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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观后感600字

《血色浪漫》读后感1500字_观后感。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可想而知读书多么重要,相信很多人都读过一两本经典作品。在阅读了作品后,我想您对于这个作品有了更深的了解,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一篇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为此,你可能需要看看“《血色浪漫》读后感1500字_观后感”,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世界上就有这么一种人,天生就不喜欢过正常人的日子,而是愿意接受挑战,喜欢冒险,就像《在路上》的狄恩,《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霍尔顿,及本主人公钟跃民,他们有个新的名字叫“行走在路上的人”。

 

 

  如果你曾经和我一样,永远在教室的某个角落,生活的某个角落,做着人人都夸赞的乖乖女,沿着既定的轨道,安静而平凡的活着,在其他人的故事中描绘着自己五彩的人生。也许之前我会觉得没什么很正常,但现在我想带着你一起苏醒,因为即使我们用尽所有颜色绘制出缤纷多彩的蓝图,它也仅仅是一张纸,不是我们青春的本色,在人生的画卷中它仍然是灰色的,《致青春》演绎的不是我们的青春,我们不用去怀念,相反90后的青春正在热播,没有剧本,没有彩排,也没有NG,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曲折离奇的故事要由我们来演绎,即使有遗憾,那也是我们生活最美的场景。像风一样自由飞翔,用飞翔轨迹煅写后辈的前车之鉴。

 如果你喜欢都梁的《亮剑》,那《血色浪漫》你绝对不能错过,不管出于文学欣赏还是个人爱好,这个故事,这个人,触动了我多年平静的心,希望推荐给大家一本学习人生的好书。

 

  “那是一个没有炮火的年代,一代人的青春挥洒在武斗和呐喊声,这是他们阳光灿烂的日子,他们的浪漫在血色昏黄中弥漫成昨天的记忆,我们在他们的故事中心随波逐动,却发现,青春不过是一场绽放到极致却结束的太过仓促的事”这是都梁对整个故事的简介。他讲述的是一个有关“命运”的故事,可我却从中读出了90后的味道。也许我只偏重于主角,也许因为我正值青春,所以我的感觉停留在绽放到极致,而不是短暂和无法抗衡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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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后感(精选)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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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讲真的,这部长篇小说给我的震撼蛮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看得出作者是一个生活阅历丰富,视野开阔,经常独立自考的人。我不敢说这部小说有多伟大,但我可以说的确值得阅读。电视剧就算了,电视剧根本没拍出小说里的精髓,可以翻拍试试。书里有很多独立思想,我只是写了其中几部分,篇幅有限,就先写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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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想,一个人的一生究竟怎样才像一棵庄稼苗那样风调雨顺,要风时就有风,要雨时就有雨,要运气和机遇时,老天就给运气和机遇。似乎不仅植物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人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和生长环境。事实上,不是每个人如此幸运有这么良好的生长发育条件。我们每个人无时无刻都在经历磕磕绊绊,生死考验。

工作的时候,人最苦逼的就是工作。当我写作以后,我发现最苦的还是活着。这个活着并不是简单的活着,而是有滋有味的活着,身体和心灵一起成长品味人生百般滋味。这时我才明白母亲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活着怎么就这么难,就数做人最难还不如一头撞死了算。母亲发完牢骚,跟着太阳东升西落依旧忙碌,睁开眼忙着给孩子丈夫做饭,忙着给孩子丈夫洗衣服,忙着给孩子丈夫缝缝补补。说实话,我感觉家里最忙的就是我的母亲。就算这样,母亲照样和我们一起下地干活,而且还能干好几个人的农活。

母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家庭妇女,她有着农村劳动妇女身上所有优点,勤俭持家,孝顺父母,把所有的爱无私奉献给家里每个人,从未想过自己。她还有最典型的缺点,那就是爱唠叨,唠叨起来没完没了。她身上具备传统优良品德,关爱孩子,对丈夫忠诚,一心一意帮助丈夫,干什么都想着这个家。

我不知道怎么就写到我母亲身上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想起母亲了。我只想说我从母亲身上看出生活艰辛,生活艰辛到母亲一边抱怨一边前行。抱怨归抱怨,人只要活着睁开两眼就是吃喝拉撒。

当时,我并未体会到在地里干农活艰辛,只是当父母开口求人办事时的那种放低姿态,让我心里难过很长一段时间。我暗自发誓,将来自己一定要有本事,不能降低自己尊严求人办事。谁知道在城市工作总是遇到各种恶心事恶心恶人,活儿不累糟心的事不少。说实在的,我之前的梦想就是当一个农民,我喜欢在地里晒太阳,更喜欢在地里顶着日头大汗淋漓的感觉。这种感觉距离我太遥远了,仔细一算,我已经有二十多年不在地里顶着日头薅草锄地。我想起这种感觉时总是一种模糊,好像是上辈子发生的事,又像是做梦。当时我是个孩子,过早体会生活不易,越是这样越激发出我对未来无限憧憬,整天盼望自己长大,赶快长大,长大以后挣钱养家,替父母分担家庭重担,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当时我不懂父母深陷水深火热的状态和其中各种滋味。只是当时我除了寄托于未来,对未来充满憧憬和希望,实在不知道怎么做心里才能好受一点。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好好上学读书,这个想法成了我的希望,让我心怀美好。

生活,是一份重量,这份重量像一座又一座大山压着我们喘不过气,就算我们喘不过气,我们也要硬要挺起脊梁站起来像个人一样。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孩子时懂父母不易,说实话,这种不易并没有刻在骨子里,也就无法做到和父母感同身受。

人都说,孩子不知父母恩,只有自己当父母以后才懂父母不易,当大人不易。长大以后发现,我们正在悄悄走父母的老路,沿着他们往前走,像是前后车轮。到了中年,上有老下有小,我们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咬着牙硬抗,忍受各种煎熬,像中草药在火炉上慢火煨着,无止境,看不到尽头。

这段人生之路最难走,最艰苦,最有味道,五味杂陈,说不上好,说不上不好,我们眼前看到的感受到的都有一份说不出道不尽的苦楚。这种苦楚让我们成长,真正长大,真正变成一个大人,像个大人一样站起来,面对人生各种苦难,考验,纷争。

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问题,大问题有小问题不断,就像一个人大病少小病小灾没停过。这也和工作一样,每天都有烦恼,各种各样的烦恼。这些烦恼让我们想要逃离,甚至让我们退缩不前。我们开始抱怨,抱怨别人,抱怨环境,很少抱怨自己,很少自己审视自己。我们觉得自己已经够不幸,从小到大好像没有一件顺心如意的事,甚至自己可怜起自己,自怨自艾,感觉没一个人同情自己,没一个人理解自己,甚至觉得自己活的特没意思,特别没劲。所有的这些负面情绪,都在不断给我们提示——问题出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想要改变别人,第一个就要改变自己,改变自己来适应这个环境,弥补自己的缺陷和不足,让自己变的更好,更优秀,更受欢迎。也许我们缺乏灵活变通,也许我们缺乏倔强坚持,也许我们还有很多未发现的缺点。不管如何,我们都要明白一件事——找到自己。找到自己,也就意味着自己认识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这时我们的大脑起了关键性作用。我们不能做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我们不仅四肢发达,还要懂脑子还要学会灵活,更要灵活应用,不能生搬硬套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学习还是生活,我们都要学会举一反三。不管到什么时候,多动脑子对我们都是有益无害。脑袋不用,日子久了会生锈,会木纳,会不运转。

如何找到自己,深刻剖析自己还不算,还要深刻反省自己哪儿做的不对,哪儿做的对,老话说一日三省吾身,这句话流传千年,说明已经经得住时间检验,但凡经得住时间检验的都是真理。在反省过程中,我们发现自身不足,发现天生擅长的地方,做到扬长避短,找到自己的兴趣点。不要说我对什么都感兴趣,相当于我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是否真正感兴趣也需要时间检验,在此我想说世上一切检验标准都是时间,我们不用任何评判标准,只需时间来说真话。我们真正感兴趣的点并非一天两天,三月五月,更不是三年五载,也许你认为我夸张,我说的一点也不夸张,凡是真正热爱的东西都是热爱一生一世,一生一世热爱,它不是时间长短评判,而是只要你活着你就爱它,哪怕你死的时候依然爱它,想着它,心里依然放不下它。

