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龟虫在黄昏飞起》读后感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好的书当然也是受益匪浅的。而人人看书的方式不同,我却喜欢看题目来判断这本书的好坏,现在想想我觉得我错了。
这一回老师要我们写一本自己喜欢看的书。我有点点烦。但我却选了自己原先非常不感兴趣的一本是这本《金龟虫在黄昏飞起》。刚开始,我对题目不感兴趣,所以我是停了好长时间才看的。但是看了一小部分我便觉得特别好看。
书中讲了安妮卡、大卫、勇纳斯。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林安瑞村偶然的机会,被叫去一个叫做西蓝德庄园的地方照看花儿而发现的事件,在夏天房间他们发现了两捆18世纪的信件,信中的安德里亚和艾米丽的爱情故事也使得一件在埃及的雕塑的秘密浮出了水面。而一件件偶然的事情让金龟虫以及雕塑结合在了一起。
书中拥有的神秘感以及一个个谜题牵动着读者的心弦,人物刻画的十分美妙,一个聪明才智,一个推理能力极强,一个对事物敏感。各有各的长处在一起就像小虎队一样,大胆。其实这本书对于我来说还是有许多我不明白的东西,假如说安德里亚没有死,那么小木屋里面死的人是谁?那对孪生雕塑什么时候可以团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好的书当然也是受益匪浅的。而人人看书的方式不同,我却喜欢看题目来判断这本书的好坏,现在想想我觉得我错了。
这一回老师介绍三本书:分别是《爱的教育》、《蓝色的海豚岛》以及《金龟虫在黄昏飞起》其中这本《金龟虫在黄昏飞起》我对题目不敢兴趣所以,我是停了好长时间才看的。但是看了一小部分我便觉得特别好看。
书中交代了安妮卡、大卫、勇纳斯。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林安瑞村偶然的机会,被叫去一个叫做西蓝德庄园的地方照看花儿而发现的事件,在夏天房间他们发现了两捆18世纪的信件,信中的安德里亚和艾米丽的爱情故事也使得一件在埃及的雕塑的秘密浮出了水面。而一件件偶然的事情让金龟虫以及雕塑结合在了一起。
书中拥有的神秘感以及一个个谜题牵动着读者的心弦,人物刻画的十分美妙,一个聪明才智,一个推理能力极强,一个对事物敏感。各有各的长处在一起就像小虎队一样,大胆。其实这本书对于我来说还是有许多我不明白的东西,假如说安德里亚没有死,那么小木屋里面死的人是谁?那对孪生雕塑什么时候可以团圆
五年级:钟羽宣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好的书当然也是受益匪浅的。而人人看书的方式不同,我却喜欢看题目来判断这本书的好坏,现在想想我觉得我错了。
这一回老师介绍三本书:分别是《爱的教育》、《蓝色的海豚岛》以及《金龟虫在黄昏飞起》其中这本《金龟虫在黄昏飞起》我对题目不敢兴趣所以,我是停了好长时间才看的。但是看了一小部分我便觉得特别好看。
书中交代了安妮卡、大卫、勇纳斯。三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林安瑞村偶然的机会,被叫去一个叫做西蓝德庄园的地方照看花儿而发现的事件,在夏天房间他们发现了两捆18世纪的信件,信中的安德里亚和艾米丽的爱情故事也使得一件在埃及的雕塑的秘密浮出了水面。而一件件偶然的事情让金龟虫以及雕塑结合在了一起。
书中拥有的神秘感以及一个个谜题牵动着读者的心弦,人物刻画的十分美妙,一个聪明才智,一个推理能力极强,一个对事物敏感。各有各的长处在一起就像小虎队一样,大胆。其实这本书对于我来说还是有许多我不明白的东西,假如说安德里亚没有死,那么小木屋里面死的人是谁?那对孪生雕塑什么时候可以团圆……
