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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接一个的读后感

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篇一: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一个人的冬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13岁的小男孩布莱恩因为飞机失事,从美国森林上方坠落,开始了他一个人的艰难的原始丛林生活,度过了漫长的54天,最终获救。

在寒冷的冬天,在原始的丛林中,没有现代化的工具,有的只是小动物和野兽等。他运用他的聪明才智,当他饿的时候,拿起自已制作的弓和箭来狩猎;当他遇上危险的时候,又用他自制的工具来保护自已。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大森林里,他开始了像原始人类一样的生活,他用猎到的动物皮毛自制衣服,自已寻找可以简单居住的房子。他也曾经受过伤,但每次都能很快地振作起来,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勇敢的活了下来。

布莱恩依靠他那坚强的求生意志、聪明的头脑,勤劳的双手,成功地应对突发事件,深深地触动了我。我要向他学习他那遇事沉着冷静,不怕艰难险阻的精神,告诫自已遇到困难不要害怕慌乱,要运用自已的知识想办法解决问题。

【篇二: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这个故事讲述了:在纽约有一个贫穷的小提琴手,他每个星期五傍晚都在地铁口拉小提琴,专心致志地拉着他的小提琴。琴声优美动听,虽然人们都急急忙忙地赶着回家过周末,还是有很多人情不自禁地放慢了脚步,时不时地会有一些人在年轻艺人跟前的礼帽里放一些钱。

有一位先生在放钱时,不小心将奖票一同放进礼帽里。夜色渐渐晚了,小提琴手回到家见钱里夹了一张奖票,他没有把它怎么样,而是在第二天,拿出一张大纸,然后很认真地铺在地上,上面写着:昨天傍晚,有一位叫乔治桑的先生错将一份很重要的东西放在了我的礼帽里,请您速来认领。后来那位先生来领了钱,感谢了他。之后,有人问小提琴手:你当时那么需要一笔学费,为了赚够这笔学费,你不得不每天到地铁站拉提琴。那你为什么不把那五十万元的奖票留下呢?小提琴手说:虽然我没钱,但我活得很快乐;假如我没了诚信,我一天也不会快乐。

我读后觉得真诚的心是永远也不能用金钱来替代的的。用真诚来帮会组别人,自己就会快乐起来!我们应该向小提琴手一样,用真诚的新去帮助别人这样,你就会快乐起来,你认为你是一个真诚的人吗?如果不是那就赶快做要这样做人,还要快快用着真诚去帮助别人,如果是,那你就要努力做好,小提琴手如果你遇到了和一样的时你会怎么做?测试一下你是不是一个真诚的人。

【篇三: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作文】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国家一级出版社青岛出版社出版的《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这本书。作者是是中国短篇小说之王常新港。他曾获得无数奖项:中国作家协会第一届和第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中国新时期优秀少儿文艺读物奖一等奖;海峡两岸中篇少年小说一等奖他用冷峻、深沉、极具质感和力量的文字,触探了我们这一代少年儿童成长的核心问题,揭示了生命和爱的真谛。

这本书中共有十个故事,讲述的是每一个普通少年在成长中曾经历的故事,反映了少年儿童内心的世界:有嫉妒心,有少年的叛逆,还有友情那一个个的故事给予我们当今少年做人的点滴启示。

其中令我影响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悲伤的演唱。它讲述的是两个同班女孩之间的竞争。晴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长得又漂亮,脑袋瓜又聪明,就是典型的三好学生。而另一位女孩乔的作文曾被她的语文老师推崇过。对她来说晴就是她的一大威胁;而对于晴来说,乔也是她的竞争对手。

一次全校评选校十大歌手,乔很轻松的上了决赛的舞台。离她开唱还有一段时间,乔就掀起幕布向观众席上张望。这一望不要紧,可她的脑袋却一片空白,因为她看到晴唯一一位学生评委坐在评委席上乔由于内心的嫉妒而引起了莫名的恐惧,最终成了一场悲伤的演唱,乔也因此而落选了。乔在一个月后转学了,而晴则成为了最后一个知道的人因为全班都知道,乔和晴之间的矛盾。

读了这个故事令我十分心痛。两个优秀的女孩因为嫉妒心而产生矛盾。迪安吉利斯说过:妒忌对妒忌者之为害,犹如铁锈之于铁。生活中,我们不乏有许多竞争对手,但我们理应是好朋友、闺蜜、兄弟正因为是好朋友,这才促使我们互相竞争,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而晴和乔却在远离对方之后才明白自己只是想和自己的竞争对手做朋友,却因为自己的不服输而导致错失了这个机会。生活中的我们,也有不服输的时候,而这不服输的心理应成为我们努力学习的动力,促使我们加倍勤奋,互相帮助,共同提高,让我们纯真的友谊之花绽开出绚丽夺目的光芒。

【篇四: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叫《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这本书的作者是常新港。这本书还有三位著名小说家推荐,一位是曹文轩,还有两位是迟子建和汤素兰。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老鼠的生活记录》文中的玉米黄是一个无家可归的老鼠,遇见乞丐空手儿,于是一起乞讨,成了最佳搭档。有人想出最高价买玉米黄,可是被空手儿拒绝了,玉米黄很感动,它绝心想做空手儿一样的好人。四个月的时候,年老的乞丐空手儿不惜献出他赖以生存的生命之棍实现了玉米黄的愿望,让它成为了一个人,并寄托给毕生爷爷。之后,玉米黄找到毕生爷爷在一起生活,但很单调和寂寞。毕生爷爷介绍给玉米黄一家邻居,让玉米黄认识了大鸟、小鸟。在一次意外的事件中它救了大鸟、小鸟成了朋友。那个夏天他为生病的毕生爷爷跳了段老鼠舞,成了毕生爷爷以后的健身操。玉米黄想上三年级,结果通过校长的考题,进入了三年级。语文课上老师让写关于猫的作文,玉米黄很快就写完了。老师发现它是个天才。它的作文不仅生动,故事还超乎寻常的曲折。体育课上,它和老师比单杠,玉米黄把老师给毙了,老师辞职了。九个月的时候,大街堵塞了,玉米黄号召老鼠们把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疏通开了。城市举行了个灭鼠活动,玉米黄在一个早晨看见广场上有无数老鼠的尸体。伤心了很久的玉米黄,看见一个失明的女孩子和一些残疾动物在说话,玉米黄觉得要继续做一个好人。

读了这篇文章我非常佩服作者从老鼠角度来写人,我感到玉米黄很善良,很聪明。空手儿也是个好人,他不以自己的生命,去圆满了玉米黄的愿望。我们小朋友们也要向玉米黄、空手儿一样学习,从小做一个好人。

【篇五: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我读完了《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这本书,里面写的是常新港成长发生的一些故事,我最喜欢对改变声音的梦想这一篇,写的是一个叫金子箭的男生的故事,金子箭有一个令人讨厌恶习,就是每到晚上10到10点半的时候他总是要在厕所看书,而且必须是闲书,他爸爸妈妈想改到他这个恶习,可是改不了。

