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下面小编收集了《呐喊》读后感作文,供大家参考。
篇一:呐喊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二: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己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的精神良药。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
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篇三:呐喊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四: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当你阅读完一篇文章,怎么写好一篇好的读后感?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
《边城》读后感1000字
雨后,我坐在阳台,读着《边城》。
这部小说初读之下,语言很平淡,情节甚至算得上是平凡,但细读之下,又会被小镇的悠闲适意,爷爷的朴讷,翠翠的可爱以及字里行间的自然、优美、诗意所吸引。
读着读着,似乎自己也融入了这个很多年前的故事中。
小说开头向我们展现了那片宁静的自然风光,寥寥几笔勾勒出翠翠和爷爷简单的生活中透出的那些快乐和活力,然后便讲述了那个热闹的端午节,翠翠的爱情便是从这时拉开了序幕。
到了小说的后半段,看得我有些急躁起来。
翠翠的爱情之路似乎愈发崎岖了,就像京剧《三岔口》给人的感觉一样,一件两情相悦好事却被一连串的误会打乱,总也成不了。
船总的儿子大老、二老都喜欢上了翠翠,刚刚开始竞争,大老的殒命却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
二老不再那么坚定地要娶翠翠,船总开始对爷爷有偏见,而爷爷的木讷和口拙也让船总和二老对他产生了误会。
小说接近尾声时,一场暴风雨带走了爷爷年迈的生命,也许,它也同样粉碎了翠翠刚刚萌芽的幸福。
在整部小说里,最幸福的人应该是爷爷吧,这位带着那个时代典型特征的老船夫,他敬忠职守的在岗位上奉献了50年,他拥有过平凡的妻子、可爱的孙女、几十年的至交老友,也经历过妻子的死亡,女儿的离去。
最终在对孙女的担忧中与那条渡船伙伴一起逝去。
虽然一生清贫,但这也算是完满的一生了。
读完了《边城》,我的心也变得酸涩、潮湿起来,不知是因为窗外不曾停歇的雨点,还是文中的翠翠那飘渺的幸福。
或许,二者皆有吧。
《边城》就像一首淡漠的笛曲,从我的脑海里卷过,留下了淡淡的凄凉和哀伤。
我本不是什么易动感情的人,却在这个昏昏沉沉的阴雨天,因为这个简单的故事,生出了想哭的冲动。
我记得,有这样一句话,悲剧美就美在它的它的残缺。
《边城》就是如此吧。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这模凌两可的结尾似是给了些希望,但又像是对翠翠的安慰,读起来有些悲哀和无奈。
合上书页,我不禁遐想,如果没有那场暴风雨,如果爷爷不那么木讷,如果大老没有死,如果翠翠主动一点,甚至,如果这个故事发生在这个时代,那么,她现在该是幸福的吧。
又或者,有了那些如果,翠翠便不是原来的翠翠,边城便不是这一个边城。
文末,那座在暴风雨中倒下的白塔又重新建造起来了,似乎是在告诉读者,虽然那场暴风雨中逝去的很多东西已经回不来了,但风雨过后,活着的人还是要继续生活的。
《边城》让我品出许多对现在生活有裨益的道理来,比如沟通,比如坚强比如
《包法利夫人》读后感1000字
一、灵魂的澎湃与生活的死寂
包法利夫人无疑是个躁动的女子。
她的欲望强烈,正如书中所说她爱大海只爱大海的惊涛骇浪,爱新绿只爱新绿点缀在废墟之间。
她的气质是多愁善感型的,而非艺术鉴赏型的,她寻求的是感情,而非景物。
很多人不明白,包法利夫人有一个稳定的家庭,丈夫老实善良,女儿健康可爱,生活并不窘迫,不用她撸起裤脚下地干活,不用她操心柴米油盐,那么她到底在作什么呢?
