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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建筑读后感

《消失的王冠》读后感 (250字)。

读着书,诗意的生命被开垦出最丰美的田园,阅读的过程,就是人不断成长升华的过程。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上《消失的王冠》读后感 (250字),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善于化妆的亚森罗频,在严密的防守下,竟把一顶十分珍贵的皇冠掉包了。名探贝袖便开始追踪罗频,当罗频逃到公爵府时,便开始化妆,她化妆成公爵的模样,来欺骗刑警,最后他竟然化装成名探,害名探受伤,最后救出两位帮他逃离险境的人。
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学习怪到罗频的理念,做一个不杀人的人,这样社会才会比较安定,也不会有无辜的受害者,我们也应该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理念,想做的是一定要去完成。虽然他把刑警打伤,但他还是有温柔的一面,而他也为了救出帮他逃离的女性,而去自首。我觉得虽然它是怪盗,但也有许多我们直得学习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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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王冠》读后感_童话故事读后感 (200字)


善于化妆的亚森罗频,在严密的防守下,竟把一顶十分珍贵的皇冠掉包了。名探贝袖便开始追踪罗频,当罗频逃到公爵府时,便开始化妆,她化妆成公爵的模样,来欺骗刑警,最后他竟然化装成名探,害名探受伤,最后救出两位帮他逃离险境的人。

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学习怪到罗频的理念,做一个不杀人的人,这样社会才会比较安定,也不会有无辜的受害者,我们也应该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理念,想做的是一定要去完成。虽然他把刑警打伤,但他还是有温柔的一面,而他也为了救出帮他逃离的女性,而去自首。我觉得虽然它是怪盗,但也有许多我们直得学习的地方。

《消失的王冠》读后感作文200字_二年级读后感


善于化妆的亚森罗频,在严密的防守下,竟把一顶十分珍贵的皇冠掉包了。名探贝袖便开始追踪罗频,当罗频逃到公爵府时,便开始化妆,她化妆成公爵的模样,来欺骗刑警,最后他竟然化装成名探,害名探受伤,最后救出两位帮他逃离险境的人。

我觉得大家应该要学习怪到罗频的理念,做一个不杀人的人,这样社会才会比较安定,也不会有无辜的受害者,我们也应该学习他永不放弃的理念,想做的是一定要 去完成。虽然他把刑警打伤,但他还是有温柔的一面,而他也为了救出帮他逃离的女性,而去自首。我觉得虽然它是怪盗,但也有许多我们直得学习的地方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550字)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六年级:黑灬色玫瑰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篇一: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所写得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里面讲述了一群金丝猴中王位变政的故事。

这一本书,读过的人都有很大的感慨,动物界不同与人类的社会,因为动物界是一个强食弱肉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强者才能生存的世界,弱者只有被抛弃的份,就像人类的旧社会。金丝群也是这样。麻子猴王因为年老体弱,被黑披风雄猴抢了王位,想杀死麻子猴王。但事情发展却没有如愿。因为我的好心干预,麻子猴王并没有被淹死。所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来我的工作站,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却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金丝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打起,陷于混乱,频临分裂。王妃褐尾巴雌猴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金丝猴群。于是,它大白天光临我的工作站,像麻子猴王通报了猴群的情况,于是,麻子猴王为了整个金丝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深爱着麻子猴王的雌猴,也毅然地选择了牺牲

到了故事的结尾,我们都发现在权欲居上的是爱情。这一篇故事让我感动,希望我能读更多沈石溪老师所写的动物小说。

【篇二: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沈石溪曾被称为另类作家,原因是他作品的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有肉的动物。但沈石溪却说:动物小说折射的是人类社会。动物所拥有的独特的生存方式和生存哲学,应该引起同样具有生物属性的人类思考和借鉴。可以这样说,我是为生命而写作。

沈老师的作品在暑假期间我也拜读了许多,最喜欢的莫过于《狼王梦》和《血染的王冠》这篇读后感仍然以《血染的王冠》为主题,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这是沈老师写的一篇关于猴王的小说。主角动物学家断定,如果一个猴群的王主没有将上一届王主打败并杀死的话,这个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上一届的厚望由于发现了由于自己的生存妨碍了整个猴群的安定,便从容地、痛苦地选择了死亡。老猴王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故事讲述了金丝猴猴群争夺王位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

具体的故事是由于麻子猴王老了,黑披风雄猴想夺取王位,不择手段,一场激烈的斗争开始了。主角是一位野生动物专家,因为看不惯残忍的杀戮,出手救了麻子猴王,没想到引来金丝猴群的混战,死的死,伤的伤,谁也不让谁,黑披风的统治根基发生了动摇。褐尾巴雌猴是麻子猴王的王妃,不忍心看见猴群内扛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它知道,唯有麻子猴王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于是,跑去找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当麻子猴王跳进水中的时候,没想到褐尾巴雌猴也跟着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它们的情谊比王冠更美丽!

读完后,我感慨万千,心想:连动物都能为了群体而牺牲,而我却为了小小的事情而跟同学大吵大闹。记得那一次我在跟我的好朋友在玩跳绳,我在玩的时候不小心手被水泥地擦伤了,掉了一点皮,流出了一点鲜血,那时我埋怨我的好朋友,说她弄伤了我的手,结果我们几天没说话。后来我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便向我的好朋友道歉。既然能成为好朋友,那又何必为了一点小事而弄得水火不相容呢?在同一个集体就应该互相帮助,互相关照,互相包容啊,连猴子都懂得为了集体好就要牺牲自己,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篇三:血染的王冠读后感作文】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沈石溪著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里面有一篇让我记忆犹新的故事一一《血染的王冠》。

这篇故事讲了黑披风雄猴下了麻子猴王手上的猴王位位置,取代了麻子猴王。当麻子猴王掉下葬王滩时,我救起了它,却惨槽猴群的报复。可是几天后,猴群们却开始分裂,麻子猴王不顾危险,黑披风雄猴赶走它,让大家重得黑披风雄猴的敬佩,麻子猴王也英勇去世。

但读完之后,我的心情就好像打翻了五味瓶似的。对麻子猴王的敬佩,对黒披风猴王的憎恨,以及对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猴的唾弃都比不上一句文中的话:对生性好斗的佘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岀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鮮血浸染过,那么可以说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是呀,想要得到王冠,就必需付岀鮮血,付出努力。只有血染的王冠才会永远耀眼。

就像我们敬爱的飞人刘翔大哥哥一样。他每天都会进行训练,每天流的汗不计其数。广东有句方言:口水多过茶,而他却是汗水多过茶。他付出的辛苦是许多人想都不敢想的。虽然他还暂时不是世界第一,但他已经用汗水打造了一顶《血染的王冠》,闪耀地刻在毎个人的心上!努力加汗水就等于人世界最耀眼的王冠。就让我们拒绝懒惰,接受勤奋,努力,让这顶血染的王冠永远的戴在我们的头上吧!

