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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达尔文传有感800字

读《奥尔索》有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在阅读过程中,我们经常为作者精妙的文笔所叹服,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如何写一篇令人印象深刻的作品读后感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读《奥尔索》有感"这样的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陈敬扬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奥尔索》这篇文章。奥尔索是一个力大无比,凶猛如狮子般的人,而珍尼则是最美丽的小女孩。

他们同出一个马戏班,基尔什班主为了夸大他班里的节目,好让人们都来观看,海报上写出了奥尔索表演节目的精彩性。他自己拿出了压轴名戏,亲自赶狮子表演,让奥尔索和大力士摔跤,珍尼可和所有美女比美。可以看出基尔什的野心和贪婪性有多高。

就是这样一个“鞭子大王”排练的时候和狮子战斗的节目失败了,那只被他宣称是非洲最凶猛的狮子早已不再凶猛,曾经的草原之王,在长时间的训导后,早已磨灭了当年的野性。何况它年纪已老,毛都掉光了,且根本没有要攻击人的意思。无论基尔什怎么打它,它都不发怒,反尔向笼子里躲,观众当然特失望。然而,恰巧的是,他正看到奥尔索和珍尼正在说笑,生气的基尔什猛地鞭打着奥尔索,就象是在打他驯养的野兽一般。不知打了多少下,珍尼看到眼里,心疼奥尔索被打成那个样子,在训练马术时倒了下来……

在珍尼被打之后,奥尔索终于也象狮子般凶猛,打倒了前来救驾的人群,两个同命相连的人象野兽冲出笼子般,跑向了两人个年青人向往的地方----森林深处。碰巧,遇到了一位老者,求了他们,老人在荒野生活多年,已经很久没看到人了,见到奥尔索和珍尼,自然是倍感亲切---至此后,三人一起生活,从未有过其他人来打扰。

读完这篇故事,我体会到:奥尔索和珍尼向往幸福和自由的决心是那么美好与真诚。也体现了基尔什的贪婪和凶狠,所以,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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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叙利奥有感500字


自从我读了《叙利奥》这篇课文后,让我的心百感交集、激动不已。

叙利奥是一个小学五年级的黑头发、白皮肤的小孩,他是一个学习很好的孩子,爸爸希望他长大能赚钱养活全家人,因此,父亲爱他、很疼他、很关心他。叙利奥一家还有父母和几个比他小的儿女,一家过着清苦的生活。父亲为了让一家人能幸福的生活,白天去修铁路,晚上答应书店写各个客户的签条。因为劳累过度,头发也白了。叙利奥觉得他身为这一家的一员,有责任帮助父亲抄签条,所以他在晚上12点钟父亲睡觉后偷偷地起来帮父亲抄(因为父亲不想让叙利奥分心,想让他能好好学习,养活一家人。所以才偷偷地帮他父亲抄)。

叙利奥帮父亲抄签条一个月了,晚上没睡过整夜觉,很疲劳,经常打旽。但是他的疲劳换来了六元七角四分钱。

但叙利奥熬不住了,做功课时居然趴在桌子上睡觉。父亲看见叙利奥这种表现,实在很失望。想他以后也没什么出息,就不理睬他了。叙利奥心里痛不欲生,但他还是一直偷偷帮父亲抄签条。

一天晚上,父亲一切都明白了,心中充满了懊悔......

叙利奥真了不起,他居然如此懂事,为了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他四个月都没有睡过一次整夜觉。不管是父亲冤枉了他,他没有倒下来,还一直努力为父亲减轻重担,这么伟大的精神,真是让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想想我们自己,娇生惯养,不知道父母为了养活我们一家人,在外头努力地工作呢!我们却一点也不在乎,想起来也感到惭愧呀!

叙利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骄傲、值得我们引以为荣啊!

读玛蒂尔达有感400字:读《玛蒂尔达》有感


自从读了罗尔德达尔的绘本,我就按捺不住了,今天我就为达尔介绍一本书《玛蒂尔达》!主要人物有:玛蒂尔达、亨尼小姐、特朗奇布尔校长、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

沃姆伍德先生家很有钱(也是玛蒂尔达家),可是他的有钱是卖黑车赚到的,玛蒂尔达想阻止他,因为不久,他就即将去坐牢了。可是他爸爸太贪心太狂妄了,玛蒂尔达一而再再而三地去阻止爸爸,以免使他面临坐牢的境界,可是没有用。于是她准备惩罚这狂妄的人,玛蒂尔达心里只有愤怒的理想

在学校发生了两个奇迹,一、玛蒂尔达可以用眼睛操控任何东西而且还把特朗奇布尔校长吓了一大跳。二、她在上课用眼睛把一支粉笔悬起来写了:阿尔莎,我是马格纳斯,你还是相信吧。把我的珍妮的房子还给她,离开这里,如果你不听,一定会来杀你,就像你杀我一样,时刻盯住你!!!校长从明天就消失了,孩子们欢呼雀跃(因为特朗奇布尔校长性格残忍,比如一个小女孩,头发被校长从两个长辫子变成了蘑菇头)

