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读书笔记
张爱玲《多少恨》读书笔记。
张爱玲《多少恨》读书笔记多少恨读起来很舒服,娓娓道来家茵的一段往事,家茵是个温柔善良知性的菇凉,她父母离婚,父亲不负责任,靠她一人做事养活母亲和她自己,她给小蛮当家庭教师,尽心尽责,小蛮身体不好,她悉心照顾,生日了给她买礼物,小蛮想要手套,拆了自己的围巾给她打,虽然最后还是拆了,但那份心意在。对宗豫,她是喜欢的,但她是有分寸的,他有个媒妁之言的乡下老婆,没有半点感情,有个体弱多病的女儿,有个药厂要费心,家茵不愿给他一点压力,让他再因为她而受到痛苦,所以在他那生病还不好好养病的老婆来上海后,她就专心教育小蛮,在他和老婆吵架心烦心累的时候给他柔情,在听到他要离婚的坚决的决定后,安静的等着他。直到他老婆找上她,知道她老婆活不成了,她老婆求她做姨太太,不要离婚,说离婚的女人死后很凄惨,说离婚了小蛮以后会恨她爸爸的。可怜的家茵,回到家了,一面想着他老婆早点死去,她就不用为难了;一面又谴责自己,想着宗豫她老婆也不是什么大病,不好好养着,才闹得病的这么严重,自己离开宗豫她还能活下去的,还有小蛮,不想她步上自己的后路。家茵的妈妈因为一个女人要和她爸爸结婚,她爸爸抛弃了她们母女,给她造成很大的伤害。剧中还有个麻烦的人物就是家茵的爸爸,是一个离婚不管妻女的混蛋,落魄后又从乡下到上海死皮赖脸的缠着家茵,知道宗豫对家茵有好感,知道宗豫有个药厂后,又不断的缠着宗豫要钱,让家茵很是痛心很是难为情。剧中还透露家茵有些迷信,玩起课,结果是上上中下下下,家茵当时很受震动,这也促成了结局。最后,家茵还是忍着痛成全了别人,离开了上海一人去厦门了。宗豫在家茵人去楼空的小屋里伤心着。
家茵贫穷,她没恋上宗豫舒适的小洋房,照顾完生病的小蛮后就搬回去了;她心中虽然不舍但是果断不脱离带水的一人离开了,这份勇气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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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半生缘读书笔记
张爱玲半生缘读书笔记
《半生缘》主要讲述的是曼桢和世钧从认识到分手的十四年间所发生的一切故事。最初世钧和许叔惠是好朋友,曼桢和叔惠同事,他们三人经常在一起谈笑,吃午饭。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曼桢将自己的情况说给了世钧听:为了照顾家里的祖母、母亲和弟弟妹妹们,姐姐曼璐出去做了舞女。这些不愿意让人知道的家庭隐私却对世钧讲了,后来他们成了恋人。曼桢是一个表面上比较柔弱可是内心却又是非常坚强的女人。贫困的生活环境把她磨练得有些倔强,又有些执着。当姐姐曼璐出嫁后,她主动担起了照顾一家老老小小的重任,这时让我们对曼桢肃然起敬,为她的坚强和无私!每天忙忙碌碌,但曼桢又是充实的,因为有世钧的陪伴。她与世钧平淡而又真实的爱着。说她们平淡,我感觉她们虽然没有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但通过几件小事却足以证明他们的爱情。例如:世钧冒雨去野外找曼桢的红手套;世钧为曼桢买的不是非常昂贵的戒指,但却是世钧用自己的钱给曼桢买的。还有每周末不长时间的相聚。当出嫁的曼璐在祝鸿才跟前渐渐地失宠,为了死死地将祝鸿才拉在自己的身连,她竟然起了私心,采取了卑鄙的手段设下了陷阱,促成了祝鸿才对自己亲生妹妹曼桢实施了强暴。(我认为张豫谨对她妹妹曼桢钦佩,而对于她的冷淡,她迁怒于妹妹身上,这些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她想要拴住祝鸿才这个人。想法实在是荒唐可笑)随后曼璐成为主谋对曼桢实施长达9个多月的囚禁,直至曼桢的这次遭强暴竟怀孕生下孩子后,曼桢在病房在病友的帮助下逃离出祝家这个火坑,但这一段悲惨遭遇却永久地留在了她的记忆深处。她一直在心里呼唤世钧,她从医院出来后的每一件事情是给世钧写信,派人去叔惠家送信。阴错阳差,世钧这次住在舅舅家,不在叔惠家;而她的信被世钧母亲给私自扣留。当时如果没有这些插曲,她们有可能见面的,如果世钧不计较太多,他依然爱曼桢的话,她们也许会走到一起的,因为那时侯世钧还没有和那个他不爱,对方也不爱他的人------翠芝结婚。但是,世钧的性格会冲破重重阻力,包括曼璐曾经是舞女,这时候曼桢已经和祝鸿才生了一个小孩,世钧和曼桢结合吗?)她逃离出来后四处工作,居无定所。当她从叔惠的口中得知,世钧已经和石小姐结婚的消息时,简直觉得天地变色,她最想见到的人,当初深爱的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已经结婚了。她远离了一切,她简单地生活着。母亲来找她回去嫁给祝鸿才,姐姐也来找她看在孩子的面上,让她回去。都被她冷淡地拒绝了。她后来想到弟弟刚工作,照顾不上母亲,将母亲对她的种种不好(曼桢在祝家被囚禁,母亲被姐姐收买住,举家搬走,音信皆无)都不计较,仍然从自己微薄收入中拿出钱不留姓名地寄给母亲。足见曼桢的大度和对亲人的责任感。本以为曼桢静静地生活下去,但作为母亲的他,为了自己的亲骨肉,为了孩子,她毅然选择了回到自己的仇人,自己深恶痛疾的祝鸿才身边,过上并不幸福的生活。(当时也许是她做了恶梦,招弟的死,自己儿子的病,都给了她相当大的触动,为了留下儿子的生命,为了让儿子少受委屈,她做出了具大的牺牲。究竟是不是世钧结婚的消息对于她此次的选择也是一很重要的原因呢?以前在她的心目中,对世钧有一份寄托,有一份希望,但一切都成幻想,她对什么都没有信心,但她对自己的孩子却实在放不下,她选择了牺牲自己。)她的内心除了儿子,什么都不再有。
而世钧则是两次到祝找曼桢,都无准确结果,受了曼璐的误导,单纯地以为曼桢真的变心和张豫瑾结婚后就走了。也难怪世钧相信这样的说法,谁又能想得到一个亲生的姐姐对妹妹施了恶毒的手段,而后又编谎言让世钧相信是曼桢变心。这其中比较曲折,比较有说服力的就是佣人阿宝为了讨好曼璐,将曼桢托她给曼桢家人送信,曼桢实在拿不出什么,将世钧送给她的戒指作为抵押给了阿宝。这个戒指转手阿宝送给了曼璐,曼璐给了阿宝一大笔钱。曼璐将戒指给了世钧,又说了一些话,把过错都归在曼桢的“变心”上。
叔惠与翠芝之间,也本是感情极深的。但当初由于翠芝是富人家的阔小姐,而叔惠又有了自卑,识趣地没有和翠芝恋爱。初次去南京,他们玩到很晚,翠芝给叔惠写信,写到与一鹏辞婚,还有翠芝婚礼上,叔惠喝多了酒拉着翠芝的手不放,后叔惠赌气出国(算不算是叔惠由于没有和翠芝恋爱,结合,而赌气出国的?)出国多年后回国,偏巧世钧身体不适,由翠芝单独陪叔惠出去吃饭,翠芝在叔惠面前落泪;后来在世钧见到曼桢的那天晚上,叔惠向翠芝讲了他的结婚和离婚;他结婚晚,以前当然也有过艳遇,不过生来也还是对翠芝最有知己之感,也憧憬得最久。翠芝对叔惠详的:“我想你不久就什再结婚的。”叔惠的:“我给你害的,仿佛这辈子只好吃这碗饭了,除非真是老得没人要。”在一片笑声中,翠芝却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说翠芝感到一丝凄凉的胜利与满足,是不是因为叔惠对她说叔惠是让翠芝给害的?
