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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柯灵读后感600字

《雀之灵》读后感600字2024。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应该怎么写好一篇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雀之灵》读后感600字2024,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绚丽的灯光,灵动的孔雀,优美的舞姿,造就了一场让人叹为观止的舞蹈—雀之灵。

真是光艳的一闪!杨丽萍化作一只孔雀端凝地站在台上,我应该怎样形容杨丽萍的舞蹈?

假如我是诗人,我就要写出一首长诗,来赞美她那优美的舞姿;假如我是画家,我就要用富有感情的笔墨来描绘出她笑颊粲然的样子;假如我是个作曲家,我就要用优雅的音调,来传达出她轻捷的脚步。

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能作为一个欣赏者,努力地说出我心中所感受到的,灵动的美!

音乐响起,她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仿佛一只美丽的孔雀在台上舞蹈,我们虽然不晓得故事的内容,但是我们的情感,却也能随着她的动作,起了共鸣!我们看她忽而抓起裙摆,让一只开屏的孔雀展现在我们面前;忽而疾速旋转,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场景,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她只顾使出浑身解数,用她灵活熟练的四肢五官,来讲述着一个孔雀一生的故事。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杨丽萍用她那软弱无骨的手,化作翅膀,肩的微颤,臂的蠕动。从右手指尖,一直传达到左手指尖。我虽看不懂其中的故事,但我却能借用白居易的两句诗“珠缨炫转星宿摇,花鬘斗薮龙蛇动”来形容她的舞姿了。

音乐戛然而止,剩下的,只是观众那发自内心的掌声和赞叹。我虽感受不到现场观众激动的心情,但还是被她那优美的舞姿所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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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之灵》(优秀范文)


绚丽的灯光,灵动的孔雀,优美的舞姿,造就了一场让人叹为观止的舞蹈—雀之灵。

真是光艳的一闪!杨丽萍化作一只孔雀端凝地站在台上,我应该怎样形容杨丽萍的舞蹈?

假如我是诗人,我就要写出一首长诗,来赞美她那优美的舞姿;假如我是画家,我就要用富有感情的笔墨来描绘出她笑颊粲然的样子;假如我是个作曲家,我就要用优雅的音调,来传达出她轻捷的脚步。

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能作为一个欣赏者,努力地说出我心中所感受到的,灵动的美!

音乐响起,她随着音乐翩翩起舞,仿佛一只美丽的孔雀在台上舞蹈,我们虽然不晓得故事的内容,但是我们的情感,却也能随着她的动作,起了共鸣!我们看她忽而抓起裙摆,让一只开屏的孔雀展现在我们面前;忽而疾速旋转,把我们带到另一个场景,在舞蹈的狂欢中,她忘怀了观众,也忘怀了自己,她只顾使出浑身解数,用她灵活熟练的四肢五官,来讲述着一个孔雀一生的故事。

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是杨丽萍用她那软弱无骨的手,化作翅膀,肩的微颤,臂的蠕动。从右手指尖,一直传达到左手指尖。我虽看不懂其中的故事,但我却能借用白居易的两句诗“珠缨炫转星宿摇,花鬘斗薮龙蛇动”来形容她的舞姿了。

音乐戛然而止,剩下的,只是观众那发自内心的掌声和赞叹。我虽感受不到现场观众激动的心情,但还是被她那优美的舞姿所震撼!

优秀读后感:雀之灵


美妙的音乐,婉转悠长,舞者用灵动的舞姿轻描淡写下孔雀的喜怒哀乐,那是女子用她的心跳出的舞,不,不应该说是舞,应该说是舞者用心跳为我们制作的画。

啊!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每一个场景,都那么惊鸿。表达着,思考着,舞动着,女子在其中旋转跳跃,似乎与孔雀合二而一。那种灵动,那种形态她尽情地表现出孔雀的高视阔步,孔雀的魅力。

这场景似乎在那儿见过,梦中?也许是在画上曾见过的仙境吧!

