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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读后感800字

《芈月传》不雅后感:女人,要烈一点才美。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我想您对作者写的作品,已经有了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是时候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了。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芈月传》不雅后感:女人,要烈一点才美”,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为什么小白兔刘涛比不过刺猬孙俪?

我当然是在说《芈月传》。

最近一边看剧一边吐槽已经成了寒冷冬天的一大乐事。

姝公主刘涛从小温婉善良、懂事大气,是所有人的掌上明珠,月公主孙俪则出身低微、受尽欺负,上树抓鸟、下河摸鱼,是深宫里的野孩子。

但是,孙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路收割死心塌地的初恋一枚、不求回报的爱慕者若干、秦国公主、纵横谋士、萍水相逢的魏美人当然,还有秦国帅老伯秦王。

然后,生死姐妹反目成仇,结局当然是:芈八子胜!

当我写下为什么小白兔刘涛比不过刺头儿孙俪这句话时,心中有一个小人在大声回答:因为她是霸星啊亲,因为她有主角光环啊亲!

好吧好吧,这个小人,你赢了。

可如果我想说的这么简单,还写这篇文章干啥?

咱们抛却主角光环、不论身世经历、也不说剧本和历史,只说说剧中女人的个性,心中小人又冒出一句话:

女人,要烈一点才美

芈月从小就胆子大不怕生。芈姝面对着不苟言笑的父王,连近到身前都不敢,小芈月则哒哒哒哒只身闯大殿,不仅敢摸大老虎的胡须和屁股,还日日陪伴,吃吃糕点、捶捶背,触动威严大王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长大了一点,母亲被人谋害出宫,她学软鞭、给弟弟偷馒头、做粗活、读书学六艺,凡事都靠自己。再次入楚宫之后,她仍未改掉那执拗的脾气,和威后顶嘴,大胆追求真爱,和黄歇私定终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她是天生公主命,却从来不允许自己有公主病。

在后宫那个依附男人而生的环境里,她即使活得辛苦,也要靠着自己的能力、跟着自己的心走。

哪怕此后做了秦王的芈八子,她的内心有过纠结和痛苦,但是却并没有强迫自己毕竟,她对秦王有情。作为观众看电视剧,纠结的过程几个晚上就过去了,所以会有人觉得芈月其实挺无情,可实际在剧情中,她侍寝秦王时,黄歇已经死了好几年。

时间让一切变淡,何况初恋?

不要认为这是在给芈月找理由,换位思考,请问你还在死守初恋吗?

被封芈八子之后,有几个细节让人印象深刻。一是,当秦王恼怒于芈姝大闹朝堂之时,芈月说芈姝希望整理楚国陪嫁书籍,让秦王对芈姝重拾好感;二是,秦王生日那天,要带芈月去见一个故人,大家都在好奇故人是谁,芈月却一字不问,还说你如果想说,自然就会说。

可见芈月能切中秦王命脉,其格局确实比一般女人要大。

芈月的性格里,有阳刚之气,她可以策马草原,也不惧只身引开悍匪,可以和男人辩论儒、法、道,也可以太后之位掌管朝政。当然,她还能面不改色地讲黄段子。

不管她是否自带主角光环,不管剧情是否符合历史,芈月这个真实存在的人物,确实以她不同寻常的性格和手腕,在历史上留下痕迹。

这样看来,芈姝就是一个传统的妇人,兢兢业业、相夫教子,等级观念明显;芈月则是一个打破规矩的人,挑战权威,她的大胆是因为在她心中,人人平等,没有高下贵贱之分。

如秦王一般有野心的男人的世界里,爱情和家庭本来就只是一部分,芈姝可以成为秦王后宫安稳踏实的王后。而可以和他并肩作战的人,只有芈月。

在古代,出身低微的芈月,没有芈姝那样的好命,但其实也可有其他选择,让自己过得更好比如,像芈茵那样,小心翼翼,巴结威后,恃强凌弱。

这是男权社会里,一个普通女人的做法。但是,芈月不屑。

即使放在现代,芈姝和芈月的差别也很明显。芈姝是一个嫁进豪门之后,进得厨房的全职太太;芈月则是那个和男人一起打拼成为豪门的女人。

难得的是,芈月这个女强人还知冷热、懂进退、刚柔并济。

她的态度是:你不说,我就不问,我有那么多的书要读,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做,得空我做做衣服、骑骑马。你是一棵愿意庇护我的大树,我也不能成为那根缠着你的藤蔓。

