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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复仇读后感

美狄亚的血腥复仇读后感。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美狄亚的血腥复仇读后感”,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美狄亚的血腥复仇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美狄亚的血腥复仇》这部古希腊悲剧。我觉得美狄亚,伊阿宋都是人性的代表。美狄亚,是古往今来最着名的复仇女性,也是所有受背叛、嫉妒所苦的女性的守护神。她是美丽、智慧、勇敢的。为了爱上一个外邦人,她抛却公主地位、窃走国宝金羊毛、杀死弟弟,甘愿随夫远走他乡、漂泊失所。

她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报复手段残忍、凶暴。她的勇敢爱情和伟大牺牲最终却变成一则笑话:丈夫决定另娶柯林斯公主,换取稳定名位。美狄亚走投无路之下,展开恐怖报复:先是献毒衣焚杀丈夫的新欢,继而手刃两个小孩,乘太阳神的华车远去,留下一无所有的负心丈夫。题材涉及婚姻的背叛和女性的报复。她有对自己作为女人的无奈,也有坚强女人冲破不公命运的勇气。

她自己曾说道:“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首先,我们得用重金争购一个丈夫,他反会变成我们的主人;但是,如果不去购买丈夫,那又是更可悲的事。”她向天神问道:“啊,宙斯,为什么只给一种可靠的标记,让凡人来识别金子的真伪,却不在那肉体上打上烙印,来辨别人类的善恶?”

当时的古希腊女性根本没有什么地位,看看当时社会背景,可以看出女性对于男性十分依赖的,男性对女人存在着蔑视,这种男性社会的力量,直接导致了作为女人的美狄亚的悲剧。人性本身就有很多弱点,自私、嫉妒、贪恋、愚昧等等,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些东西更是裸露不勘。

古代,中有刘兰芝,被婆婆逼得无可奈何。外有美狄亚。都是可怜的女人。作为中国女性不敢反抗选择了顺从,美狄亚却敢奋起反抗。她勇敢、果断,但又很残忍。作为女人,我们可以坚强、勇敢,但不能凶残,还有就是智慧,擦亮眼睛去爱一个值得自己去爱的人。美狄亚的复仇成功是偶然的,而她们两个的悲剧命运却是必然的。从这两个独特的女性身上,我们看到了同时代的女性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相似的命运,她们都是悲剧性的人物,在她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美和丑。但无论什么样的女性,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要得到真正的幸福,还是要有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没有了经济作为后盾,又何来幸福?只有独立的经济基础,才能拥有独立的人格。要不只能又是另一场的悲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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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的熊王读后感


相煎何太急

——《复仇的熊王》读后感

锡师附小阳光校区五(1)班何敬之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但熊王正当青年却死在了人类手下,我无法感受它的痛苦,无法理解一个母亲临死前的想法。她还未垂垂老矣,却已归天。白雪皑皑,冰雪仍在,寒冬腊月,冬天依旧。只是熊王的坟,隐蔽在太深的雪里,熊王的臣民们笨重而又庞大的身躯,无法向首领的坟跪拜。

在北极,熊王已死。

熊王的死会给熊群一个沉重的打击,当它们知道是人类的有所作为时,那会如何发泄?想想看那贪婪万分的哈德森,一心想着害死善良的熊王,从而得到它身上的"金银财宝".熊王死了,它的对手是能够使用阴谋诡计的生物,它死于鬼蜮伎俩。

可能哈德森根本没有将心比心的认真思考过,如果他是维持草原平衡的熊王,在面对一些偷猎者狡猾而又残忍的手段时,作为熊王他会怎么思考?他当然不会想这个问题,因为他的眼里显示的只有"金钱"这两个大字。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熊王最终用最后一点儿力气捍卫了自己的尊严。哈德森被金钱的魔力所控制,金光闪闪的珠宝使他想尽办法去伤害一头"浑身是宝"的北极熊王。会使北极又"战火纷飞",闹起一场"王位争夺战",北极失去的不仅仅只是一个重要首领——熊王。失去了熊王,北极将失去生态平衡,食物链将混乱。

一头头北极熊即将在一个个哈德森的阴谋下消失,一对对熊宝宝也将在一双双贪婪的目光下无影无踪,可能以后只能在史书上看到它们的行踪,在博物馆里看到它们的标本了。

即便以后在北极还能看到北极熊的话,难道这代表人类少了一些哈德森,增强了保护北极熊的意识吗?我还不知道那些"哈德森"们心里是否打着如意算盘,但我认为这熊王就如同战火纷飞、群雄纷争的三国时的邓艾,一心为国家着想,一心要统一中国,结束战火,向往和平幸福的生活。偷猎的哈德森就如同私心重重、背后下刀的钟会一般,是原本可以平静的生活秩序再一次走向混乱,无法安宁。

人类和动物都是一家人,都是大自然的一部分,都是地球妈妈的孩子,应该互帮互助,相亲相爱,何必同室操戈!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复仇的公牛》读后感


我读了《复仇的公牛》这个寓言故事后,心里有许多感想。

大草原上生活的小牛一家原本是很幸福的,可是狮子认为自己是万兽之王一直寻找机会想把小牛吃掉。虽然小牛的父母拼了命保护小牛,但最后小牛还是被狮子给吃了。公牛很伤心,决心要报这个血海深仇。趁小狮子在家睡大觉,一下子把它顶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伤害别人会得到惩罚的。当然我认为公牛报仇的方法也是不可取的。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1000字模板


作品的读后感您知道该怎么写吗?由于个体的差异,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阅读感受,写读后感要先学会概括作品的主要内容。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血腥的盛唐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1)

观而感之

我在一片火光中中看到了眼前恢弘壮丽的城楼“玄武门”,两军交接,鲜血流到了我的脚下,此刻应该是玄武门之变吧!一个让唐太宗背负谴责的事件,血腥的玄武门,血腥的皇权。自己内心在质疑这个事实,唐太宗转过身面对我说:“历史就要这样写”。

玄武门见证了大唐,我触摸着城墙,看见了了武则天、唐玄宗晚年的哀嚎,肃宗、德宗面对藩镇割据的无力的呻吟,宪宗对大唐中兴时的豪情壮志。

大唐289年,它挥斥苍穹横扫寰宇,我看见一大片人骑马向我冲来,原来是李靖、苏定方、郭子仪、李晟等人。他们笑着对我说:“我们已经是历史了”。大笑之后,身影慢慢淡去。

我看见高仙芝、封常清平叛失利,被玄宗处斩之前为国担忧。

看见李白一心报国,却被肃宗指为叛贼流放夜郎的失意。

看见杜甫一心为国南北奔波,却被贬职四川的落寞。

看见王光弼平叛有功,却被猜忌郁郁而终的伤感。

颜真卿两兄弟的死,韩愈的流放,二王八司马的悲哀。

我眺望长河,大声的喊道:“这是历史吗?”

历史的长河回荡着他们的声音:“这就是历史.”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2)

对咱们普通历史爱好者而言,这本书了解全唐历史足矣。

暑假有一天陪小外甥看以唐朝为背景的电视剧,俩人兴致勃勃地探讨剧中的历史人物和命运走向,我就萌发了一个通读唐代历史的想法,很快这本书也就跃入眼睑。比起新旧唐书、资治通鉴等正统史书,这本书不那么晦涩难懂占用太多时间;比起一些轻松细说野史漫画等明显迎合现代快阅读口味的书籍,它又自带史学的严谨和厚重基因。对于普通的业余历史爱好者而言,这本没有那么多“专业门槛”,读来颇为友好的书是恰恰能够解惑的。

但同时,写朝代通史是吃力不讨好的活,一方面总会有史学“专家们”跳出来批评内容学术不足缺乏厚度深度,另一方面又会有被各种书籍洗过脑的读者觉得没有演义、戏说、评说乃至小说们看得过瘾精彩。徒呼奈何。所以看到有作者愿意一坐三年耗费心力无数来认真做这么一件“蠢事”,能让我们这些普通人(至少是我吧)了解历史、喜爱历史,并从中悟到一些生活道理,就可以说是本书的教化之功了。

如果说读史可以学到什么生活道理,那么宽容肯定是有的。以前看历史书,一句皇帝昏聩、藩镇割据、宦官乱政就把数百年的历史给总结了,固然精辟但也缺了些人情味。历史毕竟讲述的还是一个个的人和一段段时政时势下的必然选择,作文身处其中的我们未必看得能如古人通透有远见。藩镇最初不是为了解决中央财力不足的尴尬吗?皇帝昏庸难道不是中朝内外隔绝一片阿谀奉承的日浸月淫吗?(最典型的不就是那位喊出“何不食肉糜”的白痴皇帝)当权力背叛鲜血死亡成为常态,任何一个惶惶如犬豚的帝王环顾四周第一想倚靠的难道不是身边最亲近的宦官?身处其中,人是无法逆转时势走向的,而回溯到时势发生转折的那一天,自己一切的决策又是那么地稀疏平常。理解了这些,我想对于生活对于如意与否,利益得失也会多一分宽容少一分耿介。

看到一代代权臣们起高楼宴宾客眨眼就楼塌人散,一个个势力熏天之辈转瞬就众叛亲离、惶惶逃窜,一位位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豪杰纷纷又陷入了骄奢淫逸、宠宦幸伶、炼丹卜神之中

其兴也嚣张,其亡也凄凉,还真应了那句话,一切敌人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剥去了层层包裹的装饰,他们瘦弱干瘪的躯干甚至不及普通人一二,时也势也。纷纷扰扰、白驹过隙,当我看到公元960年,赵匡胤建立北宋之后,灵魂才恍惚归位,原来曾经一个轰轰烈烈万国来朝的鼎盛王朝已经不可避免地终结了,现在是新的政权,新的主人,新的历史明星正在收拾打扮、粉墨登场。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3)

用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血腥的盛唐》,作者大大在驾驭文字的功力上毋庸置疑拥有极高的水准,把历史以故事的情节方式平铺直述,同时又能赋予一定的点评,各种道理简明扼要,深入浅出,无不透露出对人情世故的了解。

说回对这本书的个人体会,唐朝,这个在中国历代王朝中有着极为特殊的地位,强唐,盛唐,万国来朝,天可汗,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这些称谓无不昭示着它特殊的地方。当时的盛唐,享誉国内外,经济繁荣,文化发展,政治开明,四夷来朝,万国臣服。我最喜欢的诗人李太白就是那个时代的,以至于唐朝以后海外多称中国人为唐人。

