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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

《阿纳丝塔夏》读后感2000字。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有关作品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阿纳丝塔夏》读后感2000字,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

我以为需要一周才会读完这本书,结果1天已经读完,哈哈哈,看来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读书的整个过程都特别欢快和感动,偶尔会因为作者而有些小苦闷,因为他对阿纳丝塔夏以及至高意识的无知,不过,这真的就是最真实的生活啊。

这本书的作者很真实,平铺直叙,没有写作手法,但就像阿纳丝塔夏说的,没什么文字,其实真的只是一堆符号而已,关键在于情感的表达,只要你有强烈的情感和意愿要表达,符号会自动整合,以适当的方式展示出情境和感受,文字不过是你传达感受的一种手段而已。

这本书很欢乐,可以让人一气呵成读完,欢乐,宁静,喜悦,有满满的能量在身,就像现在的我,满腹的温暖,极为熨帖,就像阿纳丝塔夏所说,这本书具有疗愈的功能,传达着爱与光,传达着美好与能量,让人无比轻快。

【01.欢快的笑出声来】

这本书,通篇作者都很敞开,就像阿纳丝塔夏跟作者说的一样,让作者完完全全的敞开,完全的开放自己,丢掉羞怯,无论是否私密,都如实记录下来。作者果真这样做了,没有隐瞒,没有遮掩,如实记录,包括他肮脏的想要占有阿纳丝塔夏的想法,各种粗俗的语言和行为,不顾别人的感受而发怒,以及阿纳丝塔夏让他在见证人面前的9次以上的蹲下站起的要求,他呈现出来的挑战他高傲后的暴怒,都非常真实的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也正因为如此,这本书也才更加吸引人和妙趣横生,读起来让人有滋有味,同时也更让人感觉接地气和真实。

【02.感动于鸣响雪松的诉求】

在本书开篇,遇到西伯利亚老人极力向作者推荐雪松,希望由作者带他们出森林帮助人类,到后来听到雪松500年后会鸣响3年,希望这时候有人带他们离开森林,将雪松积攒500年的能量反馈给地球和万事万物。在那一瞬间,眼眶发热,感动于这宇宙的精密,这雪松对宇宙、地球的奉献与挚爱。

太阳就是一面镜子,吸收地球上的明亮的爱与光,然后再反射给地球,滋养、疗愈地球上的万事万物。心痛于雪松的爱无处安放,能量无人识别和有效利用,能够深切感受到雪松满满的想要滋养疗愈地球的心愿,而这朴素的心愿又有几人能识?人类如此无知无觉,肆意破坏而不自知,一味追求落后科技而沾沾自喜不自知。选择过着放弃运动良好的双腿而使用拐杖生活,放弃发展大脑及身体的无限感知而寄希望于超级电脑,殊不知,人类啊,你的身体是宇宙最大的恩典。

【03.万事万物的链接】

书中,阿纳丝塔夏分享了与植物、与动物、与星星链接的方法,以及与宇宙智能通讯的方法。包括种下种子时,采用舌下含服,手心、呵气、赤脚、天空,种下,浇水,保留必要杂草,保持碰触,交流和沟通;移植植物时赤脚、吐口水,保留野草区域;以及教导如何做蜂房采集月亮能量。告诉植物你的各种信息,种子和各种植物会根据你自身的状态进行调整,为你呈现最适合你的果实。其实,最好的医生就是你的身体。大自然已经为你做好了一切准备,无须为衣食耗费精神能量。

进食要听从身体的需求,他最智慧。与宇宙智能进行通讯,露宿夜空下,意念随着眼神找到最亮的星,想最美的事,要祝福的人,不要心生怨怼,尤其在生日前夕更重要。细胞是有记忆的,水为生命之水,是活水,水知道一切,知道宇宙中一切的发生,我们是一体的,是宇宙的一部分。我们可以每天对水说好话,道早安,然后饮下自然让自己身心安康。这里可以参照《水知道答案》这本书,不同的语言对植物的影响有多大。同样,养成感恩,随时随地保持正能量和美好的情感至关重要,要感恩水,食物,为他们祝福和祈祷,感恩他们为我们提供能量。万事万物都有其使命,我们要学会尊重和感恩。

【04.至高意识】

每个人都是君主和国王,与生俱来如神一般。书中阿纳丝塔夏的曾祖父见她总会单膝跪下亲吻她的手,将她奉为神的所在。书中有作者和阿纳丝塔夏谈论孩子的诞生和抚养问题。阿纳丝塔夏说,当两个人同时升起创造和想要跟对方有个孩子时,保持动机纯洁,某事才会发生。孩子其实可以感受到一切,孩子是爱的产物。而如今,出生的婴儿看到的是什么,玩的又是什么?生命的意义何在?阿纳丝塔夏说,生命的意义存在于真理、喜悦和爱之中,大自然中已全然存在,人工的皆为仿制。如何正确抚养孩子?其实孩子们都是天使,跟他们一起种植物,夜宿于星空下,向孩子提出问题,让他们独立思考、分析,不断发展脑细胞。问问他的需求。纯洁的思想会让孩子无比快乐,内在的能量会日渐显化成为点子,这就是我们所谓的天才。

在森林学校里,老人通过小孩的回答来检验自己思想的纯洁度。想,很关键,决定了事情的发生。语言其实很容易学会,只要你想,你有强烈的意愿就会很快学会,语言其实不过是借助组合符号展示画面和情节以此来传达书写者的情感。而游戏是学习语言很棒的方式,学会仔细观察,练习发达的想象,强大的记忆力和高度关注,会对万物有深刻的理解。

书中阿纳丝塔夏多次提及人类本有更完美的自然力可以使用,也简述了飞碟的推动技术,汽车尾气治理的方案和商业模式。阿纳丝塔夏说,我不会祈求什么,我很感恩,我什么都有了。书中也详细描写了阿纳丝塔夏的晨间巡礼,她利用光线寻找和疗愈他人的事例,爱你的人会发射出光波,然后被星体反射。

阿纳丝塔夏多次提到集中注意力想象,越细致越好,要仔细,快速。她屡次提及,思想的纯洁度,意识和意志力的强度是关键。人是极致的造物,是自由的,可以用潜意识推动星球发展。阿纳丝塔夏的梦想是希望一切美好,愿把爱送给每个人,用光线疗愈所有人。梦想鲜明,周全,则定会实现,也会感召相应的人来到身边。

对这本书感受很深,一是因为自己一直静心冥想,虽没有发展出阿纳丝塔夏那般的超级能力,不过在没看之前已经坚信她所说的都是真实的,而且也是未来人类的发展趋势;二是关于宇宙智能和至高意识,坚信真实不虚,有个宇宙智能总库的存在,一切皆已存在,就像一的法则中提及的无数个社会记忆复合体一样,有个复合体族群。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生发了很多很多的念头,比如新型农场,比如不同的社团,比如儿童的教育形式和体系,一幕幕画卷在眼前不断展开。

