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二次看《活着》这本书,他的作者是余华,也是目前为止唯一一本看第二遍的书。
故事的大部分是以第一人称的手法讲述了主人公徐富贵的一生。在中国大时代的背景下,福贵的一生可谓是历经波折,大起大落,在我看来,有种从天堂掉入地狱的感觉。作者描述了一次又一次的死亡,但是对死亡描述的言辞并未多么华丽悲哀,但却看的我痛心疾首,无尽遐想。这些离去的每一个人物,我都记得很清楚,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他们都是福贵的家人,面对死亡,而且是重复的死亡,他毫无办法,只能接受这所谓的命运。此时对他来说,心灵遭受的巨大打击,犹如毁天灭地般袭来,活着是如此的艰难,但他还活着。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对此感到同情甚至是怜悯。
出生地主家庭的福贵,本来是坐拥巨大财富的少爷,但是世事变迁之快,随着中国社会的变革,一道命令下来,他从大富大贵变得赤贫如洗,然而在遭受了如此劫难之后,接踵而来的不是好运,而是更大更多的窘迫和不幸。这样一位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这一点倒是跟他爹年轻时一样,被龙二骗光了家产之后,开始悔过自新,想重新开始生活,也幸得一位不离不弃的好妻子,谁知造化弄人,外出给母亲找郎中图中竟被国民党抓作壮丁,颠沛流离,后又被解放军俘虏,被放回家中与亲人团聚,本想此后可安生过小日子,哪知又赶上大跃进运动,儿子有庆给县长夫人输血,竟被活生生抽死在医院,后来女儿生孩子大出血死在同一所医院,老婆家珍也因这离奇不堪的命运痛苦死去,女婿因工地事故死亡,最后就剩下他和他的孙子。可惜这唯一的念想也消失殆尽了,小孙子苦根因吃豆子被活活噎死。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有庆的离去,因听说医院需要献血,第一个跑去的他,怎会想到会就此丧命。终究只剩下他一人。
《华盛顿邮报》说:《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斗争与生存的故事,给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残忍与善良的形象,在余华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的苦苦挣扎。余华加诸于叙述的那种冷酷的意志,使小说超出了常轨。
《西雅图时报》是这样描述的:余华没有煽情。每一个沉重的悲剧都是痛苦的。每个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偶尔有轻松、优美、善良的时刻……《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余华不遗余力地展示误导的命运如何摧毁人的生活。
苦尽并没有甘来,这就是福贵的一生,无边无际的苦难之后,他还活着,这也许就是生命的延续,活着的意义吧,在经历过如此种种,活着才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生命诚可贵,每个人都应当不遗余力的活着,绽放生命的力量,延续生命的意义。
曲终人散
——读《圆舞》有感
音乐响起,我和你携手共舞,你说这是一曲圆舞,不论彼此换过多少舞伴,但曲终人不散,我和你终会再见。许是音乐错了,抑或是我们会错了意,表错了情,为什么我和你,还是错过了?
自从七岁时遇见傅于琛,周承钰就固执地称呼他“付于心”,她这一生,将整个真心交付于他,却还是在兜兜转转间与他走散。
我始终不了解傅于琛对周承钰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在承钰小的时候,他把她打扮成大人的样子,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口红;在她成年之后,即便已经结婚,他仍然到处留情于长得像小承钰的年轻的女孩子,他是真的爱承钰,不舍得以爱情的名义占有她,还是有洛丽塔情节,苦苦迷恋像承钰一样的小女孩?是承钰长得像他以前爱过的女子,他才照昔日恋人的样子打扮承钰,还是他深爱承钰,而把欲望发泄在了一切长得像承钰的女孩子身上?不知是亦舒没有交代明白,还是我没有读懂,傅于琛的情感犹如迷雾,让人看不清摸不透。
承钰对傅于琛的感情一样模糊,七岁的女孩子爱上了大她太多的男子,究竟是父爱的缺失,还是对安全感的渴望?成年后的承钰仍旧刻骨依恋将要老去的傅于琛,是为了寻求儿时的温暖,还是看清了内心对他的深情?
亦舒讲了很多小女孩和成年男子的故事,对这些不合常理又荡气回肠的情感,你无法作出太多的谴责,反而会充满同情。我想这就是亦舒的高明之处,她能把为世俗不容的恋情写得美丽婉转、感人肺腑,却不至于让人讨厌。在“圆舞”的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以为两个人会放下心结走在一起,不曾想,承钰强大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带着不完美的身体和深爱的人在一起,最终拒绝了傅于琛。在两人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傅于琛身边跟着一个长得很像承钰小时候的女孩子,亦舒想要告诉我们什么?
