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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200字

《恶人》读后感1200字。

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阅读完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作品的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恶人》读后感1200字,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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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读后感1200字


我无法为它再取任何一个名字,就像我永远忘不了那夕阳如火的映照下,瑞德搂住斯嘉丽的纤腰深深吻下去,仿佛从此要把心爱的宝贝拱手送人,叠成一双的剪影将身边的炮火隆隆全都压了下去,只留下浓情一片。自从我读了《飘》。

是啊,可能全天下的姑娘都不会喜欢斯嘉丽,她是那么灵动,妖娆,自私高傲且残酷。她用睫毛掩住绿眼睛,默默决定要去追求她的艾希礼,转眼又提着裙摆在舞池中央旋转。黑暗之前总是光明的。骄傲的她或许总是想着:是啊,我就是没有母亲的宽厚,是啊,我就是达不到你们要的淑女。但那又怎样,这能阻止你们疯狂地爱我吗?看,她就是这样。如果南方的礼束像男人们眼里的冰块,那冰山外的火焰你会去追吗!

窃听者!你可不是绅士!

小姐,你可也算不上淑女。

也许那两条命运的平行线,在这里也忍不住调转了方向。

当南北战争打响,她的生命翻天覆地。男人,男人!男人!于她而言,这曾是生命的全部价值体现。当然,前提是,她有爸爸,妈妈,嬷嬷。也许嬷嬷不算,但又不可否认斯嘉丽离不开她。但是如果有一天,能为她遮风挡雨的屋子只剩下骨架,她会怎样呢?这个娇俏的傲慢的高高昂起头,抬起手让你亲吻的美人,她会哭泣吗?全世界都在看你的笑话,斯嘉丽。不,我有肩膀!她说。她没有了漂亮的裙子,她没有了娇嫩的双手,她没有了家财万贯,她没有了爸爸妈妈。但生活不能磨去她的傲骨,我要活下去!她攥着塔拉的红土地,她映着这残缺一切的眼睛,昂着头:上帝为我作证,我将不再饥饿。

她穿着天鹅绒窗帘做的衣裳和公鸡尾巴做的帽子,就要去征服世界了。她终于记起,他的父亲用蓝色的眼睛看着她: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去为之工作, 为之战斗, 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我想,我是爱上她了,爱上那个不再娇嫩,那个精明算计,不择手段,残忍又现实的斯嘉丽。我无法阻止这个世界的黑暗,有时候甚至无法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保护自己,即使这样,我也要努力。你们,是爱过我,保护过我的人,即使付出我所珍藏的一切,即使抛弃我所在乎的,我也要保护你们。

但是,也许她也很庆幸,她有瑞德,那个爱她爱到隐藏自己的爱的男人。他总会帮她。不可否认,我所爱的斯嘉丽在感情上像个笨拙的孩子,但又出乎意料的贪心。我也不懂,你怎能还想着艾希礼。瑞德给她的安逸生活反倒让她想起了艾希礼。我的姑娘啊,不要再让迷雾笼罩你的心灵,不要再让睫毛掩住你的绿眼睛!

邦妮出生了!那个小天使,很像很像斯嘉丽的小天使,哦,斯嘉丽,你不明白吗?瑞德会爱她是因为他爱你,那是唯一一个完全属于他的人,他这么说,你还不懂吗?他恳求你的爱,他看出你还念着艾希礼,我的斯嘉丽啊,我想念你的敏感和精明。但是,直到邦妮死去,你还是在沉溺,我甚至坏心地想:即使到最后你求饶了,也是活该!