张豫瑾与曼璐的恋爱。豫瑾与曼璐进行了几年纯真的恋爱,当时为了家庭的原因,她为了照顾家里的老老小小,曼璐这个人由单纯的少女沦落为红尘女子,而又成为了恶毒的妇人,上演了一场家庭悲剧,她是幕后导演,她的自私和狭隘毒害了曼桢的一生,一生终不得轻松。其实曼桢被困在祝家,时间也不是很短,在那个封闭的房间,曼桢一个人孤孤零零,曼璐却派佣人们严加看视,生怕曼桢逃跑,曼桢为了出去能够见到世钧,有这个坚强的信念在支持着她,她在祝家惨淡地生活着,曼璐终将不得好下场,过早离开了人世。曼璐的变化,也是当时社会原因所造成的,用曼桢和世钧争执时的话说:“她没有错,是这个不合理的社会逼得她这样的。”
小说写法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曼桢周围的同事不仅仅是叔惠和世钧,性格有些懦弱的世钧虽然喜欢曼桢,如果不是曼桢对他表示主动热情,他能够鼓足勇气,去大胆地追求曼桢吗?我感觉世钧性格中有些唯唯诺诺,比如他家里父母不想让他与曼桢交往,他对曼璐就是曼桢的姐姐,却有意思隐瞒,并且让曼桢家搬家,暂不与姐姐来往,说明他还是比较在意家里人的看法;当世钧父亲去世后,家里和姨太太那边分家产的时候,他也不强争。这些性格特点,我认为与他的家庭出身有极大的关系,他的父亲和母亲感情那么不好,父亲长年在姨太太那边,他母亲孤独、压抑的性格也在影响着他,形成了他后来的性格。
虽然叔惠能说会道,人很活泼,但他也有自己的自卑之处。如果翠芝不是出身优越,叔惠也许不会有什么顾虑,会和翠芝走到一起。
故事的巧妙在于曼桢遭遇不幸,恰巧怀孕的事情。凭她的刚烈的性格,她宁愿死在祝家,也不会屈从于祝鸿才的。如果没有怀孕这件事情,还不知道曼桢要等多久才能见到、听到外面所发生的一切。(包括世钧的结婚、叔惠的出国、母亲携带一家搬走)。
曼桢不幸发生时间恰是豫瑾结婚的头天夜里,所以后来世钧听说张豫瑾结婚,太太是上海人,结婚后就回了六安,恰巧世钧听了曼璐和顾太太也是这样说的,他就对曼桢对他的“变心”也就没有了怀疑,这些都很巧妙,这些事情连起来,又非常符合事实。所以说张爱玲的这篇长篇小说构思很好,为读者设下悬念。
祝鸿才的性格:与曼璐结婚前,虽然在乡下有老婆,冒着犯重婚罪的危险与曼璐结婚。起初曼璐还能拿得住他的脾气,后来随着生意做得好,发了财,便不把曼璐放在眼里。不经常回家,即使回家,说起话来也是恶言恶语,连他的孩子叫了曼璐:“妈,妈妈”时他都要插上难听的话来侮辱曼璐:“他妈的什么东西,你管她叫妈!她也配?”在与曼璐结婚前以至结婚后一直对曼桢钦佩不已,只是曼桢没有过多理会他,使得他非常失望。当曼璐受了母亲的话的影响,以及她听到了豫瑾对妹妹热情,对自己却是那么冷漠的时候,嫉妒和自私心理表现出来,用生病假意把曼桢骗来晚上陪她,夜半让祝鸿才的魔爪伸向了曼桢,当时祝鸿才面对曼桢的抵抗,简直用了好大的力气,要置曼桢于死地一样,真是残忍至极!当他对自己“犯的错”感到后怕的时候,曼璐给他出了好主意的时候,他那笑容,仿佛让读者看到了他那奸笑,令人作呕的笑容。而当曼桢在医院住院,他和曼璐去医院看曼桢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把花,露出很局促的样子。一会儿又是嫌房间不好,看到孩子又是喜欢得不得了;曼桢去看望生病的孩子时候,正好是招弟死了埋葬的当天,首先从外表上就看到他贫困潦倒的样子,他所表现出来的局促不安的态度,以及他对曼璐在世时候没有好好对待曼璐而深感歉疚的样子。当曼桢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他选择与祝鸿才结婚,婚后,祝鸿才对她的态度,以及拿孩子出气的种种表现;当他带何太太及何太太的孩子去看病恰巧与曼桢相遇,所表现出来的心虚的样子。让我们不能不痛恨祝鸿才的狠毒、自私冷漠、势利、虚伪。
曼桢妈顾太太的性格:前半部分写顾太太与老太太相依为命,写得比较细致,也比较贴近生活。但当曼璐结婚后,曼璐总是要偷摸给妈妈钱,这时候顾太太接,但回去却不敢告诉曼桢,这些曼桢心里都是清楚的,反复叮嘱顾太太不要接曼璐的钱,说明曼桢非常有志气的。当曼桢惨遭遇强暴后,曼璐想出一大堆理由来说服顾太太,给了顾太太一大笔钱,还说等大弟弟毕业,也别忙着叫他去找事,让他多念两年书,赶明儿让鸿才送他出洋留学还说今后让顾太太和她一起过,享享福,也为弟弟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前景。顾太太接了曼璐的钱回去的时候恰巧世钧来找曼桢,如果顾太太这时候把实际情况告诉给世钧,曼桢就不会在那里受那许多苦和罪。顾太太半天也开不开门,她触到了曼璐给的一大叠钞票,厚墩墩的一大叠,钱这东西,的确是有一种微妙的力量,她这时候就觉得如果告诉世钧真-相,又对不起曼璐。后来还是世钧帮助她把门打开。她这时候没有说出真话,却说谎称曼桢病了,并且也没有告诉世钧祝家的地址。(当世钧寻着找到祝家的时候,却被告知:“顾小姐不在此。”当世钧要见曼璐,男仆却以:“太太不舒服,躺着呢。”回绝了世钧。)耽误了世钧对曼桢的救助。给世钧徒增误导。在后来的日子里,她一家老小举家搬出上海。她的二女儿被困在祝家,她的良心会得安宁吗?她会如何对自己的行为作解释呢?曼桢在曼璐出嫁后不辞辛苦地为撑起这个家而到处奔波,难道顾太太忘记了吗?难道她这样做仅仅是因为家庭贫穷、孩子们上学需要钱吗?或许在她那个年代的老人心目当中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束缚严重,生怕会惊动其他人的原因吗?我感觉顾太太的良知似乎泯灭,做母亲的明知曼桢的处境不好,如在火坑之中,却坐视不管,让人读了深感愤慨和不平!
读过张爱玲的《半生缘》最大的感觉就是小说中曼桢和世钧虽然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写得细腻,往往也比当代那些迅速发展的爱情要清新醇朴许多,世钧的“我只要你幸福。”还有曼桢在给世钧的信中:“世钧!我要你知道,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永远等着你的,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你是在什么地方,反正你知道,总有这样一个人。”他们最热情的表白也就这些諆称是“经典”了。符合当时那个年代所发生的一切。我想也许这就是张爱玲作品深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吧。
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读后感
品纳兰-----读《西风多少恨,吹不散眉弯》有感
李亚芳
读你,如品一杯香茗,清新淡雅,回味无穷;
读你,如赏一枝翠荷,香远益清,沁人心脾;
读你,如 聆 一曲天籁,清凌超脱,悠扬婉转。
就是在那一刹那,我看到了你,了解到了你。你的每一个细节都令我留恋,你的每一个动作都让我心动,你的每一句言辞都令我折服。我相识于你,相知于你。有时我为你和青梅竹马的表妹在绿苑园中‘相逢不语’而难过,有时我为你俩‘杂芙蓉着秋雨’而高兴,有时我会因听到你和表妹无奈分离后“知道今生,知道今生哪见卿”的苍白呐喊而凝噎。表妹身在深宫,心系于你,你身在相府,名声远播,却无人相知。你,她,原本会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却不想都成了孤独的一份子。那一刻,我恨不得立刻飞过去,穿着典雅的古装,开导你,安慰你,也来一次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穿越!这样,也许你就不会因失去表妹而伤的这样深,以至于导致如正在腾飞的巨龙般的你而含恨离去吧……毕竟你有太多不舍!