本书中也提及了黑暗和光明势力,提及了地球、团体以及领导人,最后作者也提及了森林隐士。其实,一切的发生都不是偶然,记起你心中的热情是什么?你的感受是什么?开始绽放内心的光芒吧,明亮的感受可以疗愈一切。愿爱与光充满这个地球。

pS:今天刚刚知道自己的类型是生产型,生产型除了多产外,重点是,生来必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能量会帮助达成愿望。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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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塔》的读后感2000字


读过《道士塔》以后,我有一种与此文论调完全相反的想法,听起来好像很是叛逆,但是不无道理。

我非常感谢王圆箓的所作所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欠王圆箓很多他应该得到的荣誉。这不是讽刺,我就是这样想的。

首 先要感谢王圆箓发现了莫高窟,感谢他先于流民、兵痞、倒斗行家之前发现了莫高窟。如果莫高窟给民、兵、盗中的任何一个给发现了,那它就不叫莫高窟了,也许 我们现在也没听说过莫高窟,甚至后来的核子试验也完全有可能在敦煌进行!这因于民、兵、盗的破坏性。流民烧经卷取暖的事情在陕西发生过;孙殿英干的事儿也 能说明那时候的兵到底能高尚到哪儿;盗墓就更别说了,收藏界默许已非什么秘密。假设王道士他没有发现,给一个最好的假设!就说它没被发现!就是这样也得保 证它能熬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有点儿盼头。

莫 高窟被发现于那个年代的确是不幸的,但被一个有点宗教信仰的人发现则是不幸中的万幸!《道士塔》一文中说中国的文官都哪里去了。其实,中国的文官没有 发现它也是一大幸运,我根本无法想象一群全身散发铜臭味的官员会怎么对待一个莫高窟。比起让官员发现,倒不如被倒斗发现的好,至少后者可以给窟中的精华以 比较合适的收藏者,只是在那过程中恐怕会让中国损失更多。

其 次,要感谢王圆箓将库中的宝物卖给外国人。我觉的,就是因为他的这一举动,才让我们知道中国敦煌有一个莫高窟。难道不是吗?中国留存的文化宝藏还有很多, 没有被外国人拿走的也有很多,中国人自己叫得上名字的却没有几个。去问一问,有几个知道碑林是什么!再问一问,殷墟是什么!

非常可笑的是,中国人从来不关心放在家里的宝贝,等别人一拿走,就开始趴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是个宝贝,还我宝贝!除了可笑还让人觉得恶心。甚至可以用贱来形容。

退 一万步讲,王圆箓没有把窟宝卖给外国人,窟宝只是流散于民间,没被作贱,没被损毁,还被文化素养较高的人收藏了。好!非常好!不知道敦煌宝物的收藏者能不 能躲得过大大小小的战争,有没有权势在大乱中一根毛不少,一直撑到新中国诞生。假设他(持宝人)心净如水,处乱不惊,左右逢源,且滑的像个泥鳅,真的捱到 了新中国成立。最后,他能捱过文革?

以 上的假设是很荒唐。但能说明文化的承载物在中国的境地是非常困难的。中央电视台一次《寻宝》大型活动期间,涌现出不少让人哭笑不得的文物。扯作被套的 四品诰命夫人诏书,少了十几页的《韩非子》宋本,用作腌菜的明青花瓷器,等等等等。评委们的心情是什么样的,谁能感同身受?

或 是可以释怀的,因为中国人历来都在破坏文化载体。往大了说,朝代更替之时,新的统治者总是很下心来清除前朝所能影响后人的东西。奉法家的始皇活埋儒家子 弟,奉儒家的汉武帝则独尊儒术,罢黜百家。自魏以来,统治者又觉的佛比道更俱麻痹性,大伙儿(统治层)一合计就挺僧人,大群百姓又跑去盖寺庙,道观又寥落 下来。

即 使到了现代,政权依旧那样干。一个文革,不仅仅是让中国倒退了十年,而且还让过去的历史出现了大片大片的空白。**牛鬼蛇神!,寺庙道观先遭劫 难。拔光封建文化毒草,孔庙皇帝庙也稀里糊涂的被破坏。再加上全中国的红卫兵坐火车免费,所以凡是没有被破坏的名胜古迹均有※※※,到此一游的题 字。

再假设一下,莫高窟里的宝贝要是留在中国。红小兵们会怎么待它?谁来打个招呼?让红小兵们高抬贵手。

别跟我说什么政府保护过的事儿!除非你是指专门给毛主席开会用的庐山。大到国家主席,小到没出娘胎的孩子,文革都没放过。能让你那几堆文物安全呆着?做梦!

中国确是伟大的,她创造出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文明,但是中国缺少包容,一个一个的灿烂文明在历史上犹如过客,留下的仅仅是物质承载的某些信息。这些仅存的信息还会因各种可笑的原因而流失。

在《道士塔》一文中,作者独为外国人拿走宝贝而叹息。其实,这有什么好叹息的?至少中国敦煌之宝还留存于这个世界上,和被毁灭相比,无疑是留存令人感到欣慰。

如果非要争辩那个狭隘的问题:窟宝应该流于国外还是留于国内?我想自己大可以退出,在旁默不作声了。

我只坚持自己的观点:莫高窟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窟中的宝物属于中国,也属于全体人类。我们只需要在世人领略敦煌文明的时候知道这是中国的,这就够了!争论文明的承载物该放在谁的博物馆里,又该让谁来收门票钱,这只能让人鄙夷。

再说说那个道士。

一个身穿土布棉衣,目光呆滞,畏畏缩缩的道士。你可以怀着激愤的心情骂他、谴责他,可你同时得知道,我们都是王圆箓的后再。我们的祖辈们都曾像王圆箓一样贱卖过对自己来说意义非凡的东西。

而买胶卷的愤恨,就让它来时刻提醒我们。提醒我们中国曾经那样耻辱留存

阿丽塔战斗天使影评800字


最近在电影院上映的《阿丽塔:战斗天使》也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这部由罗莎萨拉查、克里斯托弗沃尔兹等人主演的科幻片也是受到了很多人的好评,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篇阿丽塔战斗天使影评精选800字,一起来看吧。

咱们忽略掉阿丽塔的美国迪士尼大眼睛,以及电脑制作的偏动画人物在一群真人演员中的违和感。也不管那些一帧帧流畅炫酷到无痕迹的牛逼特效,或是原著漫画《铳梦》的科幻背景科普。只单纯地来谈谈这个故事。

故事情节总得来说是个比较俗套的故事,主角重生后失去记忆,在找寻记忆的过程中,不断对抗邪恶,最终战胜邪恶的故事。比较吸引人的,可能是故事中世界观的设定,未来世界的构造,社会规则的设定,人物设定,以及主角情感线的走向等等。

电影不同于原著的改编,将视点从对未来世界与社会规则的展现,转移到更私人化的阿丽塔本人身上,用了更多笔墨描画阿丽塔的个人形象,以及与其他人的紧密关系,着重突出的是阿丽塔作为一个新科技时代狂战士(非完全人类)所拥有的亲情、爱情等的人性色彩。引用评论中很经典的一句话就是:导演罗德里格兹试图将一个日式反乌托邦史诗,改写成好莱坞化的美式个人英雄主义故事。

电影中最让我动容的是,阿丽塔的形象塑造。重生失忆之后的阿丽塔,天真懵懂,眼中充满着迷茫与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像个小孩子狂热地对美食的喜爱与追求。她自信狂傲,大胆鲜活,却不遗余力地保护身边的人,为了所爱之人的安危甚至可以俯下身来。重生的第一天,便对一个阳光的人类男孩一见钟情,毫不掩饰自己的爱意,爱上一个人便不顾一切,全身心奉献,甚至要将自己的心脏送给对方。pletely a human.You 到它的主要想讲什么,还有亮点也不太突出,人物成长比较缺乏,情节转折没有特别引人入胜,就会给观众带来一种平庸的感觉,最明显的不来劲儿可能就体现在平平的票房上了。

看完电影后,也许会庆幸,我们生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没有影片中的那般残酷的争斗,又或者我们段位太低,没有看到上方的风景。helove.Tobeyourowngiant.

