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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后感800字

五篇《根鸟》读后感800字。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一篇故事一篇心得,人们在阅读了一篇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对于学生来说应该很熟悉,看过某本书籍之后都需要写观后感,写读后感的意义在于写的过程边思考的书中带来的困惑。那么,哪些读后感写得不错可以借鉴呢?小编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五篇《根鸟》读后感800字,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第1篇:《根鸟》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根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第2篇:《根鸟》读后感

国庆佳节,我一鼓作气读完了曹文轩先生的纯美小说《根鸟》,领略了书中的含义。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板金在十八岁那年当梦离他远去后,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但板金的命运却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根鸟虽然在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次地逃跑,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毅然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永远不断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吗?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他使我想到,根鸟那种永不放弃的恒心不就像那一簇簇爆发的礼花吗?其实,礼花在升空和绽放时是一样漂亮的,若不是在升空的压力下,礼花能绽放出那么光彩夺目的色彩吗?人生如同礼花,都需要向上腾飞的决心和恒心。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失去的梦,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也向我们蕴予着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生活的强者,那种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也许会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欢欣鼓舞地来品尝成功的乐趣。英国小说家狄更斯曾经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

著名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在文学事业上受挫,曾经遭到英国桂冠诗人罗伯特。骚塞的冷嘲热讽,但她毫不气馁,毅然改写小说,最终踏入了文学圣殿的大门,在文学圣坛上脱颖而出,在世界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丑小鸭小时候虽然丑,但它经过无数次练习飞翔,最终还不是变成了亭亭玉立、展翅高飞的白天鹅了吗?科学巨匠史蒂芬。霍金虽然自身残疾,但他身残志坚,依然努力地探索宇宙的奥秘,坚持不懈地进行思考宇宙的起源,被人称为活着的爱因斯坦。

这些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需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第3篇:《根鸟》读后感

《根鸟》这本书主要写了根鸟在第一次打猎时遇见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在鹰的爪子上有一个纸条,知道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一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她出现在根鸟的梦里,根鸟为了救紫烟出发了,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

《根鸟》这本书总共分成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根鸟第一次打猎时遇见白鹰,知道一个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峡谷,根鸟为了救紫烟,离开了他的家菊坡。

第二章青塔主要写了根鸟在路途中遇见了一个同路人,他叫板金,板金是因为他们家的人一到18岁就不再做梦,所以就去寻找自己的梦。三天后他们来到一个叫青塔的地方,板金先走了。根鸟在那儿生了一场病,病好后想挣钱买一匹马,但是被黄毛给骗走了,一个老人送给了他一匹通人性的马,然后根鸟又走上了西去的路。

第三章鬼谷主要写了根鸟被长脚骗去搬矿,他用机灵的智慧躲过了疤子为了让他失去记忆而给他吃红珍珠的陷井。鬼谷四面都是悬崖,只有那片长红珍珠的地方通往山下,根鸟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的一天把红珍珠给烧掉了,并且逃出了鬼谷。

第四章米溪是讲根鸟在西去的路上想家了,他又回到菊坡,他见到了他的父亲。那时他的父亲病得快要死了。父亲死后,他把他和他父亲住过十二个春秋的茅屋给烧了,又往西去了。他遇见了一个叫秋蔓的女孩,同秋蔓一起到了她家米溪。秋蔓家是个富庶人家,有田地百余亩,水车八部,磨坊两座,还有这一带最大的米店。过了很长时间后,根鸟又离开了米溪上路了。

第五章莺店主要写了根鸟在莺店学会了喝酒赌博,还认识了一个演戏的女孩,她叫金枝,一次她睡在火炉旁,一股风把她的长裙吹到火上,转眼就烧掉了一大片,根鸟为了不让金枝被打,把他的钱一大半都给了打她的班主。后来他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蔓跟她表哥结婚了,他就回到了莺店。在旅店他遇见了板金,板金由于得了重病就死了,根鸟在他身上洒满鲜花离开他和金枝又去寻找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去了。不几天,他就找到了一片百合花丛,不一会儿就来到他梦中的大峡谷,只见一群白色的鹰在往上飞。山风将根鸟吹醒时,他看到那些白色的鹰仍在空中飞翔着。他让整个身体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

我喜欢读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是一部迷人的梦幻般小说,它让人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性。

第4篇:《根鸟》读后感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的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回感到有一种温热的的暖流富有炽感地流过,从而让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曹文轩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飘渺而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小说归根是小说,充满了并不真实的幻想与浪漫。我不可能经历到这样的事,永远不可能。即使这是真的,我也决不会在这样急速奔跑的社会中抽出时间去追逐一个纯粹的梦,我想,谁都不会的。我们是麻木的,天上飞着白鹰:哦鹰啊,还是白的,挺新鲜,飞去吧,我还有事要干。梦里有让自己砰然心动却不曾相识的人:我怎么会梦到这样的人呢?他谁啊算了,不想了累死。脑子中出现美丽的大峡谷:嗬,景真是不错,这会是哪呢?人做的梦还真是奇怪啊

有谁想过去追逐它们呢?那么,作者曹文轩究竟写这篇纯美的小说干什么呢我想,他要说的一个是信念,一个是情感。

根鸟的信念是一次次丢了又拣回来的。他一直在追,但是现实又经常羁绊他的脚步。摔倒时他无比的狼狈,如同一个醉汉醉倒在街上,拿着酒瓶狞笑着唱着自己也听不出调的歌,样子恶心而难以理解,冰冷而无比孤独。当他又找到信心向前进时,他那放光的眼睛俊朗而坚定不移,但又迷茫而忧虑不堪。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拿起镜子照自己的脸,经历了这么多,自己变了么?于是笑着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变了,我变得淡定了。因为一切的困苦都会让人变的更成熟。这也许就是一个人抱着信念行路时所要经历的吧:摔倒决不能就地躺下,要撑着地,站起来。

根鸟是个逐渐走向成熟的青少年,这时的他像我们一样,感情丰富,容易爱,希望爱,追求爱。当他面对喜欢的女孩的时候眼神中透着可爱的羞涩,想看身边的她却不敢转头,当女孩子接受他时又怀着诚挚的心与女孩在一起。这感情,实在明亮,实在纯洁,但,实在难寻。当根鸟离她远行,独自面对生活时,他总会回忆起她,回忆起那份感情,即使在黑夜里,在寒冷中,嘴角也会泛起甜甜的笑,笑里有思念,有幸福,也有分离的苦涩,望着月亮,边在心中呼唤女孩的名字,边进入梦乡。感情让人哭得痛苦,笑得开怀的药剂,珍惜一切的感情,让心,跟着它跳动。

第5篇:《根鸟》读后感

寒假刚刚开始,我就拜读了曹文轩老师所著的《根鸟》,这是一本迷人的,梦幻般的小说,看完之后,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主要描写了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不慎掉进了峡谷里。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一飞冲天,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梦在菊坡,他不顾父亲的阻拦要去救人;在鬼谷,他机智勇敢逃了出来;在米溪,他没有因为美好的生活而放弃救人这虽然只是一个梦,而根鸟却因为这个梦,依靠自己顽强的毅力,最终找到了那个少女

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一往无前,他在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地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根鸟》让我一下子明白了许多。平时,我要学会勤俭节约,珍惜每一份来之不易、渗透着血汗的钱;当同学遇到困难时,自己不应该连嘲带讽地挖苦他,而应该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让他感受同学之间的温暖和真情。

我的成长,我的进步,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全都渗透着爱。现在我清楚地知道,人活在世上,最少不了爱。大千世界,芸芸众生,都是爱的结晶。让我们敞开胸怀,把爱的种子播撒人间,让世界洋溢欢笑,成为爱的天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一个乐于助人、关心他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要学会分担他人的烦恼,做一个像根鸟一样意志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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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800字7篇


栏目小编给你提供了以下的《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一本书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獈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仿佛都吸收了其中浓缩了的智慧。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的记录一下了。本网页内容仅为您提供参考!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1

