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福尔摩斯》主要资料是讲福尔摩斯和他的好助手柯小南破案的精彩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冷峻机警、坚强沉着,观察潜力和分析力超强,善于从细微处发现破绽;有丰富的解剖医学、毒剂学、动植物学等知识。
柯小南是一个开朗热情、有好人缘,对电脑、网络十分在行,脑子里存储着世界各国著名案例,而且对福尔摩斯、波洛、金田一耕助等大侦探的事迹如数家珍。
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小侦探柯小南胆大心细,他们共同开启了一个又一个谜题式的探案旅程,记得有一个故事是讲青天白日,富豪之子遭遇蒙面歹徒劫持,生命危在旦夕的事。福尔摩斯来到富豪家,他淡定、沉着,叫富豪不要慌,福尔摩斯首先了解状况,然后他们根据绑匪的电话,福尔摩斯和柯小南一一分析问题,虽然案情很复杂,狡猾的歹徒故意设下迷局,想诱使警方上当,但是福尔摩斯看清楚了歹徒的伎俩,没被骗住,最终成功抓住了罪犯
看了福尔摩斯和柯小南破案的技巧,我十分地敬佩他们,我想我要好好学习、学好本领,长大以后像他们一样,做一个足智多谋、胆大心细的一名好警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高高的个子,敏锐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令犯人闻风丧胆、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这就是闻名天下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一桩桩错综复杂的迷案,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经历,每一次,福尔摩斯都以他那超群的智慧和丰富的经验将案件侦破。从一块手表、一顶礼帽中,福尔摩斯竟可以判断出他们主人的生活习性;在凌乱不堪、令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犯罪现场,福尔摩斯总能凭他那双雪亮的眼睛找出一丝一毫的线索。在有限的时间里,福尔摩斯先后解开了血字的秘密,发现了四个签名的阴谋,揭穿了红发会,阻止了深藏在它背后的银行抢劫案这一切都离不开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胆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真的太令人着迷,我跟别人不一样哦!别人着迷的是探案情节,而我着迷的则是福尔摩斯的正义和他探案不仅为破案,更多则是为快乐的想法。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深深的敬佩福尔摩斯的断案能力和他的智慧,同时,我也十分向往他那种令人叹为观止境界
《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讲述的是英国19世纪末,隐居在贝克大街221B座的名侦探福尔摩斯一生探案历险的故事,他一生都在与莫里亚蒂教授为首的一股庞大恐怖的邪恶势力作斗争!简直就是一位邪恶克星!
福尔摩斯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是英国柯南道尔爵士笔下的一位大侦探,他一生破案无数,断案经历丰富,是一位人尽皆知的大侦探。除此之外他还是一名化学科学家,他是第一位被英国皇室化学科学研究院所所纳进的小说虚构人物。福尔摩斯推理所采用的手段是细致入微的观察,看人先看手,再看膝盖和袖口,然后对观察到的进行整合,这样就得出了一个结论,他那灵活的身手,精密的推理,缜密的分析,细致的观察等等都令人叹为观止
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断案的还有一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他早年在阿富汗地区打过仗,左肩肩胛骨被一颗子弹打中了,受了很重的伤,所以他的长官叫他到英国先休息养病9个月。在这期间,他遇上了以前在印度的军医诊所的助手小斯坦福,小斯坦福得知华生一直在为没有一个固定的住所而烦恼着,便给他介绍了一个想和人合租一套房子的人,不过告诫了华生那个愿意合租一套房子的人脾气很怪异,那个人自然便是我们的大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咯。
