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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600字初中作文

散文《故乡》读后感作文三篇。

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过一本书之后人们内心多多少少都会有所感悟,通过写一篇作品读后感来记录自己的所思所悟正当其时,如何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以下“散文《故乡》读后感作文三篇”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导语: 《故乡》讲述的就是鲁迅回故乡的故事:在寒冷的冬季,鲁迅挟带着回忆与岁月回到自己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在这儿遭遇了那些或是或非的人与事。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故乡读后感【1】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2】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3】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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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读后感600字三篇


导语:《故乡》鲁迅先生笔下的少年闰土、详情、刻薄的杨二嫂,每一个都活灵活现。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故乡》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故乡读后感【1】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2】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3】

在寒冷的冬季里,鲁迅回到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只为告别自己的老屋。而作者所见的故乡已经不是记忆里美丽的故乡,

本文描述了鲁迅先生与故乡难以割舍的乡情,对少年闰土的美好回忆,杨二嫂的刻薄冷漠,到鲁迅先生再见到分别三十多年的闰土的感慨,最后描述了鲁迅先生远离故乡,内心的悲哀和希望。

鲁迅先生对闰土的描写用了很多的笔墨,先是详尽的回忆作者少年时与闰土在一起的快乐,天真的少年不会因为身份的不同影响他们纯真的友谊。再讲述作者三十年后见到闰土时的情景,鲁迅涌在心头的那些快乐的事儿还未连珠炮的吐出来,就被闰土的一声老爷给生生压回去了,从惊喜到悲哀,他知道,他和闰土的心灵已经隔上了一层可悲的厚壁。我相信,这一声毕恭毕敬的称谓对鲁迅的打击是巨大的,从少年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到低下头来叫老爷,再到为了生计在草灰里埋盘子,机智勇敢的少年变成了辛苦麻木的闰土,这让鲁迅倍觉世态的炎凉,和底层人民的无奈。这是人性的悲哀,是时代的悲哀。

文章还描写了二十年前卖豆腐的杨二娘,从豆腐西施到现在的高颧骨薄嘴唇,圆规式的站姿,尤其是刻薄的语言,自私的行为,无不让作者感到悲凉,故乡对他再也没有了什么留恋。

在当时那种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和官绅的社会背景和压力下,人们的心灵都被摧残成什么样子了啊?

作者内心气闷,但又从后辈身上看到了希望,希望他们的将来能真正好起来。

我想,在任何时候人都不能失去希望,倘若失去了希望,一切就都没有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说的: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了希望,并不懈的为之努力,成功就会在不远处。

故乡总是最值得怀念的,也是大家最为怀念的,那里有儿时的伙伴、熟悉的土地、成熟的高粱....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三篇


导语:我认为一篇小说是作者和读者共同创作的。作者写了,读者读了,创作过程才算完成。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汪曾祺散文读后感三篇,欢迎借鉴!

篇一: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与陆游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

汪老喜爱这首诗,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境,这种心境是具有生活气息的。“春初新韭,秋末晚菘”是汪曾祺用来评价自己的散文的。他喜欢疏朗清淡的风格,深得自然之馥郁,叙述平淡,含蓄,而节制。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桐城派讲究写文章要有文气,汪曾祺的文章就是很有文气的,气很足,抑、扬、顿、挫,全篇文章看似无法,结构散漫,但却有一股气相联,大巧若拙。再一点就是汪曾祺的语言相当好,看似平淡,韵味很足,并且会留空白。汪曾祺写他的老师沈从文,不去写沈先生如何有才,如何勤奋,而是写沈先生有一腔难懂的湘西方言;写张君秋,就写张君秋的能吃,吃过饭画完妆再来二十个饺子;写金岳霖接受毛主席劝告要接触社会,就坐三轮车在王府井东张西望——这些都是表现人物性格与特点的东西,汪曾祺就是不动声色地抓这些,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真美。真美。”

汪曾祺散文最大的特点就是淡,淡得相当有味道。他的散文,记的也就是一些昔人旧事,或者名胜古迹什么的,好像信手拈来,娓娓而叙,并且点到即止,留下大量让人回味和思考的空白。那些随手拈来的东西经过作者看似漫不经心的处理后,立即就充满一种雍容大度的雅儒气息,是一种真正意义的聪颖和智慧。这些年文坛玩深沉的东西特别多,满纸文章故弄玄虚或者莫测高深。比较着汪曾祺,你就会发现后者的大家风范,而前者只不过是一群自作聪明者,他们不是真和尚。可谓:真僧最言家常话。

篇二: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五大本,共2000多页的电子书《汪曾祺全集》,我零零散散地读完,共花了大概3个月左右。

汪曾祺的作品以散文及小小说居多,主要描述的都是他生活中的经历以及所遇到的人,当然,还有很大篇幅是描写“天下美食”的,由此观之,汪曾祺必是吃货一枚。汪曾祺的文字平实易懂,几乎与“华丽”二字没有交集,但却有一种让人能静心读下去的吸引力,有点“大智若愚,大巧若拙”的味道。文章要达到这种水平,作者心态和写作功底都必须达到“双馨”才可。

我喜欢书中关于他自身人物的一些小小说及他谈到的一些关于写作的文章。虽说我现在脑中一片空白,并不能讲出书中他具体写了哪些人、哪些事、哪些理,但我知道我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心态是变得平和了些。要说到具体得到了什么,一时还真是无法言说。

很遗憾,汪曾祺并未发表过长篇小说(不知是否写过)。或许是因为他的文字太过随意,不习惯做去精巧的设计吧。总而言之,汪曾祺的散文作品是值得一读。

这是我读完之后目前所能想到的一些东西。对于没有的东西,我就不强拉硬扯了,这一点也是受汪曾祺的影响吧——平实真诚,不刻意卖巧。

篇三: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

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6篇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

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三毛散文读后感


篇一:三毛作品读后感

三毛,读你万水千山走过

用一周的时间,品完了三毛的一生。发现自己爱上了这样一个气质风华,特立独行的奇女子。

与三毛结缘,从她的佳句开始。

无数条充满哲理的语言,写满笔记本的首页,也镌刻在内心,她曾说,“每个人都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都是在流浪”;她曾说,“如果有来生,要成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撒下阴凉,一半沐浴阳光,从不依靠,从不寻找”······这些美美的句子,伴我度过困惑迷茫的日子.

走进三毛,从《撒哈拉的故事》开始。

她与荷西的爱情,如夏花绚烂,而又匆匆落幕。他们曾用六年的时间错过,七年的时间相守,却在余下的一生别离。诸多的遗憾伤感,诸多的心疼无奈,齐聚心头,汇成一股汪洋,泛滥成灾。

但她却又无比幸运,至少,在独自漂泊的时候,有一位男子,愿意追随她,牵着她的手,许她一个天荒地老。在三毛的笔下,朴实的语言中,叙说着与荷西在沙漠中度过的艰难却又无比美好的时光,淋漓精致地诠释了她的一段平淡美好的爱情,温暖了读者的心窝。然而,所有的美景,随着荷西的意外而支离破碎,为你流泪,为你心酸,却无法改变这个悲惨的事实。曾经我痛恨这个世界,为什么悲剧总是意外发生?为什么美好不能永恒?