最后,他心灰意冷,要走了。她却突然明白地恳求他别离开,是的,没有成功,但我忘不了她的话:我明天再来想这件事,到塔拉去想。那时我就能承受得住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这是不完满吗?嗯,也许,在我看来这不是,如果瑞德真的不爱了,他就不必逃离;而我们亲爱的斯嘉丽,她会明白的,就像原本的她经历了一切又站起来一样,她会像保护塔拉一样,建造起一座新的城堡。

我亲爱的,乱世佳人。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边城读后感1200字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边城读后感1200字,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之前让写读后感,其实心里想到了很多,但到真正提笔,又不知道从何开始。

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每次读,心里都会出现的同一个片段。凤凰古镇之边,青葱群山之中,涓涓流水之上,翠翠瘦小的背影随竹排远去,从晨曦,到黄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旧人归来。

一直以为自己是被翠翠的的单纯、质朴还有她与傩送之间至真至性,却阴差阳错无疾而终的爱情所感动。怀着神圣的情感去揣测他们的内心,怀着同样一颗少女之心去对比和感动。自然怜惜般的在心里为他们续写着一个大团圆般美好的结局。

今天上课听了老刘和娟娟的看法,才发现,我错了。之所以情感很复杂,感受很多,却说不出的原因,是因为那份她坚守的执着。正如脑海中的片段,若干年后,这边城之边,仍是那条船,那只大黄狗,那个摆渡的人。只是年华已逝,青春不在,只是心中的执着和等待依旧。她对感情的朦胧似乎是每个少女心中的梦,只是,那份坚持与执着,没有几人能拥有吧。

像老刘说的,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城,大老,二老最终都选择了离开。翠翠因为执着选择一直守候和等待,因为太过单纯的守候着心中朦胧的情愫选择不去大胆的追寻那份爱情的来临,也因为沉浸太过梦幻的梦里选择等待终其一生。不能怪傩送的无情离去,也不能怪翠翠不去更热烈些表达自己的情感。她无法启齿向爷爷诉说心中的感受,也没有母亲交给她如何去爱。她从小生活在自然之中,她的世界太过纯净单纯,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她只活在自己的心城里。所以当爷爷死去,傩送离开,她便断了一切与外界的联系,选择躲在心城,独自等待。

说到执着和等待,一下子把自己拉进回忆。回忆,大概就是我心中的那座城。曾以为自己会一直守着回忆过下去,的确,有很多美好,但又有太多太多的泪水和疤痕。如果当初选择静静的接受离开,静静的守着回忆,大概还会一直继续下去。只是,纠缠之中,自己给它画上一道又一道鲜红的印记,直到有一天发现,那些美好的,也终被磨灭。原本觉得自己很伟大,守了那么久,关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把自己的喜怒完全付给了外界,但一次又一次证明我错了,对方毫不犹豫的走了出去,追寻阳光,快乐,和新的生活。自己却在不应该的执着,让心中城变为死城,颓废消极阴暗,甚至嫉妒和愤恨。这本不是我的本意,也并非初衷。

当真的被冷漠伤的深到骨髓,我没有勇气继续了,终于选择了放弃,饶了自己,也放了他人。回忆之城瞬间崩塌,也才发现,自己一直放不下的只是回忆,而大多又是自己所臆造的。从那一刻起,真真正正的,走了出来。

突然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正好,用心去向往和感受。反而收获了不一样的,更真实的快乐。活在现实中的,真实的,快乐。

我的心有一道墙,但你发现一扇窗。谢谢打开了那扇窗的人。让我,活在当下。大概永远不会有像翠翠一样执着一生,这大概就是我心里描绘不出感受的原因,还是很复杂,有崇敬,她的守候是那么神圣。虽然被她的执着所感动,但也不会后悔我的选择,我注定不是圣人,也不会守着回忆过一生。更何况,她守望的是一片纯净,而我却在死城中挣扎。

总是不能完全表达出心里所想的意思,写了这么多,大概还是有些偏差的。大概是那么个一起吧。写给自己。

《匆匆》读后感1200字


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客观形式,是由过去,现在,将来构成的连绵不断的系统。是物质以一种波的运动,变化的持续性的表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但是,有些人却无法合理支配时间,只能让时间从他们的身边悄悄溜走。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平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这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他的二十四小时是短暂的。而有些人合理安排时间,珍惜时间,不虚度时光,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并且达到事半功倍的效率,他们用二十四小时做了平常人需要二十五小时,二十六小时,甚至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他们的二十四小时是漫长的。

