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痛苦的挣扎,就没有钢铁般坚强的信念,没有那阳光般的母爱,就没有后来的史铁生。是痛苦的挣扎与迷茫,让这一代文豪扼住了命运的咽喉,是阳光般的母爱与付出,送给了他一个撬起命运的支点!
命运之神对史铁生开了一个令人难以接受的玩笑,使那个正值韶华之年,大有前途的青年,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不抱有任何幻想,失魂落魄的残疾人。面对生命中残酷的现实,史铁生绝望了,望着远方的大道,忽然间变得迷茫起来,他不知道,前方的路到底该怎么走。在迷茫与挣扎中,他似乎看到了依稀的光芒,找到了一个支柱。凭借着她的支撑,他变得钢铁般的坚强,他战胜了残酷的命运之神。然而,当他再回首遥望时,却发现,自己那棵最大,最坚固的支柱,却早已离自己远去,留下的,只有无限的忏悔与流不尽的悔恨之泪。
这个支柱是谁呢?是他的母亲,那位平凡的不能再平凡,却又伟大的不能再伟大的母亲。是她为史铁生点起了生命中耀眼的明灯,是她鼓励着史铁生如巨石般顽强的活下去。还记得,在那篇《秋天的怀念》里,作者含泪写道:“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俩儿在一块儿,好好儿活……’”也正是这句“好好儿活”,让史铁生在精神上勇敢地站了起来,永远不倒。
这位母亲有一颗苦到不能再苦的“苦心”,这种苦,一直伴随她,直到逝世。史铁生在《合欢树》里曾写道:“母亲为什么早早地走了呢?迷迷糊糊中,我似乎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老天爷可怜她,就召她回去了。”是呵!这种苦,有谁能受得了啊!而她,平凡的她,却几年如一日的忍受着,支撑她忍受的,是一种朴实的母爱。
有谁能不感动呢?史铁生走出迷茫,笑对人生,在残酷的现实中一次又一次崛起,一次又一次攀上高峰。他的母亲,为他默默付出着,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为他撑一树浓荫,让自己变一盏明灯,为他指引光明,把自己的心化做信念,供子女前行,虽自己饱受煎熬,却依旧笑意荡漾。难道,他们所做的一切一切,还不令人感动吗?就让我们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再一次走近史铁生,走近他的心灵吧!
读史铁生《我与地坛》有感
郑创兴
第一次读史铁生的《我与地坛》的时候是在我的高中时代,一次书籍里的邂逅,让我跟这位素未谋面的伟人产生了一次触碰心弦的碰撞,感觉就是那么陌生而又熟悉,感觉文章里的一切美好的事物就是为了我而生的,在人生最艰难的这几年里,我那颗几乎将近干枯的心在这里找到了知音,重获生机。
时隔多年,再一次碰到它的时候,如遇挚友,而如今我已经是个步入工作岗位一年多的青年了,突破重围,更加担当,很是感谢他曾经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予了我信念的力量!
《我与地坛》虽然没有史诗般华丽的篇章,优美的辞藻,却有着大气而又舒缓的音符,像一个充满智慧的年迈长者,在向你平静地诉说着生死的奥妙,娓娓道来。文章精简,却犹如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每一个乐章都在努力表达着自己的见解,每一个字眼都能触碰人的心灵,引发每一个在生活贫境的人重新燃起对生的渴望,对梦的追寻!《我与地坛》是史铁生对自身命运理性的反思与审视和对自我人生的一次超越,几乎在绝境中找到了存在的理由与存在的可贵。
至尽为止我仍然喜欢史铁生的作品,是因为在史铁生身上我看到的是一种朴实,朴实最后面闪耀着的是最强烈的人生之光,没有那追逐功名利禄的贪心也没那娇柔造作的虚伪,完全出自内心与自然,完全是真诚的袒露,他给我呈现出的是一种在这逐渐崇尚物质名利的社会中该有的人生观,并不是因为穷,因为不幸,就可以理所当然的认为一切都是这个社会亏欠自己的,自己可以无所愧疚感的加倍像这个社会索取,不管生活带给了我们,我们都应该按照自己该有的步调继续前进。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从小到大,身边至亲的相继离去,让我一次次对死亡与生命产生无尽的不解与恐惧感,年幼的曾经曾经以为死亡只是一个人暂时离开,所以曾经不曾害怕,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长大了,我才发现生活里再也没了依靠没了守护自己的臂膀,于是开始后怕,慢慢对让你即将挑起重担的生活产生怯退感,直到有一天,《我与地坛》告诉我那句话,我才明白,有些人虽然已经离去,可是去又不曾离去,甚至成为了更加顽强活下去的理由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变得成熟,稳重。
