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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5000字读后感童年

5000字的读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们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不能马观花地读,需要仔细地领会,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5000字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一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故事的背景为大革命失败后,波旁王朝复辟时期,曾经被大革命打乱的阶层要开始再次排列,波拿巴前统治阶级回来,并且为了维护这个重生的次序而努力。于是宗教再次成为社会中不可缺少的思想工具,教士们恢复了地位。小说《红与黑》刻画了一个下层平民于连奋斗的典型,具有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和思想意义。《红与黑》被誉为欧洲文学皇冠最璀璨的艺术宝石,十九世纪欧洲文学史中第一部批判现实主义作品,被毛泽东誉为法国的《红楼梦》,充满政治色彩和人性光芒,作品涵盖了社会各个阶层对生存和社会的抗争,是法国社会19世纪的一面镜子。

小说虽然写的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以这两次爱情的发展为主要线索发展开来。但是却是一本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他的政治瓜葛上,而且于连的动机就是要一步一步上爬到贵族阶层。

小说的主人公于连索莱尔出生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这座小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于连是一个有着拿破仑式的梦想的,疯狂崇拜拿破仑的青年野心家,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身佩长剑,主宰世界。他也渴望当一名神甫,因为当时的神甫的薪水非常高,三倍于当时拿破仑手下着名大将的收入。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愿意做力气活。出生于农民家庭的他总是被人欺负,但是他年轻英俊,非常有才华,积极向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充满自尊心与野心,他从小就希望能够通过个人的努力和奋斗跻身上流社会。正是怀揣着这样的梦想,他能够一步步向上爬,而历史也给了他这样的机遇。凭借他自己惊人的记忆力,他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部背诵记忆下来。这件事曾轰动全城,因而他得以在德?雷纳尔市长家里做拉丁文家庭教师。

德?雷纳尔市长的房子很漂亮,而德?雷纳尔夫人不仅漂亮而且是这个小城最有钱的人。但是德?雷纳尔夫人从小在修道院长大,对他庸俗粗鲁的丈夫没有什么爱情,甚至有些厌恶德?雷纳尔。因而她一心一意的教养着她的孩子,而生活也只是平平淡淡的过去。直到于连的到来才唤醒她心中的爱情,虽然最初她认为于连是一个乡巴佬,没过几天就会被辞职,但是从她见到于连的第一天起,她对他充满了好感,认为只有在于连身才有慷慨、高尚和仁爱。她心中的爱情已有几分被唤醒,而德?雷纳尔夫人的女仆也爱上了白皙又温柔动人的于连,后来于连拒绝了女仆的爱恋,可想而知以于连的高傲的虚荣心是不会与一个仆人相爱的。爱丽丝因为这个原因离开了德?雷纳尔夫人的家。在一天晚上乘凉时,于连紧紧抓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而德?雷纳尔夫人被道德和责任折磨的一夜未眠,她想对于连冷淡,却又无法制止自己对于连的思念之情。她从未有过这样的感情。而于连的心里也在想着: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于是于连在半夜潜入德?雷纳尔夫人的房间,德?雷纳尔夫人与于连的爱情逐渐发展。

不久国王来到维立叶尔,在德?雷纳尔夫人的帮助下,于连又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他在这个小城是出尽了风头。之后,德?雷纳尔夫人的孩子生病而昏迷不醒,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他深深地责备自己。后来,小城里到处流传着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绯闻,这对于他们是个很不好的消息。关心于连的神父请求 德?雷纳尔夫人让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

离开维里埃尔,来到省城神学院,这里的学生绝大多数都是平庸的青年。而于连也渐渐认识到了一些东西,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他受到院长皮拉尔的青睐,院长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后来皮拉尔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他介绍于连到巴黎的拉莫尔侯爵家任私人秘书,而且还特别对于连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像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于连离开神学院,万分高兴,马上回到维立叶城,翻越重重围墙,再一次见到了德?雷纳尔夫人。于连在她的房间呆了一整天,直到被发现才匆忙逃去。

拉莫尔侯爵是个极端保皇党人,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由于他的聪明能干,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很快被侯爵视为心腹,获准和侯爵家庭成员共同进餐。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融入了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圈。

玛蒂尔德是侯爵的女儿,她向往浪漫主义爱情。为了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她爱上了与之地位悬殊且骄傲冷漠的于连,要求于连在明月下登梯爬进她的卧室。于连带着疑问照做了。当晚,侯爵女儿就委身于他了。此后,玛蒂尔德小姐对他若即若离,有时候甚至毫不掩饰的羞辱于连,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于连听从朋友建议,假装去追求元帅夫人,用五十三封情书去感动元帅夫人,结果元帅夫人被感动了,还给于连回信,此时的玛蒂尔德再也忍耐不住了,她请求于连爱她,于连的虚荣心也获得了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蒂尔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盛怒的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祝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数天后,侯爵收到披露于连与雷纳尔夫人关系的信,当即拒绝女儿的婚事。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于连头脑冷静下来,入狱后的于连,是大彻大悟的,他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德?雷纳尔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蒂尔德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后来于连才知道,德?雷纳尔夫人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雷纳尔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那时的于连变得非常平静,同时并没有失去他的英雄气概,最后从容赴死,面对死亡的时候他终于剔除了野心,表现出真正的勇气与魄力。玛蒂尔德捧着他的头颅去安葬;而雷纳尔夫人曾答应不自杀,但最终在于连死后三天平静离世。

读完小说,我看到了一个农村出生的雄心勃勃的青年,为了自己的理想而一步步爬上贵族阶层最后死亡的过程。在很长的时间内,爱情被于连当作了一个工具,或一条捷径,爱情对于他而言更多的是一种满足感,而这种满足又来源于他内心早已根深蒂固的由阶级落差而生的报复心理。他内心充满了对那个上层社会的憎恨和向往,这种矛盾也就决定了他最终悲惨的命运。于连的一生都是在战斗的,出生的低微,家庭的冷酷,社会等级制度的根深蒂固,于是于连只能够奋斗去获取他所要的一切。他让自己变得虚伪。作者曾说过他与德?雷纳尔夫人的爱情是心灵上的爱情,而对于马帝尔德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情,这两种爱情都被他当成往上层阶级进军的工具,但最后,我们还是明白了,他也明白了,他是爱着德?雷纳尔夫人的。最让我叹服的是故事的最后,事实上仍然深爱于连的德雷纳尔夫人,想写信给拉莫尔侯爵澄清事实,于连拒绝了。那时,他的一切还有可能挽回。玛蒂尔德为他也做了一切,挥霍了金钱去请律师,于连却在法庭上说了批判资产阶级的话。在有可能推翻死刑的机会面前,他放弃上诉。那时,他也许正真明白了很多东西,我想最后的时刻,于连真正是为自己去活了,恢复了真正的自我。在狱中,他真正感受到了幸福,感受到来自那最单纯,最原始的爱情的幸福。可以说,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这也许也是最好的结局吧。

5000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捷克着名作家米兰?昆德拉的代表作。 第一次读它的时候,居然深感不安和迷惑――那是一部意象繁复的作品,字里行间闪烁着许多不解之辞――我的理解力居然很难渡过它艰深晦涩的语意之河。这是一部难于读懂的书!倚栏轩文学网

怀着自我挑战的心理,今年暑假又认认真真地把它重读了一遍。重读此书,却给了我完全不同的感受――好像我从来就未曾读过一样!那是一座感性与理性纵横交织起来的神秘幽深的城堡,看似简单的爱情故事,蕴含着丰富的哲理思辨,闪烁着耀眼的思想的光芒。作者用讥讽幽默而冷静的笔调,剖开人类生命的外衣, 探索灵魂的秘密,揭开人性深处隐秘的真相,展示了社会动荡和命运沉浮的人生图景,揭露了人类媚俗的天性。读罢掩卷,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现代主义的三维立体图画:破败的城市、游行的人群、缠绵的肉体、忧伤的眼神这一切杂乱地交织重叠成灰色的梦境,而这一切梦境的背后,则隐约可见无比温馨静谧的遥远的山村图景,那里斜阳暖暖,牧歌悠然。

这的确是一部值得反复读的作品。它就像一株枝繁叶茂的大树,以我浅陋的理解和愚拙的笔触,如果勉强能触摸到它的三两片辉煌的树叶,也算很侥幸的了!

一、轻重之间

如果我们生命的每一秒钟得以无限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一样被钉死在永恒上。这一想法是残酷的。在永恒轮回的世界里,一举一动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责任重负,这就是尼采说永恒轮回的想法是最沉重的负担的缘故吧。

作家在小说开头第一章 ,便以一个哲学家高深莫测的姿态,抛出了尼采的永恒轮回说,并以大段的哲理思辨使我不得不陷入关于重和轻的凝重思索。

重便真的残酷,而轻便是真的美丽?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

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就变得自由而没有任何意义。

那么,到底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

是的,究竟该选择什么?重还是轻?直到小说结尾,这个问题依然悬而未决或许这是个连作家本身也尚未找到答案的人生谜题吧?我只能试图从作品的主人公身上,寻找作者思想的蛛丝马迹。

二、 人物小像

托马斯――原为布拉格着名的外科医生,生性自由,以交往众多情人为嗜好,同时深爱着特蕾沙。 苏联占领捷克后,携特蕾沙流亡瑞士。后又为了爱情重返布拉格。曾因政治迫害沦为玻璃清洗工,又在环境重压下隐居山村,当了一名卡车司机。他一生漂泊,不断地在生命的重与轻的漩涡中挣扎。最后与特雷莎双双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个柔弱,忠诚,纯真,善良的女子,一个不断审视自己灵魂的爱情信徒。原为布拉格附近某小镇乡村酒店的女招待,后为布拉格某新闻图片社的摄影记者,托马斯的妻子。深爱托马斯,不堪承受由于托马斯的不忠带来的嫉妒和痛苦,生活在噩梦和眩晕之中。也是一生漂泊,由小镇来到托马斯的城市布拉格,之后流亡瑞士,在感情的痛苦折磨中离家出走回到祖国,然后和托马斯一道隐居山村,做了一名牧羊女,最后和托马斯一起死于车祸。

萨比娜――布拉格年轻的女艺术家,托马斯的最重要的情人。弗兰次的崇拜对象。思想自由独立,生性叛逆,反对媚俗。她不断地背叛原来的位置:背叛家庭,背叛父母,背叛祖国,背叛爱情,抛弃了深爱她的弗兰次;她不断地叛己所叛,最后到了无可背叛的地步。她的生命无限轻盈,了无分量,没有何牵挂和责任,像漂浮在半空中半真的存在。她不停地流浪,从布拉格流亡到日内瓦,然后到苏黎世,最后到美国和一对喜欢她的画的老年夫妇生活在一起,而不久那对老年夫妇也将离开她到自己的女儿那里去。在无尽的背叛和漂泊中,她感受到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残酷重压,在无限凄凉孤独和忧伤中,渴望着一扇遥远的童话中亮着温馨灯光的窗户。她是四个主人公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也是最悲惨的命运的牺牲者。

弗兰茨――日内瓦某大学的教授,梦想主义者,英俊健美,思想单纯,热衷于一切政治运动,崇拜并深爱着萨比娜。曾为了追求萨比娜而离开不爱的妻子,在萨比娜不辞而别之后,他又把年轻的女大学生当做萨比娜的影子,最后为了缥缈的爱情幻想投身到支援柬埔寨的国际医疗队伍的伟大进军中。他加入到伟大进军的理由也非常富有反讽意味――因为柬埔寨和萨比娜的祖国都是同样遭受被侵占的厄运的国家,他想:如果萨比娜知道他加入到支援柬埔寨的伟大进军,一定会感受到他对她的祖国遥远的支持和同情,她也就会因此而高兴的!当他终于从寄托在伟大进军上的爱情梦想中幡然醒悟的时候,却不幸被砸死于偶然的抢劫事件。

三、托马斯重与轻博弈中的真实存在

托马斯站在寓所的窗前,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在脑海里回忆着和特蕾莎相识的情景,并反复思忖着:究竟该选择什么?是接受特蕾莎来和她一起生活,背负起爱情之沉重责任,还是继续享受以往的自由轻盈?这是故事一开始作者为我们描述的场景。而且这一场景在小说中意味深长地反复出现了多次。