她运气极好,一路得到各种人的保护,但她一直在做自己,时刻准备着靠自己。

芈月更像是一个现代的女人,面对家庭和职场,可以不温婉,但要有主意。

不当公主,要当就当女王

前段时间和朋友聊天,说起人的性格和行为,都是在理性和感性里找平衡。有的人,天生理性,看似活得冷漠、清冷,但细想起来,他的看法和选择总是对的。有的人,天生感性,所以总容易站在情感和道德的角度去行事。人最痛苦的,是在理性和感性之间不断纠结、找不到平衡。

芈月就是个理性的人,所以在芈姝因为秦楚交战大闹朝堂的时候,芈月会以理智劝她回去。所以,即使她一心找出害死黄歇的真凶、智商离线一般地在秦宫莽撞冲动,最后她也会选择不遵守约定去侍寝秦王,以换取家人平安。

所以,虽然她难逃深陷后宫争斗的命运,却可以不为女人的感情所累,而是跳出来看兵书、论百家争鸣。

再简单一些说,就是理性的人看得更高更远,而感性的人往往更容易在乎眼前的事情、当时的情感和意气。

几千年来,男人更理性、女人更感性的特点是没有变的。芈月活在传统社会,却像是践行了女权主义的现代女性,活出了自己。相反,我们很多人活在现代社会,却像是传统的深宫女人一样,比恩宠和赏赐。

抱歉,我不是世俗希望的小白兔,而是一个浑身长满刺的刺猬,唯有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才能用懂得来抚平我的刺。

只是,生活诸多无奈,一路高歌做自己不代表就会有全世界为你让路,相反还会受到更多阻碍;样样靠自己不依赖,也不一定就会得到想要的结果。芈月是幸运的,但这条路上,肯定有千千万万个芈月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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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格列佛游记》后的一点感想


读《格列佛游记》后的一点感想



上一次读《格列佛游记》,是小学四五年级时的事了。那次不过走马观花,只是觉得情节有趣而已;而这次再读,却触发了我一点新的感想来。

《格列佛游记》讲述了主人公莱缪尔格列佛在各国游历的经历。书中,“慧骃国”贤明的统治者——马被塑造成了理智、善良与正义的化身。在当地语言中,“慧骃”一词意为“至善至美”。然而,在我看来却并非完全如此。

除了马外,慧骃国还有一群未开化的野蛮居民——形似人类的“野猢”。在慧骃国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们要求格列佛的主人(也是马)把他——这只“衣冠野猢”——赶走。除了主人之外,几乎所有慧骃都坚持这么做,理由是把像格列佛这样具有“劣根性”的“野猢”留下太危险且有悖常理。“这头野猢的行为举止不像畜生,而更像慧骃,大家为此都很生气。”闻知消息,格列佛一度痛苦得昏死过去——他不能继续留下来向智慧的慧骃们学习了,最后无奈地离开。

德富芦花说过:“土地之所以为土地,并非排斥肮脏来保持自己的纯洁,而是它能作为生命的温床,包容和净化肮脏。”如果慧骃们能够接纳格列佛,帮助他净化心灵,那真是功莫大焉。虽然格列佛身上存在很多缺点,也确实具有一定的“劣根性”,但他已经意识到并在努力地改正了,这时候把他赶走,于他无疑是巨大的打击。墨守成规,一昧地排斥异己,不应该是一个具有高等智慧的民族所为。而因为其他物种和自己一样具有理智就生气,气量之狭也未免显得可笑。

由于在慧骃国的经历,格列佛回国后愈发厌恶自己的同胞甚至妻儿,乃至于无法容忍他人身上的气味,但却没有试图改变这一切(当然,他写了这本书,不过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这与慧骃们何其相似。这大概也算一种悲哀。