最后沃姆伍德先生和太太被发现卖的是黑车逃到了西班牙,亨尼小姐和玛蒂尔达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出走的泰奥》有感4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出走的泰奥》一书,书中主要讲了泰奥厌倦了家庭的吵吵闹闹,虽然他的老师佩尔希夫人能理解他,有心事他也能向天花板上的小人儿倾诉;可是他还是决定离开这里所有的一切。他把书包往教室外面的大柜子里一塞,出走了于是离家出走……

他在汽车的肚子底下和树林中吓人的小木屋里过夜,他认识了慈爱的经营欢乐转盘的的安安老爸、好心的货车司机凯玛尔、大方的皮特,也被一个倒卖汽车的犯罪团伙幽禁在一个黑暗的阁楼上……所幸的是,这一切都如恶梦一般过去了。

安安爸爸的一句话我永远记在心中,葡萄酒并不全是甜的,生活尤其是这样。是的在人生中,你会经历许多酸甜苦辣,坑坑洼洼无处不在,虽然会有许多波折,但只要你坚信我会成功,不气馁,一场风雨过后将是晴天。

看了这句话,我有了许多感悟,懂得在失败上努力爬起,再找找原因,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我以后要怎样努力,才能获得成功,享受成功的喜悦。虽然泰奥出走的原因和想法我可以理解,但他知道吗他的爸爸妈妈因为他的第一次出走操碎了心,他自己也为他的出走付出了代价,值吗?我不要学习他,就算父母再吵,你也可以找他们谈一谈呀,为什么不能沟通一下呢,不要因为一时之气做出这样错误的决定,我们要理解他们。

读《出走的泰奥》有感500字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叫《出走的泰奥》。一开始读的时候,看到书名我就很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题目?泰奥为什么要出走?什么原因使他出走?他出走后回家了还是没回家?……一大串问题使我快速地看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真好看!

书中细细地描述了泰奥的两次出走。有时我也为他担心他会不会饿死或渴死呢?而且他出走时最多只带了二十六马克,它万一钱不够花了呢?我觉得泰奥很傻,不就是家里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吗?又怎么样?我和他的生活真的差不到哪里去,我妈妈几乎每天都要因为我的学习跟我吵,为什么我活得这么好、这么开心,而他却要离家出走呢?我有时也会因为不愿意写作业被父母吵、打得很烦,忍一忍不就行了吗?泰奥,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出走,我长这么大,就算再烦,也从来不会离家出走的,而且连这种念头都从来没有过!你真的不怕出走时遇到坏人吗?还好,你碰到的人并不完全是坏人,如安安老爸、凯玛尔,如果有脑子的人,他们就会想:“既然是好人,那么他们说的话,做的事,总不会是对自己不好的。”那你为什么不听劝呢?他们两个已经多少次告诉你,要尽早回家,别做傻事,这样对你没好处,唉……你自己想想吧!

泰奥,虽然你回家了,但是我告诉你,一般正常儿童是不会离家出走的,至于你的所作所为,我感到奇怪。

读《寻找奥兹国》有感600字


直至今天,我才真正接触到了这本弗兰克·鲍姆的《寻找奥兹国》。虽然之前一直有听说过《寻找奥兹国》的大名,但当真正见着它“本人”的时候,内心还是忍不住为它震撼。

《寻找奥兹国》这本书讲了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为了找到回家的路,一路上陆续结实了没脑子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十分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历尽艰险,互相帮助,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终,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在路上凭借自己非凡的能力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地完成了自己的心愿,而多萝茜也成功的回了家。

看完后,我那颗提到嗓子口的心又吞回了肚子里。作者生动的描写使我为他们担心,为他们烦恼,和他们一起开心。无论是谁,看了这本书后,都会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这本书中的勇敢让我震撼,胆小狮的勇敢让我震惊。胆小狮认为自己很胆小,但是在大家绞尽脑汁都没有办法的时候,是它勇敢地驮大家飞跃绝境,是它在大家落河陷入危险的时候,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大家,拖船上岸。在面对种种困难的时候,他勇敢的选择了面对,而不是逃避。

之前,我十分胆小,甚至说是懦弱。不敢在陌生人面前说话,不敢和爸爸妈妈说话,怕自己说错了什么,惹他们生气。但是现在,我在他们的面前不再是一副怕生的模样了,大家都说我古灵精怪的,是大家的开心果。这本书给了我若干个教训,帮助了我许许多多,让我更加的勇敢。

看每一本书,都会给我留下许多的帮助。每一本书对我的帮助,我都知道,但就是做不到。看了这本《寻找奥兹国》后,我受益匪浅,于是便给我的人生增添了一道光彩。

读《李尔王》有感


这些天我在世界文学名著上看到一个名叫《李尔王》故事。让我来把故事说给你们听吧:

从前有个国王,他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和二女儿都讨厌这个国王,唯独小女儿爱国王。一天,国王把三个女儿叫到自己身边,对她们说:我的女儿啊,我今天要知道谁最爱我,我就分领土给她。大女儿和二女儿听了,特别想得到领土。大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将永远爱您,我爱您爱得比我自己的生命还重要。国王听了,认为是真的,就把一大块领土分给了大女儿。二女儿对国王说:父王,我要是没了您,我每天睡觉都睡不好。国王听了,信以为真,又将一大块领土分给了二女儿。到小女儿了,小女儿知道姐姐们是花言巧语,即使对父王说了,父王又怎么会相信呢?小女儿没有说好听的话给父王听,国王就认为小女儿不爱自己,所以没分给她领土,又把小女儿赶出去。

国王的大女儿和二女儿为了争夺王位,把老国王赶了出去,老国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些甜言蜜语都是假的!小女儿才是真心的爱我,是一个诚实的人。老国去找小女儿,觉得自己都很难面对她。

国王要收回自己的国家,小女儿带着自己的军队,和父王一起向两个姐姐发起了征讨,战斗进行了三天三夜,两个姐姐对处斩了,可是小女儿也在战斗中负伤,永远的离开了。

老国王伤心极了,也去世了。

恩恩怨怨结束了,这个国家又安宁了下来。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不能做坏事,不能贪心,要不然会受到惩罚的;也不能光听好听的话,而不去认真思考,要看清事情的本质。做人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读李尔王有感


《李尔王》约写于1605年,取材于英国民间一个古老的家喻户晓的传说,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李尔王读后感:

李尔王读后感【1】

故事讲的是年老昏聩、刚愎自用、目光无识的李尔王把国土分给了虚伪的大女儿吕甘、二女儿贡纳莉,却把诚实率直善良不会取悦父王的小女儿科第丽霞驱逐到国外。

科第丽霞被迫离家出走,与爱她的法兰西国王去了法国。

李尔王自己仅保留国王的尊号和一百名侍从,准备轮流住在两个女儿家中安享晚年。

谁料两个大女儿达到目的后却原形毕露,把老父赶出家门,李尔王饱受颠沛流离之苦。

小女儿得知李尔王的凄惨遭遇,起兵讨伐两个姐姐,不幸失败,最后被俘含恨自刎,李尔王也在悲痛疯癫中死去。

当然,两个坏女儿的下场也是可悲的。

李尔王这个糊涂虚伪的老国王,因为自己的虚荣之心,害了自己更害了那个善良天真的小女儿科第丽霞,在我们看来他遭到这样的后果是活该、是自食其果,话又说回来,

人到老年遭受到如此的待遇应该说是他一生中最苦的果子了,更惨的是最善良的女儿又死在了自己的前头。

可是我们有没有想过他是一个平常人,是和我们一样的平常人,如果他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听别人的劝言和真话的时候又怎么能够在自己的王位上做到现在,

又怎么能够把自己的国家治理得如此呢?可是,由于他平时身居高位,长期生活在一呼百诺的宫廷之中,周围都是争先恐后向他邀功献媚之人,所有的人或事都围绕着他转动,以他的好恶为好恶,以他的是非为是非。

年月深久,他就像一个上了瘾的吸毒者,奉承和献媚成了他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必需品,每一刻都离不开歌功颂德。

当他失去了王位、权势,历尽磨难,却因而恢复了人性,他临终的悲鸣不是为当初他迷恋的宣赫的声势、帝王的威严,而是为了当初被他驱逐出宫受到他诅咒的小女儿,

但他却不能从她的长眠中唤回她那颗洋溢着仁爱的热心了,正因为这种种的遭遇他懂得了最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权势收买的人间真情。

可是,正当两个女儿都向他献媚花言巧语,哄得他兴高采烈的时候,偏偏小女儿科第丽霞没有摇尾乞怜似的向他奉承,不怕和他顶撞,大大扫了他的兴,一怒之下把小女儿赶出了自己的国家。

小女儿科第丽霞是善良的、天真孝顺的,同时她也是固执冲动的,如果只有自己知道自己的善良、孝顺又有什么用,既然知道自己的两个姐姐是什么样子的又为何不能在此争得一地之位,

以此来为自己为老父铺好一条后路呢?保持自己的尊严和作风是没错,可是人有的时候是需要用言语向他人表白说明的,有的时候言语比行动的作用要大得多。

她也是幸福的,因为自己的一无所有而得到了一个真心爱她的郎君,这是她的两个姐姐不曾也不可能拥有的,她是一直活在爱与被爱之中的。

但同时她也是冲动的,因为父王受到了两个姐姐的狼心狗肺的对待而出兵讨伐她们,到最后失败受辱而死于狱中,这难道不是她的冲动吗?自己心善不忍,

那也要在有把握之时做有把握之事呀,可她在自己没有准备完善的时候冒然地出兵又起有不败之理。

李尔王的大女儿吕甘和二女儿贡纳莉更不用说了,是一个狠毒、不忠、不孝、不贞、无知的女人,为了各自的利益驱赶自己年迈的老父,为了自己心中喜欢的浪人而毁灭自己的家,

更是相互残害生命,直到死都不知道她们喜欢的那个男人也同样是一个狠毒的男人,而他只是在不断地利用她们罢了,或许是因为她们是国土的拥有都而对待依附她们的丈夫不屑一顾,甚至骂自己的丈夫是懦夫,可怜的两个男人,因为权利而葬送了自己的幸福一生。

