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和谐是什么?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名叫《走进和谐的春天》这本书。开篇的《唱起和谐这首歌》,不但牵动了我的眼睛,更让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深深的好奇。这本书一共六个篇章,在看书的目录时,随着那些我没有接触和一知半解的字眼一个个地蹦入我的眼睛,让我不知不觉对这本书产生了更加浓厚的兴趣。怀着好奇和求知的欲望,我迫不及待的走进这本书。在看完开篇导读后,我豁然开朗,明白了第一篇章的主要内容:讲道德、遵守规则。但如何做是道德,怎样做是遵守规则,还要细细的去读本篇的文章。在读完文章后,我对《申不害请罪》和《给孩子一篇蓝天碧水》有很多感想。
就像我们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什么要一条一条地列出来,就是为了让我们去遵守,如果不遵守,那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没有制定的意义了。总有一天,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就再也没有骄傲的理由了。
有一群儿童,看见教室门前的溪水是黑色的,以为隔几天河水就会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当他们发现这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他们的想法落空了。他们于是给省长写信,最终溪水恢复了以往的清澈、干净。这就是《给孩子一片蓝天碧海》的故事。大自然的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去关心和爱护。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每年成千上万棵树木被无情地砍伐,数以万计的野生动物被残酷地捕杀,都给今天的环境带来了破坏。为了我们绿色的地球,为了我们美好的家园,我们一定要爱护我们生存的环境。
看完这本书后,我给自己原先的疑问找到了答案,我们身边到处都充满了和谐。和谐才能让社会变得更加安定有序、繁荣富强,人与自然才会更加和谐相处。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提起《学习雷锋好榜样》,家喻户晓,耳熟能详。雷锋爷爷是战士们眼中合格的好军人;百姓们眼中热心的好人民;孩子们眼中学习的好榜样。在我眼中,雷锋爷爷是一个乐于助人、勤俭节约、坚持不懈的人。
雷锋爷爷充满爱心、乐于助人,他把为人民服务当作自己的生活习惯。雷锋在去外地执行任务时,中途坐火车还一个劲地做好事:他帮列车员一起忙前忙后;帮一位丢失车票的大嫂补票;帮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大娘找到儿子;送一位带着两个孩子的妇女回到家……所以“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的佳话便在人民群众中传开了。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奉献会使这个社会更加美好。人无论身份高低,只要有颗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的心,那么这个人的一生一定是有意义的,而雷锋爷爷不正是这样的人吗?
在我眼中,雷锋爷爷还是位勤俭节约的人。部队给战士们每人发两套军装,而雷锋却只领了一套;天气很热,大家又热又渴,都去超市买汽水喝,雷锋爷爷也掏出几角钱准备去买。这时,正好有人送来免费开水,雷锋爷爷便收起钱,转身去喝开水;他穿的袜子补了一层又一层,补得面目全非也舍不得扔。
有人说,雷锋是个傻子。可我觉得,这样的“傻子”是值得敬佩的。“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这是历有识之士从家族兴衰、社稷兴亡、朝代更替的无数经验中得到的深刻警示。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世代相传的精神财富,也是我们这个民族百折不挠,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
积少可以成多,滴水可以成河。让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养成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油、一粒米的良好习惯。让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进一步发扬光大起来。
在我眼中,雷锋爷爷还是位坚持不懈的人。那是一次抗洪抢险,当时雷锋爷爷身体不舒服,手也受了伤,但他仍然坚持去前线抗洪。狂风暴雨中,他的铁锹被打掉了,他就用手挖泥。手磨破了,也不找卫生员。当他感到一阵头晕时,也没有就此停止抗洪。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怎能不让人敬佩呢?
雷锋爷爷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他做的每一件好事都是值得我们学习。今天我们学习雷锋,就是要学习他爱的胸怀、感恩的情愫和驰而不息的精神。
雷锋精神是过去一个特定时代的产物,也是国家民族的瑰宝。在经济取得长足进步,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我们仍然需要弘扬雷锋精神。雷锋精神早已渗透到了中国文化肌理,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雷锋精神是一种人间大爱,温暖了人们的心灵。
从今以后我决心做一个勤俭朴素、热爱劳动、热爱集体和关心他人的好学生。学习雷锋爷爷钉子般的精神。以雷锋爷爷为榜样,踏着雷锋爷爷走过的光明大道不断前进。
让我们铭记并践行雷锋精神,因为雷锋精神曾像阳光一样温暖了你,温暖了我。如今让你我一起,让温暖的雷锋精神继续温暖他人,温暖社会。
我对科普书籍一直很感兴趣,凑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本科普读物,让我兴奋不已。像刘慈欣、保罗·巴奇加卢皮的作品早已熟悉不过,读了许多科幻小说,偶然发现了一部科幻小说——阿西莫夫《银河帝国》,立刻吊起了我的胃口,如饿虎扑食般地读了起来。
哈里·谢顿出生于繁华的银河帝国。他是一名数学家,预测出银河帝国将在三个世纪后完全灭亡且准确度为98.4%!可公共安全委员却认为哈利·谢顿在诅咒银河帝国,便将他流放于端点星。谢顿早已以百科全书编书招来十万名数学家,以端点星为基础,开始了拯救银河帝国的实验。在基地即将破裂时,塞佛·哈定建立了宗教,使人们相信基地,崛起基地。侯伯·马洛帮助基地扩张并给予基地经济资源。在他们的努力下,银河帝国终于有所好转。
这三位的人物形象鲜明的树立在我的面前,他们都有担当,敢于尝试,为了后人造福。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最后才能成为领头人,一直改变银河帝国的未来。
想想我们,让我们也拥有他们三人这么优秀的品质,还会做不出那些让人头疼的奥数题吗?还会放弃自己唯一的一次机会吗?
