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德的中年危机》观后感
第一次写这类东西,希望以后养成这个习惯吧。
首先,电影很不错。可以静静看,也很真实。虽然还没到中年,但已经有了这种体验。这可能就是一种自己感觉失败者的心吧。
总不能把自己最差的和别人最好的比。
在你眼里你和他人比较,在别人眼里可能根本没把你放心上,别活得太自我,也别觉得自己太失败。
和女孩对话那段挺好,她只用了一句就把男主呛住了。别到了50岁还觉得世界还在围绕你转。
另外,天下父母都是一样的,为了自己的子女去做些需要勇气的事。
最后,儿子做了总结,没人会去关心你
怎么样,只有在乎你的人才会,他们在你糟糕透顶的时候只会说 我爱你。
电影不错,打8.7分。
很多人印象最深的不是读过的书,而是看过的电影,在观看的过程中,我们会有新的感悟产生。这时我们应该刻苦钻研写好一份观后感,写观后感主要就是抓重点,突出一部作品里最让你感动的地方或情节来写,你是不是在想怎么避免写出一篇千篇一律的作品名观后感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哈姆莱特观后感,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
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哈姆莱特》的作者,杰出的戏剧家兼诗人威廉。莎士比亚出生于英国中部风景秀丽的艾汶河畔斯特拉福镇,他父亲是一个经营羊毛、皮革的商人。后因父亲破产,莎士比亚不到十六岁就自谋生活 。她1585年离开家乡,到伦敦谋生。
莎士比亚的戏剧创作一般被分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创作历史剧与喜剧;第二阶段主要写悲剧;第三阶段主要写传奇剧。她一生写了37部剧作,154首十四行诗。《哈姆莱特》与《奥塞罗》、《李尔王》、《麦克白》并称四大悲剧,是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成就。
哈姆莱特的故事最早见于12世纪末丹麦历史学家沙克索。格拉马提卡斯的《丹麦史》,16世纪末,曾被改编为戏剧,以复仇为主题,流行一时。莎士比亚将这一单纯为父复仇的故事,改变唯一出反映特定社会矛盾的杰出悲剧。股市讲述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在德国人文主义思想中心威登堡大学求学,父死回国送葬,回国后,他见到的是叔父篡夺王位并与母亲匆匆结婚,满朝文武向新王谄媚,他深深感到抑郁和痛苦。这时,父亲鬼魂出现,告诉他自己实际上是被自己的兄弟所谋杀。王子为了证实鬼魂的话和逃避仇人的监视,假装精神失常。篡位者对
此十分怀疑,就派哈姆莱特的两个老同学 和御前大臣的女儿--他的情人去试探他的隐秘,这都被哈姆莱特一一识破了。为了证实谋杀者的罪行,哈姆莱特安排了一嘲戏中戏“,剧情与其父被谋杀的情形十分相似。这是谋杀者惊惶失措,因而暴露了自己。这时,王后受其夫指示,找王子谈话,谈话间,哈姆莱特发现帷幕后有人偷听,就把剑将他刺死,原来是御前大臣,他情人的父亲。无辜的姑娘既失去了父亲,又失去了王子的爱 情,应此疯癫,坠河而死。新王决心除掉哈姆莱特,设计派他出使英国,以便借刀杀人。但这一阴谋也被王子识破,他中途折回丹麦。新王又生一计,让御前大臣之子与王子比剑,暗中备下毒剑毒酒。比赛中,哈姆莱特被毒剑刺中,又用毒剑刺中了新王和御前大臣之子,王后也因误饮毒酒身亡,四人同归于荆哈姆莱图临死前嘱咐好友继续他未完成的事业。
哈姆莱特是一个性格非常复杂的人物,他对社会现实善于观察和思考,并曾经怀着美好的理想和善良的愿望。但他对人类的信念突然被他母亲和叔父的伪善所粉碎,他感到它所生活的空间原来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他不能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微贱者费尽辛勤换来的鄙视“。他对丑恶现象的深恶痛绝和对现实生活的无能为力,和他无法解脱的内心深层的痛苦,这种矛盾和痛苦是他喊出”Tobe,ornottobe“这一震撼了数代人灵魂的问题。这一问题很难完全译成中文。它包含着”活着还是死去“、”生存还是毁灭“、”忍受下去还是反抗“等种种含义。正是由于无法对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回答,哈姆莱特才长期踌躇和拖延着他早应采取的复仇行动,关于 这种说法曾经有过不同的看法和争论。有人说,这是由于他”生性犹豫,缺乏行动,所以失败“;有人说他”天生患有忧郁症“,用歌德的话来说就是由于他”软弱性,缺乏魅力“;俄-国民主主义者别林斯基则认为:”哈姆莱特天生纯粹是内在的、冥想的、主观的、生来富于感情和思想的;而可怕的事变要求它的,却不是感情和思想,而是行动;召唤他从空想的世界中走出来,到现实世界中去,到和他的精神气质完全不同的行动的世界中去。“其实,以上这些都是复仇行动所以延宕的原因。此外,恐怕还应加上他对母亲的下意识的眷恋,对杀死叔父后自己所承担的责任的恐惧等等。另外,这种延宕同时也是出于戏曲情节和冲突的规定性和需要。
总之,《哈姆莱特》是一出悲剧,一出让人无法忘记的悲剧。
《哈姆莱特》是威廉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有幸读了它,感慨万千,正所谓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哈姆莱特》以十二世纪的丹麦为背景,讲述了丹麦王子哈姆莱特向谋杀他的父亲、霸占他的母亲并篡夺了王位的叔父克劳狄斯行复仇的故事。深刻揭示了当时英国种种社会矛盾。
哈姆莱特是个坚强的人,热爱艺术、生活和深邃的思考。他文武双全,才智过人,对人类充满了期望,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
充分肯定人的价值。他热爱自由,与士兵朋友相称,主张人与人之间平等互爱,反动封建等级制度。奥菲利娅说,他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辨舌,军人的利剑,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举世注目的中心。可却也悲观厌世,犹豫延宕。可犹豫并不是他的天性,而是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的产物,是理想破灭时所引起的一种精神状态。但在犹豫的同时,变得更加清醒、更加深沉。他是忧郁的王子,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典型形象。
从哈姆莱特身上,我明白了很多。童年的我们总是天真快活,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变得忧郁了。正和哈姆莱特一样,在威登堡学习时,他是个快乐的王子,可回国后,发生了许多扑朔迷离的事,他变成了犹豫的王子。童年是我们曾幻想过的美好社会,可长大后现实让我们的理想破灭。正和哈姆莱特一眼个,他接受了人文主义的影响,心中充满了美好的理想,希望生活中的一切如理想一样完美。而现实生活的一系列意外打破了他的理想。他像一个思想家那样地思考许多哲学问题,却找不到答案。于是他要为父报仇,可是他内心又是矛盾,因为他想的不光只是为父报仇,而是扭转整个乾坤。在这样艰巨的任务面前,他想要行动也行动不起来。现实与理想的矛盾时刻困扰这我们和我们的哈姆莱特。
丑陋克罗迪斯用毒药灌进哥哥的耳朵,将其杀死,还霸占了皇后。行为极其卑劣,令人痛恨。可从中我也明白了,现实就是这样,现代社会也是这样,各种明争暗斗时刻在发生。所以我做个强者。我好好学习,好好做人。
雷欧提斯的莽撞、粗心,也十分值得我们借鉴。奥菲利亚的悲剧深感难过,但现实就是残酷的。
《哈姆莱特》让我感触颇深,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是哈姆莱特。新一轮的《哈姆莱特》在继续上演。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也是他头上皇冠钻石中最闪耀的一颗!所以这样的一本书值得一读!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整个过程。婚礼完了而接着的却是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庆贺,朝廷里大多数的大臣各个奸诈,互相扭打,上演一场又一场的政治风暴。社会上民众奋起反抗,想要拯救着丹麦一大国度的最后一束光芒!这就是丹麦的现状。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
意外得知了自己的父亲是被继承了皇位的叔父所害,艰难的复仇之路从此开始!他曾经有多次能够复仇的机会,但却顾忌此举会将自己的杀父仇人送入天堂,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所以就放过了复仇机会,决定待其以后作孽时再动手。
最后克劳狄斯利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报父仇的心态,让他与哈姆莱特决斗,并准备了毒剑毒酒。决斗中,奸王假意祝贺哈姆莱特初战告捷,拿来了毒酒,这时王后抢过喝下。雷欧提斯违规下手,中剑的王子抢过了毒剑再次刺向对手,雷欧提斯临死前揭发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莱特也在这时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自己也毒发身亡,他遗命由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继位。
年轻的哈姆莱特是正直善良,英俊勇敢,具有完美个性,深受百姓爱戴,在威登堡大学学习。但在他失去了生活的主心骨,一切都显得无意义的时候时,并没有放弃,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找回自己的东西!这才是一位当之无愧王子的英雄本色!哈姆莱特虽然走了,可丹麦正在迎来一缕新的阳光!他是一位少年英雄!真正的王!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近日,我看了莎士比亚所作《哈姆莱特》,它是由五幕悲剧组成的。在这位戏剧大师的几部悲剧中间,《哈姆莱特》是最扑朔迷离的,也是最富有哲理性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伦而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等基本情节。十分吸引我,却又十分悲惨。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哈姆莱特》是一个很悲惨的故事,但从几个人物中我了解了许多,懂了许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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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电视和电影是很多人都会选择的一种放松途径,这次观看作品都会让心中有颇多感触想要忍不住吐露出来。这时我们可以把心中的想法写成一篇观后感,观后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作品名观后感你想好怎么写了吗?敬读阅读读后感大全的编辑整理的哈姆莱特观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也是他头上皇冠钻石中最闪耀的一颗!所以这样的一本书值得一读!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整个过程。婚礼完了而接着的却是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庆贺,朝廷里大多数的大臣各个奸诈,互相扭打,上演一场又一场的政治风暴。社会上民众奋起反抗,想要拯救着丹麦一大国度的最后一束光芒!这就是丹麦的现状。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
