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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蜂赴宴读后感

《赴宴者》读后感:嘿!无冕之王。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抓住了作品的哪些精髓呢?也许"《赴宴者》读后感:嘿!无冕之王"就是你要找的,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嘿!无冕之王

——《赴宴者》读后感

科科

今天花了大半天的时间,读了严歌苓的小说,描写所谓宴会虫的一个故事《赴宴者》。

嗯,与其说,是在描写一位假扮成记者的下岗职工如何骗吃骗喝的故事,还不如说,借着所谓宴会虫的故事来描述一些记者有可能会碰到的故事。

对于严歌苓的细节描述,我往往不会特别注意,可是,你得承认,她是说故事的一个好手。

而且,你往往能从那主人公的看似平常的遭遇中,悟出些隐晦的意味,然后自得地微弯嘴角,是,我懂你的意思。

(严歌苓)

董丹一开始假扮记者去骗吃骗招待费,只是机缘巧合,嗯,就像我们现在给自己封的吃货的称谓一样,一想到那满桌子的珍馐要倒进潲水桶里,就觉得还不如自己假冒记者,避免浪费,天天能吃到这样的好东西,干嘛都值了。

而后,他卷入了旋涡里了吧,不,与其说偶遇的事件让他走上类似于记者的行当,不如说,他内心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正义的认同,才让他有了写稿子发稿子的想法。

不过,结局就像看到中间就能猜到的一样,并不可能是个大团圆。

如果董丹再过十年再骗吃骗喝就好了,我盖上书后这样想,那他标出来的自媒体记者,其实并不能算欺诈,毕竟,我们这个时代,弄个公号或者头条,就可以给自己标一个新的头衔:自媒体写作者。

嗯,时代不同了,现在应该不能像当年一样,随便印个名片就去赴宴然后骗吃骗喝了吧?

不过,是不是有些事情,其实也许可能还一成不变?

我想起二十年前,进入了大学的广播台,误打误撞成了一名校园记者。时间不长,没写几篇稿子,即便如此,也会假装懂行似的在每篇稿子上添点赞美学校的话,仿佛不加上去稿子就不给通过一样。我挖空心思想一些花哨的词,比如用歌名来概括一场活动,或者弄点神秘的语句来吸引同学们阅读,如果碰上哪个广播台的师兄师姐稍加注意,就觉得自己才华盖世无双、无人能敌。

可是,毕竟我的文学修养只到了高三,我读的最多的与文学稍微沾点边的书,除了梁羽生和路遥,就是高中三年的语文课本,因为读得太滚瓜烂熟,我颇为悲哀地发现,后面二十年里,我能出口成章的,全都是高中语文里的句子。

我还很羞愧地发现,在争夺活动报道权中失利的中文系的同学,到真正写报道时能妙笔生花,真正作为一名记者接受广播台主持人采访时能侃侃而谈,多年的积累让她看起来就像一位真正的无冕之王,而我,只会微弱地控诉,她并没有听我的指挥。

可那又有什么呢?记者就是要有自己的思想和写作的能力,除此之外的一切,连虚弱的说服力都没有。

啊,记者不是那么容易当的,我很快毕了业,并且安安稳稳地在自己理科专业里发挥,杜绝了自己转行的心思。

2015年,自媒体行业蓬勃发展,一个新时代来临,一夜间,无数公众号萌发,并且粉丝数量以几何倍数增长,我知道这个自媒体时代来临,但是还在困惑着一个问题,她们以什么为生?就是因为这个困惑,让我并没有和千万自媒体人一样,全身心投入进去,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偶尔更新。

嗯,我确实误会了可以发声的力量以及背后隐藏的巨大利益。

我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公众号阅读量从几百到十万加,然后,毫无例外地,都做起了广告或者做起经销商、推广者。甚至,我自己也会被这些大V所说服,然后毫不犹豫地加入购物车付款快乐地等待收货。到底是坚信于推荐者的信用与推销之词,还是享受在购物和花钱的快乐中,我分不清楚,但是我能知道作为一个坐拥十万百万读者的公众号召力。

今年,结识了一批新做自媒体的朋友,体制内或体制外,大部分虽然已经开始做了,但大部分都还是抽空做做,大多在浅浅的河边观望。而就自媒体未来发展的讨论,也一致认为红利期已经过去了,可是,除了做微信公号、头条、简书等等,把自己变成自媒体创作人,还能有什么动作呢?

