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范文 · 这就是母爱读后感

这就是母爱读后感

《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读后感。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人类的进步,都是与读书相伴而行的。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为什么我们不能产出一篇自己的读书心得分享与他人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读后感",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昨天晚上十点(2011-7-26),一个值得我永远记住的时间,就在这个时间里我仿佛一下从地狱升到了天堂,那是一种重获新生的喜悦。

到那一刻截止,我一切的担忧都仿佛不存在了,我的生命又可以开始绽放往日的光彩了,我可以像以前一样那么的无忧无虑,不用活着恐惧中了,这种感觉真的是太好了。

想想前一段时间的心烦,失眠,不能跟我倾诉,内心里面的压抑,还有自己每天下午的煎熬,我都要崩溃了,好想好个躲起来,但是却找不到。昨天一天,一直都感觉到胸口很闷,甚至都感觉自己随时都可能会呕吐,太难受了,内心憋屈压抑着感觉真不好受,好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告诉自己,我再也不想让这样的事情重演了,我会永远铭记这样惨痛的历史教训的。

呵呵,一切都美好了,我要开始好好去生活,认真去做我该做的每一件事情,用心。现在忽然觉得让我吃多少苦,让我认真去做事去实现我的目标和理想那都是快乐的。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其实要说感觉我似乎没有太多,有佩服的成分,但毕竟是小说,不是活生生的真实经历,对我心灵的震撼没有那么大。我似乎比较容易受周围人的影响,而不太容易被书中主人公所感动。但是还是有收获的,比如高弟关于如何读书,我就挺受启发的。

“一本书你必须读三遍才知道它究竟在说些什么。第一遍读故事,读它的情节,读从这个场景转换到下个场景时带给一本书张力的律动,也就是它的节奏;好像在河上泛舟,这时你要注意的只是水的流动。第二遍,你要去读它的历史,书里面包含的历史知识,你去思考每个字的意义,它的来源,对于不知道的知识,要都查出来。假如你不能对每个字认真对待,那你就没有认真看待这本小说。”

“如果书中的每一刻都该认真看待,那么生命的每一刻也该被认真看待。”

“你得细读每本书当中的每个故事和每个字,这些你都必须认真对待,但是你做这些事的动机,也必须单纯地只是因为看书能让你快乐。”

阿诺讲到,“我爸有酒瘾,我妈有时有点古怪,但他们都为了我而牺牲自己。他们担心我,他们跟我沟通,最棒的是,他们懂得倾听。”他父母从来不会缺席他任何的表演,球赛,音乐剧,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很重要的关爱。

他奶奶在他眼里特别棒是因为她的宽容,她对所有不同的人事物一视同仁,她会跟遇到的每一个人聊一聊,即使是无家可归的游民,即使是对着隐形人说话的游民。全世界只有奶奶认为他转学去雷中的决定是百分之百的好主意。

“想想看,你会认识多少不同的人。那就是生命的意义,你知道吗?去认识新的人。我真希望我可以跟你一起去,那是多么让人兴奋的事情啊。”

任何人,不管年纪多大,失去父母是所感到的伤痛,跟他只有五岁时的感受是一样的,你知道吗?当我们失去父母是,我们永远会像个五岁孩童。

我一向属于印第安图腾柱上最低的一层,因为没有人期待我表现出色,所以我也就表现得很不行。但是在雷尔登,我的教练和队友要我很强,他们期待我表现杰出,我就真的不负众望,变成一颗明星。

我要达到他们的期望。

被期待而产生的力量。

当他们对我的期许越高,我对自己的期许也就越高。

这些也是我看第一遍印象比较深刻的地方吧,有时间了准备认真对第二遍。一个人每天对一本书,十年才能读完3600本书啊,但是很多人都不能坚持下来,也许一辈子都没有读过那么多的书。人类的知识宝库里有太多的书了,但是我们却忽视它,没有好好去利用它,真的是太可惜了。

印象深刻的“一直特立独行的猫“的文字”:

这个世界有两样东西永远受人追捧,那就是欲望和梦想。我想用写一段长长的文字,来和更多的人分享资质平平、背景平平的我从21岁到24岁的小故事。这是一个俗套的故事,开头讲的无非是如何的面试、焦躁、抓狂,只为一个500强职位和光鲜亮丽的名头。可是我重点想说的是那毕业之后、迷茫之后,那些重金买来的虚荣和浮华之后,那些以为能每天打车,能每天吃俏江南,能每天胡吃海塞不用看价格背后的千疮百孔,那些比房子比车子比衣服牌子背后的空虚和迷茫。

