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余华以一种平实却富有温情的语言叙述了生活在那个特定年代的以卖血度过难关的一代人的酸甜苦辣,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仿佛将身处21世纪的我们拉回到上世纪那个带些灰尘的灰暗色调,尘封已久的老旧画卷里,画里没有林立的高楼大厦。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我挺难过心酸的,因为那个年代的人,如果没有钱娶媳妇只能卖血,没钱吃饭也只能卖血,饥荒也只能卖血,卖完血然后去饭店喝点黄酒,吃一盘猪肝来恢复自己的能量,突然觉得自己生在这个时代真的很幸福,不用为自己的吃喝玩乐而发愁,真本书很值得去看。(肖天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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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凡是取得伟大成就的人,他们都对书有着不同一般的痴迷,而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那么,我们不妨静下心来将它记录下来也方便了我们以后随时也可以翻看,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许三观卖血记》读书笔记精选,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想要活下去的挣扎,应该很痛苦吧!很薄的一本书,内容和书名一样。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描述了许三观的几次卖血经历,先是被同村的人科普了卖血,赚到钱之后娶妻生子,之后靠卖血度过了几次难关,还债、度过饥荒岁月、请生产队长吃饭、给一乐治病。最后生活终于好了起来,不再需要卖血,却渴望之前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被血头拒绝之后精神有点错乱。
开始是被人介绍卖血,到目睹那两个人死去,惜命,到向其他人介绍卖血。有一种侥幸逃脱的成分在里面。看的时候,想到这本书其实很适合作为中学必读书目,可以衍生出很多问题,比如,许三观卖了几次血?理由分别是什么?心理状态有什么不同?赏析李血头这一形象等等。(跑题了跑题了,单纯觉得很适合而已)
卖血养家其实是很沉重的事情,深挖到混乱黑暗的年代,民不聊生的生活,但是基调还是有很多欢快的部分,在嬉笑怒骂中,生活向前推进。
许三观应该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吧,有苟且有凛然,有冷血有温情。
很神奇的一个地方是,很多个气急败坏的场景被平静自如地表现出来。设身处地觉得会大喊大叫地崩溃,但是叙述很平静,隐隐约约有种讽刺的味道。
有很多值得回味的细节,像是语文阅读理解那种。结局也算是happyending(不太敢肯定,许三观精神崩溃了,但是就生活质量来说脱离贫苦)有点出人意料。
初识余华是因为那部“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陪伴下活着”的现实主义力作《活着》,作者借“福贵”这一充满完美祝愿的名字,以悖论的方式描述了他充满坎坷的一生。读它的时候,你在笑,笑过之后,泪水又不禁滑落下来。
读罢《许三观卖血记》,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完美的故事。故事里的人,活得简单而直接,事情有时会因为荒唐的思路进行下去。全书以许三观卖血的经历为主线,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拿到了三十五元钱(后用来娶媳妇),在胜利饭店吃了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次温过的黄酒。
接下来,许三观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没钱支付医疗费而卖血;又因为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出于内疚而卖血,以便买些东西补偿林芬芳;自然灾害到来,许三观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条而卖血;一乐、二乐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不多时,又再次卖血为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