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

所以,每当他面临生命中重与轻的抉择的时候,他都会这样茫然无措,犹豫不决。事实上,托马斯短暂的一生的确是在重与轻的抉择和倾轧之中渡过的。他是布拉格的着名的外科医生,原本活得自由洒脱,自从爱上特蕾莎之后,身上便背负起一个女人全部的爱的重量和责任,这重量使他不堪重负,不断地下坠,下坠,像一片空中漂浮着的飞絮被雨水打湿,坠入地面,和大地融为一体。他的生命也因此被赋予了意义。在他的观念里,灵魂和肉体是截然分开的,他追逐众多女性的嗜好丝毫不会损害到他对特蕾沙独特而深刻的爱。一方面,他深爱着特蕾莎,认为特蕾莎是漂在涂了油脂的篮子里的孩子,偶然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他对柔弱的特蕾莎有着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另一方面,他又不肯放弃以往自由不羁交往众多女友的生活方式,不断的背着特蕾莎和其他女友约会。 他生活在特蕾莎因嫉妒无助而产生的痛苦的噩梦的缠绕中,穿梭在谎言和爱情之间, 对自己不忠的内疚,对特蕾莎的同情怜悯以及深刻的爱,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强大的漩涡,把托马斯这叶自由飘荡的轻舟,一次次不断带入命运的深谷。

托马斯追随离家出走的特蕾莎从日内瓦回到祖国,应该是他继流亡瑞士之后命运的一次重大转折,也是他在轻与重之间抉择的最为显着的例证。我在想,如果在特蕾莎出走之后,托马斯没有回布拉格找她,而是留在日内瓦继续风流他的韵事,享受自由甜美的生命之轻盈,那么他的命运一定会是另一番完全不同的图景。我们也就不会看到小说结尾的悲惨结局了。事实上,当他又一次徘徊在轻与重的十字路口,站在寓所的窗口茫然地望着对面楼房的墙,他内心深处却反复重复着一句贝多芬的乐句:非如此不可!为何非如此不可?这可能就是他灵魂深处的声音。在特蕾莎离开他的最初几天,他一个人流浪街头享受自由空间的短暂的甜美,但他无法再去接触任何一个女性,他的脑海里总是浮现出特蕾沙无限悲哀的眼神和痛苦的表情。他在心里感受并放大着特蕾沙的痛苦,他无法摆脱特蕾莎的柔弱对他精神和情感的强大控制,他无法承受离开特蕾莎之后的生命之轻。于是,他放弃了轻盈的生活,重新回到祖国,回到了特蕾莎身边――他选择了重。

特立独行的托马斯在无限自由轻盈的生命状态下,被一次又一次地拖入命运重的泥潭,而这重的泥潭,除了他的爱情之责任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根源,那就是强大的无法抗拒无处可逃的 社会动乱和政治黑暗。作者似乎在告诉我们,平凡的个人在社会政治的强大漩涡中无异于一只弱小的蚂蚁,个人的生活在无序癫狂的国家机器的碾压之下会被轻而易举地碾成粉碎。他厄运的开始源自一封影射当局的信件:希腊神话中的俄狄浦斯在完全无知无觉的情况下,犯下了弑父娶母的大罪,当他知道真相后,深感罪孽深重,无颜面见世人,于是自挖双目,流亡他乡,以残酷的自我惩罚来为无知犯下的罪过忏悔。难道无知者犯下的罪过就不该承担责任吗?一些苏联共产党当局以当时什么也不知道来搪塞以逃脱罪责,他认为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就是这样一封对他个人生活看似无关紧要的信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于是,他由一名外科医生变成了街头的玻璃清洗工。

然而,使他写下这封信的动机是什么?是对政治的单纯热衷吗?我觉得不是。以托马斯特立独行的个性来看,他是媚俗世界的恶魔,他是不会热衷于政治的喧嚣去参与什么激进言论的。使他写下这封信的更为隐秘的原因,来自他那 危险 的比喻,这同样关乎他的爱情。

他无数次的深刻地感觉到,特蕾莎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有一天偶然地漂到了他的床榻之岸。是他收留了她。这个危险的比喻使他对柔弱的特蕾莎产生了深刻的同情和无法表达的爱。这难道不是命运?而俄狄浦斯这个希腊神话中的赎罪之神,不也正是一个被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吗?这和特蕾莎有着多么致命的相似!所以,有一天当托马斯偶然在书架上翻到《俄狄浦斯》这本书的时候,又联想到了那个致命的比喻。于是,鬼使神差地写下了那篇改变他命运的关于俄狄浦斯的文章。我想, 这就是所谓的命运 的阴谋吧?于是,当他以知识分子的率真和孤傲拒绝在脱罪文书上签字的时候,他被政治巨手紧紧攫住的命运便不可逃脱了。于是,他失去了医生的优裕生活,成了玻璃清洗工。

那个时期,布拉格正被笼罩在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的红色恐怖中。大街小巷到处是政治话语的喧嚣,每一个生活的角落,似乎都有秘密警察的耳目,人们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件事,都似乎有被监视偷拍录音作为反动证据的危险。日复一日,人们惶惶然生活在这阴云密布的异常沉重的政治高压下。然而此时,托马斯的生命居然以空前的轻的形态展现出来。因为他终于卸掉了多年来一直郑重地信奉并身体力行的医生的拯救人类生命的神圣使命,一身轻松,一如继往甚至更为狂热地投入到探索不同女性的事业中, 用生命的解剖刀剖开不同女性身上的那神秘的百万分之一的不同, 乐此不疲。

这真是一支重与轻合奏的别具意味的的人生回旋曲!

当政治的混乱和社会的黑暗代替了人道和文明,当政治媚俗堂而皇之地跻身博爱民主的殿堂,渺小的个体,只能挣扎在不能承受的重与轻交织的漩涡中。我们很难用道德家的眼光来评判他,――-托马斯,在他身上,实在是存在太多的卑劣――放浪,好色, 不忠,欺骗,他有着一切被道德君子所不耻的无耻之徒的特性,然而在他身上,同时又存在着正义,善良,仁慈,悲悯,率真,清高,自由等许多可以称之为美好的东西。他是一个在生命之重和轻 的博弈中苦苦挣扎的真实存在。作者对他未加任何道德的评判,――在道德沉沦的世界,一切都被预先谅解了,一切也都被卑鄙地许可了。

五、 生命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种抉择是正确的。因为不存在任何比较。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正因为这样生命才总是一张草图。但草图这个词还不确切,因为一张草图是某件事物的雏形,比如一幅画的草稿,而我们的生命却不是任何东西的草稿,它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小说主人公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 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或许,作者正是在托马斯他们的身上,寄托了自己对人生无限未知可能性的探索吧。当看到小说结尾,我已经不能轻松地微笑,一缕深切的悲凉从遥远的天际袭来。

正如作家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 生命之画图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那一笔。也许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什么正确和错误的区别,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我们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那或许就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我们总是会在一个地方反复犯着相同的错误,反复重演着同样的悲剧, 我们正是从这反复重演的悲剧中,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潦草画图,看到了自己的本性。它无关道德,只来自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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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字读后感


5000字读后感范文一

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看了一遍,真是震撼人心的作品啊,读后,让人觉得这不是一部虚拟的文学作品,倒像是一个真真切切发生过的故事。余华的小说是一种主人公在苦难中微笑的小说,我的的情绪已经饱满得要爆发了,然而作者没有爆发,他只是娓娓道来,没有很华丽的辞藻,没有很煽情的对白,也没有很戏剧化的情节。我觉得这样的文章很朴实,很符合当时的环境,但依然可以将那些底层人们的生活状况及心理写得十分真实、透彻。

本书中主人公许三观父母早亡,幸亏他的四叔和爷爷才得以长大成人。许三观作为一个大男子汉拥有着强健的体魄,为何不靠着自己的力量去干一些体力活之类的工作而是靠着卖血来赚钱,娶妻子。那些村里人的思想总有一些古怪之处,认为只有卖血的男人身子骨才强,那些女人大都嫁一些经常卖血的男人。就这样,许三观出卖了自己的力气用这种村里人觉得光荣的方式娶了妻子。可是,我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耻辱,难道不应该凭借自己的胆识、勇气,去闯闯外面的世界呢?为什么不能凭借自己的双手开拓属于自己的蓝天?为什么必须得靠卖血养活家?我对许三观总有一种看不起的想法,认为他无能而且懦弱。

可是 ,当我再一次翻开《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时,对许三观这个主人公的想法又改变了。

许三观,作为一个极其普通的丝厂送茧工在那个动荡的岁月里,为了能使家人过得平安、幸福,一次又一次地靠着卖血来养活生计。许三观卖血的次数,第一次,卖完之后娶了媳妇。第二次,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一次次的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而又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当他的非亲生儿子一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要从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在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也就意味着,他要一路卖血到上海。在卖血中,他看到了根龙的死,他体味到自己内心的悲凉与恐惧。可是他还是要卖血的,血是他的生命,可生命中注定还有比生命更真贵的东西:爱。他爱他的每个儿子,这恰是他光辉灿烂的地方。

当你看见林浦的居民都在吃午饭的时候,蒸腾的热气使窗户上的玻璃白茫茫的一片,一个50岁的老头用碗舀起河里冰冷的河水,仰起脖子一口将碗里的水全部喝下去,然后他双手抱住自己猛烈地抖动了几下。过了一会,觉得胃里的温暖逐渐回来了,他再舀起一碗湖水,再次一口气喝下去,这样的情景实在是令人感动的,一个50岁的老头照理来说应该在家中悠闲、快活的过日子,为了儿子再大的牺牲也愿意。隐隐已经感觉得到最后的结局了。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的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无法表达出来。说真的,我无法想象一个多次卖血的50岁的老头,为了非亲生儿子可以连续卖血6次,可以在冰冷的冬天喝湖中的凉水

坐了一会,他从胸口把所有的钱都拿出来,他数了数,只有三十七元四角,他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然后他将钱叠好了,放回到胸前的口袋里。这时,他觉得委屈了。泪水流出了眼眶,寒风吹过来,把他的眼泪吹落在地,所以当他伸手去擦眼睛时,没有擦到泪水。他坐了一会以后,站起来继续往前走。他想到去上海还有很多路,还要经过大桥、安昌门、黄店、虎头桥、三环洞、七里堡、黄湾、柳村、长宁和新镇。俗话说得好男儿有泪不轻弹,也许许三观是因为买三次血的钱还没一次的多觉得很委屈,就哭了。我想这也是理由之一,更多的是爸爸对儿子独一无二的爱。在当时,很少人会为了自己非亲生的儿子生病,拼了这条老命也要救自己的儿子,这种爱是非常伟大的,是很令人钦佩的。

年轻的血头说:你快点走吧,我不会让你卖血的,你都老成这样了,你身上死血比活血多,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 一乐说:爹,你别在这里哭了,你想吃炒猪肝,你想喝黄酒,我给你钱,你就是别在这里哭了,你在这里哭,别人还以为我们欺负你了二乐说:爹,你闹了半天,就是为了吃什么炒猪肝,你把我们的脸都丢尽了三乐说:爹,你别哭了,你要哭,就到家里去哭,你别在这里丢人现眼但是,许三观没有想到,自己一卖,就卖了几十年!到了他六十岁的时候,血,卖不出去了,这无疑是一种多大的讽刺啊。他的生活没有保障了,有突发事故,也没有处理方法了。许三观老泪纵横了,最后一次卖血,虽然不是因为缺钱,而是为了再去胜利饭店,为了再去品尝炒猪肝,黄酒。但当他得知自己的血只有油漆匠才会要,才会当作猪血用他沮丧了,魂不守舍。但是,他的三个孩子,却一点也不理解,是父亲的血养活了他们,是父亲的血让他们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许三观一共卖过的血数不清,只记得,在结婚的时候第一次卖血,之后接连也卖了很多次。特别是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 一乐卖得最多,生病、打架。但是,到了最后,他的儿子都没能感受到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卖血人最大的奢侈,我想故事结尾的三盘炒猪肝和一瓶黄酒也成为了主人公一辈子吃得最好的一顿。

许三观的人物性格是丰满的,鲜活的。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我们发现,为了生存不得不出卖自己身上宝贵的骨血,这不是个人行为而是整个社会与时代大背景所造成的。他没有因卖血而死或是身体败掉,这较根龙与阿方强许多,他享受卖血所带来的好处,不去思考为何会去卖血,而是对卖血往事念念不忘:以前家里每次有大灾大难都是靠我卖血渡过的,以后我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什么事可怎么办