雀之灵,孔雀般的灵动,孔雀般的梦幻,这样的演出,让我想到这样一句话:此舞(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我们感谢这位舞者的舞蹈,感谢她,在这个春天,一场舞,惊艳了我的青春。

致杨丽萍

雀之灵观后感


雀之灵观后感

初一三班 黄炫皓 10号

舞台上下了一个屏风,在屏风后,舞蹈家杨丽萍在表演着舞蹈“雀之灵”,在灯光照耀下,她的身影映照在银幕上。

杨丽萍在舞台上表演的动作惟妙惟肖,真的像一只美丽的孔雀似的。我应该怎样来形容她的舞蹈呢?假如我是一个朗颂家,我要用最优美的诗句与最洪亮的声音来赞叹她;假如我是一个歌唱家,我要用婉转、悠扬的音韵来歌唱出她那华丽的舞姿;假如我是一个作家,我要用丰富多彩的文字来描写她舞出的那充满灵气的孔雀的美丽。

然而,我什么都不是,我只能默默地坐在台下,为她这惊人的舞蹈艺术而鼓掌。优美的音乐,柔软的双手,生动形象的动作与轻捷的脚步,都彻彻底底地将她那惊人的实力给出卖了,她几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仿佛自己就是孔雀。渐渐地帘幕落了下来,她表演得出神入化,背后的潺潺流水声,一只美丽的孔雀正在寻找着食物,时不时整理整理它那鲜艳的羽毛,使人心旷神怡,如身临其境。她那柔软的腰枝,轻盈的身体,细细地刻画出了这只高贵的孔雀。瞬时间,她的动作慢了下来,孔雀渐渐停下了脚步,又成了一个令人耐人寻味的孔雀“雕像”。

杨丽萍那生动精彩的表演,使人回味无穷,让人永远也无法忘记,一句话,真是一只唯美、高贵的孔雀啊!

《灵犬莱西》读后感600字2024


这个暑假,我读了《灵犬莱西》这本书,合上这本书时,我的眼眶湿润了:

这本书讲述了在英格兰北部的一个小村落里,住着一家靠挖煤为生的萨姆·克劳福一家,不过除了挖煤,克劳福还很会养狗。他养了一只牧羊犬,叫做莱西。它姿态英挺,长毛很有光泽、蓬松,眼睛闪闪发亮,所有人看了它都会感叹一声:“呵,真漂亮!”其实莱西不仅漂亮,更加神奇的是它像时钟一样准。它每天都在下午四点钟的时候,寻着小主人乔的气味,准时的到达学校门口,与他一起放学回家。不管风吹日晒,莱西都会出现。

可是好景不长,在村子不远的地方住着一位自信又顽固的老公爵,他有一个很大,设备又很好的狗房;他认为世界上的任何一条狗都没有他养得好,直到看到莱西。他想把莱西从克劳福的手上买下来,可克劳福坚决不卖。直到第三年,克劳福失业了,为了家里的经济来源,他把莱西卖给了老公爵!乔知道以后,他哭得是多么的伤心啊!老公爵得到莱西以后,莱西并不是那么听话。每当四点钟一到,他体内的时间种就催促着他去接乔。他再三逃跑,被主人克劳福批评;为了不让莱西再逃跑,它被老公爵送到了苏格兰去参加狗展。

