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授我以诗书,我为先生传知识”,这里的“先生”说得就是孔子。《论语》是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而编成的语录文集。辞约义富,语句、篇章形象生动,语言简练,浅近易懂,用意深远,雍容和顺。能在简单的对话和行动中展示人物形象及其所要表达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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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谆谆,读取学习之法。
“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为好学也已矣。”我们每天学习不知道的知识,每月都不忘自己学过的知识,这样就算是好学之人了。就像悬梁刺股的主人翁孙敬,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子中,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地读书。读书到夜半,怕自己打瞌睡,就把绳子栓在头发上,把另一头固定在房梁上,拿锥子刺自己的大腿,他凭借这样的刻苦学习精神,使自己成为了一代鸿儒。还有“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我们把学会的知识常常复习,不也是一件快乐的事吗?“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这个是我们要把学习当成一种乐趣。《论语》给我们学习的方法,让我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情。
言微旨远,应思读以致用。
“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始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虽然会背《诗经》三百篇,但是把国家政治交给他,却不能治理;让他出使诸国,不能独立办事,虽背得多,但不会运用,又有何用呢?纸上谈兵,不会灵活运用,就像我们背单词一样,最后能记住的单词没几个。学习是要下点苦功夫的事,不是我们想想就能学会的。
柏寒松劲,书中还有许许多多深刻的道理。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教会我们要谦虚待人;“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告诫我们要珍惜时间;还有“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警醒我们要有坚强的意志;“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启发我们要思考问题;“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提醒我们交友要谨慎;“朝闻道,夕死可矣”是说我们对真理要有敬畏虔诚之心。
字字斟酌,仔细咀嚼,久久回味,像是亲自聆听了孔子的教导,值得我们用一生来回味解读。
“我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人。”——沈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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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轻轻撩开雾气,生怕惊动了雾气里沉睡的小城,它静谧安逸的躺在青山绿水中,仿佛千百年来未曾走过的寂寞。有山有水的地方,定会有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就像从这座城流过的小溪,潺潺不绝。只是在这儿,它是干净的犹如蓝天的白云,没有惊心动魄的生死劫难,难舍难分的柔肠满怀。只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叫人心疼。
翠翠是一个柔美淳朴的少女,与二佬傩送第一次见面两人便以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翠翠,把心中情愫一直小心翼翼的收藏着,不对任何人提起,甚至是他至亲的爷爷。但天保也爱上了翠翠,当他得知傩送也喜欢翠翠时,他选择了退出,最终溺死于湍急的漩涡中;傩送只要渡船不要碾坊的决心,由于大哥的死,也变得不再坚定如初,加上家人的反对,他毅然离家闯天下,没有人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这恬静的茶峒,碧淡的渡船上,只剩下一个清寂的身影,她依然在执着的守候。
如诗的边城,演绎着如诗的生活。
原来离散可以这样的迫近,原来一切曾经的拥有可以瞬间成空。时间的触角是那么的细而绵长,等待在远方的确是不能回头的沧桑!
柳珺仪说过:“放手是最痛苦的无奈,回忆是淡紫色的忧伤。”很多美好并不圆满,就像很多圆满,其实并不美好。生活就像一片充满孔洞的海绵,经历越多,就越厚重,越柔软,越细腻,越有机会回顾前程,体味曾经。
合上书页,我不禁遐想,如果没有那场暴风雨,如果爷爷不那么木讷,如果大佬没有死,如果翠翠主动一点,甚至,如果故事发生在这个时代,那么,她现在该是幸福的吧。又或者,有了这些如果,翠翠便不是原来的翠翠,边城便也不是这个边城了。
这座湘西小城,花自开来水自流,生生不息的孕育这一代代湘西儿女,但它却是那样朦胧无常,或许我们就是那条溪水中摆渡者或渡者,等待着那一条溪水,一座山城,一户人家,一个藏在内心深处的女孩......
