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书笔记 · 三国演义败走麦城读后感

三国演义败走麦城读后感

关羽败走麦城的故事说明人生不能自傲。

古语言: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对于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书笔记呢?下面,我们为你推荐了关羽败走麦城的故事说明人生不能自傲,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关羽-关云长-关二爷!温酒斩华雄、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那是威风凛凛,名声大噪!这等人物在三国时代算是响当当的,怕是爱好军事的三岁小孩儿都知道吧——开个玩笑。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名声在外的大人物,最终却死在自傲上,活血这么说有些不公平,但主要原因怕是如此!

首先我们来说说关羽败走麦城的故事:自从刘备领兵拿下西川益州之后,关羽几乎就成为了荆州这样一个大州并且是军事要地的一把手,荆州这个地方的重要性,恐怕不需要再多做议论了,但问题是,关羽还想北伐,占领更多的地方,这种欲望的缘起在于对自身的评价过高。于是,但关羽领兵北上去攻打襄阳、樊城的时候,动物都督吕蒙并没有闲着,立刻采取了韬光养晦以示弱的计谋,明里一套背后一套,很快就顺利拿下了关羽布置的烽火台,将荆州夺取,这一下,关羽失去了大本营,算是后悔莫及了,但关羽仍然有些自大,打算搬救兵重整旗鼓,不料再次大意,当关羽放弃麦城向西突围的逃走的时候,遭遇拦截被俘,这就是败走麦城的故事。


读后感:人生不能太自傲,关羽的确是威名震天下,但毕竟此一时彼一时,人生在经历过巅峰之后,总会随着年龄和岁月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尤其是古代的冷兵器时代,即事物是运动和变化的,用一尘不变的眼光和价值观评价和判断,最终那是自触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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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关羽温酒斩华雄有感范文


篇一:关羽温酒斩华雄读后感

温酒斩华雄是三国志中的一个故事情节。讲的是三国时期董卓的大将华雄来军营挑战,袁绍出战将俞涉和潘凤去却都被斩。这时关羽站了出来要去迎战,袁术不许。曹操帮着关羽,关羽去迎战。他和华雄大战数回合战胜了华雄提着华雄的头去见袁绍。

此篇文章写的非常细,比如写关羽写道:其人身长九尺,须长二尺;丹凤眼卧蚕眉,面如赤枣,声如巨钟。把关羽写的栩栩如生,这是这篇文章的一大优点。

篇二:关羽温酒斩华雄读后感 许耀文

在《三国演义》第五回中写得非常精彩的一段关云长温酒斩华雄:曹操教酾热酒一杯,与关公饮了上马。关公曰:酒且斟下,某去便来。出账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关外鼓声大振,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正欲探听,鸾铃响处,马到中军,云长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上,其酒尚温。

可见,关公是这么勇敢善战真不愧为一代英雄。有人赞:威镇乾坤第一功,辕门画鼓响咚咚。云长停盏施英雄,酒尚温时斩华雄。

我不禁被关公那英雄气概感动,他多么令我们敬佩啊!而那种精神就是由关公的忠心而引起的正是有了这种精神关公才能当上五虎将啊!

我们也要像关公一样,报效自己的祖国,为祖国做出贡献,为祖国的明天打下更好的基础。然我们一起为祖国的明天,一起出发吧!


篇三:关羽温酒斩华雄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三国演义》吧!它可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今天我恰巧也读到了这本书,读的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这一章。

这章讲的是的董卓的部下华雄,英勇无比。在汜水关前,各路诸侯豪杰大战华雄,都打不过他,华雄可以说是百战百胜。关羽不服要去和他拼个你死我活,因身份低微遭到了袁术的耻笑。曹操见关羽气度不凡觉得他是英雄,就给他斟了一杯热酒给他壮胆,关羽却说:酒先放下,我去去就来。到战场后只见华雄正得意地哈哈大笑,气儿就不打一处来,举起青龙偃月刀就砍,只几回合下来就把华雄打败了。关羽提着华雄的人头回来,扔在地上,一口把酒喝光,此时,酒还是温着呢。

