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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

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1000字。

普希金说:“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了相关作品后,书中的故事情节激发了我们的浓浓兴趣,为了以后回想起当初阅读时的感想,我们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你现在正在想写一篇读书笔记吗?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1000字”,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本周继续阅读罗素《西方哲学史》,并对如下的两个问题进行思考。

首先,“一个判断虽然不见得比另一个判断更真,但是就其能有更好的后果这一意义来说,它却可以比另一个判断更好。这就暗示了实用主义。”

读到这句话,想到了在《普通心理学》中学习第六章决策时,讲到行为决策理论时提到了西蒙的“满意性原则”。所谓“满意性”是指决策时,个体并不考虑所有可能的选项及其可能的结果,而是仅仅考虑几个选项,一旦感到满意,就会立即停止搜索。就比如我们买电脑,电脑的品牌多种多样,我们会综合自身的用途、预期价位、实用性等来进行选择,在这个范围内挑选自己满意的电脑并作出决策。

前两天听老师的录音讲到“失位”,即你不在你该呆的那个位置上。那怎么就不失位?灵活。其实“满意性原则”就是一种灵活,不应该在难以抉择的时候,事事都要求做到十全十美,只要找到满意的选项,在一定范围内学会适度的降低目标,也会是最优的结果。

第二,亚里士多德按照中庸之道的学说所主张的是,适度的资产才最能够与德行结合在一起:“人类并不借助于外在的财货才能获得或者保持德行,反而是外在的财富要借助于德行;幸福无论是存在于快乐,还是存在于德行,还是兼存于这两者,往往总是在那些在自己的心灵上与性格上有着最高度的教养却只有适度的身外财富的人们的身上才能够找得到,而不是在那些具有多的无用的身外财货却缺少高尚品质的人们的身上找到的”(1323a与b)

抛开亚里士多德不信仰“平等”的观念不谈,我同意以上的观点。身外财货是需和德行、品质相称的,比如医生要有“医德”。医生需要有过硬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要有“救死扶伤”的高尚品质,只有“德”“才”兼备换来的“自身财货”才是最有价值和最有意义的。但是我认为当今社会风气过多的抬高了“身外财货”的价值,就如“土豪”原本的含义,即乡下财大气粗、没什么品味的有钱人。所以一些商贩会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唯利是图,却早已对“诚信”置之不理。还有一些现代的偶像剧,动辄就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北京或者上海这样的城市里,租的起一套豪华单身公寓。或者遇到一个“霸道总裁”,从此咸鱼翻身。

针对这些虚构的偶像剧,我们可以一笑而过,但是对于正处于追偶像剧而又没有形成稳固的价值观的青少年而言,他们会对这样的生活抱有幻想,这就是在传播一种错误的社会风气,传达一种不劳而获的“成功秘笈”。所以外在的财富是要借助于德行的,需要与德行、高尚的品质相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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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史读书笔记2000字


在一个漫长的时期里,人类思想的冲突在历史中表现为宗教忠贞与政治忠贞的冲突。而后发展为希望加强社会约束之人和希望放松社会约束之人的冲突,对于现代,又有激情与理性、浪漫与纪律的体现。无论哪个时代和地区的社会都受着两种相对立的危险的威胁:一是过分讲求纪律和尊敬传统而导致僵化;二是由于个人独立和个人独立性的增长使得合作成为不可能,因而造成社会的解题或是对外来者的屈服。而哲学之意义,旨在教导人们在不能确定时怎样生活下去而又不致为犹疑所困扰。上述两种主张都有着自己的哲学,但发展到了极端,又成了对社会的威胁。自由主义的学说则介于二者之间,力求避免这种无休止的反复。其本质在与意图不根据非理性的教条而获得一种社会秩序。并且除了为保存社会所必需的束缚外,不再以更多束缚来保证社会安定。

罗素在西哲里,把古希腊哲学家们做了一个区分,这个区分就是苏格拉底。前苏格拉底哲学家们相当于是为苏格拉底时代及之后的哲学家们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他们虽然不像苏格拉底那样为世人熟知称道,但如果没有他们所做的积累,苏格拉底及后世的哲学家们的理论也如无根之木,空中楼阁一般,无从谈起了。而其实只要稍作整理便可知道他们是谁以及他们主要的功绩。

最早的希腊文明兴起始于奥尔弗斯教派,在这个历史时期的代表人物是巴库斯,这个时期的希腊文明是懵懂的、宗教的。而哲学始于泰勒斯,他预言了一次日食,他与阿那克西曼德、阿那克西美尼同属于米丽都学派,他们代表了那个时代的科学。之后则是毕达哥拉斯,他主张数学与神学之融合,这长远地影响了后世的柏拉图,甚至于柏拉图哲学中某一部分剖析来看本质上其实就是毕达哥拉斯哲学。而赫拉克利特提出了不可知论,主张万物流变,并发起了对于永恒的讨论,而这一讨论一直延续到了现今,哲学家们的主要雄心之一便是找到某种永恒不变之存在,它超脱于万物与时间之外,而且必然是科学所无法解释的。这种努力便自巴门尼德开始,巴门尼德的论点集中在“存在等同于思想”上,与赫拉克利特不同,他认为万物不变,凡实体皆具有不可毁灭性。对于这些论点,作为现代人的你我自然觉得是无稽之谈。在对待哲人某些错误的观点上,人们有时会生出一种疑问,如此哲人为何也会犯这种错误?如何正确地看待这些观点,罗素的答案值得我深思——“一个有智慧的人表现出一种在我们看来显然是荒谬的观点时,我们不应努力证明它竟有几分是真的,而是应该努力去理解这种观点何以竟会看起来似乎是真的。”同理,如今许多我们为之欢欣鼓舞的偏见,对于心灵气质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时代,将会显得何等之愚蠢。错误毕竟是错误,不因是谁而改变,今后改正便是。哲学引发人思考,指引人前进,给人以信心,但从未教人原地踏步甚至倒退。并且哲学理论的生命就在于,如果它真是重要的,那么总可以在原来的叙述形式被驳斥后以另一种新的形式复活,反驳很少能是最后不易的。即无论经历几次相互反驳,都不过是将自己的观点进一步精炼化的一个序曲而已。就我个人目前所看到的部分而言,罗素几乎对每个古希腊哲学家的观点都做了某些方面的批判,而这正是一个哲学家应当做的。永远不要放弃自我思考,哪怕是世人皆允的真理,都值得与之一辩。真理从来不怕辩,真理越辩越明。

而巴门尼德之后的哲学家们更多是起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恩培多可勒提出了“四原素”、“历史的进程是爱与斗争的进程”的观点;属于阿那克西美尼学派的阿那克萨格拉首次提出了心与物理变化之联系;原子论者留基波和德莫克利特们则开了唯物主义的先河,并且对于虚空是否存在引发了争论,这里罗素也给出了一段有趣的讨论:

