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完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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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盲少年阿炯和流浪狗迪克的故事。阿炯的妈妈从小就离开了阿炯,只剩下他和爸爸。他的爸爸虽不能说对阿炯不好,也不能说对阿炯好。因为发高烧,阿炯的眼睛失明了。因为迪克帮助阿炯找回了导盲棒,所以阿炯和迪克成为了好朋友,迪克成了阿炯的导盲犬
阿炯虽然看不见五彩缤纷的世界,但他的内心没有放弃光明,所以阿炯的内心世界或许比现实更加美好。
阿炯决定去寻找自己的妈妈。阿炯和迪克历尽艰辛才到了昆明,但一直没能找到妈妈。
有一个好人是阿炯的母亲,可这个亲妈妈怕影响自己的名誉,想把阿炯送回老家丽江,可是阿炯坚决要找到自己的母亲。
后来后爸宋英学把他捧成明星,把迪克锁了起来。迪克后来咬了厨师和白狮狗,所以他们准备打死迪克。阿炯为了保住迪克的性命,又开始当一个流浪的孩子。
阿炯和迪克的感情深不可测,令我感动!
范文一:《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一条出生在温暖家庭的狗,刚出生不久就被遗弃了。他渴望主人那屋暖的大手在他的脊背上轻轻拂过。可他太丑了没有人喜欢他,只有盲少年阿炯收养了它。他同主人一起去寻找阿炯的妈妈,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不如意,使迪克和阿炯都分外珍惜他们的亲情。
迪克,一条多么好的狗,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做。可人们却认为它是灾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对待人我们不可以只看他的外表更重要的是内心,既然我们可以这样对待人,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对待一条为了主人什么都敢去做的狗呢?当另外一只迪克在舞台上享受着人们的欢呼与赞美时而另外一只迪克却被关在夹墙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这是多么不平等的待遇,可是只有阿炯知道迪克为了他放弃了多少大好机会忍受了多少痛楚。
迪克教会了我一个道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而我们欣赏世界的方式也有很多可以看、可以听、也可以用手去摸。对待人和动物不要用眼睛去看他的外表,而是要感受他有没有一颗善良的心。
范文二:《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杨可心
寒假里,我曾阅读过许多书籍,也曾为书中的人物喜怒哀乐过。而《我们一起走,迪克》让我深有感触。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一本文学小说,讲述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迪克的丑狗。因为他的丑陋,狗妈不愿意给他喂奶;主人而将他弃之荒野;顽劣的孩子惨死人道的使用暴力;人们更是接受不了想象与现实的反差……没有人懂迪克,他学会了坚毅与勇敢,他不需要自由。直至她遇见了他——盲孩子阿炯。他懂迪克,迪克义无反顾的跟着他,为他做任何事情。相依为命中,迪克和阿炯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整体,上演了一出如泣如诉的人生序曲。
阅读完这本书,我觉得迪克是一只苦命狗,被人嫌弃、差点饿死、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肯收留他的小主人——阿炯,却因为干错事而被迫和小主人来到丽江,进入了盘龙歌舞团却险些被人杀死。
迪克是一只苦命的狗,但是他有相依为命的小主人阿炯,有着一颗热血的心,有着一颗忠诚的心。迪克,甚至拥有比我们这些人还要美好的心灵。
范文三:《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国庆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感人的书名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是著名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的非常丑的狗,先是被亲身母亲抛弃,又被它的主人抛弃,而一为盲人收留了它,这个盲人只有14岁,因为爸妈很早就离婚了,爸爸娶了一个继母。这个盲童叫阿烔,他给这只狗取名迪克。后来因为继母对他不好,所以他要去找亲身妈妈但是他遇到重重困难:他生病了,是迪克,在街头耍把戏,担当乞丐,要点钱给主人看病。看到这,我的眼泪不知不觉的流了下来,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狗不是人类的宠物,而是人类最衷心的朋友,它虽然听不懂人们说话,但是,它能看懂我们的心思,即使外表是丑陋的,但是内心不一定是丑陋的,我们不能只看外表,同时要看他的内心,人也是一样。