【篇四: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有趣的动物小说《血染的王冠》,翻开书的末页。我心中无时不生起一阵感慨这是一个悲剧,是啊!但往往悲剧更能打动人心。

这是一群关于猴子的故事。猴群中每当新一届的猴王当选时就必须打败旧时的猴王,只有这样才能使群猴服从,然而如果猴群的新王无法打败旧时的猴王的话,那么猴群便不会屈服于新的猴王,当我一次偶然的发现这一切我的善良与仁慈最终导致东窗事发也致使悲剧的造成,就在这时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危,他毅然完成了他的宿命,奋不顾身的跳入了葬王滩中。

手指徘徊在书中,每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依旧记忆犹新,麻子猴王舍己为群的伟大精神不得不令人由衷的佩服,一只猴子能为了一个集体而献出生命,这种高贵品质的却值得赞叹与学习。面对群体,我们常常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自己,二是别人。麻子猴王便是如此坚决的选择了后者。以大局为重是他身为猴王的责任。在生活中我们谈不上像麻子猴王这般舍己为群,为集体献出生命。也没这个必要。而需要的最多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回想起自己在生活中,心中不禁有几分惭愧,在班上时做起事来总是马马虎虎,推三阻四的,扫地时也常常缺勤,自己的事推给别人做。这样的态度又怎莫能行呢?

麻子猴王的命运因为奉献而受人敬重也因此使自己的生命之花绽放出绚丽的人生光彩,因此当我们在为自己的利益时,也应当设身处地的为他人找想。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从中得到了知识,更多的是从一只只动物身上学到了做人的真理,使我受益匪浅。

【篇五: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篇六: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篇七: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这本书。整本书紧紧围绕动物来写了几个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也是有人性、有感情的。

书中,《血染的皇冠》这个故事很令我感动。黑披风为了抢夺王位,与众猴把麻子猴王驱杀到葬王滩,我却救了麻子猴王。然而,导致了猴群发生混战。褐尾巴雌猴向麻子猴王通报猴群的情况。麻子猴王为了猴群,毅然跳下葬王滩,褐尾巴雌猴也跳下江,与麻子猴王搂抱在一起,沉下江底

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和他与褐尾巴猴子之间的爱深深感动了我。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了牺牲,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也跳了下去,岸上的黑披风空出一块地方,表达愿意让它上岸时,它却

《棕熊的故事》也吸引了我。在熊窝里,我救了一只小熊,取名丽丽。抚养了小丽丽许久后,母熊来到观察站,带走了小丽丽。但小丽丽总是偷偷跑回观察站找我。母熊再次带走了小丽丽后,便疯狂地袭击我。又一次袭击中,当我在生死关头时,小丽丽救了我。然而有一天,母熊找到了我,把小丽丽托付给了我。此时,它已穿肠破肚

为什么母熊要疯狂地追杀、袭击我呢?又为什么要把小丽丽托付给我呢?这都是因为母爱呀!这个故事使我感受到了:母爱和亲情是伟大的。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都有爱。爱在生活中处处都有,只要我们细心体会。

这本书中,作者不仅讲述了动物的喜怒哀乐,还告诉我们,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和动物和平共处。

【篇八: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近期,我徜徉在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中,令我懂得了动物世界的科学道理。《血染的王冠》一文留给我太多感想,使我受益匪浅。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年老体衰的麻子猴王被年轻力壮的黑披风雄猴夺取了王位,它们渐渐展开王位之争,麻子猴王被黑披风雄猴打得伤痕累累。逐渐,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麻子猴王不断向褐尾巴雌猴了解猴群情况。最终,为了猴群的安宁,麻子猴王选择了死亡。

一次次被黑披风雄猴报复,麻子猴王心中并没有怨恨。然而,它听到金丝猴群里发生混战的消息,并没有置之不理,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本来可以继续生存的麻子猴王却选择了跳江自杀,

麻子猴王是多么地伟大,为了猴群竟不顾一切,这使我不禁联想到人类种种自私、贪心的行为。比如,纸是用树木所制造的,而许多厂家为了让自己能赚到更多钱,想制造出大量的纸,他们便大量地砍伐树木,破坏了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使许多小动物无家可归。

多么可耻的行为啊!那些厂家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惜破坏自然环境。砍伐树木,这一举动,却已使动物界和自然界受到重大的影响。那些自私自利的厂家与为群体着想的麻子猴王相比,真是差得远。

做人,不能像某些厂家那样只想着自己,要像麻子猴王那样,学会顾全群体的利益。我还要呼吁人们: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们,只有与它们和谐相处,才能共存于同一片美丽、祥和的蓝天下!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血染的王冠》读后感

今天,当我津津有味的看完这本书后,我决定写一篇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怒江边的猿岭之上,一场争王之战刚刚结束,年老体弱的麻子猴王败给了强壮的黑披风雄猴。按照惯例,黑披风雄猴在打败猴王后,还要将它推进怒江淹死,

才能拥有成为新猴王的资格。谁知麻子猴王被人类动物学家救起,逃过一死。不料这却引发了猴群安宁的生活。

我很欣赏麻子猴王的死,为了维系着猴群的稳定与安宁,它舍生取义,用宝贵的生命为自己铸造了一顶永恒的王冠。我也欣赏褐尾巴雌猴超越权势超越功利超越生命的伟大的爱情,麻子猴王被淘汰的时候,大家都想把它推进葬王滩里,唯独褐尾巴雌猴没有参与进来。当麻子猴王要在水里淹死的时候,它却和麻子猴王一起死。我不欣赏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雌猴,因为它们只知道讨好猴王,就因为麻子猴王被淘汰了,它们就马上背叛了麻子猴王。我不喜欢黑白仰鼻猴的争王之战,为了当猴王,必须要打败上一届猴王,并将其置于死地,才能真正取而代之。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麻子猴王,我们应该学习它的那种舍生取义的精神,为了别人的生存,宁肯牺牲自己。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一)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著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 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让我们一起学习麻子猴王的伟大精神,体会他那伟大的爱情吧!