《阿Q正传》2000字读后感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谈我读《阿Q正传》的体会之前,我想先谈谈鲁迅其人及其《阿Q正传》的问世历程。

鲁迅,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原名周樟寿,字豫山,1892年进入三味书屋学习时改为豫才,在他1898年时,只身去南京求学,同时取学名为周树人。今天我们所如雷贯耳的鲁迅,是他在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的祖父都是在当时有一定影响的封建士大夫。而鲁迅的母亲虽是“乡下人”,但也是乡下大户人家的闺女。但当鲁迅少年时,家道已经没落了,他便一下子由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因此也深深领略到了社会的世态炎凉。但这并没有吓倒鲁迅,他依旧刻苦的读书,先是去了南京求学,后考取官费到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起初在东京进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前往仙台医专学医,因在此之间在电影里看见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时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中国人却表情麻木时,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中国人所要医治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写下了无数篇永载史册的文章,成就了一生的传奇。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2。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3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


《阿Q正传》它是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为背景,塑造了一个深受封建主义压迫和毒害的不觉悟的农民形象。阿Q是一个农村的流浪者,没有家,没有固定的职业,只有给别人作短工,他除了可以出卖劳动力之外,一无所有,甚至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在意。在人们的侮辱、打骂中的他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游手好闲。

虽然阿Q到处受到压迫、排挤、侮辱,但是他总是“乐观”。在受到侮辱时,他不是奋力反抗,正视事实,而是愚昧地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来为自己奴隶地位和底下、屈辱处境辩护,用我看似可笑的瞒和编造出退路,自我安慰,取得精神上的胜利,在“苦中求乐”。

他非常贫穷,还自欺欺人地说:“我们先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 他充分表现了辛亥革命时人们的心理——自欺欺人,妄自尊大但又自轻自贱,麻木轻信的半殖民地人民。看了《阿Q正传》我感到了一种愤慨,但是却无从得知那感觉的来源,在我们这个年代,我们身处的环境,对于鲁迅的这中篇小说真是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我仍从中理解到一些东西,并从父母那儿得到了一些证实。他受了委屈,反而要通过自己打自己来排解,转而还很得意。

觉得自己是世界第一自轻自贱的人。被人用棍子打,常用“儿子打老子”就心满意足地得胜了来辩解,然后竟然就像忘了刚才的一切,去喝酒去了。阿Q就用这种“精神胜利法”来反败为胜,反辱为荣。

阿 Q是喜欢与人吵嘴打架,但必先估量对手。不会说话的他便骂,力气力小的他便打。与王胡打架输了时,便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假洋鬼子哭丧棒才举起来,他已伸出头颅以待了。对抵抗力稍为薄弱的小D,则扬起拳头摆出挑战的态度,对毫无抵抗力的小尼姑则动手动脚,大肆轻保这些都是他卑怯天性的表现。

鲁迅先生说中国人的大毛病是听天任命与中庸,这毛病是由于卑怯性而来的.。“遇见强者不敢反抗,便以中庸这些话来以安慰,倘他有了权力别人奈何他不得时,则凶残横恣,宛然如一暴君,做事并不中庸。”我认为其实这一点和后面的精神胜利法有异曲同工之处。所不同是精神胜利法只是对自己,而这种卑怯性却使很多弱小者受到欺负。

鲁迅正是以阿Q这个不朽的典型暴露出国民的弱点,写出国人的灵魂。从作品的字里行间中,我能体会到作者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作者也集中描写和痛彻批判了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通过在辛亥革命中阿Q的表现和悲剧命运,深刻地总结了辛亥革命失败的教训。

作品在故事情节的展开和人物性格的刻画,深广的背景和人物的命运悲剧因素和喜剧因素等糅合在一起,组合得十分成功。同时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封建,应该铲除封建思想的毒瘤,才能获取真正的胜利。

阿Q这一当时国民性格的典型,他临死前,两件最遗憾的事情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够圆,二是游街时,没有唱出几句戏来。这是多么的可笑,更是多么的可悲呀!这决不是临危不惧,而是愚昧至极,他毫无真正的精神世界,连动物都会同情他这一套的精神胜利法,阿Q没有灵魂,就是死了也上不了天,只有一幅欺软怕硬的躯壳,他的存在对别人来说毫无意义。多他不多,少他不少,最多会成为人们无聊时的谈资。

阿 Q死后,人们的态度各不一样,有的说:“阿Q是坏人,被枪毙就是证据。”有的说:“枪毙没有杀头好看。”还有的却说:“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唱一句戏,白跟了一趟。” 这些麻木的语言就是对自认比阿Q高一等的人们对阿Q最后的 “祝福”,令人可悲! 阿Q是辛亥革命前后的一个不知觉悟的劳苦农民。

他具有农民的勤劳,朴实,又沾染了社会流民的游手好闲之徒的狡猾。他很注重男女之间的关系,但却又情不字禁的跪下向吴妈求爱。他憎恨视财如命的赵大爷和假洋鬼子。但又想攀比他们。这一切切复杂有矛盾的事情构成了阿Q这个人物。《阿Q正传》就像是一个凹透镜,当时的人们就像是一束光,这束光穿过凹透镜集聚成了明亮的一点,这一点就是阿Q,他的身上汇聚了所有当时的中国人的东西……

这本书深刻的记录了当时人民不可要的想法,他那自欺欺人不肯面队现实的性格,反映可当时中国人们的软弱。这种性格特征不仅是阿Q,而且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人们的精神状态。阿Q给了我不可以自欺欺人的例子,他激起了我应该面对现实,更不为自己所面对的困难克服。

阿Q正传2000字读后感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谈我读《阿Q正传》的体会之前,我想先谈谈鲁迅其人及其《阿Q正传》的问世历程。