终于,你从失去表妹的心病中走出,人生中的另一段华丽隆重上演。仕途中你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通志堂经解》,再一次震动京师,令康熙折腰。情感中,你应父母之命娶了两广总督的千金卢氏。那是一个温柔娇美的新娘,你不禁被这位新娘的美色挑动的心旌荡漾。读到这里,心中的愤懑之情油然而生。或许是对同胞的表妹而不平。但那只是一时的。慢慢的,我不再气愤。你是一个多情的人,但你不是一个忘情的人。我知道,你无奈的将表妹尘封在心中的暗匣,永远的掩埋在记忆的深处,镌刻在你的骨髓之中。毕竟,那是你的初恋。表妹也不会怨你因为在你们的爱情里,是没有理由的。那不是背叛,毕竟你们身在红尘,身不由己。
婚后的生活你幸福美满。妻子温文尔雅,善解人意。渐渐的抚平了你心灵的伤痕。你爱他,他爱你。你懂他,他更懂你。他知道你不为名利,向往自由,甚至知道你有一段难以割舍的回忆。她更愿意你俩白日在舟上放歌,看花开花落,听蝉啼鸟鸣。晚上相依相伴,耳鬓厮磨。也使你的生活少了些许寂寞。然而,随着名声的远扬,康熙,一代天皇,近乎无情的禁锢你在他的身边。一个你最不喜欢的位置,就这样轻易地折断了你那双渴望自由的翅膀。但,这不是最令你难过的。毕竟,你生活在这个城府很深的北国。你懂得,身处的位置和心灵的远方相离很远。谁让,你是相国公子!御前侍卫!爱妻怀有身孕的消息令你欣喜,但,短短的一年时间,现实又将你打入心灵的地狱。爱妻难产逝去,那是你一生的遗憾吧!妻子临盆,你却仍在外从军。那是你一生都难以抚平的一页吧!毕竟,临走时,你答应她,会在孩子降生前回来,但这一次,你却迟到了,而且没有任何弥补的办法。
我知道,那是你的伤疤,一个永远都难以愈合的伤疤。
有谁会愿意在妻子临盆,孩子降生时,做丈夫,父亲的不在身边呢?
那份痛,恐怕也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吧!
于是,又一次你的寒疾复发,你被痛病折磨的生不如死。那一刻,你宁愿选择永远睡去。正如你认为的,一切皆有定数。人来到这世间是还债来的。你要还的是情债,毕竟你还欠一个人呢?而且,是永远都还不完的债。
爱妻逝世后的四年,你在寂寞,思念的苦海中游荡了四年。虽然时间渐渐的抚平了你受伤的伤口,你不再那么的形容憔悴。在人群中,你依旧是出类拔萃,英俊潇洒,可你是这样一个在繁华中可以独自落泪,在寂寞时又独享清欢的人。你被迫在人世间演一个你并不喜欢的角色。就像一个清丽的少女,抹上浓艳的脂粉,还穿上别人的嫁衣,嘴角扬起了笑意,假装很幸福。偶然的机会,从好友口中得知江南有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叫沈宛。虽为艺妓却情趣高雅,面容皎洁。更出你意料的是她久慕你的才名,手抄你的词,日日吟唱,还谱成了曲,在江南传唱。
你知道,她值得你去追寻·····
又一次,你随康熙帝去南巡。这一次,你少了些许烦闷,多了一些期待。
正如你所愿,你与她一见钟情。她钟情于你的才华,你钟情于她的水出芙蓉般的气质,江南女子特有的温柔贤淑。至此,似乎你又迎来了一个春天。然而,背后等待你的却是地位,种族的天河。你无奈随康熙回到了北京,甚至没有对她有一个誓言。因为,你害怕自己会食言。虽然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毕竟,那是一条尚未有人过去的天河。于是,你离开了她。回到京师,你只觉“风也萧萧,雨也萧萧瘦尽灯花又一宵。不知何事萦怀抱,醒也无聊,醉也无聊”而她望着你离去的方向,“两地看水盘,路漫漫,恼杀天边归雁”你始终觉得有负于她,觉得“明日多情应笑我,笑我如今,辜负春心。”你决定反抗,决定追寻你自己的幸福。你不顾父母的反对,朝廷的压力,他人的谗言。她听到了你的呼唤,一卷词,一把琴,满腹心事,毅然走出了她誓死不离的江南。只为你一句:“你为我带来了整个江南,你就是我的江南。”……
你们终于跨过了天河,无视世俗,喜结连理。这一次,没有喧嚣,没有灯红酒绿,只有两心相许,惺惺相惜。
你们胜利了,尽管都受了伤。但那是值得的。你们以为从此以后可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是,正如你所说的,你来这儿是为了还债的。债主到了,债也还清了。“江城五月落梅花”一切,皆有因果定数。可是,你的债还清了吗?
你的债还清了吗?一场寒疾,无情的带走了你。对世界来说,是少了一个纳兰容若;对词坛来说,是一颗巨星的陨落。可对怀着孩子的沈宛来说呢?以及在你死后,也毫无因由的死去了的表妹呢?
一切都归于沉寂。
容若,好美的名字,正如你那清凌超脱的性情,一如你那撩人心弦的人生,一如你那不加修饰的词。作为一个后世小生,我想问你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时,你还会要这样的人生吗?
我想,会的,因为,你是纳兰容若。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_爱情读书笔记800字
别告诉我你没有读过《梦里花落知多少》,更别告诉我你读过《梦里花落知多少》以后没有落泪,不读它,是一种遗憾,读了它而不落泪者,或许可以借用评价韩愈《祭十二郎文》的一句读退之《祭十二郎文》,而不落泪者,此人非友也,这样的说法些许有点极端的意味,但是对于未读郭敬明之《梦里花落知多少》者,我觉得真的有必要花费一些时间,去细细品味这篇不长的小说,感受一下里面的人生......

随着春天又一次悄然发芽!渐懂得了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渐渐明白了应该怎么样去把握和处理自己的感情和生活,渐渐清楚了人生其实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学会了包容和体谅,学会了忍让和坚强,也学会了去成熟的看待这个世界。林岚不凡脱俗,却最终没有逃脱命运的安排,回到了平静的人生轨迹;闻婧热情不羁,却仍然被繁杂的世俗所毁灭,成了年轻的牺牲品;顾小北软弱执着,却失去了自己最心爱的人,留给了自己所有的云彩;陆叙成熟专一,却独自去了遥远的天堂,把所有的遗憾和痛苦留给了自己最心爱的人。这就是《梦里花落知多少》给我们的:完美的毁灭,不完美的长久!
年轻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坚强!
李茉莉的阴险毁了闻婧,毁了白松,却惟独没有毁了她自己,姚姗姗的自私毁掉了林岚和小北六年的感情,自己却活的很舒服,虽然最终小北还是离开了她。林岚学会坚强了吗?一定学会了!不然就辜负了陆叙和小北那么深沉的爱;闻婧学会坚强了吗?一定也学会了!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么包容她的武长城!生存在这个世界就要面对很多形形色色的人,请不要因为害怕阴险,不要因为复杂,而隐藏自己原有的善良和纯真,请不要因为也许会失败,也许会分离,就不敢求一次倾心的相遇,只需要在纷繁的人世里学会坚强的面对就足够!
年轻要有目标!
李茉莉也好,白松也好从某种意义来说他们都是爱情的牺牲者。白松死了,李茉莉还会坦然的生活吗?或许会,但那绝对不是真正的快乐的生活。年轻要有目标,这种目标是善良的、有责任的、让人永远牵挂的,即使到了生命的终结,都会为此目标而感到骄傲。因为它可以无悔的对自己说:我那真实的生活过,不是欺骗,没有谎言。我的目标曾让我那样快乐的生活过。
好了,就写到这儿吧!有空你也来读一读!细细品位一下这杯绿茶!