爱情的结局大抵有两种,一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终得“白首不相离”,博得人心一笑;一是曲终人散,两人擦肩而过。最让人心如刀割的,莫过于“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的遗憾。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我只愿世上的有情男女少些折磨,多些甜蜜,人生苦短,还是不要彼此为难吧。
我这个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心软,非常容易被感动。每曾被感动,都会鼻涕一把,泪一把。那个叫豆豆的孩子,又让我颇受感动。
刚读到《那个叫豆豆的孩子》时,自己还念初三。偶然的机会,让我阅读了它。初三的我的语文老师,还是我的女神老师。记得是她讲完课后,有位同学笔记没有跟上,于是她就把自己的笔记借给了她。同学抄完后刚想去归还老师,这时,我阻拦了她,叫她等我抄完再还,她答应了。拿到笔记的我,很是开心,其实我跟上笔记了,故意地想欣赏一下,女神老师的笔记。就在我欣赏时,意外发现了一篇文章,那就是——《那个孩子叫豆豆》
老师,将它整整齐齐叠置在笔记本里,显然对她很重要。打开阅读起来,所有的精力都在这篇文章里。那时,不知为什么老师会把它夹在本子里。年少的我觉得,老师只把它当做一个小小的试题,保存在那里。记住了名字,了解了内容,就还给同学了。初中毕业后,我的书柜满满的,收拾时,看到一本没有的用有那篇《那个孩子叫豆豆》,于是把它撕下来,又读了一遍,心情和那时截然不同,眼睛渐渐湿润。强忍着没让眼泪流下,叠得扁扁的,亦放在笔记本里。让它在本子里,慢慢休息。
它经过岁月的磨励后,变得格外淳朴。今日,我又将它阅读起来,打开它沉睡的封印。时隔数日,再读起来,依旧不失一点韵味,泛黄的书页,散发一种书原有的香。淡淡芳香,滑过鼻翼。又一次读,对文章的品味与体会,更升一节,更让我颇有感触。那篇文章大概内容是这样的,有一位叫陈豆豆的学生,身世令人堪怜。三岁就没有了母亲,父亲在不久后再婚。后妈不待见他,把他一脚踹给了年迈的祖父。祖父年岁已高,体弱多病,无力照顾他,他成了草芥一颗。因他是没人管的孩子,时常有不少的孩子,欺负他,说他是没爹没妈的野孩子。无论别人怎么样嘲笑他,他都只是嘿嘿一笑。当一位邻班老师,给他一块糖时,从那以后他便每天去大门等她,然后走到跟前,脆生生说声:“老师好!”便开心的离开。
读他的故事,于是想到了自己。心中有太多话语难以倾诉,太多的不是怜悯,而是心疼。我也一样的不幸,但没有它面对生活的乐观与从容。他就是以每天等她说句“老师好”,来报答老师顺手给一块糖的好。让多少人感慨,又让多少人泪湿眼眸?世间就是因这么多懂得感恩的人,才会变得更加美好。哪怕只是一小块糖的馈赠,亦要给予最大的报答。这不正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相信心灵中具有纯真、善良的小男孩,他的生活与未来会变得很好。
我何尝不是像小男孩一样,心存善良,只是我忘了,要从容坚强的面对着生活,一切都会变得更好。是他告诉我,这世间还有温柔,要开心的笑对人生!
初见,她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红润。离别归来,她仍然是那一身装束,只是两颊上已消了血色,眼角带着泪痕,眼光也无先前的灵动。后来,她精神更加不济,双目失神,惴惴不安,迎来了年底的祝福,一片繁华景象中,她独身一人,终被“无常”从这“百无聊赖”的人间打扫了去。
她,是鲁迅笔下的祥林嫂,一生凄惨坎坷,两个丈夫全都弃她而死去,连孩子,她唯一的希望也落得被狼杀害的下场,是谁,让原本开朗灵动的祥林嫂变得木讷胆怯?是谁,杀死了勤劳能干的祥林嫂?细细思索,是那封建社会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啊,生生让她丢了性命,在其他人热闹的度过祝福时,凄惨的离开人世,就连死去也留下骂名,“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话听来让人心寒,祥林嫂的好,分毫未被记住,反而成了多余人。
她痛失丈夫和爱子,投奔了老主人后“神气舒畅些,不待指引,自己驯熟地安放了铺盖”,又做了女工,本以为她从此便可安度余生,但在封建观念的重压下,她早已成为人们眼中的不祥之人,连原本还对她痛失爱子心怀怜悯的妇人们,在听了她多次的诉说后也消了那份善良之心,避她不及。但谁又知她心中的无限悲伤,与谁诉说排解呀,谁又知她勤勤恳恳一年下来捐赠门槛的不易呀,谁又知她满怀希望参加祝福却惨遭驱逐的失望和对这世界的恨啊!