赢得了时间,就赢得了一切。列宁的这句话彻底地反映了时间的珍贵。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就说明了一个人年青时不珍惜大好时光,到老了只能白白地叹息。如果年青力壮的时候就努力学习,那他就赢得了时间,也就赢得了一切,也不会为年老时碌碌无为,而感到悲伤。

有些人虽然知道应珍惜时间,却不知如何去做。有些人以为每天都慌忙地做许多工作,就是珍惜时间;有些人以为把一天的时间都塞满事情,也不管事情是否有意义,就是珍惜时间;也有些人以为从早到晚一心一意忙着票子,房子,位子,车子,就是珍惜时间。他们统统都有错了,珍惜时间不是整天都忙碌地去工作,不是去干些毫无意义的事情,更不是视庸俗为潮流,视利已为高尚,一生只为自己谋求利益。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抓紧时间成就一番事业,抓紧时间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建设祖国,造福于民,用仅有的时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才是珍惜时间的最终目的。

孔乙己读后感1200字


一杯的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美好的心灵。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

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

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习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

更有意思的是,孔乙己去酒馆喝酒,没有钱就叫了一碟茴香豆下酒。一群孩子们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们吃完豆子,仍然不散,眼睛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鲁迅先生将孔乙己这种又穷又酸又迂腐的小人物,用平和幽默的语言,刻画得入木三分。

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

“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了,竟偷到丁举人家里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吗?”

“后来怎么样?”

“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打折了腿。”

“后来呢?”

“谁晓得?许是死了。”

中秋过后,一天比一天冷,将近初冬时,一天,掌柜正招呼客人,只听有人说:“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向外一望,孔乙己便在柜台下的对面门槛坐着,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盘着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吗?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掌柜说,孔乙己答到:“这……下回还清吧,这一会是现钱,酒要好。”他喝完酒,用手慢慢走去了。

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

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习,建设强大的祖国。

受戒读后感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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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受戒读后感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鸽子》读后感1200字


