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百变马丁》有感
这几个星期,只要妈妈带我去图书馆,我就会“钻”到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看书;猜猜我 看的是什么?猜对了,我看的就是《百变马丁 》 《百变马丁》中的主人公马丁是个七八岁 的小男孩,虽然他的外表十分普通,但是他每天变一个样子,比如今天他是一只老鼠,明天他却是一个玩具士兵,后天他运气好点会变成人猿泰山,并和好朋友郭莫,罗娜一起拍了一场人猿泰山的电影 。有两个人一次次的给马丁制造麻烦和危险,可马丁每次都能摆脱这些麻烦和危险 最后圆满的度过这一天。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你呢?
《百变马丁》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百变马丁》这本书,这一级讲了马丁穿梭了时空,来到了3015年,被维和大队全城搜捕,最后被大笑解放联盟送回了现代。
这一级我看到了3015年,学生上学的工具--小飞艇,它是三角形的,像一把锥子,由黄色、灰色和蓝色组成,样子特别像小滑车,上面配一个方向盘,两个手握在方向盘上,它就可以起飞,把你送到想去的地方,如同现在的飞机。如果我有这种小飞艇,我一定要骑着它周游世界。爬山的时候,使劲地往上拉,它就可以翻山越岭。过大河的时候,骑着它贴着湖面,给我一种非常刺激的感觉。去远方走亲戚的时候,骑着它就不用再花钱买机票和车票了。
《百变马丁》虽然是一本漫画书,但里面的故事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也让我开了一下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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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变昆虫》读后感
我看了一本书,叫《百变昆虫》。这本书很好看,是我同学借给我的。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故事,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白蚁不属于蚂蚁;蜻蜓和豆娘的幼虫都是水虿;昆虫有警戒色和保护色等。这本书讲的故事可以分成5大类。第一类是昆虫的世界;第二类是昆虫的一生;第三类是昆虫的身体;第四类是古怪的行为;第五类是不同的昆虫。从不同的昆虫这一类里我又学到了几种小昆虫:蛇蛉、螽斯、切叶蚁、豆娘等。
书中说蚂蚁虽然很小,力量也很小,但全世界的蚂蚁一天却可以捕捉几十亿只昆虫。通过蚂蚁的启示,我懂得了要团结,团结就是力量。
书上还说:往往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地方。有些蜂总爱把巢建在土中或在岩石下,这些地方看似安全,但实际上危机四伏。有些甲虫一有机会就钻进巢中,将卵产在蜂巢里,幼虫出生后就会吃掉蜂卵和蜂宝宝。我真想对那些蜂说:你们把巢建造好是为了不被别的昆虫侵入,但也不能太简单,要时刻警惕些,要多动动脑!
看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但我认为,要了解昆虫并不只是看书,还得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探索!