读完这章,感到关羽的武艺过人之外,也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只要有能力,就要对自己有信心,如果因为别人的耻笑,就不敢尝试,就永远不会取得成功。我们在学习上也一样的,如果害怕别人笑话,就裹足不前,那就只能一直呆在起点。二是要象曹操一样,慧眼识英雄,不能象袁术一样看轻别人,不能因为别人身份不高,或是平时不出众,就把人家全部否定,要善于发现别人的优点,要多鼓励别人,同时填补自己的缺点,使自己的越来越完美。

篇四:关羽温酒斩华雄读后感 刘佳羽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好多人都百读不厌。我也是其中之一。

今天我读了其中的一个故事,名字叫《关羽温酒斩华雄》。故事的大概意思是:三国时期,天下大乱,十八路诸侯共讨逆贼董卓。董卓手下大将华雄,力斩各路诸侯多员大将,致使盟主袁绍派将迎敌时,却无人敢应。这时,关羽站了出来,要求迎敌。但因为仅仅是一名马弓手,遭到袁绍的拒绝,关羽立下军令状前去迎敌。临行前,曹操敬他一杯酒,他说:暂且斟下,某去便来。结果,在杯中的酒还没有凉的时候,关羽已经提着华雄的人头掷于地上。因此,给后人留下了温酒斩华雄的千古奇谈。

这篇文章,关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英勇善战,武功高强。但是,地位很低。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中,不可以以地位、相貌来衡量一个人的能力和价值。文中的关羽就是因为地位低微,不被人重视,但是,却凭着自己的胆识与武功证明了自己,让后人永远记住了他。再有,我们所熟知的孔子,他有一个学生叫子羽,因长相不好,孔子嫌弃他。但是他胸有大智,桃李满天下。孔子知道后,后悔不已,说:我以貌取人,失之子羽。这又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在我们周围,也不乏这样的人和事。诸如《士兵突击》中许三多的扮演者王宝强,现在是非常有名的影视演员,但是,最初他仅仅是一名群众演员,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凭着自己的执着,一步步努力,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人生梦想。

通过这些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一定不能用地位和相貌去对待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我们应该一视同仁,尊重每一个人。

篇五:关羽温酒斩华雄读后感

《三国演义》是明朝作家罗贯中写的长篇小说,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蜀魏吴三国的战争。主要人物中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其中我最敬佩的是关羽和诸葛亮。

我认为关羽一直是一位大英雄角色,他温酒斩华雄,水淹七路军,刮骨疗毒,单刀赴会。这些惊天动地的故事把他刻画的更加英勇,更加忠义。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在麦城失利中,关羽面对着生与死的选择,他宁死不降,留给世人一个大义赴死的形象。关羽的悲剧蕴含了多少伤感和苍凉。不管如何关云长在我心中演绎了千年不变的精魂,演绎了荡气回肠的凝重。

诸葛亮也是一位英雄,但他是智慧的象征。从书中描写我知道了他是南阳卧龙,千古名不朽。未出茅庐,天分定天下。他身长八尺,身披身披鹤氅,头戴纶巾,飘飘然,悠悠然,像谋士,像神仙,更像圣贤,我由衷地佩服他。诸葛亮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博望坡一战他用火攻,使关羽张飞心服口服,火烧新野城,他让曹操初次见了他的神机妙算,他孤身一人舌战群儒,说服吴国将领共破曹兵,他用奇谋草船借箭,借东风,空城计等等。什么驱巨兽六破蛮兵,烧藤甲七擒孟获。最后是凛凛出师表,堂堂八卦图。大诗人杜甫曾写过一首诗:五绝八阵图功盖三分国,明高八阵图。江流石不转,已很失吞吴。诸葛亮喜欢用水、火、土等自然物来击退敌人,这就是我敬佩他的原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虚,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在这本书中描绘的淋漓尽致,栩栩如生。如果把这本好好阅读一下,一定会让人受益匪浅。

读《爱,是不能忘记的》有感


读《爱,是不能忘记的》有感

第二次看张洁的《爱,是不能忘记的》了,再次手捧起这一本很旧的泛黄的小本子,无缘由的,眼眶悄悄湿润……爱,这人间的奥秘,这生命的恩赐,这永恒的话题,它到底是什么,让人愁肠寸断,魂不附体。我想,说不出是什么,却一直深藏心底,默默守护,这大概就是真爱了吧!