"两条腿残废后的最初几年,我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忽然间几乎什么都找不到了,我就摇了轮椅总是到它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 的确,那些原先他可以也应该获得的都无情将他抛弃了,残疾人往往都要承受好多常人所无法忍受的肉体上的折磨与痛苦,在这里唯一生的欲望那就是当健全的精神力量足以对抗肉体的残疾的时候。生活里,往往肉体的残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内心不够强大,比如有些癌症病人无意知道了自己患上绝症之后,尽管医生告诉他你还有几年的生命,但是多数人可能连一年都活不到就离开了,因为精神的残疾死亡速度已经远超了肉体的萎缩。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中谈到:"人为什么活着?因为人想活着,说到底是这么回事,人真正的名字叫作:欲望。可我不怕死,有时候我真的不怕死。有时候,——说对了。不怕死和想去死是两回事,有时候不怕死的人是有的,一生下来就不怕死的人是没有的。我有时候倒是伯活。可是怕活不等于不想活呀?可我为什么还想活呢?因为你还想得到点什么、你觉得你还是可以得到点什么的,比如说爱情,比如说,价值之类,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这不对吗?" 说实话的,父亲离开人世之后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直到现在,我都不敢想象那段不堪的过去。一个仅有10岁的小孩,一个重度残疾无法自理的母亲,然后就仅此而已,生活没有了任何依靠,这里,生活就像史铁生失去了前进的双腿一样,那一段已经成为过不去的过去,我依稀只记得我经常会抱着母亲痛打痛哭,我曾无数次问自己:"为什么生活可以如此活生生夺取我所有的挚爱,为什么别人家的小孩可以拥有这么完整阳光的童年,而仅有10岁的我就只能接受生活的一次次残酷的挑战,饱受命运的折磨?"那个时候,母亲也只能无助的含泪轻轻抚摸着我的头发,忍着被我捶打的疼痛,那种曾经的无力感,我至今想起心依旧绞痛着。如今的我只是庆幸着,那个时候不知被什么信念支撑过着,让我一步一步艰难的从不幸的命运深潭中抽身而出,求学,兼职,照顾残疾母亲,过去的十年我已经尝遍生活带来的百态——冷嘲热讽。可那又怎么样,生活的形态虽然是畸形的,可是保持灵魂的活力岂非更加重要。
《我与地坛》作者:史铁生
如果说人刚生下来就不平等是你无法改变的,可以接受,因为你无法选择你出生的家庭,家庭的背景;而后天造成的残疾,则是一般人难以接受的现实,他会让你对"人人平等"的概念有着最大的仇视。我们不能选择命运,但是我们可以选择生活的态度。所以,与其思索怎样逃避,不如静下心来思考,如何面对接下来的生活,毕竟,人生长路还没有走完,毕竟残废并不代表今后会一无是处。所以我希望那些逃避现实者,可以看看史铁生的作品,看看史铁生是怎么活的,看看他是如何面对生命,如何在一个不幸的生命活出精彩。
编发:学生党建工作部 张妍珣
今日再捧起书品读《秋天的怀念》,这个故事,又一次扣动着我的心弦,那颗珍珠般的泪,顺着脸庞落下,在书中,滚动着,发出了奇异的光芒,仿佛,在倾诉着,这个感人的,令人难以忘怀的故事。
《秋天的怀念》这篇故事,主要写了:一位身患绝症的母亲,忍受着,病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精心的,呵护双腿瘫痪的儿子,细心的鼓励,安慰着儿子,使他明白了生活的真谛。
读完后,我的心,深深地被文中这个伟大的母亲,感动了:这是怎样一个坚忍乐观的母亲啊!当作者暴怒无常时,是她,在包容作者;自己明明身患重病,她却从不抱怨,反而,来鼓励,安慰作者,甚至连临终前,嘴里念叨的人,也是自己的子女正是因为母亲的悉心教导,作者才能克服心里的障碍,彻底领悟生命的真谛。这一切难道不都是来自母爱的力量吗?
