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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读后感50字

《耶鲁公开课:死亡》读书笔记与感悟1200字。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有助于我们成长,而读中外经典名著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为自己所看的书籍写一份读书笔记。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耶鲁公开课:死亡》读书笔记与感悟1200字”,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耶鲁公开课:死亡》读书笔记与感悟1200字。作者:谢里.卡根教授,讲课时喜欢盘腿坐在讲台上。主题:从哲学角度深究了死亡的真正意义,指导我们该如何面对死亡,度过一生。

主要内容:

1.人有没有灵魂

这是个问题,而且是个非常严肃的问题,你觉得有吗?想想先……关于这个问题,有两种观点,一个是二元论,一个是物理主义。二元论,顾名思义,有两个,就是灵魂和肉体都存在。物理主义,顾名思义,只有肉体,没有灵魂。怎么进行证明呢?基本原则:“证有不证无”。

证有不证无,顾名思义,只能证明存在的东西,不能证明不存在的东西。比如你说存不存在外星人,只要发现一个外星人,就证明他存在,要证明他不存在,那就要走遍宇宙所有的星球去证明,显然这是无法实现的。按照这个逻辑,我们能不能证明灵魂存在呢

方法:最佳解释推论。对于某种现象,有几种理论都能解释,其中有一个最佳解释,是最合理的,那我们就相信这个解释。如果和灵魂相关的现象,能够使用灵魂是存在的这个观点进行最合理的解释,那我们就相信灵魂是存在的。和灵魂相关的现象包括日常活动、情绪体验和自由意志,但是灵魂存在并不是最佳解释,所以我们判断,灵魂是不存在的,除非出现新的证据。

2.什么是死亡

我是谁?这个人生哲学问题搞清楚,你就搞清楚死亡是什么了。

我是谁呢?根源是我为什么是独一无二的,两种观点:肉体论、人格论。

肉体论,顾名思义,你的肉体让你独一无二。

人格论,顾名思义,你的人格,就是你的思想、情感、记忆、目标等等,让你与众不同。

这两种观点,哲学界还在争论,不论哪种,死亡都意味着终结,就是一切不存在的状态。

3.理解死亡

我们为什么害怕死亡,有一个“死亡剥夺理论”,就是说,死亡不止剥夺你的生命,还会剥夺你生命中的快乐和成就。

这里有一个重点,快乐和成就,这是生命的意义所在,而且是终极意义。这个时候先停顿下,想下自己,是不是在追求快乐和成就。

这里有个问题,追求快乐和追求成就,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玩游戏,我会很快乐,不玩游戏去学习,我有可能取得更大的成就,不过也可能会失败,读书笔记是不是这个道理?按照这个逻辑,生命的终极奥义就是,在追求成就的过程中获得快乐。不论你的目标是什么,全力以赴、竭尽全力,都可以在过程中获得快乐。

换个角度,人生不止快乐和成就,也有悲伤和失败,所以,死亡终结的不止快乐和成就,也有悲伤和失败。

一个人如果悲伤和失败大于快乐和成就,那他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是可以理解的。

4.面对死亡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件事,我们终将死亡。

其次,我们要明白一件事,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完全是个奇迹。宇宙中有无数的粒子,其中有一部粒子刚好在地球上,其中又有一部分粒子刚好聚合到了一起,构成了我们,聚合在一起的这几十年里,我们有了独一无二的思想,我们能够相爱、品尝美食、欣赏风景、进行创造,这一切完全是上天的恩赐。面对这个奇迹,我们唯有心怀感激。

最后,我们面对死亡的态度就是欣然接受,努力生活,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也就是快乐和成就。

作者给出的意见,既要有一个宏大的目标,又要适当做一些容易得到快乐的小事,如果你成功了,你的人生会更有意义,如果你失败了,还是能够从一些小事中感受到快乐。作者:梁山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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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200字


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心得感悟1200字:

小说结尾,一切回归本真,像是生命的轮回,亲情抵得过一切。这是一场人性的延续,是一个人在不惑之年的悔悟。阿米尔背负了大半辈子的罪恶,最后,终于像书中所说的“那里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重新成为一位好人。

