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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杰克·伦敦写的《荒野的呼唤》,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我们如何去领会《荒野的呼唤》的内函呢?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荒野的呼唤》心得作文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今年寒假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一书中讲述了一条叫做巴克的狗本是无忧无虑在法官身边,但有一天,一群人把它打晕带到了天气十分恶劣的北极做了雪橇犬,在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经历了各种磨难后,终于成了名副其实的犬王!
我十分敬佩巴克,他与其他狗并不一样,他懂得反抗,在红毛衣几次痛击后,他并没有屈服,反而是更加愤怒要去反抗,他活得也非常有尊严,因为他知道他已经不再是那只可以无忧无虑的家狗,而是真正去了另一个世界——大自然!在几次磨难中他终于懂得只有去拼搏只有去努力,才能活下来同时也要成为雪橇犬队的犬王,要不然面对他的只有冷落与歧视!要么称王,要么成亡!
这本书中也有感动与温暖,当巴克被新主人救后,他就如变了个模样,他的内心因受到大自然的影像所以内心冰冷无比,对生活也没有了任何兴趣,他只觉得只要活下去就已经可以了!但被新主人救后他的内心渐渐变得阳光起来,他的冰冷早已被新主人那灿烂如阳光般的爱感化了,他也为了主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直到主人死后他悲痛欲绝,又重新与他的狼伙伴走进了丛林开始了新的生活!
巴克,他是那么努力的活着也是那么懂得感激,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感激呢?
前几天,我有幸拜读了杰克·伦敦的名作(荒野的呼唤),感触颇深。
文章讲述了一条名贵的家犬布克被贩卖到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当雪橇犬,处尊养优的它面临重重困难,但他最终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他的原始本能复苏了,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并最终回归荒野,成为狼群的首领。
布克在走向荒野的道路中历经了许多坎坷,承受着人类无情地鞭打,在和同伴的争夺中遭受一次又一次次的挫折,在险恶的环境中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但它凭借着顽强的勇气和必胜的信心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成就了它辉煌的'一生。
信心和勇气是成功的必然条件,而我偏偏缺乏他们,当我面对困难时,我总是鼓不起勇气,拿不出信心,为此,成绩很难得到提高,有时离成功仅一步之遥,但我却退缩了,放弃了,最后成功也与我失之交臂,失去一次又一次的机遇。
如今,我被布克感动了,它从舒适的南方家庭环境被放逐到恶劣的寒冷北方,从溺爱它的主人家到一群完全陌生的合作伙伴,无论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它面临的困难都比我大,但它都克服了,一步一步挺了过来,最终懂得了大自然的生存法则——优胜劣汰,何况我们人类呢?
如今的我们像正在茁壮成长的幼苗,虽有老师、父母、朋友的关爱,但成长的过程必须是自已拿出勇气和信心去接受挑战,经历风雨,只有那些接受阳光雨露滋润的小苗才能长成参天大树,而整天呆在温室里的小苗,是需要别人的浇灌和呵护,是适应不了大自然的挑战,最终也将走向毁灭。
同学们,以布克为榜样,拿出勇气和信心,告别昨日的懦弱,勇敢的接受困难的挑战,战胜自我,你也会成为“狼首领”的!
《荒野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小说主人公是一只肌肉发达的狗,名叫巴克。它的妈妈是一只牧羊犬,它的爸爸是一只圣伯纳德犬。
巴克出生在一个法官家里,那个家里有很多狗,比如不下二十只的胡梗、日本哈巴狗、墨西哥无毛犬,还有巴克,虽然拥挤,但却很开心。好景不长,巴克被几经转手,卖到了遥远的北国。它被一辆运输车送走,后来又被一辆卡车运到轮渡上,最终他被装进了一节包裹快运车里。这节包裹快运车在火车后面拖着,整整两天两夜,巴克也就持续两天两夜没吃没喝,最后它被卖给了拉雪橇的狗队。巴克在不宜生存的北国,通过努力,变成了出色的雪橇犬。看完故事,我深深地被巴克的特质所吸引。
第一个特质是“隐忍”。巴克如果做的不好,主人就会用鞭子打它,它默不作声,努力调整步伐,用力地快速拉着雪橇,尽力做到让主人满意。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学会了如何在雪地中睡觉——在雪地里挖一个坑,躺在坑里。丝毛犬经常挑衅巴克,但它忍住愤怒,逮准机会,消灭了“敌人”。
第二个特质是“坚强”。巴克的生活很艰苦,吃不饱,甚至还吃没有营养的冻马皮来充饥,每天都要忍着饥饿走很长很长的路。又一次,为了赶时间,它和伙伴们一天在雪地里走了四十英里路,腿都软了,但它一直咬牙坚持,最后得到了主人一磅半的大马哈鱼干作为奖励。
第三个特质是“勇敢”。主人死后,雪橇队解散了。为了生存,巴克想尽办法猎到了一头雄鹿,饱餐了一顿。后来,巴克遇到了一群狼,由于巴克吃的好,比狼高出一个头,所有的狼都打不过他,甘拜下风,于是巴克变成狼王。从此以后,人们就再也没有巴克的消息了。
合上书本,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巴克虽然是只狗,但它有着“隐忍”、“坚强”和“勇敢”的精神,在荒野中生存下来。我想对巴克高呼一声:“你真了不起,我为你骄傲!”我们要向巴克学习,在激烈地学习竞争中,坚持不懈、勇往直前。我想再说一遍,向巴克学习!