今天,妈妈给我推荐了一部宫崎骏的电影,名字叫《百变狸猫》。这部电影讲的是狸猫和人类之间争夺居住地的战争:从前,有一个狸猫家族,它们在山林里生活得无忧无虑。当人们看不见它们的时候,它们都是两脚直立行走。狸猫之间为了争夺鹰森林和铃森林,展开了激烈的斗争。突然有一天,一辆大吊车闯进了它们的居住地,把它们的家铲平,然后不断地建造高楼大厦。火球奶奶提议狸猫们不要再互相斗争了,应该齐心协力阻止人类毁灭它们的家园,不然很多狸猫都会无家可归,最后会被冻死或饿死的。狸猫们召开了族长会议,商量如何对付可恨的人类。为了了解人类的信息,它们从垃圾堆里拣来一台电视。火球奶奶开始教大家变身术,但它们的变身术还是不够熟练,很容易被识破。经过一段时间的练习,狸猫们开始反击,它们利用变身术把三辆车推进峡谷,把一座高楼毁掉了。但因为经验不足,很快就被人类识破了,人类就非常讨厌狸猫。就在这时,四国的四大长老来了,四大长老决定教狸猫们更厉害的变身术,搞一次妖怪大游行,让人类知道它们的厉害!狸猫历33年年底,这是妖魔鬼怪经常出没的时期,许多狸猫都用变身术扮鬼吓人。但是,这个时候扮鬼吓人对狸猫来说不是个好时期,而狸猫们只顾开心,都想看一看电视上有没有报道它们的新闻。但打开电视一看,却发现附近新建了一个梦幻乐园,这还不是最糟的,最糟的是梦幻乐园的老板竟然说这一次的妖怪大游行是他举办的。其实梦幻乐园的老板也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他为了挣钱就撒了谎,这是吸引大家去梦幻乐园游玩的广告。狸猫们开始纷纷议论:那可是我们辛辛苦苦准备的呀!为了生存,它们不得不选择变成人类去工作。有的狸猫被车压死了,有的经不住诱惑掉进陷阱里,有的被猎人打死了那些变成人类的狸猫常常抱怨道:这种生活只有人类才能忍受!可是它们还得坚强地活下去。一天晚上,变成人的狸猫正吉,看见几只狸猫钻进了一个洞里,它很好奇也爬进了那个洞里。忽然,它看见了它的好朋友朋吉和许多狸猫在里面唱歌跳舞。它变回原样,跟狸猫们团聚,一直到老电影最后,正吉说:因为人类不断的开发,许多动物都消失了。只有会隐身术的狐狸和狸猫隐藏起来了,那些不会隐身术的兔子和鼹鼠,它们是自己消失的吗?你能阻止这种情形吗?真是发人深省的一部电影啊!
北京海淀二里沟中心小学一年级:茫茫
观《百变狸猫》有感
今天,我和爸爸妈妈、妹妹一起观看了《百变狸猫》这部动画电影。
狸猫是一种快乐活泼的小动物,它们生活在广阔的大森林里。他们很聪明,有些狸猫还会变化。后来人越来越多,由于陆地不足,人类就不断地毁坏森林,把山铲平,在上面建了很多房子。狸猫想让人类停止挖掘森林,就想尽一切办法把人类赶走。他们凭借变化的本领,去破坏工地,吓唬工人。可是人类太多了,为了抢夺地盘,根本就不可能停工。狸猫们吓走了一群又来了一群,赶走了一批又来一批。狸猫们请来四国狸猫来与人类战斗,但是人类科技发达,狸猫根本就斗不过人类,并且死了一大半。
森林最终被毁灭了,在原有的地方建起了人类的城市。为了生存,会变化的狸猫就变成人和人类在一起生活,而不会变的狸猫只好钻地下道,在垃圾桶里找垃圾吃。狸猫和人类一起生活很不舒服,他们原来的快乐生活就这样消失了。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森林,也就没有了动物,空气中没有了氧气,人类也只能灭亡。所以保护大森林等于保护人类自己。
这部电影让我联想到了我家旧房子窗户上的鸟巢。为什么它会在我家窗户上住呢?它本来应在森林里居住,因为他的家被毁了,所以才跑到楼上住。小鸟在窗边孵了好几窝幼鸟,后来妹妹把鸟窝推出去,还摔碎了几个鸟蛋,小鸟就再也不飞来了。
看了这部电影,我心里很不舒服。人类啊,别再破坏森林了,让我们和动物共同生存!
