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完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最喜欢皮皮的自由生活,也佩服她的独立能力。书中的皮皮经常向坐在天上的妈妈招手:“不要担心,我会料理自己的!”皮皮真了不起,我也想大喊一声:我的生活我做主!
皮皮有自由的生活,她很自由,她想干什么就会干什么,她自己养着一只猴子尼尔松先生;她还把马养在自己房子的前廊里;自己玩的高兴地时候,没有人叫她睡觉;她想吃糖的时候,没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所以我很羡慕皮皮的自由生活。在生活中我也想要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我想养一只可爱的小狗,小小的、白色的,我做作业的时候它可以躺在我的脚边睡觉,我还可以和它赛跑,还可以让它为我表演……不用征得爸爸妈妈的同意,不用听物业不让养狗的规定。可是我到现在也没有小狗。
皮皮的独立能力也很强,她自己做饭,什么事都自己处理,比如她自己组织宴会,她是孩子们的新偶像,她还自己组织孩子们航海,组织问答比赛,玩海上遇险,组织野游,在霍屯顿岛上给伙伴们做早餐……她的独立能力是自己养成的,从小跟着爸爸航海,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她虽然不知道回答“葡萄牙的首都是哪里”的问题,但是她航海时去过里斯本;她不认识挂图上的“蛇”字,但是她去过印度,被一条14米长的大蛇缠住;我跟她比差得远了,我真想向她学习独立能力,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事要自信,多自己拿主意,多增加实践经验,我的生活要我自己做主。
皮皮很勇敢,力气很大,我很喜欢她,佩服她,想和她一样自由自在的生活、自强自立的生活。
乾隆朝中期,有一本名曰《石头记》的手抄本小说,在坊间流传。凡阅读者莫不感觉耳目一新,以为是前所未有之奇书。这《石头记》就是后来的《红楼梦》。
看过一本当代小说家编写的历史小说,说乾隆朝的事儿,让《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书里露了一脸儿,书中的曹雪芹虽落魄却不潦倒,说不上谈笑有鸿儒,却也来往无白丁,多与官宦交游,共雅士宴饮。书中还讲道,权倾朝野的和珅和大人对《红楼梦》情有独钟,读的如痴如醉。至此,我心里打了一个问号:乾隆皇帝读过《石头记》吗?如果说乾隆皇帝没有读过此书,我觉得不太靠谱,我凭什么下此结论啊?可如果说乾隆皇帝读过这本书,以这位爷的眼神和手段,一旦嗅出了书中的“排满”或“革命”的味道,曹雪芹恐怕在劫难逃了。我左思右想了一阵儿,认为《石头记》这本书虽然在乾隆朝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甚广,但是知道作者是谁的人并不多,也就是曹雪芹的一二知己故交。
嘉庆初,才有一个叫袁枚的雅人披露《红楼梦》为江宁织造曹寅之后人曹雪芹撰写,对此,有人质疑不信。最后,经胡适之先生的考证,终于在学界达成共识,一致认为《红楼梦》确实为曹雪芹所著,因为曹家在祖上是阔绰过的,曹雪芹是有资格成为这本奇书的作者的。
《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对于读《红楼梦》的人来讲不是最重要的问题,读者们特别想知道的是这本奇书到底讲的是谁家的故事。在《红楼梦》前后,好像还没有任何一本书对读者有如此巨大的诱惑,来探究类似的问题。比如,另有一部同样著名的古典小说《金瓶梅》,读者们除了对干净的删节本深表遗憾和强烈不满之外,没有人整天的琢磨着:这写的是谁家的烂事儿啊?我想这大概是因为西门大官人档次太低的缘故,不就是阳谷县城里的一个土财主么?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可是读《红楼梦》就不同了。
读《红楼梦》的人们认为大观园是存在的,园子里发生的故事是真实的,人们揣测和臆断着《红楼梦》讲述的是这家或那家的故事,却都经不起严肃推敲,基本是穿凿附会,不靠谱。即便如此,读《红楼梦》的人们还是从书中读出了政治经济、宗教哲学、文化艺术、丧葬餐饮等等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对书中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进行特别研究的人,被人称为“红学家”。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讲,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最初读《红楼梦》的人们之所以感觉耳目一新,以为这是一本前古未有之奇书,原因也在于此。因为在《红楼梦》之前的中国小说不是这么个写法。鲁迅说它“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读鲁迅先生对《红楼梦》的评点,看到 “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时,我眼前一花,疑惑了三下,暗道:难道先生也是这般见识?真的以为书中人物确有其人?把《红楼梦》当纪实小说读了?反复品读之后,才觉得谬的是自己。“真的人物”并不是“真实的人物”。倘若有读《红楼梦》者,真的以为书中有姓名称谓的七百三十二人,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某某某和谁谁谁,恭喜这位,这般的读法,迟早会成为“红学家”的!