她们大多比我文笔要好,很多做记者多年,或者有细腻的文笔和敏锐的观察力,有随时动笔的灵感,每篇文章都闪着精心雕琢的光辉。

可是,现在涨粉好难啊,有朋友说。读者已经有点疲了吧?已经有几千万的公众号了,读者很难因为一篇文章被吸引然后就毫不犹豫地关注你吧?如果,再希望借助关注的粉丝,进一步转化成利润得以糊口养家,那更是难上加难。

我以前一直以为平台后台自动植入的广告收入应该是自媒体最方便也是最合适的收入方式,当第一次发现很多公号为了读者的阅读体验把植入广告去除的时候,还很诧异,到底他们用什么来维持生计?购买那么多奢侈品,收入都不够吧?等第一次帮朋友的公号和别人谈广告费的时候,我才诧异,原来推荐式广告远高于作为流量主获得的广告费。当我浏览企鹅公号里的数据,看见浏览量总数超过百万而总收入只有一百块钱的时候,我更是苦笑,对于每个有那么强发声权力和能力的自媒体人来说,稍微换一种方式,就能获得更加让人更加体面生活、甚至于光鲜亮丽的一切,如何不叫人动心?

是啊,《赴宴者》的主人公董丹也遇到了吧?随便亮一下记者的名片,山珍海味鱼翅海参随便吃,上访的农民尊敬地敬酒递烟,餐厅老板直接免单,房地产商吴总甚至要用一套房子的使用权来诱惑其给他粉饰太平。

谁能经得住北京一套房子的诱惑?董丹也不能,只不过,他稍微差了点运气,文章被人盗用,他在气恼之余,经得住了吴总的二次诱惑。

可是,这又有什么用?你经得起诱惑,你敢于写出真相和事实,你想把一切曝光,就够了吗?董丹甚至到被抓起来之前,写的稿子没有一篇能够见报,世上那么多的事,能报道与否,不止和记者意愿有关吧?即便是他想帮助的被拖欠工资一年之久的农民工,在他拉着他们要去找吴总算账时,也都全部退缩了,他们更在意万一去了,讨薪不成,反而以后都没有工程做了,更加没有钱回去了。

在利益面前,一切都是苍白的吧?

此刻,一边听周深唱着《化身孤岛的鲸》,一边敲字,越写越觉得自己的选择正确,并没有头脑发热投入这当时热热闹闹的行当里,现在有人问我,靠什么维生的时候,可以理直气壮说,我有正职,不靠这个挣钱,只是兴趣。我只是,喜欢表达,喜欢表现,自娱自乐,如此而已。

我尊重每一位想写出自己心声的人,都是无冕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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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继续听你嘿读后感


真想继续听你嘿读后感

在上学期,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真想继续听你嘿》,它使我深有感触。

故事讲的是一名山里来的人来参军,他叫关大山。在新兵欢迎仪式上,中队长轮流敬酒,大家都说:“中队长意思一下,我干了!”到关大山时,他却说:“中队长你干了,我意思一下。”大家都笑他不会说话,可关大山的家乡就是这么敬酒。他们那儿穷,喝不起酒,所以有酒喝总是让长辈多喝。

后来,队友一见他,便怪模怪样地说:中队长你干了,我意思一下。大山听了不理他们,全把力气用在训练上,量是别人的两三倍,谁喊休息他也不听。

大山依旧认真训练,终于在大比武中夺得第一名,但小腿却在做一个动作时摔骨折了。回到营房后,医生包扎起来,可刚包好,就响起了警报,是一起杀人案,凶手还有枪。中队长紧急集合,上车时,关大山一瘸一拐地走了来,队友知道他的倔脾气,劝阻无效后,大山还是上了车。

没想到,上山时,凶手突然出现,枪口瞄准了队友。大山发现时已来不及喊。他快速横跃出去挡住,扣动了扳机,凶手也开了枪。凶手头上出现了一个大血洞,但大山也牺牲了。在追悼会上,战友们拿着啤酒,对着大山的遗体,含泪喊道:“兄弟,我们一起嘿(喝)呀!”

这声音惊天动地、气震山河!

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感动。关大山舍己为人,关键时刻用自己的身体为战友挡住了子弹。从他身上,我看到了山里人的坚韧与执着,我要学习关大山的精神,只有朴实,才能脚踏实地,只有坚持,才能成功!

