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散文的历史很久远,无论是对国家大事的一些评论,还是对生活琐事的一种感悟,散文都有着它独特的魅力,近期选读的李汉荣作品的风格就是在细腻之中不乏一些男人应有的一种气概。
总的感觉,李汉荣的作品凝练、洒脱,文章一气呵成,细微之处可以见到作者的真功夫,他的文字功底雄厚,其作品在朴素的文字之中却能给予读者无限的感慨。当你在品读文章之时,文字会将你带去作者心中的桃花源,那里不知秦汉,无论魏晋,那里拥有着他儿时的自由、纯真和快乐。
作者在文章中更多写得是他的母亲,可见作者的母亲对其本身的影响之巨大,他对其身边的一花一草、一鸟一石皆有细微地观察,当然格物的确很重要,但真正的致知才是一篇散文的精髓,也是我们这些后辈们要学习的思想。作者用独特的视角去诠释着那些花草树木、飞禽走兽以及人与人之间最普实的情感,在他的眼中,万物都是有灵智的,这就像一位得道的高僧,反而比常人更加放低姿态去看世间百态,看到的往往比常人更多,所以说站得越高,望得越远并不一定全对,最起码做人不一定全对,只有切实地放低姿态,才能真正做到通地气达天理。
说老实话,我其实最有感触的是作者的外婆,一位在文化大革命受尽摧残的地主婆,当一个人被永远定性了之后,人就会对未来失去信心,更何况这种定性要牵连着一系列的打骂侮辱,到最后自然会身心俱疲。作者外婆心中难免会有成吨的苦水,就像孟子说过的所恶有基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作者的外婆为了维护她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而选择了死亡。
记忆最深刻的是文中曾写到作者的外婆临死前喝了一口清水,这水里究竟有什么值得作者的外婆留恋的呢?这让我迷惘了很久。或许这仅仅是一朵将凋零的花对茎和叶的最后一丝眷恋吧。哎,我们要去珍惜身边的亲人,他们迟早会一个又一个的从我们身边离去,我们该怎么办,亲人的逝去是一种比死亡更恐怖的事,珍惜每一段时光,每一缕阳光、每一份缘份,千万不要到了失去的时候才知道珍惜!
人终究是人,要被七情六欲所控制,但这何尝又不是件好事呢?这可以使人与人之间不再冷漠,同时艺术也因此而生。人生在世,无非就是缘,能活在世上已经不容易了,无论过程多么精彩,结局终究是一杯黄土,想想当年豪言壮语,到头来什么也没有带走,就像一座山,无论怎么都是山顶最吸引人,然而等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向上攀时,孰不知山顶上是亘古的严寒。
其实,我们只要在活着的时候留下什么给后人,这就足够了。李汉荣应该是想把他一生历程的感悟留给我们读者,让我们更好地做人罢了。
【篇二:《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初识此书,是素净的封面,却只见几字寥寥,如李汉荣散文选集。
由此可知,铅华如水淡淡成。压平了的纸张上,一行行天空样的文字横贯其上,文字不是因为它有多么华丽而使你感动,而是文字中的一面如水明镜,文字的澄澈,使你窥见你心中感动柔软的角落,使你感动的是一颗有文字的心。
文字是真实的,它所拥有浅浅的呼吸都是它的每一个韵律,我喜欢他文字中的每一片天空,一叶菩提,一沙一世界,读汉荣的文字有如陈时的月光的昏黄久远是一帧过去的书信。《一碗清水》中印着一位老人穷尽了一生的执着,追求着水一样的纯净的尊严。亲人给的总是最贴心的温暖,《外婆的手纹》中外婆便如一名艺术家会针织缝补,自然之景是从那双巧手中呈献而不同时代的人,自是拥有一门时代所给予的技巧,然,时代过了,人民熟悉的就变成陌生的,人民笃定的就变成怀疑的,李汉荣的文风大致便分成二类,一类抒情写亲人,二类叹息大自然,人灯对自然的糟粕迫害便从义愤填膺的语言中流露而出,相较,我似乎还是偏于喜好温暖的亲情,像冬日的太阳,明亮又不炽热,温暖而又安宁。