倘使包法利夫人稍微愚笨一点,相貌稍微丑陋一点,或许她就不会整出那么多幺蛾子,便同普通人一样,淹没在尘世中毫不起眼了。
她的美丽与寂寞无人能懂,所以她对镜自怜,抑郁不欢。
她的灵魂澎湃着激情,生活却如死水一般,搅不起来波澜。
这是一种人生悲剧。
包法利夫人在怀孕的时候曾盼望要一个儿子,她觉得男孩是自由的,可以恣意放浪,周游世界。
而女人呢,则经常受到束缚,缺乏活力。
女人的意志,就像用细带子系在帽子上的面纱,风一吹就飘来摆去,时时都有欲望在引诱她,时时都有礼俗在限制她。
二、我们身边的包法利夫人
姥姥这位岁月美人,在即将步入七旬的时候突然抑郁起来。
她要么独自坐在阳台上迎着温热的阳光一言不发。
要么就是垂泪与我们抱怨她的生活有多么苦累,日子多么煎熬。
姥姥姥爷感情不好,姥爷年纪大了,脾气也有些怪,吃饭总是挑三拣四,只要不高兴就找茬,姥姥也是性情中人,听不得姥爷说她的不好,两个人免不了口舌之争。
争吵是烦恼的来源。
农村妇女一辈子埋头于家庭琐事之中,年纪大的,很多都没上过学,大字不识。
眼下手机电脑普及,舅舅舅妈包括表弟都端着手机看电视刷新闻,姥姥几次三番与他们搭讪,他们也只是敷衍两句。
没人能了解姥姥的孤独。
那是一种从灵魂深处蔓延出来的寂寞。
她睡得很早,天刚擦黑就躺在床上。
我在一旁写字,总是到八九点时她坐起来,眼直直地望着墙壁发呆,有时试图与我说两句话,我分不开神,她就叹一口气,躺下来依旧睁着眼。
三、有的人安于稳定,有的人贪恋风浪
当得知顺利入编事业单位的时候,姐姐连连做了几天噩梦。
梦里都是对单位的恐惧,梦到一个月只有一千块钱的工资,梦见单位的同事死气沉沉。
姐姐对朋友说她的精神压力,他只回姐姐一个作字,他说你都考上了,有一个离家近又稳定的工作,到底还在矫情什么?
在没有考入事业编的时候,姐姐像漂浮在大海上的帆船,学历不高,时刻想扎根在一处,过上稳定的日子。
可当姐姐得到这种稳定的时候,忧虑又时时向她袭来。
钱钟书的围城里说,婚姻是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其实事事都是如此,因为不了解所以想接近,因为了解了所以厌倦。
我们总是从一座围城出来,走进另一个围城里。
但有些人天生具备安稳的气质,他们的眼里容得下景物,可以独自品茗赏花,自有自己的乐趣。
他们喜欢花大把的时间做早餐,绘画读书,而不寻求感情上的刺激。
所以,你是什么样的人,就去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1000字
当我第一次看《麦琪的礼物》时,有这样的疑问,麦琪是谁?他(她)的礼物又是什么?后来我了解到麦琪是三个人,他们是《圣经》中,耶稣出生时从东方来的三个贤人,他们的礼物带表了尊贵与圣洁。
这也是欧亨利《麦琪的礼物》中主人公表现的出的品质吧表达了夫妻俩为他人着想的心。
看过了《麦琪的礼物》,我对欧亨利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欧亨利(1862~1910),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美国小说家。
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
他的一生富于传奇性,当过药房学徒、牧牛人、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新闻记者、银行出纳员。
当银行出纳员时,因银行短缺了一笔现金,为避免审讯,离家流亡中美的洪都拉斯。
后因回家探视病危的妻子被捕入狱,并在监狱医务室任药剂师。
他在银行工作时,曾有过写作的经历,担任监狱医务室的药剂师后开始正式写作。
欧亨利以善长写短篇小说著称,他一生共创作了三百余篇小说,若用一句话概括说就是:这些小说都体现了作家对健康的人性和健康的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它们歌颂着小人物在贫民生存中美好善良、香濡以沫的真淳品格,
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它们揭示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儿虞我诈、寡廉鲜耻的无耻行径!也就是说欧亨利运用高超的讽刺艺术说法将社会的本质特征描绘的淋漓尽致!我们通过他的小说,不光能学到其中的写作技巧,也可以使自己在阅读的同时理解作家的感情,更容易描绘自己人生绚丽的画卷!