了解三毛,从前天看完白落梅撰写的《你为锦瑟,我为流年》开

始。

我才发现,我曾经知道的只是冰山一角。三岁开始与书籍结下不解之缘,注定了与烂漫的童年背道而驰,把自己尘封在各种书籍的海洋里,让她有了超凡脱俗的心境。无比庆幸,她的家庭给了她追求精神生活的保证,才有了她的义无反顾。

岁月在她身上留下了惨淡的阴影,却总会在山穷水尽时指派天使来救赎,然而幸福于她,总是飘忽不定。曾被老师羞辱,六年的暗无天日,一位画家带来了第一缕阳光,陆续的几位老师,打开了她的世界,她的心房。却又如过客般,匆匆而来,匆匆而走。重新踏入大学,文学修养极好的她,却选择修习哲学,只为了去找寻“人为什么活着”的答案。她始终坚持着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方式,不惧世俗的眼光,淡然处世,她也在这段青春年华中,遇见了最好的男子。一段美好的初恋,给她平淡的日子里增添色彩。然而逃不过的还是似水流年,爱到极致的她,无法忍受一个没有保证的未来,选择流浪远方,独自承担风雨。从此,开始了一个人的漂泊之旅。

她独自承受着所有浪迹的心酸泪水,却总是用轻松欢畅的语气向大家诉说衷肠,遇上荷西,是她人生中最美的意外!虽说好景不长,却留下了亘古不变的印记。

有人说,三毛是飘忽于天地的一粒尘沙,注定属于流浪,也有人说,她是岁月的拾荒者,走遍万水千山,看尽人世浮沉。其实在我看来,她不过是想找个心灵的栖息之所。然而世事变更,悲喜交磨,生生阻断了她想停歇的脚步,于是,继续行走,直至千帆过境,脚步随

着生命终止。她的离开,是文坛的遗憾,确实她一生的解脱。

她执着追寻心灵自由,才有了她如此非凡的一生。她的特立独行,她的才情与洒脱,是我想也不敢想的境界。那首《橄榄树》的旋律,

不由自主在脑海荡漾: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

······

一如曾经爱上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平凡朴实,却是生命中最美妙的风景。

篇二:三毛作品读后感

滚 滚 红 尘

———读三毛的《撒哈拉之恋》有感

上学的时候,曾经读过三毛的作品,可惜现在很多都忘掉了。去年,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上边看到某人在介绍三毛时用上了“侠女”这两个字,那一刻我心里边马上涌起了对三毛的强烈好奇心。于是依着自己的好奇心,我重新看了三毛的作品。三毛作为一位侠女独自闯荡江湖,就是从撒哈拉沙漠启程的,或者说,在我看来,三毛是个极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生性豪爽,乐于助人,有着一份善良朴实的心境。虽然从图片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看到了她渡过了48年短暂的“滚滚红尘”。

一 侠女征服撒哈拉

应该说,撒哈拉沙漠就是三毛的江湖。她的江湖伴侣荷西说: 再等我六年,让我念完四年的大学,服两年兵役,六年后我人便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有一所很小的房子,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 (荷西语录)。“在这个人为了爱情去沙漠里受苦时,我心里已经决定跟他天涯海角一辈子流浪下去了。那个人,就是我现在的丈夫荷西。(三毛语录)”三毛对于撒哈拉这个地方非常向往,这种向往达到了哪种程度呢?三毛说她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的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当我们从照片、电视或者是互联网上边欣赏撒哈拉的时候,它绝对是一个充满魅力的地方。然而,我们同样可以通过这些途径知道一个事实,撒哈拉沙漠——世界上最大的沙漠?是一个处处充满了危险的地方,一个埋葬了无数尸骨的坟场。这样一个地方,三毛却说她非走一趟不可,很多人把三毛的话当成了一句笑话,他们并不相信一个家境不错的年轻女性会跑到撒哈拉那儿去活受罪。

这是一个过分追求理想化生活的女人,偏偏这个女人还很固执,当着两份特质同时在一个女人身上出现的时候,那么你不用奇怪她身边会发生什么离奇跌宕的故事。而且,中国人心里边其实是向往着远走他乡的,因为我们从小便被教导,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一个个小孩的心理早就种下了他日远走他乡的种子,我们实在是好奇万里之外究竟存在着什么神奇的事物,竟然可以轻易地将可怕的万卷书打败!三毛从小就进行了大量的阅读,我们有理由相信三毛是存在着这样的心理的。而杂志上一篇普普通通介绍撒哈拉沙漠的文章就成了导火索,一下子把三毛整个心思全部炸飞到了撒哈拉去了。三毛就这么毅然决然的跑到了撒哈拉大沙漠去了。

然而三毛突然空降到撒哈拉的举动早就被有心人预料到了,那人就是她的丈夫荷西。我很喜欢荷西,他始终默默地在三毛的不远处等待着她、支持着她,我也一直很怀疑,如果没有荷西陪着三毛在撒哈拉那里风吹日晒的,共同生活,保护着这个任性的女人,三毛她有可能在沙漠生活下来吗?

三毛到底是到了撒哈拉沙漠了,这个缠绕了她「半生的乡愁」之地。沙漠的生活是艰苦的,特别是在一开始,荷西要求:“你——今后就用我赚的薪水过日子,好歹都要过下去。”于是他们一切的生活来源只能靠着荷西的薪水,日子当然不好过。让我们先来看看三毛一开始所面临的困境:一共两间房间,一间较大的是横四大步,直五大步,另外一间,小得放下一个大床之外,只有进门的地方,还有手臂那么宽大的一条横的空间,房间地面是水泥地,糊得高低不平,墙是空心砖原来的深灰色,上面没有再涂石灰,砖块接缝地方的干水泥就赤裸裸的挂在那儿;厨房是四张报纸平铺起来那么大,有一个污黄色裂了的水槽;浴室有抽水马桶,

没有水箱,有洗脸池,水龙头流出来的只是几滴浓浓绿绿的液体,没有一滴水,日常用水自然是花高价买来的。

三毛这才真正意识到:“我这才联想到,我马上要面对的生活,在我,已成了一个重大考验的事实,而不再是我理想中甚而含着浪漫情调的幼稚想了。”这个浪漫的人终于认识到她所梦想的地方不是一个适合造梦的场所了,三毛在一开始适应的阶段的的确确是吃足了苦头,房子条件差到要命,没有床可以睡,买水的时候要提着十公升的水步行大半天才能回到家,借用邻居的铁皮炭炉子,任由烟呛得眼泪流个不停……接下来的每一刻我都在等待着三毛开口说:“算了,我们回家吧“之类放弃的话,不过三毛总是让我失望,她很多次地哭泣过,但是却从来没有过逃走的念头。这种坚持到底是源于中国妇女坚韧的品行,还是三毛固执的本性在作祟呢?三毛到底是坚持下来了,并且把他们的爱巢改造成了全沙漠最美丽的家!房子原来裸露的墙壁砌成了雪白色的,上边挂着一副中国书法“灵门舞集”,三毛母亲寄来的棉纸灯罩低低挂着,其他好像陶土、石像、骆驼的头骨、收音机、电视机等等,它们让这个房子看起来既充满了艺术感又不乏现代感。在《白手起家》的描述中,三毛就像一个侠女一般不可思议,她征服了撒哈拉这个危险的江湖,成了沙漠中特殊的一员。

二 布道者完美的结局

至于她对生和死的一些看法,曾经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作为一名征服沙漠的侠女,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非常难过, 她的文字,她的精神,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撒哈拉的沙漠》是一个冷淡的沙漠,三毛用一颗善良的心将一个黑暗的社会用轻松的笔调描写出来,让我们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这样的一个部落。在《撒哈拉沙漠》一书里,总是看到三毛用轻松的语调说着一个个悲剧的故事。重读此书,我感受到了另一次心灵的煎熬。尤其是妇女地位的卑微和落后,我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很多人对我说,此书让他们看到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与风俗,但是,在沙漠中,我想三毛是沉重的,是不开心的,因为,她一直看着这里的人们是怎样的自虐与冷漠。

三毛的成名系列散文《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在《联合报》是台湾的两大报之一,报副刊上首次发表,然后逐渐流传开的。这个系列散文出现的年代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正赶上台湾经济腾飞和走向世界,人们没有时间坐下来看长篇大论,同时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所以富有异域风情的撒哈拉故事适时地满足了读者的需求。正如某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仅仅“撒哈拉”这三个字就足以吸引读者的眼球。