设想若是祥林嫂有爱她的丈夫,乖巧的孩子,善待她的婆婆和美满和谐的家庭,那她应该会平安幸福快乐的,一直生活下去吧,若是她不生在那黑暗压迫的时代,应该也会是人人喜爱的人吧。从她一人身上映照出的是广大农民,尤其是妇女,是怎样受尽了剥削和压迫,承受着难以想象的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重压,在封建的思想观念和礼教顽固的束缚下艰难度日,我们更应感谢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所受到的尊重和平等的对待,我们更要丢掉封建残余,相信科学,勇于追求自己的平等和权力。
看完《芳华》,想写个读后感,仅此献给我们正在绽放的芳华。先说刘峰,外号雷又峰。正如他的外号一样,活雷锋,生活处处为他人着想,脏活累活抢着干,军队的干部,全军学习的榜样。无时无刻不在为他人,为集体奉献着自己。在外人看起来光彩夺目的他,其实内心也是自卑的,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自卑,善良,导致后来“触摸事件”的结局。
林丁丁,文工团主唱,梦想嫁个首长的儿子,或者富二代,且要有能力。我想这也是后来她被嫌弃的因吧!小曼,一个从小被嫌弃,被牺牲,渴望爱的孩子,自从父亲自杀后,一直都在唾弃中长大,外号“拖油瓶”,继父家中多余的人,怀揣着摆脱家的梦想来到文工团,以为再不会受到,然而却又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直到刘峰的离去,使她彻底对周围的人寒心。小说中刘峰对林丁丁的追求林丁丁对生活的向往小曼对刘峰的心动交织在故事的发展中……
直到触摸事件之后刘峰在越战的勇敢小曼对文工团的放弃及在越战的拼命两位对生活丧失希望,向死而生的人再次的相遇,想死的遭遇使他们更能理解对方,我想结婚与否也就无所谓,重要的是互相同情的两个人能够扶持,回忆起自己已逝去的芳华里,对方都曾是自己心中的安慰,是生命中的一抹亮点,使痛苦的遭遇回忆起来不再伤人。第一人称的萧穗子与郝淑雯在文工团的明争暗斗,后来两人的相遇也是一笑泯恩仇,置身当时仇深似海,放在当前一笑而过,这是她们曾经绽放过的芳华,不过分后悔当初,也不纠结当下。
我想再有回到从前的话,刘峰依然会选择接受触摸事件,郝淑雯依然会暧昧萧穗子男友,小曼依然会向死而生……结尾刘峰的死去,并不代表芳华已经结束,毕竟我们的芳华正在以我们的姿态绽放着,无论结局如何。
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美称的《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也是中国史学发展进程中一部划时代的鸿篇巨著,对后世史学和文学影响深远。
《史记》的作者司马迁,继承他父亲司马谈的遗愿,立志写一部史书,即使后来深陷泥泞被处以腐刑,饱受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仍不忘初心,以不屈不挠的精神,完成这部后人无法逾越的千古名著。
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实,语言简洁精炼内容丰富,感情细腻,在人物的史实的叙述上,通过人物的言行举止,命运变化,塑造了众多个性鲜明,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从中还渗透作者的个人感情,成为一部划时代的巨作。
在《项羽本纪》之中,作者以“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用简简单单的两句话,形象概述出项羽性格中的缺陷,又以“籍长八尺余,力能扛鼎,才气过人”写出了项羽的威武形象。在背水一战的情节中,以“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烧庐舍持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刻画了项羽勇士般的形象。对待俘虏,“说北烧夷齐城郭室屋,系掠其老弱妇女。珣齐至北海,多所残灭”这为下文项羽失民心做铺垫。这些细节描写不单对人物烘托起到关键的作用,也为人物的命运埋下了伏笔。
在项羽与范增的关系的刻画上,情节环环相扣,看似矛盾,实则蕴含深意。范增作为一名谋士,“年七十,素居家,好奇计”这既可以看出范增计谋高超,但同时在性格上也会比较高傲,两个高傲的人碰在一起,这就容易引发矛盾冲突。在《鸿门宴》这一情节中,范增因项羽放走刘邦,错失机会,怒骂项羽曰:“唉,竖子不可与谋,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这也是项羽与范增矛盾的爆发点,项羽对范增不满,范增对项羽失望至极,故刘邦稍稍挑拨,就导致范增与项羽的君臣关系破裂,最终项羽惨遭失败。
在对项羽性格的描述上,司马迁由表及里,层层深入。既写出一个霸王的形象表明了司马千对项羽的崇拜之情,也站在理智的角度上,阐述对项羽失败的分析,在拥有天时地利人和的众多优势中,分析最终导致项羽失败的原因,又巧用刘邦对项羽的评价,偏僻入里,层层深入,是文章内容上升到一定的层次,人物刻画入木三分。
司马迁不仅具有高超的写作才华,又有一定的胆识,在史书叙述中,站在理智的一边,他虽然痛恨汉武帝,但并不否认他的丰功伟绩,也看到了汉武帝专政,残忍和好大喜功以及求仙访道、追求长生不老等可笑事实,具有你个史官的原则,万事都忠于历史,不造假,不做作。用血与泪凝结而成的传世之著,不仅让我们了解到历史,也让我们体会到中国文字的魅力,在读史中,不断增长我们的见识,丰富我们的精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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