有一天金子箭看到了在报纸的角落上有一则新闻,写的是叫羊草村的村子里有一位给小提琴针灸的大师,第三天金子箭失踪了,失踪了四天,第四天晚上金子箭出现在家里,有一天金子箭看到了在报纸的角落上有一则新闻,写的是叫羊草村的村子里有一位给小提琴针灸的大师,第三天金子箭失踪了,失踪了四天,第四天晚上金子箭出现在家里,爸爸问他去哪里了,他说去了羊草村,爸爸又问去羊草村干什么,金子箭没回答,他说了,爸爸会明白么?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有一天晚上,门铃响了,金子箭去开门,看到自己的同学刘鹿站在门外,金子箭心里大叫不妙,他还是问哪里了,他说去了羊草村,爸爸又问去羊草村干什么,金子箭没回答,他说了,爸爸刘鹿有什么事么,刘鹿说要找金子箭爸爸,他爸爸连忙出来了,刘鹿向他爸爸说明了事情的经过,说把金子箭把他爸爸的小提琴扎满了针眼,琴已经成了废品,要陪两万四千块钱,虽然钱是赔了,可是她的爸爸妈妈非常心疼,金子箭拿着那把坏掉的小提琴天天给他针灸,希望能把他救醒,奇迹发生了,小提琴不再是哭声而是如水的歌声,过了几天那把琴出现在了买琴店里,被一个韩国人买去了,因此金子箭赚回了三万八千元,过了几天金子箭收到了来自韩国的信,邀请他到韩国传授技艺,金子箭拒绝了,又过了几天她的同学马英带着他的表哥去找金子箭,金子箭很生气,他已经不想再给小提琴针灸了,他把自己关在洗手间里。

这就是整篇文章的内容,这本书里面写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有趣的、伤感的希望大家有机会仔细看一看哦。

【篇六: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是一本由十五个小故事组合成的一本小说。这十三个故事是由许多个孩子经历的一些与众不同的事情,然后用机智有趣的方法来解决。

这十三个故事中,我感悟最深的就是悲伤的哑炮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写的是一个名叫晴和乔两个女孩的对决,晴和乔都是学校里的优秀学生,她们两暗中比试,总认为自己最棒的。有一次,晴写了一篇作文,发表在《中学生报》上,这下晴的地位在班上飞快的提升,她就像稀有动物一样,让人用另一种目光看着她,晴很喜欢别人用这种目光看着她。而乔知道了后,她再也不订阅《中学生报》了,说那是个破报,上面全是垃圾。晴知道后就冷笑,想到,垃圾?她也在上面弄出点儿让我看看。

没过多久,她们两的班主任程老师想要派一名作文高手区为学校参加比赛,乔当然不会错过这种机会,所以她立即报名,然后没日没夜地写作文,练习,她的神经被一股神秘力量揪得很紧,没有办法松弛下来。晴是在报名截止最后一天报名的。乔听说晴报名了,一连病了三天。

后来,乔和晴都得了第二名,她们都不认输,又在全校评选十大青春歌星时开始了比赛,乔很轻松地进入了复赛,那天,乔自信满满地登上了台,当她看到晴坐在学生评委的位置上时,她呆了,她没料到晴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于是她觉得自己是在为晴演唱,唱到最后一句时,她听到自己的嗓子里有了惨败的哭声。然而,乔当上了第十一名,离十大青春歌星的位置擦肩而过。过了没多久,乔传学了,当晴知道时她总觉得发表在《中学生报》上的作文很无聊,所以,她在元旦那天寄给乔了一张贺卡,上面写着:我是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把任何人都化敌为友,因为在你困难的时候有人向你伸出援助之手,在你孤独的时候有人陪伴在你左右,在你开心的时候有人和你一起分享,在你进步和成功的时候有人为你真心喝彩。

【篇七: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从这一个名字读出来,就知道这本书里写的肯定是一个少年不平凡的冬天。不过读这本书,不了解它的作者,怎么行呢?就让我说一下吧。

常新港是中国的短篇儿童小说之王,他用冷峻、深沉、极具质感和力量的文字,去触探少年儿童成长的核心问题,揭示生命和爱的真谛。在轻飘、肤浅、嬉闹绵软的儿童文学作品泛滥的当下,孩子们阅读常新港的作品有一种特殊的意义找到成长的力量。

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汤素兰,对常新港的评价是:常新港是个善于创造艺术魅力的作家至今为止,在儿童文学恐怕再没有另一个作家比常新港更多地聆听到了大自然的声音,也没有另一个作家找到过更多的同大自然交流的语汇。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是对常新港的评价,后面几页就是对故事的介绍,我知道了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一共收入了悲伤的演唱、青春的眩晕和一只老鼠的生活记录等短篇小说。

我看完第一个故事悲伤的演唱,我记下了一句经典的话:青春是带刺的娇嫩的草,风吹草长,雨过草生,严冬过去,草绿遍了大地。这个故事,是讲晴和乔两人的关系非常不好,她们总是互相比来比去,最后乔转学了,晴感到很失落。这个故事中,我看出了要珍惜朋友,不要为了学习,而失去了朋友,失去的有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当然不是让你不去学习,在你学习中,你也要处理好人际关系,生活变化很快,多一个朋友总比少一个朋友好。

青春的眩晕里面的主人公,都要在一天的日落或和日出干完一种事情或做一件事情。

这个青春的眩晕有三个故事,让我明白只要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成功,自己也会很满足。

一只老鼠的生活记录是我读的最后一个故事,或许这是一个神奇的故事,又或许是为这本书补上一篇不同寻常的真实的前言。

这只老鼠叫玉米黄,因为它的眼睛跟玉米的颜色一样。后来他得到一个乞丐的帮助,帮他变成了人,他去上学的时候,由于他是老鼠,他的各种运动技能非常好,上语文课,老师带来一只猫,写一只老鼠遇见猫的真实感受,所以玉米黄的作文直接被老师读了一遍,还奖励了他,玉米黄决定做一个好人。

感想:我认为我也要做一个好人,如果不是乞丐的帮助,他可能就会被十月的杀老鼠行动中死了,所以只要你有善良的心,别人同样会报答你。

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都是在写我们成长的故事,这些伴随我们成长的故事可能会陪我们一直走下去

【篇八: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这本书是一本短篇小说,作者是常新港,里面讲了很多个小故事,发生的故事也不是同一个人的,其中有一个令我难忘的小故事。

这篇令我难忘的小故事题目是《生命》,讲的大体内容是:我和两个小伙伴有一次在火车铁轨上休息,忽然看到了一个穿着白色的干净的漂亮的衣服的女孩儿,她很认真的在数枕木,她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双目平视,好像铁路尽头有个人在轻声呼唤她。我和两个小伙伴就说起来日本电影《追捕》里诱惑人去死的台词,过了一会儿,一辆列车向女孩儿的方向驶去,女孩儿好像并没有听见火车鸣笛的声音,列车将女孩儿吸进去,又将女孩儿吐了出来,女孩儿就这样死了。

我觉得,他们三个男孩子太顽皮了,顽皮到能让人气死的程度,他们为什么诱惑人去死呢?只是仅仅觉得好玩在闹着玩吗?这也许不叫顽皮,叫犯罪,叫气人,叫拿生命开玩笑,叫把生命当儿戏,叫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怎么可以这样做呢?那毕竟也是一条人命呀!毕竟是她父母的心肝宝贝呀!当你看到有一个人站在悬崖边上时,要跳崖自杀,不管他是谁,不管他和你有没有血缘关系,不管他是你的朋友还是对手。你要做的是把他拉回来,跟他说一说这世界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情何必要自杀,问他为什么要自杀,并把他劝住;而并不是顺势将他推下山崖!