范文四:《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当迪克刚生下来时,便成了没人喜欢的丑狗,过了断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却只能靠自己来养活自己。过了几个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为了它的主人,他以拉二胡为生。阿炯为了寻找母亲,到了昆明,几经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讨为生,不过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妈妈,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却没有一种幸福的感觉,最终,他和迪克开始了永久的流浪。
这个故事是写了一个十分与现在符合的故事,现在的狗到处流浪,是因为什么,它们是野狗么,不是,是因为主人不要它了。
文中的小孩跟我们也很相似,时时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帮助,爱护和引导。但我们也要有一种自立的精神,不再对父母有太多的依赖。
当然,书中也说明了一个道理: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没有很形象的美与丑。只有从内心里散发出来的美才是最重要的。
范文五:《我们一起走,迪克》读后感
迪克是一只很丑的猎狗,从小就被主人遗弃,小瞎子阿炯收养了它,阿炯的父亲和后母对阿炯很不好,有一次,迪克为了给小主人阿炯讨回茶楼拉琴的工作闯祸了,小主人决定带着它去找妈妈——阿炯的生母,他们去了昆明,可又找不到妈妈,只能乞讨。阿炯的亲生母亲看见了阿炯,却因名声、地位不和他相认。有一次,阿炯病了,迪克当活靶挨打攒钱为主人治病,后来他们成了红蕾剧场的演员,演奏胡琴。迪克却在演奏中闯了祸,小主人和迪克离开了城市,继续流浪。
读了《我们一起走,迪克》这篇文章,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贞不渝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练拳击的大人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到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
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对待一切事物都应该是平等对待,只有通过和别人的相处,才能衡量一个人的好与坏,要友善待人,也要友善对待动物,和动物友好相处。
啊,迪克!你是一只多么不幸的小狗!从你一出娘胎,就丑陋无比,让你高贵的父母难堪。迪克,你在很小的时候,就被你的主人给扔到大森林,要你去自生自灭。迪克,你凭着你超越过狗的才能,活了下来。你曾多次差点冻死、饿死!你的命真苦!迪克,在你看见黄狗被主人亲呢的抚摸,你再也忍不住,你想找个对你好的主人,这对你来说是多么难啊!但你还是找到了一个主人,小瞎子。迪克,在你主人拉琴的生意处在低谷时,你努力帮助,却差点丢了你的生命!迪克,在你的主人想去豆腐宫找阿妈时,你带着已有你骨肉的红娜,一起出发。迪克,在红娜要袭击你的主人时,你抛弃亲情,拯救了你的主人,让主人看就到了你忠诚的狗性。迪克,在你主人去豆腐宫乞讨、遇到绿衣阿姨时,你做乞讨状,为主人要钱。迪克,在主人生病时,你不顾疼痛,让坏小子打你而给你钱为主人治病。迪克,在主人找到阿妈而且上了舞台表演时,你忍着巨大的委屈让白毛狗代替你当迪克,当时,你的心多么痛啊!迪克,你忍受着委屈,又忍受着酷刑,这时的你,没人能想象你有多么痛苦。忍受身心和皮肉之苦,都快把你整死了!但你忍受着,就为了见主人……
迪克,我佩服你,我佩服你顽强的毅力,我佩服你的忠诚!你为了找主人,你为了见主人,你流了多少血,受了多少痛!迪克,你随然是条丑陋的狗,但你是一条比任何狗都好的狗!想想你在为主人赚钱养病而被痛打,我就会有一点点心痛。迪克,你是一条很好很好的狗,你不必为你的外貌担心,你的心是一颗比世界上所有狗都美丽的心!
杏林子,又名刘侠。12岁时,她染上了类风湿关节炎,但是她却忍着病痛为自己,为社会创造了无数的奇迹。这篇文章表达出了她强烈的生命意识和积极的人生态度,她希望每个人珍惜生命,坚强勇敢,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文章中,小飞蛾在险境中挣扎,源于对生活的热爱。香瓜子在墙角砖缝中长出的小苗,展示出生命的顽强和力的拼搏。“我”静听心脏的跳动,感受自己的生命,呼唤自身的生命意识,促使人们严肃地思考人生。这些本来是寻常的小事,但作者却由此感悟出深刻的道理。“我能吗?”我时常这样问自己,但也会片刻后自信的回答“恩,我能!”
记得,我读过一个故事,名叫《小泥人过河》文中讲的是一个小泥人为了得到一颗金子般的心,不屈不挠的,用自己的意志跨过了一条湍急的河流,最后当它发现自己上岸的时候,它拥有了一颗金子般的心,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然而他的身体却因此被河水冲走了,它的心长在它的心上!
我明白,它作为一个小泥人,只有以一种奇迹般的勇气和毅力,才能够让生命的激流荡清灵魂的浊物,然后,照到自己本来就有的那颗金质的心!