“虚空是一种不存在,而存在的任何部分都不是不存在。”

“既然你说有虚空,因此虚空就不是无物,因此它就不是虚空。”

诸如此类的批驳不胜枚举。罗素还提出,德莫克利特及其之后的哲学都犯了一个错误——即在和宇宙对比之下,过分地强调了人。自怀疑主义者们起,就一直在研究人们是“如何知道”的,而不是去努力地获取新知识,而他们的先驱就是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的智者普罗泰格拉。乃至于苏格拉底那过分地强调伦理的论述、柏拉图之否定感性世界、偏重于自我创造的纯粹思维世界、亚里士多德将“目的”作为科学的基本观念的做法,都犯了倒退的错误。尽管他们有着绝世的天才,若其思想上有着阻碍社会发展的成分,那么他们的天才便成了这些错误观点为害无穷的帮凶了。哲学若不能指导人前进,就失去了其积极意义。


《西方婚姻史》读书笔记


欧洲自中世纪以来,无论是政治、经济、文化还是社会生活,其发展都体现了欧洲逐步摆脱教会全面控制、解放人性的趋势。本文将以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婚姻发展为切入点,着重欧洲中世纪时期的婚姻状况,探讨欧洲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的发展趋势。

一、婚姻的结合

受基督教教义中原罪观念的影响,教会对婚姻是持否定态度的。基督教的早期传统认为,贞操优于婚姻,守身如玉是一种被推崇的价值取向,只有绝对贞洁的处子才能得救。而婚姻是罪恶的行为,婚姻的结合是由于人类卑劣的交配本能和欲念而带来的无奈之举。结婚总比受欲火煎熬好。(圣保罗)这句名言表明了基督教对婚姻的有所保留婚姻的结合仅仅有两个作用,一是繁衍后代,二是避免通奸。

这种传统观念与当时教会对社会生活的控制相结合,就相应导致了各种婚姻结合条件、形式、礼仪等方面的繁杂苛刻。起初由于早期的基督教理想为保持纯洁和贞操,教会是自身置身于婚姻仪式之外的,尤其在西方。然而,随着教士的精神权威和控制影响到社会生活,人们邀请教士参加婚礼作为证人,起一定的指导作用,并到后来演变为教士祝婚。但这种祝婚也仅仅存在于男女双方都保有贞操的婚姻中,对于其它被认为不纯洁的婚姻的结合教士往往拒绝祝婚。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欧洲中世纪婚姻的结合一直在神性的影响乃至主导之下。而我们现代观念中的婚姻自由结合、爱情等因素则不能得到当时教会乃至整个社会舆论的认可。

中世纪后期及文艺复兴时期则为欧洲婚姻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作了关键性的过渡。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被广泛宣扬,随着人性的解放和自我意识的觉醒,婚姻的结合原因逐渐倾向于自由爱情,且需要男女双方都自愿结合才能实现。原有的婚姻制度逐步瓦解。到了现代,婚姻结合的自由度、自主性、直接性等已经大大提高,公证结婚、恋爱结婚等成为欧洲婚姻结合的主流,神性对婚姻的主导逐渐让位于人性。

二、婚姻生活及同居行为

这里主要探讨的是欧洲的婚姻及性生活自中世纪以来在社会习俗与观念中的发展。中世纪早期教会对婚姻有所保留,很大程度是由于对婚姻性关系心存疑虑,哪怕这种性关系已经通过婚姻得到认可。最经典也是最激进的是中世纪时期婚姻对多比雅三夜这一传统习俗的延续。多比雅三夜是指在祝福以后的三夜,绝对禁止任何性行为。这种传统习俗明显是把神性凌驾于人性之上,是对人的本能的一种压制。于是从十二、十三世纪开始,种种豁免出现,先是封建领主赎买新娘的初夜权,然后是新郎向主教赎买。最终迫于世俗的压力,到中世纪末期新婚禁欲由强制遵守的规定变为一种建议。人的本性逐步被得到尊重。

从中世纪早期开始形成了传统的分类等级:通奸、婚姻、戒欲和保持贞操。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早期整个欧洲的社会舆论及观念对性行为的排斥和抗拒。首先受到强烈批判的是没有结婚的同居生活在当时也被理解为通奸行为的一种。因为没有受到婚姻规范的性关系体现出人类欲念的卑劣和邪恶,是阻止一个人灵魂得救、灵魂飞升的行为。而婚姻尽管以正式的方式规范了性行为,避免通奸,但婚姻双方仍然要受到严格的指导和监督。在婚姻传宗接代的功能的指导下,性关系只在为生儿育女时才是情有可原的。因此除传宗接代以外的性行为目的都是人类淫欲的体现,都会遭到教士的强烈批判。然而,由于同居是自欧洲古代以来就存在的另一种特殊的婚姻模式,尽管基督教教义认为婚姻是对失乐园中原始婚姻的继承,但随着教会势力的逐渐衰弱,更多人认为先有同居后有婚姻,这样婚姻以外的性关系就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了。没有婚姻这道法定或习俗的仪式或手续,并不会限制同居男女之间情感和性的交流和获得。因此同居这一体现人的本性与自由的行为在文艺复兴、启蒙运动之后逐步被社会大众接受。

三、婚姻的结束

奥古斯丁在《论婚姻的好处》一文中谈到了婚姻的三个好处:繁衍、忠诚和神圣。这里神圣一词的含义为男人和女人要通过夫妻之爱去体会将基督和教众结合到一起的爱⑤,充分体现了在中世纪早期教会极力将婚姻归结为神性和神意,因此教会一直以来坚定地反对离婚婚姻一经祝婚结合,就体现了基督和教众的紧密相连,离婚不仅仅是婚姻双方关系的破裂,更是一种背弃教会、背弃上帝的象征。

在后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的对抗中,民事当局对离婚和再婚的宽容让教会一直强调的婚姻的不可分离性只能成为一种没有强制力的建议。尽管后来教会提出废除婚姻来掩盖婚姻破裂的事实,但不可否认,婚姻自由即婚姻开始与结束的自由,随着人性和思想的解放,已经被绝大多数的人们接受。既然婚姻的结合已经更多地倾向于情感的证明,那么当婚姻双方由于主观或客观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时,当然应该顺从本人的意愿离婚。这是近现代欧洲婚姻由神性神圣到人性自由的逐步转化。

四、结语

欧洲中世纪以来,教会势力与世俗政权相互斗争,基督教教义与人的本性相互冲击,从婚姻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出欧洲社会整体的发展趋势为教会控制逐步衰弱,世俗政权逐步强化;神性对人性的约束乃至压制也逐渐被人性的解放而解除。从神性到人性的回归,不仅仅是欧洲婚姻生活的发展历程,更是整个欧洲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方面面的发展趋势。