愿读者可渡,待者不待,细水长流。
听说过大作家沈从文,却一直没读过他的作品。今读书会选书《边城》,得以有机会一品其芳泽。穿过一段岁月的河再来读《边城》,也许更能接近作品的本真。我想引申一下作家的名言“我看过无数次的云,遇见过许多的人,却最爱故乡的云和纯真自然的人”。试问,对故土的热爱和对返朴归真的向往,这两种情结不是根植于每个人的心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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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边城》,首先感受到的是其语言的静美和对人性美的真诚礼赞。它有如边城中的溪水,没有惊涛拍岸,没有飞岩流瀑,只有清澈透明、安静潺缓,却润耳、净心。
写母亲唱的催眠歌是:“睡时用明霞作,醒时用月儿点灯”。枕着大自然便可入睡。
写景致:“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只这两句便可想象出小城的温暖。
写生和死:“茶峒溪边的老船夫,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着。老船夫做完了自己分上的工作,安安静静地躺在土坑里给小蛆吃掉了”。生和死在那里真是自然平和。
写民风:“白河涨水时流水浩浩荡荡,倘若河心飘浮着牛羊或船上有妇人小孩的哭声,这些诚实勇敢的人,也爱利,也仗义,不拘救人救物,却同样在一种愉快冒险行为中,做得十分敏捷勇敢,使人见及不能不为之喝彩”。
写人的价值:“别说一个光人,一个有用的人,两只手敌得五座碾坊,洛阳桥也是鲁班两只手造的。”“这种大名头的人不生在我们这种小地方也不碍事,我们有聪明、正直、勇敢、耐劳的年青人就够了,日头不辜负你们,你们也莫辜负日头。
这种对人的精神和价值的认同我们在《呼兰河传》、《杀死一只知更鸟》,《江城》中都可以读得到。每一个河流总要入海,礼赞平凡之美是文学的永恒主题。
翠翠、天保、傩送,三个名字饱含希望的年轻人,他们是新生力量与青春的象征,他们翠绿蓬勃,命运那只无形的手却将他们轻轻拨弄,天保已经悲剧毁掉了。那个在月光下唱歌的年青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每一只船总要有个码头,每一只雀得总有一个窠。翠翠到底怎么样了呢?翠翠是重复了母亲的命运,还是与二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世上本无桃花源,但边城亦没有失翠。我想象着翠翠梦中听到了歌者的召呼,怀了莫大的勇气,搭船沿溪而下去追寻那歌者了。祝福翠翠将美好的事物永远续写下去。(许晓光)
与以前读过的小说不同,第一遍读完《边城》,我好像无法清晰地总结出这本小说想要表达的内容,但奇怪的是,每每合上这本书,我发现小说结局虽然是悲剧,但我的心中仍充满着爱与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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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遥远的边城茶峒,溪边白塔下,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船,一条狗,过着恬静的生活。清澈见底的河流、清脆悦耳的鸟鸣、屹立于山脚的白塔、古朴典雅的吊脚楼和平静河面上的几叶扁舟,这些犹如仙境景色不正是隐士所向往的吗?它们在变革的时代中仍保持着宁静,在不为人知地轻轻抚摸大地的子民。
“嘿哟!嘿哟!”“咚咚咚咚......”隔着书页,我都仿佛听到远处传来节奏明快的鼓声和人们面朝天扯着嗓子喊的号子。想必,他们正在欢庆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在那时,健壮的汉子冲劲十足地早早来准备比赛,其他人呢,家家锁门闭户,到河边或吊脚楼上观赏龙舟赛,为自己熟识的人加油鼓劲。接着,大家纷纷甩掉鞋子、挽上裤腿,加入到捉鸭子活动中,小城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在这里最触动我的不仅是那能让人忘却一切烦恼的民俗活动,更是淳朴可爱的民风。因为在划船比赛中,胜利之队可获得一块小银牌,也许在世俗中,人们往往会为了银牌而争夺不休,没准还会使出伎俩,但在边城里,银牌不拘缠到船上哪一个人头上,都是一船人的光荣,而且捉鸭子活动也有规定:“不拘谁把鸭子捉到,谁会成为鸭子的主人”。虽然边城很小,但那里的人们心胸宽阔,那里的民风能够包容和接纳。