时代的变动造就了许多没有经过真切爱情构筑起来的婚姻。《爱,是不能忘记的》里面一开始,母亲就敞开心扉告诉自己的女儿“我并没有爱过你的父亲”,便已奠定了这段婚姻的悲剧基调。我们很难讲述爱到底是什么,但我们却能明显分辨出不爱便是不爱,没人能取代心中所挪出的那个位置,特别是一个人已经提前占据了你的心灵时,那么根深蒂固。

一套契诃夫小说选集和一本久远的日记本掀开了秘密的扉页。这段属于上一辈的恋情充满了荡气回肠的缺憾。这份缺憾是纯真的,日记所记录的琐事不过是与爱之人在灵魂中不断去圆满对方缺席的日子,假设对方真的能够回应。“每每母亲从外地出差回来,她从不让我去车站接她,她一个愿意孤孤零零的站在月台上,享受他去接她的那种幻觉。”她的精神日日夜夜都和他在一起,就像一对恩爱的夫妻。其实他们这一辈子接触过的时间累积起来,也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而这二十四小时,大约比有些人一生的东西还深,还多。莎士比亚笔下的朱丽叶说过:“我不能清算我财富的一半。”大约,她也不能清算她的一半。

读完之后,脑海中忍不住浮出这样的画面:

那是一个没有一点诗意的初春的夜晚,依然在刮着冷峭的风他们默默的走着,彼此离得很远。她只想他离得他近一点,再近一点,她只想走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可不知道为什么却不能。这多么令人珍惜的一生唯一一次的“散步”,两人却走得那么快。明知道心生留恋,却发现,彼此都是愿意陪着对方走到尽头的。而尽头只是小路。他虽然有一个没有爱情的家庭,然而,他却怎么也抛不下。有一条生命横亘在那里,他履行着30年前自己对自己的承诺;有另一个人的快乐,一个家庭的幸福笔直的树在那里,他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你去了,似乎我灵性里的一部分也随你而去了”

死亡成就了超脱的爱。它剥离了一个人在生活中的全部存在,却足以在另一个人的生命中驻留。爱情在当年作为奢侈品时,它所呼唤的不是欲望,是灵魂。而对方的离去,便是对灵魂的最大的打击,以致所有人都无法拯救。除了一遍遍地回忆和重复回忆,去成全一段纯洁的爱情,其他便无所证明。

痛苦让他们清醒,悲伤使他们存在。信奉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爱情的人,是追求美的人,也是追求美的破坏的人。这种人将痛苦等同于高尚 ,悲伤等同于美好,追求的也不过是一种缺憾的美。可是,这种缺憾的爱情美在物欲横流的如今又是多么的难能可贵啊!

爱,是不能忘记的。在茫茫人海中,遇见的,错过的,曾经的美好,都是我们永远的回忆,爱,更是永恒的美好。

《三国演义》读后感之关羽


他“面如重枣,唇若图脂,丹凤眼,蚕卧眉。”相貌堂堂但感觉表情永远是很严肃的,不仅武艺超群,能温酒斩华雄,杀颜良、诛文丑,水淹七军,还非常勇敢,刮骨疗毒不怕疼。真是所向披靡!尤其是在战斗中,一副骁勇善战的样子,十分威猛。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美髯公”关羽,他的忠、义、勇,都很令我钦佩。
关羽的忠,惊天地,泣鬼神。关羽忠于当年桃园三结义的誓言,拒绝了曹操的封侯赐爵,为了寻找大哥刘备,他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

