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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的奔跑的读后感。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会有莫名的感触,有很多的想法,我们也经常会从其他人的读后感中领略到作品的奥妙!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一个人的奔跑的读后感,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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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奔跑》读后感作文


我今天看了一篇很有志气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名字叫《一个人的奔跑》,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马拉松运动员——艾克瓦里。在比赛中,因为他的腿受伤了,所以他被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一超过,被落在了最后。但是他背后有祖国的凝望,尽管他身上沾满了血迹,在其他人的比赛结束后,他依然一个人一瘸一拐地在夜里跑到了终点。尽管没有记者为他照相,也没有人为他颁奖,但他抵达了自己心灵中的目标,所以他成功了。虽然跟其他的马拉松运动员一样,都到达了终点,但是他比其他人的胜利更值得赞扬。这篇文章让我学到了一个道理,人生就像一座山,一座能插入云霄的高山,那些胆小的人爬到半山腰就开始走下坡路,摔了一跤就不肯再往上爬,这样的人长大以后不会有什么作为的。我们要像那些胆子大的人学习,不轻易放弃,跌倒了要站起来,坚持爬到山顶,这样的人长大以后必定会有出息。有的活动不是要分输赢,而是重在参与。我懂得了只要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不管输赢都是值得骄傲的。我认为艾克瓦里是一个坚强而充满毅力的爱国主义者。我以后如果要做一件事或者参加任何活动,都会尽自己的全力,充满胜利的信念,而不会半途而废。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人的宁静之旅——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一个人的宁静之旅——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就一个人读后感(优秀范文)


每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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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地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能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走好脚下的每一步,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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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00字: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那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之后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此刻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之后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应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齐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应对一些我们不敢应对或不愿应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应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范文5篇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一个人的朝圣》讲的是哈罗德收到一封年轻时女同事奎妮的来信,得知其病重,将不久于人世。哈罗德内心十分悲伤,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对话,让这个老人决定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步行跨越大半个英国去看望奎妮。今天小编为您精心挑选了几篇关于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的优秀范文,感兴趣的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希望小编的整理能够对你有帮助!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一

一个人的朝圣历程也是哈罗德重新回忆,整理,审视自己一生的过程。为弗莱和艾琳的爱情又喜又忧,喜的是确实感受到了爱情的甜蜜,忧的是看着他们在时间的磨练中渐行渐远,成为最熟悉的陌生人。

感慨于哈罗德第一次为人父母时的心理活动,对一个天才而又患有抑郁症儿子的又疼爱有时候又手足无措。从儿子诞生时,妻子慢慢的开始改变了,她一切都开始站在儿子的那一方,她变得不爱打扮,敏感多疑,生活失去了恋爱中的以前那种情趣。有时候哈罗德真的像个孩子,不,应该是有时候男人就像一个孩子,会吃醋想要获得爱。他会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儿子的问题,击破坚强的外表他也有一颗脆弱的心,哈罗德说: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有时候也很懦弱会让你失望。儿子自杀去世了,夫妻的关系也名存实亡了,两人形同陌路。但在朝圣的路上,夫妻两都陷入了对自己行为的审视,发现他们都还是深深爱着对方,经历了那么多,一切都释然了。每个平凡人生命中都是有遗憾的,看着眼前这个有信仰貌似坚定的老人,支持敬佩目送他远去做那看似不可能的事情,这是对生活最后的反抗吧。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二

通过十点君找到了这本书。首先这是一本关于朝圣的书,书里囊括了许许多多情感:爱情、友情、亲情等等。

哈罗德的朝圣始于独自一人、经过中途的喧嚣、迷茫、反复,最终又回到了孑然一身并终于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看似孤独、艰难的旅程,却使他终于能够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当初所无法面对的一切,同时妻子莫琳也因为日常的生活环境被打乱而可以重新开始审视自己的内心、审视出她与哈罗德之间矛盾的根源,最终他们通过朝圣,爱情与心灵都得到了救赎。

人始终无法脱离情感而独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归属。而找回这样的情感,是对自我的救赎。

人与人之间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处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会获得内心的笃定与信心。

生活中当你觉得一段感情出了问题,不妨脱离出来,做一个清醒的过客,这时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会被赋予新的意义。蓦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许已经得到了救赎。定期的审视自己的内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三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这本书是朋友yx送的,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兴趣,看了一些就随手搁在了书架上。后来有天天气很好,就又拿出来看。看到中段哈罗德在斯洛伐克女人的帮助下重获新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旅途开始,我就再也停不下来了,只想继续看下去,看哈罗德还要经历怎么样的困难,看他和莫琳和戴维他们一家人到底发生了什么,看奎妮是否撑到了哈罗德到达的那一天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读书笔记了?高中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四

朝圣的意义是什么?