意外得知了自己的父亲是被继承了皇位的叔父所害,艰难的复仇之路从此开始!他曾经有多次能够复仇的机会,但却顾忌此举会将自己的杀父仇人送入天堂,和自己的父亲在一起。所以就放过了复仇机会,决定待其以后作孽时再动手。
最后克劳狄斯利用波洛涅斯的儿子雷欧提斯报父仇的心态,让他与哈姆莱特决斗,并准备了毒剑毒酒。决斗中,奸王假意祝贺哈姆莱特初战告捷,拿来了毒酒,这时王后抢过喝下。雷欧提斯违规下手,中剑的王子抢过了毒剑再次刺向对手,雷欧提斯临死前揭发了克劳狄斯的阴谋,哈姆莱特也在这时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自己也毒发身亡,他遗命由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继位。
年轻的哈姆莱特是正直善良,英俊勇敢,具有完美个性,深受百姓爱戴,在威登堡大学学习。但在他失去了生活的主心骨,一切都显得无意义的时候时,并没有放弃,历尽千辛万苦也要找回自己的东西!这才是一位当之无愧王子的英雄本色!哈姆莱特虽然走了,可丹麦正在迎来一缕新的阳光!他是一位少年英雄!真正的王!
《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的作品之一,不仅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戏剧艺术成就,也代表了文艺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成就。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让人感到内心的震撼。
本文最初的哈姆雷特是天真、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希望。后来,父亲的暴死、母亲的改嫁,让他觉得一切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
恰在此时,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
哈姆雷特凭着自己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己是否应该担起重任。最终,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己的爱情,放弃了许许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
然而,就当一切按照他自己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死了国王。他虽然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但却为实现自己的理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因为自己的抉择而走得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
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
什么才是英雄?我认为,像哈姆雷特这样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矛、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呻吟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着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总之,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面对的是自己的原先的理想世界的破灭。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后来的彷徨。他意识到:完美的东西原来并不存在,贞洁抵不过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应该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但是就算复仇成功,又能怎样?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老国王的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但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己的命运。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同,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己的罪孽,并且妄图通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起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己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但是最后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可以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
一个疯子说出的话或许会比一个富有理智的人再三审慎说出的更加真实,那些话如利刃一般,划开徙有的外表,让人审视自己的灵魂,让那自私、丑陋、贪婪无处藏身,暴露于阳光之下。
哈姆莱特装疯卖傻,毫无顾虑的说着嘲讽的话语,他请的戏班让罪恶深重的国王备受煎熬;他说的话,让他的母亲受尽自我良知的谴责。仅仅从故事的开头,我们似乎已看到了结局,这注定是一场无人能逃脱的悲剧。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是哈姆莱特装疯时所吐露的话语。在我看来,他不只是在反问自己,也是在反问当时那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善恶难辨的社会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他的内心在挣扎,他的灵魂在受难,其实,若不是奥菲利亚的死,也不会把故事推向高潮。在下定决心之前,哈姆莱特一度徘徊在是和否的选择之间,怯懦且痛苦。
奥菲利亚是当时黑暗社会里苦难的被害者,她听从哥哥以及父亲的安排,不再与哈姆莱特来往。她乖巧、善良,却出生在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她将这个社会的种种丑态看在眼里,这个弱女子,她用疯癫与死亡与之对抗,没入自然的怀抱,她像是一只高洁的白鹭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她不属于那个社会,她选择了自杀,哈姆莱特也决心复仇。
最后一剑,哈姆莱特将剑刺入了他所痛恨的仇人——他的王叔,那个杀死自己的手足,将王冠戴在自己的头顶,与哈姆莱特的母亲结婚的穷凶恶及的人。哈姆莱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以利刃刺入丑恶与虚妄,终是在理想与正义的画卷上又添绚丽的一笔。从哈姆莱特的装疯,到奥菲莉亚的自杀,到母亲饮鸩而死,至哈姆莱特受伤,直至国王被刺死,主人公的逐一消亡为这场悲剧画上了休止符。
莎翁悲剧的力量恐怕就在于此,他让读者从富有深意的故事中体味人生百态,学会坚守信仰,学会确立目标,他让我们清楚地看到:那个时代缺少的是什么,需要的又是什么;哪些人需要反抗,哪些人该走向毁灭,才会让社会更加清明。
《哈姆莱特》不只讲述了那个时代人民的反抗与挣扎,它也同样适用于此后的社会,正义终将取代邪恶。不论哪个时代,正义与善良都会被歌颂,一切的罪恶都会被推离天堂,堕入地狱。
《哈姆莱特》在我的内心留下这样一个问题:生存还是毁灭?它时时警醒自己,勿行差踏错!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一,也是其最知名的悲剧作品,被许多莎评家视为莎士比亚全部创作乃至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代表性作品。如果说《奥赛罗》是关于爱情的悲剧,《李尔王》是关于亲情的悲剧,《麦克白》是关于野心的悲剧,那么《哈姆雷特》则是这三者的综合,并且在这爱情、亲情与野心的悲剧中最终体现人的性格悲剧。
哈姆雷特像我们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哈姆雷特以自己的“毁灭”去毁灭了丑陋的叔叔克劳迪亚斯;以自己的“毁灭”深深的把当时丑陋的现实刺了一刀;以自己的“毁灭”成就了他的祖国——丹麦的“生存”;也以自己的“毁灭”留下了那振聋发聩的“哈姆雷特命题”。哈姆雷特是个与恶劣世俗同归于尽的悲剧英雄,但他悲壮不悲观!曾有人这样说过:其实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悲剧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掬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通过对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意义的严肃思索。悲剧也正是通过对一切矛盾冲突必然性的揭示,表达了对真、善、美的肯定!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在很大的层面上,它描写的是一种极其原始的悲剧,人的悲剧。
这个戏剧中有一段非常经典的关于死亡的台词:
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是否应默默的忍受坎苛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抉择,就竟是哪个较崇高?