想起一文《顶针:一生的戒指》突然想起一名广告:女人,一天的公主,十个月的皇后,一辈子的操劳。日子就是这样,一天天再难再也得咬牙渡过,所以才是过日子。顶针就是这样与母亲手中力渡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身上的伤是以光天之伤心承后天之痛,做活时那一枚小小的铜戒指又藏了几分痛得执着,十指连心啊,顶针上一个又一个集合的密密的针眼,是母亲多少次痛了,累了,苦了,欲泪了,又罢了,反复吞咽的情啊,心上扎满了密密的针眼,却装作完好,痛对知苦对乐,顶针连着心,必其晓心之苦,天天地绕指而转,像飞旋的螺,不断奔走,奔出一个我们得以荫蔽的世界,母亲用温暖的心把我们包裹起来,用足够多的温柔包裹我们内心的反叛,黑暗,任其爆炸,飞裂,仍以笑面对,华美的钻戒戴了一生,却只有一枚铜戒指能陪了一生久远,痛却不服,像一个反反复复的梦。
其文貌不扬,意却浓,如一杯春茗,余香久久未散,却留得满唇满齿余香。
【篇三:《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作文】
年末前的一周,我读完了《李汉荣散文选集》。在2014年收官的同时,我一年的阅读也圆满的划上了句号。
李汉荣,陕西勉县人。著有诗集《驶向星空》、《母亲》、《想象李白》和散文集《与天地精神往来》,还有多篇文章入选中学语文教材。
这本散文共91篇,分为6大章节,每个章世都有一个突出的主题。从文章上看,作者的写作风格侧重于语言描写,但也兼顾了内容情节,更让人感觉思想深邃。至于题材,那更是妙趣横生却又发人深省,这是一本非常好的散文集,因此我几乎每一篇都进行了较为仔细的品读,但我依然要挑出几篇与大家分享。
让我感触最深的文章应该算是《我们为什么活着》。该文以白雪与古树等景物为切入点(似乎与主题不着边际),逐渐引出文章的中心内容:人为什么而活了?要知道,人之所以活着,当然靠自然与众生的护持和养育(作者的观点)。然而,我们可曾想过回报自然吗?答案是否定的。其实,在人类的潜意识中,就已经认为向自然索取是天经地义的了。可是,人应该明白,如果索取透支的话,大自然将会报复人类,到那时人类将无法生存下去。因此我们必须对自然怀着一颗感恩之心,敬畏大自然的一切。但拥有感恩的心是不够的,我们更应该用实际行动来回报自然。永远将感恩挂在嘴上的人和破坏者一样可鄙,只有付诸行动才是真正的回报自然。爱护自然吧,就像它爱护我们一样。
《为生灵哭泣》是一篇动物题材的文章,讲述了几种动物的悲惨下场(如羚羊、虎、锦鸡、狐),让人看了深受启发。作文自然赐予了这些动物生命与生存的领域,而人类却为了自己的贪欲不断地向外扩张,逐步挤占这些动物的生存空间,掠夺它们身上一切宝贵的东西。坐在金字塔顶的人类啊!殊不知自己正在将塔基的石块一条条地抽掉。动物们依旧那么慷慨,但这恰好助长了人的贪念,它们不知还能在地球上生存多久,而人类的高楼却越来越多。这直冲云宵的高楼,哪里是混凝土堆成的,材料分明就是猎人的黄金,和动物的骸骨。
《生命何其不易》同样是写动物的不幸,然而与前一篇文章不同的是,这些动物不幸的命运在人眼中是十分合理的(如猪、牛、羊、狗等)。动物们身上的特点原本是它们生命的特色,然而这也成为了他们悲剧的源头人类看上了这些特点。从后半部分内容来看,作者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检讨。(这其实是在抨击人类的暴行)。我承认,为了人类自己的生存,我们必须要牺牲部分动物,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生存手段越来越利益化,这也导致了许多不应该有的屠杀浮现在人们面前(或者不为人所知)。人类正处于盲目的利己主义深渊之中,也许难以自拔了。但是,只要我们依旧心存善念,去减少那些不必要的死亡,我们的心灵仍可以得到救赎。请记住:生命何其不易,人类没有资格过度地掠夺它们。
作为人类,我们正处在这个世界的顶峰,可如果没有自然与其它生物的存在,人类也将无法立足。只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世界才能永久地维系下去。
【篇四:《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今天,我有太多的话要对那双手表达,但那双手早已回到夜的深处。
题记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有这样一些人,家境贫寒或是身份低下的人,内心却埋藏着一份善良与真诚。
品读李汉荣的散文,让我更加懂得爱的真谛,以及在我们生命中的过客留下的美好记忆