对于奎妮来说,是信念的支撑。当她听到他的好朋友要来看她,不是开车下午就到,而是要走上好几十天,是为了能够医治她的疾病。这是多么大的信心和鼓舞。并非真的可以医治癌症,但却是这份信念,让奎妮坚强快乐的撑过了最后的岁月,最后见到哈罗德之后,她满意的微笑着离开了世界。

对于哈罗德来说,是内省和医治。内省这么多年来对于家庭的失职,也医治他对于妻子,对于优秀却最终吸毒而亡的儿子的愧疚和负罪感。是哈罗德重新想起起初对妻子莫琳的爱情,和现在仍然深埋心底的爱。

对于莫琳来说,是独处的时间,是理解。独处的时间让莫琳清楚的看见自己的内心,即便是两个人分房睡了20年,即便曾经觉得这个人无关紧要,甚至希望不要看见他。但是最后,她深深的发现,丈夫永远是他心头最温柔的爱,是最深切的依靠。这就是婚姻,深沉又平淡的爱情。她也原谅了哈罗德在儿子生命中教育和保护的缺席,理解哈罗德年幼被母亲抛弃的困境。

他们六十多岁的时候又重新恋爱了。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五

我在一个个人情绪比较低迷的春日早晨,打开这本书,期待在全新的文字和故事中,得到一些启发,让自己心灵得到一些安慰及安宁。

故事从一个平凡的早晨展开,一封突如其来的信掀动主人公哈罗德沉闷无聊的生活。来信人是二十年没联系的,如今罹患癌症,去日无多的旧日好友。简短回信,准备到街尾把信投出,哈罗德从挂衣钩上取下防水外套出门的时候,恐怕自己也没想到会由此而开启一段改变他人生的旅程。

到街尾的邮箱时,他没有做出那个简单的动作,改变了主意,想多走一段路,把信投入下一个邮箱。后来,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箱,他都没有投信。却有一个想法,逐渐在心里清晰起来,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不停地行走,目的地是好友所在的,距离他五百多英里之外的疗养院,他要步行去探望,希望她活下去,等待他的到来。

没想到的是在故事的后期,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得知的,他儿子戴维早在二十年前就因抑郁症自缢身亡。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无法自拔,相爱的妻子自此与他渐生隔阂,成了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一对悲伤的,责难了自己整整二十年的可怜人!

旅行的意义之一,应该就是在不同的环境中,静下心来,换一个角度,审视自己,剖析自己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迷失太容易了。

在哈罗德行走的过程中,我不断地想,他会在什么样的情景下见到老友。尤其是他的朝圣之旅被记者报道,之后陆续有一大堆追随者之后。镁光灯,鲜花,惹人泪水的拥抱,鼓舞人心的演讲。千万不要是这样。

还好,最终繁华虚无散去。连那只半路执意跟随陪伴的小狗也找到新主人,主动离开。老友带着笑容离世,哈罗德和妻子莫琳放下沉重往事,敞开在旅途中逐渐打开的心门,接纳自己,接纳对方。

被契机改变的人生。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称之为朝圣,更准确的,是一个人跳开惯常生活的圈子,破除身边无形的壁垒后,对自我的认知,和往事的和解,真正意义上对别人的理解及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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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一)

初读《一个人的战争》是在朱成碧的QQ空间,我为她另类的创作思路在午夜时分笑出声来。再读此文,不由心生怜爱。这是怎样的一种母女之深情?没有一个赞美之词,唯有咬牙切齿的痛恨。或许是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宠爱,在反复读着这样一篇以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祝福的散文,我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表达读文的感受。对于母亲这个词多年来我始终保持沉默。

我是家里的三女,父亲特别宠爱我。母亲虽然没读过几年书,思想却非常开明。小时候我长得特别可爱,父亲的朋友虎叔家三个男孩,每天叨叨着让我给他家做女儿或者直接做媳妇,妈妈都笑着征求我的意见。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离开家,虎叔很失望。后来也没能当成他媳妇,到现在虎叔还拿我调侃着。其实虎叔家的男孩个个帅气,而且家底很厚实,但要想成一家人还是需要缘分的。