看过欧亨利的作品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幽默,这也是他创作的主要艺术特色。
这本书让我知识增加,作文也好了许多。
在这一本书中,让我最难忘的是看,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一个小小的看字,可以写成一大篇文章,这让我十分惊讶,而看有许多种,有盯、瞄、瞧等等之类。而且句子非常优美,比如有一句;哦,多少次了,每当我向前眺望,种觉得满目葱翠,心里宛如注进了一泓碧水,可舒畅了。在这一句里作者用了比喻的手法描写了看,让句子的字变多了许多,还有一句,也是运用了比喻的手法:她的一双眼睛像黑洞洞的枪口一样,紧紧的盯着我。还有一句,不是运用比喻而是运用成语,把句子变得更加具体优美:入夜,我们站在宾馆的露台上,沐浴着这深山的芳香。这句也是运用成语;小朋友长时间仰望着天空,和平鸽迎着阳光在天空中自由的飞翔,五颜六色的气球系着红色的飘带,冉冉升腾,将蓝天打扮得绚丽多彩。气球越飞越高、越飞越远像夜晚天空的星星,大家依然仰望着,真想一眼望穿那无边的天空
这一本书让我知道了,原来一个小小的字,可以扩大成一连串的字,甚至变成一篇文章。
《边城》读后感优秀作文
看完《边城》后,一直心中有个疑问。边城还存在么?
边城的原型凤凰,我曾在去年寒假去过。城市并不大,却密布着水系,沈从文先生的故居,也在这座小城内,每日接受着游客的熙攘。与之并列的,甚者更胜一筹的是的另一景是一所富商的宅院。虽然富商姓甚名谁已不记得,但我还记得文人故居的吸引度甚至不如不如这二层的小楼。不过细细想来似乎也就不觉奇怪,经商之人在乎的资产,正是现代人渴求之物,去那里吸一吸金钱的味道,或许比吸收思想更重要吧。
还记得当时导游带着自豪的表情说的一句话:来到我们凤凰,就算哪儿都不去,也要去看看凤凰的酒吧。古城内虽是古朴的风格,河上的渡船,吊脚楼,都依稀可见边城的清秀模样,但藏匿在古朴风格牌坊下的,却是接连的酒吧。一到夜晚,白天鲜有来客的酒吧瞬间爆满,嘈杂的电音从迷乱的小屋涌出,免费艳遇的牌子格外刺眼,扎在真正古城人的心上。读后感[.cn]我想,如果当时的茶峒是这般摸样,《边城》也不可能存在吧。
如凤凰般,类似的时间还有许多。近年来,最美乡村的评比一直在进行,但评选结果出来后,大部分的获奖乡村都开始发展起了旅游业,只有少数是在偏远的乡村放弃了这个想法。
周庄,不也是这样被毁的?江苏之旅时,我看到的不是水乡,而是浮躁的城。
凤凰空有百鸟之王的名,却也随了百鸟的样。
童年是一本独特的自传,今天小编跟大家分享几篇童年读后感的优秀作文,以供参考!
童年读后感范文一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假期的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的字体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打动了我:四岁丧父,跟随痛哭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打架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默默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渐渐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欢乐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争吵之类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里,被甜水泡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童年读后感范文二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可怜的高尔基3岁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后来高尔基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高尔基就这样失去了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了木匠好事情,成了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
高尔基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我们现在丰衣足食,要什么有什么,又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童年是人生最宝贵的一笔财富,童年的游戏更是难得的宝石,童年无论是贫穷的还是富有的,在日复一日的岁月里它都会成为生命中最诱人的磁场。而《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得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迹。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仅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这层充满种种畜生般的坏事的土壤是如此富饶和肥沃,而且还因为从这层土壤里仍然胜利地生长出鲜明、健康,富有创造性的东西,生长着善良的人所固有的善良,这些东西唤起我们一种难以摧毁的希望,希望光明的人,人道的生活终将苏生。它是想要告诉我们充满向往,把在沉睡的民众唤醒。
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地,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繁花落尽,败叶随舞,想起了那段最无暇的时光---与雪人相伴,与蝴蝶共舞,童年是多么的快乐!如流量一般,转瞬即逝,一去不返,只留下那美好的回忆。
导语:似乎世界上很少有女性不喜欢项链,不喜欢珠光宝器,以下是小编为你介绍的项链读后感优秀作文,欢迎参考。
项链读后感优秀作文(一)
莫泊桑短篇小说《项链》中的故事让我有说不出的感受。
顾名思义,《项链》全文就是围绕着一条项链展开的:马蒂尔德是个出生在小职员家中的爱美姑娘,她为了参加一个晚会而向朋友借了条项链,舞会上,她是那么美丽,那么让人倾倒。可后来项链却丢失了!马蒂尔德为了不被误会,于是欠债买了一样的项链还给朋友。直至十年后,朋友问起她家这些年为什么这么穷,她才忍不住说出了真相,朋友惊呼:“哦,其实我的那条项链是假的!”