西方美学史读书笔记


一部美学史并不单一的只是纯粹美学理论的历史,而且还是人类心灵自我展现的历史,犹如我们对于“美”的认识,相当程度上体现了我们的思想境界和追求、品格。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西方美学史读书笔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西方美学史读书笔记一:

朱光潜先生的《西方美学史》是我国学者撰写的第一部,也是目前唯一的一部美学史教材。自从它在1963年初次问世以来,不仅受到我国学术界的普遍重视,也获得了海外读书界的好评。朱先生在本书最后一章谈到他编写时的立意说:“我们只就每个时代中挑选几个重要的代表人物,对每个代表人物也只约略介绍他的主要论点,挂一漏万是势所难免的。挑选的标准是他们要确实能代表当代的主要思潮而且可以说明历史发展线索。”全书按历史发展的顺序,次第概述了古希腊罗马以来欧洲一些重要美学家的论著。它以哲学史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两条路线的发展、演变和斗争为纲,对美学史上的几个基本问题:美的本质、形象思维、典型人物和作为创作方法的浪漫主义及现实主义,作了相当细致的分析介绍,并对不同时代的美学家对这几个或其中某一个问题所持的基本主张,以及他们在美学史上的建树与得失都给予了相应的评价。

就以“美的本质”来说,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美学家对于美学中的这个基本问题的看法,是各各不同的,甚至是千差万别的。朱先生将他们的看法大致归结为这样两个方面,即: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理性与感性的关系。有的强调形式,忽视内容;有的只重内容,轻视形式;也有的企图使形式和内容、理性和感性按照他们的需要而相互结合。在具体论述时,又根据不同时代、不同派别的美学家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有所侧重地分别介绍了古典主义美学(古希腊时代)的“美在物体的形式”说;新柏拉图主义(古罗马)和法国理性主义的美学思想,则又提出“美在于完善”(即“天意安排”的合理性)。英国十八世纪的经验主义美学把“美的本质”这个问题的重点,从对审美对象的形式分析转到对美感活动的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分析。所以他们强调:美在于愉快。而法国启蒙时代的美学,以狄德罗为代表,主张真善美相结合。在具体说明什么是美时,狄德罗提出了一个新的论点:美在于关系。

德国古典主义美学,从康德到黑格尔,看到了他们以前的美学史上内容与形式、理性与感性相互割裂的局面,于是从唯心主义出发,提出了美在理性内容表现于感性形式的论点。诚然,他们两个也各说各是。康德用主观唯心主义来调和形式与内容、感性与理性的矛盾;黑格尔则站在客观唯心主义立场来阐释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前者的内容是超验的理念,而后者的内蕴则是绝对精神。十九世纪中叶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和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美学史上最大的,也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贡献是,竖起了美是生活的大纛。

作者在介绍不同时代及不同学派的美学思想时,做到了“史”与“论”的结合,因而相当清晰地给读者勾勒出了西方美学思想发展的一个基本轮廓。他不是把美学史上各种流派当作是孤立于社会之外的纯思想材料来加以介绍,而是把它们放在特定时代的社会经济基础上,尤其是阶级根源上来进行分析,同时还扼要地说明了它们在历史上的承续关系。例如,朱先生在介绍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等艺术大师对于最美的形式所持的论点时,不仅将其同古希腊罗马时代毕达哥拉斯、亚里斯多德、圣奥古斯丁及圣托马斯关于形式美的看法相比较,相鉴别,并且还指出它对后来德国启蒙运动时代文克尔曼、莱辛以迄于康德等人的形式美的影响。这样,就便于读者把了解到的有关形式美的知识串连起来,既见出不同时代、不同流派的美学家在形式美这个问题上的不同论点及其不同的侧重面,同时又能见出形式美的思想在美学史上的一个衍化的过程。这种“史”与“论”的结合,应该说是《西方美学史》的显著特色之一。

《西方美学史》是一部从古希腊罗马、中世纪、文艺复兴,到现代欧美的美学思想发展史。西方美学史源远流长,著名的美学家、著作和流派极多,影响遍及世界,这是一部影响深远的著作,对于后人深入探究美的含义具有重要意义。

西方美学史读书笔记二:

美,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几乎我们身边何时何地都有美的存在。美是什么?我们又对美学有何认识呢?我们有该怎样去理解美学呢?现在就来闲谈一下吧。

美学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esthesis。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由德国哲学家亚历山大·戈特利布·鲍姆加登首次使用的。他的《美学(Aesthetica)》一书的出版标志了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

美学以美为研究对象的一门体系化的学说,以审美经验为中心研究美和艺术的科学。其核心内容是美、趣味、感觉。

美学中美的一般表象有自然之美、身体之美、艺术之美。当落叶……这就是“我言秋日胜春朝”的原因,也是自然之美的表现。身体之美,即各部分的比例以及肤色、动作、姿态符合人类的普遍尺度。它美的本质是健、力、美的统一,展现出人的活泼、勇敢、热情、蓬勃向上的精神状态。雕塑作品:《拉奥孔》等;绘画作品:《蒙娜丽莎》等;音乐作品:《田园》、《如歌的行板》等;小说:《红楼梦》、《西游记》、《家》、《春》、《秋》等;戏剧:《哈姆雷特》、《茶花女》、《屈原》、《日出》。这些是艺术美的所在。

美学价值并不是简单的被定义为“美”或者“丑”,而是去认识美的本质。柏拉图的本质论说明了美的本质是要经过思考,要用心灵才能体悟出的。一般人只是在现实中感受、谈论、把握着具体的美,而美学家却应该思考、体悟、把握具体美物后面永恒的美的本质。有了美的本质,人们知道自己以前认为的美,在严格意义上,不是美。在这一意义上:没有美学,人一眼皆知美是什么;有了美学,人皆知自己一眼所见之美不是美;懂了美学,就懂了美的后面有一个美的本质,那才是真正的美。

美学直觉说、内模仿和移情说是审美沟通的四种经典学说其中三种。这三种美学所侧重的研究的问题是:在美感经验中我们的心理活动是怎样的。至于“什么样的事物才算美”也就是美的本质问题在他们看来还在其次。什么是美感经验呢?美感经验就是我们在欣赏自然美和艺术美时的心理活动。例如在研究诗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引起我们的美感时,重要的不是研究花、鸟的生活和本身的特点,而是研究花、鸟引起人的心理活动(惊心、溅泪)的特点。花、鸟所以成为审美对象,是由于美感经验中心理活动的结果。因此,这派认为美学最重要的任务就在于分析种种美感的经验。诗歌中形象的朔造:

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更阑静,夜色衰,月明如水浸楼台,透出了凄风一派。

美学还存在有经典的审美形态。《米洛斯的维纳斯》融合了希腊古典雕刻中的美与崇高两种审美形态之一。她就像一座纪念碑,给人以崇高的感觉,庄重典雅;但同时又令人感到亲切,貌美婀娜。丰满的胸脯,浑圆的双肩,柔韧的腰肢,都呈现出一种成熟的女性美。她既有女性的丰腴,妩媚和温柔,又有人类母亲的纯洁,庄严和慈爱,体现了充实的内在生命力和人的精神智慧。躯体呈螺旋状上升的趋向,略微倾斜,各部分的起伏变化富有音乐的节奏感;下肢用衣裙遮住,舒卷自然的衣褶显示出人体的动态,给雕像增添了丰富的变化和含蓄的美感。

喜、喜感、喜剧,在美学思想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人有一个理想的喜的形象,这个形象、符号、艺术创作,有着非常广泛的影响,就是寺庙里的弥勒佛,也有叫弥勒菩萨、大肚佛、或叫布袋和尚。大肚佛的形象所赋于喜的内涵极其丰富:气度、大量、容忍、善良、智慧、担得起放得下、知足常乐、笑口常开,不但自己心生欢喜,还可使众生皆大欢喜等等,既是男的形象,又似女的形象;不但使人知道什么是喜的典型形象,而且还可以通过这形象令人感悟到喜的因果关系等等。这形象是感情美、心灵美、崇高的美、文化的美、艺术的美等等美的集合体。用这种形象来对喜进行概括,真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千百年来,使无数人对喜有了开悟!

丑也是另一种美学中审美形态。美国planters peanut Company的腰果广告,此广告片运用一个“丑”女性为主角,横浓眉、不和妆容的红唇、宽大的水桶腰。然而让人惊讶和震撼的是,广告片中每位男士均为其驻留和关注,女主角的回头率可谓百分之百。最后,广告片用一简单情节,就是此产品在女主角生活中整理妆容的运用,将产品本身的香味留在身上,起到一种奇异熏香的作用,极大程度的诱惑他人。于此广告创意雷同又稍微有差异的有Dove起初进入中国市场投资拍的电视剧《丑女无敌》,片中女主角实为一美丽女性装扮而成,但剧中穿插很多Dove的各类产品的展示和平面广告。最终,剧中的女主角以变美而终结,广告诉求为女性使用其产品而变美,心理上暗示人们购买其产品,只为变得更美丽。

美学中不仅仅可以说喜和丑是一种美的欣赏,泛悲剧也是美的体现。譬如:鲁迅的小说作品,《孔已己》中的孔已己,就是一个可气可笑可怜的小人物,他可有可无,受尽嘲弄,最后孤独地离去。悲凉之感有着独特的审美意义,它可以引发人们对历史与现实的思考,提高审美能力,以及看过鲁迅的《药》时,有人说,他觉得鲁四老爷有点冤枉,鲁四老爷既没有克扣祥林嫂的工钱,也没有打骂祥林嫂,祥林嫂的婆婆把她抓回去作为商品换回儿媳时,他甚至觉得“可恶”。我反而觉得柳妈这个帮凶才是罪魁祸首,是她所代表的封建迷信害死了祥林嫂。

我们闲谈美学差不多了,我想大家从中也了解到美学。美学是人类社会实践、审美实践、创造美实践的产物,是对人类、个体的历时性、共时性审美、创造美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它对于推动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发展,尤其对于文学艺术的繁荣,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对于开展美育,促进人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点,培养健康的审美趣味,提高审美、创造美的能力,从而改造社会,美化生活,完善人性,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总之,美学除了它作为一门学科,应揭示和阐明审美现象,帮助人们了解美、美的欣赏和美的创造的一般特征和规律,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美学学科本身,并从而提高人的审美欣赏能力外,针对当今社会,它尤其还要提高人的精神,促使人生审美化,亦即海德格尔所说的“诗意地栖居“。美学是一门超世俗功利的学问,它反映了人的终极关怀和追求。但它又与哲学不同,它把这种终极关怀和追求溶入诗意之中,用生动感人的形象去打动人的情感,因而它更易被人所接受。当今技术文明和商业文明,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和享乐主义盛行,使人精神日益切近形而下而疏离形而上,这无论于社会还是于人本身都是令人担忧的。美学可以提高人的精神,使人超脱世俗的平庸和鄙陋,从而 “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西方美学史读书笔记]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读书笔记1000字


刚读完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先说一下对这本书的理解和感受,再说一下我个人的读书观。

我没有看过其他人写的中国哲学史,只是从《陈寅恪讲国学》中了解到,陈寅恪对冯友兰的这本评价非常高,觉得它真正发挥了“了解之同情”的态度,客观而公正地去看待中国历代的哲学观点。虽然没有对比,但是我也能感受到它态度的客观、公正,对待各家观点不做过多个人的评判,只是用通俗易懂、直白浅显、清晰流畅的语言,将中国历史历代的大哲学家、著名学派(儒、道、墨、法、阴阳、佛、新道家、禅宗、新儒家)及其主要观点娓娓道来。他不对读者的判断施加任何影响,态度严谨、风格朴实,再加上简洁语言的魅力,读起来没有任何压迫感。任何人读完后,都可以从中选取自己喜欢的、认同的学派,去针对性地找相关著作来研读。不管作为一位哲学史研究者还是作为书的作者,冯大师的这种风格,都是值得推崇的。也难怪这本书在哲学史著作里,堪称最经典。

因为书叫《简史》,所以对各家观点和哲学家本人的生平都没有做深入的介绍。单从入门角度来看,已经能勾起人的兴趣了。在看书之前,我不知道儒学在各个朝代都得到了不同的重视和新的阐释,也不知道禅宗原来是佛学和道家的结合。老庄学说宏大但晦涩隐秘,向郭注解却把老庄哲学解释得非常高明而又进步,让我想要深入探究。道教的产生原来是因为佛教进入中国后,引发了大众对民族宗教缺失的愤怒感。新儒学和先秦儒学差别非常大,到底哪个更高明众说纷纭。中国人并不是没有对封建礼教的反抗和个人独立意识的追求,魏晋名士的“风流”佳话一直在历史长河中闪闪发光——但也可能正是因为缺乏才显得可贵吧。

冯大师说,哲学是对人生有系统的反思的学科。我可能在这方面比较晚熟,一直到目前奔三的年纪了,才发现自己渐渐开始选择性地去相信和实践某些哲学学派的观点,在这个过程中清晰了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西方客观主义、自由主义为主。在我读书的过程中,对于所有文学/哲学书籍中我看到的观点,我理解其由于历史环境的局限而不可避免的弱点,都会从现代社会的角度去选择称赞或批判。而现实中我遇到的每个人都有跟我观点不一致的地方,因为大家都有各自思想的选择和归依。我会理解这种差异,不会以自己信奉的为真理而要求人人如此,但对于明显落后和愚昧的观念也会不留情面地批判。