《一个人的战争》中的我并不是因为母亲要拿她去换儿子而生气,是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而伤了自尊心。从此埋下了恨。母亲的形象在作者笔下丑到无与伦比,倔强的性格随着成长而根深蒂固。其实,在母亲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即使换到了别人家,我相信母亲会多了更多的惦念和牵挂。

我是家里唯一自由恋爱的女孩而且属于早恋,也许是我爱上的男孩特别斯文特别优秀,父母像疼爱我一样疼他,直到我们结了婚生活在一起,依然照顾着我们。我们一直在母亲身边生活,可以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即使买了房子也没离开父母。直到我36岁离开家,母亲的惦念更深,到现在还少不了给我们送这送那的。弟弟心疼母亲,跟我开玩笑说: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每次听到这话,心底总会有不可名状的滋味涌起。

这点恰恰与《一个人的战争》中所描述的截然相反,而我却能感受文中我在逆反心理下的叛逆行为。读着一句句憎恨,我的眼角终于滴下了泪水。我没想过要恨,只是那些世俗的眼光与做法让我浪费了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硬生生让一个不知愁滋味的少女演变成忧虑青年。这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内心的挣扎。

因我早恋,生活的不稳定让外界多了许多的谗言,致使我们的恋爱婚姻走了长长的八年时间才有了结果。青春有多少个八年?也正是外界的压力迫使我产生逆反心理,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从娇生惯养到自尊自强自食其力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多么的艰难,以至于回首往事依然会泪流满面。就为了争这一口气,我一意孤行,不顾父母的理解、叹息与安慰,姐姐们的规劝、阻拦,最终让羡慕的眼光围绕着我。而我失去的永远都不可能再要回来,青春、容颜、无忧无虑

母亲退休后帮我养孩子,我不需要操一份心。母亲爱干净,会织漂亮的毛衣。在我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连门卫都认识我女儿,一个星期六天没有重复的穿着,让可爱的女儿更加漂亮惹人喜爱。邻居都说我只生了孩子没养过孩子,这话一点都不假。在我坐月子的时候,我还放不下没人能接替的生意,坐在床上偷偷干活。母亲除了叹息也拿我没辙。我没有为命运而屈服,失去的同时得到了我所想要的一切。然而,权衡一下得失,又能怎样?只不过争回了一口气而已。我们最终为这一切付出了健康的代价。

《一个人的战争》中无奈下走进了母亲精心设置的婚姻圈套,此恨绵绵无绝期,却是母亲对女儿未来的期盼。女儿的不理解,女儿的报复,母亲眼里的女儿,疼痛的同时她又会如何面对?这就是母亲的伟大之处。我所能理解的母爱就是默默的,不需要只言片语,或许一个言神一句责备一个行为就可以表示出来。这种痛彻心扉的自责,在女儿憎恨之下,又一次淋漓地表达了出来。

最让我内疚的是,在母亲生病卧床不起时没能照顾过她一天。当时的工作性质特殊,我只能匆匆忙忙骑车去看望母亲一眼就得走。都是二姐忙里偷闲照顾着母亲,病人的情绪不稳定,有时候刚好遇上内向的二姐被母亲气得流泪,我都特别的难受。读着《一个人的战争》中,为母亲的担忧,不由升腾起许多的歉疚。

一场母女的较量最终在一个人的战争中宣告结束,动情之处震撼着我们这些同样做着母亲的儿女们。在我们的身上,我们的儿女们将会以怎样的目光对待我们给予他们的爱。即将老去的我们,真正领悟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为珍贵的情感,我们又将如何去面对。不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在,请关爱每一位爱我们以及我们爱着的人吧。

本意只是写点读后感,没想到竟然口罗嗦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因太多的场景牵起我内心那片不愿意触碰的柔软的情愫。《一个人的战争》细腻的笔调丰富的情感把女儿对母亲的极其复杂的心理表露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看到了母爱的光辉,以及女儿对母亲的深深的歉意与祝福。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二)

这两天,在改完了一篇关于后马克思主义的论文后,因为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关系,匆匆忙忙地把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读了一遍。