对于他人身上的缺点,不应当一昧排斥和抱怨,而应该有所动作,我的感想大概就是这样。为什么纵观全书显得品格高尚的“慧骃”们有时也会犯这种错误,我还不太明白,或许作者是想说生活中真正的“至善至美”者毕竟是不存在的吧。


《芈月传》读后感


《芈月传》读后感(一)

看了最近播出的热剧《芈月传》,我对这个伟大的女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于电视剧更新太慢,又很难表刻画人物细腻的心里活动,我便有了通读原着小说的念头。

楚国庶出公主芈月生性直爽,聪慧好强,小时候她也曾有过父王的宠溺和快乐的童年,然而她6岁那年父王薨逝,10岁那年目睹生母被强奸后自尽,从此在楚威后的淫威杀机中小心度日,几番死里逃生。她从小承受了太多与她年龄不相当的重量,不得不被命运撕扯着长大。有时候,人长大只需要一瞬间。

幸好还有青梅竹马的黄歇陪伴,有他们共同谋划的美好未来支撑着她。然而命运注定不会让天命所归的霸星只是成为国士之妻。黄歇求楚王赐婚受阻、带芈月私奔不成,多年后在燕国重逢,两人终于鼓起勇气决定在一起,儿子嬴稷重夺大位的机会却在这个时候来了。她还是选择了做鲲鹏,选择了承受风雨一展报负,也选择了永远孤独的飞翔,她又一次错过了他的子歇,而这次错过也将是永远的错过。

芈月进了秦宫,最终还是做了秦王嬴驷的女人。嬴驷,一个给她希望又让她绝望的君王,一个她又爱又恨的男人,对她的一生影响是巨大的。芈月爱他,他带着她骑马行猎试剑,与她共阅书简、共商国是,鼓励她结交张仪、参与储争,让她成为与后宫那些浅薄妇人不一样的女人。她的天性在他的放纵下得以舒展,她的天分在他的挖掘下尽情显露。然而,这个大秦君王最终负了她母子,芈月恨他!恨他摧毁了她的骄傲和信赖,断绝了自己的退路,恨他突然撒手人寰,却叫她们母子因为他的随心所欲而承受苦难。可是,谁叫他不仅仅是芈月的夫君、子稷的父亲,更是大秦的君王、十几位大秦公子的父王呢?

王后芈姝的嫡子继位后,芈月母子被送往燕国为质,几番波折到达冰天雪地的燕国,谁料刚逃出芈姝手掌又落入宿敌芈茵手中,财物尽失、燕王避而不见、屡遭毒手。在燕国周旋求存五年之久,终于等到机会,凭借遗诏和义渠军队扶子上位,芈月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太后,登上权力的巅峰,霸星终成!

芈月聪明、有魄力、善于用人。事实上聪明人常有而芈月不常有,因为古之成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我最佩服的便是她的坚韧。她绝不相信芈姝说的媵的女儿就得世代为媵.无论是误以为黄歇死亡伤心欲绝,还是秦王逝世后变成板上鱼肉,抑或是在燕国几番经历生死,不管遇到怎样糟的境况,她好像永远都不会倒下,总能做出最有利的选择。放眼当下,人心浮躁,三心二意者、畏缩不前者比比皆是,实在与古之女流(芈月)相去甚远。我想我们在追剧的同时,在品评庶女大翻身的精彩剧情时,千万不要忘了借以自勉!


《芈月传》读后感(二)

据说芈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后。

中古时代,天文星占是重要的一门学问,它主要并不是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为了预测国家命脉和军国大事的起伏。一事(天象)一占(占卜)一验(现实中发生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一种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芈月也罢,武则天也罢,皆牵系星象。古人之星象占卜,真的那么神奇吗?