hdh765.coM更多读后感小编推荐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情书:第一封 外面风大 跟我回家第二封 留在我身边 远近我都接受第三封 我没说过永远 只希望每个明天你都在第四封 南风过境十里春风不如你第五封 可能时间刚好 你眼角带笑第六封 我不喜欢醋这种东西 但我现在天天为你吃第七封 向来没耐心的我 在你身边徘徊了这么久第八封 任凭风吹也无法忘记你的名字第九封 你说以后是我和你喝交杯酒还是我去喝你们的喜酒第十封 我期待我能在有一天背着背包出现在你的城市第十一封 你站的方向风吹过来都是暖的第十二封 手不要给别人牵 怀抱也要留给我第十三封 你陪着我的时候 我从来没羡慕过任何人第十四封 想你的时候风忽然停了第十五封 因为有你我才能笑着摇头拒绝所有诱惑和暧昧第十六封 No one and you.第十七封 我喜欢你只有一个理由 你就是理由第十八封 你就像我小时候最喜欢的玩具 别人碰一下我都觉得那是在抢第十九封 The first glance Heartbeat.第二十封 遇见你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第二十一封 想去的地方有你才最美丽第二十二封 喜欢你是我做过最美丽的事第二十三封 还在我身边就是我的第二十四封 微风轻轻起 我好喜欢你第二十五封 你总是能让我带着每天的晚安把梦做到最感动第二十六封 你快乐所以我快乐我快乐都是你给的第二十七封 趁你还在第二十八封 对谁都三分钟热度 唯独你第二十九封 喜你为疾 药石无医第三十封 如果你最后一贫如洗 我将是你最后的行李第三十一封 就好像太阳不会放弃天空第三十二封 遇见你是所有故事的开始第三十三封 我想顺着你的脚步 走向未来第三十四封 以后去哪都把我给带上 我会很乖不给你添麻烦第三十五封 天和地和你一个都不能少第三十六封 见到你我占有欲就超标林第三十七封 我想每天都能见到你 毕竟我真的很粘人第三十八封 酸涩皱眉与你共苦不算太差第三十九封 眼睛好疼第四十封 你是雾是风我喜你依旧浓第四十一封 陪我走走吧 趁天还没亮浓雾里还透着光第四十二封 别在我离不开你的时候离开我第四十三封 你是我口中最为骄傲的语气第四十四封 街边的每个身影都像你第四十五封 我也憧憬过也怕后来没结果第四十六封 抓紧你的手走过我的朝朝暮暮第四十七封 陪在身边才算拥有第四十八封 你别皱眉你最珍贵第四十九封 尽我所能第五十封 你是前提你是例外第五十一封 我有我自己你跟不跟我走第五十二封 好好的待在你身边是我唯一的心愿第五十三封 我希望每次伸手你都在第五十四封 我任性也不是对所有人第五十五封 如除我一人在你心 还多出一个人 瞒住我第五十六封 念你名字一百遍就出现在我眼前好不好第五十七封 你的怀抱是我的避风港第五十八封 喜欢你这些日子就像一本病历第五十九封 You are the one第六十封 喜欢你的故事更喜欢故事里的你第六十一封 你的一言一行都牵扯着我的情绪第六十二封 你有多重要我也害怕让你知道第六十三封 夜空霓虹都是我不要的繁荣第六十四封 我喜欢你 只是喜欢你哪有什么目的第六十五封 你不在的时候我在忙着长大第六十六封 所有的不愉快都改变不了我对你的坚持第六十七封 原谅我有时候注意不了你在意的细节第六十八封 爱过了你就没办法像爱你一样去爱别人第六十九封 只要你在我身边我就不会迷路第七十封 遇见你真幸运第七十一封 等我长大第七十二封 我没有固执只是不想再过不安定的生活第七十三封 你在 走到哪里都是童话第七十四封 最暖不过在你身边第七十五封 还好我身边的是你第七十六封 时间挺住 你就永远是我的第七十七封 初识你名第七十八封 每天早上醒来 阳光和你都在第七十九封 我只是一个说谎者 所以我从来都不喜欢你第八十封 在我心里第八十一封 你的名字第八十二封 是我见过第八十三封 最美的情诗第八十四封 变成一条鱼 一生都不闭眼睛 一直看着你第八十五封 你留下 或者我跟你走第八十六封 她们都是提到你 眼睛都在发亮第八十七封 遇见你是我最美的意外第八十八封 你在身边世界只剩一个焦点第八十九封 我把前半生写在纸上第九十封 后半生写在你的生命里第九十一封 我的你第九十二封 从此你在我心里最温暖的地方第九十三封 我会改掉不好的毛病第九十四封 喜欢就像一阵风第九十五封 因为在乎第九十六封 喜欢你应该是我干过最棒的事第九十七封 陪你走到底只要你愿意第九十八封 情书是我抄的第九十九封 但我喜欢你是真的第一百封 别再到处流浪 别在深夜买醉 别喝陌生人给的酒 也别牵别人的手。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1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100字

只想说狗粮吃的心甘情愿。

看完这本书,勾起了很多过往的记忆,想起了很多碎片化的情节和未完无续的故事……

她的郝五一就像我亲爱的的周聪,始终记得高一军训动员大会上第一次见到她,她秀气文静却很淘气,不安份坐在后排踢凳子踢到了我,我回头看时她绯红的脸颊露出了浅浅的梨涡。后来十几年的交情,很多事记忆并不特别清晰了,但让我刻骨铭心的是我失恋时打电话给她,她听完后哇哇大哭,边哭边吼……也是那一刻让我相信没有爱情死不了人的,这个世界上总会有与你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义无反顾的爱着你,却与爱情无关。

一生一代一双人,多少人的渴望和梦想。想起初恋时,除他之外的男人都被自动归类为白菜,见到他总是一脸迷妹花痴状,那时候的青春,无知又狂妄。那时候的爱情,纯粹又羞涩。我相信很多后来分开的人是真的爱过,只是不够爱。很多人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最后选择用伤害的方式从一个人的生命里中途退场,这似乎本无可厚非,但只要别在今后把无情的帽子扣给现实和岁月就好。

看完这本书,我并没有觉得F君多么完美,无可挑剔。相反,乔一的包容和接纳更让我欣赏。当然,F君有太多让人赏心悦目的优良品质,可我觉得他只有和乔一这样的“墨”才能深度交融,完美契合。

我并不怀念初恋,虽然他曾是我的梦想。我始终相信的是错过的并不值得遗憾,因为真的足够爱就不会遗憾的错过。也许在无知的青春里,我们都做过自以为是却很SB的事,懊悔过,惋惜过,悲伤过,痛哭过,可大部分的故事的结局都是让你成长的那个人,最后不在你身边了。他欠的未来总有人来偿还,她承诺的幸福,也总有人来追讨。

那些年,总是保持着女孩子的矜持,但一双眼睛一颗心却毫无防备的溢出爱来。沅有芷兮澧有兰,思公子兮未敢言。只是在课间操时听着广播做着动作却目光飘忽远远的寻觅着;只是在他体育课时躲在卫生间的窗台边偷窥他打篮球的样子,还要时刻警惕以免逃课被老师逮住。那些年,总是伪装着男孩子的耍酷,但腿脚却不听使唤的跟随她亦步亦趋。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只是想着她课间会不会出现在楼梯口,要不要假装好巧的偶遇;只是默默计算着三楼到五楼的距离,周一到周六的时间。那些年的心心念念,仍然美好,只是已随着逝去的时光永久埋葬。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里藏着一个你,虽然我的青春,你没参与。你的未来,与我无关。但我知道你心里的我从来都任性的像个孩子。我只是明白在你的眼里,我没有长大,而这与年龄无关,与经历亦无关。深夜,写着这些,想起这些年来的故事,谢谢你,祝福你也祝福所有相信爱情的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3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300字