我还认为他是一个对生活充满着强烈追求的底层社会工人。在进入生活最艰难的时候他依然是可以想到去卖血这样一个求生的途径。正是有了与根龙、阿方他们的第一次卖血的经历,才奠定了以后的卖血历程。虽然有点可悲还带些凄凉,但这并不是他的所愿。谁会在自己生活过得去的时候去卖血呢?没有谁,真的没有谁会。就是走到生活无法过活的地步,才会选择这样一条不归路。明明知道卖血就是卖命,可他依然去卖血。当他为了自己的妻儿,为了他们的幸福生活而去卖血时,我觉得,现在的卖血是一种崇高的赚钱方法。许三观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因为在生活最艰难的时候呀没有出卖自己的人格,去做些伤天害理的事。却是宁愿的伤害自己来换得家人的幸福。说实话,他的确是值得敬重的一个人。所以,在我看来,他的价值取向大概就是:只要我活得好好的,我就不能让我的家人受苦受累。我也不会因为生活而去做些有损自身颜面的事情,我就老老实实的做好我自己的本分工作。底层就底层吗,有什么好抱怨的。想想现在的社会,人们总是把面子看得很重,不愿去做那些底层的工作。当获得了一份理想的工作,人们就会想不断往上爬,但许三观却不是这样的,他不会对底层工作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埋怨,老老实实地做好自己本分之内的事就好了。

是的,可以说许三观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他有着比别人不同的卖血经历。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实在是令人震惊。当今社会不是有很多因卖血而得爱滋病的案例吗?他没有什么意外也就算是对他最好的回报了。

5000字读后感范文二

此次通读《红楼》,共经一十三天,耗时四十而有余。然撰此文者,非为一感字,仅略表鄙人陋见是也。

可以说,《红楼》一书实际上是将笔墨集中在一代家族的兴衰,进而表现了整个清王朝的大体的兴衰史。纵观全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它的《金陵十二钗》,以及它的副册,又副册。这里面包含了几十位性情各异的女子,可以说,实际上整部书的构架,就是围绕着这些人物而设计的。

可以说,曹雪芹先生在人物塑造上是相当成功的我之所以不提高先生,是由于整部书的人设几乎由曹雪芹先生一人完成。纵观全书,人物间性格或有相似之处,但绝无重复。拿两个性格同样泼辣的人物,王熙凤和探春来说,王熙凤在性格上更重视钱财,并时常有炫耀自己的心理,而探春则自有一番孤高的性格,与王熙凤相差甚远。文中其他的人物也是一样的道理,可以说,在一个活动背景如此狭窄(容,宁二府,大观园)的地方,要集中如此之多的人物,又要突出各自的性格特点,本身就是一件奇事。《红楼》一书的可读性,在很大程度上与它优秀的人设有不可隔绝的联系。

《红楼》一书,在对待人物的处事上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情痴情种类:代表人物贾宝玉,秦钟。

勤恳理家类:代表人物袭人,薛宝钗。

倚强好胜类:代表人物王熙凤。

下作无耻类:代表人物赵姨娘,王善保家的。

心小计大类:代表人物林黛玉,秦可卿。

麻木不仁类:代表人物香菱。

游手好闲类:代表人物贾芸,贾瑞。

软耳无能类:代表人物王夫人。

以下还有若干,皆因人数过少而不便提及。

从《红楼》一书的总线来看,故事是围绕着宝,黛,钗三人的悲情恋爱展开的。在这场横贯全书大约八十回的悲剧中,没有一个人是胜利者,他们都失去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自然,损失最惨重的是黛玉,她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全书的男主人公贾宝玉,由于他是在曹雪芹的反对封建思想的笔下成长起来的一个人物,因此,他的行为举止,不免与别人有很大不同。他性格乖张,敢冒当时大逆不道的事情,又是个典型的情痴,而且非得在女人堆里才能表现出自己绅士的一面。为此,无数评论家们曾说他是个天生的败家子,好色之徒等等。但我们不应该否定了宝玉所带来的反封建的积极意义。例如,封建礼教讲究婚姻是父母之约,媒灼之言,而在他所属的大观园中,偏偏的有个薛宝钗,又偏有一块金锁,讲究个金玉良缘.但宝玉偏不信这一套,以至于在睡梦中都会喊出什么是金玉良缘,我偏说他是木石姻缘这样的话来。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尽管用在这里稍嫌牵强,但宝玉反感于功名利禄的一系列做法都反映了他与封建社会的对立,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对于书中的女主人公之一林黛玉来说,为什么要用之一,是由于在《金陵十二钗》中把他们两个人的事单合为一首诗,列所有诗词之首,她的命运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凄惨的了:幼年父母双亡(另一人是史湘云),体弱多病,期望中的爱情不能得到(这其中的典范是迎春),最终死在了封建礼仪制锆下(香菱也可以算一个,只不过她是精神的死亡),也算得上是一生命运坎坷不断了。除了心胸不够开阔和体弱多病以外,她的其他能力都可以在大观园中的所有女性中算得上是佼佼者了。事实上,黛玉的性格之表现,就是受到了宝玉的进步主义思想的熏陶。和宝玉青梅竹马的她,本希望能有一段圆满的爱情,但最终就是死在了这段爱情手里。同时,她的才气,她的灵性以及她未加掩饰的性格,也因此被一并埋葬了。

至于书中的另一位女主人公薛宝钗,她历来是人们争议的焦点所在。有人说,她从一开始所表现的那种端庄识大体,沉稳,宽容以及能取悦于长辈的能力等等,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就是那张写着宝二奶奶的宝座,而在此过程中,她还用了无数的阴谋。实际上,说出这种话来,真的是冤枉死薛宝钗了。她确实端庄,沉稳,但并不显得做作。她和黛玉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本来,她也有活泼的性格,这一点从她听见黛玉无意间提起《西厢记》中的文字后,笑道你跪下,我要审你,而后又悄悄揭露自己实际也看过类似的书籍,以及她在螃蟹宴后与黛玉嬉闹的情景都可见一斑。事实上,宝钗是在封建势力的魔爪下一步一步走向现在这个样子的。至于说她工于心计,这话用在王熙凤身上还可以,但宝钗本是为选秀女而上京,又在荣府中同众姐妹一并长大,哪里来的什么心计可言 难道说,这心计也是像贾宝玉的某事一样,是密授给她的不成 可以说,宝钗实际上背负了太多世人以不公正的眼光给她的压力。她有的是能够做事的头脑,而不是能害人的险恶用心。

说完了三位正牌主角,就不能再提一下有关的副主角。无论是从出场时间还是所起到的作用来看,袭人无疑都是首选。(其实可用的还有王熙凤等人,这是另说)作为此前贾母屋内的大丫鬟,袭人在书中具有很高的地位(贾府规矩,服侍过旧主子的奴才,比少爷小姐的地位更高;后文中林之孝家的也提醒宝玉不可坏了规矩),可以说,袭人是全书中出场时间最长的人物,有一百一十回以上。而她在贾府中所起到的作用,对上则是协调好宝玉和长辈之间的关系,对下则要统领宝玉全屋的丫环,在日常生活中又时常扮演一个贤妻良母的角色(袭人和宝玉之间的关系,在第六回和第一百二十回中皆有提及)。因此,这也就注定了袭人一生的命运。总体说来,袭人是一位称职的管家,她有效的协调了宝玉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麝月似乎也可以,但那只限于内政而不是外交)。如果没有袭人,我想整部书一定会逊色不少。

除了袭人以外,另一位影响较大的人物就是王熙凤。在协领宁国府,筹办贾母寿宴以及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独立支撑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无一例外地反映出了她卓越的居家理财才能(要是仅仅论此,恐怕只有秦可卿可以和她相提并论)。可是,无论再怎样褒扬她的功绩,都无法掩盖她身上劣性的一面:贪财,爱使小伎俩,心眼太重。至于无视国家法度,那是当时再平常不过的事,谁权大谁有法,暂且按下不提。在贾家破败的时候,王熙凤曾经和贾琏商量,此时再发个二三百万的财才好,可见她之前就在贾府内作过了一笔数目较大的假账,而且自己从中也是获利不少。至于设计把尤二姐活活整死,那更是不在她的话下。谁叫她非得有这样的性格 最终是连气带急,吐血亡故。

说完了主要人物,再来对整部书进行一下感悟。总体来说,这部书前八十回和后四十回之间的风格,细看起来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曹先生在这部书中所设下的一个个伏笔,简直令人拍案叫绝。比如,贾政不走行不行 答案是肯定的:不行。从前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出,贾政本身是一个教子严厉,不容出轨的人。如果贾政不走的话,那么,从此以后大观园内的故事情节就可以不再继续了,我们也大抵不难想象,如果贾政不走,那么故事发展应该是宝玉不爱学习,仗着贾母溺爱不服管教,最后成为一个真正的闲人什么的,也是说不定的事。因此,他必须要走,而且走的时间越长越好,这就是为什么当贾政冬季即将归来的时候,曹先生又给他摊派了一个视察灾情的任务,生生地又让他在外面足足多呆了近半年的时间。至于修建大观园,若是按照文中所说,这园子足有三里多长短,再加上文中对各个庭院的描写以及一般富贵人家修建屋舍的大小来看,粗略一算的话,这园子至少也有个两三平方公里大小,在现实生活中自然也不会修这么大的园子,否则,就是违制,可是要杀头的死罪。因此,曹先生特地为此借了一块敲门砖元妃的回家省亲。有了这样的保障,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违制这是为贵妃准备的园子,大一点也未尝不可;铺张这本来就是通病,难道还想让人看到自家丢脸不成 真是绝妙至极!而且,大观园的修建,使得全书的活动核心由荣宁二府转变到了这里,也为文章提供了一个更大的背景舞台,彻底解决了文章初期出现的活动空间有限的问题。

我想,所有人应该都对全书中的第九十七和九十八回的黛死钗嫁的情节记忆犹新吧 从全书来看,它是第八十回以后的最高潮事件。可以说,从艺术效果上来说,它达到了一个绝妙的境界,应该是高先生对曹先生的反封建意识的最好诠释。它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整部书以后的走向,甚至比失宝玉通灵遇奇祸一节更为高潮迭起。为此,薛宝钗也成为了世人所唾骂的对象,因为就是她间接地逼死了黛玉。但这对于宝钗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作为一个从小就接受封建礼仪教化的女人来说,她所能做的只有接受父母的安排。况且,在当时的情况之下,那可能是能减轻宝玉病症的唯一方法,她又怎好驳回已经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的贾母和王夫人呢 况且这个主义的提出者是王熙凤,并非宝钗自身。在整个事件中,宝钗只是一颗被利用的棋子而已。但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注意的是那颗棋子,而非操纵棋子移动的手。

尽管《红楼》一书是一部不朽的历史名着,但是我还是要说,它也有它自己的局限性。作为一部反对封建教化的书籍来说,它其中依然掺杂了太多的鬼神因素在里面。但是,我们也决不能因此来责备作者。毕竟,这是在十八世纪,是封建主义依然在中国盛行的时代。但是,这部书依然有一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犯了中国人民大团圆的思想,在文章的末尾有增加了坏人或悔过或被诛,好人则终有好报,还增加了家道复兴之类的吉祥如意好话。我想,这应该是已经超出了曹先生所设想的范畴的了。

其实,对于黛死钗嫁的情节,我至此都没有说,是因为我有自己的另外看法。纵观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但凡一个王朝从极盛开始走向衰败,至少都需要一百五十年的时间,甚至更长。而《红楼梦》的写作背景,刚好是在康乾盛世中期之后,清朝开始走向衰退的时候,也就是说,它应该还有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好走(实际好像也差不多)。而在此时表现出进步思想的宝玉和黛玉,我们不能否定的是他们新生的思想和为之大胆的行动,但我们仍要看到,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时代,一个统治了中国至少两千年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他们的失败成为了一种必然,因为仅仅靠几个人的力量是绝不足以动摇一个还没有出现明显破败的时代的。只有一个时代将灭而另一个时代即将新生时,那些超前的思想才能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至于之前,运气好的是为他人提供了指路石,其他的,可能甚至是警示。

毕竟,这是一个时代。但旧时代总会过去,就像现在一样。

读后感5000


读后感5000范文一

《红楼梦》这部巨着,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积极的态度呢 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 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应该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积极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扞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读后感5000范文二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 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着后曾给当时的大学者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着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着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 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着是千古之绝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着《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 古今之变 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着。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着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着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此书记事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五字。本纪是全书提纲,按年月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表格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列传是重要人物传记。其中的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名著读后感5000字