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即精彩又丰富。而且小说里面的重要角色也特别的吸引人,真是让我百看不厌,到底里面发生了什么奇怪的事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清晨,根鸟要到森林里去打猎,根鸟却打死了一只白鹰,他在白鹰的前爪上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在悬崖边为了采花一不小心没踩好,掉进了悬崖边的大峡谷里面,他看完这张纸条后感动了,根鸟为了就他,于是他就出发了,去寻找紫烟的踪迹,他先去了一个寂寞而可怕的青塔,他一记挨着一家的询问,最后他认识了一个他的朋友,他的名字叫板金,到了深夜是板金介绍给根鸟的房间让它住宿,给他了很好的待遇。根鸟到鬼谷,这里真是恐怖极了,它终于勇敢地逃出魔掌了。又到了一个神奇而美丽的地方那个地方就是米溪,那里虽然很美,但是他没有因为美而放弃就紫烟......父亲的支持和鼓励,板金的热情和期望,独眼老人的相救,这都是根鸟要寻找梦的支持和鼓励。它经受了寂寞的艰辛,又是犯困又是饥饿,长脚的虚伪,黄毛的诈骗和狡诈。这些都是对它的折磨,但是它终于寻找到梦了。

虽然这些都不是真的,但是,是一场奇妙的梦。这场梦告诉我们一定要坚持,每个人要有这顽强的毅力,我们都要向根鸟学习,我被跟鸟坚持不懈的精神而感动。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2

本文作者是当代作家曹文轩,他以想象的笔调叙述了一个有趣而感人的故事。

“一个少女到悬崖上采花,一不小心坠入了深谷……”这画面出现在了本文主人公根鸟的梦中。碰巧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正来到了那个深谷,并且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写着一位叫紫烟的女孩在悬崖边采花不慎坠入深谷,请求那只白鹰把事情告诉人们,要人们救她。

当晚,根鸟与他父亲找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根鸟竟在梦中看到了那个峡谷——在很远的西边,但他还是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在沙漠中他找到许多朋友,其中根鸟结识了板金,十八岁那年板金失去了梦乡,于是他舍弃了荣华富贵,也踏上了西寻梦的旅途。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精神,心中那没有结果就永不放弃的信念,历经千辛万苦也不屈服的意志。他们跋山涉水,尝到了社会的酸、甜、苦、辣、咸,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果然,板金的命运是悲惨的,他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与世长辞了。在他奄奄一息之时,他告诉根鸟:“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去寻找梦中的大峡谷和紫烟。”根鸟就凭借梦中的记忆,继续踏上了往西的路程。虽然只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他被一个面表温柔的人骗去给他挖矿。虽然,根鸟在做苦力——脚上挂着两个大铁球卖力,过着艰苦的生活。但他没有放弃,依然一次又一次地逃跑——借助一位老人的经验,直至成功。在米溪,他又一次忍痛舍弃了荣华富贵(秋蔓是一个地主的女儿,他救了她,地主以表感谢让他在地主家打工,翻倍工资。)和秋蔓(他跟秋蔓玩得好。),毅然又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面对自己一贫如洗,再一次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最终来到了大峡谷……

这一切,不都标志着根鸟心中那永远不断的坚忍不拔的意志吗?正如英国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一旦着手,不达目的,决不罢手。”这句话再次显示了坚持不懈的意志是多么重要,它蕴藏着的动力将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着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我们才可以像绽放着的礼花一样,迅速冲顶,最后获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到自己那失去的梦,但他却为了自己的梦想耗尽到最后一刻。他的行动也向我们蕴予着要在荆棘丛生的艺术大道上闯荡,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生活的强者,那种意志坚强的人,他们也许会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欢欣鼓舞地来品尝成功的乐趣。

这不都是坚持不懈的毅力中的成功者吗?也就是说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什么事都要尽力而为,半途而废的人永远都不会成功,永远都不会有成就。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3

根鸟再一次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从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决定西寻紫烟。途中,根鸟认识了板金,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我的梦而西行的。途中虽然艰难无比,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克服了种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我的梦,但板金的命运是悲惨的,在莺店的郊外他与世长辞了,临终前,他告诉根鸟:“要坚持不懈地区寻找梦中的大峡谷、紫烟”。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努力着。在鬼谷,根鸟做苦力过着艰苦的生活。在米溪,他又一次舍弃了荣华富贵和秋蔓,踏上了西去的行程,在莺店根鸟一贫如洗,但坚韧不拔的恒心和毅力让他继续往西直走,最之后到了大峡谷。

根鸟的事迹深深地感触了我,使我受益匪浅,如果一个人将要着手一件事时,就算是微不足道的,也要一办到底,决不半途而废。我想告诉我们每个人都要有梦想,明确自我的道路,不要被途中的风光所迷惑,要像根鸟那样坚持,此刻我们比他的条件好,应当距离自我梦想会更近,更容易实现,只要我们做好我们此刻应当做的,努力学习,掌握足够多的知识,就必须能够实现梦想。

总而言之:一个人要有恒心,要有坚持不懈的毅力,凡事皆须尽力而为,半途而废者永无成就。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4

在这个温暖的冬日,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曹文轩作家写的《根鸟》,他使我懂得了:坚持是一种力量,更是获得成功与胜利的捷径。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根鸟的男孩,在一次外出打猎,遇到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一封求救信,落名人是:紫烟。从此根鸟开始追逐自己的梦想:救紫烟。

在救紫烟的西行之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经历了无数坎坷,受尽磨难,有诱惑也有痛苦。他曾经经不起诱惑想过放弃,这时他的父亲出现在他的梦里,告诉他不能放弃梦想。于是他靠自己坚强的毅力克服了诱惑。在即将到达时,他又和板金重逢了,板金老了走不动了,板金先生说“你是我这辈子见到过最可爱的男孩!”板金慢慢举起胳膊,指着前方“往前走吧,这是天意!”他顺着树干滑落了下去。板金先生这句话是要告诉根鸟:在追梦路上,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为梦想奋斗的过程。根鸟更加坚定信念,最终找到了开满遍地百合花的大峡谷,遗憾的是大峡谷里没有看见紫烟姑娘。

我喜欢故事里的板金先生,他的执着、坚持,让我觉得很像我的妈妈,我读二年级开始,妈妈每天陪伴我,接送我上学放学,周末陪我去上书法课,风里来雨里去,妈妈的坚持与执着,感染着我。我努力学习硬笔书法,学习书法很枯燥,但是我坚持了,我把字写漂亮了,我现在同时还学毛笔书法,我的毛笔字也超越了比我早1年开始学习毛笔字的同学。我用心做每件事坚持做自己。

我的学习道路还很漫长,不管理想有多么远大,只要我向着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勇于挑战,就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5

“人生为一件大事而来”陶行知先生的这句话用在根鸟身上是再贴切不过了。

一个懵懂的孩子从什么时候长成了大人?从他知道自己一生要做什么事那天起。一生只做一件事,把这一件事做到极致。年轻的朋友啊,这就是人生真正的意义和最大的乐趣,舍此以外,声色犬马,纸醉金迷都不可能让你感到幸福!

根鸟在梦中得到了女孩紫烟被困百合花山谷的讯息,萌生了要去找到这个山谷,并救出紫烟的善良的想法。为了这个想法他走上了寻觅之路。路途的坎坷,独行的孤寂,骗子的阻拦,米溪和莺店的诱惑,一切都,没能抹去他内心的念头。一往无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其实,根鸟的这件人生大事,在常人看来是多么的荒唐而可笑啊,但关键是根鸟不觉得可笑,这是他由心底里生长出来的善良的愿望,他不能怀疑。

根鸟当真没有怀疑过吗?不是的,历经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后,他曾深深地怀疑过自己此行的意义。他骂自己是个傻瓜,他恨大峡谷,恨紫烟……是独眼老人、板金这些好人在关键时候帮助了他,使他重返征途,最终实现理想。

故事是在一个中国遥远的叫菊坡山庄,有一个让人不知道也不出名的地方,住着一家人,只有他的父亲和他根鸟,母亲也许不习惯生活的艰苦,在根鸟1岁就离开到别处,他对自己的母亲也没有太多的记忆。他在父亲的养育中成长,他父亲是在当地是有名的猎手,他们生活来源就靠打猎,从小父亲把他带在身边,他也学了不少的扑猎的知识和勇敢精神。在他13岁的那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该独立去寻猎物,给父亲减少负担。他一人背上枪,沿着村庄走,乡亲们都用诧异的眼光看他,他可以吗?根鸟坚信自己的决定是对的,他要用自己的实力证实,其实在他内心深处,还是隐隐害怕,自己是第一次一个人出来,如果自己在天黑没有收获,大家怎样看他,他在森林寻觅了一天,看着天就要黑了,他忍一无收获,他就在这样回家,他不甘心,在这时他远远看到土堆上有一只野兔子,他不会放过他,端起枪,仔细瞄准,就在要开枪的同时一只白色的大鹰飞来,兔子在受惊吓跑了,根鸟好难过,好失望,看到倒手的猎物没有了。他很生气对着他从未见过的白色的大鹰,打在那只鹰的脚上,根鸟本想就回家吧,但他起身走那只大鹰就噗噗它翅膀,他感觉很奇怪,就蹲下看看大鹰,看到它的脚上有一根布条,根鸟解下看到上面写着, “我在悬崖上采花掉进了深谷,一遍百合花丛林里,希望看到的人来救我,一个叫紫烟的小女孩”。他看到就充忙回家,他把布条给父亲看了,父亲说是假的,在那里有深谷,你怎么知道他会在那里。