《梦里花落知多少》读书笔记600字
三毛是个不得了的女生!就是那种不戴头盔,骑着摩托车去流浪的人,而且,她必然只穿大花的长裙,挺直脊梁骑在摩托车上的样子就像是骑着一匹白马。

三毛的书中则是一群出身平凡的城市女孩,拥有那种会穿着花裙,在塑料凳子里喝速溶咖啡的浪漫情怀。简单,温柔,又天真。
三毛有一段多么浪漫的爱情啊!我反复阅读书中关于荷西的一切描写。首先,他是个西班牙人,当然得是西班牙人!其次,他是个蓄着大胡子的西班牙男人,他善良又不羁,我想他一定是有着一辆巨大的深橘黄色的旧吉普车,这辆吉普车甚至拥有自己的名字烧鹅,艾丽姨妈或者是其它什么的,荷西就是开着这辆可能叫艾丽姨妈的车子,带着三毛私奔去了撒哈拉,哦,天知道他们在撒哈拉过的是怎样快乐的神仙日子!
他们或许每天在干燥的清晨醒来,手牵着手赤脚走过凉爽的沙丘;或许他们选择在傍晚出门,相互追逐对方深紫色的影子,裹在一条粗糙的厚羊毛毯里凝望星空;而更多时候,荷西外出工作,三毛在家中独自忙活写作,看书,烹饪,浇花,缝一条窗帘什么的,闲暇的时候两个人会依偎在沙发上看电影,分吃一袋樱桃。叛世如三毛,也最终安身于一场平静生活。这样在人间的三毛给我带来了更加丰硕的感动,这是一种更为现实,更为细腻,却反而更加浪漫的对生活永不破灭的美好期望。
毕竟,在撒哈拉这种地方,有什么事情是不可能的呢?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林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
张爱玲《小团圆》读书笔记3000字
灵魂的黑夜,那痛苦像火车一样轰隆轰隆一天到晚开着,日夜之间没有一点空隙。一醒过来它就在枕边,是只手表,走了一夜。

张爱玲用她琐碎苍凉的笔调写着九莉的痛苦,也是她自己的痛苦,亦或是辗转于那个时期的所有女子的痛苦。九莉的枕边睡着痛苦,爱玲的枕边睡着痛苦,所有女子的枕边都睡着痛苦。痛苦没有沉睡,它狰狞着眼,在灵魂的黑夜里潜伏着,随时准备着趁虚而入。可是九莉的心不是砸开了缝的核桃,它是门窗洞开的房间,痛苦来去自如,来了,抵挡不住,不走,也无法驱逐。于是那痛苦穿躯而过,碾压在脆弱的心脏薄膜上,让一颗心鲜血淋漓。
九莉枕边睡着痛苦。盛九莉枕边睡着的是邵之雍。他们凝望对方的目光里尽是温柔缱绻,可床头两端隔着的不仅仅有他沾染的那些女人们,更是一个世纪的沧海桑田。
战火纷飞的时代,无休止的轰炸,沦陷的孤岛,在末日般的沉沦中,盛九莉像一朵只盛开在夜间的诡异花朵,辗转流离,被连根拔起,失去了土壤。她的美在文字间流转,稍纵即逝。邵之雍闻到这缕独特的幽香,他寻香而来,为她沉醉。她需要他的爱慕,需要被重视的感觉,他吻她的时候,她想着:他是真爱我的。如此才放心地去爱他,这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她爱他的时候,总觉得卑微到尘埃里,那点欢喜也在尘埃里开出花来。但他骨子里不过是个旧式文人,不甘只折一枝花在手,他要的美好团圆,是才子佳人式的三妻四妾和睦与共,是繁花似锦的大团圆。而盛九莉的渴望,则是一夫一妻白头偕老的爱情和婚姻,只可惜,她将一生钟情错付与了一个处处留情之人,她梦中的花前月下,终究只能是一个人的花前月下,一个人的小团圆。
在盛九莉隐秘的内心深处,一定怀有对家和温暖的向往。因为过继给大房,她称自己的生父生母为二叔二婶,而乃德和蕊秋,也就是她的亲生父母婚姻的破裂也使得九莉常常处于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蕊秋是个思想和行为都很前卫的母亲,很长一段时间在国外度过,她对自己的女儿九莉的态度不冷不热,甚至带着些僵硬的疏离感。和盛九莉相处的为数不多的时间里,她好像永远在收拾行李,而她教会给九莉的也就是如何收拾行李。以至于她唯一一次牵着九莉的手过马路,都会让九莉觉得无比窘迫,回想起来,甚至有点恶心。乃德终日沉迷于烟榻之上,对她也是不闻不问。亲情的残缺、淡漠,使她从小变成一个敏感孤独的人,心思复杂细致,自尊心强,看人的眼光冷冽而锋利。
宋淇说《小团圆》里把九莉写成了一个大胆、非传统的女人,即使摆在现在看来,她依然是一个大胆、非传统的女人,这一方面说明了她的大胆和非传统名副其实,另一方面也体现出人们思想中某些传统畏缩的偏见根深蒂固,即使过去许多年,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身心束缚依然残存,在爱情和婚姻方面,世俗对于女子的苛刻和批判比男子更甚,即使很多爱情悲剧的起因都是男子的负心薄幸。九莉对待爱情用的是飞蛾扑火的方式,明知邵之雍的身份是汪伪政府的官员,明知他的为人,却依然不顾一切纵身扑入她相信的爱情里,即使那不过是海市蜃楼般虚幻的存在。当邵之雍说起二次大战要完了,她回答:希望它永远打下去。之雍沉下脸来道:死这么多人,要它永远打下去?九莉轻声笑道:我不过因为要和你在一起。她想要的爱情生活是与时局政治割绝的,任它烽火连三月,她只想留住与他的天荒地老。
只是,她对爱情过于理想化,正如邵之雍对女人过于理想化。爱情不是乱世的桃源,爱情存活于俗世,俗世的庸常也存活于爱情之中。命运的无常和残酷,时局的动荡不安,并不会因邵之雍在那张合婚庚帖上写下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而有所改变。在这样的乱世之中,人和人之间互相揭发算计,人性深处的卑劣与懦弱暴露无遗。《小团圆》书中对邵之雍的讽刺也是犀利的,从一开始,盛九莉就像一只警敏的狐狸,嗅出了邵之雍人格里的弱点。从开始的之雍迷信他自己影响人的能力,对他的朋友都是占有性的,一个也不肯放弃,到听他说起他相信有狐狸精的诧异,到最后惊觉:他完全不顾我的死活,就知道保存他所有的。他在她锐利的目光下褪下了层层伪装,到最后暴露出自己自私滥情的本质了,却还浑然不觉,以为她会一如既往地爱他,等他,等他回来,三美团圆。他得意洋洋地对她提起他与那些女人之间的纠缠,在他看来,用别的女人来引起她的妒忌,也是好的。盛九莉表面上不动声色地听着他的荣耀之事,心里却像被乱刀砍着。她对他的痴恋,最终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所耗尽了。以至于到后来,她绝望到想要自杀,却想到邵之雍可能产生的反应,他能说服自己随便相信什么,她死了他自有一番解释,认为也很好,就又一团祥和之气起来。
盛九莉对邵之雍的感情,从一开始的迷醉投入到了后来的爱恨交缠。邵之雍亲口承认他是和小康小姐生离死别来的,后来他睡着了,正好背对着她。她有种茫茫无依的感觉,像在黄昏时分出海,路不熟,又远。她看着这个男人,让她又爱又恨的人,心里甚至萌生了杀意。想着:拿来那把切西瓜的长刀,对准了那狭窄的金色背脊一刀。你要为不爱你的人而死?她在心里对自己说,这话让她醒悟过来。原来,他根本不爱她,又或者,他自以为的爱,根本不是她渴望的那种感情。
最后,她终于写信给他,为她们纠缠多年的感情画上句号。她写道:我并不是为了你那些女人,而是因为跟你在一起永远不会有幸福。本来中间还要加上两句:没有她们也会有别人,我不能与半个人类为敌。至此,她似乎把他看透了,看穿了,认清楚了他的本来面目。可是为何她的心里仍有余痛,也许就像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的: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九莉爱他的姿态永远是寂然的,不对他哭闹抱怨,把对他的爱恨情仇诉说成了一个人内心的独白,即使到最后分开,他也未必听到了多少句。从此,他遗失了一个因为懂他而对他心怀悲悯的女人。
这是张爱玲的遗作,她写道: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
