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读故乡有感800字

读故乡有感800字

读汪曾祺的《故乡的元宵节》有感。

一本好书,就像新的世界,让我们沉浸其中,废寝忘食,我们经常需要读大量有深度的书籍,它们是人类知识的总结。每一个人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所感受,作品中那些触发思考和情绪的地方,让人不得不一吐为快!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读汪曾祺的《故乡的元宵节》有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出了正月十五,这个年才算是过完了。小时候的这天,每家每户的小孩子必有一个灯笼,等待着夜晚的到来。灯笼是春节前腊月二十八的集市上买的,五颜六色形态各异的小灯笼挂在网墙上,有蜡烛的,有装电池的。小孩子们拉着家长站在摊前,伸着小胳膊说要这个要那个,总觉得别的比手里的好看,摊主忙的团团转,也不着急,乐呵呵的好脾气地换来换去,热热闹闹。
终于正月十五到了,天还没黑,各家各户的小朋友就很着急的把新灯笼拿出来,放蜡烛的搁好蜡烛,点灯笼的装好电池。天刚擦黑,一个个的小灯笼都迫不及待地亮起来了,跑出家门,来到巷子里。你一个灯笼,我一个灯笼,越来越多,在黑夜里飞来飞去,伴着孩子们的欢笑声。最悲伤的事情莫过于蜡烛倒了,把灯笼烧没了。小孩子们最开心看到这种事情,没有恶意,只是聚在一起哈哈哈大笑,ta的灯笼烧没了,随后又一阵风似的去了别处。你也只能看着灯笼化成一团灰烬,在欢乐的夜里,你只能做个旁观者,跟着灯笼还好着的小伙伴们跑来跑去。虽说没了灯笼,但跟小伙伴们在一起,总是快乐的。这时候,你会特别羡慕电灯笼。电灯笼不仅颜色特别鲜亮,还完全不用担心被火烧没了。
电灯笼干干净净的,没有蜡烛灯笼里的蜡烛随风摇摆的样子,也没有蜡烛燃烧时的味道,更没有因跑步担心蜡烛倒了的危机。虽然颜色鲜亮,灯光明亮,可与人的交流没了。当手持蜡烛灯笼疯跑的时候,忽然有人大喊“啊呀,我的蜡烛快倒了”,周围的小伙伴们会停下脚步, 围上来,守护者这个快要倒的蜡烛。当蜡烛稳当之后,一阵欢呼,继续跑。当蜡烛不幸倒下,也没关系,大家哈哈一乐,无所谓。
还有一种灯笼,是自制的。家长中有手巧的,会找来一根铁丝或者竹丝,做成灯笼的架子,底部放一个瓶盖儿做的蜡烛座儿,再蒙上一层薄薄的红纱,配上蜡烛,齐活!灯笼是在小孩子的期盼中成形的,找材料、弯架子、找剪刀、找绳子……在整个过程中,最忙碌的就属小朋友了,最期待的也是小朋友。看着最终成形的灯笼,高兴的不仅是完美漂亮的灯笼,还有那份参与制作的过程,与爸妈一起体会手工的快乐。这种灯笼是正月十五无法磨灭的记忆,当孩子们长大了,做父母的时候,这种记忆会重新启用,和自己的孩子一起体会着儿时做灯笼快乐。
一说起元宵节,总会离不开过年。每到腊月三十,家家户户门口都会挂起两个大大的红灯笼,天擦黑就打开,一直亮到第二天天亮。过年期间走在巷子里,两侧都是高高挂起的大红灯笼,形成两条平直的灯笼线,不仅照亮了夜间的路,还透着浓浓的年味儿。要是再下点雪,更漂亮了。
如今我们觉得年味儿越来越淡了,儿时那种快乐好像消失了。其实,过年过年,本来就是给小朋友过得。小孩子们在新年里可以穿新衣,有红包,有好吃的,还不用做作业,可以玩游戏~快乐总是那么多,一天根本不够装。长大以后,快乐变得不是那么简单了,而是更有责任了。通过自己的努力,让家里的父母健康,孩子快乐,心里才会变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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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习俗_节日习俗说明文450字