在这个故事中,翠翠是个被爱包围的女孩,虽然父母已不在,但祖父深沉的爱和小狗深情的陪伴让她在幸福快乐中成长。之后出现的大老、二老两位追求者更让翠翠陷入爱情的烦恼中。虽然故事结局让人伤心,但这只是平常人家的平常事,没有奸邪之人的捣乱,也没有善与恶的冲突。二老一时想不开,出走了,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但我相信,也许“明天”会来。
沈从文笔下的边城是个遥远的地方,而且在那个农村和传统渐渐远去的时代,边城的美景、民俗和爱也离人们越来越远。反观现在,我笑了。因为我知道,遥远不远,就在眼前。(薛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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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现在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通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围城读后感范文800字,欢迎大家阅读。
我一直很想读《围城》,因为钱钟书,也因为它在文学界的地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直到2014年12月27号,我才开始涉读这本向往已久的宝书。拿着这本书,心里异常高兴我终于能和大师对话了。这本满载盛誉的书能带给我怎样的体验呢。带着满腔的喜悦,我开始了读《围城》之旅。
整本书里,钱钟书先生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故事;没有荡气回肠的爱情。那么,是什么使《围城》具有如此大的魅力,让一批又一批的学者们为之倾倒呢?我想这部小说的真正魅力似乎主要不在阅读过程,而在读完整本之后才产生。读完全书,再将主人公方鸿渐所有的经历简化一下,那就是,他不断地渴求冲出“围城”,然而冲出之后又总是落入另一座“围城”,就这样,出城,等于又行城,再出城,又再进城……永无止境。
回国的邮船与世隔绝,百无聊赖,自然如同“围城”,对方鸿渐来说,到了上海就应该是走出邮船这个“围城”,可是战时的上海实际上是另一座“围城”,方鸿渐到上海之后失业,爱情又碰壁,这境况更如同“围城”,因此他才不惜历尽艰辛到内地,希望走出“围城”,内地“三间大学”并不如他所设想的那样好,那里的勾心斗角的环境又使他重陷“围城”,于是他又渴求回到海,以摆脱“三间大学”这座“围城”,重回上海后生活愈是困顿,方鸿渐又打算再次冲出上海这座“围城”去重庆,……
小说结束了,读者并不知道方鸿渐后来的情形,但依其生活的逻辑可以推见,他又进入另一座“围城”,而且他可能永远也摆脱不了“城”之困。
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一个留学生归国带来的不是满腹的知识;不是新思想;不是能报效祖国的本领?而是使自己陷入一个又一个围城,不能自拔。显而易见是因为他软弱无能,因为他处处为他人左右。回国后工作是三闾大学施舍的;自己的爱情是在孙小姐千方百计的设计下,方鸿渐下圈套的;自己的婚姻是所谓好友赵辛楣一句话促成的。在每一个人生重要选择里方鸿渐都没有找到自己。所以他注定会不幸福、会被视为可有可无。
钱钟书先生笔下的方鸿渐是悲哀的。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每个人的命运都应该由自己主宰;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拼一把。在面临选择时我们应该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努力,遇到挫折,想办法解决,再努力,就这样!不要像方鸿渐一样在选择的漩涡中迷失了自己,成为社会的附庸。
周敦颐的《爱莲说》从“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众”。开篇深沉大气,既点明了《爱莲说》之莲也属水陆草木之花,也点明了莲的可爱,只是“甚蕃”者里的之一罢了。这为他下文的“予独爱莲”埋下了顺理成章的伏笔。如此开篇,出笔皆成不凡,吸人眼球也。
接下去周敦颐并没在甚蕃里纠缠,只是直接缩景,一句“晋陶渊明独爱菊”,更加明确了题意,陶渊明可以爱菊抒怀,我怎不可独爱莲呢? 接下句“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像是重复,但实为加深语意也,而且此句入文,让对比感更为强烈,为其求莲之高洁铺下了引子。大意是周敦颐本人独爱莲与晋陶渊明的爱菊避世不同,为保持一份高洁,宁愿终老南山。他要在尘世中当个出淤泥而不染的君子。