读完全书,马蒂尔德给我的第一觉,就是她爱美。做新衣借项链不就是她爱美的具体表现吗?回家后她在卸妆前说:“趁着荣耀的打扮还在身上,再端详一下自己”,真是爱美达到了恋恋不舍的地步。即使自己贪恋美而酿成悲剧陷入困境,可她爱美爱到无怨无悔!但同时她也是个单纯的人,在接到项链后,又是跳又是搂又是亲又是跑,活脱脱一个单纯女子,宛若一位天真烂漫的少女。十年后,小说中写到:“她带着天真得意的神情笑了。”是的,她爱美,但是她也单纯。
我想莫泊桑不是一个讽刺贫苦人的作家,在他的世界观中,就算女主角曾经虚荣,但十年的惩罚已经够了,作者讽刺的不是她,而是故事中的小资产者。
我相信,没有一个女性不爱美,但真的要做到马蒂尔德那样单纯,那样勇毅,那种面对残酷的困境不气馁,不悲观的程度,也许我们真的做不到。
我敬佩她,她教会了我在困难面前要坚强,要依靠自己的意志,精神和力量,依靠自己的一双手去奋斗,去拼搏,去进取。
项链读后感优秀作文(二)
马蒂尔德是一个漂亮的姑娘,但是没有人赞赏她,她只能呆在家里,坐在镜子前面孤芳自赏。马蒂尔德压抑着,但是她的虚荣心全完全迸发出来,为了徒有的虚荣,向朋友借了一条钻石项链。
马蒂尔德的悲惨命运由此展开,她弄丢了钻石项链,却不敢告诉朋友,只是默默地挣钱还债。十年之后,她还请债务后,觉得一身轻松,把真相告诉朋友。此时,朋友告诉她,那只不过是一条假的钻石项目,根本不值钱。
我读到这里,也为马蒂尔德的悲惨感到心痛和惋惜,她完全可以和朋友说出真相,但是虚荣心让他保持了缄默,是虚荣心害了她。
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的虚荣心,我也有。我喜欢穿漂亮的衣服和玩新潮的玩具,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在同学面前昂首挺胸,朋友们才会对我刮目相看。
我全然不顾昂贵的价格,每次都央求爸爸妈妈买,爸爸妈妈依着我,宁愿自己省吃俭用把辛苦赚到的钱帮我买新衣服,新玩具。其实那些都不是必须的,只不过是我的虚荣心作祟,我只是要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一下。
衣服还很新,但是款式不是最时髦的我就不穿了,玩具玩几下就觉得没意思扔一边了,这真是绝大的浪费。
从今以后,我觉得克制自己的虚荣心,不要因为虚荣心而浪费钱,不让爸爸妈妈过苦日子。
项链读后感优秀作文(三)
《项链》是法国19世纪作家莫泊桑的代表作之一。本文以项链本身为线索,通过借项链、丢项链、还项链的线索带领读者走进女主人公的生活及其内心世界。故事中的女主人公玛蒂尔德是一位漂亮的女子,他的丈夫是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虽然地位低下却爱慕虚荣,追求高雅乃至奢华的生活,但家境只能让她生活在梦幻中。为了出席一个舞会,玛蒂尔德把丈夫积攒下来的钱拿去买了漂亮的衣裙,并向朋友伏来士洁夫人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晚会上她出尽风头,但却乐极生悲,不小心将借来的钻石项链丢失了。但她却不敢告诉好友,只好四处借钱买了一串一模一样的项链赔偿。
为了偿还购买项链所欠下的债务,夫妇俩含辛茹苦地劳作了十年。玛蒂尔德变成了一个粗壮耐劳的民间妇女,路遇伏来士洁夫人时,老友竟认不出她了,玛蒂尔德讲出了项链丢失的事和十年来的经历,伏来士洁夫人感动极了,却出人意料地告诉她,借给她的那串项链是最多值五百法郎的假钻石项链。莫泊桑借此讽刺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结果虽是玛蒂尔德因为自己的虚荣心而自食其果,但她坚强的灵魂却令我震撼不已。