先不说唐朝几任耳熟能详的皇帝,诸如李世民,武则天,李隆基,其宰相房玄龄,杜如晦,魏征,李靖,李世勣,郭子仪,姚崇,宋璟,李光弼,狄仁杰,李泌……等等(想到谁就写谁。)也是非常有名,然而有名相必须要有相对应的明君,方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不然也只是空有才学,报国无门,眼看奸臣当道,百姓受苦,却是无能为力。

看到最后,不得不说历史总是惊人得相似,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重来都是开业难而守业更难,一个朝代的开创者故能励精图治,其子孙却往往没办法延续三代贤明,只要中间一断层,往往会给后面埋下无法言喻的灾难,同时毕竟中央集权,家天下的政治制度下,一个虚怀纳谏,锐意进取,励精图治的皇帝就是天下之福,而遇到昏庸无能,骄奢淫逸,志大才疏则老百姓也只能自认倒霉,而且人贵有恒,很多都是功成后而日骄,导致虎头蛇尾,有始无终,半途而废。所以说到底,人治终究走向法治才是正确道路~

最后想说的是纵观所有的朝代,底层的老百姓终究是承受一切苦难的基础,而他们最大的心愿无非是安居乐业,一家团聚,政治从来都是上层人玩的东西,而失败后却一直要他们来买单,除非走投无路,不然不会反抗,就是这么能忍且让,最朴实,最勤劳,同时又是最勇敢的,你待我三餐温饱,我许你一世太平。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4)

梦回唐朝,一部部的穿越剧,不是穿梭在清朝就是穿越在唐朝。唐朝,作为历史上最为繁华的朝代,有着创造贞观之治的李世民,也有凄美爱情的帝王爱情,更有不一样的文化色彩。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枯燥,也并不是像书的标题一样只有血腥与暴力。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唐朝的人物脉络有更有清晰的认识。书中揭露了一部分被我们忽视的的帝王成长之路的艰辛、犹豫等一系列的负面情绪,事实的披露帮助我进一步全面的看待那样一个历史人物。

作者的叙事清晰,笔锋除却粗犷也有细腻之处,故事情节和历史符合度较高。在相应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对心理描写以及行为做事等人物各方面刻画相当到位。

文章开头先剖析了隋朝灭亡的原因,并非杨广弱小而是自负。随后介绍李世民的父亲,李渊。历史上对李渊的评价并不是很高,但俗话说“虎父无犬子”,所以,文中提出了“难道,李渊真的对此心如止水、毫无问鼎天下之志吗?”的疑问。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书中分别介绍了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文中有言“既继承了父亲李渊精明务实的政治头脑,又继承了她母亲窦氏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识和血性。”平阳公主在其父亲起兵之前,并没有像很多古代的女子一般,逃脱保命。反而,用举兵的方式帮助了自己的父亲,建立了统一的战线,将错综复杂的形式处理妥帖。不得不说,其实平阳公主也是奇女子之一。

李世民说过,“欲俟其发,然后以义讨之”。此时的李世民获悉太子“昆明池政变”的阴谋时,他已经在道义上完成了对自己的拷问和说服并做好了为夺取储君之位和至高无上的黄泉。表面上优柔寡断的李世民就这么轻而易举的促使了玄武门之变。李渊退位,贞观之治的到来,大唐焕发着勃勃生机。

每一个朝代的灭亡,每一个帝王成长的道路上都充满着血腥与坎坷。英雄出于乱世,是因为乱世需要英雄;平民热爱和平,是因为和平需要平民来维持。每一个事物走到了极端就会出现他的反面。李世民杀死了自己的亲兄弟,内心的煎熬迫使他对事业更加专注。我想,贞观之治恰巧是玄武之变的反面吧。我很庆幸生活在和平年代,平稳、安全。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5)

历史小说在正史的基础上加以故事和情节的描写使得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容易被读者所接受,如《明朝那些事》《康熙大帝》《大秦帝国》等等,这类虽然称之为小说但是却有明显的历史轨迹,当然最好是读类似《资治通鉴》《史记》这样的由史官编撰而成的,可现在少了阅读这样书籍的心境和语言功底,这是历史小说的火热的缘由。

我们所记得的关于唐朝的一切,是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可从这浪花里可以看到诡谲壮丽的盛世风华,可盛唐的背后更多的是血腥,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元和中兴,朝代的兴衰是漫长的,可是至高无上的皇位却是短暂的,知道自己得到了,所以只能牢牢抓住,及至壮年,就开始想着用黄老之术延续寿命,历朝历代的皇帝皆是如此,难道他们不能吸取经验吗?能!但是只在这种事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时,由此就能够看出历史经验和自身性命相驳时,我们无一例外都选择了屈服身体的抉择。

一旦臣服,也便等同了昏庸,因为只有自己知道性命的可贵,百官的建议只是对于社稷,对于皇位的考量,只有听信自己,听信别人顺从自己的话,才是皇位上的最后的日子。

所以唐玄宗会任命杨国忠为宰相,让安禄山掌兵权,因为他觉得他们是安全的,这一个理由就足够了,而后的动荡从某种意义上来可以说是永久皇位与有限人生的不协调而引发的矛盾,生命是短暂的,这便是命,想明白的在人生晚年都想潇洒快活,没想明白的就兢兢业业维持着,压根没想的就是快活皇帝,刀下鬼。

盛唐的灭亡,有其必然,这便是发展规律,原因之一必然有藩镇割据,割据力量在帝国前期起着保卫疆土,在与吐蕃,突厥,高丽等国家发生战争时所要倚靠的力量,然而当战胜时,这些将士也分散在各地,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各自的势力,俨然王侯,父死子继,这是唐朝灭亡主要原因。

当宋朝吸收了它灭亡的经验,削弱武将的力量,增强文官集体,最终导致冗官,冗兵,冗费,文人的增多,导致宋明理学的兴起,进一步束缚了国人的思想,延续至今。

所以满族才会入主中原,可最后满族仍融入汉族文化中,这是文明的力量,也是另一种文明消亡的前兆。在一进一退间,历史就像一个皮球,拍下而后弹起,随后慢慢沉寂,然而人的欲望是不会停歇的,所以这球才会弹到今天。历史只有在时间的延伸下才能看清它的轨迹,僵化腐朽的时候,也是文明焕发新生的时候,被压制的力量到达顶点时,同样下一步也是升到最高的时候。

所幸我们生活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年代,无风,无浪,少了血雨腥风的动人心魄,也少了“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潇洒风流,不过对于普通人来说,血腥太过血腥了,只盛世就好。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6)

草船借箭源自

张巡的草人借箭

安史之乱爆发后,张巡的顶头上司、谯郡(今安徽亳州市)太守杨万石投降了安禄山,逼迫张巡也跟他一起投降。张巡愤而起兵,率领本县吏民数千人,毅然揭起了反抗安禄山的大旗。

当时,附近的雍丘(今河南杞县)县令令狐潮准备投降,遭到当地官吏和百姓的反对,令狐潮大怒,逮捕了一百多名反抗者。不久燕军来攻,令狐潮出城迎降,被他关押的吏民趁机逃出监狱,然后关闭城门,抵拒令狐潮,并派人邀请附近的张巡帮他们守城。

天宝十五年二月,张巡进入雍丘,斩杀了令狐潮的妻子儿女,随即加紧修筑防御工事。数日后,令狐潮引燕军来攻城,被张巡击退。三月初,令狐潮又会同燕将李怀仙、杨朝宗等人率四万大军,突然进抵雍丘城下。守军大为恐惧,人心动摇。张巡对守城将士说:“此次来攻的叛军乃精锐之师,必然有轻我之心。倘若我们利用这一点,出其不意,发动突袭,敌人必定溃退。只有让其兵锋受挫,这个城池才守得住。”

随后,张巡派一千人登城防守,同时亲率一千人,分成数队,突然冲出。张巡身先士卒,直扑燕军阵营。燕军猝不及防,被砍杀了一大片,只好暂时后撤。

双方就这样对峙了六十多天,经历了大小三百余战。张巡以区区数千之众,死死挡住了令狐潮的四万大军。

然而,雍丘毕竟是一座被围数月的孤城,长期得不到后勤补给,所以很快就出现了一个严重问题——箭没了。

几天后的一个夜晚,巡夜的燕军士兵忽然发现,雍丘城头冒出了密密麻麻的黑衣人,粗略估计不下于一千人。只见他们纷纷从城头上缒下,行动迅速,悄无声息,显然又是来偷袭的。巡逻兵立刻禀报了令狐潮。令狐潮当即召集所有弓箭手,命他们列阵于营前,朝着雍丘城头万箭齐发。

不知道过了多久,令狐潮也记不清弓箭手已经射出了多少支箭,反正城头上那一千多个黑衣人身上像刺猬一样扎满了箭,却一个个纹丝不动——既不出声,也不躲避,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简直跟稻草人一模一样。

稻草人……

清点战果,居然得箭数十万支。

这就是历史上真实的“草人借箭”的故事。必须声明,张巡先生这一招绝不是从孔明先生那里学的,因为所谓的“草船借箭”纯属罗贯中先生的文学虚构,是压根没影的事。如果一定要说张巡的借箭之计是从古人那里学的,那他的老师也不是诸葛亮,而是孙权。

公元213年正月,曹操与孙权对垒于濡须(今安徽巢县西)。初次交战,曹军大败,于是坚守不出。有一天,孙权乘轻舟亲自来到曹军前沿,观察曹军部署。为迷惑曹操,孙权故意鼓乐齐鸣。曹操生性多疑,见孙军甲仗威武整肃,而孙权又如此悠然自得,担心有诈,不敢出战,只喟然长叹道:“生子当如孙仲谋!”随后,曹操下令弓弩齐发,射击吴船。片刻后,孙权的轻舟因一侧中箭太多,船身倾斜,有翻覆的危险。孙权下令调转船头,使另一侧再受箭。很快,箭均船平,孙权安全返航。

由此可见,罗贯中先生在《三国演义》中描写得绘声绘色的“草船借箭”,其故事原型,不是出自孙权就是出自张巡。

而雍丘之战,也成了我国古代城邑保卫战中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经典战例。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7)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散文随笔

《血腥的盛唐》看到第六本,对于唐朝的历史有了初步了解后,不得不说,权利这个东西可以成就人,更可以使人覆灭。

就唐朝的风气来说,豪放、不拘小节。父亲的昭仪能成为儿子的皇后,儿子的王妃能成为父亲的贵妃,更有甚者,八十多岁的外祖母的小情人居然是亲外孙,这一系列的历史着装,真令人大跌眼镜。这背后是谁在作怪?当然是权利。当权利到达一定高度的时候,总想出其不意,干点动静大的事,所以才有了上述丑闻的发生。