这是我目前的读书观/处事观。不求完全正确,但求用自己独立的理性认知,去实践自己的观念,完成自己在人生中最重要的任务——成为自己。

学哲学用哲学读书笔记2000字


《学哲学用哲学》一书收录的内容是李瑞环同志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讲话的摘录以及发表的文章,是李瑞环同志多年从事领导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思想观点的荟萃。该书和平常侧重于理论的哲学书籍不一样,像是一本哲学普及读物,语言朴实、深入浅出,易学易懂易记,于平凡中见深奥,于朴素中见真理。读后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学哲学首先要信哲学。李瑞环同志指出:关于学哲学,还有一句老话,人们不经常讲,但我的体会非常重要,这就是学哲学首先要信哲学。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有信了才能迷,只有迷了才能钻,只有钻了才能懂,只有懂了才能用,只有用了,在用中尝到了甜头,才会更加信、更加迷、更加钻。这因为这个“信”字,才有了将哲学作为他这一生最感兴趣的一门学问,下工夫最多的是哲学。

学哲学贵在坚持。学习需要积累,学习贵在坚持。学哲学要有一个过程,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可能一下子就学懂弄通,也不可能一下子就掌握基本观点。李瑞环同志指出:我是从最低层上来的,学哲学也是在最低层干活的时候开始的。起初,我的文化水平并不高,学哲学也并不是件十分容易的事。但我信这个,信马克思主义哲学,所以我才去钻研。哲学是明白学、智慧学,学懂了哲学,脑子就灵,眼睛就亮,办法就多;不管什么时候、干什么工作都会给你方向、给你思路、给你办法。因此,李瑞环同志从二十几岁开始学哲学,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几十年从未间断,终于做到活学活用。

学哲学先学基本观点。长期以来,哲学作为一门基础理论,要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给人一种很神圣、很正统、很严肃的感觉,离普通人比较远。从哪里入手,学哪些书,是初学者面临的一个问题。对此,李瑞环同志根据自己的体会,提出学哲学的方法。李瑞环同志认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学哲学主要是学好基本观点,如唯物的观点、实践的观点、辩证的观点、发展的观点、生产力的观点、群众的观点等等,建议首先从《实践论》、《矛盾论》入手,下大力量把基本观点真正弄懂,并且能和自己的实际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

学哲学要联系实际学。李瑞环同志指出:如果把学习与自己熟悉的工作结合起来,那实践的经验同理论相印证,就容易懂;把基本的观点与具体的形象的东西相联系,印象会比较深刻,就容易记;把书本的东西融入丰富生动的现实生活,干什么就从什么里头学、就在什么里头用,就容易活在学习过程中。他举了不少例子,比如:一块木头是什么?就是一块木头。这个回答并没有错,但它还是什么?这就要看具体情况。拿它来做家具就是原料,拿它来烧火就是燃料,拿它来挑水就是工具,拿它来和坏人斗争就是武器,拿它来行凶打劫就是凶器,拿到法庭就是证据,但还是那块木头。这就是质的多样性。

学哲学不能生搬硬套。李瑞环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唯物论、辩证法、认识论等等是互相是连为一体的,学哲学、用哲学,应该是学习应用它的原理,学习应用它的立场、观点、方法,不能机械地对号入座,这是教条主义的学习方法,不但无济于事,反而常常坏事。比如:不能说某件事情的合理解决,只是应用了唯物论而不符合辩证法,或者只是用了辩证法而没了唯物论,应该是应用并符合全部的哲学。

学哲学要学用结合。李瑞环同志指出:要把哲学原理应用于了解情况、分析矛盾、研究对策的过程之中,也就是应用于一切工作之中,即注重学用结合,把重点放在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哲学原理指导解决实践问题。在书中,通过一篇一篇文章、讲话,处处都有理论联系实际工作方法,比如从客观实际出发、坚持实践的观点、重视总结经验、掌握注意研究特殊性等,活学活用,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新的生命力。比如在《要精心再精心地分析和解决矛盾》一文中,运用哲学思想,通过精心地抓矛盾的特殊性、精心地抓事物的主要矛盾、精心的把握矛盾的发展,在半年内多快好省的完成毛主席纪念堂的建设任务。

炼就“三强”要学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揭示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的最一般的规律,是指导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最基本的思想武器。学好哲学,掌握了一般规律,有助于认识特殊规律。李瑞环同志指出:哲学是明白学,许多事情只有学了哲学才能真正明白;哲学是智慧学,学了哲学可以使人变得聪明,脑子活、眼睛亮、办法多。哲学不能代替具体的科学,但是哲学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具体科学。作为中国石化的年轻干部,要想锻造成为“三强”干部,必须牢记党组的殷切希望,自觉增强追求知识的主动性,全方位、多层次丰富和完善知识体系,增强综合分析能力,学好哲学用好哲学是重要的途径。学好用好哲学,有助于提高政治辨别力、工作推动力、持续创新力、自我提升力,提高自身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才能把党组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进企业全面可持续发展,为打造世界一流作出新贡献。

黑格尔历史哲学读书笔记1000字


从炎黄五帝至二十一世纪,上下五千年的中国历史,从未间歇。在这渊源深远的历史长河中,各时代的文人骚客、帝王将相乃至贩夫走卒流传下来的只字片语或巍峨巨制,或是经历秦火的摧残而湮灭无迹,或走上世世代代人都敬仰膜拜的神坛而千古流传,或是经历时间的考验而成为后人研究不尽的经典┈┈浩瀚如海洋读之不尽,璀璨如明星掇之不完。

说到读书,想必作为研究生的我们已经有深刻的体验。繁忙的研究生生活,课程虽少,但每一门课所要求我们需要做的课后工作却是完全不同于本科的,再也不可以随便背背笔记便可以轻松通过考试。这时候我们需要看大量的书目才可以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或者跟上老师的进度。读书,专业书,几乎成了我们现在生活的常态。

近期我所读的一本书,是一本哲学类的,名字叫做黑格尔的《历史哲学》。这本书在黑格尔的作品里面,在哲学类里面,可以算是一本非常容易读的一本书了,虽然只是相对的。这本书分为绪论和主体两部分。绪论部分几乎是理论,是最容易让人打退堂鼓的部分,但就这部分而言,讲社会制度的部分却极其有趣。他说在开化程度较低的国家,各种政治与道德的限制被看做是客观安排的,就像自然世界的事物一样,是人类不得不接受的东西。举例子的话,就像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天下是皇帝一个人的天下,掌握世人生杀大权,虽然我们现在看来是难以接受的,但在相当漫长的一个时期内,都被世人无条件接受,且认为理所当然,再正常不过,相反地,在制度文明的国家,个人便会追求正当的各种法律和制度,懂得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利益。黑格尔此书的观点多被人批评,但此点还是比较正确的。