丢失项链之后,玛蒂尔德在沉重的打击面前,没有沉沦在悲伤中,而是迅速地回到了现实,毅然地做出了令人惊讶的决定:“要偿还这笔可怕的债务。”贫穷生活的磨练,不仅仅改变她的容貌,更是改变了她的性格和精神。艰辛的生活把她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地面。玛蒂尔德是不幸的,她不幸在于盼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时她又是幸运的,残酷的现实让她清醒,生活不只是云里雾里的幻想,更多是脚踏实地一步步走过每一个脚印,虽然过程可能并不那么一帆风顺,但总有到达彼岸的一天。
好书读后感优秀(一)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好书读后感优秀(二)
《家》这部小说是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的一个大家庭中说起的,讲述了那一代人对自由,对爱情,对创新中国的梦想的追求和努力,和他们三兄弟做出的不同决定,是坚持还是放弃,是爱还是恨,是走还是留以及这些决定带来的不同后果,越是读到后面,情节越是起伏不定,内心越是激动不已。《家》中塑造了一个封建压制极其严重的大户人家,在这个家中有着不同性格,不同命运的人物。觉新无疑是这个时代大部分人的影子,他是一种悲剧,曾经深爱着梅,但让他的父亲用占阖的方式决定了他的命运,娶了瑞珏。他爱他的妻子,但世俗的思想害了他,听从别人的鬼话,将待产的妻子送到城郊,以至他的妻难产而死。他含泪忍受一切不义行为,不敢吭一声,他活着,只为敷衍,豪无主见,这也正是旧中国的悲哀。然而丫头鸣凤对觉慧的不渝也是一个悲哀,这个悲哀是这个社会造成的,但麻木的人们不以为然,在他们心中丫头拥有的权利不同于他们,他们是物品,可以当作人情相送。而觉民则不同,当他得知与冯家小姐定亲时,为了自己的梦想毅然选择离家,最终他在这个家庭中是最早取得小小胜利的人。
读完了《家》,我的心潮澎湃,不知是为了觉民,觉慧的胜利而欢;还是为了琴,鸣凤的大胆而喜;或者是为了瑞珏,梅的遭遇而泣;再不然,就是高老太爷的专制受到了打击而歌……总之,五味瓶打翻的味道,难以用言语阐述。
好书读后感优秀(三)
最近,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使我深有感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海伦·凯勒,一个又盲又聋的女子的成长经历,以及她的心路旅程。她的一生只有十九个月的光明与声音,但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甚至有些渺小的人,却用她的行动来证明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在安妮老师的帮助下,在亲人们的关爱中,她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开始了她对梦想的追逐,她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学业,取得了学士学位。她一生致力于残疾人慈善事业,不断为残疾人创造机会,让他们能够受教育,不再风餐露宿,她还曾周游世界各地演讲,为残疾人加油鼓劲。
她的世界中,没有光明,没有声音,只有孤独与寂寞。
但她却顽强地认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这样去做。
第一天:我要去看看那些给予过我帮助与关怀的人们,记住那些充满善意的眼睛,他们一定有着美好的心灵。
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见证黑夜变成白昼的奇迹,那该是多么令人激动啊!