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卖血就能够解决灾难,当他六十岁的时候,得知自己已经老到不能卖血的时候,他失望地哭了“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样办……”
书中有的情节,令人在捧腹之余又延伸出了些许思考。许三观能娶到有名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是因为他对许父说,他和玉兰都姓许,嫁给他,许家就有后了,跟倒插门一样,许父听后欣然答应婚事;方铁匠带着人来抄许家的时候,临出门,许玉兰要求他们喝了茶水再走,一行人先是回绝,后因许玉兰的一句:“你们喝了再走,专门为你们烧的水。”
一行人又特地回来到厨房去喝水;许三观与林芬芳发生关系之后,送去了黄豆、肉、绿豆和菊花,被林芬芳的丈夫发现,他背着东西来到许家,然后张口大骂许三观强奸了自己的妻子,嚷嚷过后,又把东西背了回去;自然灾害时,全家没有吃的,许三观就以画饼充饥的方法,用语言为家里每个人炒了一盘菜,还强调专门为谁炒的菜,别人不能咽口水……
许三观生活在城市里,他有着自己的道德准则,许多事他表面上骂骂咧咧,实际上内心善良,最后还是会去做。朴实的人生里,他并没有抱怨,卖血对他而言,并不是痛苦和磨难,相反,只是一种解决问题的途径,人生的每一步,都沁进了鲜血,那样的日子,该是多么充实而可贵啊。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梗概: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
《许三观卖血记》内容是上一代人面对困难时期迫不得已的生存方式。文中传授了一种放弃抗辩,逆来顺受的价值观念。
《许三观卖血记》人物形象:
许三观,靠着卖血养活自己的儿子妻子,也养着别人的儿子,这样不合情理的事情却让他成为英雄。一个真正人物的自尊,狡猾,逆来顺受等性格自然而然的提醒在他身上,这是文中主人公的色彩。
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一个普通的许三观的不普通的卖血经历,一个努力工作却只能靠卖血娶妻还债治病的普通劳苦人民,写的是他人生里的悲凉,反映的却是当时那个社会的悲哀。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可以说是比较机缘巧合,但却是事情发展的必然。当时他农村老家里的人们都用卖血来赚外快,观念里认为能卖血的人,身体是好的,卖不了血的人身体必然是败了,连娶妻都成一种困难。书里许三观的爷爷问许三观时的对话便是一个很好的体现。
卖血前,小市民贪便宜心态十足,根龙和阿方带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时,在水井前喝了七八大碗的水,撑的不行,其目的竟然是为了稀释血液,放在现在来看,我觉得是一个十足的笑话,但是在那时候,又怎么能怪他们呢,不过是贫穷所致罢了。卖完血,俨然一副做成了事业的模样,“一盆炒猪肝,一杯黄酒,黄酒要温一温”扣着桌子,神气活现的模样,画面感十足!但其实却是靠卖血挣的“血”汗钱。
如果说第一次卖血的许三观是一个无知的尝试,第二次卖血的他是为了还债,这两次的他都没有意识到卖血频繁对身体的危害,当后来阿方、根龙成为榜样走在前头的时候,许三观已经意识到卖血对身体的危害了,但这时他却像不要命的拼命卖血,因为许玉兰的病。
在卖血的经历里,第一次许三观卖血,是在根龙、阿方的带领下去的医院,第一次拿到那么多钱的新鲜感,满足感可能比对那比钱的需求更强了一些吧。许三观拿到那笔钱,就好像初出社会的青年领到自己的第一笔工资,第一次总是尤为的珍贵,许三观不舍得花这笔钱,不舍得给爷爷,不舍得给四叔,思前想后,决定为自己娶一个老婆。于是第一次卖血为他带来了许玉兰,带来了一个家。而这似乎也预示着许三观的之后的生活,哪怕是卖血经历都是与这个家息息相关的。
时间一转九年过去了,已为三个孩子的父亲的许三观,其实和那千千百百的普通父亲没有多大的不同,却带给了我许多的感动,也许是因为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角色。一乐拿菜刀砍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这时候何小勇、许三观、许玉兰生活里第一次出现大的波折。为了偿还方铁匠儿子住院的费用,许三观第二次卖血,这一次换回了那经营了十年的家。虽然许三观愿意卖血弥补一乐犯下的错,但心里对一乐是谁的孩子却依旧耿耿于怀。于是他的第三次卖血里,“血”钱花费的对象里便有了林芬芳。在许三观心里,许玉兰能和何小勇有风流逸事,心里的不平衡在这一点小小的出轨里得到了满足。
三年饥荒,十年_,艰难的日子里感情得到锤炼,许三观许玉兰心里对彼此都已然谅解,那个_里的家庭批斗会,许三观对妻子的呵护,让我心里暖流涌动。
下乡插队,一乐病重,不顾生命的卖血,虽然不顾生命的卖血是那么的不合理,可在情感上却又是那么的合理,生活所迫,无奈之举,却也是许三观形象的完美塑造。
老年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可是却不行了,心里难耐的寂寞,哭泣是觉得不完满吧。三盘炒猪肝的安慰,其实亦是终结。