这篇读后感记录了小作者读《血染的王冠》后内心的所思所想。开篇作者介绍了书中的内容,介绍中融入了作者的看法,语言富有感染力。文末的发出号召,升华了主题。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二)

阅读《血染的王冠》一书了。从书中,我再次体会到自然界其他生物的生活就是世俗人间最好的折射。

它讲述了老滇金丝猴麻子猴王被新猴王更替而上演的一出悲怆但又伟大的故事。

文中麻子猴王可歌可泣的精神振奋人心。他在在位时为猴群的稳定与安宁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年老时同样宽恕了黑披风雄猴的种种过分举动;被打败后,也不对像那些戴着假面具、阿谀奉承的人,正亦如文中所写的大红布雄猴和白耳朵雌猴进行报复,只仅仅一心想存活下来便足以了。可黑披风雄猴偏偏要至他于死地,我想无论是谁人见了此场景也会气愤不已吧。

同我们一样,一位人类动物学家却因不忍于看着老的滇金丝猴王被强壮年轻而又气焰嚣张的黑披风雄猴推进波涛汹涌的怒江中,故违反了自然的规律,将麻子猴王救起,而引发了猴群的大战,致使猴群死伤惨重。

可最后麻子猴王毅然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还自导自演地上演了惨死在葬王江的一幕。是什么让一心求生的猴王到最后却决意赴死呢?是因为一直对他不离不弃的褐尾巴雌猴同他说猴群在因他而分裂啊,是为了整个部落的和谐发展啊!

猴群更换新旧领帅的规则就是用老猴王的鲜血来祭奠新王冠这种残酷而又现实的继承。青出于蓝胜于蓝,正如世俗人间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样。字2020里行间,那些充满情感的斗争与情谊处处都是人类自身世界的社会生活当中为权利地位、金钱财富尔虞我诈和情感的羁绊、浓厚的情谊的剪影。黑暗与丑恶、光明与善美。

暂且不说动物生存在这样一个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大自然中,又要面对为了谋取自身利益的人类对自然界的种种破坏和污染的加剧而艰辛的生活着、斗争着,是多么令人悲哀的一件事。地球上有大量的生物在不断地锐减,有些生物已走向灭绝的道路。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若不加以节制我们的未来必将是另一种正在走向灭绝的动物


染血的王冠的读后感(三)

血染的王冠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它并不像题目所说的那样,那样血腥,那样恐怖,它讲的是一位金丝猴国王,为了部落的和平而牺牲了生命。

其实我认为,这位金丝猴国王十分值得我们去反省自己。我们之中,有一些人很自私,什么也不肯付出,甚至别人送了东西也不说一声谢谢,也不愿意给演讲 的同学鼓掌。也有一些人,连捐款也是十分不愿意,但是却用着这笔钱去买吃的、玩的。金丝猴王不是比他们更有牺牲精神吗?

它还告诉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和平相处,要好好保护动物,每个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伤害我们也是出于害怕,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我们保护好它们,它们又怎么会攻击我们?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给动物们一些生活空间。

我相信,只要人类多了解动物们,多尊重一些动物们,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丽。

读后感血染王冠精选


充实自我的绝佳途径之一就是阅读,在读了作者的作品后我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读后感是按照自己的逻辑来组织自己的语言,穿插自己的所思所想。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下面是栏目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血染王冠",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1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2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好看极了,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最喜欢《血染的王冠》里的《棕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一个向导强巴在野外观察室不远处的树洞里,捡到了一只棕熊宝宝,那只小棕熊幼崽才只有一个月大左右,眼睛还没有睁开。

“我”便将它带回了野外观察室里,给它取名为“小丽丽”又过了两个月小丽丽就睁开了眼,第一眼看的就是“我”,小丽丽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它与“妈妈”住了一段时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丽丽的亲妈妈真的来了,把小丽丽强行抱走了。

小丽丽几次偷偷的溜回来,但是还是被棕熊妈妈知道了。棕熊妈妈很忌妒“我”,便尝试着要把“我”杀掉。有一次,棕熊妈妈被雪豹遭遇袭击,最终雪豹死了,棕熊妈妈也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到了一丝希望来找“我”,让我好好的照顾好小丽丽,就死了。

我觉得这个棕熊妈妈好伟大,为自己的儿女而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伟大,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3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王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

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王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王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

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4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读《血染的王冠》

“……轰隆隆,飞沙走石,哗啦啦,双猴滑落。他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还相互啃咬,好一场恶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呜咽,大地失色……”这是我在暑假里读到的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沈石溪爷爷等编著的动物类书籍《复仇的雪狼》里一篇特别好的文章——《血染的王冠》。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黑披风”和一只年老体衰的猴王“麻子猴王”,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惨烈的王位争夺战。在战斗中,“黑披风”一直占据上风,其他猴子也纷纷倒戈,“麻子猴王”为躲避“黑披风”和其他猴子的追杀,跳进江中,在游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我”施以援手。之后,“黑披风”便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和破坏。也因为“麻子猴王”还活着,“黑披风”在众猴中的威信还没有牢牢树立,猴群发生了内讧,“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选择了辉煌的就义