其间,最令我痛心的就是唐玄宗的政治转变。唐玄宗李隆基是青少年时期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王位的获得也是兢兢业业、励精图治的结果。上天垂顾,登基后的李隆基为中国历史开创了又一个盛世。然而,好景不长。好大喜功的唐玄宗到泰山封禅,给百姓造成了不可计量的损失。随后,玄宗变得越来越专制,他听不进忠臣的逆耳忠言,且听信谗言连杀三个皇子,更有宗亲牵连谋反等罪,死杀众人。骄奢淫逸的玄宗步入了历史的黑漩涡,对于安禄山的反叛,百姓尽知,唯独玄宗掩耳盗铃,把告安禄山的官员通通贬职,甚至交由安禄山处理。是玄宗糊涂了吗?我想,一半糊涂,一半过于自信。但玄宗恰恰忘记了自己登基的合法性,对于政变上台的玄宗来说,应该知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九五之尊”的区别,安禄山再得宠信,也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种感觉,哪有自己当皇帝来的爽快呢?后来的安史之乱爆发,历史让这个盛极一时的大唐在顷刻之间丢失两京重地,皇帝则脚底抹油,直奔安全地带了。

说起安史之乱,就不得不提马嵬坡之变,更不能不提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千古爱恋。杨贵妃的死,该是对玄宗最有利的报复。如若皇帝洞若观火,又怎会有李林甫把持朝政数年的朝局,又怎会有杨国忠这样的外戚跋扈?安史之乱,是唐玄宗失败的政局。

“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这是太宗皇帝的名言。我读历史,一是对历史故事感兴趣;二是觉得历史人物细腻、饱满,值得我去看、品;三是以史为鉴,时时警醒自己。

不光唐朝,历史的车轮走到今天也是一样,权利带给人的东西越来越多,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在与权利进行交易。因为只有不断出卖自己的灵魂,才能迈向更高的权利。但回头想想,没有精神的参与,物质世界的完满又有何用?没有发自肺腑地尊重,级别再高也不能引发别人面皮下面深邃的思想交流。

说完权利,还得反思整个历史事件带给我的冲击,那就是:三省吾身。人的变化不是瞬间完成的,如果能在骄傲得意时及时反思自我,勒紧逐步下降的缰绳,那将是比再上一个等级更为有意义的事。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在历史面前装不得,还是擦擦脸,一切从零开始吧!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篇8)

看过《明朝那些事》对中国历史变得很感兴趣,于是来看《血腥的盛唐》,巧合是两位作者都是天涯社区出来的写手,可见文风都妙语横生,插科打诨的水平都挺高,还时不时抖机灵两下,看的让人过瘾,一个朝代都写下来了,纷繁浩瀚的历史情节说的不仅清楚细腻,那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说故事能力也都挺一流的。若分个高低,我认为《明朝那些事》在故事叙述上更胜一筹。两位作者那笔扫千军,气吞山河的磅礴感让人不禁感叹,我是有多幸福,做完明朝人,还能做唐朝人,这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爱上了中国历史。

《血腥盛唐》确实够血腥,兄弟残杀,父子残杀,然后是母子残杀,兄妹残杀,果然历史剧经常选择唐代是理由的,光是废太子军事政变就有五次,象征唐朝政治中心的玄武门就发生四次政变,从外朝的宰相,到内宫的后妃。从骄恣的宠臣,到得势的宦官。从权相的崛起,到太子的废立,这样的斗争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就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绚丽斑斓的盛世画卷背后,涂抹着另一种诡谲、阴郁、变幻不定而又令人心悸的色彩……虽然明朝也斗争,但主要还是在内阁中的斗争。远不及唐朝这样血腥壮阔!

唐朝还有足够八卦咀嚼的杨贵妃,还有武则天的香艳逸闻,是的,盛唐不缺江山,也不缺美人,但每个继任者都被迫面临生存还是毁灭的极端命题,更要陷入那个要江山还是要美人的人生困境……历史上任何一个王朝,在建国初期几乎都能做到励精图治、艰苦奋斗,可一旦太平日久,就会无可挽回地走向腐败与堕落。然后一个新的政治集团揭竿而起,建立一个新的政权,相同的历史又会再度上演……是的,一旦陷入权力游戏和纵欲糜烂的暴风眼中,朝代更迭又进入下一轮循环的倒计时,比如唐玄宗,唐代宗,唐德宗。

最后当安禄山开启了那混乱的蕃镇时代,枭雄黄璅将唐朝推入深渊时,唐朝其实一无所有,除了这个喧嚣不堪的世界。

不想过问这种灭亡是不是因为帝王专制制度,如果中国和欧洲一模一样,我想就不会有现在唐代这样波澜的历史吧?

我喜欢这样的血腥。

[荐]复仇的读后感9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荐]复仇的读后感900字,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复仇的读后感(篇1)

游轮被破坏,让贝尔陷入险境;生存于孤岛,却目睹朋友的离去;海上待救援,竟遭受深重的背叛……危险如密密麻麻的雨滴袭来,生命在死亡的边缘徘徊,可贝尔依然保持微笑,镇定的应对一切。

虽然随时可能永远的消失,但贝尔心中的希望之火并没有黯淡,而是在亡命之钟敲响之前,逃离了子弹的胁迫,揭破了邪恶的阴谋。这告诉了我们,无论是处在事业的低谷还是地狱的门边,只要将希望无限放大,就能摆脱不利于自己的境地,朝一个人生的新高峰进发。

有人会问:“希望是什么?”其实很简单。希望就是在茫茫沙漠中的一块乌云,虽不下雨,却比甘泉更重要;希望是在无边大海中的一叶扁舟,虽不来救援,却引领着人们向光芒前进;希望是在静寂黑暗中的一轮月色,虽只能观赏,却能让空虚的心灵得到安慰。希望,不是什么大道理,而是郁闷时脸上的微笑,而是挫折时心灵的坚强。有希望的人不会被打倒,即使在一个坎前跌破了头,依然能笑着,跳着向美好而去。有希望的人从不言放弃,尽管受尽嘲弄与白眼,然而能从默默无闻走向万众瞩目。

在群星争艳的舞台上,许多人是那么耀眼,那么伟大。可是,在这些可敬之人走上成功道路之前,是多么贫穷,多么渺小,他们一个月的工资跟平常人一样,甚至只能望着空空的饭盒,可为什么他们能从平凡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妇孺皆知的大明星呢?就是因为他们心中有着上进之心,不被平静所迷惑,将希望作为自己的台阶,一步一步走向高峰。

世上没有绝望,只要你能让心灵坚强,让全身被希望所带动,就能像贝尔一样,在鲨鱼中毫发无损,在邪恶中力挽狂澜,在一个又一个的未知与危险接踵而至时,镇静自如,微笑着面对,在迷茫的道路上找到方向的光。

复仇的读后感(篇2)

随着《复联4》的上映,《复仇者联盟》系列也终将告一段落。这一次,我们可能不得不见证他们的消失和陨落…

当我们走出影院的时候,也不会再兴致勃勃的讨论着,下一个故事的情节发展……

十一年二十二部影片的记忆,将汇集于一场战役;欢笑与泪水也终将是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漫威印记。

《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首映是我最近几年最独一无二和无法取代的观影体验。我和全放映厅观众一起大笑、流泪、欢呼、鼓掌。

这也是我推荐越早去看越好的原因:去看的越早,铁杆粉越多,观影感受越好。

《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真诚、情感充沛且有自知之明到不像一部 MCU 电影。很亮点都不只是单纯的反转和冲突,而是建立在过去二十多部电影构建的角色之上。你会觉得惊异,却也会觉得合情合理——你看完会知道我在说什么。

这部电影的在视觉特效上也有很多让我完全忘记思考,脑海只被看到的一切支配的瞬间。看完后到现在依然觉得像一场梦。有一处画面我看到的时候立马热泪盈眶了。

角色之间的漫威式幽默也回到了第一部《复仇者联盟》的水平。而很多流行文化的梗也用的恰到好处。

我对一部电影的看法有时会在看完一个月后反思的时候发生改变,比如我在看完首映一个月后,对《美国队长:内战》热爱程度有所下调,也会发现《钢铁侠3》其实是一部被低估的作品。

但我目前觉得,《复仇者联盟4:终局之战》在格局上大于所有此前的复联系列电影,而在4部复联电影中的优秀程度是比肩第一部《复仇者联盟》的(如果不是比第一部更好的话)。你也会很难相信,这部电影和《无限战争》竟然是同一个团队制作出来的。

谢谢这段旅程,到尽头我认定,一切都是值得的。

复仇的读后感(篇3)

今天我看了《美狄亚的血腥复仇》这部古希腊悲剧。我觉得美狄亚,伊阿宋都是人性的代表。美狄亚,是古往今来最着名的复仇女性,也是所有受背叛、嫉妒所苦的女性的守护神。她是美丽、智慧、勇敢的。为了爱上一个外邦人,她抛却公主地位、窃走国宝金羊毛、杀死弟弟,甘愿随夫远走他乡、漂泊失所。

她是一个报复心极强的人,报复手段残忍、凶暴。她的勇敢爱情和伟大牺牲最终却变成一则笑话:丈夫决定另娶柯林斯公主,换取稳定名位。美狄亚走投无路之下,展开恐怖报复:先是献毒衣焚杀丈夫的新欢,继而手刃两个小孩,乘太阳神的华车远去,留下一无所有的负心丈夫。题材涉及婚姻的背叛和女性的报复。她有对自己作为女人的无奈,也有坚强女人冲破不公命运的勇气。

她自己曾说道:“在一切有理智、有灵性的生物当中,我们女人算是最不幸的。首先,我们得用重金争购一个丈夫,他反会变成我们的主人;但是,如果不去购买丈夫,那又是更可悲的事。”她向天神问道:“啊,宙斯,为什么只给一种可靠的标记,让凡人来识别金子的真伪,却不在那肉体上打上烙印,来辨别人类的善恶?”