这本书是围绕着西蓝德庄园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大卫、勇纳斯和安妮卡是三个好朋友。6月27日晚上(注意,我写出这个是因为后面有一件事就是在这天发生的),也就是勇纳斯得到录音机的那天,三个好朋友在村子外面散步,突然,他们看见了一个黑影从草丛中闪过,他们就跟了过去,然后,就来到了西蓝德庄园。
勇纳斯和安妮卡对这里一无所知,但大卫却对这里非常熟悉,大卫说,他在梦里来过这,这时,这个庄园里现在的主人出来了,大家就躲了起来。勇纳斯立即把那天庄园的主人的说话声录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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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们听磁带时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大家觉得声音有点像这个,又像那个。
后来,他们想办法进入西蓝德庄园,在金龟虫的指示下,他们找到了藏在地板下的信,在信中,他们认识了艾米丽、安德里亚、玛丽莲娜等人,然后慢慢的,他们发现了一张雕塑照片,然后,他们就开始了寻找雕塑。
最后,在林德瑞斯牧师的帮助下,他们找到了雕塑,并且知道了还有一尊双子雕塑在英国的大英博物馆。
后来,他们打电话给这个屋子的原主人——朱莉亚太太,没想到,她早在6月27日就去世了,可大卫上个星期五才和他通过电话呢。
不要以为这个故事已经结束,别忘了,双子雕塑还没有团圆,假如有一天你去到英国,有一只金龟虫飞到你的脚边,千万别忘了把它翻过身来,不然,厄运会随金龟虫扰你安宁。
阅读一本好书,如同拜一位名师,玛丽亚?格里珀的《金龟虫在黄昏飞起》就是这样的一本书。通过几次拜读,我被书中讲述的一次次巧合,一个个谜局深深地吸引住了。它为我的心灵输入了智慧之光。
故事讲的是三个少年:勇纳斯,安妮卡,大卫去西蓝德庄园帮忙看花。在一朵埃及的西蓝德花的指引下,进入了夏天房间。在那发现了两捆18世纪的书信,引出了富家少女艾米丽和穷小子安德里亚的爱情故事。还从信中得知:安德里亚从埃及带来了一尊埃及雕像,拥有它的人纷纷送了性命,如今下落不明。三个人在金龟虫的指引下,用智慧揭开了雕像的神秘面纱。
透过作者独特的想象,塑造了一个儿童版的达芬奇密码。作者用神秘离奇、曲折的情节场面,把我引进了童话的王国,给我插上想象的翅膀,禁不住让我心驰神往,让我着迷于其中。玛丽亚?格里珀像孩子一般,创作了三个精彩的人物:勇纳斯、安妮卡和大卫。要说谁我最喜欢?我会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是大卫了。
是啊!大卫是一个多么善于思考和富有探索精神的小主人公啊!正是大卫的爱思考,才会发现一系列的线索,文中有一件事情特别让我惊奇:很令人惊奇,大卫在西蓝德庄园养花时,凭着他敏锐的思维,创造性地发现花朵具有感情生活。花和别的生物一样,在它们周围的生物受到伤害,花朵就会显示出痛苦和忧虑;当他们遭遇什么特别的事情时,花蕊部分会产生极其微弱的电波。其他两人不相信,想检测一下是否是这样,便借来了电压表,测量电波。勇纳斯把电压表一端夹在西蓝德花的花瓣上;安妮卡拿起剪刀,想剪掉一些凤仙花的叶子。这时,大卫指着电压表,对两人说:你们看看电压表!可不是,电压表的指针在快速的摆动,安妮卡放下剪刀,指针回到零点。大卫的放飞思想,大胆思考的毅力,真的很宝贵,如果没有他的勤于思考,说不定他们就不一定能顺利让一桩关于埃及雕塑的秘密渐渐浮出水面。
读着读着,我也不禁陷入沉思:如果我是他,当我被邀进入古老的庄园时,我能发现那么多的不一般吗?如果发现了那么多的不一般,我会顺藤摸瓜找下去吗?金龟虫的提示会引起我的主意吗?想着想着,我对大卫又多了一份惊叹,多了一份敬佩。
再看看生活中的我,我扪心自问: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我是否也做到了像大卫那样勤于思考呢?答案是否定的,我碰到一道难题时便却步了,我脑子里第一个蹦出的想法是:找妈妈去;在搭航模时,当我怎么也搭不起来时,我便不假思索地弃之一边诸如此类,再比照一下大卫,想起来真是惭愧,让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我欠缺大卫的这种爱思考的品质啊。
