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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第七章读后感

《博士堂》读后感第七篇。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当一个人观看了一本书籍之后都会有所感悟,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博士堂》读后感第七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博士堂》读后感第七篇

老师无记名地提到了我,一阵心跳加快,窃喜!

非常赞同老师说的:在健康这件事上,我们只有两个选择是最安全的,第一,自己弄懂,第二,找个懂的人来带路。

谢谢老师带路,谢谢您的“法布施”!

如果不是老师自己说出来,我还不知道《席未时》健康管理公司,是靠咨询壮大起来的。

我新疆的伙伴--周晓红老师,她也曾说过,营养品只是拿来调理病人时用的,只属于健康管理的一小部分,真正能长久地在健康事业上发展不息的,靠的是,专业化的面对咨询疾病的人群时,所具有的,正确无误的判断能力,根据不同病人的特点,拿出有针对性的营养配方组合,包括心理上导致疾病的因素,也能一一解决,那才牛。《席未时》真的牛!

诚然,如老师所分析的,一个营养师或者健康管理师最大的价值,并不是成为专业型的的销售高手;其次,国内可以依赖的营养品的品牌并不多,如果单纯为了盈利而卖自己所不认可的产品,有违初衷,除非是我们认可值得信赖的品牌;其三,大部分的人在健康这件事上都盲目,需要有人作为向导,让他们少跳些“火坑”,少走弯路,少遭罪。

看到老师发的北京同仁医院门诊挂号处,人满为患的图片,让我回忆起2006年到北京协和医院看风湿免疫科的经历,当时慕名而去,听说他们的免疫科是全国数一数二的,全国各地的疑难杂症,都跑到那儿去看,目睹了候诊队型的恐怖,是用矿泉水瓶、报纸卷、板凳代替,歪歪扭扭排到医院外街道旁,其间不断有人更换去吃饭或睡觉,每个人都不容易,按专家每天能看的病人数计算,排一周也轮不上咱,无望后,打消在那里看病的念头,转到了北大人民医院看病……走了多少曲折的路呀!强烈感言,自己病,是自己无知加无趣造成的,对于咱以后的身体,要自己搞定!

二周前,有个白血病的患者家属来交血费,看着温婉又疲惫的这位女同胞,和她聊了几句,真是想把曾博士介绍给她,但她悲怆地只说了一句:“医生说了,没希望了,等不到骨髓移植的那一天,我们现在只能做一点是一点儿,让他多活两天!”眼泪刷得就流下来了。她的爱人前后已经住了好几次院,病情不见好转,只有37岁,最近没见她来了,可能……

愿我能每天懂得运用老师发出的信息,如果再遇到难治的病人,一定要给她们做做工作,多建立一个信息的渠道,让她们少走弯路,少跳火炕,少受罪!家里有个重病人,治不好,一时又死不了,一天天耗着,全家好痛苦,为自己的亲人痛苦,也为自己的财务痛苦!

维护健康,自己真是要懂,不懂要去学,肯定会有好多问题要解决,吃了亏不能白吃亏,要擅于总结,将同样的问题减少再犯的频率。

今天夜里一点多时,我到重症ICU室去看一个病人,这个女孩只有十八岁,重度贫血,三系都低,肝肾功能衰竭收住院,已经一天了,申请输血时,科室同事发现她的血型正反不符,交叉配合试验难以用常规判断,无法确定最终应输入何种血型的血液,想了解是否是输给她的液体干扰了试验的结果,也是好奇是怎样的一个人,能让自己的身体损害到这种地步,才来就医的,于是决定在深夜,到全院死亡率最高的科室走走,见到病号本人,那极度衰弱的面容,除了同情、可怜、可惜外,其它能做的,只有摸摸她的额头,发现她有低烧,微笑并轻声在她耳旁鼓励她,对她说:“请相信自己一定能好,一切都会好起来!”如此衰弱的这么个人,竟然小声答应了一句:好的!哎呀,我心好难受。从一群繁忙的ICU大夫中找到主管医生,他(她)们正在抢救一名阿-斯症发作后心跳骤停的患者,听她说这个患者发作过好几次,没想到这次犯的这么严重,大家都在轮流给她做心脏按压,可能没希望了。主管医生是一个怀孕六个月的女医生,脸上的斑很重,听她讲述了一下患者病情及用药情况,这个女孩一直吃饭不好,腹泻两年,呕吐几个月,最近不能下床了,家里人才把她送来,父母是农民……

最后在血站鲁主任的专业指导下,完成了血液的输入,为什么要说这件事呢?似乎不与老师今天的主题搭,我是从血站的鲁主任身上感受到一个专业人士的力量,每次科内发生疑难血型和配血,喜欢寻求他的帮助和支持,他总能说出一个让你信服的理由,你也从中能得到一个经验。

他是这样说的:这个病人血色素这么低,三系、肝肾功能全部不好,免疫系统特别低下,她的淋巴细胞数量属于非常少的状态,势必影响到她体内的抗体水平,所以在做她的反定型时,检验细胞不反应,数量不够,不足以让它们发生反应,血型结果应以正定型为主,而她的红细胞在做配血时,应有的假阳性结果,没有反应出来,提示有外来的介质干扰她的红细胞发生凝集,如氨基酸注射液等带有多的阳性离子的液体进入到病人的体循环,中和了凝聚胺试剂中的阴离了,让做试验的标本中的红细胞对加入的试剂不起反应,导致输血科技师无法做出判断。他说这些话时,我想起了曾博士,海峰老师。只有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人,才能让人发自内心的敬佩,通俗说就两字”专业”,还想再加两字“佩服”!

最后,节选老师博文中描述营养师的四种境界,也希望能给想从事健康行业的人们一个指引的方向,同时谢谢舒伟的分享,有感觉的人,可以上百度搜曾志锋博士的博客,来获得更大的信息量。

医院上班的大夫,在医疗方式的选择上面,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是必须考虑的:第一是症状的控制;第二是机体的修复。只有同时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这样的治疗方式才算是圆满。对医生而言,最高境界的医生是能够同时将症状控制和身体修复结合在一起的人。

第一种境界 是膳食搭配来预防或辅助疾病保健的工作,这一种境界的营养师属于入门级别的营养师。虽然只是入门级别,但是却在日常保健工作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也不能小看;

第二种境界 是通过营养补充剂或功能性保健食品,来预防或辅助疾病的保健工作,这一种境界的营养师,不仅要能够清晰各种膳食搭配的技巧,同时还能够将膳食方案顺利执行,并能够借助营养补充剂或功能性保健食品,来完成保健以及疾病的预防工作;

第三种境界 是能够运用已有的营养组方,来辅助疾病治疗的工作,这一种境界的营养师,能够完成前两种营养师的工作,并能够运用营养组方对一种或多种疾病进行辅助治疗,但无法评估身体的变化和疾病的发展方向,以及缺乏灵活调配组方的能力,疗效因人而异;

第四种境界 是能够准确评估顾客的生理及病理状态,并能够调配相应个性化的营养组方及膳食计划,帮助顾客快速康复。如果一个营养师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前途则不可限量。

“很多的东西,经历时间的考验之后,总会从平凡变得非凡!”曾志锋言

快一周了,为自己鼓劲,也谢谢小编和博士能耐心看我们这些不成熟人士写的读后感。

我圈里的朋友,你们这些人为什么不给我点赞呢?难道,你们是想通过沉默来告诉我,自信心是自己给的,而不是别人赞出来的!好吧,就这样,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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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


多读书可以提升个人的气质和精神品质修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守株待兔读后感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小童话》中的《守株待兔》这则寓言让我深受感受。

它主要讲了一个宋朝的农民,每天都必须下地干活,非常辛苦,有一天,农民又下地干活了,干到太阳快下山了,这时,突然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冲出来,一头撞死在了旁边不远处的树桩上,发民见了,非常高兴,放下锄头,提着野兔,美滋滋的回家了。到了第二天,农民急忙赶到地里,他心想:每天都会有这样的好事。从此以后他不在干活了,整天坐在树桩前,等待野兔自动送上门来。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等待,渐渐的庄稼也慢慢地死掉了。最后,故事中的农民成了宋朝人民的笑柄。

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起了我们的生活实践,在我们班里,也有像故事中的农民一样,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整天做白日梦,到了考试总会抓耳挠胜,什么也不会,总想着一步登天,一下子学会,我们大家可不要学故事中的农民,总是想要不劳而获,最后却一无所有。

朋有,大家请记住,天底下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只有付出了,才会有收获、才会有成功,所以,我们要趁现在,努力学习。只有这样,最后 才能成功、才能获得成就。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最近,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故事,使我深有感触。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宋国有个农夫,捡到了一只被撞死在树桩上的兔子,于是就带回去饱餐了一顿,从此以后,农夫就天天守在树桩旁等着下一只兔子,结果却一无所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辛勤地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

想想我自己,也有过跟农夫一样的经历。记得有一次,老师要求默写英语单词,我没来得及复习,结果还是考了100分,我便一下子骄傲起来,觉得自己这次没有复习也能默写100分,那我以后也一定可以。于是从那以后,我每天就只完成英语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什么预习啊,默写啊,背诵啊,只要是老师不检查的作业,我一样不做。就这样一直混到了期中考试前几天,老师让我们回去把第一到第八单元的单词复习一遍,明天默写,我听了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回到家后也和往常一样,一点都没有复习,结果可想而知。默写成绩出来了,我发现自己错了好多个单词,就连之前会的也默写错了。从那一刻开始,我彻底醒悟了过来,不敢再掉以轻心了,每天除了完成作业之外,便开始抓紧一切时间复习,努力把之前掉下来的功课全部补上,等到老师再次抽查单词默写的时候,我又恢复到了原有的水平,可是我却再也不敢不努力学习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只有辛勤的付出,才能收获丰盛的果实,因为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是不可能永远发生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读了《守株待兔后传》不仅让我开心一笑,还让我的英语长进了一大节,更让我得到了启事:勤奋可以创造出财富,守株待兔读后感400字。

其实,不就是多勤劳起来吗?开始,他还老在那桩子旁边守着,再等来一只自投罗网的兔子.只不过是个巧合罢了,真不知道他心里咋想的.来了一个商人,告诉他要多植树,这样几率就高了,于是这个农夫便勤奋起来.可是他还没等来兔子,(他也太执迷不悟,简直是想兔子想疯了)商人告诉他为什么后,他才恍然大悟.

笑是笑了,话又说回来了,我不是和这个农夫一样吗?我看见别的同学都能随随便便的买饮料可我却不能,我在那直咽口水,谁让我没有那么多的零花钱呢?我只能在那里“望梅止渴”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以前我也有零花钱,可因一次犯了错误,所以,老妈把我的零花钱“一扫而空”。老妈说的种种要求我都一点也不想干,只能和农夫一样,天天盼,日日盼,希望能把我一天一元的零花钱盼回来。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只能是守株待兔了。

过了几个月,我实在忍不住了,便问老妈要钱,妈妈给我定了一个要求,一天一篇《黑马阅读》。我顿时聂儿了,但为了我的零花钱,我咬着后槽牙,答应了。我的零花钱就又回来了。

我读罢了短文后,农夫真应该谢谢商人,没有商人,他就不会勤劳起来;

没有商人,他就不会种树,得到财富;没有商人他就再也吃不着野兔……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20xx年的寒假终于到来了,我迫不及待地想做自己的事情——读书。因为读书能给人带来快乐,于是我读了《中国寓言故事》这本书。里面的寓言故事可多了:《杞人忧天》、《掩耳盗铃》、《虎假虎威》……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守株待兔》。

宋国有一个农民正在种田。忽然,他看贝有一只野兔从旁边的草丛中慌慌张张地跑出来,不小心撞在田边的树上,死了。农民发现兔子死了。把它捡起来,心里非常高兴。他一点力气都没花,就白捡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他心想:要是每天都能捡到兔子就好了。从此,他再也不想出力气种地了,每天,他把锄头放在身边,就躺在树下,等待着下一只野兔自己撞在树上。世上哪有那么多便宜事呀!农民以后再也没有捡到撞死的野兔,他的田地渐渐地荒芜了。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人:我听说,有一个人,他在上班的路上捡到了100元钱。这个人心想:如果天天都能捡到钱,那该多好呀!从此,这个就不出上班了,一直蹲在路边上,等着别人掉钱,一天、两天过去了、一个月、两个月也过去了、一年……都过去了,他还是一无所获。最后,他连工作也丢了……

这则寓言告诉我们的是:天上是不可能掉馅饼的。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踏踏实实、一丝不苟的、勤勤恳恳,才会有所收获。所以读书也不例外。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古时候,有个种田人在种田,他发现一只野兔撞到一个树桩上死了,他没花一点力气就捡到一只又肥又大的兔子,他高兴地想,要是每天能捡到一只野兔那该多好啊!他天天不干活了,每天坐在树桩边等野兔。一天天过去了,再也没有野兔来过,他的田里长满了野草,庄稼全完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不要心存侥幸,想不劳而获。就像我们的学习一样,上课不听老师讲课,课后不认真写作业,不会得一个好成绩。我要丢掉这个坏毛病。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六】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故事的内容是宋国有一个种庄稼的人,一天他在地里干活,看见了一只野兔撞在了一个树桩上,他走到了树桩的旁边,农夫看见那只野兔已经死去,农夫非常高兴,把那只野兔捡回家美美的吃上一顿,第二天他又按照同样的方法去做,不在劳动想着得到意外收获。可是一天过去了、十天过去了、半个月过去了,他还是没有看见第二只野兔撞到那个树桩上,地里的庄稼也荒凉了,人们都取笑他这种想不劳而获的行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主动努力,存侥幸心理,希望得到意外的收获是不行的。所以我们必须靠自己勤恳劳动,才会有成功的喜悦。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七】

我读《拔苗助长》和《守株待兔》,其中我最喜欢《守株待兔》

这里边的事情是一个种田人在干活,忽然一只野兔撞倒在树桩上,种田人急忙去抓兔子,最后他田里就长满了野草。

在我的生活也有这样的故事,以前我种过一些草,几天后我去浇水,天正好下雨,我就想天要是下雨我就不用浇水,几天后我去浇水草全枯死了。

我以后不能心存侥幸,不劳而获。

匆匆读后感七篇


读了朱自清散文《匆匆》,同学们来写写自己的一些感想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匆匆读后感,供各位阅读和参考。

匆匆读后感【1】

《匆匆》这篇文章是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大学写的,当时先生才二十多岁,但已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这篇美文就是先生当年内心真实的写照。

我轻轻的朗诵起《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读完这篇美文,我了解了朱自清先生是多么的爱惜时间。

与先生相比,我很惭愧。我总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当时间从我手中溜走时,我竟然从没为此感到惋惜。当老师上课时,我竟然在开小差。为此,我要把握住时间,不能再虚度光阴了。那种玩世不恭的态度,应该不再出现。对于朱自清来说,时间比生命更重要。

当我们老去时,当头发花白时,应当扪心自问,这一生可有所成就,是否珍惜时间,只有合理利用时间的人才不会感到后悔。

莎士比亚曾说过:“放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放弃他。”只有在年少时珍惜时间的人,时间才不会放弃你,同时,你自己也不会感到后悔。

匆匆读后感【2】

有些偶然看见的东西,也许可以使你体会或感悟到人生的启示和哲理。

当我不小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但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但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己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助,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可以赚一寸金,但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

匆匆读后感【3】

朱自清的《匆匆》,围绕着两个触目惊心的字眼,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学完整篇课文,我内心感触良多,不禁写下了一篇读后感。

“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的余音一遍遍在我心中回荡。是阿,时间如一条泥鳅,抓到了,可是一眨眼的功夫,便从手掌间蹦出,落入水中,再也找不着了。

时光如梭,已逝的日子好似白驹过隙,往日的流金岁月回首观望实已千疮百孔,余息如同隔着雾,让我们在迷里晕头转向。

日子在时间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得那么快。几度风雨,几度春秋,我从一个咿呀学语的孩童,成长为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少年。六年时光,转瞬而逝,无声无息,无影无踪。

我们不愿意听到时光老人残酷地宣布生命中又有时光在消逝,然而岁月的脚步总是在不经意间来到你的身后,毫不留情地拉着你向下一刻迈步。

我们埋怨着时光的来去匆匆,而时光就在埋怨声中漠然离去。日子的来逝总是那么井井有序,规律也不会因为秒针的支离破碎的步声而发生一丝一毫的变化。就这样坐在窗前,看暗夜渐渐织上天空,残霞在吐出最后一束光后隐退了。这算寿命又缩短了一日?余下的日时便在唉声叹气中结算了。

于是这样,我们便要让生命抓紧时间,努力学习,要让剩下的岁月活得有意义。时不待我,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从现在起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赢得明天!