这就像我们发自内心的爱一个人,就像母亲爱一个孩子,不计任何代价,更不计任何回报。这种爱是不讲回报报酬,甚至不讲任何条条框框。这是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这种热爱是一种原始驱动力,是最原始的最简单的动力,让你付出的同时内心依然很快乐很充实很有成就感,这种原始动力支持着我们走过风风雨雨,经受各种风浪考验,不管小风小浪还是大风大浪。这份热爱足以让一个人对抗整个世界。没办法,这就是热爱,这就是热爱无法抵抗的魅力,这才是真正的内心热爱,这种热爱发自内心,这种热爱给我们能量,动力,没油了自动蓄油,没热血了就自动满血复活。

如果你没有这种热爱带来的深刻感受,那我很遗憾地告诉你,你没有找到自己心中所爱,你不懂什么是真正的热爱。

如果你有这种深刻的感受,我想就算我不恭喜你,你也会觉得内心热血沸腾,激情四射,脸上不自觉地洋溢着神采飞扬,毫无疑问,你会忍受各种不能忍受的,经历各种别人不能经历的,这时候你就赢了,真的赢了,是一个真正的赢家。

我们不难发现,人只要活着就是赢家,那句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才是真正的笑,同样适用于谁活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这点想必不用我说了,当然人各有志,当人心中无牵无挂的时候,也许就是走到时间的尽头。哪怕阎王老子再多给十年活头,估计那个人也不愿意继续活着。活着,心中得有份牵挂,得为一份爱活着,也得为自己活着。

小说里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地方,老生常谈的题目:穷,人明明知道自己穷却走不出穷的怪圈。小说里有一个笑话,钟跃民问放羊娃长大以后想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钟跃民又问娶媳妇干什么,放羊娃说生孩子,钟跃民又问生孩子干什么,放羊娃说攒钱娶媳妇,仿佛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放羊娃却没想过走出这个贫困落后的地方,更没想过如何走出去。如果放羊娃说自己攒钱读书,说不定会引人反思。虽然钟跃民针对这个穷的怪圈独立思考,但他并没有完全想明白如何逃出宿命,钟跃民当兵走了以后,那些知青只有郑桐一边看书一边反思,在独立思考的过程中寻找新的出路。郑桐想来想去,要想走出这个鸟不拉屎的黄土高原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读书,不停学习知识,准备好自己随时抓住机遇,通过知识改变命运。当时郑桐要求村支书推荐他参加县里考试时,村支书不屑一顾地说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不是照样来他们这个穷地方当知青。

这本书也提到了社会阶层,间接描写了社会每个阶层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时代正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也在不断往前发展,不断改进和完善社会存在的漏洞,尤其在法律制度方面不断健全。任何时代都有人打法律擦边球,但是任何时代都在不断推动向前发展,谁都不知道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往哪个方向发展才算正确,譬如下海经商还是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时代像是一把看不见的操盘手,推动着每个人前进,谁原地不动谁就会落后挨打,谁就会被时代淘汰。

每个人都知道想要打破社会早已固定阶层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几乎每个人都是子承父业,不管是处在社会上层还是底层的人物,谁都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为明显的就是那些出身名门世家的孩子还未出生家里早已安排好出路,哪怕孩子不按父母安排好的路线走,他们也比普通人拥有更多选择权,他们用不着为生活发愁。普通人就不一样,普通人想要往上走,每走一步都要经历千锤百炼,都要历经层层选拔,严格要求和考验,稍有不慎就会被打回原形。

小说里最为明显的例子,周晓白的父亲是将军,毫无意外周晓白家里的人都和当兵有关,周晓白的哥哥姐姐都是将军,虽然她是家里最小的一个,将来也是将军。从他们一出生,他们就能参军入伍一步一步往上走,最后建功立业。这要是换成平民百姓家,怎么可能,对于当时来说不是谁都想当兵谁就能当兵,需要走后门托关系送礼。就拿宁伟来说,宁伟天生的将才,他比他们军队里任何一个人都适合在军队发展,天生是个军人,对他来说想要战功赫赫简直易如反掌,偏偏命运就爱和人开玩笑,他没有任何家庭背景,没有强硬的后台,没有送礼,最后被赶出部队走上犯罪道路。李奎勇的父亲拉板车,到了李奎勇成了出租车司机。

所以,人的出身注定未来人生道路。但是人可以改变命运,人要改变命运,就得让自己优秀,就得让自己不断学习,不断看书,不断思考,严格高标准要求自己,丰富自己的心,修护自己的心,不断完善自己,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走出来。走这条艰难道路之前,我们应该事先做好心理准备,做最坏的打算,不要期望过高,这不是打击自己自信心,而是告诫自己不要一味盲目乐观,更不要一味求快,欲速则不达。既然想做成一件事,就要磨砺自己,在最艰苦的环境下造就自己。毕竟从无到有,需要付出常人十倍的心血努力,需要吃别人吃不了的苦,受别人受不了的罪。自己对自己狠,才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觉得历史上最励志的创业不是刘邦,也不是朱元璋,而是秦朝。秦始皇为了统一天下经历几代人呕心沥血,一步一个脚印走出来的,为了实现统一天下这个宏伟目标,传了一代又一代,每一代都付出不少心血,在此期间也历经内部不少权力斗争。我想表达的是一个宏伟的目标,不能只看眼前,还要看以后,甚至还有看以后的以后,这就需要一个人有开创未来的决心毅力,还要有长远的目光。既要脚踏实地,又要放眼未来。

既然我们有了这个糟糕的心理准备,就要敞开怀抱接纳这种考验,不抱怨,敢于正视自身不足,修炼自己,丰富自己,不断完善自己,这样才能石头缝里开花,吸取天地日月精华。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发现人活着,不是和别人斗,也不是和天斗,而是和自己斗。那句话说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只有挑战自己成功了,才算真正的成功。我看风景时,经常注意到这样的场景,越是不能生存的环境,发现植物生长的越是旺盛,看起来越精神,甚至还能开出娇艳的花儿。这让我为之钦佩,这份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看见并学习,反思自己。

不管我们所处的环境有多恶劣,我们都要和自己斗争,活下来,一定要活下来,无论如何都要活下来,不仅要活下来,还要活出精彩,开出好看的花儿让人瞧瞧。我们需要这样一种精神,更需要这样一份坚定信念和力量。谁都不可以把我们打败,唯有我们自己打败自己。

说到这点,我不得不说,小说中让我为之震撼的就是钟跃民身上苦中作乐的精神。那么艰苦的生活条件,他却给所有人带来笑容。我们不仅看到生活艰辛,更要看到生活另一面,哪怕再苦,也要苦中做乐。这份苦中做乐是一种生活态度,需要我们学习和借鉴,并想尽一切办法改善生活环境。我想如果我们生活或工作中有钟跃民这样的人作伴,那太有趣了,太有意思了。不仅我这样想,书里的那些知青也这样想。其中有个知青说钟跃民离开以后,把他们知青的灵气也带走了。不夸张地说,钟跃民这个人物形象是那些知青的灵气,魂魄,精神,甚至是希望。钟跃民在的时候,他们那些知青并未意识到钟跃民的重要性。钟跃民离开以后,他们发现了钟跃民身上的闪光点。确实是,我们能遇到钟跃民这样的朋友是我们的幸运。钟跃民身上有一种天生的乐观主义,准确地说,天生有一种浪漫主义。他总能给人制造各种各样意想不到的惊喜,虽然有时惊喜变成惊吓。

不管工作还是生活,我们活着总要给别人带来点什么,哪怕物质上没办法帮助别人,我们也可以在精神上鼓励别人,让人振作精神,鼓足勇气好好生活,努力向上看,努力向前看,努力做最好的自己。

钟跃民一直崇尚在路上,我不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他说的在路上说白了就是不希望生活一潭死水,不希望按部就班的生活工作。他不按套路出牌,喜欢那种在路上的感觉,也许是激情,也许是热血,也是体验,也许是浪漫。他总能把生活不好的一面变成好的一面。他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魔力。