关羽的义,惊天动地。关羽讲义气,不管谁对他好,他都会知恩图报。赤壁大战曹操大败,逃跑到华容道,关羽为了报答曹操义释了他。所以,现在许多庙里都供奉关公的神像,这使他成为了忠义的化身。

关羽的勇,惊世骇俗。“千里走单骑,过五关、崭六将”闻名遐迩。关羽为了见到他的兄长刘备并为了保护好刘备的两位夫人,一路拼杀,无人可敌,无人可挡,“单刀赴会”。

而现在的我们就是:忠,是忠于师长、忠于工作;义,是守道义、讲信誉;勇,是勇敢地面对挫折、敢于见义勇为,做一个有骨气的人。我们这个社会上,虽然也有人“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可是,还有更多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背信弃义,伤及无辜。当你为了一己私利而立场不坚定时,多想想关羽吧,或许你就会迷途知返,悬崖勒马。

读《200个聪明人的数字思维游戏》有感范文300字


通过这次活动,有幸拜读了这篇《200个聪明人的创意思维游戏》,让我真正体会了一把脑筋急转弯的刺激,真正体会到了创意思维的乐趣。

其中的有的题,其实很简单,可以顺应思维去思考,但基于此本书的名称,让我们误以为不会如此简单,而绞尽脑汁,不得其解;有的题,看似简单,但如果按正常思维去解,也根本找不到答案;也让我们的思维在这一易一难,一直一弯中变得活跃起来。每次答对一道题,自己都会感觉非常有成就感。

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让这种创意思维尽情发挥,包括学习、生活、思想都应该有创意,不尽能让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也更能事半功倍。

我爱这种创意思维带来的成就感与快乐感!让我们一起,将创意思维融入生活,融入学习,一起玩转生活中的创意思维游戏吧!

三国演义读书笔记之关羽


武艺超群,谋略高深,骄傲自大?“武圣关公”在武艺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去鬼神般神勇的吕布,当属关刀称雄。
关羽的最大毛病就是傲,除了不服入川、取汉中皆有上佳表现的老将黄忠外,再举一例:孙权请求迎娶他的女儿,不嫁也就算了,还以当时南方人最忌讳的北人骂语辱骂之。所以有学者说,关羽之死咎由自取,是刘备、诸葛亮假借曹、孙之手除去,很有见解。

关羽能镇守荆州多年,要感谢一个人:鲁肃。就是因为鲁肃坚决主张联好西蜀,才有关羽坐镇荆州的局面,否则,不要说早逝的周瑜,吕蒙早就瞄准了荆州,只是在鲁肃生前,孙权一直听从了鲁肃的主张罢了。所以,关羽只是逞匹夫之勇,身担重任,而不知事事当以孙刘联盟战略为重,他的败亡是早晚的事。

关羽攻击襄阳曹仁,由于连降大雨,令既无防备、亦不擅水战的曹魏援军--于禁部队措手不及,以致崩溃。但接下来,关羽就对坚守孤城的徐晃军队却一筹莫展,可见他的能力止及此,直至被吕蒙端了老家。

关羽在民间的信仰极深,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归结于统治者的刻意拔高,也就是为了宣扬所谓的忠义。

在三国志中,他和张飞一样,是“万人敌”的猛将形象。

关羽在后世受尽顶礼膜拜。黑道爱其义,白道尊其忠。武品,人品都是顶级的。关羽已经武功盖世却依旧注重谋略,对于《春秋》,甚至手不释卷。文武兼备的良将,曾经水淹七军功盖华夏。他优秀的一面,让他的傲气滋长,目空一切,小视陆逊,最终痛失荆州,败走麦城。最后被东吴所擒,头颅被割下送与曹操,曹操尊其义,配木身以葬之。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