我非常敬佩“麻子猴王”,在他还年轻的时候,猴王被偷猎者打死,群猴无首,他带领大家经过十几场苦战,摆平那些叛乱者;登上王位后,他艰苦奋战,给大家带来安宁和发展,众猴对他心悦诚服;年老后,面对“黑披风”的一再挑衅和其他猴子的落井下石,他一忍再忍,迫不得已,才和“黑披风”血战到底。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他深爱的褐尾巴猴告诉他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猴群又再次面临生存的危机,众猴不服“黑披风”命令时,他深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唯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他拒绝了我的第二次相救,勇敢无畏地走向江中……

我心中的“麻子猴王”,他宽容忍让、才能卓绝;他更是深明大义、英勇无畏。我想到了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意思是如果你想要拥有王一样的权利,就必须要能承担做一个王所应该做到的事情。“麻子猴王”做到了他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被人永世敬仰、爱戴和尊敬,是因为他们尽了更多的责任。我从历史书里记住了被烈火炙烤却纹丝不动的烈士邱少云;我从妈妈口中记住了她家乡的好书记焦裕禄;我从老师的的朗诵里记住了感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我还从新闻报道里记住了那些在在武汉疫情中、在郑州大雨里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我虽然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但我记住了你们的身影。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在这里,我要向像人一样有感情、有血性、有尊严的麻子猴王致敬!向我们祖国的伟大英雄们致敬!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5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6

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文,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这一文章讲述了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猴王—麻子猴王,年事已大,敌不过前来抢王位的挑战者—黑披风雄猴。麻子猴王被揍得稀里哗啦,落花流水。世态炎凉,一沉百踩,麻子猴王刚一下台,就要被曾经支持他,讨好他的猴赶尽杀绝,除了真心爱他的褐尾巴雌猴外,麻子猴王已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了,被作者视作同情救了上来。

终于有一日,猴群大混乱,因为黑披风雄猴这个王位没有把上一界猴王干掉的关系,没有给血染过,所以众猴谁也不服谁,大乱斗,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

在千钧一发之际,麻子猴王用自己的命平息了动乱。而那位褐尾巴雌猴则与麻子猴王一起投江自尽,至于猴群如今怎样,那自然是后话了。

这篇文章我感触最深的是那麻子猴王驾崩时一沉百踩那种风气,众猴子也许是讨好新猴王,也许是报复麻子猴王,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好,都是有好处就捞,没有好处就扔,不只是动物,人也一样,而且是更明显,程度到了火烧眉毛了。

在商场中,职场中,情场中,哪一样不是你欺我诈,说好听点叫斗智斗勇,说难听点是谋财夺利。在这21世纪,穷在路边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现实社会如今有的人啊,就是为以下四件事而活:沾光、求财、图名、得权。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小人比比皆是。

不知各位有无读过《百万英镑》此书。这世界有的只为了钱,为了钱命也不要了,骨气也不要了,尊严也不要了,我认为知足者常乐,财多并非是福。老实肯干,本分做人,一世都幸福。

读后感血染王冠 篇7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爱,就像老师与学生、清洁员与群众、父母与子女……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大头国王的王冠读后感300字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故事叫《大头国王的王冠》:


从前,有一位头很大的国王,他总为自己的大脑袋发愁。如果看到大臣们聚在一起笑,国王就会很沮丧的想:“大臣们会不会是在嘲笑我啊?”,他每次照镜子的时候,都会很伤心的想:“我的头要是稍微小一点儿的话……”所以,他就想出了个办法,做一个大一点的新王冠挡住自己的头。


大臣们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巨人国里的铁匠来为国王打造一个新王冠。“叮叮当当!”“镗镗镗!”巨人铁匠三次都失败了,王冠一会儿做大了,一会儿做小了,一会儿又做重了。他第四次熬了整整一夜,使用了正确的测量方法。终于做好了新王冠。


通过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测量的重要性,而且测量在生活中有那么多的用途。

消失的子弹读后感


消失的子弹读后感范文一

最近,我看了电影《消失的子弹》,这部电影让我明白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

电影讲述了民国时期,国内最大的兵工厂中,一名女工含冤自杀,此后城中就流传开了幽灵子弹诅咒杀人的传言。接着,兵工厂中的相关人等接连死去。他们虽然都是中枪身亡,但身上都找不到弹头。一时之间,疑云密布,人心惶惶。

此案交由政务警松东路调查,因为老路对案情有独到的见解。警探郭追配合老路调查此离奇命案。如何开枪不用子弹?如何让子弹在穿入肉体后消失?老路和郭追在枪和子弹上做了各种各样的研究,始终没有满意的结果。随着案情调查深入,两位警探发现幽灵子弹的弹头其实是打磨后的骨头。而这时,办案的三人却接二连三遭人追杀,小五在开枪掩护老路、郭追逃亡之时惨死。等到凶手终于落网,没想到,凶手其实只是一个傀儡,一个替罪羊,而幕后,真正的凶手却是郭追。他为了使自己当上新局长,才造出了这些迷局

看完这部电影,我很佩服老路缜密的心思。虽然他不懂得拳脚功夫,也不善于开枪,但很早他就发现,办案的三个人中,肯定有一个人有问题。因为在调查密室杀人一案中,整个密室只有一个通风口能看到外面走廊的动静,而如果他们不走廊道,走其他的地方,凶手是不会知道他们马上要进密室的。而当时,是郭追领着他们去的。并且,破案后,郭追是最大的受益人他终于当上了局长,郭追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我在看电影时一直没有发现这一点,只是以为凶手很厉害,可以连续杀人而不被发现,却没有想到这三个人中间竟然有奸细。郭追装的实在太像了,他看上去对这件连环杀人案,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似乎很想解开真相,找到凶手,这让我一点也不起疑。而老路却能发现,并且能不顾危险,将已经当上局长的郭追揭发,迫使郭追自杀。

看完这部电影,我明白了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就像电影中的老路那样,如果他不细心,是不会发现郭追这个真正的凶手的。

生活中也是这样,只有留意了每一个细节,才能够取得成功。

《消失的子弹》读后感范文二

推理元素一直是警匪电影的最重要元素,香港警匪电影多年来,无论英雄传奇还是兄弟情怀,无论警匪对抗还是大玩无间,大都从表面层次的打架斗殴警匪枪战上渐渐的转到了表现人性和社会问题层面上,同时注重推理增加内涵,耐看了许多。而换了个民国外衣,增加许多内地元素的《消失的子弹》,在心思缜密的排局设套上下足功夫,虽谈不上经典,但也足以成为目前乐视影业出品最好的电影了。