之后两人便生活在了一起,华生也慢慢的了解了福尔摩斯。两人的关系日渐亲密,常常一起破案,福尔摩斯自称自己是私家咨询顾问侦探,意思就是说英国警察和其他遇到悬疑案件的人自己解决不了就来找他,他是最高侦探法院。福尔摩斯能受到世界各地人的狂热追捧是因为福尔摩斯的分析和推理,实在是太准确了!常常将人惊讶到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福尔摩斯之所以有这么厉害的推理手段,不是他一生下来就拥有的,而是他在生活中一点点积累起来的。
我敬佩福尔摩斯的手段,也向往他的境界。我要向他学习,留心身边的一点一滴,使自己不断壮大起来。
一个月前,爸爸给我买了《福尔摩斯探案》这本新书,我仔仔细细地端详了一番,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整本书共有304页。
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一生中最著名的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生动地展现了福尔摩斯在侦破为爱寻仇、因财生恨、族人相残和警匪恩怨等一桩桩血案中所表现出的智慧、勇气和力量,形象地展示了正义与邪恶的激烈交锋,良知与罪恶的灵肉搏斗,亲情与法律的两难抉择,爱情与金钱的的现实考验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了一遍,一开始,我还以为真的有一个这么厉害的人呢,最后才发现这个故事是虚构的。
因为这本书的吸引力可以让我忘记任何东西,所以我又抽了整整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好好地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拥有超常的判断能力,这种能力他从大学就开始培养,所以,他的分析总结能力运用得很到位,每次都从别人不注意的细节入手,从而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比如血字的研究这桩凶杀案,他从地上的脚印、烟灰、女人戒指、和墙上学写的RACHE和一个装药丸的盒子便知道整个凶杀案的全部过程,而且每一个线索对应他的判断,他都能够说出道理来。可我就没法跟他比了,记得有一次,爸爸决定减肥,说好这段时间不喝任何甜饮料。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爸爸泡了两杯咖啡,我看到他在一杯里加了糖,一杯没有加糖,爸爸于是问我:我一杯,你妈妈一杯,你说说看哪杯是我的?我犹豫一会儿,先指了指着那杯没加糖的,爸爸问:为什么?我又立刻有指向那个加了糖的杯子,爸爸扑哧一声笑了,说:混充福尔摩斯整本读完了,我都说了不喝甜饮料,你应该看我哪杯没加糖,那杯就是我的。爸爸笑着摇摇头,这个判断能力呀。
阅读了这本书,对培养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提高作文水平也将大有帮助。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第1篇】
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单寂寞的,轻拨着伤感的琴音,听寂寞在耳边浅唱,流年辗转,人醉、杯醉,几多落寞,尘世终虚化,我们因为知己,而让岁月风光无限。
知己,让我们在黑暗中找寻到了光明,让我们饥渴的身躯得到了雨水的滋润,让我们空虚的心灵得到抚慰,让我们疲惫的身心能够找到一个停泊的港湾。
可遇不可求的知己。福尔摩斯是小说中的天才,是一个神探,几乎有着各个领域的学识,超乎常人的逻辑思维和卓越的演绎推理,这一切的一切铸就了他的成功,也造成了他的孤单。因为优秀导致了他的骄傲,目空一切,生活中没有什么事能够被他放在心上的。为了排遣孤单,他选择用吸毒来解脱精神的束缚;因为孤单,他染上了生活中的许多陋习……可是又有谁能够体会到他的苦衷?千金易寻,知己难求。寂寞路漫漫,天下之大,福尔摩斯的知己真的就不能找到吗?
因为知己。福尔摩斯终于在寂寞的岁月里遇到了他——华生。为了知己,纵负天下又如何?他是你的知己,工作的助手,心灵栖居的港湾,也是可以倾听你心声的人。但是你却是那么的“可恶”,尽管那是你的习惯,但是你不应该把一切矛头对向他。你看不起他,还总是讥讽他、挖苦他,尽管那是常人所不能忍受的,但是华生却包容了你。你的伤害也许不是有意。要知道“杨意不逢,抚凌云而自惜;钟期既遇,奏流水以何惭”,俞伯牙高山流水觅知音,知音逝去,摔琴以谢知音;而你也因为华生而戒掉了毒瘾,一步步努力改掉自己的陋习。来往此生,只为寻一知己,但是你又能为你的知己做些什么呢?因为知己,我们可以不顾一切,即使倾尽所有也在所不惜。
因为知己,我们改变了许多,漫漫人生,不为知己还能为谁?你又能拥有几个知己呢?生活因你而风光无限,谁可曾读懂过你,谁又曾体谅过你,还有谁能够给你停泊的港湾?