因为一个人往往从怀疑一个最小的细节开始,最终会怀疑生活本身。这是《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生活之中不乏这样的例子。
失恋了,或生意失败了,或失业了人生陷入灰暗灰暗的不只是事件本身,而是影响到了整个人生,整个人生陷入的灰暗!仿佛生活忽然间再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其实,人生有很多面的,这一方面的不如意,不代表你其它方面也不如意。人生是无常的,此刻的不如意,并不代表你之前都是不如意的,你以后也都不如意。
人有时会因一时的失败,而彻底地否定自己。我也曾在某一个失落的时刻,彻底地怀疑自己的人生,觉得自己的人生相当失败、彻底失败!我会想起许多能证明我失败的例子与状况,然后去对比别人的成功,对比自己的理想,发现自己一无是处!
反之亦然,你可以因为一时的幸福感,而延伸地感觉到你这一生都是幸福的。当我被生活中的一些人,一些事情所感动的时候,静下心来,我总是想起许多美好的时光,觉得自己不只是在那一刻是幸福的,我的整个人生都是幸福的!因此,也就有了我之前的那篇《我,幸福无以复加!感谢在我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在我身上发生的每一件事!》,及后面的几篇有关于幸福的文章。
人,不免有时会夸大自己的痛苦或快乐,我只是希望大家把快乐夸大,把痛苦缩小。夸大痛苦的时候少一些,夸得小一些,最好是能把痛苦缩小或消除,就像瑜珈中提到的,忘却痛苦,痛苦就不存在;而夸大快乐的时候多一些,夸得大一些。
人与人之间,也常因为一点小矛盾而引发争吵,然后引出许多事情来,不断升级,到了最后不欢而散,甚至反目成仇互相攻击。
当你因为某件事而怀疑人生的时候,跳出来,认真想想,其实你所怀疑的只是一件小事而已,一个暂时的状态而已!
当你因为某件事而怀疑别人对你的看法及情感时,跳出来,认真想想,其实你所怀疑的只是一个小误会,一点小矛盾而已!
有时我们要利用无限扩大的思想,让快乐幸福洒满整个人生,整个世界;有时则要去限制,让痛苦只是此痛苦,矛盾只是此矛盾,而不要再延伸!

《读懂孩子的说明书》读书笔记


最近,在网上下载了许多小说,其中《读懂孩子的说明书》给我带来许多有帮助的建议,反思自己教育孩子的方法,喜忧参半。对儿子,从小我就给予了过度的保护,当他初学走路时,每尝试迈脚走出去一步的时候,我都会在旁边喊小心,别摔了。
于是孩子在学走路时没有摔倒过,当孩子开始跑时,为了避免孩子受伤,几乎是牵着孩子的手外出锻炼,于是孩子没怎么学会跑就长大了,上学后,却发现孩子对跑几乎没有概念,不敢跑亦不会跑。孩子喜欢爬这攀那,而我总是担心孩子出状况,于是我总是在旁边扶着,就这样孩子的胆子小了,做事缺少男子汉的勇气和魄力。
今读了此书,发觉自己真的是或许保护孩子了,今后必须放手。对孩子的教育或许是源于我的懒惰,很多地方似乎与专家的意见吻合呢!比如尊重孩子,这一点我做的还好。从小孩子说什么我都认真倾听,并积极参与他的话题。孩子喜欢什么我都尽力所能的予以满足。有时候我很懒惰,让孩子帮我做这做那,这也培养了孩子动手能力。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一)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米兰·昆德拉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其最受欢迎的作品。作为一部小说,其主体讲述了几对男女间的故事。然而精彩并不在于此,故事中不断地穿插有富于哲学意味的话,而其哲学精神更是贯穿于作品全部,为作品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大抵也是这部作品广受好评的原因之一。

“曾经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样没有分量,也就永远消失不复回归了。无论它是否恐依,是否美丽,是否崇高,它的恐怖、崇高以及美丽都预先已经死去,没有任何意义。它象十四世纪非洲部落之间的某次战争,某次未能改变世界命运的战争,哪伯有十万黑人在残酷的磨难中灭绝,我们也无须对此过分在意。”

小说的开头,并不急于为读者描绘出一幅场景,接着引出主人公的出现,而是为我们讲述了一个令尼采和哲学家们感到困惘的概念——众劫回归。“想想我们经历过的事情吧,想想它们重演如昨,甚至重演本身无休无止地重演下去!这癫狂的幻念意味着什么?”