在看《消失的子弹》剧本之时(我看的是去年八月第二稿,那时候刘青云角色还姓包不叫松东路),很不理解为何案情背景被设置在民国?一开始我居然将案情往复杂里想,甚至将案件与政治绑在一起,心想这是不是尔冬升、罗志良设置的陷阱,本片应该像《让子弹飞》一样,要细细琢磨才能找到真相找啊找啊,最后抽丝剥茧了半天才发现,《消失的子弹》压根不需要往大方向去想,其实这还真是讲述一个小案件的片。于是心怀幻想,也许剧本再三修改,最终成片或有所指,等到如今,难免失望,这还真是一部中规中矩的推理侦探电影。

当然,《消失的子弹》作为一部侦探片算是合格作品,硬伤虽不多,但也有些不合理情节(看剧本时候就已经察觉),比如骨头做不了弹头(火药威力在出膛瞬间就能将骨头粉碎);上吊窒息,神经中枢受损全身乏力,独立逃脱可能性基本为零;丁老板在兵工厂整天叼香烟瞎转,脑残啊;大场面爆破戏,刘青云谢霆锋被炸的飞来飞去还衣衫整洁无外伤,神勇啊;大伙动不动就在兵工厂枪战火拼,崩溃啊;垃圾堆一样的焚烧现场闪金光的金戒指,还一磕就断等等的小细节

《消失的子弹》模仿《大侦探福尔摩斯》的痕迹很重,故事也不坑爹,悬念一环扣一环,中间插科打诨,结尾还有华丽大反转,其中钱嘉乐与江一燕奉献了年度最佳男女配角的戏份(惊艳的默片段落),加之场景不俗、道具给力、美工精致、摄影不错、配乐上佳演员中除了杨幂减分之外,无不出色,对于国产片来说,真可以说对得起良心对得起观众。尤其是观看本片,没有完美的犯罪,只有变坏了的好人这个主题贯穿始终,值得玩味,因此在这个苦逼的暑期档,我还是推荐大家观看的。

刘青云、谢霆锋惺惺相惜,一个擅长用脑,一个擅长身手,堪称警戒完美组合,高智商断案基情四射,这是本片双雄戏的特征,刘青云与谢霆锋的表演也算上乘(这里得吐槽下谢霆锋昔日爱侣张柏芝,可真是在烂片的道路上渐行渐远),另外吴刚、廖启智、江一燕、井柏然也都奉献了自己合格的表演,只是杨幂与谢霆锋相逢没多久,突然就来了场以身相许的小尺度前戏,实在是让很多人觉得突兀,很多人会认为是市场需要,其实原剧本中,郭追与小云雀早已爱得深沉,甚至结尾小云雀打算跟老包(松东路)一辈子,就是想看其会不会一生不犯错。

客观的说,《消失的子弹》和《听风者》在今年国产片市场算是不坑爹的,但长远看都是中庸之作,两部电影通病都是故事架构有了、演员有了、场面有了、笑点有了、画面感有了、精良制作有了什么都有了,但是都不紧不慢平平淡淡,无惊无险玩到终点。但是《消失的子弹》在某种程度上要远胜于《听风者》,因为它起码讲述了完美犯罪和好人变坏的故事,而《听风者》则是让年过五十的梁朝伟演了一场主旋律。

《消失的演员》读后感300字


《消失的演员》

[美]詹姆斯.帕特森/马克.沙利文

哎! 怎么说呢?这是一本悬疑侦探小说。以一位国际私家侦探公司的老板口吻来讲述了两个平行的案件。一个是被抛弃的特种兵对政府的反击;一个是演员的失踪案。一个是凶残猛烈的场面,一个是变恋心里的丑恶。我一直以为这两个案子是有所关联的,可是结果并不是。

我虽然不打算详细介绍两个案件的故事情节(我想电视剧或电影中总会有相似或雷同吧),但我不得不称赞作者把破案的过程写得太精彩了,以至于我对结尾过于简单有些失望了!也许是没看够精彩,也许是对更精彩的期待,在看完小说后有一种被耍了的小郁闷。

就像有些事物一样,精彩过后都会有个苍白的结局。人无百日好,花无百日红,这都哪跟哪啊!好吧,我觉得我的感概可能有点过了!

凡事都很难知道真相是什么,人们各自选择自己认为合理的故事版本,不自觉地将其当做真相来相信。

读《血染的王冠》有感 (550字)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六年级:春雨淅沥

《淑女王冠》读后感400字


这个寒假,我读了作者池小凡写的少女励志故事书,书名叫作《淑女王冠》。

这本书写了一个名叫艾蜜妮的女孩,她无意间听见室友在讨论她们喜欢的杂志,《小MM》的代言人竞选,于是她一个人去了北京,报名参加了竞选。她勇敢地开始了追梦………她最后经历了许多的磨练,通过了很多的考验,终于成功地坐上了“小MM代言人”的宝座。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要多漂亮温柔,要多可爱优秀才足够当一个好女孩?现在我明白我也许不够完美,不够独特,不够惊艳,我没有强大的力量,也不是什么优雅从容的小姐,但我是优秀的,偶尔任性;害怕寂寞,但总是伪装得很坚强。

我是平凡的,但我的心中也有一个灿烂的梦想,并不顾一切地想要去实现这一点,又使我闪闪发光。而且《淑女王冠》这本书写的艾蜜妮梦想的开始,到它不只是艾蜜妮的故事,也是我的故事。

成长路上的磨难,只是我们的一份荣耀。

读《荆棘王冠》有感


阅读对我而言,是一种习惯。我常常觉得,一个人,倘若没有什么终生爱好,一辈子该多么无聊。这几个月我一直在读美女作家独木舟的作品。从她学生时代的《深海里的星星》到新作《一粒红尘》,从她的游记随笔《我亦飘零久》再到中篇小说合集《你是我的独家记忆》。