哈姆雷特选择了死,“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倘若一眠能了结心灵之苦楚与肉体之百患,那么,此结局是可盼的!”死并不是可怕的,而是一种归宿,一种最安全最适宜安抚灵魂的方式。只可惜,在死的时候也不是彻底清净的。没有人能告诉我们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死去以后是否真的有梦,而那梦又将是美好的还是残酷的。
命运,性格,抉择,这些该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所在吧?“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读者”,拥有无比艺术魅力的《哈姆雷特》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世界的舞台上影响着一代代的人们,折服了千千万万的读者。在“哈姆雷特”那儿,人们看到了许多。
在我眼中,《哈姆雷特》经典的人物的性格,情节的发展又或是他们的形象都不过是命运的无形之手所造就的悲剧罢了。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至1607年完成的,这个悲剧讲述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亲报仇的故事。
本文哈姆莱特内心人文主义与现实的冲突,一方面他认为事事由天定,一方面他又要除掉新国王。他虽然爱自己的母亲,但是因为母亲嫁给了新国王而讽刺他的母亲。哈姆莱特十分爱奥菲莉娅,但又因为复仇而害怕殃及到她。哈姆莱特不乏智慧,不乏勇敢,不乏对爱情的忠贞,但也流露出因厌世而犹豫不决。
哈姆莱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在哈姆莱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无意识的帮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友背叛了他的友谊,他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种种黑暗都影响哈姆莱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世界。
哈姆莱特的死是一个悲剧,但也是对他最好的结果。
我是很少看戏剧的,因为我觉得戏剧已十分过时了。闲时翻看了莎翁的戏剧《哈姆莱特》,大脑中关于戏剧的空白被人性的光辉充满,这光辉也曾照亮过一个时代。
哈姆莱特是个悲剧人物,他是个不折不扣的人。他勇敢善良却又优柔寡断,但他终究是个英雄,是英雄总值得颂扬。一直以来,人们只要提到莎士比亚,总会想起他笔下的英雄哈姆莱特。但莎翁却将所有同情都交给了女配角奥菲利娅,她的命运根本不被她自己掌握,而是交给无情的虚无。没有同情心的神不是神,而事实是神没有同情心,用数学的思想来说两者之间便是一空集,也就是我所说的虚无了。奥菲利娅的悲剧性在于揭示了人的脆弱。
帕斯卡说过:人是一株有思想的芦苇。人生易逝,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因为偶然的灾难会轻易地将它夺去。人性的光辉和人的脆弱成就了美德和智慧,面对这样的人,我们应该认真书写。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是哈姆莱特的呼喊,是莎翁竖起的人文大旗,是民主写给专制和神权的檄文,预示着一个时代的来临。让我们重新审视这个字——人,当我们用歪歪斜斜的笔迹留下这个人字时,却不知道它的来之不易。那个年代,那个被神主宰的年代,为了真理,人被谱写成《神曲》,人被画成具有笑穿千年魔力的微笑,人被神在火刑柱下煎熬。但这个人终于被前赴后继的战士举起,被但丁讴歌,被达·芬奇画出,被哥白尼坚持,被布鲁诺坚信,被米开朗基罗雕刻,被伽利略发现,被莎士比亚化作笔下的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被更多的没有留下姓名的学者传播。面对这样来之不易的人,我们怎能随便写下?
今生今世,我已在空白的纸上描下了一个人的框架。墨已研好,就只差挥动大毫,笔走龙蛇,造就一个威武的撇和一个雄壮的捺。
亚里士多德最初在解释悲剧时指出:悲剧是人生中严肃的事情,它不是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
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哈姆莱特曾这样感慨。也正如哈姆莱特所说的,一只雀子的生死,都是命运预先注定的,而无论是国王的躯体,抑或是臣民的躯体,一旦生命停止,也都只是蛆的食物而已。活着,就不能让自己像国王那般狠毒、波洛涅斯那样虚伪,而应该拥有雷欧提斯、奥非莉娅的高尚、霍拉旭的忠诚!