莱西虽然被送到了苏格兰,但他并没有放弃逃跑的机会。他一路向南,一条湍急的大河横阻在它的面前,它也不怕,就绕道行驶;它经过森林时,脚被荆棘的刺划到了,它也不休息,继续赶路;直到他被孩子们扔石子,发了烧,他才休息。莱西时而昏迷,时而清醒,就这样过了6天,第六天的下午,莱西终于能动了!当它在喝水的时候,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催促他:“是时候了,是时候了。”于是,莱西又一路向南走去。在经过一片羊圈时,莱西被误认为是吃羊贼,主人们便放出子弹和两条狗,去追莱西。莱西被追地走投无路,只好与猎狗搏斗,最后它凭着坚强的意志赢得了战斗,便继续朝着赶路。就在它经过一个村庄,补充体力时,一个警察盯上了莱西。它已经来到了苏格兰的工业地区,一大群人认为莱西是疯狗,应该抓起来。莱西可管不了那么多,它横冲直撞,在法庭里闹事,逃出了捕狗人的魔爪。向南走,向南走的念头一直激励着莱西,不过它实在是太累了,天实在是太冷了,莱西昏倒在路上!一对好心的夫妇将它救了起来,它在这对夫妇家经过了三星期的调养,莱西恢复了!可莱西一心想着回家,夫妇便成全了它,放走了莱西。莱西赶路的途中,它又遇到了卖瓷器的小贩罗利,罗利待它很好,莱西也很听话。有一天夜里,两个强盗想要打劫罗利的财富,罗利的另一只狗拼死搏斗,就当罗利也快支撑不住的时候,莱西将强盗们打跑了!

莱西继续向着南边走,终于,他到家了!乔每天都失落地放学回家,但今天,他看到了莱西!它身上脏兮兮的,也许别人认不出来这是莱西,但乔认得出来。乔激动极了,飞奔回家,告诉父母亲这个消息。乔十分爱莱西,他请求父母不要再把它交给老公爵了,乔的再三请求,终于被爸爸允许了,爸爸把莱西“包装”了一番。老公爵虽然认出了莱西,但却没有将它要回来,还给了克劳福一份可观的工作,大家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许我们,人与动物是朋友,尤其是狗。人不能因为暂时的需要就抛弃长久的友谊,因为动物们是忠诚的。莱西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它历经千辛万苦,只为回到主人身边,它的灵性其实就是这种忠诚,难道不值得我们赞扬吗?

《少年维特之懊恼》读后感600字2024


“唉,这人啊真是一种惯会自怨自责的怪物!而我,亲爱的朋友,我向你保证,我一定改弦更张,尽不再像已往那样,总把命运加给我们的一点儿痛苦拿来反复咀嚼回味;而要享受眼前,过往了的就让它过往。是的,好朋友,诚如你所说:人们要是不这么没完没了地运用想象力往唤昔日痛苦的回忆----上帝才知道为什么把人造成这个样子----,而是多考虑考虑如何挨过眼前的话,人间的痛苦本来就会少一些的。”

这一段揭示了人性的一些方面的本质。人很轻易自怨自责,喜欢咀嚼痛苦。人生是个经历的过程,也是个积累的过程。假如以经历生活的态度往生活,人生就会轻松很多。成功是经历,失败也经历,赚钱是经历,赔钱也是经历,兴高采烈是经历,垂死挣扎也是经历,家庭和睦是经历,众叛亲离也是经历。每个人只能有自己的经历,谁也不能替换谁。但生活同时也是积累的过程,今天的你是过往的积累。人们都喜欢快乐,都不喜欢痛苦。然而快乐就像酒一样,轻易挥发,而痛苦就像水一样,不轻易挥发。

为什么快乐轻易过往而痛苦会伴随人很长的时间呢?这就要看人为什么会快乐,人为什么会痛苦。人得到能满足自己愿看的东西或碰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时会快乐。找到满足的对象、得到钱物、得到职位、吃到美味、欣赏到美妙的音乐等都会使人快乐。从上面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快乐的基本特性是得到。人们失往或者得不到能满足自己愿看的东西或者碰上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时会痛苦。失往钱物、与人争吵、受人误解、考试失败、身体不适等都会使人痛苦。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痛苦是与失往和得不到紧密相连的。人们得到之后就会习惯于东西和财物带来的便利,会很快地变得麻痹。从心理上来讲,人们会将获得回因于他们的努力,因此心理很平衡。而失往会给人原来习惯的生活带来不便。当你拥有某样东西时,你可以选择不用,比如我们有很多东西,但使用得很少,因此你有选择,因此你不会痛苦。当想使用某样东西而你没有它时,你就会痛苦。