这本书的名字起的特别好——血色浪漫。我们每个人都喜欢浪漫的生活,毕竟浪漫给人带来愉悦的身心感受,我们的生活又不允许我们完全生活在浪漫之中。毕竟我们都是人,而且都是一个大俗人。从我们出生那天起,生活早已磨刀霍霍向牛羊,我们就是生活早就想被宰的那头牛羊。如果我们不振奋精神和生活对抗,我们就会被生活吃的骨头渣儿不剩。

这时,我们的生活到处刀光剑影。我们被生活捉弄,戏谑,剥削,压榨,到处是我们洒下的热血。这种热血像残阳如血。那天,我和妹妹从老家回北京时正好见到西边的落日残阳如血,火红火红的,红的让人感动震撼,仿佛那是一颗火红的心脏。

生活让我们绝望,同时又让我们生出新希望。也许到了任何时刻,人都不能自我放弃,不能自暴自弃。不管怎样,天无绝人之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书中写道钟跃民在古轮城见到如血残阳,我想虽然我们不是一个时代,不是一个空间,但我却觉得钟跃面见过的残阳如血应该和我见过的残阳如血是同一个画面。尽管是日落,仍然能给人无限遐想,像是淹没在历史长河中的车轮,看不到头,也看不到尾。

我们活着就要自己给自己希望,自己给自己活下去的力量和动力。如果一个人没了希望,等同于混吃等死,浪费资源不说,还荒废时间,更荒废生命,就别提给身边的人带来正能量。

尽管我们生活一地鸡毛,还是要有浪漫,没有浪漫自己制造浪漫,没有美好,自己创造美好。如果有手就用手创造美好,如果有脑子就用智慧创造美好。说来说去,我们没脑子就出力气,我们没力气就用脑子,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做一个创造者。我们创造的一切根源动力都来自我们的大脑和双手,而不是坐享其成。

小说中钟跃民也在思考如何产生创造力,也是因为钟跃民不断产生创造力,才有那么多人喜欢他,真心帮助他,心甘情愿和他成了莫逆之交。

这让我不断反思自己,如何才能做一个具有创造力的人,而创造力需要具备哪些素质。也许做一个创造力的人,才会成为一个备受瞩目,备受欢迎的人。我们不是一个创造力的人,我们就该好好思考。有时候思考改变不了什么,也许想明白了会让人醍醐灌顶,受益匪浅。有些事情真的需要我们停下静下心好好思考,如何让自己不断完善,如何让自己一步接一步进步,像芝麻开花那样一节比一节高。

我们不是一块天然美玉,但我们可以做自己的雕刻师,雕刻刀在我们自己手里,我们想把自己雕刻成什么样就雕刻成什么样,最终我们雕刻成的成品考验我们一生修炼功底如何。

这时,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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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浪漫》读后感800字


读《血色浪漫》有感


在好友的推荐下,我看了电视剧《血色浪漫》,后来又细读了都梁的原著《血色浪漫》。虽然电视剧与原著相比,改变了些情节,也引起许多原著读者的不满,但我觉得电视剧还是能体现作者想表达的中心思想,语言方面也基本上符合原著。下面我谈一下看完原著后的感想。
《血色浪漫》描写的是从六十年代起,以钟跃民为代表的一代年轻人的生活。在作者诙谐风趣的语言下,我被深深吸引了。作者并没有在卖弄文字,而是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写出了自己那代人的想法。而钟跃民正是都梁想表现的魂。我觉得可以用小说中周晓白一句话来概括钟跃民,这个家伙身上有种很特殊的气质,既浪漫又现实,甚至还有几分无赖,几分玩世不恭,几分游戏人生的生活态度,这家伙简直是个奇妙的混合物,和他相处,你会感到很快乐。他无论走到哪里都能找到好玩的事,而且马上就兴致勃勃地玩起来,还玩得一本正经,玩得很像那么回事儿。这句话绝对能体现钟跃民的个性特点和为人处世。钟跃民是自己生命的主人,他把生命视做一种过程,无时不忘去体验人生。相比之下我的生活太苍白了,没有太多的社会经历。
作者通过这么长篇幅的描写,其实是想传达给人们一个讯息:人为什么活,人要怎么活?通过钟跃民的口,批评了目前一般人的人生观,出生读书上大学工作结婚,换个角度就是生存、追求发展,求权求利求地位求财富。全民都是这个目标,一样的人生目标。又通过钟跃民的经历表达了多元的人生目标。不在乎白领蓝领、只在乎生活阅历;不在乎辛苦享受,只在乎过程。一种平和的人生观,将会带给一个人快乐的生活。乐观勇敢地面对生活,在不同的经历中品味生活的滋味。人为活着而活着。人既然活着,就该活得有自己的想法。因为那是你的生活,仅此一家,别无分号。
我是个出身在八十年代的人,对文革期间事除了历史教科书之外知之甚少,父辈们提到时也是一句话带过。通过《血色浪漫》使我对五六十年代的人有了更为具体的印象。也明白了我们这代人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更要为之好好珍惜!


读《血色浪漫》有感100字


读《血色浪漫》有感100字:

任何人任何事,从一开始,好像就可以看到结局。我们心里都住着一个“钟跃民”,向往着说走就走,不束缚,不顾忌,不悔恨的人生。

大家总像周晓白一样喜欢着那个挣脱现实的影子,不能自拔,但终归是无法追上它的脚步,他走得太自在,而我们做不到!

那就平静吧,做个俗人,闻闻花香,晒晒太阳,感受微风拂面,坐看春去冬又至,有何不可!

《血色浪漫》书籍

血色浪漫读后感1000字模板


书籍是良药,可以医治我们的"顽疾",作品是作者写的,相信您已经对其中的情节有所思考了,相信大家对读后感这种文体并不陌生。您掌握了正确写作品读后感的技巧吗?以下是由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血色浪漫读后感”,如果合你所需,不妨马上收藏本页。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1】

血色浪漫的读后感,来自京东商城的网友:最开始看《血色浪漫》是听见电视剧里的信天游,杜老汉纯天然的歌喉,钟跃民和秦岭的对唱,一下子吸引了我的心,震撼,动容,有想哭的冲动。听完信天游,我记住了《血色浪漫》,记住了陕北,记住了刘烨,却没记住钟跃民和秦岭。。。搁置很长一段时间,重新开始看《血色浪漫》的电视剧,爱上并且感触。认识了钟跃民,也理解他的生活方式,认识秦岭,认识周晓白,认识张海洋,认识郑桐,认识宁伟,还认识……虽然钟跃民才是主角,但个个都极有代表性,他们各有各的生活方式,在那个特别的年代,却谁也左右不了谁,钟跃民过着他特有的“在路上”的生活,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不管是开着轿车还是当叫花子要饭,都活的那么逍遥自在,那么快活。用曹阳的话说,不管什么样的生活现状,有他在的地方就有快乐;用郑桐的话说,他拥有阳光般的性格,他喜欢他。一个人,不论贫穷富贵,不论善良与邪恶,都可以自由自在的活着,可以无限度地追求快乐,也给周围人带来无穷的快乐,这样的人生不是一直绽放着异样的光彩吗?喜欢信天游,喜欢钟跃民阳光般的性格,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喜欢他不断前进,不断追求的精神,喜欢他的怀旧,喜欢他的仗义。他的思维方式一般人不懂,不理解,所以周晓白恨他,蒋碧云会说这样的人惹不得,何眉会操心他为什么不理她了,高玥也是低到尘埃里为他做好一切,前面那些漂亮的女孩为他付出的爱,他不要,“掰一个棒子又扔一个”,其实他本无心对“棒子”留情,可是“棒子”对他有意,谁叫他是“带着菜刀的诗人”。秦岭理解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他爱她,胜过其他一切人,可是秦岭用哲人的思想征服哲人之后,自己做了物质的俘虏,秦岭变现实了,可是钟跃民还在他的路上走着,所以他们最终也没能走到一起。只有高玥,她不理解他,但也不约束他,因为她知道,他不可能因为一个女人而停止对这个世界的追求,所以他最终把高玥当做避风港,这是他心灵的一个停靠点。如果有来世,钟跃民肯定还是爱秦岭,但是他要提……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2】