匆匆读后感【4】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中诗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名句,我就会想起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这篇文章讲的是时间一去不复返,不要虚度光阴。从中我体会到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联想到了自己已度过了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而我却虚度了这么多美好的时光,现在我好后悔。

我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公司员工向老板请假,公司老板对他说:“一年365天,52个双休日,减去这104天,还剩261天,你每天还有16个小时不在工作岗位上,减去这170天,还剩91天,你每天用30分钟和咖啡,用掉23天,还剩68天,你每天吃饭用掉1小时,用去46天,还剩20天,每年有5个节假日,公司不上班,减去这5天还剩15天,公司每年慷慨地向你放14天假,这样算下来,你的工作时间只有1天,而你却还要请这一天假。”读完这则笑话,我不禁哈哈大笑,笑完则又有一丝寒意,虽然这位老板计算的时间不一定准确,但是这足以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

朋友,当你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键盘上消失,看电视的时候,时光从屏幕中闪过……。朋友,人生虽短暂,但细细地一算,一生中我们还是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学习和工作的。

“燕子去了,有再回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季节;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朋友!聪明的你能告诉我,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我不禁想起了鲁迅的有句话:“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同学们,请珍惜时间吧!

匆匆读后感【5】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是朱自清的《匆匆》中百读不厌的语句。是的,燕子、杨柳和桃花都有轮回的生命,可我们的生命呢? 日记

回首过去,我已虚度了十个春秋,有三千六百五十天与我擦肩而过,而我一点也不知道珍惜,心想:时间还长着呢!可我自从读了《匆匆》这篇文章之后,我的想法变了:一个人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可贵的,时间是生命的单位。有人算过这样一笔账:一个人如果能活到七十岁,他每天用八个小时,人生会留下四十六年,再算上吃饭、搞个人卫生的时间……七折八扣,人生只剩下了十年半,而且也包括了自食其力的时间。大家想一想,时间需要珍惜吗?

在这里,我可以果断的告诉大家:万万不能不珍惜!人生像一列单线行驶的列车,中途会经过许多大大小小的车站。但永远不售返程车票。在这列生命列车中,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可做可不做,有些事情必须做,有些事情坚决不能做。做与不做的选择,决定了你人生的方向;做多做少的差别,决定了你人生的高度;做好做坏的结果,决定了你人生的质量。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匆匆》中用了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和谢而复开的桃花告诉我们时光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这宝贵的时间。

你热爱生命吗?那就请珍惜时间吧!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组成。时间给予人们太多,谁可抛弃时间?

匆匆读后感【6】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匆匆读后感【7】

坐在窗前看着杨柳吐绿,盼着莺燕的归来,念着朱自清的《匆匆》,谈着时光的飞逝……我陷入了沉思。

《匆匆》这篇散文十分细腻的描写了时光迅速流逝的踪迹,表达出作者对虚度时光的后悔与惋惜,但这也不是我们所有人所要感叹的吗?

曾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时间是最不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但时间也是最偏私的,给任何人的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小时候看到这一句话感到很可笑,感觉这句话前后矛盾,但总觉得其中有一种特殊的意蕴,也许太小吧悟不出来。长大后,再想起这一句话时,已经经历了许多,也渐渐明白了这句话,这句话其实并不矛盾,而且其中蕴含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的意思也就是说:时光老人对每一个人都是极其公平的,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但每个人所运用是有很大不同的;有些人滥用这些时间,将这二十四小时都用在了虚度光阴之上:做事不专心等等之间,所以他们所运用的有意义的时间,最多只有七八个小时。但是还有些人完全运用了这二十四小时,并且毫不虚度,在那些虚度光阴的人的眼中,他们的这些二十四小时,完全就是自己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也比不上的,所以时间的偏私就在于你所运用和运用的地方及其方法。

但是在有些人看来,珍惜时光就是将自己的生活塞满事情,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觉得这种人太可悲了,他们不仅浪费了时间,还透支了自己的体力,丢掉了一个好身体,而在我看来珍惜时间,就是做好一天中你该做的,就像我是个学生,我要上课认真听讲,下课完成作业,并且挤出时间去读书锻炼,因为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说什么都是空话,因为在你生病时,不仅你的寿命在减少,并且你所运用的时间都不是高质量的,这也是让时光飞逝。

《匆匆》这篇文章虽然语言朴素,但很生动并且能深深的引起我的沉思,所以说,我觉得吧,我以后一定要改掉上课跑神,做作业时不专心的毛病,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因为时间无价。

珍惜时间从你我做起。

《蚂蚁》读后感七篇


【篇一: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暑假,我看了一本书,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有只蚂蚁非常灵活而且也很可爱,小蚂蚁走来走去非常有意思!

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我特意到蹲在地上观看那些小蚂蚁,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没有什么神奇的,也看不出是走路还是跑步,蚂蚁多的时候就是黑压压的一堆。但是作者王一梅阿姨就把它们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枯燥无味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也不同了,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我也很喜欢,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二: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读了,做了《小学生阅读进阶测试》之后,我觉得最有趣的是《书本里的蚂蚁》。

书本里的蚂蚁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只蚂蚁来到了一个小女孩的书里,书里有密密麻麻的字,字的身高刚好和蚂蚁一样,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于是,书本里多了一个会走路的字。

自从蚂蚁来了之后,每天故事书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谁知道明天的故事是怎样的呢?

蚂蚁今天在,明天在第9页

后天在第20页。那个小女孩天天看书,发现每天的故事都不一样了,觉得非常奇妙,从此以后,她只看这本书,永远也不看其他书了。

我觉得最有趣的是蚂蚁想变成字。为什么蚂蚁觉得当字很有趣?可能是炫耀自己会走路吧。

其实我也喜欢看书,我觉得多看书有益身心健康;但不要一次性看的过久,不然的话,会给你造成近视的!

其实蚂蚁生命力很强,比如说上次在我姑妈家,我看到一群蚂蚁成群结队地在搬运粮食,我突然想到用水灌蚂蚁。我拿来水管,对着蚂蚁射,心里暗暗想:蚂蚁,看你死不死!结果,生命力顽强的蚂蚁没有死,又爬上来了。我吓了一大跳,我不服气,又试了几次,结果还是一样,我就彻底放弃了。

【篇三: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作文】

一只小蚂蚁,随着一朵小红花被小姑娘夹进一本古老的书里。这只伶俐的小黑蚂蚁在书本里走一走,跳一跳,变成了一只会走动的字。书本里的字在小蚂蚁的带动下,每天走来走去,故事也变来变去,小姑娘每天都有新故事读了。

读着《书本里的蚂蚁》,渐渐地,我便深深被故事里活泼可爱的小蚂蚁吸引住了。

不知不觉中,我眼前似乎出现这样的画面,那只机灵活泼的小蚂蚁在古老的旧书里带领其他字闻闻花香,揉搓一下花瓣,安徒生的童话王国便悄然向我敞开了。灰姑娘穿上水晶鞋和王子幸福地跳起了舞;丑小鸭经过痛苦的磨难,终于长成了美丽的白天鹅

小蚂蚁和其他字一起跳跳舞,串串门,忽然一下子又调皮地跳到孙悟空的金箍棒上于是,我在小蚂蚁的带领下,兴致勃勃地和唐僧孙悟空他们一路捉魔降妖

读着读着,我忽然恍然大悟,小蚂蚁不就是我们每天学到的新知识吗?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的大脑只要经常有小蚂蚁蹦来跳去,相信,我们每天都能读到我们自己写的有趣可爱的故事了。

【篇四: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读了一篇文章《书本里的蚂蚁》。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只黑黑的小蚂蚁静静地睡在了花蕊里。路过的小姑娘采下这朵花,随手夹进了一本陈旧的书里面,小蚂蚁当然也进了书本,夹成了一只扁扁的蚂蚁。小蚂蚁每天在书里跑来跑去,使得这本书发生了变化,她们每天编出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小姑娘也惊喜地发现这本她看厌的旧书,写着她从来也没有看过的新故事,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从此,小姑娘每天都能读到不同的故事,她爱上了读书。

小姑娘的惊喜是小蚂蚁带来的,是蚂蚁一样的中国文字带来的。这些文字排着各种各样的队伍,演绎着一段又一段精彩的故事。中国文字实在是太奇妙了。

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会天天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妈妈告诉我,世界上没有会变成字的蚂蚁,也没有会天天变化的书,只有认认真真,注意观察,一定会看到事情的另一面,然后发现许多以前没有发觉的乐趣。

【篇五: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篇六: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篇七: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名字叫《书本里的蚂蚁》,书中讲的主人公是一只机灵又活泼的小蚂蚁在书里面走来走去,很有意思的!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因为每次讲的故事都不相同的,每天都能看到精彩的新故事。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关于品德的童话故事,叫给乌鸦的罚单,故事主要讲的是:一只乌鸦把鸟粪拉在一个光头的上,后来警察阿龙给他开了一张五元钱的罚单。乌鸦完全可以不当回事,但是它后来很自觉主动的慢慢把罚款交在了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有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能够及时改正错误,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位著名儿童文学作家王一梅的短片童话代表作。因为作者能够抓住小孩子的心理用小蚂蚁拟人的方式写出一个个生动有趣而且富有哲理的小故事,让我通俗易懂,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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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猎狗读后感(精华5篇)


如何才能更好地表达阅读作品后的感想呢?在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一般会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 发表读后感不必局限于一种视角,可以从多个角度切入,经过读后感大全小编的精心筛选和整理我们向大家推荐第七猎狗读后感,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1】

《第七条猎狗》是我最喜爱的长短篇动物小说之一,它是著名动物作家沈石溪(又名沈一鸣)写的,里面的非常精彩,我用一天的时间就把它看完了。

《第七条猎狗》讲的是一位名字叫召盘巴的老猎人前后分别养了七条狗。第一条狗腿太短,追不到猎物;第二条狗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狗第一次狩猎就被豹子吃了;其它三条狗被淘汰掉了;唯有连长送他的第七条猎狗“赤利”(传说中会飞的刀)它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深得召盘巴的喜爱。

有一次召盘巴上山打猎,赤利突然扯着他衣服,原来是一条野猪,召盘巴没有打中野猪的要害,他大声呼喊赤利,赤利却没及时冲上去,召盘巴非常生气,用棍棒敲打赤利,召盘巴的孙子非常喜欢赤利,悄悄放走了它。可怜的赤利并不是害怕才不救主人,原来它正与一条眼镜蛇厮杀呢!赤利被赶走后,遇到了一群豺牺牲了。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非常的难过。赤利这样的狗,令人敬佩。它的忠诚令人感动。狗是人类的朋友,它会为了主人不顾一切。召盘巴怎么能够先不调查清楚就对赤利进行惩罚呢。这一点,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们要引以为戒,不能太鲁莽。

我为忠心耿耿的赤利叹息,久久不能平静。如果我有一条这样的狗该多好啊!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2】

我喜欢各种各样的动物,作家沈石溪也是个动物迷。刚一放寒假,我就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沈石溪的一套动物生死传奇,我最爱看的是《第七条猎狗》。这本书介绍了犬科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它们的情感世界。通过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我对它们有了一个全新的了解。

其中《第七条猎狗》这一故事很是精彩,动人,故事里的每个字都吸引住了我:召盘巴以前的六只猎狗都不尽如人意,而第七条猎狗却非常忠诚、勇猛,于是把第七条猎狗取名为“赤利”,召盘巴把这条猎狗当做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可最后召盘巴却想杀掉赤利,认为赤利背叛了自己,其实赤利为召盘巴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救召盘巴。虽然召盘巴想杀了它,但是赤利仍然忠诚地用生命救主人。

我想,我们人类应该向赤利学习它的宽容与真诚。许多人身上的缺点就是不会多帮助别人,而这只猎狗一心帮助主人,我们大家应该向这只猎狗学习宽容与真诚,帮助别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狗为什么要为人类献出它们的生命?为什么会不顾一切地去保护人类?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它们珍惜人类对它们的每一份情,每一点爱,它们信赖人类,它们比人更懂得什么是最美的感情。从与人类相处的第一天起,它们就把人类当做了最好的朋友,它们会为它们的主人牺牲一切。但有一些人却连狗都不如,他们心中只有仇恨,他们对朋友没有真诚,只有一次又一次的欺骗和怀疑。我不希望人类因为只记住彼此的仇恨,而失去珍贵的感情。

每一种动物都有善良的一面,千万不要因为我们的偏见,而让狼、豺、狗这样一些重感情的犬科动物在我们手中灭绝。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动物,珍爱生命,使动物和人类共同生活的家园更加和谐!沈石溪曾说过:“动物小说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礼仪的粉饰、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现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3】

暑假里,我看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第七条猎狗》,它让我进入了一个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既让我了解到动物的习性,更让我了解到了人与动物之间亲人般的真挚情感,也让我见识到了动物对主人的那份忠诚。

其中让我感动的《第七条猎狗》这个故事:召盘巴是个老猎人,他先后养了六条猎狗,可这些猎狗不是这有问题就是那有问题。第七条猎狗赤利是召盘巴好不容易得到的好猎犬,对它钟爱有加。可在一次打猎中,赤利为了保护主人,冒着危险去伏击那条正逼向召盘巴的毒蛇,可召盘巴却不知内情,冤枉了赤利,以为它贪生怕死,不敢对付那头野猪,失去了一条猎犬应有的品质和尊严,险些杀了赤利。赤利在老人的孙子艾苏苏帮助下逃了出来,躲进山林,与豺狼为群。心灰意冷的召盘巴也不打猎了,卖了火药,给队里放牛。结果一次遇上了豺群,发现豺群头居然是赤利!召盘巴本以为赤利会冲上前一口咬断自己的脖子,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可赤利奋不顾身地冲到豺狗群中,与豺狗群展开了一场恶斗,拼命保护召盘巴和艾苏苏,最后豺狗群全军覆没,赤利也遍体鳞伤,奄奄一息。召盘巴抱着生命垂危的赤利冲向村里,眼中不禁流出了老泪。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它们对主人那么真诚,那么服从,即使主人冤枉了它们,它们还是一如既往地为主人付出尽力尽忠,真是令人感动。这个故事让我真正体会到了那份忠诚的可贵。

在这本书里,作者还描述了许多像赤利那样忠诚可爱,那样有灵性的动物。不用语言,它们与人也可以很好地沟通,可以成为很好的朋友。它还使我们懂得一个道理:爱不能用除法,只能用乘法。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与动物和谐相处,我们家园才会更加祥和美好。

我将一直珍藏着这本好书,珍藏这份人与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4】

利用假期的一点时间,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惊险的事也有很多。

它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过七条猎狗,另外六条猎狗都令召盘巴很失望。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赤利另召盘巴觉得很有用。可是在一次捕猎中由于他误会了赤利,差点要杀掉它,最后赤利在老猎人的小孙子的帮助下逃走了。赤利最后躲进了深山。在深山里,赤利竞然成为了豺狗们的首领。大半年过去了,一群豺狗来到召盘巴家门口,攻击者召盘巴的牛和召盘巴,这时,赤利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赤利虽然击败了它们,但自己却受了重伤,消除了老猎人对赤利的误解。

我很喜欢文中的赤利,因为它不顾自己的一切去救自己的主人,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到任何什么危险。跟一群豹狗搏斗着,最终,赤利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终于保护了自己的主人。

其实人与动物是有情感的,甚至比动物与动物的感情更深,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与世界上的所有动物和平共处。

第七猎狗读后感【篇5】

谁说动物不是人类的朋友?《第七条猎狗》中一个个动人的故事,就令我着迷。让我感受到狗那无可比拟的忠诚之美,一种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赤利,召盘巴唯一称心如意的第七条猎狗,在一次遇险时,因为阻挡毒蛇的攻击,被召盘巴认为是怕野猪,召盘巴一怒之下准备杀了它,却被孙子艾苏苏偷偷放走,赤利逃到了山中,偶然成为豺狗们的首领,而命运就是这样捉弄它,鬼使神差的又带它到了召盘巴的面前。为了阻止豺狗发动攻击,它竟与豺狗反目成仇,它用血凝结了战场,用生命换取召盘巴祖孙二人的安全。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泪流满面,是什么使赤利惨死?不正是为保护主人的急切心情?为了主人,她奋不顾身,浴血奋战,视死如归,这伟大而又舍身忘己的精神,不正是我们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品质吗?狗,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不管它的主人是贫穷或富贵,它都会像保护王子一样伴随着。而作为我们真实的人类,我们更应该保护狗,不要有杀戮。也让我们也做一条像赤利那样的“狗”吧!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不是吗?