当时的古希腊女性根本没有什么地位,看看当时社会背景,可以看出女性对于男性十分依赖的,男性对女人存在着蔑视,这种男性社会的力量,直接导致了作为女人的美狄亚的悲剧。人性本身就有很多弱点,自私、嫉妒、贪恋、愚昧等等,在当时的环境下,有些东西更是裸露不勘。

古代,中有刘兰芝,被婆婆逼得无可奈何。外有美狄亚。都是可怜的女人。作为中国女性不敢反抗选择了顺从,美狄亚却敢奋起反抗。她勇敢、果断,但又很残忍。作为女人,我们可以坚强、勇敢,但不能凶残,还有就是智慧,擦亮眼睛去爱一个值得自己去爱的人。美狄亚的复仇成功是偶然的,而她们两个的悲剧命运却是必然的。从这两个独特的女性身上,我们看到了同时代的女性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的相似的命运,她们都是悲剧性的人物,在她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美和丑。但无论什么样的女性,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要得到真正的幸福,还是要有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没有了经济作为后盾,又何来幸福?只有独立的经济基础,才能拥有独立的人格。要不只能又是另一场的悲剧而已。

复仇的读后感(篇4)

4月24日,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复仇者联盟4》终于上映。许多影迷都念及一个“超级英雄”时代的结束而落泪,而整部电影也在深情地与影迷说了一声再见。

从20xx年《钢铁侠》上映开始,经过20多部超级英雄电影搭建的“漫威宇宙”终于迎来谢幕之作,让不少影迷、粉丝翘首以盼。复联4》正片长达181分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片尾彩蛋,仅在最后字幕让超级英雄的角色悉数登场,介绍了出演他们的演员们。整部影片中,好几场大戏的信息量十足且节奏非常快,无论是声势浩大的动作场面、令人眼花缭乱的特效场景,还是极为紧凑的剧情发展,都不断刺激着影迷的心脏,全程信息轰炸,十足高能。

但这一次,导演罗素兄弟还是把重心放在了文戏方面,做到了深情地,甚至是悲壮地跟影迷道一声再见。例如,“钢铁侠”与女儿以及“小辣椒”的相处,就展现了超级英雄感性、人性化的一面。

“超级英雄”的话题本身就传达了一种英雄主义,“钢铁侠”穿梭到过去与他父亲进行了深刻的交谈,父亲说:“希望儿子不要成为我这样的人,一个总是把个人利益至上的人”,最后我们的“钢铁侠”牺牲了自己,救下了整个宇宙。我认为漫威电影不仅仅是商业运营,其实也在向人们传达一种可敬的英雄主义。

回归电影本身,克里斯说“自己离开总好过人的赶你走。”正是由于太过热爱,所以希望它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刻。而三个小时的时间,也足够漫威迷和初代复仇者们好好地告别。因为这三个小时,是11年的满满情怀。

复仇的读后感(篇5)

《复仇者联盟》观后感

自从看了《复联》的预告后,就十分期待这部片子的上映,被吸引目光的还是stark的换机甲的机器小触手们。从预告片的里面可以看到,各方面的细节做的都很不错。今天看了imax的片子后倍感兴奋。提前说明,虽然不是marvel英雄的超级粉丝,略知一二而已,仅供参考,看电影的角度不同而已。

电影方面来说,主要包括内容,特效等方面。故事内容很简单,就是说奥丁的私生子洛基被流放后从那个叫啥的外星人那里得到了神马神器,然后到地球去要打开宇宙之门,让外星人帮他统治地球。于是抢走了可以打开门的能量块。于是神盾部门便集结了诸位英雄,加上不请自来为了收拾自家弟弟的雷神托尔,组成了联盟为了夺回能量块。按照先败后胜的主线进行,洛基带走了部分技术人员,收集材料,潜入联盟本部挑拨离间。英雄们为神盾究竟想干什么而内讧正中洛基下怀,于是在这样的内讧下,洛基的部下袭击了神盾本部的飞行航母,同时牺牲了可爱的科林法特工,于是在这个特工的牺牲下,英雄们算是悟出了要团结一致的概念。于是在大家团结下开始了精彩的对抗外星人的战斗。在关上了宇宙之门后,终于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最后,托尔带着洛基和能量方块回神域去了,英雄们各自离去,去过自己的小日子去了。

这里面依然留着美式故事的经典支线,任何一个神秘部门的上司,永远不懂得为人民着想的议会议员们。他们脑子里的最大利益便是如何维护好自己的政权,就算是外星人入侵,他们觉得顾全大局的方法就是把小众的人们和外星人一起消灭保全大局。这也是导致另一个经典套路,先平定外患最后还是窝里反。最后议会议员对独眼弗瑞不满,擅自安排了核弹头妄图在曼哈顿连同人民和外星人一起毁掉。当然,最为自我最为自大的Tony同学终于以自己的行动,反驳了队长对他说的话,像他这样的人只为自己活着,而不会为了别人牺牲自己。也许在这一刻,他真正的明白英雄的意义,套用《蜘蛛侠》的那句话,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在这里面,各有各的优点,队长同学谨慎认真,具有相当的领导能力,心系百姓,虽然不是神马科学家的。而Tony和绿大个儿脑袋里的知识真是令人羡慕啊,鹰眼同学行动力一流,托尔同学有点蛮干对亲人却很真诚,黑寡妇娜塔莎表面坚强不催,内心依然思考着自己的正义。团队合作对于带着傲气和所谓自尊的英雄们似乎是不太可能,但是最终他们能意识到自己是个团体,在团体中找到自身的优点,与大家配合无间才击败了敌人。无论谁强谁弱,团队中有着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加上付诸行动、各司其职的英雄们,才是一个优秀的团队。电影中有个比较令人感慨的地方,就是洛基把人们赶到广场上要求人们为他下跪,并且说臣服于强者之下才是真正的快乐,然后自鸣得意。一位老者便站了起来,他对洛基说的意思是,像他这样狂妄自大、妄想以力量统治全人类的人多了,而每个这样的人都以悲剧而结束。这份面对强权的勇气真是令人尊敬啊!

之前看到了有人说这部片子有着一个小时的铺垫,第二个小时才是真正令人兴奋的地方。的确,看完第二个小时候完全把第一个小时给忘了。但是第一个小时的铺垫是必要的,故事的完整性不只是要去把里面涉及各位英雄的电影给看一遍了解他们,也是需要这一个小时来完整这部片子的来龙去脉,至少说来,给没看过相关电影的观众能够通过这一个小时把大部分的故事了解下。

imax的特效真的是让人超级兴奋啊!光开头的效果就有伸手能够摸到的感觉啊。之后在故事中的画面分镜也是十分具有震撼力的,里面飞来飞去的飞行器仿佛从头顶飞过,Tony随手推出来的可接触全息影像仿佛就是推在自己面前!唯一可惜的是因为靠近大屏幕,眼睛不能一眼看完全屏,跟着主要目标移动啊!

电影本身的特效也很赞呢!超级萌Tony的小触手们,还有他那个智能化的导航。而且每次Tony同学的新装备都是在战场上实验的。在空中装配机甲很流畅啊!敌方出来的巨型鱼型是典型的在欧式幻想类的反派角色的设计,十分锋利的尖牙,巨型的鳞片,及类似外骨骼的骨骼设计和眼睛小的基本看不见,和深海的中的某种鱼类很像,并且都是身形巨大,破坏力极强啊。背景的曼哈顿城市中,被同伴吐槽的stark大厦,说实话,真的好丑啊!在被外星袭击中和各种电影中,不知道被毁了多少次了。呃,特效我只会用点啥酷啊,帅啊来形容了,反正看着繁华的城市被外星人各种毁,心里舒畅?啊啊,反正是特效,毁了只会还不是会恢复。

顺便说一下,这部电影的暴力属性还是比较明显,小朋友要家长陪同哦!不可模仿里面各种所谓帅气的动作和行为,为了安全着想啊!

复仇的读后感(篇6)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从恶魔手中诞生,但却超越了过去的成员,那就是幻视。

幻视是奥创所制造的。奥创是复仇者系列的`宿敌之一,从根子上就是个疯狂机器人。它对自己的创造者怀着刻骨仇恨,认为没有人类的世界才是完美的。幻视在漫画里是奥创制造的手下,被派往复仇者大厦进行袭击,但过程中幻视的情感觉醒,放弃任务并反水,此后更是加入了复仇者联盟。但在影片中,幻视是奥创为自己打造的全新躯体,被复联夺回并使用钢铁侠的人工智能“贾维斯”重灌了程序。它不仅超越了奥创,甚至超越了人类。(讽刺的是,奥创自认为摆脱了傀儡的提线,但影片最后的彩蛋却告诉我们真相未必如此。)

漫画里的复仇者联盟,也是这样吸纳了多名原先身处反派阵营的成员后,一点点成熟的。而在《复联2》里,我们终于看到这支队伍趋于完整,目睹每一位成员在美国队长的领导下集结起来,组成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篇一:汪曾祺作品读后感

汪曾祺文集读后感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

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篇二: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

汪曾祺的小说就像一杯淡淡的茶,需要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在质朴自然、清淡委婉中表现自己的独特乐趣。他力求淡泊,脱离外界的干扰,精心营构自己的艺术世界,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在他的笔下有住在庵里的和尚、串村走户的女挑夫、手艺了得的锡匠、掏粪工、赶牛人,也有西南联大的文嫂、金昌焕等各式各样的人物,他们都不是什么达官显贵,都只是普通的老百姓,有的只有平平淡淡的不同的人生。他笔下的人物形象写的很真实,并不是好人全好,坏人全坏,写十一被打后,老锡匠去找人算账,打十一的那人也会害怕,村里的干部也对施暴的人进行了惩罚,《胡里杂记》中的那些富人小姐们去庙里的时候也会施舍给叫花子们一些钱。不过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那些人物身上所体现出来的讽刺意味。如:明海和尚虽然是当家和尚,可是他距离那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的标准还差的很远,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都不具备,可是他还当得好好的。在《七里茶坊》中的赶牛人们在大雪天还要坚持把牛赶下山去,其中有段话是这样说的“头两年,大跃进,大炼钢铁,夜战,把牛牵到地里,杀了,在地头架起了大锅,大块大块煮烂,大伙儿,吃!那会吃了个痛快,这会儿,想吧!”这其中就是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讽刺,还有《胡里杂记》中的李三,本来他应该管理市井中的叫花子的,可是对于有一批人他不管,而是在他们“收获”后去管他们要钱,讽刺味十足。 他的小说语言是一种散文化的语言,他常用细致的语言描写周围的环境、人物形象等。他曾在《大淖记事》中这样描写“淖,是一片大水,说是湖泊,似还不够,比一个池塘可要大的多,春夏水盛时,是颇为浩淼的,这是两水道的河源??”后面还有相当细致的描写,在写到小英子的外貌时“小英子这天穿了一件白夏布上衣,下边是白纱布的裤子,赤脚穿了一双龙须草的细草鞋,头上一边插着一朵栀子花,一边插着一朵石榴花。”汪曾祺经常用一些细致的外貌描写和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这些语言给人以散文美的感受,可以说是“散”和“淡”的完美结合,但就是这样一种散文化的平淡语言给他的小说平添了一份特殊的韵味。虽然是散文化的语言来写小说,有“形散”的嫌疑,但是从他的小说中其实不难看出他的情节安排其实是很紧凑的,如《受戒》中明子随舅舅去出家的时候就遇见了小英子,后来又相继遇见了几次,而且文中也说过和尚是可以娶亲的,这样发展到最后小英子问明子愿不愿意让她做他媳妇这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的。他的有些故事情节安排的很巧妙,如《陈小手》中先是描写陈小手的手是如何的小,他接生是如何的厉害,接着写那个军官的夫人难产了,接生婆们都束手无策,这时就有人提议要陈小手来,然后描写陈小手是如何费劲力气成功接生的,接着是军官的感谢,到这里似乎都没什么出彩的地方,直到后来出现的那一声枪响,这时读者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也就是这一个结局让全文的境界提升了。让人唏嘘军官的无耻以及陈小手的悲哀。《鸡毛》也同样是这样,小说中主要描写了文嫂这样一个人,她是一个守本分的寡妇,生活在一群“不正常”的西南联大的学子之中,独自抚养着自己的女儿,好不容易女儿大了,出嫁了,她的日子也慢慢变好了,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她发现她不见了三只鸡,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后来女儿回来了,告诉他女婿出车祸了,要去收尸,这时又适逢西南联大学子毕业,文嫂去收拾宿舍,在金昌焕的宿舍里发现了鸡毛,金昌焕一直以来都是这西南联大中最正常的人,文嫂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金昌焕会用她的瓮罐煮鸡肉吃,这时的文嫂再也忍不住了,一直悲泣“我的鸡,我的鸡??”似乎