其中,《黑夜里的那双手》一文令我尤为感叹。当我第一眼看到这篇文题的标题时,就不时联想起鬼片中的刺激性的片段。正因为如此,我就带着好奇与期待读这一篇文章,最后才知道是自己错了。
文章的内容主要是:我小时候,一个人走夜路,因为害怕而坐在石头旁,这时地主婆王婶拍拍我的肩膀,叫我不要害怕,并领我回家。
作者因此感触很深。虽然王婶并不是我的母亲,也常被他人辱骂,挨打,但在我的心里,王婶是一个善良的人,就如同我的母亲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文中花大量的笔墨对王婶的手进行了描写,以一双握满老茧的手从而来突出主题这双手传达的是爱意和温情。
残酷的生存给王婶的是粗暴和凌辱,但她的善良换来的是我久久的怀念。在我们的生活中,像王婶一样处境的人有很多,但又有多少人能像王婶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这些默默奉献的人应永远怀念在我们成长中。
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懂得怀念,懂得感恩的心,把他人给你留下的记忆好好珍藏于心中。在我们的生命中,就应该有这样的过客,且行且珍惜,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命焕发光彩!
记得在我四五岁时,去了趟乡下游赏,当地的乡民都十分热情,我注意到了一位老奶奶,身穿一身破旧的短衣裳,处处打着补丁,鞋子也是破的,但她面带笑容,把手中的玉米递给我,我连忙退了一步,奶奶,还是您吃吧,我不饿。奶奶还是强把它推进了我手中,令我
感触极深
如果每个人都能报着感恩的心,即使是贫穷落魄,我们也照样能做到!
【篇五:《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语言是一个人皆可夫的妓女,而我却要把她改造成纯真的处女。诗人奥登如是说。如果说作家的任务是为了体现语言的神圣性,那么李汉荣无疑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李汉荣对时间与自然几乎有着一种天生而发自内心的崇拜,我读他的《我们为什么要活着》,便清晰地表达出了他的这种感情。杜甫诗云: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历经悠悠十载沧桑岁月,吐露出的文字自是优雅,想必李汉荣正是因此才写了这篇文章吧。
的确,时间之流浩浩荡荡,相比之下人太过脆弱也太过渺小,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恨不得挂长绳于青天,系比西飞之白日。何不能说明千百年来世人对时间的珍惜,但很可惜的是时间有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一驰千里,绝不回头。若是这世上有什么人可以令时光回溯,那么我相信,只要他提条件,绝对会有无数人为之赴汤蹈火。然而时间没有弹性,一切总会有尽头。人的生命也是如此,那么我们又为何要生存下来?不,人是不会平白无故地到这尘世间走一遭的,何为人生?人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无尽的事业,此之谓人生。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人生确实短暂,若不倍加珍惜,无所事事而碌碌无为,这样的人生已是丧尽了意义,而回首过去,也必是怅然若失,憾而无用了。所以说我们应趁此时大好时光,去做一些我等必做之事,这样我等才不会空悲切。
人生有涯,活的有无价值,不在乎生命长短,而在于是否做了有意义的事。邓稼先为中国两弹一星事业殚精竭虑,吴孟超九十多岁仍征战在手术台上,王进喜为中国石油鞠躬尽瘁,他们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他们的时间却换来了硕果累累,青史留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的生命已然在纸面上得已延续下去,要我来说,这才是古代帝王梦寐以求的寿比南山,是真正的长生不老。
所以说,朋友们,千金难买寸光阴,何不以今日之努力换他日之叹息?相信这样我们才会度过一个充实而丰富的人生!