周晓白深深地看了钟跃民一眼:“血色浪漫?说得好,很像咱们所处的这个时代。

《血色浪漫》中,周晓白和钟跃民品味纯音乐《六月·船歌》时的一段描写。关于时代,有很多的人,下过很多的定论,在这个年纪,我被这个定论震撼。

他们说,他们所处的时代是血色的,也是浪漫的。其实看完全文,我发现只有钟跃民才是浪漫的,其他人,并不存在浪漫,包括女主。钟跃民他可以任性,这种任性是所有人都向往的,当所有人都在血色中摸爬滚打,起起落落,只有钟跃民仿佛超脱物外,他一直做着自己,他一直用着自己的智慧,用他的魅力,用他的不顾一切,贯彻着成年人的浪漫。

我看很多小说,看着看着都会把自己代入到主角上,只有钟跃民我一直是以旁观者来看的,为什么呢,因为我代入不了啊,“有贼心没贼胆”啊,那是一种渴望不可及的洒脱,文中那种“血色”环境,能让你有身处其中的感觉,但身处其中之后,你可能成为李援朝,你永远不可能成为钟跃民,因为当你以一种所谓“成熟”的世界观去看待那个社会的时候,你是根本无法做到这么浪漫的,毕竟那个时候的环境,比现在还要压抑,你在现在没有胆量做到的事,在那个时候,你想都不敢想。

这是我第二遍看这个小说,当我再次审视这种“血色”的时候,我发现任何一个时代都是“血色”的,世界上也没几个人是真正浪漫的。李白被神话,不是诗多么棒,而是他精神中的那种洒脱,是中国人自古以来就被压抑的精神,在他的身上得到寄托。钟跃民也是如此。

这书越看我越觉得朴树《白桦林》里: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这几句歌词,唱的就是那个时代,唱的也是人们内心的任何一个时代,所以这首歌震撼灵魂,因为人们内心都渴望冲破时代的阴霾,也就是人们都渴望想钟跃民一样生活,人们都渴望这种浪漫,可是谁又能做到呢,谁还不是用这辛劳又卑微的一生,去刻一块墓碑呢。想着,竟然有一种凄凉悲壮感

大家现实生活中的理想,都是活成李援朝,内心都渴望活成钟跃民,可是谁又有勇气活成那样的自己呢。

之所以浪漫,也许正是因为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吧,正如开头所提到的《六月·船歌》,没有歌词,只有旋律,可有些人,就是听出了“血色浪漫”。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3】

《血色浪漫》读后感心得体会600字:

轻微的熬了几个小夜,看完后在走廊吹了会过境的台风,昨天的放肆还没来得及清理完现场,这会的山竹却已经像一个少女一样娇柔了,我跟钟跃明谈了两天的恋爱,在今天我两的缘分走到头了。

最近我的情绪超乎寻常的稳定,在各个通讯平台新闻报道微信朋友圈的渲染下一只张开大嘴准备吃掉广东广西香港澳门的小可爱以每秒几百千米的速度步步逼近时,我竟有点期待,这两天所有的豁然开朗都是这只可爱的洪水猛兽带给我的,昨天早上好朋友惊恐的给我打电话说上班路上遇到车祸现场,一个活生生的人就在眼前变得血肉模糊,愚蠢的问题来了,一个殡仪专业的学生在出社会后竟然问我,人为什么会死?我没有回答。

《血色浪漫》整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钟跃民等人或者说是作者表现出来的生活态度,无论是父母被捕、家被抄、下乡插队、参军转业、下海经商、国企的经理或煎饼果子摊的老板无论何种职业何种状态都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而被爷爷带大的憨娃、全家使出浑身解数才当上兵的吴满囤、在部队各项表现全优而后时运不济的宁伟等人的命运,又反面表现出生活也不是热爱就足够了,还要有所期盼。

憨娃八岁时在一团漆黑的旷野里钟跃民的背上死于急性阑尾炎,他的所有期盼就是吃一顿酸汤饺子却未能如愿。憨厚老实的农村孩子吴满囤,害怕自己因为在战场上被俘毁掉全家人的一生而牺牲了自己。最适合当兵的宁伟因为见义勇为了一对正在打架的夫妻,而被迫从部队复员,之后又被人骗走用信誉借来的五十万而背上人命的债从此成了亡命天涯的杀人犯。

当一个人的希望全部破灭时,再活着就显得多余了

人为什么会死一点都不重要,也不管怎么死的,总之活着的事情都想不明白,就不要给自己增添思想包袱了。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4】

今天我看完了血色浪漫的原着了,看完以后思绪万千

因为以前断断续续看过几集,对里面的人物有了初步的印象,对于我看这本厚厚的原着就很有帮助。

应该说,这个电视剧拍的非常忠实于原着,演员也已经把人物诠释的非常好。

这群高干和部队高级将领的儿女,在那个完全是红色背景的年代,形成了那个时代的人生观、价值观 ,他们是那个时代的周杰伦。

周晓白,她对爱情的忠实和执着真让我感动。她和钟跃民漫步在颐和园的西堤,那一天他们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一辈子印刻在她的心里,再也没有消失过。

钟跃民,那个时代的顽主,玩世不恭的语气和神态,贫的很。拍婆子、打架、撬门跳窗

鲜血、浪漫集于一身,他是背着菜刀的诗人,他是那个时代的血色浪漫。

他下乡到陕北农村,在那里要过饭,即使是要饭,也可以那么开心,也可以被推选为丐帮帮主。他饶有兴致的学习信天游,并在那里爱上了让他真正心动的女人秦岭。

他到部队,享受那种侦查兵生涯。

退伍后,没有找正式的工作,却干起了煎饼摊儿。

他就是这样一个不安分的人。他好像对什么也没有认真过,但是又比别人更加投入地体验每一种生活方式。

他曾经对周晓白说过,我将来的爱人,一定是和我一样的人。即使是去要饭,她也会和我一起高高兴兴地去要饭。然后我们在阳光下找一草窠儿,互相抓虱子玩。如果我这样生活过腻了,想要去神农架逮野人什么的,她也会高高兴兴的和我去。这就是我想要的妻子。(这段话是我凭记忆写出来的,非原着原话)

我看到这里,非常伤感。其实我是非常希望晓白可以和他共度一生的,但是我也明白晓白并不适合他。他太怕安安稳稳的过正常人的生活了,他渴望变化。

晓白,一直到婚后很多年,仍然忘不了跃民。那种她想摆脱也摆脱不了的爱

晓白是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

秦岭,一个非常理性的特别的女人。她比钟跃民还要超脱,正是这种特质让这个不想被爱情束缚的男人爱上了她,并让他多年以后还念念不忘

也正是秦岭对跃民本性的足够了解,使她没有选择跃民做丈夫,而是选择做情人。

还有部队里的吴满囤,他对跃民和海洋第一次说出了他的家庭,那种贫困、那种对摆脱贫困、养家糊口的渴望,让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5】

这个双休日,不愿外出和上网,躲在书房里,品着茗茶,随手拿起都梁先生的《血色浪漫》。慢慢地品尝着,却一点点被感染,差不多一口气地读完这本书,一种 在路上 的追求与感觉充斥自己的神经与梦想。书中 春天享受着青春的浪漫 , 夏天品尝的爱情的美酒 , 秋天有了成熟的思想 , 冬天坐在火炉边回顾一生 , 仔细品味这一生的快乐和痛苦 , 友谊和爱情 , 这种温馨的回忆伴你走向生命的尽头 ,令人由然而起的是内心静谧畅快。人生有不同坎坷,四季有类似变换;学会理解不同的振荡,接受一样的起伏;人生的春夏秋冬,造成心态不一和理解的不同。春天太短,而且无知贪玩,还没意识到自身的结累,春天却过去了;夏天来了,夏天太热,热得疲于奔命,热得烦燥难安,热得处理大堆大堆人生时而务焦头烂额;终于秋天来了,为了一生的希望和播种,为了一生幸福和完美,却不知任何收割?冬天来时,大地寒冷,万物冬眠,已无收获可言,只能怡弄着孙儿,品味着无尽的回忆,静静地望着大海、望着天空,让思绪飞翔飞翔、飞过那春夏秋冬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6】