这种在污世保持清白与独自避世求真的心态,与众人皆羡富贵(牡丹)的从众心态是有着思想境界上本质的区别的。这为爱莲说所要表达的“出淤泥而不染”作了最好的铺垫。 下句周敦颐就直接进入了正题“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写莲之语,爱莲之心,喻莲之志,可谓一气呵成,看似是对莲的直观描写,其实字字句句皆是借莲之表像倾诉心衷也。此运笔之老到,实让人叹为观止。可说通篇读者都无一丝喘息之机。
语言超凡脱俗,而回味却是隽永绵长,越品越有滋味。 收篇,周敦颐先用花进行比喻,让花的特性喻人,虽平淡,但比喻帖切,让人读来也别有一番滋味。“予谓菊,花之隐者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此平淡之句接上节“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可谓浑然一体,不着丝毫痕迹。而更重要的是,借花喻人,将陶渊明的避世,世人皆追求荣华富贵的心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无一言直接指责。 周敦颐通过这样的对比,将自已比喻为君子。君子难为,犹胜于避世也。从这一点来看,周敦颐有些孤芳自赏的意思。不过周敦颐也有些自知之明,接下去他发出了深沉的感叹“菊之爱,陶之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是的,滚滚红尘,又有多少人能避世以求一份真呢?晋有陶渊明,可现在却听都没听到还有人会这样做的。或是像我一样的,在尘世中能相守一份纯净的,有着我这样追求君子风范的,又有几人?大多数的人,皆在红尘世事中从众罢了。
从这里可以看出,周敦颐是高傲的,他那种不从众只求纯净的心态,在碌碌尘世中是难能可贵的。他感叹,是因为世风日下,大多数人皆被世事玷染也。 此文高风亮节,清雅脱俗,精短,锒锒上口,实为古文中难得的精品短篇。而且一文双解,内容厚实而意境深远。加上其文近似白话,易读易解,所以成了流传后世脍炙人口的传世佳品。在赏析此文的时候,如果能感动于文中的志节,这也就是读此文的最佳所得吧。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的《目送》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欢迎大家借鉴。
《目送》读后感范文(一)
我在车站等车,身旁是一对等着过马路的母子。母亲在起步的一瞬间握住儿子的手,儿子却不动,转头看她,眉一皱,正要说什么,不料他此刻的神情被母亲尽收眼底,儿子转过头,撇撇嘴,轻轻把手从母亲手中挣脱,大步向前。母亲的身躯一怔,随即上前。我看到的是,她眸中掩不住的失落。
目送着他们的背影,思绪纷飞。
不知从何时起,自己也像那个儿子一样,不屑父母递过来的关心。一件外衣是不冷,拿走拿走,一杯牛奶是难喝,不要,一只关怀的手,也是不着痕迹地挣开。即使是一个关切的眼神,一句询问的话语,也总是以无所谓的视线,不耐烦的神情挡回。
也不知从何时起,那个捧着书跑来跑去问东问西的身影被时光冲淡,支离破碎,渐渐清晰的是一个人翻书上网寻求答案的背影。也不再是那个在商店里一手拿一个颜色的发夹,欢快地跑到母亲身旁询问哪个漂亮的孩子,在母亲给出建议后,仍然犹豫地左看看,右摸摸,狠不下心,抬起一张哭丧的脸请求妈妈,我选不好,两个都要行不行?而是习惯一个人作出抉择,再一个人承受。也不像儿时受了委屈跑到父亲怀中大声哭泣并且寻求安慰,而是一个人辩解,一个人反击。
《目送》中的孩子告别母亲,一个人踏上那条每个人必经的道路。在告别的时候,母亲目送着孩子渐行渐远的背影,站在斑驳小路的这一端,看着背影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眼睛里流露的风霜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她舍不得孩子去受苦,去接受岁月的洗礼。母亲太懂得这条路上的艰辛,当年的她也向往过,义无反顾过,然而也跌倒过,流泪过,但,不后悔。如今她只能放手,让孩子自己走,因为
这条路上的艰辛,只有自己懂;这条路上的风景,也只有自己欣赏才能会心一笑,这条路上的果实,只有自己采摘才更觉得甘美,这条路的尽头,也只有在别人最后的目送中,自己走。
但是,倘若一个人在分岔路口徘徊,在泥泞的土地上摔倒时,有一个人为你指明方向,向你伸出援手,那是何其幸运啊。跟一个志同道合的人,在这条路最险峻的地段,互相扶持,互相勉励,并肩作战,时刻充满斗志;在越过高山,穿过森林,看到胜利曙光时,对酒当歌,一醉方休,分享喜悦。倘若真的遇到这样的人,就跟他结伴而行吧,毕竟一个人的旅途太过孤独寂寞,而这条路的尽头,又是那么遥不可及。