今天,老师发了一张《中高年级书目推荐表》,有《我变成了恐龙》、《变形记》、《百变魔猫》、《小学生科学素养读本》百变魔猫?我听说过胖的 猫、瘦的猫,很萌的猫,经常掉毛的猫,可就是没有听说过百变魔猫。这百变魔猫到底是什么来头?!一切答案,尽在书中。我便缠着老妈买了一本。
看着看着,我就越看越喜欢,越看越入迷。这真是只魔术猫呀!魔术猫原来是童话世界的居民。第一次来就把给弟弟弟(好奇怪的名字!)的无花果给偷 吃了!真是调皮!不过自称天下第一的魔术猫还是给了弟弟弟一份见面礼:一条小鲸鱼。这个礼物可不多见,呵呵!魔术猫还给了弟弟弟很多乐趣:在屋中开飞 机、在白云里上美术课、让英语课上的字母漂浮起来魔术猫还真是有童心,有想象力。这正是有些人所缺少的呀!魔术猫再伞上也下足了功夫,竟让一把小伞遮 了五十多个人不让雨淋。可见这百变魔猫也很有创造力和爱心,真是令我深有感触。我们以后要多多帮助别人,偶尔做几个小发明,和别人合作,这样一定会很快乐 的。而且,我们还因该用汗水来换取劳动果实,这样的果实最甜!也告诉我们不能挑食,,要均衡营养,这样才能健康。
《百变魔猫》令我深有感触,我建议大家也买一本看看吧,你也会爱不释手的!
今天,我和爸爸一妈一妈一、妹妹一起观看了《百变狸猫》这部动画电一影。
狸猫是一种快乐活泼的小动物,它们生活在广阔的大森林里。他们很聪明,有些狸猫还 会变化。后来人越来越多,由于陆地不足,人类就不断地毁坏森林,把山铲平,在上面建了很多房子。狸猫想让人类停止挖掘森林,就想尽一切办法把人类赶走。他们凭借变化的本领,去破坏工地,吓唬工人。可是人类太多了,为了抢夺地盘,根本就不可能停工。狸猫们吓走了一群又来了一群,赶走了一批又来一批。狸猫们请来四国狸猫来与人类战斗,但是人类科技发达,狸猫根本就斗不过人类,并且死了一大半。
森林最终被毁灭了,在原有的地方建起了人类的城市。为了生存,会变化的狸猫就变成一人和人类在一起生活,而不会变的狸猫只好钻地下道,在垃圾桶里找垃圾吃。狸猫和人类一起生活很不舒服,他们原来的快乐生活就这样消失了。
假如世界上没有了森林,也就没有了动物,空气中没有了氧气,人类也只能灭亡。所以保护大森林等于保护人类自己。
这部电一影让我联想到了我家旧房子窗户上的鸟巢。为什么它会在我家窗户上住呢?它本来应在森林里居住,因为他的家被毁了,所以才跑到楼上住。小鸟在窗边孵了好几窝幼鸟,后来妹妹把鸟窝推出去,还 摔碎了几个鸟蛋,小鸟就再也不飞来了。
看了这部电一影,我心里很不舒服。人类啊,别再破坏森林了,让我们和动物共同生存!
我看了一本书,叫《百变昆虫》。这本书很好看,是我同学借给我的。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故事,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白蚁不属于蚂蚁;蜻蜓和豆娘的幼虫都是水虿;昆虫有警戒色和保护色等。这本书讲的故事可以分成5大类。第一类是昆虫的世界;第二类是昆虫的一生;第三类是昆虫的身体;第四类是古怪的行为;第五类是不同的昆虫。从不同的昆虫这一类里我又学到了几种小昆虫:蛇蛉、螽斯、切叶蚁、豆娘等。
书中说蚂蚁虽然很小,力量也很小,但全世界的蚂蚁一天却可以捕捉几十亿只昆虫。通过蚂蚁的启示,我懂得了要团结,团结就是力量。
书上还说:往往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地方。有些蜂总爱把巢建在土中或在岩石下,这些地方看似安全,但实际上危机四伏。有些甲虫一有机会就钻进巢中,将卵产在蜂巢里,幼虫出生后就会吃掉蜂卵和蜂宝宝。我真想对那些蜂说:“你们把巢建造好是为了不被别的昆虫侵入,但也不能太简单,要时刻警惕些,要多动动脑!”
看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但我认为,要了解昆虫并不只是看书,还得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探索!