【篇六:《李汉荣散文选集》读后感】
自然的本质,是什么?我们又应该如何去对待?在这日益喧嚷的世界里,鲜有人能够敏锐地捕捉住它,甚至都难以给出让自己信服的答案。正如许多文章中所感叹的那样: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我们已离自然越来越远。此时,我读到了李汉荣的文章,他那清新还带着一点童趣的语言深深吸引了我,跟随者它,我似乎看到了更深邃,更瑰丽的自然
在李汉荣的文章里,他描写最多的是那些看似简单而又稀疏平常的事物。他把自己的感情注入其中,赋予了他们鲜活的个性。正如书中对狗尾巴草的描写:狗尾巴草,那么天真地守在路边,谁家的狗丢了尾巴?遍地好看的狗尾巴,令千年万载的孩子们想找到那一定很好看的狗。他把最普通事物的情态描摹得出神入化,让人脑中不自觉地浮现出自然中的万事万物,似乎一切都浑然天成,自然之趣在他的笔下体现得淋漓尽致。
再次细读,我发现李汉荣的的散文中散发着一种对自然的尊重和感恩哪怕是最微小的生命。在《为蚂蚁让路》一文中,作者描述了自己在蚂蚁的队伍前驻足的一件小事。当我们急着赶路时,我们是否会留意到脚下那一列小小的队伍?我们又是否会停下急匆匆的步伐,只为等待他们平安通过?大多数人的答案是否定的,蚂蚁的生命太过与卑微,甚至卑微到常常被我们所忽略。但李汉荣注意到了,他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一切,而面对奉献者,他也常常抱着感恩,乃至怀着愧疚之情,用心灵去与之交流这能不能给我们一些启示,到底怎样去面对自然?
在碧山绿水白云之间,我们可以获得一种深沉的愉悦。日常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无伤大雅的蝇头小利,与这辽远和纯白相较,显得太过狭隘。大自然教诲你,也修正你,使你对生存的理念,有了些许新的调整。
从李汉荣的文章中,我逐渐明白,自然的本质就是自然二字,大自然是一个整体,它不会刻意去改变什么,也不会刻意去破坏什么。四季更替,春华秋实,都只是遵循着自然的规律罢了。在人生的旅程中也是如此,有些不重要的东西,该放手就放吧,顺其自然,也许你会有不一样的心境。
同时,我们要对周围的事物心怀尊重和感激,人类与自然从来就不能够分开讨论,尊重自然,就是在尊重自己,感恩自然,也就是在感恩自己。
李汉荣的文章不长,但他以清晰、鲜活和易于领会的描述,最充分地展示了人类与大自然相亲相近、密不可分的联系;并由此延伸,甚至改变了我们对于大自然乃至世界的印象,使你获得生命最重要意义和价值的领悟。
【篇七:真实的心和眼读《李汉荣散文选集》有感】
第一次翻开这本书,看见夹页上作者介绍中的一张照片,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正眯着眼睛微笑着,给人一种人畜无害的感觉尽管这么形容一个人的确不太适合。
这么一本厚厚的散文集,随笔占了许多,他的散文中也有许多是描写农村的。字里行间带着一种怀旧,又蕴含着天真纯朴的农人情怀,像是一大笔精神财富。整本选集分五大节,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二节动物的眼睛。每读完一篇,都实在难以相信作者是何以写出这样的文章,描写的是牲口,却让人感觉像是真正的,与人类一样富有智慧,甚至有着许多人类身上几乎泯灭的特点。
在《动物的眼睛》这一章中,作者说,许多人说,动物没有心灵,那动物的眼睛还是心灵的窗口么?但他又否认了这个说法,因为他看见了动物眼睛后的心灵,作者通过那些动物的眼睛,看见了虔诚的心,忏悔的心,纯洁的心。我确实是第一次阅读这样的文章,将动物同人类一般描写,我也仿佛通过这些文字确确实实地看见了那些有心灵的动物。我曾疑惑,同样有许多描写动物的文章,但是为什么唯有他的文字,真正让我震撼感动呢?大约,是因为他真的看见了,真的感受到了。
也有一篇名叫《感恩》的文章,而这感恩却同其他文章不同,因为这篇文章通篇不是感恩那些食物,用品,自然,而是感谢它们的来源动物,虫子,世间万物的生灵。阅读这些文字,作者仿佛是在描写感恩父母,感谢朋友一般。还有那篇《为生灵哭泣》,一种即将灭绝的种族,一只做成火锅的公牛,一只被做成皮衣的狐狸,一头被做成虎骨阵痛贴的老虎,一直被做成佳肴的锦鸡,及,一篇野味餐厅启事。
我感到讽刺和恶心。
是的,人类便是为着些不知何的理由将他们杀害。为了吃?为了穿?大概,还有好奇心?亦或是虚荣。总之,以第二人称视角中所描写的那些动物的惨状、下场,我感到的是罪恶感。还有真实难道不正是如此?