[推荐]《飘》读后感七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写阅读作品后感受最深的一点,它不是书评。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推荐]《飘》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飘》读后感(篇一)

《飘》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写的一篇长篇小说,其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该书以美国南北战争为大背景,以斯嘉丽的情感为主要线索展开叙述。《飘》一经面世,就畅销全球,成为了非常有影响力的一部名著。

我是在工作之余,看的这本书。故事中的主人公就是斯嘉丽、艾希利和瑞恩,当然还有玫兰尼。《飘》分为上下两部,当我看上部的时候,只是感觉斯嘉丽是一个绝世美女,很多男人都很喜欢她而已。稍微给我印象深一点的地方就是,她向艾希利表白爱意而被他拒绝时,竟然被另一个男人瑞德听到了,那种情景的设置让我感觉很好笑。但,没想到的是,这个令我感觉好笑的地方竟然为以后所有的情节埋下了伏笔。当我看到该书的下部的时候,才突然发觉,这是一本绝世佳作。本来以为故事情节写的太过夸张,但到了故事的结尾,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哭了一遍又一遍。看完整部书,才发觉那些我以为夸张的描写其实一点也不夸张。

自己深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最终却发觉自己爱的不过是心中缔造的那个完美的影子。自己深深厌恶的那个人,却爱自己爱的已经没有了爱的勇气。现实中有太多太多这样的例子,我自己就深陷这个怪圈里无法自拔,无法逃脱。书中写的是一桩让人纠结难解的错爱,但是我知道,这样的错爱不止书中独有。

《飘》读后感(篇二)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飘》读后感(篇三)

《飘》写的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在美国内战这个大背景下南方的人物发生的一系列悲欢离合的故事,其中思嘉这一女主角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

对于思嘉,我是抱着一中矛盾的心理,一半遗憾,一半喜爱。作为一个农场主的女儿,生活在上等人的圈子当中,有参加不完的宴会,有许多好小伙围着她转,这一切优越的生活使她成为了一个虚荣的人,同时她还有着强烈的妒忌心和报复心。因为妒忌她爱的艾希礼要娶媚兰,为了报复英迪亚和霍妮那些嘲笑她的人,她选择了嫁给她不爱的可怜的查尔斯,可是查尔斯很快便死了,以致于到后来连查尔斯长什么样子思嘉都不记得了。后来战争摧毁了塔拉农场,在她经历了最最困苦的生活之后她不堪重负,为了得到钱交税金,她欺骗了妹妹的男朋友弗兰克,为了得到他的钱而嫁给他,思嘉是残酷的,她懂得如何耍手腕。同时她也是无所顾忌的,她从不在乎名誉和别人对她的看法,她无所畏惧,在亚特兰大她跟南方人瞧不起的“北方佬”做生意、雇佣犯人干活、她开酒馆、嫁给同样受人唾弃的投机商瑞德……一切的一切她都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尽管所有人都在咒骂她。

悲哀的是思嘉从来不懂幸福是什么,她手上已经握着幸福却不知道珍惜,而是固执地追求“天上的星星”,虽然她够不到,可即使够到了又能有什么用处呢!所以她到最后一刻才知道媚兰是那么爱她,媚兰这个外柔内刚的人,会永远站在她思嘉身边的;也正是到最后,她才明白,如果她多了解一下艾希礼,便不会再爱他,如果她多了解一下瑞德,便不会失去他,多么的遗憾!

然而我却喜欢思嘉的勇敢、坚韧、能干。她答应了艾希礼会好好照顾媚兰,便把她担负在了自己的肩上,在战争中她带着媚兰和媚兰刚出生的孩子艰难的回到已被破坏的塔拉,面对最最崇敬的母亲的去世和父亲因思念母亲而精神不好,思嘉没有倒下,而是用自己细嫩的双手,撑起了这个家,她犁地、捡菜、采摘棉花,好让一大家子人不会挨饿,然而她不久前还是一个娇生惯养的上等人啊!思嘉是一个乐观的人,她常告诉自己明天又会是另外的一天,而这句话使我受到了很深的启发,是啊,明天又会是新的!

《飘》读后感(篇四)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

《飘》读后感(篇五)

站在女性的角度上,我无疑是欣赏瑞德.巴特勒的。这便要对玛格丽特.米歇尔献上一份敬意,在她出色的文笔下,瑞德这个用文字构筑的血肉之躯,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以至于整个故事我的情感都随着这个人物大起大落。拜读完《飘》之后,对于瑞德,我也延伸出了一些其它的看法。

越是跟随瑞德走到结局,心里越有种空洞真实的痛感,细细碎碎的不知缘由。我一边任由放任情绪下坠,一边审视沉淀在字行以外的其他东西。终于,我的脑海里蹦出两个干瘪的词语,“真实”和“风度”。虽然两个词语不足以将我汹涌的情感表述一二,但足以给这胀痛的大脑开一个宣泄的出口。

“矛盾”大概是最能概括瑞德的词语。他善于体面的追求女人,偏偏在面前思嘉放低身段。他虽自私粗鲁,却对媚兰这个他认为伟大的女性以礼相待。在现实这个冷酷的词语面前,瑞德表现出了更加冷漠的态度。外界对他辱骂有之,斥责有之,他却依旧孤傲的活着,活的比谁都好。

就像是一个天平,一边是善的极端,一边是恶的极端。他站在中间的平衡点上,用无所谓的态度向世人表态:我不愿意经受的事情便不会去经受。我恍然:我之所以不讨厌他对事物毫不掩饰的轻蔑,是因为这原本就无可厚非。他强大又不堪一击,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淋漓尽致。或许矛盾,但足够真实,但能够坦然表现出来,才不失为可爱之处。

“风度”是我欣赏他的又一方面。

他钟情于思嘉,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她。他耐心地对待她的任性,他也明白他爱的女人有多残酷有多贪心。即使一直被辜负,也从未计较过这场感情里的得失。

直到他对她的爱消磨殆尽,感情和精力都枯竭的时候,思嘉才回心转意。很讽刺,也很令人心疼。但《飘》给我们了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局,不爱了,便潇洒放手。即使这一路走来他承担了所有的痛苦和遗憾,所有的付出也未曾得到回报。但他愿意给自己一个解脱,爱的时候不顾一切,不爱了便全部抽离。是风度,也是这段感情的最好结局。

没错,一个男人,可以平凡,可以一无所有,但不可以毫无风度。这不是一种假装的姿态或者是哄骗女人的手段。而是发自内心的对女性的尊重、对责任的承担。

瑞德做到了,用一个有血有肉的角色,包揽了我对他所有的期许。

我想,我也会在以后的生活里,试着学会瑞德教我的生活态度:坦然活着,努力去爱。对现在,亦对未来。

《飘》读后感(篇六)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飘》读后感(篇七)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药读后感范文七篇


药读后感:篇一

「药」--是一颗沾满了革命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它可以医治痨病 ;「药」--是为了争取民族光明而牺牲自己,革命烈士们宝贵生命的伟大精神 ,它可以拯救全民族。 香喷喷的「馒头」使人得以温饱;血腥的「人血」却可怕得令人不寒而栗。在鲁迅的文章--『药』中 , 老栓为了救他的小孩 , 迷信这种馒头可以救人一命 , 不惜花大把大把的银子 , 在茶馆中卖力工作 , 为的就是替儿子买来仙丹馒头,这是一种何等伟大而无奈的父爱。 这种迷信表现出当时中国社会中处处充斥的愚昧、无知和迂腐,却同时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中敦厚、朴实的温情。亲情与现实之间的无奈;封建与进步二者间的矛盾,文章中充分显示出鲁迅对中国社会现况的不满 ,对于后清腐败民生的失望;以及鲁迅急于改变现状迫切的心境。. 这些传统封建社会中各种小人物的生活点滴,使得鲁迅写起文章来,除了保有中国人充满人情味、敦厚的感情外 , 更有西方人实事求是、忠于现实的理性精神。 鲁迅对于中国社会传统封建而无知生活的不满和客观的谴责 , 在文章中处处可见。这篇文章除了暴露出真实传统生活的方式, 也是一篇革命的篇章,鲁迅在文章中急于唤醒沉睡多年中国百姓被禁痼的心灵。 因为鲁迅深信「文学-是拯救国家民族免于无知之苦的最佳工具」。鲁迅真不愧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读鲁迅这篇文章-药,我们可以由几个不同层面欣赏: 在城市中 , 一位青年华小栓因为得了肺痨 , 其父亲为了他辛苦工作 , 赚的钱只是为了买一个传说中用革命烈士鲜血所作的馒头 , 向刽子手买来后 , 华小栓吃了还是死了!同时 , 在这个城市的另一边-古轩亭口 , 鲜血的来源者是一位叫夏瑜的青年 , 因为参加推翻满清运动而被斩首。在凄凉的坟场上,只剩两个失去爱子的母亲,无限的伤痛..。 鲁迅在这篇短短的小说中想表现的内涵,不在于暴露社会中黑暗的层面;而是积极表现光明的一面。它运用了两个对比的方法,一面写原始的愚昧,吃人血的故事;一面却写出光明伟大的牺牲情操,革命烈士的理想。随著故事的进行,读者不由得会不断自问: 药! 药?--原来这就是药? 这竟然是药! 这究竟是药吗?这三层意思,一层比一层深入,一层比一层撼动人心!表面上所谓的药,指的就是 人血馒头;在封建的社会中,科学思想医药常识并不发达,民间传说它可以医治痨病(在当时中国绍兴地区,的确有这种说法),华父相信了,因而有了求药的故事,结果小栓却还是死了。但是深层中所谓的药,指的却是医治无知、愚昧的民族痼疾的改革理想,牺牲的是夏瑜烈士的生命。

一个是封建社会中痼疾缠身的孱弱青年;一个是充满理想抱负的健康青年,不同典型人物的对比;两位青年死法不同, 生死价值的对比;死后 , 他们刚好葬在小路两旁相距不远的地方 , 路的左边都埋著死刑和瘐毙的人,右边是穷人的丛冢 , 那坟与小栓的坟一字儿排开,中间只隔一条小路, 这又是一个叙述对比;小栓的新坟是孤寂的,夏瑜的坟也是新坟但却不孤寂 , 再往上一瞧却不觉也吃一惊;--分明有一圈红白的花,围著那尖圆的坟顶 --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这又是一个多么重要的对比,这正是这篇文章所表达出最强烈的呐喊之一。文章中所蕴含的民族热忱,其实正是鲁迅拿来医治整个中华民族的良药,「药」的意义也就在于此。

鲁迅的文笔 , 细腻且具有批判性 , 多讽刺 , 对比 , 象徵手法 , 描写人物简洁有利 , 题材的选择与当时社会生活紧密结合,它的文章不但十分具有文艺内涵,对人民更有如暮鼓晨钟的社会教育意义。这篇文章整体以四个段落呈现。在文章的排列上,前三段先说小栓的病以及华老父买药的故事,情节描述得十分紧凑,一点也不会拖泥带水。鲁迅舍弃故事背景的描写,著重在人物的刻画和故事重心-买药的过程,由此可看出鲁迅对于题材的选择,功力之深厚。从华老栓在秋天的后半夜到古亭轩口买药开始,街上黑沉沉的一无所有、 有时也遇到几只狗,可是一只也没叫 (暗喻)、都象徵著老栓沉重、无望的心情。历经他目睹行刑的过程,整段中并没有真正描写出行刑的画面,但 彷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向上一提 (比喻、讽刺); 眼光正像两把刀,刺得老栓缩小了一半(比喻、象徵); 一只手却提撮著一个鲜红的鳗头那红的还一点一点往下滴 (隐喻),由这些描写中,读者心中不难自己描绘出一幅残酷、血腥的画面。

至于 要将这包里的新生命,移植到他家里. ; ..太阳也出来了; .在他面前显出一条大道 .,后面也照见丁字街头破匾上. 这四个黯淡的金字。 (象徵、对比、讽刺),鲁迅在这个情节刻意著墨较多,应是一种对无知社会强烈无奈的感受和警世的用意;至于煮药、吃药的过程并非文章的重心,则简略描述,但在这段文章中鲁迅也不忘藉由小栓严重的病情暗讽当时病入膏肓的中国社会(象徵);接著场景跳到茶馆中康大叔和驼背五少爷等人,旁若无人的聊及小栓的痨病(象徵无知的中国百姓)、夏瑜的故事也在这个段落中以简略的文字描述--夏三爷告密,用别人的鲜血来换取自身的性命(中国人较自私的心态)、 他说,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

药读后感:篇二

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第一: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第二:鲁迅先生是如何看待夏瑜的就义的。夏瑜,作为一个资产阶级民主战士,其革命精神、革命意志、革命信心是无可否定的。但从历史的、政治的角度来看,其失败也是必然的。在当时复杂的历史时期,资产阶级的本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承担领导中国革命完全走向胜利的重任。(此处不想延伸)我们从历史的角度来对它评价,也只能是敬佩其革命精神、同情其革命失败、肯定其部分革命成果。再者,从当时鲁迅先生的思想发展历程来看,也只有对革命的敬佩、同情与惋惜。本文写与1919年4月,当时正值军阀混战,革命失败,转入低潮。课文的预习提示中也曾提及辛亥革命给苦苦寻求拯救中国的鲁迅以极大的振奋,可失败的结果又使他的希望灰飞烟灭,失败造成的悲惨景象更是让他惨不忍睹。作于同一时期的小说《故乡》,也反映了这一社会现实。我个人认为,鲁迅有着极强的爱国救国心理,但苦于没有找到振兴祖国的道路,所以对辛亥革命抱有极大的希望(辛亥革命也确实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意义),而当希望化为泡影时,鲁迅陷入了冥冥思索之中。在思索什么呢?他开始怀疑辛亥革命,并在这缓慢的怀疑过程中,又去探索其他的救国道路。从鲁迅先生逝世前几年的行为可以看出:他在逐渐的变成一个马列主义者。在初中,我们曾经学过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同志的信任》。在这篇文章里,记叙了鲁迅先生为方志敏保藏手稿(《清贫》与《可爱的中国》)。从次可以看出:鲁迅晚年曾与共产党人有较多的接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而放弃了寄予资产阶级的希望。故而,在轰轰烈烈的辛亥革命失败之后,鲁迅先生对于失败的现实只能是惋惜,对于英勇就义的革命者只能是同情,对于资产阶级是不抱有希望的,而对于振兴国家是充满信心的。

第三:对于课后练习题四大题(4)有我自己的一点看法。夏四奶奶去上坟时遇到华大妈的一幕。当时夏四奶奶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这固然反映了夏四奶奶矛盾重重的心理,但如果再进一步展开下去:夏四奶奶去给自己的儿子上坟也是未尝不可的,为什么又羞愧呢?首先要看一看夏四奶奶当时的社会身份:一个被处决了的罪犯的母亲。我们尚且不去想当时的社会背景,单是在现在的社会,一个罪犯的母亲在社会上将承担多大的压力是可想而知的。何况当时它已众叛亲离,亲戚本家早就不来了,所以它无地自容。而产生这一系列现象的原因就在于夏瑜参加革命并为之而献身。废除旧的社会制度进行革命,固然是十分好的。况且,夏瑜不是人民大众的敌人,而是统治阶级的敌人;但他也不是被压迫阶级的朋友。他所进行的革命不但没有得到家人与人民的理解与支持,失败后留给人民的是怨恨,留给家人的是羞辱。究起原因就是他不代表被压迫阶级的利益。因此,革命是局限的,失败也是必然的。从另一个侧面我们也可以看出当时的民众是何等愚昧落后,当时的统治是何等残忍。

总之,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字都影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实。

药读后感:篇三

《药》,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作,唤醒沉睡中的人们;药,是文中一颗沾满了烈士鲜血的红馒头,是治愈当时痨病的偏方;药,是精神食粮,只有药才能够拯救那时思想受限,精神麻木的黄种人,唯有它,才能拯救全民族,解放全人类!