紧接着西撒哈拉脱离西班牙的殖民地统治引起那里的局势动荡又成了世界瞩目的焦点,当然,仅仅靠时事热点掀起的读者热情是不能长久的,正当读者对撒哈拉故事中的三毛和荷西产生兴趣的时候,荷西意外逝世。这个意外立刻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联合报》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好的炒作机会,三毛热由此掀起新高潮。《联合报》的具体步骤是出钱让三毛周游中南美洲各国写游记,还派一位摄像记者为她的游记提供图像资料。周游结束后,紧接着就安排三毛做环台湾岛的演讲,这已经与演员“做秀”非常相似了。演讲的后面是在报刊上开设专栏,回答读者提问,这样就更加拉近了三毛与读者的距离。与这些相配合的还有写歌词,教学,拍电影等。三毛想不出名也不行了。

在三毛成名以后,她感受到了成名后的写作压力,原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休闲式写作,如今成了她的精神负担。正如她自己在作品中所说的那样,她长时间地冥思苦想,却写不出一个字来,甚至有十个月的时间,基本上停止了写作。当然在那样的环境下,她还是写出了比较好的文章,那就是散文集《哭泣的骆驼》,

可以看成是《撒哈拉的故事》续集,这本文集也几乎榨干了她关于撒哈拉的最后生活积累。

随着她和荷西离开西撒哈拉,荷西先是失业,然后又在1979年意外去世,这样的打击使三毛的创作环境和心态都受到了重创,从那以后,可以说,她一直没有从这种打击中恢复过来。1981年回到台湾以后,她被传媒和盛名所驱使,几乎失去了自己,她所做的一切,几乎都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她去演讲,她回答读者的来信等,她已经从一个作家蜕变成一个社会工作者,或者说一个布道者。从某种角度来看,1991年三毛的自杀,可以看成是一个布道者最完美的结局。

三毛在作品中无数次地写到过自杀,她说1981年如果不是琼瑶用了整整七个小时强迫她答应不自杀,她早已不在人世。她之所以留下,是为了不伤害活着的亲人以及广大爱她的读者。可是十年以后,她发现自己在家人心目中的重要性远没有她自己想象得那么重,她有一篇文章形象地描述过这种心情:在一次家人聚会上,她三次大声宣布她要结婚了,但没有任何一位家人做出她期待的回应。

在她生命的最后十年里,她除了三年讲学之外,主要的时间用于巡回演讲,回答读者来信,可以说是在用她的生命反馈报答社会,像一个布道者一样。在此期间,她在忍受着精神上的孤独之外,还要忍受肌体上病痛的折磨。从众多的读者来信中,她看到的,感受到的大多是人们的抱怨,痛苦和求助,所以她要尽一己之力去帮助别人,在公开发言中呼吁人们要向逆境抗争,要热爱生活,要爱人。她生命中最后的十年,可以说几乎不是为她自己活的,是为家人和读者活的,她在尽她的一份力。当她觉得她已经完成了她的使命,她有权选择休息,或许这个决定,在她去世的十年前就已经计划好了。

理解了这些,对三毛的自杀就不会觉得奇怪,也不会觉得三毛的自杀与她生前热爱生命,珍惜生命,不向困难低头等的文章有什么矛盾。我甚至觉得,三毛选择自杀来结束生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有点类似于安乐死。

就像三毛描写自己的心境:

“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才不枉来世上这么一遭啊!(其实,青菜豆腐都尝不到。)

没有什么了不起,这世上,能看到——“长河落日圆,大漠荒烟直”的幸运儿又有几个如我?(没有长河,烟也不是直的。)

再想——“古道西风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一这个意境里,是框得上我了。(也没有瘦马,有瘦驼。)”

“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里,慢慢的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篇三:三毛的作品读后感

[三毛的作品读后感]最近一直在看三毛的作品,第一次接触她的作品时大概是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楼上小孩来家里玩回去的时候落下这本《撒哈拉沙漠的故事》,三毛的作品读后感。看那书名刚开始的时候以为是冒险小说,阅读后才发现原来是一本由十几篇精彩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的书籍,该书记录了作者在荒凉单调沙漠中的所见所闻和一些生活中所发生的趣事,在阅读了一小篇后便很快的被作者那特有的风趣幽默以及当地的奇风异俗所吸引了。现在那本盗版书还依旧被我保存在柜子里没有还给它原来的主人,虽然已经破烂不堪但是我还是很喜爱它。就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深深的爱上了三毛的作品,在看《撒哈拉沙漠的故事》的时候一边幻想那沙漠的美景又一边感慨如果我也能跟三毛一样在沙漠里到处流浪那该多好啊!后来还有一个很好奇的疑问一直在困扰着我就是三毛到底是一个长着什么模样的美丽女子呢?苦于当时条件限制,只能自己在那里呆呆的幻想,后来这件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也慢慢的被我淡忘了,读后感《三毛的作品读后感》。

时隔多年后当我无意中再次翻开那本书的时候一丝回忆又涌上心头,心里也跟这一阵莫名的欢,马上跑到电脑前去查看关于她的资料。从照片中看她虽然不是非常漂亮艳丽的女人但是却可以从他身上感觉到一种可亲可敬的气质,然后我又看到了三毛的最爱的丈夫——荷西:一个长着满脸都是胡子的男人让觉得很有趣。后来每天晚上我都拿着手机缩在被窝里看三毛的作品,因文笔太差看完以后也写不出什么读后感,只是每篇文章我都会仔细的看,看着看着好像自己也融入她的生活中一样一起笑也一起难过。关于三毛跟荷西的爱情,我觉得很朴素也很温馨,有时候又觉得很激情浪漫,对于荷西的离去我觉得真是造物弄人,没想到后来三毛也跟着去了,红颜薄命啊!我想他们在天堂里一定会再次相遇吧!

《故乡》读后感作文600字


封建社会下的悲惨人生——读《故乡》有感最近几天看了鲁迅先生的小说《故乡》,读完这篇文章后,我颇有感触。

《故乡》这篇文章以叙述主人公“我”回到家乡迁居的见闻感受为线索,描写了旧中国农民悲惨生活和精神病苦,抒写了作者对人与人之间存在隔膜的深沉忧虑以及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在本文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少年闰土的形象与中年闰土的形象有很大差异。

少年闰土是天真、活泼、勤劳、勇敢、机灵的小英雄,而中年闰土的形象是迷信、麻木、好不觉醒的木偶人。“他站住了,脸上显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分明的叫道:‘老爷!……’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这几句话可以看出闰土见到童年好友是高兴的,但是二十几年的世态炎凉使他感到痛苦、难堪。“终于恭敬起来”蕴含深沉的悲哀。

“厚障壁”比喻人与之间的隔膜,封建等级观念的束缚。从中可以看出中年闰土的性格是封建社会压迫,扭曲的结果,值得同情。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的社会而感到幸福。鲁迅先生在文章最后说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说明了只有美好的愿望而不去探索、实践,就没有希望。虽然实现“希望”困难很大,但是只要去不断的探索,实践,就有可能实现“希望”。

我也在想:我们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读后感800字篇


《故乡》艺术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同时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造成纯真的人性的扭曲。下面由小编整理的《故乡》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一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顿时觉得有些失落。鲁迅的儿时好朋友闰土,经过漫长的时间不见,竟与鲁迅存在着一层“可悲的厚障壁”。刚要与闰土再见面时,鲁迅是多么期待!而使他沉在心中多年美好的记忆又从新浮起。可见到闰土后,却发现闰土与他疏远了,鲁迅感到非常难过,也为这个间隔而感到失望。

我想,闰土也并没忘记和鲁迅儿时的快乐时光,只是他觉得不能像儿时那样“不懂事”,他们有着阶级的差异,在那时,他们有着大人们所没有的天真。仔细品味他们的话,小时候的“闰土哥”“迅哥儿”以及长大后的“闰土哥”“老爷”这其中有着多么微妙的变化啊!变的是闰土,他忘记了童年的真诚的友谊,这样,他就失去了一件宝贵的东西。