很多人生活在过往,咀嚼失往的爱,回忆当日的辉煌,悔恨过往的错误,另一些人则憧憬未来的美好或担心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于人来讲,真正有意义的就是现在,也就是哥德所说的眼前。人永远只能和现在一起流失。过往的永远失往,未来的变化无常,假如要想把握生活,要想进步你的幸福指数,哥德的建议是:多考虑考虑如何挨过眼前。

名著读后感之――《雾都孤儿》_600字2024


查尔斯・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当时,英国称霸世界,繁荣一时然而英国社会仍然是“百姓多疮瘢”,工人和城市贫民手巾剥削和压榨,生活十分贫困。他所著的《雾都孤儿》更是反映了社会生活中的种种矛盾和弊病。

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特威斯特是出身在救贫院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悲惨地被“教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这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逃出,却又一次被绑回贼巢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老绅士收奥立弗・特威斯特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

在现实生活中也何尝不是呢?现在还有许多孤独无助的人们落难街头,过着乞讨的生活,有的穷苦人们甚至放下了“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爱国献身精神,作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成为了国家中的“害群之马”。

而对于孤儿们的苦衷,大家几乎坐视不理,除了对贫困山区、学校捐款,又有多少人对这些四海为家,天为铺,地为床的贫苦孤儿们加以关心、援助与问候呢?

而我们这些有亲人呵护和关心的生活在无限快乐中的儿童,并没有像孤儿,比如就说小说中的奥立弗・特威斯特一样受尽社会的不公和虐待,以及人们的讥讽和欺负,所以我们更应加倍关心身边有困难的人,伸出援助之手,让他们成为国家的栋梁,不让他们误入歧途。

这本《雾都孤儿》给我们以思想的震撼,让我们关心、帮助身边的困难人士,相信这样,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英文读后感2024范文之简爱读后感2024范文



Jane Eyre — A Beautiful Soul

Jane Eyre, is a poor but aspiring, small in body but huge in soul, obscure but self-respecting girl. After that, we can know that whether a man is noble or ordinary, and even obscure, that is, whether he is beautiful or not.

Her story makes us thinking about life and we learn much from her experience, at least, that is a fresh new recognition of the real beauty.

生命不克不及接受之轻读后感600字2024


【第1篇】

这本书比较难懂,而且大概一个多星期之前很快的读完了,现在来写读后感显得很勉强。脑子里面只记得很少的一部分了。

首先就是托马斯和特丽莎的奇怪的爱情。仅仅见过一面双方就这么相爱了。而且理由也不是一见钟情什么的。其实我觉得托马斯开始是并不爱特丽莎的,只是因为她介入生活,她像水中漂来的一个婴儿。托马斯最终到布拉格去我想也还不是真的爱特丽莎,而是无法承受生命之轻。

话说回来,生命的重我轻我认为主要是对于家庭还有亲人或者其他的什么事情上面的责任上。生命轻浮就像没有责任一样,长这么大也还觉得自己是小孩,完全不担负对于家庭的责任。我觉得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的,整天在学校里玩游戏,课也不上,其实就是脱离责任,这样只会让自己变的没有重量,很空虚。

当然也不要过火,现阶段毕竟只是学生,所能够做的事情不多,学习是主要的。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然后就是特丽莎和莎宾娜这两个女主角了,总觉得是很不同的两个人。打个也许不太恰当的比方吧,特丽莎就像是薛宝钗,莎宾娜就好象是林黛玉。恩,确实不太恰当。

然后最囧的就是佛兰茨了。一群人在柬埔寨的河边拿着喇叭对对面说话,迎来的却是无限的沉寂--没人理他们。真是黑色幽默,作者对于媚俗算是恨透了。

然后是特妮莎关于爱的一些想法。他和托马斯的爱和他对于卡列林(她的宠物狗)的爱。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卡列林的爱更伟大,因为不求回报,只是单纯的爱。但是其实我不是很同意,爱情和博爱是不同的,没法拿来比较。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注意这一句。