第三天:我将在忙碌中度过,我要亲自去体会那些劳动人民的快乐。(.)
这些在我们常人看来多么简单的愿望,却成了海伦心中最渴望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梦想,所以,她将它们用另一种方式记录下来,告诫我们,珍惜现在我们所能看见的每一分每一秒。
假如你的光明只剩下三天,你又会怎么去珍惜呢?
匆匆这篇文章紧扣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今天小编跟大家分享几篇匆匆读后感范文,以供参考!
匆匆读后感范文一
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又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又再开的时候。是啊,时光匆匆,岁月匆匆,自然界的事物时时刻刻都在周而复始,唯有一样东西永远不停留,永远不复返,那就是时间。自从学了《匆匆》这篇文章,让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了时间的宝贵。
昨日之日不可留啊。当你昨日取得优异的成绩时,就会沉浸在高兴、喜悦当中,时间便从眉梢中溜掉。当你做错事时,便会埋在悲伤和忧郁之中,日子便从忧郁之中逝去。这样,时间就在你的喜怒哀乐中悄然逝去了,时间,它是不等人啊。
我们有理想,有抱负,但不能坐享其成。有些青年靠幻想来度日;想着以后该成就什么,怎样为国家做出贡献,甚至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来。让时间在幻想当中白白流失了。有的人,总把事情推到明天再做,要知道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啊!
古往今来,有多少的人在叹息时间之快。确实,时间的流速是让人无法预测的。人的生命有限,但如何才能让有限的生命为社会作出不朽的贡献呢?这就需要我们珍惜时间,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未来的成绩在于今天的努力,明天的理想是在于今天的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把握时间,未来的成功才会向你招手。
匆匆读后感范文二
我一直认为时间是多么不起眼的两个字,反正过了今天还会由明天嘛!但是,自从上个星期,我们学了《匆匆》这篇课文后,我才知道原来我错了,彻底的错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课文记述了作者从八千多日日夜夜中产生的感受:时间是怎样流逝的。
从文中我感悟到了时间的珍贵:虽然今天的太阳下山了,还会有明天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昨天的太阳了。如同我,童年的日子是多么无忧无虑,充满了欢声笑语,童年过去了,留下了什么呢?只有回忆罢了,而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童年了。唉!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
在短暂的人生道路上,怎样的所作所为才不算是虚度时间呢?难道是玩吗?如果说不是的。可除了玩我们还能做些什么呢?就如作者所说的:洗手时、吃饭时、默默时、遮挽时、睡觉时、叹息时,时间总会溜走。想一想,我们的时间是谁给的呢?是父母。他们用了所有的青春来养大我们,然而对我们的期望却只有一个:就是做祖国的栋梁。因此,我们还可以好好学习报孝父母,为父母分担家务。这样也不枉虚度一生了。
匆匆读后感范文三
古人云: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每当听到这些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不禁想起了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一文,使我思绪万千,深受感触。
《匆匆》一文通过作者对时间流逝,生命的短暂的叹惋和思考,激励人们要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努力上进而写的。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在开的时候。的确是这样的:露珠儿干了,有在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升起的时候可我们的手中的日子就如石沉大海一样,一去不复返。如: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屏幕上跳过了;玩耍时,时间从欢笑中走过了;睡觉时,时间从身上跨过了
是啊!时间就是这样特别,就是这么不辞而别,飞奔而去了!时间老人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我们要同时间赛跑,抓住一分一秒的时间,在我们有限的生命长河里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时间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啊!
导语: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根鸟的读后感,欢迎大家参考!
根鸟读后感【1】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魔鬼老师,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根鸟读后感【2】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根鸟》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是我在周末读的一本耐人寻味、引人深思的小说。它让我有一种一看题目就想翻开看的感觉,带着心里的疑问,我翻开了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根鸟的男孩第一次独自外出打猎的时候,猎捕了一只神秘的白色大鹰。它的脚上有一个布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我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峡谷里,快来救救我呀!就是因为这句话,以及头脑里反复出现的梦,他出发了!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看见白色的鹰在空中飞翔
读了这本书后,我内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做什么事都要坚持,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要像根鸟一样做一个意志坚强、敢于追求梦想的人。虽然在追赶梦想的道路上,会遇到各种困难、挫折、迷惑,但一定不能放弃。其实,坚持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的金钥匙。
我,手握这把金钥匙,像根鸟一样,出发!去追逐梦想......