运用在家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英国闻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闻名作品《哈姆雷特》。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候的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的知识分子的艺术经典。即使出身王室,却就读于当时新文化的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因此深受人文主义熏陶。对人类持有美好的思想。归国后,父王忽然去世和妈妈匆匆改嫁的现实打破了他的理想,他从此抑郁苦闷。待父王鬼魂呈现,他明白了罪恶的制造者,又燃起了维护思想,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决定为父报仇,担负起从整国家的重任,但是他不坚信暴力,因此,即使那后来改写密信,潜逃回国,挥剑决斗一系列行为都果断果断,但还是落了个抱憾终生的悲惨结局,而书中另1个鲜明的人物也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蒂斯,也是他杀害了自我的亲哥哥。也也是哈姆雷特的父亲原丹麦的国王,并且他还迫使哈姆雷特的父亲改嫁给他自我篡夺了丹麦的皇位。
在娶了哈姆雷特的妈妈后,并且了用虚伪奸诈的手段当上了丹麦国王后,爱他虚伪,狡诈,是以个十足的小人啊,在哈姆雷特归国后,他表面上装出了十分关心的样子,暗地里却千方百计的要置哈姆雷特与死地。
在书中另外1个我们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真心中意哈姆雷特的奥菲利亚,她纯真漂亮,善良可爱,是当时最美的女性,哈姆雷特也深爱着爱他心中的女神,但是正当他们二人为自我的未来思考是,他们还不知到实际奥菲利亚也是新王克劳蒂斯用来限制哈姆雷特的棋子,并且当奥菲利亚了解自我自我心目中的王子疯了,并且自我的父亲也被刺死的时间,他的精神也反常了最后奥菲利亚带着鲜花的花环,跳河而死。
之上也是书中首要的三个人物了,而出色的大戏也是由他们三人儿围绕展开的了啊,我最中意的也是哈姆雷特看见他父亲鬼魂的是了,午夜的城堡上,前丹麦国王的鬼魂已经悄无声息的一连呈现了三天晚上。值勤的哨兵惊慌不已,拉了霍拉旭来看,他看的准确,并将此事告诉了哈努雷特了,是夜,阴冷恐怖,王子和哨兵一起登上了城堡的露台,鬼魂真的又一次的呈现了。并且示意哈姆雷特跟他过去,哈姆雷特摆脱了同伴的劝阻,随他父亲的鬼魂来到了1个僻静的地方,于是父亲就把克劳蒂斯杀害他的全过程告诉了他,他是被他的弟弟,也也是现任的丹麦国王,一天国王在花园午睡,他的弟弟克劳蒂斯残忍的激昂毒草汁灌进了爱他的耳朵里,国王就那样的被毒死了,因为死的过快,那样的不知不觉,以至于来不及作死前的忏悔,他的鬼魂在地狱里备受烈火的煎熬,仅有晚上才能暂时逃脱苦难,四处游荡,鬼魂要求哈姆雷特务必给他报仇,另外也要替丹麦扫清奸邪和淫邪,只是最紧要的是不用伤害她的妻子,也也是哈姆雷特的亲身妈妈。
读完了此书后,我才了解了,原来《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历史来反映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1个“颠倒黑白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例如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蒂斯的斗争,象征当时新兴置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经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者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中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中为了争夺权力而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因而,作文资料具有进步的的反封建好处。
剧中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理想化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也是用表现个人同同社会之中,理想同现实之中的矛盾冲突的艺术经典,哈姆雷特即使为父报了仇,这也反映了人文主义为代价的胜利突出者预示他失败了。这也发映了人文主义者本身的阶级限制,也说明了当时的英国,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因此,他的悲剧也预示着人文主义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任务。
最近一段时间,每天一到七点,我就会准时来到电视机前,播到中央九台,观看爸爸推荐的节目—隐形世界。
人类的眼睛是地球上最精密的仪器之一,但是它所能看到的,并不是全部。与我们所熟悉的世界并存的,还有一个大相径庭的世界,那是一个隐形的世界。
这部纪录片让我了解到人类的眼睛虽然非常精密,但它也有极大的局限性。在狭窄的视线范围之外,还有一片类似彩虹的色彩,这便是大范围的光谱,人类完全看不见。我们运用高科技的x射线、紫外线与红外线,看见了许多令人不可思议的东西。当你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其实你的房子并不会空荡荡的,它充满了辐射,只是人类看不见而已。记得秋游,我们去科学中心,当你把手机放在测试的地方时,显示的辐射是44(单位不记得),而当你打电话时,显示的辐射一下子升到了150,这令我惊讶不已。原来打电话的时候辐射这么高,对人体非常有害。所以,我们要尽量远离辐射,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在手机还没接通之前不要靠近耳朵;用完电气要即使关掉,以免跟更多的辐射危害到自己。
在这个节目中,我还了解到其实还有千千万万的生命是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只是我们看不到而已。它,就是尘螨、细菌、病毒……纪录片告诉我,被子如果一个月不晒,它就会粘附数以万计的螨虫;如果人打一个喷嚏,就会有无数个病毒从嘴里喷出;如果菜板一天不洗,那在菜板上放过的食物就会有数不胜数的细菌附在上面……俗话说“病从口入”。为了避免这样,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勤洗手,常晒被子,讲究卫生。
《隐形世界》这部纪录片令我受益匪浅,它让我懂得了宇宙之间还有这么多肉眼看不到的秘密。
儿童剧《国王在姆米谷》观后感
——就是要与众不同
周日和乐乐一起看儿童剧《国王在姆米谷》,孩子们看得呵呵笑,挺入戏。两个孩子都是小学生了,可以理解剧情,还互相讨论呢。看剧的过程中,俩人挨着坐,我挨着乐乐,俩人都不由自主的站起来,伸着脖子看。这样可以离舞台近点,是吗,亲爱的宝贝们。后排的家长也很理解,轻轻拍我肩膀,提示我:请让孩子坐下看吧,我们孩子看不见了。告诉孩子们,应该坐下看哦。立刻更正,一点都不影响情绪。我可爱的孩子们,好喜欢你们哟。
姆米一家住在姆米谷,姆米爸爸喜欢创作剧本,带着全家排练话剧。姆米妈妈温柔随和,姆米宝宝快乐平和。他们一家都很乐天派。他们收留的孤儿咪咪,穿一身红装,又唱又跳,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快乐女孩。喜欢收藏纽扣的老东西,有些愁苦,有些羞涩,只有面对各种纽扣的时候,才会释放出快乐的情绪。还有忙于各种家务的悒悒,她的头发是白色,带着围裙,抹布不离手,总有那么多活要干,总是为大家操心着急,总感叹这个家没有悒悒可怎么办啊。儿童剧院有两块字幕,当他们唱歌的时候会有字幕。看到"悒悒"这两个字,今天特意查了一下字典,这个字的意思就是:愁闷、不安。正是剧中角色的状态。
悒悒,有点远,不太清楚。
还有两个人物是藏在舞台高处的,他们打开一扇小窗子。一个举着望远镜看了看姆米一家,然后对旁边的人说:国王陛下,姆米们鼻子太长了。国王胖胖的,笑呵呵的。他觉得没什么。但是卡尔松(拿望远镜的人)说:凡事得有规矩,不能与众不同。国王笑呵呵的说:嗯,对,规矩,得有规矩。卡尔松又提出:姆米家的房子里居然有一颗大树,树应该长在森林里,公园里,怎么能放在屋子里,这个也不符合规矩。姆米妈妈在客厅里给大家做煎饼吃,做饭应该在厨房里,怎么能在客厅呢。这也不符合规矩。按照卡尔松的提议,给姆米家一封信,要求他们把长鼻子拿下来。并且请他们到王宫来,要好好调教一下,让他们知道,做饭应该在厨房里。
在王宫里,国王被姆米们深深感染了,他喜欢这种自由的处事和相处方式。喝咖啡一定要在五点。咪咪说:您可以把表调到五点。可以这样啊!纽扣有这么多种啊,哇偶,可以用纽扣交换您的红宝石吧。当国王说起,曾经听过一首玫瑰的歌。悒悒哼唱起来,跳动起来,拉着国王一起跳起舞。哇偶,悒悒的歌声中没有了愁苦,悒悒的舞步是那么轻松活跃。国王接受邀请要去姆米谷做客,还答应不带卡尔松。
国王在姆米谷过的好开心,坐在大树上的秋千上,虽然秋千被他压断了,摔疼了他,但依旧开心。姆米妈妈给他找止疼的药,结果吃错药啦。国王的肚子变得好大,好大,然后飘飘,飘飘,都摸到云彩啦。哇呀呀,国王好快乐,很惊喜。怎么下来呀,只听"噗"的一声,国王放了一个好大好大的屁,然后肚子瘪了,然后平安的降落啦。哈哈哈哈……剧场里的孩子们和国王一起开心得不得了。
姆米们要表演话剧给国王看,国王坐下,让不请自来的卡尔松也坐下看。当卡尔松又提规矩的时候,被国王坚决的制止了。哇,姆米爸爸的话剧里少一个角色——狮子。让小狗来扮演吧,小狗用尽力气,发出轻柔短促的"汪汪".不行、不行呀。忽然,耳边传来一声狮吼,深沉而洪亮。大家看向国王,国王笑呵呵的说:我来演狮子,可以吗?卡尔松阻拦,国王一声狮吼,把他震下台去。国王在姆米谷,国王找到了自己,国王在姆米谷很开心!