恰巧又看到一史记之事,说的是东晋女李陵容。李陵容本是奴隶,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她,结果生了儿子,当了太后。

如果说薄姬当上太后是因为运气够好,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的发达只是因为她拥有健康强大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昱的妃子,当初,司马昱还只是会稽王的时候,她只不过一个在宫中做粗活、打下手的宫女,她出身贫寒,从小就被卖入王府从事纺织工作,来历无人知晓。因为李陵容的样貌身材让人不敢恭维,她身上有一些当时的中原人不具备的体貌特征:人高马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也因此被人戏谑地称为昆仑,另外,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外貌体态的样子,《晋书后妃传》用形长而色黑来概述,《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称她形长色黑。这三本史书的记录虽然略有不同,但依然可以推断,她一定是,人高马大、肤色黝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本来生活在林邑以南的地区。史书所说的林邑以南,也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以及东南亚地区。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中并没有明确地记录,但是估计不会过于丑陋,如果在现在这个社会,李陵容不失为一位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这样的身高和肤色,无疑是代表着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只不过,李陵容没有生在一个有如此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是狼烟四起、动荡不安、人心惶惶的年代,其哲学思辨和审美趣味,有着独树一帜的鲜明时代气息。那时的男人,保留着擦粉、薰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比较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身体消瘦、皮肤白皙,甚至是阴柔美,无论宫里宫外都将这个作为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司马炎为太子选妃时,就对美而长白的卫氏情有独钟;王羲之赞美杜皇后时,就特别用了肤若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人也这样的溢美之词。

由此可见,皮肤白净润泽,是魏晋美女的首要标准。李陵容的身材虽然颀长,但皮肤黝黑却成了她的致命伤。所以,本出微贱的她,只能在王府的纺织车间籍籍无名地做事,并且还被人嘲笑,将她唤作昆仑,似乎就要这样下去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子的绚烂似乎永无机会绽放。

司马昱,东晋第八任皇帝。父亲是晋元帝,他三岁封琅琊王,七岁封会稽王,二十五岁当抚军大将军、录尚六条书事,二十六岁辅政,四十六岁当丞相、录尚书事双兼会稽与琅琊王,五十二岁当皇帝,成一国之主。但是,当英雄得志之时,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烦恼,即《晋书》所讲的会稽王,有三子,俱夭。自道生废黜,献王早世,其后诸姬绝孕将十年。当时,司马昱曾有过三个儿子,可是全都夭折了。之后,姬妾们就再也没有为他生过孩子。司马昱担心自己的江山事业无人继承,又为此招纳了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是不知原因何在,播种了几年却始终没有儿子。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司马昱对儿子的渴望简直迷了他的心窍。

此时,有人把一名相士介绍给了司马昱,据说这个相士道行很深,特别会看女人,只要女人从他眼前一过,他就能马上知道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将为自己的儿子找娘的重任全权委托给了这位相士。相士把司马昱所有的姬妾都观察了一遍之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给他诞下儿子。但是司马昱并不死心,他让相士将选妃范围扩大到王府里所有的女人,每一个女人都让相者一一验看。当看到李陵容的样貌时,相面先生终于吐出:就是此人。大费周章、历经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在最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样貌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堪入目,难以接受的。对于相士给自己找的这样一位老婆,司马昱心里是十分难以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还是勉为其难,硬着头皮,召之侍寝。不久,李陵容果然顺利怀孕。李陵容为此还告诉宫中其他女人,她曾梦见两龙枕膝,日月入怀,意以为吉祥。司马昱一听也觉得事有蹊跷。几年的时间里,李陵容先后为司马昱生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正所谓母凭子贵,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节节攀升。

公元371年,五十一岁的司马昱登上了皇位,封李陵容为淑妃。由于司马昱并没有册封过皇后,因此李陵容在实际上就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昱驾崩。十岁的司马曜顺理成章地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的李陵容地位也是一路扶摇直上,成为尊贵的皇太妃,仪式服装上已与太后基本相同了。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哥哥封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听从了弟弟劝谏,不久尊母亲为皇太后。司马曜驾崩后,他的儿子司马德宗继位当皇帝,又尊奶奶为太皇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再升一级。就这样,长相普通、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仅仅因为碰巧,不仅飞上枝头变成成了后妃,而且还因为生了儿子的原因,母凭子贵,使得她在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的后宫中,一直被夫君所眷顾,牢牢地守住了自己的地位。更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孙子们,一个个都顺利地继承了帝位,她的后半生反而越过越好,一路富贵。纵观历朝历代的后妃命运,这可是十分罕见的。李陵容命中似乎注定是为了生天子而来的,所以,在婚姻和生活中,她的人生虽然乏善可陈,了无生趣,但作为母亲、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幸运的。