在我的抽屉里,有一张全家福,是在我五岁时候在家乡照的,在这张照片里全家都站着台阶上,唯有我一人坐在最前面坐着哭,这是多么戏剧的一幕!这里面还有个故事:小时候我在家乡,没几天就和一个小孩混熟了,当我们要去照全家福时,我想带他一起去,大人们不同意,原因很简单,他和我不是亲戚。但是我偏要带他去,最后我被大人们硬拉到那里,而我的伙伴也被他的父母留在家里,在照相的时候我坐着大哭,偏不站起来。于是,这一幕就被留在了相片里。后来听大人们说起这个故事,我暗自冷笑,没想到那时的我竟会这么“仗义”。

有一次,爸爸想带我去见这个儿时的伙伴,我提不起兴致,更不想去见他。过去这么久了,现在的我对于这个儿时的伙伴,早已不认得了,虽然这在我的脑海有留下几个残碎的模糊的画面,但我们也好像有一道看不见的墙给挡住了。这比起鲁迅来,我真感到惭愧。我就如后来的闰土,但我可以猜出,就算现在见面,他也不认得我了,两人见面,还能像小时后那无话不谈吗?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了鲁迅那时的阶级差别,但是我依然也忘却了一个儿时的伙伴,因为我不能像鲁迅一样对朋友念念不忘?还是我变得冷漠了?后来我才明白,我在心中没有一个美好的回忆,我就只记得曾经有个玩伴。但鲁迅在心中对闰土有着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回忆使他时时记得自己的这位朋友。

我们也在心中有着一段段美好的回忆,这也是我们的希望。只要我们在心中有个希望,不放弃它,这便是我们向前的动力。让我们牢牢记住鲁迅先生的那句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二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么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近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特别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子。他一见到鲁迅,马上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zf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么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现在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同,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平等的,与那时候相比,现在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故乡》读后感三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名著之一《故乡》。读了这本书,我心中顿时有了千万个想法。于是,我打算与大家一起分享这本书。

这本书可以分成三部分,分别是: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

在“回故乡”这部分中,讲了主人公在从异乡回故乡接亲人的路上,对即将到达的故乡感慨万分。

“在故乡”则讲了主人公到了自己原来住的大房子里,见到了母亲后,讲了许多话,母亲让“我”去看望一下亲朋好友,并且说“我”儿时的好友闰土也会来。顿时,“我”立即回想起了儿时的自己与他,并在脑海中浮现了一幅闰土在大海边的沙地上看瓜刺猹的画面。之后,来了一个临近开豆腐店的杨大嫂,以前美貌的她,现已成了一个自私、尖刻、势利,爱搬弄是非,爱唠叨,庸俗的小市民了。杨大嫂本想从“我”的搬家中捞点东西,却因我的不肯而生气的走了。

读后感故乡(模板3篇)


我们从写作品读后感中可以学习到什么?根据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可以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中我们要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实际情况,基于网友的需要,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读后感故乡。

读后感故乡(篇1)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读后感故乡(篇2)

①山道

奔宁山道是个最好的平台:它就像龙门横跨在这个国家的脊梁上,为思想和邂逅提供了无限可能,这段旅程的每个部分都是新的领悟、新的章节。

②逆向

行走就是行走——从哪一头开始到哪一头结束又有什么关系?

所有的行走指南都是按照这个方向撰写。但作为一个诗人,我天生不走寻常路。如果大家都写散文,那么我通常会写点别的。诗歌,就其定义而言,就是别样的选择,是一种倔强的形式。它通常拒绝碰到页边距甚至填满整张纸。散文在纸面上的布局,就好像液体从上面倾盆而下,而诗歌则占满整个纸面,以信息排列自己,建立阵营并排斥规划。它是一种不顺从的、智慧的艺术形式,并且大多数从事这种艺术形式的创作者都来自笨拙的小分队。

朝南走还有另外一个意义,因为我是在往家的方向走。从我对这个山道的研究来看,在整个路程的任何一段都有无数让人退却的机会和理由。我会需要一个坚定的理由驱使自己走下去,而不能回到生我养我的家乡这一屈辱,似乎正是鞭策我不断前行的完美动力。

③“狼狈”扩展

我们蹒跚前行,希望能找到路,上一分钟路还在我们脚下,下一分钟就消失了。我们坐在石头上想提早吃午餐,但我们在火车上就已经吃掉了三明治。天色开始变亮,因为冰雹来了。无数白色小冰球打在我们脸上和手上,天与地浑然一色。

地图从背包中掉出来,淋湿了,接下来在关于谁应对此负责的争论中,又被扯成了几个湿纸团。

读后感故乡(篇3)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故乡》读后感(优选9篇)


阅读是一场永无止境的充实和完善自我的过程,从作品中我们可以学到很多有关为人处世的道理。通过写作的方式,我们可以记录下自己的阅读体验。今天我们为大家推荐一篇文章,主题是“《故乡》读后感”,请继续关注本网站以获取更多信息!

《故乡》读后感(篇1)

我今天看了一篇小说:。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子:?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可以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一定还是以哥弟称。

《故乡》读后感(篇2)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读后感(篇3)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故乡》读后感(篇4)

寒假里,我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住在奥沙克山区名叫比利的小男孩,一直梦想着拥有自己的两只浣熊小猎犬,但比利家很穷,这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愿望。可是执着的比利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虽然很累,有时还会受伤,可比利从未放弃,用了两年的时间,攒够了50美元,终于买回了两只小猎犬:公的叫老丹,母的叫小安。小安机智聪明,老丹勇敢善战,它们是捕捉浣熊的最佳组合。

比利和两只小猎犬一起度过了一段共同捕猎的美好时光,在共同的生活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感情。在比利的训练下,老丹和小安也成长为出色的捕猎高手,在与纯种的猎犬比赛捕猎中,骄傲的为小主人赢回了金奖杯和银奖杯。但是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了山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失去伙伴,不再进食,最后死在了老丹的坟墓上。

伤心的比利决定随父母搬离奥沙克山区,在搬家离去的那天,去老丹和小安坟上告别,惊喜地发现坟上长出了一株美丽的'红色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下红色羊齿草的种子,只有神圣的地方才能长出红色羊齿草。

这是一部感人至深的故事,让我一次次情不自尽的落泪,心中有一股温暖的感觉。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要想实现任何的愿望,都得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让我懂得了勇敢、团结、友爱、善良的意义。动物和人一样是有感情的,动物是我们忠实的朋友!

《故乡》读后感(篇5)

“橫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许多中国人心中的鲁迅。然而,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人物,鲁迅绝不是短短一句诗就能概括的了的。

小时候,我对这些“所谓大作家”是很不感兴趣的。记得最“害怕”的两位作家,一是朱自清,再就是鲁迅,写了那么多好长的课文还要背全篇,何况这些课文一点也不“好玩”,简直是受罪!一直到初中,鲁迅留给我的印象,便仅仅是那一篇删改过的《故乡》——《少年闰土》。

随后,《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阿长与》,接连给了我数次重新认识鲁迅的机会。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渐渐扩大,我也渐渐明白了他为什么能拥有“民族魂”这般伟大的称呼。然而,人们口中那个“战士”鲁迅、“批判家”鲁迅却迟迟未出现,出现的更多的是讲师生情、亲情、友情的鲁迅。

直到《故乡》出现了。

这篇足有八十八段,篇幅相当于四五篇短课文的小说,将曾经我们对《少年闰土》的一种情怀提出来了。12段到30段没有什么变化,然而,文章在后半部却笔锋一转,“画风突变”,尖酸刻薄的杨二嫂出场,然后引出具有翻天覆地变化的闰土,这就不仅是一篇小说了,更像是在感慨!