我家住在宝鸡市,每年的正月十五元宵节都是非常热闹的。

这天,人们都要闹元宵,整个小镇一片欢腾,大家兴高采烈,气氛热闹极了。

元宵节的风俗是晚上全家人围在桌旁吃元宵,因为元宵表示团团圆圆,吃完元宵大家就应该闹元宵。

大家都欢天喜地地来到各自所在的院坝,开始放烟花。我和佳佳妹妹也拿出所有的烟花,妹妹兴致勃勃地点燃一个烟花的引线,顿时,五颜六色的火花迸出来,像一个翩翩起舞的金孔雀!五彩缤纷,漂亮极了。别得意,看我的金凤凰!我说完,立刻点燃了引线。啾随着一声刺耳的响声,一只只金黄的东西飞快地冲上了天,嘣的一声爆炸了。接着,许多小金点撒满了天空,发出嘣嘣的爆炸声,突然,这些到处乱飞的小东西聚集在了一起,像一只金凤凰。

有趣!你们在这比赛烟花?加我一个!原来是爸爸来了,他手里还抱着一个大礼炮。爸爸慢慢地点燃了礼炮,一下子,天空上缀满了美丽的花朵,红的,绿的,蓝的,黄的是那样漂亮,它寄托着我们的快乐在天空中绽开

这就是我们这边元宵节的习俗了。元宵节真热闹,真开心。

回不去的故乡_读《故乡》有感800字


一游子,离别故乡二十余载。一日,因家变故,回到生长之地,竟发出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的哀呼,谓人难断其遇之变故及故乡所生何之大变也。

其处时代,也属可悲,偏偏在中国社会黑暗不净时。这与他别故乡时的社会已毫无比拟之处。当时的故乡定是如画之美,起码在作者看来是这样。当时的现象便是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归,记忆中的杨二嫂、闰土还是那么单纯。可二十年后所见,本以为一切的人和事还能如人生之初见一样美妙,但他料不到,一切大变。不净的思想渗入小村,侵入了人人的大脑,将他们的思想拖慢、浊化,才有了他所感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其言之言,可谓众人之言。我与他就有相近的遭遇。之前出生和成长之处也是美好如一幅古画,有着日夜为伴的好友;有着令人难忘的风景;也有作者文字中的美好情愫。但由于生活的变故,离了他们。偶有一两次回见时,也没有了童年的感觉,话只是有一茬没一茬的搭着,好像自己与朋友都被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附住了嘴,脑里只是空洞洞的,还有些简单到聊以自慰的话。

若将这些与往后比,可谓极妙哉。因为总算还见得到几面。窗前花落花又开,现在是想也回不去。极思念时,只得对着一片片静得可怕的废墟凭吊,任凭自己如何声声呼唤伙伴的乳名,也只有断断续续的鸟叫声划破灰色的天空。以至于我常想自己是否有过?老朋友都一一离去,想也想不出个结果,我索性不想了。不被这厮缠住锁住。

鲁迅也没有被这繁琐的情绪缠住,由此悟出了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道理,其实他的心里此时还想着海边一片碧绿的沙地。很无奈,现实中的与记忆中的实在相差太多,而梦中的家长却不知何处去寻了。我也正如他,只觉得这所有的变故和经历是对自己的一种历练。在这其中变化的人和事,也只能被埋没在时光的沙壤中,自己务得更好则知足。

那梦中的情愫,也只能留给自己去追溯。故乡仍是心中最期望去的地方,带着回忆和美好的憧憬,期待明天会更好。梦中再见时还如初见时的美好。如冬日冰雪里的那一珠红梅。

作者:郑伟杰

读故乡有感_关于故乡的读后感800字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读《故乡》有感


【篇一:读《故乡》有感】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篇二:读《故乡》有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篇三:读《故乡》有感作文】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体会到了很多事情,但其中还是希望最为突出。

