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幸福的老师,一个句子,一种祈望,一本书。
书的封面上,是一个幸福的老师,他就是陶继新。既是编辑,又是学者,也是老师。他微笑着,笑得自然而谦和,朴实却不乏睿智,儒雅之中透着刚毅。昨天的我,并不知道这个名字,此刻打字才发现他的名已成了一个独立的词条。
这不是一本专业的教育书籍,里边却写满了深刻而富有诗意的教育哲理。它指引人走向希望,走近幸福。没有教条,更不是指挥棒,只是一缕淡淡的馨香,引着你悠然前行。他说:“拥有健康,再有精神的高贵和心灵的丰盈,就真正走进幸福的境界了。”教育不单单是奉献,还有对自己身体的呵护与对自我生命理想的追求。教育或许应该是激进的,热烈而充满了畅想,但它一定不是功利的。徜徉在教育之境的我们,既要充满自信,谦虚好学,也要学会疏离浮躁,淡泊名利,追求心灵的内在和谐。而书,正是 滋润教师生命成长的甘泉雨露。
每一个教师,都应该读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令我们能够坦然地立于讲台的资本,更重要的是,书是催生我们生命活力的灵丹,阅读不仅是为了获取知识,更是为了攫取智慧,提升自己的文化品位。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一旦拥有智慧,就可以从一块石头里面发现一道风景,从一粒沙子中感悟灵魂的律动。”然时光易逝,人生匆匆而过。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必得感谢这一个职业,让我们有时间,有心绪走进阅读,与经典对话,聆听教诲,汲取精髓,进而寻找到自己的生命活水。让我们不必再为时光的流失而叹息,在阅读中感受自己的生命在宇宙空间里所承受的重量。我是一粒微尘,我亦是一个世界。
那么,从今天起,做一个幸福的老师,走进阅读,坚持阅读,习惯阅读,享受阅读。
巴金老先生在序言里已经说过:“自从我执笔以来就没有停止过对我的敌人的攻击“这本书描写的年代正是旧中国向新中国过度的那个阶段,新文化和旧文化的交接,新思想和传统礼教的的博弈,把这一切都放在那个时期的一个大家庭中,在这个大家庭中发生的一切变化正是浓缩了那一个时代的影子。
老祖父,是封建传统,封建制度,旧思想的典型代表,克字辈其中的两个叔叔是封建制度的接班人,靠老祖父的金山银山肆意挥霍,欺上瞒下,旧时代的恶习,人性得黑暗面的集大成者。
《家》的故事正是围绕着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每个人在当下这个时代自己的心结,矛盾和愿景展开的,三个兄弟每个人面对封建制度面对陋习的态度也不尽相同,觉新,有反抗的心,但是处处忍让,用自己的人生成为了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一忍再忍,终于在爱妻成为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后选择帮助觉慧离开这个家,走出了第一步。
觉民,觉民好比芦苇,没有觉新的懦弱,也赶不上觉慧的激进,但确实是新青年,也是这个支离破碎的大家庭中的第一个用自己的实践行动反抗封建礼仪教术并取得胜利的第一人!至于觉慧我觉得是是书中的高光人物,自始至终他的思想一直前进,读书笔记在家庭中敢于正面反抗家中的荒谬之事,在外积极板报,传播新思想,行为激进《家》的结局便是以觉慧去上海远离这个支离破碎的家为结局的。
热血,激情不足以概括看这本书时内心的波澜,每每看到觉慧一举一动,每每看到觉新的万般妥协总会想起自身的小时候的经历,让我觉得有的时候我就是觉慧,好像书中的人物就是自己一样,激流三部曲是巴金老先生用鲜血凝结的作品,是经典名著,《蛙》《家》《边城》让我明白了看名著的意义何在,因为每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一段历史和一个时代的影子,等于在有限的生命长度中拓宽了生命的宽度,以读书的方式增加了人生的多样性。
“双脚泛着一层不健康的白色,几乎发灰;袜沿在脚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迹;脚趾、脚跟、脚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经化脓;大脚趾的趾甲像马蹄一样粗糙,近鞋头的位置还有一道蓝紫色的淤血;脚跟上起了厚厚一层硬皮,有些地方裂开了在流血......”