小说共分五个章节,每一个章节的生动刻画,使我仿佛置身其中。我似乎采到了那片“菊坡”地,秋风吹过,山野显得一派枯瘦与苍茫。我看到根鸟背着枪,拖着显然已经很沉重的双腿,摆出一副猎人的的架势,转悠着、寻觅着、脸上充满这稚气。我仿佛置身“青塔”镇,看见根鸟正帮着老奶奶将一箩米从水磨坊往家里抬,看见他在伐木场挥汗如雨的影。我又去了“莺店”,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一群白莺从峡谷深处升腾起来,身上洒满阳光,纯洁的羽毛身闪闪发亮,在长空下优美地盘旋。是我看错了吗?不然,我怎么会看到根鸟让整个身子伏在地上,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嚎啕大哭……

根鸟在成长,他不再稚气,渐渐多了一份成熟与担当、冷静和执着。正如书中所讲的“当一个人对一个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温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的确,根鸟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奋进,完成了人生的蜕变、人生的洗礼。

人生的这件大事啊!它总是那么遥远地召唤着你,让你魂牵梦绕,让你殚精竭虑,让衣带渐宽终不悔,让你碧海青天夜夜心!而当你心中注满了这件事的时候,一切困难又是那么的不堪一击,寂寥的沙漠之夜,超负荷的抗大木,背米袋,奴隶般戴着脚镣的运矿石,这些一般少年绝难忍受的体力活,他都一一拿下。但信念一旦动摇,其后果是可怕的,米溪让根鸟悠然而沉醉,忘记了行程;莺店让根鸟绝望而挹注,自断了行程。人生,要的就是信念!不管他人怎么说,不管现实如何险恶,认定的路要走下去。坚持铸就了崇高!

我喜欢看一个人历经艰辛,矢志不渝,把信念的旗帜插在理想的高峰;我不喜欢看一个人丧失了自我,过着行尸走肉般的日子。

此刻,我又想起了自己的日记本扉页上抄录的一首诗,且录于下,与诸君共勉:

假如你甘心做行尸走肉,你就沉沦。

没有灵魂的躯壳还不如一缕烟尘。

既然世界还是那么美好,去寻找吧!

让我求索的足音化作动人的`歌声。

是的,我们也应把担当与责任放在心中的重要位置,这应成为我们人生的指向标。

王国维说:“读书有三种境界,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乃第一境界;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乃第二境界;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乃第三境界。”读书让人明理,精神得到充实。

读完《根鸟》,我闭眼,嘴角微微上扬......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6

《根鸟》是我在暑假里读的又一篇曹文轩叔叔写的小说,这是一篇带有梦幻般的迷人的小说,它让人们在梦幻中游走在真实中体验人生。

主人公根鸟在一次外出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罕见的白鹰,并从白鹰脚上取下了一封求救信,落名“紫烟”。当晚,根鸟与父亲寻遍了附近的山谷毫无收获后,根鸟义不容辞地踏上了西寻紫烟之路。途中,根鸟结识了板金,这两个人都是为追寻自己那渺茫的梦而西行的。虽然艰难险阻层出不穷,但他们凭借着那坚持不懈的意志,心中那不达到目的势不罢休的信念,跋山涉水,克服了重重的艰险,竭力寻找着自己可能一无所获的梦。但板金却在莺店的郊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根鸟凭借梦中的记忆,虽然是在漫无目的地寻找,但他依然义无返顾地努力着。在鬼谷,在米溪,在莺店,根鸟每一次都显示了自己坚忍不拔的恒心和毅力,往西直走,终于来到了大峡谷。

细细读完这个故事,根鸟为了追求梦想而坚忍不拔的意志深深地震撼着我。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无论那个梦是什么样的,如果我们真的努力了,那么我们的结局无非只有两样,要么是像根鸟那样成功地到达目的地,要么是像板金那样以失败告终。但,无论如何他们都是英雄,他们的人生路是闪闪发光的。这种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根鸟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人要想成功,没有恒心和毅力是根本做不到的。

曹文轩根鸟读后感精选 篇7

今天我看完了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本《根鸟》,我觉得根鸟很执着,因为他为了一根布条,一只乳白色的鹰和一个梦,就远离家乡菊坡往西去……

根鸟在打猎时,猎到了一只白色的鹰,发现鹰爪上有一卷白色的布条,是一位名叫紫烟的少女掉进大峡谷发出的求救信。每天晚上,他都会梦见这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根鸟相信:这是天意。

他出发了,在青塔镇结识了好心人板金先生。根鸟还被一个叫长脚的人骗进鬼谷做苦工。终于,他骑着他的白马冲出了鬼谷。在米溪,根鸟认识了乐善好施的杜家父女。但这一切并没有吸引住根鸟,他一直向西,终于到了那个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当我读到整本《根鸟》的最后一段时,根鸟那坚忍不拔的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是啊,坚忍不拔蕴含的动力是无穷无尽的,它激发一个人要干一件事,就算微不足道,也绝不半途而废,这样才能取得成功。板金虽然没有找回自己失去的梦,但他却为自己的梦想耗尽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平常人可能会望而却步,但那些意志坚定的人,会取得史无前列的成功。

著名科学家霍金虽然身体残疾,但他身残志坚,努力地探索宇宙的奥秘,写出了《时间简史》,被称为“宇宙之王”。

面对眼前的困难,生命的考验,我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退缩、放弃;要么前进、坚持。读了《根鸟》这本《根鸟》,我才明白了这个深刻的道理。从中,我看到了一个充满梦想、执着、勇敢的根鸟。降临在他身边的考验,他面对了,他努力了,终于他战胜了!

《根鸟》读后感(优秀范文)


一本书,带给了我丰富的情感;一本书,让我的内心世界充满了七彩幻想;一本书,带给了我对未来的憧憬。这本书,便是《根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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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想到这仅仅是写人与鸟的故事,我只能想到这是作家曹文轩对一种放飞梦想的称呼。但是读了整本书后,我发现我理解错了。根鸟,这个非同寻常的人物,他,仅仅只有14岁,但却在成长的道路上写下了他与普通14岁孩子的不同。

根鸟本应该与平常孩子的生活一样,但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改变了一切。根鸟去寻找紫烟,寻找属于自己的梦。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峡谷,小镇……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一处处细节惊险而刺激。仅仅是一个在梦里的女孩,却让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着,一往无前。他在艰辛、痛苦中品尝着酸甜。

这本书写得是如此之精彩,故事里的主人公过着天天不一样的生活。这正是我所想要的,我所期待的生活!富人的孩子没有的就是人生道路上的精彩历程。

他们每天享受着父母给予的蜜罐温床,一点艰辛也没有。现在的孩子们整天享受着爸妈的呵护,老师的教育,同学的关心,但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虽然不要求我们像根鸟一样经历种种磨难,但也要在好的环境下刻苦勤奋。但是,好多人却不这样认为,他们每天只想不劳而获,每天好吃懒做,只想玩,并且没有属于自己的一个“梦”。

根鸟寻“梦”路上艰辛,而我们虽有“梦”却不如他,或者甚至没有“梦”。没有“梦”的追寻,就没有了艰辛,就没有了惊险刺激,就没有了天天过不同的生活。

根鸟的人生道路是我这个小学生所憧憬的。根鸟,这个人物,唤醒了我蠢蠢欲动的斗志与热情。这将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动力马达,促使着我好好学习。我虽然不能像根鸟一样拥有一段精彩的人生历程,但我相信,只要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也能创造一个属于我自己的历程,一个属于我自己的“梦”。

我会自己去学会生活!自己去改变生活!自己去创造一个“梦”。(韩世杰)