风之王读后感300字:风之王读后感


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赴宴之前(毛姆小说集)》读后感_1600字


《赴宴之前(毛姆小说精选集)》读后感1600字

短篇集锦[爱心]

毛姆的小说内核,其实是用棉布擦拭刀子。刀柄上华丽的巴洛克式的装饰是毛姆所喜的生活的喧嚣,而棉布擦过锋刃的温和与锐利,才是毛姆文字深处所求的慈悲与深刻。

喜欢毛姆有二。

语言和行文

我有更大的希望,就是有朝一日,能够拥有千姿百态的海洋、天空,拥有清丽的朝阳、艳丽的晚霞以及辉煌壮阔的夜晚。我将在曾经是荒野的土地上开垦一座花园,并创造出很多东西。而时光流转,等我老去之后,回首这一生,我希望,我的生命会是朴实无华、宁静而悠远的。虽然没有什么大事业,但是,我的一生将与‘美’同行。噢,你一定觉得这样的我实在太没有上进心了吧。怎么说呢,假如一个人,即使他得到了全世界,但丢失了自己的灵魂,那一切也都是毫无意义的。坦率地讲,我想我已找到了自己灵魂之所在。”

不华丽但是很诚恳  仿佛自带说服力和代入效果  描写心理和环境的语言没有太多文字技巧  一字一句都刚刚好   特别心动他的切入角度  有趣的形容

酒很淡,感觉像喝水一样不会醉,我们一边吃通心面,一边喝完了一瓶。等喝完第二瓶,我们已经醺醺然觉得生活没什么大不了的。

人物和主题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从《刀锋》到《赴宴之前》众多人物形象非常平凡、立体

之所以说毛姆笔下的故事慈悲又残忍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人的生活选择与现实环境与精神栖息总有矛盾冲突  而你也不晓得自己会在哪个瞬间就大彻大悟  有可能是见识了不一样的风景  有可能是遇到了生命中的贵人  有可能是读到了足以影响一生的书籍   但凡有觉醒的意义   总归是对之前的生活不满意  或是早就在寻觅

结局如何  凡人如何猜的透  毛姆不给出评价  因为他看到了每个人灵魂扑簌闪光的那刻  也看到了微弱之火燃尽的悲凉

所以你看到对妻子深情款款的谁谁  不过因为情敌假象的瓦解而恢复冷漠  主人公最爱的还是自己呀

所以你看到对人生安排圆满的谁谁  对于计划之外的变故毫无抵抗力  死在春花秋月的月满之下

所以你看到浮夸、爱说大话的谁谁 因为一个女人的求助  愿意丢掉自己最看中的面子

所以每个人呐  不完美  这样最可爱

他看着我,脸红了起来。灵魂毕竟是一种烦人的东西,当人的灵魂逐渐发展完善,他就失去了伊甸园。“闲暇,”他说,“要是大家都懂得该有多好!这是人类能够获得的最珍贵的宝物,可惜大多庸碌之辈甚至不懂如何去获得闲暇。他们完全为了工作而工作,他们不会明白,工作唯一的目的就是获得闲暇。”他的生活绝不会对他人有害。他游泳;他远足;他从没有失去对卡普里的爱慕之心,即使他已如此深知她的美;他弹钢琴;他自己玩纸牌;他读书。他很乐意接收邀请,即使聚会有点无聊,他也总是不会失去宾客之礼,受到冷落他也不觉得委屈。他社交活跃,但是一直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不使人际关系发展到太亲近。他生活节俭,可也保持足够的舒适度。在金钱方面他的信用良好,我觉得他不是那种嗜性如命的男子。如果说,早几年的时候,他偶尔还会同某位路过的游客异性有过短暂的艳遇,对方看到这种环境也会找借口离去,即使在关系尚存时,几乎可以断定,他的感情也是相当克制的。我想他早就决定,不会让自己精神的独立性受到干扰。他唯一的激情是对美丽的大自然的,他从生活赐予每个人的简单而自然的事物中寻求幸福。你可以说这是最自私的活法,这确实是的。他不对其他人有用处,但是另一方面,他也不损害任何人。他一生所愿就是自得其乐,看来他确实做到了。极少数人知道要去哪里寻找幸福,而最终找到幸福的人更少。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一个愚者还是一个智者,但我肯定他是一个确知自己的想法的人。要说此人在我眼里有什么特别的,那就是他实在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凡人。我如果不了解他的故事,就绝不会之后再想起他来,想到十年之后的某日——他不得不故意告别这他无比眷恋的岛上生活——除非一场偶然袭来的病让他早早去世。我不知道,类似的想法是不是常常刺激他的头脑,给了他特殊的热情,让他尽情享受生命的每一刻。