而实际上“众劫回归”只是一种想象。如果它真的存在,在作者看来,那“原罪说”无疑会使人人的生命变得无比沉重:耶稣不断地被钉在十字架上,不断地为我们受苦,而我们也因于此背负着更大的罪恶。说起来,这很容易让人想到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中的普罗米修斯,这位创造出人类,教人类盖房子,教人类观察日月星辰,分辨四季计算时间,教人类饲养牲畜来为自己服务,更为人类带来火种的神,却因自己对人类的好惹怒了宙斯,被宙斯派人押到中亚细亚斯库提亚荒山野岭,用永远不能开启的铁链锁在高加索山岩的峭壁上。宙斯还派了一只鹰不断地叼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又让他的肝脏不断地愈合。这便可以说是对“众劫回归”的最早的想象。由此看来,“众劫回归的确是沉重的。

正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我们才能试图用我们只出现一次的生命作为辉煌与之抗衡。也正是因为“众劫回归”的不存在,一切事物只是一次性的,瞬时的,我们才会更易于被其缓解环境所麻痹,我们生命中曾经犯下的罪恶,都被我们预先的原谅了。那么,选择轻,还是重呢?主人公托马斯成为这一问题的代询者。

离异的托马斯是一名外科医生,个人生活放荡不羁,与多个女人保持着“性友谊”的关系。直到特丽莎出现,事态才有所变化。这个既非妻子,也不是情人的女人,在托马斯看来只不过是“被放在树脂涂覆的草筐里的孩子,顺水漂来他的床榻之岸。”然而这个女人却让他迷茫,迷茫着是要继续“努力创造着一种没有任何女人提着箱子走进来的生活”还是与之结合。

选择前者,就选择了轻,也选择了托马斯可以自视为辉煌的东西;而选择后者,则意味着他要和特丽莎在一起过一辈子,日子就将不断地重复,无疑,这一选择将是重的。

托马斯也试图挣脱那日益附于他身上的沉重。在娶了特丽莎之后(虽然是为了减轻她的痛苦才结婚的),托马斯还是出轨了。七年之后特丽莎的出走,将托马斯重新置于自由,让他再一次感受到生命之轻。可是,随之而来的沉重却将他击垮,他已经学会感受他人的痛苦,他终于明白,他再也无法回到从前虚无缥缈的生命了。而另一方面,特丽莎也不想给托马斯施加过多的负担,她明白托马斯要真的对她不忠的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当这一切真实发生的时候,特丽莎才发现,她没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这个世界。于是她也尝试着走向轻,去背叛托马斯,但实际这却让她背负上更为沉重的负担。特丽莎太过认真,认真是她的行为方式,这也让她最终失败,只能选择永远的重。

当我们试图用人生的全部辉煌,即所谓的轻去抗衡重的时候,我们真的能够成功吗?

豆瓣上有关于这本书的书评有很多,其中有一个这样说道:肉体与灵魂,是人类以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人类总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灵肉统一,以把握一个更为真实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却以一个特定的性爱情境,揭示出灵与肉的分离,使人类再次陷入对自我的无把握中。

在托马斯看来,灵与肉是可以割离的。在发明“性友谊”之初,托马斯就告诉情人们,唯一能使双方快乐的关系与多愁善感无缘,双方都不要对对方的生活和自由有什么要求。最后他还得出结论,同女人做爱和同女人睡觉是两种互不相关的感情,岂止不同,简直对立。爱情不会使人产生性交的欲望(即对无数女人的激望),却会引起同眠共寝的欲求(只限于对一个女人的欲求)。

而特丽莎则追求灵与肉的统一,她无法忍受丈夫的不忠,这让她陷入了永久的痛苦,直至死才得以解脱。托马斯和特丽莎之间的冲突,至少存在灵与肉的冲突。那么,是选择灵,还是肉呢?