最近我阅读的读物正式她的随笔阁集《荆棘王冠》。这本书是我在长郡中学附近的书店购买的。还花了我购买本子的30元呢,但不过我觉得很值。

当新书到手时,的确是很值。因为书的封面是牛皮纸的质地,牛皮纸的颜色。就像独木舟自己说的:它不像一本书,更象是一本日记。

有人说,独木舟的随笔要比小说温柔和美丽。读过独木舟作品的人定然是会赞同的。独木舟的小说,不管是在《深海里的星星》又或是《一粒红尘》。书中都会有一个敢爱敢横,横冲直撞的女生,年龄不大,用独木舟自己的话形容:都有着一腔孤勇。

这个女生的原型不是别人,就是曾经的独木舟,过去的葛婉仪。可当读她的随笔时,才发现,原来她不过是个小女生。当然,她原本也不大。她是85后的美女作家,十七岁开作文始为期刊写小说,二十二岁出版了第一部作品。原名葛婉仪,笔名独木舟,人称舟舟姐。

《荆棘王冠》这个题目,似乎是雄浑而大气,其实此书的内容就是生活的点点滴滴,琐碎而真实。文中的独木舟时而痛哭啜泣,时而开怀大笑,每一篇,独立成章,相映成趣。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别担心,你还是很好看的》。二十多岁是女孩最爱美的年纪。作者忧虑自己皮肤变差,额头冒痘。她冒雨打车去看中医,怕自己没救了,怕皮肤没救了,她说:我,以前,还是比较好看的。医生儒雅而答:有救,该吃就吃,有喝快喝,你还是很好看的。在对话的话尾处,尽显独木舟的幽默,她说医生真是:华佗再世,慧眼识猪。

读完此书,不管是王冠篇的四年博客,还是荆棘篇的曾经专栏,都是饱含真情,满含热泪。这本书就像独木舟在扉页亲笔写下的文字:这是我的往昔岁月,当我想起这些,至今泪如雨下。而这些往昔时光,无尽岁月在她笔下,每一位读者的脑海,灵活生动起来。

就像独木舟说的,青春不容辜负,人生唯有真实。当然,好的作品也一样,唯因真实,不容辜负。

读后感血染王冠700字模板


阅读一本好书,如同和一位智者对话,迷惘时给人力量。当选择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心中经常会有许多感悟,作品之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用文字记录是一个很好的方法。写好一篇读后感应当从哪方面开始入手呢?也许以下内容“读后感血染王冠”合你胃口!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1)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皇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皇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皇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2)

《血染的王冠》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动物小说,它并不像题目所说的那样,那样血腥,那样恐怖,它讲的是一位金丝猴国王,为了部落的和平而牺牲了生命。

其实我认为,这位金丝猴国王十分值得我们去反省自己。我们之中,有一些人很自私,什么也不肯付出,甚至别人送了东西也不说一声谢谢,也不愿意给演讲 的同学鼓掌。也有一些人,连捐款也是十分不愿意,但是却用着这笔钱去买吃的、玩的。金丝猴王不是比他们更有牺牲精神吗?

它还告诉我们,人类和动物要和平相处,要好好保护动物,每个动物都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伤害我们也是出于害怕,也是出于迫不得已,只要我们保护好它们,它们又怎么会攻击我们?所以,我认为,这个世界不仅是人类的,也是动物的,我们要给动物们一些生活空间。

我相信,只要人类多了解动物们,多尊重一些动物们,世界一定会越来越和谐,越来越美丽。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3)

读《血染的王冠》有感

暑假里,妈妈从老师给的书单里给我买来了几本书,我第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本蓝色的封面,上面写着《复仇的雪狼》。这本书里写了八个关于动物的故事,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出自沈石溪先生的《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

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黑披风的雄猴和麻子猴王争夺王位,麻子猴王战败被迫跳进了“葬王滩”。而“我”好心的救走了猴王,却给猴群带来了不小的灾难。由于猴王没有死,猴群并没有把黑披风当做真正的猴王,内讧迭起,濒临分裂。麻子猴王通过褐尾巴雌猴的情报得知猴群正处在危难之中,为了猴群的安全,麻子猴王去挑战黑披风,战败后再次跳进“葬王滩”,拒绝营救,牺牲了。因为只有麻子猴王死了,黑披风才能真正的当上猴王,猴群才能得到安宁。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勇敢的牺牲自己,用自己的生命鲜血去染红新猴王的王冠。

从这个故事中,我被麻子猴王这种无私,高尚的行为所深深的感动着!这让我想起在班级里,我是一名卫生小组长,每当卫生没有打扫干净,老师找我谈话时,我都会把责任推到我的组员身上,这样我就躲过了老师的批评。我不但没有承担组长应有的责任,而且选择逃避,推卸责任,心中有愧于老师对我的信任。今后,我要像麻子猴王一样,勇于承担组长的责任;我要勤奋学习,热爱劳动,乐于助人;我要让我的小组成为我们班最优秀的小组,从而带领我们全班同学共同进步!

麻子猴王大公无私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和谐,更美好!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4)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本书,故事主要讲了在一群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我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未能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摊”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黑披风雄猴三番五次地跑到“我”的工作站来,企图彻底解决问题,但结果一再碰壁,无法如愿。雄猴们对黑披风雄猴产生了信仰上的动摇,猴群“内讧迭起,陷于混乱,濒临分裂”。

后来,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地选择了死亡......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感慨万千。心中非常佩服麻子猴王,想不到动物也有感情,它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毅然选择了牺牲。

麻子猴王的这种行为使我联想到被烈火焚烧不动摇的邱少云。1952年10月,邱少云和他的战友奉命到离敌人阵地很近的地方去潜伏,等到第二天傍晚发起战斗,以便突然地去消灭敌人。他们把野草披在身上,不仔细观察是发现不了的。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到第二天下午敌人盲目发射了一颗燃烧弹,落在了邱少云的身旁,火烧着了邱少云身上的草,要是他此时起来完全可以扑灭身上的火,但是会暴露目标,为了革命,为了胜利,他咬紧牙关,顽强地忍受着烈火烧身的剧痛。尽管无情的火渐渐地烧到了他的头上,他也没有发出一声呻吟,直到最后牺牲了。