演出结束了,到台前,发现是现场演奏音乐呢。
回来后,儿子说:"我觉得,国王被卡尔松利用了。""什么意思。""国王要听卡尔松的,因为规矩。""噢,也不是被利用了。卡尔松代表规矩,国王从小所学的规矩,各种制度和限制。在做事情的时候,国王就要考虑一下,自己可不可以做,怎么做。""我们一定要守规矩吗?""人类生活在一起,一定要制定一些制度,规矩。大家都来遵守,否则社会太混乱。有些是一定要遵守的,有些是可以看情况而定的。""比如呢?""比如在剧场应该坐好看演出,承承站着看,这样不好。""我后面没有人,不会挡住别人,所以我站了一会儿。""对,承承理解为什么应该坐着看,并且考虑了不会影响他人。这样似乎也是可以的。"后来问他最喜欢谁,儿子说最喜欢国王,他模仿国王说‘规矩,噢,要守规矩,呵呵。’模仿的很像,说起国王就很开心的样子。应该是被国王开心的天性所吸引吧。开心可以感染哦。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悒悒,缩着肩膀,半弯着腰,一脸的愁苦。没有悒悒,这个家可怎么办啊?她被自己的思维禁锢了,活在家务里,活在操劳里,活在愁苦里。当悒悒扔掉抹布,拎起裙摆,唱着玫瑰之歌,翩翩起舞的时候,腰背是挺直的,表情是灿烂的。那一刻,悒悒是风光无限的,与众不同的!
孩子的心原本是自由的,从小被告知,这个不行,那个不可以。应该这样,必须那样。我们不否认,有些是必须遵守的。然而太多说教,规矩却是限制了我们的思维和行动。即便是必须的,其实也是有条件的,在一定条件下成立。曾经,我们坚定的执行独生子女政策,现在呢,变了。剧中,卡尔松一再的强调,不能与众不同,要守规矩。规矩之下,威严的国王成了温柔的小猫。在冲破各种限制,由心出发,成为狮子的时候,那一声狮吼震动了规矩,成为与众不同的自信自我的国王。这一声狮吼,给我很深的感动。
乐妈曾讲述过,乐乐在幼儿园时的一件事。她和小朋友一起玩,似乎是抢了别人的机会,而且不是一次。朋友的妈妈生气了,告诉乐乐:你不能欺负我们孩子。乐乐理直气壮的告诉那个阿姨:她在幼儿园总被欺负,您应该教给她怎么保护自己。这样的回答与众不同吧!您应该教育孩子争取权力,反抗欺压啊。多么值得家长反思呀,不能把孩子限制成木偶,他们得敢想,敢做,能够按自己的心意去表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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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满地爬着摆弄,追赶乐高小汽车的儿子,突然说:"妈妈,我想弄个水道。小车在水里跑,不就成水车啦。呵呵……"自己去找盆,装水,还从洗手间端出来。姥姥不乐意:哪有在水盆里跑是车呀,小心洒了水呀。儿子不在乎的说:我会擦干净的。在盆里推着车子跑,再把车子拿出来在地板上跑。惊喜的喊:哇,小车跑的好快啊!噢,我明白了,有水,滑。一个人玩得不亦乐乎。最后,收回水盆,收起小车,找来抹布擦干净一地的水。在水盆里玩车,有点与众不同吧。与众不同是灵感,是创意,是激情。在这个过程中,陶醉,发现,创造……人类知道自己没有翅膀,不可能像鸟一样飞行。就是有那么多不愿意守着这个思想的人,他们带着激情和梦想,想出各种方法,历尽艰辛,甚至不惜牺牲生命,最终莱特兄弟实现了人类飞天的梦想。
布拉格之恋影评(一)
在网上下电影的时候,偶然冒出来个欧洲情色电影,中国文字对于情色和色情颠来倒去的玩弄,象是给裸体罩上了一层纱,愈是让女人生出好奇之心,男人生出撕扯之意,为了见识下情色是否摆脱色情,下了这部由美女火辣倾情出演的《布拉格之恋》,看了介绍,不禁吃了一惊。
原来情色电影的原著是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带点小资情调的“生命不能承受之轻”几个字用耳熟能详来形容一点都不过分,但其中的含义我却始终没有深究,越是简单的几个字越是投射着难懂的哲理。对于这部电影,我同样不具备评论的能力。
在我印象中,这本书应是晦涩难懂,枯燥乏味的,一直没有去触碰。哲学理论的高高在上,让我总对成就这些理论的简单字眼心生膜拜,那个软软的梯子什么时候才能轻松地放下来,让我们唾手可得呢?还好有了电影,可以绘声绘色地把无法理解的道理的外衣全部脱下,暴露出最原始的本色,其中的深意任凭从各个角度去理解了。
巴门尼德于公元前六世纪就提出一个问题:面对生活,我们选择什么呢,是沉重,还是轻松。并把看到的世界分成对立的两半:光明,黑暗;优雅,粗俗;温暖,寒冷;存在,非存在。而且把其中一半称为积极的,另一半是消极的。那一方是沉重,还是轻松呢?
巴门德尼回答:轻为积极,重为消极。
电影中,生命中的轻重用爱情的方式诠释。在风流成性的汤马斯眼中,追逐别的女人,和别的女人做爱如同吃饭睡觉一样自然、正常,和心属于谁一点没关系,感情的承托和责任在他的观念里是轻松的,玩世不恭的。妻子特丽莎和我们大多数女人一样,永远也无法理解男人的身心分离——他们对你说爱你,但是又告诉你身体不能忠于你,这样的生活让她不堪忍受,几近崩溃,只能选择离开,汤马斯的轻松恰恰成就了特丽莎的沉重。
换了中国的说法是“天涯何处无芳草”,还是“取次花丛懒回顾”?
轻和重,我们能做到自己选择吗?
