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书笔记及心得感悟,欢迎阅读点评!
苏格拉底的慎重:
苏格拉底被以传授对诸神不敬的学问、腐化及误导青年胡罪名送进监狱,被判饮毒而死,其学生克力欲帮其越狱,苏格拉底表示不越狱,服从审判。
“对于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
“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当然不好,甚至可恶,但是如果因此便可以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
“价值判断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见仁见智。所以,有些西方人相信,必须慎重对待自己认为不好的法律。把自己的标准强加于人,便容易导致没有理性没有秩序只有暴力”
每个人都能够对适用自己的法律进行价值判断,但任何一个人或者任何一个群体对适用自己的法律进行的价值判断,都不能也不应该影响法律对自己的适用。
同时为尽量使现行法律更加被其适用对象所接受,应解决本源的问题,即解决法律的“善恶”性,尽量避免现行法律中存在不符合现实情况的或者不被大众所接受的规定。
在法律没有明显“恶”性的情况下,犯罪后逃脱的行为破坏了法律的规定,即我们所公认的应当被共同遵守和维护的社会秩序。无论有什么样的理由,读书笔记逃避惩罚的行为本身就是对社会混乱无序持希望的态度,这和我们大多数人所希望的有序是完全相反的。所以不遵守法律,逃避法律制裁的同时,不仅对当事人利益造成损害,也对社会整体的有序环境造成破坏,虽然破坏程度不一,但这种行为始终应该被希望秩序的人们坚定反对。
法上“法”:
名妇女。他的兄弟普雷尼克因为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而被国王克里奥列判处死刑并已执行,后来,国王还宣布一向法律,规定不许任何人为普雷尼克举行丧礼。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安提戈涅仍然勇敢地向国王的法令发起挑战,按照希腊宗教所规定的仪式,埋葬了他的兄弟。
国王将安提戈涅抓起来,问她为什么违反国家的法律。安提戈涅说:‘我应该服从国家的法律,但是更应该服从高于国加法律宗教法律。’”
“人无法摆脱世间命运的安排,但可以选择自己的行为,从而选择自认为更好的法律程序。”
如苏格拉底的行为所得出的,我们不能随意找借口逃脱法律的约束和惩罚,那在安提戈涅看来,不逃脱的同时也不能盲目的接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和惩罚,两者并不矛盾。
我们处于何种体制下、何种社会下,我们无法选择。在理性、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情况下,这也是唯一能够不遵守现行法律的情况,我们可以选择我们自己的行为,可以选择我们想要遵守的秩序,但无论如何选择,本质都是从一个秩序跳入另一个秩序,我们始终坚持的是要遵守秩序,而非破坏秩序。
在这里祁同伟是一个非常好的反面教材,他的错误有两点:1.故意杀人、贪污受贿2.逃避法律惩罚,畏罪自杀。祁同伟的行为和安提戈涅的区别在于,祁同伟侵犯了他人和集体、国家的利益,并且逃避法律惩罚,祁同伟始终认为他犯了错但是没有人能审判的了他,这符合苏格拉底所说的,随意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而安提戈涅则是在不侵犯他人和集体、国家利益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做出的自己的行为,并且对后果明知且正面接受后果。
《民间法》读书笔记及感悟600字:
寺田浩明教授的《超越民间法论》一文在学术研究方面给予我很大的启发。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01、对社会现象的命名能力
寺田浩明教授从中国传统法秩序入手展开论证,在揭示中国传统民法的特点之后,将这一法秩序类型命名为“传统型法”。与之相对,将西方的法律命名为“外来型法”。寺田浩明教授的命名无论从概念上、内容上、含义上都属于完全对立的形态,能直观地揭示出中国传统民法秩序与西方的法秩序存在根本性的差异。在这种根本性差异的基础上,作者比较二者的差异,并最终得出作者“超越民间法”的结论。
能对社会现象进行命名是作者深刻把握社会现实,并将自己的观点与事实融合的一种体现。命名看似简单,实际上支撑命名的背后是作者思维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作者将社会现象或理论现象像安排电影镜头一样按照自己的论证思路进行布局,并通过自己的理解为其命名,打上属于作者的烙印。这启示我们在学术研究中锻炼自己的抽象能力和想象能力,透过纷繁复杂的现实来进一步抽象和凝练,以实现更深刻的理解和更透彻的论证。
02、对既有理论具有批判性思维
这篇论文的另一大亮点在于寺田浩明教授指出学界普遍的“民间法——国家法”概念的漏洞,并从传统中国民法入手深刻剖析中国传统民法的存在形式,指出民间法这一概念并不是与国家法这一概念相对峙的概念,并提出“传统型——外来型”这一“超越民间法论”,能更好地概括传统中国和西方法秩序的概念,进而在这一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分析二者的关系构建二者关系的问题,也为法秩序的选择提供了理论上的借鉴和参考。这启发我们在学术研究中要锻炼自己的批判性思维,寻找既有理论的逻辑漏洞,并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思考来构建出更合理的理论和解释。