香香嫩嫩的馒头,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美食,而当这原本香喷喷的白馒头上,沾满了红的令人恐惧的人血,难道就成了药了吗?不!有些病是用药物无法医治的!当时,虽然已经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全部解放,而且正是混乱时期,中国的科技、医术、经济条件都不发达,截然相反的是,竟然在短期内变成了封建王国,而小栓的死,就是成千上万为此殉葬的人们之中一个典型的代表。有人认为华老栓夫妇虽然麻木但是爱子,这使我不敢苟同,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华家应该会有很多孩子,而为小栓治病却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倘若华家不止这一个儿子,他又为何如此费尽心思呢?这恐怕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吧!而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延续华家的香火,竭尽全力,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把是用他人的生命换取来的!这也正从侧面反映出了封建迷信如枷锁一般将每一个脆弱的生命,都牢牢的困在了思想的障碍赛上,他们没有输给别人,也没有输给这场比赛,他们是输给了自己啊!如此一来,再次强烈的向我们诠释了当时整个社会腐败、残酷、愚昧、无知、封建的社会现实啊!我感受到了!空气是令人窒息的,就呼吸是痛的!是被封建迷信刺痛的!这一团黑气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的生命中移除啊?!我情不自禁的为自己打了一个问号

小栓吃的血,是夏瑜的啊!而他竟然不知道!华夏本是一家人啊!夏救华,华吃夏,而彼此却都毫不知情,诶,真是流血的不知道为了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啊!这是多么疯狂的情节啊!故事中的人物是多么可笑,多么可悲,多么可怜 啊!

鲁迅先生用他那神奇的笔,将文章变成了一面魔法镜,字里行间,无一处不射出当时残酷的社会现状,发人深省!

药的含义极深,主要有三层意思:

其一:沾满了烈士鲜血的人血馒头。其二:这篇文章是鲁迅写给麻木不仁的人民群众的一帖药,意在拯救他们的灵魂,医治他们的精神。其三:这篇文章同样也是提醒革命者的药,指出革命不能脱离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药读后感:篇四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先生弃医从文后,还是一位医生,手术台上躺着的是一个被封建思想浸泡千年的民族,酸臭迂腐,满目疮痍。先生面目坚毅,为中国注入一剂剂良药《狂人日记》像一剂疯药,好歹缝紧了一些吃人大口;《孔乙己》像一剂愚药,令学子们拍拍大腿,猛然醒悟;《药》则是最苦最良的药,它苦的令人无可奈何,苦的令人哑口无言,苦的令我们新时代的人读后都默然悲戚! 《药》有三苦。 底层百姓之苦。且看这些登场的挣扎在底层的穷苦大众:从痨病缠身的小栓,低声下气的老栓,心酸悲苦的华大妈,衣衫褴褛给儿子上坟的夏四奶奶,到什么康大叔,花白胡子,还有那个驼背五少爷--过去不知是怎样的豪门府第,现在虽然被尊称为少爷,但前面加上驼背戏谑。当时的社会底层充斥着一群怎样的民众! 服错药之苦。人血满头!如十世单传的婴儿抱在老栓的怀中。

战战兢兢悉心经营着小茶馆,为了救儿子一命。还有那个引以为荣的刽子手,包好,包好皆是愚昧的国人。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毁灭希望之苦。这应该是最为核心的一苦了。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

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夏救华,华吃夏,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先生安排了一个近乎疯狂的情节,揭露了一个已经近乎疯狂的民族。痛苦之最,莫过于希望毁灭于开始之前。 读先生的文章,通常是百感交集,百味交融。《药》中三味,而三味皆苦。

药读后感:篇五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篇六

《药》这篇文章不长,花不了多少功夫便读完了,可在第一遍读完后,却并不有什么感受,似乎是一个平淡毫无一点起伏的故事,看完了,便过了。可再倒回去仔细看,其实在文章中是有妙处的。

整篇文章是在悲伤中发生的,小栓一直是病的,一直没有一定活力,仿佛从出生便是一副虚弱的模样,最后死,也是理所当然。这不免有些遗憾,照我所盼,倘若有段小栓健康的描写或是回忆,可能在被人血馒头无用治疗离去后,更能对他有可怜吧。而他一直是在生重病,看起来无法挽救了,这个药有没有耽误了他,好像也不重要,便也没有了读完心中为迷信偏方的反感了。

可那位献出人血的烈士,虽没有提起姓名,虽无一点正面的描写,却也让人记住了。在牢中,不畏各种痛苦,还宣扬革命主张,甚至气疯了别人,便看出了那人的无畏与坚强。可鲁迅先生终究没有一处对他的介绍,仅仅写了他被处死,虽然他只是药的来历的一个小插曲,却从中看出了对待革命者的残忍,而且不知姓名,不知已经死去了多少革命者?几句短短的描写,也透出了当时的社会。

让我觉得最难忘,也是最怪异的,便是它的结尾。这么巧,两个人物的墓只隔了一条小路。可就是这条小路,分开了罪人与穷人。可又有什么区别呢?都一样的是被欺压,一样可怜。但那束小花,可能是全文中唯一一点彩色的安慰吧。最令我不理解的,便是那只乌鸦,乌鸦静静地站在枝头,没有一点动作。虽然知道不可能有灵魂附在乌鸦身上,可不免有意思盼望,希望能神奇的发生,也算是革命者的纪念,可那铜丝般的枯草,铁铸般的乌鸦,却是冰冷的,生硬的。这个比喻太妙,使那本就悲凉的气氛再抹上了一层凝重,僵持着。

我心中闪过了对革命者的无限怀念与可怜。为了事业,牺牲了生命,死后也遭受不平,甚至灵魂无法显灵。也许是被抛入了地狱,永远不见天日。可正是他们的悲惨,才造就了现在的幸福。而这最伟大的,该被赞颂的人,却受如此大难,心中感情交杂,是伤心,是可怜只有那朵看懂世事的小花,默默为英雄正名。

最后的镜头出现了,乌鸦飞走了。是不经意,还是显灵?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它给了我一丝安慰。可谁又说的清,这本就是让我们思考的。

药读后感:篇七

华夏家的悲哀,华夏大地的悲哀!

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肺痨,寻找人血馒头给儿子吃,结果儿子仍然死了。另外一边的夏家,夏瑜作为革命者,在革命运动牺牲了。

多么悲恸的故事,旧社会是多么的混杂,到处迷信,到处都是镇压。人们在这个时代不知道该干什么,该向往什么。看起来完全是一个没救的社会。

可是真的没救吗?就算坟场再凄凉,映入眼中的也有五彩的花圈。

在越是悲催的世界,越有这样的一群人,不畏艰险,不畏牺牲,拿着用鲜血铸成的利箭,刺向那血色的黑暗的长空!刺痛那群黑暗的乌鸦,刺破那居罩般的黑夜!对!这就是被镇压下的革命!

雄舞壮志,革命在狂舞!

潇洒雄破,革命在怒放!

烈火重重,革命在燃烧!

革命是对真正藐视社会的根本的药,而其他的药最多都是血色馒头,不仅治不好,而且还耽误真正的革命,革命就是一种力量,无影无形。革命虽然会失败,但是在这一片血色的长空,潇洒了自己的地热血!

可是革命现在在现在的我们来说,只是一纸空文。最多可以被赞颂被追悼。但是谁敢说在现实中我们一帆风顺,我们也有落意的时候,我们也会遇到艰难险阻。

但,我们如何面对!万一这件事看似不可能完成,万一这已经让你深陷泥泞。

-----可,那又怎样,尽管遍体鳞伤,我们心中也应该有一种热血,这种热血就好比革命,他是革命的精神!

革命的精神在面对困难的时是一把万能的钥匙,这种精神是一种拼尽自己的全力,被刺痛就像毫无感觉,使劲往前走,就算牺牲了也无妨,热血还洒满了勇者的路,它是一种坚韧、顽强、通达、不懈、至死不渝的精神的混合。这种精神隐在每个人的心中,只有顽强斗志的人才能激活它。待他热血沸腾时,便可汇成一条勇者的大河,冲破一切阻挡。

真正对于艰难生活的药,便是这革命的精神。

所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对于生活,我们不要气馁,要勇舞直前,快马加鞭,一定可以冲破黑暗,狂暴的突向光明!

第七猎狗读后感汇总7篇


读后感是只看完了一本书之后,将具体的感受和得到了启发写出来的文章。随着阅读作者写的作品让自己深受启发之后,我们不妨尝试将内心所想用文字体现出来。你是否在想如何写出一篇好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编辑为大家收集的“第七猎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1

暑假里,我在外婆家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第七条猎狗》。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老猎人,先后养了7条猎狗,只有第7条猎狗合他的意,给他取了个名字叫赤利,把它当成了自己第2个掌上明珠。有一天,他和赤利去打猎,途中遇到了一头野公猪,老猎人对野公猪开了枪,子弹打到了旁边,没打中要害,野公猪发疯似的冲向老猎人,在这万分危急的时刻,老猎人大喊“赤利!赤利!”他希望赤利能够来救他,但他不知道,赤利正和一条准备攻击老猎人的蛇搏斗,无法去救老猎人,可老猎人不知道这事。事后,老猎人非常生气,认为赤利贪生怕死,背叛了他,所以,泼水节那天,准备把它给杀了,但老人的孩子把赤利给放了。从此,老猎人心灰意冷,不再打猎了。半年后,老猎人和他的孩子牵着两头牛回家的时候,遇上了一群豺狗,这群豺狗将他们包围起来了,老猎人十分危急,就在这时候,豺狗的首领出现了,老猎人一看,它就是半年前逃走的赤利,赤利也认出了老猎人,它奋不顾身的将豺狗都咬死了。老猎人一家都得救了,赤利却死在老猎人的怀里,老猎人眼泪直流。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2

狗的代言——第七条猎狗读后感600字:

放下书本,闻着残留的书香,我仿佛又回到了书中,看见那只忠诚的狗——赤利。

赤利可以说得上是文章《第七条猎狗》中的“灵魂人物”了。它贯穿全文,把故事情节紧紧地连在一起,此起彼伏,让我读得又紧张又刺激。故事中还有一位主人公,他是一位老猎人,也是赤利的主人,叫召盘巴。他对赤利的情感蜿蜒曲折,由宠爱到憎恨,最后后悔自责。而赤利始终保持着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何时何地,它把主人的安危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

这是一只多么忠诚的狗哇!

《第七条猎狗》讲了老猎人召盘巴收到了一条军犬,他十分宠爱它,并把它取名为赤利,当做是他的第二颗宝珠。一次在打野猪的时候,赤利为了救主人进了草丛与蟒蛇无声地搏斗,可是结果却被召盘巴认为它是一条忘恩负义、贪生怕死的狗,从此对它痛恨不已。赤利逃到了大自然,依然是一条猛犬,最终成为豺狗的首领。后来,老猎人召盘巴和孙子遇难,赤利舍命相救。这时老猎人才恍然明白,原来赤利一直都没有改变,它一直都是一条忠诚的狗。召盘巴对自己先前的所作所为感到悔恨,于是牵着孙子,抱着昏迷的赤利一起走回村子......

“赤利”——一把会飞的宝刀。它带着忠诚,飞向凶猛的敌人,保卫了主人的安全,它代表着忠诚、勇敢!

在生活中,我们难道不应该学习赤利的品质和精神吗?同时我们也要把召盘巴的做法谨记于心,时刻给自己一个提醒,告诉自己要爱护动物。对人也是如此,要好好珍惜身边的人,在没有弄清事情的时候不要随意误解他人。

忠诚,是赤利,更是所有狗代言!

实验小学六(3)班 饶雨格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3

故事讲述了老猎人召盘巴与第七条猎狗赤利的故事。老猎人在山林40年,一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的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代,“撵山快如风,猎守猛如虎”。一位老猎人很爱狗,所以给狗起名叫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刀。

在一次狩猎中,老猎人召盘巴带着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老猎人一枪没能将野猪杀死,野猪又向他扑来,幸亏野猪被树枝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猎人很痛恨赤利,想把赤利煮了,老猎人的孙子艾苏苏不愿看到赤利被杀死,于是割断了藤条,把赤利放走了。读到这里,我想老猎人召盘巴很痛恨背叛他的犬,甚至想把它杀死,可他哪里知道,他的赤利正在和眼镜蛇进行着殊死搏斗呢。

在大自然里,赤利仍是一批猛犬,他靠捕猎为生。在一次豺狗群的战斗中,咬死了所有成年的公豺狗,还成了这群豺狗的首领,半年后,一群饿坏了的豺狗群与放牧的召盘巴相遇,豺狗群已经饿坏了,所以疯狂发动袭击,召盘巴卖掉了枪,没有备足武器。就在这危急时刻赤利赶来了,他不惜用自己的命保住了旧主人的命。赤利已经被召盘巴赶走了,却在召盘巴最危险的关头,尽了自己的职责。赤利你真是好样的,我很佩服你。

最后,召盘巴只能赶着受伤的牛,一步一步向芭蕉寨走去。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4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这本书。书中的主人公彼得潘是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小飞侠。故事讲述的是:一天晚上,彼得潘来到小姑娘温迪家里,教她和两个弟弟飞行。并把他们带到了“永无岛”上。来到岛上,他们的历险经历就像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书中描写了许多感人的动物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动物们真挚美好的情感一次次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让我受益匪浅。其中,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故事《第七条猎狗》。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养了六条令自己不满意的猎狗之后终于得到了一条好狗——赤利,它勇猛善战,反应迅速,召盘巴对它宠爱有加。可是在一次狩猎时,召盘巴被一头凶猛的野猪袭击,危急关头,却不见赤利踪影,原来它正在草丛里和偷袭主人的眼镜蛇恶战。不明就里的召盘巴侥幸逃过一劫,但赤利的“临阵逃脱”却深深地伤透了他的心,他决定把赤利杀掉。后来在召盘巴的孙子的帮助下,赤利逃进了山林,成了一条流浪狗,但它对主人的赤胆忠心始终没变。后来,在主人生命受到威胁时,赤利奋不顾身地极力拼杀,任凭舍弃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自己的主人。最终,它幸福地死在了主人的怀里。

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类的好帮手,他们会看家、捕猎、带路、救人,简直无所不能。有时他们会给人类带来无穷的快乐,有时会让寂寞的人们感到幸福。他们听从主人的召唤,全心全意为主人服务,不惜一切保护自己的主人。就像故事中的赤利,虽然被主人误解赶到了林间,但他始终念念不忘主人的养育之恩,最终为了保护主人而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大自然中的一切生灵都应该得到尊重和爱护,虽然动物和人类不能相提并论,但有了这些可爱的生灵,人和自然才能和谐相处。爱护它们就是爱护我们人类自己,就是爱护我们人类生存的家园。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所以,伸出你我的双手,献出你我的爱心,让我们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5

那是一条猎狗,它忠心、它威猛、它撵山快如风,狩猎快如虎。它为自己的主人付出了生命,它用自己庞大的身躯为主人挡住了那一群凶猛的豺狗。你们想要知道它的故事吗?就让我来为你们讲一讲吧!