很早以前就把这本书买了放在书架,一直没去看,听朋友说是太甜的狗粮,容易毒死单身狗,所以一直没有去看,心心念着等着有了女朋友,可以跟女朋友一起看……
像之前看的《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这本,我就不喜欢,说不上为什么,看着蛮尴尬。这本《我不喜欢我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虽然类似,但是不知为何,我确是很喜欢,除了很甜之外,还会让我回忆起很多的事情,并且对乔一说的关于爱情友情生活上的话有一些共鸣。我会有想赶快读完又不舍的不忍心读完的感觉。
关于回忆
乔一说了一些关于青春校园的事情,我相信很多人看了总会想起自己的校园青春,想起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当年上学班里有喜欢的人的时候,心总是细的,总想着能有什么机会可以跟喜欢的人去接触,每当排座位的时候和喜欢的人离得近了会开心的觉得整个世界都是亮的,有什么活动可以跟喜欢的人一组那心里感觉干什么都愿意,偶尔跟喜欢的人传纸条说说话可以开心好几天。那些年是那么单纯,那么简单而又美好,觉得跟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有了全世界。读这本书想起了曾经喜欢过的人,还有和喜欢过的人发生过的这样那样的故事,乔一说成长遗憾的部分在于,我们总在无知的年华遇到最好的人,却不自知。是的,我丝毫不怀疑在我无知的年纪遇到过最好的人,毫无疑问,我也在不自知的年纪错过了最好的人。既然是成长难以避免的遗憾,那就祝福曾经遇到过的最好的人能遇到她们生命中最好的人并幸福的生活下去吧。
关于爱情
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想看过这书的都会羡慕,虽然说现实生活远没有这么简单,好男人好女人也不是到处都有,能凑到一起那更是难上加难。不过我们还是可以从他们的爱情中学到一些东西。第一点,她说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两人能相处的好,少摩擦,少废话,相处省事首先要充分了解对方,有一个人能理解你做过的别人不理解的事,那么这个人就懂你,就值得去珍惜,爱情需要懂你的人去给你。第二点是林夕说的一个观点是说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这是书里说的喜欢一个人要自己去争取,其实关于富士山这个观点我倒是想到是别的。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是因为富士山的美而喜欢,你不能妄想改变它,你不能妄想搬走独占它,也就是说喜欢一个人要给对方一定的空间,要让对方做自己,虽然有点扯偏,但是我还是觉得两个人相处做自己非常重要。最后一个是这么一句话,如果喜欢是渴望将好的一起分享,那么爱就是愿意把坏的一同承担。当然了,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就是共同面对困难,共同享受快乐,所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了。以上,是读这本书关于爱情的三点感想。
总在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容易发一些骚,总是想当年如果怎样该多好,还是林夕说得好,可惜没如果,只剩下结果。罢了,还是多读书,多学习,珍惜现在,不问过往。
最后,祝福所有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14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400字

很久很久没有开启这样的读本了,年少时疯狂迷恋过言情小说,后来每每回想总会觉得肠子好像又青了真的浪费太多好年华,悔不当初。所以现在恨极了那类书,只要相关一概不读,心灵鸡汤也概不翻阅。这本书是个意外,某人好像很喜欢,就买来送他,后来他又要我看,好吧好吧,满足他的愿望,毕竟书名我是喜欢的,抱着试试的心态,却打开了新天地

虽然吃了大把狗粮,不过觉得味道不错,也真心祝福乔一以及像乔一一般的人儿。除了爱情,我也许还闻到了些其他的味道。

◆ 第1章 null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曾经行走在小说里的场景突然浮现在眼前,16岁桌旁眼角余光中的他,26岁枕边侧目晨光中的他,还是那个他,这是万千少男少女都有过的梦境吧。你的那个他或她还在吗?好难对吧,我也觉得

◆ 第4章 眼前人是心上人

很多人都说成长残酷,恰恰相反,我觉得成长是这世界上最最美妙的一件事——永远有希望,永远不怕输,那么多的绚烂风景,只有长大才能摸得到。

小时候特别盼望长大,总觉得大人的世界满是新奇,于我皆是诱惑,那时天真烂漫,一切都是纯粹的,洁白的。渐渐长大,青春期明白了长大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会面对承担责任、艰难抉择、生离死别,每一件都异常辛苦,变得不想长大。而现在我会觉得成长既残酷又温柔,在梦幻世界里亲手戳破一个个彩色泡泡,经历天真的一次次破灭,在残酷中飞速成长;在鲜血淋漓的现实中用无邪之心筑起爱的城堡,在温柔中缓缓蜕变。目前的我,爱极了这般成长的自己,却也怕时光荏苒,父母的衰老也在加速,恨不得快一点再快一点。

我很赞同林夕的观点,喜欢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走过去,去争取自己的爱人。

也许我们会感慨,怎么别人就那么多人追,而我竟无人问津,其实不然,无论颜值高低性格好坏优秀与否,面对爱情其实我们都一样拥有同样的机会,只是有的人先天或后天存着些许优势,但这也并不影响结果,只要你愿意也许就会不一样,连此生挚爱都没勇气迈出一步,今后的路该怎么挥洒勇气。爱情从来都不是一个人一味付出,另一个人一直索求享受,这样畸形的关系是不能持久的,再勇敢一点,也许他就是Mr. Right 你的枕边人

我从来不想要什么更好的人,我只想要眼前的人,你究竟什么时候才会懂?

说到心坎里,你懂的多好的情话

◆ 第7章 三件小事

最后一抹余辉留在地面,梧桐树在两侧被风吹得沙沙响,一切都平常,一切都很好,可是那个瞬间,我突然体会到了什么叫“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

能与人说的都不算孤独。就如同这世上没有感同身受一般。有些感受只能自己默默治疗,什么也解不了那毒

◆ 第11章 盔甲与软肋

爱让人突然有了盔甲,也突然有了软肋。

因为爱变得异常坚强,强大到陌生,自己都不认识自己,突然学会许多以前从来都不会的技能;也因为爱,一个字一句话就脆弱不堪,那个最爱的人成了致命伤。

◆ 第18章 在这什么都善变的人世间,我想看一下永远

爱让我们褪去身上的青涩的棱角,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最温柔最炙热的爱拥抱彼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善变,可是说真的,眼前这个人,他让我相信永远。

的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世间不常有,海枯石烂,天长地久誓言不长存,但我们总该相信自己是值得被爱的,我们总会遇到那个值得我们守护一生的人

祝愿每一个相信爱情之人,找到枕边人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1500字


我相信现在一切的危机都是你我人生中必经的没钱,压力大,不得志。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段,你不用焦虑,慢慢来,大不了我养你。

一本关于青春恋爱回忆的书,好像这么多年以来看的很少,几乎没有,或许这还是第一本。作者说她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我也曾说自己是平淡生活的记录者,所以有时候也会在一方小空间里敲击下一些记录的片段,或许拿出来整合一下估计也有好几十万字了,可能以后拿出来做归档的时候也可以看成是一部人生成长发展的历程了。