余华的故事里,每个人的一生都是社会的一个缩影,许三观的人生又何尝不是呢?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
首先感谢先生在这部作品中手下留下,没有让我闻到死人的味道,虽然文中也死了几个人。这部作品中处处充满着血腥味,但又没有实质性的流血事件,实为一件幸事。
我不知道南方卖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文中看要比北方早很多了,北方卖血的年代而立之年的我尚有一些零星的记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羡慕能够卖血的年代,在今天,你有血也卖不出去,满大街的无偿献血站。许三观在连续卖了几次血后又输过一次血,似乎卖血和输血的差价也不是很大。但在今天,即便你拿着献过无数次的献血证,也未必能够抵得过一次要输血的钱。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越是到后面心情就越激动,害怕作者一不小心就把主人公写死了。应该有很多人和我的想法一样,担心着,害怕着,又惊喜的发现最后主人公竟然好好的活着。许三观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好人,好到全世界的好人都和他一样,平凡而又伟大。
先生喜欢用冰冷的笔调叙述一个又一个凡人的故事,所有的情绪都通过每一个字眼悄悄地渗入了读者的心里。许三观在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中并没有死去,他和他的妻子都白头到老了,他的三个儿子也都成家立业了。许三观从开始卖血到最后一次卖血为止,似乎也是社会发展的一个小小的缩影,人们的生活正在逐渐变的好转。
许三观每一次卖血都带着浓浓的爱意,不管是开始卖血娶许玉兰,后面为给方铁匠还医药费去卖血,到后来为让孩子们吃阳春面去卖血,还有为孩子前途给队长吃饭送礼去卖血,为救一乐的命连续的去卖血。最后一次卖血差点丢掉了性命,但他还是一直坚持,为了救一个可能不是他亲身的孩子。
我说了《许三观卖血记》里充满了浓浓的血腥味,但在那条血路上是许三观留给后辈们挺直腰杆的榜样,是给一个社会的榜样。这本著作更像一本史书,唤起了很多人的记忆,而那些记忆又不单单是一个时代的人所拥有的。故事诉说着一个时代中人们生活的情形,他们艰难的生活着,同时也在挣扎中坚持着。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一乐重病的时候,我以为许三观过不去了。在那么多艰难的日子里,许三多还是挺了过来,而且日子一步一步向着好的方向发展。那些我们经历过的苦难,那些我们经历过岁月,那些我们以为过不去的日子,不是都过去了吗。你以为生活没有了希望,可后来希望不是都又来了吗。
没有人愿意崇洋媚外,也没有谁喜欢怀古痛今,只是生活所迫,让些许人有了一些别样的念头。但生活总是往好的方向发展,不管怎样的苦难,最后都会过去的。梦想一定要有,一定要有。日子一定会好,一定会好。
“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人被逼到去卖血,肯定是因为生活中出现了极大的苦难。当我看到这本书的书名和内容简介时,我以为许三观的一生肯定是充满了苦难的人物,就像余华《活着》里的福贵。
然而并不全是这样,虽然许三观的一生确实经历了许多的困难,但这困难远比福贵小的多,这些困难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里也会遇到,它是残酷的,但残酷里又多了许多的温情。
许三观,是厂里的一名工人。
有一次在路上碰到了两位从乡下来的老乡,他就过去跟他们打招呼,问他们来城里做什么。两位老乡就回答他说,“是来医院卖血的”。
他们说农村都流行卖血,说“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这么多。这人身上的血就跟井里的水一样,你不去打水,这井里的水也不会多,你天天去打水,它也还是那么多”
许三观听了他们的话觉得有道理,反正自己也闲着无聊就跟着去卖血了。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就是这样的搞笑,完全不是因为碰到多大的困难而去卖。
许三观卖血后,也没有把钱给马上花掉,而是用这笔钱娶了一个老婆。因为这个故事的背景是在六七十年代,所以那时候的三十块钱还是蛮大的。
读过历史的朋友应该知道,六七十年的的中国是个特殊时期,大跃进、大饥荒、文化革命、插队等等。许三观的生活或困难自然也跟这个时代背景有关系,其实这应该也是作者余华想表达的一部分吧,通过小人物的命运来体现出一个时代。
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就是因为闹大饥荒,家里穷的连米都没剩多少了,一家人喝粥喝了一段时间,实在没办法,于是许三观就想到去卖血,这次卖血离第一次大概过了十年左右吧,具体有点忘了。