我们人也是如此,就象刘侠,她得了类风湿关节炎后,强烈的呼喊“生命生命”并以顽强的毅力,创造了无数的奇迹,找到了她那颗金子般的心,我们也可以,我们也有一颗金质的心,只是我们想不想去获得,敢不敢去获得,会不会去获得,并怎样理解和认识这种获得而已。
因此,我坚信,只要我努力“即使化为流星,也会让美丽的光芒划过天际!”
《塔克的郊外》是著名的纽伯瑞获奖作品《时代广场的蟋蟀》的姐妹篇,
被《纽约时报》推举为年度杰出童书。
这也是放暑假的时候我们去图书馆借回来的书。
从顺序上,应该先看《时代广场的蟋蟀》,
再看《塔克在郊外》,
《爱在时代广场》放在最后看。
这本书讲的是,蟋蟀柴斯特在郊外遇难了,
动物们住的大草原要拿来建很多人类住的房子,
动物们很快就没有地方住了。
塔克和亨利就一起去了郊外,
去帮蟋蟀和它的朋友们。
在这个过程中,洪水帮了它们一下,
但是后来它们也被淹了。
亨利变成人类艾伦养的宠物了,肥了好多。
艾伦是一个小女孩,她很喜欢大草原,
也要保护大草原。
艾伦带领着孩子们,举着抗议牌,
不让大家拆草坪。
我觉得塔克还是很聪明的,
最后它想到了办法拯救了大草原.
但是亨利猫走了,艾伦没有宠物了,
所以塔克又想了个办法,
让花栗鼠哈利代替亨利,
花栗鼠一下子扑到艾伦身边,
和艾伦转圈圈好像玩捉迷藏,
艾伦超喜欢它。
我觉得塔克的方法还不错,
很有效果。
詹姆斯发现了他们制作的牌子,大草原被救了,
大草原也不叫大草原了,
叫海德雷大草原,
柴斯特为了感谢塔克决定把大草原改名为塔克的郊外。
我觉得塔克是一只聪明的老鼠,
如果没有他的话,郊外就不存在了。
所有的动物们都非常感谢塔克和亨利,
因为塔克救了它们。
我最喜欢的是亨利,
因为它是一只猫,毛茸茸的,非常可爱。
人类也要像动物们一样爱护大自然。
青铜葵花读后感
今天我拿起爸爸给我买的曹文轩书,一眼就看到了青铜葵花这个奇怪的名字,便兴致勃勃的翻开书读了起来。这个故事讲的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大麦地村,男孩青铜和女孩葵花的故事。
青铜一家日子过得十分艰苦,青铜还在一次大火中不幸变成了哑巴。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骑着他们家的牛走到了很远很远的芦苇荡里,正是那一天,他认识了坐在船上的小女孩葵花。葵花是干校里一个雕刻家的女儿,因为葵花的爸爸不幸溺水,他失去了爸爸。之后,葵花被青铜一家领养,他们家真心的照顾她,让我看到了一个贫苦而又快乐的乡村家庭。
其中有一个情节把我深深地感动了,就是葵花为了给卧床不起的奶奶治病,背着哥哥青铜和爸爸妈妈,独自一人坐船去南方摘银杏。她因为没跟爸爸妈妈说,所以没拿被子,半夜冻得哆哆嗦嗦。摘银杏的时候,手不一会就磨破了皮。我看到这里时,被葵花的孝心惊呆了,她一个十三、四的小女孩居然敢一个人去南方为奶奶赚钱治病,我的心中不禁升起对她的仰慕之情。
可是,你再回头看看我,我做的远远不如葵花。比如那一天,奶奶从市场上回来,让我帮她拿东西,我懒得拿,奶奶怎么叫我我都没去。最后还得让爷爷拿,他们来来回回搬了两趟才搬完。我跟葵花实在是天壤之别啊!她那时顿顿只能喝稀粥,有时还吃不上饭,这么穷还能给奶奶赚钱,而我天天大鱼大肉,却连帮奶奶拿东西都做不到。现在想起来真是惭愧呀!以后我一定要学习葵花,帮奶奶拿东西、扫地、倒垃圾让奶奶也休息休息。
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向我们展示了多姿多彩的乡村生活,还有农民的生活的艰辛、乡村孩子的快乐和他们的孝顺。让我们这些没接触过乡村的孩子更加了解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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