一个社会,被严格的等级制度分成尊卑不同的上下阶层。上级层层剥削,下级无奈受剥削。某些人甘于受别人剥削压迫,然后去压榨、欺压比他们还下层的人民。某些人虽然对压迫表示痛苦,但却无力反抗,同时没有想过去反抗。有些人在压迫下变得坏了,人际交往出现问题。人与人之间是厚障壁,无法沟通交流,也无法互相理解,更不能友好相处。有的人卑鄙,尖酸刻薄了,泼悍了,庸俗势利,贪婪了,有的人麻木愚昧,抱怨,对生活消极了,有的人冷漠,压迫人民,不顾人民只顾自己的利益了。在这个社会,城市与农村都很贫穷荒凉,灰蒙蒙的阴影笼罩在上空。这便是鲁迅先生所处的年代。

我感受到了在那个年代里生活的苦和人民的苦,感受到了旧中国的落后衰败。鲁迅先生生活在那样的一个年代,当然感觉非常黑暗、迷茫、无助。

的确,鲁迅先生愿意创造美好未来,但没有人能与他结伴而行。这是多么悲哀而又激愤的事实啊!

但鲁迅先生仍怀有希望,保留着希望的种子,愿意去寻找肥沃的土地,探索方法,将实践变为美好的现实,开创新的生活,开出漂亮的花朵。虽然希望有时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我认为它是必要的。人有了理想希望,才能去追求,去探索。在沮丧灰心时给予力量,骄傲时给予警示。希望真的是极其重要的。在黑暗的社会中,鲁迅先生就是因为有希望,才构造出了一点点的想象,给他慰藉,为他点了一盏灯。在那个灰蒙蒙的地方,有如云朵移开一块,透进几缕阳光。

在生活中,各个方面我们都应拥有希望,让自己向成功一点点靠近。有了希望的种子,只要找到合适的土地,任何时候都能生根发芽,开出花。

【篇四:读《故乡》有感】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但是,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近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

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近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

我愿痛苦早日过去,光明永照

【篇五:读《故乡》有感】

从小便从老师口中听到很多关于鲁迅先生的故事,渐渐长大,我开始看他写的书,初中更是在历史课上对他有了更深的了解。多年来对鲁迅先生的认知,让我知道,他是一位真正的伟人,他不愧于天地,不愧于祖国人民,不愧于自己。

从鲁迅决心弃医从文的那一刻起,他一生的传奇便拉开了帷幕。他爱国,不愿看到祖国的黑暗腐朽,不愿看到人民的悲惨命运,便用文字来批判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和冷漠的人性。《狂人日记》《呐喊》《彷徨》等书籍,都是他最坚定的决心。我仿佛还能看见,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毛主席曾评价鲁迅先生是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他在我的心中,一直都是无所畏惧,忠于祖国和人民的。

鲁迅先生的文章更是他思想的集中表现,从字字句句中流溢出的是他对黑暗的批判,对热血的激励。每当读到鲁迅先生的文字,都会让我这个从未经历过那种腐朽社会的人也不禁地哀叹。在看过《故乡》后,我的心又一次被撩拨了起来,闰土的麻木、祥林嫂的尖酸,贫困的生活、封建礼教、黑暗的社会,都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改变。曾经活泼、无拘无束的闰土,变得麻木、疏远,曾经温婉善良的祥林嫂,变得尖酸刻薄。如果他们没有处在当时的环境,闰土会不会亲切的跑过来拥住儿时的玩伴,撼迅哥,祥林嫂会不会依旧温柔善良可,这只是如果。鲁迅先生用他们的改变来体现了当时的整个社会,改变的不仅仅是他们,是所有人,是人心,是整个社会。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让我受益匪浅。毫不夸张地说,可以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鲁迅先生对我、对中国的影响,都是极其深远的。