名著读后感5000字范文一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话本收集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的野心家们为背景,故事是由魏、蜀、吴这三国交织而成,其中,以蜀汉为主体,作者对蜀汉中的主要角色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等人大加赞赏,对魏中的主要角色曹操,则是以贬居多。然而,将东吴的主要角色周瑜、鲁肃和孙权等只是作为配角作了轻描淡写。

《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着之一,属章回小说,所以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也得到了很多的评价,其中,有许多故事都让人拍案叫好。本人较喜欢的故事有过五关斩六将、三顾茅庐、草船借箭等

兴趣之一-----过五关斩六将,千里走单骑。

《三国演义》第二十七回描写的过五关斩六将,乃是书中流传最广的故事之一。 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暂时屈服于曹操军营之下。用今天的话说,当时关羽虽然接受了汉寿亭侯一职,而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挂念他的大哥--刘备,时时打听刘备的下落,当他得知刘备在河北时,便挂印封金离开曹营,护送两位嫂嫂及少数随行星夜赶路,投奔刘备。途中先后经过五个关口;因未向曹操讨取领牌,沿途受到阻挠,不得已连创东岭关、洛阳等五道关口,相继斩杀孔秀、韩福等六员战将,史称过五关,斩六将。史书用大量的篇幅,夸张的手法,形象、生动地描写给广大的读者留下了难忘的回忆。

历史上实际没有过五关斩六将这段故事,这是作者的艺术虚构,其目的是为了表达关羽不辞艰辛千里寻兄的忠贞之节和义勇之慨。尽管过五关、斩六将在逻辑上经不起推敲,但它却符合听三国故事而无暇辨别地理方位的广大民众的审美心理,天长日久,过五关、斩六将不仅已被人们接受,而且已经成为典故,化作成语,成为今天人们茶余饭后的美谈。

兴趣之二------三顾茅庐

电视剧《三国演义》第27集描写刘备经谋士徐庶指点(推荐),说隆中卧龙岗诸葛亮很有学识,又有才能,胜过自己百倍有余(当时传说:卧龙凤雏得一人皆可安天下,诸葛亮号称卧龙)。当时刘备正处在穷困潦倒、急需用人之际,就带着关羽、张飞三次到隆中卧龙岗去请诸葛亮出山,因为前两次恰逢诸葛亮出游(或有意躲避刘备,试探其是否诚心厢请)。然而,刘备为了表达一片赤诚之心,连续三天斋戒,并且在关羽和张飞极其不情愿的情况下,三请诸葛亮,诸葛亮被刘备的诚心所感动,愿出山辅佐刘备成就一番事业。诸葛亮初出茅庐,就帮助刘备连续打了几次胜仗,迅速扩充了领地,为刘备后来建立蜀国奠定了有利的基础。《三国演义》把这段故事称为三顾茅庐。

历史上虽然对三顾茅庐众说纷纭,但作者用本故事启发后人,人才是做好一切事物动力和根本。

兴趣之三------草船借箭

电视剧《三国演义》第39集火烧赤壁,讲的是刘备与东吴联合抵御曹操的故事。因东吴大都督周瑜嫉妒诸葛亮的才能,怕以后成为东吴的后患,几番设计陷害诸葛亮,提出让诸葛亮在10日之内赶制10万支凋零箭,以备攻打曹操使用。然而,诸葛亮明知是周瑜想借此机会杀害自己,但诸葛亮为了不破坏孙、刘两家的联合破曹的大事,凭借着聪明的才智和丰富的地理知识,利用大雾天气,巧妙的从曹操那里借来(巧取)了10万余支凋零箭,史称草船借箭。

该段故事虚构成分极多,据正史记载,草船借箭确有其事,但那是发生在孙权与曹操之间的战争故事。孙权坐船亲自去刺探曹操的军情,被曹操发现命令士兵射箭攻击孙权的船只,因船的一侧带箭过多,因而船发生倾歪险些翻船沉没,孙权急中生智,便让士兵掉转船头,继续让曹操的士兵射箭,使船得到了平衡方才脱险。孙权的聪明让曹操十分感叹,留下一句名言:生子当如孙仲谋。此外,史书记载周瑜的心胸非常宽广,根本不可能会嫉妒诸葛亮。

诸葛亮草船借箭是《三国演义》中最精彩的故事之一。作者用了大量的篇幅,极其夸张描绘了这段故事,故事中既反映了诸葛亮的智慧、才能,又巧借了凋零箭,促进了孙刘的进一步联合;既反映了周瑜心胸狭窄,同时周瑜心中也暗暗佩服诸葛亮,有为后来周瑜的死埋下了伏笔;既反映了当时曹操在军事上势力的强大,又衬托出骄兵必败得哲理。该故事给我们后来的读者留下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和无限的遐想。

《三国演义》中的故事可谓家喻户晓,提起来谁都能讲上几个段子,但真正要读懂《三国演义》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本人虽 爱《三国演义》,尽管看完原着,又看了几次电视剧,但仍是一知半解,很难读懂罗贯中先生之真谛,也只能是从几段故事中受到一些肤浅的启迪和错略的领悟罢了。

一是做人要谦虚谨慎,取得一点成绩决不可漂漂然。正像毛泽东主席讲的那样,我们的干部一定要到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二是说明知识和才能的重要性。诸葛亮只不过是比别人多懂了一些天文和地理知识。假设当时要有现在的天气预报,曹操怎么会如此上当,当时人们对天气的识别只能靠经验和推测。三是聘用和使用人才要有良好的政策作保证,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当今的经济大潮中,人才就是市场,人才就是效益,人才就是生产力。四是团结就是力量,在机关团结出干部,在商界团结出效益,在战场团结就是力量,就能够战胜一切敌人和困难。古人为了抵御强敌都能做到孙刘联合。五是重义气,讲感情,当然不是拉山头搞帮派。刘备当时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情况下,能够夺得三分天下,除其它因素外,人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正是义气和感情帮助刘备的到了人心。因此作者说,得民心者的天下。六是深感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作者罗贯中先生把所有人物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七是《三国演义》属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尤其是拍成电视连续后,更让人有流连忘返,韵味无穷,编排得当,紧张刺激,给人一种深陷其中之感。

读一遍《三国演义》原着,便有一次收获,看一遍电视剧便有一次体会,本人只能愚钝的告诉各位同仁,《三国演义》好书,其情节妙哉,令我爱不释手。

名著读后感5000字范文二

《红楼梦》这部巨着,曹雪芹用细腻的笔调刻画出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等人物,无不跃然纸上,个个栩栩如生。它以宝黛爱情为线索,以四大家族的兴衰为背景,它是十八世纪中国封建社会的一面镜子,大观园是这个封闭王国的缩影。

书中的林黛玉给人的感觉是爱妒和娇痴的;而贾宝玉却是近傻与真诚,特别是对人性的尊重,他和丫头们之间并不全是主仆关系,而是大家可以作朋友,有什么好东西可以一起分享,他曾特意为爱喝酸奶的袭人留着酸奶。还有王熙凤的机灵和奸狠,薛宝钗的沉着冷静等。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段人生,这段人生中有酸甜苦辣,有许多事都是无法预料,然而,面对不同的遭遇,不同人有着不同的态度。譬如说,林黛玉的人生观应该是比较灰暗的,因为她寄宿外婆家,本来是一位千金小姐,可她总喜欢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看低自己,猜疑别人,她那爱妒的性格常常对别人说话不留余地。黛玉遇到伤心事,也总喜欢用眼泪去麻醉自己,用多疑的心眼去猜疑别人,喜欢盯着自己的伤口,而不是去寻求解决的方法。有一次,她去找宝玉,因为丫头正在吵架而没有给她开门而猜疑宝玉是否不把她放在眼里,自此常常独自落泪,悲叹自己。

我觉得黛玉这种性格不是很好,面对不愉快的事情应该先了解清楚,再下结论,而不是凭自己的单面猜想而过分地苛求别人,我想只有这样,不愉快才会消失。

人生短暂,人生旅途中难免会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出现,譬如:四大家族从兴盛到衰败,黛玉的死,宝玉的出家当和尚等等,都是我们所料想不到的,对这突然而来的变故,我们是持逆来顺受呢,还是乐观,积极的态度呢 林黛玉就是那种逆来顺受的人,抱怨自己,多愁善感,可她的命运终结又是如何 而宝玉为了黛玉的死而四大皆空,对人生悲观失望,采取出家当和尚的解决方法。也许,在当时,这是唯一乐观地解决办法吧,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某一角度上说,宝玉是反对当时封建婚姻的。

人生就像一扁小舟,而茫茫的大海就像世界一样宽大,不着边际。在这大海上,自己驾驶的小舟应该怎样度过大海上的一风一浪,我想只有积极地迎接风浪的冲刷,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才能使自己的小舟变成大船,经得起更大的风浪。

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这就是《红楼梦》向我娓娓讲述的人生哲理。

刚开始时,对林妹妹的哭哭啼啼和抽咽感到不可理喻,多少也算个大家闺秀,何必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呢 真是太小家子气了,与宝钗相比更是没了大家闺秀应有的风度和气质。见到她,总让人觉得压抑和沉闷。难道这就是她所谓的抑郁美吗

慢慢的,我被她出色的才华而吃惊。她满腹的才华,吟诗作对无人能及;她的身世和她顽强的性子,更有她的天真,纯洁

她的身世也令人同情,虽说也出生在官府之家,但自幼体弱多病,出不了门,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本来就虚弱多病的身子更加虚弱,也许是独生女,父母对这个掌上明珠爱之又爱。家庭的规矩,礼仪比那些大家闺秀们差了些,但这更显示出她与众不同的性格,显示出她的无所顾忌和她的处处谨慎。

黛玉的文学,吟诗作文和聪慧是无人能及的,但是面对宝玉的玩世不恭,不知上进,她非但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大加袒护。其实,她是不喜欢礼教束缚的家庭,对宝玉的玩世不恭大加赞赏,这应该是宝玉和黛玉爱情的进一步发展,宝玉他们彼此终于觅的一知音。在所有人都劝宝玉努力学习,考取功名时,黛玉却显示出对功名的唾弃。在她柔弱的外表里面,却带着对旧封建的科举功名的鄙视和唾弃。我最佩服她这一点!

虽然黛玉对宝玉的不考功名欣赏,可她却耐心的教香菱吟诗,教给香菱知识。她并不反对知识和文学,只是厌恶功名罢了。她细心,耐心,全心地教香菱吟诗,为的是让姐妹们摆脱命运,谁能够和她相比呢 没有认的!

再说说她的纯洁和不着一丝心机。林妹妹读《西厢记》,这在当时酸的上是一本禁书,特别是对于大家闺秀来说,更是不能读。林妹妹根本没想这么多,她读《西厢记》是带着对张生和崔莺莺执着爱情的崇拜来读的,是欣赏其间的美。宝姐姐批评林妹妹怎么读这样的书呢 我告诉老太太去。宝钗在黛玉心中落下了好姐姐的形象。可宝姐姐呢 真的好吗 她处处留下端庄贤惠的美名,可是在偷听别人说话被别人发现时却说林妹妹刚走过来。以此来诬陷林妹妹。这到可怜了林妹妹,找不到知己,没人能倾听她的话,也只有和宝玉能谈得来,便经常在他面前耍小性子。

林妹妹好值的同情,只身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说她不懂规矩。她对周围的一切都很敏感,弱小的神经时刻在扞卫自己,这源于她自身的好强,反抗的性格,她的嘴巴说出来的话像刀子一样,别人说她好一张厉害的嘴。她也只好如此做了。她是无足轻重的,既不掌握贾府的财政大权,又不管日常琐事,因此,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处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 别人没有这种感受,根本不能理解她,只说她哭哭啼啼,说她病恹恹的身子,说她小家子气

以泪来偿还前世的思债,流了二十年,有多少泪也要流干了,有多少债也该还完了。她的命运是坎坷的。曹雪芹一把辛酸泪与她的泪流终日有太多的相似。林妹妹在还未享受人间的繁华时,就洒手离开人间,与宝玉的爱情就这样成了泡沬。或许是该去了,债还完了,泪流尽了

纯洁,天真,不谙世事复杂,内心顽强反抗封建主义的网,热烈大胆在追求着自己的幸福。黛玉是水做的,纯洁的水做的,但是能冲击岩石的峭壁,不是一湖死水,而是一直向前流动的水。