《目送》读后感范文(二)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在她最近出版的一部书《目送》中的一段。龙应台,这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在此之前我读过她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都是用尽了深沉和喜悦的笔锋,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而《目送》却是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其实,《目送》只是这本书中的开篇。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慢慢地独自咀嚼着这份落寞,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很多遍。
于是,我读到了那段惊心动魄的话。一下子,眼泪就像决堤了一样再也不能收住。我一遍一遍地读着这段话,那不必追三个字狠狠地刺痛着我的眼睛。孩子所去的方向是灿烂的未来,而那个背影要去的地方却是无尽的黑暗。我知道,花开总有花落的时候,但,真到了那天,情何以堪?熟悉的老屋却没有了最亲的人,庭前花开却失去了驻足欣赏的人,你的喜悦再也无人分享,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额前的伤疤出自何时来自何处,你,可以这样想象吗?
感谢龙应台的《目送》,让我们下定决心再对父母好一点,再好一点。穷尽我所有,爱他们,因为我们是爸妈最亲爱最疼爱的孩子!
《目送》读后感范文(三)
龙应台的《目送》是一部对亲情和周边人物的感悟散文。特别喜欢她写的亲情,抒情、真切、含蓄,并为之深深感动。《目送》是全书的首篇,描写的是目送孩子的成长,目送父亲的远去。第二篇《雨儿》写患老年痴呆症的年迈母亲,母女情感真心实意,让人感动,第三篇《十七岁》写的是青春期儿子的独立,还有《爱情》、《明白》、《胭脂》、《为谁》等等,这些都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把个人生命中最私密、最深埋、最不可言喻的伤逝和舍铭刻在心,诉诸文字,处处是感同深受的亲情滋味,篇篇有让人沉吟难忘的人生情景。
古人云:四十不惑。人过四十后,经历过许多次的生老病死的场面,再读《目送》这类亲情散文,感悟很多,特别是《目送》中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人在生命的路途中,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平静中透露着的哀痛,让人不甘又无奈。永远记得儿子在第一次拿到学习成绩单时的情景,手拿奖状,在人群中急切地寻找我地样子,那时的我就是他的天;大学四年,每次打电话时,即便是在脚骨折卧床时,他的声音是欢快的语调,第一句话永远都是妈妈,我很好!我很感谢儿子的孝顺,但心里也明白,儿子长大了,能自己担待所有的伤痛,对父母的依恋会越来越少,每每想到这,那种酸楚而又心存喜悦的无奈,瞬间会填满我整个胸膛。读《目送》会我又一次地感受到送父亲走时的那种撕心裂肺的哀痛,也会想到了每次回家看母亲时,母亲那欢愉的目光和不停叨唠的话语。世间大小小起起落落的事,最后还是沉寂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目送》所描写的都是人们所经历的,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读《目送》总有想流泪的感觉,为逝去的或正在远去的亲情,挽留不住的是匆匆的生命脚步,能留下的就是记忆;读《目送》懂得了对于生命,最好的态度不是挽留,而是珍惜;读《目送》有些更深的感悟:再多的遗憾不舍都不过是生命的过程,我们只能往前走,用现在来填补过去的空白和伤口,带着爱和释怀与生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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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你曾告诉我,看看世界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智慧的结晶《论语》吧!说实话,我还没有能力把《论语》都看下来,可是以下两句就让我受益匪浅。
子路是孔子七十二*之一,为人光明磊落,勇敢正直。他很尊敬老师,但是孔子的课,他听不明白的就会向孔子提出,有疑问的甚至敢当着同学们向孔子质疑。所以《论语》中这样说:“子曰:‘由。诲女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孔子认为子路这样的学习态度实际上是一种智慧啊!孔子的这句话在中国是家喻户晓,可是又有多少人是真正理解?又有多少人是这样做呢?