这篇故事那三个男孩儿的做法太令人吃惊了!还有一些故事也不错!你也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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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600字


近日,我读了一本书叫做《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老鼠的生活记录》这个故事。


文中玉米黄是个无家可归的老鼠,遇见乞丐空手儿,于是一起乞讨,成为最佳搭档。有人想出高价买玉米黄,可是被空手儿拒绝了,玉米黄很感动。四个月时,年老的空手儿觉得自己快不行了,他用自己的生命完成了老鼠玉米黄的要求,把玉米黄变成了人,并交给毕生老人。


玉米黄找到了毕生爷爷就生活在一起,毕生爷爷给玉米黄介绍邻居大鸟和小鸟。因为一件事情大鸟小鸟和玉米黄成了好朋友。这个夏天他为爷爷跳了老鼠舞。从此老鼠舞成了毕生爷爷的健身操了。


玉米黄想和大鸟小鸟一起上三年级。于是,校长给玉米黄出了道题目,玉米黄答应了,校长同意了。上作文课,老师要求先观察猫再写一篇作文。玉米黄写完给老师看时,老师觉得他是一个作文天才。他写的作文不仅生动,而且故事还超乎寻常的曲折。上体育课老师让男生用单杠,玉米黄的完美动作把体育老师上完这节课就辞职了。


九个月时,大街小巷的地下排水管堵塞了。玉米黄动员一群老鼠疏通了排水道,一夜过去了,排水管疏通了。


十个月时,玉米黄在广场上看到了无数老鼠的尸体,玉米黄很伤心。他回家时经过一座房子时看见一个失明的女孩子在和一群残疾动物说话。这个画面深深地感动了他。玉米黄决定继续做一个好人。


我们要向文中的玉米黄和空手儿学习,学习他们坚持不懈、愿意用生命去帮助别人的伟大精神。

小学四年级:《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读后感


我读完了《一个普通少年的冬日》这本书,里面写的是常新港成长发生的一些故事,我最喜欢对改变声音的梦想这一篇,写的是一个叫金子箭的男生的故事,金子箭有一个令人讨厌恶习,就是每到晚上10到10点半的时候他总是要在厕所看书,而且必须是闲书,他爸爸妈妈想改到他这个恶习,可是改不了,有一天金子箭看到了在报纸的角落上有一则新闻,写的是叫羊草村的村子里有一位给小提琴针灸的大师,第三天金子箭失踪了,失踪了四天,第四天晚上金子箭出现在家里,爸爸问他去哪里了,他说去了羊草村,爸爸又问去羊草村干什么,金子箭没回答,他说了,爸爸会明白么?一切又恢复了正常,有一天晚上,门铃响了,金子箭去开门,看到自己的同学刘鹿站在门外,金子箭心里大叫不妙,他还是问刘鹿有什么事么,刘鹿说要找金子箭爸爸,他爸爸连忙出来了,刘鹿向他爸爸说明了事情的经过,说把金子箭把他爸爸的小提琴扎满了针眼,琴已经成了废品,要陪两万四千块钱,虽然钱是赔了,可是她的爸爸妈妈非常心疼,金子箭拿着那把坏掉的小提琴天天给他针灸,希望能把他救醒,奇迹发生了,小提琴不再是哭声而是如水的歌声,过了几天那把琴出现在了买琴店里,被一个韩国人买去了,因此金子箭赚回了三万八千元,过了几天金子箭收到了来自韩国的信,邀请他到韩国传授技艺,金子箭拒绝了,又过了几天她的同学马英带着他的表哥去找金子箭,金子箭很生气,他已经不想再给小提琴针灸了,他把自己关在洗手间里。

这就是整篇文章的内容,这本书里面写了很多很多的故事,有有趣的、伤感的希望大家有机会仔细看一看哦。

一个不普通的小女孩——长袜子皮皮


一个不普通的小女孩长袜子皮皮

我看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长袜子皮皮》。《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大家一定都看过吧,1941年,一个奇特的小女孩诞生了!她就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起这个名字的就是林格伦的女儿卡琳。这一年,七岁的卡琳得了肺炎住了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都要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她并没有追问长袜子皮皮是谁,而是按着这个奇怪的名字讲了一个奇怪的小姑娘的故事。于是,长袜子皮皮诞生了!

皮皮,一个很不普通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两根梳的硬梆梆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的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有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衣着也相当怪,那是皮皮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这双鞋还是他爸爸在南非洲给她买的,当时考虑到她的脚还要长大,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就是这么一个很不普通的小女孩,在地板上烤椒盐饼干、和警察玩拍人游戏、从峭壁上往下跳、折断公牛的犄角,甚至还花了一枚金币到马戏团里睡大觉。里边语言风趣幽默、每读完一篇文章我都笑得肚子痛,瑞典首相约朗佩尔松曾经这样赞美这一本书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读一读吧!长袜子皮皮。

优秀读后感:做一个自强的少年


做一个自强的少年

读《中华魂》有感

同学们,在这个充满幸福的21世纪,我们这些21的少年生活的自由自在,无忧无虑。但你们有没有想过,我们这些美好的生活是怎么来的吗?恐怕很多同学都不知道。以为美好来的很容易,每天无所事事,抱怨作业多,不想上学,不珍惜现在的生活,但你是否想过以前旧社会的孩子是多么羡慕我们的生活啊,你是否想过我们的生活是有多少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吗?难道我们还能若无其事的继续玩闹吗?

相信大家都知道雷锋叔叔吧?但也许没多少人知道雷锋的童年生活和少年生活。幼年时雷锋就失去了父母双亲,生活很苦,全靠父老乡亲的救济才活下来,所以小小年纪就要上山砍柴。要上学时还是乡亲千凑万凑钱才上的学。但尽管这么苦,雷锋学习还特别好,都在九十分以上。一块好好的木板,上面一个眼也没有,但钉子为什么能钉进去呢?这就是靠压力硬挤进去的,硬钻进去的。这就是雷锋着名的钉子精神。雷锋就是凭借着这种钉子精神,凭借着坚持不懈的刻苦学习一步步走下去的。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雷锋这种钉子精神吗?

国家的希望寄托在少年的身上,只有少年强,国家才会强大,才会后继有人,所以,只有我们自强自立,只有我们刻苦学习,我们的祖国才会更繁华,我们的祖国才会更强大!