本书的主体是分别讲述东方世界、希腊世界、罗马世界和日耳曼世界的历史。有趣的是,作者认为,东方世界对应的是历史的幼年时期,为什么呢,因为他认为在东方世界中,一切的光荣都只属于一个人。希腊世界对应的是青年时代,因为这里渐有个性的形成,罗马世界则被认为是世界历史的壮年时代,因为一切活动既不由君主任意,也不由自己任意,而是大家一起来实现一个普遍的目的。至于日耳曼世界,想必聪明的你已经猜到了,对应的正是老年时代,但这种老年意味着完满的成熟和力量,是一种满的境界,而不是衰老

我还想和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中几个有意思的点。比如苦行僧的故事。印度的阶层分化非常严重,分为四个等级,而婆罗门则是处于顶层的阶级。苦行僧为了修到最高阶级,需要怎样做呢?分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连续站立十二年,不坐不卧,如果你能成功坚持,好,可以进入下一个阶段,将双手紧握,高高举过头顶,连续十二年。如果前面两个阶段都能成功挺过,还有第三阶段,在火上炙烤三时三刻,第四阶段,埋入土中,如果能活着出来,恭喜你,闯关成功。似乎没听说有人成功过。再比如埃及的动物崇拜,讲一个罗马人杀死了一只猫而引起了叛乱,于是罗马人也被埃及人杀死了。他们是宁可饿死也不会与动物争食的,更别说杀掉动物充饥了。

当然,这本书的内容绝不仅仅只有以上这些,如果大家对这本书感兴趣,可以课后找来阅读一下。

《教育哲学》读书笔记


为了让我们能够得到发展,更重要的是能发现自己的可发展性,发展自己的可发展性。教于有声,育于无声,教育有声无声之间完成使命。所有这些命题应然:教育应当成为教育。教育首先是自己看到人的可发展性,然而,具体到个人,并不一定都能看到自己的可发展性,因而,教育要引导人去看,去发展自己的可发展性;并且,可发展性本身也还是个流动性概念,它本身亦能发展,故而,教育要辅佐人去发展自己的可发展性。

教育的根本是人的发展,而发展的前提是人具有可发展性。人有可发展性的原因:人有可授性、可暗示性,正是因为有心灵及五官的配合而具有了这些特性,这些特性使信息像阳光、雨露一样被吸纳。人的语言也因为人可以吸纳各种不同类型的明示或暗示而变得丰富起来,丰富起来的语言本身又大大增强人的吸纳能力。然而,这也正是人的可发展性强化了自己的生命力,语言丰富起来的人就是生命力更强旺的自己,向下延伸、向上生长了的自己。

人有无限的潜能。为了激发这无限的潜能,我们必须要进行教育。

在《教育哲学》这本书中,要求我们要进行人的全面发展:即换个角度说,全面发展是人的内在要求,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是一种外在要求;人的要求与社会的要求,这两个不同的要求,后者在前者的基础上,只有建立在前者基础上才是合理的,并且,只有当后者自觉的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时,社会的要求才变成社会本身的内在要求,社会才不再是撕裂的,不再只是站在外面、站在旁边呼喊的。

人的全面发展,在我们现在的教育中时常提到。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等的口号的提出等,但当我们真正上课,在学校学习时可并非如此。所谓的主课可以随时抢占副课的时间,每当做作业也可以忽略美术等课程的作业。在这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的眼中,成绩被排在了首位。所谓教书育人,在这本书中,我们能够看到人是什么,这是为了我们更好的了解教育是什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的学习。

果然,作为未来的教育者,要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要充分了解自己所要做的事。加油吧!

《艺术哲学》读书笔记


该书是由法国历史学家H丹纳所著,作者用清晰﹑详实的笔墨,讲述贴近我们生活的艺术。书中作者主要讲了意大利﹑尼德兰﹑希腊的艺术哲学。

意大利﹑尼德兰﹑希腊的艺术是世界艺术文明的典范,这三个国家的艺术造诣特点是世界艺术史艺术的缩影。讲到意大利的艺术哲学,作者从画派的特征,艺术产生的各种条件,促进艺术表现人体的原因以及意大利人的生活和趣味介绍。透过作者的文字分析,我们能理解意大利表现的一种文化是源于文艺复兴时期,依照古代的风格,同时根据现实的环境,赋予其新的意义。意大利人在声乐雕刻建筑绘画中融入自己民族的东西,用一定形式表达自己的情感或意图。文中提到意大利艺术表现形式有一个突出特点表现人体。意大利缺乏长久的太平和公正的司法制度,人们几乎是处在不安定的状态中,因此表现人体,一定程度上是追求人性自由的诉求。

作者谈论尼德兰的艺术则从尼德兰艺术出现的综合原因以及尼德兰艺术的历史分段两个方面进行描写。从早期艺术到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再到伦勃朗的出现,尼德兰的艺术在不断的发展成熟完善,为后人所津津乐道。

《艺术哲学》中对希腊的艺术哲学进行分析,则从种族﹑时代﹑风俗三个方面进行。希腊人得行为方式,所处的特殊时代背景,以及人们对于精神世界的无限向往与追求,成就了一个世界文明的发源地希腊。谈到希腊的艺术成就,不得不讲它的体育成就。作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发源地,希腊为奥林匹克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整本书没有多少难懂的语言,全文作者用通俗易懂的文字,把艺术哲学呈现在读者面前,使我们这些门外汉能够初步地了解什么是艺术哲学。

《法律哲学》读书笔记5000字


法律哲学,可以粗略地看作是关于法律的哲学。本文由小编为大家搜集的《法律哲学》读书笔记5000字,欢迎大家阅读!