看书的时候,总是一会笑,一会沉思。今天早上起得比往日早一些,有一些任务没有完成,但到了图书馆还是先翻阅了书籍。历时约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完成了,把一个个的小故事串在一起,就有了一个宏观的叙事,大致上对于主人公的情况有了了解,书中的场景总是能够变成一幅幅的画面呈现在我的脑海里,或许也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又一个的小片段,看上去自己也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小片段的,大概都是一些小美好。大约十点四十的样子开始写读后感。

不论什么书籍,一定是在某个阶段有需要才会有所感受和领悟。因此我们总是在提时机非常重要。这类书籍虽然看得少,但书里的内容却总是往复发生在每个人的生活和世界里面。也许前一个阶段我看这本书,大概就是看一下别人生活里面值得小确幸的一些事情,但现在看大概会想一下为什么他们可以做到那些原本你曾经也想做到的事情。可能也会从中获得一些启发。而我们的生活就像开头的那句话一样:我相信现在一切的危机都是你我人生中必经的没钱,压力大,不得志。每个人都会有这么一段,你不用焦虑,慢慢来,大不了我养你。

慢慢来,才会走得比较快。事情不必绝对,但必须要用心。书里回忆的小故事,把一个个人物都变得鲜活起来,很立体。仔细推想一下,感觉他们似乎就像是我们身边的某一个朋友一样。不管是作者本人,抑或他的高中同学、大学室友、上司。也正是有这样一群人的存在,大家总是在互相经历着,成为对方的故事,一起大步地继续往前走。而那些打趣、疯狂的事情,总是在成为青春记忆中最值得记忆的点滴。世界上有很多方便快捷的方式去达到一个自己想要的点,但我想慢慢来,才会走得比较快,对于很多涉及到双方、多方的事情,不必太过绝对,却一定要用心去对待。

态度是一段关系的磨合剂,也是一段关系的催化剂。乔一可以把F君从一个正经的人变得不那么正经,F君也可以把乔一关怀的无微不至,书里面有很多场面都是在描述着这些小细节。或许他们历时的时间更久,了解程度更深,从青梅竹马到两小无猜再到成家立业,在他们的世界里因为爱可以让双方更加契合对方的节奏。所以如果有了一个让你值得可以去爱,可以去心疼的人,可以去关心的人,就一定要让他/她知道你的态度,就像书的名称一样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青春会有很多记忆,选择适合自己的记忆。很长一段时间,我会想自己的记忆里有没有存在太多关于青春的事项,我一直认为自己没有拥有过青春。站在快25岁的年头,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或许也曾经有过那么几个可以值得上是一段美好记忆的节点。选择适合自己的记忆,就在于过去的永远都是过去,珍惜当下,才是最应该做的事情。

我这垃圾读书笔记,词不达意。大体上就是凡是过去,皆为序章,珍惜眼前人,做好当下事,剩下的就交给时间。时间会告诉你,谁最适合你,你又最适合谁,你会成为谁的记忆,谁又装饰了你的梦。

我想,人生总是奇妙的,我们永远不知道谁会出现在自己人生的哪一个阶段,但我们一定要知道的是对于那些决定出现在你人生里再也不愿意离开的人,你也要给与她足够的安全感,让她可以安心、不用那么担惊受怕,怕你有一天突然地离开她,她会觉得自己的世界就此坍塌。所以,如果选择了,就要好好去喜欢、去爱。

写完后,恰好看见腾讯视频在今年4月份就已经把这本书籍改编的电视剧《我只是喜欢你》上映了。由于版权限制就不能放链接了。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_700字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700字

乔一在书中一直用林夕的“富士山爱情论”。
“爱一个人,就像喜欢富士山,你可以看到它,但是不能搬走它,你有什么办法可以移动一座富士山呢,回答是,你自己走过去。爱情也是如此,逛过就已足够。”
很喜欢这本书中他们的学生时代 ,单纯而美好。庆幸的是在他们在学生时代撒下的种子 ,成年之后开出了一支美丽烂漫的花。
现实中的我们可能没那么幸运,但学生时代的情窦初开,总会为你的青春添姿加彩。
学生时代
有过课堂纸条满天飞,没话找话说的絮叨;
有过即使没有偶遇还要自制好巧的尴尬;
有过明明知道每一步详细步骤可还想让Ta为你讲解习题的经历;
有过当发现Ta不在教室就如坐针毡的心情;
有过你故意捉弄Ta ,只是为了刷存在感的囧样;
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你已经释然,你又重新遇到了爱情,决定牵手不回头。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还是你心中解不开的疙瘩。也许多年以后,当年的那个Ta就是你旁边的这个Ta。
这些结果不重要,爱情来过就已经很美好。就像富士山逛过就已足够。
乔一说“有些人充满戾气,是因为他们从未被人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始终温柔,是因为在年少时遇到了善良的人”。 我觉得因为乔一善待了生活,岁月才给了她不一样的温柔。喜欢这种正能量的人,更喜欢这种正能量的生活方式。而乔一的这本书无疑就是我在爱情路上的指路人。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情深共白头”这句话用在乔一和F君身上再贴切不过。
很是喜欢乔一和F君的相处模式,爱情简单纯粹,生活有趣且有共鸣。他们的爱情能在柴米油盐酱醋茶中没有磨灭,反而得到了升华,这离不开乔一生活中搞笑有趣,更离不开F君高冷装酷,这样的夫妻怎能不把日子过得潇洒惬意。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是人生中最美好的一件事。

这,就是大明——读《明朝那些事儿》有感


我从小就热爱阅读,从天文到地理,从古代到现代,从文学到科学其中令我受益匪浅的一套书莫过于耐人寻味、百看不厌的《明朝那些事儿》。

每每看到这套书,我总会想起朱元璋勤奋工作时的场景;每每想到这套书,我的脑海中总会浮现出永乐大帝金戈铁马的日子;每每回忆起这套书,我的心中总会出现万历帝运筹帷幄的场面朱元璋,朱棣,刘基,胡惟庸,常遇春,蓝玉,张玉,郭子兴,汤和,李善长,陈友谅,宋濂,王保保,徐达大江东去浪淘尽,多少风流总被风吹雨打去。可是翻开这套书,我仿佛身临其境,那已远去八百多年的人物和事情又鲜活地在我的面前上演着属于大明的是非成败。

《明朝那些事儿》是我和历史沟通的桥梁,也是我认识大明的解说员。这套书一共九本,每一本都记载着一段时间里的要事。整套书以幽默风趣的口吻讲述了大明公司里各个领导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让一个个黑白不分、奸诈虚伪而又国强民富的大明场面跃然纸上。其间,有许多复杂、纷乱的人物关系,作者都巧妙地用图表、插图清晰明了地展现出来了,让读者一目了然。由此我不得不佩服起书的作者。

这套书的作者的确非同凡响,他就是中国明史学会会员,青年历史学者当年明月。他不仅是一位史学者,而且是一名才富五斗的作家!作文

每次读这套书,我总会被作者那幽默风趣、自由豪放的笔调所吸引。作者抛弃了以往老套、拘泥的写法,以炉火纯青的手法,自由自在地描绘着明朝那些事儿,把历史这种本是枯燥无味的东西叙述得生动有趣;把人物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把历史的本质突显得淋漓尽致!让死板、枯燥的史书变得通俗易懂,可谓妙笔生花啊!