【篇六:风中劲草】

自古以来,中华大地饱受苦难。

或外族入侵,烧杀抢掠,野骨蔽地;或暴君当政,荒淫无道,百姓苦不堪言;亦或洪水泛滥,病疫成灾。

即便如此,中华英雄儿女,就像挣扎在悬崖峭壁夹缝中迎着风的小草,依然倔强地焕发着勃勃生机。

读了《故乡》一文中杨二嫂,曾是远近闻名的豆腐西施,店门口络绎不绝,现如今却那般尖酸势利,要去做顺手牵羊之举,这一切真是她年老色衰所致?

闰土原先虽家境贫寒,却也活泼快乐,哪曾像现在为了生计奔劳,眼神中没了光彩。这只是因他老实本分,不知变通吗?

我原是望族之后,却落魄到变卖家产地步,这又是因为愚笨经营不善吗?

所有的人就如一株株形态各异的小草,深深扎根在中华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汲取着那维持生命的养分。正如有草的地方必然有虫子。层层赋税、累累徭役让原本鲜嫩充满生机的叶片枯萎无光,挺直的根茎变得颓弯,生命的汁液变作贪官污吏肥厚的手中一遍遍不厌其烦数着的真金和白银。

叶片上的毒虫日益肥硕,羸弱的身躯被压迫得愈来愈弯,在呼啸凛冽寒风中,似要被连根拔起。无助放弃的,枯萎变黄,失去了生命的痕迹,化作大地上的千疮百孔。而更多地却是顽强抗争,即使在风中颤栗,即使压弯了身躯,却从未倒下。

从陈胜吴广伐无道,诛暴秦,到朱元璋揭竿而起,推翻元朝残酷统治,从戊戌变法救亡图存,到辛亥革命唤起民主的进步。

总有那么一些人,与黑暗腐朽、污浊不堪的社会作斗争,向往和平,追逐自由平等,即使粉身碎骨,也浑然不怕;即使惨遭迫害,也从不退缩。牺牲、失败又有何妨?

血肉隔绝了寒风,筑起紧固的城墙;鲜血渗入大地,哺育新生的幼苗;英魂凝聚不散,引领奋争的方向。

中华民族,历经了五千年风雨飘摇,无畏的追求和坚定的信念激励着人们一代代永不言弃,奋斗前行。闰土与我因封建等级观念受困,丧失了斗争的勇气,宏儿和水生却能挣脱苦难,看到曙光,打破枷锁,一代一代永不歇地追求幸福。

明媚温和的月光倾洒下,我依稀看到在一望无际的碧绿瓜田,有两个少年在肆意追逐玩闹。

【篇七:读《故乡》有感】

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这是《故乡》中的一段景色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五彩缤纷的神异图画,一个活灵活现、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少年形象跃然纸上。

《故乡》是大作家鲁迅先生写的,当时是1921年,鲁迅先生四十一岁。在《故乡》中,鲁迅先生巧妙地通过人物描写,来反映当时的社会,闰土就是人物之一。小说中写了两种不同的闰土形象。少年时,闰土有着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天真、热情、善良、纯朴、活泼。但时隔30年,闰土却变成这样: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仅仅30年,闰土就从一个活泼勇敢的少年变成了木讷、瑟缩的农民,变化的原因,文中也有交待: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通过闰土的人物描写,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农民的悲惨生活状态。

现在,我们国家取消了农业税,还给农民发放各种补贴,鼓励农民多种田。农民种田也用上了各种现代化的机械:播种机、收割机,减轻了农民的体力劳动,以前要人干好几天的活儿现在半天就能干完。农民的命运再也不会象闰土那样了。但是,还有一些地方,一些贪官把政府补贴给农民的钱偷偷装进自己的腰包,还有一些地方官向农民乱摊派,用各种理由增加农民的负担。我希望国家政府部门管一管这些贪官污吏,再也不要出现鲁迅笔下的闰土了。