现在对于这本书的理解也就是这样吧。等老一点在看吧。

当一个人旅游时,即使去同一个地方,20岁与30岁看到的风景是不同的,30岁与40岁看到的又不同。

【第2篇】

人们一直把“重”视为一种很可怕的事情,认为人们无法承受这种“重”无论是负担还是压力又后者是责任……甚至有很多人致力于研究减负减压……这就代表他们向往“轻”可是他们想过吗,无法承受“重”就代表可以承受“轻”了吗?萨宾娜觉得人的一生要承受的太多了所以她沉迷于背叛,背叛了母亲背叛了爱情背叛了国家…到最后背叛了背叛…当她发现自己的生命已没有附属物的时候,生命终于变得很轻很轻,像一片羽毛在天空中飘浮,失去了方向没有了重心,一时间她感到很惶恐,这种生命之轻是她永远都没有想过的。就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在特丽莎眼里托马斯是强者在托马斯眼里特丽莎是个十足的弱者,他小心翼翼的呵护她!我们往往觉得弱者更需要同情其实软弱比强大还要可怕,特丽莎用他的软弱一点一点的改变着托马斯,她所作的一切其实只是为了证明托马斯对自己的爱,但是却给托马斯带来了很多的不幸,托马斯为何一再的妥协?因为特丽莎很软弱他怕她受到伤害。事实上这软弱比他的强大更加具有杀伤力!

这部小说颠覆了我固有的思想丰富了我的视角,给了我对待世界的另外一种态度。

【第3篇】

终于又有时间读点书了,感觉真好,淡淡的日子,淡淡的过,似乎曾经也这样提到过!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度过了第一部分第16节,终于读到了轻重的启示!细加掂量的决断与命运之声联系在一起;重、必然和价值是三个有内在联系的概念: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人的伟大在于他扛起命运,就像用肩膀顶住天穹的巨神阿特拉斯一样。人只有一次生命,绝无可能用试验来证明假设,因此他就永远不可能知道为自己情感所左右到底是对还是错。

我们都觉得,我们生命中的爱情若没有分量、无足轻重,那简直不可思议;我们总是想象我们的爱情是它应该存在的那种,没有了爱情,我们生命将不再是我们应有的生命。我们都坚信,满腹忧郁、留着吓人的长发的贝多芬本人,是在为我们伟大的爱情演奏“es muss sein!”

“如此必然的决定依赖的却是这样偶然的爱情。”

我的生命里多了太多的偶然,然而却没有一次让这些偶然成为必然,或许生活已经告诉了我必然的答案,只是我不知道,我无法接受,我不想承认这必然的结果!

如果和你的相遇一切从必然开始,那么过程中能否出现偶然的惊喜吗?

红楼梦读后感600字2024_650字2024


多年前读过红楼,可惜那时少年心性,此书又博大精深。我没耐心读完,更不解悟其中的含意。书里细致而繁琐的描写不逊色京剧里的老生开始唱“啊”字,一个字唱几分钟,直让你瞌睡。尽管都是国粹,但吃不起消化不了。完全没有琼瑶阿姨一串一串的水晶梦来的直接又快活。如今渐老,琼瑶书籍亦如嚼过吐了的泡泡糖,再不想看一眼。重拾红楼这块“石头”硬啃,竟然别有一翻味道 ,越嚼越香,越看爱看,早晚不舍。

首先我认识到这本书不只简单地写些你情我爱。它涉及到 医药、园林、建筑、书画、诗词、烹调、服饰、花草、古董等,都有所研究。那时候又没有电脑,这个曹雪芹他是怎么把如此巨大丰富的知识积累的?实实地让人震撼他的毅力。而整部书又对研究探讨青朝风俗民情很有帮助,它仿佛是当时生活的小百科,无所不包,无所不有。还说后人专门有研究红学的,真是不为过啊,不为过。