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它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前六条不是死了,就是模样难看,要不就是跑了。对于召盘巴来说,没有一条好的猎狗就像射手没有一把好的弓一样。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是,曼岗哨卡的唐连长送给了召盘巴一条军犬生出来的小狗,它是捕猎的好手。召盘巴为他起名为赤利。可是有一天,召盘巴竟然要杀了它吃狗肉,召盘巴的小孙子艾苏苏为赤利求情,并在召盘巴上楼的时候放掉了赤利,突然,有一只野猪向召盘巴扑去,赤利竟然没有上去救召盘巴,他十分生气。可是他哪里知道,在他对付野猪的时候,有一条蛇正在虎视眈眈的盯着召盘巴,赤利帮他对付了蛇。赤利现在成了野狗,它当了一群母猎狗的首领。而召盘巴不再打猎,赶起了牛。有一天,召盘巴在赶牛的时候呢群母猎狗向召盘巴扑来,在一旁的赤利猛的扑上来,保护它从前的主人,最后,有一条母猎狗把赤利的腿咬伤了,已经露出了白骨。召盘巴抱着昏迷中的赤利走向他们的家。

连一条狗都懂得忠心,愿意为它的主人复出它的生命,可是我们人呢?我们是不是应该比它更懂得真心呢?我们如果要选择了一个公司,一个首领,一个朋友,就应该为他做自己可以付出的一切,对他忠心,不能因为一点点利益就背叛他,也不能在他不景气的时候毫不犹豫的就离开他,假如这样的话,呢么你连一条狗都不如。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像赤利一样忠心的人,当然更多的是不忠心,为了一点利益就出卖自己领导的人,这样的人古今是层出不穷。我就举一个人尽皆知的例子吧。比如吕布,他为了金钱利益,为了美色,居然一次又一次的出卖了对自己恩重如山的义父。但是像这样的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最后吕布还是死无葬身之地。

连一条狗都懂得忠心,呢我们人就应该不它做得更好!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6

今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第七条猎狗》这本动物小说。

从前有一个老人叫召盘巴,他养过七条猎狗,第一条猎狗腿长的太短,追猎物都追不上,被牵到街上卖掉了;第二条猎狗刚满五岁就胖得像头猪;第三条猎狗长的笨头笨脑的,第一次打猎就被豹子咬死了;第四条是母的,长大后被一条公狗拐走了;第五条猎狗满身疥疮;第六条猎狗糊里糊涂的踩上了猎人铺设的铁夹子。

就在召盘巴六十大寿时,他得到了一条军犬生下的小狗。它的名字叫赤利,但是看到后面的时候,才发现召盘巴把它给抛弃了,它变成了一条野狗。我觉得它比前面的猎狗都要好,因为有一次一只秃鹫冲到院子里去捉鸡,赤利很灵敏,它从花丛中猛扑过去,一口咬断了秃鹫的一个翅膀,所以我觉得它应该一直在主人身边,帮助主人打猎。

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但总是觉得没看够,为了加深我对这本书的印象,每天我都在看这本书。

我长大也想养一只狗,但不是猎狗,因为我们这没有大森林猎不到猎物,但我觉得养一只看家狗或宠物狗就可以了。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7

我总对动物的世界感兴趣,残酷、悲哀、欢乐、无柰……各种心情和性情的变化,让人目不暇接,展示了动物世界的多姿多彩。

《狼妻》是《第七条猎狗》中最有趣的一篇故事,讲的是沈石溪为了揭开狼的家庭生活习惯的秘密,披着一张狼皮混入了狼的家庭。这篇故事使我的心情变化得非常快:“我刚要溜之大吉,突然,我前方七八米远的地方,一块磐石背后出现两点绿光,闪闪荧荧,就像乱坟岗上的磷火”,使我紧张。“它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不远不近,就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停住了”,使我很惊讶。“天空亮起一道闪电,我看见,石洞不大,约四平方米,母狼躺在石洞中央,身体底下一滩污血。哦,它生产了!”使我非常兴奋。“可是,我用的狼皮转眼间已被撕了下来,叨在它的嘴边。我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翻身想起来,但已经晚了,它吐掉了狼皮,闪电般地扑到我身上。”我立即恐惧紧张,真想立刻知道结局。“七、黑母狼对我这个假丈夫网开一面”,读到这个小标题,我终于放松下来。

《逼上梁山的豺》是一篇非常哀伤的故事。它讲的是沈石溪养了一条豺,过了半年,沈石溪把它训练成了“猎豺”,可村里的人和动物都讨厌它,它只好切断尾巴,装成一条狗。可是,后果和原来一模一样,它只好被逼上了山。一个月后,村里开始闹“豺灾”,而且次数很多。但沈石溪家却安然无恙。后来听村长说,他目击到那群豺的豺王没有尾巴!后来大家总让沈石溪把尿撒在每个人的大门前,留下他的的气味,让豺闻到后不去进攻。从此以后,村里平安无事了!看来豺也是一种通人性的动物,对亲手把它养大的主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不变的,永远不变的。这些在动物小说中的动物世界里体现得淋漓尽致。所以动物小说既精彩,又感人,还有吸引力。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5

这几天,我一直在读《第七条猎狗》这本书,这本书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讲的是傣族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赤利是召盘巴的爱犬,可是有一次进山打猎,面对穷凶极恶的野猪的袭击,赤利在危急关头同要攻击主人的毒蛇战斗,没能挺身而出为主人解围。召盘巴没看见,以为赤利遇到危险逃跑躲起来了,一怒之下,要杀赤利,却被老猎人的孙子放走了。半年后,当老猎人陷入豺群包围的危急时刻,忠诚的赤利及时出现,舍身救主,用鲜血洗净了蒙在它身上的不白之冤。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有一种很想哭的感觉,我被赤利那种为救主人勇敢与蛇和豺战斗的举动震撼了,为它的死感到惋惜,因为它之前一直被主人误会,直到最后用死的代价才洗清了自己的冤屈,让召盘巴明白了它一直没有放弃对他的忠心耿耿,一直都在用性命保护他;同时我也有一点怨恨召盘巴,如果是他当初知道赤利救了自己,就不会误会赤利,要杀了它,也就不会使赤利逃走,再发生后来的事情了。

现在我在生活中经常看见流浪的动物,我想那都是被主人抛弃的宠物,主人有了更好的宠物,就抛弃了原来的宠物,看了许多有关动物的书后,我想对那些人说:“请你们不要丢掉这些小动物,因为这对它们来说是一种伤害,要知道,对于宠物来说,它们最幸福的日子就是和主人待在一起的时光。”其次,我们也不应该歧视某些动物,更不要猎杀他们,因为它们的有些特点是天生的,它们也有在世界上生活的权利!!!

「实用」《母亲》读后感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实用」《母亲》读后感七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母亲》读后感【篇一】

五月,我们迎来了一个神圣的日子——母亲节。这是一个为天下所有的母亲准备的节日,我们要为自己的母亲献上一份子女的爱,让妈妈感受到拥有孩子的幸福。

就在这段日子里,我读到了一本和这个节日有关的书——高尔基的《母亲》。这本书进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在俄国十月革命前,老百姓过着苦不堪言的生活。本书的主人公——一个有思想的年轻人为了摆脱这样受奴役受压迫的生活,一步步走向革命事业。他的母亲,为了儿子的理想和事业,不顾一切地干着“违规”的事情来支持儿子:发放印着宣传真理的传单,鼓动人们反抗滥杀无辜的官兵,等等,导致自己被宪兵殴打甚至坐牢。

多么伟大的母亲!不知不觉,我的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这本书从头到尾没提到一个“爱”字,却处处洋溢母亲对儿子的爱。从母亲对儿子反常举动的担忧,到得知他所从事工作后的忐忑不安;对儿子事业的支持,到以儿子为骄傲,直到自己也投身革命事业,一位母亲年迈又执著的爱心,对儿子无私的爱上升到了对全世界为真理而奋斗的无产革命者的爱,这是历史的跨越。

我的妈妈就是这样一位平凡而甘于奉献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位普通的高校教育工作者,她的工作虽然平时很忙,每天下班回到家后仍然细心地照顾我的起居生活。不管自己有多辛苦,对我的学习、生活从不懈怠。尤其是我学校里只要有需要家长配合的活动,她总是积极参与,为我们的班集体出力献策。记得在去年元旦学校搞游园活动时,班级需要布置教室,我们四年级的主题是“五谷丰登”。第一天晚上,妈妈准备了很多张泡沫纸板和一把超大的雨伞,做成了一个大型的谷仓;第二天晚上,她又用白天专程买的几百条装饰用的金色毛条,铺满了昨晚的谷仓身体和大雨伞顶部,我们还把亲手画的很多五颜六色的农作物,如南瓜,辣椒,麦子等等挂在谷仓上,营造成了一个金光闪闪、喜气洋洋、五谷丰登的大谷仓。妈妈晚上一直忙到十二点多才准备好。等到第三天游园会布置完现场后,我们班的谷仓成了整个四年级最亮丽,最有个性的一道风景线,赢得了校长、老师们的一致好评。我们班同学别提心里有多美了!可是她们哪里知道,从得知要布置教室到活动正式开始,才只有三天时间,妈妈为搞好这次活动,为班级出一份力,费了多少心思、花了多少时间啊!妈妈为了我的成长,吃尽了多少辛苦啊!

妈妈的爱在点点滴滴中汇聚成大海,她用她无私的奉献、伟大的付出,给了我一生都无法回报的爱。我要用最温柔的心情,拥抱妈妈,告诉她:“妈妈,我爱你!妈妈,谢谢你!”我要用我小小的双手帮她分担也许不多的家务,我要用我小小的肩膀帮她分担也许不重的担子,我要用我小小的孝心帮她分担也许不多的忧愁,我还要帮她……我能帮妈妈做的事太少了,但是忽然之间,我好像明白了一个道理,我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到最好,就是对妈妈最大的感谢和报答啊!妈妈,对吗?

《母亲》读后感【篇二】

我们应将自身发展和对权利实现的要求与社会的进步结合起来,与整个人类的命运结合起来。树立自信、自立、自主、自强的精神理念。这是现代女性实现社会责任的必备素质。只有树立了自信、自立、自主和自强的人,才能产生一种强烈的自我主体意识和百折不挠的意志,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有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每个女性都应保持积极的心态,准确把握适合自身发展的坐标系,确立自己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以自身的发展去参与社会并推动社会的发展。

在当代,女性—母亲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提高知识水平,实现自我进步,才能更进一步和广泛地融入社会。

《母亲》读后感【篇三】

今天,天气晴朗,我跟父母去了书店,想寻找一本适合自己的书。无意之间,在书架上发现了《母亲》这本书,本以为这本书是写母爱的,没想到这是一本关于革命斗争的书。一个假期我还没有读完,不过我受到极大的震动。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它深刻反映了20世纪初俄国无产阶级领导下波澜壮阔的斗争:工人运动从自发到自觉,从经济斗争转到政治斗争,农民和工人在斗争中结成了同盟。小说很成功地塑造了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无产阶级英雄巴维尔的形象。

巴维尔的父亲是一名普通的工厂工人,妈妈是普通的农村妇女。由于父亲酗酒,脾气暴躁,工厂也经常乱扣工资,所以巴维尔家非常贫穷,自己也没有上学的机会。巴维尔长大了,他接替了父亲的职位,当了个小工人。由于生活的压力和环境的影响,他经常出入酒馆,和一些其他的年轻人整天混在一起。然而母爱的力量是强大的,它使巴维尔感到羞愧,他渐渐懂了,他是男子汉,他不应重蹈父亲的覆辙。

渐渐地,他变了,他浅黑的面孔更瘦了,眼神也越发严肃,一张本来话少的嘴巴闭得更紧张了。母亲为儿子有这样大的转变而感到高兴,但是,她也很担心。他开始事带书回家,并且搞得很神秘,非常谨慎小心,读完后藏起来。母子之间的沟通也更少了。母亲变得非常担心,非常惶恐。

渐渐地,有一些人经常到他家里去开会。后来,儿子觉得瞒不住了,就告诉了妈妈。就这样,儿子越来越“厉害”,母亲也成了通信员。巴维尔发起一次又一次运动,发一张又一张传单。不过也有大兵来抓人,毕竟时间久了容易暴露,巴维尔被抓住了,他是这个组织的领导人,不久,开庭了,巴维尔一行人被流放,巴维尔感到轻松了,不是杀头。然而周围的人产生了暴动,正是因为巴维尔,他成了大家心中的英雄。

但是,不幸降落在母亲身上,有人陷害她,但她坚信,真理永远不会补磨灭的,血是淹没不了理性的!像她想的这样,她没有给儿子丢脸。

一个革命的英雄,一个英雄的母亲。从他们身上,我了解了在那黑暗年代里人们的痛苦生活,人们为了改变自己命运而进行的斗争。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里,要珍惜今天生活的来之不易,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为了伟大祖国更加繁荣富强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母亲》读后感【篇四】

读完高尔基的《母亲》,按理说写出的读后感应该是关于赞美母亲的,可我却不想写那些,当然,母爱是值得永久歌颂的,知识在没有领会其真谛,没有触机灵魂的情况下写出的文章,只能是肤浅的,和那些无病呻吟的文章一样令人提不起兴趣。

《母亲》描述了俄国十月革命前工人运动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觉醒过程。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场面。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小说的主人公是母亲,通过她的一步步觉醒,直至在儿子的感召下投入革命,从一个封建时代逆来顺受的被压迫者变成一个热情坚定的革命战士。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都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贡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她是从一个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作者;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带头和青年们一起示威游行,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小说中,当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作者的顽强,她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民和生活隔离了关系,使他们毁灭。可是社会主义却要将你们破坏的世界结合成一个伟大的整体,而且这是一定会实现的“这是一定能够实现的!”她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自信的光辉,如同灿烂的光芒”。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歌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使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母亲》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完了《母亲》一书,深有感悟,特写此读后感。

《母亲》一书主要讲述巴维尔,安得烈等一批杰出的青年工人们和母亲巴洛夫娜追求真理,在革命浪潮的激荡下成长为自觉的革命战士,他们宣传真理,反对沙皇的故事。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巴维尔和母亲。

巴维尔自父亲死后,就喜欢上了看禁书,(禁书是一些对人有益的书,沙皇害怕看了书的人会造反,所以不让工人们看)那是冒着生命危险的事,(看禁书的人如果被宪兵、暗探发现的话会判刑、坐牢或流放)母亲非常担心,原来巴维尔早已有了宏图大志:他要让工人、农民不再受压迫,号召他们行动起来,反对沙皇统治,争取自由。为了宣传真理,他用发传单、发报纸、街头游行等方式。为此,他坐了不少次牢,直至被判处流放还大义凛然地向贫苦的老百姓宣传革命道理。巴维尔的母亲呢,是个非常不幸的,柔弱但很坚强的人,她的丈夫生前经常打骂他,丈夫死后,尽管年纪已经很大了,可她仍然支持巴维尔。从开始的提心吊胆到跟孩子一样追求真理、冒着巨大的风险发传单、发报纸、放风,最后遭到沙皇宪兵野蛮的毒打与抓捕。那么大岁数的人,居然有那么大的胆量,这是谈何容易?

我们应该向巴维尔、母亲学习——学习他们不畏艰险、勇于坚持真理,传播真理的精神。

《母亲》读后感【篇六】

通过读高尔基《母亲》一书,我深有体会,此书讲的是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理想﹑真理和对美好生活所向往努力奋斗的故事。

《母亲》是我极为欣赏和喜欢的一部作品。它描写了前苏联时期工农人民为真理,为平等,为自由,为过上好的生活而不断奋斗的故事。

巴威尔·符拉索夫是工人区中钳工的儿子。他偷偷地学习——因为这是工人所不能拥有的权利。一些工人的子女和他一起读书、讨论问题、办报、散发传单,干起革命事业。母亲起先担忧自己的儿子,慢慢的,她喜欢并钦佩这些年轻的革命者们,自己也受到了教育,参加了革命工作。随着革命事业的不断壮大,沙皇反动政府开始迫害革命者。但以巴威尔为首的组织却冒着生命危险宣传革命思想。工农运动越来越浩大,群众的反响越来越强烈,母亲的思想觉悟也越来越高,她将整个心灵献给了属于人民自己的革命事业。

《母亲》是一部思想上的革命作品。它号召人民团结起来,为自身利益而奋斗。小说中,巴威尔这一群青年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壮丽的革命事业。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为无数平民的利益到处奔走,演说、散发传单,用宣传去唤醒人民,使人民从以沙皇反动政府为主的压迫大众的机构中解脱出来。他们追求真理、热爱和平,所以他们要奋斗,要用行动去打倒一切不平等的现象,去扞卫群众的利益,去创造社会主义的社会,去实现无产阶级的和平梦想。他们崇高的理想和真诚的呼吁使无知的工农阶级觉醒,他们伟大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感染了身边的人。母亲正是从一个柔弱、温顺、忧郁的传统工人区妇女变成了一个有着深刻见地、满腔热情、勇敢无畏的新时代革命工作者。她不辞辛劳地长途跋涉送报纸、传单,不顾警察的残酷毒打向群众宣传革命真理;她和青年们一起带头示威游行,高高举起代表理性、真理、自由的旗帜,向世界宣告着革命者强有力的信仰;她忍受着儿子被捕、骨肉离别的痛苦,在一个个革命者接连入狱后仍坚持着实现自己的宿愿……当法庭审理这些革命者时,年轻人振奋人心的微笑显示着革命事业的光荣与革命工作者的顽强,他们慷慨激昂的演说宣示着坚定的信念:“……你们使人们无法生活,毁灭他们;社会主义却要把遭到你们摧残的世界连成一个不可分割的伟大整体,而且这一点——一定要实现!”他们的眼睛里闪烁着正义的光辉。

这部小说使人热血沸腾,令人强烈地感受到可敬的革命者们的勇敢不屈、正气凛然,由衷地赞叹他们对理想的坚持,钦佩他们对伟大事业的献身精神。特别是母亲这个人物的思想转变,由胆小、明哲保身的保守派到热爱生活、传播真理的革命先驱。这壮丽、激昂的革命故事震撼着我,让我看到了生命的真谛。

通过读本书对我有一些启发,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学习他们对真理,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而努力奋斗。无论在以后的生活,工作,学习总会遇到一些困难和阻力我们努力奋斗,去努力奋斗是现自己的理想和目标,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母亲》读后感【篇七】

作为现代的女性,我们应如何做一个对社会,对国家,对家庭有用的母亲呢?