何所谓媚俗?小说中《伟大的进军》就是专门讨论媚俗的。它首先从“粪便”开始,并列举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在作者看来,德国长官拒绝讨论粪便的问题本身就是一种媚俗。媚俗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场景,而试图去躲避它仅因为它带有被人赋予的并不光彩的成分是极其不正确的。

那么能否理解特丽莎的行为也是一种媚俗呢?特丽莎不喜欢母亲在家中光着身子走来走去,也不喜欢自己在洗澡的时候继父突然闯进浴室来,这在她成年后也留下了很深的阴影。有一次她拿着自己的摄影作品去投稿的时候,另一个妇女也是拿着一堆裸体人像的照片。或许昆德拉是借这个妇女之口对特丽莎进行讽刺,她说:“裸体可没有错。”“这些都是正常的。一切正常的东西都是美的。”

按照这样的逻辑,我想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不能理解,因为如此来讲,我们自己也是媚俗的了。然而我们真是媚俗的吗?还是我们怯于承认罢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个书名,英文版是“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有人对“Being”这个词也生发出疑问,因为作为“存在”,“Being”这个词完全可以替换成“Existence”、“Life”等,但作者终究没有那样做。这或许也是受到《哈姆雷特》的影响,在这里,“Being”已经不单单是指活着,而是针对生活中生发出的各种问题作出的抉择。

有人说,看米兰昆德拉的作品,里面的细节都是精心铺设的。我留意到,托马斯为了给特丽莎解闷,特意给她找了只小狗卡列宁解闷。陪伴了特丽莎十年的卡列宁,最终也将离她而去,只是,看似还可以守在主人身边更长的日子,却因为癌症让卡列宁不得不和特丽莎提前说再见。

在卡列宁弥留于这个世界之际,特丽莎和托马斯都在犹豫要不要对它施行安乐死。如果狗也能听懂人的话,能有自己的思想的话,将这一抉择交给它,恐怕就不会让特丽莎和托马斯为难。可是这一切只是想象,卡列宁是否要早一点离开,主动权不在它本身,而在于托马斯和特丽莎。出于私心,特丽莎必然是希望卡列宁能多陪伴她一些时日的,可是对受病魔折磨着的卡列宁而言,早一点死去或许是一种解脱。最后托马斯,打破了这种僵化不愿改变的局面,他到底还是为卡列宁施行了安乐死。

昆德拉对这一部分的描写也是十分细致的,仿佛是为了更好的让读者感受到特丽莎与托马斯的为难。这并非是“非如此不可”,所以究竟选择轻或重,灵或肉,政治还是媚俗,存在还是灭亡,being or not to being,昆德拉到了最后也没有明确表示该怎样做。虽然如此,倒也不是无迹可寻,或许小说是为我们暗示了究竟该怎样选择的,只是这光芒过于幽暗,对于未来,还需要我们自己做出抉择。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的读书笔记


有很多书,我们在读的时候不屑一顾,原因是它们没有一波三折的情节和波涛汹涌的情感,但是在阅读结束再回头思考的时候,又会觉得温婉深沉,回味无穷。读这类书纯属精神层面的享受,可以获得对人生和生命价值的思考和追问。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我就是很好的例证。

一页页将《生命》读完,我从心底里服了米兰?昆德拉。他用高超的技巧将哲理小说提高了梦态抒情和感情浓烈的一个新水平。其对于灵与肉、轻与重的思考颠覆了我原本既有的生命价值观念,甚至开始使我产生惶恐。

生命中确有轻重之分。人类奔波劳碌倾其一生无非就是为了追求幸福快乐,即一直以重的姿态在追逐轻,而人类幸福的标准无非是家庭、名利、爱情等媚俗的东西。西方悲观哲学家叔本华以为,人生即意欲之表现。意欲是无法满足的渊薮,人生却总是去追逐这种无法满足的渊薮,所以追逐本身就是一大痛苦。对此,很多人呼吁何不放弃追逐,重新审视身边的人,考虑一下如何真正的活着,抛掉负担,回归自然,养精蓄锐以应对一切。