尤其是小说语言艺术魅力的成功驾权,不愧是公认的语言大师。仅仅三言两语就把个人物刻画的入木三分,例如刘姥姥一进贾府见王熙凤,那“凤姐粉光脂艳,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周瑞家的和刘姥姥站了一会子凤姐不问不敢打招呼,足见凤姐平时在贾府的威严和厉害。凤姐见刘姥姥“忙欲起身,犹未起身,满面春风的问好,。。。。。”这时的刘姥姥已经在地下拜了几拜,刘姥姥够机灵的,迅速能看准形式找对在家做主的人。最好笑的是,刘姥姥还没有开口求接济,这凤姐先哭半天穷,可见凤姐心计多手腕灵活。一来一去笔墨不多,人物性格尽显突出,让读者感到人物可见可摸。

红楼内涵精深,但作者都是写平淡无奇的生活细节,也是从这种生活中发掘人生的痛苦与欢乐。

万物人为灵长,有情有爱才不枉为人,而爱情更是让人愿生死相随的强烈感受。宝玉生在百花中独爱一枝,那枝已逝何来相恋。“那红尘中却有些乐事,但不能永远依持”究竟是物是人非梦一场,万境归空。

乌合之众读后感2024


在平时的生活当中,阅读不仅成为了我们的一种习惯,更是我们释放压力的一种方式。那么让我们一同体验阅读吧!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乌合之众读后感2024”,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乌合之众读后感2024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

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一样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户外、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群众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

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礼貌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

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之后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这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好处。

二、乌合之众读后感范文

经典之所以经典,就在于其永远不会过时。为什么博学鸿儒在群体中却只会鹦鹉学舌,为什么谦谦君子在群体的支持下会变的得粗野不堪,肆无忌惮?为什么打动群体的观念总是经不起严密的推理?这是我翻开这本书看到的一段话,一连串的发问,让人不觉深思,不由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它是不了解的,光看字面,它指临时杂凑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一群人,只是介绍一开始就定性为道德败坏,无底线的一群人。实际上它是指聚合在一起丧失自我个性,受集体精神支配的人,研究在一个大时代下整个社会群体。

作者以自己亲身经历的一系列事件,以法国大革命作背景思考个人与群体系,保守而冷静的分析,言辞犀利,对一切既有的判断不以为意,毫不留情的揭开人类的虚荣之心,揭露诸多关于集体的丑恶与缺陷,将可悲的人性、群体特性摆出来让人们自己审视。

书中介绍写到“群体等同于无意识集体。因为无意识,所以力量强大。”这种“无意识”是指群体的冲动和急躁、缺乏理性、低劣的推理能力、少有深思熟虑而混沌懵懂。在群众聚集、情感亢奋的特定事件中,个人的思想感情一定会弱化甚至泯灭,会不自觉地加入到集体意识中去。即使平时独处冷静清醒的佼佼者,一旦汇入群体,个人都会被感性所支配,被群体所裹挟,意识趋于群众的平均水平。所以群体具有冲动、盲目、易变、急躁、容易受鼓动、以及凌驾一切的道德观等特性。

书中说:“有时,在某种狂暴的感情——譬如因为国家大事——的影响下,成千上万孤立的个人也会获得一个心理群体的特征。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偶然事件就足以使他们闻风而动聚集在一起,从而立刻获得群体行为特有的属性”。例如以前的红卫兵,他们有着属于自己的道德观,盲目的追随国家的号召,高喊着冠冕堂皇的口喊,经常发生“打砸抢烧”等行为。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群体意识被前所未有的放大,而过度放大导致的就是理性的偏失。

事实上,我们一直在一个群体中生活,必定受群体集体意识的支配。尤其是现今这个社会,尤其强调团队合作,再也没有了以前孤胆英雄式的个人主义。让我们感受到群体的力量越来越大。而这决定了我们必须了解群体,了解群体心理状态。让我们在盲目的之中带点理性,迷信的时候产生怀疑。