的确,勤于思考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大凡有成就的人哪一个不是爱思考的人呢?正是爱思考,牛顿坐在树下掉了一个苹果居然发现了地球引力,陈景润攻克哥德巴赫猜想。思考滋生智慧,思考产生幽默,思考能让我们成熟起来,思考能使我们有所成就。思考,只要能紧紧抓住一个勤字,你前方的路必定光明。工人面前成绩在向他招手,农民面前果实在向他招手,科学家面前科研成果在向他招手;平凡的人只要抓住一个思字,美好的生活就会向你招手
让我们以大卫为镜吧,经常拿起这面镜子照照自己,抖落抖落身上的尘土,也借镜子看清自己的潜力所在,往那个方向努把劲儿。我坚信,我将踩掉骄傲与浮躁,携着问题而思考,定会跳起成功之舞。
今天,我读了《金龟虫在黄昏起飞》1到11张,这几章主要讲了勇纳斯,大卫,和安妮卡是一对形影不离地好朋友,一次机会,这仨人来到西兰德庄园帮忙照看庄园里的花,在庄园的夏天房间里,他们知道了这所房间里藏了埃及雕像,便一次又一次的来到这个庄园里来寻找埃及雕像的下落,但几次都没找到,以后,他们天天来到这里寻找埃及雕像,从这里就说明他们仨个坚持不懈,而我呢,和他们差多了。
一次做数学家庭作业时,有一道题目老是算不对,做了2,3次以后,便不耐烦了,干脆跳过这一题,直接做下一道题了,在我一旁看手机的老爸见了,意味深长的对我说“这样是不行的,你看,那一个科学家不是经过坚持不懈的意志力而取得成功的呢?”我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便开始一次又一次的计算,最后经过我的不懈努力,终于知道了问题,原来我忘记往前进1了。
我们要向他们一样,要坚持不懈,最后答案就一定会出来的。
我相信我很早之前就开始构思这样一篇文章,因为这是我第一次读完一本书,感到了失落,这种陌生的失落持续了很久,这倒不是因为书的内容让我伤心,而是真真正正的因为我读完了。那时我才刚上初一,并不具备理解其深意的能力,但这种感觉还是头一回,于是,就像一部冗长的史书一般,直到今天,总共四年,我仍在不断地去感受这本书。就仿佛攀登一样,攀得越是长久,越是高险,看到的就越是辽阔。往往读者读完后的内心活动是牢牢被书抓住,以至于不知所措的,感悟到的会逐渐铭心刻骨,而通读一遍就能高谈阔论,提笔写下读后感的,除了虚荣和冷清,还有什么内心可言呢?读后的感,不以歇息回味的感,说谎罢了。就像耶稣说的: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
四年前读这本书,只是顺手一翻,看见里面的一些字眼,便知这是以近代中国为背景的家庭故事,觉得里面的故事挺有趣,又刚好合我的味口,就拿来读。在新华书店里几个小时便读完了,的确,这里面的故事很吸引我,但仓促之间我又读得有些没有头绪,而我当时只是喜欢里面不知是收集民歌的少年还是福贵身上发生的故事,虽然脑中很迷糊,但同时很充实,这是我在那时那地的体会,自己多读了一本书,多听到了一个故事。
那时看这本书,就像是一个小孩在听故事。有一天,在新华书店里,又见到了这本书,是在推荐阅读的书架上,竟全无印象,翻看几页也全无相识之感,我同样觉得故事有趣,又刚好合我的味口,便读。只是这一次是买了带回家读。也许是那时思维更加的奔突,觉得好,但读着读着,便有了似曾相识之感。终于,我捉摸着,回忆起来。我像捡到了宝藏一样,似乎自以为是缘,便开始写感想,但是,我觉得空虚,这种空虚是无法抵抗的,我张开口,可一说出话便是在叙述书里的故事,末了再加点这故事怎样的感人,我觉得空虚。于是抛了笔,欠身去捧书接着读。但我始终都像是一个看客,在一个家庭的旁边伫立,就这样看着,看着,像长流的细水一样永恒,不起波澜。