合上《明朝那些事儿》,我陷入深深的沉思,心中久久不能平静。书中的人物多是在不停地斗争中,这是封建社会的残酷。哪怕是朱元璋,这开国皇帝,他也是以其疾风怒涛之势,用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完成了由放牛娃到帝国皇帝的伟大转变,统一了泱泱天朝,终成那个时代的超人,传奇由此开始。俗话说:自古人生多磨难,正是明朝那些事儿蕴藏的精神,才铸就了那些年辉煌的历史。那些年,每个名人辉煌的历史背后,都是一段刻骨铭心的血泪史。他们或受人诬陷、锒铛入狱;或受人嫉妒,脱离官场。在沟沟壑壑中几进几出!只有守得住自己的底线,守得住自己的理想,才能反败为胜,立于不败之地!他们在凄风冷雨中磨炼自己的意志,终究攻成名就!

这就是令我感动、令我终生难忘的大明。他是伟大的、神奇的、特别的。这套书犹如浩瀚书海中一颗璀璨的明星,也犹如我人生道路上一盏明灯,指引着我前进的路。

《工作就是要解决问题》读后感


《工作就是要解决问题》读后感

(作者:刘春伟)

每一天,我们都会在工作中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有的事情能够解决,有的事情解决不了或是解决不好,就会形成问题,困扰好久。读了《工作就是要解决问题》,让我颇受启发。

主动性是解决问题的法宝。在问题出现前就能有所察觉,主动采取行动是很多优秀员工或管理者具有的共同特点。遇到问题才有所反应,被迫处理有可能会让自己陷入险境,如果经常处于被动状态,那工作就会变成疲于奔命,苦不堪言。而未雨绸缪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前瞻能力让人受益匪浅。守株待兔的事情当然也是有的,但是等待的煎熬需要更大的勇气。曾经听一个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朋友讲过,在和客户的交流中对于客户提到的额外问题要特别引起注意,因为这些额外问题中都会蕴含着额外的机会,甚至有可能成为一个大项目。对于各个行当来说,抓住新机遇,充分利用,才能拓展并取得更大的成就。

问题总是存在的,关键是我们如何去对待它,与其听之任之,不如奋起攻之,或是扼杀在萌芽里。把握自己的每一天,就离我们心中的梦不远了。

读《工作就要解决问题》有感

(作者:蔡鹏)

"彻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工作做到最出色".这是企业对员工最为根本的要求,也是励志在职业生涯当中有所收获的人所必须具备的职业素养。《工作就要解决问题》这本书紧密围绕"怎样成为积极寻找方法解决问题的好员工"这个问题,分别从思想态度,工作习惯以及方法等方面出发,结合生动的小案例,为大家指明了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

在工作当中,我们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解决问题就是我们工作的实质。也许每个人在工作中面对的问题各不相同,但工作当中的每个问题都隐藏着机遇,当我们选择逃避,推诿扯皮,把问题的责任转给其他人,或者是把问题留给老板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已经在机遇面前选择了放弃。因此,我们不应当去回避或者是害怕问题的发生,而应该积极的去面对和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只有勇于直面工作的挑战,承担起工作所带来的责任,才能把握住工作所带来的机遇,实现个人的价值。

俗话说得好,"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空有鸿鹄之志,没有行动力,不学习不思考,最后也不会有理想的结果。所谓"用心做事,带着思想做事",就是要求我们一方面不断的学习,多积累新的知识,多参考别人的成功经验,从而拓展我们的视野,能够帮助我们在面临问题时多些选择,多谢参考;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问题,解决的方法毕竟总是要比问题多,勇于尝试新鲜事物,才能确保我们不会受僵化思维方式的束缚,通过创造性的解决方法来赢得最佳业绩;此外,细节永远决定成败。我们往往在工作当中会被"面"的问题所干扰,而忽略了"点"的存在。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尤其是在个别情况下,如果不能把细节问题处理好,不单会给今后留在隐患,甚至还会导致整个工作功亏一篑。相对地,如果在重复性的工作当中,能够把握住细节的差异,也能让自己的工作更加出彩。

《工作就是要解决问题》读后感

此外,人作为个体总是生活在团队当中,无论个人的能力再如何突出,没有团队成员之间的相互协助和配合,即使个人的任务完成了,团队的努力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收获。因此,如果要成为解决问题的高效员工,除了个人能力的培养,还必需积极融入团队当中,充分依赖、借用团队成员的力量,充分的在团队内进行沟通协同,以确保大家向着目标共同努力,共同进步。

最后,所有的工作成果都要经得起双效检验,也就是我们解决问题的过程既要有效率,又要有效果。我们的工作通常都会有时效性要求。无论问题的成果再怎么美好,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往往就会丧失它最宝贵的意义。从效果的要求看,做好一件工作就必须要求所有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假如最终的成果不是老板所需要的结果,那么最初所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将变得没有意义。这既是把握细节这种基本职业素养的要求,也是衡量工作成绩的关键标准。

总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个人价值的实现,需要在实际工作当中,以最终结果为导向,在个人的努力和团队协作的基础之上,通过一个个问题的解决来实现。成功没有速成公式,只有加倍的付出和努力,通过工作当中的点滴积累,才能在漫长的职业生涯当中收获辛勤劳动的果实。以上是读书的一点心得,望大家共勉。

《工作就是要解决问题》读后感

《工作就要解决问题》是最近非常畅销的职场励志书籍,是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丁川先生的著作。作为对人力资源问题有深入理解专家,结合个人经历以及组织行为心理分析,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从多个角度向大家阐述了工作的目的,工作应有的态度,以及做好工作所必需掌握的技巧和方法。为众多职场人士心中的彷徨、疑问提供了很好的解释和答案。