啊!这是多么伟大的行为,多么顽强的毅力!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5)

《血染的王冠》这篇小说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我个人非常喜欢他的作品,在看他的小说时,你会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主人公。

《血染的王冠》讲述了一只金丝猴国王,为了整个部落的安宁,牺牲自己。人类来救它,它却谢绝救援,因为它知道只有它死了,部落才有可能得到和平。麻子猴王为了群体的利益,痛苦的选择了死亡。它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新猴王的王冠。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得不被麻子猴王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深深感动。在文中,有一句作者读书看到的一个外国的动物学家说的一句话:“对生性好斗的金丝猴群来说,任何一顶耀眼的王冠都是用血染红的;如果有一顶王冠出于某种偶然的原因,没有被鲜血侵染过,那么可以断言,这顶王冠终将黯然失色。”很多时候,人们都会说在群体的利益面前要做贡献。可真真正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献出自己的身躯的呢?

其实,麻子猴王不仅有为国为民的高尚精神,他与褐尾巴雌猴子之间的爱也深深感动了我。当麻子猴王为了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选择牺牲时,“我”把竹竿伸向它援助时,它居然推开竹竿,谢绝了。当麻子猴王跳下江时,褐尾巴猴子竟毅然也跳了下去,紧紧抱着麻子猴王,双脚停止踩水,没有挣扎,也没有松开,渐渐一起沉沦下去……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6)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读《血染的王冠》

“……轰隆隆,飞沙走石,哗啦啦,双猴滑落。他们一面在陡坡上翻滚,一面还相互啃咬,好一场恶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江河呜咽,大地失色……”这是我在暑假里读到的最精彩、最扣人心弦的文字,这段文字出自沈石溪爷爷等编著的动物类书籍《复仇的雪狼》里一篇特别好的文章——《血染的王冠》。

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一只年轻气盛的雄猴“黑披风”和一只年老体衰的猴王“麻子猴王”,他们之间发生了一场惨烈的王位争夺战。在战斗中,“黑披风”一直占据上风,其他猴子也纷纷倒戈,“麻子猴王”为躲避“黑披风”和其他猴子的追杀,跳进江中,在游得筋疲力尽的时候,“我”施以援手。之后,“黑披风”便对我展开了疯狂的报复和破坏。也因为“麻子猴王”还活着,“黑披风”在众猴中的威信还没有牢牢树立,猴群发生了内讧,“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选择了辉煌的就义

我非常敬佩“麻子猴王”,在他还年轻的时候,猴王被偷猎者打死,群猴无首,他带领大家经过十几场苦战,摆平那些叛乱者;登上王位后,他艰苦奋战,给大家带来安宁和发展,众猴对他心悦诚服;年老后,面对“黑披风”的一再挑衅和其他猴子的落井下石,他一忍再忍,迫不得已,才和“黑披风”血战到底。最让我感动的是,当他深爱的褐尾巴猴告诉他在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猴群又再次面临生存的危机,众猴不服“黑披风”命令时,他深知“王冠没有被鲜血染红”,唯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才能拯救整个猴群,他拒绝了我的第二次相救,勇敢无畏地走向江中……

我心中的“麻子猴王”,他宽容忍让、才能卓绝;他更是深明大义、英勇无畏。我想到了妈妈告诉我的一句话——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意思是如果你想要拥有王一样的权利,就必须要能承担做一个王所应该做到的事情。“麻子猴王”做到了他应尽的一份责任。我也想到了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被人永世敬仰、爱戴和尊敬,是因为他们尽了更多的责任。我从历史书里记住了被烈火炙烤却纹丝不动的烈士邱少云;我从妈妈口中记住了她家乡的好书记焦裕禄;我从老师的的朗诵里记住了感动中国的好校长张桂梅;我还从新闻报道里记住了那些在在武汉疫情中、在郑州大雨里默默奉献的志愿者,我虽然叫不出你们的名字,但我记住了你们的身影。

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平息,在这里,我要向像人一样有感情、有血性、有尊严的麻子猴王致敬!向我们祖国的伟大英雄们致敬!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7)

“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花面母灵猫”等等的文章都出自着名动物学家、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着作《血染的王冠》。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写的是作者沈石溪和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惊险趣事。

作者利用对动物的动作、神态描写,塑造出了各种特点、性格鲜明的动物,而这样的写作方式使这本小说更加形象生动、趣味盎然。因此,我非常喜欢这本小说,我每次看这本小说,都是专心致志的,还看得津津有味、如痴如醉,看着看着,我就像走进了小说中的奇妙世界里,在动物世界里遨游。

这本《血染的王冠》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血染的王冠”,很显然,这本小说中“血染的皇冠”这个篇章给作者留下的印象最深。但令我最难忘的是第一篇文章是“棕熊的故事”。

在这篇文章里,作者和藏族向导强巴在金猫爪牙下救走一只棕熊仔,熊仔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作者,它把作者当做妈妈。作者为熊仔起名小丽丽。

母棕熊在被猎人提取胆汁后突然出现,抱走小丽丽,小丽丽却不肯离去,曾离家出走。因此,作者遭母熊多次报复,可是母熊无一成功。一次母熊与雪豹的搏斗中,母熊身受重伤,向作者求救。母熊在把它心爱的女儿永久托付给作者后死去。

在看完这篇文章后,我热泪盈眶,被母棕熊伟大的母爱深深地打动了。母熊不管一切冲破猎人的牢笼找小丽丽;母熊因为小丽丽的离家出走而多次报复作者;母熊为保护小丽丽而身受重伤,这些都是母熊对小丽丽伟大的母爱!