这样又持续了两年,没有太多的感想与言语,但也总会尝试写一写,总不称心,我开始觉得两次偶然相逢只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即使自己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变化,像福贵一样变得坦然,平静,令人兴奋也不惊讶,令人悲伤也不苦痛。即使不断品味这书中的现实。有时我会想《活着》变成一个童话故事,或者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现实作品,如果成为这两者中的一个,我的不解与悲伤也许就能得到缓和,而与此同时我的力量就会消减许多。
然而这些天,在老家,黄昏刚过,我合上书,起身缓慢走到后院,有些微风吹来,看还残余些的阳光下,母亲们大声喊着自己孩子的名字唤他们回家,在泥土地上四处飞奔的小孩们跑着叫着相互追逐,母亲们身上有些泥土,裤脚还有些损碎的菜叶,远远仿佛就能闻到青草的气味,她们那么质朴,质朴的就像脚下这片土地,我抬起头,看夜上的天空,紫蓝的,很高,那些残余的阳光被渐渐收回。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我猛然想起书中的句子,在这广阔土地衬托出来的高远的夜空,仿佛想要远离人间,但在我的注视下,又好像怕羞似的逗留,天上有星光浮动,她们浮动得好像在一片小池塘上的萍草,不服气这黑暗,奋力想摆脱,却最终还是踌躇着,则黑夜变得不安了,有蛐蛐叫唤,有蛙叫唤,拂动的叶片一意想要飞舞,不管树干有多么坚固。嗤嗤的声音在眼前一过,没有踪影,只见后院一棵极高的树,上面摇晃两下,有一段灰蒙蒙的巢,安静了。
我一时间慌了神,眼中如梦如幻,看起来像故事一样,星,树,房屋,紫蓝色的天空,夜下灰黑色的大地。这些事物错综起来,纠缠着又忽地散开,无比宽广的展现在我面前,这淡淡的白光,更着一缕微风,再加上婆娑薄雾,眼前只有一片融合的光影。头脑被书中人物的声音所充斥着,不断的回响,重叠,一次次反复着,像是在诉说,对象不是旁人,正是我。我竟至于无可奈何的境地了。
我还有什么话可说呢?我猛然间意识到,我一直都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读书,所以吸引我的永远都是这个故事,这个绝望,悲惨的故事,这个故事讲述了福贵经历的种种苦难,但倘若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但如果我成为福贵,我所感受到的,是苦难的一生中充满了幸福与感激,当幸福与感激铺设出我同样的一生,我可能会常含喜悦的泪水,把苦痛都埋入流驶的时间中,让时间来使他烟消云散,由时间来创造出叙述,这样,一生的故事就会在时间里变得浩瀚。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总有很多事物让我感动,无论是房屋上升起的炊烟,在田地里茁壮生长的庄稼,还是孩子们的嬉笑,老人们的歌声,都让我感到真实我仍存在于这片土地。无论舒展还是扭曲着的生命,都很安详地在眼前浮动。我感受到活着这个词他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摧毁,也不是来自于呐喊,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给予我们应当承担的,忍受生命夺去我们曾经拥有的。我与生命互相感激,又互相仇视,谁也不能抛弃对方,谁也没有理由埋怨对方,我会变得平静,变得高尚。
在这样的心态下,才能寻找活着的真理,他不是虚幻,也不是现实,他应该是单纯的,对一切事物平视的超然,善与恶都用同情的眼光去看待,没有抱怨,只有对苦难的承受,对世界的感激,而因此,人活着本身就是为了活着。
目前的造物主,还是一个怯懦者,他暗暗使天地异变,却不敢毁灭世界;暗暗使人们死去,却不敢长存尸体;暗暗使人们受尽苦难,却不敢使人们永远记得;暗暗使人们痛不欲生,却还是使人活着。他用昔日的风流来衬托今日的凄凉,他用一切的荒唐来掩饰一切的绝望。他日日斟满一杯微甘的苦酒,递给人间,使怯懦者哭泣,癫狂,以至于死去,使勇敢者悲伤,喜悦,以至于轻泊。造物主,怯懦者,畏惧,惩罚,于是低头,于是伏藏,勇敢者于是高尚。