三、乌合之众读后感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四、乌合之众读后感1000字

一向以来,受群众至上价值观的影响,我们认为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我们从小理解的教育也是当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群众利益。从小就被灌输一种“少数服从多数”的群众职责感,我们把这当作理所当然,不会思考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遵循这一“传统美德”。

而《乌合之众》作为一本反群众主义的著作,给我们带给了另一种思想平台,不可否认里面的思想有些比较偏激,但这就像一场思想风暴一样给我们带来新的启示,要敢于挑战“常识”,培养批判性思维,敢于独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观念,这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最基本方面。然而,人又是生活在社会这个大群众里,个人思想及行为方式会不自觉地受群众影响。作为群体中的一员,受“群众潜意识”的影响,我们会不知不觉地失去自我意识。这在必须程度上与同侪压力有相似处,只但是同侪压力限定了群体中成员的年龄范围,它们都会以个性的缺失为代价。正因通常状况下,大多数人的意见处于主导地位,因此当你的意见只被少数人或者没有人支持时是很难被听取的。久而久之,你厌倦了最后还是要听取群众意见的争论,屈服于人多势众不可战胜的理念,最终人云亦云,盲目从众。还有些人连争论的勇气都没有,只为了那种融入群众的感觉或者说被群众理解的归属感。

勒庞书中的“群体精神统一性”即我们平常说的从众心理,生活中处处可见。如公务员热,每年报考的人数那么多,试问他们真的是热爱这一事业吗?还是正因大家都说公务员工作稳定,待遇好,别人都考因此也加入进去呢?还有大学生入党这一事件,大家争先恐后的递交入党申请书,很多却是抱着完成任务的态度完成党课培训的作业,试问在入党用心分子的时期都不够用心,难道当了正式党员就会立即改变吗?究其根源,还是要从入党动机谈起,有多少人是正因别人都入就跟风了呢?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我们很容易一不留意掉入这样的“陷阱”,全然不知其因此然,不知吾之真性所在,亦不知群众对吾追求之改变。

群体中也常常会不自觉地表现出一种群众无意识现象,孤立的个人意识到他力量的孤单和弱小,因此将本能的某些恶性压抑。但弗洛伊德坚信,当原始的、不可被理解的想法和动机的资料被压抑的时候,与这些思想联系在一齐的强烈的情感仍然存在并影响着行为。因此个人一旦成为群体中的一员,个体就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压抑心理暂时解除。正因,人数赋予它的力量让他敢于发泄出自己本能的欲望。群众的“无名氏”特点让个人丢失职责意识。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最恶劣、最极端的行为通常是群体“杰作”。

当个人处于群众中时,还有一种极端现象,就是互相推卸职责,抱着一种“这么多人,少我一个不算少”的想法,导致效率低下,无意识中,产生了“惊人”的破坏力。我们很少人意识到自己作为群体中一员行为的改变,但我们都能看到当群体向极端发展时的破坏之大。《乌合之众》就提醒了这样一个容易被忽略的事实。

现如今,很多人害怕孤独,害怕一个人学习,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我们总是期望身边有人,单独一个人会感到恐惧,一种无以名状的害怕,因此发奋将自己融入一个也许不适合也不属于自己的群体,放下独力思考的潜质,安稳地处于群众中,享受着人多势众带给自己的安全感。我们就这样抛弃了孤独,却没有意识到孤独才是人的本质。如果我们透过依靠别人来逃避孤单,也许收获的只是失望与恐惧。孤单并不可怕,也不可悲,这不代表你是被他人抛弃,被世界剩下的,而是你选取将世界剩在你身后。当我们不再一味地依靠群众,当我们能够正视孤独的事实,当我们能沉浸在孤独的喜悦里,我们便能真正地直视自己,拥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去拥抱更好的未来。正因,孤独才有深度,孤独心才能静,学会享受孤独,才不用受别人左右,不用填补寂寞,不会苦求占有。