之前就曾听说,这是中国女性主义小说中很有代表性的一部,就因为这个特定的词,情绪上颇有些抵触。等到读了进去,一开始也确实感觉这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叙事很女性化,很自我,一味沉浸在自我内心的感受和挣扎中,有点婆婆妈妈,有点颠三倒四,还有点神经兮兮,不知道为什么,那种感受总会让我联想到另一位女性作家张爱玲笔下那湿漉漉的弄堂和小屋其实,小说中那种女性的自我感觉还是很独特很有起伏变化的,外在的背景,比如上山下乡,比如上大学,比如电影的梦想,比如对于同性的痴迷,比如四处的漫游,比如都显得淡淡的,模糊而且不确定,只有那个在夜晚才变得神采奕奕的女性多米,用自我倾诉的方式,用自言自语的方式,用缠来绕去的方式,真切地流淌出所谓女性成长的经历和心绪。

我看的本子是学生自己打印的,共60余页,前20页看得很慢,用了近一个上午的时间,这包括着中间的不耐烦,和偶尔上网溜达溜达,和偶尔到阳台上抽根烟再往后就变得迅速起来,1个多小时之后,我开始陷入另一种颇有抵触性的沉思状态,对于这样一部充满了女人感性的作品,在我的感觉里是不应该运用理性的理论的方式来分析的,因为这样一来,那些在天上在一个特定空间里飘来飘去的奇异感觉就要遭殃了,这部作品可以冠以女性主义之名吗?似乎可以,又似乎不那么确切。这种感觉,在我走上阳台,沉浸于被作品勾起的胡思乱想中变得越发强烈,这些胡思乱想来自很久以前,仿佛是被作品中那个相信魔法的多米给施了法,我开始想起很多以前的所谓辉煌的往事,曾经的学生时代,曾经的天高地阔,曾经的一切皆有可能,曾经的情绪激昂目光远大可是,我现在只能用叙事学的方式来把这部作品加以分析。

我开始反思阅读过程中的情绪,前后的转折何尝不是生活状态的某种折射呢?或许,自己现在的阅读喜好已经无意之间被影视给简单化了,已经缺少那些沉浸的、自我的、想象的、不着边际的的体验了;或许,这只是一个所谓文学制造的幻影罢了,那个多米,或者是林白,所讲的那些没头没脑的话,其实只是为了制造某个真实的自我形象,这个形象越真实,也便越具有修辞性的效果,假如不是那几段大胆的然而隐晦的性描写,或者还缺乏贴上某某主义标签的力量。理论是抽象的,可是生活异常纯粹,纯粹到让人迷惑的程度,那个多米,或者是林白,小心翼翼地避免着各种敏感词汇的陷阱,结果还是一不小心便让理论家们给陷进去了,于是,颠来倒去的生活,颠来倒去的感受只剩下一个明确激昂然而空洞虚无的字2020眼。

文学诉诸于内在的感觉,敏锐纤柔,甚至隔离尘世,在这个意义上它是很不后现代的,当我在某个采访记录中看到林白的照片时,进一步强化了这种感觉;当我无意中看到了一位师妹的博文时,又开始深深地为这种感觉的迟钝而一声叹息:

出站前夕,曾幻想出站后要过闲云野鹤般的生活,教几节课,随情适性写几篇散淡的文章,做个普通的大学老师。引壶觞以对酌,眄庭柯以怡颜。不承想,日子更加忙碌琐碎,于学问更见荒疏。一个天性追求自由和浪漫的人要循规蹈矩、要谨慎忍让、要利他无私、要事无巨细。它几乎格式化了我的生存样态。

老板与张总的会谈,千呼万唤,左右逢源,观色察颜,惴惴不安。深深领教了做个中间人有多么艰难。况且,我的自我中心和强势霸道很容易让第三方觉得受到鄙视和薄待。

我必须做出调整和改变。

师妹在党报工作,因为口无遮拦,睚眦必报,老板告诫她:设若你手中有十块石头,不要都扔出去,要捏几块在手里,或许更有威慑力。这对我同样是启示和忠告。

师兄稳重深沉,内敛博学,对我的性情颇为了解,我跟他诉说我的苦恼,说要自缚,要革面,师兄说,我还是喜欢天真坦率的你。我何尝不愿如此,可是角色不容人啊。师兄一声叹息。