正是如此,为了将他们残杀,为了美,拔去他们的皮毛,为了健康,取他们的骨做药材,割下他们的阳物壮阳。这正是真实的事,发生的事,被坦然接受的事。而我却感到罪恶大概字里行间,我已将他们当做同类。又或许,是因为我正是那些吃着野味,穿着羊毛衫的人中的一员,却假惺惺地在这写着将他们当做同类。
我仿佛能看见,一只披着人皮的野兽伏在台灯下写着什么。
今天,老师让我们观看了《李尚荣怎样成才》这个视频,看完后我有很大的感触。
一个刚刚6岁的女孩,还没有上学就能认四千多个字,她3岁就开始读一些《孟子》、《论语》、《诗经》之类的书,如果换成我,哪怕是一句话,我都看不懂,李尚荣之所以能成为神童,是因为她的妈妈从小就给她读一些古诗词,而且在胎教时期,就给她听一些声乐,培养她的兴趣。如果我的妈妈也像李尚荣的妈妈一样,从小就给我读一些书,那我现在不就成为单县的一大才女了吗?才女李尚荣现在取得的成就也不是仅凭她妈妈从小对她的教育,如果她没有兴趣读这些书的话,而且也不努力的话,她也不会这么有才。现在想想,我们这些学霸跟她比起来,连她的一根小拇指都比不上,更别说在班里学习很好的学生了。虽然我看过一期她跟一个大学比古诗的节目,虽然她没有得冠军,但我还是非常佩服她的,一个这么小的小孩就会这么多的古诗,当别人问她的偶像是谁的时候,她居然说是李白和白居易,当场她就背了李白的一首非常长的古诗,我连听都没听说过,白居易的更不用说了。在这个视频上,我看到了她还会给主持人和她的妈妈做诗,并且他们还都听不懂,更不用说我了,看了这个视频,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妈妈把李尚荣看的所有的书都买回来,我也要向李尚荣一样成为一个才女,一个万人敬仰的才女,让妈妈骄傲,为家族争光!
<<明荣知修身育人>>
“八荣八耻”是全社会的价值观、荣辱观,是对所有社会成员特别是广大辅导员的要求。教书育人是我们的己任,我们的学生正处于知识积累和个性培养的关键时期,我们除了要促使学生掌握扎实、丰富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外,培养他们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是最为重要的。正人先正已,要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辅导员自己首先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让“八荣八耻”首先成为我们自己的座右铭,自觉知荣辨耻、扬荣抑耻、近荣远耻。同时,身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为社会做出示范,起到引领进步潮流、辐射先进文化的先锋作用。
践行“八荣八耻”我们辅导员首先要做到自省自律、知耻改过。中国传统道德修养理论中,对于自省、改过、慎独等都非常重视,先贤们格外注重“修身为本”。孔子说:“行己有耻”,他主张人要有自爱之心,不要做令自己感到羞耻的事情。他还说:“知耻近乎勇”,强调知耻会给人带来奋斗的勇气。欧阳修说:“廉耻,立人之大节”。我们要继承先人“日三省吾身”、“过则勿惮改”、“君子慎其独”的思想,自觉地养成自律自省的意识和知耻改过的观念,勇于反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明确辨别是非荣辱,自觉加强自我约束,使优良思想道德观念内化为自身的品质,把“八荣八耻”作为自己的道德遵循,以此来规范自身言行,砥砺自身精神。当我们处于意识模糊,思想动摇,行动犹豫的时候,要用“八荣八耻”这把尺子来量一量,用这把称来称一称,这样,我们的心就会亮堂起来,尽快地走出低迷和彷徨,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燃烧自己的青春,托起明天的太阳。
荣辱观的形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是一个从身边小事做起,坚持不懈的过程。每一天,我们都可能面临是非荣辱的选择:路过十字路口,是停下遵守信号灯,还是快步抢行;看到别人有困难,是热心相助,还是冷漠处之;面对艰难,是自强不息,还是自暴自弃、碌碌无为。错怪了学生,是不了了之,还是主动向学生承认……举手之间,是善恶美丑;点滴之中,有是非荣辱。践行“荣辱”从小事做起,从点滴为之。
积极组织、参与团队活动,是我们辅导员践行“荣耻”,体验“荣耻”,树立“荣辱”观的有效途径。学雷锋行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体现着“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荣辱观;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为希望工程捐款,自己首先慷慨解囊,热情相助,体现着“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的荣辱观……