接下去的几次卖血,都是为了家人和孩子,当然,有一次是为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是他厂里的一位同事,年轻的时候特别的漂亮,是厂花级别,许三观年轻的时候就特喜欢她,可是自从结婚后,这个女人就变的很胖,躺下时肉都会摊开到床上这种程度了。
有一次这个女人摔断了腿,许三观就去家里看她,摸着她受伤的膝盖安慰她,摸着摸着就摸到了大腿根,再摸到了两个奶子,于是就不可描述了。
许三观觉得这个女人对她这么好,没有任何的反抗,受伤了还愿意给她,于是就想买点肉啊骨头啊之类的补偿她,刚好也可以补补身子。但那个时候肉可贵了,于是他就想到了去卖血。
这好像是第四次卖血。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一生好像是卖了11次血,其中后面的五六次都是为了他的大儿子。那一次,他的儿子生了大病,被送到上海医院去治疗,家里没钱他只能通过卖血。
这一章节特别的恐怖,原本那两位老乡告诉他卖一次血至少要休息三个月才能去卖的。那个时候交通工具一般就是船还有汽车,他走到上海花了半个多月,这半个多月里,他卖了四五次,有一次抽完就直接晕倒了,差点死掉,然后医院就赶紧给他输血,可是这次输的血花了他两次卖血的钱。
具体细节也特别的搞笑,写的有点荒诞,但荒诞里又透露出一股真实。
最后一次卖血也特别的有意思,其实那个时候他家里已经完全不缺钱了,这一次纯粹是因为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和黄酒,因为他以前每次卖血后,都会吃一盘炒猪肝和黄酒。那两位老乡跟他说过,猪肝和黄酒可以活血。
他想着以前都是为别人而卖血,这一次要为自己卖一次。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好似是余华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故事中我清晰记得的是许三观卖了11次血,而后5次是因为儿子一乐病了急需用钱,一个月之内连续卖了5次,听之令人害怕,但是这是这个淳朴的卖血人,通过卖血使家庭一次又一次地走出了艰难。
当许三观变老想再次卖血,去尝尝胜利饭店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而医院却不要自己血时候痛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读完此书,除了浅显易见的爱,总觉得作者应该还有想要表达。思之良久,得“公平”二字。
许三观在农村里知道了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子骨结实去卖了第一次血,也吃上了炒猪肝黄酒。公平就是他想要和大家一样,让自己成为一个卖过血的男人,一个可以娶女人的男人。
许三观用了一个许玉兰父亲无法拒绝的理由“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公平就是香火的延续。
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惹的祸,把许玉兰的家具要回来,卖了第二次血。公平就是要让这个家继续下去。
许三观和林芬芳干了事,卖了第三次血。公平就是他和许玉兰一人犯一次错,公平就是他要给林芬芳买肉骨头、黄豆。
许三观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好的,又卖了第四次血。公平是他作为这个家的当家人他有这个责任。公平是卖血换来了家人的一顿好饭。
许三观对一乐的区别对待,对何小勇的车祸救助,对许玉兰的批斗送饭,卖血给一乐钱,卖血请二乐队长吃饭,卖血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直在公平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到最后,他想吃猪肝黄酒,虽然有了钱,但是他依然想着那公平的开始,卖血才能吃猪肝黄酒,但是生活却不对公平了,他老了,他的血不值钱了,不能换猪肝黄酒了。
最后他知道生活并不公平,“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
夜深,我翻开了《许三观卖血记》,想到了《活着》。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多大段对话,或者称之为大段落式的对话式的叙述独白。其中的字话乍看平淡,有的还夹杂着方言。但多品几段,字里行间萦绕的却是一种宛若千斤重的沉重感,于是文字也竟穿透了书纸一般,把我抓进了作者刻画的那个生命一生都在挣扎的泥淖里,而我被迫思考什么是生活。
愚昧,野鄙,无知,三人成虎,但是,还在努力都活着。不幸,心酸,狼狈,桃色,癫狂,看似无意义又死守的坚持,不知会不会成为一个啼笑皆非的闹剧。经历这样苟且的人生,你会不会问“活着到底算什么?”如果说,这些便是生活呢?