这些个神奇的女子,早已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徒留下神秘,叫我向往破解其情其景。

十月围城不雅后感


小编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十月围城观后感,更多读后感尽在小编。

十月围城观后感

今晚和网友们一起见证了这部12月最精彩的电影镜头,之前也看了《三枪》《刺陵》,谁实话,不是我批判那位导演,那两部片子是我今年看过最烂的(风云2没有看,无法评判)。《十月围城》中在开始的铺垫过程中,我几次想掉泪,不过男儿有泪不轻流,所以在公众场合还是忍了,呵呵!

在这部影片中,我注重要表扬一下两位:巴特尔、谢霆锋

巴特尔,说实在的;在他打篮球的时候我是没怎么注意过他的,可没想到他在本片中的本色演出还是比较到位的。不过这可以从侧面看出导演在幕后精心为他们做好了安排。尤其是在巴特尔对着李宇春扮演的角色说着那段似黑非黑的黑色幽默的那场戏,所体现出来的是导演想要在本片中要变现的东西。

重头戏-谢霆锋。自风云2以来,谢霆锋真是走运。连续挑中了2个非常适合他的角色。拿捏人物从外表透视内心在从内心散发到外表。相信如果常此下去香港下一个终生成就奖非他莫属。

最后 十月围城假使获得了成功,那必定是导演的成功,是他在正确的时间下把剧本和演员揉和在了一起,从而得到了一部让大家觉得值得去看的一部电影。

建议大家有空都走进影院看看,虽然剧情有点夸张,不过故事解除还是比较流畅,也比较感人,特别是王学圻,最后他的儿子牺牲了,而他的泪让我想到今天生活的不易。

《对自己狠一点,才能离成功近一点》读后感范文


看到这样一个关于动物的故事:

古代传说中,老鹰是一种非常长寿的动物。在其他动物眼中,老鹰简直是完美的化身——它们可以在空中翱翔,它们的视力异常优秀,它们的爪子锋利无比,而且还有70岁的寿命。可是大多数的老鹰只能活到40岁,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老鹰到了40岁的时候,喙长得越来越弯曲,已经咬不到任何东西了;他们的爪子也磨损的很严重,抓不起来什么了;老鹰的羽毛越来越沉重,导致飞行速度也慢了很多。

每到这个时候,老鹰就必须做出一个选择——就这样苟延残喘下去,还是舍命一搏,重换新生。

通常老鹰都会选择前者,在40岁时孤独地死去。如果老鹰选择了后者,那将会经历一次非常痛苦的折磨。整个过程达数月之久,而且这段时间内老鹰非常脆弱,任何动物都能伤害它。但一旦过程结束,老鹰就会重获新生,多活30年。

首先老鹰要用喙不停地撞击岩石,让喙完全脱落,等待新的喙长出来。然后再用新喙将自己的羽毛一根根拔掉,等待新的羽毛重新生长。接下来,它们还要将自己的爪子一根根拔掉,等到新的爪子生长。虽然过程痛苦,但老鹰会由此重生,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看完这个老鹰的故事之后,实际上他所要表达的是想要获得崭新的生活,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如果想轻轻松松获得好的生活那是不可能的,没有付出哪里来的收获呢!就如老师给学生上课,学生没有认真听讲,只是在那里一直神游,等待课程讲完他得不到一点知识,只是在浪费时间而已,这样的学生肯定不如专心听课的学生;专心听课的学生对自己就会比不专心的学生狠一些,因为他们想要获得知识,想要取的好成绩,所以,对自己狠一点吧!