叹只叹那旧社会的大网给了林妹妹太多的压抑和沉闷,叹只叹上天捉弄人,有情人却不能在一起,美丽的黛玉却不能得到自己的幸福,但她追求了,尽力了。

在贾府这个大房子倒塌以前死去或许是上天对其薄如纸的命的一种补偿,她用不着看房子倒下来的那一幕,她用不着经历那种痛苦,她也不能再经受痛苦了!上天给她的最大恩赐是留住了她的美丽,尽管带了些凄凉。王熙凤工于心计却被一张破席给卷走了。宝钗也只能独守空房

林妹妹不是只会哭泣的一无是处的。相反,她大胆追求自己的幸福,反抗这封建礼教的束缚的精神是值得我们肯定的。

她的的确确是一块纯洁的,无瑕的通灵宝玉。

说到了这么许多,决不能不提宝钗。

宝钗虽不是主角,也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红楼梦引子]中便可看出,因此上演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金玉之说,似乎是主线,只是注定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的宿命。终还是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看破的遁入空门,两皆抛。

宝钗何止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还泪之说引出的是风流孽债,想要免此孽债,须将宝,黛二人分开,宝钗就成了此孽债的牺牲品。在神的眼里,她只是一个道具,神为免此一难的利用品,利用的是宝钗一身的幸福。怀了身孕,便离她而去,就像是被丢弃了一般。不仅是被宝玉丢弃,还是被所谓的神丢弃,利用完了的丢弃品。她为此孽债而生,历经人生沧桑疾苦,终不能得一美满结局。面对命运人是多么卑微!况且是这封建的社会终以微不足道的女子!花容月貌为谁妍。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与人为难,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 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 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回首备记凤月繁华之盛的高潮,到头来树倒猢狲散的景况虽则最后家道重兴,到底教门庭依旧,面目全非的荣国府如何再续这一场华美至极的荒唐 不能了,只因那一群主宰灵魂的女人早已香消玉陨。

汝成就这场悲剧的女人!我为之肝肠寸断恰恰于此啊!

诚然,这白转千回的惊世之作整个一副喜也女人,哀也女人;柔也女人,刚也女人;成也女人,败也女人豪门世家倒不如是女人撑起的天下!

史老太君,刑王夫人,凤姐,尤氏,众姊妹,众丫头,众媳妇麽麽荣宁府里头有名有姓的女人只怕不下四五百个。有头面的,管事的,厮混的,只听使唤的什么样儿的应有尽有。话说这府第只恐是女人堆砌的倒不假。曹雪琴竟能把纸上的女人点化得如此有血有肉,棱角分明确实妙哉! 就说那见花落泪,望月生情的林黛玉。人称她恰如一池流过沁芳闸的活水,带着灵动淌入了贾府。是啊,正是她完美地诠释了何以谓水做的女人。伊人风流精致,怯弱不胜,目下无尘着实惹人既爱又恨。恨她的感怀身世,恨她的怨天尤人爱她的不世才情,爱她如同黑暗世界里圣洁炽热的昙花那样温柔而热烈地叛逆,抗争,演绎,燃烧。难道她也是一眼百尺清潭写翠娥的难老泉 凭借矢志不渝的心志涌出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碾冰为土玉为盆,半卷湘帘半掩门月窟仙人缝稿袂,秋闺怨女拭啼痕这等绝句来更有冷月葬诗魂!何只诗魂 比起颦儿,更容易被赞扬的薛宝钗品格端方,仪态万千,才思敏捷,艳艳冠群芳一句珍重芳姿昼掩门,一句欲尝白帝凭清洁自是十足的淑女风范,与生俱来大家闺秀的矜持和懂事。也有这般评她的蘅芜君实际是一条釜底游鱼,却把沸水当作浪花,处处迎上去,想获得富祉。她爱宝玉又没有勇气忤逆环境,即使有了婚姻还是把爱深刻地遗落在悔憾中,回报了一生的孤独。 还有一位来不及孤独,来不及悔恨的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好一首《聪明累》囫囵了凤姐这雷厉风行的一辈子。聪明,漂亮,能干,狠毒又如何还有很多很多,袭人晴雯妙玉鸳鸯湘云迎春探春惜春平儿悉数这一个个娟秀的名儿,一位位画册(司命册)里出落的女人,如何形容 她们生活在同一个囚笼,一样的有命无运,一样的任人摆布,时代掳掠了她们的自由。敢问浓缩事态万千的荣国府,大观园,可大得过棺材否 无限风光不过锁住了一个时代的女人,锁住了无数受压迫的亡魂

大观园的女人,荣国府的女人,那个时代的女人。都修得了怎样的正果 林黛玉的为情而死,薛宝钗的孤寂终生,王熙凤的含恨长辞,贾惜春的青灯黄卷我所领略过最完美,最彻底的悲剧!仅仅是女人的悲剧吗 还是整个时代,整个历史,整个人类的悲剧!折射的又是谁的思想

阅毕,竟无言以对,没了想法。欲哭无泣,实感空虚,好似被人将灵掏了去。曹雪芹究竟是何许人也,竟能写出此千古绝唱 还泪之说,引出此风流孽帐。不知多少痴男怨女,梦断红楼,泪洒黄泉。曲尽人散,曲中所唱之人,又有谁逃出这宿命的安排 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红楼梦》实是梦一场,噩梦一场。

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那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 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现在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这才深刻体会心如止水的感觉。

5000字2020读后感


5000字2020读后感(一)

在柏拉图的所有着作中,《理想国》是最成系统的一部。在这部对话中,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详细地讨论了人性、政治、哲学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为后来的西方思想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以后的西方哲学,无论是继承柏拉图思想的,还是反对柏拉图思想的,都不可能绕过柏拉图的思想,尤其不能绕过《理想国》所表达的对人性和政治问题的深刻看法。 《理想国》通过苏格拉底与对手们的谈话,反复诘难来推理寻求正义的定义。在第一卷,柏拉图用苏格拉底知识助产术的问答法推翻了几种关于正义的定义:1、正义就是有话实说有债照还;2、正义就是帮助朋友伤害敌人;3、正义是强者的利益;4、不正义比正义有利。这四种说法看似接近生活很合理,但是柏拉图一一剖析,找出了其中的缺陷,对于我们人生道路的选择有深刻的启示。针对第一种观点,他用不能将武器还给一位疯子朋友的例子反驳有债照还的正义说法,我们不能简单的按照常理来办事,应该考虑事情的结果是否会是不正义的,这种说法忽略了正义的真实本质,所以我们应在生活中多学习柏拉图的思想方式,考虑问题不光从本身的立场出发,不能简单照办,还要考虑我们的对象和事情的后果。针对第三种观点,柏拉图指出掌权的统治者有时也会犯错,制定出对自己不利而对被统治者有利的法规要被统治者执行,正义就变成了弱者的利益了。在此,柏拉图提出在任何政府里,一个统治者,当他是统治者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所以,作为统治者应该为人民谋福利而不仅仅是考虑自己的利益。

柏拉图从国家的正义和个人的正义两方面对正义进行了讨论。他构建了一个正义的城邦,规定了一条总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柏拉图认为,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他认为国家由统治者、被统治者和辅助者三部分组成,国家应有四种品质,分别是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在一个国家中,人数最少的那个部分和这个部分中的最小一部分,这些领导着和统治着他的人们所具有的知识才配称作智慧,具有这种知识的人总是最少数。柏拉图主张的勇敢是一种关于可怕事物和不可怕事物的符合法律精神的正确信念的完全保持的精神能力。节制是一种好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关于节制,在这里,有一点让我有深刻启示,他提到:人的灵魂里面有一个好的部分和坏的部分,而所谓自己的主人就是说较坏部分受天性较好部分的控制。这无无疑是一句称赞之词。当一个人由于坏的教养或者和坏人交往而使其较好的同时也是较小的那个部分受到较坏的同时也是较大的那个统治时,他便要受到谴责而被称为自己的努力和没有节制的人了??这让我有些感触,我们时常提到要做自己的主人,而实际上我们既是自己的主人又是自己的奴隶,而我们要突破自己主宰自己,就应该深刻懂得节制,学会控制自己,让自己灵魂中较好的一部分控制较坏的从而主导自己,做到自身内秩序井然,成为自己的主人。在个人的正义方面,柏拉图认为,人的心灵有三部分组成:理性、欲望、激情。柏拉图主张个体灵魂的这三部分也应该是各行其是,保持和谐,这样的人方为正义的个体。这种内在的分工与和谐,不是外在的各做各的事,而是一种内在的和谐有序。当整个国家得到非常和谐的发展时,各个阶级将得到自然赋予他们的那一份幸福,当一个国家最最像一个人的时候,它是管理的最好的国家,而管理的最好的国家最像各部分痛痒相关的机体。 张竹明总结《理想国》的推理过程是一种逆向思维,即:国家的大治取决于少数精英人物的主导作用,他们的主导作用又取决于理性在他们心灵里的主导作用;理性的主导作用又取决于它对善理念的把握;而善理念的把握又取决于辩证法的学习,归根到底国家的大治取决于正确的教育。

柏拉图《理想国》中提到很多教育问题,对后世教育也有深远的影响,卢梭曾称赞它是一篇最好的教育论文,像这样的教育论文,还从来没有人写过咧也有一些说法只要柏拉图的《理想国》与卢梭的《爱弥儿》留存在世,纵令其它教育论着被毁,教育园地也是馥郁芬芳的。书中的教育思想精辟深刻,让我受益颇多。 《理想国》中强调到了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儿童阶段音乐文艺教育最关紧要先入为主,早年接受的见解总是根深蒂固不容易更改的。为了培养美德,儿童们最初听到的应该是最美最善的故事。柏拉图认为,儿童阶段接受了音乐文艺的教育会变得温文有礼,对丑恶的东西反感,等到长大会受他所接受教养的影响,便会与理性同声相应同气相求。他认为孩子应该从小实地见习战争,也从音乐中、游戏中养成遵守法律的精神。柏拉图也提出,不要强迫孩子去学习,要用游戏的方法,这样我们可以在游戏中更好的了解他们每个人的天性。而这也让我们思索,现在的教育是否带给孩子给多的是强迫,我们的教育让人迷茫和不知所措。柏拉图认为对儿童的教育开发的越早越好,凡事开头最重要,特别是生物。在有效柔嫩的阶段,最容易渗透也,你要把他生成什么形式,就能生成什么形式 他提倡长者给儿童们讲述一些规矩,如要尽孝道,注意发式体态举止等等。他认为,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却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随着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越尊重儿童,关爱儿童,人们也已经建立起全新的儿童观,这些关于儿童的看法中有一条是幼儿的才能的发展存在逆减法则,开发得越早,就开发得越多这与柏拉图提倡的对儿童的开发越早越好看法形同,也可见柏拉图和《理想国》对早期教育的深远影响。《理想国》中很重视教育对象的全面和谐的发展。柏拉图认为,我们首先要接受音乐和体育的教育,而且缺一不可,只有爱智和激情这两部分张弛得宜配合适当才能达到和谐。他也提出必须重视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和辩证法的学习。特别重视辩证法的学习。如果提前是不知道的东西,结论和达到结论中间步骤也就是由不知道的东西组成的。这种情况下结果的一致又怎能变成真正的知识呢?所以这种学习是不够的,还要学习辩证法,只有掌握了辩证法拥有了善理念的哲学家才有能力以善理念为原型,塑造人间的理想国并护卫着它。在《小学教育学》中有介绍,小学教育的具体特点包括了全面性,所谓全面性,是指对于每一个特定的个体而言,当代小学教育都应该促进他们在各个方面的充分发展。所以,教育应该注重全面性,对人各方面的能力进行发掘和培养,才能和谐的发展。

《理想国》中也注重了人文素质的培养,提倡学习音乐,艺术,文学等等,使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熏陶,从而使心灵更和善美好。人的全面发展最本质的涵义是指人的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充分、自由的发展。与科学精神相比,人文精神更能体现和反映人全面发展的本质内涵,是人全面发展的价值坐标和精神动力。科学与人文的结合更利于人的发展,学生也应体验到生活的乐趣,艺术的陶冶从而使心灵更充实美好。

《理想国》中提出女子也应该接受教育。柏拉图认为,一定要给女子和男子以同样的教育,女子也要学习音乐、体操和军事教育,因为同样的禀赋应该给以同样职务柏拉图的这种思想打破了古代的传统观念,认为男女平等,天赋和才能相当的人就接受相同的教育、训练,接受相同的职务,这就为妇女提供了学习和发展才能的机会,是很伟大的教育思想。