要将她一辈子的委屈全说出来,这样的结局不禁让人在想何谓“正常”何谓“不正常”,这个故事看似没有什么波澜,实际上一切都已经埋下了伏笔,小说中特意交代说西南联大除了金昌焕没有一个人是“正常的”,他还经常借文嫂的翁罐煮肉吃,这实际上都埋下了伏笔,这似乎和欧亨利式结局有异曲同工之妙,汪曾祺式的这种结局方式值得品味。

篇三:汪曾祺读后感

法国雕塑大师罗丹曾说过:“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汪曾祺先生就是这样一位智者,他擅于将生活中的琐碎杂乱串联成一幅幅生动别致的画卷。汪老的笔调平淡质朴,贴近生活细节,不追求华丽辞藻的刻意堆砌,不注重观念思想的有意灌输,在他的文章中,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自然纯朴,却又意味深长。古云文如其人,汪老一生处事淡泊、不计名利,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人格魅力令人景仰。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劳作的日子里,他奉命画出了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汪先生的品行心境决定了他散文创作的独特风格,读汪老的散文,犹如在和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拉家常,虽然话语平实,但饶有风趣,令人回味无穷。

(一)汪老散文之贴近生活

拜读过汪先生的诸多散文之后会发现,他所写散文的主题大都是生活中的凡人小事,都是我们平常生活中遇见却未细心留意的人或物。如《夏天》中对夏天景色的细微描写,《泡茶馆》对茶馆里的闲人趣事的生动刻画。汪老从细小的视角嵌入,写凡人小事,记乡情民俗,谈花鸟虫鱼,考辞章典故,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平凡之美,并于平凡事物中发现不平凡的趣味。

现代社会下的都市人生活节奏加快、生存压力剧增,他们沉浸于工作和学习中,闲情逸致都抛之脑后,对于身边平凡的人或物他们无暇顾及。除了工作学习,他们无法体会到生活的其他乐趣,他们的世界被物欲所包围着,周围一切平凡美好的事物都与他们划清界线,他们将自己局限在自我的小世界里,然而社会生活的喧嚣与紧张唯有透过心灵的恬淡与灵静才能得到调剂与释放。许多读者喜爱汪老也正是被他对凡人小事的审视与关注所吸引,在汪老的散文中可以感受到心灵的愉悦和净化,进而对周围环境有了重新的注目。

(二)汪老散文之平淡质朴

汪曾祺先生曾说过:“我觉得伤感主义是散文的大敌。挺大的人,说些姑娘似的话…… 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正如汪老所言,他的散文中至始至终弥漫着平实主义风味,散文语言简单易懂,曾有评论家评价汪老的语言十分特别,拆开来看,每一句都很平淡,但放在

一起,就别有一番味道。个人比较喜欢汪先生的《多年父子成兄弟》,文章笔调朴实,如拉家常,但却字里行间中折射出父子之间无需言语表达的亲情。

(三)汪老散文之以小见大

汪先生的散文并不是一味描写生活琐事,他对事物往往有其独到的见解感悟和奇妙的审美发现,擅于以小见大,透过事物的现象看到本质。如汪老在其散文《吃食和文学》中谈到苦瓜到底是不是瓜时,最后从苦瓜想到文学创作,他说作家应该口味杂一点,不能对自己没有看惯的作品轻易地否定、排斥。汪先生这种生活中的敏思与睿智,是值得我们所提倡与奉行的。“我思故我在”,不断的思考才能迸发生命的灵感。

(四)汪老散文之乐观豁达

先生的散文格调向我们展示的永远是乐观向上的精神与内涵,这与他一生淡泊名利、追求恬然自得的生活方式有关。现在的很多艺术过于浮躁,无病呻吟,汪曾祺先生则是要从内容到形式上建立一种原汁原味的“本色艺术”或“绿色艺术”,创造真境界,传达真感情,引领人们到达精神世界的净土。从汪老散文中散发出来的豁达精神对于我们的人生是一种鼓舞,不管经历多大挫折与磨难,坚信曙光的到来,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态,享受人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当我们真正以乐观胸怀视之,我们会发现任何的困难都只是成功道路上的基石。

《血腥的盛唐(全7册)》读后感_800字


《血腥的盛唐(全7册)》读后感800字

武宗灭佛

唐武宗一声令下,全国共拆毁正规寺院四千六百座,民间小型寺院如招提、兰若、精舍、斋堂等四万余所;勒令僧尼还俗二十六万零五百人,强迫外国游学僧侣二千余人一并还俗;没收良田数千万顷,奴婢十五万人;凡寺院所属一切财产、器物全部收归国有,寺院的建材用于修葺政府的公署和驿站,而铜像、钟磬等物则全部熔毁,用于铸造铜钱……

这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武宗灭佛”,佛教史上称之为“会昌法难”。

佛教遭遇这场灾难,首先当然是出于武宗李瀍的个人意志,同时还有来自道教的竞争和排挤,但是从客观上讲,这场浩劫其实是在所难免的。因为,当时的佛教与其说是一种与世无争的宗教,还不如说是一个“与国争利”的超级产业。

唐朝自安史之乱以来,整个国家的现状是内战不断,经济凋敝,同时国库空虚,百姓徭役日重,而佛教则与之形成了鲜明对照——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各地寺院不但逐渐占据大量田产,纷纷扩充庄园,驱使奴婢,而且,数量庞大的佛教僧尼又与贵族势力相互攀结,采取各种手段逃避国家赋税,此外,更有不少寺院通过高利贷活动多方牟利……

如此种种,必然在经济上与国家利益产生尖锐的矛盾。所以,唐武宗断然采取“灭佛”之举,绝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和现实原因的。

从“武宗灭佛”的历史事件中,我们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当佛教作为一种终极关怀作用于世道人心的时候,它就是这个污浊尘世中茕然独立、不可或缺的一朵莲花;可当佛教忘却自身的精神使命,与芸芸众生一起在万丈红尘中追逐物质欲望的时候,它必将异化成一颗吞噬社会健康肌体的恶性肿瘤。

换言之,当寺院建筑的规模一座比一座庞大,当大雄宝殿的香火一天比一天鼎盛,当佛教的出家人一个比一个更加忙碌也更加富有的时候,我们似乎可以问一个问题——这是佛教兴旺发达的标志,还是它走向异化和堕落的开始?

《复仇的公牛》读后感250字


《复仇的公牛》读后感250字
我读了《复仇的公牛》这个寓言故事后,心里有许多感想。
大草原上生活的小牛一家原本是很幸福的,可是狮子认为自己是万兽之王一直寻找机会想把小牛吃掉。虽然小牛的父母拼了命保护小牛,但最后小牛还是被狮子给吃了。公牛很伤心,决心要报这个血海深仇。趁小狮子在家睡大觉,一下子把它顶死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伤害别人会得到惩罚的。当然我认为公牛报仇的方法也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时时刻刻与他

《血腥的盛唐》——读后感作文850字_初三读后感


梦回唐朝,一部部的穿越剧,不是穿梭在清朝就是穿越在唐朝。唐朝,作为历史上最为繁华的朝代,有着创造贞观之治的李世民,也有凄美爱情的帝王爱情,更有不一样的文化色彩。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枯燥,也并不是像书的标题一样只有血腥与暴力。读完这本书,让我对唐朝的人物脉络有更有清晰的认识。书中揭露了一部分被我们忽视的的帝王成长之路的艰辛、犹豫等一系列的负面情绪,事实的披露帮助我进一步全面的看待那样一个历史人物。

作者的叙事清晰,笔锋除却粗犷也有细腻之处,故事情节和历史符合度较高。在相应的时代背景下,通过对心理描写以及行为做事等人物各方面刻画相当到位。

文章开头先剖析了隋朝灭亡的原因,并非杨广弱小而是自负。随后介绍李世民的父亲,李渊。历史上对李渊的评价并不是很高,但俗话说“虎父无犬子”,所以,文中提出了“难道,李渊真的对此心如止水、毫无问鼎天下之志吗?”的疑问。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书中分别介绍了李渊的女儿,平阳公主。文中有言“既继承了父亲李渊精明务实的政治头脑,又继承了她母亲窦氏那种‘巾帼不让须眉’的胆识和血性。”平阳公主在其父亲起兵之前,并没有像很多古代的女子一般,逃脱保命。反而,用举兵的方式帮助了自己的父亲,建立了统一的战线,将错综复杂的形式处理妥帖。不得不说,其实平阳公主也是奇女子之一。

李世民说过,“欲俟其发,然后以义讨之”。此时的李世民获悉太子“昆明池政变”的阴谋时,他已经在道义上完成了对自己的拷问和说服并做好了为夺取储君之位和至高无上的黄泉。表面上优柔寡断的李世民就这么轻而易举的促使了玄武门之变。李渊退位,贞观之治的到来,大唐焕发着勃勃生机。