因为知己,我们可以说:“在孤单的漫长人生中,只因为有你,我才有了人生的幸福。”
【第2篇】
细节为王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清早,我和妈妈本来想坐伦敦的双层公交车去牛津街转道去格林威治天文台,但路过贝克街时,却远远地发现街上挤挤挨挨地站着一排在等待的人群。
这里是贝克街,有那么多人,那一定是福尔摩斯博物馆。我也用起了福尔摩斯的推理大法。我们临时决定先下车再说。凑近一看,果然是传说中的贝克街221B。
贝克街221B,是大名鼎鼎的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在伦敦的住处,也是他的工作室。这个地址只在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中出现,真实街道上是没有的。在贝克街地铁站前,还树立着福尔摩斯叨着烟斗的塑像。世界上为名人、伟人设立纪念馆、博物馆的,多如牛毛,但为一个书中的人物建造博物馆却不多见,而像现在这样在真实的贝克街建造一个小说中出现的地址,用百年一遇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柯南?道尔创造出的神探——福尔摩斯,为什么这么受人爱戴呢?因为他判案如神,无往不利。在我看来,福尔摩斯一次次断案成功的金钥匙,就是对细节的掌控与他强大的推理能力。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遇到华生时,单凭握手就知道华生的身份——在阿富汗呆过的军医。华生很吃惊,因为他并没有向福尔摩斯透露自己的身份。当时福尔摩斯笑了笑,将自己的判案方法娓娓道来:“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华生打心底里佩服福尔摩斯,每次当他把自己的推理过程讲出来时,都会让人茅塞顿开。
福尔摩斯总能对细节洞若烛火。他只要看一眼来人,就能判断对方遇到了什么事。第二次又通过华生的拖鞋知道华生最近感冒了,因为华生的拖鞋前有烧焦的痕迹,说明他在火炉边烤过火,而一个正常人是不会让自己在火炉边待到鞋烤焦的,只有发烧感冒的人才会想办法让自己变热一点。
当然,虽然说管中窥豹,从细节可以推测全局,但是如果没有深厚的知识作为支撑,也是没有用的。就比如上面福尔摩斯与华生初次见面的情景,如果福尔摩斯不能将阿富汗气候、军人行为、医生习惯等相关知识进行灵活运用,他还是不会知道华生是何方神圣的。
看来要想像福尔摩斯一样断案时神通广大,不仅有善于发现细节的火眼金睛、拥有强大逻辑推理能力的大脑,还得有丰富的知识做坚强的后盾啊。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记得初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时,书中环环相扣、跌宕起伏的情节深深的吸引着我。不禁令我拿得起,放不下,一看就看了整整一下午。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人般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绿玉皇冠》等故事中的案件在他的推理之下层层推进,顺藤摸瓜,最终接近了案件的中心,一举破案,令人恍然大悟,拍案叫绝。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神探的代名词。然而,他是怎样做到这些的呢?我认为,最主要的是他拥有比常人更加敏锐的观察力。在探案的过程中,福尔摩斯从不漏掉任何一个线索:脚印、泥土、烟灰
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侦破了许多案件;因为有了观察力,福尔摩斯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别人发现不了的东西;因为有了观察力,我们才能发现更多的问题,才能解决更多的问题。
据调查发现,现代社会中知识更新一次只要三年。美国科学家詹姆斯丁博士曾经说过:我们的时代已经是一个知识爆炸的年代。20世纪70年代到2000年这30年的识总量,相当于过去1700年知识的总和。而且今后知识总量的增加速度将会越来越快。我们必须不断观察,不断思考,不断充实自己,才能赶上时代的步伐。如果我们仅仅依靠现有的知识,而不去自己观察思考的话,不过几年就会被时代远远地抛在后面。
沈括是我国北宋的著名科学家、政治家。当他读到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时,十分疑惑。后来,他通过观察发现山上的温度比上下要低很多,所以花季才来得比山下晚。他通过观察,思考解决了问题。
在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如果想要进步,如果想要成功,唯一的方法便是多观察,多思考;多提出问题,多解决问题。在未来,真正的文盲已经不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会学习的人。但是,会学习的标准又是什么?怎样才能算是会学习?我觉得就是会自主学习,不断观察,不断完善自己。