风之王读后感作文500字:风之王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嘿,胆小鬼眼泪之谜》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嘿,胆小鬼眼泪之谜》这本书,书里的主要人物有;小小、潘恩、潘多拉......其中小小是主人公,他是一个冥界的小鬼,第一次来到人间变成了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兔子。于是小小以后十分害怕兔子。从此,得到了一个称号——“胆小鬼”。

重回冥界的他接受了冥王派给他的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在送信的途中,捡到了一颗受伤的心,善良的小小和潘恩决定救活它,而要救活它必需需要塔中人的眼泪,而那位神秘的塔中人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小小的好朋友潘恩的妈妈——潘多拉,潘多拉因曾经好奇,打开一个木箱放出来了病魔,战争等。因此,潘恩常常离家出走,而潘多拉却每次无情的诅咒自己,变成石头,连她的泪腺也石化了,直到潘恩回来说“妈妈,我回来了。”他才变回原样,但这次小小和潘恩来到的时候怎么叫他还是“石人”。最终还是“一无所知”和“无所不知”的帮助下解开了咒语,但小黑(潘恩家的白猫)的口中得知往前来的信使都被潘多拉吃掉了,小小害怕极了,小小不小心说了出来,潘恩知道后就告诉了妈妈,但妈妈却否认这件事,最后,原来这些信使都被叛徒小黑带到提坦王那里吃掉了,这次,小黑也被吃掉了,小小却逃过一劫。

回来后小小在读一本历史书,读着读着,小小解开了一个惊人的秘密——潘多拉并不是放出战争、恶魔......的人,潘恩知道冤枉妈妈后放声大哭,潘多拉赶紧命人拿个小瓶子,随后她把潘恩留下的眼泪收集到这个瓶子里,递给了小小,说:“潘恩也住在黑暗金字塔里面,也是塔中人,潘恩的眼泪也是塔中人的眼泪啊!”小小听了恍然大悟。

《嘿,那匹野马驹》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名叫《嘿,那匹野马驹》的书。看了这个书名,是不是觉得写马的?写动物的?不,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它讲的是抗日故事,有没有感觉有点奇怪,又还带点神秘色彩?向下看:

有一个神秘的女孩“光临”了妇救会,她叫肖来娇,不过大家都叫她小辣椒,她是个辣丫头,自从加入妇救会,建立了儿童团,救干过不少另人瞩目的事儿。

她带领儿童团“攻打”汉奸据点,仅用炮仗就把汉奸们吓得魂不附体,还胡乱扔手榴弹、乱开枪,浪费了不少子弹、手榴弹,各种“蛋”,顺便甩支汉奸歌,把汉奸气的七窍生烟。

她在一次敌人下乡时用敌人的手榴弹打退了敌人;又在鬼子的眼皮底下偷走了一支小马枪,虽然打乱了游击队夺取重机枪的计划。

讲了这么多你们明白野马驹是谁了吧。对,就是她——小辣椒。

我在小辣椒身上学到了:万事不是用蛮力和勇气就能解决,还要动用大脑,要懂得灵活应变,用脑子打败蛮力,以柔克刚,以弱制强。也知道了抗战取得胜利的原因是“民与兵”。民拥兵,兵护民,民助兵,兵助民,兵源于民。

讲了这么多,你们知道作者是谁吗?是卢振中。他1942年生于山东。中国作协委员会,国家一级作家。1978年后专心儿童创作,出版多部儿童小说著作。

《钢琴之王》读后感


《钢琴之王》读后感丰台一小六(8)班 陈湜“人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如果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即使只有点滴的帮助,对身处困境的人来说也如黄金般珍贵。”是的,一个人身处困境的时候,有人站出来帮助了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举手之劳对于遇到困难的人简直比黄金还要珍贵。谁没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呀?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遇到了困难但迟迟不能解决,或者是彻彻底底地解决,而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人不经意间帮助了你,为你解决困难却不求回报,你就会有一种感激的心情。有一次语文期末考试,我唯一的一支笔在中途坏了。有人发现我坐在位子上唉声叹气地望着天花板,及时借了我一支多余的铅笔,才使我完成了所有的题目。而那个借我笔的同学也就是举手之劳,却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在当今的社会中,像文中的“钢琴之王”李斯特这样,能够对身处困难的人给予帮助的人不多了,还能想方设法地帮助一个陌生人的人更加少了。有时候,这点滴的帮助却是严寒中的炭火,干旱时节的及时雨,贵重的珍珠玛瑙……帮助他人也是一种美德,当自己周边的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尽全力地帮助别人,给予人一种无私的帮助,才能算是真诚善良。