社会是互动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他人的环境。你的荣辱分明,是为我和他的环境激浊扬清;他的荣辱分明,是为你和我的环境去芜存菁;我的荣辱分明,是为他和你的环境荡污涤垢。我们所有人的荣辱分明,就会共同撑起我们头顶的丽日蓝天。让我们记住毛泽东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的话: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让我们凡事凡时,守护住心灵的“荣辱”底线。
读了《笨汉汉斯》这篇故事,我知道了笨汉汉斯其实很聪明,他会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聪明。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年老的乡绅,有三个儿子,老大和老二很聪明,老三很笨,所以大家都叫他笨汉汉斯。
笨汉汉斯的哥哥都向公主求婚,却没得到公主的同意,而汉斯却得到了公主的认可,因为他用自己的方式赢得了公主的赞赏,所以汉斯顺利的娶到了公主。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勇于表现自己,敢于表现自己,才能得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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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从前,有一位年老的绅士,这位绅士膝下有三个儿子。老大、老二都非常聪明有学问。其中一位长兄背会了拉丁文字典,还把三年以来的报纸背得滚过烂熟;另一个长兄精通法律,知道每个议员都应该知道的东西,还会在裤子吊带上绣花。可是最小的儿子没有两个哥哥有学问,大家给他起了个绰号“笨汉汉斯”。
国王美丽的女儿想要结婚了,她请求国王为自己选一个最能表现自己、聪明的人作自己的丈夫。老绅士的两个聪明而又学问的儿子想去皇宫里试试运气。
临行前,老绅士还专门为哥哥们准备了精心挑选的漂亮的骏马。
笨汉汉斯告诉老绅士父亲和两个哥哥,自己也要去,他现在也很想结婚。但父亲认为汉斯太笨,连话都讲不好。两位聪明的哥哥嘲笑了笨汉汉斯后,骑着骏马,踏上了去皇宫的路。
笨汉汉斯也请求父亲给他一匹骏马,自己也要去。父亲拒绝了笨汉汉斯的请求,他觉得笨汉汉斯到公主面前去,会哑口无言,也是白费工。
笨汉汉斯无法得到一匹骏马,他又请求父亲给他一只山羊,父亲同意了。就这样,笨汉汉斯得到了一只公山羊。他骑着公山羊向皇宫而去。
一路上,笨汉汉斯一边飞奔,一边唱着欢快的歌曲,歌声悠扬,传出去很远。相反,笨汉汉斯的两位长兄却斯文地骑着马,他们正在思考见到公主后如何说出又好听又风趣的话语。
笨汉汉斯追上哥哥,拿出一只路上拾来的死乌鸦,举起来给哥哥们看。
哥哥很看见笨汉汉斯那个死乌鸦,觉得很奇怪,便问笨汉汉斯,他拿只死乌鸦干什么?
笨汉汉斯高兴地告诉哥哥们,自己要把这只死乌鸦当做礼物送给公主。
哥哥们听后,觉得笨汉汉斯很傻。大笑了一阵后,骑着骏马走了。
过了片刻,笨汉汉斯追上哥哥们,又拿出一只路边捡来的旧木鞋,举起来,给哥哥们看。
哥哥们看见笨汉汉斯拿的这个旧木鞋,问笨汉汉斯难道又要把旧木鞋也送给美丽的公主吗?
笨汉汉斯告诉哥哥们,自己当然也要把旧木鞋送给公主。哥哥们又嘲笑了一番笨汉汉斯,就继续赶路去了。
哥哥们走了很远,笨汉汉斯又追上来。哥哥们问笨汉汉斯又找到了什么东西?当哥哥们看见了笨汉汉斯衣兜里的泥巴时,嘲笑笨汉汉斯那只不过是水沟里的泥巴。
笨汉汉斯才不管哥哥们怎么评价,他拿着路上捡到的东西,赶去皇宫。
哥哥们比笨汉汉斯提前赶到城门。他们一下骏马,就领到了一张求婚登记号码。
城里所有的居民都挤到宫殿的周围,他们想看看这些人怎么跟公主求婚。可是每个人一走进大厅,就马上失去了说话能力。连笨汉汉斯两位聪明有学问的长兄也是如此,都被公主赶了出来。
这时,笨汉汉斯骑着山羊到来了。他一进宫殿,告诉公主,这儿可真热!公主告诉笨汉汉斯,她正在烤鸡呀!笨汉汉斯听后,开心地告诉公主,那自己就烤一只乌鸦。公主问笨汉汉斯用什么烤啊?笨汉汉斯回答公主,他用一只旧木鞋当锅,把乌鸦放进去进行烧烤。公主听了笨汉汉斯的回答,认为笨汉斯是一个很有趣、很会说话、很会处理现实问题的人。尽管公主想让笨汉汉斯当自己的丈夫,但她还想进一步考考笨汉汉斯有没有办法处理更加棘手的事宜。于是,公主指着窗子旁站着的三个秘书和一个老议员,告诉笨汉汉斯那位老议员很糟糕,他什么也不懂,你有什么办法吗?