文学作品中的“真的人物”不等同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物”,他们虽然不是“真实的人物”,没有具体所指,但是,他们确实存活于真实的世界,这些人物就在我们身边,或许是对面的王二麻子,或许是旁边的孙大胖子,或许就是我们自己。鲁迅先生后来的《阿Q正传》便是塑造了这样一群“真的人物”,使得为数不少的国人以为先生文中的某人物实指自己,对号入座之后,便跳起脚来,大骂鲁迅先生丑化了自己的尊容。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最伟大的作品,是值得一读的。当初父亲允许我读《红楼梦》是为了使我提高语文水平,父亲说:《红楼梦》是汉语言文学中的极品之作,熟读之,作文不愁矣!在读《红楼梦》的过程中,每与父亲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时,父亲总是摇头摆手,告诉我:小说而已,切莫为所误!直到若干年之后,我似乎才有所领悟这“切莫为所误”的含义。
林语堂有言论:在中国,一为文人,便不足为观。我觉得林先生此语言重了。我以为在中国,成为文人,不过是失足而已,尚可救药,倘若再不谨慎,不幸而成为“专家”,那可是真正的堕落了,你也就别把他们当人看了。你瞧一眼当今那些所谓的“红学家”,便是这最好的佐证,他们已经把一本好好的《红楼梦》连同他们自己,弄得是面目全非。
读《红楼梦》者,最好不要去参考任何“红学家”的研究成果或听取任何所谓专家们的诠释。“红学家”们信誓旦旦言之凿凿地告诉你大观园是谁家的园子、贾宝玉是谁家的公子、十二钗的前世今生,这是纯粹的扯蛋!倘若信以为真,便真的要为其所误了。《红楼梦》者,小说而已。
把《红楼梦》当真事儿去读去考证去研究的,是“红学家”们的读法。还有一种读法,就是直接走进大观园,去充当其中的一个角色。或宝玉黛玉、或宝钗熙风、或贾政薛蟠,等等等等,谁的脑袋谁做主。
在现实中,贾政般的厌物非常之多,但在精神上,幻想着自己就是贾政的人却十分罕见;薛蟠的“女儿乐”也算作名诗了,现实中人,太多的比起薛蟠的下流有过之而无不及,却每每以风流自诩,唉,真是个,不知耻!不知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数风流人物,算红楼名模,还得看金玉良缘木石前盟和金陵十二钗。弱一点的自比林黛玉,虽弱不禁风但顾影自怜,总觉得自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胖一点的好比薛宝钗,肉不叫肉,那是温柔敦厚;脸上长个痦子实话有点大舌头,还有个史湘云可以说事儿呢!至于男人,雄性荷尔蒙分泌一失调,马上就当仁不让的自以为是贾宝玉转世重生了。其实,书中的贾宝玉没有这么操蛋,不是这个德行。
我的读书故事征文:我的读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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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活
看着书的我,有着太多的幻想。《彼得潘》这本书主要讲了温迪和彼得潘等几个小朋友在永无乡冒险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只能用五个字2024来形容:羡慕、嫉妒、恨哪!我正想着如果有自由该多好!如果去没有作业的王国该多好!突然,当惯了皇上的妈妈走过来,大声喊道:你作业写完了吗?我顿时魂都吓飞了,连忙起身说道:由于您的突来乍道,我有点始料不及,因此资料还是没有整理好。望您再限时日,我将呈上最完整最具体的资料!嗯,说的倒是头头是道,好吧两时辰之内要是见不到,零用钱方面我想还是捐助国库吧!听了这话,我可急了。但是妈妈的话就是圣旨,既然圣旨难为,只好乖乖听命。
我面对着这一大堆文字2024资料,不禁犯困,于是偷偷地又看起《彼得潘》这本书。彼得潘和温迪他们飞向了有着仙子、人鱼、印地安人的永无乡。他们一起打胡克海盗,住在精致的小房子里,每天将太阳唤醒,把花儿抚摸,让小草舞蹈所有的生灵上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我畅想在他们快乐、自由的世界里。