包铝小学六年级一班

马释溶指导老师:索丽娟

优秀读后感:做一个雷锋式的‘‘好少年’’


雷锋这个名字众所周知,他是党的好儿子,一位好战士,虽然雷锋叔叔年仅22岁就牺牲了,但他的英雄事迹却名垂千古。

雷锋叔叔日记里有这么一句话: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却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确,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做不完的!我们应用有限的生命为人民多做些好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样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和雷锋叔叔比起来我就太惭愧了,以前我不怎么想做好事,但都是帮倒忙。当我了解到雷锋叔叔如此舍己为人时,我明白我要想改变自己,做有意义的事是必不可少的。我以后会尽力学习他的为人民服务、舍己为人的精神!

雷锋叔叔他的钉子精神,也值得我学习!做什么事都是挤时间钻研!我以前学习却从不认真,马马虎虎,能偷懒的地方就偷懒,把学习当成一种负担,我总是想:怎么作业布置这么多,让老师写,她都写不完。后来我明白到雷锋叔叔为工作、学习都非常认真、刻苦钻研时,我也暗下决心认真学习,为祖国效力读好书,做一个有能力、出色的人!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为中华崛起而读书。

雷锋叔叔勤俭节约,一双袜子烂得不能再烂了,还舍不得扔掉。但他却向政府、灾区捐了不知存了多久的200元钱,那时他每月工资仅6元!有许多人都说雷锋叔叔傻,他知道后,在日记上写道:有些人说我是傻子,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和国家的人,如果说这也是傻子,那我愿意做这样的傻子。雷锋叔叔有着高尚的品质,自己节约捐给别人,这是多么无畏的舍己为人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现在,在我们身边都有一种不良的风气,许多人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但有什么慈善捐款活动都置之不理,自私自利,一点都不为国家想想,为社会想想,为人民想想。我要认真学习雷锋叔叔无私、舍己为人的精神!雷锋叔叔生命虽然短暂,但是很光辉,您的精神是永垂不朽的!我会牢记您的各种高贵品质,把它们融入到我的生命中去!

力量从团结来,智慧从劳动来,行动从思想来,荣誉从集体来。不经风雨,长不成大树;不受百炼,难以成钢。螺丝钉要经常保养和清洗,才不会生锈。人的思想也是这样,要经常检查,才不会出毛病。谁要是游戏人生,他就一事无成;谁不能主宰自己,永远是一个奴隶。就让我们谨记雷锋叔叔的这些话,并从中获得启示吧。

名著读后感:读《一个少年的笔记-诗的材料》有感


当初我并不喜欢看叶圣陶的文章,是的,一点也不喜欢看。可是,就在我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他的文笔非常清新、细腻,让我感觉非常清爽。就像盛开的雪莲花,清新脱俗。

这一次,我看的是他的一篇散文《一个少年的笔记》。在听到题目时,我就有疑惑了:一个少年的笔记?为什么是一个少年的笔记?难道这个少年的笔记很重要?于是,我怀着疑惑的心情翻开书本

今天清早进公园,闻到一阵清香,就往荷花池边跑。荷花已经开了不少了。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大圆盘,碧绿的面,淡绿的底。百合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都展开了,露出微黄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涨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呀?一开头就把我吸引了,难道是要描写荷花吗?于是我继续看下去

这么多的白荷花,有姿势完全相同的吗?没有,一朵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都可以画写生画。我家隔壁张家挂着四条齐白石老先生的画,全是荷花,墨笔画的。我数过,四条总共画了十五朵,朵朵不一样,朵朵都好看,如果把眼前这一池的荷叶荷花看做一大幅活的画,那画家的本领比齐白石老先生更大了。那画家是谁呢

他既然把荷花的形态比喻成画?有趣!

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朵荷花。一身雪白的衣裳,透着清香。阳光照着我,我解开衣裳,敞着胸膛,舒坦极了。一阵风吹来,我就迎风舞蹈,雪白的衣裳随风飘动。不光是我一朵,一池的荷花都在舞蹈呢,这不就像电影《天鹅湖》里许多天鹅齐舞蹈的场面吗?风过了,我停止舞蹈,静静地站在那儿。蜻蜓飞过来,告诉我清早飞行的快乐。小鱼在下边游过,告诉我昨夜做的好梦

看完后,仿佛真的走进了公园,看到了如此美轮美奂的荷花。似乎我也是其中的一朵白荷花,置身于如此清澈的水中。一刹那间,我闻到了淡雅的清香,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慢慢的,轻轻地走向池边。生怕把荷花仙子吵醒,因为她们是那样的美,都做着无比香甜的美梦。她们的笑容,仿佛吃了蜜糖一样,甜美可爱。我仿佛与荷花连成了一体,做起了美梦:梦中,我与荷花仙子们共同起舞,指尖回旋着灵动的旋律,脚尖轻点着清澈的画面...仙子们拉着我,不停的跳着,笑着

叶圣陶的《一个少年的笔记》,让我在炎热的夏日里清爽了许多,无论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个浓厚的意义。

做一个真善美的好少年 (750字)


饱经沧桑的中国沿着改革开放的道路一路走来,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许多人都已经过上了富足的小康生活,人们欢欣鼓舞地享受着生活的乐趣,到处是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在这个星期,我读了《少年向上,真善美伴我行》,意味深长。

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这样的经历:在景点游玩时,想拍张照片留作纪念,却被密密麻麻地的涂鸦败坏了照相的雅兴。同学们,难道刻了名字就能流芳百世?不,那样只会让你和你那堕落的灵魂遗臭万年,那墙体上的字眼只会成为你被世人所唾弃的理由。

真、善、美说的就是科学教人求真、人文教人向善、生活教人尚美。在求真这一方面,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意思就是说:教育做根本的目的是让人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不是别的东西,当一个人通过教育尽管只是渊博,但是连一个最基本的人的品质都缺乏,那么他的整个教育都是失败的;我们每天去学习很多的知识,但只有我们学会了做人,才能真正的掌握其他知识,才能使知识对社会有所用。这句话的本质是要求我们去做一个真正真正的人,这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我们做其他一切的基础;在向善这一方面,刘备曾与儿子刘禅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就是说: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去做,也不要因为坏事小而去做。做个好人必须要注意从小事做起,时刻警惕那些不好的事;在尚美这一方面,宗白华曾说过:一切美的光是来自心灵的源泉;没有心灵的映射,是无所谓美的。意思就是说:外表美并不能代表一切,内心美才是最重要的,就像丑小鸭总有一天可以变成白天鹅。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众里寻你,只为一呼百应!让我们用坚实的肩膀执着地扛起真善美的旗帜,坚定地弘扬真、善、美的道德理念!我相信,我们的行动一定能一呼百应!我们的国家一定会因真、善、美的传播而宁静美丽,温馨和谐!