看到,这位伟大的母亲,我不禁,联想起了,我自己的母亲,她对我的爱,不也是一样,比山高,比海深吗?
记得,那一次,我刚回到家,就闻到一阵,诱人的香味,从厨房里,洋溢出来。冲进去一看,哟呵!只见,一盘热气腾腾的鸡汤,展现在眼前。
那黄灿灿的油,漂浮在汤上,鲜嫩而肥美的鸡肉,泛着油汪汪的光,一阵阵扑鼻的香气直钻鼻孔,这一切,无不让人垂涎三尺。我兴奋的问正在忙碌的妈妈:妈妈,这鸡汤好香啊,我可以喝一些吗?这妈妈犹豫了一会儿,又立刻说道,喝吧,多喝一点!
正当我高兴的把鸡腿送到嘴边时,闻声而来的爸爸进了厨房,看见正在喝鸡汤的我,皱了皱眉,低沉地问:你怎么把别人话还未说完,妈妈朝爸爸使了个眼色,微微摇摇头,打断他说的话:孩子,鸡汤好喝吗?嗯!我点了点头,继续津津有味地喝起鸡汤来。爸爸见了,摇摇头,叹口气,便离开了。我才不管这些呢,继续啃起鸡肉来。最后锅里只剩下了些没有多少肉的鸡头,鸡脖子,妈妈瞧我吃的那么开心,温和的笑了,一声不吭的,把剩下的鸡汤全给喝了。
可是,后来,爸爸告诉我,那只鸡,是别人从乡下,特地带的,原来,是给妈妈补身子的,却因为我的嘴馋,把营养全都吞了,妈妈却什么都没说听着,听着这些话,我的眼里就蒙上了一层水雾
母爱似春风,温暖我们的心房;
母爱如灯塔,照亮我们的道路;
母爱像雨露,滋润我们的心田。
《秋天的怀念》令我的心里有很大的感触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母亲至爱,当时时铭记!
我觉得人的一生很短,短到刚想好要干什么就结束了,所以会很可惜,很没有意义。难道人的出生就是为了死亡吗?我不相信。我从不认为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反而是种解脱,好像是闭闭眼睛就能完成的事。既然如此,又为何要那样费劲地出生,在家人担惊受怕下长大,在尘世间折腾一番,又两手空空地回去呢?又不能飞升成仙,更不能像我所渴望的转世轮回,有什么意思?没意思啊。
小时候我尝不负责任地想,干嘛把我生出来啊!我又不想出来,有什么好玩的?但没办法,出都出来了,总不可能塞回去吧…所以只好折腾一下喽。
小学的时候就已经在《秋天的怀念》 中认识史铁生了。那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我看到了一位爱孩子爱得深沉的母亲,也看到了从绝望到渐渐 振作的史铁生。那开得夺目灿烂的北海的菊花,就像按下快门后定住的风景,和着母亲希望儿子好好活下去的愿望,深深地印在我的心底。我是个四肢健全的人,而且身体健康,小时候从来没有断胳膊断腿过。倒是从来不懂残疾人的感受。还想扭个腿伤出来,不用上那讨厌的体育课。只要能少跑一圈,我就能开心好一会儿。可那时候,看到在一个人最美好的年华残疾了的对生活失去希望的痛苦暴躁的史铁生,无法自理,无法奔跑,无法做许多许多自己想做的事,更无法像正常孩子一样生活,才发现拥有健全的身体是多么难能可贵!
他也曾像个普通的少年一样生活。我在《我的遥远的清平湾》中看到的史铁生,他有着少年人的活泼与生气,常与他人玩笑、斗嘴的淘气,而且虽然过着放牛娃的艰苦生活,却每一天都过得充实饱满开开心心。浑然不像刚坐进轮椅时那个颓废的他。毕竟对于一个刚刚看到美好世界的少年来说,缺失了一半的感觉是在是太残忍了。而且那时候的他还是厉害的跑步冠军,下半身瘫痪,就像天堂和地狱之间的差别。
然而,无论所得的病有多么地令人痛苦,史铁生还是熬过来了。身体行动不便的困难和病痛的折磨并不能摧毁他的意志。他的思想依然在自己的精神世界里畅游,为人类创造文学上的珍宝。同时思考人活着的意义,以此激励自己勇敢活下去。在这本书中,我几乎完全看不到病痛的痕迹,我只看到一个默默思考人生的乐观的幸福的人。母亲在合欢树上许下的愿望实现了。她的孩子像她所希望的勇敢地活下去了,甚至比期望中活得更好。
我仿佛看到了人生的意义。人不能单纯地只为自己而活,平淡走向死亡的人生是没有意义的。人确实都会走向死亡。但我想让自己的路走得精彩而没有遗憾,人生苦短,哪怕留下一个美好的瞬间,也能让世界增添一丝光彩。好像常听人说,像他这样的人都做得到,为什么我不能?每个人都可以,都有机会。我不是说大话的人,也许做不到像史铁生一样伟大坚强,干不成大事,但也会努力朝前看。至少要比从前的自己更好!