如果你认为走路就是把左脚放在右脚的前面,再把右脚放在左脚的前面,刚刚引用的这段文字告诉你绝非如此。这就是哈罗德在连续徒步25天以后双脚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乔伊斯说:“你以为走路很简单吗?但是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非常困难;吃也是一样,有些人吃东西困难;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看起来简单的东西有的时候很不易。的确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准备,连走路这样简单的事情都会让你苦不堪言。”
没有徒步经历的人应该很难理解为什么说走路很难。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朝圣》,和哈罗德一起用87天来完成开车10多个小时就能完成的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动,更加触动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绝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对的别扭、纠结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罗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来信,信中寥寥数语告知哈罗德她身患绝症不久将告别人世,特写信来和哈罗德道别。哈罗德不知所措立马回复:“祝你早日康复”,然后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双帆布鞋就出门去寄信。路过一个一个邮筒时,纠结于“早日康复”四个字太过于简单,他从一个邮筒走向下一个邮筒,然后在小镇尽头的便利店里,售货女孩告诉他:“信念会让一切好起来的,如果你坚持认为病人会好转,那么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帮助她的办法。”听了女孩的话,哈罗德莫名其妙地认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来。他特意打了电话给奎尼所在的疗养院:“请告诉她,她的朋友哈罗德正在来看她的路上,她要等着我;我会走着过去,让她一定要好好活着。”于是一个人的朝圣之旅就此开始。
87天,627英里,无数次觉得坚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罗德与许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后挥手告别,每一次离别似乎都成就了崭新的开始。旅店客人、骑自行车的母亲、斯洛伐克移民玛蒂娜、一群追随者,一条喜欢石头的流浪狗,甚至路边的花草和天边的云彩都给了哈罗德不同的启示和勇气。“他明白,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途中,读书笔记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一切也都是对他开放的,人们会畅所欲言,他可以尽情倾听。一路走过去,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曾经忽略了那么多的东西,他欠奎妮和过去的那一点点慷慨。”
徒步87天,最艰难的部分是什么呢?是体力不支?还是风餐露宿?读完这本书后,自己开始一个人早晚在公园独自行走2个小时,再细细回想哈罗德的这87天,慢慢的越来越体会到最艰难的部分应该是他一个在路上,必须不间断的回想自己的全部过往,想起自己这一生如此碌碌无为平庸不堪。长时间独自行走在路上,哈罗德才意识到自己面对生活的不如意,他逆来顺受,选择了用孤独和麻木的态度来对待一切。
一个人徒步旅行,意味着一个人长时间的独处,可以掌控也最无法掌控的应该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犹如一场战争,没有硝烟没有敌我但一样哀鸿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罗德断断续续主动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过往,想起少年时期母亲的诀别、父亲的放纵、成年后儿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绝望,回想自己一直以来习惯性的静默。他会后悔自己没有在儿子无助时大胆的给他一个拥抱告诉他“我爱你”,后悔在妻子痛失爱子绝望时选择逃避。也许正是这样一幕幕的昨日重现,逼着哈罗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谁?儿子为什么选择自杀?妻子为什么会20年来形同陌路。”逼着哈罗德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选择逃避的,如同哈罗德这一生,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不尽人意,他选择沉默来把自己置于孤独的自我空间里。而就在快要走完这一生的风烛残年,哈罗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变,突然有了逃离一切的勇敢和果断。正是这样的一次变化,才让哈罗德开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许这样的改变和调整为之晚已,或许任何时候,认真思考和审视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圣一样,神圣而隆重。
所以,与其说哈罗德的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说他在借此来追寻真正的自我。将自己逼到绝境寻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却最有效。在绝境中,内心里的焦虑和卑微被一点点丢弃,那些被摧毁的激情和渴望开始慢慢复苏,行将就木的生命开始显现生机。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布满遗憾,每个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选择郁郁寡欢逃避到老,还是早一天如同哈罗德一样勇敢的迈出第一步,而后再慢慢的解开生命中所有的心结?
读完这本书,想起看了好几遍的电影《转山》。书中的哈罗德和电影里的张书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们平淡无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为一个有点率性的决定从此自己开始一段让所有人艳羡朝圣之旅。
他们的勇气和自由确实让你我羡慕,不过细细想来,更加羡慕的应该是这样的选择促使他们对世界、对人生、对生活有了不一样的感悟,也许经历和体验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径,而让自己一生过得“真我”就是每一个人的朝圣之旅。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闲暇时喜欢看电影读小说。电影如同点心,书本则是主食。读小说,一个人,一本书,看似单调,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彩绝伦的舞台剧。导演是你,剧务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随着剧情的展开,一个人对着文字或载歌载舞,或举杯独饮,或兴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书读完,自己仿佛经历了不一样的人生,会有一种不现实的酣畅淋漓之快感。如此来看,阅读岂不也算是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摘抄与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一个人的朝圣读书笔记摘抄
1、靠孩子维系的婚姻,在孩子离开后,就更加摇摇欲坠了。
2、他怎么可能把一切说出来?这些话积累了一辈子,他可以试着寻找词汇,但它们听在她耳中的重量永远不可能和它们在他心中的重量对称。
3、他明白了,在弥补自己错误的这段旅程中,他也在接受着陌生人的不可思议。站在一个过客的位置上,不但脚下的土地,连其他的一切都是对他开放的。
4、你每次都是这样,一有人做一些你没做过的事,你就忙不迭地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5、哈罗德相信自己的旅程真正开始了。他还以为在决定向贝里克进发的那一刻就开始了,现在才发现当初的自己多么天真。有些事情可以有好几个起点,也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开始。有时候你以为自己已经展开了新的一页,实际上却可能只是重复以前的步伐。
6、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
7、他了然于心的事实和这些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这个发现让哈罗德一惊,也让他在回望身后这群人时感觉即使站在人群当中,也没有一个人真正认识他,他依然是孤身一人。火焰在黑暗中传递光亮,欢声笑语飘进他耳中,却属于一群陌生人。
8、谁都可以做我做的事,但人一定要放手,要放开你离不开的东西。
9、你可以说任何东西,深知她会把你的话安全地存在脑海里某个位置,而且不会妄加评判,或者在以后提起来对付他。他想这就是友谊吧。他突然很后悔回避了这段友谊这么多年。
10、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表达出来。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父母的父母。哈罗德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心得体会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读书笔记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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