实现从传统角色向现代角色的转变。我们女性必须打破传统父权文化对妇女思想意识的束缚,改变传统社会中我们必须承担的“贤妻良母”的角色,充分发挥我们在管理国家与社会以及在经济、文化、教育建设等方面的应有作用。

实现从传统的人身依附向独立人格的转变。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妇女解放逐渐由政治地位的独立走向经济能力的独立。尤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妇女社会地位与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更加扩大了女性实现自身权利的自由选择空间,促使广大知识女性更加积极地寻找实现自我价值的方式,走向人格的独立。

实现从弱者态势向自助自强的转变。传统父权文化下,男强女弱被视为“天然法则”,然而,当代社会给妇女重建主体意识,驾驭自己命运,实现自身的理想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这是促使当代妇女实现这种转变的外部条件。

我们应将自身发展和对权利实现的要求与社会的进步结合起来,与整个人类的命运结合起来。树立自信、自立、自主、自强的精神理念。这是现代女性实现社会责任的必备素质。只有树立了自信、自立、自主和自强的人,才能产生一种强烈的自我主体意识和百折不挠的意志,从而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精神。有积极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每个女性都应保持积极的心态,准确把握适合自身发展的坐标系,确立自己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以自身的发展去参与社会并推动社会的发展。

在当代,女性—母亲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提高知识水平,实现自我进步,才能更进一步和广泛地融入社会,承担起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要树立创新精神。创新精神是新世纪人才素质的重要特征,只有勇于创新,才能抓住机遇。这是当代妇女承担起社会责任的动力。要勇于实践,实现新的跨越。只有在实践中磨练、培养和提升自己,才能承担起社会责任。

“母亲”,是一个美好而神圣的字眼,母亲,意味着爱,意味着责任,让我们以实际行动来做一个成功的新一代女性,新一代母亲吧!

第七感读后感集锦


我相信这篇“第七感读后感”文章可以满足您对阅读作品的需求。阅读常常能够启迪我们的心灵,开阔我们的视野。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阅读这本书,它的故事引人深思。有时候,我们的思维火花一闪而过,难以再次显现,因此写一篇读后感十分必要。谢谢您抽出时间来阅读本文!

第七感读后感 篇1

《第七条猎狗》这书很好看,主要讲了作者自己进入狼、狗、豺的生活,并且与它们亲密接触。表达了作者热爱并赞美动物的感情。“狼”的篇章中,狼狈最有代表性。“狗”的篇章中第七条猎狗最有代表性。

狼和狈都是很勇猛的动物。狈的头脑特别发达,狡猾聪明,但体力很弱。估计没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筋疲力尽。二狼呢?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健壮。所以狈趴在狼身上一起行动,狈出谋划策,它们共同实施。这就叫做狼狈为奸。

“第七条猎狗”中,老猎人召盘巴是本书中最不幸的人,精心饲养了六条猎狗,竟然没有中意的猎狗,它们各有各的缺点。就在召盘巴过生日时,连长送给他一条军犬的后代。召盘巴给它起名“赤利”。赤利不愧是军犬的后代,长得又高又大,是条好猎狗。召盘巴非常喜爱,和自己的孙子一样爱。赤利和召盘巴形影不离。赤利帮他打猎,帮他看守牛群。赤利这样敬忠职守还是被召盘巴误会了。一次猎人在打野猪时踩碎了蛇蛋,眼镜蛇要攻击老猎人,吃力岂肯善罢甘休,冲上去咬住蛇的头。召盘巴叫赤利时,它没能立刻冲上去。老猎人不知情,以为赤利背叛了自己,非常伤心,恨得要吃赤利的肉。好在老猎人的孙子救了赤利,从此成了流浪狗。在召盘巴放牛时被一群豺围攻,召盘巴射光所有的箭,生命危在旦夕。危机之时,赤利奋不顾身,英勇地咬死了豺,自己也受了重伤。召盘巴知道自己冤枉了赤利,追悔莫及。

我两天就看完了这本书,很刺激,仿佛身临其境。通过此书我了解了许多动物,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捕猎方式,自己的特点。懂得了再凶猛的动物也有善良、可爱、同情的一面。作者把每种动物的性格,习性描写得非常细腻,值得我们学习!

第七感读后感 篇2

今天是周六,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七猎狗》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篇小说的内容是这样的:老猎人召盘巴一直为得不到一条好猎狗而发愁,终于,在他生日的`那天得到了一只品种优良的军犬——赤利。猎狗赤利勇猛善战,深受召盘巴的喜爱。可是赤利在泼水节前做了一件让召盘巴意想不到的事。老猎人召盘巴决定要打死赤利,幸好被召盘巴的孙子艾苏苏所救,才让赤利逃进黑山。在黑山里,赤利做了豺群的首领。其实赤利是被冤枉的,那天它去对付正想咬召盘巴的蛇,只是召盘巴没有看见,才误以为是赤利在逃跑。但是赤利并没有憎恨它的主人,反而在它的主人快要被豺群咬死的时候,赤利却挺身而出,用王位和血水换回了召盘巴的平安无事。

读了这篇小说,我知道谁都有被冤枉的时候,我也被冤枉过的。

有一次,班长罚我和几个同学站着,其中有几个同学决定下课打班长。下课了他们都在打班长,只有我在安慰班长,第二天班长没来上课,老师还以为是我把班长吓得不敢来学校,所以就把我给批评了一顿,第三天班长来了,他告诉老师真相后,老师这才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跟我说了一声对不起。

每个人都有被冤枉的时候,只要对他们说出事情的真相,他们就会原谅你。

第七感读后感 篇3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被故事中的猎狗“赤利”给感动了: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沈石溪讲述的动物故事,显然是别有深意。他曾说过:“动物小说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道德的束缚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现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达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相处!

第七感读后感 篇4

作为一个刚进入中学的学生,以前读过的书大多是像曹文轩的《草房子》,《青铜葵花》这样具有孩童故事情节的书,读这样一本情感故事的书,我是第一次接触。虽然作者所写的故事,我不是看得懂,也没有亲身经历过。但作者的文采是能够从中感受到的。

这是一本短篇小说,也是作者的“睡前故事”系列。本书分为七部分:初恋,表白,执着,温暖,争吵,放手,怀念。这是一本缤纷凌乱的书,像朋友在深夜跟你在叙述,叙述他走过的千山万水。故事里,形形色色的主人公到处串场,转身却又不见。那么多篇章,有温暖的,有明亮的,有落单的,有疯狂的,有无聊的,也有莫名奇妙的,还有信手乱侃、胡说八道的。每当我辗转难眠,需要安慰时,总能找到一篇合适的。

每一篇都是独立的一篇,多的有几千字,少的只有几百字。但每一篇都是一个完整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是作者在深夜完成的。它们就像寄存在站台的行李,有的是自己的,有的是朋友的,不需要领取,于是融化成路途的足迹。

其实这本书中,一部分连短篇也算不上,充其量是随笔,甚至是涂鸦。但它们能给喜欢的人一点点力量,一点点面对自己的力量。因为在过去的岁月里,我们都会想去拥有一个人的全世界,可能只是路过。

满城的雨水,模糊的痕迹,呆呆伫立一步也不想往前。哪怕等待,认真守护每一个路口,最后却发现对方已经不在。其实这些并不可怕。所有人的坚强,都是柔软生的茧。

希望每一个人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一篇,真正感受自己的内心!

第七感读后感 篇5

毛泽东是一个了不起的伟人,又是一个极其普通的人。毛泽东 14 岁时就被父亲停了学。但他并没有因此就放弃学习。有一回,他被父亲当场逮着了,父亲狠很地骂了他一顿,并要他在半天内挑十五担粪。下午,毛泽东再一次失踪了。父亲十分容易地找着了他,大动肝火。但是当父亲知道儿子已经挑完了十五担粪时,不禁目瞪口呆,这些粪在半天内挑完确实不是一件轻松的事,他实在没有理由再骂儿子。由于刻苦读书,毛泽东从书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他还深深感触:为了中国的命运,他应该走出韶山,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

毛泽东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代伟人,和他少年时代发愤读书、学习是分不开的。可是,现在的孩子们,大多数迷恋于动画片和电玩,而忽略了书的重要性,不爱读书。其实,在知识的海洋里,书就像一位热心的向导,帮你揭开了无数的谜团。尤其是在高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要想让中国成为世界强国,就要靠我们这一代。所以,我们要像先辈们那样,刻苦学习,认真读书,用我们的头脑和智慧以及丰富的科学知识,来建设我们美丽富饶的祖国。

第七感读后感 篇6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的书。书中讲的是一个叫小米的女生,什么事都是妈妈帮她做的,连早上吃饭也是躺在沙发上,妈妈喂着吃的。她的妈妈只要她学习就行。所以,小米整天昏昏沉沉,没有自己的爱好和兴趣。直到有一天,班上转来了一位叫智律的同学,他成绩很好,不上补习班的第一名,而且事事都自己做,还要照顾自己的奶奶,表现的像小大人似的,他的身世引起了小米的好奇,便开始挖掘他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本书使我印象很深,它形象地反映出了现在许多小孩子的表现,家长都只要求孩子认真学习,不用做家务,所有的事情都是家长帮着做的,没有自己的想法,甚至一天的计划都是家长安排好的。从中我明白了,只有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才会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我希望家长能多听听我们的心声,多和我们交流,也希望家长能多让我们锻炼一下。我们也是小大人,有自己的想法和思考权,希望家长能够理解我们。

第七感读后感 篇7

首先被这本书所吸引的地方是这个书的名字:从你的全世界路过。一这个题目我的心中就产生了许多问题。比如:是谁从谁的世界里路过?是作者嘛?还是别人呢?所以,我心中就带着这些疑问进入了书的内容。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嘉佳。里面的主人公都是在社会上奋斗的一些年轻人,然后获得了自己梦寐以求的爱情,但最后却不像他们所想象的那样白头偕老,总是有许多的挫折。但他们却都被这些挫折打败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有印象的是猪头。我当时看到这个名字也觉得好笑,叫什么不好,为什么却偏偏要叫猪头呢?难道他是猪八戒的转世?但当我看完他的故事的时候,心中又有些佩服他。我记得一个关于猪头的片段,就是猪头的恋爱。猪头喜欢上了比他大的一个师姐,她叫崔敏。可后来又发生了一件事,是崔敏室友的两千块钱丢了,她说是崔敏偷了她的钱。后来崔敏就被公安局带走了。猪头知道这件事的时候,非常地生气。他相信这钱一定不是崔敏干的,后来他四处打工,借钱,有了这两千块钱,正准备还给那个人的时候,他发现那个人已经转校了,他再也不能给崔敏洗清嫌疑了,崔敏也被放出来了。后来他们两个就在一起了。我很喜欢猪头的这种性格,所以我对他最有印象。

还有一个;令我感动的故事是茅十八和荔枝的故事。陈默和茅十八是很多年的好朋友。后来茅十八向荔枝表白了。茅十八在表白的时候很紧张,手抖的差点连戒指都没有戴上。后来在荔枝过生日的时候。茅十八送给了她一台导航仪。这可不是普通的一个导航仪,是茅十八修改了很多次的。那导航仪的语音全部换成了茅十八的声音,还特别幽默风趣,还有点吵。可过了几年,茅十八和荔枝分手了。荔枝把所有东西都整理在了一个箱子里放在了酒吧,想要还给他。但茅十八却没有勇气来拿。陈默看到了那台导航仪,去到了茅十八当初向荔枝表白的地方,一路上,那台导航仪都喋喋不休地说。当陈默到了那个地方的时候,似乎又看到了那个情景,不禁潸然泪下。

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几乎都是在深夜完成的,他有些只是随笔,或是涂鸦,但他只是想给喜欢他的人一点点力量和鼓励。

当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开始时的疑问就全部没有了,我知道了这个人不是作者,是作者心中幻想出的人物故事。他是为了鼓励那些喜欢他的人。

我觉得作者的出发点是好的,把自己也想象成人物中的一部分,从而更贴切地描绘出这些情节,吸引读者的兴趣。这本书的名称也很引人入胜,想让人一旦究竟里面的故事情节。作者也是别有用心的,如果不去阅读这本书的话,我真的以为是作者从某个人的全世界路过,我很喜欢张嘉佳写的这本《从你的全世界路过》。

第七感读后感 篇8

利用假期的一点时间,我读完了一本书,名叫《第七条猎狗》,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惊险的事也有很多。

它主要讲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前后养过七条猎狗,另外六条猎狗都令召盘巴很失望。只有第七条猎狗赤利,赤利另召盘巴觉得很有用。可是在一次捕猎中由于他误会了赤利,差点要杀掉它,最后赤利在老猎人的小孙子的帮助下逃走了。赤利最后躲进了深山。在深山里,赤利竞然成为了豺狗们的首领。大半年过去了,一群豺狗来到召盘巴家门口,攻击者召盘巴的牛和召盘巴,这时,赤利奋不顾身的去救他们,赤利虽然击败了它们,但自己却受了重伤,消除了老猎人对赤利的误解。

我很喜欢文中的赤利,因为它不顾自己的一切去救自己的主人,不让自己的主人受到任何什么危险。跟一群豹狗搏斗着,最终,赤利赢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终于保护了自己的主人。

其实人与动物是有情感的,甚至比动物与动物的感情更深,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它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与世界上的所有动物和平共处。

第七感读后感 篇9

“天冷极了,下着雪,又快天黑了,这是一年的最后一天——大年夜……”我坐在窗前,深情地朗读着丹麦十九世纪著名作家安徒生最出色的作品《卖火柴的小女孩》,小学四年级作文,《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这篇著作向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忘记了自我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贪婪地看了一遍又一遍。看着,看着,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神奇的世界。在阴暗的墙角边,我遇到了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含泪向我倾诉她的痛苦和不幸,我告诉他,我会使她重获幸福。我们手拉手欢笑着,歌唱着远去……“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被自己的笑声惊醒,我清醒过来,发觉摆在自己面前的仍是那本书,我感到无比得空虚和寂寞。

“在这又冷又黑的晚上,一个光头赤脚的小女孩在街上走着……”我继续朗读着,“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周围死一般的宁静。一个小女孩披散着一头卷曲的'美丽的金发,她衣衫简陋,争着一双惊恐的眼睛,脸和嘴唇冻得发紫冻僵的小手攥着一束火柴,嘴里不断喊着:’谁要火柴……’回答他的只是风雪的呼啸声。看到这里,我的心也凉透了,怎么整个城市会像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她赤着脚在雪中行走,终于找到一个角落坐下来。她不能回家,因为她没赚到一个钱,小学四年级作文《小学四年级作文,《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最后,他嘴角带着微笑,无声无息地冻死了。”

“她们俩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这既是悲伤的泪,又是欢欣的泪。这个可怜的小女孩历尽了人世沧桑,终于在合家团圆之夜离开了这个黑暗的世界。在她有生之年,她只能拥有美丽的梦,但梦终究是梦,永远不会成为现实……我心中不禁充满了对小女孩的深切同情,也为她摆脱这种黑暗的生活高兴。