五年级:何启铭

读《一个少年的笔记-诗的材料》有感 (1000字)


当初我并不喜欢看叶圣陶的文章,是的,一点也不喜欢看。可是,就在我翻开书的那一刻起,我就深深的爱上了。他的文笔非常清新、细腻,让我感觉非常清爽。就像盛开的雪莲花,清新脱俗。

这一次,我看的是他的一篇散文《一个少年的笔记》。在听到题目时,我就有疑惑了:一个少年的笔记?为什么是一个少年的笔记?难道这个少年的笔记很重要?于是,我怀着疑惑的心情翻开书本:

今天清早进公园,闻到一阵清香,就往荷花池边跑。荷花已经开了不少了。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大圆盘,碧绿的面,淡绿的底。百合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都展开了,露出微黄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涨得马上要破裂似的。

呀?一开头就把我吸引了,难道是要描写荷花吗?于是我继续看下去:

这么多的白荷花,有姿势完全相同的吗?没有,一朵有一朵的姿势。看看这一朵,很美,看看那一朵,也很美,都可以画写生画。我家隔壁张家挂着四条齐白石老先生的画,全是荷花,墨笔画的。我数过,四条总共画了十五朵,朵朵不一样,朵朵都好看,如果把眼前这一池的荷叶荷花看做一大幅活的画,那画家的本领比齐白石老先生更大了。那画家是谁呢

他既然把荷花的形态比喻成画?有趣!

我忽然觉得自己仿佛就是一朵荷花。一身雪白的衣裳,透着清香。阳光照着我,我解开衣裳,敞着胸膛,舒坦极了。一阵风吹来,我就迎风舞蹈,雪白的衣裳随风飘动。不光是我一朵,一池的荷花都在舞蹈呢,这不就像电影《天鹅湖》里许多天鹅齐舞蹈的场面吗?风过了,我停止舞蹈,静静地站在那儿。蜻蜓飞过来,告诉我清早飞行的快乐。小鱼在下边游过,告诉我昨夜做的好梦

看完后,仿佛真的走进了公园,看到了如此美轮美奂的荷花。似乎我也是其中的一朵白荷花,置身于如此清澈的水中。一刹那间,我闻到了淡雅的清香,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慢慢的,轻轻地走向池边。生怕把荷花仙子吵醒,因为她们是那样的美,都做着无比香甜的美梦。她们的笑容,仿佛吃了蜜糖一样,甜美可爱。我仿佛与荷花连成了一体,做起了美梦:梦中,我与荷花仙子们共同起舞,指尖回旋着灵动的旋律,脚尖轻点着清澈的画面...仙子们拉着我,不停的跳着,笑着

叶圣陶的《一个少年的笔记》,让我在炎热的夏日里清爽了许多,无论每一个字都代表着一个浓厚的意义。

四年级:史恬馨

一个父亲的读后感


一个父亲的读后感

看了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触很深。妞妞一出世就患了绝症,只活到了一岁半,作者非常真切地记录了他在那段日子的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而又知道妞妞很快会离世的绝望,妞妞离世时的悲伤。在书中作者还表达了他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妞妞》一书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它拉家常式地娓娓道来,不渲染,不溢美,它的苦与笑都是直击人心的,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让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一本不幸的父亲悼念他早夭爱女的书,更是一本颂扬生命,也缅怀和反省生命的书。文中写到的妞妞成长的细节尤其让我感动,从妞妞学会的每一个发音、每一个字2020、词、每一个动作等细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成长的过程,也仿佛看到了以后我有自己的孩子时的情景。

文中另外的一个细节也让我感触挺大,原以为一起经历过苦难,作者和他妻子(雨儿)的感情会更加深厚,没想到他们竟然离婚了。作者在文中也说有人统计,丧子夫妇的离婚率高于百分之五十。苦难未必是是纽带,有时反而是毒药和障碍。所谓共同受难其实是表面的,各人所感受的内在的痛苦都是独特的,不但不能分担,而且难以传达。期望对方分担,落空了,期望就会转变为怨恨。这个结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听得多的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患难见真情之类的说法,我认为经历过患难应该更懂得珍惜才对。

文中作者对生命的得失的追问也很值得思考。

一个婴儿刚出生就夭折了,他究竟一无所失,还是失去了他应 该享有的漫长的一生?

一个老人寿终正寝了,他究竟失去了他曾经享有的漫长的一生,还是一无所失?死亡是生命的结束还是另一个生命的开始?

一个苹果的读后感


篇一:一个苹果的读后感

你见过这样的场景吗?在漆黑一片的坑道内,有五个焦渴难忍的战士在推让一个小小的苹果。他们为什么不吃掉苹果?难道他们不渴了?难道苹果有毒吗?这便是记实文学《一个苹果》中的片段。
《一个苹果》为我们讲述了抗美援朝时期一个感人肺腑的小故事。坑道内的战士们在美军的狂轰滥炸下早已断水、断粮、缺氧七昼夜,在这样的艰苦、卓绝的条件下,战士们没有一个人去碰坑道内仅存的一个苹果,而是留给他人。
一个苹果,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是再平常不过了,没人再把苹果视为珍品了。人们的目光都向稀少的竹荪、菠萝蜜这些热带水果聚去。那丰满圆一润的国光苹果也在市场上少见了。但在抗美援朝时期,那一个苹果对于坚守在坑道内的战士们是多么的珍贵啊!要知道,他们你推我让,他们推的是生的希望,却毫不犹豫的把死的威胁留给了自己。这是多么伟大的战友情啊!
这只是抗美援朝战争中上甘岭战役发生在坑道内的一个小故事,在这几名战士身上我清晰地看到千千万万名志愿军战士身上那一团一结协作、忘我勇敢、先人后己的高尚品质。
我终于理解了在战火纷飞的朝鲜战场,中朝人民和军队并肩作战,以劣势装备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大的”美国侵略者的原因。他们靠的是对祖国无比的忠诚;靠的是对人民无比的热一爱一;靠的是对敌人刻骨的仇恨;更靠的是战士们坚定的意志和战友间无私的奉献。


篇二:

世上没有穿不过的风雨,涉不过的险途。今天我读了《一个苹果》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告诉了我这个道理。
一个独自穿行大漠的旅行者,因为一次沙尘暴,食物和水都不见了,只有一个泛青的苹果。他一直拿着这个苹果,在大沙漠里艰难地寻找出路。整整一天过去了,但他还是没有走出沙漠。他十分的累,可他看一眼手里的苹果,抿抿干裂的嘴唇,陡然又增添了许多力量。烈日下又继续跋涉,不知摔了多少次跟头,可他还是往前挪,因为他一直想着:我还有一个苹果。三天以后他终于走出了这个沙漠,但他还是没有咬过那个已经干巴得不成样子的苹果。像宝贝似地擎着。
在敬佩旅行者之余,我不禁惊讶: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苹果,竟然有着这样的神奇力量。
在生活中,一些人都不肯吃苦,包括我。小时候,我觉得一个个舞者那优雅的动作使我羡慕,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报了一个舞蹈班。可是好景不长,学了几天,我就喊苦喊累,使劲求一妈一一妈一让我别学了,在我的苦苦哀求之下,一妈一一妈一只好答应我。读了这个故事,我才知道了舞者的舞姿之所以那么优美是因为他们都经过了刻苦练习,都经过了重重考验,才能成功,站在舞台上大放光彩。
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常常会遇到挫折和失败,但是,请不要轻易说自己什么都没了。其实,只要心中有一个不倒的信念,努力寻找,总会找到可以帮助自己通过难关的那“一个苹果”,握紧它,就没有自己压不倒的挫折与失败!