读《夜颂》有感
郑二妹
细细拜读了几遍鲁迅先生的《夜颂》,愈发觉得有种熟悉的陌生感,也有种莫名的害怕惊悚情绪打从心底里冒出来。夜晚太黑暗,社会太混沌,我怕自己没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模模糊糊,看不清一切事物。孑然一身,唯有孤独相伴而行。
电影《唐人街神探》里,小诺说了句让我感触颇深的话:每个人从出生起就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个活着的人都是生活中的奥斯卡影帝影后,时刻都在演着属于自己的戏份,游刃有余地切换着不同的角色。或是逼不得已,抑或是心甘情愿。无论如何,为了生活,为了一己私利,拼尽所能地去做好它,演好它。不得不由衷地说:生活真是一部磨灭人性的大悲剧。
一个人出生时,首先扮演着孩子的角色。为了让父母长辈开心,为了成为所谓的孝顺的孩子,总要时不时地强迫或被强迫做一些违背自身意愿,却又为大众认同的"真理".青少年时期,上学了,我们又多了一个角色——学生。为了成为师长眼中的"好学生",我们不辞辛苦,挑灯夜战,只为了下一次试卷右上角上的阿拉伯数字能变大一些,即使压力已被严重超载。成年后,出社会工作了,形形色色的人充斥着我们的生活。为了谋生,为了应对来自同事、同行等各方的激烈竞争,我们不得不把原生的自我关闭起来,虚伪地待人处事。成家后,我们不得不成为一位挣钱顾家的好丈夫,一位入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的的贤妻良母。所有的一切,说得好听点,就是为了家人,为了成为父母骄傲的孩子、师长得意的门生、上司满意的下属、丈夫面上有光的贤妻、孩子慈爱的母亲。但说白了就是自私自利。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称赞、荣誉、金钱,违背自身意愿行事,痛苦并快乐着。虽违背意愿自私自利,但这是社会的金科玉律,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并不可笑。从另一方面来说,我们都是面具者,表现的不是原生的自我,而是追求欲望的附属品。
或许,只有在夜里,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们方能消停心中溢满的物欲,避开世俗的眼光,把真正的自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来。然而,我还是怕,怕自己过于愚钝,没能有一双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没有方向地踽踽独行。与其这样,还不如成为日光下的面具者。
鲁迅《夜颂》有感
爱夜的人,也不但是孤独者,有闲者,不能战斗看,怕光明者。
人的言行,在白天和在黑夜,在日下和在灯前,常常显得两样。夜是造化所织的幽玄的天衣,普覆一切人,使他们温暖,安心,不知不觉的自己渐渐脱去人造的面具和衣裳,赤条条地裹在这无边际的黑絮似的大块里。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君子们从点灯下走入暗室中,伸开了他的懒腰;爱侣们从月光下走进树阴里,突变了他的眼色。夜的降临,抹杀了一切文人学士们当光天化日之下,写在耀眼的白纸上的超然,混然,恍然,勃然,粲然的文章,只剩下乞怜,讨好,撒谎,骗人,吹牛,捣鬼的夜气,形成一个灿烂的金色的光圈,像见于佛面上面似的,笼罩在学识不凡的头脑上。
爱夜的人于是领受了夜所给与的光明。
高跟鞋的摩登女郎在马路边的电光灯下,阁阁的走的很起劲,但鼻尖也闪烁着一点油汗,在证明她是初学的时髦,假如长在明晃晃的照耀中,将使她碰着"没落"的命运。一大排关着的店铺的昏暗助她一臂之力,使她放缓开足的马力,吐一口气,这时才觉得沁人心脾的夜里的拂拂的凉风。
爱夜的人和摩登女郎,于是同时领受了夜所给与的恩惠。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间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的大黑暗。
现在的光天化日,熙来攘往,就是这黑暗的装饰,是人肉酱缸上金盖,是鬼脸上雪花膏。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我爱夜,在夜间作《夜颂》。
六月八日。
(一九三三年)
( 选自《准风月谈》)
后论:《夜颂》,为何要颂夜呢?所谓夜,是被黑暗所笼罩着的,没有半点光亮。世间万物在此背景下,无不原形毕露。因为这黑暗,任何丑恶的、美丽的都复了原位。化了妆的卸了,戴面具的摘了,伪装的真实了……也只有这黑暗,也只有在夜里,才能让一切还原真面目——
"只有夜还算是诚实的"!