笨汉汉斯告诉公主,他有办法对付那位老议员。说完,笨汉汉斯径直向老议员走去。当他来到老议员身边时,他从容地从自己的衣袋里抓出了一大把泥土,直接撒向老议员的脸上。
公主看着笨汉汉斯的举动,她很高兴,很满意笨汉汉斯处理问题能力和办法。
笨汉汉斯娶了公主,后来成为那个国家的国王,并把国家治理的繁荣富强。
故事中汉斯虽然相貌粗笨,大家都看不起他,认为他去公主那儿求婚时,是白费力气,不会成功。但是由于汉斯的坚持,他的脑子比哥哥们的脑子灵活得多,面对公主提出的现实问题能随机应对。最终赢得了公主的芳心,与公主成婚,并当上了国王。汉斯的随机应变,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奋斗精神和乐观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故事也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乐观的正确面对,不能被小小的挫折所击垮。
好词有:斯文、滚瓜烂熟、风趣、议员、宫殿……
好句有:“笨汉汉斯一边飞奔,一边唱歌,他的歌声传出去很远。可是他的两个哥哥却非常斯文的骑着马,他们正在思考见到公主后该如何说出那些好听的话呢。”……
乡下的一幢古老的房子里住着一位绅士,他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很聪明,三儿子没有学东西所以人们给他起外号叫笨汉汉斯,有一天,公主要选一个男的当丈夫,后来,会发生什么事呢?
大儿子和二儿子高兴的不得了,他们的父亲给大儿子和二儿子一匹马,笨汉汉斯也向父亲要马,父亲却不让,笨汉汉斯自己就去骑公羊,他很快就追上了哥哥,他在路上捡到了一只死乌鸦、一双木鞋、一个铁把手、一把有用的脏土。他都给他的哥哥说了,哥哥却大笑的走了,笨汉汉斯的两个哥哥比他早到,可是,两个人都忘了自己该说什么,都被公主赶了出去,轮到笨汉汉斯了,他说:“这里热死人了。”公主说:“因为我正在烤一只小公鸡。”笨汉汉斯说:“太好了,把我的乌鸦也烤一下吧。”公主说:“当然可以,可是我这里没有罐子,没有锅,我拿什么烤呢?”笨汉汉斯说:“我有!”他把自己捡到的木鞋和铁把手拿出来,公主说:“可是到哪里找酱呢?”笨汉汉斯说:“我有很多。”他把脏土拿出了,公主说:“你真有趣,我要选你做丈夫!”于是,笨汉汉斯娶了公主,后来他当上了国王。
这段故事好的词有:古老、飞奔、灰溜溜、本事。
佳句欣赏:人们发现,每个进入王宫的求婚者都是灰溜溜的出来的,因为不论是谁,只要一进王宫,他平时讲话的本事就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阅读心得:汉斯虽然没有两个哥哥博学,但是他却用有趣的做法赢得了公主的芳心。学习知识也是这样,死记硬背是没用的,要学会灵活掌握。
我看了《笨汉汉斯》之后,感觉它太有意思了!汉斯拿了一袋脏脏的泥巴,就当是烤乌鸦的调料,他还把没有鞋跟的鞋子当成烤炉,但是最后他居然得到了公主。他的哥哥们面对公主太紧张了,以致于说不成话,而笨汉汉斯则对答如流。
这说明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要保持平常的心态,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我们每次考试时也一定要像汉斯那样保持平常的心态,不要紧张,认真思考问题,就会取得好的成绩。
刷子李读后感
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后,我觉得冯骥才老师说得好,生活是平凡的,但不是平淡的,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等。
看了这本书,使我映像最深的是《刷子李》这篇文章,文章中的刷子李领我非常的敬佩,他一身绝活并非一两日就能够练成,这绝对是真功夫,没有毅力和耐心是练不成的。这使我想到了当今社会,我看到过自己家里装修房子,油漆工在刷墙时,有的吹着口哨,有的还看手机,在刷墙时心不在焉,满地掉落的油漆,墙粉,地面白花花的一片,很多的装修问题都是这些装修工人不认真造成的。所以,现在会有很多的装修矛盾,在电视上经常能够看到。和文章中的刷子李比一比绝对是天差地别。刷子李刷墙时身上和地上没有留下一点粉点,惹得他徒弟不相信,以为他是吹牛的,经过自己的亲身体会,后来徒弟也信服了。也让我想到自己在学乐器巴乌时的表现,没有坚持每天练习,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技艺没有练精,我就缺少像刷子李这样的毅力和耐心。
合上这本书后,我深深的觉得应该向刷子李学习,学习他那种用真本事说话,而不是胡乱吹牛,技术不仅要练会更重要的是练精。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是一样的,把不会的弄懂,把弄懂的知识举一反三,这样我们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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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有句古话说得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句话说的真不假。这不刷子李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刷子李这篇文章讲的是: 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叫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倘若没这本事,他不早饿成干儿了?