一旦将一个问题上升到哲学层面,都会探究其根本性的问题。研讨法律及其涉及的问题是很难穷尽的,因而从更高层次上来探讨不失为一种明智的做法。

本书主要围绕以下几个中心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什么是法律、什么是法律概念、什么是法律体系、一个社会中存在一个法律体系意味着什么、对于法律的本质一些主要流派的理论是什么、法律的界限问题以及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义务是什么、法律的正义性。即使单独抽出这之中的某个问题都是一个很丰富深奥的话题,而作者采用了一种易于让人接受的方式主要运用对比方法与举例方法,这样让问题的症结更加细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在阅读时我收获的不仅是独特的观点,更多的是思考方式,一种理性的、有条理的、细致的、合乎常情的思考方式。

现在我们生活在文明社会里,不论是否真正实现了法治,法律都已经真真切切的存在并在发挥效用,所以,当我们想探究法律或法律体系的起源时,我们很可能会带着现有的惯常思维去推定和思考之前的社会形态与发展趋势。为了避免走进这种误区,作者选择了一个南海岛上一切都是原始的社群部落来研究。观察在这样的环境下法律的最初形态,就需要从法律的存在谈起。作者从解决纠纷的方法或是机制谈起,预设了法律最主要的功能也是其存在的价值解决人类社会的纠纷问题。从这个角度出发,他总结了主要几种解决纠纷的方法及其特点,以及由此推断是否存在一个法律体系的问题,进而又探究了法律体系的要素及判断标准。这些都是为后面深入探讨法律所作的准备,因为只有法律有存在的必要,我们才应该去分析法律。

这样的分析思路是符合常情的。人聚集形成社会后,就会产生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往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矛盾纠纷不能总被搁置,需要解决。因而怎么解决就成了我们关注的焦点。而一旦解决方法有了一个或多个固定的模式,那么很可能就会生发出一种法律雏形。然而作者却并不想具体地去了解岛民究竟如何解决争端的,出于风俗习惯抑或迷信,他都不关心,他只关心对存在的解决方法进行分解,进而得出必须有或者实质上就相当于法律的一套机制,包括法律机关、实施机关以及裁决机关。分析到此,论证还不是很强有力,所以作者在后面论述一个法律体系的要素时,提出法律体系的存在并不需要每个条件都成立,它们之间是相互牵连的关系,少一个条件并不代表它真的不存在,它的存在可以通过其他部分的存在而推导出来,由此形成一个法律复合体。

形成一个法律复合体最基本的要件就是法律。作者开始正面谈论法律的本质问题,他简要的从法律的识别,法律义务以及法律体系的内容方面入手。法律并不是解决社会纠纷的唯一方法,与它地位相当的也有很多,要从中鉴别法律,首先要搞清楚法律区别于其他的重要特征。显然法律的一些特征也为非法律的东西所共有,比如要求或禁止某行为的实施。所以法律哲学家对于这个甄别工作,主要是通过各自的法律理论来提供一种区别的范式。这一部分主要集中第二章。法律与类法律的区别有没有可能是效力上的?类法律的存在,如习俗、惯例、道德,往往与人的天性或情感相连,而法律的存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对疏远,那么它的存在很大程度是由于它的效力。由效力而产生的概念是法律义务。

在本书第一章,作者主要提出了一些一般性的问题和概念,比如法律本质、法律概念、法律义务、法律效力、法律程序等,从而使后几章的论述更显目的性和明确性。

在第二章,作者主要集中讨论了法律哲学两大传统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对于上述问题的各自比较系统的阐述。文中不仅比较了两大流派的主要观点而且比较了同一流派中不同学者的观点。通过对他们理论推演的再现、优缺点对比以及相互之间的辩论,更加客观地展现所讨论问题的深刻性与复杂性,说明了任何一种单一的理论都不能很完美地解决这些问题。

法律实证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奥斯汀,他的主要主张可以简要的表述为:一个社会的法律就是主权者为支配社会成员行为发布的总命令,而主权者的一项命令(一项法律)也就是强加于个人的一项义务或责任。这里最为关键的命令,被奥斯汀定义为两层含义,命令首先是一种愿望的表示,而且这里的愿望不同于我想喝水这样的愿望,而是一种所指一方若不遵循这个愿望,就会被指控有罪的愿望,这样很自然引出命令的另一层含义,即命令以威胁为后盾。

针对奥斯汀的理论,很多人从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质疑。富勒主要从制定法与主权者发布命令的差别谈起,成功的立法是将法律作为使人类行为服从于规则之力的事业,法律是一种活动,一个法律体系是持续有目的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单纯来自于某个人或某个集团的不确定的命令。同时立法要考虑到道德性因素,他在提出了八种失败的立法例子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法律道德性内在于法律本身,而且不可或缺,否则法律根本不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这里富勒实际上区分了两种道德:一种是义务的道德,一种是愿望的道德。而且他认为法律道德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愿望的道德。

另一个批评声来自HLA哈特,他认为奥斯汀混淆了有做某事的义务和被责成(被强迫)做某事,这就回答了富勒没有提及的义务这一环节。他举了一个很典型的例子:一个人拿着枪顶住我的后背,说拿出钱包来,他就发出了一个以威胁为后盾的命令,然后我被迫交出钱包,并不代表我有义务这样做。所以这一质疑也就打破了命令与责任之间的关联,而奥斯汀的回复是一项命令仍然可以是一项法律和一项强加的法律义务,而且他似乎要给法律授予某种道德的强制性,法律具有道德约束力,人们有服从它的道德义务。

问题分析到现在,显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但是作者又从立法上强调意志因素的实证主义转向了强调理性因素的自然法。

作者首先从阿奎那理论切入,他将法律分为四种:永恒法、神定法、自然法和人定法(实在法)。对阿奎那来说,实在法有一种强制性的力量,而法律应该是在依赖于理性的范围内自有其指导性力量和支配行为的权威性。而法律依赖于理性有两方面的依据,第一是立法本身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一项法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它作为对实现一个既定目标的合理指引。第二是一项法律是以共同利益为理由的命令。针对第一方面的批评主要是无法解释法律义务的权威性。假如你希望实现E,那么最好去做A。这里显然体现了一个对既定目标的合理指引,但是这种假定的强制性并不导致义务。针对第二方面的批评,主要是不认同从事实判断中推导出价值判断。事实上自然法的原则就是对人本质和人类利益的合乎理性的理解,根据人类的基本需要和发展,抽出了规范性命题。简单来讲,就是人性是怎样的,我们就应该怎样,有种顺应人性的意思。这里隐含假设是基于人性的规则本身是不证自明的,具有真理性。如果继续推演,自然法理论家就陷入一个危险境地:认为一个在社会居统治地位的法律,会因为它居于统治地位这一事实,而具有某种程度上属于它的道德应然性。另外,法律不可能是先在的,基于追求共同利益,必须要符合每个历史时期的特征具体判断,所以法律既是理性目的的产物,又是立法意志的产物。

凯尔森理论中一个重要的观点是:一个法律的效力只能从另一个本身就是有效法律的法律中获得。顺着这个思路追根溯源,必然会存在所有其他法律都从中获得效力的某一法律,即基本规范。再进一步,到底是什么保证有一个担此重任的规范呢?这只是假定,而且这个假定带有一种承认的成分,这很难令人信服。