我素所尊敬的一位教授,谆谆地告诫我:随变所适,不荷其累,外合而内不訾

一个人的战争读后感(三)

《一个人的战争》是我读过的林白的第一部作品。虽然只读过她这一部作品,但仍能感觉到她作品中的独特气息,以及一些很激进的思想,这可能与她出生成长的地方有关,她生在广西的广西的一个小县城里,远离了中国中心地带的正统文学,使她的作品有一种独特的南国风情。

小说的第一感觉是女主人公的独立意识很强,从小说的题目就可以得到体现,在小说里面自始自终都是女主人公一个人在战斗着。《一个人的战争》讲述的是女主人公多米的成长的历程。她自小由母亲抚养长大,而母亲再用心,也难免不让幼小的多米觉得孤独,甚至可以说是孤僻。但也让她学会了独立,当别的孩子还在妈妈怀里撒娇的时候,她已经学会一个人舔舐伤口,当别的孩子还在因为疼痛而哭哭啼啼的时候,多米早就流干了眼泪。所以从小到大都很独立,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做主,在她的世界里只有她自己没有别人,甚至连母亲都没有。除开几个有些关心她的人外,她没有长辈的引导,她的路都是自己走的的,(.org)也正因此她做过很多在我们看来十分荒唐的事。不过换做我们,如果没有父母、老师的引导我们说不定会做得比她还傻。在无亲无故无友的状态下,她就这样在男权主导的世界里磕磕碰碰的前行,摔倒了爬起,摔倒了再爬起。

第二个比较让人感兴趣的是它的贞洁观。文章中有一个细节在我看来是十分有趣的,这部小说应该算是悲剧吧,因为多米经历的事情真的没有几件算的上是好事,然而多米对自己所遭遇的痛苦总是后知后觉,总是靠感觉行事,比如她因为很可笑的船上的骗局而失贞的事情。她的朋友还有老师都紧张得不得了,而当她知道真相后反而很镇静,像个没事人一样,她把她当做了一种人生体验,甚至是旅途上的一段小插曲一段颇为艳丽的风景。我最开始是感到奇怪的,因为这太不符合一般常理了,哪一个失贞的女人会是这般镇定的,哪一个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后来想想这或许是对封建观念的一种强烈冲击吧。从中国古人一直到今天的现代人,对贞洁看得是十分重要的,特别是中国的男人们,他们或许天生就有一种洁癖,东西不想用二手的,不管爱不爱的深,一旦妻子的身体被别人掠夺了,第一件事不是去找那个罪魁祸首,而是先把笔纸墨砚摆上来写一首漂亮的休书了事,这样不就是对那个罪犯的默许吗,动了你的女人之后还让其逍遥法外,我真想说真的是绿帽子戴上瘾了。我个人觉得中国古代那些因失去贞操而自杀或被处决的女人们(浸猪笼),她们自己或许真的感觉没什么,她们可以活就够了,只是被当时的社会给活生生逼死了,那个社会是怎样的社会呢,只要你多看别的男人两眼或许就认为你在勾引人家,。被男人们给逼死了,被男权所逼迫,被男人们的所谓洁癖给弄得生不如死,而周围自称纯洁的女人们只能跟着附和,因为她们的天是她们的夫。她们所要做的就是四个字2020:听话照做,她们不敢也不能申辩,她们不敢叫出捉住奸夫,因为男人的社会总是为男人辩护的,孔老夫子不就是个男人吗,他所建立的伦理道德有究竟有多少是从女性角度出发的这很难说清楚或许连一成都没有。

自古多少英雄好汉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他们从来都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从来就不纠结自己的色心、自己的意志问题,而要怪罪的是红颜祸水,怪人家太好看了,对,男人们都这样说,女人又怎敢多嘴,你多说一个字2020左边脸就可能马上有个红手印儿。封建道德伦理把女人牢牢的锁在了纯洁、守节的壳子里让女人动弹不得,那一座座贞节牌坊下不知飘荡着多少寂寞萧瑟的游魂。经常在电视里面上演的是女人因为失贞而自杀,一方面是她们心灵受到了重创,另一方面因为她们害怕活在别人异样甚至是鄙夷的眼神里,而多米在失贞之后的表现不能说是完全符合但至少是稍微符合现代开放女性的标准的。试问谁没有身体的欲望,多米当时还是青春少女,对男性身体有所好奇也在情理之中,她上当受骗或许是故意的也说不定。多米凭借自己的思维走在自己的路上,很多苦很多泪但是有自由,可以说是一个真正不受束缚的女性。