【篇八:读《故乡》有感】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篇一: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它温暖心灵,让我一次次落泪。这是描写了小男孩和两只猎犬的友情,作品探讨了勇气,拼搏,爱与死亡的永恒主题,情节个个引人入胜。

内容是这样的:生长在奥沙克山区的男孩比利非常想要一对浣熊猎犬。为此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买下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

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勇敢善战的老丹和小安让比利成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手,并在猎浣熊比赛中得了金奖杯。

有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地老丹有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比利在搬家的那天去了老丹和小安的坟墓上告别,他惊喜的发现坟上长出了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了,要用毅力和勇气实现梦想。还告诉我们想得到任何东西都必须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整天苦苦哀求别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另外,这本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作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死是人生中阶段与过程,所以我们要尊重死亡,并安然的接受这一事实。

这里的主人公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坚持有广度有深度,有分量,令人敬畏!

【篇二: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太阳炙烤着大地,风是热的,在这烈日炎炎的夏日里,我依然选择一到周末就去图书馆。迈着欢快的脚步,我又一次来到了图书馆。顿时,一阵清凉迎面扑来,纸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犹如往常一样,如饥似渴地扫视着一排排整整齐齐的书,这本,那本,我都想看。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上。虽然这本书在家里我已读过,可再次看到它,还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封面,捧着书依偎在书架旁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

可爱的男孩比利努力攒钱,买下了他梦寐以求的一对小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是勇敢善战的老丹和聪明伶俐的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互相关爱,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时,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绝食了。最后,小安在老丹的坟头睡着了,在它们沉睡的地方竟长出了红色羊齿草

读着读着,我眼前浮现出了奶奶家两只可爱的鸡,一只叫绒绒,是只聪明但瘦小的母鸡;另一只叫长毛,是只健壮的公鸡。每当吃午餐时,绒绒总能迅速地找到虫子的藏身之处,随后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长毛,长毛便用他强有力的爪子刨开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虫子递给绒绒吃,绒绒又会把虫子分一半给长毛,两个小家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们的午餐。可不知为什么,一天清晨母鸡绒绒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鸡长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愿离开!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吗?这种温暖心灵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楼梯时,一不留神脚受伤了,行动不便。同学们有的替我打饭,有的帮我背书包,有的代我收作业每当吃午餐时,送饭的同学总是自己还未吃上饭,便匆匆忙忙地端来热腾腾饭菜,轻轻地递到我面前,嘘寒问暖,这些饭够吗?菜是不是凉的呢,要不我明天拿个盖子盖吧我说:以后你自己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她总是摇头。每次等我吃完饭,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盘子往餐厅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远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眼眶湿润了,真想冲上前去,大声地说:明天你吃完饭再给我送饭吧

天气炎热,街口有大妈在赠送免费凉茶;马路上少先队员正搀扶盲人过马路;公园里,一位大哥哥正帮忙捡小妹妹飞走的气球在我们身边,总能不经意地发现这些美好的画面,他们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论是情同手足的亲人、朋友,还是素昧平生的路人,这股正能量无处不在。

【篇三: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作文】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篇四: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勇敢的11岁小男孩,他为了得到一只浣熊猎犬而每天起早贪黑去摘野树果,捞小虾卖给钓鱼人。终于2年后,他攒够了钱,来到城里取他的猎犬。刚来到城里时还满顺利的,可是当他带着他的小猎犬回去时,却遭到了大男孩佛李的欺负,好心的大兵救了他。

在回家的路上,他偶然想到一个名字,于是小公狗叫老丹,小母狗叫小安。他们一起幸福的生活着,不久后,小男孩带着两只浣熊猎犬去猎浣熊,不久后他就获得了他的第一个战利品一只又大又肥的浣熊!

在猎取了第一个战利品后,他们三个就彻底爱上了打猎。又是猎到兔子,又是猎到浣熊。

不久后,两只小狗在与山师的战斗中牺牲了,可怜的小男孩失去了亲爱的浣熊猎犬后,伤心极了,但他知道,她的小狗正在天堂上看着他呢!