《偏见》读后感1200字


《伤逝》读后感1200字


《任长霞》读后感1200字


《红岩》读后感1200字


《呐喊》读后感1200字


救救孩子。。。。。。作者的第一声呐喊。一个吃人的社会,毒害了一批批无知的孩子,最终他们也会成为一个个吃人的人。鲁迅的《狂人日记》中一个患有迫害妄想的病人在他的世界只有吃人二字,他的哥哥要吃他,妹妹也似乎曾被自己不知觉地吃,。他眼前有的只是青面獠牙,血淋淋的凶器,头脑里是无限的恐惧。紧张、不安让他活的如同黑白昼夜颠倒一般,残破不堪。还有一群小孩,居然也面色奇怪,在他后面指指点点。无知的孩子深受已被世俗恶化的大人所毒害,孩子的指指点点让人可悲。作者竭力的想从深渊把这些孩子拉出来。否则,他们也将成为吃人的人。不仅把别人吞噬,也一步一步被别人吞噬,与其说是人,还不如说是没有思想的魔鬼。多么可怕!多么悲哀!作者竭尽全力地呐喊,唤醒无知的孩子,救救孩子。。。。。。一个有力的呐喊,让封建制度颤抖起来!也是在读了《头发的故事》之后我愈加对旧社会制度深恶痛绝,我才明白在那时头发似乎比命还重要。这是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老百姓在夹缝中求生存,谁都得罪不得!留辫子被人嘲笑,不留被人嘲笑。甚至留辫子被杀,不留辫子也被杀。无论做什么,都会粉身碎骨。愚昧无知的旧社会,如同黑暗中咆哮的猛虎,长着獠牙的恶龙微微一动就能把人打下地狱。
作者无尽地呐喊,企图把人们从黑暗中拉出。我看见了作者的愤怒,他对日益成沦的旧社会批判,他要改变人们精神,振作!振作!改变中国的面貌。这本小说中的批判,讽刺无时不在但作者也往里夹杂一些美好的东西,《社戏》就是其中之一。一开始看这篇文章时,还没有接触到《呐喊》这本书,也不了解它的背景,只一味沉静在书中的内容而已。感受着作者写出的童年乐趣。去鲁镇和小伙伴挖蚯蚓,钓虾,还有所盼望的社戏。母亲不许晚上去,就生气,不吃饭,不钓虾。最后亏得几个同伴打包票,也就不再驳回了。踏着月色,跳下船去,有说有笑。麦豆水草散发清香,横笛悠扬婉转。到了演社戏的戏台,看了一会戏累了,大家又回去了。大家在船上唱歌,小船悠悠往松柏林前进。这时候想到了吃罗汉豆,一行人朝着六一公公和阿发家的田里划去。田里采豆,船上煮豆。不就豆熟了,大家吃完,回家便去睡了。第二天六一公公知道后也没骂,而是端了一大碗煮熟的罗汉却从此也再没吃到与那夜一样香的罗汉豆了。想到这里,也不禁让人回味自己的童年。而真正看过简介之后知道那是他对自己童年生活的向往。
怀念他在鲁镇这段日子与小伙伴们的友谊,农村人民质朴纯厚的个性,向往人与人之间没有隔阂,所谓的黑暗纷争更是没有。文章中作者写道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再也看不到那夜似的好戏了从中我看出了作者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淡淡忧伤,他对童年生活的留恋与不舍。而童年生活恰好与作者者长大后封建愚昧的旧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作者长大后社会中的关系却如《狂人日记》中所写道最可怜是我大哥,他也是人,何以毫不害怕;而且合伙吃我呢?还是历来惯了,不宜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何等可悲,可泣!就连自己的亲人都要提防着,与别人之间的友谊也可想而知。作者又一次无形地呐喊!庆幸的是作者的呐喊成功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醒了过来,发奋图强,那个曾经千疮百孔的中国崛起了!虽然鲁迅已不在,但我想替他再次的呐喊:中华民族脱离旧社会的苦海了,中国复兴了!希望在冥冥之中你能听见我呼喊,希望所有的华夏儿女能把鲁迅呐喊精神永远流传!

军神读后感 (1200字)


今天,我读了《军神》着篇课文,深深的被刘伯承将军那钢铁般的意志感动了。

《军神》这篇课文主要写刘伯承在重庆治疗受伤的眼睛时,拒绝使用麻药,表现了刘伯承钢铁的意志,表现了作者对刘伯承将军敬佩和赞扬的感情。

当我读到病人一声不吭,他的双手紧紧捉住身下的白垫单,手背青根暴起,汗如雨下。他越来越使劲,崭新的白垫单居然被抓破了时,想到刘伯承将军当时要忍受多大的痛苦,我与刘伯承将军相比简直有天渊之别。有一次,水煮开了,妈妈叫我把水入进暖水壶时,不小心水溅到了我手上,我痛得把水壶扔出一边,哭着叫妈妈帮我涂药。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不用麻药,而且不吭一声,而我被水烫一下就哭哭啼啼。读了这篇课文,我才明白我是多麽的渺小呀!

又如文中说到沃克医生为刘伯承将军动手术,他不但不叫还一直数着刀数,清楚地知道沃克医生割了七十二刀!多麽坚强的意志呀!有一次在放学的路上,两辆正在奔驰的汽车撞在一起。砰,一辆车被撞出一边,一辆车横在路上。突然,被撞出一边的车的车门打开了,司机从里面艰难的走了出来,只见他的头流着鲜血,白色的衣服都被染红了。但他坚持走到路边,边用手机报警边向旁边的行人求救,直到救护车到来为止。周围的人都被他那坚强的意志感动了。如果那个人是我,早就痛的说不出话来了,哪里还想到去报警求救呢?