《语言论》读后感:层次分析法之我见
关于研读相关专业的书籍我选择了布龙菲尔德的《语言论》,因为无法找到原文,我仅仅以他的著名观点结合专业知识谈谈我自己的理解。
布龙菲尔德是北美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先导人物之一。他的著作《语言论》明显地摒弃了过去的语言学传统,这部著作因其简洁明了而被视为语言学中的经典之作。与传统的将语言学与心理学结合起来进行语言研究不同,布龙菲尔德摆脱了语言学中所有内省心理学内容的影响,将语言学独树为一门科学进行研究,因而在语言学界引起巨大争议。以布龙菲尔德为代表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对语言学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其中影响最大的不得不提层次分析法。层次分析法最早由他提出,经过后人不断完善,对语言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在本学期,我们也学习了层次分析的相关内容,所谓层次分析法就是“在分析语言结构时,将语言结构的层次性考虑进来,并按其构造层次逐层进行分析,在分析时,指出每一层面的直接组成成分,这种分析就叫层次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将整个句子一分为二,再逐层划分,划分的时候必须符合语法要求,这个很重要不能忘记。例如“他迅速地从球场东头跑到西头”这个句子,我可以很明确的划分前面的部分,可是到了“从东头到西头”我就开始犹豫,我在想到底是状中结构还是动宾,介词从修饰中心语应该是个状中结构,而后面的东头到西头这个部分,我的理解是东头和西头都做宾语那么会不会是动宾的结构,可又没有明显的可以判定为状中的成分。学习了布龙菲尔德的层次分析法,才有所顿悟:我为什么要把后面划分同等的两个部分,“从”可以是一个明显的状中暗示,而“跑到”就是动宾的暗示,这样看来就清晰明了了。会觉得模糊不清的理由就是无法层层递进,把小的部分一开始看得更大,试图倒分着回来,既然他以词类构成,那么从从词的语法成分分析就是一个很合理且有效的方法。从词类上来看的话,名词多做主语,而动词多做谓语,形容词又多做定语修饰名词中心语,而介词在句子中充当状语成分。其实把它的层次按结构理清楚,一切又会变得明了。
句子成分可能会出现的另一个误区是,句子越长越复杂,这样的看法是绝对不正确的。例如“喜欢看踢足球的学生今天都来了”这个句子,层次分析法里认为名词性偏正短语可充当主语,动词性短语可以充当谓语,一分为二后,前面的偏正短语是主语部分,而中心词是学生,主语前的动宾部分又不能整体作宾语,所以还得划分,依次分清,结构就变得明了,甚至比起一些更短的句子,这样虽然长但是有清晰的层次的划分的更好理解。而能够准确地划分各种句子的成分那么就需要大量的练习。
在布龙菲尔德的书中还提出音位法,提出由词中部分的不同划分词义,在英语单词中这个可以有明确的理解,就像钢笔pen和每个per,音位分析法的理解就是它的词义的不同在于最后一个字母r和n。在英语单词中这样的例子很容易理解,但把它换到汉字里就很难去找到其中的联系,这个对于现在的我来说还很难,希望在未来的学习中能有更深的理解。作者:陈雨婷
精神胜利法_阿Q正传读后感600字:
本书的作者是鲁迅,一直听说其作品难以读懂,故此次想领略一番。这本书的章节有我们熟悉的狂人日记,孔乙己,阿Q正传等。
一开始讲述的是狂人日记,当我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感到满满的都是吃人的味道,几乎可以说每一处都时时刻刻在讲述一个群体想去吃掉个体。里面主人翁是一名被吃者,主人翁发觉自己可能被众人当做吃的对象时,十分害怕,即使看到路上的小孩还有狗,都认为他们那眼神是极度想吃掉自己的眼神。表面是吃人,个人觉得更多的是讽刺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整个基层人民的困苦。
接下来便是讲孔乙己,他给我的印象就是一名老实人,识那么几个字,但往往大街小巷的人都想看他笑话,从不欠饭钱的他,当老板说出“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就知道,孔乙己也许已经死了。在讲“药”这一章节时,小孩得病了,长辈是给他吃“鲜红的馒头”,以为人肉包治百病。可看出当时人们思想封建腐朽,迷信。
到了阿Q正传,我觉得这个人是当时时代基层人民的缩影。文章中阿Q给我最深刻的印象,便是他那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被人打了,总有安慰自己的理由,给人一种软弱的感觉,其实那是当时中国人大部分人的劣根性_软弱。当他知道自己应结婚生子的所表现的鲁莽行为,以致被雇主赶出家门,到后来选择到城里去偷东西,变卖成银两,这是他的中兴时期,但偷东西总有破绽的时候,从此走向末路。
到了闹革命,想投降于革命党的阿Q,最终却被革命党游行示众杀了头,这无非是在体现,当时的社会,枪打出头鸟,闹革命就会被杀死。枪毙前,阿Q并没有说救命,也意味着革命势在必行。
以上便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最深刻的感想。作者:郑剑昀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读《西窗法雨》有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读西窗法雨有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