青山上红棕色的小木屋,映着碧蓝的天,阳光下满地树影摇晃着,有好几个小孩在松林中出没,都是她的。之雍出现了,微笑着把她往木屋里拉。非常可笑,她忽然羞涩起来,两人的手臂拉成一条直线,就在这时醒了。二十年前的影片,十年前的人。她醒来快乐了很久。
那是多年后盛九莉做的一个梦。
若这个世界上的爱情,都可以像螺丝钉和螺帽那样有规格,有迹可循,匹配起来,成就一段段旷世姻缘,也容易得多了。月老毕竟是老人了,总是会有配错人的时候,一个眼花不慎,两个本不合适的人就被红线牵了来,枉送了一生的幸福。理想的人间爱情,自然是痴情的配痴情的,无情的配无情的,多情的配多情的,专一的配专一的,这样人人心有所属,身有所安,互相懂得,也少了许多恩怨纠缠,磕磕绊绊。可人间大多数爱情和婚姻,却总是阴差阳错,痴情的偏被无情的伤,专一的偏被多情的伤。如果爱错了人,大可不必沉沦于伤痛之中,再马不停蹄地去找那个对的人就好了,可爱错了人偏是一件伤筋动骨的事情,错的人留下的阴影挥之不去,哪怕遇见对的人,也少不了迟疑和不安。这个世界上缺少敢爱敢恨的人,缺少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也缺少有勇气重新来过的人。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盛九莉对邵之雍的爱情,虽然最终不值得她生死相许,却永远留在她心里,成为一个残缺的印记,梦中的小团圆。
张爱玲名著《倾城之恋》读书笔记1000字
张爱玲《倾城之恋》读书笔记1000字左右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一个时代是一座城,一个家庭是一座城,一个人的心也是一座城。
读张爱玲的这篇小说时,总会感到一种历史沧桑感。正如范柳原说的: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地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塌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作者将历史的变迁,用她冷峻的语言诠释着,没有血肉模糊,没有刀光剑影,有的只是她的冷眼看待,她轻描淡写地谈论着毁灭,就像她一直俯视着这一切。
如果说白公馆是一座围城的话,这是一座岌岌可危的城,这里不仅与外界充满矛盾,而且内部也是如此。白公馆里的人过着比别人慢一个小时的时间,他们已经与外界脱离了;白流苏与白公馆里的人也一样充满了隔阂,一个离婚居家的女子,但她遭受哥哥们的欺骗散尽钱财,遭受嫂嫂们的热嘲冷讽忍气吞声,遭受母亲的忽视寂寞生活。面对是否去守活寡,矛盾爆发了,白流苏反抗了,那是出于生的本能的反抗,她用她的一切去赌。而且为了赢,她将目标锁定在了范柳原身上。即使是抢了妹妹的却依然有着那一份可怜的骄傲,她是如此骄傲又卑微,她只需要一个好的归宿——是物质而不是情感。
世界上最难攻破的就是心城,他们相互试探却又难以深入了解,又或者说他们两人又存在着矛盾,范柳原爱上了白流苏的美貌,白流苏需要的是范柳原的物质。范柳原要的是“与子相悦”,白流苏要的是“与子成说”。在范柳原为白流苏安排了一处房子后,白流苏一个人在房间里竟感到了难以名状的寂寞空虚与害怕,或许在她内心深处希望的是一份爱情。看到大半时总认为会是悲剧,不过结尾却出人意料,一场战争却成全了白流苏,结尾没有轰轰烈烈,只有平平淡淡。不过,范柳原那句“鬼使神差,我们倒真的恋爱起来了”却让人感到了温暖。或许是作者对自己爱情的一种真心的寄托,抑或是对心中那份情怀的眷恋与不舍。
不过,张爱玲依旧还是张爱玲,她还是依旧会冷眼看这个世界。在结尾我们依旧可以看到一点点悲哀呢,范柳原完全把她当做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顺的妻。然而流苏还是有点怅惘。因为流苏成为了柳原的附庸品,或者说当时的女人的悲哀,她们必须要依附男人。“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或许就是白流苏接下来的生活,
“倾城”——香港沦陷,就是在这样的外在威胁插入白流苏与范柳原之间,才加速了他们的婚姻。“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一座繁华城市的沦落只为了一段若隐若现的爱情,这爱情背负了太多的人道主义灾难。可悲的是这份不能承其重的爱情有的是一种不确定性,而非永恒。在战争过后,范柳原感到那平淡中的恐怖,白流苏惆怅了。
对于题目《倾城之恋》也具有歧义,白流苏没有倾城的容颜,但是,在范柳原眼里总该倾城吧;倾城也可以将它分开来,倾覆的城市,在兵荒马乱的城市中的一份爱情。
读《“仇恨袋”的故事》有感:以爱对恨,恨自然消失
以爱对恨,恨自然消失
——读《“仇恨袋”的故事》有感
宁波艺术实验学校 陈家宏
古希腊神话中,有位威风凛凛、无人能敌的大力士——赫格丽斯。
有一天,他在狭窄的山路上被一个袋囊绊倒了。赫格丽斯猛踢一脚,袋囊气鼓鼓地膨胀了。第二次他挥拳一击,结果袋子迅速膨胀。第三次他拾取一根木棒不停的砸,袋囊反而把整座大山封得严严实实。最后,他死于袋囊之手。
一个无人能敌、威风凛凛的大力士怎么会败在一个小小的袋囊之手呢?这真能用“多此一举”这一词来形容。当初,赫格丽斯如果绕开这个袋囊,那事情就不会这样了。
故事源于生活,其实我们平时生活中也有类似的鸡毛蒜皮小事。有次,我们班有两位同学有点闹矛盾了,本来一句“对不起”就能解决的事,结果大家都不肯让一步,反而弄得谁都不开心,还相互打起来,最后搞得满身青一块,紫一块,还去了医务室治疗。
我们平时待人处事,摩擦、误解在所难免,如果都能及时解释,以诚相待,少一些计较,多些宽容大度,那么我们就可以就能顺利地走出黑暗的羊肠小道,拥有更多的朋友,看到更好的风景。反之,如果肩上扛着“仇恨袋”,心中装着“仇恨袋”,生活只会越来越累,最后,只会堵死自己的路。
读《恨》有感600字
现在的社会竞争力特别强:考试、应聘、工作……有些人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经常耍些小聪明和小伎俩,以不公平的竞争获得胜利。下面故事中的牛就向我们诠释了:公平竞争最光彩。
他发现自己的牛晚上磨犄角,第二天早上却疲惫不堪。他经过一晚上的跟踪发现:原来自己的牛是去和豹子拼斗了。第二天,他在自己的牛犄角上偷偷绑了两把尖刀。牛最后杀死了豹子。当牛发现时,为时已晚了。它倒在了敌人的皮面前,用自己的鲜血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正直的牛不希望通过不公平的竞争来赢得胜利。公平地竞争,就是输了也光彩;不公平地竞争赢了也会觉得心里不踏实。动物之间是这样,人与人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一次,我和表妹一起下跳棋。玩了一会儿,我觉得口渴,于是观察了一会儿棋盘后便跑向厨房,以免表妹耍赖我走进厨房后,用眼角的余光透过玻璃门监视表妹。谁知表妹依然“贼心不改”,只见她偷偷地斜眼瞥了我一眼,见我没注意到她,便悄无声息地把她的棋子移到了有利位置。她见我没反应,就开始变本加厉,直接把棋子往终点移了。移了两三步后,她大概怕我看出来,不动了,趴在地上假装看书。我喝完水后,走出厨房,皮笑肉不笑地“审问”表妹:“米啊,有没有乱动啊?”“没没没……”表妹嬉皮笑脸地说。这时,一旁一直没说话,看我们玩的阿姨发话了。“小米。”她对表妹说,“我确实看见你耍赖了。你再这样下去,连姐姐也不会和你玩了。”表妹小鸡啄米似的直点头。
是啊,不公平的竞争,往往不会赢得心安理得,反而会让人久久不能平静。往往,公平竞争的失败比不公平竞争的胜出更光彩!