这是一场人性的互换,是一种善良的延续。哈桑死去,留下了他的儿子,阿米尔用爱默默守护着哈桑的儿子,就像书中所写“你想让我追那只风筝吗?”或是,一位老人渐渐消失背影整本小说以阿富汗战争为背景,讲述了阿米尔和哈桑从儿时到长大成人的经历。这段时间里,懦弱伴随了阿米尔的整个童年,这种懦弱导致的悲剧最终也波及到了哈桑。童年时,阿米尔从来没有把哈桑当做朋友,阿米尔所做的只是戏耍、利用、背叛哈桑。与阿米尔不同,哈桑则是用他的善良忠诚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那无数次的“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为了让阿米尔赢得盛名而惨遭的强暴,还有那为守护旧寨,惨被杀害,二骨露天。对比之下,我们看出了迥然相异的人性。一个正义凛然,一个胆小如鼠。从侧面反应出阿富汗制度的不公,可以看到君主制对人的摧残,等级制度是根源。

阿米尔的家庭就像红楼梦中的大观园一样,由盛及衰,阿米尔的父亲辛苦打下的基业,用无数夜晚铸就的建筑被毁于一旦,毁于烟枪炮火之中。那之后,父子二人离开阿富汗,到达美国。与其说是背井离乡,不如说是一场逃亡,一场人性的逃亡,逃离惨不忍睹的过去。在美国,那里没有创下的基业,没有显赫的氏族,只有一片茫茫未来,和数个同为沦落人的老乡。在那里,不再有过去人的面孔,阿里,哈桑,通通没有。

请相信,人,永远不会甘愿一辈子背负罪恶,那些陈年旧事也不会永远被埋葬,因为总有一天,往事会自行爬上来。阿米尔还是要独自面对他伤害过的一切。那一天,马上来了。

爸爸临死之前,为阿米尔尽了为父之责。他拖着自己奄奄一息的身体,给阿米尔的余生做了一个交代。生活不会甘于平庸,生活总在寻找出路,哪怕是破釜沉舟。

后来阿米尔回到了阿富汗,回到那个又爱又恨的地方。眼前的景象,让他惊讶,让他感叹。没有了原来的模样,战争将一切美好偷走,留下的只有悲痛。断壁残垣的建筑,妻离子散的家庭,横尸遍野的土地,还有不得安宁的国家。

再次回到故土,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原来爸爸曾经高尚的至高名言,只是用来赎罪的幌子。那一刻,阿米尔明白很多。爸爸对哈桑无微不至的关心,爸爸对自己的偏见,数年来百思不得解的怪行,一瞬间,谜底全部揭晓。说时间会拭去一切谎言,痛改前非才是真理。阿米尔走上了一条漫长的路途,他去解救亲情,解救人性,不过他不是这条路上的英雄,而是自己过去的傀儡。在剩下的路途中,我好像看见了生命的轮回,阿塞夫的不锈钢铁拳再一次出现,哈桑的弹弓再一次出现,那个风筝再次出现,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再次出现。

一场人性的救赎有了终结,生活还在继续。我们每个人都有童年,童年的我们又是怎样的呢?如阿米尔一般懦弱,还是像哈桑一样勇敢?其实我们不必过于纠结,生活的火花不会吞噬燃烧自己,它只会让黑夜的天空更加绚丽。因为拿着烟花的人是你,点火的也是你。痛改前非也并不一定是真理。作者:灯火阑珊

《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


芳华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一起交流!