读了《军神》这篇文章,我深刻的认识到,人生于世,总会遇到困难和挫折,只要我们有着像刘伯承将军那样坚强的意志,沉着面对,困难和挫折就一定会被克服。

今天我读了皇帝的新装这篇故事,他来自小朋友耳熟能详的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皇帝爱穿新衣服。一天来了两个骗子,自称织出的衣服不但漂亮,而且能看出哪些大臣是苯或不称职。为了表示自己聪明,称职大臣都装做看见了。皇帝给了骗子好处,穿上衣服出去了。百姓都夸耀皇帝的新衣,一个孩子的一句话让皇帝明白自己被骗了。

读完这篇童话,我不禁问自己,作为一国之君怎么会被骗呢?毫无疑问全是因为虚荣心,全天下的百姓。大臣甚至皇帝都心甘情愿地被别人骗,也心安理得地骗别人。骗子之所以得逞,是因为他们看清了人们心中的弱点---甘愿被别人利用,为的只是满足他们可怜的虚荣心。

实际上虚荣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是孩子的心是单纯的,随着长大虚荣心也会越来越深。读了童话后,我想提醒人们:保持一颗真诚的心。不要为了虚荣。放弃那颗真诚的心。

想想自己其实也这样。看见别人拿出很贵的溜溜球玩真羡慕,怕爸爸妈妈不同意买,只能看着人家玩,可真正买了又觉得别人的更好,总觉得永远满足不了自己的虚荣心。

当我读完文章后,我明白了虚荣心是永远不可能满足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虚荣心,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知足的人。

四年级:吴仪

《穷人》读后感 (1200字)


是啊,一个人怎么可能不需要钱?假如让一群人选择两种生活,分别是富有/贫穷。我猜测,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争先恐后地选择前者吧!但是,她桑娜,她没有这样做!要知道,她家

桑娜的丈夫是一个渔夫,每天不顾惜身体,冒着寒冷和风暴出去打鱼。她自己也从早忙到晚的干活,还只能勉强填饱肚子。她有五个孩子,他(她)们没有鞋穿,不论冬夏都光着脚跑来跑去。吃的是黑面包,菜只有鱼。可是,她还是把已死的邻居西蒙的孩子抱回来养,她和她丈夫坚信:他们总能熬过去的!

想想如今的社会,抢劫、偷东西、顺手牵羊、捡到别人的血汗钱据为己有这样的事每一天都在发生。他们为了眼前的利益,不顾后果,不顾别人的感受,实在太卑鄙了!

说到这,我记忆的相册里有那么一张照片。

一次,正是过年的时候我去赶圩。看见一个模样大约20~23岁的小青年正在偷一个老爷爷的钱包。我急中生智,帮了老爷爷一把。

事后,我想:他为什么想不劳而获呢?他正值青年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人们常说:年轻就是财富。他又不残不疾的,完全可以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创造财富。就算他不能有钱有势,但是,如果他劳动的话便可以养家糊口,甚至生活得更好一些。

可是,他为什么不去劳动而偷别人的血汗钱?相比之下,桑娜夫妇与他的行为真是天壤之别!人家岁数比你大,他们家多么的困难,但还是把邻居家的孤儿抱回来养,并且一点也不后悔。他们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可他们没有这样做。他们那种人穷志不穷的精神。

直到现在我还不明白:有一些人为什么要像《守株待兔》中的农夫一样,想不劳而获呢?他(她)们应该想桑娜夫妇学习,做一个踏踏实实的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创造财富。

我读了《穷人》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一个人必须有仁爱的精神。仁爱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如果能够仁爱,自然也就容易具备他的德行,大则能为国家效力,为人民服务,小则能够爱人助人,同情穷苦的人。仁爱可以说是各种德行的综合。一个人必须具有很多的德行。