风之王 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我写的读后感是《风之王》这本书。作者是【美】玛格莉特亨利,她凭《风之王》这本书获得了1949年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其代表作有《贾斯丁摩根有一匹马》、《辛可提岛的迷雾》等,这让她成为了出版史上最受欢迎的以马为主角的女作家之一。《风之王》是一个关于爱和责任的故事,主人公阿格巴对马闪的关心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书讲述了主人公阿格巴十分关心和喜爱摩洛哥王国皇室马厩的阿拉伯骏马闪。在闪一出生时,哑巴男孩就许诺和它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一次机遇让他们来到法国,又通过柯杰若来到英国。在命运地一次次捉弄下,它被流落于噪杂的市井之中,又不幸进入了监狱。但这始终不能埋没闪的高贵血统。终于,在与恶魔马的战斗中胜利了,并于母马罗珊娜生了个小马板子,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在《风之王》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马闪,因为它十分坚强。有一次,闪和阿格巴被厨房总管倒卖给了一个马贩子,被用来拉车驾辕。闪因以前在厨房拉车而瘦骨如柴,根本没力气再拉马车。没想到,马贩子却因此大发雷霆,毒打辱骂闪。闪完全可以索性倒地不起,顺势咽下口气不再活着,可它却坚强地爬起来,饱含眼泪,忍住痛苦,直视远方,好像一定是活着证明自己的纯正血统,证明自己的信仰。

我喜欢闪,喜欢它的坚持不懈,喜欢它永不放弃;喜欢它为了证明自己,而对命运抗争。它的坚持、坚强、勇敢、努力值得我好好学习。

《风之王》读后感


我推荐大家读了《风之王》这本书,它是由美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玛格丽特亨利写的。玛格丽特6岁时就爱上了马,而这份对马的热爱便融入了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在她写的故事中,马、狗、及其它宠物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为了让她的故事更加精彩迷人,她总会投入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宠物。

《风之王》讲的是发生在200多年前的一个传奇: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厩里的宠儿、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并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的高贵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为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

这是励志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就许下诺言:等你长大,你一定为成为风之王,大家都会对你鞠躬,我保证!为了这个庄严地承诺,他和闪不离不弃,相互鼓励,终于使闪成为了风之王。

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无论面临什么困难,都不能自暴自弃;无论遇到什么命运不公,都要奋力抗争;只要活着,就会找到证明自己的机会。同时,信守承诺、忠诚能让朋友更坚强;执着、坚持才能最终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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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野之王读后感


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战争之王读后感


战争之王读后感(一)

拍摄于2005年,由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影《战争之王》是一部直面军火走私的现实主义作品。美国人拍摄的电影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其矛头可以直指当局,或揭其短处或讽其弊端,不遮掩不回避。这部电影就是个典型。电影以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尤里军火贩子的生命历程和反思。

尤里(尼可拉斯凯奇饰)的经历并不复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随着自己的家庭从乌克兰移居美国。在这个充满冒险和机遇的国家里,他开始逐渐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智慧和谎言来获得生存和壮大的机会。尤里有一次意外目睹了两个俄罗斯黑帮之间的街头枪战,这让他认识到人类在吃饭的本能之外还有着仇恨和屠杀的欲望。从这次枪战中,他意识到武器走私可以使其过上富人的生活,因为他觉得,买卖武器是为了提供人们的另一种生活必须品就象你开饭馆,人总要吃饭一样。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他从倒卖一两支枪支到大批的军火直到把前苏联的军用直升飞机倒卖出去,他一步步成了这个领域的老大。而且用他的不义之财把他的梦中情人艾娃(布里奇特莫纳汉饰)娶回家为其生儿育女。