【篇五: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自从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那感人的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旦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山头,寻冰河,捕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友谊。

老丹和小安为比利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赢得了奥沙克山区的崇高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危在旦夕,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这部书里的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勇气,责任,诚实与坚持,有广度,有分量,有不弃,都令人敬畏。在哪个朴素的年代,人们平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故事中表现了比利对老丹和小安的感谢和不舍。心爱猎犬老丹和小安的死让比利痛苦不堪,下决心从此不再买狗。老丹和小安坟头长出了一丛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圣神的红色羊齿草。

主人公的种种品质都值得我们学习,拥有这些品质的人,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环卫工人,他们不顾春夏秋冬都在我们的城市清理丑陋,带来美丽。在美丽的春天,他们不去欣赏鲜花,而是去清理积雪;在炎热的夏天,他们不去待空调房,而是去打扫我们扔下的垃圾;在落叶纷纷的秋天,他们不去抱怨,而是将落叶扫掉;在寒冷的冬天,他们不去躲在家里,而是去倒垃圾桶里的垃圾。记得一次新闻上报道,有好多环卫工人为了捡路中的垃圾,而丧生与车下,所以我们不能把垃圾随手扔在马路上。

我曾经也患过比利患过的恋狗病,心里只想买一条狗。那时候特别羡慕那些养狗的人,但父母不买狗。出于喜欢狗,我常常买几根肉香肠,喂小区里的小狗。引它们到家里来陪我玩。至今,我还是想买条狗。

这个温暖心灵的故事我最喜欢,它会让你一遍接着一遍地读。我读了好多遍,每一遍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篇六: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我带着感动的心情读完了它。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利比,它讲了利比和两只小狗的故事。

当我把文章的开头看完时,我就深深地体会到利比多么想得到两只小猎犬,我好像看到了他那双渴望的大眼睛。为了得到小狗,春天他在地里干活,夏天他在田里捉泥鳅,秋天他上山打野果子

用了两年的时间,他终于有了足够的钱,买来了老丹和小安。他们天天在一起,一起打猎,一起玩耍,建立了深厚的友情。有一次,利比为了不让小狗受冷,把自己的外套给小狗盖上,自己却差点冻成冰棍。

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有一次,他们在打猎的途中遇到了山狮,老丹为了保护利比,肚子被山狮的利牙刮出了一条又深又长的口子,后来,他们终于脱险了,老丹却在回家的路上永远离开了。小安因为老丹走了而不吃不喝,没几天也离开了人间。它们的墓上长出了羊齿草。

看完了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友情深深地打动了,我认为这两只小狗非常了不起,为了主人宁愿献出自己的生命。我真想也拥有这样的小猎犬,我也一定会好好的对待它们。

【篇七: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读这本书的题目时,我的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书中的主人公小男孩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一对浣熊猎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挣钱买狗,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卖过蔬菜,遭过父母的反对,听过别人的嘲笑。可是,这些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历尽千辛万苦,比利终于得到了这对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我在为比利感到高兴的同时,也感受到:其实不是比利有什么特别的能耐,只是他有一种很宝贵的品质,那就是意志坚强!

比利成功地训练了这对猎犬。或许谁也没有想到,在一次又一次的成功背后,这个小男孩和他心爱的猎犬付出了多大的努力!当比利在第一次打猎时,他毅然砍断一棵几个人合抱才能抱起来的粗壮枫树来获取小猎犬的信任,这是多么艰巨的任务,可比利做到了。

再看看老丹和小安,这两只猎犬胜过多少拥有贵族血统的名贵犬。这一对奇妙的组合多门有默契。老丹的勇猛与小安的睿智融为一体,取长补短,给所有人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