读这本书,也特别像在看电影,我眼睛里看的尽是文字,脑海里浮现的全是连续的蒙太奇。我会有某种错觉,仿佛是买了某奇艺或某酷的VIP,在一场时长由我自主把控电影盛宴中,我正在酣畅淋漓地享受着。所以我偶尔读的速度非常快,有时候导演是一镜到底的,我要小心翼翼紧紧跟随。我可不舍破坏电影的节奏,不然就会像网卡了一样,或者剧情到了千钧一发之际竟插播了一条洗发水广告。有时候我感觉我的眼睛就是摄影机,我视角里的画面就是影片最终呈现的样态。有时候我看到的是远景,是茫茫沙漠同行的人与你分道扬镳,你眼前是渐行渐远的身影,是你目不转睛地望着离去的身影,直到那身影变成一个小黑点;有时候我看到的是特写,大特写,有根鸟瞪着黄毛时愤怒的眼神,有金枝娇嫩的脊背以及脊背上被鞭挞的红色印痕。我会跟随作者的顺时流畅的叙事,同根鸟同喜同悲,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也会跳出来为根鸟的摇摆不定而着急,为金枝的不幸遭遇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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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的梦,如童话般浪漫,他的马是有灵性的,似乎不亚于唐僧的白龙马,能在坏人的枪杆子底下逃脱,也能在被卖掉之后重新回到主人身边。有些人离我们很近,如在城里读书的小镇女孩秋蔓,悉心照料根鸟的老奶奶,而有些人有些事物离我们很远,如巫师独眼老人,如吃了能让人忘记过去的红色珍珠果。凡所种种,读来都让人倍感亲切,那是因为,缘起于一个少年的梦,也忠于梦想的所成。试问谁人不曾是少年,哪个少年不追梦?所以读《根鸟》,很多时候我会附体主角,或者我成了主角,我的体验就是主角的体验。

我们都是追梦人。追梦的路上,有时我们会遇到同路人,互道一声问候,互相鼓励,互相帮助,但更多的时候,我们是孤单的,寂寞的,无助的,甚至是无望的,当然我们也会带着欣赏的目光感受沿途的风景,但同时,也能感受空洞的外部环境从四周扩散出的无比的荒凉。我们有过和根鸟一样的执拗,就算被怀疑,被嘲笑,依然坚持,一路上,我们不停地用彼岸的美好说服自己加油努力坚持,我们的确也有一定的毅力使我们不偏离预设的轨道。但有时也会像根鸟一样的摇摆,我们会享受在舒适区享有的一切,暂时地忘掉梦想这回事情,心安理得地去放纵去懈怠。然而梦想有时也会在我们的身体里设置闹铃,在合适的时刻振聋发聩,提醒你赶快重新收拾行囊,走回逐梦的路上。相信这个闹铃不会是根鸟那用柳汁为墨写着求救信的红色布条,更不会是他那充满魔幻气息的梦境,我们相对更现实一点,它可能是你的年度计划,也可能立在朋友圈的falg。

小时候,你经常做梦吧?在星子温情地陪护下,你均匀的呼吸会不经过你的允许而带你去一个美丽的世界。那美妙轻盈的神游,是蓝色的梦。温柔的风从遥远的树林里吹来,柔软的云可能来自很远的大山,清澈的溪水凛冽甘甜,你的目光时常遥望绵延至地平线的稻田,那金光闪闪的一线,是最宁人的一道光。你像一只栖息在故乡树梢的鸟,自由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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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梦里,或许会出现一座大峡谷,那里有白色的鹰和四季常开的百合。你不知它在哪里,却能感受它深切的呼唤。这是一个美丽的音讯,你一定要去。因为你坚信自己的梦,也许在别人眼中是天方夜谭的虚幻,可它在夜色来时,在你的朦胧的意识中,是那么深刻,那么真实。于是,你决定了,要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真巧,我也是这么决定的。

于是我们亲吻了脚下的土地,告别了家乡的风和黄昏,从温暖迷人的故乡出发。梦是一块磁铁,时刻都在吸引那颗纯粹如雪的心,它像是在无边黑夜里燃起的篝火,热烈炽人。我们日夜兼程,眼睛藏着无畏的野性,脚步带有流浪的自豪,奔往那未知的大峡谷,经过了原野和荒漠,看到了平原和高山,走过了溪流和树林。

可我们因为孤寂无聊的行走而对那个天真的梦心生疲惫与厌倦。因为告不完的别和离不完的人而叹息埋怨,因为在寂寞的漂泊中产生了对家的思念,因为不懂人间善恶而饱受欺负和欺骗,因为在合适的时光遇见了不属于自己的人,洒脱地挥洒爱恨与泪水,因为在休整中走进了安逸与舒适的房子,忘记出发,斗志消沉。

我们还遇见很多人们点着善良的灯,他们真诚如沙洲边的巨石,纯朴如四月的小雨;还时常在不经意间就迷失了方向,选择动摇、停滞、冲动、疯狂、堕落、消沉。

而那个梦古灵精怪,它会在我们最茫然的时候又来了夜里,轻轻呼唤:你来了吗?它们会在我们最怀疑的时候钻进耳朵,悄悄细语:你怎么还没来?于是挣扎着醒来,出一身羞愧的冷汗,牵上一匹自由的马,带上永远只够明天的干粮,回到孤独的路上。那神秘的大峡谷,清香的百合花,白色的鹰,就在前面,也许是下一个绿洲,也许是下一条河流。

当我们经历苦痛、善恶、悲喜、离合,经历放弃、懦弱、迷失、恐惧,当我们一次又一次对别人说起在梦中萦绕不去的峡谷,当我们一次又一次感觉到它渐渐在心中明晰,它就在不远的尽头,在坚持与不懈的尽头。

我们到达时,伏在地上,嚎啕大哭,峡谷、百合、白鹰,美丽动人。我们忘了所有的伤和疲惫,闭上眼睛,一切都是最初梦中的模样。(钟雨松)

荆棘鸟读后感800字5篇


读后感大全精选专题推荐:“荆棘鸟读后感”。

立志宜思真品格,读书须尽苦功夫。读完作品,想必您有很多想表达的内容。初写读后感可以将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那如何写才能将这无法言语的震撼写出来呢?以下由读后感大全小编收集整理的《荆棘鸟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荆棘鸟读后感 篇1

提起书,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少女,她一头红橙色的发如瀑布般披散在肩头,坐在玫瑰丛中显得那么的和谐。一只小鸟儿飞上了枝头,她冲着它甜甜的笑:“喔,朋友,你在干什么呢?”鸟儿不理会她,却把一束荆棘刺入喉咙,开始歌唱那天籁……而那位少女怎么也想不到,她也会像那鸟儿一般:飞蛾扑火却是心甘情愿。

梅格安坐在椅子上,满头的白发中掺杂着几根红橙色的发,她的脸上满布皱纹,嘴角扬起平和的笑,像个孩子一般天真烂漫,不难看出,这位老妇人年轻时是何等惊艳!她眼角带着几滴浑浊的泪,如呓语一般的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呢!”

梅格安第一次见到教父时,她才刚刚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一切都让它倍感新奇,比如眼前这个温和儒雅的教父,教父牵起了她的手,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教父叫他骑马,耐心的解答她的所有问题,带她跳第一支舞……他如她的哥哥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可是爱情的种子却悄悄种下了。这在当时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是世人所不容的!可爱情的种子却生根发芽,占据了她全部的心。

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了,梅格安想,后来呢?她勾起了苦涩的笑容,白发似乎又白上了几分。

后来教父被调走,她心灰意冷,嫁给了一个男人——一个工人,他长的极像教父,可他并不爱梅格安,或者说他更爱她的钱,在梅格安生女儿时,他竟然看都没来看一眼,梅格安又一次在爱情上受挫(虽说她也并不爱那个男人)这时,教父来看望梅格安,这次他们冲破了世人的舆论与道德伦理编织的那张大网,梅格安与教父依旧没有结婚,可却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也算结局圆满。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儿子夭折了。梅格安的希望再一次的破灭。她自知与教父再无可能,便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了教父。不久后,教父去世,梅格安在庄园里慢慢变老,看着故人一个又一个的逝去……

记忆的闸门缓缓关闭,梅格安想:我这一生在苦苦追寻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得到,我这一生有意义吗?她很快就有了答案:有的,纵使没有得到,我也已努力过,去追寻过。与其一生平平淡淡的和我不爱的人度过,这样的结局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荆棘丛中,有的人放弃抵抗,在荆棘丛中慢慢死去,最终埋没在泥里,而有的人却选择从丛中挣脱,纵使只有一线生机,纵使满身伤痕也无所畏惧,只为了飞向湛蓝的天空,登上高高的云端。

而我想做第二种人,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我要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我相信所有的苦与累,所有的伤痕都将会化成翅膀,带我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成为我心目中最期待的自己;我要坚强,不被任何的困难所打倒;我要怀着美好的希望,在书海中度过每一天……

荆棘鸟读后感 篇2

我是在春节期间读的《荆棘鸟》,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一方面是世俗热气腾腾的生活,另一方面是人性挣扎与涅盘的痛苦。当我行走在乡间小道上时,我一边跟亲人闲谈说笑,一边在想着德罗海达牧场的玫瑰。当我坐在觥筹交错的饭桌前,我一边嬉笑喧腾,一边在心中回味着拉尔夫的矛盾与痛苦。——这,是不是一种很美妙的状态?