布拉格之恋影评(二)
在这部彩色影片《布拉格之恋》拍摄之前,整个国际电影界都在为米兰昆德拉的此小说能否成功编制成为一部有效视听作品论争不休。1988年菲利普考夫曼终于一试牛刀,一口气拍摄成了这一部由米兰昆德拉原创《生命不能承受之轻》的电影。文字二十余万字改创成了一部171分钟的艺术电影,可以算是长片了。观众应当能够看得出来,拍摄后的《布拉格之恋》可能是八九十年代欧洲社会最好看的言情影片之一。至少不能单纯的以为,这部欧洲意义上的《布拉格之恋》属于绝对迎合了美式好莱坞的东西。因为我们己经从电影的画面当中看到了,《布拉格之恋》的言情贯穿始终,没有无聊的玩笑和低级噱头,三四位男女主人公关系疏离,故事结构仿佛有一些模糊。一些嗳味。人物之间相互拥有跳跳的恻隐。多情之心不时牵动着波动的幽悠配乐。说影片《布拉格之恋》好看的理由之一,是影片当中的两位重要的欧籍演员至关可以。其中一位是朱丽叶比诺什。另外一位是丹尼尔戴刘易斯。
爱尔兰知名作家约翰班维尔在《布拉格一座城市的幽暗记忆》当中写过:“灯光穿过冬夜浓雾,闪着若隐若现微光……”。可是在电影里面,却不有这样的画面。
影片《布拉格之恋》几乎成为室内剧。实在的讲,有了上述那二位国际级别的影坛巨星比较本色一派的演技。不怕室内剧做不好。特别是男星刘易斯更加特例,他那属于即兴上乘的夸张表演,常人学不来的。无论方法派,无论学院式里,根本没有他这一出。丹尼尔戴刘易斯不算是多产影业者。但是他主演过的片子每部雅人,比如《我的左脚》《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因父之名》《纽约黑帮》《纯真年代》等等,均可纳入世界电影优行之榜。更更要紧的是,丹尼尔戴刘易斯的艺创不平庸,人人鲜活。不象太多演员的表达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影片《布拉格之恋》一启画面,就出手讲究不凡。正如其原创之名那么不同凡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关于这个所谓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实在有着不少的解释,既然这里我们说的是电影,那就仍然以电影的视听语言来论分晓。影片《布拉格之恋》一开画页,片名动画似的展显之后,视听画面只接连出了三条字幕。第一条在心里上是别扭一点的,因为那是在全息黑幕上面,打出了一行底衬字迹:1968年在布拉格住着一个年轻医生名叫托马斯。
国际银幕上面有许许多多的影评认为,上述的这一条字迹之后的电影画面,应当是绝够的足有意思的电影画面。电影画面在这时候,专门传达了这个名叫托马斯的东欧大夫正在岗位上调着温情。调情中间隔着一道半透明的布帘,我们观众随时可以看见布帘那一端的男女嘻戏。而同时又能看见,白色布帘这一端的白衣同僚张头探脑,视而想见又不能,只好如热锅上的蚂蚁那般烁词燥动,咬牙切齿的不行不行。能不能以为,托马斯的这些同事们患的,是一种心理上的亚健康状态?中国有一句土话这样子讲道: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挪用了这一句话说托马斯的同事,仿佛还有一点合拍。影片里面那位东欧捷克的托马斯大夫扮饰者,特别选取了欧洲大陆上最富才情的性格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这当然是一种象征的选择。正象007的扮演者永远不会启用美国本土人一样。007扮演者的高度,发质,口音,乃至眼球色等等都需要精益求精。仅这一点上面,就不同于我们现在有的国产片男主角,只要赤身裸体免裆裤,只要蓬头垢面野合高粮地就成了。比较怀念中国银幕上五六十年代的敬业与正气。比如那一部传世的黑白影片《柳堡的故事》中的干净和美情。记得视知觉学科早就告诉了我们,电影还是一种审美的艺术。
影片《布拉格之恋》里的托马斯医生职业是艰辛的。正在他有点不大讲究规范守则之期,紧接着电影银幕上出现了第二条字迹:“但是最理解托马斯的女人是萨宾娜……”。然后接下来,这些字幕一个跳切,直接进入另一组画面,是托马斯医生和他的女友萨宾娜同床共枕的情节。接在这些共爱的视听画页之后,第三条字幕跟着到来:“托马斯被派往往一个温泉疗养地做一个手术。”上面这三组字幕及其配合画面,有机并且浑然地形成了这一部电影开章以来的独有视听。这样一种跳立于电影画页之外叙述方法,在上一个世纪末叶的西方艺术影片中,也属于是比较别致的。更加别致的还有,这个恍然物外的叙事者,除了讲完这三段话之后,就消声匿迹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一位叙事者的身影。拍摄这部《布拉格之恋》之际,小说原作者米兰昆德拉正值身为布拉格国立电影学院教授,想必这样的电影创作安排,一如米兰昆德拉特出的文字写作,一定是情有独衷的。通过浏览六七十年代东欧电影的基本范式,我们大约知道了,原来《布拉格之恋》的创作起点大致是这样的:六十年代捷克纪录电影和捷克新浪潮电影的模式,影响和制约到了艺术影片的发展。其间也包括艺术电影的原创音乐等等专业化格式。
这一部《布拉格之恋》的电影音乐一开曲,就运用了二十世纪捷克民族乐派著名的音乐人利奥什雅那切克的《童话第三乐章》。欢悦的小提琴曲伴送着托马斯医生从城里至乡间,八方纵情的个人生活,突示着一位专职人士在特定情局下面的生命之轻。我们观众知道,好莱坞电影的叙事摸式,一但进入故事情节,便不会多有另类的肢节异变。然而这一部《布拉格之恋》,属于典型的欧洲化的影视作品不同于美国,《布拉格之恋》的电影叙事开头之余,便不再沿续巳有的叙述技巧,而是另起户头,从打锣鼓。这种有些间离叙事的作法,或者可以说采用不同视点讲故事的叙述,一般是不太好挥发的。除非才气过盛的大手笔。记得好莱坞只有一位导演胆敢试法,这位名导他是伍迪艾伦。至于欧洲的此类样式的电影编导俯瞰皆是,比如罗曼波兰斯基,比如法斯宾德,再比如伯格曼,又比如大名鼎鼎的罗西里尼等等数不胜数。然而问题在于,为什么非要打破即定的电影的程式化规范,进行多重角度的叙事格局呢?影片《布拉格之恋》开端的优点在于,一个开局一但预热了全片发展的走势,然后一泻千里。想收也收不住。
是不是这个样子呢?恐怕一部电影走向终局的成败,这便是电影故事本身好看与否的要求所在了。说得更加妥协一点,那就是电影创作人依朝着电影情节本身所规定的脉络,固执地走了下去。这里的每一桢画面是否倒底好看不好看,是不是也有一个轻与重上的审视问题呢?我们当然可以从这样一部长达约三个小时的电影故事深层获取更多枝节上的眉目。由此看来,我们也并不好按照一般的电影常思路规来看待这一部影片《布拉格之恋》,因为它的电影主题,恐怕也是应当拥有多重意境的。倘若单用一个所谓平常的猎艳之类的润词,怕是根本涵盖不了托马斯医生在他个人生活里面的那些生生死死以及悲欢离合。同时也无法承受得了托马斯大夫年轻多情的短促春华中的彷徨与无奈。其实认真观看了《布拉格之恋》之后,我们也一定能够蓦地发现,那位盛情广大的托马斯大夫在他自己的生命终结之前,一定还是审慎地选择了个人的爱与情的。从而也该在一番选择当中,随手抛扔掉了那个所谓的性自由?