她们根本就没有一个为人妻、为人女的样子,可能她们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一个为人的道理吧!这里最坏的、用谋最高一筹的应该说是葛罗斯脱的私生子爱特门了,

为了家产、为了更高的地位同样是迫害自己同父异母的哥哥,更是害了一直把他当作孝子的父亲,这些对他来说还不够,居然用自己的相貌和花言巧语把所有的人哄得团团转,

最终有两个女人因为他的虚情假意而死于自己的手中,而他自己到最后一无所有,还葬送了自己。

说真小人可恶,可像他这样的带着假面具的伪君子更是比真小人可恶得太多太多。

其实,话又说回来,这种伪善并不是他的个人原因所造成的,也不是他当初想要的,是周围的环境把他造就成了这样的一个人,正因为他是个私生子,

所以周围的人才会对他有种种不礼貌的称呼和对待,他和埃特加同为葛罗斯脱之子,可是他们的待遇却截然不同,这就对伪善的他造成了一种很深很重的影响和内心的创伤,这难道是他的错吗?并不完全是,只不过是别人和社会对他有所不公罢了。

葛罗斯脱和遭遇与李尔王有相似之处,他是因为轻信了爱特门的话,遇到爱特门的告密而失去了自己的双眼,他虽然失去了双眼,可他找回了自己的孝顺忠心的儿子埃特加;他虽然失去了双眼,

但他心中的那双眼亮了,不会因别人的外表而再轻易地想念他人了。

这个故事中最忠诚、忠心耿耿的人应该属肯脱这位老臣了,他因为自己的真言而被李尔王放逐,可他没有因为李尔王的昏慵而怀恨在心,更没有因此而离开这位可怜的老国王,

他知道李尔王是一位好君主,只是太容易被花言巧语所迷惑罢了,所以他要不辞辛苦地陪伴在他的身边,就在李尔王最艰难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时候都没有离开过他一步,甚至为这个从前的老国王而奔波,为他向善良的科第丽霞求救。

应该说肯脱是一个聪明灵活的人,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改变自己,最后李尔王的得救与小女儿的相识都是多亏了他。

李尔王读后感【2】

我曾经听过一个和《李尔王》有几分相像的童话,其中的国王也有两个口蜜腹剑的大女儿和一个直率的小女儿。

当小女儿拒绝奉承父亲而被驱逐时,从她脸颊上流下的眼泪变为了晶莹剔透的钻石。

最后国王意识到自己的错,顺着钻石铺成的路找回小女儿,童话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在《李尔王》中,科迪利娅的眼泪是轻小的水滴。

只有在肯特和读者的眼里它才和钻石一样价值连城,因为那是亲情和真理的象征。

《李尔王》以悲剧结束的原因在我看来有以下两个。

首先,权力实在是非常诱人的东西。

莎士比亚添加了一条情节线索说明这一点:同是葛罗斯特伯爵的儿子,爱德蒙的地位就比爱德加低。

尽管大家都明白私生子不能选择是不是当个合法的孩子,他们还是对私生子抱有偏见。

机敏狡猾的爱德蒙因此才向英格兰开始了自己争夺地位的战斗。

亲情在这条线索中不那么重要,只是为了在两兄弟之间作对比控制变量而已。

在爱德蒙接近胜利时他是多么风光,掌权者信任他,看清他诡计的父亲死去了,被他陷害的兄长沦落成流浪汉,只差一点他就能借着戈纳瑞和里甘登上国王的宝座。

爱德蒙以不正当的方式挑战了命运,终究被正义和道德即爱德加代表的精神吞噬了心志发了疯。

虽然戈纳瑞和里甘对于权力的渴望没有那样夸张地落在文字上,她们的一言一行配合爱德蒙的地位战向读者展示了权力和欲望交织构成的无底洞。

其次,李尔没有反省自己的意识,而是空口指责儿女的可恨。

李尔的性格乖戾。

他将诅咒滥加于任何不按照他的意愿行事的人;他变化无常,有时喜欢听甜言蜜语,有时又喜欢弄臣带有讽刺意味的儿歌。

他的性情除了表现在自己身上以外,还充分地从女儿们身上显露。

哪一个女儿没有遗传任何父亲的特征?大女儿和二女儿的贪婪无情;小女儿的善良宽容,不正是李尔的不同侧面吗? 弄人的比喻蜗牛背着一个屋子是因为可以把它的头缩在里面;它不会把屋子送给它的女儿,害得它的触角没地方安顿。