梦里花落知多少
梦里花落知多少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古人所吟唱的。我不明白,在风雨之后,为何还要在乎:到底花已经凋谢了几簇呢?尽管是不是落红,它最终还是会化作春泥更护花。
――题记
我喜爱落花,因为它总是在别人最辉煌的时候,献出自己憔悴的生命。它总是在别人最渴望得到它的时候,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让人们急切地想去追回曾经拥有的一切。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们寻求的那一簇,但我不管是不是,都已经化作了一朵落花。我就是想要那一分灿烂,也已经无法得到了。因为那一切已经成为了历史,我已经无法挽回
曾记得在我变成落花之前,我是多么引人注目!多少人把我捧在手中,羡慕地望着我,对我说:为什么你是如此的娇嫩,总是偎依在大榕树的怀抱中?你何时能变得坚强?我无语。我只是含情脉脉地望着她,我想对她说:我想变坚强,但是大自然已经造就了我如此的性格。我也无能为力了!我微笑。我闭上了双眼,我想对她说:虽然我并不坚强,但是我会给你带来坚强!我会让你知道,其实在一个软弱的灵魂后面,是有如此高高在上的一面,让人意料不到的一面!
如今,我已成为了一簇落花,人们是否还是经常将我搂在怀中,将我作为儿女对父母的关爱,将我作为情人之间的信使,将我作为朋友之间的问候??我无从知道。因为我的生命已经死去,已经埋在这褐色的土地上了,我已经无法再感受到万物的气息,我只有用自己的灵魂在世间飘荡,让世间的一切都知道我虽然已经是一簇落花,但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自己曾经生活在这片土地上,曾经嬉戏在这片蓝天下
幽幽一场梦,猛醒来,发现自己真的已经卧倒在那充满郁郁青草芳香的土地上,低下头――自己真的已经是那簇无人知晓的落花!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除了方鸿渐,追了苏文纨二十年的赵新楣总也踏不进她的那一座围城,之后却仍逃不出娶妻生子的命运;方家上下逃不出封建传统思想这座围城;两任老丈人也逃不出面子的围城。总而言之,文中所有人都有自己心中的一座围城,大多也仅仅是为了一点私立或者是一个面子,这也是民国时期封建思想与崇洋思想的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自然,70多年前的事,如今再提似乎也是陷入了历史这座怀旧围城之中。钱钟书先生以这样幽默的语调,除了批判当时之人或顽固不化或崇洋媚外的种种行为,调侃当时老人的迂腐、留学生的傲气,揭露无谓的婆媳之争、妯娌之争、情敌之争、同事之争外,真正要阐明的就是:生活本就是一座大围城,人永远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四堵墙下过完一生。每一个人都逃不出这样的命运,只是在于你在这围墙下是否活得精彩,假如你始终想着去冲出围城,那你永远只能独守空城,更加失去了生命中的价值。
事实上,这座无形的围城始终是存在的,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言之凿凿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当代社会,竞争激烈,高手如云,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就那还算单纯的学生来讲,学校、家庭、社会,每一个环境都是一座围城,每一种行为都处于一个围城。同学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光明与黑暗,从我们出生起就建造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只有在其中不断拚杀,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围城里的异彩,让围城中的生活变的丰富。我们不会也不可能逾越这座城墙,因为只要我们有生活,那我们就永远处于一座围城之中。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围城》里,作者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的人类。
《围城》的主角方鸿渐,买了假文凭的他由乘船回国,到与苏文纨、唐晓芙、没见过未婚妻面的岳家一一疏远,再到一行人同去三闾大学,再到方鸿渐与孙柔嘉这间为家庭和事业而发生种种争吵最后分开,不经意的使人对方鸿渐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他与苏小姐、唐小姐这间的纠葛,是他身陷爱情的围城的时候所经历的,最终他与孙柔嘉结婚可又闹得不欢而散,方鸿渐面对的爱情的围城是不成功的。在三闾大学的经历可谓是方鸿渐事业上的围城了。在这一城里,充满了勾心斗角,方鸿渐也受到了不少的倾轧,最后还是离开了三闾大学,可见,方鸿渐面对的事业上的围城也是失败的。在整个故事中,方鸿渐先是在周经理银行工作,而后在三闾大学任教,接着在报馆资料室上班,每次都没有混得出人头地,也与他带着点玩世的态度处世有关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围城读书笔记_大学读书笔记
在学完《窗》这篇课文后,钱钟书先生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地吸引了我,所以我又读了他的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围城》。在《围城》的重印前记中,钱钟书提到自己有些另一本小说《百合心》,但因为手稿的丢失他就没再写了。他认为《围城》写得不够好,如果《百合心》写成了,那一定会比《围城》要好。在我看来,《围城》里的文细腻,对人物的心理描写刻画得极为到位,而且我觉得《围城》里最精彩的要数那些妙趣横生的比喻。这些比喻很特别却又富有生活气息,这其中也充满了讽刺。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理解为什么小说要叫围城,因为开始的一、二章,包括第三章的上半部分都没有提到围城。作者是在赵辛楣安排的一场饭局中,很巧妙的由诸慎明谈到自己与罗素的交往,赵辛楣祝贺诸慎明可以娶到一位好太太,但是却被学哲学的方鸿渐一口否定:哲学家从来没有娶到过好太太,罗素也离了好几次婚,这样引出了英国人的一句话: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而这句话在法国的比喻就成了城堡,这便是围城。纵观整本小说,作者都围绕这方鸿渐的爱情经历来写,但又不类似于《飘》、《傲慢与偏见》的著名的外国爱情小说。《围城》不仅仅是一本爱情小说,它更多的是融入了作者对人生的思考。
读完《围城》花了我不少的时间,因为我读它的时候不像读其他的书那样一目十行。《包法利夫人》虽说是经典之作,也对这个社会有着不满与讽刺,但读起来篇目过长,容易让人失了兴趣。福楼拜的语言再优美,用词再精确,在我看来却不及钱钟书一个生动的比喻,在充满讽刺之余可以令人开怀大笑。《围城》可以说是新时代的《儒林外史》,再加上幽默的语言,令我忍不住要细细品味,咀嚼其中的深意。围城中的每个人物都是社会形象的代表,每一个人物都是特殊的一派,但在当时的背景看来却又属司空见惯。下面就是我提取的书中一部分关键人物的点评:
方鸿渐
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文执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着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周经理夫妇
方鸿渐的留学费用是周经理夫妇资助的,留洋回国后也是住在他们家,工作也是安排在他们家的银行当一名小职员。周家可以说是对鸿渐这个没过门的女婿安排好了一切,而鸿渐则住在他们家顺便辅导未婚妻的弟弟的功课。
在留洋期间,鸿渐曾经写信要推掉父亲帮他准备的婚事,结果却被父亲一口回绝。不了自己的未婚妻却过世了,自己回到上海后便去周家拜访,周家的人喜欢她,便为他安排好了一切。周太太告诉鸿渐,以后他的妻子一定要做她的干女儿,这样鸿渐还会是她的女婿。话说得好,可是鸿渐在周家的生活却并不如意,他指导小舅子的功课,但是也受尽了小舅子的气。另一方面,周太太总认为自己是长辈,有责任从鸿渐的嘴里套出些什么,惹得方鸿渐避着她不见面。