对于书中角色而言,读者甚至作者都始终是旁观者。在阅读过程中我并未把自己带入某个角色里,但我的心又被书中的角色牵动着,时而叹惋,时而愤怒,或许更多的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而合上书,我想到了萧红在《生死场》中借那个漂亮却不幸地成了蛆虫温床的女人之口说下的“我要死了”的话中的咆哮之语,悲泣之语。
读罢,心中竟多是无语凝噎之感。
比起《活着》,这本书的语言多了种魔幻与雾里看花般的迷乱,却相似的都让我有种快餐似的不真实感。对角色多不理解和空洞虚假的感觉。而所谓生活,竟是作者对笔下人物恶意的堆砌苦难吗?在我看来《活着》中过多的苦难反而将福贵的形象塑造的过于空洞。
或许是我作为一个读者太强烈地被如此陌生又厚重的历史和个人所吸引,不自觉地想对许三观,对福贵再多了解一点,总希望能从书中发现再多一点细节来丰满他们,却在一口气深夜读完后怅然若失地发现,太平淡太平静的话语之下或许尽是心酸。
或许,许三观和福贵从来不是某个具体的个人,而是历史与时代这些抽象观点在个体上的共性与典型的具现。换言之,窥一人而见时代,读时代而品人生才是作者的真实意图,从这一角度,似乎也能稍稍理解余华的文字的美丽与价值所在,也觉得具体而充实的人物固然好,却不足的承载人生这个主题的厚重。
而反思自己对于某些文学载体和形式上少见多怪式的偏见,是当下我从这部文学作品中得到的最真实的思维上的进步。
好书是有着让人废寝忘食的魅力的,翻开他们,除非翻到尾页,哪能轻易放下。又好像误入仙境,在其中畅游自在,这便是阅读的魅力吧。
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
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
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
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
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
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读大学时,老师强烈地推荐人生必读的余华的一本小说《许三观卖血记》。值得这次因为有读书会主题才买了这本。故事不长,却记录了许三观人生中一共有12次卖血经历。
第一次是为了要娶女人。许三观回到农村老家,老家里面以卖不卖血来评定一个人的身体结实情况。听到了卖血还能换钱,并且赚的钱比半年的农活还要多,他大为诧异。在路上,认识了同村的阿方和根龙,看到了根龙想要卖血娶的女人桂花,就决定和他们一起到城里卖血。拿到卖血换来的35元钱,许三观也产生了要娶一个女人的想法,他有两个中意人,一个是同厂的林芬芳,另外一个是街坊的油条西施许玉兰,因为徐玉兰在外表上取胜,最终他选择去追求许玉兰。当时许玉兰已经有了男朋友,也就是何小勇。何小勇基本上已经得到许玉兰爹的认可,可那是因为贫穷,许三观手里又有几块钱,只花了一点请许玉兰吃饭,又凭借所谓财富,说服许玉兰的爹,他的理由也很有意思:“因为我们两都姓许,将来生了孩子也姓许,相当于把两家的香火都续上了,我相当于做了你们家的上门女婿!”许三观成功的说服了许老爹,然而此时的许玉兰和何小勇还没有分手。就这样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不久后就生下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
许三观第二次卖血,是小孩子之间的打架,一乐砸破了方铁匠大儿子的脑袋需要赔巨额的医药费。因为一乐随着成长越来越像何小勇,这时许三观已经知道不是自己亲生的,所以他不愿意赔钱,所以他让许玉兰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出钱,何小勇不愿意,他就让方铁匠带人抄了自己的家,将许玉兰的嫁妆抄走抵债。一开始发泄了对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满,然而当他发现家不成家的时候,他决定再一次去卖血,用换来的钱抵债赎回了被抄走的家具。