篇三:

《一个苹果》这篇文章写了在抗美援朝时期时发生的一个感人的小故事:在物资匮乏的当时,一个负责运输弹药的运输员给防炮洞里的八个战士带来了一个苹果。大家都很干渴,都想吃掉这个苹果,但是大家都很关心彼此,也都想让别人多吃一点。苹果转了一圈,最终又回到了连长的手里。最后,连长决定洞里的八个人来一起分吃这个苹果。
我从第14自然段的最后一句“这样一个接一个传下去,转了一圈,苹果还剩下大半个。”体会到了他们深深的战友情。那个苹果也不大,一个人吃这个苹果都不够,八个人吃,怎么可能还吃不完呢?那么,绝对有谁并没有吃,或者吃得非常非常少。他们都想把那些好东西留给自己亲如兄弟的战友。
如果把那个连长换成我的话,在那种极度干渴的情况下,我肯定会一口气把苹果给吃掉。
幸福的生活是如此来之不易,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一浪一费粮食?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学习?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


篇四:

今天,我读了《一个苹果》这篇课文。文章记述了革命战争年代,一个运输员捡到了一个苹果,给连长吃,可是连长又给运输员吃,运输员又给通信员小李,小李又看见伤员中蓝,又把苹果给了小蓝。小蓝又给了连长。连长看到苹果没人吃,决定八个人一个人吃一口。所有的人都吃了,却苹果还剩下大半个。连长说有人没吃吗?没有人回答。
我反复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以下感想。
第一,学习他们那种革命乐观一精一神。战争年代,条件非常即若,物资十分匮乏,但他们以苦为乐,再艰难的环境他们也不怕。我们要认真做好每一件事。即使成绩暂时不好,也不要灰心,要更加努力。
第二,学习他们那种先人后己的一精一神。他们先顾大家,后顾小家。我们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多考虑大家的事情,以别人的事情为重,多帮助别人,多关心他人。
第三,学习他们那种无私奉献的一精一神。他们为了革命,奉献了青春和热血。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我要以他们为榜样,处处维护班集体的形象,不计较个人得失。
学习了《一个苹果》,确实让我受益很多。


篇五:

做人要学会谦让,谦让是一种美德,但它更是一种行动。在《一个苹果》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抗美援朝时期,在一个防炮洞,八位战士互相谦让苹果的故事。这个故事歌颂了战友间相互关怀体贴的阶级友情。
一个苹果,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是再平常不过了,没人再把苹果视为珍品了。人们的目光都向稀少的热带水果聚去。那丰满圆一润的国光苹果也在市场上少见了。

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您从这个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考虑到您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特地编辑了“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篇一)

重读《浮生六记》,四个字来形容沈复:情深不寿。

沈复其人,大抵可窥一二矣。[鸿案相庄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

卷一便是《闺房记乐》,通篇皆是二十三年来沈复与其结发妻子陈氏的琐碎情事。说它琐碎,是因为几乎没有几件代表性的大事,平铺直述到不需要任何悬念转折;说它皆情事,则是因为字里行间莫不是珍惜、卷首页眉都透着恩爱。沈三白,料想又是一情痴矣!记得当年初见,彼此仍是少年。沈复喜她才思隽秀,虽恐其福泽不深,然心之所系不能释之,对母亲诉言:非姊不娶,那年,沈复十三岁。都说古人婚姻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这一个十三岁的小小少年,因为一句“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倾慕上了比他大了十个月的族中阿姊,这一倾慕,就是一生。

婚后某晚,其与故人划拳饮酒,酩酊大醉卧倒在床,醒来时陈氏正对镜晓妆。我自己看书的时候不做别的念想,现在回头来看,不过就是一次醉酒,有什么值得刻意写下来?转而想到,大概从妻子过世之后,他再也没法儿喝醉醒来还能看到她当窗理云鬓的模样了吧?那时候,陈氏初为新妇,整日恭敬侍奉堂上,宽和以待下人,怕被人说新娘惫懒,日日太阳初升便要起床,沈复喜欢赖床,可看她严肃认真的样子,只得跟着一同早起,这大概就是现在年轻人常说的“为爱改变”了吧。

夫妻两人游园消夏,读书论古,品月评花,,可惜好景终不长久,沈家家道中落,陈氏又接连失弟丧母,多番打击之下,身体日渐沉疴,病榻之侧,沈复悉心守护终不曾离弃。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我想天下恩爱夫妻大抵都相似吧,记得婚后数年,沈复和陈氏整理书卷论及诗词,沈复得知陈氏最为推崇者是那 张口吐出大半个盛唐的李太白,当即像个小孩子一样笑道:“夫人定是与‘白’有缘啊!”陈氏不解,沈复说道:“夫人启蒙于白居易的《琵琶行》,诗词最重李太白,夫君我字‘三白’,可不是一生都与这个字有缘么?”陈氏莞尔。此间情状,不解风月之人如何体会得来!即便是如今这个多少显得寡情的年代,多少痴儿情女,也会因为“你生在六月,我生在七月,天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情肯定是缘分让我们在一起”而惊叹,情到深处无从解释,只好托词于上天,道一声:一切真乃缘分也。其实文中最打动人的,不是夫妻情事,不是患难与共,也不是相守到老。

世间有的是扶持一生的夫妻,难得的是,沈复在斯人不再后,于贫病孤苦中,一字一句写下了这些故事,只属于沈氏夫妇的故事,《浮生》一卷,名垂文史千古,万尺黄泉之下,虽于逝者无补,料想也能一慰佳人芳魂了罢!

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篇二)

读《浮生六记》,时隔几年仍令我印象深刻。作者是清朝乾隆时期的沈复,字三白,是个不红不紫的画师。本书记录了沈复平凡而又艰难的一生,以及生活中令人难忘的片段。全书共分为六个篇章,包含了《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四篇文章。另外两篇《中山记历》《养生记道》据说是后人仿写。《浮生六记》中尤其第一篇章《闺房记乐》用深情的笔墨,描写了聪明绝顶而又非常不幸的妻子——芸娘。因为这个可爱而又可怜的女人,才使《浮生六记》让世人记住,得以让它永远散发出了人生智慧的无穷芬芳!