可是生命除了有轻有重,还有沉重之轻。叔本华说,存在既是痛苦。若要不痛苦,须是不存在。生命之重通常都会使我们理智地提醒自己应该遵循的生命法则。有重就会有对于轻的渴望。然而当轻真正降临,我们却很难承受。沉重之轻与重不可调和的矛盾让生活更加糟糕。人们习惯了在一次次成功和赞美中肯定自我,当真正放下追逐,卸下所谓生命之重时,便陷入了失重后的生活。这时候一切的满足感荡然无存,上进心被当做垃圾处理了,自我意识就再也无法支撑,社会上只剩一群人感叹家庭亲人的可贵,芸芸众生将慢慢丧失掉个性。说的远一点,社会发展文明进步就更没指望了。

诗人兰波说:人生要一边赶路,一边赏花。一边一边这个关联词往往强调并列性。兰波想表达的不是要有乐观豁达的心态,而是要用这心态来赶路。人生如果仅仅用来赏花,便只剩空虚、恐慌和无聊的安逸了。这即是我所理解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书中对于我们所忠于的生命之重有种特定称谓,叫做媚俗。媚俗要求人们拥有一份坚信和简单化的真理来得到最大多数人的理解,并同化他们整个集体。在媚俗的世界里实施的是心灵的专制,是对个人定义美的意志的剥夺,它来自对生命的绝对认同。我认为书中四个主人公中,弗兰茨是最媚俗的。他可以代表我们每一个人,他至死都没有明白自己所追求的美只是别人眼中偶然的错误。

所有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媚俗也不例外。任何人只要不脱离公众就难免媚俗。当个人有意扭曲自己的价值观去应和群体的价值取向时,就已经陷入了媚俗的境遇。所以,即使最潇洒的萨比娜也不能免俗。

书中有两对互做对比的人物:托马斯和特蕾莎用来表现灵与肉,萨比娜和弗兰茨用来表现轻与重。灵与肉的纠葛占了本书大部分篇幅,但是浅薄如我却并没有参透什么,而萨比娜和弗兰茨的对立冲突,让我印象深刻。

萨比娜是带有叛逆色彩的特立独行的女画家,她的人生充满了背叛。她是昆德拉媚俗哲理思想的主要载体。被特蕾莎发现和托马斯的情人关系时她选择离开,弗兰茨准备和她真正携手时她又再度选择离开。她的背叛不止在私人生活中存在,更延伸到国家社会中。在祖国遭遇困境时,她对游行队伍毫不理睬,共同的故土、历史和文化不会使她与那些捷克移民有任何共同的思想亲近。这样,她又构成成了对同胞这个概念的背叛。她宁愿自我地生活在阴暗的光里,也不愿媚俗的活在阳光下。我觉得她和书中两个男人之间都不存在爱情。她不愿承担什么,始终处于背叛的进行时,所以他们只是她享受生命之轻的道具。和托马斯在一起,是类似知己的存在。和弗兰茨在一起,她则扮演起长者的角色。放下奔波的角度组织家庭安顿下来,对别人来讲是种轻,对她则是不能承受的媚俗之重。可是一个时时刻刻将自己视为局外人的人,一个总是不停背叛生命之重的人,生活中会剩下什么呢?萨比娜给了我们答案,只剩下空虚和寂寞。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书笔记摘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著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情节发生在1968年苏联入侵捷克时期为时代背景,发生的布拉格之春事件,两千字宣言,不同侧面描绘出捷克知识分子的生活状况。特蕾莎属于生命之重人物,她对爱情的忠贞与信念,对丈夫的宽容和忍受,在幸福之中充盈着忧虑,不断考验着丈夫是否依然爱着她,在生命之重压力之下,蕴藏着无尽的悲哀和孤独,将精神寄托于卡列宁(一条狗)。 萨比娜是具有强烈的背叛现实、争强好胜、富有激情生命之轻人物。 谈谈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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