但是人怎么会有真正的自由呢,更何况处于弱势地位的女性又何谈自由。传统的女性从出生开始就接受着婚后的培训,她们的梦想被灌输为成为良家妇女,成为好妻子、好妈妈,成年之后就会被紧紧地拴在丈夫、家庭、孩子中间,永远都脱不开身。小说中多米也是被爱情所围困,直到被骗受伤后才挣脱了束缚有了觉悟和自由。小说中真正的恋爱应该算是多米和K的那段不堪回首的恋情。K是多米爱错了的一个男人。多米当时追求的应该是一种平静的家庭生活,想要孩子和安定。但K是个独身主义者,他不受束缚,什么都不想要,孩子也不想要,因此当他得知多米怀孕的时候,宁肯用从多米身边离开的方法来逼迫多米打掉孩子,他赤裸裸地利用了多米对他的爱,而多米自作多情地认为K是爱她的,为了爱情她什么都可以不要,即使是孩子。所以她毅然决然地舍弃自己的孩子。从道德层面讲这或许会让许多人唏嘘不已,让人对多米的素质教育有所怀疑;从爱情策略上讲,多米也表现得太过笨拙,太过单纯,明明拴住男人的惯用手法就是为他生一个孩子,而多米却为了挽留这个男人打掉自己的孩子。可以说在爱情里面,多米表现得太傻、太天真、太梦幻。她拿出了自己的一切,结果是给错了人。不过也从侧面表现出了女性的一种执着追求,在爱情里在她们喜欢的东西上她们愿意牺牲一切,她们不仅仅是书本上描摹的窈窕淑女,娇羞柔弱,她们也可以很强势,也可以做男人做不到的事情。别妄想在各种欺压、欺骗、欺辱过后,还能再次打倒这个站起来的女人,永远不能。在这个男权社会下,女人们要忍受更多的屈辱,更多的责难,可是女人也有着自己的生存方式、自己的思考和感悟,任何人都不能破坏它,除非挖走她这颗女人心。

在林白的这篇《一个人的战争》里所展现的尽管是一个名为多米的普通女孩的蹉跎历程,但是她写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如何在男权社会下周旋,如何受伤、如何看透、如何觉悟。林白把多米的每一个心思甚至是每一个神经都写到了,或许多米就是林白自己,不然不会有这么细密心思的描写。多米是姓林还是姓李,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必定有多米这么一个影子,我们时而敏感脆弱,时而心如磐石,时而顽固不化,时而温柔体贴。在男权社会下,我们艰辛地各自走着各自的路,各自迎接着着来自四面八方的风雨,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但一个人的战争并不是孤独的,因为此时此刻或某时某刻也有人在进行着一个人的战争。

一个人的善良读后感


一个人的善良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打破主人翁哈罗德的平静生活是从邮寄一封给朋友奎尼的信开始的,那时我只能看到哈罗德生活的平淡沉寂甚至有点祥和,并不能感受到哈罗德的痛苦。27章之前我一度认为平淡的生活麻木了哈罗德的神经,儿童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一个人的长征》读后感


《一个人的长征》读后感

红军战士的二万五千里长征之路是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忘记的历史,然而有一个平凡的人让我看到了一条只属于他自己的长征之路,带给我很多感动和收获。

手捧《一个人的长征》一书,一字一句直戳我的心灵,共产党员王顺友多次让我红了眼眶,他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乡邮员,20年,26万公里,相当于环绕赤道6圈半,重走21趟长征路,他用自己的行动向我们所有人诠释了什么是奉献的情怀,什么是对岗位的坚守。二十多年来,他用双脚丈量着崇山峻岭之间的每一条小路,用双手为山里的人们送去了无数的希望与思念,他不畏严寒酷暑,不惧风雨交加,他的心中永远只有那一封封信件以及盼望信件的人。