鲁迅,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市,原名周樟寿,字豫山,1892年进入三味书屋学习时改为豫才,在他1898年时,只身去南京求学,同时取学名为周树人。今天我们所如雷贯耳的鲁迅,是他在1918年5月在《新青年》上发表《狂人日记》时开始用的笔名。鲁迅出身于大户人家,父亲的祖父都是在当时有一定影响的封建士大夫。而鲁迅的母亲虽是“乡下人”,但也是乡下大户人家的闺女。但当鲁迅少年时,家道已经没落了,他便一下子由小康人家坠入困顿,因此也深深领略到了社会的世态炎凉。但这并没有吓倒鲁迅,他依旧刻苦的读书,先是去了南京求学,后考取官费到日本留学。在日本期间,他起初在东京进弘文学院补习日语,后前往仙台医专学医,因在此之间在电影里看见一个中国人被日军砍头时周围一群看热闹的中国人却表情麻木时,他受到了深深的刺激,使他深刻地认识到了现在的中国人所要医治的不是身体,而是灵魂。于是他毅然弃医从文,写下了无数篇永载史册的文章,成就了一生的传奇。

《阿Q正传》创作于1921年12月至1922年2月,发表在《晨报副刊》上。从小说总体结构上说《阿Q正传》的前三章基本上是一种平面的横向的性格介绍和举例1。从第四章(“恋爱的悲剧”)开始,鲁迅开始就着手将阿Q的精神特征放在一连串连贯的纵向生活细节中加以具体展现2。于是便有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鲁迅的经典名篇——《阿Q正传》。《阿Q正传》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它刻画出了国人的灵魂,暴露了国民的弱点,达到了“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的效果。阿Q的身份虽是农民,但这个形象所表现出的性格弱点却并不只是农民才具有的,它具有更为广泛的普遍性,鲁迅把阿Q性格作为国民性的最劣表现加以鞭挞,因而也就更具广泛的社会价值。因此,在作品发表的当时就有不少人惴惴不安,甚至“对号入座”,以为鲁迅在骂他。3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1对此,杨义在《中国小说史》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三章,汪晖在《反抗绝望》第七章中都有从各自的角度有所涉及。

2范家进:《现代乡土小说三家论》,第38页,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3朱栋霖,丁帆,朱晓进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朱栋霖,丁帆,朱晓进主编《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37页。

5范家进:《现代乡土小说三家论》,第27页,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6鲁迅《且介亭杂文·答〈戏〉周刊编者信》《鲁迅文集》第六章,146页。

7范家进:《现代乡土小说三家论》,第30页,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

《阿Q正传》读后感2000字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在挨了假洋鬼子的哭丧棒后,便立即使出了自己的祖传法宝,将屈辱抛到九霄云外,回到土谷祠美美地睡了个大觉。他更可以以自身的丑恶当作是炫耀的资本,当别人说他头上的癞疮疤时,他确自傲地认为别人还不配。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4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清朝中期,有一位洋人运了一批货物到中国沿海港口,他就让附近的渔民上船去搬下货物,可当他带着渔民走向甲板舱的时候,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他震惊了,渔民们齐刷刷的跪下了,并高呼着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他向前一看,原来墙上挂着一幅乾隆皇帝的像。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阿Q对于中国人的影响无疑是相当深刻的。但在当时,他所起的作用有像我们现在这样大吗?在鲁迅时代的稍后时期,当时还是山西省长治第四师范学校学生的赵树理就尝试将鲁迅的小说读给家乡的父老乡亲们听的实验,结果却遭到惨痛失败这就与鲁迅本人所期待的结果能通过他的作品开出反省的道路6的目标之间发生了巨大的落差。7而在我看来,鲁迅的文章在当时主要是给城市新式学生和知识分子看的,试想当时,在农村,识字的人有多少,能读得懂文章并能理会作者所要表达的感情的人又有多少。因此鲁迅的文章在农村石沉大海的结局在意料之中。但是这并不能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塔木德》的读后感2000字


说到《塔木德》这本书,这不得不感谢我在石家庄培训时候的曲连坤教授,当时在课堂上,曲教授给我们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世界上有这样一个民族,没有一寸国土,历经最多的苦难,占世界仅仅0。2%的人口,他们的思想却统治着世界,这个民族为社会创造的经济财富,知识财富没有任何一个民族能够超越,这是哪个民族?我们纷纷猜测,曲教授告诉我们了答案:犹太民族!我震惊了!为什么犹太人那么聪明,为什么犹太民族那么优秀,为什么犹太人在生意场上都是那么如鱼得水。。。 。。。等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看完《塔木德》这本书后才有所了解。也并不是犹太人比其它民族有什么过人的天份或天赋。

《塔木德》被喻为犹太人的财富秘码,其重要意义可想而知了。这本书分为两大篇即经商篇和做人篇。其实这两篇是相辅相成的。这本书是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出版,这是一本凝聚了犹太民族历史与文化的智慧,它是10个世纪中两千多位犹太学者的心血结晶,是整个犹太民族生活方式的导航图。在它的哺育下,犹太人在宗教、哲学、科学、商业等许多领域都取得了无与匹敌的成就。

本书重点萃取了《塔木德》中有关犹太人如何经商和处世的62条箴言,分上下两篇,以大量生动的事例进行阐发,揭示了犹太人独特的金钱观念、经营技巧和处世法则,从中可以窥见犹太人之所以卓越的秘密。犹太民族可谓巨人辈出:西方思想领袖耶稣、思想家马克思、心理学家弗洛伊德、科学家家因斯坦、幽默大师卓别林、诗人海涅、绘画大师毕加索、政治家基辛格、富豪洛克菲勒、巴菲特、迪斯尼、卡耐基、哈默犹太人在各个领域占尽风流,秘密何在?一部《塔木德》就是全部答案。

众所周知,现在世界经济最强大的应该是美国,而美国的经济大多数都掌握在犹太人手中,因此我作为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曾经有一种奇特的想法就是要打败美国,而这就要必须打败犹太人(请允许我这种奇特,狭隘的想法)。当然我知道要打败犹太人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那就让我们先了解犹太人为什么这么优秀,有什么秘决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每个犹太人毕生都在研究二本书,那就是《圣经》和《塔木德》,《塔木德》是犹太人精神的百科全书,为犹太人提供了生活的准则和处世、经商、教育等方面的道德规范,构建了犹太人的世界观。犹太民族被称为一本书的民族,即犹太人的生活被限定在《塔木德》这一本书范围之内。

在书中可以了解到犹太人非常尊重教育和知识;二、犹太人用昨天的磨难换取今天的成功。一言以蔽之:犹太人通过学习和实践提高了自身的素质。

这里,我不妨为大家引用一下犹太人的谚语:知识是最可靠的财富,是惟一可以随身携带、终身享用不尽的财产。 即使变卖一切财产,也要将女儿嫁给学者;为了娶学者的女儿为妻,纵然付出所有的财产也在所不惜。可见,学习已成为犹太人生命中的一部分。

作为一个四海为家的流浪民族,犹太人已经成为了一个令人惊叹的民族。犹太人是个谜一般的民族,他们是世界上的少数人,但是却掌握了世界上庞大的资产;犹太人拥有的真正财富,其实就是知识。在传统的犹太家庭里,有一个世代相传的规定:书橱只可放在床头,不可放在床尾。因为书是神圣的,绝不能对书本有所不敬。长期以来,犹太人在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令全世界瞩目的成就,产生了无数的伟人和名人,这都和犹太人独特的文化传统与历尽磨难的造就有因果关系。犹太人的巨额财产,使他们能够控制许多事情,同时也可以保护他们自己。他们的财富能够给他们买来安全,也可以挽救那些陷入困境的同胞。因此,他们曾经逃脱了无数的灾难,生存下来并且最终繁荣起来。这主要要归功一次又一次从灭亡的边缘拯救了他们的良好的教育和经验。而《塔木德》就是这一切的精髓!