黑夜里的一点光


并非不知道,最暗的星也比我更辉煌。我还是一闪一闪地飞行,尽管我只有这么一点点光。《萤火虫》

初读这首诗时,便爱上了它,不是因为他有多美的言语,多华丽的辞藻,也非纯粹的喜欢他的韵脚,只是从内心深处,莫名的传来一种声音,向我诉说着一分坚强,一分执着与一分坚强。

人,并不是生来注定要被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可就是不能打败他。这是我从前对于坚强这两个字的认识,只是现在,发现他有点遥远,不过还好,这只小小的萤火虫却告诉了我另一种坚强黑夜里的坚强。

这种黑夜,这种坚强,对于每个同龄人来说都应该是不陌生的。在这黑色的夜里,似乎有前进的荆棘坎坷,有沉重的心情,有脆弱的难以扛起寻梦之翅的双肩,那些月光皎洁,星光璀璨似乎早已成了人世生活的主色调,但眼前的这只萤火虫,这片黑夜,却意义更深。晚上,我倚着微弱的台灯光,咀嚼着黑夜带来的孤独与沉默,再一次读《萤火虫》。

其实《萤火虫》只是一首再也普通不过的诗了,他并不是人人皆知,或许说很少有人知道。它没有徐志摩的那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收,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样的寂静轻灵,也没有郭沫若我为我心爱的人儿,燃到了这般模样!那么热情奔放,更没有戴望舒的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这样传神的让人忧伤迷茫。他讲述的,只是一只萤火虫不灭的信念。仅此而已。眨着有些迷茫的眼睛,我又重读这短短的文字,忽然间,我似乎读到了这只萤火虫的魅力,深味其中的坚强,寻求人生的点点哲思。就像海子说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来寻找光明。或许他,就是那只黑夜里的眼睛,用它为弱的光芒去寻找自己的光明。不在乎别人怎么说怎么想,永远的坚持自己的信念。这就叫自信吧我仔细思考着,忽然觉得可悲。我身边有太多人被人生中的绊脚石绊倒后就再也爬不起来了,从此便蜗居在专属失败者的角落,一蹶不振,就这样保持沉默。我懂得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的道理,既然他们不再爆发,那等待他们的就只是死亡,这真得很恐怖。于是,萤火虫,似乎成了我人生的榜样。

并非不知道,最暗的星也比我辉煌。是的,小小的萤火虫发出的那一点光,是无论如何也比不了星月的光芒。从古到今,有多少文人墨客赞扬过洁白的皓月,灿烂的星光,只是他们忘了,忽视了世间竟还有比那些光还要美丽,还值得赞赏的光。有人说,那是他们太微小了,根本没人会去注意,可我认为,就因为这样,才更值得赞扬。

我还是这么一闪一闪的飞行,尽管我只有这么一点点光这是让人震惊的坚强毅力坚持并不意味着胜利,但不坚持决不会成功。或许可以这么说精神上的胜利远大于物质上的获得它深知这个道理!何其伟大,有何其崇高。

回到现实,我们为何不作一只萤火虫,不要因为夜太黑,路太长,天太冷而退缩,也不要因为坎坷荆棘而放弃,不妨对自己说:事事我曾努力,成败何须怨我。或者说只要太阳还从东方升起,就永远不要放弃希望。

或许我该感谢写这首诗的人,有或许,我该感谢这只萤火虫,是他,也是它,告诉了我一个哲理,教会了我如何对待人生。就让我们随着萤火虫一起高飞在黑色的夜里,坚持自己的信念,相信黎明就在不远的前方!一帆风顺那只是故事,艰难困苦那才叫生活!!!

《每天进步一点点》读后感


每天进步一点点,听起来好像没有冲天的气魄,没有诱人的硕果,没有轰动的声势,可细细琢磨一下:每天,进步,一点点,那简直是在默默地创造一个料想不到的奇迹,在不动声色中酝酿一个真实感人的神话。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可见一点点进步都是来之不易的,任何伟大的成功都不可能唾手可得。我在读完《每天进步一点点》后理解的更为透彻。

每天进步一点点,听起来好像没有冲天的气魄,没有诱人的硕果,没有轰动的声势,可细细琢磨一下:每天,进步,一点点,那简直是在默默地创造一个料想不到的奇迹,在不动声色中酝酿一个真实感人的神话。

每天进步一点点,会让我们每天都充满信心。一个人,如果每天都能进步一点点,哪怕是微不足道的一点点,似滴水穿石,那么今天与昨天就有了大不同。在平静和从容中,只要我们默默地努力,不虚度每一天,不妄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东西。只要我们每天进步一点点,无数个这样的“一点点”累积起来,将会是极为辉煌的胜利。每天进步一点点是简单的,之所以有人不成功,不是他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坚持,不愿意做一些简单重复枯燥的事情。因为越简单容易的事情,人们也越容易不去做它。人与人之间没有聪明与笨之说,只有坚持与不坚持,一个人如果每天都能进步一点点,哪怕是1%的进步,试想有什么障碍能阻挡得住他最终的辉煌?