每一个朝代的灭亡,每一个帝王成长的道路上都充满着血腥与坎坷。英雄出于乱世,是因为乱世需要英雄;平民热爱和平,是因为和平需要平民来维持。每一个事物走到了极端就会出现他的反面。李世民杀死了自己的亲兄弟,内心的煎熬迫使他对事业更加专注。我想,贞观之治恰巧是玄武之变的反面吧。我很庆幸生活在和平年代,平稳、安全。

义犬复仇读后感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小编整理了义犬复仇读后感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义犬复仇读后感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篇二:义犬复仇读后感

这天,我们学到了一篇课文,名叫《义犬复仇》,它使我想了很多很多……

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感受的故事:一只年轻健壮,训练有素,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名叫文尔内,它的主人是边防哨所优秀的军犬引导员――斯达罗。

事情发生在苏联卫国战争前夕的一天,斯达罗在与敌人交战中牺牲了。文尔内为了报复,八年之久一直记着杀了它主人的敌人的气味。最后为主人报了仇,而它自己也死去了。

刚读完这个故事时,我的眼泪在我眼圈里直打转,最后实在忍不住,便哭了起来。文尔内八年都一直记着敌人的味道,可见它对杀害主人的敌人是多么的仇恨。也能想到狗对主人是多么的忠诚。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我多次看到电视里播放着关于狗救了自己主人的新闻。狗不像猫,谁给点儿好吃的,就跟人家走了。狗不管主人怎样对待它,它都会用一生报答主人

篇三:义犬复仇读后感

读《义犬复仇》有感我现在上小学五年级,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叫《义犬复仇》。

这篇文章主要讲一直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军犬文尔内不顾生命危险为自己主人报仇的感人故事。这让我看到了一支正争得义犬为主任报仇是视死如归的样子,更让我感动不已。8年了,文尔内一直记着杀主人凶手的气味,后竟在各种气味全有的马纳路上找到了凶手,可见它有多恨杀主人的凶手啊!

在我两岁时,家里也养了一只像文尔内这样的狗,它的名字叫可爱。

又一次,我和姥姥在家玩。突然,我家养的鸡向我飞过来,想要啄我。只见可爱先是汪汪叫唤,接着又向鸡扑了过去。鸡被吓到了,站在地上不知所措。可爱以为鸡还要啄我,就大声地叫,这叫声震耳欲聋,把在厨房做饭的姥姥下了一大跳。当然,因为可爱的叫声太大,把两岁的我也吓哭了。

姥姥走了过来,向我了解了情况后,夸可爱是一只对主人依恋而衷心的狗。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更加热爱动物、保护动物。我们是人类,如果我们部先驱和动物交朋友,动物还会和我们做朋友吗?在我们遇到困难时,它们经常会用它们弱小的身躯来帮助我们。让我们一致行动起来吧,保护动物,这样他们才能对我们依恋衷心!

鲁迅复仇读后感


鲁迅复仇读后感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鲁迅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复仇》鲁迅在《野草》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2020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复仇的熊王》读后感600字


不要猎杀动物

——读《复仇的熊王》有感

读了《复仇的熊王》,我体会了千万不要试图去猎杀野生动物,不然你很可能就会遭到报应。

这本书主要写了:北极探险队的哈德森发现了一头珍贵而稀有的北极熊王,他想只要猎杀了这头北极熊,那张珍贵的熊皮就是他的了,还可以卖好多钱呢!于是哈德森就在海豹肉里边放了一个u形的钩子,让熊王吃了下去,最后威风凛凛的熊王死了。但熊王在临死前也扑倒了哈德森,将他置于死地。

恶有恶报,哈德森想得到熊皮杀死了熊王,最后也被熊王杀死了,而且和熊王一起被冻成了冰块。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面对同样有生命的熊王,不仅没有对珍稀的熊王表示敬畏,还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方设法剥夺熊王的生命,最后两败俱伤,玉石俱焚。如果哈德森对熊王还怀有一点敬畏之心,认真观察熊王的作息和生活方式,把这个珍稀动物的出现作为对生活美的发现,并与周围的朋友分享,这将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就更不会出现自己惨死的下场了。

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一只松貂,被一位贪财的胖磨坊主砍断了半条尾巴,同时却也逃了出去。后来,为了复仇,这只断尾的松貂时刻在磨坊主家周围转悠,并找机会咬死了磨坊主心爱的猎鹰和鸽子,还咬伤了磨坊主,磨坊主为自己的贪心和伤害动物付出了代价。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为一定不能伤害野生动物,否则也可能会遭到野生动物的伤害。

血腥的盛唐(全7册)读后感1000字(3)篇


血腥的盛唐(全7册)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历时81小时,前前后后零碎时间几个月,终于将这部一百多万字的大唐史读完。然,我知之,我需再看之。作者说写这部历史足足全身心写了三年,可见,写作此书之不易。从618年到907年,三百年大唐。本书若与《明朝那些事儿》相比,在人物鲜活度上,感觉稍有逊色。也可能在于朝代事件人物的本身。明朝出现了许多特色人物。本书如大多数中国历史书一样,所述还是重在围绕政治之官场,帝王之更迭。而对于本朝的经济,文化,科学,艺术等皆很少提及,而平民百姓等的具体生活也少有具体叙述,好似空气。也许,毕竟一个朝代所要讲述的太多,而篇幅有限,又毕竟因为史料的原因,正史如此。所以,虽近一百六十余万字,好多著名的历史人物也只是一笔带过,除非涉及官场,不然,不曾提及,就连李白的出场,也不过寥寥千字,而杜甫,王维的事迹更是难寻。所以,显然,对于唐朝,还有许多需要我们具化的。还有许许多多我们没有看到的丰盈与灿烂。但不管怎样,本书相对来讲是不错的,让自己对唐朝的来龙去脉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不管是隋朝杨广的灭亡,还是玄武门之变,安史之乱,杨贵妃之死,武则天之代唐,唐玄宗的开元盛世,黄巢起义,与大食的那场传说之战等等,还有颜真卿,元稹,白居易等,让我们看到了早已知之的书法家,诗人的另一面。那李靖,那李世勣,那李泌等等。让自己对数年前历史课本上那些名词有了更清晰的画面,而不再是懵懵懂懂的一个个词。今日再看,那些词又有了另一番感觉。通过此书,让我看到,本是在国人心中最灿烂历史之一的唐朝,三百年历史,真正的和平,稳定,却也不过数十载,而大部分时间却一直处于战乱之中。我相信,这也出乎许多人原有的印象吧,因为人们心中的大唐,是恢宏的,是灿烂的,是不可一世的。可谓百姓之苦,百姓之渺小。本书和许多历史书一样,缺少地图及官位的介绍,这是我一直吐槽许多历史书的点儿,新版《明朝那些事儿》增加了地图,这是好的,虽然有人反对说由此排版好像不整齐,但我还是支持的,因为这更有利于读者理解征战,边防等的来龙去脉,所以,对于增加地图,我双手赞成。通过本书,让我似乎看到了家族遗传的局限性,宦官的局限性。而小人未必不得志,功臣未必善终。何为忠良?为国为民为忠良。何为奸恶?为己害人为奸恶。嗯,暂写这些吧。

血腥的盛唐(全7册)读后感1000字 第(2)篇

唐是被广泛性的视为做强盛的朝代。从这套书名看血腥和盛唐,血腥主要分指政变、宦患、藩乱、以及党争。或许有了“玄武门之变”,为后世起到了并不好的示范作用,以至于太宗子孙多有不少被迫让位,默默的就成为了太上皇。从唐代历史上,权宦真是以两只手也数不过来,像李辅国、鱼朝恩之徒更是在最关键的时刻断送了盛唐,而且以289年的唐代来说贞观、开元、以及宣宗中兴加在一起不过70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混乱之中,以盛唐称呼也实在成色不足。至从安史之乱后,唐代绝大部分时间里中央政府对藩镇的掌控可以说从来没有真正收回过,特别是成德、魏博、卢龙、淄青等地,中央完全没有节度使任命的能力,这也就更容易理解为什么宋采取强干弱枝,剥夺节度使兵权的根本原因。牛李党争、加上权宦当道,可以见当时的天子在龙椅上,毫不夸张的讲是如坐针毡、更可能朝不保夕,李宗闵、牛僧孺和李德裕之间有你没我的这种做事风格,是否也影响了王安石。由于本套描写整个唐代,人物繁多。在众多人物中,很多给我个人留下最深刻印象,但重点再提两位——李林甫和李泌。李林甫,可谓声名狼藉,但从本书中看到的一些描述,本真心讲尚未觉得其人十恶不赦,至少在做事将方法上这是个能力十分突出的人,即便位及宰辅,也是能力可以胜任,并且有其在,安禄山不敢乱动,还是令人佩服其治人之术,比起秦桧、韩侂胄、史弥远之类,我更觉得并不那么可憎。另外是关于李泌,此人淡泊名利,且智慧超群,辅佐天子,方法十分得体,且能抓住天子心里状态,投其好,协治国,但之前对这个人了解不多,后续还想再找些关于二人的书来读。读此书的时候没有标记太多精彩篇章,确实也是整套书中精彩之处数不胜数,如不重读,恐怕好多有意思的地方也会漏掉,所以也不遗憾没有标注了。之前读过王觉仁的王阳明,那也是本有意思的书,让我觉得和当年明月、度阴山、曹三公子等一样都是很会讲故事的人,不煽情可能更容易被像我一样平时冷静、冷漠、冷淡的读者接受。总之,这套书我打算买,是可以时常拿出来翻一段来看的书。

血腥的盛唐(全7册)读后感1000字 第(3)篇

从杨广华丽而凄迷的目光中,我看见了隋末大地的滚滚烽烟;在李世民纵横驰骋的马背上,我听见了大唐雄浑的脉动与心跳。

我见过玄武门前的四度喋血,也见过大明宫中的万国衣冠;我听过箭指天山的壮士长歌,也听过折戟辽东的英雄叹惋。

感业寺内,女尼武媚泪痕犹在;洛阳宫中,一代女皇却已笑靥嫣然。太液池旁,霓裳羽衣歌舞未歇;燕赵大地,渔阳鼙鼓却已动地而来。

当藩镇铁骑踏破长安,我感受了大地的战栗;当李唐皇室屡屡播迁,我目睹了天穹的裂变。在九世纪的黑夜里,“元和”与“大中”曾经光芒乍现,可当它们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接踵而来的,却是更深更浓的黑暗。