这本书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洛克非勒,他出生于一个犹太人家庭,他父亲作为一个犹太人,经常用犹太人的教育方式教育他的几个孩子,他的父亲从孩子四五岁的时候就让他帮妈妈提水、拿咖啡杯,然后给他一些零花钱。他们还把各种劳动都标上了价格:打扫十平方米的室内卫生可以得到半美分,做早饭能得到十二美分。

我个人认为孩子有金钱头脑并非有坏处,这样能让我们养成节检的好习惯。有的家长让孩子义务干活不给工资,孩子向家长要钱时,家长就不理他,说是节约实际上就是不愿意。还有的家长就是孩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这样孩子就养成了娇生惯养的习惯,想改都很难。

洛克菲勒在家里实施了一套完整的虚拟的市场经济管理方式,洛克菲勒让自己的妻子做总经理而让自己的孩子们做家务,由自己的妻子根据每个孩子做家务的情况给他们零用钱,他们家似乎就是一个公司。书中这个小小的故事说明了什么呢?《塔木德》在犹太民族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深刻的影响着孩子的所有生活;深刻地影响着孩子的一生;深刻地影响着孩子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

如有兴趣的朋友,我真想推荐你们看看《塔木德》这本书,也许我们能从中吸取犹太人的智慧和精华,再加上我们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们还是有机会能超越犹太民族,成为全世界真正的最大最强最优秀的民族。那时我们就会真正地以我是华夏子孙为荣!以我是中国人为荣了!

《蒲公英醇夏》读后感2000字


Some people turn sad a sadder younger than anyone else in the world. I know, for Im one of them.

雷布拉德伯里一句看似不经意的话语,道出了多少敏感柔软灵魂的心声。《蒲公英醇夏》中的道格拉斯便是这样一种人容易新奇、容易心动、容易哀伤,总能发现成长中潜藏的取之无尽用之不竭的丰美,并时时在心中充满感动与感谢。邂逅这本书中一篇篇看似琐碎日常却又精巧的片段,初读甚觉平淡,却在指尖不停随意的翻页之中,猛然惊觉夏天的气息扑面而来、氤氲不散。

荣华炽盛,动情而生

《蒲公英醇夏》始于道格在初夏林中采摘葡萄与浆果时一次猝不及防的心动,空气清新、花香扑鼻、宇宙合鸣,弟弟汤姆欢天喜地奔跑嬉戏,道格却出于内心莫名的压抑与黑暗而心神不宁,他大叫、跌倒,却在一刹那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生命的存在我还活着!这项极小却极真实的体悟久久萦绕、不肯消散。正是在细微处,存在着生的情味,最真挚朴素,却也最耐人寻味。而这些,道格直到十二岁的初夏,才将逐渐去感知、去领悟,即便当时的他没有刻意铭记,但那个夏天,他确实经历了许多次哭泣与微笑,而这些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经历,终将成为他生命中心动的延续。

采花酿酒,夏季遗留

道格眼中格林小镇的夏季,是一个充满了仪式感的季节每一项仪式都在各自应该的时间和场合里发生。而采花酿酒,是整个夏季最重要的仪式。从初夏方至的六月到暑气全消的九月,蒲公英一如既往地绚烂,金黄的花儿像洪水一样,开满了整个世界,它们像融化的太阳,燃烧着人们的视网膜。夏日的美好时光却在制作蒲公英佳酿时被悄然封存总有一些是专门留给那些大雪纷飞的寒冬一月,或者那些阴云密布、旬月不见阳光的季节,当六月的清晨、七月的月夜、八月的傍晚都过去了、结束了、落下了帷幕,只在脑海里留下些许记忆的时候,一瓶瓶蒲公英酒在凝滞的空气里闪着微光。这些盛满美酒的瓶子放在架子上,静静地立在晦暗的地窖中,每一瓶里都存储着夏季的某一天,蒲公英佳酿,一想到这个美好的名字,夏天的味道刹那便重浮于唇齿之间。

总会有人,正值青春

谁的青春里,不曾有一些无关紧要的错觉与幻想,酿成记忆里琥珀色的花蜜,最透明的甜。在那个蒲公英盛放的夏季,有《神奇的鞋子》里渴望穿上松软得像棉花糖一般的新塑胶运动鞋去踏上葱茏草坪的道格与被道格的青春活力所感染而同意以劳动作为交易的善解人意的老店主桑德森先生,道格用深情详尽的描述与恳求让三十多年没有穿过运动鞋的老先生豁然开朗,与其说他最后目送着瞪羚般的道格离开,不如说他目送的是那个曾经年少的自己;有《从没年轻过》里一生忙于记录的年老体衰的本特利太太和一群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小女孩们对本特利太太的童年经历打心眼的怀疑在好奇又执拗的语调里展露无遗,而这对本特利太太来说无疑是一种残忍的否定。

但令人庆幸的是,本特利太太最终还是想起丈夫生前的劝诫,承认了那句你就是你,是此时此刻、当时当下的你,并与天真的小伙伴和过去的自己握手言欢;有《恨不相逢年少时》里三十岁的比尔和九十五岁的卢米斯因一份香草酸橙冰激凌结下的不解之缘,在卢米斯的娓娓讲述下,比尔离自己想去伊斯坦布尔、塞得港、内罗毕、布达佩斯看看的愿望又近了一步,卢米斯去世前希望比尔至多活到五十岁这一看似自私实则对来世充满希冀的要求让人们不禁心生对某些美好的期待;有被孩子们称为时光穿梭机的弗利雷上校回忆中草原上的野牛群、萨姆特堡之战在他的讲述中,一切都是那样宏大和悠远,当时年轻而孤独的自己,又是如此渺小和兴奋,在那样天宽地广的历史轰鸣里,他究竟又发现了些什么?上校不曾多言,但四肢逐渐萎缩的他时刻都怀念着自己血气方刚的幻影,并以逝去换得留驻于时间和人们记忆中的某种永恒

青春,是生命深泉的自在奔流。正当青春的人们,从来都是如此理所当然,而成长的点点滴滴似天堂跌落的钻石,已然烙进生命,独留风乍起的满眼惆怅。

葳蕤时光,别样生长

也许道格不曾料到,他会邂逅、进入小镇居民的故事,穿过别人的悲喜,也感受着自己时而阳光盎然时而风雨交加的天地。逝去的上校、被公交车取代的有轨电车和因之离开的特雷顿先生、在一切如常的旧梦里飞升的太奶奶、以红绿灯游戏辞别的约翰让道格在夜间萤火虫瓶的照耀下赌气般写下很多东西都不可靠很多人都不可靠的总结陈词,这些冷峻的思考让道格在大病一场的折磨之后最终还是选择了铭记,因为生命本是一场往来,在似水的年华里,有人进来,也有人不断离开。这是道格觉醒的一夏,交织着欣悦与心痛的一夏,纠结而又最终释怀的一夏,这一夏里,他从天真懵懂的孩童成长为怀揣愁绪与秘密的少年,并以这种单纯的姿态,度过他的往后余生。