在阅读这本书的经历中,有时候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而自己的所思所想,也有时候同样会影响我的人生态度。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活着也是为了自己的生活。
之前,在班里最火的书叫做猫武士,我现在都看到第二部曲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黄昏战争,因为,里面的故事非常好看而且好的成语也非常多,就是侮辱我们人类,竟敢叫我们无毛兽,:-哼!!我们有寒毛、眉毛、腋毛、胸毛、眼睫毛!!
话归正题,猫武士里面讲的故事非常有趣,而且还很惊险、好玩。现在就由我来给大家讲一段我觉得好玩的故事吧:
当我看到雷族巫医叶池和风族的鸦羽一起去上岗里的时候,我觉得很惊讶,叶池是一位很厉害的巫医,她非常善良,而且精通医术,是雷族巫医的学徒,刚刚得到巫医的名称时,她竟然违反了武士守则,和鸦羽私奔,但是,他们在路上遇到了午夜,午夜是一个会占卜的獾,鸦羽和松鼠飞(原来的鼠爪)、黑莓掌、褐皮、暴毛还有羽尾一起寻找太阳沉没之地,并告诉他们猫族的危险的那只獾。
她给了叶池和鸦羽了一个新的消息,午夜的亲戚因为雷族和河族都赶走了一只獾,而且都是午夜的亲戚,所以,午夜的亲戚都决定先给雷族猫一点教训。
最后,鸦羽和叶池都回到了群族里,但是,獾的攻击力太大,许多猫都受了重伤,就在这时,风族及时来到,把獾群给赶走了。
这些故事告诉我们,要互相帮助,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帮别人驱除更多的烦恼。
血色黄昏读后感(一)
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琼瑶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2020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杨沫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下载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 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血色黄昏读后感(二)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今天,看了《脑袋有虫》这一漫画,我知道了很多人不爱护自然资源,滥砍滥伐树木。
漫画向我们描绘这样一个情景:在一个幽静的森林里,一个人拿着斧头滥砍滥伐,一只是去了家园的啄木鸟飞到他的肩膀上,生气的望着他像木头一样的脑袋!
漫画只只寥寥几笔,切深刻的讽刺了那一血滥砍滥伐不热爱大自然的“脑袋有虫”的人,我们不因该想那些人学习,否则大自然资源会被严重破坏。
生活中也有这样不热爱大自然的资源、滥砍滥伐的人如:那一些非法分子,他们一日砍树,数目惊人,要知道树木可以降低噪音,绿化环境,制造新鲜的空气,但是那些非法分子却认为一时之利要比百年大计重要。这些非法分子真是竭泽而渔呀!现在有热心人用了15年,绿化了8条沟,造了7条防风林带,3700亩林网一下子给非法份子一个有力的回击。没有了树,就没有了帮助降低噪音,制造空气的根本条件。没有了树木也不会有我们。
还有些人不如节约的开采树木,导致了生态失衡带来严重的威胁,因为那些人的不如结果水土大量流失。5.5万公顷森林被毁坏。所以请大家保护地球让我们行动起来。
只有一个地球,让我们保护大自然的资源,不再让地球这位“和蔼可亲”的“母亲”被破坏。正所谓“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所以请大家珍惜自然环境,共营生命绿色吧!