这天,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
它讲了一只叫巴克的狗,在北极给人类拉雪橇,在残酷的环境下,为了生存,它和其他狗做斗争,在斗争的过程中,巴克渐渐恢复了狼的本性,成为了一只狼,在与其他狼做斗争的过程中,巴克击败了其他狼,最终成为了狼王。
这本书告诉我们,狗身上有狼的本性,如果环境需要,也许他能够成为一只狼;也许会成为别的动物的猎物;也许会碌碌无为只是一只普通的狗;也许会不堪忍受环境的折磨,选取死。什么样的结果都与自身的付出有关联。
正如我们的学习,在学习中,我们要像巴克一样坚忍不拔,不被困难压倒,这样我们才能成为学习的`“主人”,而不是学习的“奴隶”,不能战胜自己,只能终生碌碌无为,不能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要有巴克那样不服输的精神,那样才会做出取得很好的学习成绩,才能做出更伟大的事业,才能探寻到更多未解之谜……期望这一天早点到来。
你可曾试着去了解过一种动物,认真与它沟通,倾听它的声音,感受它的情感?虽然人类多将动物当成宠物来养,可也只会把它当成宠物,招之即来,挥之即去。
在《荒野的呼唤》中,杰克伦敦却塑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感情,还有欲望的狗--巴克。最初巴克就像我们今天的宠物狗一样,过着养尊处优,自由自在的生活。他既传承了父亲的威严,又传承了母亲的机智敏捷。要不是可恶的园丁因缺钱将他卖给狗贩。使它的命运从那一刻起就改变了……
巴克一下子从“国王般的身份沦落为一只苦役狗,它在血淋淋的棒子和锋利的牙齿上服从了现实,它在残酷的现实中牢记一个道理:“强者为王,败者为寇”。一个个的主人匆匆走进它的生命,有的给予它爱与温暖,有的又将它拉回现实生活中去,各式各样的主人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在恶劣的环境之下,它的野性慢慢复苏,并渐渐扩大……
人类之间的勾心斗角让我们感到身心疲倦,但是当这些事情发生在一只狗的身上,让我深深的感悟到:“只有真正的强者才能卡住命运的咽喉,主宰命运走向成功。而弱者只能被命运所欺压,变为永远的悲剧……”
像巴克一样,我们的生活中也是困难重重,也会在人生的低谷里徘徊。退缩,解决不了问题;软弱,只会让困难加剧。唯有勇敢地面对,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站在人生的高峰,拥有更加美好的生活!当我细细品读着“书韵”时,我不禁读懂了作者的内心,他写的不仅是巴克,更是对人类生活的真实写照。原始的求生本能告诉我们:“想要生存下去就要做生命的强者!”这便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生命的呼唤
读《三国演义》有感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记叙了从黄巾之乱到建立汉朝这一漫长历史时期所发生的轰轰烈烈的历史事件,是我国乃至世界上少有的历史为题材的小说佳作。
《三国演义》对人物描写是非常成功的。如对刘备的描写体现在仁义二字上。刘备兵败后,带着百姓一起逃难,众将劝刘备弃民逃难而刘备去却说:你等欲陷我于不仁不义乎?而对另一主人公曹操,作者则用奸雄二字来描写。曹操虽有远大的志向和聪明的头脑,但为了实行自己的霸业,不惜杀害忠良无数,还狂妄地高呼: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人物描写观点鲜明。
读了这本书给我感触最深的是:无论是黄巾之乱,诸侯相争,还是三国鼎立每次受苦受难最多的总是无辜的百姓。刘备尽管挂着仁义的牌子,但在逃难时曹兵追上无辜的百姓,尽情的屠杀,血流成河。苦果还是百姓尝。董卓迁都时火烧洛阳城三天三夜,还把居民迁往长安,一路上累死,病死的群众无数,洛阳城上火光冲天号哭不止。
读到这里,我悲愤至极,为什么一定要用战争解决问题?到底何时才能换来真正的和平?我也只能默默的为死去的亡灵悲哀。安息吧!愿你们的遭遇能唤醒那些独裁者腐朽的脑袋,愿世界早日恢复和平。
你有认真倾听过每一道声音吗?学会倾听,倾听来自大自然的轻语,倾听来自城市的喧闹,倾听来自荒野的呼唤。每一种声音都有它存在的理由,它们或是美妙的,或是沉闷的,或是自由的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被卖去当苦工,不仅劳动繁重,就连环境也十分艰险。巴可忍受了各种虐待,在恶劣的环境下,锻炼得比其它动物更加机敏勇敢。自由呼唤它回到狼群,让他以勇猛和聪明作了狼族的领袖。
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追求自由,即使是动物也一样,它们想投入到大自然的怀抱中。
我养过两次兔子,可没有一次养成功。