但这是传说。人信也不会全信。行外的没见过的不信,行内的生气愣说不信。
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个徒弟叫曹小三。当徒弟的开头都是端茶、点烟、跟在屁股后边提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那天,头一次跟师傅出去干活,到英租界镇南道给李善人新造的洋房刷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洋楼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一双黑布鞋。穿上这身黑,就赛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顶子尤其难刷,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刷子李一举刷子,就赛没有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曹小三哪里看得出来?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好赛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可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拿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觉得这身黑色的衣服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但他怕师父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
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瞧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细瞧瞧吧——”
说着,手指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奇了!他凑上脸用神再瞧,那白点原是一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打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你以为人家的名气全是虚的?那你是在骗自己。好好学本事吧!”曹小三学徒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也未准明白呢!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觉刷子李他那高超的技艺肯定是经过无数次失败得来的!这时我又想出了一句古话;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这句话好象就是说的刷子李!
【第2篇】
一个普通的行业——粉刷,刷子李却能练就高超的技术,在一个普通的行业里成为了能工巧匠!
《刷子李》这篇课文讲的是一个姓李的粉刷匠,他的技艺高超得让人叫绝,他刷过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
因为传说中的刷子李太神了,以至于人们半信半疑,课文却用刷子李收的一个徒弟——曹小三亲眼目睹的经过来证实了这一事实,大大增加了刷子李技术高超的可信度。
刷子李干活时穿上一身黑,这恰恰与洁白如雪的白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落到黑的上面,会很扎眼,但刷子李却偏要这样,更显出了他的自信与技术高超。
刷子李 “一天只刷一间屋子;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这些都说明好活不是急急忙忙赶出来的,要想做好就得先休息好的道理。
刷子李的徒弟曹小三由于先前对师傅也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所以在跟师的第一天,不但没有好好地虚心学技术,反而处处时时在找师傅的不是,想证实师傅到底是不是确有其实。结果证明师傅的名气不是虚传,而是确确实实有着和传说中一般无二的能耐。至此,他对师傅肃然起敬,决心要跟着师傅好好学艺!
这篇课文让我好好学习不要偷懒!就有好结果。
八荣八耻老师读后感--用“八荣八耻”教育青少年
八荣八耻老师读后感--用“八荣八耻”教育青少年从前,有一个人,他有两个儿子。那个人让他的两个儿子去向公主求婚,公主要找一个聪明的人做丈夫。
那个人给了他两个儿子每人一匹马,让他们上路了。这时,他们的弟弟笨汉汉斯也来了,他跟爸爸要了一只山羊骑着上路了。在路上他捡了一只死乌鸦,一只旧木鞋和一点泥巴。
到了王宫里,笨汉汉斯骑着山羊进去了,他看见火炉里旺旺的,就对公主说:我们一起吃烤乌鸦吧!公主说:好极了!于是,笨汉汉斯成了公主的丈夫。
我想:笨汉汉斯很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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