《芳华》对我来说有点特别。

首先,我勇于承认,我是看完电影才去看的原著,因此第一印象便是立体的、声光电的。于是,再去看小说时,脑海里便不时浮现出各种人物的造型和身姿,当然这对阅读体验本身来说,固然少了些想象的趣味性,但也因此更加鲜活和丰满了。

最有意思的是,看完电影的第三天,正好被安排去海口出差,还抽空去了芳华小院的拍摄基地。站在篮球场上,看着澄绿的游泳池,以及粉刷着标语、土黄色墙壁的宿舍楼,晒着的洁白衬衫在绳上飘动,有种现实与虚幻折叠的眩晕感,以及仿佛回到过去、身临其境的恍惚情绪。

电影、文本和实地游览的三重体验叠加,无疑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回到小说上来吧,小说的英文名是YouTouchedMe,而并非电影大屏幕上的Youth.豆瓣上有句短评说得特别好,“无论是张艺谋,还是冯小刚,都从严歌苓的文本中拿走了自己想要的,而将反思一带而过”。

因此电影拍出的是冯小刚的忆往昔峥嵘岁月稠,是红色岁月里的青春年华,是怀旧、恋恋不舍。如果没有原著文本珠玉在前,我甚至觉得这部电影是成功的,只因它的调性是美好的,带上滤镜来看,年轻的女兵们仿佛身处理想主义的大观园,曼妙身姿、一颦一笑,即使口舌之争、小心眼也让人恨不太起来,但仔细想来,男女主角的人生悲剧应该归因于何,是以林丁丁的那一声尖叫作为转折点吗,不知道、不清楚、没有交代。朋友圈里刷屏的内容也是鸡汤文,“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给了他们一个相互依偎的晚年,知足常乐,happyending,听一曲绒花鞠一把泪,那是青春放光华。

小说则不同,当然也有美和梦,比如笔下的宿舍叫红楼,“红楼的二层三层带长廊,长廊上面张着长长的廊檐。我们的老红楼还是有梦的,多数的梦都美,也都大胆。”这么一两句,我看冯导能发挥两小时,也是不容易。

但,小说《芳华》的主题是英雄。

第一章便写起了英雄,主角就是刘峰,诨名“雷又锋”(电影里管他叫活雷锋),外号怎么来的?长号手高强看着刘峰给身有残疾的17岁男孩每天担水,叹道,“怎么就累不死他?Li—u—Feng——我×,整个一雷又锋”。故事里,雷锋背着年迈的大娘是军民鱼水情,是英雄事迹;而《芳华》里,刘峰救的大娘是偷刨公社红苕的落后老百姓,成了大家口中的笑话。

全篇基调在第一章便已奠定,英雄在这里没有赞歌,英雄在等待一种解构。

而那个年代的英雄是什么?——高、大、全!

主人公必须形象高大、胸怀宽广,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没有缺点的形象,总之是一个完人。还记得以前背过的课文吗,“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这才是英雄。

在小说里,用叙述者萧穗子的口吻来讲:

我对刘峰这个严重缺乏弱点的人有点焦虑。我好像在焦虑地等待一个证明:刘峰是真人的证明。太好的人,我产生不了当下所说的认同感。人得有点儿人性;之所以为人,总得有点儿人的臭德性……刘峰就是好得缺乏人性。他的好让我变得心理阴暗,想看他犯点儿错,露点儿马脚什么的。虽然我当时只有十六岁,偶尔也会有心理不光明的时候。后来果真出了“触摸事件”,我的焦虑才释然。

这也许就是被冯导拿走青春故事的外壳之后,文本里剩下的反思——英雄该不该有人性的一面?抑或换句话说,英雄该不该有欲望?尤其是,不那么高尚、肉欲层面的欲望?

就像林丁丁被触碰后吓得逃走这一隐藏的含义,“她感到惊怵,幻灭,恶心,辜负”,她内心不能接受的是,干事和参谋爱得,刘峰就是爱不得,“他怎么敢爱我!”

允许我摘录一大段小说里的原文,来解释林丁丁在1977年的纠结。

如果雷锋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人格向此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能(Id)的自我(Ego)。反过来说,一个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能”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悯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魅力所在。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的位置了。因此,刘峰已经成了一种别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别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别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我们由于人性的局限,在心的黑暗潜流里,从来没有相信刘峰是真实的。假如是真实的,像表面表现的那样,那他就不是人。哪个女人会爱“不是人”的人呢?