《理想国》中也提出了终身教育的思想。柏拉图将人出生到死亡的每个阶段应学习的内容都做了规划。他认为,先用五年的时间学习辩证法和体操训练,然后用十五年的时间到地洞里接受考验,积累经验,到五十岁以上,那些通过了的优秀的人还要接受最后的考验,要求他们讲灵魂的目光转移向上方,注视照亮一切事物的光源,这时候他们会看见善的本身,用它作原型来管理国家和人民,剩下的岁月里他们用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哲学,走上统治者的岗位。可见,人的一生是要不断的努力学习,磨练自己,不断接受考验最终才会看到善,走向顶峰。柏拉图的终身教育论让教育不仅仅局限与学校教育时间,在人一生中的所有时间都应该不断学习和接受教育。这种观点现在也越来越受到重视。197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研究所主任达夫把终身教育理论概括为20条,使终身教育更加系统化和理论化。1994年,罗马召开的首届全球终身学习大会上,欧洲终身学习促进委员会为会议准备的报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终身学习是21世纪的生存概念。这让终身学习的教育思想更加深刻也更受重视。终身教育的思想,让我们有能力自身发展,学会认知、学会生存。 另外,我认为《理想国》中也存在一些不理想的地方。柏拉图认为,为了使城邦一直强大,就要控制他们下一代的出生,他认为,最好的男人必须和最好的女人尽多结合在一起,最好结合者的下一代必须培养成长,而最坏者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他们的统治者首先要设计出抽签的方法从而使优秀的男人和优秀的女人结合,他们为了保持治理者品种的纯洁,对于优秀的者的孩子带到托儿所进行抚养,竭力不让母亲认清自己的孩子,而对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清楚。首先我对这种夫妻的结合方式不认同,这种结合方式对于人们并不公平,其次对于小孩的处理方式太过残忍,生命本就是可贵的,一生下来就要被处理掉,我们没有这样的权利,而且这样太过重视先天因素了,忽略了后天教育和环境影响的作用。还有,不让亲生母亲照顾自己的孩子,这样成长起来的孩子都缺乏亲情和母爱,一个缺少爱的国家是很可怕的,而且这也违背了人的本能。 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确实蕴藏了很多闪光的智慧和思想,它对后世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理想的国家中是存在很多理想的东西无法实现,但是柏拉图同样认为这是有价值的。就好比美丽画中的风景人物并不真实存在,但我们不能说这幅画的作家很糟糕,所以我们不能因为一个国家不能在现实中管理得像描述的那样好就否定这些理论。理想国是我们的一个目标,我们尽可能实现。

在《理想国》的最后,柏拉图给大家的忠言: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神和爱,无论是今世活在这里还是我们死后得到报酬的时候。我们才可以诸事顺遂,无论今世在这里还是将来在我们所描述的那一千年的旅程中。

让我们在灵魂上永远保持一种向上的姿势吧,随时不忘心中的理想国,不忘我们肩上这份神圣的使命,倾听柏拉图的思想,反思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国家。越来越清晰的世界,我们还需要一直追寻!


5000字2020读后感(二)

《穆斯林的葬礼》读后感

很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但一直很遗憾没有真正认真拜读过,这次偶然的机会,终于使我幸得一睹风采,终于断断续续读完你了。此刻我的胸膛内莫名的激荡着怎样的情怀呢?好像是久违了的感动,好像是没克制了许久的共鸣。我被主人公的命运所深深牵引,为他们担忧,为他们不平,为他们痛惜,为他们哀伤。最后我竟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了。原来人类的感情都是如此类似,伤痛也是如此类似。现在我所留下的零星片语均不过是暂时的混乱的。我只把它粗粗速读了一遍,留下的不过是些粗陋的见解。

但是仅仅是这单薄的一遍已经令我的心绪久久无法得到宁静了。在这大量文字2020的背后,更让我看到了知识的可贵,姐妹情深的碧玉两人,皆因为所受的教育不同,对于爱情,对人生竟也产生了天壤之别。玉儿对于爱情的执着,对于自由的渴望,她的大胆,果敢与无畏,正体现了新时期中国青年的新气息!而作为一代妇女的代表,碧儿的迂腐和落后,以及对于爱情的盲目和对于生活的依附,又是我不得不为之悲哀

俗话说:一部伟大的作品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文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影响确实是显而易见的。由此说来如何让自己更具文学修养和文学素质,是一个仔细考虑的问题了。就当下来看,当然理应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的走好自己现在的每一步,从而使自己以后的人生走的更加从容和潇洒!拥有生命,便是人生最大的乐趣。与书中的主人公比起来,我们不幸福很多吗?最起码,我们还活着,还拥有着生存的权力,这样说来,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抱怨命运呢?也许,你的人生之旅正面临着难以逾越的鸿沟,也许你现在的人生之路正充满荆棘,但无论境遇如何,请学会潇洒一些吧!珍重生命,只要你还呼吸,就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将你打败!除非,你选择了自我放弃或是自我毁灭

不得不提到的第一个令我触动的人物,她竟是卢医生。以下是她对新月所讲的一段关于莪菲莉亚的话:我觉得这个莪菲莉亚不是我心目中的理想人物。你看,她那么爱哈姆雷特,却连表达的勇气都没有,只会说,嗯,殿下,面对宫廷里的阴谋和哈姆雷特的悲剧,她唯唯诺诺,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这完全不符合我的性格!尤其令人遗憾的是,莎翁对她的结局无计可施,就让她疯,让她死,这也是令我不能接受的!她死的倒是很别致,漂在明镜似的水上,头戴奇异的花环:毛茛,荨麻,雏菊,长颈兰,轻轻唱着古老的歌是的,很有诗意,很美,可是,这美还有什么意思呢?我不能欣赏这病态的美,死亡的美,我要看到的是健康的人生,那才是真正的美,生命的美!

多么激动人心的一番话,居然出自一位天天面临生死早已近乎麻木的五十旬的女医生之口!我多么敬佩她!将来我也是一名医生,而我同样也在追求着她口中所言的美。她对美的定义是那么不容置辩!她是那样的坚定心中的理想!我的心被振动了,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共鸣!真,善,美,是每个人内心深处最渴望的东西,可是在各样的磨砺中我们遗忘了丧失了追求的勇气,我们像个懦夫一般退下阵来,我们固守着心中的安稳却不知道到底固守着什么。我们的心底成了一个空洞,除了逃避和妥协,我们似乎没有了其他的路。那种震撼心灵的力量去了哪里?那种震慑灵魂的耀眼光芒被遗落在人类的哪个角落?人还是人吗?还是一句行尸走肉而已?!我竟也对莪菲莉亚厌恶起来,虽然我还未很好的拜读过莎翁的这部着作《哈姆雷特》。

这部瞎说让我看到真正的人,让我体会到真正活着的人是怎样的。他们真诚,善良。他们怀揣着爱人的力量,这力量就像爆发的火焰,绚烂夺目!每个人身旁的人都会被其耀眼的光芒遮蔽而显得灰暗。我看见的第二个人物是奥利弗。人生的舞台上,悲剧,喜剧,喜剧,悲剧,轮番演出,不舍昼夜,无尽无休奥利弗付出了爱,但没有得到收获,在追求和希冀中,他死去了,把遗憾留给了别人。而她自己去似乎没有痛苦,在追求中死去,留下的依然是希望。在他的手中,是苍翠的枞树和鲜红的玫瑰,他走向了爱神,而不是死神!我有权利生活,有权利爱!我似乎已经爱上了这个单纯执着的年轻人。虽然他是虚构的人物,课她确实是那么的有血有肉!爱一个人是幸福的,付出是快乐的。奥利弗虽然没有得到冰玉的爱,但是她从来没有埋怨。三年来他让鲜花一直放在冰玉的窗台,那些鲜嫩的花儿是奥利弗炽热的爱,它们是他派来的使者一直守护着冰玉。奥利弗死了,但他却是幸福的。比起那些恐惧去爱的人,奥利弗是多么可爱!冰玉将自己的痛苦加在奥利弗身上,她伤害了一个不该伤害的人,一个到死都还爱着她的人,她永远也无法偿还了。不过我深深相信奥利弗若知道冰玉的内心,他一定同样愿意去爱着她的。是他用爱来唤醒冰玉战胜对爱的恐惧,奥利弗真是一个伟大的医生!


5000字2020读后感(三)

《孙子兵法》读后感

利用工作之余把《孙子兵法》读了两遍,从书中我了解到《孙子兵法》是我国最早的军事理论专着,从他诞生起到现在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他蕴涵了普遍的、朴素的、辩证的真理,数千年来《孙子兵法》和孙武在国人的心目中已经成为百战百胜、决战决胜的钢铁统帅的代名词及其圣经,《孙子兵法》可以说是中华民族5000年文明的结晶之一。

时间掩不去《孙子兵法》的魅力,读他如饮纯酒,又如醍醐灌顶,很多感慨心得,不吐不快。《孙子兵法》可以涉及到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现在从我个人的角度谈谈读《孙子兵法》后的体会和感想。

一、孙子曰: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说的是: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系到军民的生死,国家的存亡,是不可以不认真研究的。再联想到我们的企业,道理也是一样的:中建五局作为国字2020号中央直属企业,1965年成立到2002年之间,经历了初创发展阶段、曲折发展阶段,94年到95年五局规模达到这一阶段最高值30个亿左右,但随后出现下滑,一直到2002年,经营规模徘徊在20亿上下,企业得不到发展,就直接影响到职工的生活、福利,在当时的情况下,几个月拿不到工资,职工无事可做是常见现象,2003年鲁局长出任执掌五局后,迅速调整管理思路,完善企业体制,对企业进行重组,并紧盯市场发展方向,实现了三到五年时间解困脱贫、进而做强做大五局的规划目标,并高瞻远瞩通过转型发展,再加上五局信和文化的落地生根,使得五局能有今天的成就,这离不开五局各级领导班子的英明领导、员工的共同努力。

二、孙子曰: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故军食可足也。说的是:善于用兵的人,兵员不征集两次,粮秣不运输三回,军需自国内取用,粮秣就敌国征集,所以军队的粮秣就可以保证足食了。该策略可以引申到工程项目管理上:一个工程项目做得好不好,首要一条是人的因素,而人的因素首当其冲的就是劳务队伍的选择,我个人觉得选择好劳务队,工程目标的实现就成功了一半,同时管理上也相对要轻松些,所以劳务队尽量要选定那些资金实力雄厚、社会信誉好、管理力量强、人员综合素质高、人源充沛、业绩较好的队伍。否则,一但队伍没有选择好,后患无穷,因为劳务队一但进场后,如在施工过程中人员数量跟不上、人员素质差、管理脱节、班组更换频繁、甚至于劳务队更换的话,就会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造成致命一击,并对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管理上也会造成混乱,并对士气造成巨大影响。再个,大宗材料如:钢筋、水泥等进行厂家集中采购,减少了中间环节,自然也就大大降低了工程成本,并能有效的保证钢筋、水泥的及时到位,不至于影响工期;至于河砂、卵石等材料,则可以工程所在地选择临近的供应商,同样可以降低运输费用,从而可以有效降低材料的单价,同时也理顺好了地方的关系。

三、孙子曰:故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收也。说的是:用兵法则,不要指望敌人不来打,而要依靠我们自己有了准备等待他;不要指望敌人不进攻,而要依靠我们有了使敌人进攻不下的力量和办法。项目管理也是如此:一个工程在开工前进行策划时,就应提前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素,并提出预防措施和解决方案,从而做到防范于未然。如工程建设过程中经常有这种情况出现:在主体一次结构施工时,往往因雨水季节来临,致使河砂、卵石供不应求,使得商品砼搅拌站经常性断料或供应不及时,既影响工程进度,也影响工程质量;在砌体工程施工时,不是砖砌体大幅涨价,就是砌体供不应求,甚至短期断货;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还有可能因建设单位资金短缺而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等等一系列的问题,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进行考虑,制定相关预案,一但出现异常情况,也就能很轻松的应对,而不至于对工程造成较大影响。

《孙子兵法》可以说一部百宝全书,深刻理解了这部书,就能很好的运用到我们的工作、生活中去,就能更好的服务于我们的企业,为企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史记读后感5000字