在实际的工作当中,我们通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当我们接受一份工作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必须要解决工作当中所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工作,就意味着你还有价值",只有选择不逃避、不抛弃、不放弃,放弃各种各样的借口,直面工作所带来的各种挑战,才能够证明自己的价值,才能够在职业生涯当中有所发展,个人价值得到实现。如果一味的逃避工作当中的问题,或者是把所遇到的问题推给其他人,个人的价值和能力就很难得到提高。

但是,光是勇于承担责任,直面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不但要"苦干",更需要"巧干".巧干不是投机取巧,而是要"用心做事,带着思想做事".也就是说,在工作当中,我们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努力掌握新的知识和新的方法,知识的积累可以为我们带来更新的视角,从而更深入的去理解问题,创造性的解决问题,不会去钻死胡同,做无用功。此外,在实际解决工作问题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实际工作当中,一个人的力量永远是有限的。无论个人做的多么完美,如果集体出现了问题,个人的努力也将付之东流。所以,我们需要信任、依靠团队的伙伴,通过团队协作和配合,才能更好的解决各种问题。二是从始至终需要特别关注细节问题,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细节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很可能整个问题都没有办法解决。我们需要时时盯住细节这个魔鬼,在处理各种问题的时候,把细节处理好、消灭掉,才能做到所欲即所得。

工作的结果不单是要求我们按时完成了任务,更要求我们高效率的解决问题,对于效率的要求需要我们善于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在锁定关键目标之后,通过制定细致的计划,有针对性的去应对和处理各种问题。此外,加强个人的时间管理,才能确保我们把工作安排的井井有条,把计划执行的更加顺畅。

总之,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有赖于实际工作的绩效,干好工作又需要我们既要端正工作的态度,不推诿、不逃避工作责任;又要运用合适的技能高效地处理好工作当中的各种问题。

读《工作就要解决问题》有感

(作者:劳硕)

这本书从拿到手中开始就已经饱受争议,最大的原因不过是由公司统一推荐而又要求写读后感的书。就好像本来夏季里面你口渴了,这时候有人给你一杯水,本来你是很感激他的,可是那个给你水的人偏偏要让你写一篇文章来纪念你此时的心情。这种感觉,听起来就让人满是负担,鲜少感受到轻松惬意。好在这本书的题目——工作就要解决问题,我还很是认同,由此耐下心来品读了一番。

这是一本端正员工心态的书,浅显易懂,内含十一章,分别为牢记使命,工作就要解决问题;立即行动,积极面对所有问题;全力以赴,别把问题留给老板;勇于承担,问题来了我负责;用心做事,带着思想来工作;放弃借口,解决问题不推脱;敢想敢做,方法总比问题多;踏实认真,莫要败给细枝末节;重视效率,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借力使力,团队协作找答案;彻底解决,给老板想要的结果。初看起来颇觉得乏味,但细品之后还是能够让人警醒的。那些看似空洞的口号提醒你要理解工作的实质,工作总会给你带来新的状况,带来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要端正心态、正确认识,既能够呼吸到开窗带来的新鲜空气,又要能够编织出适当的网格,阻挡空气中的蚊子苍蝇,让你的生活和工作都因为工作而受益。

我个人很喜欢第六章的"遇困难,多找办法别找借口",这一章中引用了一则一个普通业务员敢于接受高难度工作任务,虽未取得显著的工作成绩,但最终获得了工作升迁的机会。通过这个生动的案例,说明了工作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不怕干不了,就怕不去干。不敢去尝试的员工,永远开创不了新天地,只能在自己的狭小世界中徘徊。那些喜欢找借口的员工,往往将自己的失败归咎于工作的困难和对手的强大。在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不是积极地去想办法克服,而是去找各种各样的接口为自己的懒惰和灰心找理由。联系自身的实际工作,在面对工作中的难题与挑战时,我不会让"难"字写在工作的前面,让自己觉得"又来了一个问题",我一直坚信:除了自己,没有任何人可以使你沮丧消沉,战胜不了自己的消极心态,就等于剥夺了个人成功的机会,最终使自己一事无成。承担的工作越富有挑战性,工作越有效率。艰巨的任务是锻炼自己能力难得的机会,在完成这些艰巨任务的过程中,工作能力和经验会迅速提升,这些都是通往成功之路的宝贵财富。

一本书只要能给你一个启迪都是好的,从这个角度看,这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我要渐渐忘记这个世界了》读后感