在班里老师说完一旦数学题总会问:“懂了吗?”大多数时间,只要大多数人说懂,小部分不懂的也跟着叫“懂了”。这常常让我内疚。我有时是那个大多数,有时是那个小部分,但是每当我不懂时,我总会犹豫片刻,开始“天使”和“魔鬼”的斗争。“天使”总让我,说实际情况,而“魔鬼”总是不顾一切让我喊“懂”或沉默不语。有时“天使”似乎胜利,可当我连“不”的口型都做好时,只要同座轻松地说:“太简单了,早就懂了!”我就乖乖地闭上了嘴。我就没有子路这样的智慧,因此我的学习总是让人不安一。
学习上“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是学习上的诚信。更重要的是做人的诚信。有人为了交朋友,明明喜欢深蓝色,见朋友喜欢暖色,就也说自己也喜欢暖色。我有一个朋友胖胖的,很可爱,我很佩服她的诚实。一次老师在垃圾桶边发现7个吃过的口香糖,“谁吐的?”没人回答,只见她站起来说:“我吃了2个,一个红的,一个黄的是我吐的。”她的脸因羞涩变得很红,可是她是诚实回答的人。子曰:“人而无信,不其可也。打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
孔子说得真对。一个人如果连说话都没有诚信,我不知道他还可以做什么是可以的。孔子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我们六年级语文课本中的《两小儿辩日》中的孔子面对两个小孩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绝不不懂装懂,绝不糊弄孩子。这就是的证明。
读书能够懂道理,更为了好好做事情。小学最后一个学期看我的吧!
呐喊读后感800字【1】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位作家。
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
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
《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
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
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
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
比如唐僧。
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
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
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
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
加油!