作者接下来介绍了哈特的理论。对于分析法律的效力,哈特一个重要贡献在于他对规则的理解。对一个社会或集团来说有一种规则意味着什么?他回答的是对规则的接受。他否认了这种接受是道德上的赞允或是一种受约束感。对此,他分为两个部分来解释外部观点与内部观点,认为不仅成员普遍遵守这一规则而且对此还有反映性批评态度。而义务也正是在这两方面都具备时自然产生的。在法律体系的存在上,哈特认为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有效法律必须得到大多数成员的遵守,其二是承认、改变和审判规则必须被官员所接受。

第三章讨论法律的界限。谈到界限问题必会涉及到自由。一个有组织的社会按其本质是强制性的,对一个人的愿望施以潜在的强制力总是存在的。用边沁的话来讲,一个人受保护的权利是以其他人的自由为代价的。

穆勒对于这一问题,主要采用了危及他人的原则,即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到社会负责,对于本人自己,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当然有些例外,主要针对一些特殊的主体,如儿童、低能者和弱者者,可以出于对他们的自身利益的考量实行家长统治。但是针对这种无害于他人的原则,在现代一些福利社会仍然会有一些问题。因为任何从事危险性活动的人,一旦受伤后可能成为一种公众负担,而不仅仅是关乎他个人的事,进一步发问,什么叫真正意义上个人独立的事情?人类生活在网络状的社会里,不可能对周围的人不产生任何影响,所以这个判断标准是模糊的。

哈特对于穆勒的无害原则进行了修正,通过区别公开做的行为与私下做的行为,来为法律的界限提供一个基本的准则。他举例同性恋,如果两人私下同性恋,由此而产生的不便利是社会可以接受和容忍的,同时又保护了他们的自由。但是什么样的行为跟这里举例的性质是差不多的呢?换句话说在私下行为中什么应该受到法律家长主义的管制呢?是不是行为足以让公众产生强烈的苦恼的时候呢?

在谈论法律与道德这个话题时,作者提到了德弗林。德弗林认为一个社会是一个观念的集合体,公共道德对社会的存在有着根本的意义。一个社会有一种公共道德并运用法律加以实施,这种权利来自于保存自身的权利。可是怎样确定公共道德呢?德弗林提出由一个头脑正常的人的道德判断决定。所以反对者就认为公共道德的认定诉诸于感情而不是理性,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与法律的实施通常是密不可分的,法律实施的顶点是刑罚,因而接下来的两章重点分析刑罚,作者从威慑论和报应论两大理论着手。

最后一章讲的是解决纠纷与正义。解决纠纷为考察法律与暴力,法律与正义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种视角。人们既认为法律是以暴力为前提的,也提出法律的目的在于消除暴力的使用。一方面,正义被认作评价法律的一种绝对标准,而另一方面,实在法和正义又被认作是同一的。在此,作者提出了两个论题,一个是类法律的三种形式,另一个是程序正义在类法律解决纠纷中的作用。

在具体分析三种类法律形式时,作者先简要分析了程序正义。首先坚持公正标准能促进纠纷的解决而不仅仅是把它们了结;其次程序性公正标准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所发生的纠纷的种类。那么在解决纠纷中程序正义的作用是什么呢?法律的存在是否以满足某种道德要求为前提?这也是作者认为的法律实证派与自然法律学派主要争点所在。类法律式的解决纠纷必须区别于双方协商或谈判的方式,它总是包含第三者在内,而第三者最重要的两个要素就是劝导性纠纷和运用作为解决纠纷基础的材料。马克白认为这里的第三者类似于现在的法官角色,它必须处于一个中立地位并且要做出一个有约束力的判决。显然马克白把解决一个纠纷等同于做出一个有约束力的判决,而作者并不认同,并且试图表明,坚持程序公正的标准是如何促进纠纷的真正解决。

随之作者分析了三种主要的解决纠纷的类法律形式:仲裁、调解和治疗性整合。仲裁是由第三者来决定纠纷中谁是谁非的,适用于仲裁方式解决的有两个条件,第一是在一个纠纷中包含一种有约束力的决定,比如源于一项当事人之间的私人协议,便存在着对程序保障的特殊需要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第二是冲突必须是能通过做出判决而加以解决的,可是什么叫做能够通过做出判决而加以解决的呢?在这一点上作者并没有给出一个判断标准。调解,第三者的最重要任务是保证当事人的一致,至于如何达到一致的无关紧要,因而也就不需要苛求一种中立的态度。他只用对材料有足够的了解,把握双方利益,找出共同利益并为此提出建议。治疗性整合主要适合于因个性差别和心里不可调和性而产生的冲突。

是否应该把上述的类法律形式看作是解决纠纷的法律形式?其实类法律行为与强力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简单联系,无制裁法律具有可能性。事实上,当一个社会把纠纷交给一个相对稳定的调解组织时,也就有一种类法律式机构存在的趋势,也可以说有一个法律体系存在的趋势。

回到之前的问题,在程序中对公平的要求是为了满足某种道德需求还是就来自于类法律解决纠纷这一活动本身?如果是后一种情况,那么就要把程序公正纳入法律制度的设计中去。正义概念,排除任意性比平等更根本,内涵更为丰富,包括了合理性、客观性、一致性、中立性、公正性和平等性等相关概念。只要在正义概念的大背景下才能进一步探讨程序正义问题。作者最后列举了仲裁的三个标准:中立性、劝导性争端和解决。其中的任何人不得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纠纷解决者应听取双方的证据和论据和推理应论及所提出的证据和论据在某种意义上规定了类法律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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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读书笔记摘抄《西方的智慧》


1、辩证即西方的思辩论证,它无论在哪些方面发达起来,背后都有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景子。他们几乎在所有的哲学问题上都发表过一些有价值的言论。

2、教育就是让人们把注意力从纷杂的经验世界引到世界背后永恒不变的架构上来,就是从形式转向存在。大学的作用不是把尽可能多的事实塞进学生的大脑,而应该引导学生养成批判和观察的习惯,以及理解与所有问题相关的原则和标准。学习是为了训练人们理性地进行独立思考,学生不必将所学直接用于实践。这与诡辩家的目的完全相反,后者除了通晓世事处,再无其他要求。

3、在独立思考消失的地方,独裁的恶习就会肆无忌惮地扩散开来。压制批评意见是一个严重的的问题,它要比很多人想像的要严重得多。教育就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独立思考。

4、真实世界在平衡调节中包含了对立的倾向。根据不同的量度,在对立双方冲突的背后,世界存在着一种潜在的和谐。尽管事物在不断地变化,但由于保持了适当的量度,因此仍能维持原样。不公下是因为对量度的漠视。

5、要想拥有智慧,就必须掌握基本规律。

6、基本物质永恒不变,而且它本身不能被进一步解释。没有任何事物能从不存在中产生,也没任何事物能够变成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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