前几天,我做奥数题,怎么做也做不出答案,最后我一气之下把笔扔了,不再理会那道题,现在想想,我没有从其他角度去想想,并且不坚持着一直钻研它,怎么可能会做出来这道题呢?于是我静下心来又仔细想了好久,最后居然做了出来并且完全正确,我高兴坏了!
艾萨克·阿西莫夫写出的《银河帝国1:基地》仅仅只是讲述了一件银河帝国由富到衰的故事吗?它不仅反映出科技与数学渐渐的发达、进步,同时还告诉我只有你敢于尝试,坚持不懈地努力做、争取,就会有反转,甚至是成功!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04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是一本关于生命、关于爱的寓言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漂亮的虎斑猫,它曾经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它的主人有国王、水手、魔术师、小偷、孤独的老太太和一个小女孩。
刚开始读时,我觉得这只猫活的一点也没有意义。他一直活的浑浑噩噩的,有时候连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他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后来他变成了一只属于自己的野猫。虽然每天充满了孤独和不安,但是它很快乐。有一天,它遇到了一只美丽不语的白猫,并不知不觉的爱上了它。这是一种在漫长的生涯中从来没有过的感情,这让它有了爱与被爱的体验。它头一次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当心爱的白猫死去时,它宁愿死去。因为对它来说,没有了爱,在浑浑噩噩的或一百万次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才明白,每个人都应该珍惜生命,爱护身边的每一个人,这样生命才更有意义。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是一部陈旧的历史,也是一座通往智慧的大门。
它主要讲了三国时期的重要事件。刘备、张飞、关羽等人物,刘备很讲义气,不会做出卖朋友的事。张飞十分勇猛,正义。关羽很忠义,无论如何也不出*家。诸葛亮十分聪
明,有才华,他不仅聪明,还大方,不像周瑜一样小气曹操很多疑,他因多疑杀害华佗身死。
三国时期,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刘备、张飞、关羽桃园结为兄弟,曹操刺杀董卓被发现,装作献宝刀逃跑。王允巧使美人计让吕布董卓互相残杀。刘备和曹操煮酒论英雄,关羽过五关斩六将。三顾茅庐请诸葛亮,诸葛亮又舌战群儒,一个人说败一群人。诸葛亮向曹操草船借箭,周瑜打黄盖使计策。赤壁之战后,周瑜被诸葛亮气死……
在这本书中,我们要学习刘备、张飞和关羽,因为他们有着一颗坚持为民除害的心。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读书与作文》。因为它的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很值得我们阅读。
如果你们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那我就告诉你:它不但能提高我的写作水平,而且能愉悦我的心灵。
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篇作文,看着作文题目,我头脑里一片空白,不知道怎样写才能将一页纸填满,真是比挤牙膏还难。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邻居家发现了一本《读书与作文》,我拿起来随便翻阅,没想到我很快被文章里面的情节深深的吸引住了,随着情节的发展,一会儿开心,一会儿悲伤,一会儿焦急,一会儿激动。一篇篇的看下去,我发现每篇文章都写得非常精彩,不仅构思巧妙,语言词汇丰富,而且情节安排引人入胜,人、事、物的描写形象动人,使人爱不释手。看了一会儿我受到了其中内容的启发,老师布置的作文在我脑中逐渐形成了脉络,一种写作的冲动敲打着我的大脑。
自从发现了这本书,我便迫不及待的要妈妈帮我征订,每月月初,我都会焦急的等待新书的到来。捧着散发着墨香的新书,我真想一口气把它看完,因为书中的每一篇内容都深深地吸引着我,每一个字都不想漏掉。里面的微童话虽然字幅简短,但每一句都扣人心弦;恐怖屋的故事虽然令人毛骨悚然,但情节却变幻无常,吸引着我乐此不疲的要将它读完;而看到笑掉大牙则使我情不自禁的开怀大笑,给我繁重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不少欢乐
由于我经常阅读《读书与作文》,不仅丰富了我的写作内容,增加了我的语言词汇,而且使我的文章构思愈加完善。随着写作水平慢慢的提高,作文在也不象以前我想象的那样可怕,到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做范文念给同学们听,当然这都和我爱读《读书与作文》是分不开的。
《读书与作文》象一扇小小的窗户,不仅让我看到了文章世界中的多姿多彩,同时找出自己写作中的不足,吸引着我不断地学习与改进,提高写作能力。
对了,我家的书架上摆着很多《读书与作文》,如果你感兴趣,就来找我借阅吧!