用屋子暗示国土和权力,用触角暗示这一家人脾气霸道的地方。

坏脾气在宫廷里有阿谀奉承的大臣帮忙掩饰,蜕下这层虚伪的表皮李尔才得到了报应。

悲剧就在于李尔依然没有明白:做父亲的没有树立好榜样是不应该的。

作为一部戏剧,客观的描述让读者能从自己的角度理解故事。

《李尔王》的悲情不是让泪水湿润读者的眼睛,而是让思考充斥读者的大脑。

读《爱弥尔》有感


人们常常比喻“老师是蜡烛,照亮别人燃烧自己”,但是作为新世纪的一名教师,我更觉得自己应该是一支蓄电池不断放电不断的充电。使自己成为一支永远都耗不尽的蓄电池。所以我们就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胜在所获得的是具体的、真切的感受和体验,“读”则在认知的理性、系统性方面给我们更多的收获,而且它们又有相互印证的作用。在有心、用心去“行千里路”的同时,与“读万卷书”相结合起来,则会有更好的收获。这样才能-检举洞开眼界,才陶冶情操。才能是自己成为一支质量过硬的蓄电池。

这使我情不自禁的拿起卢梭的《爱弥儿》来。最早听说《爱弥尔》这本书是在师范的时候,我想对于师范专业来说《爱弥尔》会是一本很耳熟的书。《爱弥儿》一书轻松而严谨的语言,通俗而易懂的词句,娓娓道来,一气呵成!细细体味与卢梭大师交流的那种感觉,细细品读蕴藏在其中的教育思想和哲理,感触颇多。在我的印象中“爱弥尔”是一个人的名字,而这本书以它作为全书的题目,我想它会是一本通过描述“爱弥尔”的成长历程而写成的一本书。所谓的“爱弥尔”只是卢梭为了阐述自己的理念所假想的一个教育对像。并不是自己原先所想的那样,即使其中涉及到“爱弥尔”的许多事例,自然也是卢梭假想的。

一、崇尚自然教育

卢梭早书中说的最多使我就是“自然教育”。所谓“自然教育”,就是要服从自然的永恒法则,听任人的身心自由发展。他这样主张教爱弥儿唱歌:“声音要唱得准,唱得稳,唱得柔和而响亮;他的耳朵要听得出牌子和韵调;但是,做到这一点就够了,不要有过多的要求。拟声音乐和舞台音乐是不适宜于在他那样的年纪时唱的;我甚至不希望他唱歌词,如果他要唱的话,我就尽量拿适合于他年纪的有趣的歌词给他唱,而且歌词的意思也要像他的思想那样简单。”我个人极欣赏这段话,而想起自己曾在听一些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唱流行歌曲时的鼓掌,真是脸红啊!相信卢梭是不愿意听到那些含混其辞的天真童音的,这与他所推崇的“自然”太相悖了。

我们教育儿童绝不能拔苗助长,应该顺其自然。当今社会,由于人口激增,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无数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风,从小就扼杀了孩子玩闹的天性,或是逼其阅读厚厚的书本,或是替其报名兴趣班。我经常可以看到:一个5、6岁的孩子,在其家长陪伴下,学习书法、钢琴、舞蹈等等特长。他们大多都不是出于自愿,而是家长和老师的逼迫下进行的。特别是当家长曾经的梦想没有实现的时候,总是希望他的后辈来实现,于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在孩子身上,丝毫没有考虑孩子的想法。回想到自己身边的孩子,每周末也都在参加围棋,英语,国画等兴趣班,好象这已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可是我们是不是在扼杀一个孩子追求自由的天性呢?在家长和老师的逼迫式教育下,这些孩子是不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呢?是不是充满自由和翱翔的空间的?

其实,我们的孩子是有思想的。我想:教育孩子的时候可以尽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尽情地哭笑打闹。回归自然,让孩子采天地之灵气,集日月之精华,这样培养出来的才是有灵性有个性的孩子。

二、崇尚自由教育

在《爱弥儿》中,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作者对“自由”的渴求,因此特别强调教育应以天性为师,而不以人为师,应使教育对象成为天性所造就的人,而不是人所造就的人。以今人的眼光看,这些思想不免有其局限性:“自然”也是要受到拘束的,如果“听任人的身心自由发展”,儿童是无法学到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但瑕不掩瑜,卢梭以平等博爱的心怀教育他的爱弥儿,这个假想的孤儿幸福地生活在不被强迫的自由世界。但愿,我们的每一个孩子都是幸福的“爱弥儿”。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自然教育观的重要性,充分挖掘孩子的天赋,让我们孩子的心贴近自然,让他们在自由的空气中成长。

三、崇尚自我保护的教育

在卢梭的《爱弥尔》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有感触。那就是:“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在必要的时候,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者马耳他岛的灼热的岩石上也能够生活。”

现代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在讲究方法,认识思考,工作劳动、体育运动、生活起居等都讲究方法。我们时时要想起如何教育我们的孩子。孩子学习的好坏是每个家长都都比较关注的。都想方设法去辅导他们,参加一些绘画舞蹈钢琴培训班,但对他们在成长中是如何保护他们自己却教育得不多。