尤里把他的武器倾销到世界上战乱不已的中东、非洲,而那些地方的人们用他的武器互相杀戮,无辜的平民特别是妇女儿童惨遭屠杀。甚至他的弟弟维塔利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不愿把武器卖给那些杀人恶魔,结果在他的眼皮底下被乱枪打死。可以说,他赚的每一笔钱都带着血腥味。我们在谴责尤里赚取昧心钱的同时,不能不问:是谁造就了尤里这样的军火商人?其实是美国政府。作为世界上的军事强国,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财力,到处插手国际事务。要么出兵直接干预别国内政,要么把大批的军火提供给那些战乱中的弱小国家让他们互相杀戮而其从中渔利。影片中有一个镜头,一个巨大的仓库里,到处堆积着如山的枪支,这些枪支是战后美国遗留在别国的,因为把这些武器运回美国的花费比扔在这里更划算,这也成为尤里这些人非法买卖的重要来源,尤里收购这些武器是论斤买的!

影片结尾处,尤里和检察官杰克在监狱里的对话很耐人寻味:世界上最大的军火交易商,是你的老板,美国总统。他一天卖的比我一年卖的还多。有时,他需要象我这样的自由工作者,来支持那些他不可能支持的军队。我是一个必须要存在的恶魔。

世界上只要有战乱就需要武器,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尤里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恶魔存在一天,就会有无数无辜生灵惨遭涂炭。而美国政府却默许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民主国家其正义何在?

战争之王读后感(二)

尼古拉斯凯奇的战争之王从军火商的角度叙写了战争的残酷,同时也描述了当今世界的形势。纵使我不了解也不可能了解军火商,我对武器也没有研究,仅仅觉得武器那种冷酷美始终很吸引我,但这都不妨碍我对这部影片的喜欢,影片给我感觉就是一种宛如记录片的感觉,那便是真实。

对于影片的主演尼古拉斯凯奇,相信大多数经常看外国电影的人都熟知,文艺戏出身的凯奇近几年一直活跃在动作戏领域,但除了在吴宇森的《变脸》中,凯奇在演反角的时候给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之外,他的其他动作片,虽然精彩,但表演总是给人感觉没什么突破,演英雄的时候总是看起来那么无辜,一脸苦大仇深之样。直到现在的《战争之王》,似乎又在凯奇的眼神里找到了他在《火柴人》里忽悠别人那种无辜的狡猾。?有人评价说《战争之王》凯奇的转型之作,那我更认为,这是凯奇的半回归之作。?

剧中的主角叫尤瑞,如果抛开尤瑞是个军火商身份的话,那么他完全就是一个商人。他和所有的商人一样,他有了第一次出售商品的动机,也有第一次交易的兴奋,甚至和各种各样的人来打通关系。他种种的作为和一个普通的商人没什么区别,他知道如何在政策和法律的框框中为自己牟取更大利益,他知道和直接影响他买卖的那些人做好关系,他甚至和所有的商人一样不去关心消费者买了他的产品到底会用来做什么,他的职责就是,尽可能地将自己的商品出售给需要的人,尽可能地给自己牟取最大的利润。也就是这个原则,贯穿着整个故事,不涉及其他国家的所作所为是他耐以生存的一个原则。影片的第一个镜头便是满地的弹壳,接着我们看到了尤瑞,也是从尤瑞的口中我们慢慢进入军火走私商的故事。也正是从我们看到尤瑞的第一个表情开始,我们就明白,这只是一个商人,一个比较精明的商人,仅此而以。

同时影片在塑造尤瑞这个商人形象的同时,也深刻的揭露了国家利益斗争的本质。国家是一群人构成一个群体,有着相同的利益趋势,有了利益,便有了争端,有了争端,便有了杀戮。因此国家这个东西在他诞生的一刻开始,就便是建立在互相的流血冲突上。利益的冲突必然导致一部分人被奴役,这也就渐渐演化成国家的另外一种形态。倘若说之前的国家是代表着国家内大部分人的利益而建立的群体的话,那么后面的这种形态,就是国家是满足小部分人的利益而将一大部分人建立成的一个群体,而这个就是奴役的结果,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这种情况都没有消失过。影片内的那个非洲国家,便是一个典型。国家的存在总是伴随利益冲突的存在,甚至可以说,是利益之间存在的冲突才是促进国家不断发展的原因之一旦利益的冲突却往往伴随着武力的发展,由此可以发现一个或许让许多道学家难以接受的规律是武器,维持着国家这个大极其的运装。?因此,只要有国家的存在,军火的销售就不会停止。也就像影片最后讲的一样,最大的军火商不是别人,正是美国、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这五个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这也深刻揭露了国家利益的本质。