《我要渐渐忘记这个世界了》读后感
《我要渐渐忘记这个世界了》出自英国女作家罗恩科尔曼之手。在此,我们再次对英国女作家的超凡脱俗的创作能力以及精细入微的心理情怀产生由衷的敬意。
这部小说的核心关键词是失忆。在欧美文艺作品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幻想构架,一个是失忆,一个是穿越。隔三岔五,就会创作出一部这两类题材之一的文艺作品来。最近我们看到的好莱坞电影涉及到失忆题材的是2015年公映的《速度与激情7》。
《我要渐渐忘记这个世界了》再次将失忆与爱进行了关联。而实际上,失忆类文艺作品很多,但失忆能够与爱相结合的作品并不是很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要渐渐忘记这个世界了》里对失忆的运用,让我们想到好莱坞电影《初恋五十次》。这部电影里表现一位女性只能拥有一天的记忆,心仪她的男人,必须每天在第一时间里讨得她的欢心,让爱维持一天。也许这样的爱的方式很累,但却带来了一种浪漫,因为一个失忆者的眼里,每一次的爱都是新鲜的,绝不会有左手摸右手的麻木与疲惫感。
《我要渐渐忘记这个世界了》中的女主人公克莱尔,四十多岁,学生时代,未婚先孕,选择生下了女儿,三十六岁的时候,结识了小她十多岁的建筑工人,突破世俗偏见,结为夫妻,又生了第二个女儿,正当他们享受着幸福人生的时候,克莱尔突然患上了早发性阿尔茨海默病,简称为失忆症,这意味着她将渐渐地忘记这个世界。这种失去,最可怕的是她不再知道她的情感,她的亲人,这后面的所有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个爱。一个失去爱的人,是何等的可怕,那么,她也将不再成为一个人,而完全可以等同于一个禽兽,一个行尸走肉。
小说中正真实地再现了克莱尔失忆之后带来的痛苦。从爱这个层次上,她觉得丈夫格雷戈成了一个陌生人,而与陌生人同床共枕,给心理上带来的是一种严重的不适应与别扭。从开始的拒绝到分床而睡,再到最后驱赶丈夫离开家中,克莱尔对爱的脱敏带给家人的是一种可以说是同步于死亡的痛苦。
小说围绕此,写出了一个欧亨利式的峰回路转的结尾。受到失忆症胁迫的克莱尔,在咖啡馆里遇到一名叫莱恩的男子,主动与她搭话,之后又主动陪她散步回家,从而在她的心里又激起了新的爱的感觉。后来她主动联系莱恩,互诉衷肠,莱恩成了她的心灵支柱,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莱恩出现在自家的庭院里,两人情不自禁地搂抱在一起,但她理智地提示到此为止。小说最后的谜底揭开,这个自称莱恩的男子正是受到妻子失忆症困扰的丈夫——格雷戈。
这个故事,其实与《初恋五十次》的构思如同一辙,它想说明的是,一对曾经相爱过的人,如果他们的爱的记忆被抹去,那么,他们再次相遇时,仍会宿命般地再度恋上。这是一种最为美好的人生设想,实际上,失忆症与爱的主题相关连的时候,它打造的是一个人生再来一次的可能,或者说打造的是人生中永远不可能碰到的“下一辈子”。当我们期待人生可以回头,或者可以遥想下一辈子的时候,我们总是抱着今生今世的爱情以及亲情等爱的情感能够在下一辈子继续享有。可以说,失忆是另一种形式的穿越,这里,变化的不是时间,而是人的意识,因为人的意识的失去,使失忆者变相地穿越到另一个新的空间中。就像本小说中,克莱尔重新遇到莱恩的时候,时间并没有跨越,但是她的记忆失去了,于是,她跨越到了另一个崭新的陌生空间,她所遇到的人和事,都是新鲜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失忆”与“穿越”实际上有着息息相关的密切关系,它们如此热门地出现在文艺作品中,就是因为这两种方式,给我们提供了人生的另一种可能,“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生的缺憾,可以通过“失忆”与“穿越”轻松一刻地获得弥补。这种幻想如影形随,正是因为人类的幻想中,有着很多的一部分,来自于对往事的追悔,以及对未来的假想。“失忆”与“穿越”帮助人们弥补了缺失与后悔,这正是这两种幻想元素大行其道且休戚相关的原因。
小说采用了主观的视角,忽略掉中性的客观叙事,为小说里设置的这个精制的悬疑创造了条件。我们可以感觉到,英国女性小说家对心理刻划有着妙臻精微的共性特点。给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些女作家,都会对异时异地的念叨着的人,产生出神入化的心理想象,从而在心灵的湖面上激起层层涟漪,如《蝴蝶梦》里女主角的神思总是四处游走,就像林黛玉被关闭在贾宝玉的门外听到里面的说笑声而产生的层叠的幻想一样。同样,也出于英国女作家之手的《火车上的女孩》中的女主角,在联想到离婚后的丈夫与新任妻子在他们曾经的爱巢里同栖共居的时候,心中也是酸楚连连。在本小说中,小说的主体叙事视有局限于克莱尔与长女凯特琳之间,其中克莱尔的内心联想,借助于一个失忆者的视角,留下了大片的迷障,这种迷障正是小说作者有意为之,构成了小说里叙事的盲点,当最后借用凯特琳的视角予以透视的时候,揭示出,克莱尔心目中的莱恩正是她的现任丈夫。视角的的存在,形成了小说里的跌宕起伏与出人意料的结尾真相。
这是小说里与失忆主题紧密相连的爱的主题。克莱尔与丈夫再次相恋只能说构成了小说里的一个情节的逆转。至于小说的故事发展导火线,却存在于克莱尔与女儿凯特琳之间,这里构成了小说的故事主要线索。克莱尔上有母亲,下有两个女儿,她身为女儿,同时身为人母,当她意识到记忆即将失去的时候,她最为迫切的任务,是解开家庭里至关重要的记忆之谜。这就是长女凯特琳的父亲是谁。而与此同时,凯特琳也面临着克莱尔当年曾经遇到过的问题:未婚先孕。实际上,克莱尔与凯特琳作为两代人,都面对的是身为女人的自利性与身为母亲的利他性之间的困惑所在,克莱尔当年怀上身孕的时候,发现男友罗伯并不适合自己,自己也没有做好准备与他呆在一起,但是,她不愿意放弃肚里的孩子,也就是一个女人的母性战胜了女人的利已欲望,她不计后果地生下了女儿。而今天,女儿凯特琳同样面对此问题,不过,凯特琳与母亲不同的地方,是她被男友抛弃了,是被动地面对着孩子。但是,无论是主动选择离开男友的克莱尔还是被动离开男友的凯特琳,都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走上母亲之路,因为母性实在太过强大。母女两人构成了小说里的镜像对称的人生经历,在这种看似重复演绎着人生历程中,正可谓折射出作者所需要的戏剧性。
克莱尔想在失忆前找到凯特琳的生父,让女儿明白“我是谁”(《有趣的是,刚刚放映的《功夫熊猫》第三集里,熊猫阿宝也面对着“我是谁”的问题,电影由此拉扯出了他的真正的生父以及其真正的故园——熊猫乐园)。而这时的凯特琳也面临着退学、怀孕的人生困境,母女两人在失忆症面前几乎渐行渐远,但又是因为失忆症的突降,使解开历史疙瘩成为了可能。可以说,正是“失忆”开启了母女两个人对过去记忆的追访。克莱尔执意地欲让女儿前去认父,在生父拒不认女的情况下,亲自出马,找到前夫,当场对质,一场迫在眉睫的“秦湘莲”式的故事,在小说的温文尔雅的语境中,谱写成一支圣歌般的和谐天伦图。没有人去追究当年意外怀孕的对错,更看不到前男友现在家庭的强烈反弹,反而是前男友的妻子宽宏大量,调停化解,让孤女寻父有了一个融融乐乐的大团圆结局。小说内的主体心灵交锋,主要胶着在母亲与女儿对寻父认亲的态度上,并且因为她们相同的未婚先孕的命运,而获得了一种内在的平等与默契,在此平台上,寻父便在母女之间,变得容易形成共识的多。因为她们都怀着相同来历的婴儿,女儿没有理由对母亲加以指责,母亲更不会指责腹有私生子的女儿,寻父是母亲的一次最后努力,而将来的某一天,女儿也会必然重演着母亲的一切。
在克莱尔与女儿凯特琳这两代人之间,小说里还写到了克莱尔的母亲露丝,这样,小说里共有三代女性,构成了小说里的纵深的人物背景,而这三代人之间最为深刻的关系就是爱。这就是一种纵向的关系,与克莱尔与丈夫之间的横向关系,构成了小说里的纵横交错的故事链条与线索。小说里的姥姥大约生于五十年代,恋上了一个大她十八岁的英国老兵,生下了克莱尔,露丝大概受那个时代女权主义的影响,洇染上了嬉皮士的风格,小说里借由女儿之口,说她当年参加过裸体舞,此说真假难辨,但说明了小说里的第一代人,那时的生活是放荡不羁的,但是露丝与几乎可以成为她父亲的男人结合后,却爱之愈深,在丈夫之后,缅之愈切,在得知女儿患了失忆症之后,立刻收敛了自己的自由生活,来到女儿身边。同样,克莱尔作为单亲母亲,把女儿抚养成人,需要克服家庭不够健全带给女儿的伤害,她努力用舞蹈、故事等等手段激起女儿的自信,让女儿得以伊朗地成长。这种爱在家庭里没有条件地传承着,其实第一代人对女儿寄予厚望,同样第二代人也是视女儿如珍珠,然而,身为小辈,其实并不是那种出类拔萃之人,但是在长辈看来,自己的孩子都是最为优秀的,小说里无论是姥姥还是母亲,对自己的孩子,使用的一个词汇,始终是“以你为傲”,当女儿遇到麻烦时,长辈都是无一例外地给予无微不至的鼓励与扶持,正是这种没有条件的甚至带着溺爱的关爱,构成了小说里最动人的力量,就是亲情之爱,是天下最伟大的能量,是一个家庭里最珍贵的财富,是战胜一切困难的最有力的器具。
小说正是从横向的爱情与纵向的亲情两个方面,编织了“失忆”激发的两种不同方式却同样温暖人心的爱的颂歌,让小说里洋溢着蜜糖般浓得化不开、甜得腻人心的温情脉脉情愫。但小说的缺陷也正由此产生,小说的格调太甜,生活的严酷性,被爱的力量一笔勾销,实际上,未婚先孕带来的更多的麻烦,小说里已经有所涉及,比如同学的讥笑、社会的歧视,但是,小说里都天真地用家庭的爱来予以融化,实际上单亲孩子的心理创伤,在真实生活中可能会影响到一个人的人生,仅仅依靠表象式的温馨之爱来予以冲淡与化解,显然是一种天方夜谭。还有小说里最精彩的情节,就是丈夫扮作另一个人,重新走进失忆妻子的生活,在小说里信誓旦旦地写来,颇给人一种惊艳之感,但真实性让人怀疑,为什么记不起丈夫了,却能记起丈夫扮着的一个陌生人?所以失忆元素看起来很诱人,但它的过分运用到创作中来,却可能导致真实性的遗失。估计正是这个原因,在中国作家的袭用中,对“穿越”元素拿来毫不费劲,毕竟中国有悠久的五千年的历史,但“失忆”题材几乎是凤毛麟角,就是因为“失忆”涉及到的心理学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接受起来并不是没有阻隔的,所以我们的作品中多“穿越”而少“失忆”。