当黄巢种下的菊花开满长安,我闻到了一个王朝衰朽弥留的气息;当朱温点燃的兵燹燃遍中原,我看见了一个帝国仓皇趔趄的身影……

我就这样走过唐朝的二百八十九年,仿佛经历了一个生命的轮回。

[荐]复仇的读后感700字通用


能够在读一本书时全身心地投放是一件非常令人快乐的事情。当我们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突然受到了启发,那么读后感可以把本来复杂的思想和逻辑整理得顺畅。那么,写作品读后感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复仇的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复仇的读后感(篇1)

《荒野求生之深海狂鲨的复仇行动》这本书讲述了贝克在被采访后,被阿尔伯伯的朋友史蒂文邀请乘坐海轮号的演讲,途中遇到了詹姆斯和艾比。船出了故障。船长法瑞尔让手下去修理,可手下后来却不见了。船下沉了,贝克在逃生时,看到了重伤的史蒂文,到了甲板上,发现只剩下一艘救生艇,艇上坐着詹姆斯和艾比。贝克和他们一起漂流到了一座小岛,贝克想方设法在这个岛上活了下来。虽然史蒂文受伤太重死了。但这却被路莫斯抓了起来,但是最后贝克和法瑞尔还是跑出了路莫斯。

我觉得路莫斯非常可恶,他们总是,隐瞒世人破坏环境,还要把这种东西用来研发他们想要的科技。虽然我们世界上没有路莫斯这种疯狂的公司,但我们的环境正在被我们一点一点地侵蚀掉,我晚上出来散步,我往越黑的地方走,感觉空气就越来越热,我走进了一条小巷里,发现这里随处可见垃圾,扔在水里的把清澈见底的小溪变成了“黑臭溪”,扔在地上的,就开始污染空气,原本新鲜的空气,变得热而臭。还有工业垃圾,拆掉房子的垃圾一个个堆得像小山那么高,还有广告牌落到地上,也没人处理。最近,我家对面要建一个小公园,噪音大得我都做不了作业了。每天回到家迎接我的不是爸爸妈妈的话语,而是噼里啪啦的电钻声。我觉得我最近的听力都下降了。环境问题还影响气候,全球变暖了。如果全球变得过热,那这就会使小行星撞上地球,北南极支离破碎,这会使北极熊灭绝,那人类最终也会和北极熊一样,接受大自然的惩罚。就像书中描写的一样,遭到疯狂的报复。

这都是对大自然极大的破坏造成的,所以垃圾要分类,这都是举手之劳。而我们只要从小事做起,那这一切都不会发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们一定要保护好。

复仇的读后感(篇2)

这本书写的是主人公贝克是一位求生专家,他为了躲开媒体的围堵,他不得已登上了游轮前往加勒比海度假。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游轮上的电子设备全部失灵。然而到了晚上事情变得更加糟糕,船上的船员全部消失,而且船以错误的方向全速前进,而且还无法减速,船的电子设备还处于失灵状态,然而船上的信号弹也不见了,就在这时,船体又发生爆炸,船要沉了!于是贝克只好与船长法瑞尔,艾比和詹姆斯带着在爆炸中昏迷不醒的史蒂文一起乘坐救生艇求生。为了生存贝克用T恤衫取水,观察海鸥来寻找陆地然而在贝克即将获救之时他才发现自己早已掉进了路莫斯公司的陷阱最后他和法瑞尔从路莫斯公司的钻井平台上搭乘了直升飞机才成功获救。

这本书写出了某些人对金钱的过度贪婪而忘记了自己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书中路莫斯公司的人就是典型的例子。他们被金钱和欲望蒙蔽了自己的双眼。他们邪恶,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可以杀人灭口,他们都是魔鬼,艾比的爸爸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他们的工厂明明已经严重破坏了环境,但在媒体前却仍死皮赖脸地说路莫斯公司特别注重保护环境。

这本书除了揭示这种金钱的魔性,还告诉了读者许多生存的秘诀,比如T恤取水法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去看它。

复仇的读后感(篇3)

不要猎杀动物

——读《复仇的熊王》有感

读了《复仇的熊王》,我体会了千万不要试图去猎杀野生动物,不然你很可能就会遭到报应。

这本书主要写了:北极探险队的哈德森发现了一头珍贵而稀有的北极熊王,他想只要猎杀了这头北极熊,那张珍贵的熊皮就是他的了,还可以卖好多钱呢!于是哈德森就在海豹肉里边放了一个u形的钩子,让熊王吃了下去,最后威风凛凛的熊王死了。但熊王在临死前也扑倒了哈德森,将他置于死地。

恶有恶报,哈德森想得到熊皮杀死了熊王,最后也被熊王杀死了,而且和熊王一起被冻成了冰块。动物也是有生命的,面对同样有生命的熊王,不仅没有对珍稀的熊王表示敬畏,还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方设法剥夺熊王的生命,最后两败俱伤,玉石俱焚。如果哈德森对熊王还怀有一点敬畏之心,认真观察熊王的作息和生活方式,把这个珍稀动物的出现作为对生活美的发现,并与周围的朋友分享,这将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啊,就更不会出现自己惨死的下场了。

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故事:有一只松貂,被一位贪财的胖磨坊主砍断了半条尾巴,同时却也逃了出去。后来,为了复仇,这只断尾的松貂时刻在磨坊主家周围转悠,并找机会咬死了磨坊主心爱的猎鹰和鸽子,还咬伤了磨坊主,磨坊主为自己的贪心和伤害动物付出了代价。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为一定不能伤害野生动物,否则也可能会遭到野生动物的伤害。

复仇的读后感(篇4)

动物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只是人类取乐的工具,可在《义犬复仇》这篇课文中,军犬文尔内向人类展现了狗的另一面。

苏联卫国战争前夕,军犬引导员斯达罗在战斗中牺牲了,他引导的那条名叫文尔内的狗发疯似的扑到凶手身上,用自己尖锐的牙齿咬住敌人的手。直到他们赶到战斗现场,狗嘴里仍咬着两根罪恶的手指头。文尔内奋不顾身地扑向敌人,它看到主人被凶手杀了后,心里一定有一种怒火,它对主人的忠诚是永不改变的,然而它也就此记住了这个罪恶的人。因为,是他害了我的主人,他别想就这样罢休。文尔内换了主人,可他不听从指令,变得焦躁不安,常跑到斯达罗被打死的地方哀鸣不止,此时此刻,它一定身在曹营心在汉,想念着斯达罗,不甘心主人就这样牺牲。文尔内忘不了仇恨,忘不了那只罪恶的手,对那个人的仇恨铭心。

文尔内的正义感和对主人无限的忠诚触动了我的心弦。这只狗对主人的情感甚至已经超脱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它的心永远属于主人,永远守护着主人。

在第二次复仇时,他虽然没有听觉,但凭着自己敏锐的嗅觉发现了敌人的踪迹,径直向那人猛扑过去,敌人虽射尽了子弹,可还是被咬断了喉管,此时,文尔内也累得筋疲力尽,在死前还不忘盯着仇人,最终安心地去世了。这个德国军官的气味在它的脑子里保存了八年之久!文尔内忘不了他杀害主人的那一刻,他憎恨着仇人。文尔内为了主人舍命复仇,就像是斯达罗的亲人,它对主人的情义已经达到常人难以想象的境界,它向人类展现了动物的另一面,动物也有情有义,至情至性。只有为主人报仇后,文尔内才能平静地离开人间,平静地去天堂找它的主人,陪伴着他。

而在为主人复仇的同时,文尔内也为国家除掉了一个深深隐埋的定时炸弹,为人民做出了贡献。文尔内的牺牲让我懂得它不仅是只忠诚卫士,也是只正义之犬。

希望人类能珍惜和动物相处的时光,善待它们,在它们的寿命到达之前,给它们一个温暖的家,让它们也能感到温馨。知己知彼,爱己之心爱动物。这样在碰到任何事时,动物才会和你的心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复仇的读后感(篇5)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叫做《复仇者联盟》,这是一部美国进口的大片,非常好看,时长两个多小时呢!

《复仇者联盟》主要讲述的是:一个突如其来的神域人洛蒂拿走了宇宙的能量源泉——“宇宙魔方”对地球造成致命威胁,没有任何一个超级英雄能够单独抵挡。“复仇者联盟”应运而生。钢铁侠、美国队长、雷神、绿巨人、黑寡妇、鹰眼等超级英雄集结在一起,组成强大“复仇者”团队,共同惩恶扬善,为和平而战的故事。他们在整个斗争中各显神通,团结一心,终于战胜了邪恶势力,保护了地球的安全。

在电影里,复仇者们开始并不和谐,有好几次甚至自己人打了起来。可是,在发战开始的时候,他们都很照顾对友,连吵得厉害的钢铁侠也和美国队长成为了配合默契的搭档,可见,他们都是非常顾全大局的。在众多的英雄里,我最欣赏也是最喜欢的是钢铁侠,他是一个以机器为外表,里面却是由人来操控的。我喜欢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会飞。要知道,我从小的梦想就是飞起来哟!在大战里,钢铁侠是指挥官,在大战那样混乱的情况下,他也能从容地把大家指挥得井井有条。可见,钢铁侠的头脑非常的冷静、指挥能力也是特别强的,是众望所归的超级指挥家。

这部电影里的每位英雄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用处,缺一不可。他们团结努力,崩发出惊人的能量,最终拯救了我们的地球。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一个团队里,每个人都有他的用处,大家一定要团结,才能产生出最大的能量,这就是“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

复仇的读后感(篇6)

公司给了个大大惊喜,一起去看复仇者联盟2,相对其余小伙伴的兴奋,我却略显淡定。因为我1没看,里边各个主人公的电影我也都没看。

作为一个初次观复仇的人谈几个观点吧!

恐惧是人类最致命的弱点,而破解的方法是正视它,然后直面迎接它,它自然而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就像今天我看到的一片关于超级名模尚特尔、布朗、杨。天生的奶牛斑,一度被人嘲笑,经历各种消沉与绝望的心里状态之后,把自己的缺点尽情的展示给大家,然而这正是她的个性之处,所以才会造就她现在这般成绩。不管身处何处,心智所困,要做的不是逃避。

意识的力量的强大,超过我们的想象,我们要重视自己的意识,有意识的培养我们的意识,然后使用我们的意识。

就像销售中正视自己的意识一样,当遇到一个客户的时候第一眼觉得我一定就要拿下它,而且我相信自己能做到,这就是自己给自己灌输意识,让自己更有信心去做这件事情。微信:13625335559

再一个就是任何事情都具有两面性,就像手心和手背,而事情的正向发展源自于爱!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肯定也有好运等着呢!只要我们足够相信世界美好,人性美好。

而且现在已经不是单打独斗的时期,是靠团队合作,团队是心在一起,所以,方向一致!狼图腾大家应该都有看过,分工明确,目的明确,才会成功!