喜欢读这本书,甚至舍不得看完这本书。广袤美丽而又多灾多难的德罗海达牧场,性情各异而又同样倔强的克利里家族,表面平静实则矛盾痛苦的内心世界,纠结缠绕而又苦苦追寻的复杂人性……细细品味,不忍释卷。

“鸟儿胸前带着荆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刺扎进胸膛。”书的结尾这样写,我的头脑中出现祖孙三代中的三位女性:菲奥娜,梅吉和朱丝婷。

菲奥娜本为贵族之女,因为爱上一位政治家有了身孕不得不下嫁给巡回剪羊毛工帕迪,然后生了一大堆的孩子。她纯洁、高贵、隐忍而又痛苦,一直到她发现帕迪是个值得爱的人时,帕迪却在大火中丧生了。

梅吉与神父拉尔夫相爱,这又是一段不能被世俗承认的爱。拉尔夫在“上帝”与梅吉之间选择了前者,但是内心却又难以割舍梅吉。梅吉为了保全拉尔夫和这份感情,跟相貌与拉尔夫相似的卢克结婚了,卢克却一心只念着他幻想中的土地,一味攒钱,不懂爱与生活。

朱丝婷是梅吉与卢克的女儿,相貌与性情都不像梅吉,但却有着同样的倔强。因为卢克的原因,梅吉对这个女儿有着复杂的感情:又爱又恨。因而两人总是不能融合。而紧接着出生的儿子戴恩因为是梅吉和拉尔夫爱情的结晶,获得了梅吉所有的感情,梅吉甚至都忽视了朱丝婷。朱丝婷自立自强,有自己对生命的认识和追求,她不想一辈子待在德罗海达牧场。做一个演员,她这样想,也这样做,并且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但是,在爱的能力上,她还是像一只刺猬,一探头便警惕地缩回去,用浓密的刺将自己包裹起来。她与雷纳的相处就是这样,深爱着却一直在逃避着,因为怀疑自己的爱的能力。

荆棘鸟读后感 篇3

寒假没事翻开了买了很久却没有一直没有时间看的这本书,关于爱与死亡,悲伤与救赎,关于生活本身,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女人的人生,是自我逐渐觉醒,不断创造自己人生的历史。

爱的选择,家庭的更迭,每个地方都能看到选择的难题,更难得是很多时候无从选择,就像梅吉一样,终其一生都要为失去布娃娃的恐怖而痛苦。

《荆棘鸟》这部跨越了三代人,以梅吉和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为主线,以澳大利亚20世纪初为历史背景,描述了整个家族在动荡年代的抉择与抗争,就像荆棘鸟一样,当经济插入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然而我们却依旧那样做。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拉尔夫,他为了权势放弃了梅吉,作为惩罚却永远无法忘记她,两个人的开端显得莫名其妙,但一生的思念纠葛却两人动容。菲在失去了爱人之后懂得他的重要,朱思婷在彷徨和害怕了很久之后终于获得了她的爱情,也算是有个好的结局。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的代价去换取的。

荆棘鸟读后感 篇4

很久以前便读到过这样一段文字,“传说中有那么一只鸟,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停歇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黄鹂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十几二都在静静的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的东西,只有深痛巨创才能换取”读完之后是久久徘徊于心的震撼,这是怎样一个悲伤的故事,如此悲壮惋惜,让人惊叹。命运给予无限痛苦,却可以凭着一念执着,拼尽一身伤痛,终于来到胜利的终点,而更大的代价却是生命终结……

这是一个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剧,却也是一首对生命坚毅永恒的讴歌。

《荆棘鸟》是一部澳大利亚的家世小说,全书分七部分,每部分以一人为中心,但又彼此联系,本书主要以女主人公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不为世俗所认可的爱恋纠葛为主线,描写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作为一个美丽的女性,梅吉又有着与生俱来的坚韧,而她最打动人的精神力量,也是个女性永久美的力量——执着。拉夫尔几乎是梅吉所有的梦想,他给予她最初认知世界的勇气,他的英俊优雅,父亲般地慈爱,兄长般地关怀与陪伴,让被母亲漠视的她燃起了对生命的热情。然而她恋上的这个男人却把自己给了上帝,她无法得到他,这就是对于梅吉最锋利,最长的荆棘。尽管梅吉在执着的追求爱的过程中受到深痛巨创,然而生命却有了完整的意义。在失去最心爱的儿子后,她终于发现并从心底真正接受了自己的女儿。上帝并没有带走一切。梅吉因无法得到而显得孤单与可怜,她的灵魂只是在戴恩和拉尔夫死后才得到真正的解放。花开花会落,即便消亡也会变成春泥,这无穷无尽的循环,生生不息,这便是生命的意义。

荆棘鸟读后感 篇5

如果说高中两年学到最多的是什么,大概就是理性以及历史的看待事物。

《荆棘鸟》不只是一本关于爱情的言情小说,更多的守于那遥远而又广袤的生活的展现,守于那段历史的记叙。遥远异国的别样风情始终比那爱情更吸引人。每一页都陌生又异彩纷呈,仿佛自己亲身流连于澳大利雁阔的地界。而更有趣的守于人们,关于那个地方那个年代的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关于那时的人们如何看待女人或者是男人,看待他们的爱情的。

生活,一种截然不同却与千万种生活出奇一致的生活。生活总是相似的痛苦又令人乏味,它出其不意而又引人致胜,面对这样的生活,每一个人物都从容不迫的向着某种神秘自然的方向前行着。

而我无法接受的是书中人物面对生活时那种毫无抵抗力,一昧忍受,不断忍受其痛苦却难以用力挣扎的态度,就像荆棘鸟,莫名的陷入命运可悲的轮回无法挣脱改变。无法接受的是人物们对女性的态度和女人们自己一手造就的命运。一个关于女性的悲剧,在文章的开篇就已显现,作者怜悯同时敬佩的着力描绘着她们,栩栩如生。

可是这么多令人冷颤的无奈,它们显得是那么的真实,正是那样的时期那样的环境,历史才有机会造就出那样一批人来,才让这个绝望的悲剧触地生根,叫人怜悯,警醒人们切勿回头。

历史确实总是惊人的相似,但最美好的莫过于当悲剧通过血液一代代相传时,那些异乎寻常的倔强奇迹也在悄然开放,哪怕衷心屈服顺从于命运,哪怕生活局限的令人困于自己的精神牢笼,也还是有美丽的自由之花孱弱但倔强的成长。从弗兰克失败的尝试到朱丝幸福的结局,以及可以预见未来更为现代更为自由的人的诞生,简直让人在玫瑰灰烬中感到温暖。这也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之一,比起那些更著名更具有启蒙意识,女主角纷纷不同凡世的小说,《荆棘鸟》只是描述了真实广大的女性,以悲剧警醒人们,又在绝望中开出一朵花来,告诉我们,一个全新的自由的,不同以往的伟大时代终于来临了。

这本书更多的让我想到《活着》,对于苦难的承受,几乎相似的命运,窒息般的绝望。只是《荆棘鸟》最后是带着希望以及对田园生活结束的讴歌结尾,《活着》就只是活着了。当然他们都没有机会跳出社会鸿沟,看一眼痛苦的源泉,他们勇敢却无力看透支配其命运的巨大社会,可是大多数生活就是这样啊。小说最后,朱丝终于与雷恩结合,这是幸福圆满的,但在朱丝的故事里她或雷恩拼命挣扎,还是让人感到那窒息般的所谓命运始终无法摆脱。这就是从古至今每个仓皇伟大的时代里的故事,生活里不自由的必然性简直叫人绝望,不过没关系,我们始终抱有希望,正直独立即可谓无所不能。

《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11篇


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写读后感能让阅读变得更有意义。对于写读后感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经过收集,小编为您献上《荆棘鸟》的读后感800字11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后感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2】

《荆棘鸟》终于看完了,我不知道应该用怎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是那种沉重、无奈,还是那种痛,为梅吉的可怜?还是为拉尔夫的可悲?