当今芸芸众生,愿意踏踏实实干的少了,渴望一步登天的多了,孩子刚出生就恨不得能说话,刚认识几个字就想着当作家,大学刚毕业就想着成为百万富翁……“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成了浮躁的借口。结果我们这个社会到处是乱撞的“无头苍蝇”,却少见盯在一处辛勤采撷的“蜜蜂”。“每天进步一点点”理念的提出,无疑是一副“消暑退烧”的清醒剂。“每天进步一点点”重在“每天进步”四个字。所谓“每天进步”就是永不停止向前迈进的脚步,而不是今天进步大一点,明天后天就可以歇歇了。有句俗语叫“不怕慢、就怕站”。为什么“不怕慢”呢?因为再慢,只要一直保持前进的态势,就一定有到达目标的时候,滴水之所以能穿石,不在于它的力量有多大,而在于它的坚持不懈;为什么“就怕站”呢?因为一个人有再大的本事,有再快的速度,如果具有兔子的心态,陶醉在良好的自我感觉中睡大觉,十有*会输给平时不起眼的“乌龟”们,更不要说实现什么宏大的目标了。“每天进步一点点”的价值还存在于对“一点点”的珍视上。阻碍一个人成功的通常不是那些显而易见的大问题而是一些平时不注意的鸡毛蒜皮的小事,正是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如果不用心解决掉,就能无休止地消耗人的精力。不凡见于细微,永恒藏于瞬间,一个人的境界就体现在那“一点点”的小事上,做好了“一点点”,成功自然会水到渠成。竞争对手常常不是我们打败的,是他们忘记了每天进步一点点。不论每个人的能力怎样,只要你每天能坚持进步一点点,成功的喜悦就会慢慢滋润我们的生命。是的,伟大的成就通常是一些平凡的人们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而取得的,他们注重细节,每天懂得进步一点点,日积月累就前进一大步,对那些勇于开拓的人而言,生活总会给他提供足够的机会和不断进步的空间,人类的幸福就在于沿着自己有的道路不断开拓进取,永不停息。那些最能持之以恒忘我工作的人,往往就是最成功的人。

总之,每天勤奋一点点、每天完美一点点、每天主动一点点、每天学习一点点、每天创造一点点……只要每天进步一点点并坚持不懈,那么有一天你就会惊奇地发现,在不知不觉中你已经在同事中脱颖而出,具备了承担责任的能力。我坚信,只要每天进步一点点,一切都会由量变转化为质变,只要这样你就会从现实的此岸迈向成功的彼岸!

就差一点读后感



李傲 原名 李恪实 著名学者型作家
作者观点:坚持是人生第一竞争力!作者以散文的笔法,给与我巨大的精神冲击!不仅文字自由、舒畅,的是在字里行间充满着真诚。总是在不经意间告诉我们一个经历坎坷的生命,在世间跋涉时随即获得的生命感悟!

这是由“坚持”写成的读后感  请大家多多指教!

坚持,就是将一种状态,一种心情,一种信念或是一种精神坚强而不动摇的、坚定不移的、坚毅而不屈服的进行到底!

坚持,总是人生中最亮丽的色彩。生命因为坚持才更耐人寻味;人生也因为坚持,才可以挺风走险;企业,也因为坚持,才更有“看头”!

坚持,年轻人最缺乏的品质!至少以前的我因缺乏坚持,已经失去了很多的机会,重点大学失之交臂, 昨日的往事已不堪回首!今日,唯一的就是坚持! 惟有坚持才可以有自己的一番天地!