电影《布拉格之恋》收尾时份,告诉给了我们一个丰柔又怜惜的银幕事实:托马斯不动什么声色离别了昔日情人萨宾娜,告慰了一下富足有余的华美日内瓦,回到了乡土家国和自己的妻子特丽莎的身边。这时不知怎么,看片子居然看出了一副李白春思诗的画页:君离爱时别,妾正痛感处?托马斯在自已家乡渡过了个人生命之中最的一段重要时光。然后跟他的爱人一同赴死?他们是死于一场意外车祸。画面上的这一场车祸的表现也是独有的含糊与朦胧:撞车的一刹那之间,那仅仅只是一道白色的光芒。这一道白色的光让我感觉到了一点什么呢?不经意地发现,欧洲土地上的许多影视导演似乎都是那么地习惯和喜欢在银幕上面通用白光。比如基耶斯洛夫斯基的系列影片《三色白》。而好莱坞的许多导演又是那么的偏好黑色,比如电影《教父》,比如《唐人街》,比如《美国往事》,又比如《毕业生》等等。又比如托马斯的车祸,不由让人一下子想到了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车祸。刚才,我们提到了所谓的本土电影。其实,本土电影从自我来讲,又是一种尊严的表征。
一直以来欧洲本土电影总是跟好莱坞电影抗衡着的。影片《布拉格之恋》在创新架式方面也不存额外。就象东方电影,其实也存在着许多自然而然的本土意识一样,表现岛国旧事故事的艺伎回忆录那般,往往不大合适寻求外域演员而找了肤色相貌语种相差不远的演员。但要知道,跨海跳洋出演一些有营业执照的唐宋女色,恐怕并不能够代表了国际化。涂贴一个蓝眼球侬就不是中国人生养的啦?还是有一点点比较钦服名导吕克贝松的国格气节,2006年上海国际电影节上,身为本届上海电影节评委主席的吕克贝松在遭遇到了中国媒体记者拿翁翁鸟儿语提问时,不禁严肃反问中国娱记:“你们在自已国家为什么不讲中国话呢?法国人历来是以讲法语做为自豪的……”这里还想重新讲到影片《布拉格之恋》的终局,其片中的男主人公放弃了地域上的西方的物质优越,回归了心灵上的家国。男女主人公在电影终局之际,双叠双影驾鹤飞去。在身后留下了他们共同的有情人。这,是不是有些意味着,留下了他们们情念之重呢?这或许也属于生命中的那个重?一道白光结束了生命之轻?常常,莫衷一是的电影结局,好看而且味耐。其实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给了我们看电影的人一个不易多得的谜彩。
布拉格之恋影评(三)
高中时看杂书,发现很多人喜欢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这个莫名其妙的短语。觉得这几个字这么摆在一起,很神奇,但不明出处。大学时垂涎三尺看着中文系学兄满架满床诗书,发现了这个名字,也知道了一个叫作米兰·昆德拉的捷克人,又是写小说,又是作电影,又是玩爵士,一专多能的样子。读来真是不错,虽然那时还有些似懂非懂。就是被文字给击中了,就像读《百年孤独》的第一句话就无可就药痴迷上加西亚·马尔克斯,翻遍他所有能找到的文字一样。后来遍寻那个北方城市所有的书架,收集这个捷克人所有的书,还在校园小径狭路相逢一个学兄,与他辩论为什么喜欢或者不喜欢米兰·昆德拉的问题。那时还没有机会看到这个电影。
在电影学院观片室的幽暗里带着耳机看《布拉格之恋》(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的感觉,刻在心底很深的地方。除了影像,专注的感觉与坐在电影院里的质量别无二致。没有把电影与小说作太多的比较,实际上电影无法承载那么沉重的抽象的哲学意义。就像爱森斯坦无法把《资本论》搬上银幕。
已经听很多人批判电影拍没了小说里的深刻意韵,好莱坞欲盖弥彰的痕迹太浓。亲眼看见那些玄妙拗口又才气横溢的词句变成了一个通俗的爱情肥皂剧,政治和哲学意义成为虚化的背景,有一点失望。后来慢慢喜欢这个通俗爱情故事,在东欧韵味的音乐里迷醉了。总是看戈达尔和费里尼,还是有些疲累的。电影靠什么,打动观者或高雅或低俗的心罢了。不管阳春白雪还是下里巴人,对爱情、幸福这类词的渴念是一样的。托马斯与特丽莎,特丽莎与萨宾娜,托马斯与萨宾娜,萨宾娜与弗兰茨,托马斯与无数女人,特丽莎与偶遇的男子……双双对对或者孤孤单单,都挣扎在爱和情欲里。意识在忠实与背叛,自省与惶惑中游走,轻与重的问题伴随始终。有关于时代的困惑,也有超越时代的思索。
灵魂在肉体上方默默注视,肉体却服从本体的需要。所以才有托马斯永远的不忠和特丽莎永远的苦痛。萨宾娜虽然也需要情感的归宿,却仍然选择了自由和继续背叛。当一切沉重的思考迷惘得无从着落,就变得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而同时仍感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布拉格之恋》编剧之一让-克洛德·卡里耶从1968年就认识昆德拉,应该会从语词掩盖下摘出情节来。这个故事编得还不算糟糕。
一切遭到压抑的时候,托马斯无论是道貌岸然站在手术台边,还是被放逐擦玻璃,都寻机与各类女子寻欢作乐。此时的自制力,远不及拒写认罪书坚定。这样的坚定,让他对特丽莎的背叛看起来不那么可恶。
丹尼尔·戴·刘易斯冰蓝色几乎透明的眼睛,狡黠着放荡着忧郁着,魅力十足,四处搜寻猎物。《纯真年代》里,满脸沧桑的刘易斯孤独坐在情人窗下,任由窗帘随风飘荡,窗子由开向关,起身默默离去。另一种诠释。可惜貌美如花的伊莎贝尔·阿佳妮没有享受到忠贞一世的爱情,真实的刘易斯只是比托马斯收敛一点而已。
萨宾娜则永远戴着黑色男式礼帽,保持自由和遗世独立。清楚记得萨宾娜说:我不是反对共产主义,我只是反对媚俗。我们都反对媚俗,可媚俗恰恰是人类无法避免的一个部分。没有人能逃脱人类与生俱来的宿命。我们永远生活在悖论中,永远在探索无法解答的问题。
她在瑞士收到写有托马斯夫妇噩耗的信,泪流满面。终结了三个人暧昧不明却真实可触摸的关系。电影名字的另一个中文译法是《沉重浮生》,这个并不高深的俗世浮生,只是因为这样的世界而沉重。
特丽莎,永远像一只乖巧纯真容易受伤的小鹿,哀伤地绝望地爱着托马斯。她说:下次你再去找那些女人,带着我去行吗?我帮你给她们脱衣服。无望至此,直教人无奈叹息。
朱丽叶特·比诺什的美丽,在这里展露无遗。《蓝色》里面的茱丽,已经被赋予太多沉重的意义,不属于俗世,只可远观。此处的特丽莎,在阳光草地上读书,在游泳池里鱼般滑行,都是属于尘世的有血有肉的纯美少女。有人说,比诺什像春天里的第一口雪糕。她的美既是天生丽质,又像一架经过精心设计的复杂的装置,钟摆在上面弧形的摆动,左侧是古典的欧洲,右侧是赤裸在深渊上的欧洲。
特丽莎对托马斯,起初只是单纯的爱和依赖。变故让她内心的力量惊醒。不顾一切对着苏军的枪口拍照时,只身离开托马斯时,她已经长大了。
好在两个人终于有过一段无欲无求的日子,桃源仙境里与宠物猪狗做伴的日子。就像很多年前看了电视剧就把陈晓旭认作林黛玉一样,觉得特丽莎似乎就是比诺什的样子了。