首先,作者写了“变”。闰土和杨二嫂在以前是美好的人物,而在物是人非的现在,过往如一场醒来的美梦,或者说现在是一场噩梦。

接着,作者写了“变”的原因---这是文章的核心。长大的闰土有了阶层意识,与作者有了隔阂。这是一种毒害,是封建思想对现实主义者、对千万人民的毒害!这,不恰恰是作者反抗的么?不恰恰是作者批判的么?这才是鲁迅的文章——要唤醒麻木的人们。喊口号的文章是没有用的,像鲁迅这样的小说、散文,加上时代的背景,造就了一条独一无二的救国路,也成就了这样伟大的作家。

最后,作者留下了“希望”,孩子是最天真的,文章中“我”的孩子与闰土的孩子丝毫没有隔阂,没有阶层的隔膜,就像曾经的“我”与少年闰土一样,而作者最希望的是孩子长大之后不要重演他和闰土的悲剧。只有时代“变”,才能改变这一切。对啊。路就在前方。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学课本里只有《少年闰土》了。对啊,孩子的一切都是美的。只有长大了,才会懂更多的事物的本质。我相信,即便鲁迅在世,他也会这样选择吧。这就是《故乡》,美好而黑暗的复杂社会,一群变化着的人们......

《故乡》读后感(篇6)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毛主席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现在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出现了两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闰土、杨二嫂。他们在鲁迅的回忆和现实中突出了两个字:改变。通过一系列改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平等,压迫着人们做出改变,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社会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对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不再隔阂,阶级化的期盼。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篇7)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故乡变得美好,鲁迅先生就是借小说《故乡》表达了他对自己故乡的一份特殊情怀的。

《故乡》的内容大部分取材于真人真事。那么,《故乡》是如何成为一篇著名的小说的呢?它主要运用了对比映衬的手法。小说以“我”(迅哥儿)回故乡的经历和见闻,写了故乡的景色、事件和人的前后种种变化,从而揭示了深刻的社会主题。

在“我”的心里,故乡过去的景色十分美丽。那时候,天空是深蓝色的,圆月也是那么金黄,天空下面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人们的生活优裕富足。但是二十多年过去了,这样的景象已经不再出现了。跨入故乡的第一眼,首先给人留下印象的是深冬阴晦(huì)的天气,吹进船舱中呜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的萧索的荒村。这样的景象只能使人产生悲凉的感觉。

在准备搬家的过程中,迅哥儿再把他前后经历的事和人一一对比,心中就有了一种比悲凉更为沉重的心情。比如,过去他们的老屋,是多年聚族而居的,但现在已经卖给别姓了;而且现在这老屋的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说明老屋已经朽败不堪了。

那时,他们的家景很好,大祭祀的年头,他们家的供品不少,祭器也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还要请一个忙月来帮忙。和迅哥儿相处的小朋友闰土,才十一二岁,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能手捏一柄钢叉刺猹(chá),能管祭器;能装弶(jiàng)捉小鸟雀;能讲故事;还有许多“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迅哥儿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但是,现在的闰土却跟过去完全不同了。他的身材变了,脸色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肿得通红;头上戴的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穿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sè)索着;那手也不是迅哥儿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更为严重的是“……他景况也很不如意……”。

还有“豆腐西施”杨二嫂,当年因为她,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而现在却成了一个市侩小气,爱占便宜,贪财,势利,捕风捉影,无事生非的人,所有这一切都给人一种世道凄凉的感觉。

本来我和闰土,当年可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现在,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那么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主人公对自己的故乡有没有一点希望呢?小说又是用什么叙述方法把这些不同的材料组织在一起的呢?只要认真读书,同学们也能从小说中找出答案。

《故乡》读后感(篇8)

作者对对于金大力这样一个泥瓦匠有着非常细致的描写,哪怕几句简单的任务对白,也可以看得出金大力这人的品性和为人。而这个人物的与众不同,在于他长年累月地生活在一个单调的生活环境中,每天重复同样的劳动,所以形成了他淳朴的性格和易于满足的心态。而这样的人,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是不可缺少的,又是让我们感叹而无可厚非的。

文中写到这样一段话:“这些他统统不会,他连砌墙都砌不直!当了一辈子瓦匠,砌墙会砌出一个鼓肚子,真也是少有。他是一个瓦匠头,只能干一些小工活,和灰送料,传砖递瓦。”可见此人真的没有多大本领,甚至堪称笨拙。现在的话叫做笨得可爱。但是紧跟着下面一句描写却说:“金大力听明白了是一个多大的工程,就告辞出来。他算不来所需工料、完工日期,就去找有经验的同行商议。第二天,带了一个木匠头儿,一个瓦匠老师傅,拿着工料单子,向主人家据实复告。”看看,这就是这个人良好品性的体现,绝不浮夸,做事情负责任,难怪“这一带人家,凡有较大的泥工瓦活,都愿意找他”。我们都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大小和先天以及后天因素都有关系,我们看不起的并不是那种能力不大的,相反能力大却恃才放旷的人我们都长都很厌恶。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有品行的人,随不足担当重任,但是普通事情交给他,你可以绝对放心。

再看看这段:“金大力是个瓦匠头儿,可是拿的工钱很低,比一个小工多不了多少。同行师傅们过意不去,几次提出要给金头儿涨涨工钱。金大力说:‘不。干什么活,拿什么钱。再说,我家里还开着一爿茶水炉子,我不比你们指身为业。这我就知足。’”多么难得!这就是健康的心态和为人。

这样的形象恰恰代表了我们社会底层无数朴实简单的劳动者,他们虽然能力单薄,却是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他们并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有多大能力就做多大的事情,有多少付出就要求多少回报。

我之所以认为这样的人是社会不可缺少的,是因为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也能勤勤恳恳、踏踏实实,从不给我们的社会制造冲突或者麻烦。而且他们还在一点一滴地为我们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这些靠着自己的劳动和汗水吃饭的人,虽然平凡,却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有良好而健康的心态和精神面貌。

《故乡》读后感(篇9)

“人是把家园带在自己身边流浪的”,故乡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都深深的“刻”在鲁迅的记忆中。记忆中的故乡—浙东江南水乡,山清水秀,人杰地灵,恍若仙境。例如《社戏》描绘了故乡飞一般的白篷航船,月色朦胧下起伏的连山,两岸碧绿的豆麦夹杂着河底水草散发出来的清香;

《故乡》描绘了的故乡美丽的海滨夜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地和月下捕碴的少年……这些远不够,真正让“我”感到快乐的'是在山野风光里的游乐。儿童对大自然有着成年人所不及的特殊敏感。百草园是“我”的天堂,这里有优美的风景,神奇的故事,无尽的乐趣,可以充分发挥孩子们活泼好动、天真好奇以及爱美的天性,增强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我”在草木虫鸟中玩得乐此不疲。注目于菜畦的“碧绿”、桑堪的“紫红”、蜂一与菜花的“金黄”,聆听到鸣蝉的“长吟”、蟋蟀的“弹琴”一与“油岭”的低唱。

大自然是如此地吸引儿童,即使身在三味书屋读书心却飞往百草园。封建教育关住了孩子们的躯体,却关不住他们天真活泼的心灵。

《故乡》读后感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瓜地,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想一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当“我”记起童年时的“故乡”,浮现在脑海里的首先是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西瓜,整个大自然是那么静谧,那么安详,但在这个静谧的世界上,却有着活泼的生命。这活泼的生命给这个幽静的世界带来了动态的感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捏一柄,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胯下逃走了。”它幽静而沉闷,活泼`而不杂乱。和谐自然,是一个另人心旷怡的世界。

故乡读后感


故乡读后感范文一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范文二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着,也是世界名着,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故乡读后感400字5篇


每个人对自己的故乡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怀,鲁迅也是。小编为大家搜集了5篇故乡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一:《故乡》的读后感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篇二:读《故乡》有感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习,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篇三:《故乡》读后感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毛主席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篇四:故乡读后感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篇五:《故乡》读后感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5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网络推荐阅读作品,相信您在阅读之后会有专属自己的收获,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么写作品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5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篇1

最近,在工作之余翻看鲁迅散文集,认真研读了其名篇《故乡》一文。读罢,我内心在感到温馨的同时,也对人生的奋斗之路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和认识。鲁迅先生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至理名言,依然让人深思和遐想。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今天,我所理解的“路”,可能要比鲁迅《故乡》一文中的“路”更复杂些。