王顺友一名普通的乡邮员,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坚守。他让我明白了一个人即使再平凡,也一定要尽自己所能让生命发光发热,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走好属于自己的长征之路。我也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也只是一名普通的高速公路收费员,日夜坚守在青银高速的三尺岗亭之中,陪伴我们的只有川流不息的车辆和无数孤寂的夜晚,然而我却格外地享受这样的生活,因为工作中有太多让我感动的瞬间。“你的服务态度真好,辛苦了”;“是你们热情的帮助,我才能重新上路,太感谢了。”;“做的不错,再接再厉。”这样的话语在他人看来是何其简单,却是我的不懈追求,带给我不竭的动力。

虽然在工作中我也时常会遇见很多的困扰和麻烦,但每每想到“厚德载道,止于至善”的核心价值观时我就会充满无穷的力量,我知道我只不过是青银高速中极为普通的一员,但我依旧想要尽自己所能向广大司乘展现我们青银人的良好风貌,我想为青银高速奉献自己的一丝绵薄之力,我想坚守在我平凡的岗位为更多的人送去热心周到的服务。行驶在高速公路上或许您不会注意到我亲切的微笑,但那却代表我内心最为真诚的情感。

青银高速给了我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默默坚守在狭窄的三尺岗亭,用最真诚的态度为过往司乘提供至善至美的服务,以司乘的满意为追求是属于我的长征之路,不论未来的日子里会有多少挑战和艰辛,我都不会停下我前进的脚步,因为这条长征之路上有我的梦想,有我的希望,还有我的祝福。

一个人读后感


一个人读后感范文一

《 你很像一个人》讲述了:乡下小学的一名教师,她带领着孩子们一起玩游戏,一个孩子跑过来,对小艺老师说她很像一个人,小艺问那个孩子,她像谁,但那个孩子一跳一跳的跑开了。另一次一个孩子调皮被留在教室,小艺送那孩子回家时,孩子又说了你很像一个人,小艺问了,那个孩子却没有回答她,那孩子一跳一跳的跑开了。又有一次,一个孩子被高年级的孩子把头打破了,小艺批评了那个孩子,帮受伤了的孩子包扎好,问他疼不疼,虽然那孩子说不疼,但小艺心疼的流泪了,那孩子又说小艺像一个人,小艺问了,但那孩子却不说。

从一次作业中,小艺知道了,孩子们觉得小艺像他们的妈妈,小艺忍不住,流下了滚滚热泪

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了,老师也像我的妈妈,除了父母,没有哪个人可以这样照顾一个孩子,小艺却这样做了。读到末尾,我也被感动,我也好想喊小艺一声:妈妈!

一个人读后感范文二

尊重是一种崇高的美德,不仅可以使自己的心灵受到震撼,同样可以使别人得到自尊和自信,只有自己尊重别人了,别人才会重视你自己。

今天我和妈妈去图书馆,在阅览室无意中看到这样一篇文章《尊重每一个人》,便兴趣盎然的读了下去。

这篇故事讲了一位中年妇女领着小男孩走进了巨象集团的花园,把好的餐巾纸扔到一位老人刚剪过的草丛上,老人诧异地看着他们,把餐巾纸扔进了垃圾箱,可是这样反复了几次,那中年妇女指着老人教导孩子:如果不好好学习,长大便会像他一样卑微低贱的工作。老人借来手机打了个电话,就免去了中年妇女的职务,原来老人是总裁,老人教育孩子要尊重任何人。

故事中的中年妇女为了教导自己的孩子,而向一个老人扔出餐巾纸,而且当着老人的面贬低老人,一点也不尊重他,就是因为她自己的不尊重和傲慢,导致了她被解雇,直接被开除。在生活中不尊重人的现象很多,我曾经看到愤愤不平的一幕,开宝马车的人把捡垃圾的妇人撞到,下车不仅不扶起她,还对她一阵臭骂。行人看不惯了,纷纷指责他,他只好夹着尾巴开车逃窜了。

学会尊重每一个人,无论一个人的身份多么的卑微,我们都应尊重他。这是我们应该具备的良好品质,而且尊重别人就是在尊重自己。牢记普希金的一句话:尊重别人吧,你会使别人快乐加倍,也能使别人的痛苦减倍!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注:内容请关注栏目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篇一: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篇二: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三:《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作文】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篇四:《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篇五: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像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篇六: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一个人的村庄》是极端的,他对一切乡土的东西毫无保留地赞颂,这种不计客观的近乎沉湎的偏偏执的爱,令我异常惊讶,又不能不去赞赏。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篇七:《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读《一个人的村庄》,需要安静。

【篇八:《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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