北京平谷区平谷一小六年级:彭陆洋(郎朗歌声)
一本书的读后感500字2024 好书伴我成长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同桌冤家 亲爱的实习老师》。这本书是由呆子、咪咪、兔子、惜城这四位冤家所引发出的许多爆笑的校园故事 阿呆,一个呆呆的胖子,用惜城的话来说,就像早熟的冬瓜。咪咪,聪明的小妞,是阿呆同桌,当阿呆有困难的时候总是拔刀相助。兔子,一个死读书的读书狂,但不缺乏时尚,快乐和八卦的细胞,和咪咪是死党,特别喜欢恶整惜城。惜城,一个瘦的像干柴一样的小男生,是兔子的同桌,是全校最聪明的男生,所有的变态言论都是拜他所赐,也是我们乐队的发起人。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亲爱的实习老师,这篇讲的是教师节这天我(我指得是阿呆)准备送给王Sir一只玩具小狗,我把玩具小狗放进了纸箱子里。我走在通往学校的路上,脑海里不断浮现王Sir闹出的许多笑话 不知不觉就到了学校,我走向老师的办公室,看见王Sir周围的学生最多了,我走过去,王Sir看见箱子底部渗出的液体,就问我是不是果酒,我说不是,王Sir疑惑不解地问哪是什么?我说是小狗!。我打开给王Sir看,哦,原来是只玩具小狗啊!就这样,我把教师节的礼物送了出去。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有一次,我的橡皮掉到了地上,然后我的同桌宋珺喆也去帮我捡了结果我们俩的头撞在了一起,这时我们俩我看看你,你看看我,就笑了起来。最后还是他帮我捡了起来。
你们看,一本书可以有这么多的收获,那就多看一些书吧!因为这样可以收获更多的果实!
这一天,爸爸妈妈吃完晚饭后,习惯的出去遛弯儿了。因为老师留的作业还没有写完,所以我就没有跟爸爸妈妈去。爸爸妈妈回来的时候,手里拿了一本书,是《福尔摩斯推理故事集》。我问:是给我的吗?爸爸说:是。
我写完了作业就迫不及待地看起那本书来。慢慢的,我走进入了书的世界,仿佛我是书中的主人公,陷入了一桩恐怖的连环杀人案中。这案件错综复杂,有人说死者 是鬼杀死的,有人说死者是借尸还魂,还有人说下一个杀人目标就是你!这可有点儿吓着我了,忽然,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吓得我大叫一声鬼啊!,我的 胸中像揣着一只小兔子,心脏怦!怦!怦!地狂跳。我倏得转过身去仔细地看了看,原来是爸爸啊,我这才定下神来。爸爸气愤地说:你才是鬼,大晚上胡叫 什么,都十点了还不睡觉?快睡觉去!听了爸爸的话,我十分不情愿地怏怏回屋睡觉了。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心里总想着那本既刺激又恐怖的小说。到底这些天连续神秘死亡的人都是谁杀的,这个谜团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感觉看不完这本书就睡 不着觉。但是不快点睡觉明天上学就起不来了。怎么办?我心里默默地说:要不就再看一会儿,对,就再看一会儿。我悄悄地把书拿到了我屋里,在台灯下又看起 来。我又进入了书的世界。不知不觉地,已经一点了,我都睁不开眼了,只好关上灯把书放回了客厅就睡觉了。还好,第二天早上起来还没有晚,我匆匆忙忙叼着一 块面包就上学去了。我觉得这一天过得非常快,很快就到了放学时间了。为了能让自己在家里多看一会儿书,我迅速地写完了老师留的作业,在路上,我一边跑一边 说:福尔摩斯,我来了!回到家,我继续看这本书。啊!谜底揭穿了,我如释重负。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刺激、惊悚、快乐,它深深地吸引着我,我喜欢这本书。
书,人类智慧的源泉。我有一本好书:曹文轩的《山羊不吃天堂草》。
这是一本易读不易懂的、耐人寻味的小说。故事主要讲了明子、黑罐和三和尚受外界压力和生活所迫千里迢迢来到19世纪末的上海打工谋生。三和尚曾为一个假发 抢过商店,明子为了吃饱一顿饭在饭店打工,吃别人吃剩的菜。黑罐为了自己不为他人耻笑,出手将别人打残。他们仅仅想让他人明白,人人都有不同,都有自尊, 同样是人,不应以贫富分贵贱。