是啊,想想那些阿谀奉承、花言巧语、投其所好、溜须拍马的背后,真实的是什么呢?自古就有"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可老百姓办事为何越来越难呢?请客、送礼风不但没随着那些贪官污吏的下台而减小,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说假话的上座,说真话的挨打。于是乎,"诚实"被擦了粉,化了妆,穿上了美丽的花外衣,于是乎,再也分不清敌我,甚至于找不到自己
这世界到底怎么啦?朋友可以出卖朋友,亲戚可以背叛亲戚。于是乎,我们不敢相信任何人,出门也要化妆,戴面具,穿伪装,否则不敢出门;说话要看眼说话,看脸说话,看场合说话,否则不敢轻易张嘴;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见机行事".天啊,简直就是要把你培养成天才!
我尤其敬仰鲁迅,他的敢言,他的直言,他的果敢,他的磊落!我没有他的胆识,充其量只不过在夜的幕布下,挤在犄角旮旯里,面对着墙低吼几声而已!所以,我也喜欢夜,喜欢在满腹杂念的时候,在夜的掩饰下做一回英雄,不然,又能如何呢?各人自有个人的想法,你认为是对的,是真诚的,在别人眼里或许是错的,是做作,是虚伪;"公说公理,婆说婆理",别人凭什么肯定你的真诚?尽管你果然是诚实的。"忠言逆耳",谁人不晓得好话悦耳?逆耳的说辞有几人愿听?所以,当看到别人的脸色,我还是会违心的说好话的,尽管当别人这样时我会憎恶,会气愤,会想做聋人,但是,可是,我也化了妆,带了面具,顶着我的躯壳过着日子,却把心遗弃在不知名的地方。
所以,我也是喜欢夜的,因只有夜是真实的,更因只有在夜里才能找到我自己!
所以,我也是喜欢夜的!!!
我最喜欢读一本名叫《365夜》的书,它使我的写作文的提高了很多,同时也把我逗得开怀大笑了,我来举个例子吧!
我爸爸是个消防队员,今天早上,他正喝着热牛奶,忽然听到火警号声,丢下杯子就往外跑。对门王叔叔也从厕所里冲出来,跟着爸爸一起上了电梯。
中午吃饭的时候,爸爸说:王叔叔真勇敢,救出了一个三岁小孩。爸爸没说完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后住肚子,好一会儿才凑在我的耳朵过说:他的裤子没系好,抱小孩下楼的时候,裤子滑到腿上了。我听了也笑了起来。
消防队员的工作真紧张啊!!