最近刚刚读完《血色浪漫》,书中的钟跃民,老爱贫嘴,总是让人忍俊不住,在轻松的感觉中我读完了都梁的这本着作。下面简介一下本书内容:

小说中反映一种精神在路上。在青春年华,他们都是在路上的行者,为了一个个不一样的精彩人生,他们在各自的轨道上奋斗着。袁军从军做了军官,最后终于用执着打动了周小白;张海洋当上了警察,保家卫国,也实现了他的人生理想;郑桐虽然插队下乡,但坚持努力,考研回城主人公钟跃民更是如此,他常说他是走在路上的人,路是没有尽头的,只有等到什么时候觉得走累了才会停止脚步。钟跃民也一直都在为他的人生而奋斗着,他的人生经历了几次低谷:下乡插队、摆摊摊煎饼,但是最后在他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换回了属于他的精彩人生。

他们的执着与坚持,他们的勇敢与义气,使他们的青春时光涂满了血色的风采,也令今天的我们为之向往,这是那个时代独具的浪漫色彩。钟跃民这个拿着菜刀的诗人,不仅赢得了读者的喜欢,而且不可避免地极具女人缘,他的一生中经历过三个极品女人,但是最终与他共度人生的是高玥,这与钟跃民的性格以及他所追求的人生有着重要的关系。

周晓白是钟跃民的初恋,是当年钟跃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追回来的姑娘,但是最终他们却没有走到一起,不能说是钟跃民背叛了周晓白,但是实际上钟跃民确实是离周晓白越来越远了。周晓白像是一个白雪公主般的人物,她有着良好的家庭和不一般的出生,大家闺秀的涵养和性情女子的执着集于她一生,是一个让人喜欢的姑娘。对于爱情,她坚贞执着,一心一意爱着钟跃民很多年,即使钟跃民另有所爱,她依然不能释怀,一定要看看自己输给了怎样的一个女人。她的一生是被按着父辈的安排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来的,她也曾经轰轰烈烈的爱上了那个背着菜刀的诗人钟跃民,而且悲哀的在近50岁的时候才明白了原来应该爱的是当了自己30年丈夫的袁军而不是钟跃民这个混蛋。钟跃民说周晓白轴、怕她讹上他,不如说周晓白对感情太认真反而吓走了他。看来男人真的就像一个风筝,不能紧紧地捆住他,要给他自由,让他高飞。太过热烈认真的爱,会让男人累,他们也会承受不起。

秦岭是一个会让所有男人为之着迷的女人,她不拘常规,走了一条不一样的路。她同周晓白一样,同样敢爱敢恨,不同的是,她的爱,完全没有任何条件或者说是期望值。秦岭是一个在路上的女人,她的一生与另一个同样在路上却不在同一条路上的钟跃民一共有两次交集,一次是西北的黄土沟里高亢嘹亮的信天游的歌声中,他们初试爱情,秦岭一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她早知道钟跃民会离开陕北,离开她但她还是去爱了,在钟跃民要离开陕北去部队当兵的那天她哭了,哭的那样的无助眼泪就像她歌里唱的那样流个不停,当我看到这里的时候鼻子有些酸酸的有种想哭的冲动,后来钟跃民还是走了,到了部队拼命的给她写信可她一封都没有回,让时间来冲淡这段感情是她唯一的做法。后来钟跃民还委托郑铜去找过她 当时她说的那句台词最为经典:我承认我喜欢他,可是我们两个人都不会有结果的,我们都有自己的路要走,谁也帮不了谁,我们出生在不同的家庭这种差别从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另一次就是在北京的找寻与重逢,这时候,浪子钟跃民想把两条路并为一条路,他向秦岭求婚了,然而眼前的秦岭早已不是当年的秦岭,可是秦岭选择踏上了一条50万的美国小船,忽悠悠的改走水路了。她爱钟跃民,但是她更清楚,她和钟跃民这样的感情是不会开花结果的,为了钟跃民,她能下嫁他人,但是她自己从来也不把这当成是一种牺牲,在她看来,两个人都能幸福的生活,这是他们最好的结局。爱一个人,并不一定意味着两个人要在一起。

如果说周晓白是一个纯洁美丽的公主,那秦岭就像是一个风情万种的王后。可是钟跃民最后的选择却是一个平凡的女人。就是这个女人,让在路上的钟跃民心甘情愿过柴米油盐过俗世的日子。高玥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懂得钟跃民的心也就知道留不住钟跃民的心,所以她选择了放任和跟随,她跟着他放任反而意味着他们在一起,同时他们飞翔的翅膀也就有个相同的煽动频率,高玥正是钟跃民最想要的那种女人,他去要饭,她就跟着他一起高高兴兴的去要饭,他要去可可西里探险,她也兴致勃勃的想着去发现湮没的古城堡所以他们可以在一起,而且总是笑并快乐着。也许爱情就是这样,不刻意为之,不总是想着为爱去改变,爱一个人,就是让他真实地开心和不开心。

对于我来说,我喜欢钟跃民身上的优点,也喜欢他贫嘴总能给人带来快乐,但我不希望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在路上,应该有一种归属感,毕竟,累了的时候要有一个温馨的港湾。

我也不喜欢书中的秦岭的生活态度和方式,我觉得一个女人,对待感情只是一种在路上的感觉,没有一种长久的执着,就是不真实的。

我比较喜欢周晓白的执着和认真,喜欢高玥的放任和追随,她懂得给男人一片自由的天空。

血色浪漫读后感【篇7】

近期有了一些时间阅读了一本书《血色浪漫》,书中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迷茫,理性,冷静,随着钟跃民从学生时代到上山下乡,入伍当兵,退伍转业,特殊时期的批条商业,最后成了一家餐厅的老板,结局时他在可可西里和盗猎分子展开了战斗,一个电话打到了高钥那里,随着她的眼泪而落幕。

从跃民的身上能看到自己的影子,看书和看电视剧有两种不同的时空感,这种时空感的交错,让我也产生了一种从那个年代走来的心路历程。这本书第一次读,电视剧却被我翻来覆去的看了很多次,每一次对人生的感悟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小说可能比电视剧带来了更强烈的感觉。对于钟跃民而言,他的爱很纯粹,不要以爱的名义让对方失去原有的个性,因为这样的爱是毁灭性的。它会毁灭人的个性,会让人的灵魂失去原有光彩,而使得人生黯淡。

一个现代的诗人,在纷乱的世界里高歌自己的信仰,沿着自己的路正步前行,这种在路上的感觉,让我感受到的是一种澎湃的心绪,这种影子在我自己的身上也有很浓厚的画笔。我很怀念九十年代,做为生活在三线建设的城市里,随着祖父辈们一起经历了这种很特别很特别的年代,父辈们只是踏踏实实的工作,感觉这就是人生的一辈子,但是我们和他们的人生观念有了极大的不同,这种阅读体验让我能回忆,回忆起小时候的不同的人们。

只是很遗憾家庭的纠纷不知道为什么就如同历史一般,定格在了我们的日常生活里,我很讨厌这种感受,因为很糟糕,如同钟跃民的选择一样,他在陕北那么苦难的日子都能从乐观主义的生活中找到继续的希望,我也如此。乐观主义总是能从生活中找寻到某些意义,这种意义是支撑他继续生活的基石。

生活总是一把火,烤着你我。

《血色浪漫》读书笔记800字


1968年是个闹哄哄的年头,钟跃民记忆中的背景是红色的,当时北京的大街小巷都用红油漆覆盖起来,上面写满了毛主席语录,映入眼帘的是红旗、红色的语录本、红袖章总之,红色成了当时的主色调,连每个人的内心里都充满了红色的希望

在这样一个年代,对法制、人民造成比战争还要严重的伤害时,竟能出现一批红色时代的英雄,他们出门要随身携带菜刀,放入书包的不是纸笔,而是菜刀。这已经让人不得不佩服那个年代造就的人了。

但是他们又是那样的一群热血男女,誓死保卫自己的领土,不怕流血、牺牲,却怕丢份。那个时代,看似处处充斥火药味道,其实不过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红色战争!人类的个性受到前所未有的造就。生来就是为革命斗争的男女,要上山下乡的知青,但是我又敢说,那样的一群男女,红色与浪漫结合的时代,绝无仅有的一次社会变革,谁能不说那些人得经历弥足珍贵呢?