拉尔夫,他爱着梅吉,从她还是个孩子时就爱着,直到生命完结的那一刻,他们之间本没有任何的阻碍,除了一个原因——他是个教士。可是,为了对权力的追求,在梅吉与教会之间,他还是选择了教会,他得到了一个人应该拥有的一切,金钱、名望、地位,而正因为他的选择,也注定了他的`爱情不会圆满,注定一生要受到灵魂情感的洗理与挣扎。

梅吉,坚韧、忍耐、包容、优雅,一个近乎完美的女性,她最大的痛苦却是她的爱情,她无法与上帝争夺身为教士的拉尔夫。最终,她选择了卢克做为拉尔夫的替身,本想与卢克相安过上一辈子,可是,卢克却是个金钱的崇拜者,一个地道的守财奴,在他心中,梅吉也只不过是个挣钱的机器,他对田地的爱,对甘蔗的爱,远远胜过对梅吉的爱。对于这些,梅吉也以自己特有的坚韧而坚持着。

可是,终有一天,她一直无法忘记的拉尔夫走进了她的生活,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她带着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离开了卢克,回到了自己的家。拥有了一个和拉尔夫一样高大、优雅的孩子——戴恩,可是,戴恩却如他父亲一样,选择做一个教士,就在希腊度假时为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梅吉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的手中。也正因为戴恩的死,为了找回戴恩的尸体,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发誓要保密的事情,戴恩也是拉尔夫的儿子。梅吉说“我所偷来的,我还回去,拉尔夫,我们把你向上帝发过誓的东西偷来了,我们两人都得付出代价!”而这,也正是她与拉尔夫所付出的代价!……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这是一种至高无尚的领悟。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真心的付出!!!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3】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4】

最近,无缘无故地迷上了《荆棘鸟》。我无法理解梅吉对拉尔夫的痴迷,他是那么的自私。

其实,在这个世上有很多只孤独的荆棘鸟,不知道幸福在何方,只能在迷茫中寻寻觅觅,无数次寻找,无数次等待,却一直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幸福,终以伤心度日。

至于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我也无法言表。只是觉得这样很美,很美。

可旭旭不太喜欢这本书,她总是爱看一些杂志。所以,当她兴致勃勃地拿走,又愁眉苦脸地还给我,还抱怨到:“全是写景的,再说,实在太厚了!”我一点也不惊讶。旭旭就是这样,做事不能坚持到底,半途而废,但这也正是她的可爱之处,我喜欢她的天真与活泼,不像我,总是看起来很孤僻似的,也只有旭旭懂,这也是我和她成为朋友的原因。其实我只是无法融入班级,把自己与同学们用一层薄膜隔离开了,这是旭旭对我的评价。

或许我是该考虑考虑自身存在的这种他人不易接近的性格了。毕竟,有时,我也会感到孤独、无助。

旭旭的其他朋友,还悄悄跟她说:“你没事别跟颜荀伊在一起了,看她有点阴暗。”可旭旭总是摇摇头说道:“你不懂她。”

旭旭果然是我的好朋友,永远不会因为别人的流言蜚语而抛弃我这个最好的朋友!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5】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6】

以澳大利亚为背景,文化的差异让我很难想象出故事的细节画面。无法体会让人难以忍受的高温,不知道那些一再被提到的魔鬼桉都是什么样子,却能对梅吉的代表色玫瑰灰有种特别的印象,恐慌于近似世界末日的巨大天然火灾,惊叹德罗海达在十年大旱后坚强存续下来的生命力。已知的太多文学经典都是以悲情为基调,难道阳光向上一些的作品就不能成为经典么。

菲奥娜倾尽一生爱着一个不该爱不能爱的人,用一世的高冷孤独去祭奠着这份没有结果的爱。可是到她的丈夫帕迪去世的时候,她才明白帕迪其实早已走进了她的内心,亦被她爱的深沉。可是这份爱的发现,给她带来的却是更深的沉默与孤独,一生都走不出的冷漠。如此看来,菲奥娜爱的并不是这两个男人,而是她自己心中的一种对爱的感觉,一种自认为爱的伟大的感觉而已。如果从一开始她就能敞开心扉去接受自己对帕迪的爱,整个家族的悲剧就会被改写,不会让弗兰克与帕迪矛盾激化人生走上极端,不会让其他的孩子们得不到母亲的关怀。不能赞同这种自以为伟大的爱,却可能正是作者的有意安排让菲作为荆棘鸟部分的所在吧,自毁。

如果没有惊若天人的容颜,拉尔夫是否依旧会爱上这个姑娘?初读一遍,感觉作者并没有赋予梅吉什么过人的优秀品质,没有那么值得让人不顾一切得去爱。拉尔夫神父倒是被描述的万人景仰,崇尚高贵。他们之间的爱,或许用“爱是没有理由的”来形容可能更合适。

金钱面前,权贵面前,人性真的经得起考验么,外人看来无可挑剔的拉尔夫神父做的又怎么样呢?为了金钱为了权力,放弃内心的挚爱又能怎么样,他依然是人人膜拜的神父,平步青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背叛上帝又能怎么样,谁的信仰能建立在完全无私利他的基础上,最终不过是瞒于天下的伪装。不管做过什么,最终都是受人爱戴的红衣主教。所谓的上帝真的存在么,能救自己的永远都是自己罢了。人生于世,不管什么角色,首先是为人。

朱丝婷历经纠结终于有了完美的结局,虽然受到外婆和母亲致命的深远影响,好在最后被独特的雷恩感化,引入爱的正途,直面爱,理解爱,接受爱。德罗海达时代结束,荆棘鸟的悲哀部分结束,让人们都能正常的爱与生活吧。

传说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窝巢的那一刻起,它就寻找着那棵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即便是无可超越的华丽,又如何能叫我艳羡。宁愿与相爱的人牵手,平平淡淡安然走完一生,如同大海中的一滴水,沙漠中的一粒沙,在世间存在过,又不留痕迹的消失。不求爱的轰轰烈烈,但求此生温暖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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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的读后感【篇7】

用生命交换结局的灿烂。有一首叫《刺鸟》歌中唱道:就像刺鸟的宿命悲剧却勇敢。

两个人彼此深爱着对方,梅吉与拉尔夫的爱其实就是一场宿命的悲剧。却因为身份,因为宗教信仰而无法相守。爱的盲目吗?应该不是两个人认识了那么多年,梅吉还是一个小姑娘时,就认识了拉尔夫,就喜欢向拉尔夫倾诉心事。梅吉的生命里,拉尔夫亦兄亦父亦友,最可信赖的人。初到澳洲的那些日子里,正是拉尔夫带她融入了这个新世界,开始了一段新生活。抛开拉尔夫那些潜藏的野心不谈,拉尔夫身上,其实有着太多的闪光点,比如高大英俊,比如优雅和蔼,这些特质和梅吉的哥哥不同,更不同于剪羊毛出身的父亲,所以,情窦初开的梅吉怎么可能不去爱这个优雅的男子呢?虽然明知这个男子是属于宗教世界,不能和自己有未来的但爱情一旦来了谁能躲得开,谁又能放得下呢?