在于山狮的搏斗中,忠实的老丹,为了保护主人而身负重伤,奄奄一息。读着,我眼前仿佛出现了老丹那无奈但是依然坚强的眼神,我忍不住停下来,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些文字,心中默默地为它祈祷,希望老丹能战胜伤痛,勇敢地站起来!可是,事与愿违,老丹死了,可爱温顺的小安失去了同伴,变得异常脆弱,也不愿再活下去了。我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的眼泪,心里难过极了!是为猎犬难过?是为比利难过?我也说不清。

读完这本书,我更加坚信:动物和人一样有着丰富的情感,他们是我们忠实的伙伴。我深信,那红色的羊齿草,就是最好的见证!

【篇八: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寒假里,妈妈给我从出点买回一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拿到书后,我爱不释手,于是,我便沉浸在了书的海洋之中,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他讲述了一位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他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浣熊猎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比利替钓鱼人卖过鱼虾、蔬菜,遭过父母的反对,听过别人的嘲笑。可是这些困难都没有阻挡他实现愿望的信念。看到这里,我深深的觉得小比利实在太坚强了。

有一天,他终于凑齐了50美元,得到了两只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刻苦地训练者,教它们怎样才能捕捉到更多的浣熊。终于有一天,他们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

一次狩猎时,比利又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而又忠实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上。比利搬家那天到老丹和小安的坟上告别,却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前长出了一丛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撒下羊齿草的种子。

读完这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我泪流满面,因为它告诉了我,要用毅力和勇气去实现梦想。在今后的学习中,遇到困难要勇敢,坚强和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困难,客服困难。另外,还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情。

【篇九: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也许是由于读者和评论家精彩评价的缘故,当我第一眼见到《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时,就已经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我轻轻地翻开书页,展开了阅读之旅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少年比利一直渴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猎犬。经过不懈的努力和辛苦的劳动,比利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一对非常可爱的棕色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并且在爷爷和爸爸的帮助下,两只猎犬被训练成狩猎高手。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一起穿越山头捕捉浣熊,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在书里我读到了主人公比利所拥有的爱,那是他爷爷和父亲为培养他成长为优秀的猎人,而给予无私伟大而又默默无闻的爱;更有比利和老丹、小安之间情真意切,荣辱与共的生死之爱。我也读到了比利、老丹和小安那坚定不移的信仰,英勇无畏、不畏艰险的拼搏精神,以及他们勇于担当、一诺千金的责任感;更有比利、老丹与小安之间彼此的信任、忠诚和坚持,以及不离不弃,矢志不渝的友情,这些无不令我肃然起敬。

看完全书,感触特别深刻,比利、老丹和小安的精神以及他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光芒使我感动不已。回想自己,生活在温暖的家庭,天天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逍遥日子,老是以自我为中心而不顾他人感受;做事马虎拖拉,学习缺乏拼搏精神,没有毅力,甚至把一次次的失败都归结于别人,而从来不会去检讨自己。

记得父亲经常对我唠叨:毅力和坚持、为人和做事,然而我却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当我读懂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时候,我才知道以前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每当我想起每日父亲为我准备丰盛早餐的时候;帮助我分析题型的时候;帮我批改试卷到深夜的时候,我就无地自容,羞愧难当。《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让我反省、让我温暖的故事,我一遍又一遍地读,每一遍我都能感受到让我热泪盈眶而无从抗拒的巨大力量。

比利离开了陪伴他成长为优秀猎人的狩猎场,他没有忘记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被落叶掩埋的记忆。

是的,和比利一样,我也不会忘记我童年的生活,不会忘记曾经读过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更不会忘记作为一个优秀学生所必须具备的大爱与坚持、忠诚与责任。

读《故乡的野菜》有感800字


读《故乡的野菜》有感800字

向丽珊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咪咪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读《少年川川的故乡》有感


故乡在一个叫川川的少年印象中一直是个名词,没有多大的概念。因为在妈妈眼中,他出生在城市,就是个城市人,但同学们认为他是一个土里土气的乡巴佬,农村人。其实川川很清楚,他不是城里人,只是城里的一粒小小浮尘,一棵没有根的草,一只断线的风筝,在城市的边缘飘呀飘