许三观第三次卖血,是因为自己的以外遇方式报复妻子。他暗暗喜欢的胖女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去医院看望,在病床上,他摸了林芬芳的大腿,抓了她的奶子,发生了关系。他觉得应该好好报答林芬芳,就去卖了血,用换来的钱买了十斤肉骨头送给林芬芳。这事引起了林芬芳丈夫的怀疑,闹到许玉兰那里。许三观卖血出轨就此败露。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因为饿的实在受不了,他决定去卖一次血,给家人改善一下伙食,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顿面条,但是不包括一乐。他说一乐不是他亲生的,平时卖力气的钱可以养着他,但是卖血的钱绝对不能带一乐吃面条,否则就是卖血做乌龟。于是给了5角钱让一乐去吃烤红薯,一乐吃完烤红薯发现还是很饿,又十分想去胜利饭店吃面条,于是闹离家出走,甚至去找何小勇,要何小勇带他去吃面条,何小勇不肯,最后一乐在街上闹,说只要谁带他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谁就是他亲爹,没有人搭理。许一乐于是真的离家出走,许玉兰找寻未果,天黑后许三观在离家不远处找到了他,看他实在可怜,心一软,又带他去胜利饭店吃了面条。这一心软,算是放下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包袱,其实在三个孩子里,他最爱的还是一乐。
许三观第五次卖血是这样的,一乐下乡插队回家,也许是生病了,赖在家里不愿意回乡下。因为担心影响一乐插队的表现,将来回不了城,夫妻二人极力劝说一乐回去。在送一乐回乡的途中,许三观去医院卖了血,将换来的钱全部交给了一乐。
第六次卖血是因为二乐的生产队长进城,为了二乐能顺利的回城,夫妻二人讨好队长无奈没钱,他们想到了卖血。这次许三观又遇到了根龙,他老了很多,从他那里许三观得知阿方的身体败了,是因为一次卖血喝水太多撑破了尿肚子(膀胱),卖完血后他们又来带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温过的黄酒。突然根龙晕倒,被众人送往医院,许三观回家招待生产队长,被迫喝了很多酒,醉的一塌糊涂,第二天醒来去医院找根龙,发现根龙已经死了,许三观心里非常害怕。
第七次林浦卖血,因为一乐病得不行了,被二乐发现后连夜送回城里的医院,经检查是得了肝炎,要到上海的医院才能治。许三观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先去上海,自己去筹钱,一个上午借了63元钱,远远不够。于是他决定去卖血,第一次卖完之后,钱还是不够,他就决定连续卖血,但却遭到了李血头的拒绝,怕他卖血过多死在医院里。但是无情的李血头却给许三观出了一个“好主意”——去外地卖血。
第八次卖血,三天后,许三观在百里的医院卖了第八次血,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着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的抖着,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后来有好心人帮他找了个旅馆,休息了一晚。
第九次卖血——松林。四天后,许三观又到了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四肢无力,头晕脑胀,眼睛发昏,耳朵里始终有这嗡嗡的声响,读后感身上的骨头又酸又疼。松林医院的血头看到站在面前的许三观,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挥挥手要他出去。许三观为了强制卖血,来到了医院的外面,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角落里坐了两个小时,果然,再次进去的时候,医院的血头没有认出来,这次卖了400毫升的血后,许三观就晕倒了,医院又给许三观输了700毫升的血。
所以这次许三观在松林不仅没卖到血,还亏了300毫升。
第十次卖血——黄店。这次卖血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来喜和来顺一起,三个人卖完血后,一起去吃了猪肝喝黄酒。
第十一次卖血——长宁。许三观在长宁卖了400毫升的血,然后就去了上海医院,找到了许玉兰母子。
第十二次卖血。当条件好了的时候,他写为自己去卖一次,可是血头告诉他,他的血已经不行了,只适合做油漆的涂层。这下让他没有了存在感。当伤心之时,儿女告诉他,条件好了,也不需要去卖血了。
余华的小说读了让人容易流泪,根本无法想象一个人连续一年内四五次卖血维持家庭,婚姻,儿女。许三观就是一个这样的弱势群体,他没有文化,没有很好的工作,有些下层人的报复与狭隘。中国人因为儒家的教育有太多的责任感,为别人而活。
因为时代的贫穷里面的一些人才,贫穷,榨干了老百姓的血,失去了反思与改变自我的能力。而我们现在这个时代,当血液不在有偿还是无偿献血的时候,物质上能够满足,追求精神上的愉悦。虽然也是处于建设当中的发展中国家,但时代车轮辗压,但在我们身上没留下痕迹。虽有苦也有泪,至少我们的身体是保全的。
感恩,努力,回报。这是读《许三观卖血记》最深最真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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