时光之树在暗处画出一圈圈年轮,载着他的秘密径直生长。男孩流下一滴泪,我们却看到了他心中的全部海洋。

未央

是谁,在回不去的时光里喁喁私语。

很久之后。

那些放肆的欢笑、澎湃的泪水、刻骨的眷恋、温暖的目光、铭心的悲伤,在夏季温暖的阳光里,统统渲染上模糊的轮廓,变成记忆里遥远的一部分。

蒲公英酒在地窖中静静地等待,每一只落满白霜的瓶子里都尘封了一段关于一九二八年的往事。站在绵年素华的末端,男孩最终选择用文字绘出过往的绮丽景致。

在那场华丽的遇见里,所有繁复迂回而又安静绵延的时光,在蒲公英淡淡的香气中,变得模糊、氤氲又美好。

一路成长,一路丢失,一路寻找。只有花朵和麦芽、山峦与天空,记得那个温润如水、甜蜜忧伤的金色夏天。

所有这一切,和那些蒲公英,统统在我们生命里,开出横漫整个世界的花。

一如书中所说正是这些发现和铭记,成就了我们清泠的一生。

往昔隔得遥远,却从未曾走丢。

而人的一生,走不丢的,唯有青春年少。

一直以为,把《蒲公英醇夏》称为美国版的《城南旧事》是一种智力上的懒惰,同是书写童年,这里没有高尔基笔下阿廖莎经历的苦难与折磨,也没有林海音看似狭小笔触所揭示出当时北京城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社会生活。《蒲公英醇夏》只是关乎一个敏感、好奇、善良的小男孩的成长中的心路历程,虽然只有短短一夏,却足以让男孩慢慢长大。醇美的一九二八在他魔法棒般的操控中开启又逝去,男孩尚未厌倦,时光已然走远。书中对昔日的美好时光以及对发生在那些妙不可言的夏日里所有事情的不舍和留恋让人感动万分,久久不能释怀,能够跨越地域和时间,引起万千读者的广泛共鸣。

丝之屋读后感


丝之屋读后感(一)

在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的新故事《丝之屋》。

这本书先抛砖引玉,发生了一桩偷窃案,再接连不断地发生了好几桩谋杀案,连福尔摩斯也被陷害为杀人凶手。在福尔摩斯被捕之前,他们发现,死者手里都被绑上了一根白丝带,福尔摩斯一行人怀疑,幕后黑手有可能是丝之屋!在死者罗斯(福尔摩斯探案小分队成员)的学校里,校长发现罗斯的枕头下有一张丝金博士之神奇之屋的广告单。与此同时,福尔摩斯也凭借着自己的小心谨慎与聪明才智逃出了监狱,并发现那个神奇之屋就是丝之屋的秘密汇集之地,并在想杀死福尔摩斯的丝之屋成员口中得知,今晚,丝之屋的成员会来这里聚会。福尔摩斯也混入其中,在警察的协助下,将丝之屋一举拿下并且绳之以法。在福尔摩斯严谨的、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下和华生以及警员的配合之下,终于将真相告知于天下丝之屋的头目是罗斯的校长。他为了杀掉福尔摩斯,将丝之屋的地点告诉了福尔摩斯,没想到却自食其果让丝之屋被警方给拿下了。

福尔摩斯有着一丝不苟的态度和过人的智慧,也善于察言观色、发现与思考。这也是使其成为着名侦探的重要原因。我们也应具备这样的品质,做生活中的有心人,这样,我们的学习就能更上一层楼。有这门一句话你是被生活踩在脚下,还是做生活的王者?我相信,只要一丝不苟和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就一定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成为生活中真真正正的王者。

一个星期前,我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2020叫《丝之屋》。《丝之屋》的主人公有两个,分别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和约翰?华生。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大名鼎鼎的私家侦探,而约翰?华生则是名军医。因华生和福尔摩斯合租,所以华生经常协助福尔摩斯办案。丝之屋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调查一单非常棘手的案子:有一天,一个叫埃德蒙?卡斯泰尔的画商找到福尔摩斯,叫他帮忙解决一个案子,福尔摩斯就答应了。这个案子的主要人物是卡斯泰尔的仇家,名叫奇兰?奥多纳胡。可当福尔摩斯找到奇兰?奥多纳胡时,他已经被人杀害了。后来卡斯泰尔决定不再提起这件事,但福尔摩斯决心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为此,还差点丧了命。

《丝之屋》是一本很好的书,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是写福尔摩斯如何观察细节得出正确结论的,让我也变得更细心观察事物了,另外这本书里有很多地方写的很好,值得我们学习。

《丝之屋》的作者是安东尼赫洛尼兹,《丝之屋》是柯南道尔协会唯一认证的福尔摩斯故事的续写,书中讲述了福尔摩斯侦探生涯中最骇人的一案。

我用一个下午的时间读完了这本书,感触很深。

首先,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严密的思维逻辑,以及他冷静的头脑,依旧让人折服。

可更令我佩服的是福尔摩斯被陷害时的从容。从开始审判到被关进监狱,他没有为自己辩护一句,在质疑声铺天盖地的时候,他没有沮丧,并始终相信,自己的形象不会受损。最后他用巧妙的化妆技巧骗过给他下毒的警察,成功脱离虎口,并侦破案件,将犯人绳之以法。

伟人的伟大之处在于身处逆境,仍可泰然处之。换成平庸之辈,即使不会因此惊慌失措,也会因为被质疑而痛苦。有时候,平庸与杰出只差一步,说服了自己,也许就站在了顶峰。

除去对探案过程的细致描写,整本书更多的是对19世纪末英国上流社会腐败堕落现象的揭露。国人都记得,英国为了打开中国的市场,向中国输入鸦片。1840年,中英爆发鸦片战争,生灵涂炭。国人都恨英国为了自己的利益发动鸦片战争,用鸦片残害中国人。却不知,在英国,某些被浓雾掩盖的黑暗角落,合法存在着提供鸦片的鸦片馆。在那里也有成千上万,甚至更多的英国受着鸦片的毒害。

有时候,我们都是被狭隘的民族主义蒙蔽了双眼,致使心里蒙尘。

不管肤色如何,种族是什么,我们都是有着共同名字2020的同胞。人类真正应该为敌的不是某个国家,某些善良无辜的百姓,而是损害整个人类利益的人,比如制成鸦片的人,再比如使用生化武器的人。

若是人类共同对付邪恶,又怎需担心人家无大爱?