在那个年代,雷锋也曾发生过被误传谈恋爱的事情。乔安山叙述道,“指导员得知后特别紧张:先进典型出这种事还了得?赶紧让通讯员去叫雷锋。……没想到这次与以往不同,雷锋回来脸上挂着不高兴的表情。……班长就跟我如实道来,后来也记在了日记中,表示绝无此事,现在只想把工作做好。”

这还了得?绝无此事。雷又锋,你呢?

当英雄有了人性的弱点,便自此走下了英雄的神坛。刘峰被组织批斗,被党内严重警告,被下放去伐木,然后上前线,失去了触摸过林丁丁的那条手臂。哦,对,本来不只是手臂,刘峰是想牺牲掉生命,用生命来换取林丁丁在独唱时对他的祭奠,他想重新当上英雄,但并没有成功。在他后半段的生命里,他还有过许多终未能如愿的尝试(那段救风尘如果能成,也可被称为传奇了),但最终以平凡而告终。

这是《芳华》里的第一条主线,用男主的故事串联起来,也是我们能记住的最重要的一次触碰,成为他生命的转折点,让他从英雄到不是英雄。

那第二条主线,自然就是女主何小曼了(电影里改了个名,叫做何小萍)。也许我们想不到,这是另一个英雄的故事,而且恰好相反的是,这个故事的主题是——从不是英雄到英雄。

家庭关爱的缺失、集体对她的排挤和嘲笑,她乱糟糟的头发、她爱出汗,她还在衬衫里缝上搓澡海绵以向往丰满美好的胸部,故事的前半段没人想到她会是主角,她应该是等待英雄来拯救的弱者,不是灰姑娘和睡美人,还得是偷刨公社红薯的落后老大娘那种。

在这条主线里,我们突然想到,整个故事中还有另外一次重要的触碰,这次触碰并非明线,而是默默地改变了女主的一生,那便是排练事件。

小曼因为爱出汗,男兵都不愿意跟她排练,是刘峰主动走出来,托举着她的腰,让她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唯一善意。但这个除了母亲以外唯一愿意触碰她的人,最终却离开了,抛开了一切荣誉的枷锁(刘峰把那些印了好字的奖状请小曼处理)。而刘峰的离开,让小曼开始“对自己的身世和周遭世界生出一种厌倦,渐渐地,厌倦化为悲哀”,所以拒绝了独舞的机会——独舞的自豪感也许不亚于成为一个英雄——从而也被迫离开,去到了野战医院。

然而命运有时真会捉弄人,刘峰想当英雄而不得,小曼却因为救了一个伤兵,被树立为典型,她成了英雄,报告会、少先队员献花、各种荣誉接踵而来,她每天惶恐,不再是自己,英模事迹里写的真是她吗?她产生了极度的怀疑,终于在《再见吧妈妈》的歌声里爆发,她高喊“停!别唱了”,诚恳着低语“我不是战斗英雄,我离英雄差得太远了”,她蓬着黑色蒲公英一样的头发、把发言稿撕成雪片,全身装扮上徽章、光荣花和彩带,然后她找到了内心的平静,露出了“无忧无虑的,亲和善意的天使微笑”。

被阉割的、被塑造出来的英雄事迹,反而让英雄本身产生了深刻的自我怀疑,小曼突然获得了“超我”的完美人格,因此她掺兑着本能的自我,叫嚣着、反抗着,以极端的方式达成了冲突的目的,官方称之——小曼得了精神分裂。

严歌苓用佛洛依德来解释了刘峰的故事,那我们现在再试着用尼采的理论来诠释一下小曼吧。

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提出“酒神精神”和“日神精神”二元对立的美学思想。日神与酒神,是古希腊神话中的两种形象,分别代表着理性精神和情感力量。日神精神追求理性和秩序,仿佛一个和谐完美的世界,酒神精神却是一种“把生命的全部丰富的对立物都包容在自身之中”的“解放了的精神”,更接近真实本质,也更具有力量。