我的母亲也给了我伟大的母爱。她总是为我遮风挡雨,帮我解决难题……我很爱我的母亲!母熊也为小丽丽遮风挡雨,也给了小丽丽伟大的母爱,可是小丽丽睁开眼睛第一个看见的是作者,而不是母熊,小丽丽就把作者当做妈妈。不管母熊为小丽丽做什么,小丽丽都不理睬母熊。我深深地体会到母熊的悲惨。

这本小说令我非常难忘,它不但让我认识了各种各样我不认识的动物,还让我学会了许多写作的方法呢!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8)

今天我读了《血染的王冠》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情节好看极了,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我最喜欢《血染的王冠》里的《棕熊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和一个向导强巴在野外观察室不远处的树洞里,捡到了一只棕熊宝宝,那只小棕熊幼崽才只有一个月大左右,眼睛还没有睁开。

“我”便将它带回了野外观察室里,给它取名为“小丽丽”又过了两个月小丽丽就睁开了眼,第一眼看的就是“我”,小丽丽把“我”当成了它的“妈妈”,它与“妈妈”住了一段时间。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小丽丽的亲妈妈真的来了,把小丽丽强行抱走了。

小丽丽几次偷偷的溜回来,但是还是被棕熊妈妈知道了。棕熊妈妈很忌妒“我”,便尝试着要把“我”杀掉。有一次,棕熊妈妈被雪豹遭遇袭击,最终雪豹死了,棕熊妈妈也受了重伤,它知道自己快不行了,便到了一丝希望来找“我”,让我好好的照顾好小丽丽,就死了。

我觉得这个棕熊妈妈好伟大,为自己的儿女而死。就像我们的母亲一样伟大,所以我们长大以后要孝敬父母。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9)

这天,我拿起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开始,我读了一篇短篇小说,名字叫《血染的王冠》。

讲的是主人公所观察的一群滇金丝猴与他之间发生的一个夺位的故事。这群滇金丝猴的猴王,主人公叫它"麻子猴王",还有一个二王,叫"黑披风",而麻子猴王最宠爱的王妃,则叫"褐尾巴".故事就是从它们之间发展的。黑披风一直想搞政变,自己做猴王,于是便拼命地想要挑起一场王位争夺战,而挑战者必须让"王冠被鲜血染红".在麻子猴王要沉入葬王滩时,主人公救了它。可就是因为新猴王未能将王冠用鲜血染红,所以猴群发生了内讧。最后,麻子猴王与主人公告别,为了整个猴群的安宁,为了群体的利益,他选择了死亡。而就在它又要沉入葬王滩时,褐尾巴猴为了爱,放弃了尽在眼前的荣华与富贵,从几丈高的岩石上跳了下去,与麻子猴王一同辉煌的就义了。

麻子猴王的死,并不是应有的结果,它完全可以跟随主人公,去医院治伤,然后安度晚年。而褐尾巴王妃的死,也不是注定的结局,它也可以选择跟随新猴王,毕竟它还年轻。可是,为了同一样东西,它们都选择了死亡,那就是爱。麻子猴王爱猴群,它和王妃又相互地爱,这也表现出了爱的伟大。

在我们现实的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这样的爱,就像老师与学生、清洁员与群众、父母与子女……

爱是一种可以纵使人可以超越一切的力量,有了爱,就有了一切。

读后感血染王冠(篇10)

读了《血染的王冠》这一文,我心潮澎湃,百感交集。

这一文章讲述了一个曾经辉煌过的猴王—麻子猴王,年事已大,敌不过前来抢王位的挑战者—黑披风雄猴。麻子猴王被揍得稀里哗啦,落花流水。世态炎凉,一沉百踩,麻子猴王刚一下台,就要被曾经支持他,讨好他的猴赶尽杀绝,除了真心爱他的褐尾巴雌猴外,麻子猴王已众叛亲离,走投无路了,被作者视作同情救了上来。

终于有一日,猴群大混乱,因为黑披风雄猴这个王位没有把上一界猴王干掉的关系,没有给血染过,所以众猴谁也不服谁,大乱斗,死的死,伤的伤,逃的逃。

在千钧一发之际,麻子猴王用自己的命平息了动乱。而那位褐尾巴雌猴则与麻子猴王一起投江自尽,至于猴群如今怎样,那自然是后话了。

这篇文章我感触最深的是那麻子猴王驾崩时一沉百踩那种风气,众猴子也许是讨好新猴王,也许是报复麻子猴王,不管是什么理由都好,都是有好处就捞,没有好处就扔,不只是动物,人也一样,而且是更明显,程度到了火烧眉毛了。

在商场中,职场中,情场中,哪一样不是你欺我诈,说好听点叫斗智斗勇,说难听点是谋财夺利。在这21世纪,穷在路边无人识,富在深山有远亲,现实社会如今有的人啊,就是为以下四件事而活:沾光、求财、图名、得权。在这个拜金主义的社会里,小人比比皆是。

不知各位有无读过《百万英镑》此书。这世界有的只为了钱,为了钱命也不要了,骨气也不要了,尊严也不要了,我认为知足者常乐,财多并非是福。老实肯干,本分做人,一世都幸福。

读《血染的王冠》后感 (450字)


读了血染的王冠后,我有一点伤感。

血染的王冠中有棕熊的故事,白象家族,血染的王冠,在捕象的陷阱里,牝狼,少年猎歌二题,跛脚小苦鼠,花面母灵猫,这几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精彩,非常感人。

棕熊的故事主要说了,我和强巴救了一只小熊仔,可是小熊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我,它把我当妈妈了,我们把熊仔还给母熊,可它却哭闹着不肯离去,后来小丽丽救了我,母熊托付给我了小丽丽,从中我明白了,母爱不是只有人类才有的。

血染的王冠主要说了在一君滇金丝猴中,黑披风雄猴抢夺了麻子猴王的王位,但由于作者的干预,黑披风雄猴没有将麻子猴王赶入葬王滩里淹死,新生的政权埋下了被颠覆的危机,麻子猴王为了整个猴君的安宁,痛苦的选择了死亡。

白象家族说了一个人和大象结了朋友可是利用小象银灰鼻对他的信任,偷了象牙。大象很生气,可是银灰鼻救了他,象群就远走他乡了。我读了这个故事,认为那人很可恶。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动物也有感情,就像一面镜子,你对它好它会报恩,你对它坏它会报仇,我们要爱护动物。

六年级:来咬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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