路,地上的确本没有路,只是靠人们脚下踏破坎坷与艰险才得以探索出来的。在我看来,路,是一种目标达到的标志,任何有路的地方,它的前方总有一个目标设在哪里。其实,路是与人们的欲望和追求联在一起的。

路,是意欲的延伸,是实现愿望的扩展,它存在人们的思想中。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方圆,路的设置与修筑都是人们在头脑中,经过欲望与目标、认知与现实互动才得以形成的。路,是有用的,它的作用就是承载人们学会行走和实现通达的目标。

路,一直在考验着我们的心灵。当我们学会用脚走路的时候,其实心路就开始漫漫延伸。尤其随着年龄、知识的增长,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和目标,我们可能还要去学会走不同的路。路程的长短,曲折或平坦等,都与各自的人生境遇有关。这也提示着我们,要敢于分析和正视自己所选择的路,包括我们的欲求和情态。

不是每一个人的路都走得那么顺利。可能会风雨飘零、泥泞不堪,甚或跌落悬崖,横栽险壑。但只有树立行走目标,坚定理想信念,克服任何艰难险阻,才会走出属于我们自己的路。这条路,是别人难以尝试和开拓的。而且当别人行走在你用身躯和血泪夯筑的路上,都会钦羡你的脚印和路上的基石。这正是路的作用。

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看着别人走出了一条路,大家才学着一起走他一样的路。即使走得是同一条线路,同一个方向,同一个目标,但最终走出来的路却是不一样的。因为,我们选择的路与是个人的诉求、经历、气度、情状相关的。我们所走的路,兼备了共性和个性特征。共性的路,只是存在我们的内心,大家共同要探寻的,就像我们在学习之路上都要去实现成才,但真正成才的目标,在于我们每个人行走在脚下的路。这是个性的体现,别人也踏不上你的路。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篇2

对于“我”看到的“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记忆犹新,有一种被关在监狱里的感觉。小的时候我也是用闰土一样的方法捕鸟的,不过只有麻雀,而不会有什么稻鸡,角鸡,鹁鸪,蓝背……于是我也很羡慕闰土。因为其中的一些段落是需要背诵的,还有其中的一些重点句子是要有他的深意的,然后语文老师就把他的意思写下来,这些重点词句的深意最多的竟然有百十来字,我们每个人都抄了去背,其中就有“四角的天空”这一段的含义,所以记忆深刻。

那个时候我们班分了8各小组,我还是一个小组长,负责这一个小组的背诵任务,我记得一个同学背“闰土”的一些深意一直背不下来,天都快黑了,还是背不下来,我也替他着急,因为当时老师也还在办公室,要检查的,背不下来不让走的,那个语文老师是一个极其认真的人中年男子,刚上六年级的时候教我们数学,教的极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教我们语文了,教的也是极好,现在好像已经是校长了。

最后终于在我的一再提醒下他终于结结巴巴的背下来了,我大着胆子去跟老师说他背下来了,老师竟然没有检查,就说:那就走吧。大概老师也是看天太晚了吧。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篇3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着,也是世界名着,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创业者,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行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实现自己的目标。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篇4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惆怅。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篇5

第一开始,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想必大家都是知道的,我们小学有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僵化。拿鲁迅和闰土小时候来说,小时候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还有很多有趣的事儿。从中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很好,但后来呢?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故乡的河》读后感 2篇


篇一:读《故乡的河》有感

心中总会有那么一丝留恋,对故土的留恋;心中总会有那么一点牵挂,对故土的牵挂;心中也总有那么些难舍的回忆,那是故乡给的永恒的记忆!——每一个走出故乡的人,莫不如此,无论走开有多久,无论走得有多远!

一草一木一人一事触发思乡情思,独处凝神思想奔驰时重温儿时旧事,故乡的印记不因时间的流逝模糊,却会因心中那温暖的情愫日渐清晰。 “故乡的天空是蔚蓝的,故乡的河水是清请的,故乡的水草是招摇的,就连故乡的小桥也是那样的朴素,故乡的伙伴是调皮的,就连那放歌的舟子也是多情的。”纯美的故乡,淳朴的故乡,每每忆你,每每遇你,都觉心舒神畅,如沐春日暖阳。

“当所有的一切都沉浸在宁静的夜色中,在河水的浓浓低语里,现代的城市仿佛又回到了远古的年代,一叶轻舟载着浓浓的相思,枕着蛙声走入了我的梦乡,河边美丽的花儿早在我梦里绽开。”情牵梦绕,百转千回,故乡的韵味就这样变得悠长、悠长……

愿七彩的虹霓扮靓着城市,也不阻隔思乡的情怀,愿都市的喧闹是和谐的曲调,永不打扰故乡的宁馨悠然,那么,从不曾远去的故乡,就依然长驻在我们的心海。

篇二:《故乡的河》读后感

在我的故乡,有一条大河,哺育着这里世代汉族人民,她,叫做汉江河,是故乡人的母亲河。河北岸的沙石场,是观河的好地方。闲了,来到沙石场,攀上那高高的石堆,放眼展望--好美!河绿,天蓝。在那远方水天相连,虽不同色,却亦同清,似乎水天就是一体。河面偶尔擦过几只燕子,天空偶尔闯来几只小雀,却带来无限生机。风来了,平静的河面起了浪。太阳在天边暖洋洋地照着,似乎它也在欣赏河之景。

河面,涛涛涌涌,没有海浪的气势磅礴,也无湖纹的温柔宜静,它给人的感觉是那样亲切--恰似一位慈母,轻轻拍打着自己的孩子,哄他睡着。那哗哗的水声,那呼呼的风声,不正是慈母口中的摇篮曲么?一层浪摇过来,在岸边溅起一朵剔透的水荷,被无意的阳光一照,闪现出五彩的光辉。一个浪还没回去,下个浪又急匆匆地来了,浪赶浪,浪打浪,浪覆浪,浪胜浪。汉江河!故乡历史的见证人,你是在向人们述说故乡的发展么?你是在激励后辈们如浪一样,一辈胜一辈么?会的,您的哺育之恩我们没齿难忘。

故乡近年来的飞速发展,您都看到了吗?这,就是您的期望,就是故乡人民对您的报答!黄昏,我漫步在沙石场的石滩上。西边,就是河水。柔风送来河的气息,清新又凉爽,还夹着淡淡的乡土味,轻抚着我。弯下腰,我从水中捧起一把卵石。呵,是群璀灿的小精灵,在我的手中跳跃着,闪耀着。它们或遮或挡,或托或显,色彩搭配得多么自然,多么谐调。环顾四周,这整座沙石场,不都是汉江河给的吗?夏日,人们在您的怀抱嬉戏,那柔之水,传着比海深的情,有谁感觉不到?太阳在西方放射它最美的色彩,母亲河好象听到了我的赞美,脸上起了红晕。

啊,故乡的河…

[读书感悟]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简短(6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自己读过之后的所思所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感悟]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简短(6篇),欢迎阅读,希望您能阅读并收藏。

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篇一】

《胆小鬼》是三毛专门为《幼狮少年》的读者写的一篇散文。文长三千五百字,描述她小时候偷钱的故事。

文章中,作者用生动的笔触,对人物进行入木三分的刻画。详实细致的心理描写,活灵活现的神态描写,细腻的动作描写,也是本文的闪光点。尤其是在第一段的叙述中,为读者留下了悬念;而最后一段,又给予人以意犹未尽的感觉。

四段中,作者举了一个事例:一朋友投前后独自一人去台北流浪了两天,钱用光时才回家,却得到最轻的处罚。这件事充分说明了我们童年时的顽皮。而父母的爱也同样蕴含于其中。

十六段中,作者运用了动作描写,把人物的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从“涨红”“挣扎”“喊”这几处细节描写中,我体会到文中的“我”非常的紧张和害怕,这也从侧面看出了我的性格:胆小。

二十二段中,从“哭了一会儿”到“松了一口气”,我深切地感受到:刚开始“我”极为紧张和害怕,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上,但后来发觉是工人玉珍在给我洗澡,这才松了一口气。