他们在这个新时代个个是傻子,又个个是前辈英雄,他们身上散发的那种血色精神,那种不会再有的义气友谊,真的值得我们叫他们前辈。

暂且不说***带来的伤害苦恼,因为我觉得这决不会是这本书所要揭示的东西,他要告诉我们的是个让人不敢又不得相信的时代,是一群来自好汉山上的人。

我想在这本书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他们的人生。天上人间都走过,地狱天堂都经历过,这样的人生令人纳罕,又着实叫人惊羡。或许对于人来说,这才叫人生?

拿一个人来说,宁伟本是和很多人命运相同,一次变故让他要在狱中度过15年,其实他完全可以选择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下半生,可他是谁呢?红色时代的不寻常的人物,他选择了往悬崖走的一条路,坎坷泥泞、荆棘遍布,他后悔了吗?没有!这就是那个时代特有的人种。

当然我并不是推崇那个时代,怎么说它都是一场类似噩梦的东西,对于很多人来说,那个时代就是让人厌恶。我只是牵强地觉得看问题应该一分为二,要辨证看待,所以血色与浪漫才能结合,血色人群才能在今天也不被人蔑视。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读后感1500字(3)篇


  书中包含了七个短篇故事,每个故事内容不同可却都有着海风中的细腻,粗粝,咸涩。每每看到其中一个个故事展开,我都会在想:如果每个故事都是一幕电影场景,那会是怎样的场景;如果把这七个故事放入一部电影中,那又该如何展开。他们是不同家庭的故事,他们有着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生活环境,但那里是同一个布雷顿角。作者笔下的布雷顿角,临近海洋,但却没有阳光下天朗气清的感觉,却如书名一样有种残酷的美感,有着生活的无奈与希望。而这一切,也在作者的细腻描写中被放大,投射。

  七个故事,每个故事都带有一种冲动的悲伤。每个故事中总带有着支离破碎,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那份破碎又在阅读的深入中不断完善,它不是变得完好,却是缩短了距离,融入了生活。布雷顿角是作者独有的文化背景,但是我并未从中感受到排斥,甚至有些时候我会觉得它比发生在中国大地上的一些故事更可以引发我的共鸣,因为在他的文字中,海风的粗粝感是在细腻的文字,细腻的环境与人的交融描写中体现的,而那份画面感也由此而来。

  而故事中大海就是最庞大壮观的幕布,矿场是幕布上撕裂的口子。布雷顿角的居民在海崖旁生活,在矿场工作,其中是逃离还是永留成了新一代与老一代的矛盾与牵挂。而不管矛盾结局如何,大海总是结局,是《船》中父亲的葬身地,是《去乱岑角的路》中奶奶即将到达的地点,是《回乡》中回归的背景,是所有故事的地域,是阿利斯泰尔的仪式感。

  曾经有位作家说家乡并不一定是内心中真正的故乡,但是在这部小说集中,故乡让人热泪盈眶。或许作者笔下的文字也是为了让那些不断从布雷顿角走出的人们记住这个地方,让人们远走异乡时不忘故乡。正如书后的跋记写的“所有的文学都是地域性的,但没有文学是地域性的”,我们只需翻开书本,便可踏进一个世界,从另一个角度看到我们的生活。

  写这篇时,又重新翻看了一遍这本书,甚至很想推翻重来,为每一篇短篇故事都写一点,再好好看一看每个句子。但还是书中所说:‘‘我们来时走了很长的路,所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路前行,感谢这本书为我打开了短篇小说的大门。

1秋故事简单到残忍,斯科特老了,我们很穷。可是,母亲乌黑垂到地面散着光芒的长发和父亲如同身后大海一样灰暗的眼睛在厚重的黑暗中站立着,很久很久,生活依然要继续。陈以侃的翻译让我忘记了自己在读外国小说。所以他的毛姆短篇小说1和2一定要买来读读了。2黑暗茫茫爷爷感性,浪漫,热爱煤矿,奶奶严厉,实际,痛恨煤矿,母亲缄默坚强,淡然顺服,父亲急躁,常因此粗暴的不着边际,却又有他不着言辞的深情。一个从一八七三年就开始在矿上的典型家庭,我相信这个出走的少年去了盲河镇。麦克劳德大海和煤矿的两大主题了渐渐凸显。3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开篇的景色很迷人。约翰是上天给予主人公的血色馈赠,却被丢弃在海风中。他又把大海馈赠给他的绿的无以复加的圆石头赠与了父亲,红与绿,相互的馈赠,形成对比。结尾销售员的孩子问爸爸给我们带来了什么,不禁想到父亲又给约翰带去了什么呢?故事短小简单,读完也能引发一段思考。4回乡蒙特利尔的律师回到布雷顿角,故事很普通,可能因为见惯了中国的春运。不明白的是父亲一开始激动的情绪和后面澡堂里面的举动有些矛盾。摘几个喜欢的句子:要是我不能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那二十世纪跟我又啥关系啊?这个古老的回答只是聊胜于无,双方都无心无力送出和接收,于是讯息落进我们年岁上隔着的鸿沟里,底下是虚空。每个人都在挥手,但火车只管往前,因为它别无选择,也因为它不喜欢看人挥手道别。我们什么话都没有,只坐在静默和孤独中。我们来时走了很长的路,所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5灰白的金色馈赠没太懂,所以这31块是作为馈赠吗?到底该不该拿?6船个人认为最精彩的一篇了。一个爱阅读的老渔民,却一直履行自己的责任,花一辈子去做自己厌烦的事,而没有自私的去追逐梦想,随心所欲。文中前后对比鲜明,房间的书多的像狄更斯小说中的场景了,也越来越多精装书,与两年杂志三块五形成对比,父亲借用一切条件在阅读。每年我都会多一个读父亲书的姐姐,而这些姐姐大都远嫁,过着体面的生活相呼应。最后,父亲的身体剩的不多了,但是他的精神呢?长存。7去乱岑角的路去乱岑角的路也是死亡之路,伤心拐点之后,在这条黑暗道路的终点再也没有人了,内外的黑暗向着合二为一蔓延,万物归一。终结了,矿场终结了,海岛终结了,渔民没了,矿工没了,布雷顿角上的人也没了,终究散落在世界各地……

相见恨晚,沉溺其中。麦克劳德笔下的布雷顿角,犹如生活在其中的人一样布满裂痕,坚硬的乱石向灰蓝色的海岸探出,白色的海鸥在海上俯冲盘旋,无限的寂寥与阴冷像海浪一次次冲向无言的礁石永不停歇。七篇迥然不同的故事,在共同的地域背景下生发出时空与情感的混杂与相融。这里的人,祖祖辈辈在日渐衰落的黑色矿井下匍匐生存,亦或是在灰蓝怒吼的海洋之上与渔船一同迎接风雨,他们的掌心布满了劳作的厚茧,连呼吸都夹带着冰晶的苦咸,满眼皆是原始的低矮小屋紧靠在苍凉的礁石边缘,渴望温饱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像压在背脊的巨石一样沉重,是父辈们无法逃脱的辛劳命运。对于匆忙逃离的年轻的一代来说,此乡早已非吾乡,去时和来时的路一样漫长,回来也只是像重新游入清水的一条被污染的鱼格格不入。父亲忍辱负重把深情掩藏在凌乱的小屋之中,反感与排斥的母亲则永远压制在万劫不复的无知洞穴里,世世代代的活着俨然已是巧合的幸运,突如其来的死亡锤炼出不能服输的坚韧,他们谨小慎微地保留着对心事的猜想,他们小心翼翼地缩短着年岁的沟壑,殊不知脚下的虚空与内外的黑暗消弭了差别涌向对方......七篇里尤其喜欢《秋》《回乡》《黑暗茫茫》《船》《去乱岑角的路》五篇,不舍放下,还会重读。

血色黄昏读后感


血色黄昏读后感(一)

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琼瑶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2020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杨沫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下载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 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血色黄昏读后感(二)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观后感必备]血色海豚湾观后感通用(5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可以是从书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观后感必备]血色海豚湾观后感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血色海豚湾观后感(篇一)

今天早上,老师给我们大家看了一部让我感触很深的纪录片——海豚湾!