读《销售就是要玩转情商》有感


读《销售就是要玩转情商》有感

周彦宽

自从事销售工作以来,看过不少营销类书籍。《销售圣经》是顾问式销售必读,《细节营销》是市场营销类难得的好书,值得细读,以上两本是公司推荐阅读的。市面上销售类书籍太多了,有很多书是标题党,华而不实,公司曾推荐的《销售一定要懂的108个技巧》就是此类。

最近阅读了《销售就是要玩转情商》,之所以阅读此书,第一是看到很多对此书的好评,第二是我自认在销售情商方面不足。此书与《销售圣经》最大不同之处讲如何从神经科学的角度开发客户。此书从情商角度解析销售过程,强调常被销售忽略的情商"软技巧".以我的推荐指数,此书高于《销售一定要懂的108个技巧》,低于同类书的《销售圣经》。尽管如此,我还是从阅读此书中获得一些感悟。

建立情商销售文化的有效步骤

书中说,具有浓厚情商销售文化的团队一般都有三个基本特征:推崇学习,重视合作,鼓励慷慨大度的精神。我尤其对"推崇学习"这部分敏感,这方面我们有不足。通用公司是学习型企业的典范,每年投入超过10亿美元用于员工培训与教育项目。持续的培训有助于企业赢得更大的利润,还能降低员工离职率。

我总觉得,开会要谨慎,开会容易降低工作效率,没有十足的把握不要开会;所以,我们竭力避免培训会议。这是不恰当的。培训是必需的,开会确实容易低效率。解决办法是提前设计和准备培训会议的主题和内容,以此提升效率,真正做到培训有效果。

培训不仅可以提升员工专业知识和销售技巧,还可以降低离职率。真个团队共同完成"培训"这一集体活动,有利于增强员工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退一步讲,即便培训内容是空白,培训这种形式也是有效的!

最后,介绍一下建立情商销售文化的有效步骤:

1 创建学习型的环境

2 摆脱自我,倡导集体

3 肯定他人的努力

4 倡导慈善

提升销售领导能力的有效步骤

1 始终如一

2 放弃你被人喜欢的愿望

3 表现出同理心和礼貌

4 成为一名导师

5 将欢乐放入每周的待办事务。

始终如一,即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不虚与委蛇,真诚待人,不做情绪不稳定的人。这是领导之本!

放弃你被人喜欢的愿望,这一条对于触动最大。喜欢某人与尊重某人是存在差别的。员工可能喜欢你这个人,但是却只重视那些他们尊重的人提出的建议和反馈。被所有员工喜欢的经理可能会有很多朋友,但是业绩可能会很差。

由于性格因素,我并不属于强硬派领导。在我心目中最理想的领导应该是这样的:假如有一天团队乘飞机境外旅游,飞机中途故障,迫降于无人海岛,一伙人身处危镜,这时大家会跟随他们最信得过的人。这个人有两个特点,第一人们相信他有能力,第二人们相信他会为众人谋利益而非私利。而这样的人,我们称之为英雄——有能力的好人!基于以上的认识,我平时希望让每个人喜欢,不会强迫大家做什么。现在看来,我应该思考如何拿捏软硬兼施,此为我之不足。

此书我阅读不精,很多段略无需阅读即知其意,尤其无法忍受晦涩的翻译文字,整体阅读下来也就只有以上几点感悟和触动。不禁想到李笑来说,不值得逐字阅读的书不值得读。这书确实不值得我向别人推荐,我也不想推荐。毕竟我耗费时间和精力阅读了该书,所以总结了一些收获,不至于所耗精力全军覆没。

喜欢《《我就是要挑战这世界》读后感》一文吗?“好读后”希望带您更加了解书籍读后感相关的文章,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这就是母爱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