《胆小鬼》这篇文章,描述了一个许多人共同的体验,在三毛的笔下,如同演电影一般,一幕幕真实上演。故事虽然平平淡淡的过去,却在读者的心中留下了永恒的记忆。

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篇二】

我捧起了被奉为经典的《三毛散文集》,读过了《撒哈拉的故事》,读过了《倾城》《闹学记》,在一本又一本的三毛文集中,我看到了那个叛逆,爱逃学,渴望二十岁的小女孩,那个游历了大半个地球善谈又爱交朋友的年轻女子。尽管一生短暂,尽管老早就失去爱人,但她的一生却是无与伦比的精彩。这个女子在她两三岁的时候就为自己改名,初中便是一个逃学的老手,更甚再后来便早早辍学待在家里。她说自己干什么是没有目的的,她是一个随性所至之人。但她一直都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自己要得到什么,并一直为之而努力着。

少时的她有些叛逆,她会在作文中写出自己的梦想是成为一个拾荒者;会在上学期间独自一人跑到坟地里啃书,只为获取片刻安宁;会看着活狗被杀死后脸上露出满意的笑。这些是如此的离经叛道,如此的不为世事所容。于是,她逃了。

她照着自己的愿望一直成长着,后来她真成了一名拾荒者,她用捡来的垃圾装扮她与爱人的窝;用棺材板做柜子;会要来无名人刻画的石头当做艺术瑰宝,直到她与爱人的家成了西属撒哈拉沙漠上最为引人入胜的艺术殿堂。

她还是个旅行家,是个作者,是个诗人,但不管怎样,她都是自由的,是快乐的。

我想她的一生都是忙碌的,忙碌着读书,旅行,写作。回到台湾后,她一夜一夜的写作,休息的时间似乎只有下午六七点时与家人共享晚饭那短暂的几刻钟。没有人会再说她是个不求上进的孩子了。只是她早早离世,如若她能活到白发苍苍,不知这世间又会多出多少精品美文,多少令人拍手称赞的故事了。

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篇三】

上初中时,从表姐家的书架上找到三毛的这一本《稻草人手记》,我便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从打开书页的第一页起,笑容便一直洋溢在我的脸上,从没消失过。我被书中那诙谐轻快的语调逗得乐出了声。表姐在一旁子只笑骂我书痴。

后来,又陆陆续续的读了三毛写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我的宝贝》、《雨季不再来》、《撒哈拉的故事》等等。最最钟情感动的还是这一本《撒哈拉的故事》,每当闲暇之余,我又会翻出来细细品位一遍。每次读《白手起家》这篇文章,我都会潸然泪下。想到三毛迫于生计,居然从看守人那里说来几块棺材板做家具。而且还为了防止被人偷,几次三番还要放下手中的活计上屋顶去查看生活可以把一个人改变得面目全非。三毛是一个何等心高气傲的女孩。可是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她也不得不向生活低头。

看到《哑奴》这遍文章。不禁为哑奴的悲惨命运而唏嘘不已。在那个人吃人的社会里,以强欺弱,弱肉强食。无时不在啊!她一个女孩子,人生地不熟,只有黯然神伤,力不从心。

更让我震撼的还是那篇《哭泣的骆驼》。当看到沙伊达被那这些暴徒污辱,鲁阿和沙伊达双双被他们击毙时,我和三毛心中的感受是同等的悲惨,想要叫,叫不出来,想要哭,泣不成声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看到自己最亲最近的朋友亲人倍受欺凌而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们从我们身边消失。

三毛说从她第一次见到沙漠,就像见到久违的故乡,而沙漠也像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揽三毛入怀,给予她无限的遐想,无穷无尽的灵感。让三毛在那里写下了风靡世界的文字。感谢沙漠,感谢三毛。只有沙漠才能给三毛那样的情怀,也只有三毛那样的奇女子在那寸草不生连喝水都成问题的恶劣环境下,才能写出那些绝伦美奂的文字。

在祥和安逸的世界里写就的美好文章,当然是值得欣赏的。但是若在沙漠连洗澡都是成奢望的环境下,还要过得那么有滋有味有声有色,甚至将这珍贵的生活经历传递到笔尖,展示在大家的面前。这个奇女子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和生活热情,才能驾驭得了这喜怒无常的沙漠。

三毛,我爱你!你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我的书桌上永远都会摆放着的文集。

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篇四】

一口气读完十八册的《三毛作品集》,对三毛和她的作品有了比较粗浅的了解。掩卷沉思,感慨良多,在此略谈一二,与各位对三毛有兴趣的同好交流。

一,三毛的成名三毛自己多次自称,她不是一个好学生。她只上到初二就休学了,在家歇了六年,靠私人关系到大学做旁听生。没有毕业就休学出国留学,留学三年转了三个国家,平均一个国家一年,一年的时间分别学一下这三个国家的基础语言也就差不多了。虽然在《三毛一生大事记》里面有留学回国后在大学教德文和哲学的文字,我想,在大学教初级德文比较可信,教哲学则比较可疑。否则,三年前的旁听生,休学出国转三年后就能回大学教哲学,岂不成为那个大学的笑柄?然后不久,她远嫁国外做家庭主妇。三毛能成为风行一时的知名作家,除了她自己的努力外,功劳最大的当属台湾《联合报》。

《联合报》是台湾的两大报之一,三毛的成名系列散文《撒哈拉的故事》就是在该报副刊上首次发表,然后逐渐流传开的。这个系列散文出现的年代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正赶上台湾经济腾飞和走向世界,人们没有时间坐下来看长篇大论,同时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所以富有异域风情的撒哈拉故事适时地满足了读者的需求。正如某些评论家所说的那样,仅仅撒哈拉这三个字就足以吸引读者的眼球。

紧接着西撒哈拉脱离西班牙的殖民地统治引起那里的局势动荡又成了世界瞩目的焦点,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今天有一位作家在报上为我们连续推出伊拉克的故事或阿富汗的故事,将会产生怎样的效果。

当然,仅仅靠时事热点掀起的读者热情是不能长久的,正当读者对撒哈拉故事中的三毛和荷西产生兴趣的时候,荷西意外逝世。这个意外立刻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联合报》自然不会放过这个绝好的炒作机会,三毛热由此掀起新高潮。《联合报》的具体步骤是出钱让三毛周游中南美洲各国写游记,还派一位摄像记者为她的游记提供图像资料。周游结束后,紧接着就安排三毛做环台湾岛的演讲,这已经与演员做秀非常相似了。演讲的后面是在报刊上开设专栏,回答读者提问,这样就更加拉近了三毛与读者的距离。与这些相配合的还有写歌词,教学,拍电影等。三毛想不出名也不行了。

二,三毛的作品三毛的作品很有意思,作品集虽然多达十八册,但除了一册是电影剧本外,其余均为散文。而且三毛自己也多次强调她只会用第一人称写作,不会用第三人称写别人的故事,她说她写的故事都是她亲身经历或亲身感受的东西。在这十八册作品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撒哈拉的故事》和《哭泣的骆驼》这两本,我甚至认为,她的所有作品,都没有能够超越她的成名作《撒哈拉的故事》的水平。

由于三毛一再强调她的文章都是写自己,所以这为读者通过她的文章了解她本人提供了便利。三毛1942年出生,1973年与荷西在西撒哈拉结婚,婚后,荷西外出工作,她做家庭主妇。当时,三毛周围没有什么太多的娱乐社交等机会,她不用为生计发愁,却有大把的时间,还积累了不少的人身经历和感受,所以正处于一个厚积薄发的大好写作时机。1976年,三毛35岁,正是一个女人成熟,又精力最旺盛的年龄,因此写出了《撒哈拉的故事》这样比较好的作品。但是1976年出名以后,接着出版的《雨季不再来》是她成名以前的旧作,甚至可以说是以前