如果你遇到穷人,那应该给他们,你可曾想过他们的感受吗?他们可能忍受饥寒,也可能会冻死或饿死。如果我们给他们钱,他们会保佑我们。这种感觉很好。

我明白了,给予是快乐的。在生活中有许多事情在等着我们去解决,有很多人在等着我们却关心。我现在感到无话可说了。但是还有一句最珍贵的,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现在,我们都活在甜蜜和快乐之中。那时孩子穷啊,过年才吃肉,那时他们的房子还露水,那时孩子过年吃上俩糖就好了,那时,人认识俩字就够可以了现在小孩一声令下,大人马上做肉;现在只要想吃糖立刻买我亦懂得了做人应像《穷人》一文中的桑娜那样,具备救人之难的善良品质,看到别人有困难时,要伸出援助之手。这样,既帮助别人度过了难关,又养成了自己助人为乐的品质。要是我们每个人都具备桑娜那样的善良品质,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更和-谐,社会风气才会更美好。

广东中山博爱中学六年级:硪

牛虻读后感1200字


【第1篇】

生日的时候,同桌送我一本伏尼契的《牛虻》。这么多年来,此书不知道被我反复读了多少遍。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牛虻(亚瑟)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

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牛虻》一书也使我看到了自己的渺小。为死亡所缠绕的肉体和灵魂是何其痛苦,我们有什么理由为身边那一点点轻如尘埃的小事而埋怨、哀叹!没有什么事能使我们放弃对信仰的追求与生之希望,没有什么沟壑是不能逾越的!只要你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你为什么还要停滞不前呢?我的太阳到底在哪里呢?难道世俗便是真理、便是希望吗?第一个走出这一步的人固然是艰难的,但是,再困难也得朝前走,即使没有志同道合的人,甚至有人嘲讽与阻挠,也要坚定地走下去!有什么让你瞻前顾后犹豫不决呢?

信的末尾是那首著名的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诗打动着一代又一代读者。

牛虻虽然已经牺牲,但我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像牛虻一样的人为了理想,为了解放,努力着并继续斗争着,哪里有压迫,哪里有磨难,哪里就有牛虻。我也坚信,一定有千千万万的人受到牛虻的鼓舞而成为牛虻一样的革命者。

牛虻代表的是一种精神。海明威说,一个人可以被摧毁,但是他不能被打败。因为,精神,永生!

有了一种精神,我们才会坚强起来,才会矢志不渝地追求我们的目标,我们才不会屈服,不会消沉。那么,无论我们活着,还是死去。我们都会像牛虻那样快乐的飞来飞去……

懂得微笑,人才不会在困境中恐惧;懂得给予,我才知道缘份冥冥中相遇。风会停,雨会止,笑着活下去。

【第2篇】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的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的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的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断,也是令我印象最深的一个片断。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面对任何一个亲人和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 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为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像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的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著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被淘汰的规律。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锤把自己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一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回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

《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画和细致的描写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少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的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亚瑟的成长是通过各种矛盾冲突来变现的。这种矛盾冲突主要包括父子关系、宗教信仰两个方面,集中体现在亚瑟同神甫蒙太尼里的关系上。开始时,亚瑟并知道蒙太尼里是自己的父亲,而只是把他当作慈爱可亲、堪与信任的神甫。当时的亚瑟受到了争取民族解放独立思想的影响,在跟神甫的讨论中坚持认为:做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与一个为意大利独立奋斗的人并不矛盾。他不知道两者在当时的意大利是水火不容的。神甫对这种天真的想法十分担心,他寄希望于将来能偷偷打消会导致亚瑟反教会统治的危险思想。然而亚瑟对神甫因父子私情而产生的宽容却做了错误的理解,人为宗教与革命是可以统一的,并且不恰当地把神甫看作教会统治的代表。由于这一错觉,与新神甫到来时,他立即遭受惩罚∶他和所有的革命党代表遭到逮捕。直到他儿女群玛给他一记耳光,人家告诉他新神甫告密,以及蒙太尼里就是他的父亲时,他那天真的幻觉才痛苦的消散。他开始认识到民族独立于教会统治是势不两立的。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因此,亚瑟自杀这一情节安排有良好的艺术效果,是小说的精华所在。从此以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或娇小的手脚看,身体的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的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市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象,都随着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昂扬,在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刺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心肺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了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