第一只兔子叫贝贝。它让我印象深刻,甚至是愧疚和自责。那天,我看贝贝怪孤独的,便打开笼子放它出来活动活动。看着贝贝活泼的身影,我不禁扬起一抹微笑。等我再去找它时,它已经不见了。我仔细地寻找每一个角落,还是没发现它的踪影。眼光不经意扫过阳台的栏杆,我的心猛地一沉,急忙往楼下看:小区还是一如既往。我顿时松了口气。可心里又浮起一个疑惑:难道它逃走了?后面的几个月里,贝贝还是没有出现。它也不打声招呼就从我的世界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只兔子我叫它慧慧。作文有了上一次养兔子的经验,我对它很是体贴。每天放学回来,我一把书包放下,连鞋都没脱就奔去厨房拿几片菜叶,洗净后放在慧慧的笼子里给它吃。看着慧慧吃得津津有味,我心里倍感欣慰。我不敢把笼子打开,怕它又像贝贝一样逃走。一天晚上,我去看慧慧时,发现它紧闭双眼,四脚朝天地躺在笼子里。我的心跳猛地加速,急忙叫来妈妈。我紧抿着唇,紧握的双手微微泛湿,不安的情绪溢于言表。妈妈以为慧慧死了,就提这笼子想把它放到楼下扔了。突然,我看到慧慧的眼睛悄然无息的睁开了,骨碌碌地一转。我心下一喜,大叫:妈妈,慧慧没死!妈妈低下头,慧慧的眼睛不知何时又闭上了。你这孩子,真糊涂。妈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我急急忙忙地说:不是的,它话未完,妈妈就径直下了楼。还小的我急得伤心大哭。一个两个都这样,你们是不喜欢我吗?
不是这样的。
我才发现,它们不喜欢被囚禁,不喜欢像犯人般被关在牢笼里,不喜欢没有自由的感觉。或许是为了自由,为了能重新回到森林里自由地奔跑;或许是见惯了人们虐待动物,见惯了人类把动物当做赚钱的工具,才会如此想逃跑。
它们只不过是,想回到大自然中罢了。
今天下午,我在家里读了一本学校里六一儿童节定的野性的呼唤。
那么,我先给你们介绍一下吧!野性的呼唤是由杰克·伦敦的成名作,1903年出版。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他的名字叫巴克。整个故事是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加何从一条驯化成的南方狗退化到好像是狗,又不是狗、好像是狼,又不是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 巴克的父亲叫埃尔玛,是一只巨大的圣伯纳德犬, 希望巴克能继承父业。虽然巴克的身才没有父亲那么大----巴克的体重仅仅只有一百四十磅----因为巴克的母亲叫希依曾, 是苏格兰的牧羊犬,但是就是这一百四十磅,再加上优越的生活条件及普遍受到尊敬,使巴克拥有一钟皇家贵族犬的气质。结果,巴克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经过几周的路途之后,巴克就开始了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了一条拉雪撬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的过程中,巴克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巴克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巴克自己将生存的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苦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经过好几次调换, 巴克与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 这位主人曾将巴克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 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 最后, 在巴克它热爱的主人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 巴克便走向了荒野, 响应巴克这一路上曾多次聆听到的、 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里面,最令我感动的是: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因为这本篇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收养了巴克,使巴克重新恢复了以前的体力。然后,巴克帮助约翰·桑顿拉了二十袋五十磅重的面粉,就是一千二百五十磅,赌二千元美金。最后为约翰·桑顿赢得了二千元美金;巴克还救了约翰·桑顿一条命呢!是因为约翰·桑顿做一条小舟他们在一起航行的时候,因为水流比较急,而且还是在一个特别险恶的地方呢!那就是在飞流直下的水流之中。约翰·桑顿一不小心,从小船上摔到了这凶猛的水流之中。巴克立刻跳入水湍流之中,但是这里其吞噬力大得惊人。最后,还是汉斯把绳子围着树饶住,把巴克与约翰· 桑顿给拖了上来,不然的话巴克与约翰· 桑顿就淹死在这了。这两件事情使巴克、约翰· 桑顿、汉斯和皮特在黄金国内的名气越来越高,越来越高。甚至传遍了整一个黄金国!你说立不厉害?说到这儿,然后,让我来跟你说一说我看了这本书的感想吧!我的感想是:巴克真厉害,巴克居然救了约翰· 桑顿一次性命,还为约翰· 桑顿获得了二千元美金。不过,我也想有一只像巴克一样的狗。因为,巴克不仅能游泳,还能拖的动一千二百五十磅重的东西,所以,我才选则想要像巴克一样的狗!
啊!巴克,你使我变得勇敢起来。当我遇到任何困难时,我会变得更加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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