拉尔夫对于梅吉的爱也是发自真心的看着梅吉从小姑娘一天天长大,同样。听惯了梅吉的倾诉,那种爱怜纠结在岁月的流逝里,已经成了生命的一部分,所以他虽然献身宗教,野心勃勃,却毕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爱情来临时,情不自禁,深陷其中。只是爱也像世间大部分男人的爱一样,要面临野心和前途的考验,要进行艰难的取舍。

可以坚决地奔赴前程,以为他可以舍掉爱情。但再高的神职,再大的荣誉带来的都只是瞬间的满足,终究忘不掉梅吉,与梅吉分分合合。

为了这份爱,而梅吉呢。甚至嫁给了仅仅相貌酷似拉尔夫的卢克,以为她爱卢克,但不过是自己骗自己。当拉尔夫再一次出现在身边时,才确信,卢克不过是拉尔夫的一个影子。心里,从来就只有拉尔夫一人。

注定是一个悲剧,可是与教会争夺爱人。随着拉尔夫地位的逐渐提高,不可能离开宗教世界,所以梅吉便只能象以前一样,继续在世俗的世界里守望自己的爱情,而这种守望,几乎不可能有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那天。

让她孕育了一个与拉尔夫的孩子,好在麦特劳克岛那段难得的快乐时光。也算是一段爱情最美好的纪念。戴恩遗传了拉尔夫的样貌,让梅吉也有了情感寄托,可是戴恩也遗传了拉尔夫对宗教的热爱,也想当一名教士。这对梅吉来说,实在命运不怀好意的捉弄。这一生,梅吉先是与宗教世界争夺自己的爱人,结果看着拉尔夫成为红衣主教,一步步远离自己,现在又要与宗教世界争夺自己的儿子。

有一句话特别让人伤感,写给拉尔夫的信中。说“偷了什么,就还回来。这是一个爱得多么艰难的女子啊,好不容易从上帝那里,偷到一段与拉尔夫共处的时光,却不曾料到这段快乐要通过戴恩收回去,拉尔夫与戴恩相处融洽,大家都在期待父子团圆的情节发生时,戴恩却在一次游泳时溺水身亡。

一切都是自己造成的谁都不怨恨,梅吉说。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确实,真心地爱过,并且在爱情发生时,就已经料到会困难重重,会不断接受打击和挑战,这样的人,勇敢而坚定的不会在伤痛和波折面前后悔的

爱上了辩机和尚。辩机不是一般的俗世男子,由此我想到中国历史上一段同样惊世骇俗的爱情。唐太宗的掌上明珠高阳公主。身为佛门中人,唐代高僧玄奘的得意门生,曾以优美的文笔撰写了大唐西域记》但就是这样一个潜心向佛、才学俱佳的年轻浮屠,却与高阳纠缠在尘世的儿女情长里,挣扎在爱和佛学的矛盾里,一次次为爱妥协。爱也是一场宿命的悲剧,辩机被腰斩于刑场,而高阳从此用沉沦麻醉自己。

相爱不能相守,世俗难以冲破。多深切的爱,就会带来多深重的伤。

无论是梅吉,所以从这一点上说。还是高阳,都称得上是一个勇敢的女人。爱里伤痕累累,却爱得无怨无悔。让人相信,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就像小说结尾所写的那样:鸟儿胸前带着荆棘,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但是当我把棘刺扎进胸膛时,知道的明明白白的然而,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8】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9】

有一种鸟,一生只唱一次,它的歌声比世界上所有生物的歌声都要动听。从它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休息。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插入最长、最尖的荆棘中,在荒野中放开了自己的声音。在垂死的时刻,它脱离了自己的痛苦。这首歌实际上盖过了云雀和夜莺。那是一首无比完美的歌,在歌的最后死去。然而,全世界都静静地听着,上帝在天上微笑。因为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伟大的创造。这就是荆棘鸟的传说。

最完美的东西,只能换来深深的痛苦和巨大的创伤。麦卡洛作品中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情感史,正在向我们揭示这样一个真相。爱情与命运交织在一起,梅吉和母亲一样,无法逃脱命运的束缚,选择了同样的方式去爱。她和拉尔夫神父之间刻骨铭心的感情,让人觉得是荆棘鸟最美的歌,久久不能忘怀,最后却落得如此下场。

我不相信命运,但我坚信爱情可以超越一切,改变一切。我不欣赏主人公对命运的妥协,但我被他们对感情的执着所感动。

忠于温雅的帕迪,永远爱着从天而降的妻子,含蓄;长得像MoMo的菲奥娜,早年从未走出背叛爱情的阴影;暴戾的弗兰克饱受痛苦,他在狱中埋葬了自己的成功梦想;温柔、内向、倔强、坚强的梅吉;拉尔夫神父,既不能爱也不能阻止;玛丽夫人,傲慢自大,满腹辛酸;还有温柔的戴恩恩和古怪的朱思庭。他们都是有血有肉、生动活泼、富有个性的人,谱写了《荆棘鸟》《爱与命运》的交响曲。

很少有作品让我看了之后觉得那么深刻。例外的是荆棘鸟的传说。当荆棘刺穿小鸟的胸膛时,我也感到莫名的心痛。鲁迅先生说,个杯具,把完美的东西撕碎了让人看。但我不明白荆棘鸟的生活是否是一种杯具。

在小说的结尾,写着33,360只鸟胸前有刺,这遵循着一个不变的规律。她被未知的东西刺穿,被赶走,唱歌然后死去。一直唱啊唱,直到她筋疲力尽。然而,当我们把刺扎进胸膛时,我们就明白了。但是,我们还是要这样做。我们仍然把荆棘

这是《荆棘鸟》的故事。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0】

近日拜读了澳大利亚作家麦考洛的著作《荆棘鸟》,感触颇深。

前言中,那只荆棘鸟执著地寻找着荆棘树。当它如愿以偿时,就把自己娇小的身体扎进一株最长、最尖的荆棘上,流着血和泪放声歌唱,最终以身殉歌。正文中,这只荆棘鸟化身为各个鲜活的人物,他们得到过最简单的的欢乐,却逃离不了那已深深植入身体的荆棘。而书中人物的命运似乎都聚集在一个词上——野心。

克利里家族中女主人公梅吉的大哥便是葬送于自己的“野心”。他不满于每日的打铁生活,渴望逃离身材矮小的阴影,渴望出人头地。他热爱拳击,他在

“敌人”的屈服与旁人的呐喊中眩晕、沉醉。最终他离开家人外出闯荡,却因拳击伤人被捕入狱——无期徒刑! 而男主人公拉尔夫更是野心的牺牲品。他为了当上红衣主教,坚定地抛弃了爱情,对待梅吉,正如对待那朵夹在书中的玫瑰,收藏在心里的某个角落,任其枯萎,最终,因为自己的欲爱不能、欲罢不能与失子之痛将性命交予了上帝。

有野心的人不仅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权力、野心,也使亲朋饱受苦难。正如书中弗兰克的母亲在听闻弗兰克被捕入狱的消息后所表现的:她将悲痛默默咽下,不肯去看望她唯一爱的儿子。

书中人物个个都有野心,无论是弗兰克、拉尔夫,还是苦苦追求拉尔夫的梅吉,以及别有心思娶了梅吉的卢克。他们这一位位澳大利亚广袤土地上的鲜活人物演绎了一段段或平淡或壮烈的悲剧。作者在赞扬他们人性闪光点的同时,也将他们的野心描写得淋漓尽致,最后用悲情的结局宣告了对他们性格中“野心”的批驳。

在现实中,人们也常常对有野心者心怀鄙视。古人用《爱莲说》表明自己“不蔓不枝”、“出淤泥而不染”的品格,隐晦地表达了自己对追逐名利、有野心者的鄙弃。今人也依旧,将“黄粱一梦”“车旅蚁穴”等作为警言,提醒自己追求的名利都将成为浮云。

《荆棘鸟》的读后感【篇11】

这本书慕名已久,读后确实觉得名副其实。如果说要评价,便写写自己的读后感想,希望做个成功的安利吧。

书的主线是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禁爱”。作为神父,拉尔夫不能和梅吉在一起,他无法放弃自己的信仰和对权势的追求。汲汲于名利,本该是多么庸俗的事,在作者的偏心下,拉尔夫被塑造成了一个极富有魅力的男人,大部分人都被他折服。而正因为他想往上爬,梅吉的姑姑玛丽,这个精明富有的“老蜘蛛”(作者三番五次地这样写,真是刻薄又贴切的比喻……)看穿了他,逼迫他在梅吉和平步青云的机会中选择一个。拉尔夫选择了前途,选择了继承“老蜘蛛”巨额的遗产,这是第一次转折。

第二次也是梅吉在知道与拉尔夫在一起无望后,选择嫁给和拉尔夫容貌相似的卢克。后来的事实证明卢克只是贪图她的财产,甚至让她陷入糟糕的境遇里。

作者在写到卢克与拉尔夫相似的容貌时,我就在想:“不会吧,不会这么狗血吧……”后续的发展果然是梅吉用了点小手段让这个拉尔夫的孩子名正言顺。她在离开卢克时说:“你使我想呕吐!卢克。奥尼尔,了不起的是我,你一钱不值!”我读到此处,实在叹服,有古诗文里与君长诀的气度。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梅吉从拉尔夫那“偷”来的戴恩,选择去做神父,并死于营救溺水者。她希望让拉尔夫的一部分一代代延续下去,但这样的愿望也随着戴恩的死亡而告终。