根鸟读后感【3】
在这个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先生写的书,名字叫《根鸟》,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很多。
在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子在打猎时打到了一只白色的鹰,鹰的脚下拴着一封求救信:一位女孩紫烟在峡谷边采花,不幸掉入大峡谷里。从此,根鸟的心就像被拴住了一样,碰碰直跳,终于有一天,他按捺不住了,离开了家乡。在漫长的旅途中,他无时无刻不想着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慢慢的来到了青塔,认识了一个追梦者:板金,板金的家族有一个怪病,只要到了18岁的男孩,从此就不会再做梦,板金是一个追随梦的人。根鸟和板金一路同行,向西走去,板金让根鸟学会了要饭,当一个有尊严的乞丐。但在板金他们要上路的时候,根鸟生病了,他们俩不得不分开,根鸟在留下的地方赚钱,可不幸的是他的钱被黄毛偷了,在一位老和尚的帮助下,他得到了一匹自己的马。他继续往西走,碰上了一个长脚,长脚让他好吃好喝的住着,并把他骗到了鬼城,一个干活的地方,他被套上脚铐,多次想逃跑的他,没有如愿以偿,但他认识了一个叫独眼老人的巫师,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他烧掉了害人的红果子,想带着他认识的好朋友青壶离开鬼城,但青壶不愿意离去,他只好自己独自离开。离开鬼城的他,对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没有了兴趣,他回了家,回到了菊坡,他的父亲在见到了他的一个星期后,去世了,他烧掉了自家的大门,朝西去了,在这路上,他碰上了一位叫秋蔓的姑娘,他帮助秋蔓来到了米溪,在杜家大院里,他过上了老爷般的幸福生活,但有一天,紫烟再一次闯入他的梦里,他又出发了,他来到了莺店,这个恶气笼罩的城市,他认识了一位唱戏的女孩金枝,在一个晚上,他听到金枝低声的哭泣声,原来是头目在用鞭子狠狠的抽她,因为金枝不小心烧掉了一个戏服,根鸟觉着鞭子就好像在抽自己一样,他的心一直在疼着,终于,他忍不住了,撞开了金枝房间的大门,替金枝赔了衣服,和金枝聊了起来,金枝伸了个懒腰,刚要站起来,又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她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低声的哭泣起来,根鸟连忙问:疼吗?很厉害吗?金枝默默的站起,脱掉了所有的衣裳,背冲着根鸟,让根鸟看,根鸟脸都红了,这时他第一次看女孩子的背,根鸟小心翼翼的抬起头来,他看到那是一个瘦小的脊背,脊背上有一道道暗红的鞭痕,他觉得看着鞭痕好像就在抽自己的身体一样,一阵心疼,他无意间看到了金枝映在墙上影子,因为金枝的身子是半倾斜的,所以他看到了金枝的胸脯,他感到金枝的胸部像两个倒挂的大雪梨,摇摇欲坠的,他不禁脸红了起来,不朝那边看,从此,他和金枝成了好朋友,他染上了赌博,酒量越来越大,他学会了骂人,每天都去泡戏园子,听金枝的戏,他总觉得金枝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凄凉,因为头目老欺负金枝,所以他决定留在莺店,不在去追寻那不现实的梦了,金枝几次恳请他离开莺店,但他胆子越来也大,不去想他的梦,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板金先生,板金苦口婆心的教育他,终于他又开始的新的旅途,而板金,却永远闭上了眼睛。根鸟风尘仆仆,走了好长时间,终于,他看到了他梦寐以求的大峡谷,他的梦想成为了现实。
这个故事使我深受感动,是呀,每个人都有清醒的时候,也都有疯狂、糊涂、烦恼的时候,故事的主人公根鸟,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为我们树立了好的榜样,他让人们知道了只要坚持不懈,就会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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