前两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叫《昆虫记》,刚拿到手,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开,吸取里面的精华。首先,我看到的是写萤火虫的,我想,萤火虫有什么可写的,最多不就是写写它的尾巴为什么会发光,还能写什么呢?于是,我带着疑惑开始阅读起来。
我看了一会,激动地走到妈妈身边,胸有成竹的问妈妈:妈妈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
妈妈想了一会,摇摇头,笑着说:我不知道,你告诉我吧。
告诉你吧,萤火虫吃的是还没有樱桃大的蜗牛。那么,你知道萤火虫怎么吃蜗牛吗?
妈妈想了一会,说:应该是直接喝吧?
哈哈,这次你说的不完全对,我用原文给你说一下吧:萤火虫在吃猎物前,就像人类奇妙的外科手术那样,先给猎物注射一针麻醉药,使它失去知觉。那么,被蛰过的蜗牛,是死了还是昏睡了?
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你来说说吧。
原文是这样:蜗牛是死了吗?我把被萤火虫蜇咬过的蜗牛,让它在这种半死不活的状态呆上两三天之后,给它洗一次澡,过了两天那只被阴险的萤火虫伤害过的蜗牛恢复了生机:它又能蠕动、爬行、伸出触角,仿佛什么不愉快的事都没发生过似的。由此可以说明萤火虫在吃他的猎物前是让猎物处于麻醉状态的。明白了吗,妈妈?
我明白了,不过,你要学习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好吗?
好!
【篇一:《黄昏》读后感】
我曾经读过不少描写黄昏的诗文,度过毛对笔下气势雄厚的黄昏,也读过何其芳笔下的那寂寞惆怅的黄昏,还读过诗人勃洛克那缠绵悱恻的黄昏,而季羡林老先生笔下的黄昏却是一种别样的感觉。今天我就为大家推荐这梦一般的《黄昏》。
《黄昏》是一篇意象清新奇雨、思绪轻倩澄清的美文。季羡林既是名扬四海的学者,又是文笔优美、风格隽永的散文家,他的散文家兼备东方哲人的思维方式和西方哲人的睿智。对人生百态处处表现出广大悲伤,这是我崇敬他最大的原因。黄昏本是人们司空见惯的自然现象,而季老先生却把他描写得美轮美奂,用诗化的优美以至于华丽的文笔,为读者描绘了一幅多姿多彩的黄昏画卷。黄昏是一个时间概念,是白天与黑夜的过渡,是黑暗的序幕,漫漫黑夜的起点,但是在季老先生的笔下,黄昏却是神秘的是平凡无奇的,只要人们能多活下去一天,在这一天的末尾,他们便有个黄昏。黄昏天天与人们打着交道;然而,它却是十分美丽迷人的:黄昏真像一首诗,一支歌,一篇童话;像一片月明楼上传来的悠扬的笛声,一声缭绕在长空里亮唳的鹤鸣;像陈了几十年的绍酒;像一切每到说不出来的东西。说不出来,真能去看;看之不足,只能意会;意会不足,只能赞叹。一然而却终于给人们关在门外了。可叹人们为何不能发现他的美呢?我们不就正好是将美丽的黄昏关在门外的那些人吗?黄昏天天与自己擦肩而过,却无法发现它的美丽之所在。罗丹曾说过:生活并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
这篇文章之所以值得阅读,是因为整篇文章弥漫着淡淡的惆怅和忧愁,作者反复咏唱黄昏只一掠,走了,像一个春宵的轻梦的主题,强调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这一意象,采用的手法,往还回旋变文章变得层层深入,逐步揭示出富有深意的主题。