虽说鸿渐未来的妻子要作舟太太的干女儿,但干的终究是不如亲的,在周太太知道鸿渐有喜欢的人后,说话变得刻薄,处处针对鸿渐,似乎鸿渐有负于她的女儿。再加上周先生,用现代人的话说就是个妻管严,事事顺从周太太。在周先生与周太太双重压力下,而且这时鸿渐又收到三闾大学寄来的电报,聘他做教授,一气之下他辞了职,离开了周家。事后周家人又反悔了,但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周家人这种类型的人普遍存在于各个时代,一气之下犯下了大错,事后又后悔不已,正是这类人的特征。虽说周家的人将鸿渐逼走不是大错,但是这种举动也不免伤了两家人的和气,可是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赵辛楣
赵辛楣小说中的重点人物,他开始视方鸿渐为情敌,后来苏文执嫁给草原浪,他又和鸿渐变成了兄弟。赵辛楣学政治出身,到美国留学过,见识、家世都比方鸿渐要好。方鸿渐在三闾大学的教授职位就是赵辛楣托校长高松年给的。而当他在三闾大学受了气,决定离开三闾到重庆谋事时,他的能耐再一次显露出来,他的人脉广,到哪里都很吃香,这也是方鸿渐所羡慕不来的。
赵辛楣刚开始时喜欢苏小姐的,但后来他认清了自己并不爱她,在她结婚的时候也就没那么心灰意冷了。他和方鸿渐还有孙小姐、李梅亭、陆尔谦一行五人,同去三闾大学任职。一路上困难重重,赵辛楣依然冷静应对。说实在的,我很欣赏他,因为他有主见,不像方鸿渐的鲁莽,也没有同路的李梅亭的奸诈与吝啬。
可惜,在方孙二人回到上海后,他很少回方鸿渐的信,似乎这段经过了困难重重的旅途所构建起来的友情并不怎么牢固。我顿悟,世界上本来就少有真心的朋友,再加上小说的背景是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友情在大,也抵不过金钱的诱-惑,生死面前,难道还有情义可说吗?如果有,也早被军队的马蹄踏平了,被日本鬼子的刺刀刺穿了。亏得方鸿渐到最后还把希望寄托在那长久以来只有一封信寄来的赵辛楣身上,还有类似的想法:旧历年可以在重庆过、似乎一切会有办法。对于方赵二人的友情,我觉得更想买回来的东西,过了保质期,也许东西还能用,但功效却大不如以前。
高松年
高松年是三闾大学的校长,是一位科学家,专长是生物学。他自以为有很高的学识,满腹的经纶,却闹出了不少笑话。在他到三闾大学任校长前,他的朋友为他饯行,他的朋友觉得学校要出名,就必须要有出名的教授。对于这一个观点,高校长并不同意,他说:
名教授当然很好,可是因为他的名望,学校沾着他的光,他并不倚仗学校里的地位。他有架子,有脾气,他不会全副精神为学校服务,更不会绝对服从当局的指挥。万一她闹别扭,你不容易找替人,学生又要借题目麻烦。我以为学校不但造就学生,并且应该造就教授。找一批没有名望的人来,他们要借学校的广,他们要靠学校才有地位,而学校并非非有他们不可,这种人才真能够跟学校合为一体,真肯出力为公家做事。
本来只是信口胡扯,但是在朋友的恭维之下,他就把这番话当成了办学的理念。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话,实在不敢相信是由一位大学校长,一位科学家所提出来。胡扯变成了真理,也实在是幽默与讽刺。
在为人方面,高松年就是说一套做一套的典型代表。李梅亭是他多年的同事,他答应了让李梅亭作系主任,可是到最后也只能做个普通的教授;再者,他发电报时说让鸿渐佐教授,到了三闾大学鸿渐也只能做个副教授。这两件事都说明了高松年的这个特点。高松年这个人心思慎密,但是和蔼的校长形象最终还是被人撕毁,小说中虽没有名讲,但从高校长的行动上可以看出,他喜欢汪太太,而且觊觎汪太太的美色。他办大学搞得一塌糊涂,汪教授辞职了,鸿渐夫妻被他逼走了,赵辛楣也走了。可谓失败,但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
孙柔嘉
在长途旅行中,辛楣曾经跟鸿渐说过,结了婚再旅行不如旅行完再结婚,因为旅途中的相处最能看出另一半是否适合自己。这不是没有道理,但是这件事在鸿渐和孙小姐身上却不能很好地实现。经过了旅途,他们对对方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也不讨厌对方,但讽刺的是,他们的婚姻应该是以失败告终的(书中作者并没有明说)。
柔嘉长得不如唐小姐,也不如苏小姐,但鸿渐最终选择的却是她。她没有很好的家世,在方家人面前并没有留下很好的印象,也不能讨方家人的欢心,可以说不是一个理想的媳妇。她是一个大学生,有自己的主见,对鸿渐不会毕恭毕敬,这也许就是他们经常吵架的原因。作为一个女人,生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父母对她的态度冷落,只有姑母真心对她好,而她也是那个家庭里姑母唯一的追随者,这也难怪她会事事向姑母报告,事事听姑母的安排。
柔嘉与鸿渐之间,我读不懂他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并不存在什么爱情,只是两个人在一个特殊的情况下走在一起罢了。柔嘉愿意为了鸿渐而放弃在三闾大学的工作,是她为鸿渐着想的表现;但鸿渐对柔嘉,我觉得没有了当时对唐小姐的感觉。无论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两人,都在吵架中度日。婚前的都是围绕着辛楣对鸿渐的影响以及身边发生的事情,浑厚就是互相攻击双方的家庭。鸿渐觉得孙家人看不起他,把对孙家人和自己家里人的气都发在柔嘉身上;柔嘉觉得方家的人处处针对她,重重压力下,又要忍受鸿渐对她的冷嘲热讽,只好发泄出来。
两人的婚姻不知可否算一个悲剧,意外的开始,意料之内的结束。我觉得造成这样的婚姻悲剧的因素中,双方的家庭给他们施加的压力占了很大的一部分。如果鸿渐不受气,他也不会拿柔嘉当出气筒,不会引起柔嘉的反感;如果柔嘉的姑妈不是一味的看不起方鸿间,恨铁不成钢,也不会让柔嘉对鸿渐施加压力。但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如果,故事的背景是在日寇横行无忌的中国,那时纵使已经有很多学生外出留洋,但老一辈人的脑海里依然有着坚实的封建思想,自由婚姻的思想也被人所排斥。而柔嘉的姑妈,是一位留美的博士,美国的民-主、平等的思想对她有着深刻的影响,而她的想法也影响着柔嘉。方鸿渐不希望事事靠姑妈,孙柔嘉不希望方家人打扰他们的生活,这本身就不可能会发生,所以两人的婚姻也只能以失败告终。
唐晓芙
唐小姐被人认为是一个美丽的梦。她不被卷入任何带有讽刺意味的事件中,在小说中她也只是出现了很短的篇幅,但是她所代表的与书中的其他人物不同。不只是为什么,作者令她与围城中的人不同。对此,有人认为她代表的是作者一个美好的梦,所以作者不忍让这个梦破灭。
方鸿渐爱她,但是却错过了她。唐小姐美丽、直率,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喜欢鸿间。这从她收到鸿渐退回给他的信后,哭的梨花带雨就可以看出来。在这围城中,每个人都是可笑的,唯独唐小姐没有给人这种感觉,所以才会说她是一个美丽的梦。
如果细读《围城》,就会发现每个人物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每一个人物都是有趣的。在这围城里,一切都不会了结,书中的最后一句说了:
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言语,一切啼笑。
这本书继承了《儒林外史》,但是在幽默的讽刺上,《围城》却远远的超过了《儒林外史》。而且我觉得这本书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就是书中的比喻,那时无论读多少次都不会觉得乏味,每一次都给人眼前一新的感觉。也许有人会说钱钟书的一生只写了《围城》这本小说,可惜了他的才华。但我认为,好书,只要一本就够了。
读《恨》有感(优质读后感)
现在的社会竞争力特别强:考试、应聘、工作……有些人为了自己眼前的利益,经常耍些小聪明和小伎俩,以不公平的竞争获得胜利。下面故事中的牛就向我们诠释了:公平竞争最光彩。
他发现自己的牛晚上磨犄角,第二天早上却疲惫不堪。他经过一晚上的跟踪发现:原来自己的牛是去和豹子拼斗了。第二天,他在自己的牛犄角上偷偷绑了两把尖刀。牛最后杀死了豹子。当牛发现时,为时已晚了。它倒在了敌人的皮面前,用自己的鲜血来弥补自己的过失。
正直的牛不希望通过不公平的竞争来赢得胜利。公平地竞争,就是输了也光彩;不公平地竞争赢了也会觉得心里不踏实。动物之间是这样,人与人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一次,我和表妹一起下跳棋。玩了一会儿,我觉得口渴,于是观察了一会儿棋盘后便跑向厨房,以免表妹耍赖我走进厨房后,用眼角的余光透过玻璃门监视表妹。谁知表妹依然“贼心不改”,只见她偷偷地斜眼瞥了我一眼,见我没注意到她,便悄无声息地把她的棋子移到了有利位置。她见我没反应,就开始变本加厉,直接把棋子往终点移了。移了两三步后,她大概怕我看出来,不动了,趴在地上假装看书。我喝完水后,走出厨房,皮笑肉不笑地“审问”表妹:“米啊,有没有乱动啊?”“没没没……”表妹嬉皮笑脸地说。这时,一旁一直没说话,看我们玩的阿姨发话了。“小米。”她对表妹说,“我确实看见你耍赖了。你再这样下去,连姐姐也不会和你玩了。”表妹小鸡啄米似的直点头。
是啊,不公平的竞争,往往不会赢得心安理得,反而会让人久久不能平静。往往,公平竞争的失败比不公平竞争的胜出更光彩!