可能是年龄渐长的缘故,同一本书,同样的我,不同的时段,不同的年龄,不一样的心境又读出了不一样的味道。五年前读此书,似懂非懂,然后又找了其白话本看了一遍,方才了解,对其中描写童趣的部分那时记忆深刻,写得活灵活现,读后觉得相当有趣,有些场景仿佛自己也曾经身临其境,对其后的游山玩水一略而过;五年后的我,现在又重温此书,居然最最喜欢的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以《诗经》为模,第一篇章也以闺房趣事为首写开篇,本篇讲与他自己的表姐结为夫妻,可是父母却对这对恩爱夫妻的行为看不惯,对这儿媳也颇有微词,夫妻俩虽伉俪情深,最后终被赶出家门。两人生活举步维艰,甚至经常要到朋友家借宿,但能够苦中作乐,生活过的很有情趣。可惜后来妻子生病早死,沈复很悲伤,十分怀念妻子,觉得要把这段感情和记忆流传后世,便写了这本书。

它是中国古代散文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然而它却被埋没百年之久。直到“五四”新文化运动,它的光彩才第一次展现于世人眼前。林语堂、俞平伯等新文学家都极为赞誉这部作品。林语堂曾经说过“芸,是中国文学和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可爱的女人。”

我深深的被文中聪慧,娴淑,勤劳而又不失情趣,热爱生活的芸娘所打动,也为很多沈复与芸娘间的夫妻生活小片段流露出来的伉俪情深所感动,因此我最喜爱的还是第一篇章《闺房记趣》。文中她的“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的词句,以及对唐诗宋词李白杜甫诗型的精辟分析和见解,可见她又不失才气;她对婆家尊老敬爱幼,谦和礼让的美好品德也无一不在书中时有体现,这也是我们现代诸多女子身上缺少的隐忍品格;喜爱《闺房记乐》爱的精华所在就是芸娘一身的智慧,芸娘的一身是短暂的,但回忆绝对是永久的,这也是我读此书能深受感染的部分,乡间的做菜种花,男耕女织,怡情小钓,逢时休闲,踏青郊游等等这些情调和记事,都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女子不能抵抗的所向往美好浪漫生活;芸娘是可怜的,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幼年丧父,辛苦劳作,养母供弟维持一个家,青年丧弟失母;出嫁从夫,公婆的苛刻保守固执,导致其夫妻颠沛流离,家徒四壁;但芸娘也是幸福的,能够在最适当的时机遇到自己情投意合的人,即使死在自己深爱人怀中,他们携手走过的几十载岁月终其一生让沈复无法忘怀,这也是令人所羡慕的。在这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社会要想遇到这么一个人,有过这样一段情是何其之难,“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对芸娘,对《闲情记乐》的欣赏和喜爱,借用林语堂先生的话来作为结语,沈复与妻子芸娘没有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挥霍无度的享受,没有沉湎欢娱的闲情,也没有风流浪漫的传奇。

一、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坦诚直爽,体恤关爱的夫妻真情。

二、勤俭淳朴,善处忧患;布衣菜食,可乐终身的简朴生活。

三、淡薄名利,与世无争;恬淡自适,知足常乐的旷达胸怀。

四、逆境逢生,善解人意;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优良品德。

无论是夫妻相处之道,还是为人处世之道,抑或是生活持家之道。在何种环境下总能过好简单,质朴又不失情趣的有滋有味生活。在人生情感上遭遇爱情、亲情、友情的何种误解和失意,我还是一样一如既往的向前看、向前走,一如既往的笑对人生,笑看爱情,还是那句话: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时间是最好的试金石,写在这个特殊而又普通的日子,给自己,给你们。

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篇三)

《浮生六记》一书大约称得上是玛丽苏小说了,一幕幕都美好细致到像是虚构出来的岁月静好,然而,它都是真的……

我小时候曾花过很长的时间思考,古代的人都是怎么生活的。没有网络,没有电,世界不大,劳动力少,要干的活多,那除了不停干活便是寒窗苦读,我那么想便得出了结论——古人过得很无聊。而《浮生六记》读下来,我意识到了自己的大错误,只要有心,完全可以把日子过成诗。只要有心。也许只顾享受人生算是一种自私,因为现在人们约定俗成,作为收到恩惠的人,我们要报养父母,善待子女,这点没错,但是何必为了积累大量财富而将自己变成一个赚钱机器呢。日子不需要每天轰轰烈烈,只要在平淡中有一丝情趣便是莫大的幸福了。至于怎样算是平淡,因人而异,有人日花斗金才算是一种平淡哩,而那时他们为自己奋斗时也会获得快乐。

沈复和陈芸可以说是古时夫妻里的奇葩了,正是这点与众不同给了记录他们生活的《浮生六记》闪光点。复和芸的爱情,坚贞浓烈,十分浪漫,即便放到更为开放的现代,他们都是独特的,这是他们的超前点。我想他们的爱情独特大约得益于沈复的不羁洒脱和芸的保守聪颖知进退,两人缺一不可,否则这样的恋爱便谈不成,否则他们就没有这般的情义深重。

另一让我感到惊喜的是他们的脑洞。巧妙利用身边的平凡事物做出诗意的生活——就和他们的性子一样。沈复提及的插花之法看得我是跃跃欲试,不禁感慨,怎么会有这般精致的人,普普通通的家庭插花也能弄得很有意境很有仪式感!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于是乎通读下来,书边的空白区便被我密密麻麻填上了这样的批注:“妙哉”“天啊”“nice”。复和芸两人真真是活得开朗有趣了,那许多的前卫思想,难怪有人评到:“并不能用有趣、精致、伤感简单概括这本小书之所以入得经典行列约是手边有此一册,便真如有一妙友相伴。”是了,我每每会发出“知音啊”的赞叹原因便是如此了,沈复的文笔并不如大师般有许多讲究,就像两个朋友间互相交流,平淡叙述,讲些生活的小细节,讲历史洪流宇宙世界中根本看不到的小细节,这是幸福。

《浮生六记》合该六记现仅余四记,读来觉其似一画卷,一幅市井画卷,没什么国仇家恨,就是日记一般的流水账,而正因如此,它才回味无穷,打动人的是日常里的柴米油盐。现在有很多小说早就失了味,为了吸引读者尽取些超脱现实的材料,这与神话有何异呢。

就是可惜,复和芸的舒服日子没过多久,后来他们便是在苦中作乐了。坏人很多,但心地真诚善良的亦不少。综上看来,生活其实古往今来差不多,过成怎样由自己说了算,无关钱财,只关于心。

命理万化,虚诞与否仅由己。

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篇四)

读完《浮生六记》,感觉像是无意间获得了一枚质量上乘的温凉好玉,放在手里细细摩挲、端详,熨帖踏实的触感便从掌心一直传达到心底。起初,将作者感情慢慢咀嚼,只觉得口齿缠绵生香,到后来竟也有了微苦的味道。方知,这部颠沛流离了两百年,而仍旧散发芬芳书香的珍贵记录,贵在沉重,贵在悲怆,贵在深情。