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借用这句话来形容季老先生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也是他散文动人心灵的原因之所在。季老先生这种敏锐的观察力,丰富的想象力,巧妙地比喻渲染了黄昏的美,这样几大亮点整式我要向你推荐的理由。《黄昏》中黄昏的灵性与美会使你沉醉于其中,是你真正意识到大自然中那神奇之美。
【篇二:《黄昏》读后感】
黄昏是美丽的,但是,它美丽的时间也是短暂的,只一会儿,就无声无息的急匆匆的溜去了在文中,作者描写的黄昏则更是美妙:远处弥漫着白茫茫的烟,树梢上淡淡涂上了一层金黄色,一群群的暮鸦驮着日色飞回来
黄昏仍是要走的,再走到哪里去呢?不,应该问黄昏从哪里来的呢?随着作者对黄昏的理解,他提出黄昏是从北极来的,但它又去了哪里呢?从北方来的,就应该去南方了,南方的非洲,非洲有耸峭的峻岭,当然,也会有大森林,作者靠自己的想象,又联想到森林里有老虎,渐渐地,又是黄昏了,夜幕也降临了,老虎的眼睛在此时此刻更像两盏灯了。
明天,明天,有着数不尽的明天,黄昏,黄昏,也有数不清的黄昏,要知道,我们要小心,因为作者说过。所谓的人们,不是一切的人们,也绝不会是一切人们的,如果有今天的黄昏,就会有明天的太阳,黄昏是那么的神秘而又美妙。
黄昏过去了,我们依依不舍,一生过去了,比黄昏过去了还要难过,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
【篇三:《黄昏》读后感作文】
一列整饬的宫墙漫长地立着,不少次,我以目光叩问它,它以叩问回答我:黄昏的猎人,你寻找着什么?《黄昏》
清晨里听见繁杂的雨声,窗外是浓阴的天,我觉得有些烦闷。徘徊了一会子,大雨接着就来,越下越大。而那繁密的雨点将窗户上堆积已久的尘埃洗了个遍,使得整个世界愈加分明地在窗里彰显了出来。
我心中常常的受到触动,其实人生正如《黄昏》中描写的爱情一般,时而是如巍巍而立的高山,时而又恍惚变了清澈见底的溪流。而何其芳对于爱情的那一股子地追求,也正是他对于人生的期望。因为即使在人生的旅程中满是些不能逾越的失落,无法企及的爱情之光,但他仍然坚信,只要永不停止攀登的脚步,守住在窗内那个真实的自己,心中的美好向往便不会被抹杀。所以,在《黄昏》中,我看见了一个不一样的何其芳,一个坚守自我,一个不惧风雨的何其芳。他只愿永远坚守着自己的那一扇窗,不管窗外时而电闪雷鸣,时而骤雨暴风。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转星移几度秋。生命如涛,一波承袭一波,一浪推行一浪,青春的韶华在岸边,在海上,流逝着,一点一滴,都牵动着我们那未曾发掘的,一缕扯不断,理不清的情丝。面对着窗外那个愈加浮夸的世界,繁忙的人们却早已无暇顾及窗内那个真实的自己。当金钱、利益的大战远超过了心灵所能承受的重量,虚拟的网络却又留住了一颗颗炙热的心!
好一句暮色下垂而合闭,柔和地,如从银灰的归翅间坠落一些慵倦于我心上,人们边再前进着,也不时失去着什么。春红还未谢去,残冬便已悄然而至作文。于是,到了生命的尽头,我们又能否像何其芳一样傲然?像《黄昏》中的他一般,一直坚守着窗内那个拥有对爱情美好向往的地真实自我?
正如方敬所说:他的诗绝不属于任何中外诗派。他就是他自己,他的诗是他自己心灵的声音,他的诗是他生命的树上自己生长出来的绿叶。
而当时过境迁,物是人非后,窗外依旧时而电闪雷鸣,时而骤雨暴风,但窗内的我们又有多少人还存留着与何其芳一样的真挚与朴实?