如今的清平社会,太平盛世。实在应该以充满感激的心态面对。却仍有不少人在抱怨,抱怨物价的飞涨,抱怨官员的贪污,抱怨社会的腐败。盲目追崇别国的生活,说英国的社会制度好,说美国的社会福利高,说德国人讲原则,办事一丝不苟。诚然,别国有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可也并非绝无黑暗的圣地。有些东西,仅仅是表面而已。

没有一个地方完全光明,因为阳光是公平的,在洒下光辉的时候必定奉上一抹阴暗。中国也好,英国也罢,各有各的美好,也各有各的弊病。怀着同样的心态,走到哪里,风景都相似。所以,若是真的向往光明,何不自己创造光明?

合上《丝之屋》人生才刚启程,感谢安东尼赫洛尼兹,创作出如此伟大的作品。我会记得。某年某月某天,有一本书让我如此震撼!

《泡沫之夏》的读后感2000字


《泡沫之夏》是我读的第一本小说,以前高中学习比较紧张,没有闲暇看各类小说。上了大学后,课余时间多了,就阅读了风靡多时的青春小说《泡沫之夏》。《泡沫之夏》是武汉大学女作家明晓溪所著,共有三部。主要讲的是书中女主人公尹夏沫与两位男主角欧辰和洛熙之间的爱情故事,以及尹夏沫在音乐领域的经历。

在小说中,尹夏沫是唯一的女主角。她有一头海藻般浓密的长发,微微卷曲,皮肤很白,是象牙色,眼睛淡静如海。她美得就像异域传说中的公主,神秘而纯洁,美丽得使空气也迷离梦幻。欧辰,男主角一号,他身材俊美修长,下巴线条有欧洲贵族般高傲,漆黑倨傲的眼眸,眼底闪着绿宝石的光芒,犹如太阳神阿波罗。洛熙,另一个男主角,头发黑玉般有淡淡光泽,脖梗出的肌肤细致如美瓷,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对于这部极受欢迎的小说,我反复看了好几遍,因为真的很喜欢。小说里,关于尹夏沫究竟爱谁,又应该和谁在一起,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看法。还有一个较为深沉的问题,那就是爱一个人是否一定要拥有才会幸福呢?以下是我个人对这部小说的一些观感与看法。

从整部小说来看,可以知道三位主角的个性特点以及他们之间的故事。尹夏沫和欧辰原本是公认的一对,欧辰对她很是疼宠,而尹夏沫也享受着欧辰对她的爱。哪知,洛熙的出现,使得欧辰与夏沫产生了一些误会,从而有了送洛熙出国,有了夏沫的养父母意外车祸身亡,有了那晚在暴风雨的樱花树下夏沫和欧辰的决裂,有了之后的故事五年后,夏沫进入影视圈,她在几年前发生的事中,懂得了要保护自己得让自己变得强大,不再轻易相信他人,一切都要靠自己,才能保护自己和弟弟不受伤害。而这时,她也与已经是娱乐界有名的偶像明星洛熙相遇,并且成了他的女朋友。然而,欧辰也恰巧出现了,只是他失去记忆了。本来,夏沫已经和洛熙在一起,欧辰也失忆了,对洛熙还没什么太大的威胁,可是洛熙自身自卑脆弱和多疑的性格,加上欧辰再次对夏沫产生感情,有意在两人之间制造误会,洛熙就开始不安起来,而且怀疑夏沫会和欧辰旧情复燃,无论夏沫怎样解释都不相信,还做出些令夏沫伤心的事。欧辰看到二人关系密切,妒火和醋火让他只想抢回夏沫。而小澄的病让欧辰有了留下夏沫的机会。所以在外人看来是他的卑鄙拆散了夏沫和洛熙,但是,这一切只是表面的原因,当中其实有着更深一层的缘由。

首先就是尹夏沫其实没有爱上洛熙,喜欢应该是有的;其次,在这一系列发生的事也让夏沫看清一个事实:她和洛熙不适合在一起。因为她和洛熙都是同一种人,孤儿的身份让他们没有安全感,在一起也许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同病相怜,于是,他们在一起时也会对对方有所戒备,而不能很好的信赖对方。两个没有安全感的人在一起,只会不信任对方,而不能用心沟通,是不会幸福的。

夏沫对欧辰,由于五年前发生的意外,她对欧辰是有怨恨的;而五年后相见,其实她是不知要怎么去面对欧辰,所以选择逃避。对欧辰的态度也不似平时那样淡漠平静,反而激动不已,仿佛掩藏的伤口被掀了开来。由此可见,她对欧辰其实还是忘不了的,对他也还是有感情存在的,没有爱又哪来的恨呢!而且他也害怕会再喜欢上欧辰,所以面对欧辰时总是特别的冷漠。

夏洛的网读后感2000字


《夏洛的网》,一首关于生命、友情、爱与忠诚的赞歌!一部傲居美国最伟大的十部儿童文学名著首位的童话!美国名作家EB怀特1952年的作品.下面由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夏洛的网读后感,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夏洛的网读后感2000字一】

威伯尔是只落脚猪。

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仅仅因为长的比其他猪弱小,就要被杀;明明才来到这个世界不久,就被迫离开。

书中有这样几段话:

阿拉布尔太太在桌子上放下奶油缸。别嚷嚷,弗恩!她说,你爸爸是对的。那小猪反正活不了。

弗恩,他温和地说,你得学会控制自己。

这是人类的理智,冷漠而又残酷,令人绝望,可善良的弗恩又给人黑暗中一点星光,追求温暖的一点希望。

五个礼拜后,威伯尔被送到朱克曼先生的农场里,在遇见夏洛之前,都非常非常的孤独。

巴尔扎克说:普通人都难以忍受孤独,处在逆境中的人由于不信任任何人,对这种孤立更加敏感。

只是简单的生活着,悲伤到处堆积,连时间也带有明显的恶意,被阴影包围的窗台,漆黑的天花板,羊嚼草的声音,头顶上牛链子的格格声。。。。。。

直到,那个声音响起:你要一个朋友吗,威伯尔?我可以做你的朋友。我观察你一整天了,我喜欢你。寂寞的威伯尔就这样拥有了一个朋友。我们人类是否也一直渴望这样一个朋友,渴望着被爱呢?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威伯尔和夏洛渐渐互相了解,威伯尔善良,单纯,夏洛聪明,多才多艺。幸福而宁静的日子总是短暂的,一个最残酷的消息传到了谷仓:威伯尔将在圣诞节被做成熏肉火腿。

此时夏洛体现出她的镇静和睿智:

你不会死。夏洛轻轻地说,我救你.

短短的两句话,包含着多少信赖和关心!

这才是朋友。

友谊是一种温静与沉着的爱,为理智所引导,习惯所结成,从长久的认识与共同的契合而产生,没有嫉妒,也没有恐惧。

何等的难能可贵!