这部影片最重要的一点事做到了真实。伴随着AK47的枪声在美国奥德萨皇宫酒店响起,由尼古拉斯带领着,一个全新的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org)跟随着这个军火商人的成长步伐,我们渐渐走入了一个由枪声和鲜血组成的世界,我们也可以了解原来历史的变革与推动不仅仅只有主义和宣言,还有鲜血与交易。目睹着电影中非洲军阀屠杀平民的残忍场景,你会感觉这个世界原来也可以是这样。也许长久的太平让人们误以为那便是生活的全部,却没能更好的认识这个世界。?当军火贩子的妻子,儿子,父母抛弃他时,当他的弟弟死于他所贩卖的子弹时,当他被抓捕又由美国政府中某个人在上法庭之前直接释放之时,他继续了他的军火生涯。主人公说,我是军火商,全世界有战争的地方就有我,但是你们用不着恨我。战争不是因为我们这些军火商而开始的,我们只是在追随战争的脚步而已。而且我永远不是最大的军火商人,像美国政府,他们做的军火买卖是我的好几万倍,为什么没人去恨他们?这样的角色才应该是你们憎恨的,他们一边挑起战争,一边还故作慎重,其实就是为了发财。?正如他所言,在这血色的世界格局中,他必须也必要去扮演着这个世界所需要的角色,一个暗地里的角色。?

人性也许并不如影片中描述的那样简单,可是每个人在面对每一件事情都有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而正义永远只是相对的,在这个标准之中,比较能够使人认同的可能就是正义。而政客思想统治中的正义,不过是一种利益。我们常常犯的错误是,把别人的利益当成自己的信仰。于是想,做一个平凡的人,做一些平凡的事,才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和珍惜。

战争之王读后感(三)

一直没有机会看我家凯奇的《战争之王》。今天完成了这个心愿。

觉得片子很是不错,很有深度,很有内涵。很是喜欢导演的安排,特别是最后的结局。因为这个世界,冥冥之中,玩的就是政治,玩的就是关系。如果让凯奇入狱坐牢的话,那才是见鬼的事情,虽然名义上他是个坏人。幸好,这是一部好莱坞电影,不是我们的红色革命剧,不然真是糟蹋了凯奇这么好的演技。

片子很真实,因为人物很真。年轻人会对未来迷茫,男人会找女人泻欲,空虚会让人堕落,嗑药会让人上瘾,政治会爆发战争,战争会流血无数等等等等。凯奇扮演的角色只是一个人,好人和坏人的结合体,其实人本来就是矛盾的东西。人嘛,总会犯错,酒精,白粉,女人,男人势必逃不开这些。与此同时,梦中情人,改变世界的梦想,兄弟情义,男人也离不开这些。所以当这些都反应在凯奇身上时,觉得好真实。柳下惠是个特例,我不苛求这样的人物。但求真小人,而不是伪君子。

这是讲人的,但是片子的主题还是战争。片子不求给出一个主题,我感觉。只是,说明这个世界很多事情的存在,必然有它现实和合理的一面的。战争就是这样,总有人要发动战争,为了各种目的,那么一定就会有人死,当然了,更会有人买卖军火。有需要,就有市场。

很多时候,改变现实很难,接受现实可能更加容易一些。

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今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责任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 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终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责任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责任,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助,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责任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嘿!孙猴子,你好 (900字)


《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着之一.它是吴承恩先生的杰作,讲述的是一个泼猴和唐三藏及师弟八戒,沙僧去西天取经的故事,这本书我虽然看了一遍,但是以这本书编辑的电视机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它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而在昨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很厚的《西游记》,总共八百多页呢?我估计半年都看不完(我是说细看),但这本书有些的生动有趣,让人看了之后爱不释手,流连忘返,看了还想再看一遍。

这本书有很多章,第一回灵根育孕源流出心性修持大道生,第二回悟彻菩提真妙理断魔归本合元神,第三回四海千山皆拱伏九幽十类尽除名,第四回官封弼马心何足名注齐天意未宁,第五回乱蟠桃大圣偷丹反天宫诸神捉怪,第六回观音赴会问原因小圣施威降大圣,等很多章,其中我最喜欢三打白骨精。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的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着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在厉尽时间锤炼的《西游记》中,竟深深蕴含着新世纪人们最渴望的自由精神我更明白为什么它能够传承至今了。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六年级:洪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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