我真喜欢这本书。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主人公是一个胖嘟嘟的、黑乎乎的、很帅气的,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告诉你吧,他就是猪小弟。
猪小弟和他的表哥生活的很开心!可是,有一天他被抓进了大卡车,硬生生的把他和表哥分开了。于是,他给表哥写了一封信,告诉表哥自己在农场的生活。还很思念表哥,聪明的猪小弟还告诉表哥,自己要如何逃出农场。
看了这本书,我真希望猪小弟能逃出农场,过上幸福的生活!有机会还能和他的表哥相聚。
读余秋雨的《信客》时,我的心情从叹息到释怀,中间又夹杂着怜悯、愤怒等情感。
《信客》通过讲述老信客和年轻信客各自的遭遇,表达了作者对信客的尊敬和高度赞赏之情。
文中说老信客因为将客人包装礼物的红绸私自剪下来一条为自己的礼物包装,被客人逮了个正着,从而使老信客的声誉受损,村民们无法再信任老信客,因此老信客就不再干了,自己孤身一人去看坟场了。事实上,老信客是一个正直的人,他只是觉得一条包装用的红绸并不会影响什么,但是如果自己礼物的包装被动了手脚,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的礼物被克扣了一些吧。老信客尽管被村民们冤枉了,但是他还是一心为村民们着想,他想到自己不干后,村人们的物品无法送达他们远方亲人的手里,他就很忧心,因此他找到了一个年轻人接替了他的职业。
年轻信客原本是没有意思去做信客的,但是老信客讲的细心、真诚,年轻人被老人打动了,所以就不再回绝了。从这里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善良的人。
老信客守坟时,想起自己送过的每一封信就夜夜失眠。老信客是一个善良、负责人、热爱自己的工作的人,但是他只能在悲伤中度过他的余生,让人无限同情和叹息。
信客是一件很辛苦而且贫困的工作。信客的作文工资并不多,因此年轻信客出外送信或者物品都要肩挑手抗,住在最便宜的旅馆,以便节约花费。年轻信客因为经常长途跋涉得了胃病和风湿病。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信客是一个吃苦耐劳的人。
外出的谋生者死了,年轻信客需要向她的家人报丧,并且帮忙打点一切。如果死者遗物过于简陋,信客的人格就会遭到怀疑。死者家属往往会提出诘问,信客答不好就不得不赔许多罪。信客会帮助那些不识字的村民代写书信。从这儿可以看出年轻人是一个任劳任怨、老实厚道的人。
年轻信客知道一个同乡出轨了,但是他不想颠沛在外的同乡名声蒙受阴影,他在村里什么话也没有说。关于年轻信客为什么不让出轨同乡的妻子这件事,我不想多作评论,因为如果是我我也不会多说什么。我认为别人的事情外人最好不要插手,否则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那个同乡后来有钱了,因为感动于年轻信客没有传他的坏话,所以想要帮助年轻信客,但是年轻信客并没有接受。
后来,年轻信客成为一个老师,为民服务,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
再后来,年轻信客死了。年轻信客要求葬在老信客旁边。
年轻信客尊敬老信客,视老信客为人生知己,老信客能得到这样的人生知己也算是对他凄凉余生的慰藉了。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读《基督山伯爵》有感,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到意犹未尽,好久没有读到这么棒的书了!正如高尔基称赞它是“一部令人精神换发的书。”
说真的,刚开始我觉的这本书枯燥乏味,但读了一部分后,我发现剧情波澜起伏,一波三折,耐人寻味。主角本性善良乐观,但遭人陷害,进入了那不见天日的地牢里,走上了复仇之路,最后终于复仇成功,这也应了中国的老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基督山伯爵在这本书中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他在仇恨面前没有丧失理智,也没有泯灭良知,他从始至终,都保持着有一颗高贵善良的心。帮助莫雷尔一家脱离困境,救出来了一个善良的女孩,答应了美茜蒂斯不杀他的儿子。报了仇之后。将自己的财富给了瓦朗蒂娜和马西米兰这对有情人,自己隐姓埋名,远走他乡。
在这本书中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金钱”。基督山伯爵为什么可以复仇成功和法利亚神甫的财富密不可分,否则他怎么会在社会上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又怎么会让当年陷害他的人一疯,一自杀,一个一夜白头,从此一蹶不振。
这揭露了的社会以金钱至上的消极的黑暗的一面。但是也写出了大仲马有强烈的“拜金主义”,所以在文章中不时的吐露出金钱无所不能的思想,这也可能是他本人不能在文学跟进一步的原因吧。
但是这本书的剧情井然有序,充满了让人回味无穷的韵味。也是写出了不变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文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角留下的信中的一句话:“等待”和“希望”四个字包含了人类的一切智慧。
是啊,如果不是主角一顽强的意志在牢中煎熬了四五年后,遇到了法利亚神甫,最后他的帮助下才掏出牢房,还给他一大笔财富,让主角复仇成功。这这是因为主角的对待才有了希望,而正是心存希望,他才能等待这么久,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生活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有各种挫折、困难出现在任何时间、地点,但是只要对希望的等待和对生命的希望,任何人的挫折都会被我们所打败。
喜欢《读史铁生的《昼信基督夜信佛》有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史铁生我与地坛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