聪明的夏洛织出的字被视为奇迹,威伯尔也真的被认为是王牌猪。夏洛略带嘲笑的说:人是阿木林。(阿木林就是傻瓜,容易上当受骗)改变了威伯尔的命运。最后在展览会上织出谦卑二字,为威伯尔赢得大奖,在人们为威伯尔欢呼时,那只创造奇迹的灰色蜘蛛,却独自死去。在来过集市的数以千计的人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它身边。

夏洛的死是孤独的,却也是幸福的。

就像夏洛自己说的: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为你结网,因为我喜欢你。再说,生命到底是什么啊?我们出生,我们活上一阵子,我们死去。一只蜘蛛,一生只忙着捕捉和吃苍蝇是毫无意义的,通过帮助你,也许可以提升一点我生命的价值。谁都知道人活着就该做一点有意义的事情。

再见!夏洛悄悄的说。接着它鼓起全身力气想威伯尔挥挥它的一条前腿。催人泪下。但是,我相信夏洛是幸福的死去的。

威伯尔永远忘不了夏洛,它虽然热爱它的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可是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取代夏洛在它心中的地位。夏洛是无可比拟的。即使分离,夏洛也永远活在威伯尔心中,这种忠诚的友谊,正是现代人所欠缺的,每个人都带着面具,隐藏了真实的自己,

如果朋友之间一定要隐藏,伪装,那样会更累。那样也不能算是朋友,当你一个人在黑夜中静静坐下来的时候,你会发现其实你是那么无助与孤独,所以朋友,不在多而在于精,我不刻意去交很多朋友,但会为有一个知心朋友而由衷的高兴,朋友之间至少要有的应该就是忠诚,离开了忠诚一切都是虚伪的。

夏洛,当你这样离去的时候,你是否有想起在温馨的谷仓里的网?那是你和威伯友谊的见证。我想在最后的时刻,你一定是眺望着那个方向,就想我那只曾经的鸟,至死都将头部对着笼口的方向,对着家的方向。

四季轮回,时光依旧在谷仓里缓缓流动。诞生了许多新的生命,有初生的羊羔,稚嫩的小鹅,还有夏洛

【夏洛的网读后感2000字二】

很久之前就听过这本书的名字《夏洛的网》。

第一次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一部科幻小说,可能是有关网络, 陷阱一类的东西,可出乎意料的是,夏洛是一只蜘蛛的名字,而网是蛛网。我想很少有人会用这样基层的思想去理解一部世界上很多人深爱的书的名字。可是,《夏洛的网》却就是这样一个基层的简单的童话,却美得叫人醉心。

故事的情节也很简单:讲述的是在朱克的家里,生活着一群动物。威伯有个好朋友夏洛,他们在谷仓里生活的很幸福。然而一个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伯将要变成一顿可口的火腿餐。为了救好友的生命,看似渺小的小蜘蛛在网上织出了文字神猪,杰出,光彩照人,这让威伯得到关注,并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未来。夏洛为威尔伯写出了最后的字谦卑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伤心的威伯把夏洛的卵袋带回了朱克曼的谷仓。

可有人会相信动物会交谈,会写字,会有渊博的学识,会有深刻的情感?而夏洛就是这样的一只普通动物。蜘蛛的一生是非常短暂的,可这只大灰蜘蛛却用她的智慧和思想书写了这样一个传奇;用她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去解救一只小猪的生命一切的一切是因为小猪是她的朋友,她是那样喜欢这只叫做威伯的小瘦猪。

威伯的命运本不该如此,他的瘦弱使致出生没几天主人就想要杀掉他。他的存活本就是个奇迹。由于芬的善良,他被救下并被芬用奶瓶喂养长大,却敌不去芬父亲的坚定被卖到了舅舅家。尽管芬天天看望,而威伯却一直生活在对死亡恐惧的阴影中。

作为朋友的夏洛自然不乐意看到好友这样,她在网上写字让人们认可威伯的奇特,在看着人们给威伯颁奖并确定威伯的生命安全后,她精力耗尽,产下514个宝宝后满足地离开了人世。

可有人会相信,在一个黑暗的角落一只蜘蛛解救了一只猪的生命;一只蜘蛛为一只猪规划着未来。

现在写出:爬上去!系住!下来!放线!哗!系住!重复一遍!系住!过来!放线!哗!好孩子!当心!系住!爬!系住!向下爬!放线!向右走!系住!重复一遍!对了!往上端!放线!哗!好孩子!

这是一只蜘蛛为威伯写杰出时奋力的情景,写得这样艰难,却是这样坚定。可有人会相信即使是一只蜘蛛也会为友谊卖命,也会为朋友如此挑剔自己的杰作。

为了威伯,夏洛倾尽了她的所有。

眼睁睁地看着夏洛离开,威伯的心碎了,他想尽办法,无论如何都要将夏洛的孩子们带回牧场,车子开动了,朋友的影子在自己的眼里越来越小,直至看不见。车子里,猪的世界崩塌了;屋檐下蜘蛛的泪涌如温泉。为了感激威伯对她孩子的解救也作为对老友最后的道别,夏洛挥动着她的前脚,可有人知道,在挥一挥手的那一刹那,用尽了她所有的力气,也伤透了她好久的心

回忆是残忍的,而在夏洛旧网的最后一丝飘走的时候,却总要想起夏洛,这位为自己的幸福不惜献身的 好朋友

夏洛的网,是智慧、友情和爱的结晶,载在网里的满是真诚。毋庸置疑,有夏洛这样的朋友是如此幸福。朋友是理解,是支持,是信任,是分担愁苦,是分享快乐,是为对方快乐愿意做出牺牲。你一直是我的朋友,这件事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我为你织字,因为我喜欢你。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理由,创造出了生命的奇迹,可见友爱的分量。曾有人说过人的一生最大的幸福莫过于有一个半朋友,一个,愿意为你牺牲一切乃至生命,半个,是在全世界都不相信你的时候也不会出卖你。夏洛,能算得上一个朋友了。的确,我们应该去反思。其实在我们身边默默关心我们的朋友有很多,只是我们并不在意,有时还会因为小事而伤害他们的心?为什么不懂得珍惜,为什么不懂得去关爱,为什么不懂得去奉献,为什么不能够待以真心?在夏洛面前我们又是何等的渺小。夏洛的网织得很有内涵,从它的网中,我读出了真正的友谊、付出、爱与无私。

当威伯认为夏洛不值得为自己做那么多时,奄奄一息的夏洛说,它不想自己的一生重复着捕捉和吃苍蝇而毫无意义,救下威伯让它感到自己生命的价值得到了提升,感到活着就应该做些有意义的事。可见,简简单单有意义三个字对生命是多高的评价,怎样让自己的一生过得有意义,是我们值得用一辈子中的每一天都去认真思考的问题。其实每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都为实现生命的价值而努力,不同的是有人清醒有人糊涂。青春年少的我们更应该明确自己生命的价值,从而有目标去奋斗去实现。从夏洛的网中,我重释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

这里没有花前月下,没有海誓山盟,可它却演绎了一种最纯正的浪漫,一种最美妙的温情、责任与善良。我们需要感动,需要童话,或许在每个人的心中都留有这样一个小小的位置在最深最柔软的地方,用来存放童真,用来体味感动。夏洛的网,让我重温了童真与感动。

要相信生命有奇迹,爱能超越极限,热忱与拼搏必能换回奇迹的诞生。带上信念、理想和价值观,携上信任、真诚和爱,我们可以走得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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