于是乎,在《黄昏》中,何其芳便不惜以尖利之笔触,质问世人狂奔的猛兽寻找着壮士的刀;美丽的飞鸟寻找着牢笼;青春不羁之心寻找着毒色的眼睛。我呢?在流金飞逝的年代里,我们是不是不知觉地迷失在了窗外?是不是再也停不下脚步去细想过往的欢乐?是不是在享受着那些所谓的快乐之时,早已遗忘了那个还在窗内蜷缩着的真实自我?
也许,我们该好好留点时间给这个世界,给真实的自己了。我们到底在追求着什么?是什么让我们如此疯狂地奔跑着,寻觅着?金钱还是权力?我想都不是。
我们的奔跑,我们的寻觅,最终的目的地无非就是对于幸福的期盼。而当丹麦的幸福指数超过冰岛、爱尔兰、卢森堡公国后,我们对于幸福的定义就该换个角度了。幸福并不是靠金钱、利益所能堆积的世界,也不是我们幼稚地拿画笔在窗上画些花边所能得到的美好。所以,在追求窗外的那个世界时,是不是也能边走边问着自己,我到底需要什么?我到底在寻觅着什么?而不要让最初的自我遗失在了窗外?
也许哪一天,当我们也能踏上那经历了多少岁月变更的石板,在双足与古道的叩击声中聆听自己的心跳与历史沉吟的时候。我们就能像何其芳一样,让窗内的思绪飞越时空,拾起一块块菱花镜里的碎片,不再质问黄昏的猎人,你寻找着什么?,当窗外的光阴荏苒,昔日欢情被雨水稀释成清晨林间的薄雾时,我们就能登上那山巅去,去探索那甜蜜的想象所索系的道路了。
所以,读读《黄昏》吧,品味那种何其芳式的人生。拥有一扇属于自己的窗,窗内只住着那个真实的自己。
【第1篇】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酷虫学校》这本书。这本书不但语言幽默风趣,还让我获得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而且,我还从中学到了很多写作的方法。
“就在这时,一声声凄厉的叫声从走廊里传来,‘救命啊!救命啊!’接着食氩蝇同学扑闪着翅膀冲进了教室,‘拿命来!拿命来!’蜜蜂同学紧跟着冲了进来。”当我看到这一段的时候,笑得在床上打滚,作者能把虫子写得像人一样,而且写得这样幽默、生动,我真是佩服得五体投地。
看了《酷虫学校》这本书之后,我了解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我认识了几种平时很少见的昆虫,甚至还有一些稀有昆虫,它们不但外形千差万别,而且各有各的生活习性。看了这本书,我再也不害怕昆虫了,我觉得这本书不亚于法布尔的《昆虫记》。
这本书中,在描写昆虫时,采用了许多修辞手法:比喻、拟人、排比,我还学会了怎样承上启下,怎么写人物的对话等写作方法,对我写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真是一本好书!
【第2篇】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酷虫学校 》,书中有许多可爱的小虫子。
《酷虫学校》的校长是蝗虫先生,老师有蜈蚣老师、金凤蝶老师,还有蝼蛄老师。
甲虫班的同学是:狼蛛001(班长)、屎壳郎、虎甲、龙虱、星天牛、皮蠢、独角仙等,我很喜欢甲虫班,因为甲虫班是一个无比强大的班级,它们遇到困难时能够团结友爱,一起动脑筋,想办法,克服并战胜困难。由此,我也希望我所在的班级也能像甲虫班的学员那样,能够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我也喜欢班长狼蛛001,它虽然有大毒牙,却不去欺负同学,他很有责任感。
我更喜欢屎壳郎,因为它总是在自习课上一边唱着:“搓搓搓,我爱搓粪粪,粪粪也爱我……”,一边搓粪粪。屎壳郎能拉动48011吨重的粪粪,也就是六辆双层巴士。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应该向甲虫班学习,不轻易向困难低头,在关键上课团结一致,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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