我看了一本书,叫《百变昆虫》。这本书很好看,是我同学借给我的。
这本书里讲了许多故事,有很多我不知道的知识。例如:白蚁不属于蚂蚁;蜻蜓和豆娘的幼虫都是水虿;昆虫有警戒色和保护色等。这本书讲的故事可以分成5大类。第一类是昆虫的世界;第二类是昆虫的一生;第三类是昆虫的身体;第四类是古怪的行为;第五类是不同的昆虫。从不同的昆虫这一类里我又学到了几种小昆虫:蛇蛉、螽斯、切叶蚁、豆娘等。
书中说蚂蚁虽然很小,力量也很小,但全世界的蚂蚁一天却可以捕捉几十亿只昆虫。通过蚂蚁的启示,我懂得了要团结,团结就是力量。
书上还说:往往最安全的地方就是最危险的地方。有些蜂总爱把巢建在土中或在岩石下,这些地方看似安全,但实际上危机四伏。有些甲虫一有机会就钻进巢中,将卵产在蜂巢里,幼虫出生后就会吃掉蜂卵和蜂宝宝。我真想对那些蜂说:你们把巢建造好是为了不被别的昆虫侵入,但也不能太简单,要时刻警惕些,要多动动脑!
看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但我认为,要了解昆虫并不只是看书,还得到大自然中去观察、探索!
同事家装修房子,我去参观,顺便看了看她的宝贝藏书,书并不多,然而这本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却深深吸引了我,我又选了几本其它的书,满载而归,觉得自己像极了“强盗”。
因为懒惰,仅看完第一页就放弃了, 翻其它的书,仅仅作为消遣,又后悔不该浪费时间!
重新捡起,花三天时间才读完,并没有一直专注地读,这是我读书的毛病,总是溜号。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它,只觉得被它吸引得忘记溜号,甚至忘记时间,我已经进入小说的世界,感同深受,仿佛我就是他,而他就是我,结果他死去了,而我依然“苟活”……
马丁只是一个水手,因偶然机会进入上流社会,并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女子罗丝,在马丁心里,罗丝像仙女一样高高在上,她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他仿佛走进书里又仿佛书中的世界降临人间,上流社会不断吸引着马丁。为了爱,他摒弃从前的恶习,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在他暂且简单的认知里,他觉得上流社会那种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奢华,就是美,就是智慧,就是人类的一切美好。
为了拉近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马丁一边卖苦力供养自己,一边苦读书,有时恨不能不睡觉。在纠正自己恼人的发音与语法时,他又渐渐的迷恋上写作。
这期间,罗丝与马丁渐渐走到一起,日子久了,马丁觉得罗丝就是一个平凡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更重要的她不在那么高不可攀,他觉得自己与她很近。而他马丁认为别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别人会做的,他甚至做的更好。正是因为他身上这种野性的不被驯服的韧劲,打动着这个上流社会的女子。他们订婚了,可是罗丝的家人没有一个人不反对,因为马丁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那些曾经遭透了的生活经历,可那恰恰是马丁的财富。
马丁一有时间,就钻进图书馆,研究各种文化知识,和学习写作技巧。马丁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从此他对于上流社会的看法也跟着彻底改变,他们不过是些思想庸俗不堪、愚蠢透顶的凡人罢了……
马丁进入了写作世界,爱,不断激发他创作,尽管贫穷,尽管受尽苦难,尽管忍饥挨饿,尽管不被人理解,甚至靠借债度日,可是马丁依然不放弃写作。他一直写,一直投稿,遭遇挫折也从未放弃,他为了她,努力工作,每天不过睡几个小时。如此拼命,不就是为了爱,为了罗丝吗?可是,也许爱本身就是脆弱的,罗丝,不喜欢他写作,对于他为她写的东西,她不屑一顾,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过一般职员的生活,可是那些不是马丁想要的。
最终罗丝离开他了,罗丝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马丁,一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粗鲁、懒惰、贫穷的人罢了。
然而,成功总是来得慢些,不过总算来了。马丁成功了,他曾经无数次被退回稿子,也被大量抢购。金钱源源不断的涌来。所有的债务早已还清,还帮助太多普通的穷人完成梦想。
可是马丁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幸福,甚至更加迷茫。
他怎么也想不透,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还是原来就已经写好的那些作品,可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亲人,还有罗丝的家人……都对他敬重有加。可他马丁并没有改变什么啊!依然固执的写作,不愿意工作。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跟从前一样的他,却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他的胃口没有从前那样好,反而接到大量邀请;而从前他是那样饥寒交迫,却是无人问禁。
到底是因为社会地位,还有金钱啊!