群众主义总是与民主联系在一齐,但是物极必反,过分强调群体而忽略个人就会走向极端。学会一个人独处,正因一个人时的自由是一群人所达不到的,欲求减少也正是得到的开始。敢于对一群人说“不”,敢于一个人独处,做一个真正好处上的公民,而不是乌合之众。

五、2024乌合之众读后感范文

读罢勒庞的《乌合之众》,渐渐有所明了——群众,这一个看似简单而包罗万千的双音节词汇。按照勒庞的思路来讲,我认为,群众是行为上的巨人,精神上的矮子。在勒庞看来,一个人一旦融入一个与他思想契合的群众,他就会这个群众无意识地暗示和传染,渐渐地变得没有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愚钝,并且靠着群体的力量去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无论整体所做的对与错,这个人都会完全服从而没有丝毫的反抗。听起来很可怕,难道我们被催眠了吗?其实我们并不是木偶,而是无意识地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几个月前的钓鱼岛事件,群众们上街游行,甚至出现打砸抢现象。可以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即使对日本有极大的不满,也不会到街上抢日货,砸日车,首先这个个体想到的会是自己的利益,因为抢劫是触犯法律的,最终直指的目标是这个个体,而不是群众,所以这个个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出格的行为。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就不不同了,就像前面所谈到的,群体的力量和群体的暗示与传染性是这场恶性事件的始作俑者。所谓法不责众,每个人心中所想的无非就是这些内容,有了群众数量的壮胆,个人可以尽情的发泄,甚至是犯罪。没错,这群游行的人的确在行动上创造了“佳绩”,但精神上的贫瘠却令人发指,不是每个人变愚钝了,这便是群众的精神胜利法。

在钓鱼岛事件中,我们还可以剖析庞勒的另一个观点——群众不需要理性。起初在中国的反日行为只是简简单单的游行罢了,但为何演变成一个恶性事件,我想这便是一个“领袖的力量”。就如勒庞所说,一个成功的领袖在发表演讲时不会跟群众们讲逻辑与理性,他们利用的只是感性,或者说再利用我们淳朴的感情。而打砸抢的领袖们正是利用了群众的爱国热情,统筹帷幄,成功地指挥着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我觉得奥巴马的妻子就很聪明,这名红衣女郎在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做了一次成功的宣讲,引得万人的欢呼。当然她根本没有说什么政策决心之类的,因为在过去的四年中,相信美国民众早就听腻了。以我来看她的发言可以出版两本书,《奥巴马成长的血泪史》和《奥巴马是个好丈夫》,无疑,她的每一次发言都撩拨着群众心中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我想即使被骗群众们也会义无反顾地投给这个“新世纪的好男人吧”。

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那边,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群众的智慧往往不及个人的英勇。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真正的英雄,往往是跳出群众的裹夹,独树一帜。而我们,要做的便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群众所群众。

论语读后感2024范文之七


论语读后感

其次,我们要同正直的人、信实的人和见闻广博的人交朋友,不同谄媚的人、背后毁谤的人和夸夸其谈的人交朋友。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季氏)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公冶长)我将孔子这六类人的对举看作是对第一条标准的具体化,也是交朋友的道德底线。我觉得以上这两条标准非常符合孔子对“仁”的追求。从“恭、宽、信、敏、惠”这些“仁”的细目来看,“仁”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道德品质的高度概括。孔子一生努力实践“仁”德,在交友方面也渗入了他的这一标准。直、谅和多闻分别从立身、对人和学识三个方面对选择朋友提出了一个简明而又完备的要求。

第三,孔子中庸的思想在交友观上也有体现。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子路)我们要尽可能地与言行合乎中庸的人相交,可这毕竟非常理想化,反映在现实中我们既要结交激进者,也要结交狷介者,优势互补。这样,我们就可避免偏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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