读着,读着,去年大年夜的一幕幕历历再现。去年大年夜的晚饭前,我也在读这篇著作。突然,一股烤鸡的香气扑鼻而来,难道安徒生今天也过圣诞节?“书呆子!”爸爸笑着说,“看你,书可以当饭吃?看书看的连年也不要过了?!”他推了我一把,这时我才恍然大悟:今天是年三十了,那香气不正是从饭桌上飘来的吗?那里已经摆上了香喷喷的五香鸭,鲜美可口的西湖醋鱼,还有蛋饺、鱼丸,爸爸还正在做拔丝苹果呢!“快来试试新衣服!”妈妈喊。我试着新衣,望着明亮的灯光,想:这不是那个小女孩所向往的天堂吗?我恨不得立刻插上双翅,一下子飞到她的身边,把她领到我家来,让她和我一起分享这快乐,那时她会感到有多么幸福。但是,她毕竟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了……

不一会儿,我就读完了这篇著作,我觉得很不是滋味,脑海中时时浮现那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身影。想想穷孩子在饥寒交迫中生活,对比之下,现在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国家里是多么幸福啊!我衷心感谢伟大的党和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

第七感读后感 篇10

今天,我读完了《第七条猎犬》,心情很复杂,有感动、有悲伤、有愤怒......总之,心里有很多很多话想说。

这是沈石溪动物小说中的一部。我最喜欢第一个故事《狼妻》。故事主要讲的是我和强巴布置了个陷阱,夹死了一头大公狼。晚上,当我们坐在车上喝着青稞酒聊天时,忽然听见了一声呕~~的狼嚎声,声音非常悲惨。叫声为什么这样悲惨呢?我们很疑惑,后来才发现这头狼要生孩子了,而他的丈夫正是被我们夹住猎杀的那头大公狼。

我当时喝青稞酒喝醉了,于是便大胆的想:如果我披着公狼皮去冒充母狼的丈夫,他会不会认出我?于是说做便做,我披着公狼皮来到狼窝。母狼快要生产了,她急需要有人照顾、守护,否则在生产时就容易受到其他动物的攻击。我想办法钻进了狼洞来照顾她,很多天过去了母狼没有识破我。

一天,一只金猫来了,他想要吃掉母狼的孩子,我用枪射掉了金猫的尾巴,赶走了金猫。又过了很长时间,母狼的孩子慢慢长大了,母狼也渐渐恢复了体力。突然有一天,母狼冷不丁地扑向我,我情急之下抓住了金猫尾巴猛地朝狼的脸上砸。狼看到了金猫尾巴,忽然就松开了我,因为她记得我曾用枪赶走金猫,救了她孩子的命。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母狼一直知道我是假丈夫,她只是生孩子需要人照顾,一直没有揭穿我而已。她装的那么像,我以为自己骗过了她,没想到却被她耍弄了。

不久之后,狼群来了。有一只狼闻到了我身上的血腥味,使劲往洞里冲。母狼发出恶狠狠地狼嚎,警告他们不许靠近。这只狼只好放弃了进攻。狼群走远了,母狼叼起公狼皮,带着他的几个孩子一起追赶狼群去了。

这真是一只聪明绝顶的狼。其实,她早就发现了我不是她的丈夫,却假装不知道,反而利用我照顾她的孩子。最后想要杀了我为丈夫报仇时,发现了我曾经救过她孩子的命,而最终放弃报仇,饶恕了我。人类杀害了她的丈夫,欺骗了她的情感,她却选择了原谅。真是了不起的胸怀!

第七感读后感 篇11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第七感读后感 篇12

读了《第七条猎狗》,我被故事中的猎狗“赤利”给感动了: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可是在一次狩猎中,老人与赤利遭遇了一头凶猛的野猪,他一枪没有能致命,野猪却向他猛扑过来。就在这生命悬于一发之际,赤利却藏在草窠里,不来解围。幸好野猪被榕树的树杈卡住,他才躲过一劫。老人十分痛恨因胆小而背叛自己的赤利,狂怒之下,他把赤利绑起来痛打,还开锅烧水准备把他杀死,读后感《《第七条猎狗》读后感500字》。和赤利一起长大的孙子艾苏苏怜惜赤利,割断藤条把它放了。赤利逃到山林中,充满了委屈。老猎人哪里知道,就在他与野猪生死搏斗的同时,一条剧毒的眼睛蛇正在草窠里向他袭击,赤利那时也正在与毒蛇进行着一场无声的搏斗……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豺狗群与正在放牧的召盘巴、艾苏苏相遇,它们疯狂地发动袭击,老猎人没有备足武器,眼看就要遭遇不测。这时,赤利赶来了,它与豺狗群拼死厮杀,并在最后一刻用自己的生命保住了旧主人的性命。 当太阳当顶了,雾霭散尽了,艾苏苏搂抱着昏迷中的赤利,疲惫地往芭蕉寨一步一步地走去。一路上,艾苏苏一直深情地呼唤着“赤利!”在召盘巴的'眼前,总晃动着槟榔树下那一幕,老泪从他的眼角里滚落下来。

读到此时,我被“赤利”的忠诚感动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它不顾主人的嫌弃、冤枉,拼死相救,更不要说我们人类了。这本书还交给我一个很重要的道理:我们要爱护动物,因动物也是有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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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作品算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呢?读了作品后,我有很多不一样的感触。写读后感一定要紧扣原文,交待清除“感”的来源,可直接摘抄原文中的重点句,然后写感想,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第七猎狗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1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在这故事里主人公召盘巴曾养了7条猎狗,但前6条都那么不尽人意,唯有第七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一段离奇的经历。

主人公召盘巴带者留下的那条狗去打猎。那条猎狗在打猎中和猎物殊死搏斗,抓到猎物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因就是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一气之下将它打跑。此后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读者看到这里,肯定会问:第七条猎狗怎么会是条忠诚的狗呢?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他不小心踩到了眼镜蛇,蛇被他激怒,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它一向蛇撞去。按平常,狗是不敢和蛇斗,可今天,它不知道哪来的理智,也许是救主人心切,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最终把蛇咬死。可正在这时,召盘巴也打死了野猪,还认为它临阵脱逃,对他不忠心,就打了它一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狗也会知恩图报,自给自足。其实狗是善良的,可往往好心总被人认为做坏事。结果挨一顿毒打。大家都认为狗只吃骨头不吃肉,其实狗是喜欢吃肉的,只是人类不给。不仅如此,有人还将狗作为发泄的工具,对狗又打又踢。就算大的狗遍体鳞伤,它也不还手-,只是吠几声,要是我的话我就将它捡起来对它又洗又摸,哄它开心。

狗是人类的知音,请不要抛弃它们,要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2

我们都知道狗是人类最贴心的朋友,读了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一书后,我有了更真切的感受。

故事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的第七条猎狗的故事。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很遗憾。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代,“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非常爱护它,给它取名赤利,也正是这条猎狗伴随着猎人走过了一段离奇的经历。

赤利帮助主人抓到很多的猎物,却从不独享。就是这样一条忠诚的猎狗,却在泼水节时被召盘巴追打。原来在森林里捕野猪时,它突然跑进乱草丛,召盘巴认为它临阵脱逃,对他不忠心。其实它也有它的苦衷:在捕野猪时,一条眼镜蛇飞速向召盘巴奔去,只差几步时,赤利向蛇撞去。按平常,狗是不敢和蛇相斗的,也许是救主人心切,赤利不顾一切,与毒蛇厮杀起来,最终把蛇咬死。召盘巴打死了野猪,就把它打跑了。此后它成了豺狼首领,但它还是在暗暗的保护着召盘巴。有一次豺狼群包围了召盘巴,关键时刻它挺身而出,击退了豺狼,召盘巴感动得泪流满面,这条狗再次回到了召盘巴的身边。

忠诚、善良、勇猛是猎犬的天性,猎狗则是猎人的知音。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好好珍惜它们、爱护它们,营造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美好世界。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3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我们每个人都是母亲抚养长大的。有人说,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爱,我说不对,母亲的爱是永恒的,如同是一颗不落的明星。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集《第七条猎狗》中的《暮色》就是赞扬了这种永恒而伟大的母爱。

最近,我在看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它用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情感讲述了一个个人与动物的故事或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故事。其中以《暮色》最为感人:有一年下大雪,天寒地冻,大雪纷飞。一群埃蒂斯红豺在大雪里找不到食物,都饿着肚子。有几只幼豺都俄死了。好不容易豺群发现了一个野猪窝。按规矩,豺群最老的一只要去送死诱敌,此刻,豺群中最老的就是豺王索坨的母亲,豺王想起从小母亲一直那么爱他,为了他什么都不顾,就于心不忍,决定自己冲进洞里与母猪血战。但就在他冲进去时,母亲快速地挡在他前面冲了进去,最后把母猪从洞里拖了出来,以自己的死亡拯救了整个豺群。

这篇小说最感人之处是母亲对孩子的爱:当有一年闹饥荒,别的幼豺都饿死了,母亲为了豺王能生存下来就咬自己的皮肉和鲜血给自己的孩子吃;当天冷下雨,母亲就把它揽进胸腹底下,用自己的身体做它挡风的墙、遮雨的伞;为了让孩子能得到足够的食物,母亲在豺群获得食物后,会抢夺营养丰富的肠肠肚肚来喂养他;在最后的生死关头,母亲为了儿子的生命,勇敢地冲进野猪窝与母猪搏斗……你看豺娘的母爱惊天动地,自始自终,至死不渝,多么伟大啊!这母爱深深地感动了我。

我们人世间也有伟大而永恒的母爱:有孩子生重病母亲捐献器官的;有孩子瘫痪母亲日夜照顾的;有孩子手术时母亲一直守在手术室外等候的……我也有一个疼爱我的好妈妈,当我还是幼儿的时候,妈妈每天都细心照料我,我饿了就喂我吃饭,我冷了就给我加衣,我热了就给我扇风,我生病了,妈妈日夜守护在我的身边,弄有营养的东西给我吃;当我长大成为儿童上学时,母亲每天接送我,晚上看到我在认真学习,就会送来一盘水果。当我有不会做的题,母亲就会来耐心地教我。考试前夕,母亲为我加油鼓劲。放暑假了,母亲报了许多锻炼身体的兴趣班,让我快乐成长每一天。

母亲的爱比山还高,比海还深,它像太阳,像雨露,像星辰照耀着我们、滋润着我们、保护着我们,无私奉献,无怨无悔,这种永恒的爱让我们永生难忘。“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做儿女的都要像小草报答春晖一样报答父母那永恒的爱。

难忘《暮色》,难忘“苦豺”豺娘,更难忘天底下所有的父母对儿女那永恒的爱!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4

“书读百遍,其义自见”我总是用这句名言来引导我读书,今天我又在书架上找了一本《第七条猎狗》的书,我坐在书桌上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当我看完《灾之犬》时,我完全被感动了。里面讲的是老猎人艾香宰,有一条名叫花鹰的猎狗,但他信奉巫师,巫师觉得它是一只灾之犬,于是艾香宰花了十元钱,把猎狗卖给“我”,“我”是我是个知识青年,不相信神神鬼鬼的事,“我”给花鹰搭了一个舒适的狗棚,从此“我”和花鹰产生深厚的友谊。但是一次接一次坏事,让“我”改变了对花鹰的看法,“我”拆掉了它的狗棚,有好几次吧花鹰扔了出去,但是花鹰一次次回来了,有一次“我”把花鹰的腹部狠狠的踢了一脚,从此花鹰再也伸不直了,可是花鹰还时刻跟着“我”。有一次,我扔了一块牛排给花鹰,牛排飞进了悬崖,花鹰飞快的去吃牛排,牛排吃到了,但花鹰却掉进了悬崖的荆棘从里,只要“我”一伸手,就会把花鹰给救上来,但“我”并没去做,反而拍拍衣服上的灰,走了。从此以后“我”再也见过花鹰了。有一次“我”去井边打水,发现花鹰满体鳞伤的在“我”面前,它看“我”一分钟后就走了,后来的几天里,“我”很少见花鹰,花鹰每次也就看我一下就走了。有一次,“我”在流沙河游泳,不幸遇到印度鳄,花鹰不顾一切跳进河里,与印度鳄斗争,后来“我”上了岸,回到家我又盖了个新狗棚,那狗棚比“我”的房子还要大,“我”站在狗棚前,等着“我”的花鹰归来。

这个故事能不让人感动吗?它写出了花鹰善良的美好品质,将永远打动我的心。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5

快乐的寒假开始了,一放假我看了一本让我牵挂已久的书——《第七条猎狗》,内容非常精彩。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讲述了狼 .狗。 豹这三种动物和沈石溪感人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二个故事——藏獒渡魂。主人公沈石溪养了一条凶猛的狗——藏獒。有一天,沈石溪出去打猎,顺便带上了藏獒。正当沈石溪攀上岩石后,他用望远镜看周围的.情况时,发现一只豹和红角山羊正打在一起,而且心爱的朋友也参与其中。心爱的朋友被打下了悬崖,但是定睛一看,它抓住了一根小枝。红角山羊也把豹顶到了悬崖边上,幸好豹及时抓住了悬崖边上,才不至于掉下悬崖。这时红角山羊想再次把豹踢下悬崖,这时豹使出了它的必杀技——喷臭气。使自己暂时侥幸逃脱,爬上了悬崖。上来后豹和羊继续战斗,结果双双落入悬崖。这时只留下9只小羊羔。最后藏獒凭借自己的智慧,爬上了悬崖。从那以后,藏獒变得更加乖了,懂事了,成了沈石溪捕猎的得力助手。每次回到家,藏獒第一时间就去看小羊羔。藏獒的这一举动深深地感动了沈石溪,于是也收留了九只小羊羔。

看了这本书是我明白了动物之间也是有感情的,甚至比人类之间的感情还要深!同时它们也是很勇敢的。我被它们的故事震撼了。

这本书我很喜欢,建议同学们有空看看。

第七猎狗读后感 篇6

老人恨池莉,池莉因为他的胆怯而出卖了自己。盛怒之下,他把赤里绑起来打他。他还烧水杀了他。与红辣椒一起长大的孙子爱苏苏同情红辣椒,并砍断了他的手杖让他离开。池莉逃到森林里,满腹委屈。老猎人是怎么知道的呢?就在他和野猪搏斗的时候,一条有毒的眼镜蛇正在草丛中攻击他。当时,池莉也在默默地与毒蛇搏斗……

逃到大自然的Chely仍然是一只凶猛的狗。他以打猎为生,但他在大自然中也很自在。在与胡狼的战斗中,他杀死了所有的成年公胡狼,成为胡狼的首领。

大约半年后,饥饿的胡狼遇到了放羊的赵泮巴和艾苏苏。他们疯狂地攻击。老猎人没有足够的武器,所以他会遇到意想不到的事情。这时,奇瑞来了。他与豺狼搏斗,在最后一刻救了老主人的命。

太阳升起,薄雾散去,赵板巴赶着受伤的牛,牵着伊苏,抱着昏迷的池莉,一步一步疲惫地向八角村走去。一路上,爱素总是亲切地叫着“切莉!”“切丽!”在赵板巴的眼前,他总是摇着槟榔树下的场景,老泪从眼角滑落。

《第七:条猎狗》读后感


沈石溪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的每一本书我都十分喜欢。在每一本书,每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里,我都可以从中了解到各种动物的特点,还能感受到动物其实也像人一样拥有感情。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第七条猎狗》。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召盘的猎人,他养过六条猎狗,但都不行,养到第七条猎狗,是一条军犬生的狗名叫赤利。赤利是一条非常威武雄壮的猎狗,高大,漂亮。

一次赤利和召盘出去打猎,在森林里看见一头野猪。召盘向野猪开了一枪,可没把野猪打死,野猪反过来报复。猎人召盘要换子弹,召唤赤利来拖住野猪,可不知怎么赤利滚进了旁边的树丛。原来召盘在打野猪时没看见旁边地上的毒蛇,那毒蛇要咬召盘时赤利看见了,就咬住了那毒蛇,在草地上打了起来,滚进了旁边的树丛中,等赤利把毒蛇咬死去帮召盘时,那头野猪已经被夹在榕树里,让召盘打死了。这是召盘看见赤利才出来,以为赤利刚才胆小跑了,冤枉了赤利。第二天召盘把赤利栓在一棵树上打算杀了这条无用的猎狗,可他的孙子艾苏苏不忍心,偷偷把赤利放了。过了半个月,召盘在放牛时被十几条豺狗围攻,正在这危急时刻,赤利看见了,马上冲了过来和召盘一起与凶恶的豺狗搏斗,最后赤利为了救召盘的命,在与豺狗的博斗中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看完这本书,猎狗赤利的故事让我感动不已,让我这个怕狗的人对狗有了新的认识,狗有时外表看起来很凶,但赤利让我认识到狗有一只最宝贵的品质忠诚。不管主人对狗多么不好,不管主人多么贫穷,但狗对主人始终不离不弃,永远对主人忠诚,永远保护着自己的主人。读完这本书,我也想让爸爸给我买一只小狗,让它像赤利一样保护我。