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了我应该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她巨大影响的人就是他的忏悔的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从此,牛虻开始恨蒙太尼里,“上帝是一只泥巴做的东西,我只需要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很大部分的责任。

祝福读后感1200字


每次读鲁迅的文章,我总会对旧中国加深理解,感受到那时这个民族所经受的巨大痛苦。这次读完祝福,心中同样有一种别样的感觉。它叙述的是上个世纪中国最黑暗的时代,鲁迅家乡的一位雇工祥林嫂坎坷的一生。一个年轻勤快的壮劳力经过时代的洗礼,沦为疯疯癫癫的老女人。鲁迅高超的描写生动地展示出那个年代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糟粕,人性的扭曲。

这篇文章从祥林嫂这件事反应出当时社会的总体面貌。这里体现得很明显的就是祥林嫂两次来四叔家做女工,家里人和鲁镇人的反应。第一次出场的祥林嫂,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但两颊还是红的。她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那时周围人对祥林嫂的态度是怎么看这么顺眼,以致于祥林嫂出嫁后四婶老惦记着她。到了她第二次再来做工时,丈夫又死了,孩子被狼吃了,人也傻了,两颊上已经消失了血色眼光也没有先前那样精神了一开始人们还同情她,后来就真是厌恶她了。看到这,我们明白了,其实人们根本就没把祥林嫂当乡里人看,活干得好就像夸畜牲一样夸两句,疯了后,大家对她的厌恶程度胜过干不动活的牲畜。没有一个人真心跟她分担那种痛苦,一开始的怜悯不过是凑凑热闹罢了。在当时的社会,人们的生活一天不如一天,人性就变的越来越本质,就是为自己和家人谋生。怜悯这东西是吃饱了撑出来的,别人的事,再悲惨也就是拿来当故事听,听完后说一句唉,惨呀。就接着想尽办法谋生去了。

倘若这些事是人之常情,那我们的大文豪也不会费那么多笔墨去写这件事,所以这里面其实是有些事要说的。其一就是它表现出的这个民族文化的一些糟粕。最明显的就是封建礼教,祥林嫂之所以变疯,根本还是因为被迫被她婆婆嫁到山里去的原因。在封建礼教下,人们没有自由,而对于贫穷黑暗的时代,它竟成为赚钱的工具,女儿就是买卖的牲畜,那管幸不幸福。我想真是这种如此低俗的行为触怒了鲁迅,让他深感封建礼教的弊病,而可悲的是众人却认为理所当然,更让鲁迅觉得有必要让人们意识到旧传统的糟粕。而由此带来的人性的冷漠,扭曲更凸现出当时整个中华民族的颓废与可悲,这就是鲁迅写这文章的原由。他在让人们苏醒,让人们不要彷徨,让人们去改变旧的传统,这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最后我想说说鲁迅这个人。在中国最黑暗的时代,他用批判的思想改变中华民族,将人们从彷徨中骂醒,使民族重新拾回人格的尊严,所以他是伟大的。而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同样需要一批像鲁迅一样的作家,来批判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阴暗。美国作为世界第一的超级大国,她的人民的忧患意识也是世界第一的,甚至胜过日本。在美国的很多地方,新闻报道最多的是各种犯罪,黑暗的事;军演完总是说损失有多大。我认为这才是美国作了半世纪超级大国的根本,即她的确是个优秀进取的民族。所以中国想成为真正的强国,只有树立起强烈民族忧患意识,有自我批评反省的能力,才真正能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和一个强大的民族。

这应该是鲁迅留给我们这些现代人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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