坚持是一场跋涉,当生命的旅程完成了这场跋涉的时候,我们就会体会到一种人生的壮美.恰如一场风暴之后的风息雨霁,洋溢的山川荡漾起宁静的和谐!

坚持是最重要的生命品质,真正对生命负责的人,不仅仅懂得创造,而且要耐得住寂寞,要脚踏荆棘的去坚守!

坚持能够超越生命极限.阿费烈德的“跨栏定律” 就是对生命极限的超越,是以生命的最大耐力对缺憾的挑战,也是以毅力和恒心为基础,对自身潜能的挖掘!一个人成就的大小,往往取决于他所遇到困难的程度!

坚持就是需要“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的痴迷;需要“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执著;需要“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孤独;需要”春蚕到死方丝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坚毅!

每天进步一点点读后感


主要内容

这个故事主要是讲小和尚撞钟的。刚开始小和尚很认真地按照老方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去撞钟, 钟声响亮而悠远。时间一长,他就觉得疲倦 了,没耐性了。然后撞出的钟声不再悠远而是缺乏感召力,老方丈耐心地告诉他:“我们寺院的钟声可不单单是报钟点的,而是要唤醒沉迷的众生。”小和尚听了,大受感悟,从此安下心,认真撞钟。三年后,老方丈教他诵经、佛理 ,小和尚后来成了有名的禅师。

读后感

撞钟看起来是一件十分简单的事,但是如果不用心,不认真的话,也撞不出响亮而悠远的钟声。我从小和尚身上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在学习上还不够刻苦、用心、有时候也缺乏耐性。 读完这个故事 ,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认真做好每一件事,才能为美好的明天打下坚实的基础。

家长评价

这是假期的第一篇读书笔记,从宝贝写的内容可以看出读书很认真,能抓住故事的主要内容,读后能联系到自己,这点写的很棒!继续加油!!

一点感悟——读《文化苦旅》有感


一点感悟——读《文化苦旅》有感

郑预诺

我哭了

游荡各大书店都没有这本书的身影,网购后,又一直害怕是盗版,余秋雨的书往往是盗版多余正版,他自己却也并不介意,钦佩之情自然便流露出来。

当这本书在我手中时,便迫不及待地翻看下去。而当看完第一篇文章时,我便泪眼朦胧了。

不是太激动,而是这名为《道士塔》的文章震撼了我。

不仅仅因为这篇文章是为莫高窟所做;也是因为这是关于敦煌石窟的罪人王园策,这个道士使中华文明毁于一旦的罪行;是因为对某些清政府官员的无能的痛恨;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曾经的软弱和无能,曾经文化的丧失,曾经受尽欺凌的耻辱,以及现在内心中已经少有的情感涌现出来———爱国之情。

人呀!人呀!

有了这个感想是在读完《上海人》之后,油然而生的。

还未读完这本书时,就已经知道这“已传为名著的论析文化走向”的文章了。

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作者用了整整三行的,十八个形容词说出“外地人心目中的上海人”。其实现在看来觉得社会上如此一般的人可真谓不少。

就拿现在的班级来讲,精明的话,还钱时要利息算不算?骄傲的话,考试考好了到处宣扬算不算?会算盘的话,骗家长的钱撒谎算不算?能说会道的话,犯错后一直狡辩算不算?自由散漫的话,半小时就为一道简单的小题而磨蹭算不算?排外的话,重点班的人看不起成绩差的人算不算?

……

我不相信我们这些孩子会无缘由的形成这些“上海人”的习惯,更何况我们离上海还是远的,那么那些“外地人”又算是什么,又有着哪些文明?

今天,那些“外地人”连同他们的孩子,却也一同变成了他们“心中的上海人”。

一种永恒

一般来讲,论文章的话,我最喜欢的便是回忆类的文章。又一想这《文化苦旅》,整整37篇被收录在这本书中,37 段人生经历,37 段文化感悟,37 段思绪的回想。

这些本飘渺不定的东西,现在却很真实的摆在外聘面前。那么,当回忆变成真实,那它就是一种永恒。

而这37 段回忆组成的永恒,被我理解的却如此薄浅,我会珍藏。

有一点惭愧。

而过去之所以美丽,就是因为,他已经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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