教给孩子正确的方向和方法,任其跌打摔爬,在浮沉起伏中锻炼独立性和创造性。鼓励幼儿大胆提出新颖、富有创见的观点,为幼儿提供各种实践机会,让他们在干中学,让幼儿学会自主学习。这里所说的自主学习,是指儿童的高品质的学习。所有的能有效地促进孩子发展的学习,都一定是自主学习。大量的观察和研究充分证明:只有让孩子感觉到别人在关心他们,对正在学习的内容很好奇,能积极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在任务完成后得到适当的肯定,能看到成功的机会,对正在学习的东西感兴趣并觉得富有挑战性,感觉到自己正在做有意义的事情,这样的学习才是真正有效的学习。要促进幼儿的自主发展,就必须最大可能地创设让孩子参与到自主学习中来的情境与氛围。

总之,读了《爱弥尔》后使我更深入的理解"教育是一门艺术"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我们要用快乐的心情来工作和生活,自觉热爱教育,对孩子有责任感、有爱心,这也是幼儿园教师的一种满足和快乐。这样的教师就能让孩子在受教育过程中,能够健康、快乐、文明、有使命感、有责任感、有爱心地生存着。就能让孩子学会关注生命、尊重生命、赞美生命、保卫生命。就能够培养孩子具有独立人格的人,热爱生活的人。

蜕变――读奥巴马成长经历有感 (600字)


从无恶不作的小混混到哈佛大学法学博士,从华尔街高级白领到芝加哥平民区义工,从假冒非洲王子到美国第一位连任黑人总统,这个不可思议的蜕变,让他绽放了无限光彩,他是谁?奥巴马。

奥巴马总统小时候因家境,肤色被同学歧视而自暴自弃,从而犯下了很多错吸毒,逃学他母亲曾告诉他做人要有追求,要做有益于人而自己喜欢做的事,才能有真正的快乐。也因奥巴马的错,所有教他的老师都预言,监狱的大门会对他敞开。后来奥巴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决定痛改前非,他的蜕变也从这里开始。

奥巴马的母亲,是当时唯一一个嫁给黑人的白人,虽被人歧视着,但仍独自学习,自信执着,为了以身作则写下完美的人生篇章,攻读到了博士。奥巴马蜕变破茧的力量,正是人生真谛。从古至今,每个人的成长经历中都会有变故和困难,话说苦难造就人才,想胡雪岩和李嘉诚一样,奥巴马总统也是从最底层的缮修房屋开始的,给自己地位低的人服务,他有过自卑,惶恐,迷茫,但浪子回头金不换,以诚所至金石为开。

我也要向奥巴马总统一样啊!想起来,上课开小差,抄作业,被罚点名这样的迨略谖疑砩峡晌绞不胜数,但从自卑中不断在找回自信的我,人生真谛,可谓对社会的贡献才是衡量一个人一生价值的真正尺度。我个人认为,把握好这个尺度,我们也会有同样的蜕变!

五年级:陈秋名

读《汉塞尔和格蕾特尔》有感


汉塞尔和格蕾特尔是《格林童话》中的一个小故事。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男孩汉塞尔和他的妹妹格蕾特尔 ,第一次因为闹饥荒,被他们的继母遗弃在森林里。因为听到父母的讲话,哥哥汉塞尔用准备好的鹅卵石作了记号,他们顺利的回到家。第二次因为闹灾荒,被继母丢到森林的更深处,因为没有准备哥哥汉塞尔只能用自己的面包屑撒在路上作记号,面包屑被树林里的小鸟吃了,他们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可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放弃寻找,哥哥汉塞尔一路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妹妹格蕾特尔,妹妹格蕾特尔把自己的面包给哥哥吃,就在他们拼命寻找回家的路时,又落到一个巫婆的手上。就在巫婆想把妹妹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着吃时,却被聪明的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死,救出哥哥汉塞尔,最后回到家,和父亲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每当在学习、生活中遇到问题想喊爸爸妈妈时,我就会想到这个小故事,他告诉我们,在遇到问题的时候慌张、害怕,脑子里就会一片空白,什么办法也想不出来,那样就不能战胜困难。只有关心、爱护别人,动脑筋想办法,用智慧战胜困难,这样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