《第七 条猎狗》读后感


沈石溪是一个著名的动物小说家,他的每一本书我都十分喜欢。在每一本书,每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里,我都可以从中了解到各种动物的特点,还能感受到动物其实也像人一样拥有感情。这里面我最喜欢的是《第七条猎狗》。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叫召盘的猎人,他养过六条猎狗,但都不行,养到第七条猎狗,是一条军犬生的狗名叫赤利。赤利是一条非常威武雄壮的猎狗,高大,漂亮。

一次赤利和召盘出去打猎,在森林里看见一头野猪。召盘向野猪开了一枪,可没把野猪打死,野猪反过来报复。猎人召盘要换子弹,召唤赤利来拖住野猪,可不知怎么赤利滚进了旁边的树丛。原来召盘在打野猪时没看见旁边地上的毒蛇,那毒蛇要咬召盘时赤利看见了,就咬住了那毒蛇,在草地上打了起来,滚进了旁边的树丛中,等赤利把毒蛇咬死去帮召盘时,那头野猪已经被夹在榕树里,让召盘打死了。这是召盘看见赤利才出来,以为赤利刚才胆小跑了,冤枉了赤利。第二天召盘把赤利栓在一棵树上打算杀了这条无用的猎狗,可他的孙子艾苏苏不忍心,偷偷把赤利放了。过了半个月,召盘在放牛时被十几条豺狗围攻,正在这危急时刻,赤利看见了,马上冲了过来和召盘一起与凶恶的豺狗搏斗,最后赤利为了救召盘的命,在与豺狗的博斗中牺牲了自己的生命。

看完这本书,猎狗赤利的故事让我感动不已,让我这个怕狗的人对狗有了新的认识,狗有时外表看起来很凶,但赤利让我认识到狗有一只最宝贵的品质忠诚。不管主人对狗多么不好,不管主人多么贫穷,但狗对主人始终不离不弃,永远对主人忠诚,永远保护着自己的主人。读完这本书,我也想让爸爸给我买一只小狗,让它像赤利一样保护我。

《水浒传》读后感七篇


《水浒传》读后感200字(一)

《水浒传》是施耐庵的一个作品,同时也是四大名著之一。是一本十分具有阅读价值的小学生读物。

《水浒传》一书讲述了宋代波澜起伏的农民起义,描绘了人们反抗斗争的情形。因此出现了李逵、武松、林冲、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人物。

同时我也在想:这些梁山好汉杀的人,全都是奸臣。杀了他们,明明是替天行道的行为,为什么官府会把他们压入死牢呢?

最后,因为梁山泊兄弟的努力,反抗斗争成功了!从此百姓们安居乐业,梁山好汉劫富济贫,受到百姓们的称赞。

《水浒传》读后感_200字(二)

水浒一百零八个好汉,个个都被逼上梁山,深感宋江义重,皆留下来效忠宋江,后来受招安后,破大辽,收田虎、王庆、方腊等贼人。从破大辽一百零八个人个个生还到最后收方腊只剩三十六个,最后面见皇上的也只有二十七个。可是他们为国家换来太平后,朝廷却奸臣当道,最后个个都死了,神聚蓼儿洼。

宋江等人的命运是悲惨的,可这一百零八人中也有不少到最后得以安享天年的。比如公孙胜、李竣武松、柴进等。他们大都是在完成大业后,急流勇退,没有做官,不受奸臣迫-害,以致他们都快乐的、舒心地生活着。相比起宋江、卢俊义他们都被药酒害死,他们的命运不就好很多了。其实人生需要的也是这种能够急流勇退的精神。

《水浒传》读后感_200字(三)

佛,不管是作为哲学还是作为信仰,都离不开慈悲二字。《水浒传》一回回读下来,便觉得八百里水泊上有佛性弥漫着。那些看似杀人喝酒吃肉的英雄,哪一位不是尝尽了人间的苦头,又对弱者苦者难者善者怀着感情之人?哪一位不是惺惺相惜、生命相倾之人?谁能说在阶级情、民族情之外就没有一种一以贯之的人类之情?梁山英雄身上的义气所包括的牺牲精神,不也是一种高尚与博大吗?

《水浒传》读后感_200字(四)

鲁智深是特别突出的一个。

他救了流落异地的穷女子金翠莲,救了赵员外的女儿,为了朋友林冲妻子受辱,他又要打不可一世的高衙内三百禅杖。全不要报答,也压根儿不想报答,甚至不计较生命的得失,只管遇酒便吃,遇事便做,遇弱便扶,遇硬便打(金圣叹语)。他对待林冲的情义,尤其让人铭怀。野猪林里,从薛霸风声飒飒的水火棍下救起林冲之后,鲁达有一段向林冲叫着说出的话,话中有几个字,催人泪下--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及至林冲问他今投何处,鲁达又是:洒家放你不下,直送兄弟到沧州。一个忧得你苦,连着三个放你不下,其情如瀑,凿石裂空。

《水浒传》读后感_200字(五)

在那样的社会,好人,贤能,一个个屈在小人、庸才团弄之中,报国无门,没有生路,突然有一个可以藏龙卧虎的八百里水泊,突然有一位知冷知热、怜才惜才的及时雨,怎能不引得天下英雄风云际会于此?眼看着好汉们越聚越多,真是让人痛快,让人叫好。痛快之后,叫好之后,有时也会神凝水泊,抚卷长思:八百里水泊,毕竟小了点,一百单八人,也嫌少了点。为什么非要局限于一百单八人呢,不是应该多多益善吗?后来众英雄的风流云散,招安固然是其主要原因,而一百单八人的局限,不能不说是悲剧结局的重要原因。

《水浒传》读后感_200字(六)

今天读完了水浒传,掩卷沉思,不禁感慨万千,为里面的人物的命运叹息。

水浒一百零八个好汉,个个都被-逼上梁山,深感宋江义重,皆留下来效忠宋江,后来受招安后,破大辽,收田虎、王庆、方腊等贼人。从破大辽一百零八个人个个生还到最后收方腊只剩三十六个,最后面见皇上的也只有二十七个。可是他们为国家换来太平后,朝廷却奸臣当道,最后个个都死了,神聚蓼儿洼。

宋江等人的命运是悲惨的,可这一百零八人中也有不少到最后得以安享天年的。比如公孙胜、李竣武松、柴进等。他们大都是在完成大业后,急流勇退,没有做官,不受奸臣迫-害,以致他们都快乐的、舒心地生活着。相比起宋江、卢俊义他们都被药酒害死,他们的命运不就好很多了。其实人生需要的也是这种能够急流勇退的精神。

《水浒传》读后感_200字(七)

《水浒传》是中国史上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的成篇小说。《水浒传》既然是四大名着之一,就必定有他发光出彩之处。之前虽然囫囵吞枣的看过一点点,但完全不知其所云。这个假期我再次随各位梁山泊的英雄深刻的体会了一番他们的“忠孝义”.《水浒传》里的人物都刻画得十分传神,性格鲜明。例如:“花和尚”鲁智深,他得知郑屠欺负金翠莲父女,主动向金氏父女赠送银两,帮助他们逃跑,故意激怒郑屠,三两拳就打死了恶霸郑屠。这一系列的作为都充分的期限了他是一个粗中有细,性格暴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真汉子。

夏洛网读后感七篇


夏洛的网读后感范文导语:作为一本儿童文学名著,任溶溶先生的译本显然比旧译更加贴近儿童,但新译本能否完全取代旧译在读者心中的地位,还需要读者来作出判断。不过无论如何,终于能够读到《夏洛的网》,对读者来说确实是一件幸运的事情。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书都有不相同的感触,今天小编给咱们带来一篇《夏洛的网》读后感范文,来看一下不相同的感触吧。

篇一:夏洛的网读后感

前些日子我怀着好奇之心阅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故事:阿拉布尔先生将五周大的小猪威尔伯卖到了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威尔伯从此就天天和鸡,鸭,羊,马等等动物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不久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最真挚的友谊。可是,一个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将会变成熏肉火腿。威尔伯得知后痛苦万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此时却勇敢的说:我来救你.随后,夏洛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妙招。它先后四次在网上织了王牌猪,了不起,光彩照人,谦卑这些被人类视为奇迹的文字2024.于是,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他在集市大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读了这本书让我很受感动.夏洛与威尔伯之间的友谊超乎寻常,夏洛为了拯救威尔伯编织出一张充满爱的网,它的精神是那么的难能可贵!它是大家所应学习的榜样.我们平时生活中也应互相谦让,互相尊重,互相帮助,这样才能与朋友建立最真挚的友情.

篇二:夏洛的网读后感

《夏洛的网》恰好写了一个在一年中发生的故事。农场的四季,如人生四个阶段,悲欢尽在其中;浓墨淡彩,随情节的开阖而变化;最后,繁华和喧闹终于收场,悲剧和戏剧都已过去,只留下平淡的,无尽的人生。

生命是严肃的,死亡也是。夏洛的死不是一个悲剧,因为她的生命已经达到了圆满,夏洛的精神必将被我们一再的深思,所以夏洛的灵魂是永生的。不死的。长在的。永恒的。闪光的。不灭的

友情是光,它将永远存在,不但让生命更有意义,还给你生存的勇气。所以说,没有威伯,夏洛的网就不会那么独一无二的完美;没有夏洛,威伯永远也不会闪光。友谊的意义及价值也就在这里。

对成人来说,芬的想法是天真,甚至荒谬的,其实,芬的这个想法是纯真--我们人人都曾有过纯真,只是长大后就丧失了。后来,芬也渐渐丧失了这种纯真,幸好她还剩下了善良。而有些人却连最起码的善良都没有了,只有着贪欲。

在我眼中,这本书不只是童话,而是一部关于生命和死亡的最严肃的杰作。

篇三:夏洛的网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字2024叫《夏洛的网》,我的感受颇多,故事是这样的:

佛恩养了一只名字2024叫做威尔伯的小猪。佛恩每天带着威尔伯在草丛中、湖边上玩耍,渐渐的,小猪长大了,佛恩把小猪送给了舅舅朱克曼。威尔伯在那里结识了许多朋友,从中认识了夏洛。

读了这本书后我觉得作者对文中几个重要人物的描写非常精彩,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佛恩是一个活泼可爱、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夏洛是一只一心为朋友着想的蜘蛛,他为了朋友威尔伯,牺牲了生命;威尔伯是一只聪明、可爱、善良的小猪,它非常珍惜与夏洛之间的友谊,当夏洛去世后,它把夏洛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对它们无微不至的呵护;而夏洛的孩子也把威尔伯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当把整本书都读完后,我悟出了一个道理: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千万不要像有些人一样,常常与朋友吵架,朋友之间就是要和和睦睦、快快乐乐的,让这道友谊之桥上没有磕磕绊绊,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篇四:夏洛的网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才看了几页就被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小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然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一定会救你的。

渺小的蜘蛛居然说它可以救一只猪,一开始我也不信

看着看着我终于相信了夏洛,渺小的夏洛真的实现了它的诺言!它用它的网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和嫌卑这几个字2024。因为这几个字2024就改变了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然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看了这些字2024的人们,都会赞叹道:他是只王牌猪,他多么的了不起,多么的谦卑,还光彩照人!夏洛虽是蜘蛛,很多人讨厌蜘蛛,就像我,但看了这个故事后,我就不那么的讨厌蜘蛛了。是的,她渺小、瘦弱,但她有一个宽大的胸怀和一颗善良的心。她为了不让威尔伯成为人们的食品,就那么努力,那么勇敢。

多么感人的故事啊!因为威尔伯夏洛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夏洛真伟大,我要向它学习它的诚实、它的大方。

篇五:夏洛的网读后感

读了《夏洛的网》这本书,我知道了夏洛是一只蜘蛛,威尔伯是一头猪,这本书讲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的友谊之情。

有人要把威尔伯杀来吃,夏洛就尽心尽力地帮助威尔伯。夏洛在蜘蛛网上织王牌猪,威尔伯就努力让自己像一只王牌猪;夏洛在蜘蛛网上织了不起,威尔伯就努力让自己像一只了不起的猪--------

夏洛说了一段话,我很爱听。那就是: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为你结网,因为我喜欢你。再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最后我说,夏洛对威尔伯就像妈妈对我一样。从我一出生,妈妈就一直辛苦的抚养我,教我学习,教我到社会上要好好做人,妈妈像夏洛一样希望看到我的未来很有保障,妈妈就像书里面的夏洛,我就像那头小猪威尔伯。妈妈爱我,我也爱妈妈。

我们都要保护自己的好朋友啊!

篇六:夏洛的网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看完了一本名字2024很有趣书,叫《夏洛的网》。讲的是一头小猪和一只蜘蛛的故事,让我重温了爱和友谊。

小猪在年幼时落水被人救了起来,从此成了人的宠物,可长大之后人们也要杀了它,幸好有孩子阻拦,不然,它早就成了一道菜了。小猪很想有个知心朋友来救救它,这时,一只蜘蛛用微小的声音对它说:你在找朋友吗?嗯。小猪高兴地回答,于是它们成了朋友。这只蜘蛛名叫夏洛,它知道了小猪的苦心事后,很快给它出主意:用网织出几个字2024,让人们不再以为它是普通的小猪,而是神奇的小猪。于是夏洛出去拾报纸,并把报纸上的大字2024织出来,挂在网上。天一亮,人们便知道了小猪威尔,很快便有人过来给它拍照,并有记者来采访这户人家。小猪威尔很感激夏洛,夏洛为了它用掉了许多丝。过了几天,夏洛又为威尔织出了几个字2024,威尔一举成名。

到了深秋,夏洛产出了卵,并将卵外面用丝做了一个袋子,威尔帮它保管着。再过几天,小猪威尔要出去展示,夏洛用最后的丝给它写了两个字2024-----谦卑。并对威尔说:我累了,你回来的时候把我带上就行了,现在我不能跟你旅行,你要好好对待我的孩子啊,拜拜!夏洛就永远再见了。威尔回来没看见夏洛了,于是它把救了自己命的朋友的唯一寄托,背在背上形影不离,一直到小蜘蛛出生。

这个故事体现了夏洛与威尔之间真挚的友谊,夏洛耗尽毕生精力帮助好朋友威尔,威尔也知恩图报把夏洛后代带大。夏洛不讨谢谢,救出了生死中徘徊的威尔,并让他成名,最后它怕自己死了威尔伤心还找了一个借口,把自己的死讯隐藏起来。威尔为了怀念夏洛帮它带孩子。让人们重新看到了友谊。过去有些人为了金钱,把敌人打倒后,又要把朋友踩在脚下,而有些人为了权力,不顾亲情,把兄弟姐妹全杀死。这些人连这两个小动物都不如。

如果你背叛友谊的话,必然会得到不好的后果。与朋友一起分享快乐,分担压力和苦闷才是最好的。所以要多结交益友,对别人伸出援手,就一定会善有善报,在你危机时刻,你的朋友也会来帮助你。

人间的友谊是最珍贵的。

篇七:夏洛的网读后感

《夏洛的网》写的是一只蜘蛛和一只小猪的故事。

在朱克曼先生的谷仓里,生活着一群快乐的小动物,其中蜘蛛夏洛和小猪威尔伯建立了最诚挚的友谊。然而,一个可怕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宁静:威尔伯的命运竟是熏肉火腿!!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收令人宰割的命运了,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夏洛用它的蛛丝编织了人类认为奇迹的网上文字2024,终于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等奖,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夏洛用它的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

从这本书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帮助别人不为了什么,生命固然短暂,但它不只是学习玩乐,生命有尽头,要拿它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实现生命的价值。这让我想起了雷锋叔叔说过的那句话生命是有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叔叔虽然22岁就去世了,但是他的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永远流传在人间。永远为中华人民服务!扯远了,扯远了,现在回来。夏洛为威尔伯付出的太多太多,它一辈子都无法奉还,我真为威尔伯感到高兴,能有一个这么忠实的朋友,这之间无限的友谊,是外人不能感受到的啊!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博士堂》读后感第七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大学第七章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