川川虽然出生在杭州这座大都市,但他从未融入其中,这儿虽然有高楼大厦,霓虹闪烁,但这儿没有一间真正属于自己的小阁楼、小房间。

家乡有连绵的雪山,细长的瀑布,泥泞的小路家乡有大片大片的绿,绿得有生机。那儿的草原就如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翠色欲流,轻轻流入云际。

家乡的一点一滴正慢慢融入川川心中,但当读到那个梁清川,一看就是个农村人,成绩不好,拉我们班平均分而且什么也不懂,十足的菜鸟,真土这句话一下子刺入了我的瞳孔,扎入了我的心。天呐,城里的孩子太高傲了吧!农村人有什么不好?淳朴,热情。

故乡的影子渐渐清晰起来。川川开始怀念故乡的三舅,怀念家乡的味道。三舅那黝黑的脸庞,忙碌的身影,在川川眼中,就是故乡。三舅每次来看望川川时,总会带来家乡的雪梨什么的。故乡的土,故乡的水,故乡的空气培育而成,那就是故乡的味道呀!

四川泥石流事件,故乡已经在川川心中生了根。他为素未谋面的外婆感到难受。每年春节川川与父母都不能回到故乡,外婆年年春节都会做上一大块腊肉,储存在家中,随时随地将它们寄给远在异乡她最爱的外孙。外婆已离他们而去,对着大山,对川川的呼唤似乎一直回荡在耳畔。

川川更为乐观开朗的小牙子感到担心。经历了泥石流的灾害,小牙子的腹部受了重伤,缝了十几针。那伤痕如一条蠕动的蜈蚣,卧伏在他的肚皮上,小牙子有多遭罪,川川就有多心疼。川川有了想为他心心念念的故乡做些什么的冲动。

因为足球赛,川川不能与好友阿杰一起回到心心念念的故乡。它没有忘记故乡,而是将思乡情结深埋在心底,这是一代少年,外来务工子女,特有的故乡情怀。

故乡那山,那乡,那人,故乡是川川怦怦的心跳声,是一个少年涌动的情愫。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读《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有感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中描写了一个名叫比利的男孩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了两只猎犬后的故事。我在看书时差点潸然泪下,这个故事很感人。它大致的内容是:
男孩比利在经过两年时间的磨练后,终于攒足了买两只浣熊猎狗:老丹和小安。他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捉浣熊的美好时光。形影不离的小丹和老安使比利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猎浣熊比赛的金奖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狮子,勇敢地老安用生命保护了主人,深情的小丹拒绝进食,最终死在了老安的坟墓上。比利他们要搬家去镇上,去与老安与小丹告别时,看见了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种下的漂亮的红色羊齿草。这就是本书名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的缘由。
看完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几点感悟:
1做事要坚持。比利想要两只浣熊猎犬,但他没钱买,不过他没有放弃。通过两年时间的磨练与攒钱,终于买下了两只浣熊猎犬。
2要有耐心。比利刚买来的狗,什么都不懂,在比利耐心调教下,才变成了百战百胜的浣熊猎犬。
3要勇敢。当比利参加比赛时,天下起了大雪,他们迷了路,不过他们很镇定,还获得了冠军。
4要对动物好,关心。老丹之所以会为了比利奋不顾身,是因为他知道比利对他好,不会伤害他。
这些在生活中都要有。我们不能伤害别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我在一开始听说浣熊要被捕捉,很奇怪,经过调查知道了,原来是浣熊会偷吃食物。浣熊在晚上出来,而且一很多把戏,所以能捉到两只算好了。书的结尾说两只猎犬就像是上帝派来帮助比利的,话说得不错,不过它们最终被收回了。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很大。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汪曾祺的《故乡的元宵节》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故乡有感8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