小曼的战地天使报告会,我们可以理解为是一个在日神精神下塑造和编写的故事,完美无缺,值得歌颂和反复宣讲。然而酒神精神却主导着小曼的内心,或是严歌苓的内心——为什么严歌苓反复的写小曼不卫生的个人习惯、藏起来的馒头、偷来的红毛衣、渴求母爱和触碰——这也正是当下众多创作者追求的,去塑造更为丰富、完整的人性,虽有缺陷,但更像你我身边的人。日神精神和酒神精神相互对立又相互制约,而当强行将酒神精神驱逐出去之后,小曼便发觉自己与充满秩序感的日神精神无法匹配,“她不能变成任何人,她还要做她自己,哪怕受人歧视,招人嫌恶,还是要做她自己”,神的战役,输的是小曼。

这两个关于英雄的故事,让我们扼腕叹息。也许读到这里,我们又突然能理解冯导了,为什么电影迟迟过不了审,为什么把小说《芳华》拍成了70年代的《小时代》?

这样,我们不谈英雄,还是来谈爱情吧,永恒的主题,不会存在禁忌。

由于两人过于坎坷的命运,我们忽视了他们俩在两次触碰中,分别产生的爱情。刘峰对林丁丁,至始至终不曾因为触碰事件而有所改变,当穗子掏出林丁丁变胖变秃的照片时,刘峰没有取出老花镜,只是微笑。也许在他心中,仍希望丁丁是那个娇嗲的上海姑娘,在战场上,在和平年代,他都守着初心,像那句诗所说的:

我还是很喜欢你,

像风走了八千里,

不问归期。

而小曼对于刘峰,更是感恩他的挺身而出。

太饱和的感情把小曼心里长久的沉默酿成诗,一定是凄美的,暗示她几十年对他难以启齿的表白:一九七七年那个初秋,他被我们逐出了红楼,在他临行前整理行李的那个夜晚,她爱上了他。也许还要早些,她以心相许是在那个恶暑的午后,在排练厅使人走形的镜子前,在一群男子说一个年轻女子馊、臭的当口,在他们不肯哪怕触摸一下她的关头,他以他的善良背叛了他们,背叛了集体,给了她那一记触摸,坚实地把一只满是热汗的手掌搭在她身上。

两颗心,两段情,能互相依偎和理解,但彼此无关。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小曼第一次见到刘峰,他骑着自行车从冬青甬道那头过来,一直骑到红楼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号,成都有雾——她记得。

这是《芳华》的结尾,回忆里带着一丝苍凉,有轻柔的水汽,却不是霾,我很喜欢。作者:夜夜心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300字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300字

读完这篇文章,我对生命有了新的理解。就像文中所说的,“一个人出生了,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是啊,一个人出生就等于上帝赐予了你一条生命,至于你该怎么活,怎样好好的利用这条生命给你带来的福利,那就要靠你来决定。

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生难免会有很多挫折,你应该勇敢的去面对,而不是让它成为你逃避生活的理由。有哪个人的人生道路上会一帆风顺呢?

我们要在一次次磨练中提高对生活的向往,绽放出每个人不同的,独特的美。而不是悲痛草率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来结束这一切。因为你会知道,只要活着,什么都会有希望,什么都会好起来的。

《我与地坛》书籍封面图片

作者:王沛涵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400字


《我与地坛》读书笔记与心得感悟400字

母亲,“我”的母亲是个多么伟大的人啊。她慈爱无私、细心、坚忍。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把他对母亲的爱,怀念;以及母亲对他的爱,写得淋漓尽致。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虽然“我”的双腿瘫痪了,但母亲并没有放弃“我”,而是更加关注关心“我”。面对“我”刚开始接受不了瘫痪的残酷现实,使得悲痛绝望的心情。仍然坚信,有一天“我”会抛开这些烦恼,再次对生活充满向往,让生活的小帆再次扬起来。这让我联想到了,作者写得另一篇文章《秋天的思念》,文中的母亲虽然身患重病,但她并没有告诉儿子,而是不断鼓励他去看菊花,让他抛开这些烦恼,来学习菊花傲霜斗寒的精神。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最后一句话,提到的仍然是“我”和妹妹。

愿这位伟大的母亲在天堂幸福,为她现在的儿子骄傲。

作者:王沛涵

《我与地坛》书籍封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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