到最后,德罗海达只留下了迟暮的克利里一家和他们的朋友们。拉尔夫,菲都相继去世,梅吉继续平静地生活,用余生去回味这一段求而不得,甚至某种意义上荡气回肠的爱情。

书中的每一段感情,除了朱丝婷和雷纳,似乎都不得善终。无论是菲和她年轻时爱着的那个男人,还是帕迪对菲几近虔诚的爱,或是梅吉和拉尔夫这一主线,都带着悲剧性的求不得,不可说。书里的人物就像书名“荆棘鸟”一样,泣血而啼,呕出了血淋淋的心而死去。而这是不得不如此的,是被迫的。为爱所迫,大概是世界上最无奈又甘之如饴的事了吧。

德罗海达的几代人,经历了战争,却没有在战争中死去,而死于一个个意外,也是天命无常。

这本书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但是从我的角度来说,我更喜欢《飘》。同样有战争,同样写爱情,但是《飘》的斯嘉丽形象更加丰满,让人又爱又恨,而《荆棘鸟》不如它出彩。

不过总会都是一句话,爱太苦了,却又心甘情愿。

五篇《史记》读后感800字


第1篇:《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元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有些刺客是不仅仗义疏财、劫富济贫,而且对君子赤胆忠心,像有些为了自己的国家去行刺君王,是冒着生命危险的,随时都有可能被处死,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

在《史记》里,我认识智勇双全的蔺相如,立木取信的商鞅,巧言退兵的陈轸,少年有为的孟尝君,错失良才的魏惠王,贪利失地的楚怀王其中最吸引我的是不从浊流的屈原。

屈原是楚国著名的大诗人,他知识非常渊博,口才也很好,无论是对外交际,还是管理内政,他都能处理得有条不紊,楚怀王很赏识他。可是,屈原的才华受到了上官大夫的嫉妒,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在楚怀王面前造谣生事,楚怀王听得多了,也就信以为真,渐渐地疏远了屈原。德才兼备又清高孤傲的屈原,怀着悲愤的心情,写下了长诗《离骚》,多年来屈原报国的愿望未能实现,最终跳进汨罗江自尽了。

读了《史记》后我才明白,原来在古代所谓的品行不正也大多都仅仅是行不正而品正,他们一心只为王,他们如果没有那品不正的王,一定是英雄,这让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决策者的重要性。包括屈原等人在内,都是因为社会腐败、堕落的现象,导致有些人只想着个人利益,才会让那些真正为国家着想的忠臣落到悲惨的下场,也许在古代,皇权才是最重要的吧

第2篇:《史记》读后感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

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迷离了我的双眼;百转千回,人情冷暖,一点点冰封我的思绪。可我从不曾怀疑这个缤纷的世界,重耳在外流亡十九载,却终登帝位,名垂青史;勾践卧薪尝胆,终于报了灭国之仇;孙膑膑足,撰述了《孙膑兵法》;吕不韦流放蜀地,留下了《吕氏春秋》有生亦有死,有正亦有邪,有战争亦有和平,事物总有两面,我深信上天的公正。古今多少事,皆付笑谈中

第3篇:《史记》读后感

两千多年前,有这样一个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着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着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难以企及更无法超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司马迁为李陵辩护,得罪了汉武帝,获罪被捕,被判死刑。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报任安书》为了完成父亲遗愿,完成《史记》,留与后人,含垢忍辱忍受腐刑。后获赦出狱,做了中书令,发愤着书,全力写作《史记》。

我相信现在的人很少有他这种毅力和勇气。常人从狱中出来,就自甘堕落,萎靡不振,别说做点有用的事了,就是活出精彩的自己都有点。

史记虽然没读明白,很多古文都看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总是读过一遍了。本纪,世家,记住了一个个人物,可是要表达什么也看不明白。唯有太史公曰让我记忆在心。

说的不好听点,司马迁就是一个太监,一般的太监活的就是一条狗,虽然是皇上养的狗,可到底也是狗。没办法,只能按照自己主子的意思行事。

我看,苦,吃的太多容易让人对生活比较畏惧。如果不吃苦,就回不珍惜生活,不为生活付出努力。我长这么大,没吃过什么苦,太懒,相信如果让我放弃现在父母给我的一切,自己的生活都会成问题。

曾经一次和父母吵架,就离家出走。出去两天,虽然有工作的勇气和信心,但是没有机会。机会是给有准备的人。司马迁为写史记付出了多少努力,我就是一时冲动,就想找到一个好点的能挣点钱的工作。太费劲了。至此,我不在相信船到前头自然直,我只相信自己的努力一定要有回报。认定的目标一定要努力实现,因为没有人会帮我,有些人不愿意帮,有些人是相帮帮不了。司马迁就是个例子,靠的就是自己,就是曾经的努力,现在的坚持,未来的信心。

他成功了!

向司马迁学习,不求名垂千古,只求无愧于心。

第4篇:《史记》读后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倾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它既是一部史学着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着作。《史记故事》中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它按照时间顺序,从传说中的皇帝一直写到西汉武帝时期。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我们打开了了解历史的一扇大门。

这部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多字。此书也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故事编织成了世世代代流传的史记。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有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

在《史记》这部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的情节,在一次次成功和失败过后,终于横扫六国旧势力。于是在前230年灭韩国,在前225年灭魏国,在前223年灭楚国,在前222灭燕国、赵国,在前221年灭齐国,建立了中国历史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

通过《史记》让我更加深刻的了解中华民族渊源历史,还学会了做人的道理,了解历史人物的丰功伟绩,懂得了一些历史典故,知道了一些历史事件发生的背景、过程以及对当时社会带来的深刻历史影响。

第5篇:《史记》读后感

中国文学家鲁迅曾经说过:史记是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最近有幸拜读,希望将读后的感受与大家分享。

史记描绘了从黄帝时代至汉武帝年间的历史与个人的喜怒哀乐,以人物传记的形式去描绘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其对远古时代传说的记载与对奴隶制社会的描写,是古今史书的独一无二的记载,所以其历史考察价值是无穷的。但百姓为何要读它呢?因为它无与伦比的文学价值,《离骚》是战国时期屈原的优秀代表作,史记能与它相提并论,是一种荣幸,从中可以看出史记的文学价值是无与伦比的,这也是史记备受古今各界人物推崇的原因所在。

史记上的故事使我流连忘返,其中收录在《吕不韦列传》中的吕不韦举荐子楚使我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吕不韦见了秦昭王庶出的孙子子楚,很同情他。吕不韦为了帮子楚而游说秦国,子楚答应:只要他游说成功,便与他共享秦国。于是吕不韦拿五百金送给子楚,有那五百金游说秦国。他找华阳夫人的姐姐,用重金贿赂她,并向其举荐子楚,让其劝华阳夫人:你何尝不找一个贤能的人去认他做干儿子?我看子楚非常贤能,是个人选。于是,华阳夫人与太子安国君决定将子楚作为继承人。吕不韦调了几个宫女与他同居,子楚要她们,吕不韦给了他,但隐瞒了其中有一个已经怀孕的真相,后来,这个女人生下了嬴政。后来,他们趁变乱逃回秦国。这时,安国君即位,没过多久,子楚即位,后来,嬴政即位,吕不韦获重赏。

读完史记,我百感交集,史记中那人物的悲欢命运使我彻夜难眠,我从史记中汲取历史中的教训与成功的秘诀,我觉得史记身上有一些东西是帮助我们走向漫漫人生路的养分。总之史记使我对历史的态度发生了改变:一开始我认为历史是一种高不可攀而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史学家才会研究的东西,史记离我们凡人很遥远;读了它之后,我觉得历史与我们的距离近在咫尺,而并不是那么遥远,史记也早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比如从项羽的身上,我们就能看出他那勇猛善战的特点,正因如此他才打败了秦王朝;也可以看出他不善待部下,急功近利的特点,这也使他最终走向没落。史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这样,有优点也有缺点,他受到重用到没落都有他自己的原因,从中可以看出人生兴旺之道,这也是一种独特的魅力。总之,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综合到现在是:以史为镜,可以知方向。

在书海中遨游,史记这样的好书伴你终生,但文学价值和历史价值并重的古代着作恐怕只有史记一部。所以,史记是一部的的确确的好书,一部古代典籍,一部艺术珍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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