海豚湾讲的是日本人大地町当地的渔民于每年都驱猎捕杀海豚的过程。非常残忍!我看到了一个部分,渔民们拿着长叉,向海中刺去,一个海豚被刺穿,二个、三个……越来越多。原本蓝蓝的大海一瞬间变成了让我们忧心忡忡的血海。我的眼睛湿润了,他们怎么能这样呢?海豚那么可爱、善良。海民们真的太坏了,真是不可理喻。

我心里有很多话想要说出来:如果你们这些渔民们捕杀的海豚正是你们亲爱的家人,最好的朋友,久违的同学。你会忍心继续捕杀他们吗?你会忍心吗?你们到底有没有想过海豚的感受?你们捕杀幼豚,母豚伤心;捕杀了母豚,幼豚伤心。你们说捕杀海豚是你们的民族习俗和传统文化,说日本允许每年杀1.2万头海豚,我们才杀了20xx~3000只,算少了。哼,可笑!20xx只不也是活生生的生命吗?不也是和我们人类一样懂得报恩的聪明的生物吗?

在这里,我想向全世界人民呼吁:海豚也有自己的家,请让海豚回家,不要捕杀它们!

血色海豚湾观后感(篇二)

看完这部电影后,忽然意识到这是我唯一一部耐下心看完的纪录片。

我想很多看过该纪录片的人都有相同的感觉,对于人类残害海豚的愤怒,可能这里人类更针对的是日本的那些渔民和相关的政府官员。当一条条海豚在他们的手中送命的时候,他们没有感觉到一丝罪恶,这是那些立志于保护动物的人士不能容忍的。为了揭露出这个事实,一群动物保护人士行动起来,更让人感到佩服的是他们把这次经历排成了电影,不过最牛的是这部电影获得了奥斯卡最佳纪录片,而且评分极高。

至于这部电影是否能结束太极的海豚屠杀,这应该是每个看完这部电影的人最迫切想知道的答案。无论这些保护人士能否做的了主,好在曾经努力过,他们也就问心无愧了。感叹理查德的执著,宁愿坐牢也要去保护海豚。有时候,很偶然细小的一件事,一个人产生出一种信念,影响了他的一生。他训练的海豚在他的臂膀中死去这件小事改变了他,改变了他的一切。

哪怕只有我一个人站出来说话,我也要做。这应该就是理查德想的。好在还有人帮助他,好在还有不少志同道合的人,这个社会上没有人是孤单的,总能找到旅伴,只有一个也好。当然理查德还是希望有更多的人站出来,这部电影的目的也就在于此。不该如此麻木,不该如此见死不救,辩证的来看,海豚肉不可使用,杀它对人类绝无益处,搞不懂人类为何要做对自己无益的事情。而海豚的智慧人类还没有摸清,海豚更愿意把人类看成它的朋友,在危难的时候救助海上的人们,结果却遭遇如此下场。

环保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从《可可西里》中我看到了中国环保人士的身影,这是值得高兴的。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这句话不假,但不排除有那么一些人,以残害动物为乐趣,果真这样,那他们真的连原始人都不如了。

血色海豚湾观后感(篇三)

看完《海豚湾》这个片子,我哭了。一是因为摄制组伟大的行动,他们勇敢而艰辛地完成拍摄,揭露了日本太地町海湾渔民残忍的捕杀海豚劣行,尤其是片末RICK单枪匹马身绑视频显示器闯入IWC会议现场时,他身上透出的执着、决心,更让我看到了一种视死如归的英勇气概,让我深深地折服了。他们不顾当地政府和渔民的百般阻挠,只为将罪行公之于众,拯救人类可爱的朋友。二是因为这个片子让世人直观地看到了渔民的疯狂、无情、自私,他们不仅仅是在捕杀海豚,是在用双手漠然的完结成千上万的生命,这是惨绝人寰的杀戮,绝不必杀人放火的行为高尚。

令人敬仰动物保护行动和卑劣的捕杀行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当看到RICK等人在半夜危险地潜入海湾,开展两项至关重要的任务时,真为他们捏一把汗,同时内心也充满了敬仰和佩服。与其正义的行为相对,当地的渔民(也包括政府,因为其助纣为虐,并向民众掩盖事实真相,成为这一恶劣罪行的帮凶)却把如此残忍的杀戮解释为"传统""文化".呵!简直扯淡!他们疯了吗?更不知廉耻地在太地町小镇的路旁竖着无数可爱的海豚的雕塑、还有海面上海豚造型的游船,简直荒诞至极!

当你走进海洋公园,惊叹于海豚和驯养师的完美配合以及小可爱们精彩的表演中所透漏出的聪明与智慧时,你不会知道她们承受了有多大的压力。失去自由的滋味你们可曾尝过?海豚生来就是要在大海自由遨游的,可她们却被束缚在小小的由水泥建成的小池子里,还要跟着驯养师一起取悦人们,想过她们的悲哀吗?她们表演时露出的微笑是大自然最大的骗局。你万万不会想到,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那是一个风光秀丽的美丽海湾,每一天都有成百上千的海豚遭到屠杀。如果你居住在海边,你曾经和海豚亲密接触过,你会感受到她的可爱、温顺还有智慧,或许她是你亲密无间的朋友,或许是你儿时的玩伴,你每天会摸摸她、抱抱她,看她在海里自由地欢乐着,听她的悠长悠长的歌声,如果有一天她走了,不在了,你会为她哭、为她悲伤,因为你们是朋友,她就如同你的亲人一般。当你看到太地町那惨无人道的一幕,你一定会震惊。

在东京,在日本,在中国,在亚洲,在全球,人们不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那不是海豚的乐园,那是地狱,充满着阴森与恐怖,多少海豚的灵魂在这里哭泣,找不到回家的路。我们还一厢情愿地以为,可爱的朋友们在浩瀚的大海是永远快乐和自由的。而那个曾经美丽的海湾,也不会再有耀眼的阳光和湛蓝的天空了。

我要再一次谴责那些泯灭人性的渔民以及政府,因为种种利益而丧失良知,展开如此罪恶的屠杀,你们还能心安理得得吃饭睡觉吗?你们能吃得香睡得稳吗?

血色海豚湾观后感(篇四)

如果说,陆地上人类最好的朋友是狗;那么,海洋中人类最好的朋友就是海豚。美丽而聪慧的海豚,与人类一样,是依靠肺来呼吸的哺乳动物,属于鲸类。我们在照片上或者在海洋水族馆看到的它们,嘴角总是挂着一丝谦卑而神秘的微笑,似乎永远那么满足和乐观。然而,你明白吗在海豚那微笑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秘密。

海豚的微笑是大自然最高明的伪装当我们在海洋馆里观看海豚表演时,我们中的大多数,都被它们的微笑所欺骗,其实它们并不快乐,海豚的微笑是大自然最高明的伪装。

海豚是听觉动物,听觉是它们的首要感官,其听觉系统十分发达,能区分从低声波到超声波宽幅声波段上的各种声音。因此,海豚的听觉要比人类敏锐一千倍。正是因为海豚对声音极其敏感,因此,当它们被人类捕获并囚禁在水族馆里进行游乐表演时,音乐声、观众席上的欢呼声和各种细碎的嘈杂声对于它们就是一场听觉上的持续折磨。表演的巨大压力和刺耳的声音使海豚患上了胃溃疡,它们不得不依靠药物治疗——鱼房中摆放着一瓶瓶的抗酸剂和胃泰美,使得它们得以维持生命,得以继续展露最温柔和美丽的微笑。