读张爱玲金锁记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的真是一点不错。一本好书就可以让人明白很多的道理。一本好书可以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每读完一本好书就会让人豁然开朗。是书让人类走上了进步的阶梯,有了今天这欣欣向荣的世界。书这无声的预言家,预知着未来,预知着中国的梦。

《金锁记》写的是一个关注人性的故事,讲的是一个人性受到压抑甚至因此而扭曲的故事,这个故事没有痛斥,没有反抗,只是按照顺序这样写了下来,却满满地溢着苍凉与悲哀。
这是一个悲剧,一个女人的悲剧。她很可怜,因为她是受害者,她也很可恨,因为她同样也是害人者。在她的头上有两把金锁压制着她,对她来说既是财富又是桎梏,一是金钱,二是权势。
她本该有幸福的生活,然而在那样的年代中,想要把握自己的命运谈何容易?一条命不过多少钱财便可换去,人与人之间充满的只是铜臭味的交易!
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只是这身份便可料到她的悲惨结局了,因为她被迫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个从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是“没一点人气”的,造成这一切的就是她那个只知道攀附权贵的哥哥,七巧本出身平民,但突然地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这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嫁入姜家后,她处处遭到排挤和冷眼,在这个家族中,她的地位是很低劣的,大家都瞧不起她,都对她冷言闲语。其实七巧自己也知道很多人瞧不起她,因此和新来的人分外亲热些,“倚在兰仙的椅背上问长问短,携着她的手左看右看,夸赞了一会儿她的指甲”,最后也只闹得自觉无趣。
哪怕这样,在七巧的骨子里还是向往幸福的,因为她曾经是那样大胆地追求着她的小叔子季泽,但也因此弄得声名狼藉,而季泽也因她这样的不好的名声而不敢沾染,她所期盼的幸福最终还是丧失了,彻底地丧失了。她现在所求的便是独立,真正的独立!
后来老爷和丈夫相继死后,她终于脱离了这个封建家族,没有往日那样的压抑,也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然而她的后半生依旧是不如意的,当时那个她曾托以爱情梦想的小叔子来找她,但她知道他只是为了她的钱,并不是她的爱情。表面上她是如此耀眼,可是谁又懂得她内心的苍凉?她实在是气不过,于是便将心中的苦闷都发泄在了她的儿女的身上,因为此时的她已经不对爱情抱有任何幻想,有的只是妒忌,只是怨恨,于是便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以祭奠她已消逝的梦想。最终她逼死了自己的儿媳,拆散了自己的女儿与准女婿,她让她的子女们都成为了她病态心理的牺牲品。
对于七巧,我是又爱又恨,因为她曾经也是一个敢爱敢恨,充满梦想的女子,但是她也是一个乍富,虚荣,鞭笞情欲的魔妇,她不是别的,只是一个放在封建礼教和拜金主义供台上血淋淋的祭品!她的悲剧是她个人的悲剧,也是那个社会的悲剧,更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那种潜在的苍凉是看不见,摸不到的,然而这种苍凉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那样的曹七巧,那样的命运,回味无穷,让人难以释怀。
读《凝视张爱玲》有感
读《凝视张爱玲》有感
北顾
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题记
很多人听说过张爱玲,或许是她那句功利的“出名要趁早”;或许是她对于爱情的深刻理解“因为爱过,所以懂得;因为慈悲,所以宽容”……有人把张爱玲解读为一种传奇,当然也有人嫌恶张爱玲的冷漠凄清。或许只有默默读完张爱玲的一生,才会多一份对她的理解。就像张爱玲所说的那样“如果你认识从前的我,也许就会原谅现在的我。”
张爱玲的一生在我看来是个悲剧:出生于贵族家庭,却处于没落的尾端;遇见了爱情,却爱错了人。虽有文学的天赋,却不得不以文学维持生计,他乡漂泊,居无定所,如同绝望的曼珠沙华,炙热的盛开,最终却只是平静的死亡。
张爱玲出身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祖父张佩纶是清末著名大臣,祖母是李鸿章之女。但是良好的家境到张爱玲父亲这一代已经完全衰落了。她的母亲是一个新潮的女性,父亲也风雅能文,但是后来张爱玲的父亲因吸食鸦片,以及娶姨太太等,而导致张爱玲母亲与父亲的决裂。可怕的家庭氛围,让张爱玲的童年也因此而蒙上了阴郁,这也是导致张爱玲怪癖和敏感的一个重要原因。
或许正是这些不幸的经历,文字在张爱玲的笔下才有了真正的生命,直钻人心。她用敏锐的眼光注视时代,用尖锐的笔锋写出悲惨,生命只不过一纸的笑话和凄然。
张爱玲是一个爱得义无反顾的女人,在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中,她不在乎胡兰成的年纪,不在乎胡兰成的家室,不在乎胡兰成敏感的政治地位。爱了便是爱了,就像她自己所说:“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内心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开。”只是这个曾许她岁月静好的男人却彻彻底底的负了她。
张爱玲在自己的一生中创作出了《倾城之恋》、《半生缘》、《金锁记》、《第一炉香》等等代表作,但是天才也让我们感到唏嘘,张爱玲远赴美国后,她的文学创作也随之跌入低谷。晚年的她,生活拮据,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由于她皮肤病的加重,甚至产生了满屋子都是虱子的幻觉,她不停的搬家于各个汽车旅馆中。最后逝于美国洛杉矶公寓,当她死去三四天后才被人发现。
张爱玲洒洒脱脱,生平两讫,算账锱铢必较,不爱欠人情,也不爱拖泥带水。有人说她世俗,为了金钱而写作,她也不曾否认。世界遗忘她的时候,她带着天才般的创作来到世间。当世界为她而热闹的时候,她却转身而逃,割断与这世界的瓜葛。
曾经摘抄过一段评价张爱玲的话,我想,这或许是对她很客观的评论,也是对她最好的诠释:
“一个世俗女子为了金钱而写作,一个脱俗之人隐居于高楼之上。她悲天悯人,却冷漠寡情;她通达人情世故,却我行我素。文章里家长里短,生活里却独标孤高。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嚣与极度的孤寂,暗撒一路芬芳,任由裙袂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