电影曾经引起恶评如潮。很多批评家对公开出现在小说里的叙述者的"缺失"感到遗憾,还探讨昆德拉小说的"不可改编性",探讨文学叙事与电影叙事是否有同一性。记得一次bbs上的讨论,多数人都对文学作品改编的电影嗤之以鼻,认为它难以传达出小说的神貌。
看施隆多夫的《锡鼓》时,只有看见君特·格拉斯小说《铁皮鼓》中奥斯卡的惊喜,没有太多不适。既然是改编,又何必一定沿着一条老路走到黑呢。后来恰好看见一个叫作帕·卡特里斯的美国人写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从不同视角看电影改编》。帕·卡特里斯提到了小说与电影中"跨距离"的概念,即叙事意义上焦距层次上的转换。而另一概念"零度焦距",指不定焦于某一具体人物。这与热奈特的距离概念有关,指故事与读者(观者)之间的喻意距离,叙事者存在越明显,读者/观者与故事间的距离也就越大。二者相比,小说中体现的距离比电影中大得多。因为电影中叙事者是缺失的。而小说中时时跳出来夹叙夹议的叙事者起了很大的间离作用。
其实这篇文章里,印象最深的是他讨论影片的音乐,捷克作曲家利奥什·雅那切克的《童话:第三乐章》里的小提琴协奏曲。一直钟情捷克的音乐,因为昆德拉小说里描述的捷克民族的载歌载舞,歌舞中的突发爱情(小说《玩笑》里),更重要因为捷克作曲家斯美塔那的《沃尔塔瓦河》,骤然一听,惊艳的感觉一直难忘,于是开始了四处搜寻的历程并幸运得逞。有些音乐会忽然间在人生的某个瞬间打动你,就像你不知道自己听萨拉萨蒂的《流浪者之歌》会忽然落泪。
就像遭遇米兰·昆德拉故弄玄虚说的“利多斯特(litost)”:一个人突然洞察自身的悲惨而产生的一种极度痛苦。
看了文章的第二天,就在学校门口的路上买到了雅那切克弦乐四重奏的cd,觉得很奇妙。后来看见李皖写的《向雅那切克致敬》的文章。音乐披上世俗外衣,表述方式开始平俗,这,似乎也没什么可抱怨的。时代使然。
影片使用了捷克导演詹·尼梅克的资料镜头,就是苏军坦克(1968年8月20日和21日)入城那段,著名的“布拉格之春”。当时尼梅克正与约瑟夫·斯克沃莱吉拍摄的一部关于布拉格的纪录片,名为《布拉格清唱剧》(1968年)。影片还使用了曼·雷和比尔·布兰蒂的摄影素材。
捷克新浪潮电影导演贾洛米尔·吉里斯1968年曾经改编了米兰·昆德拉的《玩笑》,可惜没有机会见到。
“人们想成为未来的主人的唯一理由就是要改变过去”,米兰·昆德拉在《笑忘录》里说。要命的是这个人太聪明而且很刻薄,象巫师一样,总是一刀正中要害。电视里channel[v]台循环播放王菲有一搭没一搭的《笑忘书》,一看即知作词者大约某天看到了《笑忘录》的封面。几乎是个完全小资手册。10年前出现的电影《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只是"庸俗化了"的先声而已。也许此时,已经没有人愿意把它拍成一个哪怕更庸俗的东西,因为关注这种小说的人并不多了。
米兰·昆德拉在《笑忘录》里说,"我们写书的理由是我们的孩子们根本就不屑一顾。我们转向一个匿名的世界,是因为我们向自己妻子谈话的时候他们充耳不闻。"那年我为了《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拿《生活在别处》与人互换,结果各自都痛心不已。后来,书的前主人刻了一个小石头给我,作为永久纪念。将它别在一件红色外衣上画的嘴斜眼歪的韩国逃学顽童旁边。总是有人问我:那上面写的什么?仔细看,然后哈哈大笑: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太搞笑了吧?然后我也笑。有什么办法呢,就是觉得这个小石头和这个小孩和这件衣服很协调。
该片被评为1988年美国十佳影片之一,获戛纳电影奖。
布拉格之恋影评(四)
某影迷问我:有生之年最想去哪里?我说:布拉格!他说:为啥?我说:没啥,纯粹是被昆德拉色诱了。对于巴黎罗马之类的观光泛滥成灾的旅游国度,去得起多数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几个钱,乃至是个暴发户,可以去全世界最贵的地方。但其实精神世界却相当空洞,特别是大部分中国人,真的空乏剩一副烂皮囊,媚得很!就只知道巴黎有个圣母院,罗马有个斗兽场,在最贵的历史文物间游荡。想去布拉格的,证明灵魂还在,其次是精神世界丰富,这才有资格欣赏她的美丽与哀愁。
一个随时擦枪走火的危险地方最容易发生危险关系,于是在布拉格有萨宾娜、瓦妮莎和汤马斯三者间的性情游戏,在波兰有维罗妮卡的生命探索之路,最终前者毁灭于意外,后者死于过度张扬生命激情。哪怕当地人们已经冷漠进了枪杆子去,在我眼中也很可爱,而不像日本人那样,用谦恭至极的礼貌来鄙视讥讽我们伟大的民族,让我们自我嫌弃,让我们自感卑劣,这种恶毒的友好方式我早已看透了,也早已看腻了。你问布拉格会憎恨吗?会,毕竟在毫无自主话语权的情况下,任人蹂躏谁都会憎恨!会悲伤吗?会,眼睁睁地看着曾经的政治联结体被送进历史的黄昏,自己却无能为力,谁都会悲伤吧!布拉格之恋中那晦暗肃冷的画面被战争摩擦掉了绚烂,菲利普·考夫曼是会在昆德拉的基础上更敢于展现肉体的美和自我种族优越感的。看吧,投射到瓦妮莎胜雪肤体上的阳光,萨宾娜那张开的两腿间夹着的爱欲,混杂着汤玛斯多情浪荡的眼神,将形而上学的生存情景变得浪漫风流,将专横强权压榨得弱小畏缩,尽显自由性情的典范。
空气里弥满凝重,行人眼神里流露紧张,仿佛稍一放松,关于当年丑陋的记忆便会成真。我真的想去布拉格感受这种虚无感,轻盈得如一蘸羽毛的无方向感,感受瓦妮莎重情重感的哀愁,感受萨宾娜无拘无束的狂妄奔放,感受汤马斯的款款多情,感受这世界上能真正静下心来包容这些情感的城市——布拉格。布拉格必须得绷紧神经去,倘若我们忘记了笼罩在斯大林指令拘谨下的布拉格之春,倘若我们将曾经残忍禁锢人欲的种种生存情景都舍得抛诸脑后,布拉格还是布拉格吗?那只是一座人们忙着朝九晚五、吃喝拉撒的庸俗之城。那一顶装满自由性情的礼帽就是一顶魔术帽,告诉布拉格有变不尽的魔法,有揭不完的魔力,你又何必离开呢?看到萨宾娜如此婀娜多姿的引诱,我愿意留下,成罪过的信徒,替历史赎罪。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得不能承受,轻若鸿毛,轻若尘埃,卷入太空,当时钟走到明日,便已消逝无踪,是对纯粹而脆弱的忠诚。
之前在一本旅游杂志上看到介绍布拉格这座远西之城,那时我才发现原来布拉格蕴藏着大量的巴洛克建筑,奢华浮夸,毫无节制的修饰将自身衬托得极具古典感。大部分都看得出来是经历风霜雪雨的,泡过漫长时光和人文的。这样的城市建筑保留不只是为了私藏历史,更多的毋宁说是私藏一份人文关怀,一份真情透视,为的就是给以后更多的瓦妮莎、萨宾娜和汤马斯这样的性情男女有可以瞻仰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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