的习作,就连三毛自己对它也评价不高。在三毛成名以后,她感受到了成名后的写作压力,原来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休闲式写作,如今成了她的精神负担。正如她自己在作品中所说的那样,她长时间地冥思苦想,却写不出一个字来,甚至有十个月的时间,基本上停止了写作。当然在那样的环境下,她还是写出了比较好的文章,那就是散文集《哭泣的骆驼》,可以看成是《撒哈拉的故事》续集,这本文集也几乎榨干了她关于撒哈拉的最后生活积累。

随着她和荷西离开西撒哈拉,荷西先是失业,然后又在1979年意外去世,这样的打击使三毛的创作环境和心态都受到了重创,从那以后,可以说,她一直没有从这种打击中恢复过来。1981年回到台湾以后,她被传媒和盛名所驱使,几乎失去了自己,她所做的一切,几乎都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她去演讲,她回答读者的来信等,她已经从一个作家蜕变成一个社会工作者,或者说一个布道者。从某种角度来看,1991年三毛的自杀,可以看成是一个布道者最完美的结局。

当撒哈拉一旦离三毛而去,她的文章中只能出现一些回忆,答读者来信,甚至收藏物介绍之类的内容。当三毛的文章内容回到了普通老百姓熟悉的生活中来之后,三毛的光环也就自然暗淡了。

三毛文章中最容易引起读者共鸣的是她的真诚和爱心,此外还可以非常强烈地感受到三毛对身为一个海外中国人的自豪和对祖国的热爱。在她的笔下,对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的外国人的批评讽刺随处可见,就连对她的公婆也不例外,例如,她在文章中说,荷西刚刚去世,公婆就通过女婿在饭桌上开口与三毛理论怎样分割继承荷西与三毛的住房。当然,在三毛的后期作品中,她这方面的转变比较大,所有民族一律平等的地球人概念表达得比较强烈。三毛作品中比较消极的东西是对教育制度的全盘否定和对前世今生之类灵异神秘世界的过分渲染。

三,三毛的爱情读三毛的作品不能不谈三毛的爱情,因为三毛的作品都是散文,都是直接表达作者对人生的感受和理解,与其他作家的作品中的爱情观与作家的爱情观相分离的情况不一样。纵观三毛的一生,可以看出她是一个爱情的失败者,她一直在渴望爱情,但却一直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在她的前半生是没有找到,在她的后半生是找到了也不能接受。

从三毛的文章中可以看出,她在少女时代就曾有过割腕自杀的记录,是不是因为初恋问题,她没有明确说明,但从她喜欢琼瑶的书,喜欢看《红搂梦》,喜欢阅读来看,可能性非常大。她之所以出国留学,根据她在文章中介绍,是为躲避恋爱问题。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三毛对爱情是非常苛求的,在与荷西结婚前,32岁的三毛可以说对爱情已经是曾经沧桑难为水,而且在这之前的许多追求者都是荷西无法相比的。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在国外期间,最少有三位追求者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被三毛拒绝:在西班牙时,被一位日本籍的富商同学追求;在德国时被一位后来成为外交官的德国同学追求;在美国时,被一位台湾籍的在美博士追求。这些人都远比荷西优秀,都比荷西更加接近三毛的爱情标准。但是三毛拒绝了,因为三毛心目中的爱情标准比这三位所能达到的还要高。回到台湾的三年,当她终于选到了愿意结婚的人,却在结婚前被死神夺走了未婚夫。三毛在未婚夫去世不久,就背井离乡与荷西仓促结婚,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对爱情的绝望,已经非常清楚了。

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篇五】

小时候觉得三毛就是《三毛流浪记》里的三毛,没有去深究,就是这样以为以为了20几年。从小就知道三毛,那是很小,看电视,电视里的三毛一直流浪,是个很可怜的人,那是的我很小吧,大概不到十岁,时间模糊了我的记忆。原来三毛本名陈平出生在重庆的浙江人,又生活在台湾。原来三毛的真的源自于《三毛流浪记》,张乐平也是他父亲。

三毛是一个幸福的人,有至死不渝的爱人,双足流浪那么多个国家,欧洲非洲,大陆台湾恢复通信以来,也回国探亲,是丰富的一生,哪里都能寻到她的足迹。

荷西,三毛,他们的爱情,连在一起的名字。

滚滚红尘,太多突然而至,更应该好好对待身旁人,让自己不留遗憾。

如果真的有灵魂,有来世,我们也不过是背着一副皮囊依附在肉体上,被肉体捆绑,解脱后,灵魂自由了,在这一世也圆满了,至于活成什么样由后人评说。在下一世又借着另一副皮囊活着,生生世世,循环不歇,谁又记得前世的种种呢。不求来世做今世人,只求今生做“好”人。

三毛散文读后感800【篇六】

三毛,是三十年代时,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自己的家,也没有自己的爸爸、妈妈;穿着破旧不堪的衣服,光着个小脚丫,整天跑在大街小巷里谋生;他吃着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箱里;他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捡烟头、卖报纸、擦皮鞋、帮助别人推三轮车但是他所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真是个苦难的童年。

跟三毛比童年,正是你幸福的每一天是三毛渴望拥有的,当你从幸福中一路走来,不应该忘记三毛的苦难和期盼。我们应该为了明天的更加美好生活,而加油、加油、再加油。

读周作人散文有感 作文1050字_高三读后感


——说周之散文,谈谈我知

有人说:这个世界上分为两种人,一种为好人,一种为坏人。可这两者的标准是什么呢?什么样的人就应是好人,什么样的人就应是坏人呢?

我想问周作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呢?

有人说是坏人,因为他是汉奸,是日本人的走狗。搁文革时便是牛鬼蛇神,应被批斗,要被铲除。事实也的确如此,这也是周作人晚年生活的真实写照。但也有人说他是好人,其思想与文学著作促进近代文学的发展,其文学成就不亚于他的哥哥鲁迅先生。

可读完周之散文,或许并不执着于这个问题了。我想说:我不论他之为人,我愿读他之文章。

说周之散文,我知散文之“平和”。在以前,我所知的散文便应是像朱自清先生《背影》那般的深情动人;或是像徐志摩先生那般情感浓烈、词语炽热;亦或是像冰心先生那般清雅纯真。可当读完周作人先生的散文后,忽然觉得散文也可以这样“简单却让人回味”。

读周之散文,仿佛是一位老友向你诉说着家常事,或是一位长者向你诉说着生活的雅致之趣,又像是一位饱受沧桑之人向你诉说着那“苦涩”的故事。话语之简单,情感之平和,读完无心情的起伏,可那文中的字与景,却久久印在脑海中让人回味。说周之散文,我知生活之“养性”。人们常说那散文之美源于那散落的文字中勾勒出的那人那景,“形散神不散”亦是散文最凝炼的概括。可我想或许散文之美,更源于你将生活中的每一步、每一天都过成了散文。正如周作人散文中的“养性”,每晚十刻准时入眠,找适合的景,适合的伴食,品一壶适合的茶。与其说是生活处处都讲究,不如说是生活中的“养性”。与当下00后保温杯泡枸杞,大爷大妈们讲究养生的食物的“养性”不同。在周作人的散文中,你会读出一种源于一人一生的讲究,一份从身与心的养性。

说周之散文,我知世俗之“偏颇”。若我没读周作人的散文,或许世俗永远只会告诉我,他是一位大汉奸,是历史的罪人。或许再客观一些,便是他虽有才,却背国卖国,下场可知,而一份敬重或许永远不会出现在你的心里。可只有当你真正阅读之后,你才知道如何在偏颇的世俗中找到你心中所感。我不清楚他作为一位汉奸,在那个时代,为日本人做了多少事,害死了多少中国人,损害了国家多少利益。与那些文革中迫害无数学者、文物的人,和当下那动不动就贪污几十个亿建造豆腐渣工程的人而言,他的罪过到底有多大?大到这个社会,可能会放弃这些优美的文章,这何尝不是对知识的冷漠。因知世俗之偏颇,方知亲身阅读之可贵。

说周作人,他的人品放之于任何一个时代的中国都是否定的,不推崇的。但其散文放之于此时代的你我,是值得阅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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