【篇一: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分为本纪、书、表、世家、列传五种形式。传记的一种,主要记诸侯之事。作者是西汉时期的司马迁。《史记》约成书于公元前104年至公元前91年,本来是没有书名的,司马迁完成这部巨著后曾给当时的大学者东方朔看过,东方朔非常钦佩,就在书上加了太史公三字。太史是司马迁的官职,公是美称,太史公也只是表明谁的著作而已。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在著录这部书时,改成《太史公百三十篇》,后人则又简化成太史公记、太史公书、太史公传。《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一般称为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记,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来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史记由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近人梁启超称赞这部巨著是千古之绝作(《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汉文学史纲》)

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任太史令,写古今通史的愿望没有实现,临终要司马迁完成其夙愿。后来,司马迁继任父亲太史令之职,开始写《史记》,十多年后,终于完成。

司马迁著《史记》,其史学观念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迁探求的天人之际,并非承认天的神秘力量反而重视天人之间关系的演变,从而了解古今之变的关键,探求出历史动态发展变化的层面,最终完成一家之言。而他的撰述动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司马迁为了继承其父司马谈编订史书的遗志,完成撰述《史记》的宏愿。司马氏世代为史官,司马谈一心继承先人久绝的世业太史令,重现孔子撰述《春秋》的精神,整理和论述上代历史。《隋书?经籍志》说:谈乃据《左氏春秋》、《国语》、《世本》、《战国策》、《楚汉春秋》,接其后事,成一家之言。可见司马谈有意继续编订《春秋》以后的史事。汉武帝元封元年,武帝进行封禅大典,司马谈身为太史令,却无缘参与当世盛事,引为终生之憾,忧愤而死。他死前将遗志嘱咐儿子司马迁说:今天子接千岁之统,封泰山,而余不得从行,是命也夫!余死,汝必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司马迁则回答道: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可知司马迁乃秉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史著。而《史记》以《封禅书》为其八书之一,即见其秉先父之意。

二、司马迁想继承《春秋》精神。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说: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此正暗示其有明道义,显扬志业人物的使命。《春秋》的下限,到鲁哀公获麟之年,此后的史事就没有完整的史籍记载。司马迁是绍继《春秋》,并以汉武帝元狩元年获麟及太初元年改历下限,撰写史记。然而,司马迁继承《春秋》,不仅是要形式上承继周公以来的道统,而且是重视《春秋》的性质,他在《太史公自序》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可见司马迁对春秋之义和春秋笔法心仪已久,这是他要承孔子的真意、秉承《春秋》褒贬精神,撰述《史记》。

三、司马迁要肩负史家职责。据《后汉书百官志》载,太史令只是俸禄六百石的小官,职责仅在于管理图籍,掌管星象天文,最多也只是记录上代及当代事情,并无著述的责任。然而,司马谈和司马迁明显不满足于拾遗补蓺。司马谈早有整理上代历史的计划,可惜却发愤而卒,临终前叮嘱司马迁,认为自获麟以来,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甚多,身为太史令,有完成论载上代历史的任务。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也指出身为太史的职责说: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不述,隳先人之言,罪莫大焉。因此,司马迁一心秉承先人世传及述往事以思来者的责任感,决意撰述《史记》。在《报任安书》中亦透露著述《史记》的目的,他说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可见他不但要完成太史令的责任,更要尽史学家的职责。

《史记》是一部贯穿古今的通史,此书记事始于传说中的黄帝时期,一直写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叙述了中国古代三千年左右的历史。全书共一百三十篇,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五字。本纪是全书提纲,按年月记述帝王的言行政绩。表用表格来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书则记述制度发展,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诸方面内容。世家记述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史迹。列传是重要人物传记。其中的本纪和列传是主体。

【篇二:史记读后感】

在悠长的古代文学史中,我们并不缺乏具精神原创性的大师。孔孟、老庄、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曹雪芹他们的名字足以与日月同辉,彪炳千古。然而在当下的教育中,这样一些凝聚着民族精神源泉的大家却日益离我们远去,除经院中的学者、教授们阅读、研究外,已是鲜有人问津。真正的大师不只是来宴大宾,传统文化需要普及,需要平民化。这对于精神缺钙的一代,显得尤其必要。新课标的提出恰逢其时地为弘扬传统文化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新课标规定:高中阶段选修课必须占有相当的比重。这一规定使我们暂且可以从高考的阴影中走出来,堂而皇之走进大师,阅读经典。

那么,在高中阶段应开设哪些选修课?在浩如烟海的古代典籍中,哪些论著最有价值,最值得一读?这是个众说纷纭,无需定论的问题。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当短小精悍的《论语》、含蓄蕴藉的唐诗宋词、百科全书式的《红楼梦》等成为学生与老师的首选对象时,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却往往被弃于思想的角落里。究竟《史记》该不该读,读什么,怎么读,这样的问题在新的教育背景下不得不提到了日程上来。

或许我们应当换一种眼光重新审视两千多年前的这部著作了。

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的《史记》,集先秦、汉初文化之大成,《尚书》、《国语》、《春秋》、《左传》、《国策》、《论语》、《孟子》、《庄子》、《荀子》等先秦典籍,皆可从中找到影子。比如一万来字的《论语》,差不多都被司马迁引用尽了。从这种意义上说,《史记》就是一座先秦时期的图书馆,它详尽地记载着那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医学、天文学等的成就,窥一斑可见全豹。而较之先秦诸作,它在形式上又有许多的优越性。首先,语言的浅显。司马迁将书面语与汉代生动的口语糅合在一起,开创了一种新的语言风貌,清新,朴拙,更浅显,更口语化,也更易被今天的高中生理解与接受。其次,情节的奇特。清人袁枚说:史迁叙事,有明知其不确,而贪其所闻新异,以助己之文章,则通篇以幻忽之语序之,使人得其意于言外,读史者不可不知也。(《随园随笔》)生性爱奇的司马迁在叙史时,仍不忘著上荒诞一笔。《五宗世家》记载临江王刘荣被其父汉景帝谋害,后(刘荣)葬兰田,燕数万衔土置冢上。《史记》中类似这样的浪漫主义笔法还有很多,垓下之围、赵氏孤儿等故事皆绝妙之极,传为美谈。在二十四史中,《史记》是最富文学性的一部,它更像是一部历史故事集、历史小说集,其情节的曲折、生动与学生的审美兴趣不谋而合。最后,体例上的相对独立性。《史记》一百三十篇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体互为经纬,贯通全书。但同时,每一篇又相对独立,有鲜明的人物形象,完整的故事情节。它犹如一篇篇情节曲折的短篇小说,又如一首首耐人寻味的精美诗篇,读者自可从中任选一篇率性而读,并不受上下文的限制。对不具备充裕的阅读时间的中学生,这无疑是最好的形式之一。此外,《史记》的悲剧性、抒情性等也都符合高中阶段学生思维的特点,容易引起学生的共鸣。纵然我们无法拒绝《诗经》、《论语》、《孟子》、《红楼梦》等等优秀的古典作品,它们同样是中华民族文化与精神的载体,然而今天之所以要独钟于《史记》,却是与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当下的阅读现状、我们的教育理念等分不开的。

当然,《史记》130篇,并非每一篇都适合高中生阅读。阅读有两种,一种是无功利性的,为了愉悦自我,陶冶性情;而另一种是带研究性的阅读,这是专家学者们考虑的事。我们开设选修课,阅读《史记》,不是仅仅为了某种知识性的获得,不是为了记住几个烦琐的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而是从中欣赏体验,汲取一种精神养料。当孩子们今后面对困境时,能从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处获得一种力量,这才是我们教育的最终目的。让学生从小结识这样一些精神大师,并与之交流,掌握一种做人、做学问、看世界的方法,这才是受益终身的东西。按照这一思路,五体中书、表可暂且搁置一旁,其他112篇人物传记,则可以任意选出一篇慢慢品味,或挑自己感兴趣的历史人物事迹来一睹为快,总之,不拘一格,因人而异。

接下来就是怎么读,也就是怎么教的问题了。回顾我们以往的文言文教学,逐字逐句地串讲,把文学作品肢解成一个个实词、虚词和一串串特殊句式。于是《鸿门宴》等精彩的篇章就在逐段分解、串讲中,丧失了它的灵魂,远离了阅读的本质。文学是人学,文学教育的宗旨在于提高学生的生命质量和对生命的感悟,这也可以说是开设《史记》选修课的目的。具体而言,其一是认识人生。一部《史记》,记载了四千多个人物,其中重点描绘的有一百多人,上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下至商人、平民、妇女、倡优。一个人就是一部书,从这些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身上,我们可以读到很多东西。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道,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阿谀逢迎的叔孙通、公孙弘其中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其二,认识社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习,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这三点的学习,不是几个实词与虚词的精讲所能穷尽的,也不是几篇课文,几节课的选修就可了事的。对生命的感悟,对经典的阅读,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这是一辈子的事。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是为了让后人引以为戒,明善恶,辨是非。同样,我们今天读史,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的门面,而是从大师那里汲取精神养料,获取如何生,如何死的永恒之物。

当然,教无定法,关键是头脑中要有这样的理念。以下所述教学实施方式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了解司马迁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大环境,这应是让学生走进《史记》的第一步。然而,在司马迁头上高悬着太多耀眼的光环,世界文化名人、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这样的头衔只能让人心生敬畏,拒之于千里之外。如何将司马迁还原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知人论世还只是阅读经典的初始阶段。除此之外,我们可由学生最感兴趣的领域切入,分专题形式阅读《史记》,比如司马迁与旅游等等。每星期设置一个专题,引导学生借助图书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共同探究,共同完成。或以讲座、座谈的形式邀请《史记》专家、学者前来讲授、交流。总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在初步阅读《史记》的基础上,我们再从语言学、文学、哲学的角度解读《史记》,由感性入理性,由表入里,透过字里行间,捕捉其精神内核的层面,挖掘司马迁的人生观、历史观、文学观等等。《史记》是司马迁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汉文学史纲要》),是作者情感的喷发,对这样的作品我们理应满怀情感去解读。选修课就是要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他们一个交流与对话的机会。同学与同学间,学生与老师间,读者与作者、作品之间的多重对话,多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教师的职能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灵魂,在互动的交流中开拓学生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史记》选修课方是生趣盎然的,是富有生命力的。

德国的著名文化教育学家斯普朗格曾说过:教育的最终目的不是传授已有的东西,而是要把人的创造力量诱导出来,将生命感、价值感唤醒。开设《史记》选修课,其目的也正在于开启学生的思维,唤醒其内心深处的情感,教会他们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当然,经典的阅读不是一两个学期的选修就能完结的,这是一项终身的工程。尽管以上的构思还只是一时的畅想,但我坚信事在人为,新课标,新课程,新语文,需要付出新的教育实践。

【篇三:史记读后感作文】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读后感。《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翻看《史记》,不知怎么,心中有一种感动,仿若穿越时空的界限,将那些在历史上投下或多或少身影的人,投到了我的心中,依稀看见那个时代的残血夕阳

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此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星,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这个文人就是司马迁,而这部无与伦比的史学著作就是《史记》。

司马迁原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史官,和其他人一样,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然而命运的捉弄,使得他饱受了身心上的折磨,备受屈辱。但值得赞叹的是,在那般恶劣的境况下,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辱奋进,付出了超出常人的数倍心血,终于出色的完成了作为一个史学家最顶尖的杰作《史记》。单凭这一点,我就由衷地敬佩司马迁先生,他的执着,他的毅力,他的韧性,也和他的作品同样受人景仰。

在阅读《史记》之时,有如穿越时空,遥望古老中国的风雨。而能够有这样一种身临其境的感受,主要凭借着司马迁在《史记》里倾注了丰厚的情感,融入了对英雄的讴歌,也有对封建帝王的批判,使它充满了强烈的爱憎之情。本来一个史学家记述历史,只要求客观的,公正的记述,不要求抒发情感。然而读着《史记》,你会很容易的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泪满襟的悲剧英雄感动,惋惜;又为那些奸佞的小人愤慨,汗颜。

而最让我感慨的是,《史记》中有其他史学家想都不敢想,写都不敢写的内容对开国皇帝刘邦和当朝皇帝汉武帝的揭露及批判。记录当朝皇帝的历史已经是一些史学家不敢恭维的事了,更何况是去揭露他的一些负面的事迹,这很容易就会招致杀身之祸。然而《史记》却完完整整的将他们一一收入书中,犀利,深刻地把他们内心的隐秘剖析得十分清楚,让我看到了最最真实的朝代,绝不带半点阿谀奉承之味。这可是史无前例的啊。这也许正是《史记》为何如此珍贵的原因所在。

