人生已经跌落谷底时,奇迹也不一定会出现。

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几乎拿满了所有个人荣誉的军区模范标兵,在“触摸事件”曝光后的人生;也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一心想嫁入豪门的纤纤柔弱的林妹妹,在经历了两段失败的婚姻后,用自嘲的口吻选择了孑然一身;

当然,我们也没有预料到出身高贵且姿色不凡的高干千金,在恣意挥霍了自己的青春后嫁给了“军队二流子”,最终不欢而散沦为了包租婆;

但最让我感到感动的是身材矮小、遭人厌恶的普通女子,在遭遇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之后,却为自始至终都没有表白的爱恋,苦苦地守候了40年,只为在她至爱的人的遗像旁布满了他们初遇那天的冬青……

我始终相信人间有动天地泣鬼神的爱情存在,这是《芳华》的文眼,也是给善良的人一种最温暖的慰藉。严歌苓的作品向来在揭示社会底层的一些罪恶上时毫不留情面的,使我们能洞悉平凡中的伟大,却也能窥测到伟大中的丑陋。其实我们不用过多地揭露他们每个人内心的丑恶或是骨子里的劣根性,因为在某个特定的年代里,任何的所作所为都会被张贴上那个年代特有的标签。就如同现在的我们也一样,生活在当下,身上也会带有这个时代的烙印。

人生本就不易,无论是哪个年代,无论大人物还是小角色,平凡或伟大,卑微或高尚,最终都会芳华落尽。或许,我们需要的是那多一点点的善良和慈悲!

珍惜自己的岁月,细细品味自己的过往,因为这些都是只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芳华!

我快步走向影院,轻轻地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好,静静地等候电影的序幕拉开,独享我自己的芳华......作者:李亨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芳华》读后感:无法触摸的青春祭》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芳华读后感6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