读《奥兹国仙境奇遇记》有感


徐少泽
假期里,我阅读了弗兰克·鲍姆写的《奥兹国仙境奇遇记》。在作者描绘的一系列故事中,我最喜爱看的莫过于《失踪的公主》。
翡翠城里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情——统治者奥芝玛公主失踪了!大家心急如焚,分成几路前去寻找。与此同时,生活在温基国的一个偏远高地上的甜饼厨师凯克的镶钻金洗碗盘也不见了,于是凯克在聪明的蛙人陪伴下去寻找镶钻金洗碗盘。更可恨的是,奥兹国所有的魔法工具在一夜之间全都被偷走了。凯克和蛙人在小熊的帮助下,知道了制造这连环盗窃案的大坏蛋是乌古鞋匠魔法师。当他们来到乌古鞋匠魔法师的柳条城堡附近时,与正在寻找奥芝玛公主的桃乐丝等人相遇。两队人马走进柳条城堡,乌古反抗性地连续四次大施巫术,桃乐丝等人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一一化解。后来,桃乐丝念起咒语,把乌古变成了一只和平鸽。乌古悔过自新,得到桃乐丝的宽恕后决定永远做一只鸽子。最后,奥芝玛公主、魔法工具和凯克的镶钻金洗碗盘也逐步找到了。乌古的弃恶从善、改邪归正也得到了所有人的原谅。
读了这个故事,我收获很大。我很佩服桃乐丝等人,他们靠智慧和勇敢获得了成功,并拯救了乌古。我们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发展历史也离不开智慧和勇敢!智慧和勇敢把我们的理想变成了现实,智慧和勇敢促使富兰克林发明了避雷针,智慧和勇敢促使奥本海默发明了原子弹……今后,如果我在学习生活上遇到困境,我要坚强勇敢,迎难而上,而且要用智慧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读《耐尔斯读书》有感


记得我妈妈跟我说过,做任何事都要认真,特别是学习。但是,我不知怎么回事,每次考试都太粗心了!然后,我一想,哎,别认真了,认真也没什么作用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做《耐尔斯读书》,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学习的重要,还有怎样学习了。你们肯定想知道主要内容是什么吧?告诉你们吧!

耐尔斯是一个美国人,他的家里很穷,很穷,但是他执意要去学习,妈妈也就同意了。但是他家里的钱不够他上学校,他呢,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偷偷的到学校去学习,然后把老师讲的内容记下来。(买笔纸的钱还是有的)到了晚上,耐尔斯就拿起早上的笔记,读了起来。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渐渐的快要睡着了,但是,他做梦还在想着学习,在说梦话:我今天学了世界上最高的山,最长的桥

我看了以后,心想:耐尔斯家里穷都可以读书,我又不是穷小子,我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哦!恩,开始行动,就从今天开始!

从那以后,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了,我好开心哪!

读《哈扎尔词典》有感


构造真实

——读《哈扎尔词典》有感

文 修新羽

读过《微暗的火》的人或许更能理解本部作品:一次心智的冒险与挑战。

读过《看不见的城市》的人或许更懂得享受阅读过程:结构精妙,层层对映,犹如一种美丽晶体。

这便是《哈扎尔词典》,阴本或阳本。开篇没多久它便告诉你,"这个版本共印五百部,其中一部由达乌勃马奴斯用剧毒油墨印刷而成。这部沾着毒汁的辞典由一把金锁锁住,和另一部上了银锁的辞典放在一起。1692年,宗教裁判所下令销毁达乌勃马奴斯版的辞典时,只有这两本躲过劫难,得以幸免。这样一来,那些胆大妄为的人或异教徒若读了这部禁书,定遭死亡之凶。谁若打开此书便会立刻全身瘫痪,胸口像被针尖刺中一般。读者会在看至第九页上的这几个字时死去,这几个字是:词句已成血肉。倘若读者同时阅读带银锁的辞典,便能知晓死亡何时降临。带银锁的辞典里有下述提示:"倘若你已苏醒却未觉痛苦,须知你已不在活人世界。"

词句已成血肉,你便行走在此书中。隐藏在书籍背后的真相任你解读,任你唏嘘。

在这本书里,从编撰史开始,所有虚构都是真实。

在这本书里,没有故事科研,有的只是被切割成字句的历史,按字母表的顺序一一铺陈开来。红,基督教。绿,伊斯兰教。黄,犹太教。三个宗教的三个视角,循环交叠地讲述着哈扎尔大辩论时的人物与历史轶事。通过一种"百科全书"式的叙述,通过这样一部"辞典小说",作者构造了一种新的语言模式,并以此构造了一个新的世界。

然后,让我们谈论一下小说写作中的真实元素。在这里,真实与虚构已然交织。书中提到的"哈扎尔论辩"与"改宗"之事在史学界多有所考证,诸多细节也是未加虚构("达乌勃马奴斯"在历史上确有其人)。这样苦心孤诣的安排,无疑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体会到了独特的神秘感。而历史真实感只是此书非凡魅力中的一小部分。

其他的"真实性"恰恰是由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来填补。"捕梦者"潜入梦境来搜集其祖先亚当的肉身残片,幻化成人形的撒旦对此万般阻挠。在最后的补编中,悲剧性的命运终被揭晓:受厄运阻挠,捕梦者们永远地功亏一篑,所谓肉身重组也成为了历史长河中永恒的跌宕……生死来去,轮回相续;求所欲求,求之不得。这种西西弗斯式的悲剧再次成为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达乌勃马奴斯死前从字典上读到的最后一句话:"动词是肉。人类的肉身是造物主创造的动词,而亚当之躯亦是由字母拼写而成;公主的眼皮上画着致死字母,让她在脆弱的睡眠时期也能至敌人于死地……不要试图去思考这到底可不可能。能被读到的都是谎言,真理偏偏写在字句间的空白里。我们苦苦地追求着自以为的真相,却对世界的真谛视而不见。