海豚:我的呼吸我做主

然而,当生命在囚禁中变得如此沉重,当它们再也不能在广阔的海洋中以每小时40公里的快艇速度游弋,当它们再也不能深潜至300米的大洋深处嬉戏玩耍,它们也会情绪低落、沮丧、抑郁,也会以死反抗。曾是世界上顶级海豚训练师的理查德·奥贝瑞,就亲眼看到自己驯养的一只海豚选取了自杀。这只名叫凯西的海豚,游进理查德的臂弯里,直视着他的双眼,吸了一口气,然后,就不再吸入第二口空气……

与人类不一样,海豚和其他鲸类的呼吸不是自动进行的。因此,每一次呼吸对于它们都是一次有意识的努力。所以,当它们不想再承受生存的压力之时,它们就不再吸入下一口空气。

爱,亦是海豚杯具的起因

1962年理查德·奥贝瑞亲自捕获了5只海豚,并成为世界上首位培训海豚的训练师,他训练这5只海豚参加拍摄了风靡一时的《海豚的故事》电影。如今世界各地都设立了海洋馆,人们纷纷到那里去观看海豚的表演。

由此,捕捉和贩卖海豚成为利润十分可观的大生意。海豚从人类的朋友变成了人类攫取暴利的对象。利益,让海豚无法摆脱被捕杀和被囚禁的杯具。

日本的太地町:全球最大的海豚屠杀场

在日本的太地町这一地区,每年的九月到次年的三月,一场海豚大屠杀就会上演。渔民利用海豚对听觉敏感这一特点,从听觉上给他们造成极大困扰,从而围捕经过这一海域的海豚。在那里,一少部分海豚被来自世界各地非法商人挑选、买走,太地町镇是全世界海洋馆和“与海豚水下共舞项目”的最大供应商。剩余的大部分海豚则被刺死并制成海豚肉出售。每年在日本被屠杀的海豚数量是两万两千多条,仅在这个小镇就有两千多条。

“特种部队”参与记录片拍摄

为了揭露这一血腥的屠杀,奥贝瑞四处奔波。20xx年,在一次世界海洋哺乳动物专家的座谈会上,奥巴瑞认识了路易·皮斯霍斯,从奥巴瑞口中了解到了这一不为世人所知的秘密,他下决心要揭露这一血腥的大屠杀。

要进入一个被严密保护起来、地形险要的秘密海湾进行实地拍摄,所应对的困难和危险确实不是常人所能想象得到的。皮斯霍斯找来了世界一流的自由潜水大师:加拿大自由潜水女冠军曼迪和她丈夫克科,让他们在水下偷偷装上摄像机和听音器。在好莱坞特效公司‘工业光魔’的模型制作部门的帮忙下,他们制造出了能够将高清摄像机藏在里面的假岩石。然后还有一位电学专家,他之前曾是加拿大空军的技师,带给的则是一个高速的马力系统,维持摄像机最大限度地运转。另外,他还制作了无人驾驶的遥控飞艇,飞艇下方装着一架同样能够远程控制的高清摄像机。每到夜晚,他们就全副武装,在夜色的掩护下秘密地在海湾进行作业。他们躲开了卫兵和警察,使用的全部都是只有在军事领域中才会用的到无热源的高清摄像机,在行动中捕捉所需要的画面。这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的画面。拍摄记录大约有40个小时,真正引用到记录片里的屠杀场景只有不到3分钟,而且还是“最不血腥”的。

皮斯霍斯说“我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把它们剪到17分钟,有一个月的时间,我每一天花2—14个小时看这17分钟的片段,泪水涟涟,其中一些镜头实在太血腥了。”

《海豚湾》会改变未来吗

导演皮斯霍斯自己曾被海豚救过一命。当时他正在海底拍摄一群海豚,并不明白一头鲨鱼正悄然尾随。正当鲨鱼伺机发动攻击,这群海豚突然游到他和鲨鱼之间,顶开了那头鲨鱼。“海豚救了我的命。虽然我听过很多海豚拯救人类的故事,但从未想过这件事情会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皮斯霍斯回忆到,“然而我们此刻对待海豚的唯一方式却是把它们的生活环境污染,让它们的肉变得有毒而不能食用(海豚中的汞浓度很高)。这真的是人类唯一能做的吗”

皮斯霍斯说“我拍这部电影,不单纯想解决海豚湾的事,还要让大家意识到,共同的努力能改变世界。在一些网站上,每一天都有世界各地的年轻人留言说电影改变了他们,他们想做点有帮忙的事情,也许是帮忙海豚,或者是保护环境。这像是唤醒了人们的意识。它正改变人们的观念。”

皮斯霍斯还呼吁“大家不要再带孩子去海洋公园看海豚表演,不要参与近距离观赏鲸类的活动,这是对孩子的错误教育”。

海豚一向是人类的好朋友。在古希腊时代,捕捉海豚会被判死刑,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从古至今就有很多海豚救人的故事,海豚是有记载以来唯一会主动拯救人类的、可知的野生动物。

血色海豚湾观后感(篇五)

大家能想象到吗?爱也是一种力量!而且爱的力量无穷无尽,也许一两个人的爱的力量微不足道,但是如果有成千上万甚至上亿人的爱的力量凝聚在一起,就会发出不可估量的、伟大的力量爱的力量!

今天,张老师让我和其他三位同学一起观看了纪录片《海豚湾》。片子十分感人:在日本的太地畔,其实有很多渔夫在屠杀海豚,并且政府对当地人隐瞒事情真相,主人公里克欧拜瑞和哈迪琼斯了解这一真相后,决心将这件事告知世界!便克服重重困难,在陆地、在天上偷拍,他们知道这可是冒着生命危险来干的,但他们爱海豚、爱动物、爱自然!他们不忍心让日本人再这样继续做下去,所以他们不顾一切来拍摄,动用了许多高科技设备,废寝忘食,最后终于将真相告诉了全世界!

我十分钦佩片中的主人公和帮助主人公的朋友。他们这样偷拍很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因为日本是不准在那里拍照的,在纪录片中主人公住旅店时,后面都有尾巴,监视他们的一举一动,但他们不怕眼前的艰难险阻,一定要将这件事情告知全世界!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是爱的力量,是对海豚、对动物、对大自然的爱!他们为了海豚不再受日本人的残杀,宁可献出生命,也在所不辞,这是多么值得敬佩啊!

也许你没有见过日本人屠杀海豚时的情形:先将锤子与钢管相互摩擦,产生声波,把海豚逼近一个环湖里,接着用渔网捕捉,让驯养师来挑选好的海豚去表演,剩下的海豚就只有一条路:死!渔夫用倒钩和鱼叉将海豚杀死在水里,再用鱼网捞起来卖钱。这一片环湖的海水全部被染成了红色!!!我在纪录片中看到一只海豚鱼叉刺成重伤后试图逃跑,结果游上来,沉下去,游上来,沉下去到了第五次,他沉下去了,就再也没有起来。当时看到这个情形时我忍不住要哭了,我被海豚这种求生的欲望感动,对日本人杀海豚这种残暴的行为而感到愤怒!更对主人公这种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的爱心产生的敬意油然而生

我觉得主人公的这种热爱动物、珍爱生命、热爱大自然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钦佩。仅仅十几个人,却完成了这样的事情。但是,仅仅靠这些人是拯救不了被杀戮的生命的!因此,我认为:全世界所有热爱和平、热爱大自然以及珍视生命的人,携起手来,筑起一道爱的铜墙铁壁。

希望所有人都象主人公那样爱动物、热爱生命、热爱大自然吧!可现在有人却和此相反,随意杀害珍稀动物,不保护大自然,这样的后果就是造成生态严重不平衡,如果是这样,还用谈什么爱动物、爱大自然呢?所以,看到文章的所有人,你思索一下:你有没有《海豚湾》中的主人公那样的梦想:爱动物、爱大自然!当它们受到伤害时不顾一切的去阻止呢?(宁可放弃自己的生命)如果有,说明你是个有爱的人,如果没有,也要努力加油,早日达到这一目标成为一个拥有爱的人!一个人的爱虽然很小、很少,但大家的爱凝聚在一起,就会形成一股所有人都无法阻挡的力量,那就是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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