书中最精彩,最令人回味无穷的情节要属三和尚抢地摊一事。那是一个烈日当头的正午,三和尚在繁华的大街上寻找着他梦寐以求的假发。正巧,他发现地摊上有一 个尺寸、大小和颜色正和他心意的假发,可价格却让他大吃一惊三百,太贵了。宝贝,瞧,那儿有个傻和尚。一个中年妇女对他的女儿说。听到这话的三和 尚心中偷这个念头油然而生,他不希望所有人嘲笑他、讽刺他。只见他将手放在假发上,轻轻一抽,还好店主没发现。
是啊,当今社会中有些人总是认为只有穷人才做出违法之事,可谁来想想穷人的心情呢?人们的嘲笑,也许才是真正的原因。
书中最有魅力、最有影响力的要属明子这个小不点儿了。他孤僻从小由奶奶抚养,常受到他人的冷漠;他内疚不论春夏秋冬总尿床,他认为是小时候喝粥造 成的;他开朗自从认识了黑罐和三和尚,他得到了一份特殊的关爱,有着一份说不出的快乐;他执著努力反驳三和尚否定它的技术;他机敏为了得到食 物在餐厅打工(曾经有人点的菜一口没动,让明子吃了,可惜拉了几天肚子);他善良曾劝说朋友鸭子把一只喜鹊放生。作品通过对明子性格的刻画,赞美了人 类内心的真善美。
小说文笔酣畅,描写细腻,人物形象生动,尤其将人生、命运、生命,以及高雅的审美情趣巧妙地糅合为一体。使作品既深重,又富有迷人的艺术魅力。
书中透过生活的艰辛,事态的炎凉,刻画了主人公心路的坎坷以及他们优劣并存的所作所为。然而,整部作品回荡的却是歌颂道德和正义的昂扬旋律,高奏的是人格力量最终胜利的铿锵乐章!
奥运会不仅仅是胜利者的舞台,也不仅是成功者的奖牌、鲜花和荣誉,奥林匹克最根本的意义在于参与!只要参与了,你就是一个勇敢者,一个值得我们尊重的人;只要你拥有永不放弃,敢于拼搏的顽强信念,你就是一个坚强的人,一个值得我们感动的人;只要你怀揣更高、更快、更强的奥运精神,你就是一个伟大的人,一个值得我们骄傲的人。这就是我读完《奥运传奇》故事这本书后最真切的感受。
正因为这本书里一个个感人的真实的故事,让我看得爱不释手。尤其是书中的德里克雷德蒙德,成了我心目中最了不起的英雄人物。
出生于1965年9月3日的德里克,从小就拥有运动天赋。7岁那年,他的爸爸就将他送进了密尔顿凯恩斯田径俱乐部,重点训练放在了400米跑步上。德里克刻苦训练,工夫不负有心人,在1985年,刚满20岁的德里克以44.82秒的成绩打破了英国国内由大卫詹金保持了10年之久的400米跑的纪录。两年后,德里克又以44。5秒的成绩把被罗杰布莱克抢走的英国400米跑纪录重新夺了回来,并将它保持到1992年。他多么了不起啊!
天有不测之风云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彻底结束了德里克的奥运之旅。当时他已动过5次手术了,最后一次就在1992年的4月,当时距离奥运会不到5个月的时间了。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海风中,德里克再次站在了奥运会400米的起跑线上。当他进入决赛比赛时,因为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坚强的他从地上爬了起来,强忍着剧烈的疼痛,一步一步地向终点靠近,完成了这段比赛。尽管德里克是这场比赛的最后一名,但全场65000名观众看到这感人的一幕,都肃然起敬,为这位演绎着奥林匹克精神的运动员热烈鼓掌,掌声经久不息。雷鸣般的掌声为德里克的奥运生涯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但是中国运动员刘长春,却还没来得及表演就早早地离开了奥运的舞台。为了参加洛杉矶奥运会,刘长春在海上漂泊了20天,当他赶到美国时,奥运会已经开幕。因为体能的问题,刘长春在次日的比赛中发挥失常,在100米和200米的比赛中早早出局。但刘长春却因此写进了中国的奥运史上,因为他是第一个代表中国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
我知道德里克雷德蒙德和刘长春只不过是奥运会中感动世界的100个精彩瞬间中的两个,但是从他们身上足以概括《奥运传奇》中的精髓: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
如果我们也能带着不断努力,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的信念,那么我们就能在属于自己的天空中画上一道最绚丽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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