罗丝也受父母的唆使重又投怀送抱,可是马丁知道,那不是因为罗丝爱他,或许爱他,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爱。他家人喜欢他本人?他们仅仅看上他的只是社会地位与金钱。他拒绝了这个曾经他迷恋过的女子。就像利齐说的那样,他没有病,而思想出了毛病,他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一切。
他不再写作,不断地拿从前的作品销售。他回到喝酒、抽烟、打架、找女人的从前的生活中时,他觉得很不受用,他毕竟改变了;可是上流社会的虚伪与愚蠢,他又十分讨厌。
也许最美好的归宿,就是死亡。
也许光有梦想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坚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最终到达目标。可仅仅是为了完成梦想吗?
我始终没有尝过成功的滋味,我依旧默默无闻,只因我太普通太平凡,谁也不会给予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付出的年青人以喝彩以鼓励的。
几百年前的人是这样,几百年后的人依旧是这样。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让优秀的品质见鬼吧!势利鬼们高举旗帜呐喊着。我真的想要逃,可是又无法逃,到处是人。
迷茫总会有,生命又短暂,死亡如果是最好的归宿,那么它是朋友,谁也逃不出死亡的结局,却在生的过程中,彼此伤害,彼此利用。人啊!从来都是在人们的痛处撒盐;在胜利者面前卑躬屈膝。
我唯一不同于马丁的是,我从来没有那么玩命的工作过,亦没有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或者说是成功的迷茫;相同的是,我们都很贫穷,但我们都一样执着。
仅仅是为了梦想吗?可是梦想到底是什么,成功又怎样呢?有了金钱又如何,享受了又怎样。有了钱会有好的胃口与充沛的体力吗?有了钱就会有快乐与真爱吗?
仅仅满足于那种富在深山有远亲的热闹,还不如“平淡”,可是“平淡”总会招人白眼,心会痛,身体一样不受用。
天啊!我也迷茫了!
马丁曾经在史文朋的诗集中发现美,又在史文朋的诗集中找到归宿。来吧,听一听吧!
告别热恋的生命,
摆脱希望与恐惧,
面对冥界的众神,
献上简短的谢忱;
生命从来有尽期,
长眠一去不复归,
江河逶迤长烦恼,
大海深处得安息。
多想和你一样神奇
——读《马丁的早晨》有感
这是一个快乐的早晨,我的房间里不时传出开心的笑声;这是一个神奇的早晨,我的心被一个故事深深吸引------忘了吃早餐、忘了早锻炼、甚至忘了早已和同学约好的郊游!
是什么具有那么大的魔力?
告诉你吧!——《马丁的早晨》——一本小小的故事书!
马丁,多么神奇!是一个7岁左右的小男孩。每天早上当马丁醒来后,都会有一个新的角色在等待,并会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比如他会变成力大无比的超人,会变成会飞的小蜜蜂,会变成小龙人、变成国王、变成外星人、变成原始人、变成侦探、变成机器人,甚至克隆出三个马丁!
我真羡慕他!
我也有许多的梦想想去实现,我一遍遍地看,希望能寻找到马丁的秘诀!
我捧着书本轻轻地说:“马丁,快告诉我吧!”