你到底弄完了没啊?妈妈不耐烦地说着。我突然被一下惊醒了,慌忙说:我马上,我马上!是的,这只是短暂的自由而已,我终将回到现实的世界里,做着我应该做的事。
思绪被拉回。我想起三年的事不禁捧腹大笑。三年前,我喜欢那种天真、无烦恼的生活,于是将希望寄托于书上,看了20多遍的次数便是最好的证明。我也从那时候才朦朦胧胧的开始爱上阅读。转眼间三年快过去了。某天,在书架上细细寻找书,不禁意间再次拿下了英国着名小说家詹姆斯巴里写的《彼得潘》这本书,我倚着书架坐下,再次重新翻阅,仿佛又回到了3年前。但是却又仿佛有了一种新的感觉
翻开书本,就仿佛推开了一扇门,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美丽的永无乡,聪明的彼得潘,温柔的温迪,和他两个可爱的弟弟,一切跃然纸上。我们在这个美好的世界里天马行空,在这里重温似梦版的童年。人永远拒绝不了长大。在成长的过程中,有像蜜一般融化不掉的笑容,也有淡淡的忧伤。当我们渐渐长大之时,一些东西正在逐渐消失,开始被社会、世俗所纷扰。这是最好的结局吧。这是温迪自己认为的。虽然她自己长大后已忘记如何飞翔,但是她的孩子们可以继续替她传承那份童真。其实结局是怎样,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那些孩子,是无忧无虑的,天真的,快乐的,就足够了。读到书本的最后一页,最后一段,我的心仿佛有一块岩石,悬挂于心。不禁感叹:是啊,大人们始终希望我们的童年如没有经过人工雕琢的玉一样无邪,始终希望我们能延续下去他们的那份埋于心底的希望。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那么我也认为书是一叶扁舟,带领我们划向知识的彼岸;书是黑暗中的一盏指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书是一缕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们温暖而在学业生涯中,我阅读了一本又一本的书。《特别的女生撒哈拉》告诉我们;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只要你愿意,微小的沙粒也能变成一颗闪耀的钻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告诉我们:因为生活不是笔直的走廊,所以在困难与挫折面前,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中不幸的一切。《毛毛》告诉我们:时间是宝贵的,它如齿轮般转的飞快,我们必须珍惜时间,合理安排并运用时间,要学会在时间里寻找到快乐、自信与勇气
在我看来,最美好的事莫过于在宛如被切掉的甜橙般摆在地平线上的夕阳下读书,安静而美丽。那么多年来,书籍伴随我经过了无数风雨,一起见证了我的成长。而现在,读书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无法割舍,无法抹去!
我有一阵子特别喜欢读书,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总是喜欢买一堆书回家。
我最喜欢的还是为《笑猫日记》了,我总是一买到就看。一看就是一小时,没过一会儿,书里的内容便都在我的腹中了。
至于为什么喜欢看,那是因为这本书很独特。它写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故事很真实与生动。比如笑猫在找蓝色的兔耳朵草时遇到了一个女孩,女孩得了重病,要很久才能出院。笑猫并没有走,而是一直陪着女孩到她出院。这是写出了笑猫很关心人。
而在绿狗山庄,笑猫jiu救走了小白之后又没有走。因为它看到了还有许多狗被困在里面。这是写出了小猫对朋友的不舍。
《笑猫日记》是一部很独特的书,一定要多看它!
五年级:蔺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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