在《哈扎尔词典》里,对字句的评判自有其标准,神性与人性蕴含其间。作者用有限的语言构造出无限的世界无限的可能性,而我们将沿着自己所找到的任一条道路,读到自己想要的结局。

作者简介

米洛拉德?帕维奇

(1929-2009)塞尔维亚作家,文艺学家,哲学博士,贝尔格莱德大学教授,塞尔维亚科学和艺术院院士,全欧文化学会和全欧科学与艺术家协会成员。曾被美国、欧洲和巴西的学者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摘自豆瓣)

读《阿尔芒丝》有感


读《阿尔芒丝》有感


前天晚上看完了这本书,前面感觉很好,但小说的结尾彻底败坏了我的兴致。奥克塔夫之死太仓促了,情节急转直下,而博尼维骑士的出场也有点嫌迟。总之,就是觉得铺垫不足,草草收尾。最让我受不了的当然是那个奥克塔夫到死也没有讲出来的秘密,我上网查了一下,答案是:他阳萎!据说是司汤达给梅里美的信里透露的,于是我又翻出司汤达的书简看,但我手头的译本似乎没有收录这封信。这个谜底也太晦涩了吧,在司汤达的智力测验面前我彻底败下阵来,不过,估计败下阵来的人是绝大多数。希望译者们在译本序里就把这个秘密和盘托出,不然读者对司汤达的写作手法、小说内容的兴趣就会完全转移到猜谜上,而且读者即便最后知道了谜底也会觉得啼笑皆非,这绝对会影响到对小说的欣赏。其实最不对的就是司汤达本人,假如他像大仲马在《双雄记》序中就把男主人公的隐痛说出来,那读者的阅读兴趣就不会被误导到其他方向去了。
司汤达的心理描写还是极好的,完全写出了奥克塔夫心理的成长,年轻的恋人之间的猜度和妒嫉,上流社会人士心理的阴暗。尤其是奥克塔夫和阿尔芒丝之间的对话(以第14章最有代表性)——虽然发生在情人之间,却无关于情此文来源于网络——处处体现他们思想相通。这样理智的谈话竟发生在20岁的青年和18岁的年轻姑娘身上,足见此文来源于网络情也有启迪人心智的作用。真正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可以促使人变好,变成熟,思想上从偏激转为宽容。他们此文来源于网络情的表现形式不浪漫,是现实的:他们谈论的是政治问题。这是基于理解之上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正如它的诞生一样不浪漫:奥克塔夫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不是源于“一见钟情”、“才此文来源于网络慕佳人”,他的此文来源于网络情源于对自身高尚的证明。司汤达真是懂得年轻人的心,到老还是锐气不减,真是可此文来源于网络。从笔法上来说,他虽然描写人物心理,但又会跳出人物,进行分析;而他笔下的人物也是擅长分析自己的心理的。所以读者也不会完全受到小说中人物感情的支配,不会完全地同人物产生“同感”。司汤达的直接同读者进行的对话其实也可以促使读者检视自己的内心。
除掉结尾,这部小说极为“合理”,没有任何矫饰。
摘句
我所能做的一切,无非是了解我自己。(奥克塔夫)(p.7)
他(奥克塔夫)那颗火热的心灵,对待别人和对待自己都同样公正,也几乎同样严格……(p.15)
我这样睥睨一切,以为一般人所遭受的各种危难,各种祸殃对我毫无影响,然而,我却祈求眼前的痛苦换一种形式,祈求它选择一种适合我的口味的状态,也就是说让它缩小减半。多么渺小啊!我还自以为无比坚强!其实完全是自鸣得意。(p.19)(我觉得这句话说的就是我本人)
我们没有体察自己的内心,是由于怯懦,而不是由于蒙昧。(p.44)
他(奥克塔夫)原先有一个骄傲而荒唐的想法,认为这个世界是安排好了来“同他”作对的,现在终于发现,仅仅是安排得不合理而已。(p.71)
别人无法指责他(奥克塔夫)虚伪;他不屑于说假话,不过,他从来不径直走向他的目标。(p.79)
迫不得已地整天说假话,这是我最大的不幸……(奥克塔夫)(p.101)
他(奥克塔夫)……只顾对自己的内心活动惊异不止,别的什么也没有注意到。……他感到身不由己,再也无法进行思考,他到了幸福的顶点。这种情形非常短暂,有时让富于情感的人偶然碰上,仿佛是对他们饱受的痛苦的补偿。一股活力涌进了心田,此文来源于网络情令人忘却了不如它神圣的一切;这片刻的生活,胜过长期的岁月。(p.110)
《阿尔芒丝》,司汤达,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3月上海第1版,俞易/译(很久没看到翻译得这样好的小说了,语句流畅,措辞优美雅致。)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奥尔索》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达尔文传有感800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