呐喊读后感800字【2】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疯言疯语可所说的却未必不是真话。
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社会的真实写照。
恐怖的封建压迫,毫不留情地扭曲了一条条灵魂;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
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在那样的吃人社会里,人亦或是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在哪里还有纯白的灵魂?那是发自内心的狂呼。
任一个被压迫,被礼教呀得喘不过气的人都会自然而然的发出这样的呐喊。
可是,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这样的呐喊!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礼教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有权利拥有纯净的灵魂,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科举,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
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
《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
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鲁迅《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
阿Q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
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妄自尊大;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朦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
但作为他的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通称阿Q精神),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
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
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呐喊读后感【3】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
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
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起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
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么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相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
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可以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因为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
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
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今天的鲁迅。
那是不公平的,因为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
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
每个人对活着的定义都会有所不一样,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余华的这一本著作吧——《活着》。下面是由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范文80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着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悲剧。作者用这一连串连珠炮弹式的、接踵而来的悲剧,利用各种手段不停地“折磨”福贵的人生,可是始终不许他死去,始终让他活着。最终给读者呈现出一位,看上去好像是超脱一切,淡然一生的老者。这种表面上的波澜不惊,里层隐藏了多么深的波涛汹涌。
作者安排的悲剧,从福贵一出生就开始了。
福贵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成了骄扬跋扈的恶少性格。嫖妓,赌博,打老婆什么都做过。可能是报应,福贵把他爸败剩的家产也败光了。只是如果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为什么家珍也会跟着遭殃呢。
家珍贤惠,就像福贵自己说的,是上辈子当了狗才换来这辈子娶了家珍当了老婆。可是后来还是逃不了生活给她开的玩笑,先是软骨症让她不能工作,整天躺在床上,受着心中那份因为成为包袱而产生的内疚感的折磨。然后还得经历丧子,丧女的痛苦才与世辞别,跟这个多灾多难的生活告别,终于能松口气了。可能作者想告诉我们,“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只是幻想中的丰满,现实永远是这么骨感。在家珍身上看到的,是一个妇女对自己的丈夫,对家庭的执着。她几乎是将自己的丈夫,家庭视作自己的全部:丈夫有外遇,但是她不闹,反而是想着各种隐晦的语言、手法来试图劝那个无可救药的丈夫;后来被父亲强行接回家,放着高床软枕的生活不过,却跑回去那一间破茅草屋里面找自己的丈夫跟女儿。能做到这样的算是女人中的极品了吧。用我自身的观点,真的无法想象一个女人的观念是要怎样的狭隘才能做到这种地步,或者说这种感觉,本来就无法做到“感同身受”。试想一下,如果家珍就真的在家里不会来了,那就不会有有庆,也就不会有丧子之痛。凤霞也可能因为舍不得孤独的父亲而不会出嫁,也就不会难产。可能最后的故事发展是:福贵恶少赌博败家,家破人亡,与女儿相依为命度过余生。这算是悲喜交加,但也总归不是一个纯粹的悲剧。
对剧情的讨论没有意义,说到底都是作者一手操纵的,该这样的还是得这样。
值得讨论的是,一个人,在面对了这么一连串的连珠炮弹式的悲剧,面对生活向他劈头盖脸丢来的一波又一波的悲恸,他怎么能一直活下去?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养自己,养父母?但是福贵没有父母,到最后只剩一头老黄牛,生活完全没有寄托,没有负担,没有任何钩子将他钩在这个狗血的生活里面,他为什么不去死?说实话我一直以为故事应该是以福贵的自杀结尾的。这是作者留给我们的一个问题,活着到底为了什么,而福贵活着又是为了什么?
思前想后,想来想去,最后只是想到,福贵活着,可能就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这一件事情。看起来很扯淡,很狗血,很废话吧?看看福贵自述的最后一个片段,去买牛的时候看见一头老牛准备要被宰,福贵犹豫了一阵,最后把它买了下来。作者刻画了这一过程中老牛似乎因为重获新生而“停止流眼泪”“在路上跟福贵亲近”。由此呈现出对生的向往,渲染了继续生存的美好。后来福贵看来看去,自己说觉得这头老牛“跟自己很像”,于是给这头老牛取了个名字叫做“福贵”,那么那条老牛之前的“对生的向往”是不是也是同样可以映射到福贵的身上呢?再说,福贵为什么要买这一头不怎么能干活的老牛?还不是因为 不想看见它死 么,很明显老牛已经没有生存的价值,生存的意义。不能干活了,除了被宰来吃了就没有任何生存的意义了。但是就是这样毫无理由的,福贵将它买下来了,让它“活着”,没有缘由,没有理由的“活着”。没有任何理由,没有任何缘由,就这样活着,大概富贵心里也是这样想着的吧。
是不是,其实,活着,本来不需要一个什么理所当然的理由。因为,你活着这件事,就是你活着的理由?
整本书的主要内容都是用福贵口述的形式来呈现,平淡的语言,展现出来的波涛汹涌的生活,读罢,掩卷自思。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
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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