如果马丁告诉了我,我就能变成燕子在天空中飞翔,我先要盘旋在校园的上空。这是我热爱的学校,有高大的教学楼,有宽敞的活动场所,有漂亮的花坛、草坪……我天天学习生活在这里,我多么想去她的上空看看她美丽的全貌!当然,我还要飞到更远方,我生活在江南,现在我们这儿是春天了,桃红柳绿,群芳吐艳,到处生机蓬勃。我早就听老师说过,我们的国家非常辽阔,同样的季节南方北方气候风光各不相同。我一直想亲身去感受一下啊!我更想飞翔去世界各地,带给世界各国人们送去我春天一般温暖的祝福!
如果马丁告诉了我,我就能变成一个魔术师,我要把那些濒临死亡的树木重新长满茂密的枝叶,让已经荒芜的沙漠也变得绿树成荫。我还要变出许多玩具给家庭贫穷的孩子,让他们开开心心地玩;还要变出一座座学校一座座图书馆让大家都读书学知识、都能尽情地玩开心地笑!
如果马丁告诉了我,我还要变出很多个长着无数双大手的“巨人”,我们国家的四川遭遇地震了,我在电视上看到很多的人在为灾区重建辛苦地工作,有那么多“巨人”的参与,新城市的建设一定会更快,人们也不用太辛苦!!
如果马丁告诉了我,我更想变成一个能自由穿越时空的外星人,去看远古时代的恐龙,去天空破解人类还未解开的谜团,还要去看看传说中UFO的真面目,要去月球看看那里神奇的景色。
当然啦,如果我真能像马丁那么神奇,我一定要让自己长出一对大大的翅膀,飞到我最最想去的地方——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北京!举世瞩目的第29届奥运会正在那里召开,我们的首都北京变得更美丽了!全世界的朋友都对她赞不绝口!那里的比赛可精彩了!吸引了世界各地的观赛者!如果我能飞翔到“鸟巢”的上空,飞翔在“水立方”,和全世界各国观众一起为奥运健儿加油,哈哈,你说,那种感觉,有多么美!!
……
在这样一个美丽的早晨,一本书带给我这么多美丽的梦想!
亲爱的小朋友,你读过这个神奇的故事吗?还没有?赶快行动吧!
记住哦,——《马丁的早晨》!!
马丁伊登英文读后感
etimes I craantically etimes they etimes I questioned myself that what is the cross perging their destiny.
A mans fate is determined by his heredity, environmental factors and those occasional cases. The later two points maybe the answers. Martin Edens suicide is not because of despair of literature, but because of despair of people. The despair of love, of humanity, and of social reality destroyed his hope of life.
这个暑假中,我读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百变昆虫侠》。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关于一个名叫杨歌的男孩的奇遇。他在一个放学的路上碰到一只螳螂,这只螳螂给了杨歌。杨歌那个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对金叶子作了研究,并发明了能让人变成各种各样的动物的百变魔戒,最后与又螳螂变成的转校生绿帝联合全校的同学,一起打败了黄蜂星人。
在这本书中,让我们敬佩的角色有口袋里的爸爸和杨歌以及全校的同学。爸爸为了发明出魔戒,日夜不分,废寝忘食,杨歌不仅无数次成为了爸爸的小白鼠,还勇敢地说服校长并和全校同学一起锻炼,时刻准备与黄蜂星人迎战。没过几天,黄蜂星人降临地球,在那次激烈的战斗中,同学们各个奋不顾身,坚强地与黄蜂星人战斗,而杨歌与老肥等人组成的行动小组更是在同学们的掩护下杀进了黄蜂星人的飞船,英勇奋战。在那最后的关头,杨歌克服重重困难摧毁了主电脑,终于拯救了地球和人类,黄蜂星人们也纷纷返回飞船,丢盔弃甲的逃走了。
读完了这本好看又有趣的书,我明白了:不仅口袋里的爸爸发明时百折不挠的精神,更要有杨歌以及他的同学这种保卫家园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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