谪仙人诗云:“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本书作者沈复,出于此诗及自身经历的感慨,即落笔作文,取书名为“浮生六记”,分为“闺房记乐”、“闲情记趣”、“坎坷记愁”、“浪游记快”、“中山记历”与“养生记道”。其中的闺房记乐,道尽了沈复与妻陈芸间动人的爱情,以及难能可贵的知己一般的默契,让读者欢喜赞叹,暗自钦羡;而坎坷记愁,则诉说了作者生活的艰辛与苦涩,字里行间透出的无奈,更是让人不胜唏嘘。

伊始,沈复用清丽温柔的笔墨,勾勒出了一个娇憨清秀的女子形象——“其形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唯两齿微露,似非佳相。一种缠绵之态,令人之意也消。”这女子如此平凡,美得恰到好处,举手投足间尽是知书达理的落落大方;她又如此非凡,你的身影落在她水灵的双眸之中,顿觉清爽,仿佛感受到了一股温柔而坚定的力量。是了,她叫陈芸,是长他十月、会照顾人的好姊姊,他儿童伶俐,每每都亲亲热热唤她一声“淑姊”。时光不紧不慢地滑行,天公将她对他的好、他对她的'情,悉数看在眼里,于是成全一桩美事,让她顺理成章地成了他的妻。从此,二人饮茶论诗,游山玩水,夫妻间的生活趣事,更是俯拾皆是。

他是青衫磊落的书生,他邀她畅谈古今。她浅笑,抬首答:“杜(甫)诗锤炼精绝,李(白)诗潇洒落拓;与其学杜之深严,不如学李之活泼。”全然不是平时小女儿的忸怩姿态,而是自信地、坚定地说出自己的看法。他欢喜不已。

他是疏朗好玩的夫君,他请她远出郊游。她巧扮男装,见外人便解释说是他的表弟,却哪里藏得住眉间的秀丽风姿?他暗叹,眼前一亮。

他与友人于外观花,发愁饭菜冷热。她“灵机一动,从城中雇来馄饨担子,推来烹茶暖酒热饭。酒肴俱熟,坐地大嚼,各已陶然。”他的朋友由此对她赞不绝口:“非夫人之礼不及此!”他含笑,毫不谦虚地接纳,心道:“好一个秀外慧中的芸娘!”

然而,这命中注定的好姻缘,却被早早地收回。芸娘素怀顽疾,加之沈复家境并不十分宽裕,夫妻二人生活得艰辛,却又因心思单纯而几次三番地被人欺侮。沈复的父亲铁石心肠不肯施援手,而芸娘向来不讨婆婆的喜欢,二人跌跌撞撞,终于无法改变这窘迫的境地。最终,陈芸因病逝世,将沈复留在这反复无常的冷漠人世,从此,悲欢都只能独自下咽。酒,只能自酌,身边没了那个脸色酡红的美好女子,周围的一切人事都成了难以忍受的寂寞。

不禁怆然。

这时候,便想起简嫃的话。“深情即是一桩悲剧,必读已死来句读。”似乎每一场催断人肠的生离,都只能以死别作为结束。生命脆弱如此,哪堪更别离?在历经沧桑之后,沈复浑浊的眼里,也生出了浮生若梦的辛酸悲苦,忆起当年与陈芸相知相伴的点点滴滴,悲伤一如一场暴烈的雨,在春寒料峭的日子里,重重地、直直地砸进心里。自此,阴阳两隔,知交零落,黄昏里燃一封永远寄不出的家书,清明时节拥抱冰冷的墓碑聊以慰藉,仿佛灵魂已随她远去。而在梦里,她缓缓归来的倩影,对着他泣不成声。

他惊觉:用情不胜深。

原约定要踏遍祖国河山,而如今,人世间哪一条路,他都不能与她同行。

一个大时代下普通人的一生《浮生六记》读后有感(篇五)

断断续续半个月,算是看完了《浮生六记》前四卷。后两卷因为不是三白原笔,只略翻几页,发现其文字确实与三白风格不尽相像,便没了阅读的兴趣。

追究起看这本书的原因,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圈封面是《浮生六记》里的一段话。可前四章看完,也没看到那段话,上网查过,才知那段话是第六卷里的。即使翻遍书本,再细细默读,却很难再回到像我第一眼看到这段话时的感觉。

我必须得承认,其中所涉及的许多情感,我是没有经历过的,可偏偏 【卷三 - 坎坷记愁】中芸娘与沈家矛盾那段看得我心情跌宕不止。读这本书时,恰是我思乡情绪最浓的时候,看书的时候,总会不觉把自己代入,读到情意浓处,我的双眼也因泪水而越加模糊。

称寝人影瘦,霜染菊花肥

志趣相同者不谋而合,说的就是他们夫妇俩吧。不管是在沧浪亭畔故居,还是借宿友人萧爽楼,都少不了讨文论字赋酒令,三白玩花弄草时,俩人情趣亦十分相投,羡煞旁人,我也因此越来越喜欢芸娘。芸娘撒手人寰的时候,我想到《水调歌头》中一句:“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二、

起初我十分抵触看带译文的版本,真正看过后,更觉得是没有存在的必要。文言文本身就给人一种朦胧羞涩,若隐若现的感觉,所营造的气氛是现今白话文无可比拟的。我所看的版本译文是难的照搬不译,简单的反而翻译出来。乍看之下是圈钱的,可当细心品读下去才发现,一些难懂的句子是作者内心感受的直白,因为不翻译,所以才会迫使你停下来思考作者要表达什么。

忆妾唱随二十三年,蒙君错爱,百凡体恤,不以顽劣见弃。知己如君,得婿如此,妾已此生无憾!布衣暖,饭菜饱,一室雍雍,悠游泉石,如沧浪亭、萧爽楼之处境,真成烟火神仙矣。神仙几世才能修到,我辈何人,敢望神仙耶?强而求之,至干造物之忌,既有情魔之扰。总因君太多情,妾生薄命耳!

这类书,向来不适合现代人的快速阅读习惯,如果买来只是读过译文,那完全没有买的必要。而稍有点语文功底的人,也不必像我一样骄傲自大,因为译文为你提供了不同的翻译思路。

三、

看书确实是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的。

余凡喜事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即论诗品画,莫不存人珍我弃,人弃我取之意,故名胜所在,贵乎心得,有名胜而不觉其佳者,有非名胜而自以为妙者。

我喜欢早上的宿舍,舍友还在睡觉,校园广播还没响起,周围一切只有我的呼吸声,那时候读书时间过得好慢,可惜我没有毅力在这寒冬早起;我喜欢中午的图书馆,那时只有寥寥几人,可以随便找个偏僻的角落静静地看书。但在那觉得总有人看我似的,我浑身不自觉;

下午,哪里都很热闹,教室或许是最安静的地方,但和食堂一样,我不愿在最冷清的时候去那;晚上,我哪也去不了,宿舍也无法总是给我我想要的安静,我经常什么都做不下去。这本书,就是在这断断续续的时间里读完的。

没有完全读懂的书会留遗憾,所以要读第二次第三次。而有些经历没有经历过,就算读再多遍,也只是醒悟原来这种感觉是可以这样形容的,而依旧不懂这种感觉是怎样的。如果强求不得,就等若干年后再读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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