所以读像《史记》这类的经典史学著作,首先要学会领悟人生,领悟社会,领悟的越深刻,越能通过《史记》去体会司马迁的心理感受,以及他对人生,对社会的看法。这也正是我读《史记》之时,最大的收获所在。

安息至永生,是经历了时间所遗留的,那些人,那些事,似乎在千年之前便已沉睡,在历史长河的边缘,无论这里曾多么汹涌,多么绚烂,我都无法涉足,去改变命运的轮迹,但他们的灵魂在时间中得到永恒,他们将化为炎黄子孙心中亘古的传说。一切皆已过,英雄也有江水这归处,在历史的长河留下自己的影子,也许这也是一种荣耀吧。是否亦是多少人的感言?只因那乱世不灭的光华。

论语读后感5000字


论语读后感5000字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这话有两个解释:一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交友之道,与人相处时间越久,越让人感到尊重;另一个解释是晏平仲这人善于与人交往,与人相处越久,越对别人尊重。

驹于第二种说法,我倒有一个切身的体会。

话说浩然居士到这单位两年了,与一些同事渐渐熟识了。有一天一群同事没什么事,在一起闲侃,其中一位同事姓蔡,当时他拿我打趣,忽然我想起一事,记得以前看书,说有人给曾国藩写过一副对联:天子预开麟阁待,相公新破蔡州还。有人说以麟对蔡,对仗不工整,曾国藩气愤地说,蔡是灵龟,以灵对灵,有什么不工整?后来我查了字典,蔡字确实有龟的意思。

于是当时灵机一动。就拿他的姓名开涮,说知道蔡姓的来历吗?古汉语中,蔡是龟的意思朋友,你知道我说完后的结果吗?对了,那人勃然大怒,不欢而散。回头一想,这事确实是我不对,因为我犯了说话的大忌没有顾及人家的尊严。后来就找机会向这名同事表示了真诚的歉意。

语言就像是一把倚天宝剑,拿在武功高的人手里,可以行侠仗义,可以铲恶除一奸一。但是最可怕的就是让一个小孩子拿到这把宝剑,他可能会随意挥舞,一不小心就会害人害己。

看看上面的现金句一言可以兴邦,一言可以丧邦!这是对语言的重视,敏于事而慎于言这是对语言的态度。

在古代,有人主张干脆就少说甚至不说话,我想现在来看未免可笑。我们应当尽量成为语言的高手,让它为我们的生活服用,只是与人说话时要慎重,不论是单独谈话还是在众多的场合,都切记千万不要信口开河,就像一个拿着宝剑的小孩胡乱挥舞!

另外还有一事要注意,中国人过去有句话讲,熟而忘礼,这真是人的通病,我们对初认识的人,一般来说都能做到慎言,但是一旦日久天长,相互熟悉了,有时就无所顾忌了。其实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说话时都要维护人家的尊严,要慎言。所以要学人家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一点浩然也做得不好,说出来这些心得,与大家共勉吧!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 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易经】上说:天高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不错,古人所言不虚, 我们的社会并非平等,而是有贵有贱,有尊有卑。过去不是说三教九流吗?就是说人也是分三六九等的。

何者为尊,有权者为尊,何者为贵,有钱者为贵。既无权又无权的小民,自然要自卑而下贱了。所以饭店的服务生见了经理难免唯唯诺诺,门卫见了大款总要点头哈腰。像子路这样,穿着破布袍子和有钱人在一起,不卑不亢,实在难得。

要我看,尊卑贵贱虽然是一种事实,但却是最不合理的地方。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在上天的眼里,人都是平等的,每个的生的时候,没有唅着金子出生的,死的时候,上帝也不会为大款高官派专车。所以在上帝的眼里人并没有贵贱之分

我们人类号称是万物之灵,其实从亿万年的眼光看,我们人类何尝不是宇宙中可怜的过客?宇宙永恒,人生有限,有这样石火电光中论尊卑贵贱,有什么意义?

所谓的尊卑贵贱都是以势力的眼光看的结果,其实一个人干什么,能做多大的官,发多大的财,自己能把握的不多,不能不承认有很大的命运因素。所谓富贵莫强求是也。但是从人一性一上来看,就是众生平等,没有贵贱区别。

可是现实世界,毕竟是一个尊卑的世界。这也是个事实。陶渊明当县令要接见上司,就得卑躬屈膝,可是他终于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于是隐居了,这是惹不起躲的起的哲学。多少有点消极逃避的味道。相比之下,子路既不躲起来隐居,又不卑不亢的与权贵交往,这样的境界要更高。

怎样达到这样的境界?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是也,就是保持平常心,凡事通过正当的努力,能成功就成功,不成功就算了,不做非份之想,不做非份之想,就能保持人格的独立。所谓人到无求品自高。

与西方人相比,中国的尊卑意识更强。还记得有一位作家出国后,看到白人青年器宇轩昂的干着清扫工的活,清理着草坪;看见门卫不卑不亢地为大人物开门。觉得非常惊讶。其实如果承认生命是平等的,这就没什么好奇怪的了。不管人是干什么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况且小人物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不偷不抢,能安身立命、养家糊口就很了不起了,有什么好自卑的?这一点,我们真应当向人家学习。

所以,见了大人物,见了大款,不要自卑,要有自己的尊严。生命是平等的,人一性一是平等的,为什么要自卑呢?小人物有小人物的命运,但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自尊。我们没有钱没有权,这的确不是件另人高兴的事,但如果既没权又没钱,再没有了尊严,那岂不是更输得一干二净了。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欲,不逾矩

(一)

以前刚读【论语】的时候,最喜欢最后一句,前面其他的几句都忽略掉了。后来渐渐的发现,其实算算看,从志于学,到而立,到不惑,在真实修养上,都非常不容易的事。当然,最喜欢的,还是最后这句,从心所欲,不逾矩。

庄子里有一这样段:惠施说有个大树很大,但是什么用也没有,说庄子的学说就是这样,不被世人所容纳。庄子说,你有这样的大树,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

庄子的文辞非常美,可是仔细一想就会知道,这段话,本身就像惠施的批评一样,大而无用。为什么这样说?你看,树可以找得到无何有之乡,广漠之野其实严格来说,树都很难找到这样的环境人能吗?谁能离开其他的人独自生活?谁也不能,就像电一影【东方不败】说得那样,令狐冲要退出江湖,任我行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人就是江湖,你能逃到哪里副去?(注1)

向往自一由是人的本一性一,但是现实的社会又充满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让人不能逾越,比如各种法律、风俗、礼数等等,这固然是社会所必须,但确实又让人感到约束,于是生活中总有许多想做的事而不能做,想说的话而不能说,这也是人生的一种痛苦吧。

驹于这样的种种有形的无形的规矩,有几种态度。硬是反抗,是一种,比如像有一句话说不自一由,毋宁死就有抗的味道。再一种就是屈从,彻底放弃自我,完全随顺社会。再有一种就是逃避,比如陶渊明似的形形色一色的隐士。

浩然觉得这几种态度都不如孔子的从心所欲,不逾矩境界高妙。孔子人这句话,实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值得向往。因为他既成就了内心的自一由,又不违背世俗的规矩。

(二)

这句话也是许多艺术门类的高妙的境界。

拿围棋来说吧:初学围棋,一定要学定式,要背、要记各种变化,但围棋手无不向往行云流水的境界,可是,新手却只能老老实实地用定式来应对种种变化。

但一个新手渐渐成了高手的时候,他可能有一天就开始自创新招了,开始不走定式了,可能一开局就往天元随手下一子呢。对于对手的招式,他不会背定式去应对了,他会分析这棋到底是怎么回事,然后决定下在什么地方。这时,他会觉得棋怎么下都可以,于是很可能走出许多定式上所没有的东西,让人一大吃一惊。这时他就能体会出行云流水的意境,也能享受从心所欲的快乐。

但是这个高手继续成长,也许有一天,又到另一境界:下棋时,依旧是从心所欲、见招拆招、行云流水,但是应对的招数,在别人眼里,就是某定式中的招数而他自己却浑然不觉,早已忘了定式。这就是从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再比如,初学琴的人一定要练习种种姿势,种种指法,这令初学者非常痛苦。但是真正的大师在弹琴的时候,会时刻留心指法或姿势之类的规矩吗?不会的,他只是全身心投入到曲子里,享受音乐的美妙之旅了。但是,从别人的眼睛来看,他的指法不会错,姿势也不会错。这也是从心所欲不逾的表现吧。

子曰: 父母一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这是孔子在论孝道,关于孝道,在论语里是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孝道也占非常重要的位置。所以论语里有很多处都在讲孝道,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了、什么三年改父之道,可谓孝矣了。

朋友,你发现没有:中国古语说父慈子孝,为什么在论语里,只看到关于子孝的讨论,却看不到关于父一爱一、母一爱一的内容?你看吧,一句你都找不到啊。

为什么孔子只提子孝而不提父慈?我的理解是,父母一爱一子女是天一性一,不须要提。尤其中国的父母,对子女更是一爱一的深,只是他们很少直白的表达出来而已。

就拿我自己来说吧,当我真正体会到父母一之一爱一的时候,我已经二十四、五岁了。记得再那以前,我的父母对我的生活处处一操一心,象其他父母一样,这种一操一心往往太过份了。我反而觉应自一由受到了干涉,就像其他大多数的子女一样,甚至对父母有一种反感。

当我二十四岁那年,忽然生了一声病,急病,心律非常快,而且非常难受。家里人惊惶失措,急忙送到地方医院,大夫怀疑是心脏一病,说观察一晚上,第二天转到本地最好的一家医院去。我就躺的病床上,母亲就在我身边,那天晚上,她怕我出事,一一夜没有合眼,现在忘了当时的原由了,反正后来她说了那样一句,孩子,你要挺住,要是你出了什么事,一妈一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实在想不到平时很少言语的母亲、总是对我很严肃的母亲,会说出这样的话。当时我才忽然间感受到,在这样一个世界上,在另一个人的心里,我,竟然是这样的重要,我的生命,甚至就等同于她的生命,这个人就是我的母亲。那时我的心里非常难过,我强做平淡的说,生死有命,要是我真有个三长两短,您就当从没有养过我好了。她,摇了摇头说,你不要再说了,当时我没有看到她流泪,但是我真的能感觉到闪烁在她心里面的泪光。

后来,我去了哈尔滨治疗,快出院的时候,父亲陪我去门口的一家药店买药,因为这种药医院也没有,当时大夫开了三种药,有贵的也有便宜的,父亲到了药店后,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贵的那一种。那几天,父亲正患感冒,成天咳嗽,我说正好你也买点感冒药,他说行,于是热情的服务员一会就把十多种的药放到桌子上,可是父亲挑来挑去,只拿了一盒止咳药,其他的都不要。我说不行,光是止咳不行,得加上感冒药,服务员也跟着劝,可是他很固执,就是不听,匆匆就去交款了。我对服务员说,真不好意思,他这人太犟了。服务员边收拾边说没关系,接着感慨的说,小伙子,我在这卖了十多年的药了,据我观察,大多数老年人给年青人来买药,都是挑好的、挑贵的,自己买的时候,都是挑便宜的。那时我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正走向款台,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那时我忽然一下子想起了上学的时候学的朱自清先生的【背影】父一爱一总是那样深沉含蓄。

所以我的感觉就是父母对子女的一爱一几乎是一种天一性一,尤其在中国,不怕父母对子女没有一爱一,只怕一爱一得太浓。但是中国的父母不象外国人那样直白外露,不到特殊情况下,子女常常感受不到。所以有时我甚至感谢那样的一次病痛,让我能够知道我的父母对我一爱一得何等之深。

所以论语也没有关于父母一之一爱一的讲述,实属正常,因为实在没有必要去讲。须要讲的是对孝的提醒,为什么呢?因为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你看,就拿孔子说父母一之年不可不知,这好像是在说费话,子女怎么会不知道父母的年龄?那你可是试试,走在大街上,随便问一个人,你家孩子多大了?他一定会给你一个一精一确到月份的答案,但是你问问年青的人,他的父母多大?是哪一年生的?你自己看看有几个能答上来的?

父母一之年实际是代表了子女对父母关心多少的问题。

检讨一下吧,父母那样的关心我们,而我们对父母的关心有多少?知道父母是哪年生的吗?知道他们喜欢吃什么吗?知道他们一爱一看什么样的节目吗?知道父母内心中的希望吗?

论语里说,孝是仁之本,而孝,首先是要去了解、去关心自己的老父老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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