最后一点就是,想看第二遍!然后把一还有各个主人公的电影看一遍。估计这得看一阵子了。

复仇的读后感(篇7)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但熊王正当青年却死在了人类手下,我无法感受它的痛苦,无法理解一个母亲临死前的想法。她还未垂垂老矣,却已归天。白雪皑皑,冰雪仍在,寒冬腊月,冬天依旧。只是熊王的坟,隐蔽在太深的雪里,熊王的臣民们笨重而又庞大的身躯,无法向首领的坟跪拜。在北极,熊王已死。熊王的死会给熊群一个沉重的打击,当它们知道是人类的有所作为时,那会如何发泄?想想看那贪婪万分的哈德森,一心想着害死善良的熊王,从而得到它身上的金银财宝.熊王死了,它的对手是能够使用阴谋诡计的生物,它死于鬼蜮伎俩。可能哈德森根本没有将心比心的认真思考过,如果他是维持草原平衡的熊王,在面对一些偷猎者狡猾而又残忍的手段时,作为熊王他会怎么思考?他当然不会想这个问题,因为他的眼里显示的只有金钱这两个大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熊王*终用*后一点儿力气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但熊王正当青年却死在了人类手下,我无法感受它的痛苦,无法理解一个母亲临死前的想法。她还未垂垂老矣,却已归天。白雪皑皑,冰雪仍在,寒冬腊月,冬天依旧。只是熊王的坟,隐蔽在太深的雪里,熊王的臣民们笨重而又庞大的身躯,无法向首领的坟跪拜。在北极,熊王已死。*熊王的死会给熊群一个沉重的打击,当它们知道是人类的有所作为时,那会如何发泄?想想看那贪婪万分的哈德森,一心想着害死善良的熊王,从而得到它身上的金银财宝.熊王死了,它的对手是能够使用阴谋诡计的生物,它死于鬼蜮伎俩。可能哈德森根本没有将心比心的认真思考过,如果他是维持草原平衡的熊王,在面对一些偷猎者狡猾而又残忍的手段时,作为熊王他会怎么思考?他当然不会想这个问题,因为他的眼里显示的只有金钱这两个大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熊王*终用*后一点儿力气捍卫了自己的尊严...

复仇的读后感(篇8)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

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

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

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

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复仇的读后感(篇9)

前段时间,爸爸带我去电影院看了电影《复仇者联盟-终局之战》。这部电影讲述了众多超级英雄联合起来对抗大反派灭霸的故事。灭霸是一名超级反派,在上一部电影中,他带领自己的军队在宇宙中四处掠夺,最终凑齐了“无限宝石”和“无线手套”,以一己之力几乎打败所有超级英雄并且成功用“无限手套”消灭了全宇宙一半的人口!一些超级英雄和英雄的家人也不幸遇害。

而这一部电影中,剩下的超级英雄们经过不懈的努力探索,找到了穿越时空的方法!他们分组穿越到过去,赶在灭霸之前集齐了“无限宝石”和“无限手套”,绿巨人牺牲了一条手臂复活了被消灭的另一半人,最后,超级英雄们再次和灭霸军团展开大战,钢铁侠在关键时刻牺牲自己再次使用“无线手套”将灭霸大军一举击溃。击败灭霸后,地球恢复了和平,超级英雄们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看了电影之后的感想是团队合作很重要,有时候一个人是没有办法打败强大的对手的,只有团队成员们联合起来,每个人都发挥出自己的特长,才可以打败敌人或者成就事业。

复仇的读后感(篇10)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鲁迅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复仇》鲁迅在《野草》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本文章来源于文秘114!)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一)

最近、我看了一本世界名着《王子复仇记》。

这本书是莎士比亚着名的悲剧作品,他讲述了哈姆莱特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是个有理想,聪明勇敢的人。在他的心目中,自己的父亲是个贤明的国王。父亲的死让他感到难以接受。当他知道是叔父克劳狄斯杀害了父亲后,便决心替父报仇。哈姆莱特先后除掉了克劳狄斯的一些亲信,临死前又把克劳狄斯杀死,不仅报了父仇,而且推翻了克劳狄斯的统治,可惜他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看完这本书,我心里感慨万千

首先,克劳狄斯的行为让我感到气愤,他的哥哥当上了国王,理应竭力辅佐他的哥哥,帮助他巩固王位。但克劳狄斯却为了王位,不顾兄弟情分,趁国王熟睡之际,把毒药灌进国王的耳朵里,杀死了自己的亲哥哥。他做出了这种事,一些大臣竟会去辅佐他,难道他们连一点正义感也没有吗?像克劳狄斯这种卑鄙小人,只知道吃喝玩乐,不理国政,他根本就不配做国王。像他们这种人,真是让人感到厌恶! 其次,哈姆莱特的所作所为,又让我感到钦佩。当哈姆莱特知道自己的父亲被亲叔父害死,感到非常悲愤,但他当时还很年轻,权力有限,只得把仇恨的种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深深地埋在心底。为了替父报仇,他不顾尊严,装疯卖傻,甚至去吃树叶和虫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使克劳狄斯一伙儿,对他放松了警惕。可有一次,他在克劳狄斯面前,杀死了克劳狄斯的亲信波洛涅斯,被迫流放英国。但在半路上,受到一群海盗的帮助,回到了自己的国家。克劳狄斯不甘心,让波洛涅斯的儿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雷盖兹和哈姆莱特比剑,想借此机会杀死哈姆莱特。在比剑中,哈姆莱特和雷盖兹同时中了毒。雷盖兹终于醒悟,说出了指示人克劳狄斯。新仇旧恨,点燃了哈姆莱特心中久藏的复仇的烈火,哈姆莱特强行给克劳狄斯灌下了毒药。他终于为父王报了仇,但他也牺牲了自己。哈姆莱特忍辱负重,不畏艰险,英勇无畏的精神真令人钦佩。

文中的主人公哈姆莱特,他敢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敢恨,正直勇敢,至今仍让人深深的折服。《王此文来源于文秘写作网复仇记》不愧为莎士比亚最伟大的悲剧之一,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耀眼的明珠!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二)

《王子复仇记》是讲一位丹麦王子的悲惨故事。故事讲: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皇老聃麦网离奇死亡,王子为此困惑为此伤心。在敌楼上他见到了他死去的父王的灵魂,灵魂告诉王子是现任的国王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迪亚斯杀死了他。为了证实,聪明的哈姆雷特编排了戏剧终于证实了他父亲的话,并且找出了真凶。从此,哈姆雷他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去在复仇计划中失去了爱人奥菲莉娅,最后奥菲莉娅的哥哥雷奥提斯被国王利用与王子交战。结果,当真相告白于天下事,所有人也为此死去。

看完后,我觉得哈姆雷特真是很可怜。原本快乐的他却在父王死后不久,背上了父王灵魂施加给他的复仇包袱。他每天都活在复仇的痛苦之中,被迫装疯的他,身心疲惫,哈姆雷特活的真是累极了,多想让他放轻松呢。可是他不能放松,因为他那丑恶的叔叔在他的身边安插了好多密探,一但发现,他就是死路一条。这些密探也不过就是他的朋友,从哈姆雷特身边的朋友一个个背叛他中,我看到了人性的泯灭,那些曾经十分要好的朋友为了金钱露出了一副副贪婪的嘴脸!再回头说说王子吧,我不得不被他的勇气和智慧所折服,就是他的聪明,使他一次次的逃过了克劳迪亚斯为他设下的圈套。他是很英勇也很聪明,可他那纯真善良的本性却出卖了他!哈姆雷特相信所有人都像他一样的善良,他相信雷奥提斯是善良的,所以他答应了决斗,也就那样死在了雷奥提斯的毒剑下。我想,也许他的死是必然的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


王子复仇记读后感(三)

我读了《王子复仇记》这本书,令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的(悲愤的王子)这一篇,主要内容是:王子的父亲国王被王子的叔叔放毒蛇咬死了,王子知道了这个奸臣的目的。他叔叔口头上说悲哀,其实心里很高兴,最后,王子看到骑士去巡查了,他溜进来,和奸臣打了起来,结果,两败俱伤。

这篇文章真令人感动,我的感悟是:王子冒着生命危险想把奸臣除了,为父亲报仇,这是一位多么孝顺家人的王子啊,那个奸臣太坏了,为了得到王位,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包括把国王杀了,这个奸臣啊,你有没有想过别人,你把别人的家人杀了,别人不难过吗?假如,我们只顾自己,不顾别人,那就太不道德了,我们一定要善良,心里不生歪念,帮助别人,别人一定会报答你的。

这本书很感动人,内容很好,可以找来读一下。

义犬复仇读后感 (650字)


今天,我们的语文课文学到了第13课《义犬复仇》。这件事还要从苏联卫国战争前夕说起,讲的是战士斯达罗带着战犬文尔内和另一名战士为了保卫祖国而参加战斗的故事。在战斗中,斯达罗与另一名战士在不幸被敌人杀害的过程中,他的爱犬文尔内咬住了那只开枪的手,不幸的是,文尔内在战斗中丧失了听觉,因此,作者收养了文尔内,8年后的一天,文尔内在柏油马路上找到了自已的敌人,并且将他杀死,但是,文尔内也与敌人同归于尽了。8年了,整整8年了,8年这个不小的数字,它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漫长的岁月,在这个漫长的岁月里,它可以让我们忘掉脑子里的一切,让我们生活在另一个世界里,可是,文尔内依然对敌人怀着刻骨的仇恨,并且等到了复仇的那一天。文尔内对主人的依恋与忠诚,不禁让我想起了在战火纷飞的革命时代,无数革命先烈抱着对祖国的热爱与不让奸诈无比的日本侵略者占领我们这块有着母亲般慈详与和谒的国土,所有的中国人都象文尔内一样,迎接着日本侵略者的攻击,不过也有一些中国人,他们贪图富贵,背判并出卖了我们的伟大祖国母亲和保卫着我们的祖国的共产主义者,在这里我想对那些背判了祖国的人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的行为还远远不如文尔内,一条忠诚的狗,你们为什么一定要给那些战领着我国国土的人当汉奸、走狗呢?你们应该安静的坐下来想一想,你们的手上到底沾了多少无辜的中国人和共产主义者的鲜血呀?文尔内是正义的使者,它也是一位象征着和平与纯洁的天使,我想:它虽然在战争中英勇的牺牲了,但是,他对主人的依恋与对祖国的忠诚永远都会让我们铭记在心。

五年级:李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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