福尔摩斯应该怎么也料不到,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位中学生会在他身上学到这么多吧。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翻开这本散发着浓浓墨香的旧书,你会被带进一个维多利亚时期风雨飘摇的英格兰。在这个局势动荡不安、社会剧烈变革的年代,少不了各式各样阴暗奸险的犯罪,也自然会衍生出许许多多能够伸张正义之人。福尔摩斯作为侦探小说中塑造的最成功、最有血有肉的一个正面形象,在百年以来深深打动着无数读者。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欧美侦探小说中的典型,以缜密细致、经得起推敲的逻辑,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的情节,有血有肉、值得回味的人物形象,用侦探小说巧妙揭示并讽刺了当时社会中的实际问题,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新的流派。在《四签名》、《血字的研究》中批判了英国对殖民地的巧取豪夺,在《铜山毛榉之谜》、《花斑带的故事》中斥责了当时真实存在的为牟取钱财亲人间互相算计的行为,在《海军协定》中揭示出当时剑拔弩张的政治局势,其他作品也都罗列了种种丧心病狂的犯罪行为,但这种种都与当时政治制度的腐败黑暗和社会道德的败坏沦丧有关。同时,柯南道尔还揭示了当时法律的种种漏洞,并塑造了雷斯垂德等愚蠢无能但却偏偏喜欢邀功请赏的警察形象,呼吁英国人民改进法律与政治体系,提高道德观念,弘扬正义光明。
《福尔摩斯探案集》之所以能从众多侦探小说中脱颖而出,是因为它没有一般侦探小说中易犯的败笔,即看似神奇但缺乏逻辑的“神来之笔”,让人回味后感觉不可信。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建立在严谨的思考推理的基础上,在构思和布局中埋下伏笔,让故事不仅可信,还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正可胜邪这个简单的道理在书中得到了非常明确的体现,无论作案者手法如何巧妙,智慧如何高超,心思如何缜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后总是会应验。因为,哪怕是你留下的一丝烟灰、一点土粒,都会被这位如同机器一般孜孜不倦而缜密细致的侦探敏锐的观察力捕捉到,从而推断出整个看上去扑朔迷离的案情。
福尔摩斯这个真实至极的人物身上具备了非常多值得学习的精神。无论是街头巷尾间一贫如洗的流浪汉,还是白金汉宫中锦衣玉食的英国女王,任何人都找过福尔摩斯破案,而福尔摩斯完全是本着对工作的一腔热诚,对正义的不懈追求,不计报酬地接下案件,一视同仁地抱着极高的工作热情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投入工作。这种爱岗敬业、真正把工作当做乐趣的品质,在现实生活中是极为少有的。大多数人只不过是为了温饱富足而工作,不懂得去爱自己的职业,所以无法取得显著的业绩。若人人都能有福尔摩斯这种对于工作的狂热和严肃,人类文明岂不是要飞速发展!
许多人都批评福尔摩斯是一个过于理性,(心得体会 )没有一丝感情的“机器”,缺乏最基本的感性,只知道不停工作、不停运转,完全不懂得结交朋友、调剂心情和放松身体,极其孤独不合群其实,只要认真研读整本书就会发现,福尔摩斯其实是有情感的,只不过因为他特殊的职业因素才锻炼了他把情感隐藏起来。书中有一段,就是在福尔摩斯的助手和唯一的一个朋友华生中枪之后,一向古井不波的福尔摩斯竟然失去了理性。这说明,他平时看似冷淡,其实是极为珍稀这唯一的一段友情的,只不过华生曾经在书中说过:“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这个经常与他争执的蹩脚助手远不及他当做第一要紧事的工作重要,现在我才知道,他竟是这样一个通人性的人,而不是平日里那个阴沉面庞、叼着烟斗的沉默者。”
福尔摩斯的严谨和缜密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不得不让人讶异至极。同样一些在正常人眼里平平无奇的东西,在他的眼里就是体现这个人性格、外貌、职业、经历的资料。细心观察,严密推理,这似乎是人人只要想都可以完成的任务,但真正做到的也就只有小说中的福尔摩斯了。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感叹之际,我的心底也埋下了一颗理想的种子——做一个坚持不懈能遵从和维护正义的人,让世界少一份罪恶!
谢谢大家!
《福尔摩斯探案集》描写了福尔摩斯先生破案的故事,这些故事真是曲折又精彩啊!
书里记录了这样几个案子:吸血鬼、铜山毛榉案、雷神桥奇案、三个同行人、狮鬃毛等,看完这些破案故事,我真是太敬佩福尔摩斯先生了!
福尔摩斯先生之所以可以侦破这些奇怪的案件,我觉得首先是因为他有渊博的知识,比如在吸血鬼那个案子里,福尔摩斯先生知道那些挂在墙上的南美洲土著狩猎工具是有毒的;其次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有着细致的观察力,比如在雷神桥奇案中,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石桥栏杆上那个小小的磕痕;最后是因为福尔摩斯先生具有灵活、严谨的思考和推理,在具备应有的知识和细致观察的基础上,福尔摩斯先生把哪怕最微小的细节和线索联系在一起,最终使案件真相大白。福尔摩斯先生还非常勇敢,在三个同姓人的案子里,他和美国杀手的较量真让人为他捏一把汗啊!
福尔摩斯先生的助手和朋友是华生,每次破案,当华生还摸不着头脑的时候,福尔摩斯先生已经胸有成竹了。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400字: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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